…… 我给你倒水? 叶笛端着杯子,从裤兜里拿一小盒药丸,然后吞服。 你吃的是什么药? 她抬起头来看着我说,伊宁,我现在不想说话,好吗。 她闭上眼睛转过头去。我悻悻地出去,回来找了一件大衣给她披上。回来的时候她似乎已经睡着了,我看着她,俯下身来,迟疑着抚了她的脸颊。关上门出去。 康乔他们还在演奏。人依然很多。我坐在中间,一把一把地仔细观赏墙上的澜沧刀。灯光晦暗,我听见康乔在唱Cohen的《Famous blue rain coat》。客人们突然很安静。他换和弦的时候左手和指板摩擦,声音尖利。但我只觉得康乔声音太年轻,并不适合。 凌晨两点的时候打烊。我轻轻走进配果间,开门的瞬间,光线打在叶笛的脸上,她仍躺在那里,睁开了眼睛。 我问,你好些了吧。 她笑了笑,好些了,谢谢。 康乔走过来说,叶笛,走吗? 叶笛看着我,说,今晚我就留在这里。好吗? 我点点头,然后康乔和贝斯、节奏吉他、鼓手一起走了。我追出去说,要不大家都留在这里吧,今晚? 康乔回过头来说,谢谢了。我们还是回去。你就多照顾叶笛了,她挺不好受的,谢谢了。康乔说起叶笛的时候总是那样的担忧又很无奈。他们四个一起走出去的时候,外面正落一场雨夹雪,有苍凉的风声。路灯下几个年轻人的背影渐渐消失。 叶笛坐在台上。抱着琴。我关了厅里的灯,看看她,说,我去睡了。叶笛,你也早休息。 然后我走进配果间,倒在沙发上。上面还留着叶笛的一丝体温。我把暖气开大,依然觉得冷。 良久之后我仍无法睡着,索性起来,走到厅里去。叶笛在厅里抱着吉他弹音阶,索然无味的样子,提着琴走来走去,在吧台上挑CD,选来选去挑了一张爵士乐放进机器。她把音量开大,开始轻轻地跳舞。 我在小桌子后面,从暗处看着她的纵情姿态,她扭动腰肢,狐媚而俗怆,轻轻跟着唱,Baby I know you do not love me any more .我不可自拔地联想起昆汀的《低俗小说》里,乌玛?瑟曼和那个肥胖男人大跳长耳兔舞的经典镜头。我情不自禁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身体在我的眼睛里幻化成一只飞虫。正盲目扑火。 停下来的时候是因为她的烟烫到了手。她瘫软下来,坐在地上,放声笑。 你在笑什么。 ……你刚才跳舞的样子让我联想起《低俗小说》。 呵呵,那你还记得起那个笑话吗? 哪个? 就是乌玛?瑟曼跟约翰?特拉沃尔塔讲的那个“番茄一家”的笑话。你笑了吗当时? 笑了,一个彻底的冷笑话,可是我笑得很厉害。 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三个番茄一起走路……番茄爸妈和小番茄,小番茄拖拖沓沓走在很后面,番茄老爸生气了,他回去一边使劲压小番茄一边说,catch up.(谐音ketchup,意为番茄酱)。 讲完我们又笑了,为这笑话之冷而笑。 那一刻我就在想,我们生活的这星球,莫非是以人们的无聊和孤独为能量,日夜旋转的吗? 我们笑得疲倦,停下来之后相对无言。沉默良久,叶笛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狠狠地抽烟。她的指甲都已经被熏黄了。有浓烈的焦碱味。她模糊地轻声说,我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常无法入睡,幻听,头痛,脱发,扁桃体容易发炎。情绪常常低落。对任何事情没有兴趣……有时候觉得自己在死一般地活着…… 我应她,好了……叶笛,还年轻,不要再想了。想多了也没有用。 她又自言自语道,很多年以前我读高中的时候,觉得除了学习和考试之外,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可怕的事情了。以为只要毕业了不用再学习、考试,活着就会很容易。她笑。 我侧过脸来看着她,只觉得她轻易让我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突然烦躁,拍她的背,说,好了好了……我们不要再说这个了。 叶笛转过脸来,眼底湿润,与我目光相对。我一时觉得渴,伸手拿了一杯水喝,然后递给她。她不伸手接,只就着我的手喝完了水。我拿着空杯子,她便凑过来吻了我的肩。 她说,晚安,我也困了。 立春的时候亦俊回来了。他回来时我还在MILK,亦俊便径直来找我。那天我很高兴地和他一起喝了些酒,因有心事,不胜酒力,很快便觉昏沉。我说,亦俊,我很想你。 他微笑着拉起我的手,我也想你,你过得好吗? 我很好。真的很好,真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不对劲。 没有没有……对了,我在电话里跟你说的那个吉他手,她今晚会来。 你似乎很喜欢她?她弹得很好? 她真的很棒,她的乐队也很好。他们来了之后我们的生意好了很多。 华灯初上的时候,叶笛和他们的乐队就来了。她穿着一件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皮靴散着带。裹着一件宽大的灰色外套。坠质的面料。虽然不合身但是非常漂亮,锁骨纤细而且突出。她是我最欣赏的气质。今晚她气色非常好。 我拉着亦俊的手走过去,说,亦俊,这就是叶笛。 亦俊面带笑容走过来,表情却忽然就僵硬了。叶笛也是。康乔也是。 我不合时宜地问,……你们……认识……? 2 童年迅疾却又漫长,朝花不经露,只待夕拾。月光下我记得。 我和叶笛从小一起长大。叶笛幼年时母亲去世甚早。她只与父亲相依为命。叶笛算是生于音乐世家。叶父是剧团的首席大提琴手,叶母是长笛手。叶笛的名字便取自母亲。他们多年来情深似海,自妻子意外离去,叶父就变得忧郁沉闷,无论谁劝,一概不论婚娶之事。只一心一意带大叶笛。 我们父母是很好的朋友,多年来也是住在同一个家属区。叶父心疼女儿年幼无亲友,便经常与我们家往来,言下之意也是让我多与她做伴。很小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跟着她父亲学拉大提琴。叶父深爱女儿,却爱得沉默而严厉。比如叶笛拉琴比我好,她父亲却总挑剔地说,你看看亦俊,他的运弓比你平稳。 叶笛自小是温顺的孩子,只因家庭有些不幸,性格有些内向沉默。我们全家人都很疼她。我亦一直视她为妹妹。 幼年时代,我的房间里常年有一张小床是她的。彼时叶父常常随着剧团四处演出,每每离家,便将叶笛交给我们家来照顾。而平时叶父有演出晚上不能回家,叶笛与我一道放学回来,在我们家吃晚饭做作业等着叶父演出归来,也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每个周末,我背着琴去叶笛家找他父亲上课。遇上南方的冬天。有缠绵不尽的阴雨。道路潮湿,像一面青铜镜子,映出模糊的人影。我穿行在窄小街道,抬头仰望树叶一片片凋落,透过稀疏的枝叶,天空泛寒,扑面是潮湿冰冷的水气。云痕重重,偶有飞鸟之影。走在树下,就有雨滴从树上掉下来,打在脸上,冷若清泪。 我与叶笛青梅竹马,从小一直在一个班级。我们入学年龄比较早,进高一时,十五岁不到。开学不久,康乔转学来到了我们班上。他是北方男孩。老师安排我跟他同桌。康乔面容清秀,有北方冰薄水暖的初春的味道。我看着他,便好像看到自己。 彼时我见不惯周围的大多数男生,油腻的皮面,汗味浓重的球衫和臭袜子。喜欢把粗口和黄色话题挂在嘴边。要不就是其他一些书呆子,终日顶着啤酒瓶底一样的厚厚眼镜,只知道攻题,一副胡茬邋遢的穷酸像。也真是难怪贾宝玉都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康乔亦喜欢运动,但他只喜欢做一个人的运动,比如游泳、跑步。他不参加诸如篮球、足球之类的群体运动。他是非常平和的一个人。温和干净。我,康乔,叶笛,我们三个成了朋友。 高一的暑假,我像过去十多年来一样,经常到叶笛家去学琴,做作业。我是年级里成绩顶尖的学生,叶笛成绩稍差,他父亲便一直叫我多给她辅导功课。很多年来都是如此。 一日下午,叶笛的父亲给我们上完琴课,他说,今晚又有演出,很晚才能回来。你们自己做饭,或者也可以到小俊家吃。说完他便急急地出了门。 叶父走后,我们聊着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正在放一部欧洲片,高潮部分有一大段长长的情爱镜头。我们的对话突然停了下来,并肩坐着,看着电视里的那对情人声色激昂,煞是纵情。我顿时心慌意乱,渐渐觉得越来越不自然……我不敢动,屏住了呼吸。 叶笛似乎也觉得不对劲,她转过头说,太热了,我去冲个凉。 她进了 卫生间,我听见哗哗的水声,暗自松了一口气,却又心乱如麻。屏幕上的情欲接近尾声,我迟疑着拿起遥控器,将音量关小,然后又关掉了电视,独坐在沙发上。 十多分钟之后,叶笛走了出来。她只穿了一件丝裙,薄如蝉翼。像一只透明的琥珀,包裹着果核一般的身体。漆黑的长发滴着水,弄湿了裙襟。我看定她,只觉得血往上涌。她走近的时候,我站了起来,四目相对。 叶笛拿着毛巾低下头擦着头发,无意间看到我的凸起的裆部。她顿时脸红,但没有走开,也没有抬头。咫尺之遥,她的身体似花蕾一般若隐若现。 我们都知道些什么,但又不全知道。 我一时已无法自控,只说,叶笛,你真美。 她没有说话,只站在我面前一动不动,手里紧紧攥着毛巾。我不做声,咬着牙关,脱掉了自己的上衣。我略有迟疑,然后断然伸手抱住她,试着亲吻,抚摸。她略有抗拒,但很快顺从我。 那日是七月流火的时节,翠绿的夏之世界中,蝉鸣一浪高过一浪。窗外是剧烈的阳光,敞朗的光线如同河流一般,流过窗棂,流过身体,闪电般轰然作声,照亮深不可测的黑天堂。我像是落入了深海。有一瞬间我紧闭眼睛,是天旋地转般的欢愉。黑天堂之门缓缓关闭,我睁开眼,世界之隅依然布满阳光下的罪恶。我脑海迅速一片空白。汗水已经将全身都湿透,沿着胸骨缓缓滴落。 彼时已近黄昏时分。我们躺在一起,呼吸仍旧急迫剧烈。我们做了两次,她热得头发里都是汗水,却依旧抱着我滚烫的胸膛。我揽住她,她在我怀里落了泪。我们浑身都湿透,分不清是汗水,还是眼泪。 一动不动躺在一起,渐渐平静下来。天色愈见昏暗,连蝉鸣都变得无力。夏日之暮垂落如死。 她不做声,擦干眼泪,静静地起身,背对着我,拿起床边的衣服,默默穿上。我看着她背影,心里竟有些许后悔。她回过头看着我,说,哥,你起来一下。 我起身离开床,站在小房间的角落里,看着她默不做声地打开了衣柜,拿出干净的床单来换上。 旧床单上几滴殷红的血,裹着汗水与精渍,她只愣了一眼,便一言不发地卷起来抱走,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我看着她,从未体验过这般复杂的心情。 那是我们刚刚满十五岁时的事情。 第一次之后的那个晚上,我夜不能寐,心里还十分忐忑。翌日见到她,彼此心知肚明,仿佛觉得看待对方的眼神亦有不同。她是与她父亲一起来我们家的。叶笛依然与我们家人打招呼,哥,伯母,伯父,我来了。 叶父也笑容慈祥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问,小俊,有没有好好练琴啊。 我想起昨日的事,一时万分羞愧。 高二开学分科,她为了与我在一起,选择了理科。而康乔选择了文科。课业已经明显又重了一些,叶笛读理科,更加吃力。叶父十分着急,更是经常叫我去给叶笛辅导。 我顶着这样的名义去她家,心里有莫大的罪恶感。但是我的确是控制不住。大人不在的时候,我们又做过不少次,心里提心吊胆,即便是紧锁了门,也同样害怕大人忽然回来,被抓个正着。做完之后又总觉得这是错事,而且非常浪费时间,于是赶紧起来穿好衣服一起做作业。十分狼狈。 我有担心。我是害怕她怀孕的。慌张地反锁自己房间的门,翻出以前的生理健康教科书,却不怎么能看到有用的东西。又独自去过书店,心虚做贼一般慌乱地查看一些书,希望能多找到一些信息。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近半学期。平时每日晚自习,我们还是一起回家。 终于有一天,我牵着叶笛的手,感到她十分勉强,越走越慢,越走越慢。最后我们都停了下来,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起。 她说,亦俊。如果我们是兄妹,我们好像多了些什么。如果我们是情侣,我们好像又少了些什么。 亦俊,我觉得我是喜欢你的。但我真的不知道你是不是因为喜欢我才这样。 我哑口无言。她一语切中这个我躲避已久的最害怕的问题。 我心里常觉得,出生是生命的开始,而情欲是人生的开始。人真正长大的那天,一定是在初夜之后——或者如同我们的“初日”。我们都长大,我疼惜她,所以不能再欺骗她,也不能欺骗自己。我没有心,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 我心里难过,沉默了很久,咬着牙说,叶笛,我们之间是爱,但不是爱情。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对不起…… 她静静看我一眼,然后转身就跑开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心中有泪,但是哭不出来。 期中考试之后,叶笛便转去了文科班,与康乔同班。而我也背地里单独跟叶父谈话,说我功课太忙,自己也没有天分,所以以后不再学大提琴了。 叶父没有多说,也觉得有道理,便同意下来。 也好,身边落得清静。我只觉得我身后是座黑暗天堂,我踩在它的边缘,再多一步,就将陷入不可自拔。那不是我该要的,也不是我能控制的。所以我至此为止,只愿心无旁骛地念书。 我不愿被裁判着,像一切未成年的生命,困于过度的自夸或者自鄙。 3 不知是我刻意,还是她刻意,我与叶笛不再相见。也见不到康乔。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在校园独来独往,匆匆地行走在书本与功课之间,不给自己空隙。 那是一段安静清闲的日子。与书本相伴,确实枯燥,却让人安心。我告诉自己,不要浮躁,不要抱怨。凡事有迹可循。我有我的路,人生其实一切自有安排。 这种感觉像是欧洲电影高潮过去之后的短暂间歇,一种瞬间冷却。剩下那把寂寞的大提琴和帕格尼尼的音符在悠长地共鸣。我一无所有,除了大把大把的时间和孤独。 偶尔还是会烦躁,我便拉拉琴,或者塞上耳机,听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夜未央时,琴声如泣,我在台灯下做数学题,做累了抬起头来稍作休息——这灯光太熟悉,你我曾在这灯光下做着功课,做着一切还未发生之前年少单纯的梦。我还是会想起你,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有很多题不会做,是不是还要我帮忙。 但我也只是抬头的瞬间想一想你而已。我明白,这样的心,太薄太浅,所以不配轻言在一起。叶笛,你要懂得,我其实十分疼惜你。所以我觉得你值得拥有比我对你更有心的男孩。 隔了一个月,我生日到了。我已准备过一个安静孤独的生日,没想到那日叶笛和康乔来找我。 隔膜了太久我们几乎变得很生分。叶笛坚持要给我庆祝生日。她跟我说话的时候,康乔也在身边。然而他明显对我们的事情一无所知,他趁叶笛转身与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赶紧凑到我耳边来高兴地说,叶笛现在是我女朋友了—— 叶笛转过身来,他就又马上大声说——怎么样,能不庆祝吗!走吧!别犹豫了。 我回敬他一个难堪的笑容,不便再说什么。答应了下来。 那晚去康乔家。他父母都出差回了北方,家里只有我们。康乔的家很宽敞, 装修精致华贵。我们用音响放着歌剧,比如瓦格纳的《诸神的黄昏》,然后搬了很多啤酒出来,哗啦啦满屋子泡沫,像喝开水一样地灌。那晚叶笛兴致似乎还很高,很兴奋地拿起弓,拉帕格尼尼的协奏曲。 她拉琴的时候,我坐在房间角落里远远看她。 过去我们都是坐在一起学琴,靠得太近。细细想来,我还未这样认真端详过她。一段时间不见,叶笛更漂亮了。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笑起来便温婉如歌,不笑的时候隐忍悲凉,是我熟悉的样子。她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 她拉着一曲巴赫平均律,进行到第十九小节的时候,我起身拿杯子倒水,走到她身边,她忽然停了下来,似乎要落泪。我心里略略惊异,低头看着她,说,没事吧? 她笑着说,没事。叶笛扶着我的手臂,神情十分复杂,她抬头看着我说,亦俊,我有话对你说…… 康乔很敏感地站了过来,紧张地看着她,又看着我。我与叶笛四目相对,竟当即心下生凉。我总觉得她有话要说,却又不忍出口。 气氛尴尬了一下,叶笛放开我的手,忽然泄气一般又嘻笑起来,说,生日快乐。我就想对你说生日快乐…… 话音落下,康乔如释重负地笑了起来,他说,吓我一跳,一句生日快乐也弄得这么玄…… 叶笛想说的话终究没有说,她失去力气似地倒在我身上,我很自然地想抱着她,可是看到康乔,我便把他拉过来扶起叶笛,道貌岸然地说,兄弟,你可要好好对她。 我把他俩拉到一起坐下,起身便要走。 在门口,我看到康乔抱着叶笛的背影。她圈着康乔的脖颈,却泣眼看着我。 其实那时她如果喊我,我会留下来。可是她没有。她看看我,然后低下头,埋进康乔的怀里。我似乎找到了心安理得离开的理由。转身离去,门应声关上。 此后的一个月,我又不再见到他们。一切也似乎了无波澜,似静水流深般平缓地行进。 某日放学回家吃晚饭,母亲对我说,小俊,你最近有看到叶笛吗? 我顿了顿,闷声说,没有,好久没见了。 母亲叹了口气,说,这小笛,真是可怜。她跟他们班一个男生好上了,竟怀了他的孩子……快三个月了……才十六岁啊……造孽啊……怎么这么不懂得珍惜自己……太残忍了……她爸爸下午到我们家来说起这事……大哭一场……你回来之前他才刚刚走…… 我听母亲说着,心下惊慌,竟发现自己捉着筷子的手不停抖。我毫无底气地问,那……叶伯伯……怎么发现的? 我母亲继续说,那个男孩子,也真是够胆,想背着大人私下解决,又没有钱,就偷偷跑去找血贩子卖血,又被骗了,只凑了几百块,这点钱哪里够啊……叶笛……叶笛在家破 医院里做了手术,结果出了状况……那男孩子知道出事了,自己没了主意,就叫了家长过来……小笛这才捡了条命啊…… 小俊,你怎么不多关心下小笛,你看她现在……还有……伯伯说那个男孩子跟你也是很好的朋友啊……怎么会这样啊……小俊,这件事也就我们两家人知道,你不要再告诉别人,否则……否则小笛以后还怎么安安心心读书啊…… 我听着听着,心里像刀剜一般……眼泪扑簌簌地掉。我回到房间里,矛盾得坐立不安。只要一闭眼,便看见她那琥珀果核一般的身体,想起那日下午一浪浪潮水一般的蝉鸣和滚烫的阳光,那张带血的床单,以及那么多个偷偷做爱的下午……我想起了她的脸。我想起她对我曾经欲言又止……我知道,那肯定不是康乔的错…… 我数次想走出去告诉母亲,让小笛遭这般罪的,是我……可是我每次握着门把手,便觉得触手生凉。……我不敢。 翌日我和母亲去叶笛家看望她,叶父为我们开门,我看着他威严憔悴的面色,便心虚害怕。叶笛卧床在家,面色苍白如纸。我轻手轻脚走过去的时候,她微微睁开眼睛,见着我,便当即噙了泪。她叫我,哥…… 我捂着脸,恨不得死去。我母亲在一边也落泪,而我跪下来扑在她床边,双手紧紧抓着床单放声哭了出来。 她又动了动嘴,我没有听见声音,但我读得懂她的唇语,她说,哥,我不怨你。 我哭得更厉害了,再也无法忍受,转身对叶父说,伯伯,我对不起您……害小笛这样的,是我…… 言毕,我只觉得身边都静了。叶笛心碎地转过脸去,叶父走了过来。他声音颤抖着问我,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说清楚了! 我朝他跪下,大喊,叶伯伯,小笛是因我而……而遭这份罪的……不是那个康乔! 顿时一记响亮的耳光就落了下来,我以为是叶伯伯,可我抬起头,是母亲愤恨地望着我,她骂,你个混账东西,我打死你! 叶父坐在一边,没有看我们,他整个人像被抽掉了魂灵一般,自从他失去妻子以来,我还从没见他这样憔悴过。 而事情的最后结局,比我们想像的还要不幸。 康乔去卖血,血贩子的针头不干净,他感染了乙肝。他退了学,养病一年。不仅如此,这个病还将缠他一生。 4 亦俊对我说了这些事情之后,我们四个人都僵在那里。康乔转身要走,回头时咬着牙狠狠地说,亦俊,过去我一直都想把你给剁了。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恩怨都有个期限,我不想跟你追究。从今之后我再不想看到你。 自从亦俊出现之后,叶笛似乎想辞掉在这里的演出。我打电话找她,她总是对我说,对不起,最近身体状况很差,来不了。我问她,康乔呢。她说,他不会再来了。 那天我去叶笛寓所找她。木质的楼房,两层,住了很多家房客,因为年代久远而踩上去嘎吱作响,有阴暗潮湿的长长的走廊,走廊里晾满了湿的衣服,很多人在走廊里做饭。她来开门,穿着件很薄的白色衬衣,套着黑色的长裤,头发挽了起来,脖颈颀长,更瘦了。看起来很憔悴。我问她是不是病了?她勉强地笑着,说很疲倦。 房间里挂满了小幅的水粉画。黑色的背景上有大片凝集的色泽,抽象的美感。堆着很多乐器,可是没有大提琴。我们无话可说,很尴尬,我试图打破这种沉寂,问,你为什么不拉琴了?你拉琴一定很好看。 叶笛平静地点烟,说,早就不拉琴了。 我愣了一下,又转换话题。你现在的生活还好吗?一个人挣的钱够吗? 康乔家有钱,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康乔……他的病怎么样了……你们是 同居了很久吗? 恩,对。可是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是亦俊叫你来的? 不,是我自己想来。 为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来看看你。 叶笛看着我,淡淡笑了一下,说,你一直都对我这么好。 那天她大段大段地讲话,讲亦俊,讲康乔,也讲她自己。她说亦俊其实很善良,但是他很软弱。不过过去的事也确实不能怪他,他不知道的。那时我们太小。 那你爱康乔吗? 我不知道。我们在一起……但是又不在一起……他的病,让我觉得我欠了他一辈子。 叶笛并无愁容,但我看着她,便觉心底有溺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我们无话可说,面对一窗晚春的暮色,静静闲坐。 晚上康乔还没有回来。我说,我先走了。她拉着我的手说,七,留下来。康乔已经两天没有回来了……你陪陪我…… 她言语落寞,却又面带笑容,朝我伸手,我便俯下身来抱她。那一刻我仿佛成了少年时的亦俊。抱紧她,好像世间就变得微茫而温暖。我抚她的额,感到滚烫。我说,叶笛,你好像发烧了。 她默默说,我知道。我扁桃体在发炎,极疼。不想说话了。 我叫她上床去,又找来毯子给她盖上。出门去给她买了阿司匹林、抗生素、温度计。回来烧开水,喂她吃药。给她量体温。 她发着烧,时冷时热,总是渴。我喂她喝水,用被褥毯子把她捂紧,凌晨时她发了汗,烧终于退了。那夜我们相拥而眠,像少年时的闺中密友。我抚摸她的背,手停留在峰峦一般的肩胛骨上,吻了她的肩。窗外一片醉夜星辰。像是飞燕草一样的蓝蓝深海。 她病尚未好,咽喉肿痛,只能咽下流质的食物。我给她做粥煲汤,不让她整日用方便面充饥。她的床头摆满了各种精神类药物,我也不允许她用小孩吃糖一样的剂量吃那些药丸,为此也吵过。但她总会懂得我是为她好,因而听从。 我常常在狭窄的厨房做菜的时候会听见她突然问,“你刚才说什么?”或者“有人进来了吗?”,我知道那是她的幻听症,开始的时候我回答,“不,我刚才什么也没有说”,结果总是让她难过,于是后来如果她再问我的时候,“你刚才在喊我?”我就回答,“对,我让你铺好桌布,可以吃饭了。”这是所谓善意的谎言。我只是心甘情愿想给她温暖。因我知道生命的孤寒漫无止境,而我还有余力照顾她。 那是一段过得寂寞的日子。但还是有很愉快的时刻。寓所里没有电视。每天黄昏的时候,为打发时间,叶笛就坐在窗台上抱着吉他弹一些歌给我听。她咽喉发炎,嗓音沙哑,不能唱。但我知道那是平克的歌, Good bye , the cool world ,I am leaving you today. Good bye , good bye ,good bye. Good bye, all the people, there is nothing you can say, to make me change my mind, good bye. 破旧的红漆斑驳的窗棂外面是浓绿的爬山虎。我静默地看着她。她关于昨天的怀念,夜幕低垂。似掌声,此起彼伏。又如一片深深湖水。 有时候我困得听着听着就会睡着,醒过来,看见她还在窗台边抽烟。她独坐,像我记忆中蓝色的海,蓝得让人心疼,一直疼到心底去。这个世界在我们的眼中是常常缺乏诗意和美感的。而我们却要欺骗自己,让自己知足,以便能够快乐地去生活。 叶笛常常连续几日无法入睡。眼睛里布满血丝。当她觉得撑不下去的时候,她便在深夜里叫醒我,说,七,我睡不着。 我起身来到她的床上去,与她聊天。故意说很无聊的话题,让她长久地听,或者让她长久地说。言语是世上最让人疲倦的事情。她终会在疲倦中睡过去。 我知道她一旦睡着,睡眠又会变得很长。于是我轻轻下床来,帮她拔掉电话线,关掉手机,关上窗户。房间里非常寂静。我喜欢坐在她的床边,看看她熟睡之时甜美如婴的脸。 我似乎感到了生命的韧性,我们都曾经以为自己走不下去了。可是最终,我们其实都可以走过来。比如对叶笛来说,这场幸福的睡眠过后,她又可以挂上笑容,继续行走。 她这一觉睡过去很久,醒来的时候是上午阳光明媚的时刻。她抻着懒腰的愉快模样,像只懒猫。这般天真的叶笛,我从来没有见过。也许在她生命没有波澜之前,亦俊见过。 我把牛奶端给她,她握着我的手说,很多年没有这样痛快地睡一觉了。 康乔消失了。乐队的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叶笛生病,我留在寓所里照顾她。每日做些家务,其余几近无所事事。 亦俊知道我在陪叶笛,可是他没有来,哪怕借看我的理由来看她一下。我几乎对他彻底失望。 叶笛好转了不少,第二天我便回家了。在MILK见到亦俊,我问他,你怎么不来看我们一下? 他说,我怕她不想见我。 我说,是你不敢见她。 两日之后,叶笛突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说,七,我想回南方,回我以前的城市。 我问,这么急着走,那你就不回来吗? 她说,康乔给我打了电话,他一切都好,回他母亲身边去了。他让我也回去。 叶笛又问我,你愿不愿跟我一起回去,七。 未等我回答,她继续说,明天早上10点的火车,我把我所有的钱都拿来买了两张车票。我可以等你。 亦俊在我背后小声地问,出了什么事?谁要走了?找到康乔了? 我回过头,看到他的无辜的样子,突然很不忍心。我和他在一起三年了。他是一个平和干净的人。因我们生活平静而盲目,我并不切肤体验他的软弱,他依然对我很好。我也是爱他的。 那夜我不怎么睡得着,凌晨5点的时候,亦俊打来电话。我握着听筒,对方没有声音。我们足足沉默了十分钟没有说一句话。只听见对方的呼吸。最后他很模糊地说,七,请你不要离开我。 我放下电话,起床走进 卫生间,用冷水冲澡,冰冷的水像无数把刀在刺。痛快到了极点。我完全无法呼吸,我想我头都要裂了。 清晨时分出了门。我回到MILK,将墙上的澜沧刀一把把取下来,装进包里。走在街上,依然安静,行人疏落。天蒙蒙亮,我走过一条街,路灯一盏盏熄灭。我观望着,想,我们将在这个疲倦而冷漠的世界里过完嘈杂的一生。从倾其所有,到一无所有。我们是相互交错的经纬,被岁月织成锦缎,与虚无的结局丝丝入扣。 冥冥之中,我一直步行走到了火车站。 我给她打电话,远远地她便朝我走了过来。她见到我,先是愉快惊喜,但她是聪明的人,瞬间表情就暗淡下来了。 我将包递给她,对她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不能走。 她拿过来,摸摸便知道是什么,静静地笑。她说,好久之前,康乔走后给我电话,他说,对不起,叶笛。我想我是真的该走了。 我不再说话,叶笛从肩上取下她的吉他,要送给我。 她埋头吻了我的肩,我不忍看她,闭了眼。等我再抬起头的时候,早已看不到她的线条明快的面孔了。如一阵倏然而过的忧伤,她湮没在人群里。而人群,也像一场失败的战争,将我们记认的人,埋葬其中。 只剩下这把琴,还留在我怀抱里。 树的辛香,丝绸一样缠绕在琴弦上。十三、故城 1 故城,你是否觉得,我们总是在不断地记住忘记我们的人,而被我们忘记的人却也在纪念着我们。若不是如此。人与人何以有缘分。 两年前我在新疆旅行,发现彼地的文明遗址总是以故城来命名。比如说,交河故城,高昌故城。故城这个词念起来充满感怀却又不失悠然,像极了你。所以我想以故城给所有在我生命中留下深刻足迹的人命名。他们亦永远只能是我的故城,因为他们之所以如此重要,恰恰是由于他们不可能一路一直陪我走下去。 就像何勇在《幽灵》里轻轻地念:他们都不在了。我想念他们。 故城,你并不知道我这样纪念你。在过去,我一直都是那个你不开心的时候才想到的人。那时你总是不由自控地落泪,我常常站在你身后,看着你的背影,那么多话欲言又止。我们离开彼此之后,这些话组成了我的文字,就好像此刻我又想起14岁的春天,我们相识不久,那日下午你邀我一起去江边放风筝,你对我说起,烟花春晓。 是的,三年过去,这样一个烟花春晓的季节又来了。你可记得。 前几天我打篮球而弄伤了手指,食指关节青肿,动弹不得。但这令我想起了几年以前的这个春天,你我在种有两棵高大银杏的旧操场上打篮球,累了坐在地上喘气,你对我说,银杏是这个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它必须雌雄同载才能存活。它们可以存活很久很久,但若其中一棵死去,另外一棵也会很快死去。 我可以清晰地回忆起,那天阳光灿烂得像是孩童的瞳孔,老银杏有着彰显它命运构架一般的蓬松枝叶,从它一直细碎摇晃的姿态,可以看见风在穿越。小操场有两个篮球架,木篮板油漆脱落而残损,篮筐锈蚀。球砸过去,整个框子就哐当哐当摇晃。 不管再过多少年,我都会记得。你的衬衣上带着干燥浓香的太阳的气味,是少年的气味。 故城,你应该记得,那时你和我是在学校里引人注目,却有些令老师头疼的孩子。不幸我们都被安排到年级里最暴躁严格的一个女班主任手里。她实在是个脾气暴烈的急性子,对我们也早就看不惯。一次晚自习,所有同学都在安静地看书做题,你在同桌男生的眼镜上画上一圈一圈的黑线,让他戴上,叫我看,我们三个人笑得四脚朝天,连班主任冲进来的时候都无从觉察,于是被她抓了个正着。她把我们驱逐出教室,厉声咒骂,气得直抖。 再有一次是班主任在周五放学前的班会上训导,她说,你们这些学生,总是等到星期天晚上才赶作业,周六周日干吗去了?从下周起,坚决要杜绝赶作业的现象! 我在下面嘀咕一声,谁那么傻在星期天晚上赶作业啊……都是星期一早上来抄…… 话音未落,班里的同学都窃窃偷笑。班主任脸也绿了。 我很快忘了这件事,星期一早晨照例早早来到教室,把课代表的英文作业拿来抄。正伏案急书酣畅淋漓时,有人拍我肩膀。我不耐烦,以为是哪位死党来捣乱,便大声说,去去去,别打岔,没见我正抄作业呢! 身后的人没有回答,我忽然觉得情形不对,慢慢回头,正好撞见班主任刀子般的眼神。还未等我在心里默念一句“完了”,她的耳光就已经响亮地扇了下来…… 呵呵,故城,这些你都记得吧。我们在课堂上偷偷下五子棋,我赢了一盘漂亮的“三三连”,喜不自禁,当即在历史老师讲到李世民弑兄夺位的时候,大喊一声,啊哈你输啦! 顿时,安静的课堂,变得更安静了…… 历史老师表情沉痛地走下来,说,请你出去。 那个时候我们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互相写信,但平时彼此并不多说话。教学楼顶楼一层常年空置,我们经常不上体育课音乐课,到顶楼的楼梯间里闲坐,也喜欢拿着粉笔在墙上涂鸦。写写画画一个学期,不知不觉渐渐涂满了整个楼梯间的墙壁。这件杰作败露之后,我们被班主任揪到办公室罚站,请家长,赔粉刷钱。 那个时候已经是初三了,四月的时候照毕业照,我没有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一个讨厌拍照的人。那天我们一直在学校西北角的楼顶上吹风。曾经满墙壁的涂鸦,已经被学校工人全部粉刷成雪白的一片。我和故城都没有说一句话。面对空白的墙壁,坐在楼梯上,无所事事沉默了一个下午。 我们都曾经以为那面墙壁是留给学校的最好纪念。真的。 还记得故城在上面写过一句话,我们应该吧生命浪费得更有意义一些。 2 我与故城都是学画画的孩子,每个周末背着画板到老师家去画画。走在街上心情总是非常好。故城能写一手很漂亮的隶书,长跑很厉害。她塞着耳机写生石膏的时候,样子看起来仿佛目空一切。可是只有我明白,我们恰恰是因为在乎太多,所以总是有无法释怀。 她曾经笑着说,七,你是我的,你不能离开我。说话的瞬间我想起《她比烟花寂寞》里Jackie对她姐姐说这句话的时候闪烁的眼神。 我会明白,她是在向我表达她的寂寞与害怕。 上帝让我们习惯某些东西,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但我们竟然,一不小心就习惯了生命本质的空虚。 3 苏钦曾经是我和故城的绘画老师。她与故城母亲相识,也是故城带我一起去她家找她的。苏钦为我们开门时披一件随意的深色坠质睡衣,嘴里叼着一只炭笔,手里抱着一卷卡纸,另只手腾出来开门。头发挽起来,脖颈颀长,锁骨似清瘦的少年一般突出。面孔上的轮廓硬朗。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每个周末我们去她美院的画室画静物写生。画室里满是林立的画架,地上扔着废弃的 颜料。墙壁上是无意弄脏的色块。看起来富有超现实风格的意味,非常有趣。有巨大的落地玻璃窗。窗帘厚重且沾满灰尘。窗外是高大的落叶乔木。在三年多的时间里这些植物繁盛了又凋落了。盛夏有扶疏树影映在空旷的画室里。树影似乎带有辛香。簌簌抖落。画累了或者找不到感觉了的时候,苏钦就干脆让我们休息一下。和我们聊她在美术学院当学生的时候分外沉溺的老鹰乐队。我们就边听边在画室里逡巡,一幅一幅评判她的油画。 那年夏天我们穿过美院浓荫的青石板路,直到那座砖红的爬满了墨绿藤蔓植物的三层小楼。那些植物具有鲜亮饱和的色泽,叶片在仲夏溽热的微风中摇动,闪着匕首一般鲜亮的绿。我们不停描绘那些木讷的石膏头像。疲倦之际我曾经听苏钦大段大段地讲她男朋友的事情。比如他们如何在大学里恋爱,如何在毕业之后分别。 她懒懒地说,我们分开都已经七年了。我说,他这么爱你,一定还在等你。 苏钦回过头来看着我说,傻孩子,不要把别人想象得对你很忠诚。 这句话我印象极其深刻。我心里明白,我依赖她,胜过我喜欢她。 即使没有画画的时候我也去画室。很多时候撬掉学校的无聊课程,在画室里看苏钦给那些大孩子上课。在最后一排躲在高大的画架后面等待。晚上在画室里用CD机放些老鹰乐队的老歌。关掉所有的灯,在画室黑黢黢的角落里堆积着躯干,头像,手,脚……看起来恐怖至极。我们在画室里互相恐吓,疯打。累了就坐在窗台上分抽一包烟。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打一个电话,她都会出来陪我在街上晃。寒假父母都走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不想回去,和同学们在咖啡厅玩儿到很晚。然后各自回家。我一个人在沉睡的城市中逡巡,路过一个电话亭,用自动售卡机买一张卡,给她打电话过去,煲到卡上只剩最后一块钱。电话亭的地上丢满了烟头。我看见外面大寒时节冰冷的冻雨扎在电话亭的玻璃上。除了路灯憔悴的光线之外,一片漆黑。下雨了。 我对苏钦说,我冷死了。她说,你在哪里。 苏钦凌晨一点的时候赶到我面前来。给我披上一件大衣。看见满地烟蒂狼藉的电话亭,说,你不要命啊你,少给我这样! 我赖皮地看着她,我知道她不会生我的气。那夜我们像往常一样在空无一人的深夜街道上散步,走累了就在大商厦门前的阶梯上坐下,捧着一杯咖啡沉默。 有时候我一言不发,有时候会不停地说话,说道难忍之处我一头扎在她肩膀上决堤一样地哭。她镇定至极。没有说一个字。只伸手揽我的肩膀。 天亮的时候,苏钦说,小七,这些事,你不要再对别人提起了。忘了它吧,你还这么小,心事这么重,真叫人心疼。 那个时候我剪短了头发,苏钦总是喜欢摸着我的脑袋。像摸她的宠物那样。我额前的头发常常遮住眼睛。喜欢穿白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苏钦说,小七,你怎么不爱笑。你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她见我陡然脸红起来,便放肆地笑,继续看着我说,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对你只有一个感觉。 是什么。 野。野孩子。 然后轮到我放肆地笑。我想起小时候母亲耐心教我怎样执筷子,怎样保持优雅的坐姿,怎样吃饭不弄出声音来,怎样在饭局上敬酒,告诉我餐巾叠成某种花状表示东家,而上宾只坐朝北的座位……可至今我仍然还是吃相很难看,走路不抬头,盯着自己的脚尖。 若这样想起来,好像我的一生,都只是个关于辜负的故事。一直,在让人失望。 但苏钦一定不这样想。她在修改我的水粉作品的时候总是说,你对色彩的感觉,非常独特。七,你是有才华的人。要走好自己的路。 4 初中三年,我明白我是很喜欢苏钦的。毕业时我将离开家去别的城市上高中,临走的时候苏钦送我她的油画处女作。尚是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随家庭教师学习的练习作品。画面只是简单的静物,笔触稚嫩却有才气流露。我格外珍惜。 那天晚上我在一页速写纸上写,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以至于物是人非的现在,某日我忽然见到同桌的文字里出现了这句话,熟稔的记忆几乎要分裂我的心脏,我在人声鼎沸的教师里潸然泪下。 我想去相信某个人,非常想。 而且一直这么相信着。 比如故城,比如苏钦,还比如我自己。 5 我曾经以为我会在离家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艰难地想念故城和苏钦。但事实上,她们竟很快就沉没了下去,我并无刻骨的牵挂。 我发现了人的不可信任。 人总是会分开,为着我们不可妥协的前途,和所谓的明媚希望。匆忙地在新的校园里穿行,觉得自己再也不能依靠。只能冷暖自知,再自知,再自知,自知到灵魂的深处去孑然独立,在着漫长的路途中一直跑下去,跑向无谓的投奔。 6 高一那段时间我不停地给故城写信,像一个人对着镜子说话一般,不知不觉,便感到心酸。故城的回信里,一封封说起她身边不停更换的男朋友们。 我知道故城想来是受异性追捧的。 记不清楚是哪日凌晨,我刚睡下不久,手机响。是故城的短信。我盯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犹豫片刻,打开来看。故城说,今天凌晨,我把自己给他了。 我内心一阵怆然,不知为何竟难过起来,眼泪几乎快掉下来。 末了,她又说,七,我想你。 我反反复复翻动这两条短信,盯着手机屏,不知如何答复她。 那夜我失眠至凌晨,似乎还落了泪。泪只两滴,擦掉便干涸。我想起一些事,关于年少时光,关于承诺,想念,以及一些爱的代价。 7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之事,不求自己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8 我们从不打电话。只是不断收到故城的信件。她向我诉说她现在的生活,其中总是沉沉的忧郁和失望。信里她对我说她和男朋友分手。说自己会轻易爱上许多的男孩子,说现在的生活只是画画,听歌,努力做题,疲惫,回忆。 我从她欲言又止的叙述中,几乎能看到她脸上感情流逝之后的灰烬。 我发现我渐渐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的信。于是总是默默看完,把它们折好放回信封,一封封码起来收藏好。 在信中故城向我提起以前课间的时候,我们站在走廊俯身望下面踢球的男孩子的情景。她在里面寻找喜欢的男孩子的身影。时而微笑时而流泪。尖锐的上课铃声拉响,她就谈谈地说,走,回去了。 我看不到她的脸,却能遥遥相望她内心的落寞伤感。如同我每次看到信纸上覆有灵魂的叙述的时候,便会知晓这样一处暗淡的光。 我于这每日每夜的独立生活中,渐渐有种落水一般的无力挣扎。晚上十二点准时上床,回想每天一模一样的日子,心生寂寥。 像一条漫长的征途,一旦开始,便没有人再知道归期。 以至于重新面对和审视自己生活的时候,感到幻觉般的甜蜜。一切是一个失去的过程。彼时时光沉沉地静止在深处。留下无限空旷。似记忆的沉香。 我们在梦境。我们在现在。 9 很久很久没有苏钦的消息。后来某一天收到了她的一封信,说她已经换了工作,不再做美院的老师,做平面广告设计。朝九晚五。说她一再寻求生活的突破口,不甘心过千篇一律的生活。这是我喜欢的。只是再也没有机会和她一起坐在空旷的画室里安静地画静物写生,看她眯着眼睛捕捉线条的明暗,喜欢叼着铅笔。 生命原是这样一场沉迷的游戏,每个人自知。因为总有别离。故城走了。苏钦走了。只剩我,站在原地看着她们渐行渐远。 后来放假的时候回了家,非常碰巧地在百货商场里碰到苏钦。我在背后看她良久,她黑色的长发随意地编成辫子垂至腰际。依然那样瘦。披一件黑色的长风衣,里面是简单的白衬衣。黑色长靴。有熟稔的温婉气息。让我感到她对生活充满原谅和默许姿态。但旁边有位男子拎着购物袋,耐心看着她挑选商品。我走过去轻轻拍她的肩膀。她回过头来的眼神煞是惊喜,我轻轻拥抱她,像以往那样。闻到她身上不沾香水味道的植物辛香。她说,天啊,你长这么高了。 几句寒暄之后,她叫我一起吃饭。我注意到旁边男子的错愕又加以掩饰的神情。觉得很尴尬。于是说不了。你们慢慢逛,我还得先回家。再见。 我笑笑便走了。 其实每次对她说再见,心中都有无限落寂。我记得。记得以前最糟糕的日子里,晚上十一点,还在街心花园里聊天。那座花园里有一株高大的橡树。在南方的气候里终年青翠,非常美。我说到难过之处,胸口感到有静默激烈的血液奔涌。强大至极的力量。眼睛灼热,眼泪流下来。双手捂面。她轻轻叹息,良久,伸出手来意欲揽我入怀,我暗自挣扎抵抗。 苏钦说,不要这样,到我这里来。语气坚决而温柔。然后将我的头抱过来,手指轻轻梳理我凌乱的头发。沉默不语。 这是年少时印象颇为深刻的场景。这样温情的关怀,一生会有几次。这是记忆之中深刻的灼印,被有温度的触觉所提醒,会时时散发出经久的感怀,醇香。令人沉醉却不经悲喜,只落一地滚烫的烟烬。 此时我知道她已经被人群所掩埋。我即便回头,也不会看见她的背影。 我想象他们即将拥有的生活,就像他们现在一样,甚至会像我今后一样,身边有一个熟悉似自己一般的人,日日夜夜,过着叫人无望的平凡一生。购物。做饭。洗完。按揭买房。闲来或许会画画,出去旅行。但这未尝不是好事。 我只是希望她一切都好,再也没有其他。 那天我独自从闹市区走回家。路过那座长有高大橡树的花园的时候,发现那张长木椅还在那里,上面仿佛留着我与苏钦的影子。突然感觉自己站在前世记忆的离岸。如此的遥远。 其实那天是我生日,但我完全忘记了。独自走一大圈,回到家里,桌上有新鲜的饭菜。客厅里的电视在没有开灯的房间里闪着变幻不定的荧光。一个接一个的广告。妈妈刚从楼顶上下来,她刚刚浇完花。她轻轻说,来吃饭吧。 她从厨房里端出一个漂亮的圆形纸盒。里面是生日蛋糕。剪掉红色的塑带,揭开纸盖,闻到香甜四溢的奶油气味。颜色鲜亮诱人。上面用樱汁酱写着,生日快乐。很贵的一个蛋糕,妈妈说她提前订好的,下午刚刚取回来。我看到她的脸,细细的皱纹旁绕在额上。有平淡简单的愉悦。 那一刻我从来没有这么难过。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不曾认真对待过自己的生日。就像这个家的感觉一样,只有在独立生活想家的时候才感觉得到。我切下一块蛋糕,给她,然后自己也切下一块,安静地吃。 我略一抬头,见到母亲白发隐现的发际,以及咀嚼事物时慢而用力的下颌,一时心酸,竟当即落泪。 吃了晚餐,我帮她洗好碗,扫了地,上楼看春天的夜景。用铲子疏通花圃的排水洞。站在栏杆边俯瞰城市华灯初上。下楼回书房看了几篇散文。清理了一下画具,丢掉几管干瘪的颜料。掀开琴盖,用天鹅绒布仔细擦拭每一处灰尘。看到键盘因为受潮而略有不平。试弹了几组音阶,音尚且还准。坐在琴凳上默默看着自己映在琴板清漆上的木讷表情。闭上眼睛,弹奏自己最喜欢的一曲德彪西。发现自己手指因为生疏而麻木。洗完澡,将衣服丢进洗衣机。和妈妈道晚安。进卧室,钻进被窝。 手机上有灯在闪,打开来看见故城的短信,生日快乐。 过了一会儿,又有苏钦的。苏钦说,下午在咖啡厅,听见放钢琴小品。竟然是你弹过的。生日快乐。 我轻轻呼吸,听了张大提琴的CD.熄掉灯。陷入沉睡。 10 我知道自己有过无限馥郁繁盛的生活。那是指尖流过的风。剧烈并且永不回复。就如同我和故城在奔跑之后留在高草地上的脚印,被那些植物匆忙掩埋。留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咏叹之中,最终渐渐暗淡下去,沉没进时光深处,陷入窒息。 都是虚空。都是捕风。十四、昨天 (此文缺)十五、城事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头,这是愚蠢的年头;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我们面前什么都有,我们面前一无所有;我们都在直奔天堂,我们都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查尔斯·狄更斯《双城记》 1 张艺谋为成都拍了城市宣传片的那年,每次离开成都,都会在双流机场的入口处无一例外地,被迫从低矮的车窗仰视路边那块巨大的广告招牌,花图色样早就不复记忆,唯记得上面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 那招牌气势不凡,一句“一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显然是折中众多锦囊妙语而来,但我总觉差强人意:它道的不过是一个过客的恭维,却没有精妙地说出那股道道地地的成都风味。也罢,这等丰富微妙的风味,千人千面,亦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 李白咏,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草树云山如锦绣,秦川得及此间无。 杜甫叹,锦城丝管日纷纷,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刘禹锡记,濯锦江边两岸花,春风吹浪正淘沙。女郎剪下鸳鸯锦,将向中流匹晚霞。 杨雄赋,都门二九,四百余闾,两江珥其市,九桥带其流。 这些都是幼年时反复咀嚼的诗句。一笔“窗含西岭千秋雪”,而今品味起来仍觉意犹未尽,妙不可言。这笔墨下的写意之象,俨然一座昌明隆盛之城,诗礼簪缨之邦。雕栏画栋,佩玉鸣銮,人烟阜盛,街市繁华。府河作青绉,锦江作绿绦,连肌肤都是润的。一梦千年,流到现世的手里,旧蕴变迁,唯在某条幽苔深深的老巷尽头,在风轻雨澌的濡湿季候里,在成都人柔绵如云的口音里,辨得旧日依稀残迹。 2 自幼年起不知在成都进进出出多少次,中学时代亦在那里度过。它于我,只有家乡的幻影,却到底不是我的家乡。我印记它,是因了它给过我的印记。 人总是不能置身度外地回忆它的家乡,而回述一旦被记忆所篡改,失却的是时光的尊严。幸而这里不是我的家乡,因此我忖度自己不会因对它感情充沛而陷入迷局,混淆沧田之变之间的昼与日。我记认的成都,不会是它冗赘繁琐的街巷之名,不会是它无可媲美的食艺,不会是茶馆里昼夜不停的谈笑,不会是俯拾即是的富人和美女,也不会是那遍街多得叫人发愁的小时尚……这是属于成都人应该印记的东西,不是我记认的。 但我也只能告诉你,我记得的不是什么,却不能说出我记得了些什么。 这天地富足闲逸,生出了一片节奏舒缓的花花现世。它终究是不可印记的。 3 我的高中在成都度过。而写了这些年的字,回头一看,它也总是无处不在地渗透在我每一篇东西里面,一些小事反复提及,叫我感叹自己过得苍白。当年的朋友们,除了少数几个仍然坚守大陆之外,其他的孩子们全都四散天涯。曲和,区区,小范,小青,小白,火烈鸟,YOYO……这些温暖的名字,好像若不是放在纸面上,已经叫不出口了。用以描述旧日时光的那些字眼,诸如高三,诸如青春,诸如离别,诸如忧伤喜悦……都是个人感情色彩过于浓重的陈词滥调。一岁岁长大,那些越年轻的事,越变得经不起重拾。 正所谓一种无处安放的拿捏不定。 但至今仍然相信,那时遇到的你们,是一道照进我生命里的光线。 因为相遇之前,离别之后,我都未曾见到比你们更加优秀的人。那个时候的我们,都是快马平剑的傲气少年,并不因方向模糊而失去前进的激情,也正是在这样的横冲直撞中渐渐劈出一条妥当的路来。所以无论是与你们朝夕相处的岁月,还是而后各奔天涯的日子,我都一直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为自己能与你们曾是朋友而骄傲。 回想那些年生,由于学校封闭式管理的缘故,我其实很少出校。高一时的周末,曾经几次逃出来住在火烈鸟家里,周五晚上在离校回家的路上绕到人民南路中段的一家音像店去淘X-Japan的碟。夜里火烈鸟的妈妈总催促我们早点睡觉,于是我们只能暗度陈仓,在狭小房间里关了灯,盘腿坐在床上一张张听CD,黑暗中断断续续地说话,耳机里一段段悲伤的歌声像潮水扑岸一般淹没言语,我们便就此沉默下去。谁也看不清谁的脸,但知道身边也并不孤单。偶尔我们还会在周六去会展中心看cosplay,,周日一起去动漫绘画班。她画画,我就带几张CD塞着耳机在旁边安静地坐一个下午。 这些场景都像极了岩井俊二的电影里那些平铺直叙的镜头。 火烈鸟住在玉林小区,成都很有意思的一个地方。聚集着一些动漫店、电影碟片店,以及白夜、小酒馆。前者是一家以电影为主题的酒吧,区区她们就是在那里找到了传说中的Lube的CD,翻刻了一张送给我。后者是所谓的成都地下摇滚音乐腹地,曲和在高三时都还不时会去那里看乐队演出。 那是一段可爱的日子,所谓的伪愤青伪小资的年代。 彼时心浮气躁,也不懂事,心中总有堕落的冲动,中规中矩的表象下,内心却躁动得一点诱惑都抵抗不住。有一次和火烈鸟从画画班回来的时候碰到另一同学,他正好说他郁闷想找人一起去买醉,我便毫不犹豫地和他走了。那晚他喝了太多,直到酒吧打烊,我们不得不走出来另寻去处,十分狼狈。大约是凌晨三点钟,我们横穿春熙路。这条白昼里沸腾喧嚣的商业街道,在夜深人静时分竟这样萧索阴森。我们相互扶着不知走了多远,他坚持不住倒在地上,由着心事,哭了出来。我站在旁边无动于衷地看着他躺在地上流泪。 长长的一条黑暗阒静的街道,就只有我们这样两个孤魂一般的身影。好像是被扔在了整个世界的后面,再也回不到人间。我印象非常深刻。 高一寒假的时候也逗留在成都,住在Kathy家里。我迷恋上会展中心的溜冰场,每天下午都和她去溜冰。头一次穿冰刀鞋,上手竟然也很顺利,不爽之处是场上人多,我一旦滑快便会撞到别人。溜完冰就经常跑到天府广场毛主席像后面的那家鲢鱼火锅店去吃饭,因为是同学的老爸开的,所以蹭饭也成了习惯。晚上迟迟不回家,像个城市潜行者一样在喧哗的都市深处散步,都不说话,快快地走。有一次走了很远,走到了九眼桥那块儿,家就快到了,她不愿回家,于是停下来点了烟站在路灯下夸张地抽,扮野到无可救药。但我仍旧暗自喜欢看她点烟的动作。 4 高二的时候看到搞笑短信说,即使上高三(刀山),下火海,我也一样爱你。 那个时候很轻松地就笑出来了。而到了高三,这句话才有些许别样的意义。那些起早贪黑的日子,逼近枯燥的极限。六点半,就被那个喜欢在自以为没人时嚎一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生活老师(曲和心中的漂亮姐姐)叫醒,昏昏沉沉起床,洗漱,五分钟之内就下楼,顺路去食堂买面包鸡蛋,到了教室就用饮水机的热水冲一杯奶粉,坐到座位上一边看书做题一边吃早点,一抬头,刚刚还安静无人的教室,就已经陆陆续续坐满了人。此时通常是七点不到。接下来的是一整日密密麻麻的上课和考试,看书和做题,一直要到夜里十二点。而又要一直这样暗无天日到周六才有一次暂停和轮回。 期间如果某个中午我们能够找到借口溜出学校,去隔壁大学旁的“小春熙路”去吃一顿冒菜和牛肉香饼,顺便淘几本电影杂志来补充下精神食粮,就简直是无上的奢侈了。 高三那年妈妈来看望我的次数更加频繁。每次她来学校于我而言都是一个难得的放风机会。妈妈总是开车带我到陕西街的贾家楼去吃饭。成都餐厅多如牛毛,蜀人做川菜手艺大都不错,甚得滋味。银杏或黃城老妈等吃排场的地方我是不够档次去的,最喜欢的就是陕西街的钟老鸭和贾家楼,还有对面的兰州拉面,可作早餐。犹记得贾家楼的果味芦荟和清蒸鲈鱼鲜美异常,我每次必点,且不论其他菜色如何,我一个人就可以吃完两份芦荟和整条鲈鱼。母亲坐在对面眼神爱怜地看着我吃饭,自己却不怎么动筷子,只是不停地夹菜给我。沉默无话的背后,又似有千言万语的叮咛。抬眼若目光相撞,便各自心里都会酸涩难过起来。我害怕那样的感觉,所以只低头吃饭。 不知为何,而今回想起来的时候,是时的枯燥生活变得抽象而模糊,反倒是些许微小的快乐,清晰得毫发毕现。那时班里几个官僚主义分子组建了国务院,可是后来主席曲和保送了,总理被北外要了,剩下小秘还坐在我的前面。那个一身青铜器臭味的历史狂一心想考川大的历史系,忠心耿耿地要在大学继续做主席的幕僚,尽管事实证明她仍然投奔了资本主义,在香港的大学混得有模有样。过去在她的淫威之下,我不得不承认我是她的宠物,经常一下课,她就摆出令人发指的傲慢姿态对我说,走,跟主人出去遛遛。 高三同桌小青是数学老师Mr.Snake的小妾,班长小白是他的正室,两人皆是数学老师的爱妾,正所谓“青白双蛇”一对。小白习惯秋波到处抛,估计体检老师要是不领情就要判斜视的那种,虽然她和我左一声阿姊,右一声壳壳地叫得亲热,但是我还是没有得到她们的数学真传。姑且就让她俩姐妹争完北大争清华吧。 至于曲和,据说经常在网上被误认为是个学识渊博才华横溢玉树临风的美男子,而这种猜测实在说明政治课上的口号“要善于从现象认识本质”并非无用。我曾为小青对她的一句形容佩服得五体投地:“单看她那一双脚,纯粹就是一个馒头上插了五颗胡豆。” 如此一只真人版机器猫,总是不费吹灰之力便疯狂激发出所有女老师的母性。过去我跟她在知性美女生物老师面前争宠的时候,她只要一摆出那副幼儿园小孩想吃冰糕的欠扁模样,我就知道我又一次注定全军覆没。她的嘴皮之利索,官僚意识之浓厚,以至于高三的某天晚自习之前,雨过天晴,我对她说,看,窗外的晚霞好漂亮!她嬉皮笑脸地回我一句,怎么着,党的光辉吗?——我真想拿圆规给她戳下去。 还有区区,过去曾经被我叫做翠翠,因为她在学完语文课本上节选的《边城》之后,便数次念叨她喜欢沈从文。我索性赐女主角之名“翠翠”于她,顿时众人欢呼。高二以来的日子,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今天你帮我提书包,我去冲饭(即冲锋食堂排队买饭),明日我帮你提书包,你去冲饭。常常是别人还没有找到座位坐下来,我们便吃完午饭回宿舍了;而晚饭吃完,我们都会去散步,绕着学校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还是不想回教室,总是拖到晚自习铃响,才你拽我我拽你地上楼。如此的后果就是,两年过去,我们两人的吃饭速度已经快到他人无法容忍的地步,以至于毕业之后,我在大学食堂再也找不到人吃饭,因为没有人能够忍受自己筷子还没有动几下,对方就已经吃完,然后恶狠狠地盯着你叫你快点。 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吃饭。而每次一个人吃饭的时候,我总是这样地想她。 高三的尾声,身边的朋友保送的保送,出国的出国,走了不少。那时兵荒马乱,并肩作战的死党却渐渐变少。好像大家一夜间就疲倦而沉默了下来。曲和被保送了之后,就堂而皇之离开学校开始远途旅行、养猫,总在我为万恶的数学题生不如死的时候,发来短信,说她正在平遥的酒吧邂逅某某,或者正在广西乡下的河边坐着洗脚。 小青被北大保送了之后,仍然十分恪尽职守地留在我身边做同桌,习惯性地用右手食指推推眼镜,一本正经地提醒我,不准咬手指甲,要奔清华。 区区已经通过了中戏的专业考试,意味着高考不需要数学成绩,每日优哉游哉,拿着就算100分制来看也不及格的数学试卷面不改色地从Mr.Snake面前走过去,气得他够呛。 5 两年之前写这些回忆,可以写得滔滔不绝字字若泪,一年之前再写这样的回忆,就已经不再动容,生怕写成了矫情。而今再写这样的回忆,只剩下经过层层过滤之后印记深刻的很少一些人事了。 忘记。如果没有忘,何以记。 忘记晚自习之前为了复习单词准备听写而不去吃饭的日子,忘记因为二诊考飚而削发明志的孩子,忘记打满了凌乱草稿的本子,忘记做也做不完的卷子,忘记放在课桌上残留着咖啡的杯子,忘记我们坐在一起度过一个又一个晚自习的桌子椅子。 在离高考还有半个月,放了温书假的那天,我带着逃亡的心态离开了学校。收拾完所有的书本,足足装了五大箱。 一路骊歌,我与学校渐行渐远,从车后窗看过去,那几栋再熟悉不过的平地拔起的米色建筑越来越小,缓缓陷进地平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上的绿色路牌一块块闪退而去,十公里,二十公里,一百公里。一些面孔越来越远,一些事情越来越淡,像经幡一般挂在时光的轴线上,被拉成了一条渐渐绷紧的弦,最终断掉。 此番离开这座我度过花样年华的城市,虽早已是轻车熟路,却有了诀别的意味。后来还是很多次像所有过客一样在成都进进出出,但不再是那种诀别的意味。 我狠下心来,再也没有回学校去过。我曾想,那一片弹丸之地,不过一片操场,一座大楼,几块绿茵,几条曲径……这何以承载得起一茬又一茬鲜活得历历在目的青春。 这一切将在我那被回忆肆意篡改的头脑中,渐渐抽象成一些雾一样的尘埃,浮在梦境之外的空茫黑暗中,夜夜夜夜不断下坠,总有一日尘埃落定。青春还是那样美丽而遗憾,我已走过。 光辉岁月啊。 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样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因为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 6 2005年夏天对我而言是个毕业的季节。每个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他去哪儿。 一夜之间就各奔天涯的味道。 北上临行的前一夜里,与曲和彻夜说话。翌日她在月台上为我送行,我站在缓缓启动的列车上,谙知即将离开这座“来了就不想离开”的城市,一时动情,落了泪。泪只两滴,抹掉就干了。转过身去不忍再睹她的身影,就此决意在捉襟见肘的世情中冷暖自知下去。 北上之前曾有朋友对我说过,天津是一座尴尬的城市,你去了便知道了。 我无动于衷地笑,那又如何。这对我而言不过是座干净孑然得没有任何记忆,没有任何朋友的城市,以处子之身展现在我眼前。不是北京那样的梦想之城,也不是成都那样的回忆之城。我要的便是这样的置身度外。要的便是这种干干净净的陌生。 梓童是我大学里最好的朋友。 那个时候刚进学校,沉淀了一个夏天的失望仍然直白地写在脸上,冷漠不近人,顾影自怜,走路都懒得抬头。开学半个学期之后我还叫不全班里二十个同学的名字。 因为是小班授课,所以总感觉是在上高四。教室里的位置是任意的,但是无论前面的人怎么换来换去,最后一排永远是空给我的。上课的时候我一个人占据整整最后一排空座位,独自埋头看英文小说,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如果被老师提问,我就气定神闲地请他再重复一遍问题,然后用流利的英文想当然地作答。老师总是无可奈何地说,Yousaidsomething,butyousaidnothing. 我以为我会这么独来独往地过完整整四年的。终于有一天,梓童走过来,叫我的名字,说,你做我师父吧。 我合上书抬起头来,哦,好。 那师父,以后我挨着你坐吧。她脸上有小孩子得寸进尺之后的狡黠表情。 哦。好。 梓童是一个很男孩子气的女生。记得新生大会上,全班人第一次坐在了一起。我扫了一眼,心想,唉,只有四个男生,而且论相貌而言其中三个都叫人不敢恭维。 剩下的那个还可以恭维的,就是梓童了。 结果她也是个女生。为此我彻底无语了一阵。那会儿正是李宇春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中性美成为年度热门词汇。我看着梓童这个孩子,觉得她独立,干净,帅气,礼貌,懂事,是少年时想要成为的样子。十六、札记 ——不同文化背景之下的成长电影之特色与折射 电影(无论任何一种“派别”),如同任何一种艺术形式一样,是创作者在当时社会气候与技术能力支持下,创作出的集合自身灵感、才华与表达意图于一身的作品结果。只是由于其艺术形式的现代性和灵活复杂性,能够延展出更多的关注角度。 成长电影,应该说就是一类主题涉及个体成长经历的电影。按照普遍的理解,成长必定与青春相关,因此成长电影多数也就是描写青春状态的电影——而已。然而,除去部分专业电影工作者,对所谓的成长电影最有关注的大部分是对电影和音乐抱有虚荣心态同时心怀澎湃情调的青少年。限于这类人群的关注范围以及关注力度——某种程度上,日本现当代电影业中凸现的成长电影以其较为露骨的青春式表达博得了《电影电视词典》对于成长电影的偏激定义:“日本60s后兴起的倾向,代表人物大岛渚、北野武。关注60s背景下日本青年成长状况。如《青春残酷物语》,也指西方社会中的吸毒、凶杀、犯罪在青春期的体现。国内代表杨德昌。” 概括言之,残酷。 “残酷”这个词语,可以在很多电影杂志或者业余影迷对于青春成长电影的评论中总是连篇累牍地出现。这种令人担忧的品评倾向不仅误解了成长电影,还误解了成长本身。日本成长电影的模式与风格只是世界成长电影的一个分支类型,只是成长母题的一个方面。严格地说来,笔者相信,除去残酷的吸毒、残酷的援交、残酷的摇滚、残酷的杀人或者被杀或者自杀……之外,成长必然有更多的定义和角度值得关注与刻画。既然说成长是青春个体社会化的过程,那么谁能说《小兵张嘎》就不是成长电影呢。按照唯物辩证的思想,既然成长“应该”表现某种痛感,那么相对的“快感”也就“应该”得到表现。 自然,肯定不是有几张年轻孩子面孔的电影都叫成长电影(如《红樱桃》就应该不算在成长电影的范畴,而真实反映大龄青年戒毒经历的《昨天》也以非常成长的姿态可以纳入成长电影范畴),但成长电影的定义也的确不应该如此狭隘。 基于此,让我们纠正了这样的偏激定义之后,按照地缘文化背景的不同,应该理性地将所谓的成长电影放在不同的地缘与文化背景之下观察,从而客观地得出它的内含特色以及对母环境的道德折射。接下来笔者肤浅地谈一些个人观点。 1.亚洲成长电影 中国,日本,韩国,伊朗以及印度这几个国家的电影业在世界范围中占有相当的地位。但是印度电影尽管产量相当的高,多数电影的主题与青春成长主题无关,即使有的话笔者也不了解,因此搁置不谈。除此之外的其他四个代表国家的成长电影都相当具有艺术客观性与社会意义。 中国成长电影的杰出作品,从大陆电影萌起之时的《祖国的花朵》、《小兵张嘎》等直到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十七岁的单车》、《长大成人》、《和你在一起》、《青红》,以及港台的《牯岭街少年杀人案》、《蓝色大门》、《河流》,展示出了颇具大国风骨的成长电影之成长历程。中国悠远的历史文化底蕴,近现代政治气候变迁,使得中国的成长电影浸淫了丰富的社会色彩,抛去早年受文革的影响造成的断层不谈,这种社会色彩的丰富从过去单一的爱国主义英雄主义到现在的多层次多方面的作品题材的变化就可以窥见一斑。无论是教条主义式的《祖国的花朵》,颓废迷茫式的《长大成人》,还是青春情感浓郁饱满的《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及所谓的残酷式的《牿岭街少年杀人案》,《青少年哪扎》,《河流》,还有青春小资情调式的《蓝色大门》,甚至包括很多我们难以知道的地下电影,都从不同的方面,较为全面地折射出了中国当代社会变迁在青少年成长身上的烙印。笔者眼中最优秀的当属《阳光灿烂的日子》。无论是从纯电影技巧还是折射意义,包括俗雅共赏的可观性,《阳》作为一部处女作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度实在是导演的才华之展现。与此同时郭文景做的配乐和顾长卫给的摄影都具有很高艺术性,这也是其他的成长电影所不具备的。 另外,一些中国成长电影以回忆的形式复述过去的时代里的青春状态,典型的有《阳光灿烂的日子》以及《青红》。笔者认为,一个时代逝去了,站在另一个新时代的肩上俯瞰它,眉目更加清晰。因此这类电影通常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也深得国际评委的青睐。然而这也是一种遗憾:我们今日之所以只能以回顾的形式来复现那个时代的青春,就是因为表达那个时代真实面貌的电影实在是太少了。 因了主题和形式的繁多,中国成长电影的特色很难概括。总而言之,是代表这个大国在较长的时间范围内的种种变迁在青少年身上的投射,从国家的闭塞到开放,成长电影也呈现出相应的平行表现。 日本成长电影,以其正宗而强有力的残酷作为鲜明特征(几乎使得亚洲观众们以此作为成长电影的代名词),突出地展现了日本本身就很残酷的民族根性和社会风貌。从这个角度讲,日本残酷式成长电影依然非常有折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