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灯下夜祷 昨日天色灰蓝,仿佛是一张失去了回忆的脸,泣尽了一整个冬天的忧郁。我兴味索然,随手翻开《新法汉词典》,看到这样一个词条,Le lucermaire:「宗教」灯下夜祷。我只觉得太美,于是随手将其摘录下来。翻开本子,我却看到几天前从曲和的blog上抄下的摘录自《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的语句: 走在校园的梧桐树下,路人迎面而来又擦肩而过,没有你的世界也并不寂寞。如果能在 无人的路上散步,无思无念,沉入一种静谧,让时光从肩头缓缓流过,那也并不寂寞。 在无人的路上散步,寂寞就在一回头间看到了。 ……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作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曲和在BLOG里写道,“看不到面目从容的退让,沉默和自私的早些年,我若看到这样的句子,多半会嗤之以鼻。彼时我要看的是狠心到底的决绝,极致的聪慧和冷静,好像这个世界说不要就不要了……” 她的话语停在了这里,而我想,在看不到面目从容的退让,沉默,自私的早些年,若我看到这样的句子,又会怎样呢?比如说,当“……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这样一句不动声色却又几近泣血般的话语撞击了记忆的时候。 在我最近写的一篇东西里,我不自觉之间勾勒了这样一幅幻想中的图景:一座木阁楼的房顶,鸽子日日在黎明的熹微晨光中第一遍出巢飞翔,一个久居在此的孩子,早已习惯在它们啪啪扇动翅膀的声音之中醒来,睁眼便可仰望灰蓝色的苍穹,静默地向他展开一片广袤而忧伤的笑靥。而暮色四合的时候,鸽子们带着飞翔的倦意心满意足地归巢,唧唧咕咕的声音,温情而幸福。尔后是那些寒冷而清静的除夕夜,他早早睡下,却被午夜时分炸响的鞭炮声惊醒,睁开眼睛看见窗外陡然升起的艳丽烟花在高空中绽放,雍容的流光溢彩从窗户照射进来,明亮地将他的阁楼变成了一座通体透明的琉璃城堡。他就这样醒来,躺在阁楼里的小床上,在阵阵绚丽的烟花过后的沉寂中,重新陷入沉睡。 我为这良久徘徊在我头脑中的意象而困惑,并且又一次明白无故地看到自己行至这样一个尴尬的年龄,却仍受潜行在心底的或真或假的意象所左右,不辨朝夕,每每心绪无端潮伏壮阔,将久久不宁。也许这一切又有所注定。无名的忧郁是我的青春自始至终未能彻底摆脱的底色,但亦因了这样常年的黯淡心绪,回述往事的时候更能切肤地重温不枉年华的生。但我又为此陷入一种无限羞赧的漫长追悔,好像这整个秋天的绚丽落叶都白白飘落了,因它们没有能够使我无端潮伏壮阔的心绪为之平宁一瞬。于是这样的时刻,我忽然觉得对不起秋天,对不起所有生命中本应如秋叶般静美的年岁。 American Beauty 中有这样一句台词:Today is the first day of the rest of your life. This is right with every day except one day : the day you die. 既然如此,让我们想一想,在我们曾经活过来的生命中,我们是否原原本本坚持了那些年少纯净的初衷?而在我们剩下的生命中,它又是否能够被继续地坚持下去?我们又是否还在为曾经执念的理想和幸福而坚持行走在路上? 这样的问题在现实中是容易显得苍白无力的——想一想这些日子我都过着怎样的生活——每天要在专业课上一边听课一边捧着牛津高阶词典背GRE单词,课余要做题,赶稿,看书,还要去上德语课……转换地点的时候发现自己因为缺乏锻炼而气喘吁吁爬不上四楼。下午下课之后在二十分钟内草草吃饭便赶去上法语夜校,九点半结束后顶着寒风匆匆回来。然后温书背诵,完成明日要交的essay或者presentation,困乏得恹恹欲睡。到了夜里,却又总是一上床就来了精神,辗转反侧,神志惶然,竟会莫名其妙难受得转身便泫然欲泣。想到记事本上还有太多的备忘事项没有完成,想到英美文学史课给的书目清单上一列列必读原著,恨不得一天有48个小时。 时间不够。用《云上的日子》中的一句话来说,是“忙得丢掉了魂灵”。 最喜爱的乐队之一Evanescence出了新专辑The Open Door.我在夜里听那首Not Enough,闭上眼睛一瞬间觉得可以回到高中时代,那些望着切实可见的希望独走钢绳的青春:漫长的一首歌,久不落幕的一部电影,藏在课桌下面的一本杂志…… 那个时候想要用电影装点视觉,用音乐装点心情,用旅途装点青春,用理想装点生命,最后将这一切,装点为文字,使之成为流景飞逝之中惟一的驻足。 那个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说——时间还早呢——好像青春还很长很长,而自己的年龄永远都会停留在以十开头不会再老,所以即使做着世界上最无趣最枯燥的事情,都不会觉得活得黯淡。 那个时候只觉得要是有更多的冰激凌和香肠,又没有数学没有高考,那么一切就完美了…… 而现在真的没有了数学没有了高考……什么都没有了……但此时此刻,又真的与以前的幻想和期待吻合了吗。有多久没有买过《看电影》和《非音乐》,有多久没有去淘过《VISION》,有多久没为找到一张难以寻觅的DVD而雀跃,有多久没有在夜阑人静之时重读一本早已烂熟于心的旧书,又有多久没有为小摊上的牛肉饼而垂涎三尺……我想我说不上是否有在坚持那些初衷。因为我连那些初衷在哪里都不记得了。惟一记得的,只是你曾经笑容满面地站在时光的阴影里对我说,我们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平叙到此,我又一次想起了一句撞击我灵魂深处的话语—— 我说人生啊,如果尝过一回痛快淋漓的风景, 写过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 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八、流景闲草 1 你错过了我的中年,晚年。 生命的长河,不经意的转弯, 以及静静流过的平野。 ——苏来 如同清竹与雅菊是中华的身骨和姿容那样,樱花是长年眺望山峦与大海的岛国吟咏的一首和歌。在暮春的日夜,白色花瓣像银河的尘星落在《雪国》的结尾里。 来到这座北方城市的第二年,我租住了一处房子。院子里便有这样一树樱花。正是春天。樱花盛放,地上铺着一层细软的白色花瓣。此情此景充满着某段记忆的暗示,叫我一眼便喜欢上。我又想起这样一个故事,在日本明治时代,曾有一个年轻女子跳瀑自杀。她并不是因为失恋或者厌世、疾病或者绝望,只是因为觉得青春年华太美,不知失去之后如何是好,于是不如像樱花那样,在最美的时刻死去。 房子是过去殖民时代的老建筑。地方志上记载着这栋房子的特色在于融合了三种建筑风格。是德国籍的 意大利裔建筑师为法国人设计。后来被一个日本人买下。我曾固执地猜测院子里的樱花便是那时被种下的。然而经过多年改建和维修,房子外表看上去已经面目全非。内部之陈旧,凡物皆有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温感。光线被阻隔在顶部弧度柔美的窗子外面,只在脱漆而粗糙的旧木地板上切下一溜狭长的暖色。屋内显得格外阴暗。铁艺栅栏的锈迹被雨水冲刷,在青苔隐现的墙上留下泪痕般的印记。 我在这里,只拥有一间房,一缕光线。房间像是一个旧教堂的冷清的耳室,终年在晨曦时分获得富有宗教意味的光芒从高而窄的玻璃窗射入。 隔壁的一个女孩子,是美院的学生。她用张爱玲般的语调万分亲切地描写这里:清晨时候,卖早点的老师傅骑着挂了铃铛的旧自行车,铃铛清脆作响的声音和豆浆的香气混合在一起,潺潺地从窗下流过去。 我一直都记得搬来的那日,春光甚好,在漂浮着丝丝柳絮的温润的空气中,无处不在地游移着晴朗的气味。打理好屋子走出门院的时候,被阳光照射得睁不开眼。天空的蓝色被清明时节的雨洗得发白,淡如裙子上的浮青暗纹。院子里一树樱花,凋落之姿,状如飞雪,洒下的是一地古代日本 散文中的物之哀。 我在那里停留片刻,邻居的那个女孩儿便也走了出来。那一刻她抬起手来遮住眼前的强烈光线,我看到她右手四指上的银戒指。 一来二往,我们渐渐熟悉。 闲谈几句,我问起她的戒指。她略带疑虑,取下来给我看。说,这是她和一个男孩到泸沽湖旅行之时在一家银铺打做的。做了两只,分别在上面用纳西古文刻了彼此的名字。她又指给我看,并且轻声说,我的戒指上有一道裂痕。也许是在打造的时候,用力过度。我告诉过他,感情用力过度,亦充满裂痕。等到它断裂的那一天,我们便分手。 2 那天晚上她敲开我房间的门,送给我一本《枕草子》。她穿白色的宽大恤衫,水绿色的短裤,趿着人字拖鞋。刚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健康得像一只刚从树上摘下的新鲜柠檬。她说,这本书,也许你会喜欢。 那一个瞬间,我望着这本书,恍然间回到了尘埃中的心动。 十几岁时喜欢的一个人。面容素净如雪地般的高个儿少年,看起来清清朗朗,像是操场跑道边一棵沉默的翠绿杨树。 在那一年,从秋天到第二年的春天,他天天走路回家,我就远远跟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以至于他的每一步姿态,我都谙熟于心。熟知他居住的院子。熟知他会偶尔在画具店和书店停留。熟知他走路从来不会回头以及左顾右盼。熟知他习惯将双肩包单背在左肩上。熟知他因自幼习字而写得一手雅畅的行楷。熟知他十分喜欢看书。 他是那样姿态端然的少年。我知道他与所有人都不同。左右手均可以写漂亮的字。手腕上系着黑色的细线,上面还有一颗钮扣。我曾经趁他离开座位时,翻开他反扣在书桌上的一本书。是川端康成的《雪国》。 喜欢看这样的书的年轻男孩,不多见。 姑妈从英国回来的时候,送给我一支从莎翁展览馆附近的纪念品店里买回的鹅毛笔。15英镑。金色的笔尖,浅棕色的羽毛笔杆有近一尺长。握笔书写起来竟有飞翔的诗意。我拆开朴素简洁的包装,欣喜的瞬间,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他。 那日下午我骑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去书店里买来一本薄薄的英文字帖,开始练习写漂亮的圆体字。 因为我曾经在老师给全班放电影,镜头里闪过一篇漂亮的圆体字书信的时候,偶然听到他惊叹,太漂亮了。 我知道,他是沉默寡言的人,从未喜形于色。他一定是非常喜欢圆体字。 在那年春天结束的时候,我开始夜夜在台灯下透着灰白的薄纸,蘸墨临帖。连鹅毛笔的笔尖,都被磨得光滑圆润,使用起来顺手舒心。那一沓用来重复临摹拉丁字母的纸,摞起来已经厚厚一叠。看上去仿佛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恋。 那封信,我几乎写了两年。夜夜面对着信纸,强迫症一样练习如何把每一个字母都写得像一首诗。溟漠地想象着如何以像电影场景一样的方式交给他,然后获得他掌心的温度,以及像花荫下的苔藓一般青郁的恋情。 在快要毕业的时候,终于决定去找他。 是在他生日的时候。我带着写了两年的信,最后一次跟着他回家。那条路我已经再熟悉不过了。夕阳之下我在他后面走着,一直凝视他的背影。两年多的时间,那些因为他而天真而卑微的时刻,声势浩大地清晰浮现,在内心深处摇摇欲坠,心跳变得粗犷激烈。 我想我一定要把信给他,否则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简直会死掉的。 追上他的那一刻,我几乎深吸一口气。喊住了他的名字,把信交给他。他略带诧异地点点头。拿过了信,然后转身继续向前走。 我亦转身,却竟然双手捂面,禁不住即刻哭出来。 那个时刻我怀疑,这难道就是我用两年,七百多个日夜,换来的一个潦草结果吗?他又怎么能够知道,白纸上那些花纹一般繁复漂亮的英文,是我整整两年时间夜夜在灯下心酸莫名的想念中一笔笔练习出来的告白。 那日我头一次觉得自己无限卑微。所有在一个人的时候天真幻想过的美好方式,全都只兑现了一个最仓促潦草的现实。我捂着脸,泪水几乎要从指缝间流出来。那样的感觉,似乎比日后与他的接触更让我刻骨铭心。 我记得在毕业前后,他都曾经主动联系我。 在他的家里,我看到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的情景。整齐得一丝不苟的房间,藏蓝色的窗帘与床单。白色桌面、地面。干净得几乎有些偏执感。书架上摆满了书。其中有大部分是日本名著。尤其喜欢川端康成,以及古代日本作家,比如清少纳言、吉田兼好、松尾芭蕉。 他的阴郁气质,果真与他的阅读偏好吻合。 他取下一本《枕草子》,说,这是清少纳言的随笔,我很喜欢,送给你。 回到家之后,打开那本书,看到里面夹着的一封信。字迹相当漂亮,一如我早就熟知的那样。我匆匆扫一眼,因为担心不祥的结局,却又忍不住抱着欣喜的期待,所以鼓起勇气即刻翻到信纸的最后一页,果然,在结尾处写着“非常抱歉”。 那一个时刻我的头脑中有着瞬间空白。如同那些烂俗的武侠片里,最锋利的刀总是会在留下伤口后的一小段时间之后才会让人倒下,而又要过很久,才可以看到鲜血流淌。 那个夏天就这样淡出了生命,仅仅消失为记忆的一部分段落。 多年之后的同学会上又见到。大家还会一起喝啤酒,唱歌,最后分开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互相拥抱。 当轮到他的时候,这个曾经占据了我全部心情的少年紧紧地拥抱我。他清晰而灼热的心跳敲打着我耳朵的鼓膜,令我忽然间感到怆然的眼泪夺眶而出。头脑中闪现的是那两年寂寞卑微的少年岁月。我此刻埋在一个曾经等待过的怀抱里。却因再次怀抱了曾经的等待,而终于明白成长的意义。青春的奢侈,便在于能够有足够清澈的心情,用七百多个夜晚去写一封言不由衷的信,给一个并不属于将来的人。 此后的人生,也许不再会用两年的时间,练习为一个人写一封信。 不再会跟在他后面,目送他回家,看着他的背影,充满感伤入骨的欣悦。 不再会暗自祈祷着用最优美的方式相遇,却实际上在仓促转身的一刻痛彻心扉地哭泣。 数年之后,阴差阳错念了英文专业。许多人称赞我写得一手整饬而漂亮的英文书法。我微微笑着,那个时候总是会忽然想起他来。 而彼时在灯下一遍遍在白纸上临摹圆体字,心绪被一帧模糊的少年残像所啃噬的青春岁月,再也不会有了。 3 那夜邻居女孩儿无意中送了我这本同样的书。 我在被回忆击中而沉默不语的时候,她还一直站在门口没有离开。半晌,她说,刚才打电话给他说分手了。因为今天早晨,我的戒指终于断了。 她竖起右手的手指,我看到戒指上的裂缝,断得不可思议。她说,睡不着,我们聊聊。 我们坐在地板上专门找催泪弹来看,看《心动》、《玻璃之城》,看《英国病人》和《廊桥遗梦》的结尾,看得眼泪痛痛快快地流下来。看完电影,我们关掉了灯,在凌晨三点的黑暗中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她一直跟我讲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儿的事情。我已经困乏无力,模糊之中唯一记得的,是她这样对我说起的故事。 还是在幼儿园的时候,她就一直很喜欢和那个男孩儿一起玩。某天,这个最要好的玩伴很神秘地告诉她,昨天他发现了一座城堡,神奇异常,答应入夜后就带她一同前去历险…… 于是从那天起,她每天都会对入夜翘首以盼,希望和那个男孩儿一同去“城堡”。而她的愿望一次次地落空了,因为每晚她轻声摸到男孩儿床前,总发现他早已美美地入睡了,脸上洋溢着难以琢磨的幸福表情,甜美无比。 她每夜都醒来,等待和他一起去历险,却一次又一次地失望。他永远都睡得那么沉。终于,这个女孩儿感到无限伤心。渐渐和他完全疏远。 她说,我已经爱了他将近二十年。他永远都在他的城堡里,却从不带上我。我太累了。我不想再这样下去了。 4 快要天亮的时候,朋友终于回到她自己的房间去。 我头疼,冲了凉水澡,在空调嗡嗡的响声中,拉开百叶窗,看见微蓝的天色缓缓迫近黎明的边缘。 我开始想起他来,于是在灯下给他写信。 那些流畅的,花朵一般的圆体字,在阔别了多年之后,重新从笔下流出。笔尖在白纸上摩擦出年代久远的记忆。这又已经都是湮没在灰尘中的片断了。 我从书架上取下当年他送给我的书,翻开来,似乎还留着遥远的少年的气息。 很多年之后,我从别人的只言片语中确信他当年曾经试图在那封信里面隐讳向我诉说的那些事情的确是真实的。我开始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要背负的十字架。 我庆幸,他因为信任我,使我成为他内心秘密的第一个知情者。他是一个喜欢男孩的男孩,那些年当我在寂寞而伤感地想念着他的时候,他也同样,甚至更为艰苦卓绝地,想念着另一个无法企及的人。 在二十岁的某一个彻夜未眠之后的清晨,世界醒来了。我看到那些曾经无处安放,满地快要溢出生命的青春,曾经给予我们多么美好而奢侈的方式,修饰人生的平凡和落寞。 我也只不过会是在几年后,看见一处充满了旧日情韵的房屋,因了它的院子里有那一树即刻会让我想起那个少年的樱花,便毫不犹豫地决定住下来。 住进被幻想渐渐弥补的回忆里。 5 有人说,假如一个人的梦想无法实现,那么仅有一个姿势也是好的。 比如摆一个飞翔的姿势,或者在睡前说句祝福在梦中能见到大海的话。 6 这个季节的结局,是邻居的女孩儿因为出国而搬走。 我们只是偶尔互在博客留言,节日的时候发邮件。后来的后来,联系越来越少。当我都快要把她忘记的时候,我又收到她的电子邮件。邮件之中只有一个博客地址的链接。 我打开页面来,看到那个出现在她生命里的男孩儿这样写: 今晚和她分手了,她是我幼儿园时的园友,若论相识,整整二十年了。到现在我仍然不确定那分手的原因,心中莫名。 三天前,她还对我诉说着她幼儿园时的一段故事。 那时的某天,她一个很要好的玩伴神秘地告诉她自己发现了一座城堡,入夜后就带她一同前往……从那天起,她每天都会对入夜翘首以盼,和那个男孩子一同去“城堡”,而她的愿望一次次地落空了,因为每晚她轻声摸到男孩儿床前,总发现他早已美美的入睡了,而脸上洋溢着难以琢磨的幸福。 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令这个女孩儿和他疏远了。 我终究没有告诉她那另一半关于我自己的回忆,她尚不知自己只拥有这故事一半的内容,而此刻的我却拥有全部。 当我还在幼儿园的时候,我便很喜欢和她在一起。有一次,我见到了一座城堡,很绚丽。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和她分享了自己的秘密,并答应带她一起去……之后的几晚,我都实现了自己的承诺,她出现在了我的身边,小手紧握,走在堆满奇珍异宝的山路上,一同欣赏那璀璨的光。我们无比快乐,而我从不因每天早晨自己的空手而归感到丝毫沮丧,因为她仍然睡在离我不远几床之隔的地方,仅仅如此已然令我心满意足。 后来,她疏远我了。我懂得了。城堡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的。 今晚,她哭泣着挂断了电话,余音散尽。 对于我,那城堡被尘封在了二十年前的记忆中。 而她,仍不知那城堡在梦中。 爱也在梦中。 注: 日本平安朝才女清原(即清少纳言,“少纳言”为日本古代职官名)出色的随笔《枕草子》,用笔极简,却言万象。与《源氏物语》并称平安朝时代文学作品之双璧,亦与鸭长明《方丈记》和吉田兼好《徒然草》同为日本文学三大随笔。「草子」系指「草紙」或「冊子」,有多种释义,多数是指用假名写作的散文随笔或民间故事。如《徒然草》、《御枷草子》。九、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当我推开那扇门 想看看永恒荣光的状景 那没有他们说的实用阶梯 然而我 又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在我走出那扇门 撕下某本书的二百五十二页 它用黑色镶金这般地写着: Hey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左小祖咒《我不能悲伤地坐在你身旁》 如此这些依旧活得盲目而卑微的年生,常常会在被一夜的暴雨吵得无法入睡的夜晚,试图回想从一九九几年的某个值得纪念的夏天到今晚,究竟有过多少场这样熟悉的叫人无眠的夜雨。好似这滂沱的雷雨中,每一颗掷地有声的雨滴,都在字正腔圆地回述着那些感情充沛的少年时代的夏天,人是如何一手撑着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心中有着信誓旦旦的疼痛和欣悦,并且不相信时光的力量。 这样的夏天,于生命留下的只是一溜狭长而落寞的影子。在影子的深处,某些已经再也看不到了的面孔偶尔还会闪烁起来。背景永远是浓得像油墨一般的黑暗。你正在离开。身影的轮廓与颜色已经迅速地褪进了那片浓墨之中去,可是眉眼之中的灿亮,却鲜明得融不进夜色。 我想起来,便会觉得—— 这是一副适合搁置在回忆里的笑容。 早前某一个夏日再近的黄昏——应该是五月,因为彼时一场大雨过后无限清明朗然的阳光和云朵的阴影洒满了空无一人的教室,美得令我宁愿在那儿多呆一会儿自习——那便是只有五月才有的阳光——可是你走了进来,令我有一瞬间的无所适从。果不其然的是,我们从一个不愉快的话题开始,由沉默和僵持迅即地逼近争吵的临界点。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扯下了脖子上的项链塞还给你;几乎与此同时,你也铁青着脸转身便把它扔出了窗外—— 于是在那个原本美好得适合放在记忆里的黄昏,竟然就真的被放在了回忆里——只是因了一个并不美好的场景。如此一个行为的代价,对于你来说,或许只是5分钟之后后悔起来,蹬蹬地冲下楼去猫着腰在草丛里面狼狈地寻找那条对于那时的你来说还很昂贵的项链;但是对于我来说,是花去后来多年的时间,凭借着记忆之中对那条项链的外观和质地的记忆,在每次经过首饰店的时候,都有意无意地坚持寻找着一模一样的另一条。 毕竟我想起来你所说的——从认识我的第一天起,便每天存一块钱硬币。存了近三年,最终把它买下来送给我。我于是不自觉地会想象,你常常在那家店子门口徘徊,有时会走进去,天真而傻气地趴在柜台前,头低得快要把鼻子贴在柜台玻璃上,反复观察那条项链,踌躇着价码牌上的数字,最终总是默不作声地走开。 这显然不是表达感情的最好方式,可是我们总是找不到其他途径。总以为物品可以代替想念和诺言,让我们在彼此的生命深处永久停留下去。 这些过去的事,理所当然地被后来更多的事情所冲淡,模糊了愉快和伤感的界限。那些愉快,最终因为过于短暂而在回想起来的时候变得伤感;而那些伤感,却会因为叫人刻骨铭心而变成了回忆中的快活体验。一切已经混合成深冬时节玻璃窗上模糊氤氲的霜雾一样语焉不详的怀念,轻轻抹开一块来,才可以清晰看见所有曾经叫人动容得不堪重负的人事。 毕业的时候,又有不舍。你给我你的一颗校服扣子,用一条红色的细鱼线穿起来,系在我手腕上。你没有征求意见便直接用力打了死结,然后抬头定定地看着我,无言之下却似在说“不准取下”,我竟然觉得很感动。 又隔些年,收到一封你写来的信。从收发室里拿到牛皮纸的信封,看到信封右下角的几个字,兴奋到一瞬间觉得眼底里有泪。当即撕开,迫不及待地随便往路边的石阶上一坐,就开始一遍又一遍地读,看到在结尾处写的话,“我等你的好消息”,眼泪终于落下来。 从那个时候起,便一直把这封信放在书包里,在很多很多坚持不下来的时刻,一个人低下头去拉开书包最里层一个几乎从来不会拉开的拉链,拿出信来,一目十行地把那些已经烂熟于心的话读下去,读到最后总是会闭上眼睛,怆然欲泣,觉得我们路过的所有年岁,年岁中那些与他人经历并无二致,却在自身感受上尤为孤独壮烈的记忆,其实是在昭示着在追逐幸福的路上遇到的痛苦都并不枉然。就像你现在总说,过去那些不懂事的年生,我们这些所有迷惘在青春期里的孩子总需要经历一些咋咋呼呼的伤春悲秋,才会渐渐懂得隐忍平和的真谛。彼时总是这样轻易倒戈,仿佛世界真的欠了自己一个天堂,所以煞有介事地自以为是最悲惨的一个。我亦曾经毫无原由地深陷其中,只不过不需要搭救。 2004年。高三。某个情绪低落的晚自习,在第一百七十七次把那封信从书包里拿出来读的时候,犹豫了一下,便把这封信末尾的那句“我等你的好消息”剪了下来,然后将这一小张一厘米宽,四厘米长的纸条,贴在课桌抽屉底部的外沿——只要一低头,便可以看到的位置。 从那个时候起,当再次遇到身陷兵荒马乱之中,觉得再也坚持不下来的时刻,只要一低头,便可以看见这句温暖的话。它是那样安之若素地等待在那里,等待着我想起它来,等待着我被无原由的伤感所捕获的时刻,等待着我低头——不是为了哭泣,而是为了注视它——借以予取予求地安抚那些无处遁形的、落水一般的无力和悲伤。 那是在高三,连埋头从书包里找出信来的时间都可以富有效率地省略,便直白地读到我最想看到的那句话: 我等你的好消息。 而今回想起来,我不得不承认,这句如此简单的话,竟然是支撑那一年摇摇欲坠的时光的全部力量。 2005年,离高考15天的时候,放温书假。离开教室那天中午,我慌慌张张忙里忙外地收拾好教室和寝室里的全部东西准备离校。所有的书本和杂物,多到令我瞠目结舌,请了两个挑夫跑了两趟才搬运下楼,塞满了小车的后盖、车厢后座以及副驾的位置。 妈妈开车已经上了高速公路,离校100公里远的时候,我才忽然想起来,我带走了所有的东西,却忘记了带走课桌抽屉边沿贴的你写的那句话—— 我等你的好消息。 那个瞬间,我几乎失去控制一般慌张地从书包里翻出那封信来,幻想着我无意中已经把它从抽屉边沿撕下来带走—— 然而没有,信纸的末尾那个小小的长方形缺口仿佛伤痕一般留在那里。 我等你的好消息。 这又果真仿佛是一个隐喻。人的这一生,我们抓住的都只是些看起来庞大却本质上无关紧要的东西;遗失的,总是无从弥补的部分,因为它形态微小,或甚至本身就并不可见。比如因成长而失去青春,因金钱而失去快乐,因名誉而失去自由…… 那日我坐在离你的这句祝福渐行渐远的车上,切肤体验着命运的戏谑之处。一路是昏默的夏日暮色,焦燥而凄迷的蝉鸣,和苍穹尽头那些溽热而疲倦的暗红色云霞。我好像是在真切地经历一种路过,路过白驹过隙的电影般的青春:那些车窗外一闪而逝的耀眼的绿色快得拉成一条线,隐喻式地将所有景致穿成了一条项链,戴在了记忆的身上。一切都似一本鲜活的悲伤的诗集——陈列已久,却不被仔细阅读和悉心感受。世界上的此刻,有那么多人来了又去了,也总有一日,会是我们的终点。可是我时常无故地担心,希望那样一个永别的时刻,我不会忘记我将什么不可弥补的东西遗留在了人间。 但,我若不是因遗失了它而追悔莫及,又如何能够知道它重要得不可弥补呢。这竟又是一个承受不起反复诘问的生命的悖论。 所以,人应当忍于希望的诱惑,活得像河流一般绵延而深情。静静穿过悲伤的茫茫平野,欣悦的深深山谷,穿过生命中那些漫无止境的孤独和寒冷。 在我们的生命之河短暂相遇然后别离之后那些孑然独立的年月,因为知道人情淡薄,又奉守着那句老生常谈的话——安慰捉襟见肘,唯有冷暖自知——所以我们都并不关心他人,亦疲倦到不常愿做没有回报之事。可是为何,我仍时时怀念,过去我们曾经是被彼此那般毫无保留地盛情关怀过,以至于让我在日后看多了人情淡薄的年岁,在这炎凉的世间某个角落寂寞起来的时刻,想起你来便会微笑。 那是从来不曾悲伤地坐在我身边的你。 那是从来不曾快乐地坐在你身边的我——可悲的是,在曲终人散之后,我才恍悟,原来再也不能有你坐在身边,才是真正的不快乐。 第二部:清明十、书信 阔别五年,昨日见到你。眉宇之间一切如故,声色形容依旧,是我年少时记认的模样。 隔了这些年,与你重走那几段过去常走的路,心下竟已平静无澜。夜深作别,我独自回来,孤身走在灯下,以为会有毫发毕现的回忆一一浮现,却终究并非如此。我察觉我的心,而今已经倦淡了。 算来有五年未曾通信,昨日竟没来得及问一句,你可曾好。想必是这冷漠的隔阂造成的罢。这笔已哽咽多时,欲有言,却不知从何言起。依稀感知到时光的力量。近日思念徒增,忍不住书写下来。这一季,川蜀的梅雨下得绵长。 五年前的今日,你我是在福宝的深山中度假的罢。时过境迁,前日听说彼地筑路,车行不得过。山中清冽溪涧与葱葱莽林,可曾记得一二?过去的学校,我亦不曾回去拜望过。只恐见了徒增无谓的念头。自你离开,想必也不曾回去过罢。也对。你走后,我曾去信一封,但无回音,想必是没有收到的缘故罢。 少年时的心性浮躁激烈。今日思之尤觉得羞愧,才逐渐知晓,生活,或则毋宁说命运,这种我们向来投以抱怨或者不屑的东西,在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里给予了我们如此庞大的福祉与原谅。只是我们紧紧抓住一些痛,忘记告诫自己要感到幸福。你知道,在过去我们因为对生活有苛求和怨恨而拿自己的亲人刻薄相待的日子,是多么可悲。 我曾欲向你说起这些年的孤立生活。但是它们太过平淡无奇,似静水流深一般缓缓推进,没有波澜。目睹自己在光阴中沦陷却束手无策,的确是件残酷的事。夜深之时,时常怀念起过去肆意的少年时光。彼时临考前,已经习惯坐在书房认真看书,每至九时,手边的电话便会响起来。你总是关切我一番,督我进步。可惜,这样的好事,一去不复返。 此夜彼时,我执笔书写,细细思忆,发现那些已经涣散的旧事,仍静静晾在那里,甚好。 ……看看看,我真不该再提。这都是过去的旧话了。朝花夕拾,捡的是枯萎。 因我不愿做个留恋的人,所以一直未与你联系。你多半不会相信,我甚为想念你。这五年的时光如此迅疾。我已渐渐活得有所担当,甚为平静欣慰。你的存在,是夜风遁走的回声。反复荡漾几次,终归永久的寂灭。可曾知道因了这遥远,我的成长才有所附丽。若有日能与你执手听风吟,我反而不能确认这幸福。 但我依然暗自期望,何日,何地,我才能与昔日重聚,并致你一束开的浓盛的山茶。因了在我有限的记忆里,你总是这般美好,并且充满了朴素的希望。在你的衣襟上,浸染着我整个少年时代的芬芳。 确实挂念你,不应只是打牌逛街,四处消遣。若只是消遣生活,将来必被生活所消遣。这光阴,果真是利剑。 我与母亲,已经非常融洽。彼此关怀原谅并且非常默契地不提旧事。这非常好。我目睹她的老去,时常心下生凉,怨自己不孝道。 那些不懂事的年生,彼此都没有错,只是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既然无知,就应该被原谅。曾有彼时,当我与你愉快地在暮春的郊外散布,或是在楸树下的长椅上彻夜倾谈的时候,我同时感到了恐惧与幸福。你必定知道,我恐惧什么。我知道我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因为这样桎梏彼此,就永远不能成长。却未曾料到,离别之后这一路上的思念,意欲湮没我的意志。 是。我如何才能忘记,这一纸自十二岁的夏日起书写了六年的无字吊唁。你多半是无法全部理解,这个隐喻背后的含义,哪怕万分之一。 将来我这一路上要看到的风景确实良多。但这不能说明,它们将比昔日的更为美好。亦不能说明,我将遗忘过去一路上的景致。因为我确信,人不应该把对将来的期许建立在对过去的鄙夷和对现在的漠视之上。我向来疏于言表,亦不愿言表,这感情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若这疏离和表面上的黯淡,不能被你所理解并相信,那么我感到非常遗憾。 一个少年,告别放肆、浅薄,逐渐改变成另外一种更为平和与坚韧的姿态,诚实生活。这其中的蜕变,自然可以勾勒出生命的创痛。我亦相信,这样的蜕变是正确的。它是生活赐予我们的勋章。人是如此渺小的个体,若没有忍耐,那么将感觉到事实上更多的生之不安。我曾经这样的贪求和不满。你于我的宽容和关怀,我从未来得及道一声感谢。恐怕这样形式上的感恩,亦是多余的罢。 看过自己以前的轻浮和脆弱,我便苛求自己应当容忍、平和。要做聪明的人,并且尽最大的限度地为善。这并不矛盾。如何严谨地去安排生活,尽量以认真的态度去做对的事情,并且坚持到底,这将是我面临的一个严肃课题。生之渺茫确乎已是,但倘以笃谨严肃的姿态去做好每一件小事,尚可于其中发掘出无限广大的意义。 多年以前见过一部电影,叫《有过一个傻瓜》,其中的一句对白,印象深刻。 妈妈,十字架是爱的标志吗? 是的,孩子。而且爱也常常意味着十字架。 我有震动。若确知这是一个寂灭的过程,有去经历它的必要吗?就如同确知自己会死,那么有去活一遭的必要吗?我们总是承受不住生命的诘问。爱意识如此。盲目,偏可以换得长久。 我是盲目的。因了我的胆怯。 近日的梅雨下得绵长。黄昏时分,远近疏陈的长街短衢,湿透了一般的瘫软。天色昏黄如同旧搪瓷杯里的一层茶垢。这就是我所生长的故乡。它暧昧、怯懦、平凡、向善却又多丑恶。正如人性。我已经在这美丽而遗憾的世界里,生生如年。 你曾站立在我生命之河的一岸,投下了深深的倒影,由此,那河流便有了趣致。但那终究只是一帧无形的幻象。你离岸而去,幻象便消失了,但我的河流亦不会因此干涸止息。 而这,又正好印证了你所说的,一切终归寂灭的预言。 你知道,那不是我所愿。 但,那不是我所愿吗?十一、蓝颜 她常说的话是,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我便回她道,姐姐,你这语气可是地道的嫖客。 她就像猫一样地笑,鼻梁上挤出媚人的小皱纹,有时候往死里拍我,有时候再回嘴开涮我两句。 ——我原以为,我们可以就这么插科打诨糊涂过一辈子的。一辈子跟在她身边就好。 1 我爱着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知己。不爱她的年月,一直都做着她的情人。 我是她知己的时候,她唯一一次遇到难处没有叫我,就出了事。 彼时她刚跟一个男人分手,换了一个男人 同居,几个星期之后发现怀了孕。那同居男人其实是我朋友,也是有女朋友的人,不过女朋友在外地。我自知道他俩过去一直关系很好,暧昧起来,也是自然。只是他们总过意不去,不愿让我知道,便偷情一般背着我,甚长时间都无音讯。 那不是子君第一次怀孕。初中时代她喜欢上新来的体育实习老师,师范毕业生。上过几次课,在排练体操舞的时候,老师过来扶正她的动作。她大胆地盯着他,留恋这男子碰触她身体时的微妙感受。两个星期之后,她尾随他到单身宿舍,把情书塞进那个男子的门缝里。后来她给了他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三个月之后,实习结束,那男子消失。 父亲扇着耳光把她拖进了人流室。关于体验她只记得痛不可忍,叫她发疯。 此番重蹈覆辙,子君受不了,跟我那朋友大吵。我那朋友总觉着孩子不是他的,两人吵得翻脸,朋友一气之下便弃她而去,只打电话叫了两个女生来陪她。 身边的人都走了,其下有四面楚歌之感,似乎到了冰凉的绝路。没有办法,琢磨着死了也好,一了百了,反正也没几个星期,药流就药流。子君服药第三天中午开始剧痛,痛得在地上打滚,痛了大半天,下午五点的时候开始出血,躺在厕所的便坑边,虚汗如雨,血流不止。那陪她的女友开始还一盆一盆地帮着接血,盆中血肉模糊,后来出血厉害得接不过来了,厕所一地的猩红,眼看着子君渐渐昏过去,两个女子吓得一身冷汗,惊慌失措地给那男人打电话,结果他说他正在外地女友那儿过不来了,叫她们找我。 我连骂都来不及就挂了赶过去。她租的房子偏远,我从市里叫了车开过去,抱着她进车,往 医院奔……一路竟泪流不止。 我抱起她时,她裙子下流出的血黏黏地沾满了我的身。 子君熬了过来,躺在床上,虚弱得像一把枯草。 凌晨我在床边守着她时,一个值班的小医生阴阴地走进病房来看看她,又看着我,说,你也真拿人家的命当把戏。快活的时候想什么去了。 我低头笑,她亦笑。医生出了屋子,她便低低地说,耀辉,谢谢。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但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二十岁的时候,我对她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彼时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神情竟然有无限怜悯。她微笑起来,似在安抚我,说,行,以后有得麻烦你。 2 是在大学里碰上兰子君的。刚进校时,公共课多如牛毛,没完没了叫人厌烦。我们同系不同班,却被排在一起上那恼人的课。她从不来上公共课,却仗着系花的资格,总有一堆男生排队替她喊到。这也是她命好,名字无所谓男女。关于名字,我后来问过她,她只是说,老辈子一直认定是个男孩,父亲又爱养兰草,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了,兰子君——君子兰。出生时爷爷得知是女孩,拉下脸转身就走……她兀自低头轻轻说着,说完又切切地笑。兰子君言行之中自有一番别样的分寸,与人群里那些艳丽得索然无味的女孩分辨出来。 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我本没见过她,更不用说凑热闹帮她点名,不想同宿的一人猴急着要向她献殷勤,包揽下了一学期帮她喊到的活儿,自个却又常常想逃课出去玩,便把这差事扔给了我。 我起初拒绝,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要给她喊到,你不该找我。 结果那同宿的朋友竟出口道,不行!这事情让给了那帮人,就等于把兰子君让给了别人!我琢磨着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我气得肝儿疼,瞪他一眼,他恍然觉得说得不妥,便又赔笑,说,得得得,哥们儿一场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不对她胃口,她也不对你胃口…… 我看看他那猴急的狼狈神色,低头想笑。不理会他便走了开,亦算是默许。 从此我便替她喊到。每次一答,不知多少人要回过头来巴望着看看这位传说中的美女,却只看到我低头写字面无表情之状。如此这样喊了一学期,全系上下几乎人人都认识我了。 而我见到她,却是在将近期末的时候。 公共哲学课,一个女生迟到了十分钟。我座位靠门,旁边有空,她一进门便靠我坐下。我不在意周围,只顾伏案写字,良久,她突然发问,说,过去是你帮我喊的到? 我诧异抬头,眼前人便该是子君了,我想。端视之间,我开始谅解那些拜倒于她的人儿了。她的确是美。 我点点头应她。 谢谢你,她又说。 我无言笑笑,回她,没什么。 那日课上她把我笔记借去誊抄,我说,我的笔记都是缩略,别人恐怕看不懂。她笑笑说,那也未必。 我扫一眼她的抄写,倒也流利自如,把那简略内容几乎都还原了回去。 的确是聪明的女人,却懂得掩饰自己的聪明。这个世界总不太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她懂得这一点,就比外露才智的聪明女人更加聪明。 下课时她把笔记还给我,道谢之后,又请我吃饭,说是感谢帮她喊到。 我推辞几番,她坚持要请,我便没有再拒绝,和她去了餐厅。 我们吃些简单的 粤菜,她说,过去认得你,你写的东西我还看过。他们跟我说你就是光翟的时候我还真有点震惊。 她笑。 光翟是我用在杂志书刊上的名字,拆了我的“耀”字而已。 我问她,你也喜欢读文章看书之类? 她伸伸腰,狡黠地说,怎么,我就不像看书的?我过去还自己写点儿呢。 我笑着看她,没说话。 她又埋着头无谓地说,那种年龄上,心里有点事的女孩子,大都要写点儿什么的吧。过了那个年龄,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整个晚餐说话不多,我们的言谈走向清晰,话语浮在寻常的生活话题之上,从不深入。她总是很自然就把自己藏得很后面,矜良、淡定,又有一种甚得情致的倦怠。 我想她是经历过许多事的女子。但她却有一副极其早熟的心智,依靠遗忘做回一个健全平和的人来。她从不言及自己的过去,也从不过问他人。 我看着她的面孔,便知道,此生我亦逃不过她的眼眸了。 八点的时候吃完饭,服务生走过来,我们争执一番付账,最后她说,欠了你人情,该还的,别闹了,我来。她爽快地结了账,然后我们走出餐厅。 满目华灯初上,我站在路边与她说,我送你回学校。 她犹豫了一下,淡淡笑了起来,说,耀辉,我不住学校。你陪我在这里等等吧,朋友马上来接我。 我尴尬至极。这等的女子,自然是不用回宿舍扎堆的。我竟想不到。 我们站在路边,一时无言。不久一辆黑色的小车开过来,她才侧身对我说,那……我们再见。 我点头示意,看着她款款上车。 挡风玻璃的昏暗镜像上,我看见里面一张湮于俗世荣辱的中年男人的脸。 很多年之后,她说,耀辉,你是唯一一个与我一起吃饭却是我付账的男人。 就凭这,我们一开始就玩的不是那种游戏。 3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偶尔出去玩玩。她的朋友多到令我头疼。我不常习惯与人走近,此番感觉像是一颗石子,以为是被人郑重地捡了起来携在身边,结果不过是被扔进一只收集奇石的观赏水缸里闲置。 我不善交,自恃有几分特别之处,喜欢我的人自会很喜欢,不喜欢我的人权当陌路就好,向来冷漠低调。也好,落得身边清净,只有过去一两个至交,平日里不常联系,淡淡如水。自少年时代起,一直都如此。 但我看到兰子君与别人亲密交好,竟觉落寞。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手。她像抚摸宠物一般摸摸我的头,拿掉我手里的烟,没有言语。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正盛情地与别人打闹着什么,坐着也动得厉害,我便醒了,又头疼,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 卫生间去冲了一把脸。天都亮了。 那日通宵达旦之后,估摸着宿管还未开门,几个人便出门打算喝了早茶再回学校。我还是头晕,又去洗脸,在餐厅的洗手台前,碰到她在 卸妆。 我昏昏地对她说,我喜欢你啊,子君。说完我抱着她。她只揽了一下我的腰,双手便垂落下来,再无一点生气,似有厌倦。我心里一凉,话到嘴边也冷了下来。慢慢放开她。 做朋友吧,还是做朋友——她低下头对着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眉眼,抬头又说——耀辉,我喜欢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跟你相处简简单单,高高兴兴,人跟人感情给太多就不好玩了,要是和你也变成那样,就没有味道了。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好,是吧。 我立在她面前苦笑。 她见状,抬起头来轻轻抚了我的下巴,说,耀辉。你不了解我。我是经历过一些不堪 之事的人。但过去的事已经很遥远,我从不对自己提及。 我说,子君,这我知道。与你接触不久,我就感觉你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你不屑于言 说。 她继续说,所以我和你不同。但我不想失去你。我说真的。你答应我。 我点了头,她便擦着我的肩走出去。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4 一年级结束的假期我没有回家,独自在校外租了一间偏狭的小公寓。已经是殖民时代的遗楼,格外幽暗。楼梯间的墙面干裂成一块块蛾翅一般翻飞着的石灰片,红色的细长形状的木质百叶窗积着一层层灰尘,风吹日晒变了形,关不紧。 房子里面的墙壁已经是暗灰的颜色, 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一点点漏水的痕迹,像是脏了的水墨画。我花了半个假期的时间来整理房间。亲自粉刷了墙壁,又找来废旧的宣纸,皱着把它裹成锥形,罩在裸露的灯泡上。一拉灯绳,就映出黑白的水墨画,煞有情趣。 我又彻底洗了地板,擦干净那扇木百叶窗,还给桌子和床都上了一层清漆。 这套老房子我就只租了这么一间居室,连带一个小厨房和卫生间,为的是一眼就喜欢上的那个弧形小阳台。房子外面向阳一侧的青砖墙壁上有着苍翠的爬山虎,蔓延到阳台来,把那片小小天地包裹着,满目墨绿的叶荫,楼上住户更有趣致,养着茂盛的蔷薇,花枝翻过围栏垂落下来,给我的阳台遮了荫,真正是肥水流了外人田。我又从花鸟市场买了几盆花草来养在阳台上。 那是仲夏的清晨,阳台上的蔷薇像窗帘般遮了光线,浅睡中隐约觉得闻得到茉莉香,听得楼下市井的生息,车辆川流,人群熙攘,觉得活得丰实,要得就是这喧攘不寂寞的俗世,因我心里落寞。每日潜心做学,看书习字。生怕留给自己一隙空白。 后来就在假期中,兰子君和男友闹了架,赌气在夜三央时跑出来,无处可去,直接来敲我的门。那夜下着阵雨,我开着窗,湿的风阵阵扑进屋里来。 有人敲门叫着我的名字,那声音被雨声覆盖,我听不清来人是谁,心里却有直觉是子君。我开了门,见她倚着墙,浑身都湿了,额前的头发一丝丝掉下来粘在皮肤上,脸上的残妆被雨水冲得狼藉,也没有泪,只望着我不说话。浑身的酒气。 我知道是怎样的事,也不多问,引她进屋来。 她跌坐下来,我便给她找了浴巾擦头,又给她找出宽松的干净衬衣叫她去洗澡。 我听着卫生间里哗哗的水声,心里忐忑而又落寞。将她扔在椅子上的包和裙子收拾起来挂好,又去厨房给她盛了一碗莲子粥。 她湿漉漉地洗完走出来,穿着我的衬衣,脚上竟还蹬着细带高跟凉鞋。这是骨子里妩媚的女子,连这般邋遢装扮,都有 性感的意味。我知道我与俗常男人无异,喜欢性感的女子。 子君坐在床沿上一边擦头一边环视我的屋,只说,你这窝,弄得跟小媳妇似的。 我不开口,把莲子汤递给她,她接过来埋头就喝。喝完她便说,我累了,想睡。我知道她酒力不好,便关了灯,帮她脱了鞋,抬起她的脚放床上。她躺上床去便闭上眼睛。我抚她的额头,低头吻了她的发。 但我知道我是不能和她上床的。我们不同他人,我们是不言朝夕的…… 我站立在暗中一会儿,轻声叫她,子君。她没应我,我想是睡着了罢。 我黯然走到阳台上去,雨都停了。夜色渐渐褪淡。凉风习习。我百无聊赖抽了支烟,看这暗夜下的寂寂市井。灯火深处,楼下的街衢缝隙间走过失魂的女子;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那是谁人又无眠。我沾了一身夜露,再进屋的时候,她已经沉睡过去。我坐在床边看她安恬无知的睡容,只觉今宵梦寒。 若得其情,哀矜勿喜。 我错过了你的童年,少年。你已成了有故事的女子,泅渡而去,心里这样衰老。我们的生命相隔了整整一条长河。我只想给你一副昭然若揭的干净怀抱,但这亦成了幻念。 子君。 我在书桌边看了会儿书,天就亮了。上午第一节还有专业课,我要回校。走之前下厨给她做好了早餐放在桌上,随手撕下一张便条纸想要留言,捉着笔俯身颤抖良久,却无话下笔,把纸揉成一团扔掉,回头看到她还在沉睡,安恬如婴。 一上午安安分分地上课,大的阶梯课室里人头黑压压一片,闷热难耐,那教授讲课半死不活,甚是让人厌烦。我便中途出来到 图书馆去呆着,找了几本书看,心猿意马地惦记着兰子君,惦记着她起没起床,吃没吃饭,中午哪里去,还在不在那房间。我惦记得难受,索性扔了书本回家去。 打开门,我见床空着,心里顿时凉透。书桌上的早餐还原封不动摆在那里。人走室空,我丧气地坐下来,望着那凉的牛奶发呆。 她走得这样急,连被子都没叠,一张字条都没有留啊。 下午在学校里碰到她,又见她笑颜。寒暄了两句,她说,昨晚谢谢你。唉,一会儿又要有事出去,不知晚上选修课考试还能否赶得回来。我想也未想就说,那你折腾你的事情去,考试我帮你去吧。她呵呵地乐了,道了谢,便又欢欢畅畅地去了。 晚自修时提前了十分钟找到她上课的教室去考试, 一个小时之后做完,估计她起码也能有个良的等级了,便交卷走出课室的门,转身之间,便看见她一人站在走廊,双脚并拢,背贴着墙壁,倒像是被赶出教室罚站的中学女生一样,寂寂的,眼底里总藏着不幸福的故事,像只安静而警觉的猫。 那一瞬间,我仿佛真切地看到她的少年。心里一下子有疼惜。 子君见我出来,便又笑容盛情地看着我,媚然地走过来挎起我的胳臂。我觉得她是因为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笑容坦率自然。 我没有想到她会在这里来,竟甚是惊喜,问她,你折腾完回来了? 她打趣说,那是,看你做枪手怪不容易的。 出了楼,正是一个凉夜,我们散步到学校后门的小餐厅吃了一大盘煮蟹,清炒芥兰,还有阿婆汤,又去看艺术系的学生放的免费电影,老片子,《城南旧事》,放映室里简陋而看客稀少,都困闷得睡了过去。散场的时候她还靠在我肩上,我竟还是舍不得动,生怕她醒。巴望着就这样一直坐下去多好。 走的时候她又坚持要回宿舍去住。她回去时宿舍一个人都没有,长久的空床都被宿舍其它人用来堆东西。她犯困,烦躁地抓起床上别人的衣物扔到一边,倒头便想睡,未想到被窝那一股潮霉混合着灰尘的味道叫人呛鼻,睡不下去,又打电话给我,只说她想要干净床单。声音有泪意,极无助。 我急急忙忙抱了一叠干净的床单被套跑过去,又打了一壶开水,眼巴巴地在她宿舍门口等着给她。 她邋邋遢遢地走出来,拿过床单被套,放下水壶,在我面前捧起棉布,把整张脸都埋进去深深地吸气,末了,轻声说,晒得挺香的嘛。她又笑了。身上还穿着我给她买的衣。 我说,好好睡觉,好好睡觉,一切都会好的。 她还是笑,答我说,谁说我不好了? 她道了再见,就脚步轻轻地回了宿舍。 她住学校那段日子变得收了心,每天按时来学校上学。我见面就叫她姐姐,她也乐呵呵称应,嬉笑打闹几句,甚得开心。 也不知是否她身边人多繁杂叫她厌烦,但凡她在学校,我们便过初中生般两小无猜的俏皮日子,上课无聊的时候溜出教室来一起去小卖部买茶叶蛋吃;中午下课了嫌食堂拥挤便在水果摊上买西瓜和煮红薯来当午饭;也一起租老电影的录影带偷偷拿到学校的广播间去放着看,她总说很闷人;考试要抱佛脚,她便破天荒和我到 图书馆自习,很偶尔地在操场走几圈,或者上街窜窜,在小巷里找餐厅吃她的家乡菜。偶尔会到我的公寓来彻夜看电影,喝点酒。 那时她甚是喜欢唱歌,被一家电台看中,经常去录音,有时也做广告,我便陪着她去,有次在路上的时候她兴致很好,给我讲一些她见闻过的噱头,说上次在排练厅见到的一个看上去挺有来头的惊艳美女,娴静地坐在那儿;结果果真“挺有来头”,坐下不久便不停有演艺公司的男人们按职位高低先后过去调情。子君一边讲一边模仿着当时情景,伸手搭我肩膀上,脸也凑过来作调戏状,她脸上的细细汗毛都触到我皮肤,我心里竟陡然狠狠地咯噔一下,表情都僵硬。自然,这点噱头她是不知道的。 那夜散步,倒影在江岸的万家灯火似翡翠琉璃,在夜色水波中轻轻摇荡,景色甚美。一个阿姨摆了摊子拍照,快速成像的照片。她兴致很好,要拍照。我笑,说她俗,把相机拿过来,拍了我们两人在路灯灯光下的影子。 两只影子靠在一起的,斜斜长长地映在地上,看上去极有深意可细细品味。是若即若离的两个人,却在彼此生命里有倒影。不言朝夕。 她把这张相片放进手提包里,说,我喜欢这张照片,我会记得这个晚上。 半个月之后,她跟男友又复合,回到了他家去住。 我的公寓还是那幽暗模样,陷在一片嘈杂的市井中像一块渐渐下沉的安静荒岛。 夜里有时候心事沉沉睡不着,起来听大提琴,伏在书桌上蒙着字帖练钢笔字。写着写着困了,才能倒上床去入睡。白日里常头疼欲裂。 在学校又不怎么能碰见她了。陆续地还是会在一堆朋友们吃饭聚会的时候碰见她,她亦习惯与我坐一起,总对我说,还是和你开心啊,还是和你开心。 我回她,那是啊,那你就回我公寓来一块儿快活啊。 她便笑着说,没问题,只要你让我高兴了,什么都好说。 姐姐,你这话可是地道的嫖客的语气。 谁嫖你啊。 两个人便打闹起来,没心没肺地笑。 5 过去是这样伤心地看她那笑颜啊,那又如何。子君。我又不能悲伤地坐在她身旁。初见她,便觉得她已有太多往事,眉眼之间粉饰太平,她已忘记,她不提起,但我却心疼,舍不得她不快乐。只是奈何我错过了她的童年,少年。否则,我会给她安平的一生。 过去总觉得自己是要多无情便可有多无情的人。若要是谁觉得我待他淡漠,那么他的感觉是对的,因这世上人情薄如纸,我已疲倦,不再有兴致去做没有回报之事。我不过是俗人,无心为他人思虑。 但是我心里却清楚,子君不一样。我患她所不患的,哀矜她所不哀矜的,只愿留给她相见欢娱的朝朝夕夕,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 后来这种惦念成了习惯,倒真的自己也富富余余地快乐起来了,心里有个人放在那里,是件收藏,如此才填充了生命的空白。 记得一夜看书至凌晨,又读到这样的句子: …… 但你不会忘记我。你不需要忘记我。我对于你来说是那么轻,你可以将我当做星期日下午的棉花糖一样不时吃一下,调调生活的味儿。你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念我,想念我对你的执恋,想:我遇到过一个热烈的女子。 我却要花一生的精力去忘记,去与想念与希望斗争;事情从来都不公平,我在玩一场必输的赌局,赔上一生的情动。 …… 一定会有那么一天。记忆与想念,不会比我们的生命更长;但我与那一天之间,到底要隔多长的时候,多远的空间,有几多他人的、我的、你的事情,开了几多班列车,有几多人离开又有几多人回来。那一天是否就掺在众多事情、人、时刻、距离之间,无法记认?那一天来了我都不会知道?我不会说,譬如一九七六年四月五日在天安门广场,我忘记了你。当时我想起你但我已无法记得事情的感觉。所以说忘记也没有意思,正如用言语去说静默。 我反复看这一段,心里动容得疼痛,忍着热泪,提笔在纸上抄写下来,于凌晨出门,跑了两个街区,找到一个墨绿的旧邮筒,寄给了她。一个人慢慢走回来的时候,天都亮了。我一边走,路灯就一盏盏熄灭了下去。好像世界因我失却了光亮。我心里说,子君,不会再有人像我这样执恋你了。我也再也不要像这样执恋你了。 太阳尚远,但必有太阳。 又好像是从那夜起,冷眼看她身边的人换了又换,艳遇多了又多,人一年年出落得更有分寸,连玩笑都收敛了起来,姿容已无懈可击了。这样,我心里渐渐连最后一丝动容都淡了。 总觉得她往后记得的,不会是孩提时代对她图谋不轨的邻亲,不会是一个叫她痛得死去活来的肚子里的孩子,不会是中学时初恋的少年,不会是二十岁某个带她进了华丽餐厅的中年男人,不会是某个与她搭讪并且留她电话的艳遇……不会是任何人,也不会是我。 她将谁都不记得。来人去事只是倒映在眸子里,叫人觉得是一双有故事的眼睛。但我知道,她身边无论谁来谁去,她都会懂得如何活好自己的。这就够了。 我就这么看着她在人世间轻盈地舞跃,辗转了一个又一个夜晚,擦了一个又一个人的肩,像是看一出戏。过去看得热泪盈眶,而今渐渐面目从容,只是决意做曲终人散时最后一个离开的人。 6 大三期末考试的时候,兰子君旷课太多,被学校劝退。 处分宣布之后,她很长时间销声匿迹。放假之后,学校人都走干净,她才回来,叫我帮她收拾宿舍物品搬离学校。 我将她东西整理出来,分类打包,扛下楼去放进车里。装包的时候,看到床下的角落里夹着一张照片,被丢弃已久。是两个人在路灯下的影子。 我拾起来,擦掉上面的灰,一时心碎。那夜我们散步江边,灯火如醉,花好月圆。她要拍照,我便拍了这张两人的影子留给她,她说,我不会忘记这个晚上。 我拿着相片,欲对她说话,却看到她正背对着我,忙于整理衣物。我看着她背影,话到嘴边冷了下来,只在心里问,子君,你可记得…… 但我知道她没有心。她不会在意。 我未说话,默默将照片放进自己贴胸的衣袋,若无其事地继续收拾行李。 她离开了学校,也没有回老家。那之后又与我几乎断了联系。她总是那个要迟到却又要提前离开的人。但我宁愿相信我懂得她,她太害怕这人世的寒冷,或者她太习惯这人世的寒冷。 后来才知道,那时她甚落魄,与家人决裂,离开学校,住在一个已婚男人给她的房里,甘做笼中鸟。生活只剩下白日昏睡,夜里看碟,一整日一整日躺在床上吃酒,抽烟……唯一有所等待的,便是他来与她做几场爱。那男人心胸窄,怕她和别人搭上,不许她出门,也不给她什么钱。几乎是禁闭。 我去看她时,她刚从床上爬起来给我开门,惺忪的一张脸,还未睡醒。我踏着满地的碟片酒瓶烟蒂走进去,顿然心下生凉。 她红颜依旧,却不过是像一张艳丽的薄薄皮影,演着越来越不由自控的儿戏,又如深深山谷里的一朵罂粟,在风中烛火一般飘摇。 我忍不住说,子君……你这是何苦。 她说,你不要来与我说话。不要问我,也不要说。陪我坐坐吃顿饭就好。 几天之后她与那男人分手,之后她就和我的一个朋友在一起了。三人还出来吃过一次饭,彼此心知肚明,抬头嬉笑泛滥,低头就黯然无言。 再见到她,是她的女友打电话给我,等我明白是什么事,心里酸楚,愤恨,慌张,但还是想也不想就赶过去找她,条件反射一般。子君啊子君。 我听到她的痛吟声,在肮脏狭小的 卫生间,把她从地板上抱起来,一身一手都是血。血像泪一样廉价又耻辱。那质感似在鲜明直白地提醒着我别人留在她身上的温热的精液,又或者是隔夜的泪。 她额上是冷汗,却笑着看我。我不忍鄙弃她,低头吻她的发,也落了泪。 她熬了过来,只是十分虚弱。像一把枯草。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对我说谢谢,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子君——我默默地想——这是难言的世味。我本以为我有心一辈子为你担当,隐忍无言地给你感情。我也一直这样执恋你。但我终究累了。心里在老去,不愿做一个可怜人。你不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你。 耀辉,我们在一起吧。 她说。 我未应声,独坐在她旁边,慢慢想起来一些事,想起夜里读到叫人热泪盈眶的句子,抄写下来,在凌晨出门走了两个街区寄给她。想起她慨然地说,还是和你一起开心啊还是和你一起开心;想起她失意的时候在大雨的夜里敲我的门;想起她捧起我的床单,深深吸闻……我想起她抚我的下巴,不要失去我。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呢。这记忆像夜色一样淡了。大约还是我爱着她的时候罢。那又如何。遇到你时,我尚是一张白纸。你不过在纸上写了第一个字,我不过给了一生的情动,心底有了波澜。但我知道波澜总归平静。 世上再无比这更优美的沉默了。十二、幻听 1 你刚才说什么? 不,我刚才什么也没说。 这是叶笛和我之间常有的对话。她有很严重的幻听症。 前年我和男友亦俊在F大对门开了间酒吧,MILK。开张半年之后亦俊就回老家看生病的姥姥了,我跟他在电话里商量请一支乐队来我们店做周末场的演出,他也赞成。很快贴了广告出去,第一个来应征的就是叶笛。 那是在冬天。北方的冬天干冷,起风。夜里风卷碎叶,灯影绰绰,是适合遇见的时刻。叶笛在店门口站了很久,我看着她。这年轻女子挺拔的身形在寒冷的夜色之中勾勒了一帧融不进夜色的剪影。穿得极少,长外套挂在身上,显得单薄。她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渐渐看清她的脸,苍白,瘦削,与Pascale Bussieres如出一辙地相似。那是一张让人忍不住想伸手轻轻抚摸的脸庞。她走近,我闻到她身上树的辛香。 我让她试音,她便上台弹民谣吉他。我喜欢她前臂上血管分布的样子,用力扫弦的时候有一条条棱起的静脉,看上去形如雨夜的闪电。手上的皮肤细腻而且光滑,指尖却平,指甲亦短,这是长久练乐器的特征。叶笛面孔线条明快,鼻梁高而挺拔,在灯光下有一半沉溺在黑暗中,有一半明媚苍白。眼神警觉而天真,像鸟类。整个人暗自有种近乎古墓气质的乖张,令人好奇。 我未再试其他人,便决定留下她。 那是我最闲适的一段生活。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店里打理些琐事,闲来坐在暗处的椅子上看着落地窗外的人群,意兴阑珊。 叶笛有时会一个人来,有时会带着她的幻听。键盘手是个斯文的男子,叫康乔。他很体贴叶笛,因此我曾经试图问她,康乔是你男朋友?她朝我微笑却并不回答,转移话题说,这间店是你设计的 装修吗,少了那么一点情调。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她便带了不少澜沧刀,说要挂在墙上。那是云南边陲的手工艺品。镶满繁复的装饰,带着热带的怅惘迷离,让人联想起远方的容颜和气息。我一时间惊讶无言,她不等我回答,便径自把它们一把一把挂在墙上,跳下凳子来,自顾自地说,看,多漂亮。她说话的时候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轻轻触摸我颈部的皮肤,她带有树的辛香,手指冰冷。 演出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吧台边上,看着许多年轻的孩子在这里进进出出。他们表情生动,溢于廉价而虚荣的爱情之上,无疾而终,无关痛痒。好像一群浮游生物。几位经常特意来看康乔的女孩子,激动地在角落窃窃私语。我索然无味地挑开了目光,对叶笛说,情人节那天要组织一场演出。 自己画了几张海报,有非常明亮的色彩,衬上灰黑的干搓飞白,看起来非常漂亮。基本运用水粉画的技巧。我一张一张地贴了出去。 那天晚上,人渐渐多了起来。叶笛在奋力地打鼓,神态甚是纵情,非常喧嚣的一些歌,也许是她新作的。我不是很喜欢。我希望她能安静地抱着吉他唱一首节奏恰到好处的羞涩的歌。像我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那样。 我走上台去想跟她说换些歌,刚刚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的脸色非常苍白,双手轻度痉挛着抓住我的肩膀,说,伊宁……对不起……让我休息一下…… 康乔回过头来,担忧地说,老板你就扶她下去吧,这里还有我们。 我就把她带到配果间,坐下来握着她的手。叶笛躺在沙发上,看起来非常糟糕。 需要去 医院吗? 不,我一会儿就好。 你经常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