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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在-4

作者:张洁 字数:20664 更新:2023-10-09 15:45:26

“你?”  “是的,那是我们祖上传下来的一幅画。我们属于爱尔兰一个古老的家族,拥有过令人羡慕的地位、古堡、财富……当然少不了一代又一代收藏下来的绘画,以及为精美生活提供的奢侈品。你刚才看到的那幅绘画,其实是属于我曾祖父的,他最后被杀死在古堡的钟楼上,凶手是谁、为什么被杀,不得而知……据说那幅画里藏有神秘的暗示,什么暗示,又没人说得清楚,也许关于命运、也许关于财富、也许关于神灵……可是曾祖父被杀之后,谁也没有从这幅绘画里找到什么暗示,家道也很快衰落,除了古堡和一些艺术品,包括这幅绘画在内,其他没剩下什么。  “小时候,我经常端详这幅绘画,里面究竟藏着什么……也许那只是一个传说。  “其实,很多事情是人们想象、演绎出来的,我不相信当初这幅画有这么复杂,比如,在我没有说明它的身世之前,你对它的感觉,肯定和我们家族的解释不同。是谁先编造出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故事?又为什么这样做……也许有他的原因,我们怎能知道。  “到了祖父这一代,包括父亲和我,已然没有了将古堡和这些艺术品,作为家族财富继续下传的愿望,更不想带进坟墓,所以那座古堡、连同大部分艺术品,都被祖父捐献给了博物馆。祖父总是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  就在那一刻,上帝替托尼作了选择。  不知海伦对于曾祖父那幅画的解释有多少可信度,更不知海伦是为他排遣还是为他导读,反正白海伦对曾祖父的那幅画,不知是有关哲学、还是艺术、还是人生的长篇大论后,她在托尼眼里,也变成了一幅画,一幅经得起推敲的画,尽管在不同角度、不同光线下,展现的魅力不同,可是并不费解,只是永远让他感到新鲜而已。  而情爱,应该是留有余地的。  于是这两个初始并不十分投契的人,最后却结成了夫妻。  托尼娶了毫不出色的海伦,让那些美女大跌眼镜。她们说,如果非要说海伦有什么出色之处,还不如说她的托尼出色,她是沾了她的托尼的光。  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种论调大错特错。单从托尼对待安吉拉留下的、那半幅画的态度,和海伦这幅“画”的态度,就知道他最后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他们平静地结了婚,平静地生了一儿一女,平静地过着日子……平静得就像教堂里的赞美诗。  不平静的只有海伦的托尼,每天清早,都在急不可待地等着海伦和托尼的醒来,然后就是雀跃不已,总像与他们久别重逢的样子,直到老态龙钟的时候,照旧不管不顾、上窜下跳,难怪医生说它死于心动过速。  海伦的托尼死于85年,那一天,恰巧他们的儿子亨利出生,亨利出生的喜悦,多少转移了托尼和海伦,还有毛莉失去它的伤情。  他们的儿子亨利喜爱棒球运动,是全美最有名的投球手之一。尤其当他跃起接球的时候,有个姿态总让海伦想起她死去的托尼,其实亨利成为投球手的时候,它已经死去多年。  只是女儿毛莉有点奇怪,天生不爱男人爱女人,也不喜欢读书,中学没毕业,就自找门路过生活了。  毛莉做过许多工作:好比医院的护理员。院方很喜欢她,因为她的力气比一般女护理员大,搬运病人是个很费力气的活儿。但是她吸烟太多,而医院禁烟,她又不能戒掉吸烟的习惯。  当过火车检票员;后来又做了清洁工,每周、或两周,到某户人家打扫一次卫生。她很喜欢这个自由的、不必按时上下班的工作。  两个孩子都没有受到高等教育,但个个都是知足者常乐的派头,很像他们的父母。第五章     一  乙酉年末,普天华人同庆的那个夜晚,叶楷文婉谢了几个饭局,又放弃了与某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女人,共进烛光晚餐的机会,而是留在家里,洗手、研墨、展纸、写字。  谁能说这不是度过除夕最好的方式?  他总是觉得“来日方长”的说法,相当的不负责任,让人们以为还有大把时间可以挥霍,其实对任何人来说,一瞥、一笑、一行、一瞬……都是有去无回、永远不再的风景,都是永诀。  如此这般,他为什么不挑选自己最喜爱的方式,度过每时每刻?  说不定明天他就没有了写字的兴致;  说不定明天写出来的字就没有今天写得称心如意;  说不定明天就会发生车祸,让他失去右臂;  说不定明天医生就对他说,你的右臂患了骨癌,必须立即切去,从此以后就是最蹩脚的字,他也写不出了……  说的都是比如。  可说不定哪一天,那些“说不定”就会变为“既成事实”。  好比那年去到龟兹,几乎丧命不说,死而复生之后,他那男人的顶梁柱,突然就萎顿下来,此后便像去了势。  比起所有的“说不定”,对一个男人来说,再没有比它更大的锥心之痛。  想当初,真是杀遍床上无敌手。  如今他想要个女人,或明媒正娶个女人回家,已非难事。哪怕去了势,几百万拍在她们眼前,看哪个女人还有嗓子高喊“女性”、“女权”。君不见那些大太监,不是照旧“娶妻生子”?问题是他自己丧失了“性”致,干脆说,看哪个女人都不上眼。如果知道有朝一日自己竟变成这样的残疾,不如青春年少时抓紧时机多干几场。  叶楷文对“眼前”的参悟、珍惜,可能就是由他对“说不定”的迷信而来。同样,这也可能是他来美国定居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并非人们所说的羡慕西方的物质生活。  在国内的日子已经相当不错,但他喜欢随心所欲。可是国人不但自己不随心所欲,也不许他人随心所欲,举手投足都得忍受人们的“说法”。  而在纽约,谁也不管谁。自由自在到即便死在当街,除非警察,没人会关心他的死因,是吸毒、自杀、他杀,还是心脏病突发……看起来相当无情无义,可话又说回来,无情无义难道不比假情假意更好。  叶楷文认真地洗过手之后,才去打开锦盒,从锦盒里郑重地取出一块墨,像守财奴检阅自己的财富那样,怎么看也看它不够。  他虽不是书法家,墨却是块好墨、老墨,尽管墨衣皴裂,内质品位依旧,轻轻叩击,似玉佩相击。干脆说吧,在他看来,好墨即是一块好玉。  卷起袖子,在墨池中点人些许清水,将墨块探人墨池轻轻研动,随着手腕悠悠的转动,墨块渐渐散发出清凉开窍的麝香味儿。  说起来有些夸张,每当烦恼无名之时,嗅一嗅墨香,竟成为叶楷文消解烦恼的妙方。  他的书法谈不上高明,但这块墨却为他的书法增色不少。用它写出的字,每笔、每画都泛着紫黑的暗光,那落笔、运力蕴含不多的字,便有了一种资质深藏不露,却又显出不可等闲视之的高妙。  不像那些廉价货,墨色极黑,无论用于写字还是作画,极乏层次,何谈韵味。不是行家不晓得,以为凡墨即黑,既黑即可,岂不知区别之大,就像面对此生难再的真迹与遭遇赝品的无聊。  宣纸也是多年前从中国带回的,现今该算是品质上乘。  有道是好马还须配好鞍。  所谓文房四宝,缺一不可,如果只有一方好砚,笔、墨、纸皆等而下之,可不就像偷儿穿了一件偷来的乔治·阿玛尼上衣;或是晚宴上的餐具、酒具、酒水、菜式……无不精美,台布、餐巾却是人造纤维,餐台上的花儿是塑料制品,服务生的袖口上有油渍……  之后,又从笔架上取过一支长锋笔,在砚池里轻蘸几下,又在池沿上反复舔着,那支笔渐渐就像有了思想……  突然就想起毛莉第一次来家里打扫卫生的事。  他从未告诉毛莉,如何收拾他的书案,而且一般来说,他也不愿意让清洁工来整理他的书案。别看他的书案很乱,但是乱中有序,自有条理。可是那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必须马上出去办事。由于离去匆匆,没有来得及向毛莉交待,不要收拾他的书案。  没想到回家时,书案上的东西有规有矩,就像他自己偶然兴来收拾的一模一样,最奇怪的是那些前夜用过,只是匆匆冲洗而又冲洗不甚彻底的毛笔,每支都用清水漂洗过,涮得干干净净,并悬挂在了笔架之上。  真是不可思议。    二  应该说他和毛莉·约翰逊有缘。  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当理想的雇主和佣人的关系。毛莉对他绝对没有“灰姑娘”之类的梦想,叶楷文也不曾想过与女佣人“一夜贪欢”,当然他的“二弟”不行了也是个原因,而毛莉不但不是灰姑娘,也不是姑娘,毛莉是“男人”。  那一次叶楷文给职业介绍所打电话,想找一名清洁工,说好第二天面试,可是毛莉打来一个电话,说是非常抱歉,临时有事无法前来。  好在他也不急于用一个清洁工,也就放下了这件事,一放就是几周。再次联系职业介绍所,对方问他,是继续与毛莉的约谈,还是另选他人?据职业介绍所的人说,在此期间,毛莉不是没有其他机会,可毛莉一直坚持必须与他面试之后,才能与其他雇主面试,除非他取消这个意向,并且说,未能面试都是她的责任。  换了别人,可能不会对这个毫无肯定结果的约定,承担什么责任,因此叶楷文认为毛莉是个有职业道德的人。  与毛莉的面试也不太寻常。毛莉一见他就高高地挑起眉毛,“天哪,家里人都说我长得谁也不像,原来这里有个人和我相像。”  他一回神,可不,毛莉不过比他的头发颜色稍浅,同时多了一对乳房而已。  后来才知道,毛莉的女朋友那一阵闹情绪,非要与她分手不可,对毛莉来说这是非同小可的事,她必须为挽回她们的关系作一定努力。最后的结果好像很不理想,所以毛莉初到时情绪低沉,沉默、吸很多的烟,工作态度并不十分踊跃。  没想到毛莉第一次来打扫卫生,就给他如此一个意外。  他问毛莉:“你以前为中国家庭工作过?”  “不,这是我头一次做清洁工,从前我是火车上的检票员,按时按点上下班,但是我的女朋友说她不喜欢那样教条、有时还得上夜班的生活,我只好辞职……她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不过我现在喜欢上了清洁工的工作,它使我对时间有了一定主动权。”  “那么你又如何知道我书案上的东西,哪一样应该摆在什么地方呢?”  “我根本不知道,就那样摆了,你说好,我又怎能说不好。”  毛莉是个不大喜欢甜言蜜语的人,话也不多,从不好奇他的所作所为。不像从前用过的女佣,不是废话连篇,就是打探他的生活,尤其好奇为什么没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好像她们特别希望有女人在这里过夜,一旦有女人在这里过夜,她们也就有了机会似的。  而毛莉你就是给她一个好话,她也不怎么领情。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不给她好话,她也那么干。  他那杂乱无章的公寓,竟被毛莉调理得一丝不苟,逢到“哥们儿”来访,总会单刀直入地调笑他,“你是不是有位神秘伴侣,不然一个单身男人的公寓如何竟比女人整洁。”    三  叶楷文的书案上,除了笔墨纸张,什么装饰都没有,连一盏台灯叶楷文都没有安放,为的是尽显书案的品格。  当年他刚到纽约,走投无路,一分钱难倒英雄汉的落魄。整天在街上逛荡,希望捡到一个什么救命的机会。  那日又在莱克星顿大街上逛荡,却鬼使神差地进了一家寄存公司。  起先,他不过对这张书案瞥了一眼,并没有看出它的好歹。它就那么灰头土脸、被遗弃在寄存公司的一个犄角里,压在许多旧家具的下面。那些家具哪一件都比这张书案打眼,有些甚至相当浮华,大多有些来历,比方出品的时代,说起来都是如雷贯耳。  这些旧家具,大都是当年住在曼哈顿的人家搬离时,不便带走又舍不得丢弃,只好付一定费用,委托这种公司代为保管,待日后在某处定居再来搬运。  人世沧桑。由于各式各样的缘由,人们不得不一件件放弃曾经的拥有,何止是家具,哪怕是皇上老子钦赐的宝物,也只好罢手。于是这些家具就成了无人认领的孤儿,寄存公司的库房越来越满。  曼哈顿的地价是什么地价,哪里是寸土寸金,那是寸土寸钻石,所以价格极其低廉地就把这些积存的家具,打发给愿意认领的人家。  他为什么会在这张书案前驻足?  世间每一事物的存在、发生,其实都有缘由,只是人们不求、或无法求其甚解罢了。  发生在叶楷文身上所有的改变,比如,一旦想到五塔寺那个砖缝下有个小乌龟,就有一只小乌龟;梦见某人,某人便可能不久人世等等,都不如他突然具有了对中国古董、字画方面的品位,说得不好听一点是嗅觉,那独具一格、极端到位、万无一失的直觉,让他今非昔比。  而这个改变的真正显现,正是从这张书案开始。  买回家里细瞧,才看出书案的不凡。真正的明代风格,真正的海南檀木。这样的珍品,在中国大陆早已难觅。  叶楷文不是没有见过檀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那些被抄的资本家家中。可惜那时不懂古董的珍贵,不是砸了就是当柴烧了,现在想起好不后悔。  即便当过“红卫兵”;有过想抄谁的家、砸开门就抄的特殊经历,也没见过如此贵重的檀木,即便见到,不过一对“盲眼”。如果不是后来开了“天眼”,怕也只能与这张书案擦肩而过。  拂去浮尘,书案呈暗紫色,未曾油漆、自然光泽、天生丽质,难怪檀木从来一副素面朝天的派头。  他不由俯身下去,像是高度近视眼,不趴在上面就无法看清,又像一只猎犬,不厌其烦地嗅着书案上的每个榫头、每块板面……竟有暗香浮动。  看来不仅是寄存公司不懂红木以及明代家具的风格,即便莱克星顿大街上的老纽约,怕也少有内行。唐人街上也许能有一二,但他们根本想不到去莱克星顿大街的寄存公司淘宝,八十年代初期,还是第二代移民的天下,多数从南方沿海一带过来,以开饭馆或开杂货店为生。就连他,还不是歪打正着。  叶楷文从没期待过这样的机会再现,这样的机会一生能有一次,已是天大的运气。  不过人们对自己遇到的奇迹,总会有些念念不忘。而奇迹有点儿像美味,可以一尝再尝,不像女人,再美也有红颜老尽,不堪回首的一天。所以闲来无事,叶楷文还会到莱克星顿大街上走走,到那家寄存公司看看。  也难免好奇地打探:书案留在这里多少年了;能否知道书案的旧主等等。  寄存公司的人嫌他少见多怪,“我们公司的老板都不知换了多少茬,谁还能说出桌子的来历?”  也向现任老板查询过当年收进这些家具的账本,老板说早就没有了,但在他的一再坚持下,老板终于在尘封的柜子里,找到几本残缺不全的旧账本,他在那浩瀚的(想必其中许多早已上了殡仪馆的花名册)名单里,终于查到一个名字:X.X.Jin。叶楷文想,这肯定是一个中国人的名字,说不定这张书案的旧主就是这位X.X.Jin。  辛亥革命之后,王公贵族大多失去了往日的政治、经济地位,想在社会上谋个差事很难,用人方一听是满族就不任用,为了隐去“旗人”身份,他们再不能保持旗人只称名、不道姓的传统,必须像汉人那样将姓名连写,才能混同汉人去谋得一条生存的途径。  皇族近支,大多选用“金”姓,寄存书案者,必是皇族近支之一。  此后,叶楷文时不时就去寄存公司查看那些旧账本,那毫无目的的浏览,似乎给了他无穷的乐趣。  寄存公司很快就从莱克星顿大街蒸发了,就像出现在他眼前那样突然。  叶楷文对书案的了解,也就到此为止。  说毛莉是个“宝”,时不时就给他一个意外,也包括她对这张书案的态度。  头一天上工,彼此刚问过好,毛莉转过头来就盯上了这张书案,然后老三老四地说:“啊,这张桌子在这儿啊。”口气大得、熟悉得就像书案是从他们家搬来的。  “你见过这张书案?”  “当然。”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叶楷文高兴得不得了,原本是找一个清洁工,想不到却找出这样一番天地。  “在什么地方?”  “不知道。”  叶楷文愣住了,这位毛莉如果不是信口胡言,就是有点儿二百五,面试的时候怎么没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四  叶楷文一路体味、琢磨、欣赏、研究着笔下流出的字,一路不满意。不是这一点有欠缺,就是那一点有欠缺,或是结构失衡,或是下笔过猛,或是急于表达,于是难免过满的败笔……  这时电话铃响了,肯定又是一个拜年的电话。  竟是毛莉,难道连拜年的习俗,毛莉也五师自通吗?  “对不起,先生,我必须马上见你。”听上去毛莉相当激动。  一般来说,毛莉是个不大容易激动的人。也就是说,她有一种很硬的质感。  此时,叶楷文真不想有人打搅自己的雅兴,何况他还因为今天这两笔字的不到位,心里较着劲儿。“有什么急事吗?”  “是的,先生。说不定你还会感到兴趣。”  “我?”  “是的,先生。”  有那么一瞬,叶楷文想过拒绝。  但在毛莉那里,许多问题都是单纯的,单纯得让叶楷文难免感到一些滑稽,便对毛莉有了一种迁就,就像一个神志清醒的人对待喝醉的酒鬼。  “好吧,我等你。”  一进门毛莉就语无伦次地说:“亨利买了一套公寓……”  难怪毛莉那样激动,原来她的弟弟为他们买了一套公寓,毛莉的弟弟亨利是棒球明星,全美数一数二的投球手,买套公寓不成问题。可他有什么义务与毛莉共享她的激动?  “明天我们家处理旧物,母亲让我到阁楼上清理一下,看看哪些可以处理,我在一个箱子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毛莉扬了扬手里一个细长的卷子。  说罢,毛莉就递上手里那个残旧的、裹得挺紧的卷子。  对这个卷子毛莉并不陌生,小的时候,她和亨利用它挑过阁楼上的蜘蛛网,代替过棒球棒,也用它打过彼此的脑袋。卷子很硬,有次竟把亨利的脑袋,打出一个大鼓包,亨利额头下的血管,立刻如山脉丘陵那样,起伏在鼓包之上,很像核桃上的皱褶,亨利头上的大鼓包,简直就是一枚核桃了。  随着年纪一年年增长,也曾将他们不再需要的玩具,一批批地与家中的旧物一起出售,一角、两角的,却从来没有想过将这个卷子出售。不论作为旧物还是作为玩具,它是哪边不靠,可不知道为什么就保存下来。  只是长大以后,毛莉和亨利才渐渐忘记这个卷子。如果不是因为要搬进新家,不得不对阁楼上的东西来一次彻底清理的话,毛莉还想不到把这个卷子打开。  想想真悬,如果没有在叶楷文家打扫卫生的这份工作,毛莉也就没有这份“阅读”经验,也就不能得知这个卷子意味着什么,那么这个卷子的下场,就会和那些没用的东西一样,被当作废弃的杂物出售。  对于毛莉的发现,父亲似乎不大在意,瞥了一眼,并没接手,说了一句“知道了”,算是对毛莉兴奋不已的回应。对毛莉一个接一个的提问,比如:他们家为何藏着这样的东西;这东西从哪儿来的;他们家的先人是否有人到过中国等等,父亲也只是说“呃,有年头了”,或是说“我也不大清楚”,让毛莉十分败兴。  “爸爸,能不能把这个卷子给我?”  “如果你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不,不是我要,而是想送给叶楷文先生,他那里也有一张这样的东西,说不定这东西对他有用。”  “那有什么,如果你愿意给他,尽管给他好了。”听起来不仅是对卷子的不够关心,甚至还有那么点松心,就像终于为它找到一个废物利用的去处。  母亲的态度也有点怪,看都没看卷子上的图案,而是躲得远远的,还一再偷眼看父亲的神色。  特别当毛莉穿戴大衣、围巾的时候,父亲那样古怪地看着那个卷子,直至毛莉与他道别的时候,仍然沉溺在一个遥远的、谁也够不着的思量中。  叶楷文接过毛莉手里的卷子。  从卷子上溢出一些洋葱味儿,该不是毛莉的祖母或外祖母早年熏制的风干肠吧,叶楷文有些不敬地想。  即便这个残旧的卷子确实有点不同寻常,鉴于以往的经验,毛莉也就是开头两刷子,再问,肯定又说不出所以、对不上茬,终究不成正果。  他懒洋洋地捋了捋那个卷子,一抬头,一瞥眼,只见毛莉的脸和鼻子被风雪揉搓得通红,甚至有冰水样的鼻涕从鼻孔中流下。还有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充满了给予的欢快;充满了他能因此有所收益的期待……不论这双眼睛日后何去何从,但眼下,叶楷文无法不珍重它的叙说。  那是一个布卷,很粗糙、很结实的布料,用上一百年也不会破损的样子,更让叶楷文觉得里面包裹的是风干肠。不过当然不是,如果是段风干肠,毛莉也不会这样激动,巴巴地跑来向他展示,可叶楷文又不能不这样联想。  他又抬头看了看毛莉,不由地自谴起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变得如此玩世不恭、无情无义?  有年头了,也许在“文化大革命”中,他“革命”太狠、抄家太多,连带把自己的热诚也抄走了,埋葬了。  有一次在北京,和一个大学生谈起“文化大革命”以及“瓜菜代”,那位北京某著名高校的高材生问道:“‘文化大革命’是否就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  又问:“‘瓜菜代’是粤菜还是川菜?”  叶楷文多么羡慕那位“粤菜”还是“川菜”,以及“法国大革命”的高校精英啊!如果可以从头开始,他宁愿自己是一个“粤菜”还是“川菜”以及“法国大革命”。  此后他稍稍认真起来,郑重地打开了那个布卷。  里面竟是一卷画纸。肮脏不堪,边缘部分缺损得相当厉害,在这样一塌糊涂的画纸上,难道还能看出什么所以?  画卷一角,洋洋洒洒布满大小不等的斑块,像被什么液体浸染过,泛着暧昧的褐黄,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快或是怪诞的联想。叶楷文的心思竟有那么一会儿游移开去:这些斑块究竟是什么?  是霉斑吗?说不定这画卷被藏匿地下多年……  也许真得通过技术手段来裁定了。  画卷留在手上的触觉,引起了叶楷文的注意,他一激灵,想,肯定是麻纸。  仔细再看,纸张的质地顿时让叶楷文收敛起所有的不敬。  像是晋纸!  叶楷文这才更为悉心地展开方才不屑广顾的画纸。  眼前的境况几乎让他晕厥过去。  毛莉忙伸手去搀扶他,“先生,你没事吧?”  他咽下嘴里突然汹涌如泉的口水,几乎带着哭声说:“毛莉,我该如何感谢你呢!?”  毛莉说:“看起来很像你从中国带回的那半张画卷,如果它们是一回事,我就满意了。”  这时毛莉才顾得上摘掉头上的帽子,以及揩拭额头上的汗水。  不用细看,不用对接,叶楷文对自己那半幅画卷已经烂熟入骨。正是,这正是他要找的另外半幅画卷。  急忙从柜子里拿出那只“癞皮狗”,展开后与毛莉带来的半幅对接。啊,什么是天衣无缝?这才是天衣无缝!  围绕着两个半幅不知已经分离多久,终于相逢、相聚的画卷,叶楷文转了一圈又一圈,满怀恐惧地想着冥冥之中那个神秘的力量。  转过头去再看毛莉,为什么毛莉会来他这里做工,为什么他和毛莉如此相像,为什么毛莉不论对书案、对如何清理他的书案、对拜年会五师自通……毛莉到底是谁?!  尽管在毛莉看来,与其说这是一张画,还不如说是满纸蚯蚓,但她还是满怀喜悦,努力地试着领略这幅,由于她的努力才变得完整的画卷。  看着、看着,从不大惊小怪的毛莉,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上帝,上帝呀,这明明是我们家的过去嘛。”  叶楷文又不明白毛莉了。可能毛莉又开始信口胡言,就像那些癫痫病人,好好地、好好地,突然就满嘴白沫、跌倒在地、不省人事。  尽管他为自己不得不这样怀疑毛莉而心怀歉疚,可他不能不这样想,就是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毛莉和这幅画卷有什么关系。  毛莉指着画卷确定无疑地说:“是,是我们家的历史,难怪我父亲从来不提我的祖母……你看,这不就是我们家的老房子吗,很奇怪的房子是不是,我的祖母、我的先人……你看,你看……”  真是无稽,哪里有什么房子。叶楷文苦笑,摇头不已。  “是的,是的,你看。”毛莉非常确切地指着一处画面说:“这不是嘛。”  没有,什么也没有,叶楷文觉得再这样下去,是不是应该给医院打电话?  见叶楷文摸不着头脑的样子,毛莉没经他的同意,马上从书案上拿来一张纸、一支铅笔,“我画给你看。”  她一面对照画卷,一面在纸上画着。  今天真是中了邪,毛莉画的,可不就是叶楷文在北京买的那个四合院。  可是对照毛莉画的房子、院子,再看画面,上面还是什么也没有。叶楷文不明白自己在做白日梦,还是毛莉在做白日梦,不知道他病了,还是毛莉病了,他们两个人当中,究竟哪个该上医院。  “现在,我知道我们家的故事了。”毛莉甚至有些哀伤地说。  这是什么样的奇迹、魔术、巫术?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都不足以表示这桩事的怪诞。  对照画卷,毛莉从曾祖母开始,一一道来,即便《天方夜谭》也没有毛莉的叙述离奇。第六章     一  忽有一片瓦当坠落。  一张本无多少斤两的瓦片,即便粉身碎骨,听上去也是形单影只,弱不禁风。今天却突然作怪起来,像是碎了一口闷头闷脑、满腹心事的瓮,霎时间有一种豁开后的大定当,让思前想后、难以定夺的贾南风心中一动。  瓦当之坠落,如四季之花开花落,本是顺时而行,此番,却有了某种暗示的意味。  朝臣启奏,前太子东宫侍卫官、左卫督司马雅、常从督许超,以及梁王司马彤、赵王司马伦等人,已然祭起拥戴太子司马玉复位的旗号。  这个由她沼授的赵王司马伦,鞍前马后侍奉多年,该是相当熟悉。怎么回忆起与此人有关的林林总总,留给她的竟是“丑态毕现”四个字。作为属下,忠心侍奉主子本是该当,可一旦过分,就会丑态毕现,而丑态毕现的行为,大半另有所图,现在可不到了原形毕露的时候。  纵览当朝司马宗室,哪位值得人们看重?一个比一个卑琐、下作,无品、无行。  不过司马伦入朝,确为今日动乱埋下祸根也是事实,真是她的一处败笔。败笔怎么了,败笔也是人生。贾南风从不悔恨,悔恨是弱者的救赎药方。  说什么拥戴太子复位!不过是司马氏宗室以拥戴太子为由的谋反之兆。即便司马玉复位,也不过是司马宗室的傀儡。  又哪里只是几个人谋反,任何事件的发生,不会只有一个原因。  宗室日衰,八王纷争,风雨飘摇的西晋,还能苟延残喘到几时?加上这样一个昏聩、白痴、丝毫不尽帝王之责的惠帝……哪里只是她的不幸,这是天下的不幸。  她,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何曾有过鸿鹄之志,即便有所抱负也与社稷无关,可谁让她卖给了最没有操守、信义、忠诚可言,无风三尺浪、戴着社稷这顶堂皇之冕的政治?  说是把持朝政十年,真是与虎谋皮的十年。朝中有朝,政变无穷。  每个角落都有一双虎视眈眈的眼睛在窥测方向;每一处转折都有人在伺机而动;所谓太平盛世的每一个瞬间都可能人头落地;每一个死心塌地的奴才都可能是异己;每一个看似无欲无求的人,都可能在用你做点什么;每一个贤良君子,都可能是无恶不作的大毒枭……  真是一路过来,一路披荆斩棘。  能不杀杨骏?  武帝因何而亡?皆因病人膏盲才发现,自己万般宠爱在一身的杨皇后之父,杨骏矫诏专权的阴谋,此时他已回天无力,只落得一个惊吓气绝。  这也怪不得他人,自灭吴之后,先帝不再关心朝政,朝中大小事务,皆依赖后党杨氏,杨骏、杨珧、杨济,权倾一时。  又端的一个七情六欲、性情中人。  满朝文武,进谏武帝,另立太子,他却坚守与杨后姐妹的协议,不肯废黜白痴惠帝司马衷;又明知自己面目丑陋、“性情刁悍”,却接受她为太子司马衷之妃,只因父亲贾允辅佐他称帝有功……  性情中人是当不得帝王的。  惠帝即位后,杨骏仍为太傅,辅佐朝政,无论巨细,无一疏漏,又在诸王中网罗党羽,而各王本就强兵在手。  如此这般,说不定有一天惠帝也得步先帝后尘,最终惊吓而亡。  只因杨党惧她三分,一时未能动手,如果她再不作为,怕是为时晚矣。  斟酌再三,只得借汝南王司马亮和楚王司马玮之手,以谋反之罪,将“三杨”诛杀,废皇太后杨氏为庶人。  这大概算是第一个回合?  太傅一职由叔祖司马亮接替。然,司马宗室各个都是篡权高手,这样的位置留给他,岂非大权旁落、引狼人室,可是彼时别无选择。  只待时局略有松缓,继续杀将下去。  政治是什么,政治是开弓没有回头箭!  又如何下手?  开国之始,武帝大行分封宗室,受封诸王并未前去镇守藩镇,而是继续留在京师。  故,汝南王司马亮走马上任头一件事,便是奏请惠帝下诏,命令诸王赴任镇守藩镇,以削弱他们对京师的威胁,同时一箭双雕地削弱了诸王势力对他的威胁,这引起楚王司马玮极大不满。曾几何时,为反杨氏后党建立起来的强强联合,此时反目成仇。  三个月后,她只得让惠帝再下诏书,称司马亮谋反,命司马玮发兵讨杀,想来,这也是司马玮最称心的一件事吧。  在司马宗室中,司马亮声望尚可,又是叔祖之辈,诛杀之后满朝非议,而司马玮又没有合适的位置可以安排……引狼入室的错误岂能一犯再犯。  只得诿过司马玮,以“擅杀”司马亮之罪,将他押赴刑场。  据说司马玮曾出示惠帝亲笔诏书,清白自己,得知这一情况后,贾南风难免心生悲戚。  惠帝的亲笔,还不就是她的旨意。只是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她需要司马玮杀杨氏后党以及司马亮,现在她需要司马玮死。司马玮不死,就难以平息满朝的骚动,说不定被杀的是她也未可知。  至于私拟诏书,弄权乱政之说,曾几何时成了她的专利?  谁人不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经典?  司马懿杀曹爽;司马师逼太后废魏少帝曹芳;司马昭杀魏帝曹髦……先父贾允尤其罪责难逃,正是他带兵阻拦了魏帝曹髦带领宫内禁卫军和侍从太监的最后一搏,并令手下成济,刺杀了魏帝曹髦,朝野上下,无不震惊哗然。  时有老臣陈泰进谏:“只有杀了贾允,才能交待天下。”  有谁见过狼狈这对双胞胎,不是“为奸”而是为了伸张正义互相厮咬?  正是司马昭私拟诏书,列数莫须有之罪,先废魏帝曹髦为庶民,再将杀曹髦之过,推诿于成济,而后满门抄斩……  比之历朝历代帝王,她的宫廷之术,何曾有过丝毫独创,不过步前人后尘尔,怎么到了她这里,就遭天谴人诟?  八王之乱分明是司马氏宗室诸王之间的拚杀,却说由她而起。  开国伊始,武帝便急于分封宗室,将六位叔叔、三个弟弟、十七个本族叔、伯、兄、弟分别册封为王,并允许他们在自己封地内设置军队。分封有亲有疏,诸王势力不均,自然互相残杀。  说武帝昏君还恭敬了他!  她入宫前,司马良就已被杀,诸王正是从那里开始了更为赤裸的势力较量,权力的争夺,在死亡祭坛上轮流坐庄,而且越演越烈,卷入的人也越来越多。  即便她没有任何作为,西晋天下也不会有片刻安宁。  为什么让她为司马宗室“有负天下”的罪行负责?司马家族有什么资格,礼义廉耻、假仁假义地指责她?  想必后世那些人云亦云、不学无术、不求甚解、混迹于史界的史家们,也会以这样的史观撰史,任何朝代、任何学界都少不了这种混迹于斯的所谓专门家,可谁又能奈何她!放眼世事,哪位帝王不为后世诟病?如此这般,何谈身后之名、何须身后之名?  再看满朝上下,就连自己的双亲,哪一个干净。  父亲贾允、母亲郭槐,与司马宗室一样贪婪。竟不惜将她“卖”入宫门,以扩张他们的权势。敢问史家,有哪个阴谋,比得上他们策划的、迫使她最终踏上皇后宝座的选妃事件,更加无耻、周密、势在必得?  母亲郭槐,哪一样堪称为人之母?说她杀贾午是丧尽天良,如果她真丧尽天良的话,就该赐母亲一死。  这样的女人,早该一死以谢天下,如果说她十恶不赦,不是郭槐把她推向万人之上,给了她把持朝政机会、十恶不赦的可能,又是谁?  这个世道为什么要对她说三道四?  还有那个叫做张华的诗人,竟还作了一份《女史箴》,借宫中女史之口,写宫内规箴,讽喻于她。尤其《冯媛当态》一节,说的是汉元帝郊游遇熊,元帝及若干随从皆惊慌失措,惟婕妤冯媛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护卫元帝云云。  怎么,难道想以她这样的脑袋,去卫护惠帝那个白痴脑袋吗?不要说她不愿意,上苍也不会同意这样不合理的对换。  以她的聪明才智,忍受一个白痴的痛苦谁能理解?  如若别的女人也就罢了,白痴又有什么,白痴也是一国之君。  一般女人,大多以当朝皇后为人生之最高境界,可她宁愿以自己的后位,换取一痴、哪怕是一次真情实意的爱抚。  错就错在她是贾南风,出身显贵倒也平常,谁让她满腹经纶,却得以一个白痴为中心,即便这个白痴是皇帝也不行。这就好比让一部皇家大辞典、百科大全书,与初级识字课本相提并论,纵论天下。  又说女官班姬不与汉帝同车;夫妻间应“出其善言,千里应之”,否则“同龛以异”;又“欢不可度,宠不可专”;还有什么“女史司箴,敢告庶姬”。  这就是放肆,就是不知天高地厚了。  说你是女史,你就是女史,不给你这个女史,你就什么也不是!还“敢告庶姬”,可笑之至!  说不定哪天有兴,宣这个张华上殿调侃一番,倒是一乐。  贾南风的确杀人无数,但她杀的只是那挡路之人,这个张华,无非撰几句酸文,又能将她如何?有什么必要抬举这个可怜虫,为他动一根手指。  如果一个等而下之的文人,如此这般哗众取宠也算情理之中,而张华是何等聪明有余。一个聪明有余的人,如此哗众取宠、谗佞惠帝,绝对藏匿着凡人难以察辨的阴私,恐怕也怀揣着凡人难以企及的大明白,明知这种事体之下作、之不可为而又为之,是大可悲了,又怎不让人垂怜。    二  贾南风放下手中的笔,对着一纸拟诏沉吟起来,如何处置太子司马玉为妥?  其实,杀不杀司马玉,都要面临又一场生死之搏。  废黜太子司马玉本就铤而走险,被司马伦用来作为谋反的借口,该是意料之中,两个多月来,宫闱之内,暗潮汹涌……但事已至此,除了背水一战,贾南风无计可施。  有道是:无杀天下之狠,何来天下之安。  再者,司马玉幼时尚可,年岁越长,越不成器,便是杀去也不足惜……贾南风索然一笑,连这样的理由都拿来顶事了。  真是错会时分,竟有花香暗送,是丁香、子槐、还是茉莉……难道是在提醒她,又是满庭芳菲、莺飞草长的暮春天气了。  良辰美景年年依旧,只是与她久已无干。如若不能恣意其中,她这个专权西晋的女人,又有什么值得羡艳、妒恨的呢。  真不如变作一朵花或是一棵草,既不知愁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来去匆匆,一岁一轮回,不待遍尝世间百态,便凋谢去也。  昨夜,她梦见了一痴。  其时她正端坐案前翻阅呈子,两侧幔帐忽然拂动起来,抬眼一望,见一痴侧立幔帐一旁,如风一缕、如影一张。  他怎么说来就来了,在她忧虑重重的时刻,像是一个意外的慰藉。又一想,自己忙于朝政,已有不少时日没有召见他了。  着一袭青色长袍。宽袍大袖,更显得形影消瘦,风还没动,他就动起来了,儿时的他可不是这个样子,说是肥头大耳也不为过。  谁能想到,那个肥头大耳、欢天喜地、连炮仗也不敢放的男孩儿,日后出落得如此风流倜傥,最想不到的是变得那样坚韧、果决,自尊自爱到不惜拿自己的“宝”作赌注……  那时,年年除夕的炮仗,都由贾南风来点放,就那么拿在手里,直到炮捻儿燃到尽头才放手,那枚炮仗,简直就像在她的手里开炸。一痴虽然不像贾午那样,用手指堵着耳朵,可也是一副能躲就躲的样子。待贾南风掉转头来,向一痴和贾午炫示自己的得意时,却不知一痴已将识得不久的那个“狠”字,与她连接起来,从此再也没有抹掉。最后贾午能够夺得一痴,也不尽是“色”字作怪。如果贾南风能够预见这一后果,她还会那样逞强吗?等到贾南风成为专权西晋的皇后,一痴自然而然会想起她儿时点放炮仗的情景,“从小看大”一说,果不其然。  隔墙就是一痴的家。他们随时越过藩篱,任意出入彼此的家,不但常常吃在一起,就是在同一张榻上小憩片刻也是有的。有时还会互换衣衫,男女互扮,若是一痴不知如何穿戴女儿妆,雷厉风行的贾南风又耐不住哕嗦,便会亲自下手为他穿换,可以说一痴的体肤,贾南风并不陌生,那真是少不更事、两小无猜的花样年华。  及至年长,不论对诗还是弈棋,她和一痴也是酒逢知己、棋逢对手……明明一个鸾凤和鸣的景象,哪知而后成空。  自情窦初开,贾南风就认定她和一痴的缘分前生已定。岂不知前生已定的缘分,有分有合。“合”是一种缘分,“分”也是一种缘分。被贾午横刀夺爱留下的终生伤痛,难道不是缘分吗?  一痴一直喜欢青色,即便上朝也没有换过绛色的朝服,她也就随他高兴,没有深究,实在,青色比哪种颜色都适宜他。也曾想过,是否赏赐他一袭绛色冕服?她才不介意什么规矩不规矩,满朝文武,哪个讲了规矩?  之所以没有一意孤行,只是介于对一痴的尊重,他是那样自尊自爱,从来不像司马宗室那些人,为贪一介狗官的职位,今天如是、明天又如是。  她也不愿人们非议一痴是她的面首。对她来说,一痴是她剩下的、唯一干净的地界了。  为诏一痴进宫,实在没有必要地找了一个借口:整理太康二年,盗墓贼不准,从汲郡、楚襄王墓中盗掘的竹简。  竹简共约七十五篇,皆为蝌蚪文。计:《纪年》十三篇,出战国时魏国史官之手,为编年体史书。《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卦下易经》一篇,《公孙段》二篇,《国语》三篇,《名》三篇,《师春》一篇,《琐语》十一篇,《梁丘藏》一篇,《缴书》二篇,《生封》一篇,《大历》三篇,《穆天子传》五篇,《图诗》一篇、《杂书》十九篇。  武帝曾命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等人进行整理、考订,以便对自夏禹起至晋的残缺史事,加以补校。  这种始自战国时期的蝌蚪文,至汉已不多见,至晋,更鲜有人辨,整理、考订颇费时日,从武帝起至今业已耗时二十年余,也未整理、考订完毕。  幸得一痴,家学渊源,识得此文,贾南风便以此为由,将一痴召进宫内,继续整理、考订这批竹简。  因此,朝野上下无人非议一痴,这让她略感安心,毕竟未曾使得一痴难堪。  如若不是一痴进言,她,也就是惠帝,何尝推重史学如此,比之前朝,史学在当朝难道不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陈寿的《三国志》、孙盛的《晋阳秋》、常璩的《华阳国志》,《左传》杜预集解、《谷梁传》范宁集解和《尔雅》郭璞注,还不都是出在西晋。  更有荀勖,将图书七种分类,改为经、史、子、集四类,至此,史著才能从经书分离而出,自成一体。  说到对文学的推重,如若不是当朝圣明,那个张华岂能不知天高地厚如此?  也许因为一痴,她才有如此这般,必将流传千古,后人受益匪浅的勋建。  无人非议,其实还有更重要的原因。  一痴进宫的日期,曾被他一推再推,称染病在身,须歇息数日方可进宫侍奉。她未觉有何蹊跷,进宫的事也就暂且放下。  也是凑巧,就在那一天,贾南风惊闻一痴准备净身,马上赶到蚕房探个究竟。  没等刀手及左右人等避让,她就冲了进去,果然一切就绪。 一痴连忙跪迎在地。 “我又不是召你去做内臣,这又是所作何为?”  所作何为?贾南风一清二楚,只是她这一刻心神迷乱。她的言语、态度,说任性不是任性,说抱怨不是抱怨,说喝斥不是喝斥……像是忘记君臣之别,又像没有忘记君臣之别,她是无法拿捏自己的言行了。“你胆子不小……起来吧。”  “谢中宫。”  贾南风一时无言,返身在室内往复暴走,一脚踹倒一扇屏风,又一脚跺断了屏风上的棂子。  见贾南风暴怒如此,一痴担心有变,忙道:“臣意已定。”  她转过身来,圆睁双眼,竟说不出一个字来。  没想到杀人如麻的贾南风,倒先挺不住了。那还是一痴的眼睛吗,简直就是刀手的那把刀,甚至比那把刀,还绝情。  不能说了,什么都不能说了。  这是她一生中唯一一次遭到拒绝,而这拒绝又是来自她的最爱。  或者不如杀了一痴。贾南风不止一次对自己说:“杀了他、杀了他,那就一了百了了。”  可是她下不了手,杀人于她突然变成如此棘手的事……  “你是有意如此。”  “臣不敢。”  “皆因本宫为人可憎?”  “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  说什么人生本难两全,有约在先,是一时语失吗?不过眼下贾南风来不及对这两句话多加考虑。  “有人践约吗?”要不是一痴说到“有约”在先,贾南风实在不愿提及贾午言而无信这个话题,好像有意捅一痴的心窝。  “宁肯天下人负臣,臣不能负天下人。”  “难怪你叫了一痴。”  试问,世上有哪个字眼儿可以尽数她对一痴的爱?为了一痴,贾南风甚至杀了妹妹贾午和她的丈夫韩寿。  到底贾午错在哪里?  如果不是自己的妹妹,杀了也就杀了,一朝皇后,杀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哪里如凡人所说,贾南风毒如蛇蝎;又哪里是妒忌?也许很久以前有过嫉妒,可是现在,身为至上皇后,用得着嫉妒吗,只消拿来就是。即便一痴,也可以拿来就是,可她要的是一痴倾心相爱,而不是服从。  只因贾午违背了与一痴的终身之约,那可不等于忤逆了自己。  她是为贾午辜负、而她又是如此珍惜却不曾拥有的爱,杀了贾午。贾午可以偷取、夺取她的所爱,她认输,但不可以践踏她的所爱;  贾南风是为一痴、甚至是为所有的男人,惩罚了这个因为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就可以言而无信的女人。  记得那年,贾午在花园里游玩,不当心被桃树枝刮破脸皮,贾南风那个急啊,小小一个伤口,一天不知察看多少遍,亲力亲为,上药、换药。她不放心别人来做,生怕谁一不小心在贾午脸上留下疤痕。她得为一痴爱惜贾午那张脸,她得把那张如花似玉的脸,完好无损地交给一痴。  不论从性格还是从貌相来说,贾南风和贾午这一对姐妹完全不同,可不知为什么,贾南风常常生出这样的幻觉:贾午和她是同一个人,她中有贾午、贾午中有她,不知贾午有没有这种幻觉。  所以贾南风在为贾午换药时,禁不住会抚摸贾午的脸,也就没什么好奇怪的,那不过是在替一痴抚摸贾午的脸,也就是替一痴抚摸自己的脸。  可说不定什么时候,忽然就会醒过梦来:不,那不是自己的脸。一股黑气就会从贾南风的肺腑涌出,霎时间,贾南风就会变成一个腾黑云、驾黑雾的恶煞。这时的贾南风,就恨不得往贾午仰着的脸上,泼一盆开水,或持一片横刀,片去贾午那张沉鱼落雁的脸。  ……  即便几生几世,怕也收不回贾南风这从未有过回报的付出了。  几生几世……有多少情仇,值得一个人用几生几世去消受、又消受得了?  为了一痴,实不该阻拦他的选择。  贾南风从不在意朝野上下关于她面首无数的非议,作为帝王,享用面首如同享用无上权力,谁人能说半个不字,却不愿一痴成为她无数面首中的一个。  她是为洁身自好的,一痴的清白而清白啊。  一痴进宫后,免不了朝夕相处,谁能断定他们不会一时情迷?想到很可能把握不住自己,而一痴又怎能拒绝?  所以他不得不出此下策,决绝地切断了他们的后路。  或是放弃一痴进宫的安排?  一痴轻轻摇首,笑而不答,浅淡的笑容里却满装着无奈、认命、孤注一掷。他在等待一个结束,不论从他们自少年来,就不即不离的感情来说,还是从贾南风的前景来说。  贾南风的处境不妙,非常不妙,而在这样的时刻,他希望能尽自己所能,给贾南风一些帮助,哪怕只是一个眼神。只能他知道,眼下贾南风多么地软弱、无助、技穷,多么盼望能有什么东西靠一靠。可又担心,与贾南风朝夕相处,怎能担保任性、随心所欲的她,不会生出事来……想来想去,只好辜负自己。  这就是心有灵犀了,贾南风明白此时此刻一痴的所思所想,可她还像脚下的砖石那样沉默着。  一痴趁势说道:“臣请中宫回宫安歇。”  她大袖一拂,威严地说:“我自有安排。”  既然如此,一痴反身走向床榻,未假他人之手,从容仰卧下去,而后几个孔武有力的男人,将他的双腿上部及腹部用布带扎紧,以免流血过多。  五花大绑的一痴,分明变作了一只等待屠宰的羔羊,这和自残有什么区别……贾南风极快地掉转头去,又由不得自己地调转头来,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牢这个永远没有回头可能的时刻。谁说时刻是不能抓住的东西,贾南风此时就牢牢地抓住了它。  这样做值得吗,虚浮的名声难道就如此重要……她的脑子里茫然一片,忘记了皇后的仪态,禁不住喝道:“住手。”  住手之后如何,她也不知道。  一痴伸出手臂,如一把利剑将她拦在了无法逾越的界限之外,毅然决然地望着她,说:“凡事不能半途而废,尤其中宫您呐。”而后对一旁垂手而立的刀手说:“来吧,不要再耽搁了。”  贾南风的眼睛,一寸寸地捋着一痴的每一根汗毛,每一片肌肤,他的身体发肤固然受之父母,可谁又能说那仅仅是一痴的身体发肤?他的每一根头发、每一寸肌肤,难道不是长在她的身上。此时,她的双腿、她的腹部就感到了被勒紧的胀痛。  刀手用辣椒水将一痴的性器,一一清洗,之后便拿起寒光闪闪、薄如纸片的弯刀……却又被贾南风拦住,刹那间她像是变了一个人,没有了冲动和激怒,冷静异常地说:“慢着,我来。”  一痴就像一个新生的婴儿——可不就是新生?一丝不挂、全身坦然地朝向贾南风,没有丝毫羞涩、尴尬。  这似乎是他们彼此确认、彼此相托的最后的时刻……  贾南风伸出手,将一痴的性器,轻轻抬起。  这就是她全部的爱欲,现在却要亲手将它割舍。  多少个不眠之夜,贾南风渴望过与一痴的肌肤相亲、耳鬓厮磨;想象着他肌肤、汗液的气味,他的睡姿、他的梦话、他的体温……却从来无缘一见一亲。现在,唯一的、也是最后的机会到了……想不到竟是在这种情况之下。  这就是他们今生仅有的情缘,如此残忍而又深重如山。  贾南风将手里的刀向前伸去,毅然决然、毫不犹豫。眼下,即便是为她自己开肠破肚,贾南风也不会手软。这是一痴自少年时便了解的贾南风,也是令他倾慕的贾南风,她不是平白无故就能替惠帝把持朝政的。  就在此时,她突然看见自己手腕上的血管,贲张、翻转、曲扭,如一条条被火焰炙烤的青蛇,又听见那血管的悲泣、呼号……她调转刀口,迅猛地将刀刃在自己臂上一划,鲜血立刻从她手臂上涌出,左右立刻惊呼起来。  “牛刀小试耳。”她不以为然地一笑,说。  一痴没有感到意外、惊慌,贾南风从小便是这样不可捉摸,这样出其不意,更明白她所作何为……只是今生没有可能了,来生,来生吧。  没等众人回过神来,贾南风又以人们意想不到的迅疾,割下了一痴的性器。  只觉得一线疾风从阴部扫过——竟是这样的容易。人人沉湎于此,而又为此生出无穷烦恼之根,从此再不能烦扰他了,一痴感到了难以言说的大轻、大快。  贾南风呆望着满把鲜血淋淋、现在可以称作一堆肉的一握性器。瞬间之前,它还为一痴所有,是他意义十足的根,现在,它真的只是一握肉了。  “你终于如愿以偿了吧。”她的声音里回响着无可消解的冤仇,然后抱着一痴的“宝”,头也不回地去了。就像在前朝议政,不容他人质疑地掉头而去。  下面的事情,贾南风不再多想,想又如何;也不敢再看,她的力气已经丧失殆尽,如果再不离开,如她这样决断的人,也难保不会昏倒在地,甚至歇斯底里大发作……  她不想,绝对不想。  可是她的下部,感到了冰凉、刺痛的袭击,它们停歇一阵又来一阵,不怀好意地折腾不已,肯定是刀手在用冷水浸过的白绵纸,为一痴包扎伤口。贾南风明知不包扎伤口可能会感染,可还是心有不甘;  这袭击所向披靡,继续左右横穿,直刺她双腿的根部,而后转向、下刺,直抵脚跟,令她举步维艰。此刻定是有人架着一痴在不停行走,他不但不能歇息片刻,且必得行走三个时辰;  她口干舌燥,一定是一痴口渴难当。这还是头一天,他还得熬上三天,三天之内滴水不得进,以免尿频伤及伤口等等。  ……  这叫她如何是好。明明是一痴净身,她却得忍受比一痴更为疼痛的疼痛;  不过,哪一招、哪一式,又难得过、痛得过割舍怀里这一握肉?  她是十足对得起她所爱的这个男人了。  他那男人之“宝”,就这样随贾南风去了。  按规矩,一痴无权要回自己的“宝”,他的“宝”本该由刀手留存。谁想到贾南风做了他的刀手,现在由她拿去,该是合情合理。  可是这样一来,原本简单明了的事,怕是无法简单明了了。而自己竟还说出“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那样的话,是一时迷乱,还是不意间的流露,难道他的内心本就有着自己不解的真情,不到非常时刻难以显现?  对“人生本难两全,不过有约在先”这句话,贾南风未置一词,一痴不相信是她未曾留意之故。  比起贾午,贾南风其实更让一痴挂心,皆因她丑,无人垂爱,皆因她丑,不公正的事情似乎都该由她担待。  说到丑、美,不过皮相而已,比如谁在意过自己父母的丑、美?手足亦然。而他们青梅竹马,情同手足。  文武韬略,诗词歌赋,锦绣文章,哪一样贾南风败于他人之下?  可她偏偏成了贾家的色子。  如果贾南风报复,谁又说得出什么,尽管他不赞成这样行为处事。  如果贾南风面首三千,那又如何,设身处地想想,一个从未有过真情实爱的女人,一旦有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为什么不呢?如果她连一个庸常女人的欢欲都没有,反倒不正常了。  至于贾南风为什么杀贾午,一痴始终不能明白。换作他人,理由是容易想象的,事情一到贾南风那里,就不能按正常人的逻辑分析。如果说是妒嫉,为什么他和贾午订下终身之约的时候,贾南风不杀贾午?即便杀不得,以贾南风的脾性,也会用其他办法让贾午知难而退,贾南风不乏各方面的聪明才智。  对贾南风怒杀贾午一事,一痴既不恨之入骨,也没有撕心裂肺的痛苦,只是怅然若失而已。是否因为贾午是个香艳女子?人们对香艳女子的态度,难免有些轻慢。这让一痴的良心不安,可又勉强不起自己的愤怒或痛苦。  说了归齐,在对待贾南风的情感上,一痴把握不清自己。究竟是同情、手足之情,还是什么,或许说他痛惜贾南风更为贴切?  就在他和贾午订了终身之后,贾南风还曾哭倒在他的怀里,说是朝政难度,心力交瘁……若是贾午哭倒在怀,一痴也许不会那么动心,毕竟眼泪对贾午来说司空见惯,而对贾南风,真比琼浆玉液还难以寻觅。又加那一夜,清风明月,暗香浮动……不,贾南风绝对不会用那种鸡鸣狗盗之徒的办法,比如用什么来自异域的薰香,使他迷醉。那夜的暗香肯定来自一种植物,据说有种花香,催人情发。  他们纵论天下,吟诗作赋……也许因为醉酒,又回想起青春年少,如果人们有过共同的童年,那么有关童年的共同回忆,立刻便能抹去日后生活,在他们之间刻下的距离。若不是他及时清醒,后果会怎样?  想当年,如若不是美貌的贾午比贾南风更勇于进取,结果又会怎样?美貌的女子在男女关系上总是理所当然,说是志在必得也可,而少女时期的贾南风却矜持得多,也许因为丑,反倒不能像贾午那样理所当然;不能像贾午那样,想爱谁就爱谁,想要哪个男人就要哪个男人;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父母也好、周围的人也好,对贾午总是言听计从,一切优先……  呼风唤雨的贾南风,在如何掠获男人的问题上,也相当弱智,绝对不是贾午的对手。闺阁少女贾南风狠是狠,正是因为一个“大狠”,讲究的是不用暗器。又天生是个做大事情的人,尽管那时尚未人宫,却已显出做大事的潜质,更不屑于使用暗器。可在争夺男人的战争中,这一招式,怕是男人最为夺命的武器,那些香艳女人之所以轻易取胜,正是善用暗器的结果。  贾南风一直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候,来向一痴表示自己的情愫,就像一个好样的庄稼把式,适时等待庄稼的成熟。可是贾午偏偏不按规则出牌,没等瓜果成熟,生生就把瓜果摘下。这瓜果固然归了贾午,毕竟尚未成熟,滋味如何,只有自己知道。所以贾午毁的不但是本应美味的瓜果,也毁了那些踏踏实实、按部就班的庄稼汉,最后还毁了自己的胃口。  扪心自问,一痴没有死心塌地地爱过贾午,他向往的是齐眉举案、相敬如宾的婚姻,与贾午的关系只是香艳而已,只可偶一为之,如同男人嫖妓,不论妓院多么令人销魂,但绝对不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的家。如果不是贾午投怀送抱,一痴不会有那个让他坠落的夜晚。事后的追悔虽不剧烈,可缓慢地败坏、腐蚀着如他这样一个正儿八经的男人的生活品味。  这是一个老掉牙的理由,也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毫无新意。从古至今,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不过如此。  说到底,“女体”是所有男人的死穴,对开天辟地以来所有的男人如此,对未来的、直至世界末日的所有男人来说,也必定如此。一痴从来不说“女色”,毕竟“女色”还有风度、气质、才智方面的审美,而“女体”端端的就是一个“欲”,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的“欲”。  一痴又是一个肯担待的男人,于是就有了他和贾午的终身之约,并不心甘,“担待”而已。  这样说也许很残忍——如果贾午没有被杀,一痴就会有一个十分勉强的、担待的婚姻。  贾南风乱了方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比如喝退凤辇,自顾自地大步流星走回宫去。  是不愿他人搅扰她的此时此刻吗?  她一路走着,一路将一痴的“宝”,紧拥在怀,不出声地说着、怪声地笑着,就像已然死去的这一握肉,依然有着鲜活的生命,并可以与之对话。  说不清是她手臂上流出的血,还是一痴“宝”上的血,顺着她的朝服流下,点点滴滴洒在她走过的路上。滴在路上的血,很快开出一串又一串、散发着异香的、小小的花朵。  那时贾南风并不知道,不久之后就会在另一处看到这些花朵,也想不到这些花朵,日后在人间将有何等跌宕起伏、诡谲难测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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