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摇头:“我不明白。”“瞧,这就是我们之间的不同。”我说,“我已经说完了我要说的话,现在你可以走了。”他站着不动,我便径直走到电梯口去摁下了上行键。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杵在那里一言不发。我觉得我很需要诉说,我很需要有人聆听,但是我不能当着蒋杰的面给苏苏挂电话,我也不能把蒋杰关在卧室外面。小的时候在外头受委屈了,可以回家告诉邻居的大哥哥,叫他帮我去揍那个欺负我的臭小子;因为淘气被父母揍了,可以跑去趴在奶奶怀里狠狠地哭;单身时伤心了,可以找一个女友一醉解千愁;现在我结婚了,我却不能告诉自己的丈夫我心里的难受,因为我怕说出来让他和我一起难受,三个人爱情太累了,我很疲倦也很厌倦,我无法周旋,我也不想周旋。永别吧Michael。这个世界有多少爱侣能成眷属?有多少爱情能被成祝福?有多少人找到自己爱他,他又爱你的爱情?我擦干泪痕,定定心神敲开了门,蒋杰说:“他走啦?”我点点头,他不再说什么继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知道他有一肚子疑问,只是没有问出来罢了,也许有些话题永远不再提起最好。于是我走近洗手间,把门关了,拧开淋浴间的水龙头,我再次泪如雨下,我知道从此以后,生命里不会再有Michael这个人了,曾经和他之间的所有爱恨都将被深埋。感情这东西很残酷,在一起的时候,永远无法预料有一天形同陌路之后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而分手之后,无论你怎么回忆曾经的甜蜜,那甜蜜也只是当时的甜蜜,一切都不会再和你有任何关系了。我要把对Michael的思念和爱与恨全都用水冲走,上帝啊,让我忘记他吧,让我彻底彻底忘记他,就像我从来没有与他相遇过。我狠狠地一咬牙,死去吧,从前的楚颜。我把手机开机语设置成了:记住,我现在拥有幸福。次日我赶紧去找苏苏,苏苏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哦天,楚颜,如果你不是站在我面前亲口告诉我,我会以为是在看一场电影,你怎么能就这么给自己嫁掉呢?”她围着我转了一圈,“让我看看你哪一点像个新娘子?”我知道我的样子很狼狈,随随便便穿了一条仔裤,一件针织衫,头发随随便便捆了一个髻在脑后。我坐在沙发的扶手上喝她给我泡的奶茶,我说:“我们只是登记了,得到了法律的许可,但是我们还没有举行婚礼,所以还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只能算是一半的夫妻。”“嘿嘿。”她喋喋怪笑道,“别告诉我你们昨晚没有洞房。”我红着脸瞪了她一眼。她便拊掌笑道:“哈哈,你俩已经洞房啦,那便算夫妻喽。感觉怎么样?很不错吧,你们家蒋杰看起来很Sexy哦。”“你真是老色鬼一条。”我骂道。“那你什么时候打算让社会认可你们?”她正色道。我耸耸肩:“不知道,要看他妈妈的意思。她希望我们上她老家举行婚礼。”“有无搞错?”苏苏叫道,“C城好好的,为什么不在C城举行,把她接过来不行吗?”“我们现在没有那么多钱,在C城举办婚礼少说得十万吧,回他老家去办,可能两万不到就能搞定了。”我说。“宝贝儿,那是两个概念嘛。”苏苏同情地看着我,“你在那灰尘扑扑的乡下能穿白色婚纱吗?”“那就穿旗袍好了。”我说,“买一条陶玉梅的旗袍。”“只能这样了。”苏苏说,“具体日子定了没有,我好提前准备一下。”“还没定,等他妈妈定,定好了我告诉你,你什么都不用准备,带一张嘴巴过去吃就行了。”我笑道。没过几天,蒋杰跟我说他妈妈定了日子就在5月1日,我问他取多少钱给他妈妈合适。他说:“不用花你的脂粉钱,我现在虽然穷点,但是结婚绝对不能花你的钱,我会想办法的。”我想了想只好作罢,我想男人的自尊心都非常强,这个时候必须成全他的自尊才行。于是我和苏苏、子春一起去买旗袍,在陶玉梅店里好一顿试穿,其实我最中意的是那条白色缎子绣红梅的,但是苏苏说大喜日子穿白旗袍未免老人忌讳,我只好换了一条红色的旗袍,无袖的。之后又找了一双红色的高跟鞋。“我都成大红人儿了。”我皱皱眉头。“那没办法。”苏苏说,“婆婆都喜欢新媳妇穿得喜庆。”伴娘自然是未婚的子春,子春惨兮兮地说:“怎么我身边的人都一个个嫁掉了,我要熬到何时才是个头啊。”苏苏搂住她肩膀,笑道:“你这不是还有你大姐我陪着你嘛。”子春翻翻白眼,说:“你,你都结过婚了,好歹也知道婚姻的滋味,也不算白活一场,你能跟我比吗?”我笑道:“你俩别贫了,子春,你赶紧选一条伴娘穿的裙子吧。”“唉,选什么选,我都当过好几次伴娘了,伴娘的礼服家里一大堆,我现在就想做新娘,新娘!”她恶狠狠地说。我和苏苏被她那个样子逗得哈哈大笑。“哼,你们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呀。”子春说。也许婚姻真是这样,城外的人都要死要活地想进来。不过至少,我现在是进来了,很快我是不是也如城内的人总想逃出去呢?再说婚姻还有什么七年之痒,十年之痛之类的,我是不是也会一一经历呢?不管我自己如何,至少我父母开心了,蒋杰开心了,蒋杰的妈妈开心了,身边的朋友开心了,那么我也应该开心才对呀,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就是看着那些你爱的人开心吗?但是我所爱的另外一个人,离了我,他现在是否也是开心的呢?若是他不开心,那么我以少数人的不开心去换得了大多数人的开心,也是划算的呀。我看着镜子中身着红色旗袍的自己,想着:“我终于穿上了嫁衣。”我用不着再成天去揣测将来谁是我的枕边人了。从此,我人生的某一个段落,画上了句点。我的婆婆亲手安排了婚礼,我的父亲和母亲长途跋涉来参加了婚礼,没有车队,婆婆只叫了一台花车从镇上给我们拉到村里。没有白色的林肯,没有婚庆礼仪,只有一个唱东北二人转的乐队,来了十多桌婆婆那边的亲戚,我父母,子春,苏苏和蒋杰的几个舅舅坐在一桌,我父母不大会讲普通话,更听不懂他们的东北方言,所以基本很少发言。子春这个伴娘也没有起到多大作用,因为这个婚礼基本不需要伴娘出场,我只是跟着蒋杰轮流给他们家的亲戚敬酒,点烟。一天下来之后我累得腰酸背痛。晚上,婆婆安排住宿,因为婆婆那边的亲戚比较多,所以炕也不够,我估计我的父母也睡不惯北方的土炕,苏苏和子春这两个娇滴滴的城市女更加,于是我跟蒋杰说到镇上的旅店住,但是婆婆坚持不同意,说那样太浪费,我父母倒是很体谅我,说没关系我们睡土炕无所谓。苏苏和子春必须和另外两个蒋家的女客凑合一张炕,于是她俩跟我咬耳朵说她俩自己回镇上旅店睡。二人转一直在唱,我根本睡不着,蒋杰闹洞房的本家兄弟好容易才送走,我疲惫无比,刚想睡,婆婆进来了:“你那两个姊妹哪去了?”我说炕不够,所以她们去镇上睡旅馆去了。婆婆嘟囔道:“她俩怎么就那么金贵,咱家的炕不能睡吗?都是自己家亲戚,不能挤一挤?”蒋杰说:“妈,你也累了一天了,快去睡吧。”婆婆说:“不着急,先算一下人情。”蒋杰只得把西装兜里揣的红包全部倒出来,婆婆开始一个一个打开数,数完说:“这钱我替你们拿着,反正人情都是我们老一辈的。”顿了顿,又问蒋杰,“怎么,你丈爹丈妈没啥嫁妆吗?”还没等我回答,蒋杰马上说:“妈,他父母倒是说要给,但是我没接,老两口辛苦把颜颜养大不容易啊,现在都是一家人了,还讲什么嫁妆不嫁妆的。”“那可不一样。”婆婆脸一板,“再穷礼数也不能差呀,多少是个意思,毕竟是把女儿明媒正娶地嫁了。你看,我今天不都给了你改口钱吗?”我小声说:“那我不是也没要还给您了嘛。”“你不要是你不要,你现在要现在就能再给你。”婆婆立刻抓出一把钱朝我面前一递,声音也高了几度。我后退一步,看着她满脸怒气冲冲的样子,我决定保持沉默,但是我的眼泪却流出来了。“你看看,没打你没骂你,你哭什么?”婆婆说,“你父母还在这呢,不明事理的还以为我这做婆婆的怎么你了。”蒋杰赶紧劝到:“妈,你别说了,大喜日子,这是干啥呢?”“小杰,你也认为是我这当妈的错了是不是?”婆婆一看他插嘴更火了。蒋杰说:“妈,你没错,俺俩错了,行不行,不看看几点了,快睡觉去吧,好不好?”连哄带推把他妈给弄走了。我把头埋在被窝里,泪水湿了枕巾。婚礼当天婆媳二人就如此,将来可要怎么办呢?我嫁给蒋杰究竟是不是最正确的选择?我真想赶紧离开这个地方,带着我的父母一起。蒋杰送走他妈妈之后不久回到新房来了,黑暗中紧紧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我妈妈脾气大,你多担待点,老人嘛,规矩多,你别往心里去,这个婚礼不是我的本意,我多么希望自己能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但是颜颜,婚礼毕竟是做给别人看的,我们的生活到底好不好,都是咱二人关起门来过日子,跟别人没有关系,以后我一定会努力补偿你的,别生气了,好不好?我的新娘子。”我转过身来面向他躺着,他便用吻吻干我脸上的泪水,温柔而深情,我想今夜我是他的新娘,今天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眼泪不应该在这一刻留下,我需要快乐,需要被祝福。也许蒋杰说的对,婚姻只是我们两人的事情,不需要太在乎别人怎么看,只要我们自己幸福就行了。很多人说过,嫁给他便嫁给了他的一家人,也许我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去接受他的母亲,接受他的兄弟亲人。不用再多想了吧,毕竟,这一刻,他这样爱我,他的怀抱,是那样温暖,吻,是那样缠绵。24 遇劫蒋杰每天一大早就匆匆忙忙地出去了,晚上往往很晚才回家,有时候喝得不省人事,由别人送回来。他说他最近在和别人合伙做一个项目,为了取悦客户或者政府部门的某个处长主任之类的大头小目,总是要舍命陪酒,仿佛也不是很顺利。我从他凝重的神色能看出来,但是他从来不跟我说起他的闹心事,虽然要还债和银行的贷款,但是每个月总会拿钱出来补贴家用。我也很少问他生意上的事情,问了他也不会多说,他总是说“你知道了也帮不了我,不告诉你是不想让你跟我一起闹心”。他也从来不问我有多少存款,更不问我薪水多少,加薪有无,但是自从结婚之后,我也一改之前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百货商店也去得少了,我把钱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当时我已经转行做了人事,薪水比之前也多了一些。当我告诉蒋杰说我升职做人事经理了,他盘腿坐在沙发上看电脑,头也没抬一下,只“哦”了一声。我心里有些失落,便去找苏苏和子春庆祝。晚上玩到十二点多才回家,回家的路上看到蒋杰好几个未接来电,饭店噪声太大,都没有听到手机响,再看还有蒋杰给我发的一个短信:“有点过了吧?”我自知理亏,回家也没摁门铃就自己直接开门进去了,他还没睡,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黑着一张脸。我便蹭过去坐在他身边:“怎么啦,生气了?”“你不看看几点了?电话也不接,你干什么?”他大声说着,拨开我的手站起来,走进洗手间,啪一声把门关了。我冲着洗手间大声叫道:“你火什么?不就回来晚点吗?我升职了,不许我去乐和乐和吗?饭店声音太吵了,我没听见手机响。”他推开洗手间门,铁青着脸:“乐和乐和,我看你是乐大乎劲了,你看看你,满身酒气,还像个女人样子吗?”苏苏,子春和我晚上三人喝了一瓶红酒,子春刚又失恋,非吵着叫我们陪她喝酒解愁,但是我很生气地说:“女人应该是什么样子?三从四德吗?你还不是经常醉醺醺地很晚回家,凭什么我头次晚回来一点你就朝我吼?”他径自进卧室,脱鞋一甩,倒头便睡,不再吭声。我站着看了他一分钟,走进洗手间,胡乱洗了脸,二人背对背一宿。男人们喝酒抽烟嫖妓都是社会惯例,女人若是犯了其中的任何一样,便是不良的女子。我心中愤愤不已。第二天他一早就起床了,洗漱完毕,便出了门,头一次没有和我吻别。我心里更加不是滋味,我只是出去和女朋友聊天吃饭,回来晚一点,他至于这样吗?哼。不过晚上我一下班就回家了,回家一看他却不在家,我便先做了饭,上网下载了糯米排骨的做法,按照说明按部就班地做了,但是等到八点蒋杰也没有回来。我拿出手机想给他挂电话,想起他昨晚那个态度,又狠狠地掐了。小Q和我一样百无聊赖地踮着脚走来走去,小Q说是吉娃娃,实际上蒋杰被狗贩子骗了,它是只吉娃娃和博美的串儿,不过长得非常可爱,个头比吉娃娃大多了,但是没有博美的毛长,跑起来嗖嗖的,还会玩倒立。我说:“小Q,我们先吃吧。”于是我给小Q吃了两块排骨,自己也吃了晚饭,领着小Q下楼从一区溜达到二区,二区新建不久,没有多少人家,但是有一个小广场,小Q快乐地在广场上跑了几圈,都觉得挺无聊的,于是唤着小Q叫它回来。回来的时候我抄便道从小树林往家走,物业打算把小树林建成公园,但是还没完全建成,水泥的小道也才修到一半,树林里没有人,我有些后悔偷懒走这条道了,抱起小Q一路哼着小曲壮胆。怕鬼偏碰到鬼,突然从树后闪过来一个人,堵住我:“大姐,你这是要去哪呀?”我看着来人,是个十八九岁的孩子,我大声呵斥道:“你要干什么?我就住在这个小区,快让道。不然我叫保安了。”我一松手,小Q便从我手里溜下去了,对着他狂吠,他猛地一把抱住我,我使劲挣扎,大声叫救命,他便迅速捂住我的嘴巴,拿出一把匕首比着我的脖子,低声吼到:“你再出声,我就割断你的喉咙,让你的狗别叫了,不然连它一起杀。”我知道我遇到了一个愚蠢而凶残的歹徒,但是我感觉到他拿刀的手也在发抖,便努力让自己先震惊下来,我对小Q说:“小Q乖,不许叫,快跑,回家。”小Q立刻停止了狂吠,呜呜地发出愤怒的声音,掉转头,一溜烟朝家的方向跑了。“还算你听话。”这人开始不老实地摸我的胸部。我又羞又怒,但是不敢动弹,我开始想方设法拖延时间:“你才十八岁吧,为什么要这样做,不怕悔了你一生吗?”“你他妈的闭嘴。”他恶狠狠地说,“别给老子来心理战术。”“你要钱我可以给你。”我说。“你有多少钱?”他一听这话,有点动心。我说:“我身上现金不多,没打算出门买东西,所以没带多少,但是我可以去取款机取给你。”他冷笑道:“你当我傻啊。”“你当然不傻。”我说,“你肯定是初次做坏事,你肯定也有苦衷。对不对?”“你……你,怎么知道?”他似乎心虚了。“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你是一个善良的孩子。”我说,“一定是一时糊涂才这样做的。”他不吭声。我看到机会来了,继续说:“而且你的家一定就住在这小区里,说不定我还认识你父母呢,大家都是邻居……”说到这里我突然住嘴了,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十分愚蠢的错误,如果他真是住在这小区里,他极有可能害怕这件事情走漏出去,而杀我灭口。果然他重新变得凶狠异常,重新捂住我的嘴:“别他妈的废话。”我的脖子感到匕首冰凉的刀锋,他只消稍微一用力,就能切断我的喉管,我突然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强烈的恐惧感和羞辱感让我浑身颤抖,我在心里不断期盼着能有人从这里路过,但是已经是晚上快十点的光景,这个偏僻的小树林,别说人,鬼影子都没一个。恐惧和羞辱的泪水沿着面颊流了下来。他蛮横地把我压倒在地,一手捂住我的嘴,一手粗暴地去解我的皮带,我庆幸我自己穿的是牛仔裤,还系了一条结构复杂的皮带。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狗叫声,我听出是小Q的叫声,接着是蒋杰焦急呼唤我的声音,越来越近。歹徒一看不妙,慌里慌张地爬起来拔腿就跑。我立刻凄厉地尖叫“抓住他”。蒋杰闻声快步跑进树林,大声叫我的名字。我踉踉跄跄地跑过去,扑在他怀里,没命地哭起来。他使劲抱住我,抚摸我的头,连声说:“没事了,没事了,宝贝儿,我在这,我在这……”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停了泪水,但是肩膀仍止不住地抖动:“他拿刀……比我……脖子。”“那你受伤了没有?”蒋杰赶紧检查我的脖子。“应该没有,但是,他……他跑了。”“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好像很瘦,看……看不清。”我浑身还在发抖。“王八蛋。”蒋杰咬牙切齿地骂道,“找到他看我不弄死他。”我们到派出所去报案,做了笔录,回到家已经快十二点了,我仍然惊魂未定,蒋杰搂着我哄我入睡,我抱着他的脖子,头埋进他的胸膛里,一刻也不肯放开。小Q躺在我们的床脚下,睡着了。第二天起床时,蒋杰便对我说:“今天你不要去上班了。你请个假,我也给自己放一天假,好好陪你一天。”我睡一觉醒来,已经感觉好多了,便说:“用不着吧,我现在已经没事了。”他过来搂住我:“这些天我事情很多,很忙,没有好好陪你,都怪我,如果我在家,昨天晚上就不会发生那件事情了,想想都后怕。”“是呀,我昨天等你到好晚的。”我嘟囔道。他亲了我一下说:“我知道,我看到冰箱里的糯米排骨了。我的小媳妇儿好贤惠啊,会做糯米排骨了。”“就是,盐放多了。”我笑道,“小Q都不爱吃。”“我爱吃,今天晚上回来我全部会吃完。”他说,“白天我们去郊游一下。我知道一个好地方,有山有水,我借个车,开过去。”“那小Q怎么办?”“当然带着一起去啊,小Q昨晚救了你的命,往后咱俩就把它当儿养着,你放心,咱俩有一口吃的,就饿不了它,”他叫道,“小Q,到爹这儿来。”小Q闻声颠着小细腿跑过来,蒋杰弯腰把它抱起,一手搂着我,哈哈笑道:“看我们是不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啊。”小Q瞪着圆溜溜的黑眼珠子,看看我,又看看蒋杰,大概知道自己受到了嘉奖,乐不可支地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我俩被它那可爱样逗得直乐。那一刻,我真的觉得温馨极了。25 风波生活总是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当蒋杰还在努力还债的时候,我的婆婆突然高血压再次中风,这次相当厉害,躺在床上只有眼珠子能动,手脚和身体像麻木了似的。据说中风的起因是他二嫂和二哥又吵架了,中间难免骂娘骂祖宗的,婆婆听不过耳,便训斥了几句,二嫂子立刻将婆婆当成了出气筒,拣最难听的话骂婆婆,婆婆一下气上了头,便昏倒在地了。蒋杰和他大哥在医院陪护婆婆,但是大哥白天也要上班,大嫂子更是与婆婆早有嫌隙,住院之后只来看过一次,便再不见人影,所有费用皆是蒋杰负责。大嫂子决计不掏一分钱,只说现在工资太低,小孩子上学的费用尚且为难,哪有钱拿出来给老人住院。大哥是惧内的人,但是倒也愿意出力,晚上有时候过来陪护。白天大家都要上班,唯老二闲着,然而也难看见他的人影,再者蒋杰也不放心让他伺候老娘,索性把他臭骂一顿叫他永远别回来。二嫂子自知犯了滔天大错,更是不敢露面。别人陪护都不如自己家人尽心,我们只得在白天请了蒋杰的小姨过来照看。小姨是一个勤劳老实的乡下妇女,我们答应每个月给她一千元,她便收拾利落过来了,照看倒也悉心,只是不多话。我知道蒋杰没有存款再支付医院的费用了,倒是听说他从前给过老太太一笔不少的养老金,但是老太太现在不能说话,也不知道那笔钱的存折放在哪里。我把自己的银行卡拿给蒋杰,这些年我也经常要补贴父母一些,付完房子首付之后也没剩多少钱,蒋杰拿着我的银行卡,半天没说话,脸色阴郁。我说现在要渡过难关,既然我们结婚了,那么我的钱也是你的钱,先救你妈妈要紧。他点点头,拿着卡出去了。蒋杰几乎天天晚上去医院,我有时候跟着一起去,看到他不停地给婆婆按摩手脚,婆婆大小便失禁,他眉头都不皱一下仔仔细细地收拾干净。我有时候在那里帮婆婆按摩手脚,她的眼珠子转动,只是不能开口,我知道她心里明镜似的,说不出来罢了。老二后来来了一趟医院,开口就问老太太的存折,蒋杰一听火了,给他拉到医院走廊里,抬手就是一拳,给他打得肿了半边脸,然而他到底没有敢还手,骂骂咧咧地走了。过了两月,婆婆终于渐渐康复,只是半边手脚仍然不甚麻利,走路要拖着一条腿走。最挂念的就是特特,蒋杰只得在周末把特特接过来,祖孙俩抱着哭成一团。蒋杰心里恨着他二嫂,自然对这侄子也没有好声气。婆婆便不乐意,吵着要住回乡下去。我这一室一厅住着三代人,确实拥挤,婆婆带着特特住在卧室,我和蒋杰睡在厅里的榻榻米上,还有小Q跟着乱。婆婆不喜欢养狗,几次要我把小Q送人,蒋杰和我一再坚持,才作罢。蒋杰到底不放心病歪歪的老娘住回乡下去,只得请了一个本家的亲戚去照看他妈妈,老太太手脚不灵便,让那个亲戚负责照顾她一日三餐换洗衣物等。我们的存款早就花得所剩无几,老太太却只字不提她那笔养老金的事,后来才知道,那笔养老金早被她高利贷借出去了,但是却收不回来,借的都是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人,也不好一张状纸告到法院去。还好我每个月的薪水也够养家糊口,只是很害怕双方老人再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可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了。婆婆病好之后,我和蒋杰都舒了一口气,这些日子给我们俩折腾得够戗,蒋杰的脸上更是鲜见笑容,婆婆回乡下之后,他一心扑在生意上,节假日都没有休息的时候,回家便倒头大睡,这些日子明显见瘦了,不太爱说话,一说话便心烦意乱。有一日他郑重地叫我到身边,说:“我不知道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但每天我都提心吊胆害怕那些追债的人找上你伤害你,要不……”犹豫了半天,他仿佛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我们离婚吧,等我以后挣钱了,不再被追债了我再去找你。”我一听这话,愣了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心一下一下地揪着疼,眼泪也跟着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习惯了他在我身边的日子,哪一日他不来家,我便睡不安稳,哪一日他晚归了,我便会抱着小Q一起等他,等到听到他上楼的脚步声,心里才开始放下石头。我已经习惯了在过马路的时候牵他的手,我已经习惯了在清晨被他吻醒来。我一直以为这就是我的后半生了,然而他却告诉我要与我分开。我又要花费多少时日去习惯没有他的日子呢?于是我简短地回答道:“不。”我感到自己扑到他怀里,像生离死别似的抱住他,一遍一遍吻他的唇,我的泪湿了我的双颊,他的双颊也是湿的,不知是我的泪还是他也流下了泪花。后来我们再也没有提起过“分手”的事情,像是达成了某一种默契。我怀疑我的爱情完成了转移,哪一天我看不到他便觉得少了点什么,我越来越依赖他的存在,越来越依恋他在我身边的感觉。我几乎忘记了我曾经受到过爱情的伤害。他的生意也似乎渐渐地好了起来,我并没有亲自参与其中,但是有一天在我下班之前,他语气沉重地给我挂电话说要和我好好谈谈,地点在一家价格不菲的西餐厅。我很纳闷也很忐忑地去了,他西装革履地坐在那里等待,甚至打上了他钟爱的银灰色的领带,板着个脸,很抑郁的表情。我估计又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宣布,或者,他要再次和我谈离婚?想到这里我突然感觉他虽然坐在我面前,怎么离我那么远?我研究着他的脸,盯着他的眼睛,他也与我对视着,起初还是很严峻的神色,后来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板不住了。“你搞什么鬼?”我掐住他的手。“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他握住我的手,“我翻身了,前段刚做完两个大项目,我们再不用紧巴巴地过日子了。”“真的吗?”我也很开心,我看到他喜逐颜开的面容,心里松了一口气。“当然是真的,现在我们不欠债了,你瞧这是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你又买车了?”我说。“哪止是车?”他笑道,“还有一套房子,都装修好了。”“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皱皱眉。“我不是要给你惊喜吗?”他捏捏我的脸,“没有绝对的好消息,我是不会轻易告诉你的。现在好了,我们再不用挤在你的小公寓里面了。这房子是复式的,楼上楼下都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我不觉得我的小公寓有什么不好。”我嘟囔道,觉得变化太大,一时间适应不过来。“另外。”他掏出一张银行卡,正是我之前给他取钱给他妈妈看病的那一张卡,“我往这卡上存了十五万,算是还给你的。”“哦,是吗?利息还挺高的。”我接过来,本来想问他究竟赚了多少钱,想想算了。我这个人往往有十分的准备去迎接非常坏的事情,对于突如其来的惊喜,反倒让我感觉不安了,我也说不出这不安究竟在哪里,但是我像是突然失去了爱情的筹码。新买的黑色奥迪并没有给我带来多少舒适的感觉,我反倒心有戚戚地怀念起从前二人一起手牵手走路的日子。我们搬进新居不久,蒋杰便和我商量要把他母亲接过来住,听说他二哥二嫂正在闹离婚,老太太过得很不省心,我想我没有拒绝的理由,于是过了两天蒋杰便去把婆婆接过来了,我没有想到的是特特也跟着来了。婆婆说城里教育条件好,让特特在这念书。婆婆认为老二夫妇二人离婚是迟早的事情,然而她决计不能让老二媳妇把孙子抢走,所以索性来了个先下手为强,把孩子领到我们这里来,管你法院怎么判,反正她是抱定了要夺取孙子抚养权的决心。用婆婆的话来说特特是老蒋家的根,谁夺走了跟谁拼命。婆婆领着特特住在楼下,我们住在楼上。我怕自己工作太忙顾不上给他们做饭,便说要找一个保姆,婆婆坚决反对,说有钱了也不能这样败家,她坚持要给我们做饭,结果烫伤了手。蒋杰回家一看婆婆手上水泡,当场就火了。连声质问我怎么搞的,我当时也是刚从单位到家,还没弄清楚婆婆烫伤的原委,就被蒋杰一顿吼,半天都愣在那里不知道怎么回复他。婆婆这次倒是站在我一边,劝了蒋杰,母子二人在楼下说了半天,蒋杰做了饭叫我下去吃饭。我一看他俩笑眯眯地坐在桌子边看着我,心里便开始发毛。估计有什么意外的事情要发生。果不其然,蒋杰说:“我和妈商量过了,咱现在也不缺钱,要不你不工作了,干脆在家照顾妈,顺便再给我养个大胖小子,好不好,媳妇儿?”他每次有求于我都会叫我媳妇儿,“等你怀孕了,咱就找个保姆,一点活不让你干。”我还没开口,婆婆便跟着说:“对啊,你俩都老大不小了,再不生,以后想生都难了。”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俩:“可是我……我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再说,你怎么知道我就一定给你生儿子?”我白了蒋杰一眼。他赶紧说:“大胖闺女也行啊。”“瞎说!”婆婆说,“颜颜一定能生胖小子。”顿了顿看看我,“要啥心里准备呀?我年轻那会,还没准备呢,就接二连三生了老大老二老三。”既然他们都把决定做好了,还跟我商量什么,我放下筷子:“我现在工作才有点起色,我想过段再考虑要孩子。”“反正咱家又不缺你那点工资花。”婆婆说,“你累死累活地上班跟在家舒舒服服带孩子,哪个舒坦?”“这不是钱的问题。”我说,“我如果不工作,我会觉得自己无所事事,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蒋杰没吭声,婆婆又说了:“照你这么说,我活着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我还在这白吃白喝呢。”我赶紧说:“妈,我不是这个意思,你现在老来享福是应当的,我们做小辈的,当然趁乘年轻努力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