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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只手指

作者:白先勇 字数:103073 更新:2023-10-09 15:26:14

第六只手指目录序 上海童年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1节 第六只手指(1)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2节 第六只手指(2)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3节 第六只手指(3)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4节 树犹如此(1)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5节 树犹如此(2)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6节 树犹如此(3)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7节 写给阿青的一封信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8节 石头城下的冥思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9节 蓦然回首(1)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10节 蓦然回首(2)第一辑 第六只手指第11节 明星咖啡馆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2节 人生如戏(1)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3节 人生如戏(2)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4节 恐惧与悲悯的净化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5节 贾宝玉的俗缘:蒋玉函与花袭人(1)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6节 贾宝玉的俗缘:蒋玉函与花袭人(2)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7节 经典之作(1)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8节 经典之作(2)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19节 经典之作(3)第二辑 人生如戏第20节 文学经典的保存与流传第三辑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第21节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1)第三辑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第22节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2)第三辑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第23节 岂容青史尽成灰第三辑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第24节 《现代文学》创立的时代背景第三辑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第25节 不信青春唤不回第四辑 惊变第26节 惊变第四辑 惊变第27节 《红楼梦》对《游园惊梦》的影响第四辑 惊变第28节 游园惊梦第四辑 惊变第29节 为逝去的美造像(1)第四辑 惊变第30节 为逝去的美造像(2)第四辑 惊变第31节 三度惊梦第四辑 惊变第32节 从小说到舞台剧(1)第四辑 惊变第33节 从小说到舞台剧(2)第四辑 惊变第34节 从小说到舞台剧(3)序上海童年  我是一九四六年春天,抗战胜利后第二年初次到达上海的,那时候我才九岁,在上海住了两年半,直到四八年的深秋离开。可是那一段童年,对我一生,都意义非凡。记得第一次去游“大世界”,站在“哈哈镜”面前,看到镜里反映出扭曲变形后自己胖胖瘦瘦高高矮矮奇形怪状,笑不可止。童年看世界,大概就像“哈哈镜”折射出来的印象,夸大了许多倍。上海本来就大,小孩子看上海,更加大。战后的上海是个花花世界,像只巨大无比的万花筒,随便转一下,花样百出。    “国际饭店”当时号称远东第一高楼,其实也不过二十四层,可是那时真的觉得饭店顶楼快要摩到天了,仰头一望,帽子都会掉落尘埃。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高楼大厦聚集在一个城里,南京路上的四大公司——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像是四座高峰隔街对峙,高楼大厦密集的地方会提升人的情绪,逛四大公司,是我在上海童年时代的一段兴奋经验。永安公司里一层又一层的百货商场,琳琅满目,彩色缤纷,好像都在闪闪发亮,那是个魔术般变化多端层出不穷的童话世界,就好像永安公司的“七重天”,连天都有七重。我踏着自动扶梯,冉冉往空中升去,那样的电动扶梯,那时全国只有大新公司那一架,那是一道天梯,载着我童年的梦幻伸向大新游乐场的“天台十六景”。    当年上海的电影院也是全国第一流的,“大光明”的红绒地毯有两寸厚,一直蜿蜒铺到楼上,走在上面软绵绵,一点声音都没有。当时上海的首轮戏院“美琪”、“国泰”、“卡尔登”专门放映好莱坞的西片,《乱世佳人》在“大光明”上演,静安寺路挤得车子都走不通,上海人的洋派头大概都是从好莱坞的电影里学来的。“卡尔登”有个英文名字叫Carlton,是间装饰典雅、小巧玲珑的戏院,我在那里只看过一次电影,是“玉腿美人”蓓蒂葛兰宝主演的《甜姐儿》。“卡尔登”就是现在南京西路上的“长江剧院”,没想到几十年后,一九八八年,我自己写的舞台剧《游园惊梦》也在“长江剧院”上演了,一连演十八场,由上海“青话”胡伟民导演执导。    那时上海滩头到处都在播放周璇的歌。家家“月圆花好”,户户“凤凰于飞”,小时候听的歌,有些歌词永远也不会忘记:    上海没有花,大家到龙华,龙华的桃花都回不了家!    大概是受了周璇这首《龙华的桃花》影响,一直以为龙华盛产桃花,一九八七年重返上海,游龙华时,特别注意一下,也没有看见什么桃花,周璇时代的桃花早就无影无踪了。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    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    这首周璇最有名的《夜上海》大概也相当真实的反映了战后上海的情调吧。当时霞飞路上的霓虹灯的确通宵不灭,上海城开不夜。    其实头一年我住在上海西郊,关在虹桥路上一幢德国式的小洋房里养病,很少到上海市区,第二年搬到法租界毕勋路,开始复学,在徐家汇的南洋模范小学念书,才真正看到上海,但童稚的眼睛像照相机,只要看到,咔嚓一下就拍了下来,存档在记忆里。虽然短短的一段时间,脑海里恐怕也印下了千千百百幅“上海印象”,把一个即将结束的旧时代,最后的一抹繁华,匆匆拍摄下来。后来到了台湾上大学后,开始写我的第一篇小说《金大奶奶》,写的就是上海故事,后来到了美国,开始写我小说集《台北人》的头一篇《永远的尹雪艳》,写的又是上海的人与事,而且还把“国际饭店”写了进去。我另外一系列题名为《纽约客》的小说,开头的一篇《谪仙记》也是写一群上海小姐到美国留学的点点滴滴,这篇小说由导演谢晋改拍成电影《最后的贵族》,开始有个镜头拍的便是上海的外滩。这些恐怕并非偶然,而是我的“上海童年”逐渐酝酿发酵,那些存在记忆档案里的旧照片,拼拼凑凑,开始排列出一幅幅悲欢离合的人生百相来,而照片的背景总还是当年的上海。这次文汇出版社出版我的散文集,可以说是对我“上海童年”的一个纪念,我的书能在上海出版,也是顺理成章的。 第一辑第1节 第六只手指(1)  ——纪念三姐先明以及我们的童年    明姐终于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去世了,她患的是恶性肝炎,医生说这种病例肝炎患者只占百分之二三,极难救治。明姐在长庚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连她四十九岁的生日也在医院里度过的。四十九岁在医学昌明的今日不算高寿,然而明姐一生寂寞,有几年还很痛苦,四十九岁,对她来说,恐怕已经算是长的了。明姐逝世后,这几个月,我常常想到她这一生的不幸,想到她也就连带忆起我们在一起时短短的童年。    有人说童年的事难忘记,其实也不见得,我的童年一半在跟病魔死神搏斗,病中岁月,并不值得怀念,倒是在我得病以前七岁的时候,在家乡桂林最后的那一年,有些琐事,却记得分外清楚。那是抗战末期,湘桂大撤退的前夕,广西的战事已经吃紧,母亲把兄姐们陆续送到了重庆,只留下明姐跟我,还有六弟七弟;两个弟弟年纪太小,明姐只比我大三岁,所以我们非常亲近。虽然大人天天在预备逃难,我们不懂,我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那时候我们住在风洞山的脚下,东镇路底那栋房子里,那是新家,搬去没有多久。我们老家在铁佛寺,一栋阴森古旧的老屋,长满了青苔的院子里,猛然会爬出半尺长的一条金边蜈蚣来,墙上壁虎虎视眈眈,堂屋里蝙蝠乱飞。后来听说那栋古屋还不很干净,大伯妈搬进去住,晚上看到窗前赫然立着一个穿白色对襟褂子的男人。就在屋子对面池塘的一棵大树下,日本人空袭,一枚炸弹,把个泥水匠炸得粉身碎骨,一条腿飞到了树上去。我们住在那栋不太吉祥的古屋里,唯一的理由是为了躲警报,防空洞就在邻近,日机经常来袭,一夕数惊。后来搬到风洞山下,也是同一考虑,山脚有一个天然岩洞,警笛一鸣,全家人便仓皇入洞。我倒并不感到害怕,一看见风洞山顶挂上两个红球——空袭讯号——就兴奋起来:因为又不必上学了。    新家的花园就在山脚下,种满了芍药、牡丹、菊花,不知道为什么,还种了一大片十分笨拙的鸡冠花。花园里养了鸡,一听到母鸡唱蛋歌,明姐便拉着我飞奔到鸡棚内,从鸡窝里掏出一枚余温犹存的鸡蛋来,磕一个小孔,递给我说道:“老五,快吃。”几下我便把一只鸡蛋吮干净了。现在想想,那样的生鸡蛋,蛋白蛋黄,又腥又滑,不知怎么咽下去的,但我却吮得津津有味,明姐看见我吃得那么起劲,也很乐,脸上充满了喜悦。几十年后,在台湾有一天我深夜回家,看见明姐一个人孤独的在厨房里摸索,煮东西吃,我过去一看,原来她在煮糖水鸡蛋,她盛了两只到碗里,却递给我道:“老五,这碗给你吃。”我并不饿,而且也不喜欢吃鸡蛋了,可是我还是接过她的糖水蛋来,因为实在不忍违拂她的一片好意。明姐喜欢与人分享她的快乐,无论对什么人,终生如此,哪怕她的快乐并不多,只有微不足道的那么一点。    我们同上一间学校中山小学,离家相当远,两人坐人力车来回。有一次放学归来,车子下坡,车夫脚下一滑,人力车翻了盖,我跟明姐都飞了出去,滚得像两只陀螺,等我们惊魂甫定,张目一看,周围书册簿子铅笔墨砚老早洒满一地,两人对坐在街上,面面相觑,大概吓傻了,一下子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突然间,明姐却咯咯地笑了起来,这一笑一发不可收拾,又拍掌又搓腿,我看明姐笑得那样乐不可支,也禁不住跟着笑了,而且笑得还真开心,头上磕起一个肿瘤也忘了痛。我永远不会忘记明姐坐在地上,甩动着一头短发,笑呵呵的样子。父亲把明姐叫苹果妹,因为她长得圆头圆脸,一派天真。事实上明姐一直没有长大过,也拒绝长大,成人的世界,她不要进去。她的一生,其实只是她童真的无限延长,她一直是坐在地上拍手笑的那个小女孩。    没有多久,我们便逃难了。风洞山下我们那栋房子以及那片种满了鸡冠花的花园,转瞬间变成了一堆劫灰,整座桂林城烧成焦土一片。离开桂林,到了那愁云惨雾的重庆,我便跟明姐他们隔离了,因为我患了可恶的肺病,家里人看见我,便吓得躲得远远的。那个时候,没有特效药,肺病染不起。然而我跟明姐童年时建立起的那一段友谊却一直保持着,虽然我们不在一起,她的消息,我却很关心。那时明姐跟其他兄姐搬到重庆乡下西温泉去上学,也是为了躲空袭。有一次司机从西温泉带上来一只几十斤重周围合抱的大南瓜给父母亲,家里的人都笑着说:是三姑娘种的!原来明姐在西温泉乡下种南瓜,她到马棚里去拾新鲜马粪,给她的南瓜浇肥,种出了一只黄澄澄的巨无霸。我也感到得意,觉得明姐很了不起,耍魔术似的变出那样大的一只南瓜来。    抗战胜利后,我们回到上海,我还是一个人被充军到上海郊外去养病,我的唯一玩伴是两条小狮子狗,一白一黑,白狮子狗是我的医生林有泉送给我的,他是台湾人,家里有一棵三尺高的红珊瑚树,林医生很照顾我,是我病中忘年之友。黑狮子狗是路上捡来的,初来时一身的虱子,毛发尽摧,像头癞皮犬。我替它把虱子捉干净,把它养得胖嘟嘟,长出一身黑亮的卷毛来。在上海郊外囚禁三年,我并未曾有过真正的访客,只有明姐去探望过我两次,大概还是偷偷去的。我喜出望外,便把那只黑狮子狗赠送了给她,明姐叫它米达,后来变成了她的心肝宝贝,常常跟她睡在一床。明姐怜爱小动物,所有的小生命,她一视同仁。有一次,在台湾我们还住在松江路的时候,房子里常有老鼠——那时松江路算是台北市的边陲地带,一片稻田——我们用铁笼捉到了一只大老鼠,那只硕鼠头尾算起来大概长达一尺,老得尾巴毛都掉光了,而且凶悍,龇牙咧嘴,目露凶光,在笼子里来回奔窜,并且不时啃啮笼子铁线,冀图逃命。这样一个丑陋的家伙,困在笼中居然还如此顽强,我跟弟弟们登时起了杀机,我们跑到水龙头那边用铅桶盛了一大桶水,预备把那只硕鼠活活溺死,等到我们抬水回来,却发觉铁笼笼门大开,那只硕鼠老早逃之夭夭了。明姐站在笼边,满脸不忍,向我们求情道:“不要弄死人家嘛。”明姐真是菩萨心肠,她是太过善良了,在这个杀机四伏的世界里,太容易受到伤害。    民国三十七年我们又开始逃难,从上海逃到了香港。那时明姐已经成长为十五六岁的亭亭少女了,而我也病愈,归了队,而且就住在明姐隔壁房。可是常常我听到明姐一个人锁在房中暗自哭泣。我很紧张,但不了解,更不懂得如何去安慰她。我只知道明姐很寂寞。那时母亲到台湾去跟随父亲了,我的另外两个姐姐老早到了美国,家中只有明姐一个女孩子,而且正临最艰难的成长时期。明姐念的都是最好的学校,在上海是中西女中,在香港是圣玛丽书院,功课要求严格出名,然而明姐并不是天资敏捷的学生,她很用功,但功课总赶不上。她的英文程度不错,发音尤其好听,写得一手好字,而且有艺术的才能,可是就是不会考试,在圣玛丽留了一级。她本来生性就内向敏感,个子长得又高大,因为害羞,在学校里没有什么朋友,只有卓以玉是她唯一的知交,留了级就更加尴尬了。我记得那天她拿到学校通知书,急得簌簌泪下,我便怂恿她去看电影,出去散散心。我们看的是一张古诺的歌剧《浮士德与魔鬼》拍成的电影。“魔鬼来了!”明姐在电影院里低声叫道,那一刻,她倒是真把留级的事情忘掉了。    明姐是十七岁到美国去的,当时时局动乱,另外两个姐姐已经在美国,父母亲大概认为把明姐送去,可以去跟随她们。赴美前夕,哥哥们把明姐带去参加朋友们开的临别舞会。明姐穿了一袭粉红长裙,腰间系着蓝缎子飘带,披了一件白色披肩,长身玉立,裙带飘然,俨然丽人模样。其实明姐长得很可爱,一双凤眼,小小的嘴,笑起来,非常稚气。可是她不重衣着,行动比较拘谨,所以看起来,总有点羞赧失措的样子。但是那次赴宴,明姐脱颖而出,竟变得十分潇洒起来,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明姐如此盛装,如此明丽动人。    明姐在美国那三年多,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或者逐渐起了什么变化,我一直不太清楚。卓以玉到纽约见到明姐时,明姐曾经跟她诉苦(她那时已进了波士顿大学),学校功课还是赶不上。她渐渐退缩,常常一个人躲避到电影院里,不肯出来,后来终于停了学。许多年后,我回台湾,问起明姐还想不想到美国去玩玩。明姐摇头,叹了一口气说道:“那个地方太冷喽。”波士顿的冬天大概把她吓怕了。美国冰天雪地的寂寞,就像新大陆广漠的土地一般,也是无边无垠的。在这里,失败者无立锥之地。明姐在美国那几年,很不快乐。    明姐一九五五年终于回到台湾家中,是由我们一位堂嫂护送回去的。回家之前,在美国的智姐写了一封长信给父母亲,叙述明姐得病及治疗的经过情形,大概因为怕父母亲着急,说得比较委婉。我记得那是一个冬天,寒风恻恻,我们全家都到了松山机场,焦虑的等待着。明姐从飞机走出来时,我们大吃一惊,她整个人都变了形,身体暴涨了一倍,本来她就高大,一发胖,就变得庞大臃肿起来,头发剪得特别短,梳了一个娃娃头。她的皮肤也变了,变得粗糙蜡黄,一双眼睛目光呆滞,而且无缘无故发笑。明姐的病情,远比我们想像的要严重,她患了我们全家都不愿意、不忍心、惧畏、避讳提起的一个医学名词——精神分裂症。她初回台湾时已经产生幻觉,听到有人跟她说话的声音。堂嫂告诉我们,明姐在美国没有节制的吃东西,体重倍增,她用剪刀把自己头发剪缺了,所以只好将长发修短。    明姐的病,是我们全家一个无可弥补的遗憾,一个共同的隐痛,一个集体的内疚。她的不幸,给父母亲晚年带来最沉重的打击。父母亲一生,于国于家,不知经历过多少惊涛骇浪,大风大险,他们临危不乱、克服万难的魄力与信心,有时到达惊人的地步,可是面临亲生女儿遭罹这种人力无可挽回的厄难时,二位强人,竟也束手无策了。我家手足十人,我们幼年时,父亲驰骋疆场,在家日短,养育的责任全靠母亲一手扛起。儿女的幸福,是她生命的首要目标,在那动荡震撼的年代里,我们在母亲卵翼之下,得以一一成长。有时母亲不禁庆幸,叹道:“终算把你们都带大了。”感叹中,也不免有一份使命完成的欣慰。没料到步入晚境,晴天霹雳,明姐归来,面目全非。那天在松山机场,我看见母亲面容骤然惨变,惊痛之情,恐怕已经达到不堪负荷的程度。生性豁达如母亲,明姐的病痛,她至终未能释怀。我记得明姐返回一年间,母亲双鬓陡然冒出星星白发,忧伤中她深深自责,总认为明姐幼年时,没有给足她应得的母爱。然而做我们十个人的母亲,谈何容易。在物质分配上,母亲已经尽量做到公平,但这已经不是一件易事,分水果,一人一只橘子就是十只,而十只大小酸甜又怎么可能分毫不差呢。至于母爱的分配,更难称量了。然而子女幼年时对母爱的渴求,又是何等的贪婪无厌,独占排他。亲子间的情感,有时候真是完全非理性的。法国文学家《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普鲁斯特小时候,有一次他的母亲临睡前,忘了亲吻他,普鲁斯特哀痛欲绝,认为被他母亲遗弃,竟至终身耿耿于怀,成年后还经常提起他这个童年的“创伤”。 第2节 第六只手指(2)  明姐是我们十人中最能忍让的一个,挤在我们中间,这场母爱争夺战中,她是注定要吃亏的了。明姐是最小的女儿,但排行第六,不上不下。母亲生到第五个孩子已经希望不要再生,所以三哥的小名叫“满子”,最后一个。偏偏明姐又做了不速之客,而且还带来四个弟弟。母亲的劳累,加倍又加倍,后来她晚年多病,也是因为生育太多所致。明姐的确不是母亲最钟爱的孩子,母亲对女儿的疼爱远在明姐未出世以前已经给了两个才貌出众的姐姐了。明姐跟母亲的个性了不相类,母亲热情豪爽,坚强自信,而明姐羞怯内向,不多言语,因此母女之间不易亲近。可是在我的记忆里,母亲亦从未对明姐疾言厉色过,两个姐姐也很爱护幼妹,然而明姐掩盖在家中三位出类拔萃的女性阴影之下,她们的光芒,对于她必定是一种莫大的威胁,她悄然退隐到家庭的一角,扮演一个与人无争的乖孩子。她内心的创痛、惧畏、寂寞与彷徨,母亲是不会知道,也注意不到的。明姐掩藏得很好,其实在她羞怯的表面下,却是一颗受了伤然而却凛然不可侵犯的自尊心。只有我在她隔壁房,有时深夜隐隐听得到她独自饮泣。那是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母亲整日要筹划白马两家几十口的安全生计,女儿的眼泪与哭泣,她已无力顾及了。等到若干年后,母亲发觉她无心铸成的大错,再想弥补已经太迟。明姐得病回家后,母亲千方百计想去疼怜她、亲近她,加倍的补偿她那迟来十几二十年的母性的温暖。可是幼年时心灵所受的创伤,有时是无法治愈的。明姐小时候感到的威胁与惧畏仍然存在,母亲愈急于向她示爱,她愈慌张,愈设法躲避,她不知道该如何去接纳她曾渴求而未获得的这份感情。她们两人如同站在一道鸿沟的两岸,母亲拼命伸出手去,但怎么也达不到彼岸的女儿。母亲的忧伤与悔恨,是与日俱增了。有一天父母亲在房中,我听见父亲百般劝慰,母亲沉痛的叹道:“小时候,是我把她疏忽了。那个女孩子,都记在心里了呢。”接着她哽咽起来:“以后我的东西,通通留给她。”    因为明姐的病,后来我曾大量阅读有关精神病及心理治疗的书籍。如果当年我没有选择文学,也许我会去研究人类的心理去,在那幽森的地带,不知会不会探究出一点人的秘密来。可是那些心理学家及医学个案的书,愈读却愈糊涂,他们各执一词,真不知该信谁才好。人心唯危,千变万化,人类上了太空,征服了月球,然而自身那块方寸之地却仍旧不得其门而入。我们全家曾经讨论过明姐的病因:小时候没有受到重视,在美国未能适应环境,生理上起了变化——她一直患有内分泌不平衡的毛病。先天、后天、遗传、环境,我们也曾请教过医学专家,这些因素也许都有关系,也许都没有关系。也许明姐不喜欢这个充满了虚伪、邪恶、竞争激烈的成人世界,一怒之下,拂袖而去,回到她自己那个童真世界里去了。明姐得病后,完全恢复了她孩提时的天真面目。她要笑的时候就笑了,也不管场合对不对。天气热时,她把裙子一捞便坐到天井的石阶上去乘凉,急得我们的老管家罗婆婆——罗婆婆在我们家现在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追在明姐身后直叫:“三姑娘,你的大腿露出来了!”明姐变得性格起来,世俗的许多琐琐碎碎,她都不在乎了,干脆豁了出去,开怀大吃起来。明姐变成了美食家,粽子一定要吃湖州粽,而且指定明星戏院后面那一家。开始我们担心她变得太胖,不让她多吃,后来看到她吃东西那样起劲,实在不忍剥夺她那点小小的满足,胖一点,又有什么关系呢?回到台湾,明姐也变成了一个标准影迷,她专看武侠片及恐怖片,文艺片她拒绝看,那些哭哭啼啼的东西,她十分不屑。看到打得精彩的地方,她便在戏院里大声喝起彩来,左右邻座为之侧目,她全不理会。她看武侠片看得真的很乐,无论什么片子,她回到家中一定称赞:“好看!好看!”    明姐刚回台湾,病情并不乐观,曾经在台大医院住院,接受精神病治疗,注射因素林,以及电疗,受了不少罪。台大的精神病院是个很不愉快的杜鹃窝,里面的病人,许多人比明姐严重多了;有一个女人一直急切的扭动着身子不停在跳舞,跳得很痛苦的模样。他们都穿了绿色的袍子,漫无目的荡来荡去,或者坐在一角发呆,好像失掉了魂一般。护士替明姐也换上了一袭粗糙黯淡的绿布袍,把明姐关到了铁闸门的里面去,跟那一群被世界遗忘了的不幸的人锁在一起。那天走出台大医院,我难过得直想哭,我觉得明姐并不属于那个悲惨世界,她好像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走迷了路,一下子被一群怪异的外星人捉走了一般。我看过一出美国电影叫《蛇穴》,是奥丽薇哈馥兰主演的,她还因此片得到金像奖。她演一个患了精神分裂的人,被关进疯人院里,疯人院种种恐怖悲惨的场面都上了镜头,片子拍得逼真,有几场真是惊心动魄而又令人感动。最后一幕是一个远镜头,居高临下鸟瞰疯人病室全景,成百上千的精神病患者一起往上伸出了他们那些求告无援的手臂,千千百百条摆动的手臂像一窝蛇一般。我看见奥丽薇哈馥兰,关进“蛇穴”里惊惶失措的样子,就不禁想起明姐那天入院时,心里一定也是异常害怕的。    明姐出院后,回到家中休养,幸好一年比一年有起色,医生说过,完全恢复是不可能的了,不恶化已属万幸。明姐在家里,除了受到父母及手足们额外的关爱外,亲戚们也特别疼惜。父母亲过世后,他们常来陪伴她,甚至父母亲从前的下属家人,也对明姐分外的好,经常回到我们家里,带些食物来送给明姐。亲戚旧属之所以如此善待明姐,并不完全出于怜悯,而是因为明姐本身那颗纯真的心,一直有一股感染的力量,跟她在一起,使人觉得人世间,确实还有一些人,他们的善良是完全发乎天性的。父亲曾说过,明姐的字典里,没有一个坏字眼。确实,她对人,无论对什么人,总是先替人家想,开一罐水果罐头,每个人都分到,她才高兴,倒也不是世故懂事的体贴,而是小孩子办家家酒,排排坐吃果果大家分享的乐趣。这些年来,陪伴过她的大贵美、小贵美、余嫂——明姐叫她“胖阿姨”——都变成了她的朋友,她对她们好,出去买两条手巾,她一定会分给她们一条。她们也由衷的喜爱她,大贵美嫁人多年,还会回来接明姐到她基隆家去请她吃鱿鱼羹。父亲从前有一个老卫兵老罗,也是离开我们家多年了,他有一个女儿罗妹妹,自小没有母亲,明姐非常疼爱这个女孩子,每逢暑假,就接罗妹妹到家里来住,睡在她的房里,明姐对待她,视同己出,百般宠爱。明姐这一生,失去了做母亲的权利,她的母性全都施在那个女孩子的身上了。罗妹妹对明姐,也是满怀孺慕之情,不胜依依。每年明姐生日,我们家的亲戚、旧属及老家人们都会回来,替明姐庆生,他们会买蛋糕、鲜花,以及各种明姐喜爱的零食来,给明姐做生日礼物。明姐那天也会穿上新旗袍,打扮起来,去接待她的客人。她喜欢过生日,喜欢人家送东西给她,虽然最后那些蛋糕食物都会装成一小包一小包仍旧让客人们带走。明姐的生日,在我们家渐渐变成了一个传统。父母亲不在了,四处分散的亲戚、旧属以及老家人都会借着这一天,回到我们家来相聚,替明姐热闹,一块儿叙旧。明姐过了四十岁也开始怕老起来,问她年纪,她笑而不答,有时还会隐瞒两三岁。事实上明姐的年龄早已停顿,时间拿她已经无可奈何。她生日那天,最快乐的事是带领罗妹妹以及其他几个她的小朋友出去,请她们去看武侠电影,夹在那一群十几岁欢天喜地的小女孩中间,她也变成了她们其中的一个,可能还是最稚气的一个。    然而明姐的生活究竟是很寂寞的,她回到台湾二十多年,大部分的时间,仍然是她一个人孤独的度过。我看见她在房里,独自坐在窗下,俯首弯腰,一针又一针在勾织她的椅垫面,好像在把她那些打发不尽的单调岁月一针针都勾织到椅垫上去了似的。有时我不免在想,如果明姐没有得病,以她那样一个好心人,应该会遇见一个爱护她的人,做她的终身伴侣。明姐会做一个好妻子,她喜欢做家务,爱干净到了洁癖的地步。厨房里的炊具,罗婆婆洗过一次,她仍不放心,总要亲自下厨用去污粉把锅铲一一擦亮。她也很顾家,每个月的零用钱,有一半是用在买肥皂粉、洗碗巾等日常家用上面,而且对待自己过分节俭,买给她的新衣裳,挂在衣橱里总也舍不得穿,穿来穿去仍旧是几件家常衣衫。其他九个手足从电视、冷气机、首饰到穿着摆设——大家拼命买给她,这大概也是我们几个人一种补赎的方式。然而明姐对物质享受却并不奢求,只要晚上打开电视有连续剧看,她也就感到相当满足了。当然,明姐也一定会做一个好母亲,疼爱她的子女,就好像她疼爱罗家小妹一样。    明姐得病后,我们在童年时建立起的那段友谊并没有受到影响,幼时的事情她还记得非常清楚,有一次她突然提起我小时候送给她的那只小黑狮子狗米达来,而且说得很兴奋。在我们敦化南路的那个家,明姐卧房里,台子上她有一个玩具动物园:有贝壳做的子母鸡、一对大理石的企鹅、一只木雕小老鼠——这些是我从垦丁、花莲,及日月潭带回去给她的,有一对石狮子是大哥送的,另外一只瓷鸟是二哥送的。明姐最宝贝的是我从美国带回去给她的一套六只玻璃烧成的滑稽熊,她用棉花把这些滑稽熊一只只包裹起来,放在铁盒里,不肯拿出来摆设,因为怕碰坏。有一次回台湾,我带了一盒十二块细纱手帕送给明姐,每张手帕上都印着一只狮子狗,十二只只只不同,明姐真是乐了,把手帕展开在床上,拍手呵呵笑。每次我回台湾,明姐是高兴的。头几天她就开始准备,打扫我的住房,跟罗婆婆两人把窗帘取下来洗干净,罗婆婆说是明姐亲自爬到椅子上去卸下来的。她怕我没有带梳洗用品,老早就到百货公司去替我买好面巾、牙膏、肥皂等东西——明姐后几年可以自己一个人出去逛街买东西了,那也变成了她消遣的方式之一。大部分的时间,她只是到百货公司去蹓跶蹓跶,东摸摸西弄弄,有时会耗去三、四个钟头,空手而归,因为舍不得用钱。她肯掏腰包替我买那些牙膏肥皂,罗婆婆说我的面子算是大得很了。其实我洗脸从来不用面巾,牙膏用惯了一种牌子。但明姐买的不能不用,因为她会查询,看见她买的牙膏还没有开盒,就颇为不悦,说道:“买给你你又不用!” 第3节 第六只手指(3)  然而我每次返台与明姐相聚的时间并不算多,因为台湾的朋友太多,活动又频繁;有时整天在外,忙到深夜才返家,家里人多已安息,全屋暗然,但往往只有明姐还未入寝,她一个人坐在房中,孤灯独对。我走过她房间,瞥见她孤独的身影,就不禁心中一沉,白天在外的繁忙欢娱,一下子都变得虚妄起来。我的快乐明姐不能分享丝毫,我的幸福更不能拯救她的不幸,我经过她的房门,几乎蹑足而过,一股莫须有的歉疚感使得我的欢愉残缺不全。有时候我会带一盒顺成的西点或者采芝斋的点心回家给明姐消夜,那也不过只能稍稍减轻一些心头的负担罢了。眼看着明姐的生命在漫长岁月中虚度过去,我为她痛惜,但却爱莫能助。    去年我返台制作舞台剧《游园惊梦》,在岛内住了半年,那是我去美国后返台逗留最长的一次,陪伴明姐的时间当然比较多些,但是一旦《游园惊梦》开始动工,我又忙得身不由己,在外奔走了;偶尔我也在家吃晚饭,饭后到明姐房中跟她一同分享她一天最快乐的一刻:看电视连续剧。明姐是一个十足的“香帅”迷,《楚留香》的每一段情节,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巨细无遗,有几节我漏看了,她便替我补起来,把楚留香跟石观音及无花和尚斗法的情景讲给我听,讲得头头是道。看电视纵有千万种害处,我还是要感谢发明电视的人,电视的确替明姐枯寂的生活带来不少乐趣。每天晚上,明姐都会从七、八点看到十一点最后报完新闻为止。如果没有电视,我无法想像明姐那些年如何能捱过漫漫长夜。白天明姐跟着罗婆婆做家务,从收拾房间到洗衣扫地,罗婆婆年事已高,跟明姐两人互相扶持,分工合作,把个家勉强撑起。到了晚上,两人便到明姐房间,一同观赏电视,明姐看得聚精会神,而罗婆婆坐在一旁,早已垂首睡去。前年罗婆婆患肺炎,病在医院里,十几天不省人事,我们都以为她大限已到,没料到奇迹一般她又醒转过来,居然康复。罗婆婆说她在昏迷中遇见父母亲,她认为是父母亲命令她回转阳间的,因为她的使命尚未完成,仍须照顾三姑娘。我们时常暗地担心,要是罗婆婆不在了,谁来陪伴明姐?有一次我跟智姐谈起,明姐身体不错,可能比我们几个人都活得长,那倒不是她的福,她愈长寿,愈可怜,晚年无人照料。没想到我们的顾虑多余,明姐似乎并不想拖累任何人,我们十个手足,她一个人却悄悄的最先离去。    七月中,有一天,我突然发觉明姐的眼睛眼白发黄。我自己生过肝炎,知道这是肝炎病征,马上送她到中心诊所,而且当天就住了院。然而我们还是太过掉以轻心了,以为明姐染上的只是普通的B型肝炎,住院休养就会病愈。那几天《游园惊梦》正在紧锣密鼓的排演,我竟没能每天去探望明姐,由大嫂及六弟去照顾她,而中心诊所的医生居然没看出明姐病情险恶,住院一星期竟让明姐回家休养。出院那天下午,我在巷子口碰见明姐一个人走路回家,大吃一惊,赶紧上去问她:“三姑娘,你怎么跑出来了?”明姐手里拿着一只小钱包,指了一指头发笑嘻嘻的说:“我去洗了一个头,把头发剪短了。”她的头发剪得短齐耳根,修得薄薄的,像个女学生。明姐爱干净,在医院里躺了一个礼拜,十分不耐,一出院她竟偷偷的一个人溜出去洗头去了,一点也不知道本身病情的危险,倒是急坏了罗婆婆,到处找人。明姐回到家中休养,毫无起色,而且病情愈来愈严重,虽然天天到中心诊所打针,常常门诊,皆不见效。后来因为六弟认识长庚医院张院长,我们便把明姐转到长庚去试一试,由肝胆科专家廖医生主治。明姐住入长庚,第三天检查结果出来,那晚我正在一位长辈家做客,突然接到六弟电话,长庚来通知明姐病情严重,要家属到医院面谈。我连夜赶到林口,六弟也赶了去,医生告诉我们,明姐患的肝炎非B型,亦非A型,是一种罕有病例。治愈的机会呢?我们追问,医生不肯讲。    那天晚上回到家中,心情异常沉重,彻夜未能成眠,敦化南路那个家本来是为明姐而设,明姐病重入院,家中突然感到人去楼空,景况凄凉起来。那一阵子,《游园惊梦》演出成功,盛况空前,我正沉醉在自己胜利的喜悦中,天天跟朋友们饮酒庆功。那种近乎狂热的兴奋,一夕之间,如醍醐灌顶,顿时冰消,而且还感到内疚,我只顾忙于演戏,明姐得病,也未能好好照料。本来我替明姐及罗婆婆留了两张好票的,明姐不能去,她始终没有看到我的戏。如果她看了《游园惊梦》,我想她也一定会捧场喝彩的。那时我在美国的学校即将开学,我得赶回去教书,然而明姐病情不明,我实在放不下心,便向校方请了一个星期假,又打电话给香港的智姐。智姐马上赶到台湾,一下飞机便直奔林口长庚医院去探望明姐去了。智姐心慈,又是长姐,她对明姐这个小妹的不幸,分外哀怜。我记得有一回智姐从香港返台探亲,明姐将自己的房间让出来给智姐睡——她对智姐也是一向敬爱的——还亲自上街去买了一束鲜花插到房间的花瓶里,她指着花羞怯的低声向智姐道:“姊姊,你喜不喜欢我买给你的花?”智姐顿时泪如雨下,一把将明姐拥入了怀里。那几天,我几个在台的手足大姐、大哥、六弟、七弟天天轮流探病,好像啦啦队一般,替明姐加油打气,希望她度过危机。明姐很勇敢,病中受了许多罪,她都不吭声,二十四小时打点滴,两只手都打肿了,血管连针都戳不进去,明姐却不肯叫苦,顽强的躺在病床上,一副凛然不可侵犯的模样。她四十九岁生日那天,亲戚朋友、父母亲的老部下、老家人还是回到了我家来,替三姑娘庆生,维持住多年来的一个老传统,家里仍旧堆满了蛋糕与鲜花。大家尽量热闹,只当明姐仍旧在家中一般。那天我也特别到街口顺成西点铺去订了一个大蛋糕,那是明姐平日最喜爱的一种,拿到医院去送给她。我们手足个人又去买了生日礼物,大家都费了一番心机,想出一些明姐喜爱的东西。我记得明姐去忠孝东路逛百货公司时,喜欢到一家商场去玩弄一些景泰蓝的垂饰,我选了几件,一件上面镂着一只白象,一件是一只白鹤,大概这两种鸟兽是长寿的象征,下意识里便选中了。这倒选对了,明姐看到笑道:“我早想买了,可惜太贵。”其实是只值几百块钱的东西。智姐和七弟都买了各式的香皂——这又是她喜爱的玩意儿,那些香皂有的做成玫瑰花,有的做成苹果,明姐也爱得不忍释手。同去医院的还有父亲的老秘书杨秘书、表嫂、堂姐等人。明姐很乐,吃了蛋糕,在床上玩弄她的礼物,一直笑呵呵。那是她最后一个生日,不过那天她的确过得很开心。    我离开台湾,并没有告诉明姐,实在硬不起心肠向她辞行。我心里明白,那可能是最后一次跟她相聚了。回到美国,台北来的电话都是坏消息,明姐一天天病危,长庚医院尽了最大的努力救治,仍然乏术回天。十月二十三号噩耗传来,我其实心理早已有了准备,然而仍旧悲不自胜,我悲痛明姐的早逝,更悲痛她一生的不幸。她以童贞之身来,童贞之身去,在这个世上孤独的度过了四十九个年头。智姐说,出殡那天,明姐的朋友们都到了,亲戚中连晚辈也都到齐。今年二月中我有香港之行,到台湾停留了三天。我到明姐墓上,坟墓已经砌好,离父母的墓很近。二十年来,这是我头一次在岛内过旧历年,大年夜能够在家中吃一次团圆饭,但是总觉得气氛不对,大家强颜欢笑,却有一股说不出的萧瑟。明姐不在了,家中最哀伤的有两个人,六弟和罗婆婆。六弟一直在台湾,跟明姐两人可谓相依为命。罗婆婆整个人愣住了,好像她生命的目标突然失去了一般,她吃了晚饭仍旧一个人到明姐房中去看电视,一面看一面打瞌睡。    我把明姐逝世的消息告诉她学生时代唯一的好友卓以玉。卓以玉吓了一跳,她记得八○年她回台湾开画展,明姐还去参观,并且买了一只小花篮送给她。卓以玉写了一篇文章纪念明姐,追忆她们在上海中西女中时的学生生涯。卓以玉说,明姐可以说是善良的化身。她写了一首诗,是给明姐的,写我们一家十个手足写得很贴切,我录了下来:    十只指儿    ——怀先明大哥会飞常高翔    二姐能唱音韵扬    你呢    你有那菩萨心肠    最善良最善良    大姐秀俊又端庄    二哥三哥名禄交游广    你呢    你有那菩萨心肠    最善良最善良    四弟工程魁异邦    五弟文墨世世传    你呢    你有那菩萨心肠    最善良最善良    六弟忠厚七弟精    爸妈心头手一双    十只指儿有短长    疼你那    菩萨心肠    最善良最善良    明姐弥留的时刻,大嫂及六弟都在场。他们说明姐在昏迷中,突然不停的叫起“妈妈”来,母亲过世二十年,明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是不是在她跟死神搏斗最危急的一刻,她对母爱最原始的渴求又复苏了,向母亲求援?他们又说明姐也叫“路太远——好冷——”或者母亲真的来迎接明姐,到她那边去了,趁着我们其他九个人还没有过去的时候,母亲可以有机会补偿起来,她在世时对明姐没有给够的母爱。 第4节 树犹如此(1)  ——纪念亡友王国祥君    我家后院西隅近篱笆处曾经种有一排三株意大利柏树。这种意大利柏树(ItalianCypress)原本生长于南欧地中海畔,与其他松柏皆不相类。树的主干笔直上伸,标高至六七十尺,但横枝并不恣意扩张,两人合抱,便把树身圈住了,于是擎天一柱,平地拔起,碧森森像座碑塔,孤峭屹立,甚有气势。南加州滨海一带的气候,温和似地中海,这类意大利柏树,随处可见。有的人家,深宅大院,柏树密植成行,远远望去,一片苍郁,如同一堵高耸云天的墙垣。    我是一九七三年春迁入“隐谷”这栋住宅来的。这个地区叫“隐谷”(HiddenValley),因为三面环山,林木幽深,地形又相当隐蔽,虽然位于市区,因为有山丘屏障,不易发觉。当初我按报上地址寻找这栋房子,弯弯曲曲,迷了几次路才发现,原来山坡后面,别有洞天,谷中隐隐约约,竟是一片住家。那日黄昏驱车沿着山坡驶进“隐谷”,迎面青山绿树,只觉得是个清幽所在,万没料到,谷中一住,迄今长达二十余年。    巴萨隆那道(BarcelonaDrive)九百四十号在斜坡中段,是一幢很普通的平房。人跟住屋也得讲缘分,这栋房子,我第一眼便看中了,主要是为着屋前屋后的几棵大树。屋前一棵宝塔松,庞然矗立,屋后一对中国榆,摇曳生姿,有点垂柳的风味,两侧的灌木丛又将邻舍完全隔离,整座房屋都有树阴庇护,我喜欢这种隐遮在树丛中的房屋,而且价钱刚刚合适,当天便放下了定洋。    房子本身保养得还不错,不需修补。问题出在园子里的花草。屋主偏爱常春藤,前后院种满了这种藤葛,四处窜爬。常春藤的生命力强韧惊人,要拔掉煞费工夫,还有雏菊、罂粟、木槿,都不是我喜爱的花木,全部根除,工程浩大,绝非我一人所能胜任。幸亏那年暑假,我中学时代的挚友王国祥从东岸到圣芭芭拉来帮我,两人合力把我“隐谷”这座家园,重新改造,遍植我属意的花树,才奠下日后园子发展的基础。    憧憬金色前景    王国祥那时正在宾州州立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只有一个半月的假期,我们却足足做了三十天的园艺工作。每天早晨九时开工,一直到傍晚五、六点钟才鸣金收兵,披荆斩棘,去芜存菁,清除了几卡车的藤枝杂草,终于把花园理出一个轮廓来。我与国祥都是生手,不惯耕劳,一天下来,腰酸背痛。幸亏圣芭芭拉夏天凉爽,在和风煦日下,胼手胝足,实在算不上辛苦。    圣芭芭拉附近产酒,有一家酒厂酿制一种杏子酒(Aprivert),清香甘洌,是果子酒中的极品,冰冻后,特别爽口。邻居有李树一株,枝桠一半伸到我的园中,这棵李树真是异种,是牛血李,肉红汁多,味甜如蜜,而且果实特大。那年七月,一树累累,挂满了小红球,委实诱人。开始我与国祥还有点顾忌,到底是人家的果树,光天化日之下,采摘邻居的果子,不免心虚。后来发觉原来加州法律规定,长过了界的树木,便算是这一边的产物。有了法律根据,我们便架上长梯,国祥爬上树去,我在下面接应,一下工夫,我们便采满了一桶殷红光鲜的果实。收工后,夕阳西下,清风徐来,坐在园中草坪上,啜杏子酒,啖牛血李,一日的疲劳,很快也就恢复。    圣芭芭拉(SantaBarbara)有“太平洋的天堂”之称,这个城的山光水色的确有令人流连低徊之处,但是,我觉得这个小城的一个好处是海产丰富:石头蟹、硬背虾、海胆、鲍鱼,都属本地特产,尤其是石头蟹,壳坚、肉质细嫩鲜甜,而且还有一双巨螯,真是圣芭芭拉的美味。那个时候美国人还不很懂得吃带壳螃蟹,码头上的鱼市场,生猛螃蟹,团脐一元一只,尖脐一只不过一元半。王国祥是浙江人,生平就好这一样东西,我们每次到码头鱼市,总要携回四五只巨蟹,蒸着吃。蒸蟹第一讲究是火候,过半分便老了,少半分又不熟。王国祥蒸螃蟹全凭直觉,他注视着蟹壳渐渐转红叫一声“好!”将螃蟹从锅中一把提起,十拿九稳,正好蒸熟。然后佐以姜丝米醋,再烫一壶绍兴酒,那便是我们的晚餐。那个暑假,我和王国祥起码饕掉数打石头蟹。那年我刚拿到终身教职,《台北人》出版没有多久。国祥自加大柏克莱毕业后,到宾州州大去做博士后研究是他第一份工作,那时他对理论物理还充满了信心热忱,我们憧憬人生前景,是金色的,未来命运的凶险,我们当时浑然未觉。    花园中的地标    园子整顿停当,选择花木却颇费思量。百花中我独钟意茶花。茶花高贵,白茶雅洁,红茶秾丽,粉茶花俏生生、娇滴滴,自是惹人怜惜。即使不开花,一树碧亭亭,也是好看。茶花起源于中国,盛产云贵高原,后经欧洲才传到美国来。茶花性喜温湿,宜酸性土,圣芭芭拉恰好属于美国的茶花带,因有海雾调节,这里的茶花长得分外丰蔚。我们遂决定,园中草木以茶花为主调,于是遍搜城中苗圃,最后才选中了三十多株各色品种的幼木。美国茶花的命名,有时也颇具匠心:白茶叫“天鹅湖”,粉茶花叫“娇娇女”,有一种红茶名为“爱逊豪威尔将军”——这是十足的美国茶,我后院栽有一棵,后来果然长得伟岸岩奇,巍巍然有大将之风。    花种好了,最后的问题只剩下后院西隅的一块空地,屋主原来在此搭了一架秋千,架子搬走后便留下空白一角。因为地区不大,不能容纳体积太广的树木,王国祥建议:“这里还是种ItalianCypress吧。”这倒是好主意,意大利柏树占地不多,往空中发展,前途无量。我们买了三株幼苗,沿着篱笆,种了一排。刚种下去,才三、四尺高,国祥预测:“这三棵柏树长大,一定会超过你园中其他的树!”果真,三棵意大利柏树日后抽发得傲视群伦,成为我花园中的地标。    十年树木,我园中的花木,欣欣向荣,逐渐成形。那期间,王国祥已数度转换工作,他去过加拿大,又转德州。他的博士后研究并不顺遂,理论物理是门高深学问,出路狭窄,美国学生视为畏途,念的人少,教职也相对有限。那几年美国大学预算紧缩,一职难求,只有几家名校的物理系才有理论物理的职位,很难挤进去,亚利桑拿州立大学曾经有意聘请王国祥,但他却拒绝了。当年国祥在台大选择理论物理,多少也是受到李政道、杨振宁获得诺贝尔奖的鼓励。后来他选柏克莱,曾跟随名师,当时柏克莱物理系竟有六位诺贝尔奖得主的教授。名校名师,对自己的研究当然也就期许甚高。当他发觉他在理论物理方面的研究无法达成重大突破,不可能做一个顶尖的物理学家,他就断然放弃物理,转行到高科技去了。当然,他一生最高的理想未能实现,这一直是他的一个隐痛。后来他在洛杉矶休斯(Hughes)公司找到一份安定工作,研究人造卫星。波斯湾战争,美国军队用的人造卫星就是“休斯”制造的。    那几年王国祥有假期常常来圣芭芭拉小住,他一到我家,头一件事便要到园中去察看我们当年种植的那些花木。他隔一阵子来,看到后院那三株意大利柏树,就不禁惊叹:“哇,又长高了好多!”柏树每年升高十几尺,几年间,便标到了顶,成为六七十尺的巍峨大树。三棵中又以中间那棵最为茁壮,要高出两侧一大截,成了一个山字形。山谷中,湿度高,柏树出落得苍翠欲滴,夕照的霞光映在上面,金碧辉煌,很是醒目。三四月间,园中的茶花全部绽放,树上缀满了白天鹅,粉茶花更是娇艳光鲜,我的花园终于春意盎然起来。    柏树无故枯亡    一九八九,岁属马斗,那是个凶年。有一天,我突然发觉后院三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那一株,叶尖露出点点焦黄来。起先我以为暑天干热,植物不耐旱,没料到才是几天工夫,一棵六七十尺的大树,如遭天火雷击,骤然间通体枯焦而亡。那些针叶,一触便纷纷断落,如此孤标傲世风华正茂的常青树,数日之间竟至完全坏死。奇怪的是,两侧的柏树却好端端的依旧青苍无恙,只是中间赫然竖起槁木一柱,令人触目惊心,我只好教人来把枯树砍掉拖走。从此,我后院的两侧,便出现了一道缺口。柏树无故枯亡,使我郁郁不乐了好些时日,心中总感到不祥,似乎有什么奇祸即将降临一般。没有多久,王国祥便生病了。    那年夏天,国祥一直咳嗽不止,他到美国二十多年,身体一向健康,连伤风感冒也属罕有。他去看医生检查,验血出来,发觉他的血红素竟比常人少了一半,一公升只有六克多。接着医生替他抽骨髓化验,结果出来后,国祥打电话给我:“我的旧病又复发了,医生说,是‘再生不良性贫血’。”国祥说话的时候,声音还很镇定,他一向临危不乱,有科学家的理性与冷静,可是我听到那个长长的奇怪病名,就不由得心中一寒,一连串可怕的记忆,又涌了回来。 第5节 树犹如此(2)  再生不良性贫血    许多年前,一九六的夏天,一个清晨,我独自赶到台北中心诊所的血液科去等候化验结果,血液科主任黄天赐大夫出来告诉我:“你的朋友王国祥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陌生的病名。黄大夫大概看见我满面茫然,接着对我详细解说了一番“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病理病因。这是一种罕有的贫血症,骨髓造血机能失调,无法制造足够的血细胞,所以红血球、血小板、血红素等统统偏低。这种血液病的起因也很复杂,物理、化学、病毒各种因素皆有可能。最后黄大夫十分严肃的告诉我:“这是一种很严重的贫血症。”的确,这种棘手的血液病,迄至今日,医学突飞猛进,仍旧没有发明可以根除的特效药,一般治疗只能用激素刺激骨髓造血的机能。另外一种治疗法便是骨髓移植,但是台湾那个年代,还没有听说过这种事情。那天我走出中心诊所,心情当然异常沉重,但当时年轻无知,对这种症病的严重性并不真正了解,以为只要不是绝症,总还有希望治疗。事实上,“再生不良性贫血”患者的治愈率,是极低极低的,大概只有百分之五的人,会莫名其妙自己复原。    王国祥第一次患“再生不良性贫血”时在台大物理系正要上三年级,这样一来只好休学,而这一休便是两年。国祥的病势开始相当险恶,每个月都需到医院去输血,每次起码五百CC。由于血小板过低,凝血能力不佳,经常牙龈出血,甚至眼球也充血,视线受到障碍。王国祥的个性中,最突出的便是他争强好胜、永远不肯服输的憨直脾气,是他倔强的意志力,帮他暂时抵挡住排山倒海而来的病灾。那时我只能在一旁帮他加油打气,给他精神支持。他的家已迁往台中,他一个人寄居在台北亲戚家养病,因为看医生方便。常常下课后,我便从台大骑了脚踏车去潮州街探望他。那时我刚与班上同学创办了《现代文学》,正处在士气高昂的奋亢状态,我跟国祥谈论的,当然也就是我办杂志的点点滴滴。国祥看见我兴致勃勃,他也是高兴的,病中还替《现代文学》拉了两个订户,而且也成为这本杂志的忠实读者。事实上王国祥对《现代文学》的贡献不小,这本赔钱杂志时常有经济危机,我初到加州大学当讲师那几年,因为薪水有限,为筹杂志的印刷费,经常捉襟见肘。国祥在柏克莱念博士拿的是全额奖学金,一个月有四百多块生活费。他知道我的困境后,每月都会省下一两百块美金寄给我接济《现代文学》,而且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的家境不算富裕,在当时,那是很不小的一笔数目。如果没有他长期的“经援”,《现代文学》恐怕早已停刊。    妖魔突然醒    我与王国祥十七岁结识,那时我们都在建国中学念高二,一开始我们之间便有一种异姓手足祸福同当的默契。高中毕业,本来我有保送台大的机会,因为要念水利,梦想日后到长江三峡去筑水坝,而且又等不及要离开家,追寻自由,于是便申请保送台南成功大学,那时只有成大才有水利系。王国祥也有这个念头,他是他们班上的高材生,考台大,应该不成问题,他跟我商量好便也投考成大电机系。我们在学校附近一个军眷村里租房子住,过了一年自由自在的大学生活。后来因为兴趣不合,我重考台大外文系,回到台北。国祥在成大多念了一年,也耐不住了,他发觉他真正的志向是研究理论科学,工程并非所好,于是他便报考台大的转学试,转物理系。当年转学、转系又转院,难如登天,尤其是台大,王国祥居然考上了,而且只录取了他一名。我们正在庆幸,两人懵懵懂懂,一番折腾,幸好最后都考上与自己兴趣相符的校系。可是这时王国祥却偏偏遭罹不幸,患了这种极为罕有的血液病。    西医治疗一年多,王国祥的病情并无起色,而治疗费用的昂贵已使得他的家庭日渐陷入困境,正当他的亲人感到束手无策的时刻,国祥却遇到了救星。他的亲戚打听到江南名医奚复一大夫医治好一位韩国侨生,同样也患了“再生不良性贫血”,病况还要严重,西医已放弃了,却被奚大夫治愈。我从小看西医,对中医不免偏见。奚大夫开给国祥的药方里,许多味草药中,竟有一剂犀牛角,当时我不懂得犀牛角是中药的凉血要素,不禁啧啧称奇,而且小小一包犀牛角粉,价值不菲。但国祥服用奚大夫的药后,竟然一天天好转,半年后已不需输血。很多年后,我跟王国祥在美国,有一次到加州圣地亚哥世界闻名的动物园去观览百兽,园中有一群犀牛族,大大小小七只,那是我第一次真正看到这种神奇的野兽,我没想到近距离观看,犀牛的体积如此庞大,而且皮之坚厚,披甲带铠,鼻端一角耸然,如利斧朝天,很是神态威武。大概因为犀牛角曾治疗过国祥的病,我对那一群看来凶猛异常的野兽,竟有一份说不出的好感,在栏前盘桓良久才离去。    我跟王国祥都太乐观了,以为“再生不良性贫血”早已成为过去的梦魇,国祥是属于那百分之五的幸运少数。万没料到,这种顽强的疾病,竟会潜伏二十多年,如同酣睡已久的妖魔,突然苏醒,张牙舞爪反扑过来。而国祥毕竟已年过五十,身体抵抗力,比起少年时,自然相差许多,旧病复发,这次形势更加险峻。自此,我与王国祥便展开了长达三年、共同抵御病魔的艰辛日子,那是一场生与死的搏斗。    时间漏斗无穷尽    鉴于第一次王国祥的病是中西医合治医好的,这一次我们当然也就依照旧法。国祥把二十多年前奚复一大夫的那张药方找了出来,并托台北亲友拿去给奚大夫鉴定,奚大夫更动了几样药,并加重分量:黄芪、生熟地、党参、当归、首乌等都是一些补血调气的草药,方子中也保留了犀牛角。幸亏洛杉矶的蒙特利公园市的中药行这些药都买得到。有一家依旧还叫“德成行”的老字号,是香港人开的,货色齐全,价钱公道。那几年,我替国祥去捡药,进进出出,“德成行”的老板伙计也都熟了。因为犀牛属于受保护的稀有动物,在美国犀牛角是禁卖的。开始“德成行”的伙计还不肯拿出来,我们恳求了半天,才从一只上锁的小铁匣中取出一块犀牛角来磨成粉卖给我们。但经过二十多年,国祥的病况已大不同,而且人又不在台湾,没能让大夫把脉,药方的改动,自然无从掌握。这一次,服中药并无速效。但三年中,国祥并未停用过草药,因为西医也并没有特效治疗方法,还是跟从前一样,使用各种激素。我们跟医生曾讨论过骨髓移植的可能,但医生认为,五十岁以上的病人,骨髓移植风险太大,而且寻找血型完全相符的骨髓赠者,难如海底捞针。    那三年,王国祥全靠输血维持生命,有时一个月得输两次。我们的心情也就跟着他血红素的数字上下而阴晴不定。如果他的血红素维持在9以上,我们就稍宽心,但是一旦降到6,就得准备,那个周末,又要进医院去输血了。王国祥的保险属于凯撒公司(KaiserPermanente),是美国最大的医疗系统之一。凯撒在洛杉矶城中心的总部是一连串延绵数条街的庞然大物,那间医院如同一座迷宫,进去后,转几个弯,就不知身在何方了。我进出那家医院不下四五十次,但常常闯进完全陌生地带,跑到放射科、耳鼻喉科去。因为医院每栋建筑的外表都一模一样,一整排的玻璃门窗在反映着冷冷的青光。那是一座卡夫卡式超现代建筑物,进到里面,好像误入外星。    因为输血可能有反应,所以大多数时间王国祥去医院,都是由我开车接送。幸好每次输血时间定在周末星期六,我可以在星期五课后开车下洛杉矶国祥住处,第二天清晨送他去。输血早上八点钟开始,五百CC输完要到下午四、五点钟了,因此早上六点多就要离开家。洛杉矶大得可怕,随便到哪里,高速公路上开一个钟头车是很平常的事,尤其在早上上班时间,10号公路塞车是有名的。住在洛杉矶的人,生命大部分都耗在那八爪鱼似的公路网上。由于早起,我陪着王国祥输血时,耐不住要打个盹,但无论睡去多久,一张开眼,看见的总是架子上悬挂着的那一袋血浆,殷红的液体,一滴一滴,顺着塑料管往下流,注入国祥臂弯的静脉里去。那点点血浆,像时间漏斗的水滴,无穷无尽,永远滴不完似的。但是王国祥躺在床上却安安静静的接受那八个小时生命浆液的灌注。他两只手臂弯上的静脉都因针头插入过分频繁而经常乌青红肿,但他从来也没有过半句怨言。王国祥承受痛苦的耐力惊人,当他喊痛的时候,那必然是痛苦已经不是一般人所能负荷的了。我很少看到像王国祥那般能隐忍的病人,他这种斯多葛(Stoic)式的精神是由于他超强的自尊心,不愿别人看到他病中的狼狈。而且他跟我都了解到这是一场艰巨无比的奋斗,需要我们两个人所有的信心、理性,以及意志力来支撑。我们绝对不能向病魔示弱,露出胆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似乎一直在互相告诫:要挺住,松懈不得。    事实上,只要王国祥的身体状况许可,我们也尽量设法苦中作乐。国祥输完血后,精神体力马上便恢复了许多,脸上又浮现了红光,虽然明知这只是人为的暂时安康,我们也要趁这一刻享受一下正常生活。开车回家经过蒙特利公园时我们便会到平日喜爱的饭馆去大吃一餐,大概在医院里磨了一天,要补偿起来,胃口特别好。我们常去“北海鱼”,因为这家广东馆港味十足,一道“避风塘炒蟹”非常地道。吃了饭便去租录影带回去看,我一生中从来没看过那么多大陆港台的“连续剧”,几十集的《红楼梦》、《满清十三皇》、《严凤英》,随着那些东拉西扯的故事,一个晚上很容易打发过去。当然王国祥也很关心世界大势,那一阵子,“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土崩瓦解,我们天天看电视,看到德国人爬到东柏林墙上喝香槟庆祝,王国祥跟我都拍手喝起彩来,那一刻,“再生不良性贫血”真的给忘得精光。 第6节 树犹如此(3)  生死场挣扎剧烈    王国祥直到八八年才在艾尔蒙特(Elmonte)买了一幢小楼房,屋后有一片小小的院子,搬进去不到一年,花园还来不及打点好,他就生病了。生病前,他在超市找到一对酱色皮蛋缸,上面有姜黄色二龙捻珠的浮雕,这对大皮蛋缸十分古拙有趣,国祥买回来,用电钻钻了洞,准备作花缸用。有一个星期天,他的精神特别好,我便车了他去花圃看花,我们发觉原来加州也有桂花,登时如获至宝,买了两棵回去移植到那对皮蛋缸中。从此,那两棵桂花,便成了国祥病中的良伴,一直到他病重时,也没有忘记常到后院去浇花。    王国祥重病在身,在我面前虽然他不肯露声色,但他独处时内心的沉重与恐惧,我深能体会,因为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我自己的心情便开始下沉了。我曾私下探问过他的主治医生,医生告诉我,国祥所患的“再生不良性贫血”,经过二十多年,虽然一度缓解,已经达到末期。他用“Endstage”这个听来十分刺耳的字眼,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不想听也不愿意他再往下说。然而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问题却像潮水般经常在我脑海里翻来滚去:这次王国祥的病,万一恢复不了,怎么办?事实上国祥的病情常有险状,以至于一夕数惊。有一晚,我从洛杉矶友人处赴宴回来,竟发觉国祥卧在沙发上已是半昏迷状态,我赶紧送他上医院,那晚我在高速公路上起码开到每小时八十英里以上,我开车的技术并不高明,不辨方向,但人能急中生智,平常四十多分钟的路程,一半时间便赶到了。医生测量出来,国祥的血糖高到八百MG/DL,大概再晚一刻,他的脑细胞便要受损了。原来他长期服用激素,引发血糖升高,医院的急诊室本来就是一个生死场,凯撒的急诊室比普通医院要大几倍,里面的生死挣扎当然就更加剧烈,只看到医生护士忙成一团,而病人围困在那一间间用白幔圈成的小隔间里,却好像完全被遗忘掉了似的,好不容易盼到医生来诊视,可是探一下头,人又不见了。我陪着王国祥进出那间急诊室多次,每次一等就等到天亮才有正式病房。    亲往大陆访名医    自从王国祥生病后,我便开始到处打听有关“再生不良性贫血”治疗的讯息。我在台湾看病的医生是长庚医学院的吴德朗院长,吴院长介绍我认识长庚医院血液科的主治医生施丽云女士。我跟施医生通信讨教并把王国祥的病历寄给她,与她约好,我去台湾时,登门造访。同时我又遍查中国大陆中医治疗这种病症的书籍杂志。我在一本医疗杂志上看到上海曙光中医院血液科主任吴正翔大夫治疗过这种病,大陆上称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简称“再障”。同时我又在大陆报上读到河北省石家庄有一位中医师治疗“再障”有特效方法,并且开了一家专门医治“再障”的诊所。我发觉原来大陆上这种病例并不罕见,大陆中西医结合治疗行之有年,有的病疗效还很好。于是我便决定亲自往大陆走一趟,也许寻访到能够医治国祥的医生及药方。我把想法告诉国祥听,他说道:“那只好辛苦你了。”王国祥不善言辞,但他讲话全部发自内心。他一生最怕麻烦别人,生病求人,实在万不得已。    一九九年九月,去大陆之前,我先到台湾,去林口长庚医院拜访了施丽云医师。施医生告诉我她也正在治疗几个患“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病人,治疗方法与美国医生大同小异。施医生看了王国祥的病历没有多说什么,我想她那时可能不忍告诉我,国祥的病,恐难治愈。    我携带了一大盒重重一叠王国祥的病历飞往上海,由我在上海的朋友复旦大学陆士清教授陪同,到曙光医院找到吴正翔大夫。曙光是上海最有名的中医院,规模相当大。吴大夫不厌其详以中医观点向我解说了“再障”的种种病因及治疗方法。曙光医院治疗“再障”也是中西医合疗,一面输血,一面服用中药,长期调养,主要还是补血调气。吴大夫与我讨论了几次王国祥的病况,最后开给我一个处方,要我与他经常保持电话联络。我听闻浙江中医院也有名医,于是又去了一趟杭州,去拜访一位辈分甚高的老中医,老医生的理论更玄了,药方也比较偏。有亲友生重病,才能体会得到“病急乱投医”这句话的真谛。当时如果有人告诉我喜马拉雅山顶上有神医,我也会攀爬上去乞求仙丹的。在那时,抢救王国祥的生命,对于我重于一切。    我飞到北京后的第二天,便由社科院袁良骏教授陪同,坐火车往石家庄去,当晚住歇在河北省政协招待所。那晚在招待所遇见了一位从美国去的工程师,原来也是台湾留美学生,而且是成大毕业。他知道我为了朋友到大陆访医特来看我。我正纳闷,这样偏远地区怎会有美国来客,工程师一见面便告诉了我他的故事:原来他太太年前车祸受伤,一直昏迷不醒,变成了植物人。工程师四处求医罔效,后来打听到石家庄有位极负盛名的气功师,开诊所用气功治疗病人。他于是辞去了高薪职位,变卖房财,将太太运到石家庄接受气功治疗。他告诉我每天有四、五位气功师轮流替他太太灌气,他讲到他太太的手指已经能动,有了知觉,他脸上充满希望。我深为他感动,是多大的爱心与信念,使他破釜沉舟,千里迢迢把太太护送到偏僻的中国北方去就医。这些年来我早已把工程师的名字给忘了,但我却常常记起他及他的太太,不知她最终恢复知觉没有。几年后我自己经历了中国气功的神奇,让气功师治疗好晕眩症,而且变成了气功的忠实信徒。当初工程师一番好意,告诉我气功治病的奥妙,我确曾动过心,想让王国祥到大陆接受气功治疗。但国祥经常需要输血,而且又容易感染疾病,实在不宜长途旅行。但这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如果当初国祥尝试气功,不知有没有复原的可能。    次晨,我去参观那家专门治疗“再障”的诊所,会见了主治大夫。其实那是一间极其简陋的小医院,有十几个住院病人,看样子都病得不轻。大夫很年轻,讲话颇自信,临走时,我向他买了两大袋草药,为了便于携带,都磨成细粉。我提着两大袋辛辣呛鼻的药粉,回转北京。那已是九月下旬,天气刚入秋,是北京气候最佳时刻。那是我头一次到北京,自不免到故宫、明陵去走走,但因心情不对,毫无游兴。我的旅馆就在王府井附近,离天安门不远。晚上,我信步走到天安门广场去看看,那片全世界最大的广场,竟然一片空旷,除了守卫的解放军,行人寥寥无几。那天晚上,我的心境就像北京凉风习习的秋夜一般萧瑟。在大陆四处求医下来,我的结论是,中国也没有医治“再生不良性贫血”的特效药。王国祥对我这次大陆之行,当然也一定抱有许多期望,我怕又会令他失望了。    王国祥的最后一个生日    回到美国后,我与王国祥商量,最后还是决定服用曙光医院吴正翔大夫开的那张药方,因为药性比较平和。石家庄医生的两大袋药粉我也扛了回来,但没有敢用。而国祥的病,却是一天比一天沉重了。头一年,他还支撑着去上班,但每天来回需开两小时车程,终于体力不支,而把休斯的工作停掉。幸亏他买了残障保险,没有因病倾家荡产。第二年,由于服用太多激素,触发了糖尿病,又因长期缺血,影响到心脏,发生心律不整,逐渐行动也困难起来。    一九九二年一月,王国祥五十五岁生日,我看他那天精神还不错,便提议到“北海鱼”,去替他庆生。我们一路上还商谈着要点些什么菜,谈到吃,我们的兴致又来了。“北海鱼”的停车场上到饭馆有一道二十多级的石阶,国祥扶着栏杆爬上去,爬到一半,便喘息起来,大概心脏荷负不了,很难受的样子,我赶忙过去搀扶他,要他坐在石阶上休息一会儿,他歇了口气,站起来还想勉强往上爬,我知道,他不愿扫兴,我劝阻道:“我们不要在这里吃饭了,回家去做寿面吃。”我没有料到,王国祥的病体已经虚弱到举步维艰了。回到家中,我们煮了两碗阳春面,度过王国祥最后的一个生日。星期天傍晚,我要回返圣芭芭拉,国祥送我到门口上车,我在车中反光镜里,瞥见他孤立在大门前的身影,他的头发本来就有少年白,两年多来,百病相缠,竟变得满头萧萧,在暮色中,分外怵目。开上高速公路后,突然一阵无法抵挡的伤痛,袭击过来,我将车子拉到公路一旁,伏在方向盘上,不禁失声大恸。我哀痛王国祥如此勇敢坚忍,如此努力抵抗病魔咄咄相逼,最后仍然被折磨得形销骨立。而我自己亦尽了所有的力量,去回护他的病体,却眼看着他的生命一点一滴耗尽,终至一筹莫展。我一向相信人定胜天,常常逆数而行,然而人力毕竟不敌天命,人生大限,无人能破。    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夏天暑假,我搬到艾尔蒙特王国祥家去住,因为随时会发生危险。八月十三日黄昏,我从超市买东西回来,发觉国祥呼吸困难,我赶忙打九一一叫了救护车来,用氧气筒急救,随即将他扛上救护车扬长鸣笛往医院驶去。在医院住了两天,星期五,国祥的精神似乎又好转了。他进出医院多次,这种情况已习以为常,我以为大概第二天,他就可以出院了。我在医院里陪了他一个下午,聊了些闲话,到晚上八点钟,他对我说道:“你先回去吃饭吧。”我把一份《世界日报》留给他看,说道:“明天早上我来接你。”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星期六一早,医院打电话来通知,王国祥昏迷不醒,送进了加护病房。我赶到医院,看见国祥身上已插满了管子。他的主治医生告诉我,不打算用电击刺激国祥的心脏了,我点头同意,使用电击,病人太受罪。国祥昏迷了两天,八月十七日星期一,我有预感恐怕他熬不过那一天。中午我到医院餐厅匆匆用了便餐,赶紧回到加护病房守着。显示器上,国祥的心脏愈跳愈弱,五点钟,值班医生进来准备,我一直看着显示器上国祥心脏的波动,五点二十分,他的心脏终于停止。我执着国祥的手,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霎那间,天人两分,死生契阔,在人间,我向王国祥告了永别。    一九五四年,四十四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与王国祥同时匆匆赶到建中去上暑假补习班,预备考大学。我们同级不同班,互相并不认识,那天恰巧两人都迟到,一同抢着上楼梯,跌跌撞撞,碰在一起,就那样,我们开始结识,来往相交三十八年。王国祥天性善良,待人厚道,孝顺父母,忠于朋友。他完全不懂虚伪,直言直语,我曾笑他说谎话舌头也会打结。但他讲究学问,却据理力争,有时不免得罪人,事业上受到阻碍。王国祥有科学天才,物理方面应该有所成就,可惜他大二生那场大病,脑力受了影响。他在休斯研究人造卫星,很有心得,本来可以更上一层楼,可是天不假年,五十五岁,走得太早。我与王国祥相知数十载,彼此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人生道上的风风雨雨,由于两人同心协力,总能抵御过去,可是最后与病魔死神一搏,我们全力以赴,却一败涂地。    我替王国祥料理完后事回转圣芭芭拉,夏天已过。那年圣芭芭拉大旱,市府限制用水,不准浇灌花草。几个月没有回家,屋前草坪早已枯死,一片焦黄。由于经常跑洛杉矶,园中缺乏照料,全体花木黯然失色,一棵棵茶花病恹恹,只剩得奄奄一息。我的家,成了废园一座。我把国祥的骨灰护送返台,安置在善导寺后,回到美国便着手重建家园。草木跟人一样,受了伤须得长期调养。我花了一两年工夫,费尽心血,才把那些茶花一一救活。退休后时间多了,我又开始到处收集名茶,愈种愈多,而今园中,茶花成林。我把王国祥家那两缸桂花也搬了回来,因为长大成形,皮蛋缸已不堪负荷,我便把那两株桂花移到园中一角,让它们入土为安。冬去春来,我园中六七十棵茶花竞相开发,娇红嫩白,热闹非凡。我与王国祥从前种的那些老茶,二十多年后,已经高攀屋檐,每株盛开起来,都有上百朵。春日负暄,我坐在园中靠椅上,品茗阅报,有百花相伴,暂且贪享人间瞬息繁华。美中不足的是,抬眼望,总看见园中西隅,剩下的那两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露出一块楞楞的空白来,缺口当中,映着湛湛青空,悠悠白云,那是一道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 第7节 写给阿青的一封信  阿青:    我写这封信给你想跟你谈谈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正在困惑着你。我不能说对每个问题都有现成的答案,我只能凭借我个人对人生的观察及体验,给你一些提示,帮助你去寻找你自己认为可行的途径,踏上人生的旅程。    我知道,你已经经历了你一生中心灵受到最大震撼的那一刻,那一刻你突然面对了真正的自己,发觉你原来背负着与大多数人不同的命运;那一刻你可能会感到你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那突如其来的彷徨无主,那莫名的恐惧与忧伤,恐怕不是你那青涩敏感的十七八岁年纪所能负荷及理解的。当青春期如狂风暴雨般侵袭到你的身体及心灵时,你跟其他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一样,你渴望另一个人的爱恋及抚慰,而你发觉你爱慕的对象,竟如你同一性别,你一时的惊惶失措,恐怕不是短期内所能平伏的。你无法告诉你父母,也不愿意告诉你的兄弟,就连你最亲近的朋友也许你都不肯让他知道。因为你从小就听过,从许多人们的口中,对这种爱情的轻蔑与嘲笑,于是你将这份“不敢说出口的爱”深藏心底,不让人知——这份沉甸甸压在你心上的重担,就是你感到孤绝的来源,因为没有人可以与你分担你心中的隐痛,你得自己背负着命运的十字架,踽踽独行下去。可是我要告诉你,阿青,其实在你之前,也会在你之后,世界上还有不少人,与你命运相同,他们也像你一样,在人生的崎岖旅途上,步履维艰的挣扎过。有的失败了,走上自我毁灭之途,据统计,同性恋者的自杀率及酗酒倾向比一般人高,因为他们承受不了社会的压力,无法解除内心沉重的负担。旧金山是美国同性恋者比率最高的城市,但也是自杀率最高的城市之一,已经有上千人,大部分还是年轻人,从金门桥上,坠海而亡。有的一辈子都在逃避,不敢面对自己,过着双重生活。但也有不在少数的人,经过几番艰辛的挣扎,终于接受了上天赋予他们的特殊命运,更有的还化悲愤为力量,创造出一番事业来。我读过俄国大音乐家柴可夫斯基的传记、日记,以及他写给他弟弟的信——他的弟弟也是一个同性恋者。我一直深爱他的音乐,但更为他一生感情的折磨所感动。柴可夫斯基开始也不能接受他是同性恋者这个事实,他三十岁的时候跟一个崇拜他的女弟子结了婚,那是一个失败的婚姻,柴可夫斯基一度精神崩溃,跳河企图自杀。事实上他一生最钟爱的人是他姊姊的儿子鲍勃,鲍勃少年时,柴可夫斯基已经与他发生了深厚的感情,二人既有父子之情,又兼师生之谊,日后更变成一对相依为命的情侣。柴可夫斯基在日记上写道:我是如此的深爱着他,真可怕。一刻不见鲍勃,他便感到“令人无法忍受的寂寞”。但是社会道德及伦理规范又常常使他内疚自责,他把满腔的幽怨及哀伤都写入了他的《悲怆交响曲》中,那是他最后的杰作,也是他的压卷之作,这首不朽的乐章便是他献给鲍勃的。柴可夫斯基死后不久,鲍勃便自杀身亡了,因为他不能忍受失去了他舅舅呵护爱怜的生活。我当然还可以引许多历史上的名人,从苏格拉底、亚历山大大帝、米盖兰基罗到惠特曼来做例子,说明他们虽然天生异禀,但仍旧可以成为人类精神文明的缔造者。但毕竟他们只是少数中的少数。阿青,我希望你明白的是,当你发觉你的命运异于常人时,你只有去面对它、接受它。逃避、怨愤、自怜都无法解决你终生的难题。我并不是说接受了你的命运,以后你的路途便会变得平坦,相反的,我要你知道,你这一生的路都不会好走,因为这个社会不是为你少数人设计的,社会上的礼法、习俗、道德,都是为了大多数而立。因此,你日后遭受到的歧视、讪笑,甚至侮辱,都可预料得到,因为社会上一般人,对少数异己难免有排斥惧畏的倾向。但你接受了你不平常的命运、接受了你自己后,至少你维持了为人的基本尊严,因为你可以诚实、努力的去做人。只有在人这个基本的条件下,你可以抬起头来,与大家站在一条线上,人生而平等,这是几个世纪来人类追求的理想,也是近年来全世界同性恋人权运动追求的目标。那些参加运动的人,并不是向社会呼吁同情,更不是争取特权,他们只是向社会讨公道:还给他们人的基本尊严。上星期美国同性恋人口最多的城市纽约终于通过了反对歧视同性恋法,这项法律,纽约的同性恋者经过十五年的艰苦奋斗,终于在市议会中通过,此后纽约的同性恋者有了法律的保障,不必再畏惧受到居住、工作等的歧视了。    在人的生活情感中,我想同性恋异性恋都是一样的,哪个人不希望一生中有一段天长地久的爱情,觅得一位终生不渝的伴侣?尤其在你这种敏感而易受伤的年纪。阿青,我了解你是多么希望有这样一位朋友,寂寞的时候抚慰你,沮丧的时候鼓励你,快乐的时候跟你一起分享。我听到不少同性恋青少年抱怨人心善变,持久的爱情无法觅得。本来,青少年的感情就如同晴雨表时阴乍晴,何况是“不敢说出口的爱”,在社会礼法重重的压制下,当然就更难开花结果了。异性情侣,有社会的支持、家庭的鼓励、法律的保障,他们结成夫妻后,生儿育女、建立家园,白头偕老的机会当然大得多——即使如此,天下怨偶还比比皆是,加州的离婚率竟达百分之五十。而同性情侣一无所恃,互相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彼此的一颗心,而人心唯危,瞬息万变,一辈子长相厮守,要经过多大的考验及修为,才能参成正果。阿青,也许天长地久可以做如此解,你一生中只要有那么一刻,你全心投入去爱过一个人,那一刻也就是永恒。你一生中有那么一段路,有一个人与你互相扶持,共御风雨,那么那一段也就胜过终生了。有的孩子因为感情上受了伤,变得愤世嫉俗、玩世不恭起来,他们不尊重自己的感情,当然也就不会尊重别人的。最后他们伤人伤己,心灵变得枯竭早衰,把宝贵的青春任意挥霍掉。阿青,我希望你不会变得如此,即使你的感情受到挫折,你不要忘了,只要你动过心,爱过别人,你的人生就更深厚了一层,丰富了一层。人生最大的悲哀不是失恋,而是没能真正爱过一个人。我确切的知道,有些同性伴侣,终身厮守,过着幸福的生活。虽然他们的例子比较少,而且需要加倍的努力与毅力。阿青,我希望你永远保持住你那一颗赤子之心,寻寻觅觅,谁知道,也许有一天在茫茫人海中,突然会遇见你将来的那一位终身伴侣呢!    阿青,你对一些比你年少的孩子特别温柔照顾,我知道,那是因为你怀念你那位早夭的弟弟,你在他们身上找回了一些从前你跟弟弟在一起时那份相依为命的手足之情。你对某些中年男人特别仰慕,那是因为你想从他们那里求得你父亲未能给你的谅解与同情。你在想家,自从你被你父亲逐出家门后,你的飘泊感一定与日俱深了。其实不只是你一个人,阿青,大多数的同性恋者心灵上总有一种无家可归的飘泊感,因为在某种意义上,他们都是被父母放逐的子女,因为很少父母会无条件接纳他们同性恋的子女的,他们发现了他们子女的性倾向后,开始一定恼怒、惊惶、羞耻,各种反应齐来:家里怎么会生出这个怪胎来?他们也许仍旧爱他们的子女,但一定会把子女同性恋的那部分摒除家门之外。而同性恋子女那一刻最需要的就是父母的谅解与接纳了。本来同性恋子女与父母之间爱恨交集的感情就比较强烈,一旦冲突表面化,尤其是父子间的裂痕会突然加深,父亲鄙视儿子,儿子怨恨父亲。这场家庭冷战,往往持久不能化解。其实同性恋者,尤其是同性恋者的青少年,他们也是非常需要家庭温暖的,有的青少年爱慕中年男人,因为他在寻找父爱,有的与同年龄者结伴,因为他在寻找兄弟之间的友爱,当然也有的中年男人爱上年轻孩子,那是因为他的父性使然,就像柴可夫斯基爱上鲍勃一般。家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组织,而亲子关系是人类最基本的关系。同性恋者最基本的组织,当然也是家庭,但他们父子兄弟的关系不是靠着血缘,而靠的是感情。    阿青,也许你现在还暂时不能回家,因为你父亲正在盛怒之际,隔一些时期,等他平静下来,也许他就会开始想念他的儿子。那时候,我觉得你应该回家去,安慰你的父亲,他这阵子所受的痛苦创伤绝不会在你之下,你应该设法求得他的谅解,这也许不容易做到,但你必须努力,因为你父亲的谅解等于一道赦令,对你日后的成长,实在太重要了。我相信你父亲终究会软下来,接纳你的,因为你到底是他曾经疼爱过,令他骄傲过的孩子。    祝你快乐、成功。 第8节 石头城下的冥思  山围故国周遭在,    潮打空城寂寞回。    淮水东边旧时月,    夜深还过女墙来。    ——石头城·刘禹锡    南京石头城遗址位于清凉山麓,下临长江,依山筑城,形势险要,有“石城虎踞”之称。公元二二九年东吴孙权建都建业,筑石头城,奠下了现代南京城的根基,距今已有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城墙下有一砾岩,色赭红,常年因江水冲刷,风化剥落,凹凸不平,形成了一张巨大的面具,南京人把这座城又称为“鬼脸城”。这张巨型鬼脸,就那么冷冷的悬在峭壁上,潮涨潮落,宋、齐、梁、陈,足足阅尽了十朝兴亡。    辛亥革命成功,孙中山先生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定都南京,可是只有九十五天,国都就被北洋军阀迁到北京去了。要等到国民革命军北伐,民国十六年打回南京,才又还都。然而十年后,南京却惨遭日本人屠城,三十万军民肝脑涂地,于是南京又被敌伪统治了八年。抗战胜利,民国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再次还都,那真是一个举国欢腾的好日子。国民政府在南京的时间不长,断断续续,前后不过十四年,但也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痕,紫金山上迤逦而下的中山陵,早已深深的刻在这个千年古都的舆图上,成为现代南京最伟岸的历史标志。还有,我看就是那些法国梧桐了。南京绿化,为人称道。其实通往中山陵那条道路上,两侧的梧桐在民国时代早已栽下,而今树已合抱,枝叶蔽天,搭成了一条数里相接的绿阴长廊。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忧愁风雨,树犹如此。”    作为帝王之宅的文化古都而言,南京矜贵,北京霸气,南京含蓄,北京炫耀。而作为现代都市,南京也算是保存得比较完善的,人文与自然互不侵犯。    我是民国三十七年冬天离开南京的,在中山码头上的船,滚滚长江,一别就是三十九年。一九八七再回大陆,上海苏杭,访旧有之,更多的是赏心乐事。可是重返故都,心情不同,火车才一进站,眼底江山,已经感到满目凄凉起来。    找到了南京旧居,大悲巷雍园一号的房子依然无恙,连附近的巷陌、比邻的梅园新村也没多大的变动。雍园一号的新主人是一位“人大”委员,恐怕已近八十高龄了,老先生十分客气,请我进去用茶,还谈了一些民国时代的往事。陪同的人告诉我,那一带现在住的都是高干,梅园新村周恩来的旧居却改成了一个对外开放的纪念馆。    特地去参观了江东门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西部江东门是当年大屠杀的杀戮场之一。纪念馆是一九八五年兴建的,设计别出心裁,像一座巨大的石砌坟场,色调灰白,十分悲肃。陈列室的橱窗里枯骨满布,都是江东门“万人坑”挖掘出来受难者的遗骸。成千上百的骷髅头上还有弹痕累累,景象极其恐怖,每一个骷髅似乎都在无声呐喊,等待伸冤。如此铁证,日本政府竟仍然企图篡改历史。难道日本人至今还不明了,除非他们诚心忏悔,他们的民族灵魂,将永无得到洗涤救赎的一日。    经过旧日的国府路,国民政府时期的公家机关外交部、经济部都给冠上了“人民”的头衔,连往日的总统府也驻进了人民政协,国民大会堂就当然换成了人民大会堂了,上面圆顶也早已插上了五星红旗。我进到大会堂里,拍下了一些照片。就在这个圆顶建筑物里,民国三十七年四月间,在遍地烽火中,第一届国大代表选出了中华民国的总统与副总统来。当年的选举是如此的纷争扰攘,而终于导致了中枢无可弥补的分裂。而今大会堂中一片静悄,三千个座位都空在那里,一瞬间,历史竟走了天旋地转的三十九年。    抗战胜利,还都南京的那一年,我随了父亲登紫金山谒中山陵,春回大地,江山如画。爬上那三百多级石阶,是一种顶礼膜拜的朝圣经验,即便是那样幼小的年纪,也还体验得到还都谒陵的庄严意义。三十九年后重登中山陵,又值暮春,那天细雨霏霏,天色阴霾,因为右足痛风,一颠一拐,真是举步维艰。蹭蹬到国父陵前,猛抬头,看到国父手书“天下为公”四个大字,一阵悲痛,再也按捺不住,流下了几十年海外飘零的游子泪。想想国父当年缔造民国的崇高理想,面对着眼前龙蟠虎踞一水中分的大好河山,怎不教人怆然而涕下。    然而阅尽兴亡的石头城仍旧矗立在那里,人世间数十年的风波转折,在这座千年古城的历史长河中,恐怕也不过是一个随生随灭的泡沫罢了。 第9节 蓦然回首(1)  许多年了,没有再看自己的旧作。这次我的早期短篇小说由远景出版社结集出版,又有机会重读一遍十几年前的那些作品,一面读,心中不禁纳罕:原来自己也曾那般幼稚过,而且在那种年纪,不知哪里来的那许多奇奇怪怪的想法。讲到我的小说启蒙老师,第一个恐怕要算我们从前家里的厨子老央了。老央是我们桂林人,有桂林人能说惯道的口才,鼓儿词奇多。因为他曾为火头军,见闻广博,三言两语,把个极平凡的故事说得鲜蹦活跳。冬天夜里,我的房中架上了一个炭火盆,灰烬里煨着几枚红薯,火盆上搁着一碗水,去火气。于是老央便问我道:“昨天讲到那里了,五少?”“薛仁贵救驾——”我说。老央正在跟我讲《薛仁贵征东》。那是我开宗明义第一本小说,而那银牙大耳,身高一丈,手执方天画戟,身着银盔白袍,替唐太宗征高丽的薛仁贵,便成为了我心中牢不可破的英雄形象,甚至亚历山大、拿破仑,都不能跟我们这位大唐壮士相比拟的。老央一迳裹着他那件油渍斑斑、煤灰扑扑的军棉袍,两只手指甲里乌乌黑尽是油腻,一进来,一身的厨房味。可是我一见着他便如获至宝,一把抓住,不到睡觉,不放他走。那时正在抗日期间愁云惨雾的重庆,才七八岁我便染上了二期肺病,躺在床上,跟死神搏斗。医生在灯下举着我的爱克斯光片指给父亲看,父亲脸色一沉,因为我的右边肺尖上照出一个大洞来。那个时候没有肺病特效药,大家谈痨变色,提到肺病两个字便乱使眼色,好像是件极不吉祥的事。家里的亲戚佣人,一走过我房间的窗子便倏地矮了半截弯下身去,不让我看见,一溜烟逃掉,因为怕被我抓进房子讲“故仔”。我得的是“童子痨”,染上了还了得。一病四年多,我的童年就那样与世隔绝虚度过去,然而我很着急,因为我知道外面世界有许许多多好玩的事情发生,我没份参加。嘉陵江涨大水,我擎着望远镜从窗外看下去,江中浊浪冲天,许多房屋人畜被洪流吞没,我看见一些竹筏上男男女女披头散发,仓皇失措,手脚乱舞,竹筏被漩涡卷得直转,我捶着床叫:“嗳!嗳!”然而家人不准我下来,因为我在发烧。于是躺在床上,眼看着外面许多生命一一消逝,心中只有干急。得病以前,我受父母宠爱,在家中横行霸道,一旦隔离,拘禁在花园山坡上一幢小房子里,我顿感打入冷宫,十分郁郁不得志起来。一个春天的傍晚,园中百花怒放,父母在园中设宴,一时宾客云集,笑语四溢。我在山坡的小屋里,悄悄掀开窗帘,窥见园中大千世界,一片繁华,自己的哥姊,堂表弟兄,也穿插其间,个个喜气洋洋。一霎时,一阵被人摒弃、为世所遗的悲愤兜上心头,禁不住痛哭起来。那段期间,火头军老央的《说唐》,便成为我生活中最大的安慰。我向往瓦岗寨的英雄世界,秦叔宝的英武,程咬金的诙谐,尉迟敬德的鲁莽,对于我都是刻骨铭心的。当然,《征西》中的樊梨花,亦为我深深喜爱。后来看京戏《樊江关》,樊梨花一出台,头插雉尾,身穿锁子黄金甲,足蹬粉底小蛮靴,一声娇叱盼顾生姿,端的是一员俊俏女将,然而我看来很眼熟,因为我从小心目中便认定樊梨花原该那般威风。    病愈后,重回到人间世,完全不能适应。如同囚禁多年的鸟,一旦出笼,惊慌失措,竟感到有翅难飞。小学中学的生涯,对我来说,是一片紧张。我变得不合群起来,然而又因生性好强,不肯落人后,便拼命用功读书,国英数理,不分昼夜,专想考第一,不喜欢的科目也背得滚瓜烂熟,不知浪费了多少宝贵光阴。然而除了学校,我还有另外一个世界,我的小说世界。一到了寒暑假,我便去街口的租书铺,抱回来一堆一堆牛皮纸包装的小说,发愤忘食,埋头苦读。还珠楼主五十多本《蜀山剑侠传》,从头到尾,我看过数遍。这真是一本了不得的巨著,其设想之奇,气魄之大,文字之美,功力之高,冠绝武林,没有一本小说曾经使我那样着迷过。当然,我也看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斯人记》、徐的《风萧萧》不忍释手,看巴金的《家》、《春》、《秋》也很起劲。《三国》、《水浒》、《西游记》,似懂非懂的看了过去,小学五年级便开始看《红楼梦》,以至于今,床头摆的仍是这部小说。    在建国中学初三的那一年,我遇见了我的第二位启蒙先生,李雅韵老师。雅韵老师生长北平,一口纯正的京片子,念起李后主的《虞美人》,抑扬顿挫。雅韵老师替我启开了中国古典文学之门,使我首次窥见古中国之伟大庄严。雅韵老师文采甚丰,经常在报章杂志发表小说。在北平大学时代,她曾参加地下抗日工作,掩护我方同志。战后当选国大代表,那时她才不过二十多岁。在我心目中,雅韵老师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巾帼英雄。在她身上,我体认到儒家安贫乐道、诲人不倦、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执着精神。她是我们的国文导师,她看了我的作文,鼓励我写作投稿。她替我投了一篇文章到《野风》杂志,居然登了出来,师生皆大欢喜。她笑着对我说:“你这样写下去,二十五六岁,不也成为作家了?”她那句话,对我影响之深,恐怕她当初没有料及,从那时起,我便梦想以后要当“作家”。中学毕业,我跟雅韵老师一直保持联系,出国后,也有信件往来,一九六九年我寄一封圣诞卡去,却得到她先生张文华老师的回信,说雅韵老师于九月间,心脏病发,不治身亡,享年才五十。雅韵老师身经抗日,邦灾国难,体验深刻,难怪她偏好后主词,“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她念来余哀未尽,我想她当时自己一定也是感慨良多的吧。    高中毕业,本来我保送台大,那时却一下子起了一种浪漫念头。我在地理书上念到长江三峡水利灌溉计划,Y.V.A.如果筑成可媲美美国的T.V.A.,中国中部农田水利一举而成,造福亿万生民。我那时雄心万丈,我要去长江三峡替中国建一个Y.V.A.。一面建设国家,一面游名川大山,然后又可以写自己的文章。小时游过长江,山川雄伟,印象极深。当时台大没有水利系,我便要求保送成功大学。读了一年水利工程,发觉自己原来对工程完全没有兴趣,亦无才能,Y.V.A.大概还轮不到我去建设。同学们做物理实验,非常认真在量球径,我却带了一本《琥珀》去,看得津津有味。一个人的志趣,是勉强不来的,我的“作家梦”却愈来愈强烈了。有一天,在台南一家小书店里,我发觉了两本封面褪色、灰尘满布的杂志《文学杂志》第一、二期,买回去一看,顿时如纶音贯耳,我记得看到王镇国译华顿夫人的《伊丹傅罗姆》,浪漫兼写实,美不胜收。虽然我那时看过一些翻译小说:《简爱》、《飘》、《傲慢与偏见》、《咆哮山庄》,等等,但是信手拈来,并不认真。夏济安先生编的《文学杂志》实是引导我对西洋文学热爱的桥梁。我作了一项我生命中异常重大的决定,重考大学,转攻文学。事先我没有跟父母商量,先斩后奏。我的“作家梦”恐怕那时候父母很难了解。我征求雅韵老师的意见,本来我想考中文系,雅韵老师极力劝阻,她说学西洋文学对小说创作的启发要大得多。她本人出身国文系,却能作如此客观的忠告,我对她非常感佩。台大放榜,父母亲免不得埋怨惋惜了一番。台湾学校的风气,男孩子以理工为上,法商次之,文史则属下乘。我在水利系的功课很好,是系里的第一名,但那只是分数高,我对数理的领悟力,并不算强。我解说了半天,父亲看见大势已定,并不坚持,只搬出了古训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我含糊应道:“人各有志。”母亲笑叹道:“随他吧,‘行行出状元’。”她心里倒是高兴的,因为我又回到台北家中来了。    进入台大外文系后,最大的奢望便是在《文学杂志》上登文章,因为那时文学杂志也常常登载同学的小说。我们的国文老师经常给文学杂志拉稿。有一次作文,老师要我们写一篇小说,我想这下展才的机会来了,一下子交上去三篇。发下来厚厚一叠,我翻了半天,一句评语也没找到,开头还以为老师看漏了,后来一想不对,三篇总会看到一篇,一定是老师不赏识,懒得下评。顿时脸上热辣辣,赶快把那一大叠稿子塞进书包里,生怕别人看见。“作家梦”惊醒了一半,心却没有死,反而觉得有点怀才不遇,没有碰到知音。于是自己贸贸然便去找夏济安先生,开始还不好意思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借口去请他修改英文作文。一两次后,才不尴不尬的把自己一篇小说递到他书桌上去。我记得他那天只穿了一件汗衫,一面在翻我的稿子,烟斗吸得呼呼响。那一刻,我的心直在跳,好像在等待法官判刑似的。如果夏先生当时宣判我的文章“死刑”,恐怕我的写作生涯要多许多波折,因为那时我对夏先生十分敬仰,而且自己又毫无信心,他的话,对于一个初学写作的人,一褒一贬,天壤之别。夏先生却抬起头对我笑道:“你的文字很老辣,这篇小说我们要用,登到《文学杂志》上去。”那便是《金大奶奶》,我第一篇正式发表的小说。    后来又在文学杂志上继续发表《我们看菊花去》(原名《入院》),《闷雷》本来也打算投到文学杂志,还没写完,夏先生只看了一半,便到美国去了。虽然夏先生只教了我一个学期,但他直接间接对我写作的影响是大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我初“登台”时的鼓励,但他对文字风格的分析也使我受益不少。他觉得中国作家最大的毛病是滥用浪漫热情、感伤的文字。他问我看些什么作家,我说了一些,他没有出声,后来我提到毛姆和莫泊桑,他却说:“这两个人的文字对你会有好影响,他们用字很冷酷。”我那时看了许多浪漫主义的作品,文字有时也染上感伤色彩,夏先生特别提到两位作家,大概是要我学习他们冷静分析的风格。夏先生对于文学作品的欣赏非常理智客观,而他为人看起来又那样开朗,我便错以为他早已超脱,不为世俗所扰了,后来看了《夏济安日记》,才知道原来他的心路历程竟是那般崎岖。他自己曾是一个浪漫主义者,所以他才能对浪漫主义的弊端有那样深刻的认识。 第10节 蓦然回首(2)  大三的时候,我与几位同班同学创办《现代文学》,有了自己的地盘,发表文章当然就容易多了,好的坏的一齐上场,第一期我还用两个笔名发表了两篇:《月梦》和《玉卿嫂》。黎烈文教授问我:“《玉卿嫂》是什么人写的?很圆熟,怕不是你们写的吧?”我一得意,赶快应道:“是我写的。”他微感惊讶,打量了我一下,大概他觉得我那时有点人小鬼大。现在看看,出国前我写的那些小说大部分都嫩得很,形式不完整,情感太露,不懂得控制,还在尝试习作阶段。不过主题大致已经定形,也不过是生老病死,一些人生基本永恒的现象。倒是有几篇当时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蛊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辨东西南北,听了白听,我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葆,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一九六二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一九二七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传芳激战,母亲在上海误闻父亲阵亡,连夜冲封锁线,爬战壕,冒枪林弹雨,奔到前方,与父亲会合,那时她才刚冒二十。抗日期间,湘桂大撤退,母亲一人率领白、马两家八十余口,祖母九十,小弟月余,千山万水,备尝艰辛,终于安抵重庆。我们手足十人,母亲一生操劳,晚年在台,患高血压症常常就医。然而母亲胸怀豁达,热爱生命,环境无论如何艰险,她仍乐观,勇于求存,因为她个性坚强,从不服输。但是最后她卧病在床,与死神交战,却节节败退,无法抗拒。她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月,有一天,我们一位亲戚嫁女,母亲很喜爱那个女孩,那天她精神较好,便挣扎起来,特意打扮一番,坚持跟我们一同去赴喜宴。她自己照镜,很得意,跟父亲笑道:“换珠衫依然是富贵模样。”虽然她在席间只坐了片刻,然而她却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人世间的一切,她热烈拥抱,死亡,她是极不甘愿,并且十分不屑的。然而那次不久,她终于病故。母亲下葬后,按回教仪式我守了四十天的坟,第四十一天,便出国飞美了。父亲送别机场,步步相依,竟破例送到飞机梯下。父亲曾领百万雄师,出生入死,又因秉性刚毅,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可是暮年丧偶,儿子远行,那天在寒风中,竟也老泪纵横起来,那是我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聚,等我学成归来,父亲先已归真。月余间,生离死别,一时尝尽,人生忧患,自此开始。    别人出国留学,大概不免满怀兴奋,我却没有,我只感到心慌意乱,四顾茫然。头一年在美国,心境是苍凉的,因为母亲的死亡,使我心灵受到巨大无比的震撼。像母亲那样一个曾经散发过如许光与热的生命,转瞬间,竟也烟消云散,至于寂灭。因为母亲一向为白、马两家支柱,遽然长逝,两家人同感天崩地裂,栋毁梁摧。出殡那天,入土一刻,我觉得埋葬的不仅是母亲的遗体,也是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死亡,而深深感到其无可拒抗的威力。由此,我遂逐渐领悟到人生之大限,天命之不可强求。丧母的哀痛,随着时间与了悟,毕竟也慢慢冲淡了。因为国外没有旧历,有时母亲的忌日,也会忽略过去。但有时候,不提防,却突然在梦中会见到母亲,而看到的,总是她那一副临终前忧愁无告的面容,与她平日欢颜大不相类。我知道,下意识里,我对母亲的死亡,深感内疚,因为我没能从死神手里,将她抢救过来。在死神面前,我竟是那般无能为力。    初来美国,完全不能写作,因为环境遽变,方寸大乱,无从下笔。年底圣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圣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圣诞福音,到处都是残年急景。我立在堤岸上,心里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感动,那种感觉,似悲似喜,是一种天地悠悠之念,顷刻间,混沌的心景,竟澄明清澈起来,蓦然回首,二十五岁的那个自己,变成了一团模糊逐渐消隐。我感到脱胎换骨,骤然间,心里增添了许多岁月。黄庭坚的词:“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不必十年,一年已足,尤其是在芝加哥那种地方。回到爱荷华,我又开始写作了,第一篇就是《芝加哥之死》。    在爱荷华作家工作室,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了解到小说叙事观点的重要性。PercyLubbock那本经典之作《小说技巧》对我启发是大的,他提出了小说两种基本写作技巧:叙述法与戏剧法。他讨论了几位大小说家,有的擅长前者,如萨克雷,有的擅长后者,如狄更斯。他觉得,何时叙述,何时戏剧化,这就是写小说的要诀。所谓戏剧化,就是制造场景,运用对话。我自己也发觉,一篇小说中,叙述与对话的比例安排是十分重要的。我又发觉中国小说家大多擅长戏剧法,《红楼》、《水浒》、《金瓶》、《儒林》,莫不以场景对话取胜,连篇累牍的描述及分析,并不多见。我研读过的伟大小说家,没有一个不是技巧高超的,小说技巧不是“雕虫小技”,而是表现伟大思想主题的基本工具。在那段期间,对我写作更重要的影响,便是自我的发现与追寻。像许多留学生,一出国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产生了所谓认同危机,对本身的价值观与信仰都得重新估计。虽然在课堂里念的是西洋文学,可是从图书馆借的,却是一大叠一大叠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哲学、艺术的书,还有许多五四时代的小说。我患了文化饥饿症,捧起这些中国历史文学,便狼吞虎咽起来。看了许多中国近代史的书,看到抗日台儿庄之役,还打算回国的时候,去向父亲请教,问他当时战争实际的情形。    暑假,有一天在纽约,我在LittleCarnegieHall看到一个外国人摄辑的中国历史片,从慈禧驾崩、辛亥革命、北伐、抗日,到战乱,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一时呈现眼前。南京屠杀、重庆轰炸,不再是历史名词,而是一具具中国人被蹂躏、被凌辱、被分割、被焚烧的肉体,横陈在那片给苦难的血泪灌溉得发了黑的中国土地上。我坐在电影院内黑暗的一角,一阵阵毛骨悚然,激动不能自已。走出外面,时报广场仍然车水马龙,红尘万丈,霓虹灯刺得人的眼睛直发疼,我蹭蹬纽约街头,一时不知身在何方。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深深感到国破家亡的彷徨。    去国日久,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乡愁日深,于是便开始了《纽约客》,以及稍后的《台北人》。 第11节 明星咖啡馆  “明星”大概是台北最有历史的咖啡馆了。记得二十年前还在大学时代,“明星”便常常是我们聚会的所在。那时候,“明星”的老板是一个白俄,蛋糕做得特别考究,奶油新鲜,又不甜腻,清新可口,颇有从前上海霞飞路上白俄西点店的风味。二楼陈设简朴,带着些许欧洲古风。那个时期,在台北上咖啡馆还是一种小小的奢侈,有点洋派,有点沙龙气息。幸而“明星”的咖啡价钱并不算贵,偶尔为之,大家还去得起。    “明星”在武昌街,靠近重庆南路,门口骑楼下有一个书摊,这个书摊与众不同,不卖通俗杂志,也不卖武侠小说,有不少诗集诗刊,也有《现代文学》,那便是孤独国主周梦蝶的诗之王国。周梦蝶隐于市,在车马喧嚣中,参悟到明年髑髅的眼中,虞美人仍旧抽发茁长。《现代文学》常常剩下许多卖不出去的旧杂志,我们便一包包提到武昌街,让周梦蝶挂在孤独国的宝座上,然后步上“明星”的二楼,喝一杯浓郁的咖啡,度过一个文学的下午。那时节“明星”文风蔚然。《创世纪》常在那里校稿,后来《文学季刊》也在“明星”聚会。记得一次看到黄春明和施叔青便在“明星”二楼。六十年代的文学活动大多是同仁式的,一群文友,一本杂志,大家就这样乐此不疲的做了下去。当时我们写作,好像也并没有什么崇高的使命感,没有叫出惊人的口号——就是叫口号,恐怕也无人理睬。写现代诗、现代小说,六十年代初,还在拓荒阶段,一般人眼中,总有点行径怪异,难以理解。写出来的东西,多传阅于同仁之间,朋友们一两句好话,就算是莫大的鼓励了。然而在那片文学的寂天寞地中,默默耕耘,也自有一番不足与外人道的酸甜苦辣。于是台湾六十年的现代诗、现代小说,羼着明星咖啡的浓香,就那样,一朵朵静静的萌芽、开花。    这几年来,台北沧海桑田,面目全非,踟蹰街头,有时竟不知身在何方。东区新建的高楼大厦,巍巍然排山倒海而来,目为之眩。台北饭馆多,其来有自,但是这次回来,我发觉台北的咖啡馆,竟也大街小巷,栉比鳞次起来,犹如雨后春笋,完全取代了早年的“纯吃茶”。而装潢之瑰丽,五光十色,纽约东京瞠乎其后。有些名字取得妙——“梦咖啡”。听说还有一家叫“杜鹃窝”的,不知道什么人去光顾。价钱也不对了,坐下去就是六十块,咖啡味道倒未必佳。或许是我的偏见,这些新兴的咖啡馆,豪华是豪华,但太过炫耀了,有点暴发户。我还是喜欢武昌街上那间灰扑扑的“明星”,“明星”的咖啡,“明星”的蛋糕,二十年来,香醇依旧。    九月十五、十六、十七日,《现代文学》与作家们举行了三次的聚会,我和“远景”的沈登恩商量,地点就设在“明星”三楼,也是叙旧的意思。头一天光临的是诗林高手,《创世纪》、《蓝星》、《龙族》、《草根》,各派宗主,一时到齐。难得孤独国主周梦蝶下凡一游。管管有多年没见面了,上一次遇见他是十七年前在陈若曦永康街的家里。张默来了,送了一套《创世纪》给我。《创世纪》是九命猫,比《现代文学》的历史还要古远,这两本杂志,可算历尽沧桑。还有洛夫、商禽、辛郁、蓝星诗侣罗门蓉子。痖弦带来了他的手下大将丘彦明,《台湾时报》的梅新、《中华日报》的蔡文甫、“尔雅”的隐地、难得露面的张健、爱吃西瓜的罗青、喜欢写蝴蝶的景翔,统统围成了一桌,当然还有《现代文学》元老何欣与姚一苇两位先生。高上秦姗姗来迟,晚了半个钟头——这样的集会,真是难得。人生聚散无常,这么多老朋友济济一堂,机会不多。二十年前叶维廉头次带痖弦到我家,记得韩国诗人许世旭先生也来了。我家住在松江路——那一带还是一片稻田,野趣横生——我们一行数人,步小径,谈诗。痖弦刚写了《巴黎》,文坛哗然。(亏他想得出来,把女人的嘴唇比做丝绒鞋!)许世旭初试汉文诗,头几首便发表在《现代文学》。今夏“联副”有一个餐会,设宴在松江路的“金玉满堂”,我去一看,原来这家巍峨堂皇的大饭店竟坐落在从前我家的旧址上。真是巧,那天韩国诗人许世旭赫然在场,一别二十载,旧地相逢,令人感到时空交错。去年许世旭寄了一本韩文版的《台北人》给我,是他译的,我当然很兴奋,只是看不懂韩文,满纸的小圈圈,觉得很好玩。许世旭的汉文修养如此深厚,译笔必是好的。可惜他早返韩国,未克参加这次《现代文学》诗人欢聚。明星的西式午餐很简单,一菜一汤,与“金玉满堂”的华筵不能比,但我看见大家还是满兴高采烈的,故人相聚,何况又在怀有共同回忆的地方。有的白了几根头发,有的添了几条时间的痕迹,然而我讶异诗人们豪情不减当年,意兴飞扬,尤有过之。是什么力量支撑他们尚文精神勇猛如昔?大概还是他们的诗吧!这群拓荒者已经替台湾的现代诗铺下了一条道路,这条路虽然曲折、崎岖,有时惊险重重,而且分歧,但路总是筑成了,后人走起来,至少有条途径可循。    第一天来了一位年轻作者李捷金,他本来属于第二天的聚会,因有事,提前来。前年在“联副”上我读到一篇小说《猫》,笔调沉着老练,老年人的心境写得体贴入微,我原以为作者李捷金一定是个阅世已深的中年人,没料到竟是个在学的青年学生,大为诧异。可惜那篇小说没有得到那年“联合报小说比赛奖”,甚感不平,去年李捷金荣获“中国时报小说奖”第二名,夏志清先生特别推崇他那篇《窄巷》,所见略同。现在台湾新生代的小说家真不得了,又多又好,各有千秋。第二天到了宋泽莱、吴念真、陈雨航、古蒙仁、陈铭,还有七等生——我和七等生神交已久,这次却是首次见面。他支持《现代文学》,十数年如一日,投在《现代文学》的小说稿,篇数第二多。宋泽莱、吴念真、陈雨航今年都得到《联合报》的小说奖,古蒙仁也得到《中国时报》的小说推荐奖,皆大欢喜。台湾文学,现在属于小说时代,年轻小说家,扬眉吐气,比比皆是,真为他们高兴。从前我们写小说,是没有几个人看的,谁还会想到给我们奖金?台湾新生代的小说家,给我的感觉是扎扎实实,不飘不浮。到底他们土生土长,跟台湾这块土地完全认同了,台湾文学的旗纛应该由他们扛下去。我跟七等生坐在一起,突然感到我们是同一辈的人,我们的哀乐大概是可以沟通的。难为七等生特地从外埠赶来台北,大概也是为着对《现代文学》多年的那一份情吧。    “明星”对陈映真恐怕回忆更深更浓更悠远,从前《文学季刊》在那里聚会比我们频繁得多。我跟陈映真是真正属于六十年代的。远在大学时期,陈映真他们还在办《笔汇》,我们见过一面,他到我家来玩,我们那时都是学生,台北正在放映《上帝创造女人》,我们笑着谈论BB。三年前在施叔青家重逢,大家都走了好长一段路。我床头有一本陈映真的小说选集,许多年来一直放在那里,是我最喜欢看的书籍之一。十七日晚还有奚淞、姚一苇、沈登恩,五个人一起在“明星”三楼喝了几瓶啤酒。姚先生的结论是:只有文学值得奋斗。廉颇未老,豪兴依旧。沈登恩的勇气也不小,《现代文学》这付重担,“远景”也敢来扛。西谚“人生短暂,艺术长存”,在这个白云苍狗,瞬息万变的人世间里,这句话大概还有几分真理吧。    我跟奚淞离开“明星”,台北已经渐入深夜。我们沿着重庆南路一路徜徉了下去。奚淞与我有许多共同的了解,我们谈起话来,很省力。奚淞建议我回来居留一个时期,我说我很想这样做。我有根深蒂固的怀旧习惯,对台北这份执着,情不能已。台北虽然变得厉害,但总还有些地方,有些事物,可以令人追思、回味。比如说武昌街的“明星”,“明星”的咖啡和蛋糕。 第二辑第12节 人生如戏(1)  ——田纳西·威廉斯忏悔录    一九八三年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Williams)逝世,美国戏剧、文学界开始替威廉斯盖棺论定,一般评论家大都推许威廉斯乃尤金·奥尼尔后,美国剧坛第一人,有人甚至认为威廉斯至少应与奥尼尔平起平坐,即使对威廉斯的晚期作品曾大加挞伐的剧评家,也不得不承认威廉斯是美国戏剧史上的一道大放异彩的里程碑。威廉斯去世后这几年,只要去美国大大小小的剧场逛一周,大概总会在舞台上撞见威廉斯剧中几个人物:萝娜、白兰芝、玛琪,因为他的几出名剧《玻璃动物园》、《欲望号街车》、《热屋顶上的野猫》早已变成家喻户晓的经典之作了,在美国剧场一再演出。事实上威廉斯自一九四五年《玻璃动物园》上演一炮而红,三十多年来一直是美国剧坛上一个热闹非凡的人物,大起大落,轰轰烈烈。他兴起得猛,一九四七年《欲望号街车》在百老汇首演,纽约观众为之疯狂。威廉斯亲自登台谢幕,观众掌声半小时不歇,一时佳评如涌,世界剧坛,刮目相看。未几,《欲》剧便越洋过海到伦敦、罗马登台去了。在伦敦是由英国舞台巨擘劳伦斯·奥立佛执导,首席女演员费雯丽饰演白兰芝,演出盛况,可以想见。罗马演出也不遑多让,导演由影剧大师维斯康堤亲自出马,女主角是意大利影剧皇后安娜·麦兰妮(AnnaMagnani)。威廉斯征服了欧洲,他的戏剧后来在法国、瑞典甚至俄国都继续演出。以欧洲人的文化优越感,美国剧作家想在欧洲舞台上扬眉吐气,确非易事。当然,《欲望号街车》纽约演出成功是一大关键,那次由大导演伊历卡山执导。威廉斯有幸,终其生与卡山合作无间,卡山是他的知己也是他的诤友,后来《欲望号街车》改编成电影,仍旧由卡山执导筒。《欲望号街车》的电影亦变成经典之作,费雯丽为此赢得第二座奥斯卡金像奖。纽约首演,窜红了马龙白兰度,他饰史丹尼一角,原始粗犷的雄性力量风靡了美国观众。《欲》剧在世界各国轮回上演时,威廉斯的锋头算是出尽了。他这一红就红了十五年,一个剧接一个剧,《热屋顶上的野猫》,一演七百场,《夏日烟云》、《青春鸟》、《玫瑰纹身》、《骤然去夏》,一直到一九六一年的《大蜥蜴之夜》,一阵阵的掌声、一座座的戏剧奖源源而来。同时他的十七部作品又搬上了银幕,一时名利双收,威廉斯成为美国影剧界的天之骄子,真可谓踌躇满志。可是突然间,如同快车出轨,威廉斯的声誉一落千丈,一度为他喝彩欢呼的剧评家不再捧场了,他们一起举起了鞭子,朝他挞笞过来。六十年代,威廉斯的每一出戏登台,评论界都是一片嘘声,他的观众也弃他而去,他们的喝彩声转而投向了后起之秀爱德华·阿尔比(EdwardAlbee),阿尔比的《灵欲春宵》(WhoIsAfraidofVirginiaWoolf?)一九六二年登上百老汇,轰动的情况不下当年《欲望号街车》。阿尔比的剧出言尖酸辛辣,对美国的家庭婚姻制度揭露嘲讽,毫不留情,观众认为过瘾。事实上六十年代美国的社会文化正在巨变,观众的价值观及口味也在改换,威廉斯笔下伤残寂寞的人物,出自灵魂深处的呐喊,六十年代的观众大感吃不消。一夕间,威廉斯受尽白眼,饱尝世态炎凉。但是威廉斯并不认输,他仍旧顽强的坚守自己的创作原则,不肯媚众。剧评人骂他,他便骂回去,这当然又得罪了不少人。六九年他的《在东京旅馆的酒吧里》上演,《生活》杂志一篇文章干脆宣布了威廉斯戏剧生涯的死亡。六十年代,威廉斯愈来愈靠酒精药物的支撑,这下终于精神崩溃,被关进疯人院三个月。七十年代,威廉斯如同浴火凤凰,从他生活的灰烬中复活,飞扬升起,威廉斯又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剧本写下去了,而他的人物仍旧继续在孤绝痛苦中大声呐喊——他有一出戏剧名就叫《呐喊》(Outcry)——不过他们的呐喊却甚少得到回响,威廉斯再也无法重振当年剧坛雄风。抚今追昔,威廉斯的晚年是相当悒郁的。然而威廉斯并不甘寂寞,他的戏剧生涯不再辉煌,他就抛头露面到处接受访问上电视做起“秀”来,而且经常口无遮拦。大概他觉得这样还不过瘾,一九七二年他出版了自传,这是一本赤裸裸的“忏悔录”,作风大胆,美国文艺界为之咋舌,当然也有嗤嗤的笑声。但威廉斯一向我行我素,旁若无人,他描写人类感情从来不加掩饰,这是他作品感人的地方。他在自传中,有勇气把自己的内心感情和盘托出,实在也就不足为奇了。    威廉斯这本“忏悔录”从他少年落拓江湖,壮年叱咤风云,一直写到他晚年郁郁寡欢,众叛亲离。这本自传的形式相当特别,完全是意识流式的自由联想,时间跳前跳后,很像一出新潮电影。人名地名,五色缤纷,令人目不暇接,但史实并非这本书的重点,事实上威廉斯常常记错日期事实。这本自传感人的地方在于威廉斯对他的戏剧创作锲而不舍,鞠躬尽瘁的精神,以及他在爱与欲之间的彷徨、沉沦、追悔、煎熬。戏剧创作与爱欲的追逐占有了他整个的人生,而前者又远重于后者,后者只是前者的燃料。他的好友伊历卡山评论威廉斯:“他的生命都在他的作品里。”这是知言。只有了解了威廉斯对他的创作是如何的执着严肃,我们对他放浪形骸的生涯才会宽容谅解。威廉斯一生中写下了数量惊人的作品:二十五出长戏、四十个短剧、两本长篇小说、六十个短篇小说,还有一百多首诗。他在酗酒服药的时候,不停的写作,满街追逐男孩子的时候也没有忘记写作,他明知自己的创作力逐渐衰退,但他仍然鼓起勇气,奋笔直书。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为写作而活的。威廉斯的健康一直不好,一身的病,但居然活到七十二岁,是创作支撑了他的生命。    一个剧作家的生活当然是在剧场里,每一个剧本的演出,威廉斯都是全心投入的,从跟导演讨论剧本起,选角、排演,直到首演,他莫不参与。威廉斯与不少一流大导演合作过,他最钦佩的除了伊历卡山外,还有荷西·昆泰洛(JoseQuintero)。昆泰洛挽救了他的《夏日烟云》,又导了他的电影《史东夫人的罗马春天》——那是威廉斯最欣赏的一部电影,他的其他电影,他大多嗤之以鼻。威廉斯能够与几个大导演和谐相处,倒也出人意料之外,尤其是对卡山,他从善如流,主要是他们两人互相了解尊重,不受他尊重的人,他骂出来的话,可不好听。每次演出,威廉斯一定坚持他有选角权,这一点他丝毫不肯让步。戴安娜·巴里摩(DianaBarrymore)是他的好友,她出身巴里摩戏剧世家,也是当时美国舞台红演员;巴里摩极力争取《青春鸟》中公主一角,势在必得,可是威廉斯却狠心把她否决掉了,他认为她不对型。巴里摩心灰意懒,几天后自杀身亡。威廉斯很难过,但他却认为一个作家必须保护自己的作品,他的作法显然是对的,一个剧本无论如何精彩,角色不对,一定砸锅。后来杰罗汀·佩吉(GeraldinePage)饰演公主,果然光芒四射。威廉斯对待自己的剧作,确实是一丝不苟的。排演的时候,他常去坐镇,他的剧本修改又修改,有时候演员感到不胜其烦。不过他与演员倒相处得很好,尤其是女演员,像意大利的安娜·麦兰妮、泰露拉·班克赫德(TallulaBankhead)、玛琳·史黛普敦(MaureenStapleton)这些熠熠红星都成了他的好友。他对她们嘴巴很甜,从来不吝称赞。后来她们发觉原来他对她们说的都是同样的一句话:“你是演我剧本最伟大的女演员!”威廉斯是在替他的女主角打气。首演日期愈近,威廉斯的脾气就变得愈暴躁不安,喝更多的酒,吃更多的药,才能安眠。有几次首演,还没等到落幕,他就逃离纽约,一个人到远远的地方躲起来了,因为他不能面对观众;他是那么希望观众喜欢他的剧,接受他的剧,他也不能承受剧评人的冷嘲热讽,他内心其实非常在乎剧评人对他艺术的肯定。《在东京旅馆的酒吧里》上演失败,他索性飞到东京去,远离美国。从编写剧本到舞台演出,其间过程的艰辛痛苦,只有参与者才能体会,但观众是无情的,后台的汗与泪他们看不到,也不会关心。每一次的演出,对威廉斯都是一项严酷的考验,而演出失败的打击,又是那般的沉重而令人沮丧。奇怪的是,威廉斯明知戏剧生涯的残酷无情,他却偏偏乐此不疲,后二十年,屡战屡败,他仍旧屹立不坠,支撑到底。做为一个剧作家,威廉斯勇气可嘉。    有的作家生活与作品不一定有很大的关联,如果亚瑟·米勒(ArthurMiller)写一本自传,我不会有兴趣去看,最多去翻翻他跟玛丽莲梦露的那一段情。但是威廉斯他的人与文是分不开的,他的作品可以说都是他的自传,如果不了解威廉斯的一生,对他作品的欣赏会隔了一层。威廉斯于一九一一年出生在密西西比州,他的家庭是个典型的南方没落世家,到了他父亲家世已经很破败了。他父亲是个皮鞋公司的售货员,言行粗鄙,对他这个敏感内向的天才儿子毫无了解,而且常常笑他娘娘腔,叫他“南茜小姐”。当然父子之间相处得不好,威廉斯在密州念大学念到一半便被他父亲抓到鞋工厂打工去了,后来他是到爱奥华大学念毕业的。我记得在爱奥华念书的时候,那边的人提起威廉斯曾是爱大的学生,仍然觉得十分光彩。威廉斯的母亲也是一个典型的南方仕女,年轻时曾经风光一时,后来就只有生活在回忆里了。《玻璃动物园》里那个沉醉既往喋喋不休的母亲亚曼黛就是威廉斯自己的母亲爱温娜女士的写照——那是威廉斯戏里最成功的人物之一。爱温娜是个彻头彻尾的清教徒,威廉斯时常抱怨他对性的罪恶感是源自他母亲的灌输。威廉斯初尝禁果是他在爱奥华大学念书的时候,对象是个惹火女郎,那时威廉斯已经二十七岁了,对美国人来说,他开窍开得算是晚的。二十八岁的时候,威廉斯变成了同性恋,他同室的男学生长得极俊,两人互相爱慕,晚上常常拥抱在一起,威廉斯“颤抖得像一片落叶”,可是抖了一夜,两人居然还是清清白白的,这也不可思议。可见得早年的威廉斯的确内向羞怯而且性压抑,与他后来放浪不羁形成鲜明对照。 第13节 人生如戏(2)  在家中,威廉斯与他的姐姐若丝(Rose)自小亲密,事实上若丝是威廉斯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他对他姐姐终生不渝的爱、同情、怜悯、呵护、照顾,展示了威廉斯最人性的一面。他的许多剧是写若丝或者是为若丝而写的。若丝与威廉斯两人气质个性都很相像:极端羞怯敏感、神经质、容易受伤,而又爱好艺术。若丝了解她的弟弟,也器重他的艺术天才。姐弟二人,在感情上,一生相依为命。可是若丝的命运相当悲惨,二十出头便患了精神分裂症,她母亲听信医生的话送她去开脑,动前叶切除手术。若丝再也未能恢复正常,在疗养院度过一生。这件事对威廉斯是个莫大的打击,他始终未能原谅他母亲。《玻璃动物园》中的萝娜就是若丝的化身:一个身心都受了伤残的女孩。这是威廉斯的成名作,因为自传性强,威廉斯注入真挚深厚的感情,感人至深。    威廉斯自己承认他师承契诃夫,并认为《海鸥》是最伟大的现代剧。威廉斯确实继承了契诃夫抒情剧的传统,契诃夫抒情剧中悒郁的调子、绝望的悲哀,以及对往日光荣无限的追念,都可在威廉斯自己的剧中寻到。威廉斯曾说他的剧是一阕追悼美国南方文化没落的挽歌。确实,威廉斯的每一个剧几乎都可以说是一首挽诗:哀挽南方过去的光荣,更哀悼他姐姐若丝悲惨的命运以及他自身的悲欢离合。当然,这些挽歌唱得最精彩的,仍旧是他的压卷之作:《欲望号街车》。《欲望号街车》是美国戏剧史上的一道里程碑,白兰芝·杜宝娃(BlancheDubois)是威廉斯所创造最成功的人物。白兰芝生活在幻想与过去中,她在少女时期嫁给了一个年轻貌美的诗人,她崇拜她的丈夫,她狂爱他。有一天她发觉诗人竟是个同性恋者,跟一个年纪较大的男人在做爱,她的爱情理想顿时幻灭,她的年轻丈夫也因此羞愧自杀。白兰芝满怀罪疚,开始自我放逐,过着放荡淫乱的生活,希望在别的男人身上,寻找爱的救赎,可是她最后一个机会也被她那野兽般的妹夫摧毁了。最后白兰芝精神崩溃,被送进疯人院去。在威廉斯的心目中,白兰芝这个迟暮美人可说是代表了美国没落的南方。此剧在罗马排演时,大导演维斯康堤对威廉斯说:白兰芝就是你。维斯康堤颇有见地,事实上白兰芝是威廉斯与他姊姊若丝合起来的画像。白兰芝具有若丝的神经质、敏感脆弱,但又有南方仕女的高贵,而她所患的灵与肉的分裂症却是威廉斯的,她对美与诗无穷的向往,在肉欲的堕落中挣扎寻找救赎,则完全是威廉斯本人的经验。威廉斯对白兰芝灌注了如许深厚的个人感情,难怪白兰芝从灵魂深处发出来求援的哀号是如此震撼人心。费雯丽在舞台及银幕上把白兰芝演活了,她演得那般入戏,最后真的精神崩溃,把自己当成了白兰芝。我看过不少人演白兰芝一角,最后一个是费·唐娜薇(FayeDunaway),她的演技很杰出,奈何费雯丽演得太精彩了,她是天才中的天才,除了她,我无法接受别人扮演白兰芝。威廉斯其他几个剧中人物也有若丝的影子,如《夏日烟云》中的爱尔玛;甚至他晚期的作品,若丝也一再出现,他的《呐喊》中两兄妹的悲剧,又完全是他与若丝的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威廉斯无法挽救他姐姐的悲剧,大概只有在他的剧中,他才能使他的姐姐复活、不朽。威廉斯照顾若丝无微不至,无论多忙,他总设法抽空到纽约疗养院去探望若丝,带她出去吃饭看戏,甚至在他得奖的庆功宴上,他也携带若丝出席,大概他要他姐姐也分享他的荣耀吧。虽然若丝不一定了解威廉斯得奖的意义,但是她跟她弟弟在一起总是快乐的。有一次威廉斯去疗养院看若丝,若丝并不清楚她弟弟当时已是名满天下的剧作家了,她以为他还是他们父亲鞋公司的一名小工,她悄悄塞给他十块钱说道:“汤姆,你不要在鞋工厂打工了,你去写你的诗去,我来支持你。”威廉斯一个人躲进车子里,感动得流下泪来。威廉斯晚年酗酒服药,变得多疑暴戾,最后弄得众叛亲离,亲友对他敬而远之,大概他觉得只有若丝对他的爱才是永恒不变的。    在威廉斯的生命中,进进出出的男人,多不胜数。有两类男人吸引他,而且都是年轻的。一类是舞者、诗人、画家,属于性灵的,另一类是属于肉欲的,水兵、男妓。事实上威廉斯对同性恋的态度相当暧昧复杂。一方面他完全接受他自己是同性恋者的事实,他的作家好友卡荪·麦卡勒斯(CarsonMcCullers)的丈夫李斯要自杀,威廉斯问他为了什么,李斯说:“因为我发觉我是同性恋。”威廉斯当场大笑,他没料到李斯后来真的自杀了。他说:“李斯,我绝不会因为我是同性恋就跳窗户自杀,除非有人强迫我不许做同性恋!”同性恋对于他是代表一种美与青春的追逐,类似托玛斯·曼的小说《威尼斯之死》中老作家奥森巴赫对美少年达秋的追求。因此他的剧中往往有美少年的出现:《欲望号街车》中的诗人、《奥非亚斯下地狱》中的流浪者、《牛奶车不再靠站》中的克利斯,他们都代表一种理想、一种希望,也是威廉斯终生在追逐的爱情的幻影。他的第一个恋人是个加拿大的俊美舞者琪普(Kip),琪普患脑癌早夭,威廉斯把琪普一张照片随身携带了二十年。但是同性恋对威廉斯亦有其黑暗恐怖的一面。《骤然去夏》(SuddenlyLastSummer)中描写富家子沙巴斯金被一群野孩子在一个热带岛上活生生吞噬掉,沙巴斯金是一个放纵于肉欲的同性恋者,这个剧的象征意义当然是把同性恋写成一种吃人的仪式。威廉斯未发迹以前在洛杉矶及纽约的格林威治村流浪,经常到外面去勾引水兵,有一次撞到恶人被打落两颗门牙,恐怖经验威廉斯是有过的。追根究底,威廉斯对同性恋的态度还是受到他基本上灵与肉分裂的影响,他一生都在性灵升华与肉欲沉沦之间彷徨挣扎,他的剧中人物也都在天堂地狱两极之间浮沉煎熬。    威廉斯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男人就是法兰克·梅罗(FrankMerlo),威廉斯昵称他法兰琪(Frankie),法兰琪与威廉斯一起共度了十四年,从一九四八到一九六二,那是威廉斯事业最辉煌的时期,也是他感情最有着落的一段岁月。法兰琪是意大利西西里岛人,他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曾经开过卡车,但是人很聪明敏感,勤勉向上,他的文艺修养全是自修的。法兰琪长得不算特别俊美,但相当帅气。他为人正直坚忍,极有西西里岛人的一份自尊自爱。威廉斯与法兰琪结缘于美国东岸的鳕鱼岬(CapeCod),那是美国同性恋者常去度假的地方,两人开始只是一段露水姻缘,在沙堆里就做起爱来了。翌年,威廉斯在纽约街上又碰见法兰琪,他问他为何不与他联络,法兰琪答道:“我才不要攀龙附凤呢!”原来《欲望号街车》已经上演,威廉斯红遍了半边天。他就是欣赏法兰琪这分傲气,法兰琪跟威廉斯在一起绝对是平起平坐的,他爱的不是威廉斯的名,而是威廉斯的人。法兰琪跟威廉斯在一起的十四年,威廉斯的日常生活都由他一手照顾,他是威廉斯的秘书、保姆、厨子,当然也是他的爱人。一天威廉斯与华纳公司大老板杰克华纳谈拍电影的事情,法兰琪也在旁,财大气粗的大老板问法兰琪:“你是干嘛的?”法兰琪回答:“我是陪威廉斯先生睡觉的。”威廉斯大乐,他极赏识法兰琪不畏权贵的精神。起初两人确实甜蜜了一阵,威廉斯在那时写下了《玫瑰纹身》,那是他最乐观的一个爱情喜剧:一个心如槁木死灰的寡妇被一个卡车司机撩起了一片炽热的爱情。这幕火辣辣的爱情剧十分能够反映威廉斯当时的心情,当然,法兰琪也开过卡车的。《玫瑰纹身》后来拍成电影,安娜·麦兰妮还赢得了一座金像奖。《玫瑰纹身》剧本出版时,威廉斯写明了献给法兰琪:“给法兰琪,感谢西西利。”法兰琪对威廉斯一直忠心耿耿,无微不至,可是威廉斯的朋友却一致认为威廉斯对法兰琪不够好,他的朋友都站在法兰琪一边,因为法兰琪的人缘实在好。威廉斯为人慷慨,心地善良,但并不好处,他任性、多疑、极度的没有安全感,到了六十年代事业开始走下坡时,因为过度酗酒服药,性情更加变得喜怒无常,而且又开始放荡淫乱起来。有一次威廉斯白天跟三个小妖精胡混,回到家中,法兰琪正在做晚饭,厨房门开,一盘肉饼飞了出来往威廉斯身上投去,接着沙拉、面包也掷了过来,法兰琪气冲冲夺门而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损伤,而威廉斯醉醺醺的居然有脸抓起落在桌上的肉饼大嚼起来。这一类的“家庭纠纷”愈演愈烈,有一回,威廉斯带了一个年轻画家回家,又让法兰琪抓到了,法兰琪忍无可忍,扑上去差点没把那个画家扼死。威廉斯终于与法兰琪决裂,带了那个画家离家出走,法兰琪追了出去,问威廉斯道:“我们相处十四年,你这样离去连手都不跟我握一下吗?”威廉斯与法兰琪握了手,不顾而去。两人分手没有多少时候,威廉斯到北非度假去了,身边人又换了一个长得极美的小诗人,他叫他“安琪儿”。威廉斯正在花天酒地,朋友来电话,告诉他法兰琪得了肺癌,病情严重。威廉斯马上飞到纽约,回到法兰琪的身边去。威廉斯这本“忏悔录”写得最动人的地方就是他最后照顾法兰琪,直到他死亡的那一节。威廉斯走红的那十几年,一切得来太易,法兰琪在他身边,他并没有感到法兰琪的可贵,也不懂得珍惜两个人的一段缘,一旦他发觉法兰琪不久于人世,他才突然恐慌起来,像一个惶惶然不知何去何从的孩子。那时候他才想起法兰琪种种的好处,而且他还发觉他一直是深爱着法兰琪的。威廉斯一时悔恨交加,不能自已,可惜一切都已太迟。法兰琪生前是威廉斯感情上的避风港,他一死,威廉斯如同一艘失去了舵的船在狂风怒涛中飘来荡去,却始终靠不了岸。法兰琪的死亡与威廉斯事业的下落正好同时,其实二者也有相当的关联,因为法兰琪替威廉斯创造了一个稳定的环境,让他安心创作。他对法兰琪的依赖是大的,法兰琪不在了,威廉斯连日常生活也无法自理,一下患了七年的抑郁症,最后终至精神崩溃。    一九六三年我初到纽约,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百老汇正在上演的《牛奶车不再靠站》,女主角是赫曼妮·白德丽(HermioneBaddeley),她的演技很精彩,把个迟暮美人追悔一生演得淋漓尽致。那是法兰琪死后威廉斯的第一个剧本,十足反映了他当时内心的情结。威廉斯与他的剧中人物认同得太深了,剧中人痛苦的呐喊令人感到声嘶力竭。剧评人把《牛》剧狠狠地杯葛了一顿,威廉斯从此一蹶不振。楚门·卡波第(TrumanCapote)在一篇访问稿曾说:“威廉斯的剧是十足的感性,毫无智慧可言。”卡波第与威廉斯本来是朋友,后来二人反目。卡波第一向以损人尖酸刻薄出名,但他的话也不无道理,论到哲学思想的深度,威廉斯的确不如欧洲前卫剧作家贝克特、尤涅斯科、布莱希特等人。但他写的却是一些人类最基本的感情:爱情幻灭的痛苦、人生而俱来的寂寞、对过去光荣之追念。这些感情,在舞台上由萝娜、白兰芝、爱尔玛散发出来,确有雷霆万钧之势,她们的痛苦是锥心之痛,她们的寂寞却是宇宙性的了。威廉斯几个最成功的剧中,思想与感情是合而为一的。一九八一年威廉斯演出了他最后一个重要剧本《有阴有晴》(SomethingCloudy,SomethingClear),那是一个回忆剧,又是完全自传性的,剧中他的第一个恋人琪普、法兰琪、女演员泰露拉他们的鬼魂一一出现,这三个人威廉斯都曾爱过而且早已逝世,他与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段充满了追悔与柔情的倾诉。这个剧异常成熟而动人,剧中威廉斯在向他的过去告别,也在跟死亡对话。一九八三年威廉斯去世,他的死亡就跟他剧中人结局一样孤独怪异。他一个人孤零零僵毙在一家旅馆里,药瓶盖塞住了咽喉窒息而死。威廉斯生前享尽荣华富贵,也尝遍寂寞痛苦,其实他的一生就是个最精彩的剧本,真是人生如戏。 第14节 恐惧与悲悯的净化  ——《卡拉玛佐夫兄弟》    大学求学期间,恐怕是一个人一生中对人生意义的探求,对精神生活的向往,最强旺的时期。如果这时候有幸读到一本好书,这本书可能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心路历程。    我念大学的时候,在研读过的西洋文学书籍中,可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这本小说,曾经给了我最大的冲击与启示。我是在爱荷华大学念书的时候看的,我记得那是一个冬天的雪夜,我在宿舍里看完这本书,已是天明,从窗外望出去,只见一片白茫茫的大地,我心中突然涌起一阵奇异的感动,我不是基督徒,也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那一刻我的确相信宇宙间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正在默默的垂怜着世上的芸芸众生。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这部惊心动魄的旷世杰作,激起了我那片刻几近神秘的宗教情感,猛然间我好像听到了悠悠一声从中古教堂传出来的格里历圣歌,不禁一阵悯然。    《卡拉玛佐夫兄弟》是陀氏晚年扛鼎之作,享誉之高,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齐名,是俄国文学黄金时代的一双瑰宝。陀氏与托翁同时代,处于俄国十九世纪新旧交替大变前夕,他在政治上、心理上、精神上,屡遭困厄,年轻时,曾因参加激进党政治活动被捕下监,险遭枪毙,放逐西伯利亚十年,恢复自由后,反过来猛烈抨击左翼虚无分子,陀氏相信只有希腊正教才可拯救俄罗斯民族,而左翼分子只有将俄国拖向万劫不复。他的寓言对了,俄国后来果然产生了斯大林的恐怖政权。他一生执着于研讨人与上帝的关系,经常摆荡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穿梭于神性与魔性的两极,直到他年届六十,终于写下《卡拉玛佐夫兄弟》,在人类精神领域中,竖立了一座高峰。    这本小说是叙述卡拉马佐夫一家四个同父异母兄弟的故事,四兄弟分别代表了情、理、圣、魔人性中的四种可能,四个手足相生相克,显示了人性中生而俱来无法消弭的基本冲突。陀氏在这本小说中说道:“这是一场上帝与魔鬼的战争,战场就在人的心中。”陀氏是研究人类心灵中善恶冲突最深刻的小说家,在这部书中,杜氏对于人类善与恶的检视,已经提高到了宗教的层面。他在另一本小说《罪与罚》中写道:“如果上帝不存在,那么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确,如果没有代表道德力量的上帝存在,那么弑父也随时可以发生的了。“弑父”这项最违反人伦的罪恶便是这本小说的主题。西方文学从古希腊索福克利斯的悲剧《伊底帕斯王》到陀氏的《卡拉玛佐夫兄弟》,许多杰作都在挖掘这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人伦禁忌,证诸佛洛伊德学派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我们不能不懔然于人心惟危,在重重宗教、伦理、道德的压束之下,而人类那股最原始的嗜血乱伦的冲动却仍旧蠢蠢伺机而发。西方文学的深刻处在于敢正视人类的罪恶,因而追根究底,锲而不舍。看了《卡拉玛佐夫兄弟》,“恐惧与怜悯”不禁油然而生。恐惧,因为我们也意识到我们本身罪恶的可能;怜悯,因为我们看到人竟是如此的不完美,我们于是变得谦卑,因而兴起相濡以沫的同情。文学最大的功能,大概就是唤起人类常常处在休眠状态中的恻隐之心吧。 第15节 贾宝玉的俗缘:蒋玉函与花袭人(1)  ——兼论《红楼梦》的结局意义《红楼梦》中贾宝玉有句名言:“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宝玉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然而《红楼梦》中有四位男性:北静王、秦钟、柳湘莲、蒋玉函,宝玉并不做如是观。这四位男性角色对宝玉的命运直接、间接都有影响或提示作用。四位男性于貌则俊美秀丽,于性则脱俗不羁,而其中以蒋玉函与贾宝玉之间的关系最是微妙复杂,其涵义可能影响到《红楼梦》结局的诠释。    《红楼梦》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境,窥见“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中有诗写道:    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    堪羡优伶有福谁知公子无缘    此诗影射花袭人一生命运,其中“优伶”即指蒋玉函,可见第一百二十回最后蒋玉函迎娶花袭人代宝玉受世俗之福的结局,作者早已安排埋下伏笔,而且在全书发展中,这条重要线索,作者时时在意,引申敷陈。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冯紫英设宴,贾宝玉与蒋玉函初次相见,席上行酒令,蒋玉函手执木樨吟道:“花气袭人知昼暖。”彼时蒋玉函并不知有袭人其人,而无意间却道中了袭人名字,冥冥中二人缘分由此而结。少刻,宝玉出席,蒋玉函尾随,二人彼此倾慕,互赠汗巾,以为表记。宝玉赠给蒋玉函的那条松花汗巾原属袭人所有,而蒋玉函所赠的那条“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夜间宝玉却悄悄系到了袭人的身上。蒋玉函的大红汗巾乃茜香国女国王所贡之物,为北静王所赐,名贵非常。宝玉此举,在象征意义上,等于替袭人接受聘礼,将袭人终身托付给蒋玉函。第一百二十回结尾篇,花袭人含悲出嫁,次日开箱,姑爷见猩红汗巾,乃知是宝玉丫头袭人,而袭人见姑爷的松花绿汗巾,乃知是宝玉挚友蒋玉函,红绿汗巾二度相合,成就一段好姻缘。而促使这段良缘者,正是宝玉本人。    袭人在《红楼梦》这本小说以及在宝玉心目中都极占分量,而宝玉却将如此重要的身边人托付给蒋玉函。《红楼梦》众多角色,作者为何独将此大事交托蒋玉函,实在值得深究。蒋玉函原为忠顺亲王府中忠顺王驾前所蓄养的优伶,社会地位不高,在小说中出场次数不多,而作者却偏偏对这样一个卑微角色,命名许以“玉”字,此中暗藏玄机。《红楼梦》作者对角色命名“玉”字绝不轻易赐予,小红本名红玉,因为犯宝玉之名而更改,即是一例。玉是《红楼梦》中最重要的象征,论者早已著书讨论,在众多复杂的诠释中,玉至少象征人的性灵、慧根、本质等意义,已是毋庸怀疑。而小说人物中,名字中凡含有玉字者,与宝玉这块女娲顽石通灵宝玉,都有一种特殊缘分,深具寓意。    除了宝玉以外,《红楼梦》中还有其他四块玉。首先是黛玉,宝、黛二玉结的是一段“仙缘”,是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爱情神话,也是一则最美的还泪故事。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乃是性灵之爱,纯属一种美的契合,因此二人常有相知、同类之感。黛玉是宝玉灵的投射,宜乎二人不能成婚发生肉体关系,唯有等到绛珠仙草泪尽人亡魂归离恨天后,神瑛侍者才回转太虚幻境,与绛珠仙草重续仙缘。第二块玉是妙玉,有人猜测宝玉与妙玉之间,情愫暧昧。事实上宝玉与妙玉的关系在《红楼梦》的主题命意及文学结构上都有形而上的涵义。妙玉自称“槛外人”,意味已经超脱俗尘,置身化外。而宝玉为“槛内人”,尚在尘世中耽溺浮沉。而结果适得其反,宝玉终于跨出槛外,修成正果,而妙玉却堕入淖泥,终遭大劫。宝玉与妙玉的关系是身份的互调,槛外与槛内的转换,是一种带有反讽性的“佛缘”。妙玉目空一切,孤僻太过,连村妪刘姥姥尚不能容,宜乎佛门难入。而宝玉心怀慈悲,广爱众生,所以终能成佛。    《红楼梦》男性角色名字中含有玉者,尚有甄宝玉与蒋玉函。甄宝玉仅为一寓言式的人物,是《红楼梦》中“真”、“假”主题的反衬角色,甄宝玉貌似贾宝玉,却热中功名,与贾宝玉的天性本质恰恰相反。作者创造甄宝玉这个角色,亦有反讽之意。《红楼梦》作者的人物设计,常用次要角色陪衬、反衬主要角色,例如晴雯、龄官陪衬黛玉,二人是黛玉的伸延、投影。宝玉这个角色除了甄宝玉、妙玉用以反衬以外,另外一位名字带玉的男性角色蒋玉函对宝玉更具深意。如果宝玉与黛玉所结的是一段“仙缘”,与妙玉是“佛缘”,那么宝玉与蒋玉函之间就是一段“俗缘”了。在《红楼梦》众多男性角色中,宝玉与蒋玉函的俗缘最深——宝玉与贾政的俗缘仅止于父子,亲而不近。宝玉与蒋玉函的特殊关系具有两层意义:首先是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的同性之爱,其次是蒋玉函与花袭人在《红楼梦》结局时的俗世姻缘,而此二者之间又有相当复杂的关联。    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宝玉与蒋玉函初次见面即惺惺相惜,互赠表记。第三十三回《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忠顺亲王府派长府官到贾府向贾政索人,原因是忠顺王府里的优伶琪官(蒋玉函)失踪,“这一城内,十停人倒有八停人都说,他近日和衔玉的那位令郎相与甚厚”,长府官并指出证据——宝玉腰所系之茜香罗。宝玉无法隐饰,只得承认蒋玉函私自逃离忠顺亲王府,在离城外二十里紫檀堡置买房舍。二十八回宝玉与蒋玉函见面互相表赠私物之后,至三十三回以前,两人“相与甚厚”的情节书中毫无交代,而三十三回由宝玉的招认,显见二人早已过往甚密,蒋玉函似乎是为了宝玉而逃离忠顺王府,在紫檀堡置买房舍的。以《红楼梦》作者如此缜密的心思,不应在情节上有此重大遗漏,不知是否被后人删除,尚待红学专家来解答这个疑问。但三十三回已经说明,宝玉与蒋玉函之间确实已发生过亲密的同性之爱,而宝玉因此被贾政大加笞挞,以至遍体鳞伤。一方面来看,固然是宝玉私会优伶的行为,是儒家礼教所不容,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象征宝玉与蒋玉函缔结“俗缘”,宝玉承受世俗后,他的俗体肉身所必须承担的苦痛及残伤。书中,宝玉为黛玉承受精神性灵上最大的痛苦,为蒋玉函却担负了俗身肉体上最大的创伤。就同性恋的特质而言,同性间的恋爱是从另外一个个身体上寻找一个“自己”(Self),一个“同体”,有别于异性恋是寻找一个异“己”(Other),一个“异体”。如希腊神话中的纳西色斯,爱恋上自己水中倒影,即是寻求一种同体之爱。贾宝玉和蒋玉函这两块玉的爱情,是基于深刻的认同,蒋玉函犹之于宝玉水中的倒影,宝玉另外一个“自我”,一个世俗的化身。第九十三回,宝玉与蒋玉函在临安伯府再度重逢,在宝玉眼里,蒋玉函“鲜润如出水芙渠,飘扬似临风玉树”,此两句话除形容蒋玉函神貌俊美外,又具深意。“蒋玉函”有的版本亦作“蒋玉菡”,菡萏、芙渠都为荷花莲花别名。宝玉最后削发为僧,佛身升天。荷花莲花象征佛身的化身,因此,宝玉的“佛身”虽然升天,他的世俗分身,却附在了“玉菡”上,最后替他完成俗愿,迎娶袭人。佛经有云:“自性具三身,一者法身,二者圆满报身,三者千百亿化身。”蒋玉函当为宝玉“千百亿化身”之一。    同回描述蒋玉函至临安伯府唱戏,他已升为领班,改唱小生,“也攒了好几个钱,家里已经有两三个铺子。”府里有人议论,有的说:“想必成家了。”有的说:“亲还没有定。他倒拿定一个主意:说是人生婚配,关系一生一世的事,不是混闹得的,不论尊卑贵贱,总要配得上他的才能。所以到如今还并没娶亲。”宝玉听到,心中如此感想:“不知日后谁家的女孩儿嫁他?要嫁着这么样的人才儿,也算是不辜负了。”后来蒋玉函唱他的拿手戏《占花魁》,九十三回如此叙述:    果然蒋玉函扮了秦小官,伏侍花魁醉后神情,把那一种怜香惜玉的意思,做得极情尽致。以后对饮对唱,缠绵缱绻。宝玉这时不看花魁,只把两只眼睛独射在秦小官身上。更加蒋玉函声音响亮、口齿清楚、按腔落板,宝玉的神魂都唱的飘荡了。直等这出戏煞场后,更知蒋玉函极是情种,非寻常角色可比……    《红楼梦》作者善用“戏中戏”的手法来点题,但红学专家一般都着重在十八回元春回家省亲,她所点的四出戏上:《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因为“脂本”在这四出戏下曾加评语,认为元妃“所点之戏,伏四事,乃通书之大过节,大关键”。这四出戏出自《一捧雪》——伏贾家之败,《长生殿》——伏元妃之死,《邯郸梦》——伏甄宝玉送玉(俞大纲先生认为《仙缘》影射贾府抄家,宝玉悟道,更为合理),《牡丹亭》——伏黛玉之死。这几出戏暗示贾府及其主要人物之命运固然重要,但我认为九十三回蒋玉函扮演之《占花魁》对《红楼梦》之主题意义及其结局具有更深刻的涵义。此处涵义可分二层,首先,中国所有的爱情故事中,恐怕《醒世恒言》中的小说《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秦小官对花魁女怜香惜玉的境界最接近贾宝玉的理想。出身贫苦天性醇厚的卖油郎秦重,因仰慕名妓花魁娘子,不惜节衣省食,积得十两银子,到院中寻美娘(花魁的妓名)欲亲芳泽,未料是夜花魁宴归,大醉睡倒,小说如此描写秦小官伺候花魁女: 第16节 贾宝玉的俗缘:蒋玉函与花袭人(2)  酒醉之人,必然怕冷,又不敢惊醒她。忽见栏杆上又放着一床大红纻丝的棉被,轻轻的取下,盖在美娘身上,把灯挑得亮亮的。取了这壶茶,脱鞋上床。捱在美娘身边,左手抱着茶壶在怀,右手搭在美娘身上,眼也不敢闭一闭……    等到花魁真的呕吐了,他怕污了被窝,就让她吐在自己新上身的衣袍袖子里,整理了腌臜酒吐后,“依然上床,拥抱似初”,直到天明,秦小官并未轻薄花魁女。秦重对花魁这种由爱生怜之情,张淑香女士认为近乎宗教爱张淑香《从小说的角度设计看卖油郎与花魁娘子的爱情》,收于《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丛刊:小说之部(二)》,巨流图书公司印行。,秦重以自己身上的衣物去承受花魁吐出的秽物,这个动作实含有宗教式救赎的意义,包纳对方的不洁,然后替她洗净——花魁乃一卖身妓女,必遭尘世污染。而贾宝玉本人在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中,面对奄奄一息的晴雯,亦是满怀悲悯,无限怜惜,恨不得以身相替。四十四回《喜出望外平儿理妆》,平儿被凤姐错打后,宝玉能为她稍尽心意,竟感“喜出望外”。宝玉前世本为神瑛侍者,在灵河畔守护绛珠仙草,细心灌溉,使之不萎。历劫后堕入凡尘,在大观园内,宝玉仍以护花使者自居,他最高的理想便是守护爱惜大观园中的百花芳草(众女儿),不让她们受到无情风雨的摧残。宝玉自己本为多情种子,难怪他观看蒋玉函扮演秦重,服侍花魁,“怜香惜玉”、“缠绵缱绻”,会感到“神魂飘荡”,而称蒋玉函为“情种”了。“秦重”与“情种”谐音,因此,“占花魁”中的卖油郎秦重亦为“情种”的象征。贾宝玉跟蒋玉函不仅在形貌上相似,在精神上也完全认同,因为蒋玉函扮演的角色秦重——情种,也正是宝玉要扮演的。贾宝玉与蒋玉函这两块玉可以说神与貌都是合而为一的。    《占花魁》这出戏对《红楼梦》的结局有更深一层的涵义,因为这出戏亦暗伏蒋玉函与袭人的命运结局。袭人姓花,并非偶然,在某种意义上,花袭人的命运与花魁女亦相似,宝玉出家,贾府败落,袭人妾身未明,她的前途也不会好,鸳鸯为众丫鬟之首尚不得善终,袭人的命运更不可卜。卖油郎秦重最后将花魁救出烟花火坑,结为夫妇,《红楼梦》结尾时,蒋玉函亦扮演秦重的角色将花袭人——花魁女,救出贾府,完成良缘——这,也是宝玉的心愿,他在第二十八回《蒋玉函情赠茜香罗》,早已替二人下了聘。事实上宝玉在俗世间,牵挂最深俗缘最重的是袭人而不是旁人。一般论者把《红楼梦》当做爱情故事来看,往往偏重宝玉——黛玉——宝钗的三角关系,其实宝玉——蒋玉函——花袭人三人的一段世俗爱情可能更完满,更近人情。前文已论及宝玉与黛玉的木石前盟是一段“仙缘”,一段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的爱情神话,黛玉早夭,泪尽人亡,二人始终未能肉身结合。而宝钗嫁给宝玉时,宝玉失玉,失去了本性,已经变成痴人。书中唯一一次叙述二人行夫妻之礼,宝玉只是抱着补过之心,勉强行事,两人除却夫妻伦常的关系,已无世俗之情——宝玉不久便勘破世情,悟道出家了。而事实上,在《红楼梦》众多女性中,真正获得宝玉肉体俗身的只有袭人,因为早在第六回宝玉以童贞之身已与袭人初试云雨了,袭人可以说是宝玉在尘世上第一个结俗缘的女性。袭人服侍宝玉,呵护管教,无微不至,犹之于宝玉的母、姊、婢、妾——俗世中一切女性的角色,袭人莫不扮演。二人之亲近,非他人可比。王夫人、薛宝钗在名分上虽为宝玉母、妻,但同为亲而不近。袭人,可以说替宝玉承受了一切世俗的负担。三十回结尾,宝玉第一次发怒动粗,无意中所踢伤的,竟是他最钟爱的袭人,踢得她“肋上青了碗大的一块”,以致口吐鲜血。宝玉与蒋玉函结俗缘,为他被打得遍体鳞伤,而袭人受创,也是因为她与宝玉俗缘的牵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一百一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无怪乎袭人得知宝玉要将他那块失而复得的通灵宝玉还给和尚——还玉便是献身于佛之意——她急得不顾死活抢前拉扯住宝玉,不放他走,无论宝玉用力摔打,用手来掰开袭人的手,袭人犹忍痛不放,与宝玉纠缠不已。二人俗缘的牵绊,由此可见。最后宝玉出家,消息传来,“宝钗虽是痛哭,她那端庄样儿,一点不走。”而袭人早已心痛难耐,昏厥不起了。宝玉出家,了却尘缘,他报答父母的,是中举功名,偿还妻子宝钗的,是一个儿子,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那么,他留给花袭人的是什么呢?一个丈夫。蒋玉函与花袭人结为夫妇,便是宝玉在尘世间俗缘最后的了结。    一部小说的结尾,最后的重大情节,往往是作者画龙点睛,点明主题的一刻。一般论者皆认为第一百二十回宝玉出家是《红楼梦》最后结局。亦即是说佛道的出世哲学得到最后胜利,因而有人结论《红楼梦》打破了中国传统小说大团圆的格式,达到西方式的悲剧效果。这本小说除了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开场与收尾由甄士隐与贾雨村这两个寓言式的人物,“真”“假”相逢,儒道互较,做为此书之楔子及煞尾外,其写实架构最后一节其实是蒋玉函迎娶花袭人,此节接在宝玉出家后面,实具深意。一方面宝玉削发出家,由一僧一道夹着飘然而去,宝玉的佛身升天,归彼大荒,青埂峰下。而他的俗身,却化在蒋玉函和花袭人身上——二人都承受过宝玉的俗缘,受过他肉体俗身的沾润——宝玉的俗体因而一分为二,藉着蒋玉函与花袭人的姻缘,在人间得到圆满的结合。宝玉能够同时包容蒋玉函与花袭人这一对男女,其实也是因他具有佛性使然。佛性超越人性——他本身即兼有双性特征——本无男女之分,观世音菩萨,便曾经过男女体的转化。宝玉先前对秦氏姊弟秦可卿、秦钟的爱恋,亦为同一情愫。秦可卿——更确切的说秦氏在太虚幻境中的替身警幻仙姑之妹兼美——以及秦钟,正是引发宝玉对女性及男性发情的人物,而二人姓秦(情)又是同胞,当然具有深意,二人实是“情”之一体两面。有了兼美的引发在先,乃有宝玉与袭人的云雨之情,有了秦钟与宝玉之两情缱绻,乃有蒋玉函与宝玉的俗缘缔结。秦钟与卖油郎秦重都属同号人物,都是“情种”——也就是蒋玉函及宝玉认同及扮演的角色。    因此,我认为宝玉出家,佛身升天,与蒋玉函、花袭人结为连理,宝玉俗缘最后了结——此二者在《红楼梦》的结局占同样的重要地位,二者相辅相成,可能更近乎中国人的人生哲学,佛家与儒家,出世与入世并存不悖。事实上最后甄士隐与贾雨村——道士与书生——再度重逢,各说各话,互不干犯,终究分道扬镳。《红楼梦》的伟大处即在此,天上人间,净土红尘,无所不容。如果仅看到宝玉削发出家,则只看到《红楼梦》的一半,另一半则藉下一节结尾时,有了新的开始。作者藉着蒋玉函与花袭人完满结合,完成画龙点睛的一笔。这属于世俗的一半,是会永远存在的。女娲炼石,固然情天难补,但人世间又何尝没有其破镜重圆之时。一悲一喜,有圆有缺,才是真正的人生。蒋玉函与花袭人最后替贾宝玉完成俗缘俗愿,对全书产生重大的平衡作用——如果这个结局不重要,作者也不会煞费心机在全书中埋下重重伏笔了。    事实上以《红楼梦》作者博大的心胸未必满足于小乘佛法独善其身的出世哲学。宝玉满怀悲悯落发为僧,斩断尘缘,出家成佛,但大乘佛法菩萨仍须停留人间普渡众生。蒋玉函最后将花袭人迎出贾府,结成夫妻,亦可说是作者普渡众生悲愿的完成吧。这又要回到《占花魁》这出戏对全书的重要涵义了。前述《卖油郎独占花魁》,秦重对花魁女怜香惜玉的故事近乎宗教式的救赎,作者挑选这一出戏来点题绝非偶然,这不只是一则妓女赎身的故事,秦小官至情至性以新衣承花魁女醉后的秽吐,实则是人性上的救赎之举。秦小官以至情感动花魁女,将她救出烟花,同样的,蒋玉函以宝玉俗世化身的身份,救赎了花袭人,二人俗缘,圆满结合,至少补偿了宝玉出家留下人间的一部分憾恨。佛教传入中土,大乘佛法发扬光大,而大乘佛法入世救赎,普渡众生的精神,正合乎中国人积极入世的人生观。    (奚淞整理) 第17节 经典之作(1)  ——推介夏志清教授的《中国古典小说》    夏志清先生在西方汉学界以及中国文学批评界竖立了两道里程碑:《中国现代小说史》(AHistoryofModernChineseFiction)与《中国古典小说》(TheClassicChineseNovel:ACriticalIntroduction)。《中国现代小说史》,于一九六一年由耶鲁大学出版,这本书在欧美学界即刻引起巨大回响。首先这是第一本用英文写成的中国现代小说史,从“五四”文学革命历经三十年代左翼文学运动以至四九年后的共产主义文学,将现代中国的文艺思潮作了一个全面有系统的介绍及论评。当时由于中共兴起,欧美学界对于现代中国研究,开始产生强烈兴趣,中国现代文学,尤其是反映现代中国政治社会的小说,当然也就成为重要研究部门之一。夏先生这本《中国现代小说史》可谓应运而生,成为美国大学中国小说研究的标准参考书。    一九六八年夏志清先生的《中国古典小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这部书的问世,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应是划时代的一件大事。全书共四一三页,分七章,首章《导论》,其余六章分论《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及《红楼梦》,并附论文一篇:《中国古代短篇小说中的社会与个人》。首先夏先生将书名取为《中国古典小说》便具有深意,现代中国学者惯将“五四”以前的小说称为“旧小说”、“传统小说”或者“章回小说”,与“五四”以来的“新小说”以示区别,这些名称多少都含有贬意,而“古典”,尤其是英文Classic一词,意指经过时间考验被公认的经典之作,夏先生将《三国演义》等这六部作品称为“古典小说”,当然就是在肯定这六本小说在中国文学传统上的经典地位了。事实上夏先生取择标准甚严,他在第一章“导论”中对中国小说的缺点,作了毫不姑息的批评,与西方小说相比,中国小说,除了《红楼梦》以外,在艺术成就上,的确有许多不逮之处。但他筛选的这六部小说,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讲,都堪称中国小说的经典,是“这种文学类型在历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每部作品在各自时代都开拓了新的境界,为中国小说扩展了新的重要领域,并深深的影响了中国小说后来的发展”。英国文学批评家李维斯(F.R.Leavis)的名著《伟大的传统》(TheGreatTradition),取材极苛,只选了简·奥斯汀(JaneAusten)、乔治·艾略特(GeorgeEliot)、亨利·詹姆士(HenryJames)寥寥数人,作为英文小说家的代表。夏志清先生将《三国》、《水浒》、《西游》、《金瓶》、《儒林》、《红楼》——这六座中国小说的高峰,先后排列成行,也替中国小说建构了“伟大的传统”。    “五四”以还,中国学者如胡适、郑振铎等人对中国传统小说都曾作出重大贡献,但他们的研究多偏向“考据”,而夏先生则侧重“义理”。当然,夏先生绝非忽略“考据”的重要,事实上在每一章的开端,夏先生必先将作品各种版本的演变以及小说题材的来源说得一清二楚。因为像《水浒传》、《红楼梦》,甚至《儒林外史》,版本的差别,影响内容至巨。但“义理”的批评,才是《中国古典小说》一书的精华所在。    《中国古典小说》的评论准则,大致可分下面四个方向:    首先是作品的文化意涵。夏先生将作品放置于中国儒、释、道三流汇合的文化大传统中,来检视小说所反映中国哲学、历史、宗教、社会、政治的各层现象及其意义,而加以诠释、比较、批评。他所选的这六部小说,都是我们民族文化、民族心灵最深刻的投射,又因其数百年来一直深为广大中国读者所喜爱,再加上历来说书人以及改编戏曲的传播,早已深入民间,历久不衰。试看近年来中国大陆改编之《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电视连续剧,受到空前热烈的欢迎,足证这几部经典小说其文化生命力之强韧。这些小说中的典型人物诸葛亮、关云长、宋江、李逵、孙悟空、猪八戒、潘金莲、贾宝玉等也早已演变成为我们民族性格的文化原型了。夏先生以宏观视野,将这六部小说提升到中国文化大传统的高度上去替它们定位,这就使《中国古典小说》这部书具备一种恢宏气度,超越了文学批评的范畴,而扩大为文化论著。    不同于《中国现代小说史》的体例,《中国古典小说》并非小说史,但所选的六部小说,在中国白话小说的发展上,每一部都是一座往前推进的里程碑,因此,中国小说的演进,亦是此书的重要论点之一。除了在《导论》中夏先生将中国白话小说的起源演进做了概括的引介之外,在分论中,他又把每部作品在中国小说发展上特殊的贡献及重要性详加分析:从《三国演义》到《红楼梦》,中国小说如何从依附历史传说、宗教寓言幻想而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写真,在形式上又如何逐步摆脱说书话本的累赘影响而蜕变成独立完整的艺术作品。事实上分论每章皆可独立成篇,是一篇完整的专论,但是六章排列在一起,先后呼应,互相辉映,贯穿四百多年中国白话小说演变的过程,这就使这部书骤然增加了历史的纵深。因此,《中国古典小说》也可以说是一本中国小说发展史。    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小说艺术是夏先生评论作家及其作品所定的最高标准,而夏先生在小说艺术的鉴定上,把关最严。他认为巴金、茅盾、丁玲的小说艺术成就不如张爱玲、沈从文、钱钟书,所以他们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的地位评价就不如张、沈、钱等人。夏先生本人出身耶鲁英文系,当年耶鲁英文系是“新批评”学派的大本营,独领美国学界风骚。“新批评”学派特重文学的艺术形式,对于作品的文字结构审查严格。夏先生对于小说艺术所订的标准当然不限于狭窄的“新批评”,但他对小说作品文字结构的要求,严格则一。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夏先生最终是把六本中国小说经典当作文学艺术来鉴赏评定的。在这方面,作为文学批评家,夏先生最见功力,这部文学批评,处处闪耀他独具慧眼的创见。将中国传统小说当作严肃的文学艺术,全面有系统的探讨分析,《中国古典小说》应该是首创,替后来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尤其在西方汉学界,奠下根基。    《中国古典小说》是以英文写成,最先的读者当然是以西方人为主,而夏先生撰写这本书的目的之一,恐怕也是有意将中国古典小说推向世界,将中国小说经典搁置在世界文学的天平上,作一个横向的比较。因此,书中也就大量采用中西文学比较的方法及实例。西方读者研究中国小说,文化隔阂难免,夏先生在书中引用了许多西方文学作品,妥切比较,使西方读者能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例如《西游记》,夏先生举班扬(JohnBunyan)的《天路历程》(ThePilgrimsProgress)与之相较,这两部宗教寓言,彼此对照,佛教高僧西天取经,与基督教徒寻找天国便有了互相阐明的功效。当然,西方学者很早便对这几本中国小说产生兴趣,而且英、德等译文的全本及节本也早已流行,但一九六八年《中国古典小说》的出版,的确在汉学界搭起了一座新的桥梁,引导更多西方读者进入中国古典小说丰富的世界。    《中国古典小说》这部书,宏观上既纵贯中国文化传统、中国小说发展史,微观上又深入作品内涵,细细道出潜藏其中之微言大义,艺术巧思;横向更连结西方文化、西方文学,以为借镜,互相观照,其架构博大,内容精深而自成体系,应该是夏志清先生的扛鼎之作。这本书本身也早被公认为中国文学批评的经典之作(classic)。一九八八年大陆版中译本由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胡益民等合译,德文版于一九八九年问世,主译者为艾克·熊菲德(EikeSchnfeld)。台湾版中译,何欣主译,亦即将由联合文学出版社印行。    十四世纪由罗贯中编撰而成的《三国演义》之出现,是中国白话小说史上的头一宗盛事,这部伟大的历史演义小说,是我们的《伊利亚特》(Iliad)。但胡适对《三国演义》却颇有微辞,他在《三国演义序》中如此批评:“《三国演义》拘守历史的故事太严,而想像力太少,创造力太薄弱。”而夏志清先生对《三国演义》的评价却相当高,而且他也不同意胡适以上的看法。他认为《三国》故事的长处恰恰在于罗贯中能够删除说书人加入的一些神怪离奇粗糙情节,尽量靠近《三国志》正史,而保持了《三国》叙事的简洁统一。罗贯中继承的,其实是司马迁、司马光的史官传统,《三国演义》的真正源头是《史记》、《资治通鉴》。如果西方小说起源于史诗,那么中国人的小说则孕育于我们的史书了,中国人的悲剧感全在我们的历史里,天下分合之际,“浪花淘尽英雄”。    事实上罗贯中的创造力绝不像胡适所称那样“薄弱”,夏先生例举《三国演义》中非常著名的“赤壁之战”中曹孟德大宴文武将官横槊赋诗的一场来说明罗贯中小说艺术之高超。这场宴会正史没有记载,可能是罗贯中凭藉说书人的材料重新加工创造而成。曹操的名诗《短歌行》当然不一定完成于“赤壁之战”前夕,但却被罗贯中巧妙的运用到文中,大大的帮助了小说的情节气氛。曹操一代霸主顾盼自得的形象、“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英雄渐老的苍凉,一怒而刺杀谏臣、酒醒后又悔恨不已的复杂性格,在短短几节中,写得大开大阖,跌宕有致。这一场气势非凡,情景交融,人物个性分明,戏剧张力十足,在在显示出罗贯中小说手法的杰出老到。    中国古典小说以刻画人物取胜,因此夏先生在诠释小说人物上,着墨颇多。尤其是刘备、关羽、张飞及诸葛亮之间君臣忠义、手足患难的错综复杂关系,有非常精辟的分析评论。《三国演义》的大架构是写天下大势,历史分合,但其中心主题却是中国儒家传统君臣之忠、手足之义的理想。我们看完《三国演义》不禁掩卷长叹,就是因为刘、关、张、诸葛武侯这一群孤臣孽子一心兴复汉室而终究功亏一篑的千古遗恨。其实罗贯中一开始第一回已经埋下蜀汉最后败亡的伏笔了。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共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背义忘恩,天下共戮”,最后刘备果然信守誓言,关羽大意失荆州,身亡敌营,促使刘备雪弟恨,竟不顾军师诸葛亮的力谏而伐东吴,打破了诸葛亮苦心孤诣的联吴抵魏大策略,终于招致蜀汉的覆灭。夏先生指出,伐东吴实是《三国演义》一书的大关键,这一章与首回桃园三结义遥相呼应,显示刘备“政治上的失败,正标榜他人格上的完整”。    刘备战败,驾崩白帝城的一回,是全书的精华所在,夏先生把整段引了下来细论,尤其是永安宫刘备托孤的一节,暗藏玄机,值得推敲:    先主命内侍扶起孔明,一手掩泪,一手执其手曰:“朕今死矣,有心腹之言相告!”孔明曰:“有何圣谕?”先主泣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孔明听毕,汗流遍体,手足失措,拜泣于地曰:“臣安敢不竭股肱之力,尽忠贞之节,继之以死乎!”言讫,叩头流血。    刘备一心恢复汉室,有问鼎天下之雄心,传位子嗣当然为第一要务。然而刘备也深知嗣子愚弱,若无孔明誓死效忠,万无成事可能。刘备要孔明取而代之,很可能也在试探他的忠贞,聪明如孔明,心里明白,所以才会有“汗流遍体,手足失措”的强烈反应,刘备看见孔明“叩头流血”,痛表心迹之后,果然也就未再坚持禅让了。这是夏先生极为深刻细致的看法,罗贯中是精通中国人情世故,深谙中国政治文化的作家,所以才可能把刘备孔明君臣之间微妙复杂的关系写得如此丝丝入扣。夏先生对于这一章如此结论:    中国历史上再也找不出如此动人君臣诀别的场面了。罗贯中恰如其分把二人之间为了共同大业而建立的永恒情谊描写出来。然而同时他也并未忽略此一哀婉动人场面的政治含意。如此,他把刘备塑造成一个令人难忘而可信的历史人物。    数百年来,中国读者一面倒同情蜀汉的失败英雄,那就是因为罗贯中把诸葛亮的忠与刘玄德的义,写得如此感人肺腑。    《水浒传》把中国白话小说发展又往前推进了一步。《水浒传》开始大量采用生动活泼的口语白话,而且塑造人物、铺陈故事,能不拘于史实,更向小说型式靠近。夏志清先生对于《水浒传》在小说发展史上的重要性,小说艺术上的成就都予肯定,他也称赞《水浒传》中英雄好汉林冲、武松、鲁智深、李逵等人物塑造突出,性格刻划生动,但夏先生对于这部小说透露出来潜藏在我们民族心里的黑暗面:一种嗜血滥杀残忍野蛮的集体潜意识冲动,则给予相当严厉的批判。在这点上,夏先生道出许多前人所未能及的创见,使我们对《水浒传》的复杂性能够更深一层的了解,而又厘清我们判断《水浒传》时一些道德上的困惑。    历来褒奖《水浒传》的论者都把此书称誉为梁山泊草莽英雄官逼民反替天行道的侠义小说。这个梁山泊的草莽集团十分特殊,盗亦有道,并非一般乌合之众。他们有组织、有纪律、有信仰,他们标榜一种“英雄信条”(heroiccode)。《水浒传》中这种“英雄信条”的特色是:遵守义气、崇尚武艺、慷慨疏财、不近女色、却纵情酒肉。夏先生指出,这个纯男性中心的集团最特异的地方便是仇视女色,视女色诱惑为英雄气概的最大威胁,因此,《水浒传》中的几个“淫妇”必须铲除,阎婆惜给杀了头,潘金莲、潘巧云都遭到开膛剜心最惨烈的惩罚,至于梁山泊队里的母夜叉、母大虫、一丈青已是“女丈夫”了,自然不会构成女色诱惑的问题。其实以现代心理学来解释,梁山泊的男性集团这种极端禁欲主义,与好汉们残忍虐杀行为,是有因果关系的。 第18节 经典之作(2)  《水浒传》的英雄好汉,他们还未加入梁山泊集团前,如林冲、武松、鲁智深都能恪守“英雄信条”,是堂堂丈夫,但一旦加入集团,他们的个人身份消失,于是这一群梁山泊草寇他们集体行动所遵守的,不过是一种“帮会行规”,夏先生认为对于他们所标榜的“英雄信条”反倒变成了一种讽刺。这些煞星们,一旦聚集在一起,个性泯灭,在一种集体意识的引导下,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像一架庞大的杀戮械器,下山招兵买马打家劫舍。宋江率众三打祝家庄、扫平曾头市,都是杀戮甚众、无辜妇孺惨遭斩草除根的场面。夏先生对于《水浒传》中肆意描写这些残暴事件有这样的评论:    说书人当年传诵这些故事于市井,唯以取悦听众为务,未必能够弄清个人英雄事迹与集体暴虐行为的分别。但这些故事迄今犹流传不衰,的确显示中国人民大众对痛苦残忍的麻木不仁。但正因为书中对暴虐的歌颂是不自觉的,现代读者倒可以把七十回标准本看做一则充满吊诡的政治寓言(一旦众好汉全部聚齐一堂时,他们遂变成政府的有效工具而失去帮会性格):官府的不公不义,是激发个人英雄主义的条件,但众好汉一旦成群结党,却又足以斫伤这种英雄主义而制造出比腐败官府更邪恶的恐怖统治了。其实这就是地下政党的老故事:在求生存争发展的奋斗中却往往走向它声称所要追求的反面。    梁山泊的英雄好汉复仇之心特别炽烈,这股仇恨一旦燃烧,这些天罡地煞便显现了妖魔原形,大开杀戒。书中武松血溅鸳鸯楼是著名的杀戮场面,武松复仇,砍杀张都监之后,开始屠杀张都监全家,连几个在场唱曲儿的女娘也不能幸免,武松杀得性起,说道:“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一死!”一直砍杀得刀都缺了。    全书中复仇杀人的残暴场面写得最触目惊心的恐怕是黑旋风李逵生啖黄文炳的一节。通判小吏黄文炳曾经陷害过宋江,这个仇当然要报。黄文炳被捉到后,在宋江的指使下,李逵把黄文炳活生生割来吃掉:    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夏先生引这两则例子与《史记》相较。司马迁记载吕后嫉恨戚夫人:“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这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残虐事件之一,但司马迁以吕后子惠帝一言:“此非人所为。”遂定吕后罪于千古。夏先生认为:“《史记》肯定人类文明正道,而《水浒传》大加赞赏那些草莽好汉所干的野蛮复仇行为则非是。”    《水浒传》中的“英雄世界”与“野蛮世界”之间的界线相当模糊,《水浒传》表面上赞颂的是梁山泊众好汉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干下的英雄事迹,但这些好汉的实际行动都是极端野蛮残忍违反文明的。“忠义堂”上众好汉杯觥交错歃血为盟之际,梁山泊的黑店里正在干着贩卖人肉包子的勾当。历来学者评论这部小说的文化精神时,产生相当大的矛盾分歧,而矛盾的焦点又显著集中在梁山泊的寨主领袖呼保义及时雨宋公明的身上。明朝思想家李贽把宋江捧为“忠义”的化身,而金圣叹却把宋江贬为假仁假义的伪君子。在分析宋江这个书中的首脑人物上,夏志清先生提出了非常重要的一点:他认为试图解析宋江这个人物的意义,不能止于宋江本身,必须把宋江与李逵联系起来,宋江这个角色复杂矛盾的意义方可能有较完整的解说。其实及时雨宋江与黑旋风李逵两人相辅相成,构成的是一对复合互补的角色,如同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的“双重人物”(DoubleCharacter)。陀氏擅长研究人性善恶,在小说中常常设计关系暧昧复杂的“双重人物”来阐释人性善恶的相生相克。自从三十八回李逵与宋江一见如故后便对宋江五体投地誓死效忠了。如果及时雨宋江代表《水浒传》里“替天行道”帮会式的忠义道德,那么黑旋风李逵便象征着《水浒传》另一股黑暗野蛮原始的动乱力量。天魁星、天杀星看似南北两极,其实遥相呼应,彼此牵制。做为帮会魁首,宋公明必须维持及时雨领袖群伦的形象,不能公然造反,但远在三十九回宋江在浔阳楼上已写下反诗:“彼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原来宋江早已心存反志,要赛过大叛徒杀人魔王黄巢。李逵一再怂恿宋江造反,夺取大宋江山自己做皇帝,其实正讲中宋江的心怀。事实上李逵可以说是宋江那股叛逆意志的投射,宋江心中黄巢的具体化。许多残酷野蛮的杀戮行为都是李逵在宋江指使默许下完成的,李逵生啖黄文炳,等于宋江的意志在进行复仇行动。这一对“双重人物”其实是《水浒传》中叛徒形象的一体两面,及时雨宋江及黑旋风李逵分别代表《水浒传》的“英雄世界”与“野蛮世界”,而当这两个世界重叠在一起时,“水浒”中便是一片“腥风血雨”了。最后宋江被陷害中毒,临死前他把李逵一并毒杀,宋江必须与李逵共存亡,因为李逵根本就是他另外一个自我。难怪李逵为宋江死得心甘情愿,完成了他们“同年同月同日死”的手足之义。宋江与李逵两个角色之复杂关系及多重意义贯穿整本小说,使得这本情节繁杂人物众多的作品得到主题上的统一。要了解《水浒传》这部小说深一层的涵意,首先须了解宋江与李逵这一对“双重人物”的关系,而夏先生对宋江、李逵的人物论无异是阅读《水浒传》的一把钥匙。    大唐天子太宗李世民派遣高僧玄奘赴西方天竺(印度)取经,这在中国历史及佛教史上是件何等庄严隆重的大事,而明朝小说家吴承恩却偏偏把这段历史改写成一部热闹非常谐趣横生的喜剧小说。这是部天才之作,数百年来大概没有比《西游记》更受中国读者喜爱的喜剧小说了。这部小说的成功得力于吴承恩创造了两个最突出的喜剧滑稽角色:孙悟空与猪八戒,这一猴一猪早已变成我们民俗文化的两个要角。夏先生把孙悟空与猪八戒这一对宝贝与西方小说中另一对著名的互补角色相比,唐·吉诃德(DonQuixote)与桑丘·潘萨(SanchoPanza),两者一样令人难忘。《西游记》也是西方读者最容易接受的一部中国古典小说,韦利(ArthurWaley)的节译本在西方一直很受欢迎,余国藩的全译本更是中西文学交流的一件盛事。    《西游记》的来源复杂:有历史记载、佛教传说、印度史诗种种。夏先生不惮其烦将这些来源一一厘清。接着他分析阐释唐三藏玄奘这个人物在《西游记》中的意义。小说中的玄奘至少有三重身份:民间传说玄奘乃状元陈光蕊之子,父母被强人所害自幼被法明长老渡入佛门,后因孝行感天,被大唐天子选中派遣西天取经。但神话传说玄奘前身乃是如来佛座下弟子金蝉长老,因不听说法,轻慢大教,被佛主罚降人间,历劫十世,最后功德圆满,皈依西天,成为旃檀功德佛。因玄奘十世童真,得其肉而食之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引动各界妖魔纷纷争食唐僧肉——这便是《西游记》的主要情节。但实际上吴承恩在小说中却把玄奘写成了一个富有喜剧感的凡人,与历史上的高僧唐三藏了不相类。喜剧人物玄奘才是这本小说的关键所在,如果吴承恩把《西游记》写成了一本严肃的高僧传,唐三藏西天取经的故事恐怕引不起多少读者的兴趣了。夏先生如此形容小说中的玄奘:    他容易动怒,一本正经,看不清自己领导无方,却偏袒他团队中最怠惰的一员,而且,作为一个虚守宗教形式的僧人,虽然他装模作样坚持吃斋,不近女色,实际上并无真正诚意。他绝对不会令人联想到历史上那个身具大勇的玄奘。    唯其小说中的玄奘只是一个凡人,有凡人的许多弱点,这倒使《西游记》作为一则宗教寓言更扩大了其普遍性,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变成了我们每个凡人红尘历劫,悟道成佛的寓言了。如同西方道德剧《凡人》(Everyman)一样,其中的“凡人”必须经历各种考验才能悟道,或者像《天路历程》中那个基督徒,要克服各种障碍陷阱,才能寻找得到天国。作为宗教寓言,夏先生提出了一条解读《西游记》重要的线索:《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夏先生认为吴承恩写《西游记》等于把整本小说当作了《心经》哲理上的评注。他把吴承恩的《西游记》与托尔斯泰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相比:    乔治·史丹纳(GeorgeSteiner)曾经如此精辟论评:托尔斯泰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主要小说人物在面临个人紧要关头的道德问题时,常常背诵或讨论《新约全书》的一些段落,这些段落又反过来给小说定下基调,说明小说的意义。在《西游记》中,《心经》是唐僧与孙悟空反复讨论的主题,它有同样的小说功能。    这是夏志清先生论《西游记》至关紧要的论点,掌握到此一论点,我们对《西游记》的宗教涵义才可能有深一步的了悟。《心经》乃是大乘佛法经典中之精华,其中心思想:“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实也就是贯穿《西游记》这本小说的主题,参悟“色空”的道理,才可能祛褪六贼,“无眼耳鼻舌身意”,才可能“心无挂碍;无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而“究竟涅”。这便是唐僧西天取经必须经历的“心路历程”。而吴承恩在《西游记》中所设计的八十一难也就是用来考验玄奘的心路历程上的各种“挂碍”与“恐怖”。    《西游记》第十九回乌巢禅师赠玄奘《心经》一卷,并嘱咐:“若遇魔瘴之处,但念此经,自无伤害。”自此,《心经》便成为玄奘一路上重要的精神依恃。夏先生评论《心经》在小说中有如此功用:    迄今一直为当代评论家忽略的事实是,正如同唐三藏手下那些怪物徒弟一般,《心经》本身就是被指定做为三藏取经险途中保佑他的精神伴侣。从佛教寓言的构成上来说,它远比任何一个徒弟更为重要。因为一个僧人若真正了解它的训诫也就无需徒弟们的保护了,他会了悟他遭遇的灾难其实都是幻境。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最灵慧的角色,他是“心猿”,代表心灵智慧,最能参悟“色空”的道理,所以命名“悟空”。第四十三回中,唐僧屡遭灾难,被妖魔吓破了胆,弄得草木皆兵不敢前进,悟空引《心经》的话劝诫他师父:    老师父,你忘了“无眼耳鼻舌身意”。我等出家之人,眼不视色,耳不听声,鼻不嗅香,舌不尝味,身不知寒暑,意不存妄想——如此谓之祛褪六贼。你如此求经,念念在意;怕妖魔,不敢舍身;要斋吃,动舌;喜香甜,触鼻;闻声音,惊耳;睹事物,凝眸;招来这六贼纷纷,怎生得西天见佛?    悟空在这里点醒唐僧,他如此“恐怖”、“颠倒”,完全是因为“六贼”纷扰所致,“法本从心生,还是从心灭”。如此说来,其实争着要吃他肉的那些妖怪全是唐僧自己“心魔”召来的幻境,悟空劝诫他师父“祛褪六贼”,这些妖怪自然消逝。当然,小说里的玄奘只是一个普通和尚,要修炼到这一步,他还必须经历作者吴承恩替他设计的“九九”归真八十一难,才能达到功德圆满,悟道成佛。    然而无论《西游记》的宗教涵意有多玄奥,它本身还是一部诙谐生动的喜剧小说。唐三藏手下的两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一直是最受中国读者喜爱的滑稽角色,就因为吴承恩把这一猴、一猪写得那么富有人性。如果孙悟空代表人的心灵,那么猪八戒便是血肉之躯的象征了。猪八戒好色、贪吃、懒惰、贪生怕死、善嫉进谗,而且对于求佛取经的苦行生活并不热中,凡人的弱点他都有了,夏先生称誉猪八戒是吴承恩“首屈一指的喜剧创造”。    宋明理学长时期主导中国思想界,其“存天理、去人欲”的教训走到极端变得过犹不及,把人的正常欲望也给窒息了。晚明一些开明思想家提倡个人自由、个性解放,文学创作高举“情真旗帜”,对宋明理学是一个大反动。这个时期的戏剧小说以浪漫、色情为其特征。前者以汤显祖的《牡丹亭》达到最高境界,而后者则以《金瓶梅》集其大成。中国文学当然素来不乏色情作品,但与《金瓶梅》相较,全体黯然失色。《金瓶梅》是晚明文艺思潮的产物,也是中国文学的一则异数。然而夏先生指出这本一直被中国读者目为“淫书”的作品,在中国小说发展史上却占有划时代的重要性:    就题材而言,《金瓶梅》无疑是中国小说发展史上的一道里程碑,它已经脱离历史与传奇的影响,来处理一个完全由作者自己创造的世界,里面的人物多为普通男女,生活在一个毫无英雄事迹和光荣色彩的中产阶级环境里。虽然前人也写过色情小说,但此书能够不惮其烦将一个中国家庭肮脏堕落的日常琐事巨细无遗描写出来,却是革命性的,而且在中国小说发展上,可说后无来者。    《金瓶梅》是一本奇书,如果《水浒传》是个男性中心的野蛮原始世界,《金瓶梅》写的则是以女性为主一个糜烂腐败的末世社会。在这本小说里,作者竟然可以抛弃一切道德禁忌肆意描写人的肉体现实,从开始的兴致勃勃写到最后的恐怖凄厉,而作者对于人有可能完全沉溺受役于本身肉欲的可怕现实,丝毫不回避,亦无怜悯,这只能说,《金瓶梅》的作者,是一个残忍的天才。在描写女性世界,在以日常生活细节来推动小说故事进展,在以节令生日来标榜小说时间过程——这些小说技巧都遥指另一部更伟大的作品《红楼梦》的诞生。《金瓶梅》开创了中国小说描写日常生活的写实风格。 第19节 经典之作(3)  但在小说结构及理念上,《金瓶梅》的弊病却不小,夏先生将这些弊病一一都剖析出来。《金瓶梅》的小说来源相当混杂,据《金瓶梅》专家韩南(PatrickHanan)教授的研究有八类之多:《水浒传》、白话短篇小说、公案小说、文言色情小说、宋代历史、戏曲、俗曲、佛教“宝卷”等。这些文类糅合在一起,不一定能融成有机的整体,有时互相突冲,反而有损于小说的写实架构。例如《金瓶梅》大量引用当时流行的词曲,这些曲子文藻瑰丽,但对小说内容不一定都有帮助。而且小说有些细节前后矛盾,尤其是西门庆纵欲身亡后二十回,更多破绽,西门庆众妻妾散落流离,作者随便安排她们的下场,也显得过分轻率。在理念上,《金瓶梅》应该是一本阐扬佛家因果报应的警世小说,事实上作者在小说中却丑诋僧尼,最后匆匆设计西门庆转世托生孝哥,被普静法师渡去化解冤孽,这种佛家解业赎罪的结果,实难令人信服。    《金瓶梅》这部小说在结构及理念上都有缺失,但其刻划人物,尤其是描写女性角色,却是空前成功的。书中李瓶儿、春梅、宋蕙莲固然音容并茂,就是连二三流的“荡妇淫娃”王六儿、李桂姐、林太太也个个有血有肉。而且书中几个正派女人吴月娘、孟玉楼也写得极有分寸。当然,《金瓶梅》著名主要得力于潘金莲这个人物创造出色,虽然潘金莲这个角色源自《水浒传》,但经过《金瓶梅》作者的妙笔渲染,脱胎换骨,已被塑造成中国文学史上的首席“淫妇”。作者写潘金莲之淫荡、狠毒、奸诈、悍泼,淋漓尽致,在中国小说里,像潘金莲这样集“淫妇”、“毒妇”、“刁妇”、“悍妇”于一身如此复杂多面的角色并不多见。潘金莲可以说已经成为女性反面角色的原型了。    夏先生论《金瓶梅》,最后焦点聚集在潘金莲这个小说人物身上,尤其是西门庆与潘金莲之间逐步主奴易位的复杂过程,做了十分精细的分析,他如此形容潘金莲:    她是其中头脑最冷静,最工心计的人物,她出身为奴,调教成婢,她的残酷是奴隶式的残酷:自私中表露着卑鄙,为了求安全争权力不惜奸诈,对待情敌仇人却残忍无情。    《金瓶梅》虽然情节庞杂,但是故事的主轴还是落在西门庆与潘金莲这对男女的关系上,这也是小说中最饶兴味值得深究的两性关系。这是一场两性之间的战争,这场战争在某层意义上是动物性雌雄交媾的生理战。小说开始西门庆征战于众妻妾娼妓之间,雄风凛凛,潘金莲仅是他一个曲意逢迎的性奴隶,第二十七回潘金莲被西门庆绑在葡萄架下,甘心接受性虐待,这时西门庆完全占上风,但是潘金莲凭着她的狡狯色诱一步步往上爬,最后终于骑到西门庆身上,反奴为主。第七十九回,西门庆贪欲丧命是全书写得最惊心动魄的一回,这时跨在西门庆身上的潘金莲已经变成一只女王蜂,在残杀与她交媾过后的雄性配偶。一场两性战争,雌性动物终于赢得最后胜利。同时西门庆与潘金莲之间的强弱对调也是一场心理拉锯战。潘金莲不仅在生理上降服了西门庆,在心理上也逐渐主宰了他的心灵,他对潘金莲的嚣张跋扈愈来愈无法约束,到最后,西门庆似乎中了邪,竟任她随意摆布了。心理学家荣格(CarlJung)的一个理论,有些男性的潜意识里,对某类女人的色诱,完全无法抗拒,失去主宰意志,如同中魔,荣格把这类女人,称为男性潜意识心理投射的“女魔”(Succubus)。中国传统小说中,也经常出现由妖魔幻化而成的美女,迷惑男人,然后盗其元阳,使其精枯髓尽而亡。《西游记》中便常有这类女魔争相盗取唐僧的元阳。《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到了最后已经被夸大描写成吸人精髓的女魔头了。    《金瓶梅》的世界是一个完全沉沦于肉欲无法自拔的“感官世界”,小说最后草草出现佛家救赎的意旨,恐怕也难解书中人物积重难返的业障。然而作为一部世情小说,《金瓶梅》作者惊人的写实功夫,不能不令人叹为观止,《金瓶梅》替晚明社会精雕细镂出一幅俗艳华丽的浮世绘。    从《金瓶梅》到清朝乾隆时代的《儒林外史》,其中相隔一百四五十年。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把中国小说艺术又推前了一大步。历来论者评《儒林》,多以其讽刺中国传统社会科举制度为主要论题。夏志清先生虽然也花相当篇幅探讨这部小说中“仕”与“隐”——中国传统社会士大夫两种理想之抉择的主题,但他同样重视《儒林外史》在中国小说艺术发展上的重要性。《儒林外史》已经脱离明朝小说说唱传统的影响,写景写情,不再依赖诗词歌曲,完全运用白话散文,书中方言及文言片语并不多用,《儒林外史》的小说语言是一种具有作者个人风格的白话文体,夏先生称赞这种白话语文的精纯度,超过其他几本古典小说,连《红楼梦》也不例外。吴敬梓的白话散文风格,对晚清及民初的小说家,影响深远。    夏先生更进一步分析《儒林外史》小说叙述的方式,他发现作者吴敬梓刻划人物、推展情节的技巧是革命性的。以往的作者介绍小说人物登场叙述故事情节,喜欢现身说法,作者夹评夹叙,把人物当作木偶操作,而且随时抒发议论,主导读者判断,而《儒林外史》的作者却是隐身的,让小说人物自己登上舞台,由他们的举止言行,逐渐展现他们的性格,由读者自行推断小说发展情节。这种“戏剧法”的使用,使得中国小说又提升到另一层境界,可以说是开始进入“现代”了。《红楼梦》的作者在小说中自始至终“神龙见首不见尾”,运用的全是这种“戏剧法”,王熙凤的出场,便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夏先生举了《儒林》第二回《王孝廉村学识同科,周蒙师暮年登上第》为例:几个村人聚集在观音庵里,商议正月闹龙灯之事,人物先后登场,作者仅寥寥数笔介绍了他们的外貌,然后便把他们推上舞台,完全由他们彼此之间的举止言语,读者渐渐领悟这些人物各别的身份、个性、互相关系等等,而且同时又十分微妙地透露出作者对这些人物势利眼的讽刺。夏先生在这里论到小说艺术十分重要的一个议题,也就是“新批评”学派重视的所谓小说观点问题,如果没有受过“新批评”训练的评论家,恐怕不会注意到《儒林外史》这种革命性的小说技巧,也就容易忽略了许多作者苦心经营隐含不露的小说艺术了。    《儒林外史》开宗明义标榜王冕隐而不仕的高风亮节,这当然是作者吴敬梓对隐士的尊崇,而书中热中于科举名利汲汲求进的几个人物匡超人、牛浦郎等都被他狠狠的损了一顿。小说最后一回,作者以四个市井小民的小传作为全书的结束,这些小传看起来似乎不经意而为,事实上暗寓深意。夏先生点明,这四个人物的喜好各为琴棋书画——正好代表中国传统社会作为雅士必备的文化修养,这些隐于市的雅士,就如同小说第一回楔子中的王冕一样,是作者吴敬梓向往的理想。    十八世纪中叶,在中国文学创作的领域里涌现出最高的一座山峰:《红楼梦》,然而同时《红楼梦》也成为我们数千年文明的一首“天鹅之歌”,之后,我们民族的艺术创造力,似乎就再也没有能达到这样高的巅峰。由于《红楼梦》的内容是如此丰富广博,“红学”专家们的论著,汗牛充栋,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各成一家之言。    夏志清先生论《红楼梦》,有几点观察特别值得注意。夏先生认为《红楼梦》在哲学思想的悲剧精神上,固然非其他中国小说所能比拟,在心理写实上,也是成就空前的。尤其在前弗洛伊德时期,《红楼梦》竟然已经触及人类潜意识的心理活动了。他引述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层层分析林黛玉这场写得令人胆颤心惊的梦魇。一般论者多注意第五回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但宝玉的梦只是一则寓言,是虚梦,黛玉的这场噩梦才是心理写实,黛玉压抑在心中潜意识里种种恐惧欲望都以各种扭曲后的象征情节在梦中出现:黛玉朝朝夕夕欲获得宝玉的心,在梦中宝玉果然把自己的胸膛血淋淋的打开找心给黛玉,情节如此恐怖,难怪黛玉惊醒后一口鲜血。这场噩梦写得这样真实可怕,而且涵意深刻复杂,完全合乎现代心理学潜意识梦境的分析,大概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中一些梦魇堪与相比。    早期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一文中应用叔本华的悲观哲学来诠释《红楼梦》的悲剧精神。那是中国学者第一次引用西方哲学的观点来评论这部小说,其开创性当然重要。虽然王国维引用叔本华“生活之欲”的观点不一定能圆满解释《红楼梦》遁入空门的解脱之道,但对于《红楼梦》的研究,的确开拓了一面新的视野。循着这条途径,夏志清先生引用另外一位西方作家的作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TheIdiot)与曹雪芹的《红楼梦》相比,这项比较,对于《红楼梦》的解读,尤其是对西方读者,有重大启示:    在一篇杰出的书评中,韦斯特先生(AnthonyWest)评论这部小说的两个英译本,将宝玉比之于德米特里·卡拉玛佐夫(DmitriKaramazov),然而我觉得虽然这两个都是心灵深受折磨的人,但宝玉并不具有德米特里那份世俗热情及生命活力,亦不似其经常摆荡于爱恨之间,徘徊于极度的谦卑与叛逆。以宝玉的率真娇弱,以及他善解人意,心怀慈悲,倒更近似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另外一位主人公米希金王子(PrinceMyshkin),他们两人都自处于一个堕落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慈悲爱人反而遭人怀疑以为白痴。他们两人都发觉这世上有着无法忍受的痛苦,因而都经历长时期神思恍惚丧失心智的折磨。他们各自分别与两位女性发生痛苦的情缘,但最后都全然辜负了她们的一番心意。米希金王子最后变成白痴,因为随着娜丝塔西亚之死,他认识到基督之爱对于这个贪婪淫荡的世界毫无效用。而当宝玉由痴呆恢复正常后,他也同样了悟到爱情的彻底幻灭。但不同的是,宝玉最后遗弃红尘,采取了出家人对于世情的冷漠。    《红楼梦》很早便有王际真以及德文版翻译过来的英译节本,后来更有众口交誉霍克思(DavidHawkes)主译的全本,但据我在美国教授这本小说多年的经验,一般西方读者对《红楼梦》的反应,崇敬有余,热烈不足,反而不如对《西游记》、《金瓶梅》直截了当。当然,西方读者要跨入《红楼梦》的世界的确有许多文化上的阻隔,但我发觉西方读者一大困惑在于如何去理解贾宝玉这个“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的奇特人物,用西方标准,很难替这位“痴公子”定位。夏先生以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说《白痴》中的主角米希金王子与贾宝玉互相观照,便使宝玉这个人物,从宗教文化比较的视野上,刻划出一个较为容易辨识的轮廓。陀氏撰写《白痴》,设想米希金王子这个角色时,一度曾称其为“基督王子”,可见陀氏本来就打算把米希金写成基督式的人物。虽然后来米希金变成了一个白痴的“病基督”,无法救世,但米希金满怀悲悯,企图救赎苦难中人的爱心,这种情怀则完全是基督式的。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赞美李后主的词“以血书者”,而且认为后主“俨有释迦基督担荷人类罪恶之意”。我觉得王国维这句评语用来评曹雪芹的《红楼梦》尤其是贾宝玉这个人物,可能更加恰当。宝玉怜悯众生,大慈大悲,一片佛心。如果米希金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基督式的人物,那么曹雪芹有意无意也把贾宝玉塑造成释迦式的人物了。事实上宝玉与悉达多太子的身世便有许多相似之处,生长在富贵之家,享尽世间荣华,而终于勘破人世生老病死苦,最后出家悟道成佛。从宗教寓言的比较角度,来诠释贾宝玉,恐怕西方读者对这个中国“白痴”容易接受得多。在基督教文化熏陶下,产生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伟大作品,佛教文化却孕育出曹雪芹的《红楼梦》这块光芒万丈的瑰宝来。    夏志清先生这部《中国古典小说》与我个人却有一段特殊的文学因缘,这本书曾经使我受益良多。远在六十年代中期,我正常为《现代文学》筹稿源所苦,论文方面,《现文》多刊登翻译的西方文学评论,而论评中国文学有分量的文章十分缺乏。我们很兴奋在一九六五年第廿六期上,首次刊出夏先生那篇《〈水浒传〉的再评价》,这篇论文是他《中国古典小说》中论《水浒传》那一章的前身,由何欣先生翻译,何先生在译之前有这样一段引言:    我国旅美学人夏志清教授近年来对中国新旧小说的研究,早已赢得中外学者的钦敬。他的论文经常发表在国外的权威刊物上,他的《现代中国小说史》(AHistoryofModernChineseFiction)早已为士林所推崇。我觉得他的论著实在有介绍给我国读者的必要,从他的论著中,我们可以看到研究中国文学的途径,我们不能只在“考证”的圈子里转来转去。    何先生这一段话,很能代表我们最初接触夏先生研究中国古典小说论著感受到的启发。接着《现文》第廿七期又刊出夏先生的《〈红楼梦〉里的爱与怜悯》,这篇论文后来扩大成为他书中论《红楼梦》的一章。那时我已知道夏先生在计划撰写《中国古典小说》这本书,等他书刚完成正在付印,我就请他将样稿先寄给我阅读,因此我可能是最早看到这本书的读者之一。一来我希望先睹为快,二来我也希望将此书各章尽快请人译成中文在《现文》发表。我记得那大概是一九六八年的初春,我接到夏先生寄来厚厚一叠样稿,我花了两三天时间不分昼夜,一口气看完,看文学批评论著,我还很少感到那样兴奋过,书上所论的六部小说,本来早已耳熟能详,许多地方视为当然,可是阅读《中国古典小说》,却好像顿感眼前一亮,发觉原来园中还有那么多奇花异草,平时都忽略了,那种意外的惊喜,是令人难忘的阅读经验。    除了《三国演义》那一章是请庄信正译出刊在《现文》第三十八期(一九六九)外,其余各章仍由何欣先生翻译,刊登《现文》的有五章:《导论》(第三十七期,一九六九),《水浒传》(第四十三期,一九七一),《西游记》(第四十五期,同年),《红楼梦》(第五十期,一九七三)。何先生本来把《金瓶梅》及《儒林外史》也译出来了,《金瓶梅》打算刊在第五十二期,但是当时《现文》财源已尽,暂时停刊,所以《金瓶梅》、《儒林》这两章中译始终未在台湾的刊物上出现过。但夏先生这些论中国传统小说的文章,对当时台湾学界,已经起了示范作用。那时台湾的大学中文系课程,还相当保守,小说研究,不是主课,教授的人很少。台大中文系柯庆明教授曾经担任《现代文学》后期的主编,他那时还在台大当助教,由他一手策划,在《现文》四十四、四十五两期上,登出了“中国古典小说研究专辑”,撰稿者多为台大及辅仁中文系师生,两期上论文共二十四篇,包括由先秦到明清的文言白话小说,夏先生的《西游记》也在里面。这是破天荒头一次,台湾大学的中文系如此重视小说研究。整个专辑的大方向皆以文学批评为主,脱离了考据范围,这些论文的基本精神,是与夏先生论中国古典小说相吻合的,可以说,夏先生的小说论著,在台湾当了开路先锋。    《中国古典小说》的中译虽然未能完全登载,我本人却一直有心将夏先生这些中译论文结集成书出版,后来因为我自己创办晨钟出版社,便自告奋勇征得夏先生同意,打算由“晨钟”出版这部书。因为夏先生出书谨慎,出版中译本须得自己仔细校对,时间上便拖延下来,一直到“晨钟”因经营不善而停业,这本书仍未能付梓,这件事,我一直耿耿于怀,有愧于心。一九八八年大陆版的中译本倒捷足先登出版了,中国大陆研究明清小说的学者人数甚众,相信夏先生的《中国古典小说》也会成为大陆学者们的重要参考。欣闻这部书即将由《联合文学》付印出版,其实这部长久为西方学者推重的小说论著早就该与台湾的读者见面了,延误了这些年,实在可惜。经过三十年时间的研磨,重新细读夏志清先生这部研究中国古典小说的经典之作,更感到当初夏先生确立的研究方向之可贵,他的许多真知灼见,迄今启人深思。 第20节 文学经典的保存与流传  ——写在台湾文学经典研讨会前    大概因为二十世纪行将结束,大家分头忙着替这个世纪算总帐,结清单,各行各业都在回顾百年来人类到底做出些什么成就与贡献。文学界当然也不例外,去年美国“蓝灯书屋”出版社(RandomHouse)整理出一张名单,选出一百本二十世纪最杰出的英文小说。头一本选了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前五本顺序下来是《了不起的盖茨比》:菲茨杰拉德,《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又是乔伊斯的,《罗丽泰》:纳布可夫,以及《美丽的新世界》:赫胥黎。这份名单一出,马上引起议论纷纷,连十位评审委员彼此之间也争执不休。本来这五本小说每本都得九票,只好又投一轮才把现在这个顺序定下来。有的评审委员抱怨女性作家太少,只有八位,有的抗议这份名单以英美为中心,澳洲、南非的作家没能上榜。外界对这份名单也提出质问,有人怀疑评审委员全是“现代文库”(ModernLibrary)的编辑,名单上的作品大部分是“现代文库”的书,“现代文库”本属“蓝灯书屋”旗下,难免有促销之嫌。也有人找理由说,评审委员年龄太大,平均六十八岁,不合潮流。“蓝灯书屋”的主管坦白承认,拟出这份书单,就是要引起大众辩论,当然同时也希望促销“现代文库”。平心而论,“现代文库”出版的书,的确水准很高,许多堪称经典之作。我自己也很喜爱“现代文库”,做学生的时候就收集了一套,我那本《尤利西斯》也是“现代文库”的。    就在同时,《时代杂志》(TimeMagazine)也在做“世纪回顾”专辑,选出各行业率领风骚的人物。文学界诗人选了爱略特(T.S.Eliot),小说家竟然又是乔伊斯,其他又选了五名小说家作陪:卡夫卡、伍尔芙、海明威、马奎斯,还有黑人作家艾利森(RalphEllison)。这份名单是世界性的,争论当然就更大了。法国作家竟然一个也没有,法国人看了这份名单一定会冷笑一声,嗤之以鼻,而且毫不客气的把乔伊斯拿下来,将普鲁斯特换上去,在法国人眼中,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当然是《追忆似水年华》。    文学经典的产生波折频仍    文学、艺术的评定,本来就见仁见智,难定客观标准,常常因时、因地、因人而结果不同。但不管怎样,“蓝灯书屋”及《时代杂志》这两份名单出来,至少美国文化界,在世界末,总算还给了乔伊斯一个公道。当年乔伊斯的书在英美地区出版,到处碰壁,苦头吃足。他的第一本小说集《都柏林人》曾经被二十二家出版社退过稿。《尤利西斯》最初在美国一本杂志LittleReview上连载时,被官方查禁,认为这本小说“诲淫”,连两位女编辑也吃上官司。一九二二年,法国一家出版社总算出版了《尤利西斯》,但是书刚运到美国,第一批就被邮局烧掉了,第二批又被海关没收,一直要到一九三三年,美国地方法院才取消这本书的禁令。    我举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出版之艰难为例,就是想说明一件事:我们现在看到有的文学经典,其实当初都经历过一番挫折挣扎,有时候还得依靠天时、地利、人和各种因素的凑和,才能流传下来。与乔伊斯同时代的卡夫卡,他的几部长篇小说《审判》、《城堡》等,在他生前,并未出版,卡夫卡临终时,嘱咐他的朋友出版家布罗德(MaxBrod)把这几部书的手稿焚毁,幸亏布罗德没有遵从卡夫卡的遗嘱,我们今天才有机会读到卡夫卡这几本旷世之作。二十世纪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没有卡夫卡这几本小说,是不可想像的。    中国文学传统源远流长,几千年间,散佚的文学作品不计其数,其中一定不乏经典之作。我们试想,六朝的时候,如果没有像昭明太子萧统这样的有心人士编纂《昭明文选》,中国古代文学的重要作品,恐怕又要流失不少,而一部《文选》的产生,对中国文学史的影响竟是如此深远。其他如《花间集》、《三言》、《二拍》这些选集的编者,对中国文学都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他们独具慧眼,中国文学的许多优秀作品得以保存。    一九八七年我重返南京,去参观了南唐中主李的墓“顺陵”,李流传下来的词只有两首《山花子》,但都是词中翘楚。以中主李之才,生前作品应该不在少数。我在观看“顺陵”文物展出时,不禁产生一个奇想:如果“顺陵”文物中,突然发现了中主李的手稿,南唐文学的面貌,马上会全部改观,就如同这个世纪初,敦煌曲子词的面世一样。南唐后主李煜的才华,更如一江春水,他留下来的词,也不过三四十首,他生前写的词,恐怕绝对不止这个数目。以南唐二主这样一国之君的词人,他们的作品,尚且不得以全貌流传后世,遑论其他一般作家。文学作品保存传世,的确是一项不能掉以轻心的艰巨事业。    文学作品也有失传之虞    二十世纪印刷发达,按理说文学作品应该没有失传之虞了。其实不然,我们不要忘记,曾有很长一段时间,海峡两岸的读者都看不到像沈从文这么重要的一位作家的作品,中国大陆的文学史里,当时根本没有沈从文这个名字。一九八一年,沈从文访美,我在旧金山见到他,沈从文不胜感慨的对我说道:“可惜台湾也不出版我的书。”我急忙辩道:“沈先生,您的作品台湾已经有盗印版了!”那个时候,台大附近的书摊早已开始在卖大陆作家的禁书。那些书摊对两岸文化交流,其实很有贡献。我们现在也许觉得不可思议,“文革十年”,中国几千年的文学作品,在大陆几乎全部销声匿迹。同年,吴组缃先生从北京到美国加州参加鲁迅讨论会,我把两本收藏已久的《吴组缃小说集》与《吴组缃散文集》拿给他看,那两本书是香港出版的,可以说是海外孤本,年代已久,书已破旧。吴组缃先生捧着那两本破书,激动得手都发抖,好像与失散多年的子女又在异地重逢一般,因为他在大陆也有许多年没有看到自己的书了。“文革”时候,作家收藏自己的作品,可能会惹来杀身之祸。我看见吴组缃先生对他那两本集子那般依依不舍,便把书赠还给他。    严肃的文学作品失去市场空间    在台湾的作家,占有利地,处境当然好得多,但也不尽然,有几位作家的作品,也曾因为政治、经济种种原因,差点被埋没,不为人知,我在台大念书的时候,就听闻我们老师台静农先生是位“五四”时代已经成名的小说家,而且还受到鲁迅的推崇。但是台先生的小说只是听闻,却从来没有机会读到。那个时候,台先生的创作恐怕在台湾还无法出版,一直到八年代,我知道刘以鬯先生在香港发现了台先生的旧作,便赶紧写信给曾经担任过《现代文学》编辑的柯庆明教授,请他向台先生取得同意,将他的小说重刊在《现代文学》上,这才有日后远景版《台静农短篇小说集》的产生。柯庆明在一篇纪念台先生的文章中提到,台先生看到他那些阔别已久的小说,很平静的说道:“五十年了,没想到还找得到!”我想台先生心里还是高兴的。    大概在八年代中,我在台湾参加过一个老中青三代小说家的座谈会,那天恰好前辈作家姜贵先生没能出席,我在会上便自告奋勇,为他那本绝版已久的小说《旋风》请命,呼吁有心人士出面重印《旋风》。据我了解,这些年来,有些学者想研究这本书,在市面上还是找不到,只好向图书馆借来全本复印。这次姜贵先生的《旋风》已经被选为台湾文学经典,这本小说总应该有机会重新再版了。文学经典,如果没有有心人士的爱护与推广,也有失传的危险。    台湾这些年来,社会繁荣,出版事业出人意外的蓬勃,但是在市场经济商业文化的主导下,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销售量不够大,在市场上反而失去了生存的空间。这倒令人怀念起六年代的周梦蝶先生在武昌街明星咖啡馆门前那个书摊来了,在那儿,我们总买得到销不出去的旧文学杂志以及一些曲高和寡的诗集。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也怀有周梦蝶先生对文学那份兴灭继绝的悲愿,开设一家书店专门卖高水准的文学书籍,让台湾真正爱好文学的读者,能在那儿买得到他们想看的文学作品。    台湾文学已在学院中占有一席之地    台湾文学早已自成传统,在华文写作世界中独树一帜,就如同爱尔兰文学及美国文学在英文文学中所占的地位一样,有其承传及开启的重要性。尤其是一九四九后的三十年间,中国大陆文学因为政治干扰,丧失了生命力,这期间的台湾文学,在文学史上,愈更显得弥足珍贵。这次台湾文学经典评选,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六十七位复审委员,大部分都是大专院校教授台湾现代文学的老师,而且据说台湾现代文学在台湾高等学院的课程中,已经变成了“显学”,成为通识教育大一国文的一部门,并且广为大专学生所喜爱,选修人数甚众。这个现象,在十年前恐怕还是难以想像的。这是台湾人文教育的一大进步,台湾文学,在学院中终于取得了合法地位。这样看来,我又变得乐观起来,有这么多的教师及学生在传授研读台湾文学,我相信台湾文学的优秀作品,会因此代代相传下去。而这次台湾文学经典评选出来的这一份书单,正好可以作为大专院校教授台湾现代文学课程的重要参考。 第三辑第21节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1)  一九六○年,我们那时都还在台大外文系三年级念书,一群不知天高地厚一脑子充满不着边际理想的年轻人,因为兴趣相投,热爱文学,大家变成了朋友。于是由我倡议,一呼百应,便把《现代文学》给办了出来。出刊之时,我们把第一期拿去送给黎烈文教授,他对我们说:“你们很勇敢!”当时他这话的深意,我们懵然不知,还十分洋洋自得。没料到《现代文学》一办十三年,共出五十一期,竟变成了许许多多作家朋友心血灌溉而茁壮,而开花,而终于因为经济营养不良飘零枯萎的一棵文艺之树。对我个人来说,《现代文学》是我的一副十字架,当初年少无知,不自量力,只凭一股憨勇,贸然背负起这副重担,这些年来,路途的崎岖颠踬,风险重重,大概只有在台湾办过同仁文艺杂志的同路人,才能细解其中味。    台大外文系一向文风颇盛,开风气之先者,首推我们的学长诗人余光中,那时他早已名振诗坛了。夏济安教授主编《文学杂志》,又培养不少外文系作家。高于我们者,有叶维廉、丛、刘绍铭。后来接我们棒的,有王祯和、杜国清、潜石(郑恒雄)、淡莹等。然而我们那一班出的作家最多:写小说的,有王文兴、欧阳子(洪智惠)、陈若曦(陈秀美),诗人有戴天(戴成义)、林湖(林耀福)。还有许多杆好译笔如王愈静、谢道峨,后来在美国成为学者的有李欧梵,成为社会学家的有谢杨美惠。这一伙人,还加上另外几位,组成了一个小社团叫“南北社”(详情见欧阳子《回忆〈现代文学〉创办当年》)。我们常常出去爬山游水,坐在山顶海边,大谈文学人生,好像天下事,无所不知,肚里有一分,要说出十分来。一个个胸怀大志,意气飞扬,日后人生的颠沛忧患,哪里识得半分?陈若曦老闹神经痛,但爬山总是她第一个抢先上去。王文兴常常语惊四座,一出言便与众不同。欧阳子不说话,可是什么都看在眼里。大家一时兴起,又玩起官兵捉强盗来。怎么会那样天真?大概那时台北还是农业社会——清晨牛车满街,南京东路还有许多稻田,夜总会是一个神秘而又邪恶的名词,好像只有一两家。台大外文系那时也染有十分浓厚的农业社会色彩:散漫悠闲,无为而治。我们文学院里的吊钟一直是停摆的,图书馆里常常只剩下管理员老孟(苏念秋)一个人在打坐参禅,而我们大伙却逃课去办《现代文学》去了。幸亏外文系课业轻松,要不然哪里会有那么多的时间精力来写文章办杂志?而且大家功课还不错,前几名都是南北社的人囊括的。    五九年大二暑假,我跟陈若曦、王愈静通了几封信,提出创办《现代文学》刍议,得到南北社社员热烈支持。于是大家便七手八脚分头进行,首先是财源问题,我弄到一笔十万块的基金,但只能用利息,每月所得有限,只好去放高利贷(后来几乎弄得《现文》破产,全军覆没,还连累了家人)。欧阳子稳重细心,主持内政,总务出纳、订户收发由她掌管。陈若曦闯劲大,办外交、拉稿、笼络作家。王文兴主意多,是《现文》编辑智囊团的首脑人物,第一期介绍卡夫卡,便是他的主意,资料也差不多是他去找的,封面由张先绪设计。我们又找到两位高年级的同学加盟:叶维廉和刘绍铭。发刊词由刘绍铭主笔,写得倒也铿锵有声。叶维廉是创刊诗一首:《致我的子孙们》,气魄雄伟。我们那时只是一群初执笔杆的学生,《现文》又没有稿费,外稿是很难拉得到的,于是自力更生,写的写,译的译。第一期不够稿,我便化一个笔名投两篇。但也有热心人支持我们的,大诗人余光中第一期起,从《坐看云起时》一直鼎力相助。另一位是名翻译家何欣先生,何先生从头跟《现文》便结下不解之缘,关系之深,十数年如一日,那一篇篇扎硬的论文,不知他花了多少心血去译。我们的学姊丛从美国寄来佳作一篇《盲猎》。外援来到,大家喜出望外。于是由我集稿,拿到汉口街台北印刷厂排版,印刷厂经理姜先生,上海人,手段圆滑,我们几个少不更事的学生,他根本没看在眼里,几下太极拳,便把我们应付过去了。《现文》稿子丢在印刷厂,迟迟不得上机,我天天跑去交涉,不得要领。晚上我便索性坐在印刷厂里不走,姜先生被我缠得没有办法,只好将《现文》印了出来。一九六○年三月五日出版那天,我抱着一大叠浅蓝色封面的《现代文学》创刊号跑到学校,心里那份欢欣兴奋,一辈子也忘不掉。    杂志出来了,销路却大成问题。什么人要看我们的杂志?卡夫卡是谁?写的东西这么古怪。几篇诗跟小说,作者的名字大都不见经传。就是有名的,也看不大懂。我们到处贴海报,台大学生反应冷淡,本班同学也不甚热烈,几个客户都是我们卖面子死拉活拖硬抓来的。教授我们送了去,大都不置可否。但也有热心的,像张心漪教授,替我们介绍订户,不惜余力。殷张兰熙女士,百般卫护,拉广告。黎烈文教授对我们十分嘉许,其实只要有人看,我们已经很高兴了。杂志由世界文物供应社发出去。隔几天,我就跑到衡阳街重庆南路一带去,逛逛那些杂志摊。“有《现代文学》吗?”我手里抓着一本《今日世界》或者《拾穗》一面乱翻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许多摊贩直摇头,没听过这本东西。有些想了一会儿,却从一大叠的杂志下面抽出一本《现代文学》来,封面已经灰尘扑扑,给别的畅销杂志压得黯然失色。“要不要?”摊贩问我。我不忍再看下去,赶快走开。也有意外:“现代文学吗?卖光了。”于是我便笑了,问道:“这本杂志那么畅销吗?什么人买?”“都是学生吧。”我感到很满足,居然还有学生肯花钱买《现代文学》,快点去办第二期。第一期结算下来,只卖出去六、七百本,钱是赔掉了,但士气甚高,因为我们至少还有几百个读者。其实《现文》销路一直没超过一千本,总是赔钱的。因此摊贩们不甚欢迎,摆在不起眼的地方。可是有一位卖杂志的,却是《现文》的知音,那就是孤独国主诗人周梦蝶先生,他在武昌街的那个摊位上常常挂满了《现代文学》,我们卖不掉的旧杂志,送给他,他总替我们摆出来。有时经过武昌街,看见红红绿绿的《现文》高踞在孤独国的王座上,心里又感动、又骄傲。我的朋友女诗人淡莹说,她是在周梦蝶那里买到整套《现文》的。    虽然稿源困难,财源有限,头一年六期《现文》双月刊居然一本本都按期出来了。周年纪念的时候,还在我家开了一个盛大庆祝会。除了文艺界的朋友,又请了五月画会的画家们。像顾福生、庄、韩湘宁都替《现文》设计过封面,画过插画。张心漪老师、殷张兰熙女士也来捧场,大家真是高兴的,对《现文》的前途充满信心。而我们那时也快毕业了,大家回顾,都觉得大学四年太快,有虚度之感。对我个人来说,大学生活最有意义的事,当然就是创办了这本赔钱杂志。家中父母亲倒很支持,以为“以文会友”。确实,我办这本杂志,最大的收获之一,便是结识了一批文友,使得我的生活及见识都丰富了许多。    到了第九期,《现文》遭到头一次经济危机。我拿去放高利贷的那家伸铁厂倒掉了。《现文》基金去掉一半,这一急,非同小可。那一段时期我天天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五内如焚。数目虽小,但是我那时是一个身无分文的学生,同学们更不济事。父母亲的烦事多,哪里还敢去扰他们。我跑到伸铁厂好几次,也夹在债权人里跟铁厂索债。别人拿回钱没有我不知道,我那张借据一直存了好几年。有时候拿出来对着发呆,心里想:这个铁厂真可恶,这笔文化钱也好意思吞掉。但杂志总还是要办下去的。幸亏我们认识了当时驻台的美国新闻处处长麦卡瑟(RichardMaCarthy)先生。他是有心人,热爱文学,知道我们的困境,便答应买两期《现文》。于是第十、第十一期又在风雨飘摇中诞生了。同时《现文》男生也入了营,编务的重担便落到了《现文》女将们身上。《现文》女将,巾帼英雄,欧阳子坐镇台大,当助教,独当一面。陈若曦在外做事,仍旧办她的外交。我们的学弟们,郑恒雄、杜国清、王祯和也正式加盟,变成《现文》的第二代。我在军营里无法帮忙,只有稿援,在那样紧张的生活里,居然凑出了两篇小说来:《寂寞的十七岁》和《毕业》(后改为《那晚的月光》),那是拼命挤出来的。等到女将们出国,朝中无大臣,《现文》的人事危机又到了。十五期半年出不来,形势岌岌可危。一直到我们受训完毕,出国留美,《现文》的形成期终于结束,改为季刊,迈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我临出国,将《现文》郑重托付给余光中、何欣、姚一苇三位先生。余、何一向与《现文》渊源甚深,姚先生则是生力军,对《现文》功不可灭,值得大书特书。除了自己撰稿——他那本有名的《艺术的奥秘》便是一篇篇在《现文》上出现的——又拉入许多优秀作家的文稿来:如陈映真、施叔青、李昂等等。有了这三位再加上《现文》第二代,编辑危机,算是解决。至于财源,出国后,便由我一个人支撑。家里给我一笔学费,我自己则在爱荷华大学申请到全年奖学金。于是我便把学费挪出一部分来,每月寄回一张支票,化做白纸黑字。在国外,最牵肠挂肚的就是这本东西,魂牵梦萦,不足形容:稿子齐了没有?有没有拉到好小说?会不会脱期?印刷费够不够?整天都在盘算这些事。身在美国,心在台湾,就是为了它。这段期间,《现文》开始起飞,渐趋成熟。一方面是《现文》基本作家本身的成长,另一方面是余、何、姚三位在编辑方面,改进内容,提高了创作水准。这个时间,佳作真多。据咪咪(余光中太太)说,三位太太也动手帮忙,写封套、送杂志。《现文》第二代杜国清他们骑脚踏车,奔跑印刷厂,大家干劲十足。我在爱荷华每次接到台北寄来的《现文》,就兴奋得通夜难眠,恨不得一口气全本看完。看到陈映真的小说,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又难过。《壁虎》的作者是谁,我打听。原来是一个还在中学念书的小姑娘,我很诧异。施叔青初执笔便气宇不凡,日后果然自成一家。施家文学风水旺,妹妹李昂后来居上,风格特殊。    此后,《现文》的编辑人事,经过几次大变动,王文兴、余光中、柯庆明都轮流当过主编及执行编辑。这几位编辑劳苦功高,笔难尽述。只有傻子才办文学杂志,只有更傻的人才肯担任这吃力不讨好的编辑工作,而且是不支薪水的。《现文》之所以能苦撑十三年,第一要靠这批编辑们的烈士精神,除了上述几位外,台大外文系的助教王秋桂、张惠,还有中文系的师生都曾出过大力。此外,那时候的作家,对《现文》真是义薄云天,不求稿费、不讲名利,他们对于《现文》都有一份爱心与期望,希望这份文学杂志能够撑下去。七年,《中国时报》余纪忠先生,闻悉《现文》财政拮据,慷慨赠送纸张一年,使《现文》渡过危机。然而在工商起飞的台湾,一本农业社会理想的同仁杂志,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跟我们同时挣扎的《文学季刊》、《纯文学》都一一英勇的倒仆下去。《现文》的经济危机又亮起了红灯。一九七三年世界通货膨胀,台湾的纸价印刷费猛增。我在美国教书的薪水,怎么省也省不下这笔费用来。我有一位中学好友王国祥,也是《现文》的忠实读者,知道我的困境,每个月从他的研究费捐献一百二十块美金,但是两个人合起来的钱,仍然无济于事,第五十一期出毕,我只好写信给当时的编辑柯庆明,宣布《现文》暂时停刊。柯庆明来信,最后引了白居易的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则回以岳飞的《满江红》:“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岳武穆的这首《满江红》是小时候父亲教授我的,这也是他唯一会唱的歌,常常领着我们唱。后来无论在哪儿听到这首歌,我总不禁感到慷慨激昂。 第22节 《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2)  总观五十一期《现代文学》,检讨得失,我们承认《现文》的缺点确实不少:编辑人事更动厉害,编辑方针不稳定,常常不能按期出刊,稿源不够时,不太成熟的文章也刊登出来。然而《现文》没有基金,编辑全是义务,行有余力,则于编务。我对于编辑们除了敬佩外,绝不敢再苛求。《现文》又没有稿费,拉来文章全凭人情,大概也只有在我们这个重义轻利的中国社会,这种事情才可能发生。因此,除掉先天的限制外,我肯定的认为《现代文学》在六○年代,对于中国文坛,是有其不可抹灭的贡献的。    首先,是西洋文学的介绍。因为我们本身学识有限,只能做译介工作,但是这项粗浅的入门介绍,对于台湾当时文坛,非常重要,有启发作用。因为那时西洋现代文学在台湾相当陌生,像卡夫卡、乔伊思、托马斯·曼、福克纳等这些西方文豪的译作,都绝无仅有。乔伊思的短篇小说经典之作《都柏林人》我们全本都译了出来。后来风起云涌,各出版社及报章杂志都翻译了这些巨匠的作品,但开始启发读者对西洋现代文学兴趣的,《现文》实是创始者之一。译文中,也有不少佳作。举凡诗、短篇小说、戏剧、论文,荦荦大端,名译家有何欣、朱立民、朱乃长等,此外台大外文系助教学生的丰功伟绩也不可抹煞,尤其是张惠,她的翻译质与量在《现文》所占的篇幅都是可观的。    当然,《现文》最大的成就还是在于创作。小说一共登了两百零六篇,作家七十人。在六○年代崛起的台湾名小说家,跟《现代文学》,或深或浅,都有关系。除掉《现文》的基本作者如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及我本人外,还有丛、王祯和、施叔青、陈映真、七等生、水晶、於梨华、李昂、林怀民、黄春明、潜石、林东华、汶津、王拓、蔡文甫、王敬羲、子于、李永平等,早已成名的有朱西宁、司马中原、段彩华。这些作家,或发轫于《现文》,或在《现文》上登过佳作。更有一些,虽然没有文名,而且在《现文》上只投过一两篇,但他们的作品,有些绝不输于成名作家,只可惜这些作家没有继续创作,他们的潜力,已经显著,要不然,台湾文坛上,又会添许多生力军。我随便想到的有:奚淞、东方白、姚树华、张毅、黎阳、马健君等。    《现代文学》的现代诗,成就亦甚可观,有两百多首,举凡台湾名诗人,一网打尽。蓝星、创世纪、笠、星座等各大诗社的健将全部在《现文》登过场,还有许多无党无派的后起之秀。《现文》对台湾诗坛的特别贡献,是四十六期诗人杨牧主编的“现代诗回顾专号”,对台湾过去二十年现代诗的发展成长,做了一个大规模的回顾展。这种兼容并蓄的现代诗回顾展,在台湾当时,好像还是首创。杨牧编辑这个专号,颇花心血,值得赞扬。    《现文》登载本国批评家的论文比较少,但名批评家夏志清、颜元叔、姚一苇、林以亮都有精彩作品,在《现文》发表。夏志清教授,对《现文》从头到尾同情鼓励,呵护备至。他在一篇论文里提到:“《现代文学》,培养了台湾年轻一代最优秀的作家。”    其次,《现文》另一项重要工作,则是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这要归功台大中文系的师生。《现文》后期执行编辑柯庆明,当时在台大中文系当助教,向中文系师生拉稿,有十字军东征的精神,四十四、四十五两期“中国古典小说专号”从先秦到明清,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发展,作了一项全盘的研究,中国古典小说在台湾学界如此受到重视,《现文》这个专号,又是首创。在此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夏志清教授那本用英文写成的巨著《中国古典小说》,在《现文》几乎全部译完登出,这本文学批评,在西方汉学界早已成为众口交誉的经典之作,使西方人对中国古典小说刮目相看。    其实五十二期的稿子,当时已经完全收齐发排了,但因经费问题,始终未能出刊。为了写这篇回忆,我又从箱箧里翻出一些有关《现文》的资料来,有一张发了黄的照片,是《现文》创刊时,当时的编辑们合照的,一共十二人:戴天、方蔚华、林湖、李欧梵、叶维廉、王文兴、陈次云、陈若曦、欧阳子、刘绍铭、我本人及张先绪。那时大家都在二十上下,一个个脸上充满自信与期望。自信,因为初生之犊,不懂事;期望,因为觉得人生还有好长一段路,可以施展身手,大干一番。我看看照片下面印着的日期:一九六○年五月九日。算一算,竟有十七年了,而我们这一批人都已进入了哀乐中年。对着这张旧照,不禁百感丛生。我们各人的命运,当初谁能料及?替《现文》设计封面的张先绪,竟先去世,而且还死得凄凉。张先绪有才,译文真好,然而个性内向,太敏感。陈若曦勇敢,又喜欢冒险,所以她的一生大风大险多,回到大陆七年,尝尽艰苦,居然又全家出来了。这就是陈若曦,能做出常人所不能及者。去年她到加州大学来演讲,我们相见,如同隔世,她走路还是那样不甘落后。王文兴、林湖、陈次云都在母校教育下一代,成为台大外文系的中坚分子。叶维廉、刘绍铭、李欧梵在美国大学教书,各有所成,是美国汉学界后起之秀。方蔚华曾执教政大,已为人父。很多年没有见到诗人戴天,去年到香港,他请我吃饭,两人酩酊大醉,因为大家都有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的感慨。十七年前,戴天到我家,煮酒论诗,醺醺然,不知东方既白,少年情怀,毕竟不同。十七年,时间的担子,是相当沉重的。欧阳子在美国除写作外,相夫教子,家庭美满,然而却遭天忌,患了严重的眼疾,网膜剥落,双目都动过大手术,视力衰退。一九七四年,我到德州去探访她,我们同时都感到,时间的压迫,愈来愈急促,于是我们觉得要赶快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欧阳子以超人的勇气,在视觉模糊的状态下,完成了她的论文集《王谢堂前的燕子》,接着一鼓作气,又单独编辑了这本《现代文学小说选集》。编选这本集子,欧阳子真花了不少心血,她把《现文》上二百多篇小说全部仔细看过,经过深思熟虑,挑出了三十三篇精作,每篇都加以短评,她的短评,寥寥数语,便将小说的精髓点出,对读者大有帮助,而且她的书后目录作得特别详细完整,书后附有《现文》所有的小说篇名,以及每位作者名下所投《现文》之小说篇目,对于日后研究《现文》小说及作家的人有莫大方便。她这种编选态度之严谨认真,堪为楷模。    重读一遍这本选集的小说,更肯定了我对《现文》的看法,《现文》最大的贡献,在于发掘培养台湾年轻一代的小说家。这本选集中三十三篇小说,大多杰出,可以称为六○年代台湾短篇小说的优秀典例。其中有数位早已成名或日后成名的,但是他们投在《现文》上的小说,却往往是他们最好的作品。如朱西宁的《铁浆》,我认为是他所有短篇中的佼佼者,主题宏大:中国传统社会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形式完整:以象征手法,干净严谨的文字,将主题意义表达得天衣无缝。这真是一篇中国短篇小说的杰作。又如陈映真的名著《将军族》,正如欧阳子所评:“这是一篇感人至深的佳作。”他的人道主义在《将军族》中两个卑微的角色身上,发出了英雄式的光辉灿烂。这一篇,应当是他的代表作。再如黄春明的《甘庚伯的黄昏》,虽然这是他投到《现文》唯一的一篇,但是这篇感人肺腑的小说,以艺术形式来说,我觉得是他最完整的一篇,无一赘语,形式内容相互辉映。还有几篇,在台湾小说发展史上,有其特殊意义。丛的《盲猎》,无疑的,是台湾中国作家受西方存在主义影响,产生的第一篇探讨人类基本存在困境的小说。王祯和的《鬼·北风·人》是他初登文坛,在《现文》所投的第一篇。王祯和以前,当然还有许多本省作家描写台湾乡土色彩的作品。但王祯和所受的是战后教育,国语应用纯熟。他这篇小说台湾方言的运用,以及台湾民俗的插入,是他刻意经营的一种写实主义,他这种乡土写实作风,对日后流行的所谓台湾乡土文学有启发作用,而选集中这篇《鬼·北风·人》则是先驱。但《现文》这本小说选集,另外更重要的一个意义,是收集了许多篇文名不盛作家的佳品。因为成名作家,个人都有选集,作品不至湮没,但是名气不大的作家,他们这些沧海遗珠,如果不选入集内,可能就此埋没,在中国文学史上,将是大大损失,因为他们这几篇作品,写得实在好,与名家相比,毫无逊色。例如奚淞的《封神榜里的哪吒》,从中国传统神话中,探索灵肉不能并存的人生基本困境,欧阳子认为:“其表达方式与主题含义,皆具惊人的独创性。”又如黎阳的《谭教授的一天》,我认为是描写台湾学府知识分子小说中的上乘作品,笔触温婉,观察锐利,从头至尾一股压抑的感伤,动人心弦。东方白的《□□》,研讨人类罪与罚的救赎问题,含义深刻,启人深思。姚树华的《天女散花》,刻划社会阶级间无法跨越的障碍,感人之至。综观选集中三十三篇作品,主题内容丰富而多变化,有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之式微者,如《铁浆》、《游园惊梦》;有描写台湾乡土人情者,如《鬼·北风·人》、陈若曦的《辛庄》、林怀民的《辞乡》、严的《尘埃》;有刻划人类内心痛苦寂寞者,如水晶的《爱的凌迟》、欧阳子的《最后一节课》;有研究人类存在基本困境者,如《盲猎》、《封神榜里的哪吒》、施叔青的《倒放的天梯》;有人生启发故事(initiationstories),如王文兴的《欠缺》;有赞颂人性尊严者,如《将军族》、《甘庚伯的黄昏》;还有描述海外中国人的故事,如於梨华的《会场现形记》、吉铮的《伪春》。三十三位作家的文字技巧,也各有特殊风格,有的运用寓言象征、有的运用意识流心理分析、有的简朴写实、有的富丽堂皇,将传统融于现代,借西洋糅入中国,其结果是古今中外集成一体的一种文学,这就是中国台湾六○年代的现实,纵的既继承了中国五千年沉厚的文化遗产,横的又受到欧风美雨猛烈的冲击,我们现在所处的,正是中国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空前剧变的狂飙时代,而这批在台湾成长的作家亦正是这个狂飙时代的见证人。目击如此新旧交替多变之秋,这批作家们,内心是沉重的、焦虑的。求诸内,他们要探讨人生基本的存在意义,我们的传统价值,已无法作为他们对人生信仰不二法门的参考,他们得在传统的废墟上,每一个人,孤独的重新建立自己的文化价值堡垒,因此,这批作家一般的文风,是内省的、探索的、分析的;然而形诸外,他们的态度则是严肃的、关切的,他们对于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个人有一种严肃的关切,这种关切,不一定是“五四”时代作家那种社会改革的狂热,而是对人一种民胞物与的同情与怜悯——这,我想是这个选集中那些作品最可贵的特质,也是所有伟大文学不可或缺的要素。在这个选集中,我们找不出一篇对人生犬儒式的嘲讽,也找不出一篇尖酸刻薄的谩骂。这批作家,到底还是受过儒家传统的洗礼,文章以温柔敦厚为贵。六○年代,反观大陆,则是一连串文人的悲剧,老舍自沉于湖、傅雷自戕、巴金被迫跪碎玻璃、丁玲充军黑龙江,沈从文消磨在故宫博物馆,噤若寒蝉,大陆文学一片空白。因此,台湾这一线文学香火,便更具有兴灭继绝的时代意义了。    《现代文学》一九七三年停刊,于今三载半,这段期间,我总感到若有所失,生命好像缺了一角,无法弥补。有时候我在做梦:到哪里去发一笔横财,那么我便可以发最高薪水请一位编辑专任《现文》;发最高稿费,使作家安心写作;请最好的校对,使《现文》没有一个错字;价钱定得最便宜,让穷学生个个人手一册。然而我不死心,总在期望那春风吹来,野草复生。其实《现文》这几位基本作家,个个对文学热爱,都不减当年。王文兴写作一向有宗教苦修精神,前年《家变》一出,轰动文坛。欧阳子写作不辍,《秋叶》集中,收有多篇心理小说佳作。陈若曦兜了一大圈,还是逃不脱缪斯的玉掌,又重新执笔,《尹县长》像一枚炸弹,炸得海外左派知识分子手忙脚乱。至于我自己也没有停过笔,只是苦无捷才,出了一本《台北人》,一个长篇,磨到现在。按理说,我们人生经验丰富多了,现在办一本文学杂志,应当恰逢其时。    去年返台,远景出版社负责人沈登恩来找我,“远景”愿意支持《现文》复刊。我跟几位在台的《现文》元老商量,大家兴奋异常。施叔青请我们到她家吃饭,在座有多位《现文》从前的作家编辑,酒酣耳热,提到《现文》复刊,大家一致举杯支持,姚一苇先生竟高兴得唱起歌来,我从来没见他那样青春,那样焕发过。而我自己,我感到我的每个细胞都在开始返老还童。    复刊后的《现文》,我们的期望仍只是一个:登刊有价值的好文学,发掘培养优秀的青年作家。我相信现在台湾的优秀作家,比我们当年一定要多得多。《现文》将继承我们以往兼容并蓄的传统,欢迎有志于文学的作家,一同来耕耘、来切磋、来将《现文》的火炬接下去,跑到中国文学的圣坛上,点燃起一朵文艺火花。《现文》发刊词里有一段话,我引下来,作为本文的结束:    我们愿意《现代文学》所刊载不乏好文章,这是我们最高的理想。我们不愿意为辩证“文以载道”或“为艺术而艺术”而花篇幅,但我们相信,一件成功的艺术品,纵非立志为“载道”而成,但已达到了“载道”的目的…… 第23节 岂容青史尽成灰  一九八二年日本文部省修改日文教科书,企图掩饰洗刷第二次世界大战日军侵略亚洲各国的罪行。此举引起亚洲各国政府强烈抗议,尤其是全世界的中国人更感愤慨,因为中日战争,中国人民伤亡最惨重,死亡于战乱者达一千五百万,国家元气消耗殆尽,战后劫难旋踵而至。日本政府估计错误,以为三十多年,日军暴行造成的创伤在亚洲人民记忆中已经消退。近年来许多迹象显示,日本人对“大东亚共荣”的美梦并未忘情:国内放映“大日本帝国”影片,尤有甚者,竟修建“满洲国纪念碑”;日本名导演大岛渚最近的一部影片《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国内译为《俘虏》)中,主角日本军官自称曾到满洲“平乱”——意指卢沟桥事变,日本军国主义的心态毕露无遗,难怪亚洲人民对日本政府修改教科书的意图无限疑虑了。日本右派分子从未停止鼓吹日本重整军备,并且公开尊奉纪念“战死的英雄”,把头号战犯东条英机牌位送进“靖国神社”。相形之下,德国人对纳粹暴行所持态度,迥然不同。前西德总理史密特,曾在犹太人被害者墓前下跪,代表全体德意志民族向犹太人忏悔致歉。也许我们可以结论,毕竟条顿民族比大和民族有良心良知,勇于认错——日本人篡改历史到底是一种怯懦的行为。但事实上德国人即使想篡史也不可能,因为这几十年来犹太人一直锲而不舍,把纳粹罪行的证据,点点滴滴,全部收集存档,有关这场浩劫的书籍、电影、戏剧,林林总总,可谓汗牛充栋,铁证如山,而且不断向全世界公布。犹太人不容许他们的后代子孙忘却这场灭种的悲剧,更不容许德国人翻案篡史。直到今天他们还在追缉纳粹战犯,每年集中营幸存者都会约同从全世界回到以色列追思被纳粹残害的亲友。作为日本军国主义最大的受害者,我们的努力比起犹太人真是相差太远。虽然国内已经出版不少有关抗战的史料,但尚未能影响国际,尤其未能影响日本人民,使他们了解二次世界大战,日本军国政府所造成的滔天大祸。事实上战后“远东军事法庭”有关日军暴行之证据文件共有七百册,现存日本法务省。当然日本政府不会把这些文件公开,让日本人民知道他们政府的野蛮行为。倒是一九七二年日本朝日新闻社出版了该社记者本多胜一所著《中国之行》一书,在日本曾引起相当大的震撼。本多胜一一九七一年到中国大陆访问了中日战争期间日军在东北及南京上海几次大屠杀的幸存者,并揭发了日军在东北惨无人道的暴行。沈阳“满洲医科大学”的日本医生把中国人用做细菌试验,注射斑疹伤寒菌到人体内,人还活着便予以解剖,研究体内情况。本多在书中列出当时的实验报告并附详细表格。读到日本医生所写的这些完全客观丝毫不带人类感情的科学报告,不禁令人毛骨悚然。本多并参观了三个东北“万人坑”,这些“万人坑”为埋葬中国矿工所设,不少矿工因生病体弱无法劳动,便被活活扔入坑中任其瘐毙,迄今照片上仍可看到坑中累累白骨。至于“南京大屠杀”那些惨闻,就更加惊心动魄了。几周内,三十余万南京市军民惨遭屠杀。这本书一出,日本知识界颇为震惊,但也有些反应声称:“当时并不知情。”果真如此,日本政府的愚民政策十分成功,难怪文部省要大胆篡史了。希特勒残杀犹太人,然而今日六百万犹太冤魂声讨正义的呼声在世界上何等响亮,而一千五百万中国亡魂又是何等的沉默。我们当然不能靠外国人来替我们申冤,外国人的报导倒是曲解事实的居多。美国学界一直流传着一个荒谬的说法:国民党没有抗日。前时报杂志名记者怀特(TheodoreWhite)报导抗战,把国军说得一文不值。他那本《来自中国的雷声》对国民政府的国家形象损害颇大。他报导当时的状况:士兵营养不良,征兵制度不合理,少数官员腐败颟顸。在抗战后期或有其真实性,但抗战前期中国军民英勇抗敌的事迹呢?民国二十七年“台儿庄之役”国军以少击众,一举歼灭敌军劲旅矶谷、坂垣师团二万精兵,成为抗战第一大捷。二十八年“昆仑关之役”消灭中村正雄旅团,使敌军五年不敢再犯桂南。第一二三次“长沙会战”亦是同样激烈,战果辉煌。这些著名战役都应写成专书,推往国际。事实上在西方,许多有关二次大战的书籍也是近几年才刚问世。美国公共电视台最近推出一系列二次大战纪录片,颇有教育价值。如果我国即将成立的公共电视台也能仿照美国,将中国战史制成纪录片,相信对台湾的观众,尤其是青年观众教育意义重大。记得我在台湾中学念中国历史,教科书上中日战史一笔带过,这场民族灾祸交代得何等草率,纪录片正可补教科书的不足。    文学和历史都反映时代,如果说历史是理性客观的纪录,那么文学便是感性主观的投射,二者相辅相成。抗战文学正反映了苦难的中国,苦难中中华民族拼死抵御外族入侵的悲愤与辛酸。抗战文学史料的整理,实在是当今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近来国际上对这段期间的文学也渐重视,一九八年巴黎首次举行“抗战文学”会议,去年香港中文大学又举行第二次,可惜两次台湾都没有派代表去参加,中国大陆倒派出不少作家学者,形成一边倒的局势。    《现代文学》同仁有鉴于抗战文学对中国近代历史研究的重要性,于二十一期《现代文学》新刊第二十一期。推出“抗战文学专号”。这个专辑只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因为抗战文学篇幅浩繁,史料不易搜集,而且格于客观形势的禁忌,抗日期间有些思想左倾的文人作品无法纳入。因此这个专辑的方针乃采取从有限的角度,来反映抗战中国的一斑。已经广为流传的作品,我们没有采用。专辑中的文章多为一些真情毕露的精品,有些是成名的前辈作家,如胡秋原、王蓝、陈纪滢、谢冰莹、卜少夫、刘以鬯、何容、钟鼎文等如今尚在台湾、香港,看了他们的文章,使我们了解到这些前辈作家抗日期间的爱国情操。王蓝先生的《第一封家信》、谢冰莹女士的《台儿庄》、陈纪滢先生给女儿的信、胡秋原先生对青年军的报导,都曾使我深深感动。我们特别感谢夏志清教授赐给我们的长文,这是一篇重要论文,给予端木蕻良以及他的天才之作《科尔沁旗草原》应有的文学评价。这个专辑由郑树森教授主编,他为此花费了惊人的时间与精力。专辑一共四百一十一页,远景出版社不惜工本促成其事。希望这个专辑能够抛砖引玉,引起更多同好研究抗战文学的兴趣,更希望战后一代的青年读者,能够从专辑的文学作品中,去体认我们国家苦难的历史。    中日战争,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大悲剧。两个文化文字如此相近的民族竟至互相残杀。虽然这场战争的历史背景异常复杂,但是这场劫难的教训我们不能不铭记于心:“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设若民国十七年北伐完成,中国人能够团结一致,复国建国,日本人何敢轻举妄动。不幸中原大战,兄弟阋墙,遂予日本军阀可乘之机,狂言三月征服中国。历史的演变真是莫大的讽刺。战败的日本在烽火废墟上建立起一等的经济大国,而我们却“赢得了战争,失去了和平”。犹记一九六六年返台,首次停留日本,看见东京高楼大厦高耸入云,到处车水马龙,一片繁荣,东京街上战后的一代,个个衣履光鲜,神采奕奕,战后的创痛在那些没有记忆的日本青年身上似乎并未留下任何痕迹。我当时心情异常复杂,感触良多,不禁深深觉到历史的无情、不平。中日战争以及台湾五十年的殖民统治,使得我们对待日本心理矛盾重重。日本的精致文化及物质文明,使得我们羡慕向往,情不自禁;然而历史的伤痕又时常隐隐作痛,使得我们疑惧满腹。仇日媚日都非正途,理性的考察与了解仍属首要。甲午战争,中国败北,清廷尚且派遣成千上万的留学生到日本去学习他们富国强兵之道。今年八月《天下杂志》出了一个日本专访特辑,从各种角度深入报导。格于形势,我们跟日本相生相克的复杂关系,恐怕还会无限延长下去。然而在我们引进日本大汽车厂工业技术之际,我们必须心存警惕:日本军国主义曾经带给我们国家民族无穷灾祸,那一段痛史,毋容篡改,毋容抹煞。 第24节 《现代文学》创立的时代背景  ——写在《现代文学》重刊之前《现代文学》于一九六○年三月创刊,距离现在,已有二十八年。其间一九七三年出刊到五十一期时,因为经济上无法支撑,一度暂时停刊。三年半后,获远景出版社的支持,得以复刊,又出了二十二期,一直到一九八四年,这本赔钱杂志实在赔不下去了,才终告停刊。复刊的时候,我曾写过一篇文章:《〈现代文学〉的回顾与前瞻》,把《现文》创刊的来龙去脉,这本杂志做过的一些工作,以及《现文》的作家和他们的作品,都详尽的介绍过。因为那篇文章写在复刊前夕,心情兴奋,前瞻的欣喜,倒是多于回顾的惘然。现在算算,那也是十一年前的事了。经过悠长时间的磨洗,《现代文学》已渐渐变成了历史。当今大学生看过前一阶段《现代文学》的恐怕已经不多,往年购买《现文》的读者,可能也只有少数藏有全套杂志。近几年,愈来愈感到时间洪流无可拒抗的威力,眼见许多人类努力的痕迹,转瞬间竟然湮没消逝,于是我便兴起了一个愿望:希望有一天能够重刊《现代文学》,使得这本曾经由许多文学工作者孜孜矻矻耕耘过的杂志,重现当年面貌,保存下来,作为一个永久纪录。    我常常被问到几个问题:当年你们怎么会办《现代文学》的?为什么你们那一伙有那么多人同时从事文学创作?你们怎么会受到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的?如今有了时间的距离,经过一番省思,我对这些问题,可能有了一些新的看法,我得到的结论是,《现代文学》创刊以及六十年代现代主义在台湾文艺思潮中崛起,并非一个偶然现象,亦非一时标新立异的风尚,而是当时台湾历史客观发展以及一群在成长中的青年作家主观反应相结合的必然结果。    那时我们都是台湾大学外文系的学生,虽然傅斯年校长已经不在了,可是傅校长却把从前北京大学的自由风气带到了台大。我们都知道傅校长是“五四运动”的学生领袖,他办过当时鼎鼎有名的《新潮》杂志。我们也知道文学院里我们的几位老师台静农先生、黎烈文先生跟“五四”时代的一些名作家关系密切。当胡适之先生第一次返台公开演讲时,人山人海的盛况,我深深记在脑里。“五四”运动对我们来说,仍旧有其莫大的吸引力。“五四”打破传统禁忌的怀疑精神,创新求变的改革锐气,对我们一直是一种鼓励,而我们的逻辑教授殷海光先生本人就是这种“五四”精神的具体表现。台大外文系当年无为而治,我们乃有足够的时间去从事文学活动。我们有幸,遇到夏济安先生这样一位学养精深的文学导师,他给我们文学创作上的引导,奠定了我们日后写作的基本路线。他主编的《文学杂志》其实是《现代文学》的先驱。    《现代文学》创刊的成员背景相当复杂多元,而由这些成员的背景也可以了解到《现代文学》创刊的动机与风格的一斑。我们里面,有的是随着政府迁台后成长的外省子弟,像王文兴、李欧梵及我自己,有的是光复后接受国民政府教育长大的本省子弟如欧阳子、陈若曦、林耀福,也有海外归国求学的侨生像戴天、叶维廉、刘绍铭,我们虽然背景各异,但却有一个重要的共同点,我们都是战后成长的一代,面临着一个大乱之后曙光未明充满了变数的新世界。外省子弟的困境在于:大陆上的历史功过,我们不负任何责任,因为我们都尚在童年,而大陆失败的后果,我们却必须与我们的父兄辈共同担当。事实上我们父兄辈在大陆建立的那个旧世界早已瓦解崩溃了,我们跟那个早已消失只存在记忆与传说中的旧世界已经无法认同,我们一方面在父兄的庇荫下得以成长,但另一方面我们又必得挣脱父兄加在我们身上的那一套旧世界带过来的价值观以求人格与思想的独立。艾力克生(ErikErikson)所谓的“认同危机”(identitycrisis)我们那时是相当严重的。而本省同学亦有相同的问题,他们父兄的那个日据时代也早已一去不返,他们所受的中文教育与他们父兄所受的日式教育截然不同,他们也在挣扎着建立一个政治与文化的新认同。当时我们不甚明了,现在看来,其实我们正站在台湾历史发展的转折点上,面临着文化转型的十字路口。政府迁台,经过十年惨淡经营,台湾正开始从农业社会转向工商社会,而战后的新文化也在台湾初度成形,我们在这股激变的洪流中,探索前进,而我们这一代,无论士农工商,其实都正在参与建造一个战后的新台湾。“五四运动”给予我们创新求变的激励,而台湾历史的特殊发展也迫使我们着手建立一套合乎台湾现实的新价值观。这一切都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进行着,我们成长的心路历程也有其崎岖颠簸的一面。    一国的新文学运动,往往受了外来文化的刺激应运而生,历史上古今中外不乏前例。唐朝时中国从印度大量输入佛经,佛经的译介,基本上改变了中国的文学与艺术。王维的诗、汤显祖的戏曲、曹雪芹的小说都是佛教文化熏陶下开放出来的灿烂花朵。我们中国人最足以自豪的《红楼梦》,其实也不过是佛家一则顽石历劫的寓言。“五四”的新文学基本上也是受了西方文化的刺激而诞生的。鲁迅、巴金、曹禺、老舍、徐志摩等人没有一个不受过外国文学的影响。六十年代初,我们在外文系念书,接触西方文学,受其启发,也就是很自然的了。但在西方文学的诸多流派中,现代主义的作品的确对我们的冲击最大。十九世纪末以来近半个世纪现代主义波澜壮阔,蔚为主流,影响到西方各种艺术形式。要言之,现代主义是对西方十九世纪的工业文明以及兴起的中产阶级庸俗价值观的一个大反动,因此其叛逆性特强,又因欧洲经过两次大战,战争瓦解了西方社会的传统价值,动摇了西方人对人类、人生的信仰及信心,因此西方现代主义的作品中对人类文明总持着悲观及怀疑的态度。事实上二十世纪的中国人所经历的战争及革命的破坏,比起西方人有过之而无不及,我们的传统社会及传统价值更遭到了空前的毁灭。在这个意义上我们的文化危机跟西方人的可谓旗鼓相当。西方现代主义作品中叛逆的声音、哀伤的调子,是十分能够打动我们那一群成长于战后而正在求新望变彷徨摸索的青年学生的。卡夫卡的《审判》、乔伊思的《都柏林人》、艾略特的《荒原》、托马斯·曼的《威尼斯之死》、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以及当时人人都在争读的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现代主义的经典之作,我们能够感受、了解、认同,并且受到相当大的启示。二十多年后,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在台湾逐渐式微时,海峡的那一边,中国大陆的学界文坛却出人意料之外的燃起了“现代主义”的火苗,尼采、萨特的哲学,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以及卡夫卡的小说在青年知识分子之间,竟然成为了畅销书,大陆剧作家高行健的“荒谬剧”在北京上演,场场客满,观众多为学生。经过“文革”,大陆的青年知识分子也开始在反省深思,摸索探求在寻找新的文化价值了。卡夫卡的《审判》能够引起大陆读者的认同是能理解的,《审判》简直可以说是“文革”的一则寓言,而“文革”本身就是一出最大的“荒谬剧”。“现代主义”是西方文化危机的产物,所谓乱世之音。而这一代的大陆青年知识分子成长于重重危机之中,能引起他们的共鸣,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我们在外文系研读西洋文学的同时,也常常到中文系去听课。记得那时我们常去听郑骞老师讲词、叶嘉莹老师讲诗、王叔岷老师讲《庄子》。其实不自觉的我们也同时开始在寻找中国的传统。这点使得我们跟“五四”那一代有截然不同之处,我们没有“五四”打倒传统的狂热,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阻力到了我们那个时代早已荡然。我们之间有不少人都走过同一条崎岖的道路,初经欧风美雨的洗礼,再受“现代主义”的冲击,最后绕了一大圈终于回归传统。虽然我们走了远路,但在这段歧途上的自我锻炼及省思对我们是大有助益的,回过头来再看自己的传统,便有了一种新的视野、新的感性,取舍之间,可以比较,而且目光也训练得锐利多了,对传统不会再盲目顺从,而是采取一种批判性的接受。我们对待中国传统文化毕竟要比“五四”时代冷静理性得多,将传统融入现代,以现代检视传统——我们在融合传统与现代的过程中,大家都经过了一番艰苦的挣扎,其实这也是十九世纪以来,中国文化再造的大难题,百多年来,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似乎都命定要卷入中西文化冲突的这一场战争中。    我们战后成长的这一代,正处于台湾历史的转折时期,由于各种社会及文化因素的刺激,有感于内,自然欲形诸于外,于是大家不约而同便开始从事文学创作起来。那时我们只是一群籍籍无名的学子,当时台湾的报章杂志作风比较保守,我们那些不甚成熟而又刻意创新的作品自然难被接受,于是创办一份杂志,刊载我们自己以及其他志同道合文友们的作品,便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了。事实上,这股创造台湾新文学的冲动,并不限于台大外文系的学生。五十年代后期,《现代诗》、《蓝星》、《创世纪》等几家现代诗刊早已发难于前,做了我们的先驱,而政治大学尉天骢等人创办的《笔汇》也比我们略早发刊。可见得六十年代台湾的新文学运动并不是一个孤立偶发的现象,而实在是当时大家有志一同,都认为台湾文学,需要一个新的开始。    《现代文学》是同人创办的所谓“小杂志”,我们当时完全不考虑销路,也没有想去讨好一般读者的趣味,所以这本杂志走的一直是严肃文学的路线。因为曲高和寡,销路不佳,始终亏损累累,但是却因此保持了我们一贯的风格。我们那时虽然学识不够,人生经验也很幼稚,但我们对文学的态度,却是绝对虔诚的。我们那时写作,根本谈不上名利,因为《现代文学》的销路一直在一千本上下,引不起社会的注意,而经费又不足,发不出稿费。我们那时努力创作可能也抱有年轻人的一种理想与使命感吧,要为台湾文学创立一种新的风格。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当初在《现代文学》那本冷杂志上面壁十年,对日后的写作生涯倒是很有益处的。惟其没有名利的牵挂,写作起来,可以放胆创新,反正初生之犊,犯了错误也不足挂齿。那一段时期的磨炼,确实替我们扎下了根基。现在台湾的报纸杂志多了,稿费高,奖金多,青年作家成名太快,可能对他们的创作不一定有帮助。文学创作的确是一番艰辛而又孤独的自我挣扎,自我超越,不宜揠苗助长。六十年代那种严肃而又朴素的文风,倒不禁令人怀念起来。    《现代文学》的创立,对我个人来说,最有意义的是结识了一大群志同道合的文友,大家同时在一本杂志上耕耘,无形中也有一种互相激励的作用,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以文会友”吧,那的确是一种乐趣。最难能可贵的是在《现代文学》上投稿的作家,各人的文风各异,文学观也不尽相同,彼此居然相安无事。我想不起我们之间曾经为了文学观点互异而起争执的事情,这简直近乎奇迹,试看看早期在《现代文学》写稿的这份作家名单:写小说的有丛、刘大任、朱西宁、蔡文甫、王祯和、陈映真、黄春明、施叔青、李昂、林怀民、七等生等以及《现文》几个基本作家欧阳子、陈若曦、王文兴跟我自己,诗人也有一大群,各路人马,会集一堂,竟然能够“和而不同”,我想那是因为当时大家对文学都有一个共识:文章是千古事、不朽之盛业。在这个大前提下,个人之间的歧异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大家各说各话,互不干扰,一时倒也呈现出一片百花齐放的局面。《现代文学》虽以“现代”为名,但并非定于一尊,虽然那时还没有“乡土文学”这个名辞,可是一些后来被认为是“乡土文学”的代表作家以及他们的作品早已在《现代文学》上出现过了,“现代”与“乡土”在这本杂志上从来就没有对立过,而往往一篇作品中,这两种要素并立不悖,文学本来就有无限的可能性,以现代手法表现乡土感情,也是其中的一种。例如在《现代文学》上发表的王祯和的第一篇小说《鬼·北风·人》就是一篇道地乡土而又完全现代的杰作。    六十年代走严肃文学路线提倡实验创新的杂志不多,《现代文学》在那段期间提供了一块文学园地,让一大群有才华有理想的青年作家,播种耕耘,开花结果,日后大都卓然成家,成为台湾文学的中坚。这,恐怕就是《现代文学》最大的功劳了。稍后《文学季刊》创刊,也培养了不少优秀作家,并且开创了一个新的创作方向。到今天我还记得有几位作家的初创首篇在《现代文学》上发表时,令我感到的惊喜之情。有一天在台大文学院的走廊上,有三个低我们一班的学弟来找我,要投稿到《现文》,那就是杜国清、郑恒雄(潜石)和王祯和。我拿到王祯和的处女作马上跟王文兴几个人传阅欣赏,大家惊叹不止,我那时好像已经看到王祯和的未来。我的画家朋友顾福生拿给我一篇小说《惑》,是他的女学生写的,那个女孩子只有十六七岁,我颇为讶异,我说那篇小说很怪,那个女孩子有怪才,我拿去《现文》上发表了。那个女孩叫陈平,就是日后的三毛。许多年后,三毛才吐露,原来就是因为《惑》的发表,她才决定弃画从文,开始了她的写作生涯。从前我只知道奚淞是个才气纵横的青年画家,并不知道他也有文才。有一次他很淡然的告诉我,他写了一篇小说,要我看看。我一看,大吃一惊,《封神榜里的哪吒》像一颗光芒四射的夜明珠,令人目为之眩。那是一篇我自己也想写而没能写出来的寓言小说。我在美国接到二十三期《现代文学》,有一篇小说《壁虎》,特别引起我的注意,这篇小说写得慓悍,我以为是男作家写的,向姚一苇先生打听,原来施叔青竟是个在中学念书的女生。这些发现,都曾带给我莫大的喜悦。那些作家那时都那样年轻,而且一出手就气度不凡。《现代文学》的确发表了不少优秀的短篇小说,那些作品有的到今天还是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    随着台湾社会转型,八十年代工商起飞,同人办的文学杂志在台湾的生存空间几乎接近于零。多元化的工商社会朝气蓬勃,勇往直前,但也有其飞扬浮躁,急功近利的一面。台湾文学的发展,一直是我最关心的一件事,总希望台湾文学茁壮结实,蒸蒸日上,爱之深,责之切,就不免有许多杞忧。于是我便想如果能将《现代文学》重刊,将《现文》作家群从前那种不问收获的垦荒精神再现给台湾的青年读者,也许对一些有志于文学创作的年轻人产生一种鼓励,因为他们现在的客观条件毕竟比我们当年优越得多,如果他们也肯披荆斩棘,苦苦耕耘,成就一定远超过我们。这个宏愿,终于能够实现了。去年夏天在台北遇见了允晨出版社的负责人吴东升及林伯峰二位先生,他们对文化事业的推展,满腔热忱,他们赞成我的构想,同意重刊《现代文学》一至五十一期。他们尊重《现代文学》一贯的精神,此次重刊,不以营利为目的,若有盈余,可能设立文学基金,奖励青年作家写作出版。最重要的,重刊的《现代文学》将有低价的普及本,让青年学生也有能力购买。这次重刊,先出一至五十一期,因为前期的《现代文学》早已没有存书,历史价值也许比较大些,日后有机会,再将后期的二十二期补齐。当然,后二十二期也有许多重要的作家及他们的作品:马森、黄凡、陈雨航、吴念真、宋泽莱、蒋冲等,而且几个专辑“文革文学”、“抗战文学”,也有其特殊意义。    这次《现代文学》能够重刊,丘彦明的功劳最大,这位《联合报副刊》、《联合文学》的名编辑,不辞劳苦,自告奋勇,策划《现文》重刊。她花了不少时间精力编纂作家及作品的生平索引、大事年表等等,而且又力邀当年《现文》的作家及主编,撰写《〈现代文学〉与我》,回忆当年在《现文》投稿及编辑这本杂志的情况,他们这些文章,日后都将成为台湾文学的重要史料。《现代文学》的成长,与我自己的写作生涯可谓唇齿相依,为了这本杂志,我曾心血耗尽。对它,我是一往情深,九死无悔的。 第25节 不信青春唤不回  ——写在《现文因缘》出版之前    如果你现在走到台北市南京东路和松江路的交岔口,举目一望,那一片车水马龙、高楼云集闹市中的景象,你很难想像得到,二十多年前,松江路从六福客栈以下,一直到圆山,竟是延绵不断一大片绿波滚滚的稻田,那恐怕是当时台北市区最辽阔的一块野生地了。那一带的地形我极熟悉,因为六十年代我家的旧址就在六福客栈,当时是松江路一三三号。父母亲住在松江路一二七号——现在好像变成了“丰田汽车”,家里太拥挤,我上大学时便迁到一三三号,那是松江路右侧最后一栋宿舍,是间拼拼凑凑搭起来的木造屋,颇有点违章建筑的风貌。松江路顾名思义,是台北市东北角的边陲地带,相当于中国地图上的北大荒,我便住在台北北大荒的顶端。一三三号里有一条狼狗、一只火鸡、一棵夹竹桃,还有我一个人,在那栋木造屋里起劲的办《现代文学》,为那本杂志赶写小说。屋后那一顷广袤的稻田,充当了我的后园,是我经常去散步的所在;碧油油的稻海里,点缀着成千上百的白鹭鸶,倏地一行白鹭上青天,统统冲了起来,满天白羽纷飞,煞是好看——能想像得出台北也曾拥有过这么多美丽的白鸟吗?现在台北连麻雀也找不到了,大概都让噪音吓跑了吧。    一九六一年的某一天,我悠悠荡荡步向屋后的田野,那日三毛——那时她叫陈平,才十六岁——也在那里蹓跶,她住在建国南路,就在附近,见我来到,一溜烟逃走了。她在《蓦然回首》里写着那天她“吓死了”,因为她的第一篇小说《惑》刚刚在《现代文学》发表,大概兴奋紧张之情还没有消退,不好意思见到我。其实那时我并不认识三毛,她那篇处女作是她的绘画老师“五月画会”的顾福生拿给我看的,他说他有一个性情古怪的女学生,绘画并没有什么天分,但对文学的悟性却很高。《惑》是一则人鬼恋的故事,的确很奇特,处处透着不平常的感性,小说里提到《珍妮的画像》,那时台北正映了这部电影不久,是珍妮弗琼丝与约瑟戈登主演的,一部好莱坞式十分浪漫离奇人鬼恋的片子,这大概给了三毛灵感。《惑》在《现代文学》上发表,据三毛说使她从自闭症的世界解放了出来,从此踏上写作之路,终于变成了名闻天下的作家。我第一次见到三毛,要等到《现代文学》一周年纪念,在我家松江路一二七号举行的一个宴会上了。三毛那晚由她堂哥作伴,因为吃完饭,我们还要跳舞。我记得三毛穿了一身苹果绿的连衣裙,剪着一个赫本头,闺秀打扮,在人群中,她显得羞怯生涩,好像是一个惊惶失措一径需要人保护的迷途女孩。二十多年后重见三毛,她已经蜕变成一个从撒哈拉沙漠冒险归来的名作家了。三毛创造了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瑰丽的浪漫世界;里面有大起大落生死相许的爱情故事,引人入胜不可思议的异国情调,非洲沙漠的驰骋,拉丁美洲原始森林的探幽——这些常人所不能及的人生经验三毛是写给年轻人看的,难怪三毛变成了海峡两岸的青春偶像。正当她的写作生涯日正当中,三毛突然却绝袂而去,离开了这个世界。去年三毛自杀的消息传来,大家都着实吃了一惊,我眼前似乎显出了许多个不同面貌身份的三毛蒙太奇似的重叠在一起,最后通通淡出,只剩下那个穿着苹果绿裙子十六岁惊惶羞怯的女孩——可能那才是真正的三毛,一个拒绝成长的生命流浪者,为了抵抗时间的凌迟,自行了断,向时间老人提出了最后的抗议。    很多年后我才发觉,原来围着松江路那片田野还住了另外几位作家,他们的第一篇小说也都是在《现代文学》上发表的。荆棘(其实她叫朱立立)就住在松江路一二七的隔壁,两家的家长本来相识的,但我们跟朱家的孩子却素无来往,我跟她的哥哥有时还打打招呼,但荆棘是个女孩子,青少年时期男女有别,见了面总有点不好意思。我印象中,她一径穿着白衣黑裙的学生制服,一副二女中的模样,骑脚踏车特别快,一蹬就上去了,好像急不待等要离开她那个家似的。那时候她看起来像个智慧型颇自负的女生,不容易亲近。要等到许多年后,我读到她的《南瓜》、《饥饿的森林》等自传性的故事,才恍然了悟她少女时代的成长,难怪如此坎坷。那几篇文章写得极动人,也很辛酸,有点像张爱玲的《私语》。我应该最有资格做那些故事的见证人了,我们两家虽然一墙相隔,但两家的佣人是有来有往、互通消息的,两家家里一些难念的经大概就那样传来传去了。有天夜里朱家那边隔墙传来了悲恸声,于是我们知道,荆棘久病的母亲,终于过世了。《等之圆舞曲》是荆棘的第一篇小说,发表在《现代文学》上,她投稿一定没有写地址,否则我怎么会几十年都不知道那篇风格相当奇特有点超现实意味的抒情小说,竟会是当日邻居女孩写的呢?人生有这么多不可解之事!    《现代文学》四十五期上有一篇黎阳写的《谭教授的一天》,黎阳是谁?大家都在纳闷,一定是个台大生,而且还是文学院的,因为我们都知道《谭教授》写的是我们的老师,台大文学院里的点点滴滴描摹得十分真切。那时候是七十年代初,留美的台湾学生“保钓运动”正在搞得轰轰烈烈。有一天我跟一位朋友不知怎么又谈起了《谭教授的一天》,大大夸赞一通,朋友惊呼道:“你还不知道呀?黎阳就是李黎,骂你是‘殡仪馆’的化妆师的那个人!”我不禁失笑,也亏李黎想得出这么绝的名辞。    据说李黎写过一篇文章,把我的小说批了一顿,说我在替垂死的旧制度涂脂抹粉。《谭教授的一天》是李黎的处女作,的确出手不凡。没有多久以前,跟李黎一起吃饭,偶然谈到,原来从前在台北,她家也住在松江路那顷田野的周遭。天下就有这样的巧事,一本杂志冥冥中却把这些人的命运都牵系到了一起。如果六十年代的某一天,三毛、荆棘、李黎,我们散步到了松江路那片稻田里,大家不期而遇,不知道是番怎样的情景。然而当时大家都正处在青少年的“蓝色时期”,我想见了面大概也只能讪讪吧。有一次,我特别跑到六福客栈去喝咖啡,旅馆里衣香人影杯觥交错,一派八十年代台北的浮华。我坐在楼下咖啡厅的一角,一时不知身在何方。那片绿油油的稻田呢?那群满天纷飞的白鸟呢?还有那许多跟白鸟一样飞得无影无踪的青春岁月呢?谁说沧海不会变成桑田?    台大文学院的大楼里有一个奇景,走廊上空悬挂着一排大吊钟,每只吊钟的时针所指都不同时,原来那些吊钟早已停摆,时间在文学院里戛然而止,而我们就在那栋悠悠邈邈的大楼里度过了大学四年。一九六一年的一个黄昏,就站在文学院走廊里那排吊钟下面,比我们低两届的三个学弟王祯和、杜国清、郑恒雄(潜石)找到了我,他们兴冲冲的想要投稿给《现文》。王祯和手上就捏着一叠稿子,扯了一些话,他才把稿子塞到我手中——那就是他的第一篇小说《鬼·北风·人》。那天他大概有点紧张,一径腼腆地微笑着。《鬼·北风·人》登刊在《现文》第七期,是我们那一期的重头文章,我特别为这篇小说找了一张插图,是顾福生的素描,一幅没有头的人体画像。那时节台湾艺术界的现代主义运动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五月画会”的成员正是这个运动的前锋。那几期杂志我们都请了“五月”画家设计封面画插图,于是《现代文学》看起来就更加现代了。王祯和小说的那幅插图,是我取的名字:“我要活下去!”因为小说中的主角秦贵福就是那样一个不顾一切赖着活下去的人。我那时刚看一部苏珊海华主演的电影《IWanttoLive》,大概灵感就是那样来的。杂志出来,我们在文学院里张贴了一幅巨型海报,上面画了一个腰杆站不直的人,那就是秦贵福。王祯和后来说,他站在那幅海报下,流连不舍,还把他母亲带去看。画海报的是张光绪,在我们中间最有艺术才能,《现文》的设计开始都是出自他手,那样一个才气纵横的人后来好端端的竟自杀了。在同期还有一篇小说《乔琪》,是陈若曦写的,故事是讲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少女画家,活得不耐烦最后吞服安眠药自尽。当时陈若曦悄悄的告诉我,她写的就是陈平。这简直不可思议,难道陈若曦三十年前已经看到三毛的命运了吗?人生竟有这么多不可承受的重!前年王祯和过世,噩耗传来,我感到一阵凉飕飕的寒风直侵背脊。我在加大开了一门“台湾小说”,每年都教王祯和的作品,我愈来愈感到他的小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如嚼青榄,先涩后甘。他这几年为病魔所缠,却能写作不辍,是何等的勇敢。无疑的,王祯和的作品已经成为了台湾文学史中重要的一部分。    那时,文学院里正弥漫着一股“存在主义”的焦虑,西方“存在主义”哲学的来龙去脉我们当初未必搞得清楚,但“存在主义”一些文学作品中对既有建制现行道德全盘否定的叛逆精神,以及作品中渗出来丝丝缕缕的虚无情绪却正对了我们的胃口。加缪的《局外人》是我们必读的课本,里面那个“反英雄”麦索,正是我们的荒谬英雄。那本书的颠覆性是厉害的。刘大任、郭松棻当时都是哲学系的学生(郭松棻后来转到了外文系)。一提到哲学就不由人联想起尼采、叔本华、齐克果那些高深莫测的怪人来。哲学系的学生好像比文学系的想法又要古怪一些。郭松棻取了一个俄国名字伊凡(Ivan),屠格涅夫也叫伊凡,郭松棻那个时候的行径倒有点像屠格涅夫的罗亭,虚无得很,事实上郭松棻是我们中间把“存在主义”真正搞通了的,他在《现文》上发表了一篇批判萨特的文章,很有水准。《现代文学》第二期刊出了刘大任的《大落袋》,我们说这下好了,台湾有了自己的“存在主义”小说了。《现文》第一期刚介绍过卡夫卡,《大落袋》就是一篇有点像卡夫卡梦魇式的寓言小说,是讲弹子房打撞球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撞球与浪子总扯在一起(《江湖浪子》保罗纽曼主演),弹子房好像是培养造反派的温床。当时台湾的政治气候还相当肃杀,“自由中国”、“文星”动一下也就给封掉了。我们不谈政治,但心里是不满的。虚无其实也是一种抗议的姿态,就像魏晋乱世竹林七贤的诗酒佯狂一般。后来刘大任、郭松棻参加“保钓”,陈若曦更加跑到对岸去搞革命,都有心路历程可循。从虚无到激进是许多革命家必经的过程。难怪俄国大革命前夕冒出了那么多的虚无党来。不久前看到刘大任的力作《晚风习习》,不禁感到一阵苍凉,当年的“愤怒青年”毕竟也已炉火纯青。    “绿鬓旧人皆老大,红梁新燕又归来,尽须珍重掌中杯。”——这是晏几道的《浣溪沙》,郑因百先生正在开讲《词选》,我逃了课去中文系旁听,惟有逃到中国古典文学中,存在的焦虑才得暂时纾解。郑先生十分欣赏这首小令,评为“感慨至深”,当时我没听懂,也无感慨,我欣赏的是“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晏小山的浓词艳句。那几年,听郑先生讲词,是一大享受。有一个时期郑先生开了“陶谢诗”,我也去听,坐在旁边的同学在我耳根下悄悄说道:“喏,那个就是林文月。”我回头望去,林文月独自坐在窗口一角,果然,“落花无言,人淡如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联想起司空图《诗品》第六首《典雅》中的两句诗来。日后有人谈到林文月,我就忍不住要插一句:“我和她一起上过‘陶谢诗’。”其实《现代文学》后期与台大中文系的关系愈来愈深,因为柯庆明当了主编,当时中文系师生差不多都在这本杂志上撰过稿。    台大文学院里的吊钟还停顿在那里,可是悠悠三十年却无声无息的溜走了。逝者如斯,连圣人也禁不住要感慨呢。    六十年代后期,台湾文坛突然又蹦出新的一批才气纵横的年轻作家来:林怀民、奚淞、施家姊妹施叔青、施淑端(李昂)都是《现文》后期的生力军。林怀民还未出国,可是已经出版两本小说集了,转型期中台北的脉动他把握得很准确,《蝉》里的“野人”谈的大概就是当今台北东区那些“新人类”的先驱吧。而林怀民一身的弹性,一身羁绊不住的活力,难怪他后来跳到舞台上去,创造出轰轰烈烈的云门舞集来。奚淞也才刚退伍,他说身上还沾有排长气。六九年的一个夏夜,奚淞打电话给我,“白先勇,我要找你聊天。”他说。于是我们便到嘉兴大楼顶上的“蓝天”去喝酒去。“蓝天”是当时台北的高级餐厅,望下去,夜台北居然也有点朦胧美了。那是我跟奚淞第二次见面,可是在一杯又一杯Manhattan的灌溉下,那一夜两人却好像讲尽了一生一世的话。那晚奚淞醉得回不了家,于是我便把他带回自己敦化南路的家里,酒后不知哪里来的神力,居然把他从一楼扛上了三楼去。六十年代末,那是一段多么狂放而又令人怀念的日子啊。    台湾的鹿港地秀人杰,出了施家姊妹,其实大姊施淑女从前也写小说,白桦木就是她,在《现文》二十四、二十五期上发表了《头像》和《告别啊,临流》,写得极好,如果她继续写下去,不一定输给两个妹妹。施叔青开始写作也是用笔名施梓,我一直以为是个男生,《壁虎》和《凌迟的抑束》写得实在凌厉,后来我在台北明星咖啡馆和施叔青见面,却大感意外,施叔青的小说比她的人要慓悍得多。我送给了施叔青一个外号“一丈青”,施叔青那管笔的确如扈三娘手里一枝枪,舞起来虎虎有力。当时台北流传文坛出了一位神童,十六岁就会写男男女女的大胆小说《花季》了。我顶记得第一次看到李昂,她推着一辆旧脚踏车,剪着一个学生头,脸上还有几块青伤,因为骑车刚摔了跤。再也料不到,李昂日后会《杀夫》。李昂可以说是《现代文学》的“末代弟子”了,她在《现文》上发表她那一系列极具风格的鹿城故事时,《现代文学》前半期已接近尾声。也是因为这本杂志,我跟施家姊妹结下了缘。每次经过香港,都会去找施叔青出来喝酒叙旧,她在撰写《香港传奇》,预备在九七来临前,替香港留下一个繁荣将尽的纪录。有一次李昂与林怀民到圣芭芭拉来,在我家留了一宿,李昂向我借书看,我把陈定山写的《春申旧闻》推荐给她,定公这本书是部杰作,他把旧上海给写活了。里面有一则《詹周氏杀夫》的故事,詹周氏把当屠夫的丈夫大切八块,这是当年上海轰动一时的谋杀案——这就是李昂《杀夫》的由来,她把谋杀案搬到鹿港去了。小说家的想像力,真是深不可测。那年联合报小说比赛,我当评审,看到这部小说,其中那股震撼人心的原始力量,不是一般作家所有,我毫不考虑就把首奖投了给《杀夫》,揭晓时,作者竟是李昂。    《现代文学》创刊,离现在已有三十二年,距八四年正式停刊也有八年光景了,这本杂志可以说已经变成了历史文献。酝酿三年,《现文》一至五十一期重刊终于问世,一共十九册,另附两册,一册是资料,还有一册是《现文因缘》,收集了《现文》作家的回忆文章,这些文章看了令人感动,因为都写得真情毕露,他们叙述了各人与这本杂志结缘的始末,但不约而同的,每个人对那段消逝已久的青春岁月,都怀着依依不舍的眷念。陈映真的那篇就叫《我辈的青春》,他还牢记着一九六一年,那个夏天,他到我松江路一三三号那栋木造屋两人初次相会的情景——三十年前,我们曾经竟是那样的年轻过。所有的悲剧文学,我看以歌德的《浮士德》最悲怆,只有日耳曼民族才写得出如此摧人心肝的深刻作品。暮年已至的哲学家浮士德,为了捕捉回青春,宁愿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浮士德的悲怆,我们都能了解的,而魔鬼的诱惑,实在大得难以拒抗哩!正如柯庆明的那一篇文章题目:短暂的青春!永远的文学?回头看,也幸亏我们当年把青春岁月里的美丽与哀愁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变了篇篇诗歌与小说。文学,恐怕也只有永远的文学,能让我们有机会在此须臾浮生中,插下一块不朽的标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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