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修理缝纫机吗?”我惊讶。“我家里以前也有一部。”“你现在有时间吗?”他笑着点头:“如果伙你愿意冒这个险,不介意我可能弄坏你的古董。”“反正不能比现在更坏了。”我说。“你的缝纫机放在哪里?”“在家里。”“良湄说你刚从威尼斯回来。”“已经回来两个星期了。外面正下雨,你有带雨伞吗?”“我来的时候,只是毛毛雨,不要紧,走吧。”文治首先走出店外。从威尼斯回来,本打算把房子重新收拾一下,所以杂物都堆成一个小山丘。“对不起,没有时间收拾。”我把杂物移开。“看来只有把断开的地方重新缝合。”他走到缝纫机前面仔细地研究。“这样的话,皮带会短了一截。”“所以要很费劲才能把皮带放上去,你一个女孩子不够气力的。”我坐下来,把皮带重新缝合,交给文治。他花了很大气功把皮带重新安装上去,双手有两道深深的皮带痕。“你试试。”他说。我坐在缝纫机前面踩着脚踏,缝纫机动了。“行了。”我说。“幸好没有弄坏。”他笑说。“我倒了一杯茶给你。”我站起来说。那个用杂物堆成的小山丘刚好塌下来,几本相簿掉在文治脚下,文治替我拾起来。“对不起。”我说。“不要紧,我可不可以看看?”“当然可以。”我走进厨房为他倒一杯茶。我努力告诉自己,要用很平静的心情来面对在我屋子里的他。我端着茶出去,文治拿着相簿,怔怔地望着我。“什么事?”我问他。“这个是我!”他指着相簿里的一张照片说。那张黑白照片是我四岁时在湾仔一个公园里拍摄的。我坐在秋千上,秋千架后面刚好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男孩走上来拾起地上的皮球。“这个是我!”文治指着照片中那个男孩说。“是你?”我仔细看看那个男孩。他蓄一个平头装,穿著一件印有超人图案的汗衫、短裤和一对皮鞋,刚好抬头望着镜头,大概是看到前面有人拍照吧。他的眼睛、鼻子,愈看愈像文治。“我也有一张照片,是穿著这身衣服拍的。”文治连忙从皮夹里拿出一帧他儿时与爸爸妈妈一起在公园里拍摄的照片给我看。照片中的他,身上的衣服跟我那张照片中的男孩子一样。“照片中的背景也是这个公园。”文治兴奋地说。我难以置信地望着照片中的他。在一九八三年之前,我们早就见过了。一个拾皮球的男孩,在一个打秋千的女孩身后走过,竟在差不多二十年后重逢。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我一直毫无理由地等他回来,他本来就是我的。“我以前常到这个公园玩。”文治说。“我也是。”他望着我,剎那之间,不知说什么好。候鸟回归,但是一直在这里的人,却另有牵挂,重逢又怎样?我们不可能相拥。“茶凉了。”我说。他接过我手上的茶杯。“有没有去探女朋友?”我故意这样问他。他果然给我弄得很难堪。原来他还没有离开她。“我迟些可能会去纽约工作。”我告诉他。“要去多久?”“如果那位设计师肯聘用我的话,要去几年,我正在等她的回复。”他惆怅地说:“希望你成功。”“谢谢。”“我不打扰你了,如果缝纫机再坏,你找我来修理。”他放下茶杯说。“好的。”我送他出去。“再见。”“谢谢。”我目送他进入电梯,忽然想起外面下着滂沱大雨,连忙走进屋里,拿了一把雨伞追上去。我跑到大堂,文治已经出去了。“文治!”我叫住他。他回头,看到了在雨中赶上来的我,突然使劲地抱着我。“不要走。”他在我耳边说。多少年来,我一直渴望他的拥抱,我舍不得惊醒他,舍不得不让他抱,可是,他误会了。“我是拿雨伞来给你的。”我凄然说。他这时才看到我手上的雨伞,知道自己误会了,立刻放手。“对不起。”他难堪地说。“雨很大,拿着。”我把雨伞放在他手上。“谢谢。”他接过我手上的雨伞。“我回去了。”我说。“再见。”他哀哀地说。“谢谢。”我跑到大厦里,看着他打着雨伞,落寞地走在路上。“文治!”我再一次跑上去叫他。他回头望着我。“这次我不是要拿雨伞给你!”我扑进他怀里。“你可以等我吗?”他突然问我。“我不介意--”我回答他。“不。”他认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第三者。我过去那边跟他说清楚--”我没想到他愿意这样。“我现在立刻回去电视台请假,我这几年来都没有放假,应该没问题的--”“你不需要这样做--”“如果不需要这样做,我也用不着等到现在。”他轻轻为我抹掉脸上的水珠,“我不想再后悔。答应我,不要走。”我流着泪点头。“你回家吧,我现在回去电视台。”我抱着相簿,一个人躲在屋里,把我们儿时偶遇的照片拿出来,放在手上。我找到了一面放大镜,仔细看清楚照片上的男孩。是的,他是文治,那双令人信赖的眼睛,长大了也没有改变。一个钟头之后,我接到文治打来的电话。“我已经拿到假期,明天坐最早的班机到旧金山。”“你确定了要这样做吗?”我再三问他。“确定了。”他坚定地说。“你曾经爱过她吗?”“是的。”他坦白地承认。“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也曾经爱过另一个人。”“我知道。”“不,你看到我和他在车上的时候,我们还没有开始,那是后来的事。”“你还爱他吗?”“我们已经分开了,也许,我已经不是两年多前在学校外面和你分手的那个人--”“你仍然是那个打秋千的小女孩。”他温柔地说。如果可以,我只是想把那失去的两年多的岁月找回来,但愿生命从来没有一个杨弘念。我能够把最好的留给文治。“今天晚上我要留在剪接室剪辑周日晚上播出的‘新闻特写’,本来很想跟你见面--”他说。“我等你--”“不,我也许要忙到明天早上。”“我明天来送机好吗?”“不是说不喜欢别离的吗?”他在电话那边厢问我。“我们不是别离--”不知是否很傻,我把儿时的照片统统拿出来,仔细看一遍,尤其是在那个公园里拍的。我想看看文治会否出现在我另一张照片里。只有这一张,他闯进了我的生命。第二天早上,我到机场送他。“我只去两天,跟她说完了就回来。”他告诉我。我曾经埋怨他太婆妈,不肯离开一个他已经不爱的女人,他大可以打一通长途电话就跟她说清楚,但他选择面对。我不介意当第三者,他却不想欺骗任何人。我还有什么好埋怨呢?“我到了那边会打电话回来给你。”他抱着我说。我凝望着他,不忍说别离。“你会回来的,是不是?”“当然啦。”“事情真的会那么顺利吗?”“你不相信我吗?”“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世事总是有很多变量,如同明天的雨,不是你和我可以控制的。”我不舍得让他离开,我很害怕他不再回来。重逢的第二天,我就把他从手上放走,让他回去那个女人身边。她会不会不让他走?他看到了她,会不会忘记了我?“要进去了,我很快就回来。”他摩挲着我的脸说。我轻轻地放手。“再见。”他深深地吻我。“文治--”我叫住他。“什么事?”他回头问我。“买一些玻璃珠回来给我好吗?什么颜色都好。”“为什么突然爱上玻璃珠?”他笑着问我。“没什么原因的--”我说。他跟我挥手道别。我并没有突然爱上玻璃珠,只是希望他记着我,希望他在旅途上记着他对我的承诺。那璀璨缤纷,在掌心上滚动的玻璃珠,也像承诺一样,令人动心。“那个曹雪莉会答应分手吗?”良湄问我。“我不知道。”“如果我是你,我会和他一起去。”“太难堪了,好象胁持他去跟另一个女人分手。”“万一他见到她,突然心软,开不了口,那怎么办?说不定她还会逼他结婚。”“他不会骗我的,他不是那种人。如果他见到她就无法开口,那就证明他还是爱她,我霸着他也没有意思。”“你要知道,一个人不在你身边,也就是不在你掌握之内。”“又有什么是在我们掌握之内?”我苦笑。晚上,文治的长途电话打来了。“我到了旧金山。”他告诉我。“她知道你来了吗?”“我一会儿打电话给她,明天就会过去。我后天会乘搭国泰二一六班机回来。”“我来接你。”“嗯。”我愉快地挂断电话,我以为,两天之后,一切都会变得很美好。世事却总是阴差阳错。第二天,我从傍晚新闻报导中看到了旧金山大地震的消息。黎克特制六点九级大地震,持续了十五秒,奥克兰桥公路整条塌下来,死亡枕借,全市瘫痪。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发生?难道我和文治这辈子注定了只能够擦身而过?良湄的电话打来了,问我:“你有没有看到新闻?”“现在应该怎么办?”我彷徨地问她。“我找哥哥想办法。”良湄挂线之后,我拨电话到文治住的酒店,电话无论如何也接不通。如果他能平安回来,我宁愿把他让给曹雪莉。我愿意用一辈子的孤单来换取他的生命。那幸福饼里的签语不是说我永远不会悲伤吗?“哥哥没有曹雪莉在那边的电话地址,他会找几间大报馆,看看她在哪一间报馆工作,另外,他已经找了驻旧金山的记者想办法。”良湄打电话来说。方维志终于找到了曹雪莉家里的地址和电话。她没有上班,报馆的人没有她的消息。我不能亲自打电话给曹雪莉,万一她接电话,我用什么身分打给她?我只能叫良湄打给她。“电话无论如何也接不通。”良湄说,“这几天全城交通瘫痪,通讯设备也瘫痪了,看来不会那么快有消息,另外--”她欲言又止。“什么事?”“那位记者会追查死伤者名单。”我忍不住呜咽。为什么我要跟他重逢?如果我们没有重逢,他不会离开。“只是循例这样做。”良湄安慰我。“我知道。”“要我过来陪你吗?”“不,我没事,我等他电话好了。”“那好吧,我会再尝试打电话到曹雪莉家里。”剩下我,一个人在斗室里,孤单地等一个不知道是否还在世上的男人打电话来。我没有跟他说再见,从来没有,为什么竟会再见不到他?我不甘心。一天一夜,一点消息也没有。他承诺会带一袋玻璃珠回来给我的。他是一个守言诺的男人,我知道。我悲哀地蜷缩在床上,再看一遍我们儿时偶遇的那张照片。叶散的时候,你明白欢聚。我们不过欢聚片刻,我犹记得他肩膊上的余温。一场地震,就可以把我们二十多年的缘份毁掉吗?电话的铃声忽然响起,我连忙拿起话筒。“蜻蜓,是我。”是文治的声音。“你在哪里?”我问他,“担心死我了。”“在旧金山,我没事。”他的声音很沉重。“是不是有什么事发生?”“雪莉和她家人的房子在地震中塌下来,她爸爸给压死了,她双脚受了伤,现在医院里。”“伤势严重吗?”“她双脚打了石膏,要在医院休养一段时间。”“哦,是这样。”他沉默,我已经大概想到有什么事情。“对不起,她很伤心,我开不了口--”他说。“不用说了,我明白。”我突然觉得很荒谬,他差一点就是我的;一场地震,断裂了我们的爱情,却造就了他和另一个女人的倾城之恋。难道我和他这一辈子注定不能一起吗?命运在开我们的玩笑。但是,他平安了,我还能要求些什么?我不是许诺愿意把他让给她吗?我不是承诺用一辈子的孤单换取他的生命吗?我只能够沉痛地遵守诺言。“你好好照顾她吧。”我说。他沉默。我抱着话筒,祈求他说一句思念我的话,却只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我多么害怕从此再听不到他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却不是我想听的。“长途电话费很贵啊。”我终于打破那可怕的死寂。与其听他再说一遍对不起,不如由我来了断。“嗯。”他无可奈何地应了一声。“别这样,不是你的错。”我倒过来安慰他。“挂线啦。”我说。“再见。”他说。“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强忍着泪说。电视新闻播出地震后旧金山的面貌,整个市面,一片颓垣败瓦,也埋没了我的爱情。几天后,我收到从纽约寄来的信,卡拉.西蒙回复说欢迎我和她一起工作,并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起程,她替我办工作证。信末,她写着这几句:“旧金山的大地震很恐怖,你没亲人在那边吧?”是的,我连唯一的亲人都没有了。到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的那天中午,我和良湄吃午饭。“你真的要去纽约?”“都已经办了工作证,何况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我一直想去纽约。”“如果旧金山没有地震,你才不会去。”“可是我没能力阻止地震发生啊。”“哥哥说,徐文治这几天就会回来。”“我过几天就要走了,房子都已经退租。”“我开始觉得他这个人有点婆妈--”“这也许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这种男人,当你青春不再,身体衰败的时候,他也不会离开你。”“那杨弘念呢,他留在威尼斯之后,一直没有回来吗?”“我没有他的消息。”“他很爱你呢--”“我知道。”“为什么你不选择他?他是你第一个男人。”“他变得太快了,他今天很爱你,但你不知道他明天还是否一样爱你。别的女人也许喜欢这种男人,但我是个没安全感的女人。生活已经够飘泊了,不想爱得那么飘泊。”“这次去纽约,要去多久?”“不知道,也许两三年吧。”“为什么多么决断的男人,一旦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就立刻变得犹豫不决呢?”“也许正因为他是好男人,才会犹豫不决吧。”“那你就不该离开,谁等到最后,就是胜利者。”“如果要等到最后才得到一个男人,那又有什么意思?我宁愿做失败者,虽然我也和杨弘念一样,讨厌失败。”我苦笑,“房子退了,但有些东西我不会带过去,可以放在你那里吗?”“当然可以。”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这一次,我会离开很久。我不可以忍受等待一个男人抉择。爱情不是一条选择题。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我回来了。”是文治的声音。“我就在附近,可以出来见面吗?”“二十分钟后,在楼下等吧。”我说。我舍不得拒绝他,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他骑着机车来找我。我跨上车,什么也没说,一股脑儿地抱着他的腰,脸紧贴着他的背脊。第三章:祝你永远不要悲伤(2)微风细雨,他在路上飞驰,他从没试过开车开得这么快,也许,在那飞跃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时间中抽离;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忘记痛苦,忘记现实,忘记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放不下。我紧紧地抓着他,沉醉在那凄绝的飞驰之中。终于,他把车停下来了,即使多么不愿意,我们还是回到现实,自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过两天我要去纽约了。”我告诉他,“卡拉.西蒙答应让我当她的助手。”他沉默无声。“你为什么不恭喜我?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凄然说。“对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来。”他黯然说。“我本来就是个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这是我的错--”“不。你知道旧金山大地震时,我在想些什么吗?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诺言。况且,你不是那种可以伤害两个女人的男人。”“你是不是一定要走?”“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这一种虫。”“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他难过地凝视着我。“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他把脸贴着我的脸。“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他摇头。“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他终于轻轻地放手。“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我答应过你的。”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谢谢你。”他沮丧地望着我。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终于,是分手的时候了。我跳下车,抹干泪水,在昏黄的街灯下,抱着他送给我的玻璃珠。“我希望将来有机会用这些玻璃珠制造一件晚装。”我凄然说。“那一定会很漂亮。”“我来送机好吗?”“不是说不要再见吗?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你这样令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他难过地说。“没用的是我。”我掩着脸,不让自己哭。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我回去啦!”我转身跑进大厦里,把他留在微风中。离开香港前的一天,我约了良湄再去那间印度餐厅吃饭。“你还有心情吃东西吗?”她问我。“不,我只是想来占卜一下将来。”那盘幸福饼送来了。“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块饼。饼里的签语是: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说得太对了。”良湄说。我闭上眼睛,抽了一块。“签语是什么?”良湄问我。签语是: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是的,只有一个他。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带着在威尼斯买我和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一个人到了纽约。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纽约和香港一样,是个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认识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们共度。卡拉跟杨弘念不同,杨弘念是个极端任性的人,卡拉却是个很有纪律的设计师。她上午刚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继续工作。回来之后,她只是淡淡的说:“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后可以专心工作--”卡拉是很爱她丈夫的,他也是时装设计师,两个人一起熬出头来,她名声渐噪,远远拋离了他,他爱上了自己的女助手。“关于成名,女人付的代价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说。是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个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在纽约半年,我没有到过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关于香港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文治。每天晚上,我看着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给我的十二颗有国旗的玻璃珠,这是我在冰冷的异乡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为他而做的。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你好吗?现在是香港的春天,本来想传真给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迹,这样好象比较亲切。我的月经迟了两个月没有来,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不愿意替熊弼生孩子。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你看谁来了?”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很久不见了。”他说。“你什么时候来的?”“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几天吧。你住在哪里?”“格林威治村。”“那里很不错。”“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今天晚上好吗?”“今天晚上?没问题。”“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好的。”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给你的。”“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要喝点什么?”“随便吧。”“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谢谢。”他笑说。“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