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远处喧哗已静,袁峥站起来:“不早了,回去吧?” “嗯。”高凌顺从地站起来,走了两步,被地上纵横交错的草茎一绊,稍稍踉呛了一下。袁峥看了他一把,忽然在他前面蹲下身子:“上来,我背你。” “不用!”高凌有些恼怒,“我还不至于走不动。” “高凌,谁也不会小看熬过这三个月的人,包括我。”袁峥的声音温柔如夜风拂过心头,“你不是最喜欢我背你么?来吧。” 高凌不再犹豫,趴上了宽厚温暖的背脊。袁峥背着他,一步一步慢慢地往回踱,似乎觉得这里原来离帅帐也并不远。 帅帐前被火光映出一个直直跪着的人影来,袁峥住了脚步,把背上的人轻轻放下。 高凌定睛看去,似乎那个跪着的人背后还背着几根树枝状的东西。 第 107 章 高凌伏在袁峥背上,一路嗅着他的味道,听着两颗心以相同频率一起跳动,满足而惬意的微笑浮起在嘴角。刚才竟如此大胆,难道真是酒壮英雄胆,抑或是近墨者黑?应该是后者居多!想到这里不由面红耳赤,双腿把袁峥的腰勾得更紧,随即屁股上被轻轻拍了一下:“别乱动,摔下去我可不管。”高凌呵呵轻笑,刚在袁峥后颈印下一吻就被轻轻放下:“别闹,帅帐前有人。” 火把的光明灭不定,看不清侧身而跪之人的五官,然而那笔直的脊梁,宽厚的肩背,让高凌一眼就认出:“岳副帅?”侧头看袁峥,袁峥已微微皱起眉头。 这时隐在暗处的近卫闪了出来,低声地禀告:“王爷,殿下,岳副帅半个时辰前就跪在这儿了,属下们劝不了也不敢多劝,只能不让其他人过来。” 袁峥点点头:“做得很好,你们统统下去吧。” “是!”瞬间,黑暗中有五六个人影施礼后悄然退去。 袁峥长吸一口气,和高凌并肩走过去:“岳崧,起来。” 岳崧在发呆,闻言才抬起头,看到面前的两人立刻又俯下身子:“属下来向殿下请罪。”重重一个头磕下去。 高凌有些失措,双手拦住他:“岳副帅何出此言,快快请起。”用力往上一提,竟没能拉他起来,看向袁峥的神情显得有些狼狈。 袁峥皱眉,单手抓岳崧肩膀,似笑非笑地往上一拎:“岳崧,给高凌个面子,有话到帐里说。” 岳崧被拎得站起,背后又被大力推了一下,踉跄着进了帅帐。袁峥和高凌紧跟在后。帐内点着牛油巨烛,高凌看清了岳崧背上果然紧紧捆着几根手腕粗细的树枝,双手也缚在背后,俨然负荆请罪的模样。 高凌心中了然,刚要去解他的缚绳,岳崧后退两步,对着高凌又双膝跪倒:“前些日子属下多有冒犯,请殿下责罚。” 高凌苦笑:“岳副帅不必如此,是我隐瞒你在先,你对我处处维护,我甚是感动,谢都来不及,何来怪罪。快快请起。” 岳崧并不起来:“殿下宽容,属下于心有愧,我对您实在太……” 高凌赶紧打断他:“岳副帅,若非你严格要求,我现在勉强过关都未必能做到,更不要说堵了兵部那些人的口了,你有功无过……” “可是,我……我故意针对您,还使您受伤,让您受惊……” “可是你也救过我,在护城河……” 岳崧黑脸涨得通红,迟疑间被袁峥接了口:“高凌你坐下,他要磕头就让他磕,那是你该受的,用不着客气。”按了高凌坐下。 岳崧感激地看一眼眉头紧皱的袁峥,二话不说,三个响头崩崩有声,末了抬起头,神态轻松了很多。 高凌用力拍开袁峥的手,赶紧叫岳崧站起来,袁峥则一挥手:“好了,既然磕了头,这事儿就揭过了,岳崧你也是奉我命行事,都是自已兄弟,都能理解,没什么好内疚的!”抽了剑割断岳崧身上的绳子,拿了一根树枝瞅瞅:“诶,我说,你负荆请罪心不诚啊,怎么没用荆条?这树枝没刺啊!” 岳崧脸又红了:“这不是没找到荆条嘛。” 亲手倒了杯水正递给岳崧的高凌闻言瞪了袁峥一眼:“岳副帅别理他,今天我们也不是故意要你出丑,王爷身边的人很多都认识我,瞒也瞒不了,刚才我说的全是真心话,以后要寝食同步了,还请不要见外才是。” 岳崧双手接过杯子:“是,属下明白,谢谢殿下。” 袁峥看看两人间略显尴尬的气氛,拿了块布巾过来替高凌擦头发,一边问岳崧:“奏折写好了?拿来我看看。” “呃……才写了一半。”岳崧从怀里摸出 “放着吧,等会我来补全好了,岳副帅也够累了,今晚好好歇歇。”是高凌,一边襞手夺过袁峥手里的布巾:“我自己来!” 岳崧非礼勿视:“那,有劳殿下了。” 袁峥翻个白眼:“你不用客气,写折子高凌比你强。现在又没外人,你们一个岳副帅一个殿下的,我都替你们累。” 岳崧抓抓脑袋,高凌试探性地叫一句:“是太见外了,我和兄弟们一样,叫你刀哥可好?” 岳崧受宠若惊,高凌笑笑:“刀哥,兄弟有事要拜托你。” “殿下尽管开口,属下一定照办。” “不用紧张,刀哥,陆光宗十分崇拜你,我想请你把他收到麾下。” “是。这小子有股子精神,我也挺喜欢的。” 袁峥把刚才马小晖和白如阳的话又说了一遍,岳崧挑挑眉:“王爷殿下放心,该怎么对他,我心里有数了。” 袁峥点头,叫来小四吩咐:“你去叫陆光宗过来,小心别让人知道。” 很快,陆光宗进帐,不卑不亢向三人行礼,高凌与他目光接触的瞬间,淡淡一笑。陆光宗立刻精神一振。 高凌把装着五千两银票的信封递还给他:“陆光宗,你家虽然是皇亲却也不富裕,这银子既是你表姑母的心意,就拿着孝敬父母吧,不必交给王爷。” “这……”陆光宗迟疑。 袁峥抬抬眼皮:“本王不缺这点银子,皇贵妃给你的,不拿白不拿。” 陆光宗想了想,双手接过:“是,属下明白了,谢王爷和殿下,还有岳副帅。”说着偷眼瞄了一下岳崧。岳副帅面无表情。 高凌笑得开心:“陆兄,岳副帅有几个得力近卫在前线驻守没回来,现在大队人马回来,事情也多了,刚才还在抱怨身边办事的人手太缺,你可愿意去他帐下听命啊?” “属下愿意!”陆光宗喜出望外,向着三人连连行礼。 送走陆光宗和岳崧,袁峥迫不及待地扒开高凌发际看他的伤疤:“这伤到底是怎么来的?说实话!” 高凌只好把经过说一遍,末了安慰地抱抱心疼地咬牙的人:“别这样,我早就报复过了,在护城河里,把岳崧可捉弄得够呛,他也没恼,还特殊照顾了我一天,所以你不许再提了!”袁峥只是紧紧抱着他,不停地轻吻疤痕。 高凌轻轻推他:“好了好了,早就不疼了。我还要写折子呢,你先告诉我前线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108章 番外之刀哥自述 我姓岳名崧字毅明,军中浑号刀哥,虚度二十有五,威远侯世子,属于将门虎子的那种。但是我更喜欢别人称呼我岳副帅或抚远大将军,因为这两个功名是凭我自己的本事在战场上一刀一箭挣出来的! 我最看不起那些躺在祖辈功劳薄上混日子的纨绔子弟,又懒得逢场作戏,因此得罪过不少人,尤其是历年来训草包之际,但也因此受到安疆王父子,尤其是现任王爷袁峥的赏识。 袁、岳两家是世交,且一向比邻而居,父辈又都是奉旨共守边关,因此我和王爷从小一起读书一起练武一起杀敌,都有舍身相救对方于敌手的经历,是真正的生死之交。名为上下级,实则情逾手足。十多年战场上培养出来的默契让我们比一般的亲兄弟更知心。 五年前袁伯伯为国捐躯,主帅阵亡,袁峥阵前承袭了安疆王的爵位,一时间军心不稳,军务千头万绪,我岳氏父子倾尽全力帮着一起稳住了阵脚,哀兵之战虽胜,但袁峥太过年轻威望不足,于是我们几个心腹便选择平日一起习文练武的伙伴,组建了新的班底,随王爷一起出征,建功立业,很多年轻将领因此崭露头角,比如孙贺和猫儿他们,得到了老将们的赏识与认可。王爷也因此在军中站稳脚跟,不再被老人们看作有勇无谋的世家子弟。我父侯也才安心地回家安享清福,把一切军务放手交给我们这些后辈来管。 新鲜血液渐渐占据了西疆军的核心地位,由于战功赫赫,王爷甚至成了皇上的眼中钉,好在七殿下对王爷信任有加,明里暗里地帮忙在皇上面前说了不少好话,十殿下在朝中又鼎力相助,安疆王功高震主的可怕后果才迟迟未现。这么多年,我一直和王爷齐心协力同甘共苦,从未想过他会在所有人面前让我如此下不来台!还是在我一心想要叩谢的十殿下面前! 王爷把我支去写奏折就是为了和所有人串通!孙贺你也太不仗义,好歹咱也是尸山血海里一起杀出来的,不给我打招呼还兴灾乐祸,有机会老子找荐干死你! 萧白就是十殿下高凌,这点我不是没想到过,早在第一次在王爷寝室见到就已经怀疑过了,为怕万一还让所有草包测了笔迹,没想到还是入了毂! 弟兄们都很开怀,帐外欢声雷动,准是那帮小子们又唱又跳地玩疯了,我胸口还是憋得难受,和救命恩人的三个月相处,竟是对他极度的不顺眼和极严厉的体罚!虽然是出于维护殿下,但是这过程却让我今后如何面对他? 酒意涌上,使我头疼欲裂,根本无心去写奏折,那一个个字似乎都在嘲笑我有眼无珠。也许因为不通风,我晕晕乎乎掀了帘出去透气。 草原清凉的晚风让人不再那么难受,远处火光映照中,十殿下被众星捧月着,年轻的身影随众而舞,是那样欢快。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萧白如此亲切可爱? 我正看得出神,石小四捧着一大碗羊肉给我送来,他说王爷不谴饿兵,命他送来给我裹腹。 王爷的手艺一如既往地好,烤羊鲜香四溢,我却吃了一点儿就没了胃口,心里堵得慌。王爷忙着应付京城使者还能注意到我除了喝酒几乎没吃东西,也许他真的只是和我开个玩笑,并非要我出丑。刚才王爷向所有人介绍殿下时,眼中毫不掩饰的那抹柔情和骄傲是我从未见过的,我不知道他们新婚时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景,传言不可信,我只知道过完年后收到的京城密信有很多是殿下执笔的。王爷甚至还特地写信嘱咐小王爷在府里开辟园地种花,还把王爷住的院落重新布置过以迎接新主人,可见殿下和王爷一定感情甚笃。 十殿下人未到西疆,治世策略和各种民生政要建议已源源不断送来,尤其令人敬佩的是竟然舍了全部身家,只为了所有将士能安然过冬!仅这一条,便让所有爱兵之人感激不尽、将士归心!如今又能吃得苦中苦,更是人人敬服。不说他人中之龙的风姿,仅以上这些优点,便足够王爷倾心! 想想这三个月我对殿下的特殊“礼遇”,王爷心疼之下,替心爱之人略略出口气也属正常,反正无伤大雅。不打仗时弟兄间平时也是玩笑不断,更何况方才殿下亲自给我敬酒,礼数上给足了我面子,我今天怎么就拐不过弯来来呢?真是魔障了! 想当初接到安插在朝廷的内线密报,皇上为了削弱西疆实力,想要调我去沿海抗倭,若非殿下极力阻止,我岳崧或许早就葬身大海,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又何来今日风光!死在水里的滋味真是不好受,护城河里被淹时,真个叫恐惧!十殿下对我恩重如山,为我的事遭了秦家报复,险些遇险,我却将他视为勾引王爷的无耻之人,恩将仇报,每日里体罚不算,还污辱于他,明知他比大多数人都爷们,偏偏每次都骂他“娘们唧唧”,让他气得青筋直蹦…… 大丈夫敢作敢当,我岳崧胸怀坦荡,做错了,便该认! 近卫不敢执行我叫他将树枝缚在我背上的命令,直到我发了火才战战兢兢地动手。他不知道只有这样去请罪,我心里才会好受。 从来没跪过这么久的时间,我阻止手下去通报王爷和殿下,又何必打扰他们久别重逢呢? 王爷果然是极宠殿下的,看他背着人慢慢踱回来,我不禁也想起了心上之人,应该也很快能见到了吧。 王爷不愧是好兄弟,明白我的心思,三个头磕下去,这心头巨石便悠忽不见。十殿下更是善解人意,和王爷一样与我兄弟相称,还借陆光宗的事情完全化解了我俩之间的尴尬,未写完的奏折也被他接了手。有他们在,轮不到我太操心。 带着陆光宗出帅帐,交待了他先不要声张,等明天和其余合格草包一起分派时,自会让他分到我身边。这小子诺诺连声,看来他今晚会兴奋到睡不着。臭小子不笨,知道王爷那句“不拿白不拿”的潜台词是“拿了也白拿”,还能稳住皇贵妃,让她以为插了人进来。我只要时刻注意陆光宗的动向就行了,其他一切,王爷自会有安排。 夜深人静,月明星稀,今晚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个好觉了! 第 109 章 高凌轻轻推开扒拉自己头皮的袁峥:“好了好了,早就不疼了。我还要写折子呢,你先告诉我前线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疆王喝一口高凌递来的水,抓起他擦过头发的布巾往自己头上胡乱地擦拭:“说了你可别不信,我带兵赶到边界的时候,双方居然还一箭未发,楼兰也未越国境一步,佟国柱,哦,就是我手下五虎将之一的,居然隔着界碑正在和楼兰的大将拓跋宏比谁力气大,谁举起的石头重!双方主将各自面带笑容在后面观望,一帮子小的们还摇旗呐喊!我袁峥打了十几年仗还真没见过这事儿!” “啊?”高凌瞪大了眼睛,“还有这种事!” 袁峥撇嘴:“奇怪吧?怪事儿还在后头呢。楼兰主帅,皇侄斛律文拓见我到了,立刻射了一支去了簇的断箭到我马前,约第二日来我营详谈。第二天中午,竟然亲自来送上一堆礼物,并言明是送给你十皇子高凌殿下的,托我转交。” “哦?斛律文拓?”高凌好奇心大起,“我听过他的大名,以文武双全闻名于西域诸国,他送我什么了?” “你自己看。”袁峥扔下布巾,捧出一只精致的皮箱子来。箱子不算大,八个角上都有金边包裹,一打开,眼前立刻被一片宝光晃得目眩。 高凌定睛看去,只见满满一箱珍珠宝石之上,静卧着一封信——高凌助楼兰监国长公主斛律澄华脱身离开阳明王朝的那封信!除此之外,并无片纸只字。 袁峥等高凌辩认确实是自己亲笔之后,将信移到烛焰上,看着它化为片片飞灰:“事情很明显了,澄华公主是来报恩助我们离京的,所谓楼兰来犯,其实就是个幌子。” 高凌长出一口气:“公主倒真是个有意思的人,不枉我冒那么大的险,这个朋友交定了!等以后有机会,我要去楼兰拜访。” “好,到时我陪你去。” 安疆王亲自客串书童为十殿下磨墨,高凌奋笔疾书,一封向父皇禀报“激烈战况”的奏折很快诞生,并附上楼兰要求阳明皇帝道歉的“国书”。 第二日安疆王亲手将奏折和“楼兰国书”交与白如阳带回京城,顺便请他把三十来只淘汰的草包也一并带走,五万兵部骑兵却因“训练出色”被安疆王收编。 送走京城使者,大队人马拔营向西疆进发,行军并不急,轻松的心境足以让高凌饱览草原青翠、高山险峻、大河湍急、荒漠苍茫……没有政事纷繁,不涉权贵恩怨,将士拥戴,兄弟齐心,更何况有袁峥陪在身旁,高凌心情极其愉快,偶尔涌上的离愁别绪也被满满的期盼所替代。 袁峥身为主帅,当着兵们的面总要保持一份威严,只要不出格便默许了手下们胡闹,但并不怎么参与其中。高凌却不管这些,二十来天的路程,高凌已经和西疆众将熟络到足以兄弟相称。他知道了岳崧不苟言笑,办事最为方正可靠;孙贺的母亲是维族人,父亲是汉人,他本人武艺出众,行事认真;主管民政的沈捷廷,也是能文能武,是众兄弟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如今在乌鲁木齐坐镇;军医薛刚最不可得罪,否则会笑眯眯地在你挂彩时给你用疼得直蹦的药;最老实的周阿根经常把王爷气得哭笑不得却又无可奈何,因为你根本抓不住他的把柄……在高凌不懈的探究中,袁峥的糗事逸事更被悄悄抖了不少出来…… 随着路边民居和农田的逐渐增多,众人的神情明显要比前些日子急切,行军的速度也不知不觉间加快了。这天午餐时,袁峥看看天色,抑制着迫切的喜意告诉高凌:“再有五十里地,不到半天工夫,就能到乌鲁木齐城外了!” 高凌立刻精神抖擞:“真的?终于要到家了!” 袁峥的神情忽然变得有些抱歉:“高凌,家里……不能和京城王府比……要委屈你了。” 高凌一脸不解地望着他:“委屈什么?”忽而脸色变了,“难道你在西疆有……妾室?” “你想到哪里去了?”袁峥苦笑,“我是说,边陲之地,又是连年苦战,和京城的繁华盛景根本不能比,就算是亲王府,也只不过地方大一些,我父子受封以来一直都没心思管这些,所以……还未必有中原富贵人家气派。” “我以为是什么事呢,吓我一跳。”高凌松一口气,四下看看无人注意,快速在他脸上啄一口,“我才不要住黄瓦高墙,像个囚犯似的有什么意思!好不容易逃出樊笼,我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委屈?” 袁峥回以宠幸的一笑,正要开口,就听马蹄声响,伴着斥侯的高喊:“王爷,小王爷来迎接了!已在五里地外,马上就到!” “三三来了!”高凌兴奋地拉着袁峥一跃而起,“我们迎上去!”饭也不吃了,骑上马就跑。石小四、王尚清也赶紧上马紧追。 并非大队人马,地平线上远远地出现三人三骑,向着高凌他们的方向急驰而来。近了,才发现除了前面一位长相清秀儒雅的紫袍公子外,稍后并列的两骑上竟是阔别的司檀和男装的韦雁! 紫袍公子远远地跳下马大叫:“哥!哥!”飞奔而来。 袁峥飞身下马,拉住了紫袍公子细看:“三三,你黑了瘦了!” 袁岳抱住哥哥:“今年这么热,我经常跟着沈(捷廷)大哥在外面跑,当然晒黑了。哥,你这些日子过得可好?” “好,当然好!来,看看这是谁,还认得出来吗?”牵了人转向高凌。 不用袁峥介绍,袁岳和高凌已在仔细打量对方。 儿时的天真粉嫩都已不复存在,唯有眼底一抹纯净依然。 高凌身穿的仍然是普通将军的盔甲,袁岳试探地叫了一声:“十殿下?” 高凌点头,笑容如沐春风:“三三。” 袁岳伸了双臂一下子抱住高凌,笑得轻松又开怀:“高凌,总算见到了,想死我了!”高凌紧紧回抱,儿时的生死之交,今天以亲人的身份相聚,其快乐溢于言表。 司擅下马跪倒在袁峥高凌面前:“属下司擅参见王爷和殿下!”语气中满是重逢的喜悦。韦雁也下了马,和男人一样抱拳:“韦雁见过袁大哥,十殿下。” 袁岳忽然想到什么,身体一僵,放开高凌,后退两步曲膝跪下:“袁岳参见睿郡王殿下……” 高凌一愣,不等他说完赶紧扶起:“三三,自家人怎么见外?和小时候一样,叫我高凌就行。” 袁岳看向哥哥,袁峥微笑着颔首。袁岳被高凌拉着手,也不挣脱,笑意从心底漾起。 高凌转向韦雁:“雁姐,你管他叫袁大哥,管我叫十殿下,亲疏有别啊,我以后难道管姐夫叫司将军?” 韦雁一跺脚:“呸,我一下子忘了改口嘛,本姑娘待字闺中,你哪来姐夫?”说着偷看了一眼司擅,后者正傻笑着看自己。不由脸上红云飞起。 高凌身后有人“噗哧”笑出声来,又羞又恼的韦雁抬眼看去,正见到石小四捂嘴偷笑,立时一马鞭子甩出:“臭小四,你笑什么?” 石小四惹不起小姑奶奶,躲到尚清身后避让根本落不到身上的鞭子。韦雁与尚清一照面,手举皮鞭呆住了:“胖子,是你?你怎么也来西疆了?”说到后面已是又惊又喜,早将追打石小四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 韦雁和尚清在一旁叙旧,三三和司擅则向袁峥和高凌述说了袁母离京的经过。韦雁眼珠一转,吩咐无聊的小四:“去,我马兜子箭袋里有好东西,去拿出来。” 小四应声去了,不一会儿只听一声惊叫,外加一声凶狠的“喵嗷嗷~”,韦雁顿时笑得花枝乱颤,俊秀的脸上满是报复成功的得意。 高凌只看到一个雪白毛团摇摇晃晃着向自己扑来。 第100章 红桃番外之《一只喵的幸福生活》 喵喵喵喵咩~~ 咩咩咩咩喵~~ 我是最最美丽~ 最最可爱的~~ 小红桃~~~~~~~~~ “喂,嘴巴闭起来!都看到你的小舌头了!还有你、你、你!眼睛瞪那么大干嘛?小心眼珠子掉出来!老子不就唱了两句外语么,用得着一副见鬼的表情嘛?” 啥,你问俺是谁?瞪杏眼,竖尾巴,你们给俺坐稳了听着,俺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红桃喵是也! 啥,没听过?哼,真够孤陋寡闻的。算了算了,大猫不计小人过,本喵不和乃们一般见识,不认识俺,总听过俺的主人吧,再没听过就去买块豆腐撞死算了!俺的第一位主人是波斯王国美丽高贵的王后娘娘,可惜她在俺只有两个月大的时候就把俺和一大堆珍宝一起送给阳明王朝安疆王了。慈祥可亲的李氏老王妃是俺的第二任主人;在俺最最美丽最最……丰满的两岁那年,又被转送给了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文武双全、才华出众、聪明能干、猫见猫爱、花见花开,怎么形容都不够的现任主人——阳明王朝十皇子高凌。俺一见倾心的豆腐啊啊啊啊啊~~~~~~~~~~~~~话说俺这么滔滔不绝出口成章聪慧高雅就是主人的嫡传啊! 主人啊,你是多么好看多么体贴多么清新多么……让猫咪俺一颗心怦怦直跳……你们在笑话俺发花痴,花痴就花痴了,有实惠就行。俺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扑豆腐怀里蹭着发嗲,最喜欢当众舔他一口,再缩他怀里让他一路抱着,多么多么幸福哟~~这可是连豆腐他男人都不敢做的事儿,可俺就敢做!羡慕吧?诶诶诶,怎么都走了?哼,你们眼红了,别当俺没看见,不听就不听,俺不稀罕,俺找阿土说去,它敢不耐烦,俺一爪子拍扁它! 唉,俺的豆腐,好久好久没见到了啊,啥时候才能再吃到呢? 哦,还有一个没走,你问阿土是谁啊,阿土就是豆腐他男人在街上捡回来的流浪小土狗呗。也幸亏有了它,老王妃才舍得把俺送给豆腐呢。 捡回阿土是这个姓袁名峥被豆腐称作“烂人”的家伙这辈子做的最对的一件事啦!不相信?喵喵我一件件数给你听! 当俺还是一只小奶喵的时候,就是被这个烂人倒拎着两条后腿扔在他妈妈——俺第二任主人面前——的厚地毯上的,那一下摔得喵晕头转向,半天才爬起来,摇摇晃晃着一步三跌,惹得老夫人慈悲大发,从此俺才开始了在西疆王府安稳幸福的日子。老夫人可不像她儿子一样不懂心疼喵,老人家待俺可好着咧,除了每天叫悠然给俺洗澡梳毛喂鱼,把俺养得白白胖胖人见人爱之外,还给俺起了好听的名儿叫红桃,到哪儿都带着俺,就连千里迢迢上京城也没把俺落下。京城真是好地方啊,房子又高又大,好玩儿的地方也多,长着兽心的人也多……啊啊,扯远了,再扯回来,话说烂人这叫法真是太对了,比叫俺红桃还要贴切! 记得俺第一次见到豆腐的时候,他正被烂人狠命地欺负呢,俺一眼就喜欢上了看上去清清爽爽的豆腐哥哥,本想扑过去和他开个玩笑,没想到把他吓了一跳,还撞到了烂人,于是堂堂皇子被烂人鄙视了,臭烂人居然还要豆腐给他敬茶,真是太过份了!看看豆腐强忍屈辱的伤心样儿,喵喵恨不得抓花那家伙的脸,可惜被悠然抱得紧紧得,挣不脱。悠然平时待我可好了,又温柔又亲切,俺不可以见色忘义,为了出气抓伤她或者害她被烂人责怪,只好眼睁睁看豆腐双膝跪下奉茶。唉,可怜的豆腐。 烂人就是烂人,他除了不给豆腐吃好东西以外,还打断俺欣赏豆腐弹琴,还变本加厉地砍坏了那张古琴,害得俺没曲子听,只好喵咩咩地自娱自乐,实在无聊了就溜去翠竹轩偷看豆腐看书作画想心事。豆腐学富五车,俺受到他的熏陶大大收益,如今文采出众就是那时打下的基础! 不过俺也做过对不起豆腐的事,曾经有一次把他手背抓伤了,害他被躲在假山后的烂人发现,给关了软禁。呜呜呜……俺不是故意的,那天,听烂人母子说狼啊皇上啊杀人阿什么的,俺听不懂,可是豆腐大概觉得很不开心,就把俺抱得越来越紧,俺被箍得气都喘不过来,为了活命,只好挣扎着挥一下爪子,谁知就闯了祸,被发现了。好在那阵子老夫人心事重重,没想到惩罚俺,俺才逃过一劫。 可是俺知道俺错了,俺忏悔着自我禁足在梅苑好多天,没敢去看望豆腐,直到想他想到鱼不思肉不想的地步,才放任自己去翠竹轩。 没想到几天没见,豆腐居然又瘦了好多,他真是大大的好人,不但不怪俺伤了他,竟然还喂俺吃鱼,太太太鲜美啦! 正吃得高兴,可恶的烂人来了,那样子好像豆腐欠了他一百万两金子,脸板得像刷了十几盆浆糊一样,吓得俺赶紧溜了,不是俺不讲义气,实在是识时务者为俊杰,虽然俺只是一只喵!喵永远不是狼的对手,何况烂人比狼凶多了!豆腐,等烂人走了,俺就来陪你! 俺正和院里觅食的一群麻雀玩得开心哪,豆腐的屋门“砰”的一声大响,吓得俺全身毛都竖了起来,差点变成刺猬喵,麻雀们也都飞走了。就见烂人脸色臭臭地走了出来,俺等了一会儿,确定没危险了才进去看豆腐哥哥怎么样了,有没有再被欺负。 咦,豆腐为什么坐在地上呢?他们人类不是不喜欢坐又冷又脏的地嘛? 耶!豆腐好像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内衣,这下俺可以大吃豆腐了!目标:豆腐的怀抱!瞄准,预备,扑!!哈哈,正中目标! 豆腐身上的味道真舒服啊,清清爽爽的,比悠然的少女香还要好闻。豆腐还把俺抱得好紧呢,俺果真艳福真不浅哪,嘿嘿。 诶,不对劲,俺正想用舌头舔舔他脸蛋,怎么忽然觉得有温热的水把俺弄湿了?风一吹,马上变得冰冰凉。啊啊,虽然俺毛毛很长很厚很漂亮,可现在是滴水成冰的天气好不好,冻死个喵了! 俺挣,俺挣,可是豆腐冰冷的爪子把俺抱得好紧啊,呜呜呜……俺要变成冻死的丑八怪喵了……嗯?他还在和俺说话,先听听说些什么——“红桃,你是来可怜我的还是来看我笑话的?”天地良心,俺哪里舍得看你笑话,俺看你这么伤心难受,心疼你都来不及!俺只是来吃豆腐的!一定是又被烂人欺负了,可怜的豆腐。 好在俺本家哥哥很快就来了,又灌热水又取暖的,还请来了一个据说是大夫的白胡子老头,捏着豆腐的手腕子摇头晃脑,说了一串俺听不懂的话,写了几个字就走了。然后一屋子的人也都被烂人赶走了。 夜深了,屋里炭盆烧得暖暖地,可是豆腐盖着被子还在发抖,俺第一次见他这么虚弱的样子,真心疼哇,不过好像一直守在床边给他换冷帕子的家伙也不好受,眉头纠结得能夹死苍蝇,虽然现在是冬天,没这玩意儿……豆腐抖得更厉害了,牙关咬得咯咯响,可恶的烂人还拿黑黑的有讨厌味道的水灌他,那黑水肯定很难吃,豆腐很快又全吐出来了。 烂人忽然脱掉了衣服,钻到豆腐被子里去了,看动作是把豆腐抱了个满怀。可恶,豆腐不但不抗拒,竟然还往烂人怀里钻!俺都没吃过这么直接的豆腐呢,居然被烂人抢先下手了!豆腐啊豆腐,你忘了烂人是怎么欺负你的了么?不过说真的,烂人的身材真不错,养眼得很。除了个子矮了点,脖子短了点,伤疤多了点,皮肤黑了点,其他的地方无可挑剔,浑身上下一丝赘肉也无,肌理分明,匀称有力,若不是俺已经把心倾给豆腐了,一定会喷鼻血流口水的! 你问俺咋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这些都是俺亲眼所见的!俺乘着所有人手忙脚乱的时候,偷偷烤干了身上的毛毛,然后躲在角落里守着豆腐,要不俺可不放心啊! 豆腐大概暖和了,不再抖得那么厉害,也不再痛苦地呻吟,烂人这才起床,顾不得穿衣服,先喂豆腐又喝了一碗黑黑的水,抱着他抚背按摩了一会儿,然后坐在床边看了昏睡中的豆腐好久好久,后来居然还抱着豆腐哭了?天啊地啊,烂人竟然会掉眼泪?!吓得俺大气都不敢喘,谁知道烂人会不会杀喵灭口! 看他痛苦的样儿,喵喵俺这个痛快哟,你也有今天!个坏蛋烂人!你也会后悔!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是为什么俺还是会有一点点心疼他?一定是错觉!错觉!!他才不是什么好人呢,看这散落一地的糕点,肯定也是烂人遭蹋粮食。正好便宜俺啦,糕饼真香啊,活该你没这口福! 自从豆腐病了一场以后,烂人好像换了个人,待豆腐比待他的妈妈和弟弟都要好,变得又温柔又体贴,脾气是好得不得了,千依百顺地讨好豆腐,就怕他不开心发病,偏又不肯明说,唉,俺都替他们着急,真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啊,呸,喵喵急! 豆腐大概伤心得太多,反而开始冷淡他。也好,总得出口恶气不是?俺往翠竹轩跑得更勤,老夫人终于在得到阿土以后把俺送给豆腐啦~~~撒花庆祝,耶!俺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天天吃豆腐的豆腐啦!恩恩,再叫豆腐就不敬了,俺可指着他宠爱呢,得叫主人了,心里才能叫豆腐~~~~~~~~~~喵咩咩~~~~~~~~ 随着天气一天天变暖,主人和烂人之间温度也在上升,速度可比天气回暖快多了,和追风跑起来的速度差不多,尤其是烂人也得了一场病以后,简直就是从隆冬一下子来到了盛夏,俺和本家哥哥一样,差点适应不过来。主人把抱我的时间都用来和烂人腻乎去了,都怪烂人霸占了主人的全部心神。俺心里虽然酸酸的不是滋味地嫉妒着,但是看到主人一天比一天灿烂的笑容,逐渐丰润的气色,咬咬牙忍了!俺是爱主人的好喵! 俺只是看不惯烂人总和主人亲密的拥抱着说悄悄话,那个怀抱是俺的!烂人不许抢走!不过每当那个时候,主人的眼睛会变得很亮很亮,比天上的星辰都好看。对了,有个词能形容:容光焕发。比起这个,俺更看不惯的是烂人总喜欢咬主人的嘴,把他原本薄薄的,颜色清淡的唇咬得又红又肿,哼,俺都没亲过那儿呢! 为了不让属于俺的豆腐被吃掉太多,俺“不小心”抓坏了烂人一件衣服,就被防贼似地防着,每天晚上还把俺赶到小四屋里闻他的臭脚丫味道 ,个坏蛋烂人! 后来,俺无意中听到了本家哥哥和臭小四说话,终于明白原来烂人在吃俺的醋。真冤哪,俺从小就知道贪心的喵没好下场,所以从来没想过和烂人雨露均沾,俺只要时不时吃上主人两口豆腐就满足了,然后俺就会很有自知之明地不来打扰你们俩的好事,没想到这样也不行,个小气烂人! 好在主人还是疼俺的,还带俺去皇家园林春游,还见到好几个漂亮姑娘,就是都没豆腐,不,没主人好看罢了。主人给俺找了个本家嫂子,女中豪杰,俺喜欢!俺哥更喜欢,嘿嘿。 哦哦,有一点俺要更正,烂人不小气,他出手大方极了。豆腐不在家的时候,烂人送了俺一件大礼——一个十足真金的大铃铛!乘俺不备拴在了俺优雅的脖子上。那个重哟,脑袋都抬不起来了。最可恶的是,稍稍一动就会发出清脆的铃声。虽然俺从来也不抓耗子,可有了这动静,要想再偷主人的豆腐吃,或者想悄悄地捉弄烂人就做不到了。除了好逑君子,俺又不是贪财的喵,可怜的俺哪,脖子都快断了。豆腐却说这是俺抓坏了烂摊子人衣服的惩罚。明明是你们俩个人联手欺负一只喵,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果然近墨者黑,豆腐也学坏了,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过完年,豆腐又变得很忙很忙,俺很心疼也很寂寞。春暖花开了,为了让累了一天的豆腐抱俺的时候不会更累,俺决定减肥!于是每天都去扑蝶捉鸟玩。这天,好不容易捉到一只漂亮的大蝴蝶,俺赶紧叼着去主人面前献宝,顺便吃吃豆腐。没想到翠竹轩已经人去楼空!这真真是晴天霹雳!看着空空荡荡的屋子院子,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大蝴蝶已经从嘴里飞走了…… 悠然来抱了俺去梅苑老主人那儿,老夫人待俺一如既往地好,还解掉了俺脖子上的大铃铛。可俺就是开心不起来,俺被豆腐抛弃了,他们连个招呼都没打就走了,可怜俺看他们前几天忙得昏天黑地,还体贴地没去骚扰豆腐,谁知……俺从来没这么伤心过,连小时候离开妈妈也没这么伤心!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豆腐,你被烂人弄到哪里去了,俺想死你了…… 俺开始鱼不思肉不想,身上的毛毛都少了光泽,溜去翠竹轩,整天懒洋洋地趴在竹子林下。老夫人说春天到了,喵喵在思春,可是俺发誓真的不是思春,春天就在身边,有什么好思的,俺只是想豆腐了! 老夫人心疼俺,每天出城上香都带着俺,让俺呼吸山里的清新空气,看美丽的风景。直到有一天,俺在山脚下发现悠然在和一个熟人讲话——俺家雁嫂子!奇怪的是嫂子穿的是村姑的衣服,虽然只见过一面,而且她没戴亮晶晶的首饰和威风的刀剑,可俺还是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不过为什么她和悠然要装不认识呢?还有啊,嫂子说她们家也收养了一只喵,恩恩,这下好了,我以后或许有伴了。 回程的马车上,悠然把手里的小纸条给老夫人看,那张纸都几乎被她手心的汗洇湿了,怪不得上车前一直抱着我不放,原来是怕被监视的家伙们看出手里的不自然。 你问我怎么知道有人监视的?不说侍卫哥哥们每天都会向老夫人报告有多少人在暗中跟着我们的马车,凭俺喵喵比人类敏感得多的直觉就能知道至少有两三拨不同的家伙一直在鬼鬼祟祟地活动着呢,他们也没敢跟得太近,所以俺只是懒得理他们,喵了个咪的,哪天要是惹火了俺,抓他一个大花脸! 听老夫人和悠然说悄悄话,原来嫂子家的喵不是真的喵,是俺本家哥哥回来了!要来接我们回西疆的!豆腐和烂人也很好,已经自由了。太好了,俺很快又能见到豆腐了吧?可是为什么不快快地地动身回去,还要等等等呢?急死个喵了! 老夫人还是每天天不亮就出城去上香,身后的跟屁虫一天比一天少,连那个眼睛只有一眯眯的马小晖也很少来了。呆在京城的最后两天,俺已经记不大清楚,只知道饿!饿!饿!悠然坏了心眼,把俺每天的伙食从五顿减到一顿,还只有一小块鱼鱼,俺饿得眼冒金星,连山脚下美丽的风景都没力气看了,老夫人居然也不管。哼哼,虐待俺,等以后见到豆腐,俺一定要好好告一状!可是俺在饿死前还能见到豆腐么? 老夫人和两个老妈子去庙里了,悠然和以前的每天一样抱着俺在山下转悠,忽然,屁屁上有一根毛毛被拔了下来,好痛啊!痛得俺“嗷”地一声猛窜下地,混帐悠然,饿俺,还让俺痛痛,俺不要你了,俺要去找哥嫂,至少他们不会虐待俺! 俺摇摇晃晃地跑,悠然在后面追,还在叫俺不要跑,哼,不跑等着被你虐死啊?俺还要留着命吃豆腐呢!咦,这是什么味道,好香啊~~~原来路边有一小块新鲜鱼肉,这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俺毫不客气,啊呜一口就吃掉了!吃饱了才有力气投奔哥嫂!虽然俺也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反正不能叫悠然追到!咦咦,前面岔路上还有一小块鱼鱼,俺扑!一路上大概吃了有十几块鱼鱼吧,俺吃饱了想看看七拐八弯地到底跑到哪儿了,抬头才发现到了一条河边,河里泊着一条小船,岸边还有人在焦急地等待,那不是本家哥哥又是谁? 悠然气喘吁吁地被嫂子扶上船,俺也被哥哥抱到船上,舱里已经坐着两位老夫人,其中一个是俺的老主人,身上穿的却是陪她一起上山烧香的刘妈的衣服!另一个笑得很亲切的是嫂子的妈妈,还有一位看上去很威严很厉害的老爷子,是哥哥的未来老丈人。原来这一切都是计谋,饿了俺两天,再用鱼鱼做路标就是引俺自己跑来,然后就可以让悠然来“追”俺,甩掉监视的家伙们了。喵了个咪的,为毛不和俺说清楚,俺又不是不懂事的毛头喵,需要配合的,俺一定会尽力的嘛!不过为了早日安全地吃到豆腐,这点委屈,俺认了。 坐了一天船,晕晕乎乎地上岸换马车,现在俺们一共有七个人,不,六个人,一只喵。哈哈,阿土没被带出来,说明还是俺在老主人心目中有地位啊!得瑟地抖毛。 哥哥的老丈人原来是豆腐的老师,怪不得大家都听他的呢,就连哥哥本事那么大的人,对他也是毕恭毕敬言听计从,有他一起去西疆罩着,豆腐就不怕被烂人欺负了。哦耶! 有件事很奇怪,五个人全换了衣服,说是换了身份什么的,韦伯伯管老夫人叫大嫂我明白,不过哥哥什么时候成了老夫的儿子了,一口一个娘的,和嫂子也成了兄妹?人类就是麻烦,俺搞不懂耶,那就不搞了,反正听他们说的,不久就能吃到豆腐是不会错的啦。 为了不让讨厌的家伙们把俺们又截回去,韦大伯和司擅哥哥轮流赶车,马车走得很急,几乎没停过。一路上颠得俺天旋地转,好在俺身体底子好,没吐得一车厢都是。再看车厢里的人,除了雁嫂子没事人一样还能照顾其他人,其他三个都已经快要吃不消了。这天,马车在一个关口前被拦住了,韦伯伯正在和守关的人讲话,车厢里的人都很紧张,俺乘他们不注意,偷偷地溜下马车。再不活动活动腿脚,俺就扑不了蝴蝶了。 后来,俺这一举动被哥哥拎着耳朵教训了半天,俺也只好受着。因为俺的身上漂亮的红桃子形状,被几个坏蛋认了出来是烂人家的,拿着刀枪想捉我们。长得漂亮又不是俺的错,要怪就怪烂人,他到底做了什么坏事了,害得俺连走走的自由都米有了啊? 俺抓烂了一个想来捉俺的坏蛋的爪子,逃回了车上。哥嫂都准备好硬闯了,还是韦伯伯厉害,他只是把一块黄黄的,和俺以前被烂人挂在脖子上的铃铛一样颜色的牌子拿了出来,那帮讨厌的坏蛋就乖乖地跪了一地,然后我们就毫无阻碍地通过了。 但是韦伯伯很不开心,看着松了一口气的所有人说,其实这块金牌他本来不想动用的,两个皇子都是他的好学生,已经够偏心了,不想再为了一个让另一个更难受更难做。哥哥也兴致低落。车里的气氛怪让喵难受的,还是韦伯母好,抱着俺安慰俺那受伤的小心灵。 身份暴露了,虽然不再有人再来抓俺,但马车还是和以前一样跑得飞快,不知道第几天,终于出了中原地界,到了烂人的地盘,可是烂人和豆腐早就离开了,于是我们一行休息了两天又出发继续西行。 听说烂人带着兵去打仗了,哥哥和嫂子一直跃跃欲试地,可是老夫人没到家,他不敢擅自离开,好不容易终于回到阔别半年的家了,三三哥哥,就是烂人的弟弟告诉俺们说,烂人和豆腐,还有岳家哥哥已经带着兵从边疆回来了,正在赶回的路上,估计再有大半天就能到,他正准备去迎接。 哥哥嫂子立刻找了马要陪三三哥哥一起去,俺可急了,攀着嫂子的裤腿不放,豆腐来了,俺怎么可以不去迎接?嫂子比哥哥心肠要软,求她比求哥哥要容易得多。可是现在是骑马,没有车厢,俺在马背上又趴不稳,聪明又美丽的嫂子就把马背上的箭袋清空,把俺塞了进去。 原来骑马比坐车要晕得多啊,俺从京城到西疆都没吐过,马背上短短的三四十里地,就让俺晕了。迷迷糊糊中,好像马停了,有人在叽叽喳喳说话,好吵啊,人家要睡觉!忽然有一只手伸进来乱摸,闻味道,好像是臭小四,不管了,打扰俺睡觉不可原谅!俺一爪子就拍了上去。就听一声惊叫,啊哈,果然是臭小四,活该! 啊,不对!小四来了,豆腐是不是也来了?俺强忍着晕眩,扒住箭袋的边缘,一用力跃了出来,果然,前面不远处,和三三哥哥手牵手的那个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不是豆腐又是哪个?俺晃晃悠悠跑过去,朦胧中看,豆腐好像黑了瘦了,一定是俺不在身边的时候,豆腐又被烂人欺负了!哼!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先吃豆腐要紧。 豆腐,俺来啦!! 第 111 章 袁岳的长相与母亲较似,温和而宽厚,和哥哥相比,目中少了袁峥的狡黠凌厉和杀伐果断之气,更多的是塞外青年特有的明朗爽快以及掩盖不住的浓浓书卷气。 高凌握他的手时明显感觉到袁岳右手食中二指处有着硬硬的茧子,不像是长年握笔形成的。袁岳笑着解释:“这是练骑射练出来的。自从十年前在京城围场遇险后,父亲和哥哥便要他苦练功夫以求自保,奈何实在不是练武的料,唯有箭术还勉强能上得了台面。”袁岳倒是对高凌竟能通过三个月的苦练咋舌不已。 高凌笑得理所当然:“我比不了你哥和各位将军,总不能连个百夫长都不如吧?” 袁岳不明白:“什么百夫长?” 高凌把袁峥向草包们的训话学了一遍,司擅在一旁偷笑:“殿下,这不是对百夫长的要求,是身为将军才需要做到的。” 高凌一愣,转尔瞪向旁边捞住站立不稳的猫咪,假装给它顺毛的袁峥:“个烂人,又骗我!” “我骗的是草包,又不是骗你。”安疆王一脸无辜。 高凌不听解释,一手夺过红桃,一手揽了袁岳:“走,我们回家,不理他。” 袁峥苦笑。 袁岳向高凌一竖拇指,快乐地向司擅眨眼睛:“终于有人能治我哥了,哈哈。”司擅不敢笑出声来,两人挤眉弄眼。 袁峥无奈:“唉,本王威严扫地了。”引来所有人善意的笑声。高凌偷偷一个眼神扫来,袁峥心头便如春风拂过,一手一个把弟弟和爱人拖回来:“高凌,换衣服去,你想穿校尉的铁甲进城吗?” 高凌扮了个鬼脸,嘟囔了一句:“朝服哪有战袍舒服。”话虽如此,还是上马向后面跑去,小四和尚清赶紧跟上。 袁峥搂着弟弟,大半个身子挂在他身上:“城里如何了?” 袁岳正色:“还算安定,百姓们自从知道你要凯旋了,都自发地想出城迎接,被我阻止了。估计现在城里大道上都是迎接你们的百姓,大家早两天就黄土铺路净水泼街,就等你们荣归了。” “到底是回家的感觉好啊。”袁峥神情中不无感动,但想了想却又摇头,“三三,你和高凌孙贺他们先回城,我离开这么久了,要和岳崧一起去先看一下营里军务,安排带回的这些人马,重新编制,今晚回不来,你和娘说一下,我大概明天晚上再回去。” 袁岳点头,他从小就已习惯哥哥以军营为重的做法:“哥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高凌的。” 不多久,岳崧带着人马也赶了过来,高凌一马当先,他已卸下沉重的甲胄,换上了宝石蓝的锦袍,碧簪绾发,外罩牙白披风,衬得整个人丰神如玉,风姿卓绝。 袁岳不禁看呆,半天才偷偷撞了一下身边盯着来处,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人:“哥,你福气真好。” 袁峥得意地一抬下巴:“那当然,我的人当然是最好的!”袁岳撇撇嘴,迎上去和岳崧以兄弟之礼相见。 高凌也想和袁峥一同去军营,被告知百姓们都准备了夹道相迎,最好不要让他们失望后,才有些不情不愿地答应下来。 天际云卷云舒,林间,有风掠过。 两支队伍在城外分道扬镳,袁峥目送两人双马并骑绝尘而去,舒畅的笑意盛满眼眸,猛地一扬马鞭:“兄弟们,回家了!” 欢呼声响彻云霄。 众多留守官员在城门口迎接。三十来岁的沈捷廷,不急不燥地率众向高凌施礼,脸上略深的纹路镌刻着武将的精悍,掩盖了身为辅相的精明睿智。高凌免他们礼,很快便将西疆重要官员姓名官职与脑中形象对号入座,居然少有弄错的,让众官员惊奇不已,对“皇子殿下”印象愈加美好。 一路行来,曾经路过不少村镇,袁峥为了不扰民,一般都命令大军绕城而行,或者急急穿城而过,高凌还未曾真正深入地领略塞外城市的风光民情,这次终于得以细细观察与中原的不同之处了。乌鲁木齐,西疆首府,安疆王府所在之地,比起边远小镇的规模要大得多,但是与中原,尤其是京城相比,就不可同日而语了。满目皆是经过战火蹂躏,虽有修整仍尚未恢复整洁的低矮民居,不甚繁华的街市和大多数平民粗陋的衣衫,生意最为繁荣的居然是铁匠铺兵器店……高凌忽然明白袁峥为什么明知京城有不可预测的危险,还是带着那么多属下踏上了回京的路,还带着大量的工匠技师和出生京城的老母亲。 百姓们以汉人和维族居多,还有很多其他少数民族和邻邦人士,打扮各异,却不无例外地跪迎远归的人们,一双双手举着竹篮,里面盛着各种食物,虽然简陋,但饱经风霜的脸上不难看出他们的真心实意,没有几个官兵维持秩序,也不见捣乱的人。 高凌一行下马,扶起德高望重的带头老人,温言抚慰。一路走过,早已眼眸湿润。西疆虽僻远,人情味十足,京城热闹,哪有如此温馨?袁峥今日不进城,怕不仅仅是军务要紧,也是怕在众人面前感动失态吧? 早有人去报了信,安疆王府门前张灯结彩锣鼓喧天,有热情的少男少女边歌边舞唱起了曲调欢快的民族曲子,不少百姓也自发地加入了载歌载舞的行列,西疆人民能歌善舞的特色展现得淋漓尽致。 老王妃和韦夫人率领家丁下人迎出了几乎一条街。高凌心情激动之极,搂着袁母连声叫娘。老夫人拉着高凌不住打量:“小凌,总算到家了。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又黑又瘦啊,是不是阿峥没照顾好你?可心疼死娘了。”一旁的韦夫人也忍不住偷偷抹了眼泪。 股股暖流自心底涌上,高凌眼眶发红,一手拉袁母,一手拉师娘:“娘,韦婶,我很好,比以前结实多了,你们看我精神不错吧?倒是你们瘦了,我听阿擅说了,你们一路上赶得急,吃了不少苦。” 体已的话无从说尽,袁岳看看街上人越来越多的热闹景象和司擅孙贺渐起的警觉神色,挤上前来假装委屈:“娘,儿子和您分别更久,也没见您这么记挂过。您有了高凌就不要我了,偏心眼!” 韦夫人笑了:“李姐,小岳吃醋了。” 袁母对小儿子无可奈何:“真是宠坏你了,哪有这么说话的,叫你韦婶笑话!”腾出一只手安抚地拍拍儿子的肩。 在场的人都会心地莞尔,悠然和司擅对视一眼,笑着上来解围:“老夫人,这儿虽热闹,不过殿下一路辛劳,还是快请他回府歇息吧。” 袁母点头,吩咐下人抬出几箩铜钱赏了百姓,才在众人簇拥下回府。孙贺带着亲卫队一直护送到府门,也被袁母留下了,说是已经派人去请孙老太爷和孙老夫人前来,暂时不必急着回去。 安疆王府除了门口有一对威风八面的大石狮子以及黑底金字的巨大匾额以外,果然如袁峥所说的,并不比中原普通官邸气派威风,围墙也不过两人高而已。进了大门更是意外,虽然王府占地甚大,房屋却是以平房为主,宽敞明亮,不见曲径通幽,更少见假山池塘,该是花园的偏院却种了大片的向日葵。快到收获的季节,沉甸甸的花盘在晚霞照耀下闪着金光,一切规格布局和西疆富户人家也并无太大差别。府中倒是人丁兴旺,男女老少俱都前来请安,顽皮爱闹的孩子们为王府增添了别样的热闹。 袁峥的住处在王府深处,再往里走便是老王妃的居所了。看得出来,院落才重新粉刷过不久,墙壁比别个要白得多,新植的竹丛花圃还未完全成型,枝头竟已停着一大群白鸽,咕咕地叫着,极富生气。红桃早已窜上树梢扑鸟去了…… 高凌仔细看去,花圃里种的都是自己喜欢的花种,想必是袁峥特别关照过,有些花儿不适应这昼夜温差大的边远之地,未能成活,但袁家兄弟这份心意足以令他动容。 袁岳拉着高凌进门:“哥让我把他的卧室重新布置过,特别吩咐要雅致些,我就自作主张了,不知是否合你的意。” 紫檀书案、玉制文房用品、琴桌、画轴、剑闸、多宝阁、雕花屏风……无一不是上品。也许这是整个王府布置最侈华的一间屋子了。 “比皇子所和京城王府都好,我很喜欢,多谢。”高凌阻止了袁岳要自己先去看内室的提议,认认真真地洗干净脸和手,换上干净的衣衫,来到袁母面前:“娘,刚才路过的二层小阁可是府里祠堂?我初来乍到,想先去给爹上柱香。” 老王妃又惊又喜,不仅是感于高凌的懂事乖巧,更因那一声“爹”! 祠堂门大敞着,高凌在袁岳陪同下缓步肃入。在众人凝视中极自然地点香、敬香、下跪、恭恭敬敬磕下四个头。无须多说一句,便领所有人暗自赞叹。 重新回到居处,一个模样精明的中年人,捧着一大把钥匙恭立于院中:“殿下,小人叫周稳,是王府管家。老夫人吩咐从现在起,府中一切由您作主,有什么需要或者不清楚,请尽管吩咐。”身后一众男女仆人齐齐施礼。 高凌仍如在京城王府一般,以今后会公务繁忙为由婉拒了老王妃的好意,打赏过后只留下几个原来就照顾袁峥的下人服侍起居,其余的仍请袁母作主。 腾了个清静院落安顿好韦成涛一家,司擅又赶着过来帮小四和尚清安排侍卫居室,归整从京城送来的东西。高凌倒有些意外:“司擅,你怎么说也是三品大将,不用再做这些侍卫的事。” 年轻的将军丝毫不以为意:“殿下不必客气,您忘啦,属下本来就是王府家将,不打仗的时候就是侍卫。” “你也才回来,不先回家看望母亲?” 袁岳笑着给高凌沏茶拿水果:“你就别操心了,他母亲就住在我们府里,刚才给你送葡萄来的就是。” 桌上放着几盘西疆特产的果子:切块雕花的密瓜散发着浓郁香气;金黄中略带青翠的梨子小巧玲珑;苹果圆润饱满;在井水里湃了半天的鲜艳葡萄皮上凝结着晶莹水珠,在暑热尚酷的日子里尤其诱人。 高凌眼睛一亮:“听说西疆水果最是美味,不过从来没吃过新鲜的。”拿起一颗葡萄就往嘴里送,清甜甘爽满口余香,不由赞道:“真好吃。”又拈一粒,“你们也吃啊,解渴。” 司擅笑逐颜开:“殿下喜欢就好,这是我娘院里自己种的,想吃了随时能摘新鲜的。” 第 112 章 袁岳乘司擅出屋忙碌时向高凌解释:“司老将军为国捐躯以后,我娘看司夫人母子孤苦无依,于是接了她来和自己作伴,才十岁出头的司擅也就一直跟着哥哥,因此名为属下,实则情同兄弟。现在王府里也不仅住着司家母子,还有不少战将的孤儿寡母,我娘都以姐妹相待。所以当初遵旨建造王府的时候,为了能多住些人,特意把规模扩得很大。为了节约开支,我娘带头养蚕织布,并亲手为将士们缝制衣袍。各遗孀们也都是是勤快人,纷纷响应,于是府里有些院落甚至种了粮食棉花之类,刚才你看到的西院里一大片向日葵也是她们种的。” 高凌点头,心头对袁母又多了一层敬意。 周管家来报:“正殿已经备好酒宴,为殿下接风洗尘,请殿下和小王爷入席。” 酒席很丰盛,充满西疆风味的菜肴极富特色。入座正殿的人却不多,除了主人袁母、高凌和袁岳外,只有韦氏一家和一同回城的孙贺等几位大将及家人,另外还有一位长相甚是威严的威远侯岳氏夫妇。不用介绍,高凌也知道这是副帅岳崧的父母。司擅等人却没资格入主殿,在偏殿陪着各自的母亲。 高凌和袁母嘀咕了几句,老夫人笑着点头。就见十皇子站起来大声宣布:“娘说了,今日是家宴,偏殿的各位婶婶和兄弟姐妹们,既然同住一府,便是一家人,无须讲究规矩,都请入正殿用膳吧。” 西疆人大多性情纯直,既然老王妃和十殿下这么说了,便不再客气,谢过后由下人们把餐桌搬入正殿。原来就坐在正殿的人们皆无异议,唯有岳夫人微微皱了下眉头,又立刻舒展开。 高凌和袁岳以晚辈自居,一桌桌地敬酒,一时间欢声笑语其乐融融。高凌尤其多敬了司妈妈一盅,以示亲近和感谢。母子二人激动得红了眼眶。 酒终席散,高凌回屋洗漱完毕,赶了小四他们各自回去厢房休息。看着寝殿内温馨恬适的布置,禁不住想象着当初袁峥独居时是何等模样,定然不会这般舒适华贵,或许比侍卫房也好不了多少。夜晚的温度比白天低了不少,看着锦被上绣得精致的鸳鸯于飞图案,高凌难以抑制地想袁峥此时会在干什么?歇息了没有?明天这时候能赶回来吗?……正想得出神,就听轻轻的敲门声:“高凌,我是三三,能进来吗?” 袁岳笑咪咪地站在门口扮鬼脸:“看你灯亮着,就知道你睡不着,想我哥了吧?” 高凌拉了他进来:“个烂人有什么好想的,我在想你呢,这么巧你就来了。” “你就嘴硬吧。我听阿擅说,你和我哥可是历尽波折才情深意笃,不过他不肯说出了什么事,哥的信上也语焉不详的,到底怎么回事,说说,我好奇着呢。” 高凌调皮地笑:“也没什么事,就是个烂人怕我到处乱跑给他惹麻烦,老想把我关在冷清清的王府里,不让我出去玩,所以和他闹了一场,后来他答应了就平安了呗。” “啊?就这样?”袁岳眨巴了会儿眼睛不信,“我哥才不怕麻烦呢,我看是他怕你出事。毕竟秦家在京城的势力那么强……” 高凌微笑着给袁岳倒茶,不置可否。 不管高凌说的是真是假,袁岳觉得有必要替哥哥说好话。“高凌,我哥他……是真的喜欢你,十年来一直都是。你看到司擅了吧,他跟着母亲入住王府的那年才十岁多一点儿,本来我爹想把他们当客人看待的,可是一向不愿意和陌生人太过亲密的哥,硬是要将他带在身边照顾,教他功夫和战场经验,还带着他一同上战场,寝食同步,生死相交。知道为什么吗?我哥亲口承认过,因为司擅小时候长得和你有点儿像,眼睛鼻子脸蛋都圆圆的,说话糯糯地,喜欢粘人容易掉眼泪,看着怯生生,实际上却猛得很。哥说他第一次看到司擅就想到你,他觉得你由于他的过失受了不小的惊吓,当年还没能告别,可惜没法弥补了,于是改为照顾这个有点像你的小孩子,当他亲人来疼。还拼命承担起安疆王的重任,开疆拓土荡扫顽敌,因为他想为你扫平天下……”说到这儿,袁岳忽然住了口,紧张地看了一眼高凌。高凌却不以为意,目光在墙上挂着的画轴上流连不去。 袁岳咽了口唾沫,回归正题:“咳咳,当然司擅长大了就和你不像了,不过哥还是把他和我同样当弟弟的。”袁岳很尴尬,喉咙发紧,急急保证:“高凌,我……你不会生气吧,不过我保证,我哥对司擅真的只有兄弟情,你不要想歪……” 高凌第一次听说这事儿,看来这内情连司擅自己也不知道。慢条斯理地拿盖碗撇茶叶沫子,好笑地看紧张兮兮的袁岳:“三三,你怕我再和你哥闹?放心吧,他要是真对司擅有那个心,还能等到今天?司擅和雁姐的事也是我们俩一起牵的线。” “哦。”袁岳松了口气,抹抹头上冷汗,暗自庆幸高凌明理,哥怕高凌初来乍到,一个人无聊,特地嘱咐自己陪陪他,却险些不慎闯祸,要真起了反效果,看哥对高凌的紧张样,回来不得撕了自己啊。 两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真心地笑意。 夜色已深,两人又都有着不少共同话题,谈兴虽未减,袁岳却注意到了高凌渐趋明显的疲态,正要告辞让他休息,就听门上传来轻轻的叩击声,未等屋里人回应,一个人便夹带着室外清凉的空气推门走了进来。高凌本能地将袁岳往身后一拉,挺身挡在了前面,待看清来人却立即松驰了下来。 袁岳从他后面探出头来惊喜地叫:“哥,你怎么回来了?” 袁峥目光轻拂过两人,拿起桌上高凌的茶盏一饮而尽:“我困了,回来睡觉!” “哦哦,”袁岳偷笑,“是不早了,我正准备走呢,你们休息吧,不打扰了。”往门口走去,却被袁峥叫住:“三三,别告诉娘我今晚回来过。” “知道啦,王爷要回府得从正门进来,不会翻墙的,嘿嘿。”目光从哥哥衣摆下方沾的一小块油漆上掠过,没等袁峥再说话,做了个鬼脸赶紧溜了,门被紧紧关上。 高凌又倒了一杯茶,用唇试了试温度才递上:“喝吧,不烫了。不是说明晚才回来吗?” 空杯子被放下,袁峥双手搂住面前人的腰,额头相抵,低沉的声线带着安定人心的磁性:“我不想让你回家第一夜就独守空房啊……” “你个烂人……”呼吸相闻,预料中的热度从相抵的皮肤上传来:“咱家真好,我喜欢。” “恩,那就好,明天让三三和猫儿带你出去逛逛。” “你呢?” “本王要晚上才回得来。” “切。” “真的,要不然我不从大门进,翻墙干什么?” “噗。你活该!谁让你偷懒,把军务都推给岳崧的?不好意思见人了吧?” “还不是因为有个小坏蛋把本王的心勾过来,害得我无心军务?”安疆王满脸委屈。 “那倒真怪不得你了,要不要我赔你一件袍子?” “当然要!不过你的钱都捐出去了,这样吧,以身抵债如何?” “你是债主,你说了算……” 边疆夏夜的清风中飘散着淡淡的油漆味儿和怡人的花香,那是昨天下午才粉刷过的院墙,还没干透。走到蔷薇花枝攀缠的仿江南月洞门的院门口,袁岳回头看一眼哥哥的屋子,烛光把两个重叠的人影投射在纸窗上。 蜡烛很快熄灭,屋子溶入了沉沉的夜色中,只有银盘似的月亮散发着柔和的光,映照着脚下鹅卵石铺就的甬道。笑意自嘴角缓缓收起,袁岳伸手抚摸腰间悬挂的锦囊,里面有一朵小小的鸡血石雕成的芙蓉花,坠着一撮极罕见的极品白狐毛。耶律姑娘,你去哪儿了?为何失约? 清晨的一缕霞光透入窗户,高凌闭着眼下意识地往身边倚去,却摸了个空。床的另一边温暖已散去,枕头上放着一条拴着小小平安符的细金链。明朗的笑意堆满高凌嘴角,把链子挂上颈间,起身洗漱。昨晚袁峥并没有要债,只搂了自己在柔软的榻上同卧了半宿,天没亮就悄悄起身出城了。 陪着袁母用过早膳,袁岳拉着神清气爽的高凌就往外跑:“你来得巧,今天是半月一次的市集,可热闹了,我带你逛逛去。” 两人换上便装,一众侍卫也都悄悄地跟在后面出府而去,唯有红桃猫不在乎,在高凌脚边窜窜跳跳,翘着尾巴跑得不亦乐乎。 高凌好久没见到这样的热闹街景了,熙熙攘攘的街道两边,男女老少人头攒动,摆摊的卖艺的算命的说书的嬉闹的,把并不宽敞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并不比繁华的京城人少。怕红桃被行人踩了,尚清把猫抱到怀里,却险些被抓破手,小四威胁说要是再不老实就炖猫肉火锅吃,红桃全身毛都立了起来,直到高凌安抚地拍拍它脑袋才老实下来。看得袁岳在一边直乐。 观察着西疆百姓百态,没走出多远,高凌的眼光便被扑鼻的浓香引去了边上一个烤肉摊子,简单的炭炉子,一张破旧但擦得干净的桌子,摆满了各种肉串,火炉上的几十串牛羊肉滋滋地往下滴油,冒出阵阵青烟。好多人捏着铜钱等肉熟,更有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子含着手指站在一旁,不顾摊主的轰赶,眼馋地看着。 高凌摸了摸身上,发现没带荷包,转头吩咐小四:“带钱了么,这些孩子每人给他们买几串。” 小四应了一声就要去,被袁岳苦笑着轻声阻止:“别,使不得,让石侍卫去买一些我们自己吃的就好了,现在要是做好人,咱就走不了了,你看看。”抬下巴往四下一努。高凌仔细看,附近小孩子可不少,眼睛望着这儿的更多。 “三公子说的是,人太多太乱了,做不得善事。”司擅也不同意,“几年前王爷有一次微服出去,也买了些食物施舍贫苦人家的孩子,结果被轰抢,连衣裳都扯破,狼狈地回府,把老夫人都吓了一跳。” 为安全起见,高凌只好作罢。很快又被一阵维语的吆喝吸引了过去。戴着八角帽的维族父子身前堆满了麻袋,装着各式干果。核桃、巴旦木、奶酪、干枣、板栗、石榴、各种葡萄干……琳琅满目,各种香味混杂在一起,十分好闻。高凌眼睛一亮,没等他说话,袁岳已经拉着他过去,挑了些零食让他尝,摊主倒机灵,看了几人身上的光鲜服饰,然后高凌每点一次头,他便乐呵呵地嘱咐儿子包好一份,看跟着的侍卫双手抱不过来,又分了一只大麻袋给他们装东西。这笔生意做得双方都非常满意。高凌不用问也知道必是袁母或袁峥交待过袁岳自己喜欢吃零食,倒也不觉意外,只是略有些不好意思罢了。 第 113 章 城里的主街呈丁字形,最繁华的大道上绝大多数都是食品买卖,只有一小部分人在做生活辅助品的生意,充分体现了“民以食为天”的俗语。高凌走了一段发现,这里的集市不仅是货币交易,还有不少是以物易物,比如用一袋高梁便可以换两大包棉花。也许是宗教关系,倒是极少见猪肉生意,以牛羊肉和奶制品为主。 高凌问了问粮价,吓了一跳,高梁小米等粗粮比想象中要贵得多,稻米是稀罕物,价格更是高得离谱,两升白米的价格在中原富庶之地几乎便可买一斗米了!就连必须品砖茶的价格也是居高不下。这条整个城里最热闹的街道上卖侈奢品和文人用品的店子更是寥寥可数。可见连年征战令民生艰难,高凌越看心头越沉,早上的兴奋劲已去了大半。 东街飘来一股浓重腥臭的味道,高凌不由得皱了眉头,袁岳告诉他:“东市是牲口买卖,没什么好看的,西街是果菜类,我们去西街吧。” 高凌想了想:“既然都来了,也去看看吧。”率先朝东走。一众人等赶紧跟上。 因为牧场多,这里牛羊价钱比中原便宜多了,只有马匹的价格还行,膘肥体壮正当年的马甚至要比中原更贵,想来是这里的马大多被征去做了战马,所以物以稀为贵。高凌等人衣着虽算不上侈华,却大多是绣花织锦,非富贵人家穿不得的,神情气度更是百姓所不能比拟。因此一进东街便被当成了大主顾,围着他们的马主人一个接着一个,侍卫们只好拼命地护着主子们。 最让高凌惊异的是,牲口市场里居然卖人!男女老少都有,有被人贩子卖的,也有头上插了草标自卖自身的,尤以女人和孩子居多。以前也不是不知道有这种事,但是亲眼目睹却是第一次!高凌震惊中却也清醒,比起给小孩子们送吃的,这种救人水火的好事现在更做不得,因为作为货物的人太多了!光这条街上就有十好几个!哪里帮得过来! 看高凌秀气的眉微微蹙起,袁岳暗自后悔为什么没让人预先清一下场,至少别让高凌刚来就心情不好。 司擅提议:“天这么热,两位公子要不要去茶楼喝口茶歇歇脚?” 茶虽是上品龙井,却是储存不佳的陈茶,汤色泛黄,香气不怡。茶博士搓着手解释:“两位公子原谅则个,这龙井自江南运来,路上就要好几个月,因此价格不便宜,一年到头又没几位客官会点它,小店的一点点存货也是托其他商贩顺便给带来的。” 出了茶楼,袁岳决定让高凌轻松下,拉着他直奔西街。街道两旁尽是水果摊子,瓜果堆得座座小山一般,空气中飘散着香甜的味道。摆摊的大多是女子,穿着美丽的维族服饰,叫卖自己家的果物。买的人却不多,人气比主街差远了。瓜果价格也低廉,稍有不新鲜便差不多半卖半送,只因这里几乎家家都种水果,区别只在于所裁的品种不同罢了。 几个维族大妈看高凌几人的样子像是外地来的,围着不停地招呼:“公子买些尝尝吧,这是哈密的甜瓜,咬一口能甜到心里去……”“这是库尔勒的香梨,比蜜瓜更甜……”七八只手一起来扯高凌的衣服。 高凌从未见过此种架势,扭回头找侍卫,发现袁岳也被包围了,正拼命地往自己身边挤。 不敢暴露身份,对女人们又不能推不能骂,司擅和小四等人的额上都见了汗。 有位卖葡萄的姑娘见挤不进人圈,竟抓起一串碧色晶莹的葡萄往高凌身上扔去,嘴里还唱起了欢快的歌儿:“远方来的客人哟,请您尝尝香甜的葡萄;勤劳的维族女儿,比葡萄更美丽哟……” 司擅眼疾手快一把捞住葡萄串,才没砸到高凌胸口。那姑娘笑得更欢,又抓起一串,这回扔的对象是司擅:“哥哥别抢,葡萄多的是,你也尝尝,快接着!”洒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满头黑亮的辫子甩得甚是好看。 高凌觉得司擅尴尬的样子特别有趣,替他捞住了第二串葡萄,还摘了一个直接往嘴里送。果然香甜可口,还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味,忍不住又吃了一颗,赞道:“果然好吃,和昨晚吃的一样甜。”小四赶紧付钱。 这下可就坏了,大姑娘小媳妇老妈妈纷纷效仿着把自家的水果扔过去。侍卫们赶紧护着主子们。尚清被一个大果子砸中额头,吓得急叫:“唉哟,谁扔的苹果?”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好在女人们力气不够,没人拿蜜瓜来丢,才算无人受伤,不过几乎所有人的衣服都沾满了各色果汁,倒也缤纷好看。 好不容易“冲”出包围圈,高凌和袁岳都看着对方身上的狼狈相哈哈大笑,心头的阴霾也暂时被驱散。 回到王府已近傍晚,下人告之王爷已回来。高凌吩咐把水果零食分送各院便匆匆回到自己和袁峥的荷田居。袁峥正和衣而卧着小憩,沉沉的呼吸和轻微的鼾声令高凌顽心忽起,蹑手蹑脚走到床前想要捏他鼻子,待看见他疲惫的脸色和淡淡的眼圈却又住了手,改为去拉床里侧的薄被想要替他盖上。身体就自然俯到了袁峥上方。没等触到被子,忽然就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抱住后背用力往下拉。高凌站立不稳,吓得轻呼一声,整个人跌到了袁峥身上,立刻便被温暖的唇舌、安心的气息包围全身。 用尖尖的虎牙轻咬一口肆虐的厚唇,高凌满意地听到夸张的“咝”,随后是一声轻呼:“谋杀亲夫啊你!”抱着人的手臂却丝毫未放松。 “谁叫你偷袭。”高凌轻笑,伸手去呵他痒痒,没几下却被反攻到笑着喘气,在袁峥身上乱闪乱扭,可惜无处可躲,喘着气正要讨饶,却被袁峥苦笑着轻轻推开:“好了好了,不闹了,一会儿还要去陪娘用晚膳呢。” 高凌了然地偷瞄一眼他身下已然微微隆起的地方,把脑袋埋到被子里闷笑,全身一抖一抖地。袁峥无可奈何地拍一下他撅着的屁股,下床找冷茶喝。 高凌笑够了,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大概有半个时辰。”袁峥换了话题:“今天逛得怎么样?” 高凌笑咪咪:“西疆姑娘很美丽很热情很好客,还唱情歌给我听,拿好多水果丢我,都带回来了,你也一起吃。”跳起来拿了葡萄就往袁峥嘴里塞。 “以后不许一个人微服去果市!”恶狠狠的口气,恶狠狠的眼神。袁峥狠狠咀嚼嘴里无辜的果子,在第二粒葡萄塞进来时候轻轻咬住了捏葡萄的手指,舌尖在指头上缠绵吮吸:“你是我的!别人不许觊觎!” 高凌瞪他一眼抽回手:“我和三三、司擅,小四,尚清他们一起去的,还有一队侍卫,才不是一个人。”看袁峥皱眉,赶紧改口:“那也行,除非你陪我。” “行,下次市集我陪你去。” “半个月太久,明天你就陪我去城郊玩。” 袁峥灌完一壶冷茶:“想看什么?” “民以食为天,但谷物太贵;西疆盛产水果,却果贱伤农,而且这里很多货物价格都不正常,百姓也苦。我想看看田地作物的具体情况。” “恩。这方面我也知道一些,以前是没时间,还有就是不太懂具体怎么办才能减轻百姓负担,光靠王府施舍也不是个办法。” “以前三三信里说的不够具体,而且我也没见过真实情况,提出的建议并不实用,现在得好好想想了。” “得辛苦你了,要不,歇两天再去?” “这是我的本份,再说也不累。你要是军务没处理完的话明天就让司擅他们陪着我好了,我穿便服,不会有事的。” “不,我陪你。” 一家人和和乐乐地吃过团圆饭,老王妃笑着赶他们走:“累了这么久了,早点回去休息,我也要睡了。” 二人说说笑笑回自己居处,袁峥叫来司擅耳语几句,然后静坐在一边看高凌把日间所见所闻记录归类。 不一会儿,司擅在门外禀告:“王爷,人齐了。请您训示。” 袁峥背着手向外走,高凌没跟出去,推开窗子看着。只见院中央站满了侍卫打扮的汉子,足有五六十人。袁峥在门口站定,司擅侧立一旁,众侍卫立刻跪了一地大声见礼:“参见王爷!”声音中不乏激动和兴奋。 安疆王笑容可掬,双手虚扶:“弟兄们辛苦了,都起来,起来。” “属下们为王爷效力,万死不辞!” “好好好,本王离开半年有余,府里孤寡幼小全仗着大伙儿保平安,功劳不小。”袁峥笑得越发亲切,亲手扶了侍卫头领起来,“阿穆尔,刚才几位夫人都夸奖你护院有功,看来本王得好好赏赏你。” “那是属下份内事。夫人们过奖了。” “是啊,份内事。”袁峥点头,忽然问道,“身为王府侍卫,份内事都有哪些?” 阿穆尔一愣,直觉不对,醒过神赶紧回答:“侍卫轮班巡查值守府中各处出入口,阻止不明外来之人进入,保证主子们的安全……” 袁峥打断他:“昨晚荷田居是哪几个值夜?” 六个侍卫出列:“是属下。” 安疆王冷冷扫了一眼这几个人,皮笑肉不笑地开口:“是你们啊,谁能告诉本王,昨夜这个院子可有异常?” 第 114 章 “谁能告诉本王,昨夜这个院子可有异常?” 几个侍卫回答得茫然:“回王爷的话,没发生什么事,一切正常。” “那么昨夜这个院子都有哪些人出入?” “晚膳后,悠然姑娘送过茶叶来;小王爷天黑前来了,什么时候走的,属下就,就不清楚了。”一个侍卫抹把冷汗回答。 “除了他们俩还有别人吗?包括任何人在内。” “没……没有。” “唉,本王离开王府半年有余,想兄弟们得紧,连夜赶回来,竟然一个都没见到,伤心啊。” 众人大惊,阿穆尔忍不住问道:“昨夜?王爷不是今天傍晚刚回来吗?” 袁峥眼神扫过那六个已然面色惨白的侍卫,冷冷哼了一声: 司擅开口:“王爷昨夜子时从荷田居西墙进府,寅时三刻原路返回,除了我和歇在厢房的石侍卫,你们居然没有一个人发现吗?” 一句话令所有侍卫冷汗涔涔而下,阿穆尔跪行两步,以头触地:“王爷,属下知错,请王爷责罚,属下等绝无怨言。” “你错在哪了?” “错在失职。王爷未归,因此属下疏于巡查防范。兄弟们上行下效,所以……” 袁峥冷笑一声:“借口!就算本王未归,老王妃和十殿下难道也没回来吗?就算他们也不曾回府,本王的亲弟弟和各院夫人们就不需要保护了吗?一旦出了事,本王如何面对逝去的父王和各位将军的在天之灵?” 阿穆尔面如死灰:“王爷,属下罪无可赦,请责罚我一人,兄弟们都是学属下的,有了前车之鉴,绝不会再犯。” 袁峥看他一眼:“你也算是个有担当的,念在你先前素有战功,平日又辛劳的份上,免去你侍卫统领一职,由司擅和石小四暂代,你自己去管家处领该受的罚,然后以普通侍卫身份效劳,以观后效。其余人等这次先不追究,若有再犯,两罪合一。”说完再不理院中众人,回屋而去。众侍卫尽皆松一口气,再不敢怠慢,急急退下。 高凌目睹经过,心下赞同:“王爷恩威并施,小生佩服。” 袁峥叹气:“我昨夜翻墙回来,又翻墙出去,这么多侍卫睡觉的睡觉,赌钱的赌钱,巡夜的不知跑到哪儿去摸鱼了,居然没一个知道的,半年不管他们,都懒散了,以后,我夜宿军营的时候不会少,放任下去,万一要是真来了刺客,可怎么得了?我这也是没有办法才为之的。” 高凌给他倒茶:“小四还年轻,又人生地不熟的,你让他接手侍卫统领,行吗?” “小四功夫足够了,也挺上进,对你的安危绝对不遗余力。他缺的只是历练,再说还有猫儿呢,你就放心吧。有他们俩管着,这府里守卫就不至于松懈,我也好放心。” “恩。早点休息吧。” ************************************************ 体察民情,顺带欣赏边疆风光,袁峥本想就自己和高凌两个人前去,却拗不过高凌“三三熟悉民情,叫他一起去,事半功倍”的说词,连尚清和小四都带上了。司擅则留下来整顿侍卫营的事情。 袁岳起初识相地和两名侍卫一起跟在后头,高凌却把他叫在身边不断询问,反而把袁峥冷在一边。安疆王无奈地摸摸鼻子,向石小四打听三个月苦练时的种种经历,边听边夸奖小四:“你果然长大了,比在京城的时候懂事得多,功夫也进步了不少。” 石小四兴奋地满脸通红,心头雀跃不已,嘴里倒还知道谦虚:“都是各位大哥教得好。” 袁峥马鞭轻拍他肩头:“好好干,将来想跟着我建功立业也行。”石小四更是腰杆挺得笔直,精神百倍。 出了城,袁岳指着一望无垠的青纱帐向高凌介绍:“西疆气候不适合大部分农作物种植,只能出产些高粱小米棉花之类,大豆也有少量栽种。这一大片就是西疆的主食之一——高粱,马上就要成熟了。今年长势不错,收割后,市面上的粮价会下降一些,但是麦子长得不好,面粉价格居高不下;至于稻米,都是从中原运来的。” 穿过高粱地是一个小小的村落,村里绝大多数都是土房,虽然没受过战火直接的影响,但也可看出战争带来的影响,村民生活似乎很艰苦。几只瘦狗在墙根趴着,懒洋洋地对着陌生人吠叫。衣衫破旧面有菜色的孩子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远远看这一小队衣着光鲜的骑马人,高凌几乎能感觉到他们目光中的敌意。 有个十来岁的汉人小男孩站在路边瞪着他们,高凌招手想唤他来问问,谁料小孩竟弯腰捡起一块小石头使劲砸过来。袁峥挥鞭挡开石头,石小四已经窜下马一把抓住小孩手臂,恶狠狠地问道:“你是谁家小子,想干什么?” 小孩张口就往他手上咬去,小四吓了一跳,把他双手反拧过来。旁观的孩子们大呼小叫着回去找大人。高凌皱着眉头下马,示意小四放开手。那小男孩脾气倒倔,无论高凌问什么,都拧着脖子不理他。没过一会儿,就听闹哄哄的声音,全村男女老小都举着武器——锄头铁锹扁担甚至板凳石块,气势汹汹地来了,小孩一见,立刻张嘴大哭着往其中一个看上去病容满面的男人怀里扑去:“爹,他们打我还要抓我。”向小四一指。 十几个年轻的汉子听了这话,满面怒意,举着家伙就往高凌和小四冲过来。袁峥虎目圆睁,暴喝一声:“站住!”几个人同时抽出随身兵器把高凌和袁岳团团护在中间。 几个大汉被吼得呆了一呆,但很快仗着人多又冲了上来,有人叫着“他们带着武器,肯定不是好人!大伙一起上呀!”根本不听袁岳他们的解释,兜头就打。 袁峥气得一脚把煸动的人踹翻在地,一脚踩住他胸口,手中长剑抵住了另一人脖子,大声道:“谁敢再上来,我杀了他们!”村民们立刻吓得停了脚步。与此同时,尚清和小四各制住了一个冲在最前面的人,高凌手中的弩弓则也已箭在弦上。 袁岳不会功夫,站在中间抹着冷汗大声喊:“各位乡亲不要误会,我们只是路过,并无恶意,更没有打这个孩子,你们可以看看他身上有没有伤。” 那个父亲极快地和儿子说了几句,然后对众人摇头:“我儿子没受伤。” “别信他们的话,他们是有钱人,和那些人是一丘之貉!”说话的居然是刚才的小男孩。 人群又开始蠢蠢欲动,袁岳紧张地轻问:“哥,他们不讲理,要不要我暴露一下身份?” 袁峥皱着眉正要说话,就听有人大叫:“村长来了。”对面人群中颤巍巍走出一个柱着拐的维族老汉来,村民自发地为他让出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