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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路-9

作者:席絹 字数:10940 更新:2023-10-09 14:59:05

“洪慎!”白清程突然从一条树林小径中跑过来叫人。  “尘姐儿!”冲口而出。  “啊?干嘛这样叫我?你不都叫我清程的吗?”白清程听成“程姐儿”,站在洪慎的面前,双手叉腰斜睨杨梅一眼后,再瞪向洪慎,一口气问道:“你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你不都一直跟在我后头保护着我的吗?你怎么会来这儿?又怎么会跟她在一起?你没在我身边,我发生危险怎么办?那三皇子的人可随时会追杀过来呢,你说要保护我的,那你在这儿做什么?”  “清程、小姐,不是,我、我只是——”洪慎不知该如何说起,不愿对小主子说谎,却又不敢说出他猜测的真相——即使这个猜测八成是真的。  “你结巴什么?说!你做了什么事瞒了我?给我说清楚!”白清程发现洪慎居然一迳地望着杨梅,还满头大汗着急得不行的样子。  这下子还得了,大小姐气炸了!  在重重踩了洪慎一脚后,转头就对杨梅发作,指着杨梅——  “你不是周枢的未婚妻吗?啊,不对,周枢真正的未婚妻不是你,是沈追梦,她才是真正的沈云端。”突然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怒瞪道:  “所以说,你现在当不成周枢的未婚妻了,就把主意打到洪慎身上了是吗?我告诉你,死了这条心吧!洪慎虽然是我家的家生子,但打他出生之初,就被我母亲开恩给除了奴籍,送回老家养着,户口直接报到户藉黄册的正册里,是个堂堂正正的良民,身分清白得紧,不是你这个奴婢可以肖想的!再说,我也不会允许的。洪慎就算是良民了,也还是我的人!”依着世俗礼法,白清程是有底气这样说的。曾经的家奴,就算变成良民参加科举当了状元、成了大官了,对主家而言,也还是个家奴,逢年过节得来主家以奴仆身分叩头的。第10章(2)  “清程小姐,不是这样的!”  “我管你怎么样,我命令你,你不许理她!她现在正跟周枢和沈追梦纠缠不清……”突然想到什么,又转脸对杨梅道:“对了,你脸上那巴掌是她打的吧?那我告诉你,要是你敢打洪慎的主意,我也会打你——”  “清程!请你不要这样说。她、她可是——”洪慎急得满头大汗,却说不出个所以然。  “她是什么?”白清程声音尖了起来,指着洪慎叫:“我警告你,洪慎!你不许再靠近她,水远离她远远的,知道吗!”  “不、不成的,你听我说——”  “我不听!你要敢跟她纠缠,我一定打你,也打她!”说罢,还作势要扑向杨梅。  惊得洪慎急忙抓住白清程,力气一时没节制好,都抓得白清程痛呼出声了!  “哎啊,好痛!死洪慎,你敢弄痛我!”白清程又猛踩他脚板。踩扁他!狠狠踩扁他!  “对不起、对不起!有没有怎么样?啊?”  “我痛死了!还不放开,气死我了!都是她的错,放开!我要打她!”  “不,你不可以打她!小姐,你不可以!”洪慎连忙叫。  “我就要,就要!你不许,我还非打不可了!”居然改口叫她小姐这么生分是什么意思!  “你不可以!”非常坚决地抓牢着人,并且语气严肃起来。  “为什么不可以!”白清程觉得这辈子没这样生气过,怒火攻心地吼出来。  “你不明白,她是尘姐儿啊!”洪慎再也招架不住,大声说道。  “……啊?叫我做啥?”白清程顿了下,傻傻应着。  “不是叫你,是叫她。她是——尘姐儿,尘土的尘。”  “尘姐儿?那么,这个尘土的尘姐儿,又是谁?”脑袋还没转过来的白清程,呆呆地问。  “在她叫洪尘之前,有另一个真正的名字,叫——白轻尘。”  “啊?”怎么跟她的名字这样像?  “小姐,她是你的双胞胎妹妹。她是,出生不到半刻,被我娘偷偷抱走,当成我的双胞胎妹妹养着的白家二小姐!主母给她取了个永远不会有人叫唤的名字——白轻尘,这是尘姐儿的第一个名字;而她的第二个名字是洪尘,世人都以为她是我的妹妹,你奶娘的女儿。”  “……怎么……啊,是了,我记得……我小时候听说奶娘把儿子送回老家,女儿放在身边养着。我那时还跟奶娘说,等她女儿大了,让她来当我的大丫鬟,但娘亲与奶娘却始终不允,推说奶娘的子女都是报了良籍的,不会再当奴仆了。于是我也就罢了,竟一直没见过那个奶娘的女儿……”白清程说着说着,又恍惚起来。只能呆呆地望着杨梅,觉得这阵子所发生的事,也都没有眼下这件来得让她难以承受。  她有一个妹妹?一个叫白轻尘的妹妹?而且还跟她是双胞胎?  不对!  “可她,长得跟我不像啊!”  “不,是像的,虽然并没有长得一模一样。但小姐你仔细看,尘姐儿的眉眼,跟你是相似的;而她的嘴,更像主母一些,你的则像老爷。”  由于杨梅左脸破相,让人更不容易从这张脸上看出与白清程的肖似。但洪慎却是不同的,他在八岁以前,每年会有一个月的时间进入白府与母亲团聚,所以他与尘姐儿相处过,更是牢记了她的模样。  所以,就算尘姐儿长得与大小姐完全不像,洪慎也是早晚会认出杨梅的真实身分的。  因为,白家这对姊妹,是主母与母亲至死都想着要保下来的。当年父亲带着一笔巨款去教坊司保住了大小姐,将她带出那地方,却仍然挂记着不知所踪的二小姐,在临死之前,仍然反覆交代着要他继续去找,父亲相信尘姐儿一定还活着,因为主母的安排不会有失。  后来从白家的所有名单里,不管死亡的,还是发卖的,都找不到“洪尘”这个名字,洪慎也才敢抱持着这份希望寻找下去。  “等等!如果她是我的……妹妹——”撇嘴,才又道:“那为什么她会变成奶娘的女儿?这太奇怪了!”  “这我不知道。当年我们都小,母亲与主母定然不会告诉我们缘由。”  “缘由嘛……我倒是能猜测到一些。”周枢的声音自杨梅的身后传来。  “啊!”白清程结结实实地被吓了一大跳。  “周、周公子——”洪慎睁大眼看着周枢,自责于竟然没注意到周枢的到来。不知道他站在尘姐儿身后多久了?知道了多少?  而杨梅也是不知道周枢就站在她身后。她一直只是安静地看着洪慎与白清程两人热热闹闹地动手动脚又动口,是想走的,却一时脚步挪不开。  有许多事,她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却并不完全清楚。纪嬷嬷只知道她是白家的二小姐,却不知道为了什么要被当成奶娘的女儿养,而纪嬷嬷的责任是带走她,让她活着,让她学会各种在这世上生存的技能——不管那有多么偷鸡摸狗。  他们太过专注,于是竟然谁都没发现多了一个人……  而且,还让他听到了这么重大的秘密……  怎么办?洪慎心中一片着急,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杀人灭口吧!总是对周枢喊打喊杀的白清程觉得这次再不能放过他了。  他总算是,都知道了。杨梅没想到周枢能在这样的机缘下,完全知道她的身世。原本,她只给了他一个“尘姐儿”的名字,就算打发了,不管他满不满意。  眼下这样,真是始料未及。身上已经没有了秘密的她,对周枢而言,就不再有吸引力了吧?  这样,也好。  其实周枢打从沈云端哭着跑走后,就来到这儿了。在之前,他在树林里不远处收到一只信鸽传讯,走出树林后,才知道这边正热闹着。  虽然没有看到杨梅被打的过程,但从杨梅脸上的掌印,自是可以猜到是谁动的手。他不是个容易动气的人,但对于沈云端,却已经深深不耐烦了。  如果说他曾经考虑让杨梅以沈云端的身分嫁进周家的可能性,如今也得完全推翻。不管他与杨梅日后如何,他断然不愿让杨梅与沈云端再有牵扯。无论如何,这沈云端是恨上杨梅了,而这样做事只顾自己快意,不顾后果的人,若是沾上她一丁点,就是给她兴风作浪的机会。  如今沈家如此凋零,自是不可能造成什么大风波,但不时来纠缠或者四处传播一些不利杨梅的谣言,是办得到的。  沈家只剩沈云端一人,周枢无论如何是不会动她的。  当年的三十六个建国功臣的家族,就算因各种原因覆灭了或没落了,为着当年祖先一同打天下的情谊,如今还在朝廷上立足的家族,都多少会看顾一下落败的,最好能保住他们血脉不断绝。  就说由周家亲自带兵抄家处置了的白家与刘家,其实都在皇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之下,保下了这两家未成年的嫡子或嫡女。荣光不再,但生命还存,就是未来的希望,能活着,总是好的。  白家只有一个嫡女,所以只活了一个。刘家就幸运多了,有五六个未成年的小少爷,在号称没入官奴之后,很快被人买走——若是周家没松手,拿万两黄金来,都不能赎走犯官家眷,这是国法规定的。  皇家想收回的是金书铁券,为着不被朝臣掣肘;至于性命,却是可取可不取的,除非罪行重大——例如站错从龙的队伍,对新任的皇帝来说,全都是谋逆论罪,绝不饶恕。  对付白家,是皇帝的意思,而放过了白清程,却是周家使的力。不然当年白清程怎么可能会一进入教坊司,还没被饿上一顿就立即被洪氏父子买走?连个基本的苦头都没吃过。就算白家没有了,她仍然过着优渥的生活,一路成长至今。  “喂!你的意思是,你周家杀了我白家满门,我还得将你当恩人看?只因为你们放过了我?”  “我周家却是从来没想过会再见到白家后人的,又怎么会在乎你们知不知道周家曾经做了什么?”周枢之所以细细地对三人说明当年的事情,主要是补遗他们不知道或没想到的部分。毕竟白清程是个闺阁女子,见识有限;而洪慎虽是个成功的江湖行商,却不会明白朝廷行事的一些关窍,搞不好一直将当年能顺利买出白清程当成纯粹的幸运,而没想太多。  “白夫人出身于博陵宗家,虽然在洪霄王朝之前那一百年乱世里逐渐衰退,但往前算,从天唐王朝上数到永汉皇朝,宗家那五百年间的兴盛,可说是中原第一着姓,势盛时甚至可以与朝廷分庭抗礼。而这个家族有个藏得极深的秘密——若有双子出,则家族气数尽。”  “你胡说!就算我们是双生子,也不是生来不祥,给家族带来灾难的!”白清程跺脚大叫。  “并不是不祥,只是示警,让家族早做准备。皇家藏书阁里的秘闻区有道方面的记载。宗家五百年里,历经三个朝代,曾经大起大落过四次,在天落之前,皆是产下双生嫡子女。然后将其中一个双生子给送出去,隐世而居,而宗家确实就落败了,当世人以为这个姓氏都将永远消失在世人的面前,就会有个姓宗的年轻人出现,以各种方式重现家族荣光。”  “我听娘说过。当年主母生下你们,因为你哭得很凶,而二小姐却静静地睡了。于是主母说,让大姐儿享受世间一切荣华富贵,直到再也享受不起,母亲陪你一起死;让二姐儿好好活着,就算得不择手段地活着、卑微到尘埃里地活着。母亲给你生命,你将它活下去,带着母亲的血脉与期望。”叹了口气:“所以给了你们相近的名字,却是截然不同的含意。你还会觉得……主母对你不公吗?”洪慎一反平日对白清程千依百顺的态度,指着杨梅的脸,问她道:“看看二小姐的脸,小姐,你看不出来二小姐这十来年过得有多么辛苦吗?她今天被沈云端打了,而这一定不是沈云端第一次打她。这就是二小姐一直以来过着的生活,当一个奴婢,任打任骂,身处卑微,但却仍坚强地活着。换作是你,能做得比她好吗?”  “要我受到这样的侮辱,我宁愿一头撞死!”就算是落魄江湖的贵女,也磨灭不去与生俱来的高傲自尊心,所以白清程想也没想地冲口而出。  但一说完,她就有些后悔了……因为,她发现这样的说法,好像在指责着杨梅的苟活有多么教人看轻。  “我、我没有……那个意思的……”她小心地看向杨梅。  杨梅完全没理会她的意思。她现在想的是另一件事……既然周枢这么了解白家与宗家,那么,在知道了她是白家送出去的双生子之后,会不会……猜到更多?  “不用担心,就算我什么都知道,也不会对付你。”周枢也一直在看她,所以轻易捕捉到她眼底的思量。  “不会吗?”杨梅淡淡地问。  “不会。”  “包括属于白家的金书铁券?”  “金书铁券!”白清程与洪慎一齐叫了出来。他们可不知道当年白家被抄家时,却怎么也没抄到那片原本该慎重供奉在祠堂里的金书铁券。  “本来是要的,但既然是宗家……皇上怎么说也要网开一面,再不会挂念白家这块金书铁券了。”周枢缓缓说着。然后,转头望向那群不知何时从树林间出现的人。朝中间那位身穿一袭尊贵的皇家绒装、明显是首领的年轻男子道:“是吧?七皇子殿下?”  七……七皇子殿下!  并不知道皇子与皇子之间,虽是兄弟却不一定当对方是手足,更不知道同样是皇子,却有好坏差别的白清程与洪慎,当下感到眼前一阵发黑,心中大呼:吾命休矣!  看看四周已经被军队围成扎扎实实的铁桶状,一副插翅也难飞的架式——  这下子,白家恐怕真的要灭门绝后了。第11章(1)  其实周枢已经从贺君生寄来的飞鸽传书中知道了为什么“剿匪”事件会一直落不了幕,还得让他们这些逃命者灰头土脸地东奔西窜,一时半刻不得消停。一切的变数,都是因为七皇子的横插一杠,让事情无法完美收尾。  如果不是出现了七皇子这个意外,光贺君生一队人马出手,便能轻易搞定三皇子派来的武力。七皇子是不认得贺君生与李迎风的,如果跟七皇子的人马对上,他们不好下狠手,而七皇子却能毫无心理负担地全力以灭了他们为己任,让他们这些人死了也是白死,完全无处申冤。  这七皇子的目标很明确——他只认周枢,其他持刀持枪的,都是山贼土匪,不管是不是一路的,反正顺手都灭了,还可以多拿几颗人头回去请功。  贺君生可以不客气地对付三皇子的人马,但却对七皇子束手束脚,毕竟七皇子是为了搭救至交好友兼小舅舅周枢而来,就算不看他皇子的身分,也得给周枢几分薄面;被添乱也只能摸摸鼻子认了,顶多,就多写几封抱怨信让信鸽带来给周枢,让周枢认下他的这份人情,以图后报了。  当七皇子领兵出京剿匪,名正言顺地将三皇子那些来不及套上军装的武夫们、或者已经报出三皇子大名,但不被理会的兵匪们,全给一一灭了后,其势不可挡的架式,一路招摇过来,还把三皇子埋伏在丰业城以天马帮会帮众为主的武备力量也灭掉了,李迎风的大义兄那支势力顿时随着身亡而瓦解。虽然天马帮会因此而元气大伤,但好处是,天马帮会再无内斗分裂危机,再也不必在众目睽睽下成为朝廷放在江湖的眼线,招致全江湖唾弃为朝廷的走狗。  当年李迎风接受周枢的招揽,便是以个人来换取天马帮会的安宁。经此一事,他的心愿算是达成了,没了大义兄这个官迷在那边胡搞瞎搞,天马帮会就能在江湖上过上几年舒心日子,而不用担心被卷入朝政中,最后还死了个不明不白。  政治不是江湖人玩得起的。所以昨日在确定周枢那边再无危险之后,便默默地收拢了自己的人马,率先离开,不与七皇子照面,自然也不好再与周枢会合,只派人前往小山村去见洪慎等人,告知他们情况,最好能悄悄离开。  而贺君生则不幸地与七皇子小规模地交锋过几次后,艰难地且战且退——不能伤人,只能逃,自然辛苦万分,也终于是逃掉了。  这回的营救行动,正可说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而捕鸟的更在黄雀后。  最后真正收割了适次战果的是七皇子,而这个计划的最先策画者三皇子,则只能大口吞着黄连、大口吐着血,失钱失人失势而无功,栽得乱七八糟。在江湖上辛苦经营出来的势力,就这么轻易地被灭了个干干净净。  “周枢被劫事件”,毁了三皇子大半势力,也让皇帝看到了三皇子争储的野心。最后,这事件成就了七皇子,让七皇子从一个大家印象中的富贵闲人年幼皇子,转变为一个有勇有谋,可堪大任的成材皇子形象。  身为皇后的幼子,七皇子一直与周枢的处境很相当。也就是长上对他们的期许不大,有兄长在上面顶着,他们只要过着富贵清闲、万事不愁的生活就可以了。  周枢可以,但身为有资格参与皇位角逐者的七皇子却不行。  天家无亲情,自幼的教育让每一个皇子知道——握在手上,才是自己的。  如果他同胞的两个哥哥可以争,那他凭什么不可以?  七皇子与周枢是自小长大的情分,当他这份野心隐约透露给周枢知晓时,就摆明了,周枢只能是他的人,不能站到别队去。而现在,也不可以死。  “这宗氏家族的事,你怎么会如此清楚?”七皇子好奇地问。  “我每次生病无法上学的时候,姊姊都会允许我进皇家书阁看些闲书。”周枢泡好了茶,斟了两杯,一杯递给他。  将那些绑架周枢的匪徒全部歼灭,并让军队带着捷报回京城报给皇帝知晓后,七皇子并不急着回去领功讨赏,就带着据说“身心饱受惊吓”、“无理由反覆高烧”的周枢来到丰业城的皇家别院休养。写了封感情丰沛的长信给皇后与周老公爷,说明周枢至少要在丰业城好好将养个几个月,才能完全恢复元气。在京城的大家公务繁忙、位高权重、身负重任,无须风尘仆仆地跑来千里外的丰业城探病,七皇子定会在几个月后,将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周枢给带回京城去给大家看的。  往来了几次信件,而周枢也写了几封报平安的信件让人快马带回去,终于把家中长辈们给按捺下来,不朝他这边飞奔而来了。  不是周枢想留下来,而是七皇子不让周枢走。趁着这次,他铁了心要周枢给个明话,再不许他推托闪避。  “随意看了打发时间的闲书,竟然都能记下来吗?”  “只是隐隐有个印象,后来才又找人去详细了解一番的。我可没有那种博闻强记的天分。”  “你不是没有,只是怕人知道。”七皇子嗤笑了声,道:“周枢,周宽敏,我们几乎是打一出生就相处在一起了,你是什么样的人、有怎样的能力,我还不清楚吗?”  “你对我如此了解,又怎么会不知道我的性格?我可无意进入朝堂,我对你没有用。”  “都这时候了你还要瞒我吗?宽敏,你不是真正的闲散贵公子,你——是父皇暗卫首领,我半年前总算探出来了。”紧紧盯着周枢的脸,想知道他这个极机密的身分被他揭穿了,会有怎样的反应。  “不,我不是首领,但……确实,我是皇上的人。”周枢发现这半年多来,他受杨梅的影响颇多。尤其是关于一些遮掩着的事,一旦被揭发出来,也就……那样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从来不会去告知别人自己在做什么,若别人自己千方百计探得了,那他就老实承认,但也就这样了,不会因此附赠更多解释。想知道前因后果的话,还是劳驾那个很闲的“别人”再努力去挖吧。他保证,一旦挖掘出结果,跑来找他求证,他会很诚实地点头或摇头,绝不糊弄。  “我没想到你会这样坦然承认。”  “你都查出来了,否认没有意义。”  “什么时候这样干脆了?”七皇子好奇地打量周枢,觉得这个仍然一副温文儒雅样的家伙,在这半年变了许多。  周枢没理会他的追问,只道:  “既然知道我为皇上办事,你就该知道,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是你的人。”  “哼。现在不是,以后肯定会是。”  是指他登上皇位之后吗?周枢懒得回应,低头喝茶。  “你的反应真是让人失望。原本我觉得这是个天大的把柄,定能藉此让你多偏向着我一点——既然你是我父皇的心腹,你不着痕迹为我说些好话,起的作用肯定比母后或大臣们来得大。”七皇子不爽地一口将茶喝干。  “我们还是好好地当甥舅吧。”  “这时候又敢自称舅舅了?”七皇子撇嘴。  “虽然不敢,但有用就得用。”  七皇子重重地叹口气,用力往躺椅椅背上跌过去,摊着健硕的身躯,放松一直紧绷着的身体,姿态一下子懒洋洋起来。  “好吧。威胁不了你,但我可以施恩。一点一滴地施恩,当我给的恩情大如天之后,你就算忠心于父皇,也会希望下一任得到你全心全意忠心的人是我。”  “很好的阳谋,但执行上有困难。我可不缺什么。”周枢想了想,道。  “少来了。就算白家的金书铁券,光凭你一个,就有把握说动我父皇不收回。但人生那么长,遭遇的事情那么多,你怎么知道没有需要我帮忙的时候?就说眼下,我千里奔驰,救你出劫匪之手,免了你被虐杀的下场,这不就是个天大的恩情?”  周枢白了他一眼。“你明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七皇子没跑来掺一脚,事情早完美收场了,而且功劳还归属于皇帝的私人暗卫;这样的功劳,得到的奖励可是相当的丰厚呢。  莫怪身为暗卫首领的贺君生一脸不爽地闪人,至今写给他的飞鸽传书,除了少数的重要事件报告外,其余能写字的空白地方,全是满满的抱怨。  “我可不管那是怎么一回事,总之,功劳是我的,你得记着。”很霸道地命令道。  “是是,记下了。”周枢还能说什么?  “再有,第二件恩情,我也已经做了。”  “哦?”  “你那个未婚妻,我同意纳她为侧妃。”  “……这也不算恩情,明明是你们以沈家的金书铁券为交易……”  “那只能说我做的是一举数得的事。”摆摆手,七皇子很耐心地说明道:“为了那个叫做白轻尘、又叫洪尘,接着又是杨梅,然后这半年来改叫沈云端的女人……嘿,别瞪我,不然你说,她到底叫什么?”  “叫什么,得由她说了算。不过,她大概不是很在乎。”周枢望着天空,悠悠地道。  “好吧,不管叫什么,反正就那个破相的女人。也不知那女人施了什么迷魂术,总之,将你迷得神魂颠倒,看起来像是不娶不算完的架式。在这情况下,你是不可能娶沈云端的了,如果没有破相丫头的存在,面对这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大小姐,你大概会咬牙娶了认了,顶多让她独守空房不予理会,自个仍然过着悠闲生活。但多了那丫头,你就不肯将就了。你拒婚的态度太过明确,以致于沈云端如今迷途知返,总得找个出路,来保住沈家那一点脸面,再说,用一块对她无用的金书铁券,来换得我身边的一个位置,对她来说,也是很划算的买卖了。要知道……日后……或许你进宫见了她,就得朝她行礼呢。”  周枢听了,没什么表情。不管沈云端日后如何,都不关他的事了。  “你也真是难伺候,光看你的表情就知道你对我施的第二个大恩,也没有丝毫感动。我省了你多少麻烦啊!如果不娶她,她没有好出路,这种闺阁千金,没什么智计,便只能闹你,闹到两家名声同归于尽,够你困扰了,可又不会杀她以绝后患,你心不够硬。”  “好吧好吧,我谢谢您,成不?”周枢觉得眼前的七皇子比较令他头疼。  “别这无奈的表情成不?”七皇子觉得很不平。“最后一恩,你一定会承情的!”  “好吧,我会。”周枢保证,不管七皇子说了什么,他都要表现出很感动很承情的样子。  看看时间,不早了,趁晚餐前,见见杨梅也是好的。这阵子以来,杨梅总是躲着人,不只是躲他,丽是所有人。  躲着所有的热情、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小心翼翼,她很烦这些,但却不会说些什么。她已经太习惯将自己所有喜怒哀乐压制到最微小,让它们几乎不存在,所以,在不需要演戏时,她向来淡淡的;而这样冷淡的反应,对那些情绪丰富的人来说,简直是不知好歹。  至少周枢就听过一次白清程指责杨梅无情冷血、不顾亲情什么的。  其实,她是顾着的,在能力所及之内,守护她的亲情——至少,周枢知道在这段时间里,杨梅应该考虑过让他死掉以保全白清程生命的可能性。周枢心底是有些不舒服,但却能理解杨梅的思考模式。  她尽可能不让亲人死,但她没有办法跟亲人相处融洽,对她而言这是两回事;但对白清程来说,她们是双生姊妹,应该要亲密无间的,这比活命更重要。  生长环境与经历的不同,注定了这对双生姊妹永远没有谈到一起的时候。  “嘿,宽敏,你走神了!”七皇子磨牙招魂。  “啊,抱歉。”周枢很诚意地道歉,得到白眼一枚。  “听听我说的第三条大恩,你会感兴趣的。”  “哦。”洗耳恭听。  “你知道,我为你争取到了至少三个月以上的假期,让你可以待在这儿,或四处走走。你可以趁此与那丫头培养感情,打开她的心房……别这样看我,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她根本对你不上心吗?”横过去一眼,接着道:“再过几日,我会带走白清程与沈云端,把她们的事都解决了——比如说,消除白清程罪藉,让她可以在京城光明正大地活着,就看那个洪慎有怎样的能力来重振起白家。你不会看不出来吧?白清程那女子,虽说没什么本事,却心心念念着重振家声,还好有个洪慎帮着,或许真有可能让她给‘振’起来了。到时让她招洪慎为夫,也算圆满了一桩姻缘。”  “然后,你要让周家退亲,接着就等沈云端孝期过,迎娶过门?”  “正是。由我来做坏人,对你们两家才好。”七皇子点头。  “也是。真是多谢了。”这样为他费尽心思,周枢真替他感到不值得。  “宽敏,你我一同长大,我了解你,只信你。所以,若有那么一天……你是一定得来到我身边的。”如果,日后,宽敏会想要娶那破相女为妻,却遭受阻碍的话,那么,等他当上皇帝,第一件事,就是给他赐婚!这一点,现在并不适合说,这个尺度,七皇子是明白的。  “周家不能再势大了。”周枢提醒。  “会想出办法的。我只欣用你,打压整个周家。这总比让你诈死,给周家留下火种的方法好多了吧?”  周枢一怔,没想到这……他居然也知道。  望着七皇子得意洋洋的脸,他跟着笑了。点头道:  “是啊。可不是。”  然后,聒噪而易怒的白清程被带走了,临走时,她下巴高抬,直挺挺立于杨梅面前,铿声道:  “百年之后,我们一起去黄泉见母亲。到时我会大声地跟母亲说她错了!你虽然被选择当那个活下来的人,但振兴白家与宗家,还是得由我来,只有我做得到!”  杨梅没有回应,只是静静看着她。对于这唯一的亲人,她付出亲情的方式,就是保她活。其它,就想不到该怎么做了。  “……你,不肯认租归宗,那么,至少、至少叫我一声姊姊吧?”白清程高傲的声音在最后一句破功。虽是命令,但更像可怜兮兮的撒娇。  “姊姊。”杨梅很配合。  于是,白清程虽然喷泪而走,但神情是满意的。  而,沈云端也要走了,是一道走的。但她是以七皇子未来侧妃的身分去京城的。这是她千思百想之后,最好的出路,再说,比起周家,皇家是更好的选择不是吗?  她与周枢已完全没有可能了,而七皇子那边,就看她怎样努力了。她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虽然,她还是怨恨着杨梅,即使知道杨梅原也是公侯世家出身,母家更是显赫了五百年的宗家……不过,再显赫又如何?  仍然是给她当了十年丫鬟!血统再清白,也不能让一个当过奴婢的人变得高贵。  总之,沈云端就是认定了杨梅没扮演好她,坏了她的事,险些误了她的一生!  在离开之前,她也来找杨梅。说道:  “我希望以后再也不会见到你。”  “或许再也不能见到吧。”杨梅并没有去京城的欲望。  “如果日后,周枢硬是不顾一切娶你的话,你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杨梅从来没想过婚嫁的问题,但显然沈云端那颗善于编织戏曲的脑子,已经帮她规画好人生了……  “你……你老爱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我真讨厌你这样!你对于毁了别人的人生,没有半点愧疚吗?”  “我……无话可说。”杨梅真不明白沈云端在想什么,她如今还活得很好不是吗?而且还精打细算地给自己找了另一条路走。杨梅对这个大小姐是了解的,她善于利己,这种人,永远不会吃亏。而且她的心也够狠,相伴多年的心腹丫头们,说抛弃就抛弃了;藏冬没有了、她毁容了,而当初跟着小姐走的秋染,大概也因为什么原因不在了……  这样的一个人,在什么地方不会生存得好?她的人生怎么可能会被毁掉?  “等着吧,你不会一直都风光的!我等着看你的下场。”撂完话,转身走人。  这是今生雨人最后一次谈话。  倒也算是沈云端的又一次心想事成。  真是个好命的千金小姐。  杨梅偶尔也会羡慕一下的。第11章(2)  当所有人都离开了之后,周家的马车队也华丽地来到了丰业城。  在三少的规画下,这个车队,将漫游国土东北各省郡,由北朝东走,一直走到大海处。  “看过海吗?没有?那我带你去看。”某天他随口一问,然后这么说。  所以车队就以看海为名,一路游山玩水而去。  “看过满城飞花吗?”在一个温暖的小镇度过了寒冬,春天来了。车队又要开拔了,他有一天吃完点心,问。答案当然是没有的。  于是,就朝“春城无处不飞花”的长安城而去了。  车队一直朝南走,在如梦似幻几乎连到天边去的荷塘里、小船中、耦花深处,度过了暑夏。然后,周枢又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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