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电话铃声响个不停。我睡得天昏地暗的,只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来,接起电话,胡乱的“喂”了一声。“楚宁兰!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还在家里?立刻,马上,给我滚出来!”那一道女声清脆悦耳,却听得我心惊肉跳的,整个人霎时清醒了大半,有些无奈的低喃:“小姐,我今天凌晨两点才睡下,麻烦你饶我一命好不好?”“明知今天要去参加张程的婚礼,你还睡得这么晚?”电话那头的女人立刻尖叫起来,开口就骂,“楚宁兰,你故意的对不对?你个懦夫、胆小鬼、臭矮子、不男不女的人妖……”一阵耳鸣,我急忙把话筒拿远了点,估摸着她骂得差不多了,才重新接了话:“方小姐,我真的累到不行,无法从床上爬起来了。麻烦你另外找个男伴好不好?”“不可能!你马上给我滚过来,否则……小心我直接闯进你家行凶杀人!”说罢,也不待我应声,直接挂了电话。“嘟嘟嘟”的盲音传进耳里,听得人心烦意乱。那个笨女人!我若当真去参加了某某人的婚礼,才真的有可能闹出人命。只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拿刀砍了新郎新娘,接着再殉情自杀。闭上眼睛,犹豫了一会儿之后,终于还是从床上爬了起来,穿衣洗梳。把自己打点得整整齐齐、人模人样,然后捧着昨天买的那束红玫瑰出了家门。毕竟是某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日子,不去也太不给人家面子了。至于我自己,就算会因此伤心欲绝、精神错乱,也只能忍下了。从我家到婚礼现场有半小时的车程,一路上却是恍恍惚惚的,连着闯了两个红灯。没办法,只要一想起那个某人,我就会不自觉的走神,这坏习惯花了十多年都改不掉。至于以后,想来也只会越来越严重而已。最爱的那个人要结婚了,对象显然不是我,不知别人处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办,反正,于我而言就只剩两个字——等死。都说人生苦短,我却只嫌太过漫长。曾经太过自信,将所有的一切都赌在了爱情上,如今输得一无所有,该如何继续下去?早在某人说出“不爱”的那一刻开始,我的一生就已经结束了。往后的十年、二十年,都只能活在漫漫的相思之中。如果爱情当真能分出对错,那我一定是错在……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长到这么大,总有人说自己特立独行,就连感情也不例外。放着漂亮性感的美女不要,偏偏只喜欢和自己同性别的男人。所以,最后会如此痛苦,应该也只是我自作自受吧。正想着,不小心又闯了一个红灯。该死!再这样走神下去,只怕要闹出人命了。揉了揉额角,低咒一声,眼一转,正好看见右侧的一辆大卡车疾驰而来。这么惨?!吓了一跳,急忙打方向盘,踩刹车。脚踩下去的那一刻,忽然想到,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那个人……会不会有一点点的伤心难过?只短短一瞬的迟疑,车子就这样冲上了一旁的人行道,并直直撞在了某棵香樟树上。玻璃破碎的声音充斥耳间,然后便感觉巨大的疼痛袭了上来,头晕眼花,就这样陷入了沉沉的黑暗……睁眼的时候,面前仍旧是黑漆漆的一片。抬眸看去,隐约可见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蜿蜒着通往远方。愣了愣,只感觉手脚轻飘飘的,整个人依然有些恍惚。四下里望了望,不由得有些心惊,自己该不会已经死了吧?如此说来,面前这一条就是黄泉路?唔,好像太过简陋了点,地府经费不够?我还以为自己的一生会很难熬,没想到这么快就结束了,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不过,反正世间没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东西,早点死了也好。毕竟,就算再怎么爱那个人也毫无意义。事到如今,想不放手都不行了。而且,要眼见着他和某个女人结婚,我倒情愿一死。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犹豫再三,终于还是踏上了那条路。一路上黑黑暗暗的,几乎看不清四周的景物,也不知走了多久,远处忽然响起一阵铃声。铜铃……勾魂使者么?来得这么晚,也不怕人家告他渎职。虽然心里不爽,却还是收住了脚步,静静等着牛头马面出场。待了半天,最后却只见一只紫色蝴蝶晃晃悠悠的飞了过来。它先是绕着我转了几个圈,然后慢慢停在了我的手指上,漂亮的翅膀微微颤抖着。“什么意思?”伸手扯了扯它的翅膀,问,“要我跟着你走?”蝴蝶当然无法说话,仅是离开了我的手指,慢悠悠的往前飞去。呆了一下,急忙快步跟上。一边走,一面暗暗想道,连勾魂都要派这种玩意出场,地府果然穷得可以。于是将自己从头到脚翻了个遍,最后找出一块金表和一条银链子。待会儿用这些贿赂一下判官,下辈子应该能投个好胎吧?身世、相貌之类的都不重要,只要别再像今世这样,爱上个无情之人就成了。想着想着,已经走到了路的尽头,面前是一团白白的光,紫蝴蝶先飞了进去,我自然也得跟。抬脚,眼前却掠过某个人的面容。这才忽然想到,我还来不及对他说一声“恭喜”。果然,自己就算死了,也还是忘不了那个人。苦笑一下,闭了闭眼,轻轻呢喃道:“张程,大混蛋!下辈子再见了。”然后一脚踏进去,再不回头。第002章车祸之后醒来,一般会见到什么情景?根据我的经验,大抵是医院房间雪白的天花板,以及一群绕着病床打转的亲朋好友。结果,我很幸运地见到了洁白的房间和干净的床单。恩,一切正常,除了某个趴在自己身上痛哭的生物之外。奇怪?莫非我根本没有死?全身上下都在痛,勉强动了动手指,面前那个生物立刻抬起了头。仔细一看,是个容貌端正的女人,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那个……”才开口说了两个字,那女人便猛扑上来,死死抱住了我的脖子。“呜呜,小盈,你总算肯睁眼了!莫名其妙的出了车祸,一躺就是一个星期,想吓死我吗?呜……”搞什么啊?这女人……认错人了吧。“咳,咳咳!”胸口被她压着,说不出话来,于是只能拼命咳嗽。“小盈,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我这就去找医生过来。”手一伸,急忙扯住了她的衣袖,继续咳着,断断续续的说:“小盈……是谁?还有,大姐,我认识你吗?”面前的女人一下就愣住了,呆呆看了我一会儿,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惊叫出声。“医生,不好了!我家小盈老年痴呆了!快来救命啊!”如果我的双手能动,一定会立刻捂住自己的耳朵。拜托,这里是医院,不是精神病院。这么个叫法,想谋杀啊?这女人惊天动地的一叫之后,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马上赶了过来。他把我上上下下检查了一遍,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然后推推眼镜,做深思状。“怎么样?老公,小盈得的是什么病?”“很复杂,不过,基本可以概括成三个字。”“哪三个?”“失忆症。”“咦?!”此话一出,我和那个女人同时惊叫出声。这以后,我就被定性成了失忆症患者,受到那个女人和医生的轮番轰炸。花了半天时间,我终于弄明白了自己现在的身份。男,17岁,在校高中生,眼前这一男一女就是自己的双亲,一个医生一个护士,家庭和睦美满。不用说,肯定是借尸还魂。只不过没有穿越时空,有点可惜了。顺便一提,这个身体的名字是苏盈,虽然有点女气,不过勉强能够接受。咦?等一下,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似乎我高中时的同学也叫这个名字。那个四眼书呆老是被我欺负,后来还出车祸撞死了,听说他父母都在医院工作。……咦?“咳咳,妈。”摆了摆手,喊出那个字的时候,声音有点抖。“怎么?小盈,肚子饿了吗?”“没,我只是想照一下镜子。”那女人点点头,一阵乱翻,很快就把一面镜子塞进了我手里。咽了咽口水,慢吞吞的低下头去,飞快地扫了一眼,却只看见模模糊糊的一片。“哎?”这就是我现在的长相吗?没有五官的妖怪?“哎呀,小盈,你忘记戴眼镜了。”说着,又把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递了过来。并不习惯这种东西,却仍是小心翼翼的戴上了,低头往镜面上一看,惨叫。穿越时空?正常!借尸还魂?也正常!只不过,既然穿都已经穿了,借都已经借了,为什么不干脆让我回古代,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偏偏只能回到十年前,附身在自己的高中同学身上,真是有够寒酸的。莫非是穿越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发生火山地震,然后又掉了回来?咳咳,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考证,可惜我没那个机会了。因为得忙着应付一个大惊小怪的护士老妈、一个喜欢装深沉的医生老爸,以及一大群突然冒出来的高中同学。等一下……高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四眼书呆死的时候自己正在读高一,也就是说,我还得再回学校读书,然后……重现高考地狱?天啊!平平都是穿越时空,别人不是成了皇亲贵胄,就是成了武林高手,为什么只有我这么悲惨?咬咬牙,转头,哑着嗓子对坐在一旁的某女人喊道:“妈,水果刀借我一下。”“小盈要吃苹果?我帮你削皮好了。”“不用。”摇了摇头,苦笑,“我只是想再死一次看看。”试试这回能不能直接穿越到古代,让我成为一代大侠、流芳千古,而不是背着书包上学校。可惜,我微弱的心声没有任何人听得见,周围的一堆同学吵吵闹闹的,根本没把我这个病人放在眼里。接着,竟然还有人一脚踢开了病房的门,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来人同样是十六七岁的年纪,个子小小的,神情却高傲得可以,头发挑染成深紫色,乱乱的散在额前,两耳上打了不少耳洞,叮叮当当的挂了一堆,标准的不良少年装扮。其他的同学一见他,立刻自发自动的让出一条路来。“书呆,好久不见。你最近不来上学,害我作业都没处抄,真是可惜啊。”他说着上前几步,将手里的花束往我面前一扔,笑说,“送你的,不用客气。”低头看了看,嘴角抽搐。“这个……好像是菊花吧。”有人探病送这种花的吗?他耸耸肩,无可无不可的答:“喔,清明刚过,菊花比较便宜。而且……”转了转眼,眸里全是促狭,“这种花也比较适合你啊,书呆。”说完,甩了甩手,大笑着转身离去。简直就是……莫名其妙。扯了扯身边同学的衣服,问:“刚刚那个气焰嚣张的矮子是谁啊?”奇怪,我不记得高中时有过这样一个同学,可是他的长相又确实很眼熟。“书呆……不对,苏盈同学,听说你失去记忆了,原来是真的啊。”“你连他都不记得了啊?那家伙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小混混,就连高年级的学长都怕他三分。”“顺便一提,那家伙最讨厌别人说他矮了,千万别当着他的面提起啊。要不然,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么拽?“那家伙的名字?”几位热心的同学互看一眼,异口同声的念出三个字:“楚、宁、兰。”好耳熟的名字,果然是我认识的人。咦?等一等!楚宁兰?那不就是我自己吗?第003章床头的闹钟响了整整半分钟之后,我终于不情不愿的爬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冲进盥洗室,洗脸刷牙。一切打理完毕之后,乖乖坐到饭桌前,享用老妈特别准备的营养早餐。几个月下来,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自己的新身份,“爸”、“妈”之类的日常用语也喊得比较顺口了。唯一无法接受的就是,自己目前竟然还是个高中生,而且今天就得去上学了!仔细想想,我除了不小心喜欢上一个男人之外,也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坏事,为什么老天要这样待我?叹气。事到如今,想不认命都不行了。“叮咚!”门铃响起的时候,我刚巧喝完最后一口牛奶,于是顺手扯过一旁的书包,起身开门。“早安。”门外站了个斯文俊美的男孩子,朝我挥了挥手,微微浅笑。“徐阅?”皱了皱眉,低叹,“又是你啊。”“叔叔阿姨怕你又出车祸,所以拜托我跟你一起上学,快点走吧。”点点头,有气无力的轻应一声,跟着他走下了楼梯。这个名叫徐阅的少年是我高中时期的班长,据说也是书呆青梅竹马的好朋友。因此,从我清醒的那天开始,这家伙就一直缠着我不放,又是回忆童年趣事,又是帮忙补习功课的,甩都甩不开。我以前和班长大人不是很熟,现在接触久了才发现,他的性格竟然出人意料地……婆妈,这也要管,那也要管,简直就和老妈子没两样。每天光是听他唠叨,我就快精神分裂了。走着走着,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转头,望了身边的人一眼,没好气的问:“你干嘛一直盯着我看?”“哎?”徐阅愣了愣,脸似乎红了一下,“没什么,只是第一次看见你不戴眼镜的样子,感觉有些奇怪。”“神经!”甩了甩手里的书包,一下打在他背上,道,“我换成隐型眼镜了,看起来当然和以前不一样。”原先那副黑框眼镜又土又丑,戴上去遮掉半张脸,光看一眼就倒足胃口了。至于现在嘛,虽然离“帅”字还差了一点点,但总算是能够接受了。闻言,他偷偷觑我一眼,小声道:“就连性格也变了很多,以前没这么凶的。”挑了挑眉毛,狠狠瞪过去,继续用手里的书包打人。“你到底有完没完?再不走,真的要迟到了。”“啊,对喔。”徐阅点点头,立刻加快了脚步。啧!书呆就是书呆,连朋友也一样是呆的。到了学校以后,徐阅还得去学生会处理事情,所以让我一个人先去教室。隔了十年之久,我连自己的教室在哪都记不清了,只好一边走路一边认牌子。稍不留神,就跟迎面而来的某人撞在了一起。“痛死了!你走路不长眼睛啊?”被撞的人开口就骂,一抬头,现出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孔。这一回,头发全染成了酒红色,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的,挂了一堆饰物,怎么看都像极了街头的小混混。我微微怔了一下,不由得脱口而出:“楚宁兰?”“认得我?”他眯了眯眼,把头凑了过来,“你谁啊?”眼看着自己的脸猛然逼近,感觉真的是很诡异,害我连舌头都开始打结了:“苏、苏盈。”“书呆?你换隐型眼镜了?”说着,伸手捏了捏我的脸颊。往后退了退,点头。“难怪走路不长眼睛了,毕竟……”他扬了扬唇,笑得有些邪恶,“你连脑子都没长嘛。”“你……!”这种说法,太恶毒了吧?“瞪什么瞪?再挡路,小心我不客气了!”说罢,抬一抬下巴,狠狠推我一把,大步向前。我一个人呆呆的立在原地,半天回不过神来。奇怪!自己读高中的时候,有这么欠扁又嚣张吗?正认真回忆着前尘旧事,肩膀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吓了一跳,惊叫着回过头去,却又见到了一个熟人。一个……我恨不得这辈子从来不曾遇见过的人。一个……就算沧海桑田、海枯石烂,我也绝对忘不了的人。“同学,你东西掉了。”他边说边将地上的书包捡了起来,塞进我手里,然后冲着我轻轻一笑。一如初见时那般,灿烂至极的笑容。怦怦,怦怦。心跳越来越乱,呼吸……我真的还有呼吸吗?“张程……”光是念出这两个字,就已经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哎?这位同学,你认识我?你是我们班的?”说不出话来,只好拼命点头。“不好意思,我记性不太好,老是记不住同班同学的脸。”他抓了抓头发,朗声笑道,“请问……你是哪一位同学?”“苏盈。”“啊!”张程一拍手掌,立刻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你就是前不久出车祸的那位同学?身体已经复原了吗?”“恩。”“那……干嘛一个人站在这里?”低了低头,完全不知该如何放置自己的目光,只小心翼翼的答:“我因为车祸失了忆,不记得教室在哪里了。”骗人的!我和那个“楚宁兰”是同班同学,只要跟着他走,马上就能找到教室了。但是,为了能和某人多说几句话,我还是说谎了。“这样啊,那就跟我一起走吧,反正我们同班。”张程眨了眨眼,笑得毫无心机。接着伸出手来,很自然的拍了拍我的背,揽过我的肩膀,一路向前。心脏一阵狂跳,手脚都发软了。随随便便的跟人勾肩搭背,一直都是某人的坏习惯,而我似乎永远都习惯不了他这一点。每次都会被他害得心跳加速、头晕眼花。即使重新回到十年之前,这情况也还是一模一样。混蛋张程!上辈子害我不够,现在人都已经穿越了,怎么还是阴魂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