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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生活

作者:海岩 字数:19544 更新:2023-10-09 14:34:20

海岩小说版:平淡生活/* 1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1)  在这部小说的开头,先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靠挣稿费生活的人,从王朔先生始,我们这种人都自称为“码字儿”的。我虽不能与王朔先生比,但这几年也写了几篇小说,有了一点小小的名气。和几家出版社也混熟了。一些影视制作人也纷纷上门约稿,索要他们需要的东西。他们需要的东西就是在影视市场上相对好卖的东西,比如古装戏最好卖,特别是这一阵最走俏的清宫戏或武侠戏;又比如警匪戏也好卖,警匪大战多年来叱咤荧屏,高低好赖都容易出手,若再能与反腐或反黑挂钩,那就更加如虎添翼。因为一沾上主旋律就能把片子卖到黄金时间主流频道,让贴片广告的收入高上几倍轻而易举。  再比如,喜剧。写不出《我爱我家》那种隽永的,写个《还珠格格》那类闹腾的也行,也是眼下时兴的一路。电视剧本来就是大众娱乐,本来就是文化快餐,就是商品。一沾商品二字,“消费者就是上帝”的规则放之四海而皆准。这年头老百姓下了班打开电视就图一乐,所以一定要搞喜剧。  一位资深的电视节目投资商向我做了如上教诲,令我大开茅塞。但同时深感生不逢时——我的历史知识尤其是清史知识近于小学水平,性格拘泥又不擅“戏说”;对金庸古龙一类武林诸侯各派功法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公安题材的电视剧我虽也搞过,前有《便衣警察》险些成名,后有《永不瞑目》锦上添花,但前年抛出的《玉观音》已成强弩之末,再弩必是狗尾续貂。纵观这几年警匪戏一浪高于一浪,情节人物早被高手用尽用光,步其后尘还能让观众拍案惊奇,已是不可能完成之任务。当然最难的还是喜剧。写喜剧,如果不沦为《还珠格格》的话,如果让圈里圈外都叫好的话,那样的境界非我辈所能为也。我一向认为,写喜剧比写正剧和写悲剧,更需要思想智慧的博大精深!  但这位电视投资商并不缺乏他们这种商人特有的执著,他一再给我启发并出谋划策,他以我多年前一部作品的成功来鼓舞我的自信,那部作品名叫《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由著名的煽情大师赵宝刚搬上荧屏,把一位正在电影学院上学的新人徐静蕾捧为当时全国的头号青春偶像。投资商说:你还是写情感戏吧,小情小调你不是很拿手吗?最好写点隐私什么的,更好是写那种纪实的,情感纪实现在可是流行得很呢。  这我知道,多年以来,关于个人情感隐私的纪实文学经久不衰,很多强势媒体都辟有专栏,在我居住的北京市,就有北青报的“口述实录”和晚报的“五色土副刊”等,都有极高的阅读率和比较固定的读者群。这类文学也成就了不少“码字儿”的“腕儿”,如安顿等。但我依然心存顾虑,既然早就有“腕儿”在前,我再照猫画虎地“情感”一番“实录”一番,恐也难有新意,亦有学步之嫌。但投资商不以为然,他说:《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发表时,形式上是小说,实际上就是“情感实录”。那篇小说最早的素材和最后的格式,确是我对一个退役女民警的采访。从作品发表的时间上看,我应当算是这类文体的前辈。那些靠这路子造化成名的作家,说不定还是跟我学的呢。  投资商的这番话与其说让我有了信心,不如说让我为之感动。我从小比较自卑,因此对一切夸奖的话、吹捧的话,总是内心渴求,情愿当真。为了不让鼓励我、推崇我、看重我的人失望,经过数日思考,终于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约了一位多年没什么来往的老同学,一个外号叫爷们儿的报社记者,在“谭鱼头”吃了一顿晚饭,郑重地向他请教写作情感实录的门路。  请教门路,说白了就是请他推荐介绍一点线索。他们当记者的,接触社会层面广泛,上至显贵名流,下至引车卖浆,无所不有。果然,那天晚上就着热腾腾的“谭鱼头”,我的这位老同学向我批发了一堆满腹爱恨情仇的痴男怨女,这些人大都来自报社的读者阶层,读了别人的爱情波折家庭不幸,便也提笔写信,向编辑们一述平生。第二天我的老同学还挑了几封这类读者来信给我参考,我按上面的姓名地址一一找到了那几位渴望倾诉的“苦主”。他们大多身居白领,学历较高,甚至事业有成,但感情生活颇不如意,牢骚满腹,感慨良多;或过去受过挫折,至今难以自拔,谈起往事,不堪回首。可惜他们的倾诉,主观感受太多,具体细节不够。议论和观点虽不乏精辟之处,但客观事件则相对单薄;纵有一唱三叹,当时听来满耳酸楚,无奈事后看看笔记,不过痴心女子负心汉,包了二奶设二房,或负心老婆贪富贵,跟着金钱走他乡……之类。谈了四五位,如果要写成电视剧的话,那点素材加起来也只够写两三集的,而投资商的要求很明确:二十集!电视剧不够二十集,什么广告都不愿跟上去。  无奈,只得再找老同学爷们儿,问他还有没有更好的线索。爷们儿想了想,有些迟疑地,又说出一个人来,“那你去找找她吧。”他说,并且当即给我写了一个电话号码和一个人名。写完后又主动打电话和那人联系,把我想去采访的意思说了。看来对方不太积极,爷们儿在电话里和那人拉扯半天,又唧唧咕咕说了些意焉不详的耳语,才算搞定。他替我约了那人第二天晚上在一个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见面。时间是晚上九点,让我们双方都到吧台,各拿一份北京晚报作为标识,跟特务接头别无二致。/* 2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2)  我知道“平谈生活”是个“静吧”,人一向很少,比较适于谈话。  我谢了爷们儿,问:“这也是你们的读者吗,有她给报社的来信吗?”  爷们儿笑笑,说:“不是读者,是我在一家医院认识的。”  “噢,你们是病友?”我有几分意外。  “不是,她是那个医院里的护理员。”  “护理员?”  “我有一阵在医院里采访,和这人聊过。后来我又打电话约过她,跟她算是熟了吧。你去跟她聊聊,要是有你需要的东西,就聊下去,要是聊着没劲就随便扯两句然后走人,给她个五十块钱也就成了。”  “五十块钱?还要给钱吗?”  我以为耳朵听错。  “没错,”爷们儿的表情很平常似的,说:“他们这种外地打工的,你跟他们说什么都没用,给钱就行。我刚才已经替你砍过价了,要是只谈一两次或者两三次,每次就给五十,要是谈的次数多,每次给个二十三十也就行了。我记得你上次写《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那回,不就谈了二十次么,最后写成剧本了,不多不少正好二十集吧。你这回打算写几集呢?”  我也不知道这回能够写几集,我甚至不知道这种命题文章式的剧本我到底能否写得出。我低头看看手中那张纸条,在那个毫无生气的电话号码旁边,却飘着一个精灵古怪的人名:  优优。  优优,是女的吗?  爷们儿暧昧地笑笑:“当然是女的,发一男的让你谈半天还得付他钱,你还不把我骂死!”  我也冲爷们儿笑笑,顺势调侃一句:“长得漂亮吗?”  爷们儿说:“你到底是去情感实录呀还是情感实践呀,要想实践我给你另找别人,起码找一门当户对有共同语言的。别那么不开眼,见个外来妹就想入非非。”  我收了字条,笑着告辞:“君子不夺人之爱,你只管放宽心吧。”  第二天晚上,我提前十分钟来到“平淡生活”酒吧,那酒吧暗藏在一条小街的深处,一向默默无闻。我推门进去,看到这里与往常一样,每个角落都晦暗不清,只有吧台被灯光打出一片温暖的亮色,在那片鲜橙般的亮色里,已经坐了一个人,看背影是女的。门外秋风乍起,可她仍然一身夏装,看起来有些单薄瑟缩。  她背朝着我,正在翻着一份北京晚报,听见门响,就回头看我。她的第一道目光并未投向我的面孔,而是盯住了我手中那份同样的报纸。  我向她注目,并示以微笑。  她马上还以微笑,却笑得勉强而又短促,甚至还有几分尴尬。在我看清她的面容之后,我猜测了她的岁数——也许她只有二十岁或者更小。她脸上的稚气增加了我的沉着与自信,并且让我很快找到了适合的语气:“你是老余介绍来的吧,我们去那边坐好不好,那边舒服一点。”  我一边说,一边率先向里面的角落走去,语气中的成熟和主见,甚至带有一丝命令的威严。那女孩果然听话地跟上来了,亦步亦趋地随我走向最里面的一张小桌,又随我在那张小桌的面前,拘谨地坐下。  我的语气虽然严肃,但我的面容始终和善,用淡淡的笑意,竭力消除她的局促。我为她要了一杯果汁,为自己要了啤酒,然后,开始了交谈。  我先通报了自己的姓名:“海岩,作家。你呢?”我问:“你就姓优吗?”  女孩说:“我姓丁,我叫丁优,他们都叫我优优。我知道你,你写的小说我看过。你说世界上真有你写的那种爱情吗?”  我笑笑:“总归有吧,比较少罢了。”  优优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声:“也许吧,像我们这种人,就更碰不上了。”  “为什么?”  “因为穷啊。没钱,有谁爱你!”  “也许,有钱的人会爱你吧。”我这样说,口气有些玩笑,其实并非玩笑。  优优笑笑:“我宁愿爱一个我爱的人,不愿爱一个爱我的人。”  我也笑笑:“你爱的人也爱你,不是最理想吗。”  优优收了笑,没有接下去,停顿了片刻,突然问道:“今天咱们就谈这个吗?”  我把一只笔记本从包里取出来,说:“呃——我想,先谈谈你的家吧,你是哪儿人?”  优优没答,反问:“咱们要谈多长时间?”  我看了一下表:“怎么,今天你还有事吗?”  优优说道:“余大哥没跟您说吗,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要是时间长的话,还得加钱的。”  我不禁有点反感,看着那张年轻的脸,那脸上只画了很淡的妆,但已足够漂亮。那种漂亮所代表的气质,是宝贵的青春和朝气,与我耳中听到的话语,显得格格不入。这让我觉得那张好看的脸皮,不过是一副精美的面具。  其实我也明白,这些外来的打工妹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有如此商人嘴脸。就像有的少数民族人人能歌善舞一样,这些出门在外挣钱活命的年轻人,飞进大都市这片树林子,时间长了哪有善鸟。他们万事不离交易,且交易的路数,就跟当年地道战那部电影里的台词一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许放空枪!  我说:“没有啊,老余跟我说谈一次最少两个小时以上。如果谈个两三次,一次五十,如果超过三次,二十就行。要不然咱们打个电话问他。”/* 3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3)  优优愣了一下,显然没听出我的话中有诈。心虚了片刻,退缩回去:“大哥,我看出您这人挺好的,我也不想为难你。反正我也来了,今天就先谈吧,五十就五十吧。不过大哥你能不能多谈几次,我把我的事都告诉你,我还知道好多别人的事,我都可以告诉你的。这一阵反正我也没事,可以随叫随到的,那咱们就两个小时算一次吧。”  我点了点头,于是成交,谈话重新开始。但这时候我对这场很可能仅此一次的采访,已不抱太多收获的幻想,我在记录本上未着一字便已兴味寡然。我想,这种钻进钱眼儿的女孩,还有爱情吗?这种女孩对伴侣的追求和对婚姻的态度,与她们从小就习以为常的交易心理,还能真正绝缘吗?  那天晚上的谈话依然从优优的家乡及父母开始。优优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我以前去过,那是一座风景美丽的灵性小城,名叫仙泉。城中有座仙泉公园,园中有山,山脚有潭,上有明瀑,下有暗涌,为千古名胜,自始山以水传,城以泉名。不过我对这座小城最深的印象,却是城中女孩的面容。仙泉街上走的,几乎个个如水如花,粉黛不施,衣裙无华,只凭眉目动人,尽得山水之韵。  我面前的女孩优优,不仅相貌,而且声音,都如仙泉的清纯之水。使你很难,也不愿,将她在谈话之前和我进行的那场迹近敲诈的交易,联系起来。她用清澈的声音,将她不幸的童年,娓娓道来——她本不应出生的,只因父亲一心想要一个儿子,所以丁家就一连有了三个女孩。母亲在她出生的同时死去,死于难产。父亲在她刚刚懂事的时候死去,死于事故。她是靠大姐带大。因为她是计划外生育的孩子,所以一直上不了户口,因为上不了户口,所以一直进不了学校,她的小学课程全是在家自修,老师就是她的大姐。直到父亲死后,二姐被无儿无女的一对夫妇领走,她才在自己生长了十年的城市,得到了一个合法的身份,这也是父亲所在的工厂对父亲丧葬抚恤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  我们每个人,当听到或看到别人的童年经历时,都会下意识地与自己的童年做出比较。对我来说,小时候发一次高烧,参加一次军训,可能其痛苦和磨砺都足以记忆终生。尽管,优优童年的不幸并非我采访的主题,童年的生活离我所要窥取的爱情与隐私,毕竟相隔太远,但仍有某个角度,给了我一些探究的兴趣:我想知道,童年不幸的人,自小生存艰难的人,长大后对爱情是更敏感呢,还是更麻木?是更加渴望拥有呢,还是无足轻重?  那天谈话结束的时候,我又约了第二次见面的时间。后来又约了第三次和第四次……我后来记不清我们陆陆续续谈了多少次,吸引我的并不是这女孩童年的不幸,也不是她现在的美貌,甚至,后来也不是出于追求剧本情节的需要。而是,这个看上去有些惟利是图的女孩,其爱情的经历却是我从未体验也从未耳闻目睹过的,它似乎应当发生在禁欲主义的中世纪,而不是发生在礼崩乐坏的现在。在现在这个时代,我甚至不能肯定,我所要描写的主人公能否算得上谈过恋爱,也许恋爱对她只是一个纯粹的幻想。幻想人人都有,但人人都没有像她这般痴迷和认真。  我试着将优优的故事写下来,我还准备去采访这个故事中涉及到的其他人。我没有用这类情感实录文体中最常用的问答格式,甚至没用第一人称来写。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丧失某些纪实感,从而不那么逼真。而好处则是可以自由地将我所听到的素材和感觉,全面地考量整合与重新剪裁,而且避免了与《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写法上的重复。我在打完腹稿后才发觉这个故事有一点平淡,其情节的复杂性和刺激性,远远不能满足电视剧对戏剧性的要求,犹豫再三盘算再四我决定暂先将它写成一部小说。小说通常只为有兴趣静心阅读的人而作,不必在每一个段落都惶惶不安地担心着心浮气躁的电视观众骂骂咧咧地换台!  因为我要写的只是优优的爱情,所以那些与爱情无关的童年往事,包括优优亲生父母的生前身后,都尽行略去。这部小说就从优优与周月的第一次见面那天写起。从这一天写起时我就已经估计到那位热情的电视剧投资商可能非常失望,也许他等不到把全书看完就决定不要了。按他的要求我本来应在第一集就布下一个阴谋陷阱,令观众疑云重重,最好先死个人什么的,或者让有情人生离死别,以便到最后一集时再终成眷属。这既符合广大观众的欣赏情趣,又是商业电视剧的经典套路。但这套路与优优的真实经历实难相符,所以我还是坚持从那个看上去极其平凡的日子开始,平铺直叙。  如果非让优优说出一件让她一生难忘的事情,优优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说出这个日子。  其实和优优一样,很多人的这个“日子”,都还焦灼于青春期难免的躁动。青春期有一个最显著的标志,那就是性的觉醒。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心理学家常用的那个统计——十五岁至十七岁之间,大多数人将经历他一生中最浪漫最单纯的一次探险,也就是他自己当时和日后都未必明确意识到的那场初恋。  优优的“这一次”却发生在十四岁那年。年方十四就情窦初开,对一个二十世纪末的城市女孩来说其实不算什么。不知道心理学对此如何论述,反正在生物学的观点上,早熟的东西和晚熟的相比总不免难御天灾人祸,甚至难以正常地开花结果。/* 4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4)  那一天刚刚放学天就下雨,优优进不了家门,她的钥匙忘在了家里,必须先到体校找她大姐要去。大姐在体校的拳击馆打工,负责收拾东西打扫卫生之类。  优优就去了体校。这个下雨的黄昏就是整个故事的开始。在这个湿漉漉的黄昏之后,之后很久,优优才知道,拳击在中国,是一项竞技水平和普及程度都很落后的运动,所以她有点搞不懂,为什么在仙泉这种并不算大的城市内,在这所并不起眼的体校里,在这幢破旧得几乎像她家那座快要拆迁的危房似的建筑中,竟会卧虎藏龙般地埋伏着全省唯一的一支拳击队。  优优走进这幢房子,她没有注意这幢房子有没有窗户,也没有留心房子里的光线都是从哪儿来的,但她看到了房子的一侧,有一个用粗绳圈起来的台子。台子不高不矮,方方正正,一些宽阔的脊背三三两两围在四周,观摩着台上一老一少两个人比比画画地打拳。老的头发花白,穿一身蓝色的运动服,在教小的如何防卫和进攻。小的穿一条红色短裤,戴一顶防护的帽子,露着两只黑白分明的眼睛和一个挺挺翘翘的鼻子,但整个上身肌肤裸露。最让人触目的是皮肤上的汗珠,优优看见,那男孩很瘦,加上全身上下泼水一样的汗珠,一看就是个不堪一击的家伙。  拳击台右面有个储藏室,优优大姐就在里面干活,优优绕过台子往那里走去,进门之前台上的少年正被击倒。优优推开储藏室的小门,大姐正在屋里和一个阿姨聊天。大姐说:优优你怎么来了?阿姨说:哟,这就是你小妹呀,你小妹真好看。那阿姨很丑很胖,眼睛盯着优优,问:上高中了吗?大姐说:刚上初三,以后准备让她上个中专去,比上高中好些。胖阿姨问:中专,想学什么专业?大姐说:女孩子,学个财会吧,将来当会计。胖阿姨说:会计呀,会计好,将来工作好找。  优优自己是个女的,但她最厌女人家长里短的唠叨,她不甚礼貌地默不作声,向大姐要了钥匙,就从储藏室走了出来。她说不清从进到出时间有多久,出来时拳击台上已经空无一人,台子的四周也空空荡荡,整幢房子因为一览无余反而显得狭小起来。不知什么人在角落里正打电话,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优优低头往门口走去,边走边往身上披挂雨布。这雨布是优优爸爸的工作单位发的,只不过是前襟后背两片透明的塑料薄膜,天晴时对折叠起,装进书包富富有余。  优优刚把雨布从头上套下,远处吵嚷的电话突然停了,身后更衣室的门开来关去,很多人进出的声音异常忙碌。但优优看不见一个人影,整幢房子好像只有她踽踽独行。直到很久以后优优才恍惚觉得,那天在她离开这座拳击馆之前的空寂,连同那些咣咣响动的门声,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梦境。在这个梦境之中,她先是听到了屋外冬雨沥沥的迷乱,然后看到了独坐墙边的周月。  墙边是一排长长的条凳,凳子上堆了些凌乱的衣服——还有拳套、书包之类,也许都是周月的东西。优优一下就认出来了,他就是刚才台上那个被汗水湿透的男孩,那个瘦得一点都不像个运动员的男孩。  那男孩依然半裸着身体,靠墙坐在长凳的正中,防护的头盔已经摘掉,身上的汗珠依然发亮。那胡乱下垂的湿发让优优感觉像涂了很多发胶,和日本韩国的流行歌星造型相像。那些日本韩国的歌星也都很瘦,个个都像排骨似的,和他们相比,这男孩还算健壮。也许是斜刺而来的灯光遮掩了他的单薄,把他的两块胸肌,勾勒得轮廓起伏。优优一边走一边盯着他看,那男孩也看优优,眼睛黑白分明。那个刹那让优优觉得他真是好看极了。  也许是领会到优优的好感,那男孩咧嘴冲她笑了一下,牙齿也是雪白发亮。优优慌慌张张地,也想回敬一个笑容,但嘴还没有咧开,头却先自低了,脚下拌蒜似的,稀里糊涂地走出房子,走进那场没完没了的细雨之中。  这个梦境在周身的塑料布突然响彻了雨点的劈啪声后,蓦然结束。但男孩那黑白分明的眼睛,雪白的牙齿,和线条优美的胸脯,和胸脯上亮晶晶的汗水,却顽固地留在优优的心中,还有那男孩的表情,那疲乏不堪的样子,都像勾魂似的,让优优走错了回家的路线。她绕了弯路回到家时,雨布里的衣服已经湿了大半。穿这种塑料雨布必须缩头耸肩,还要用手揪住领子,但优优全都忘了。  优优家的这条旧巷,以及这幢年代不详的楼房,也许连优优的爸爸也说不清它们的历史。优优家还有一个很大的衣柜,也是一个陈年的古董,在优优出生之前,就摆在那个墙角,柜门镜子上的水银都漫出来了,像长了癞皮疮似的,左一块右一块地斑驳传染。也许就为这个原因,优优从不在家顾影自赏。可今天的感觉确实有些奇怪,优优自己也意识到了——她从未这样长时间地照过镜子,怀着做贼一般的心情,将屋门反锁,站在这面破镜面前,仔仔细细端详自己,端详了半天才觉出衣服还湿漉漉地糊在身上。但一脱衣服她的心情立刻变得更坏,因为她从镜中看到的肉体,竟是那么苍白细瘦,胸部平平,肋骨毕现,一点美感没有。她的坏心情让她意识到她照镜子的目的,脸上顿时有些发热,她显然是在评估自己,看是否能有足够的魅力,让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向她投来热情的一瞥。/* 5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5)  天快黑时雨悄悄停了。优优的大姐也回到家中。和大姐一起回来的还有大姐的对象。大姐的对象姓钱名叫志富,是农村来的,原来跟着父母在城里卖菜,后来父母打架分家,他就单挑了一个摊子。论条件他其实配不上大姐的,长相不算太好,在城里又没户口,但优优看得出来,大姐还是喜欢他的。大姐喜欢他勤快能干,卖力吃苦,还说他名字起得也好,钱志富!将来一定能挣钱致富。  也许是阴天下雨的缘故,所以钱志富今天收摊很早,到家时还拎着一把芹菜,说要给大姐包芹菜馅的饺子。他和大姐揉面切菜,优优就到巷口的白天鹅饭店去找阿菊。优优长大以后才知道广州也有一家叫白天鹅的,是个五星级的宾馆,而她家巷口这家则是阿菊的老爸开的,总共只有四张餐桌。  阿菊比优优大了三岁,中专即将毕业,在优优眼里已经是个大人,社会经验比大姐还要丰富。阿菊学的是外事服务,所以接人待物很有档次,平时又帮家里盯着生意,练得说话做事煞有心计。优优从小喜欢跟着阿菊,大事小事都让阿菊做主。  还因为阿菊找了一个对象,优优叫他德子。德子长相不错,虽然与周月不能相比,却是巷里最帅的小伙。德子年纪比周月大些,块头也比周月大些,力气看上去也比周月大些。还有,胆子肯定也比周月大了很多。  那天晚上优优和阿菊聊了很久,表情始终兴奋,说话的腔调也反常地高亢,她那晚上的话题大多围绕着打拳,直到阿菊渐起疑心。  “你什么时候迷上打拳了,你看过打拳吗,你懂打拳吗?”见优优哑然发愣,阿菊“嘁”了一声,“你今天是抽什么疯呢!”  优优的兴奋被严重挫伤,这于她不免有些意外。她从凳子上站了起来,嘴里还有半个饺子。她学着从前在武侠电视剧里看过的招式,以及下午在拳击馆的粗略印象,摆开架子冲阿菊打了一拳:“打拳,我怎么不懂,不就是这样的吗!”  阿菊说:“打拳是男人才玩的运动,多野蛮呀。就你这种豆芽菜,到底是你打拳还是拳打你?”  优优收了架势,依然回嘴:“我不打,我喜欢还不行吗。”  优优真的喜欢上了拳击,虽然拳击在中国是个冷门的运动,虽然拳击在全世界都是男孩子玩的,虽然拳击粗野、血腥,并且充满危险,但优优还是喜欢上了拳击。连优优的大姐,优优最好的朋友阿菊,还有优优的老师和同学,都发觉优优从此变了,不像过去那么文弱,也没有女孩都有的羞涩,她突然变得好动,变得酷爱体育,甚至变得动手动脚,越来越粗野了。连德子都咂着嘴说:我原来还以为优优是个受气包呢,没想到这家伙越大越闹!  没错,优优越大越闹,这很不配她的外貌。不论在学校还是放学回家,常常有人能看见优优两手握拳,比比画画地挥舞着,嘴里还能振振有词地讲出什么刺拳勾拳组合拳之类的名词……那都是从拳击馆现听现卖来的。常常有人戏问:优优你是男的女的?优优马上瞪眼:女的怎么啦,拳王阿里的女儿就打拳的!人家说:你老爸是阿里吗?优优就骂:滚,别提我老爸,再提我捶你!没爹没娘的孩子都忌讳别人提她父母,父母是啥模样,优优也说不清楚。  没人知道这女孩为什么变成这样了,人们只看见优优每天放了学,总是先到体校去。开始优优还要编出些理由来,比如忘带钥匙之类的。日久天长大家也都习惯了,没人发觉哪里可疑,因为谁都知道,优优的大姐在拳击馆里上班,优优是找她大姐来的。  后来优优长大了,她真的上了中专,真的学了财会。长大后优优才渐渐明白,这就是她的初恋,这就是她的爱情,这就是她人生第一次,对一个异性的模仿追求。所有人,老师和同学,亲人和朋友,都渐渐习惯了她的豪爽性格,习惯了她的大大咧咧,习惯了她像个男孩那样争强好斗,但没人有幸看到她的内心。在她尚未发育完整的大脑的深处,迷恋着她的一个幻想,在这个幻想当中,她爱上了一个对她的痴情迷恋,始终浑然不知的少年。  优优每天下课以后,都到拳击馆去,在那里一直待到大姐下班。大姐干活时优优就坐在墙边的长凳上,静静地看着运动员们击打沙袋和皮球,听着老教练大声的吆喝训骂,和拳手们气喘吁吁的呐喊。她从他们彼此的称呼中知道,那个酷似韩国歌星的男孩名叫周月。她开始以为是卓越的越,后来知道是月亮的月。月亮的月听上去虽然有些阴柔冰冷,但按优优的感觉,却比卓越美好动听。月亮的清高和纯洁,很配周月那张面孔。  她始终没和周月说话,有几次周月走过她的身边,有几次就在她身边不远穿衣换鞋,有几次他迎面而来,擦肩而过……甚至,有几次他们目光相遇,但谁也没有主动开口。拳击馆来来往往的杂人很多,没人特别留意角落里这个不言不语的女孩。  这样的暗恋持续了很久,终于在某年的秋天戛然结束。因为在那年秋天到来之际,优优的生活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她的大姐,从小养她,与她相依为命的大姐,要结婚了。  优优的大姐那一年刚刚二十一岁,优优没想到她这么年轻就急着结婚。一天晚上她和大姐洗完脸正要上床睡觉,大姐突然对她说了这个决定。/* 6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6)  优优记得,她当时听完就伤心地哭起来了。因为大姐是她唯一的亲人,虽说她和阿菊的交情也相当不错,虽说她更多的时间是跟阿菊一起厮混,但那感觉是不一样的。大姐就是优优的家,就是优优的家长,是姐姐,也是母亲。  大姐也哭了。  虽然屋里的灯光很暗,虽然大姐的眼泪是悄悄流的,但优优马上看见了,于是她哭得更加难过。她意识到这是她幸福生活的最后一个夜晚,似乎明天一早,太阳升起之后,大姐就要被那个名叫钱志富的男人领走,这个家也就永远不复存在。  其实后来的情况完全不同。姐姐结婚后依然对她很好,姐夫钱志富搬进她家,实际上改善了这个家庭经济上的窘迫。他那时放弃了自己的菜摊,接管了巷口的白天鹅饭店。当时阿菊的父亲喝酒中风患了偏瘫,阿菊家的生活顿生巨变。阿菊的母亲没有能力代替丈夫张罗生意,阿菊面临毕业考试,既没法照顾父亲,也没法照顾餐馆。于是,钱志富,也就是优优的姐夫,用自己这些年的两万元积蓄,盘下了这间只不过三十米见方的餐馆。  餐馆改换门庭,装饰一新,更名为志富火锅店。钱志富当了老板,大姐辞了体校的工作,当了老板娘。钱志富自己打理店面上的迎来送往,和地方上各种关系的应酬交际,另外请来师傅主理后厨庖俎。而优优的大姐则负责采买和收账,也帮着师傅打打下手,体校的那份临时工自然是不能干了。  大姐的辞职,对优优来说,是一个关系重大的变故。她突然不能像往常一样,天天下课后去拳击馆了。因为大姐已经不在那里,她再跑过去已无正当理由。  在大姐辞工的前一天下午,优优最后一次跑到拳击馆去。她像往常一样在墙边坐着,看着周月和一个比他壮实的小伙儿在台上对打,听着台上裁判和台下教练不时发出的吆喝……她已经听惯了这种吆喝,平时无动于衷,而即将分别的一刻,听来竟格外不舍。她按照事前想好的计划,把周月放在长凳上的一件印着仙泉体校四个大字的红色短衫,偷偷拨到地上,又悄悄用脚把它踢到凳子下面,然后等着周月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台上的比赛终于结束,台下的观众顷刻散开。几个运动员向墙边走来,来拿自己的东西。周月也过来了,拿起了自己的背包,却不见了那件上衣。优优等别人陆续走开,才低头把那件红色的运动衫,从凳子下面拽出来。  “这是你的吗?”  她终于开了口。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声音中透着紧张和害羞,但周月可能并没注意到这些细节,并没发觉这个女孩的脸庞和声音都在发抖。他冲她笑了一下,很短促,很随意,甚至,连优优一直期待的那一口雪白的牙齿,都露得含混不清。他淡淡地说了句:“啊,谢谢你。”然后接过那件红色短衫,随手搭在背上,转身走了。  优优看着他的背影,看着他追上他的同伴,他们一起走进了更衣室那扇吱扭作响的破门。直到那扇破门拖着刺耳的长音很不情愿地关住,优优还站在墙边,冲着周月消失的方向发呆。  这是几个月来,他们之间唯一的对话,短得不能再短,好像只有一瞬,还没捉住什么感觉,就这样仓促结束。  优优心情茫然,离开了这幢又旧又破又亲切的拳击馆。离开时她才发现,刚才短促的一瞬,竟然清晰地留在眼前——他对她笑了一下,他对她说了谢谢,他接了衣服然后转身,他的后背笔直笔直,皮肤上依然镀着亮汗……  晚上,优优和阿菊坐在“白天鹅”里,望着窗外怅然而对。屋里,新刷了四壁,新换了桌椅,桌子上镶着簇新的白塑料板,中间挖了个圆圆的大洞,洞里放着吃火锅用的气炉……改换门庭后“白天鹅”已不叫“白天鹅”,而叫志富火锅店,阿菊的怅然八成由此而生。优优呢,优优在想周月,那个藏在心里的白马王子,她在想今天下午拳击馆里的黯然一别。  那晚优优一夜无眠。  在经过了反复犹豫、盘算、决定、推翻、再决定、再推翻之后,第二天,晚上,优优终于下决心去做一件事情,这件事情就是,给周月写信。  火锅店业已开张,大姐和姐夫都在忙碌,优优家小屋的晚上,只有优优一人,只有金色的灯光和雪白的信纸。优优从没写过信的,她现在突然发觉,写信的滋味原来如此神奇。  信的内容极其简单,首先介绍自己——优优没敢使用自己的真名,信的落款用了“一个喜欢你的女孩”这样俗套的写法。她说我是一个喜欢你的女孩,喜欢你的头发,喜欢你的沉默,喜欢你打拳,喜欢你流汗的样子——优优仅仅这样介绍自己。然后,就是约会。她约周月星期天早上七点,到仙泉公园的观瀑亭去。她说:你想知道我是谁吗?你想见到我的样子吗?那你来吧。  仙泉公园的观瀑亭就在悬崖飞瀑的山脚,地处清静,景色优美,在优优心中,是与心上人相会的理想之境。  信写好后,又改了两遍,换了些词句,然后,工整地抄好,错一个字都要重新抄来。再然后,放在身上犹豫了一天,终于在星期四一大早投进邮筒,寄到仙泉业余体校去了。优优在星期四放学时去体校,看到体校传达室的信件栏里,飞鸿已到。信封上那一行“仙泉业余体校拳击队周月收”的字迹,赫然在目。那行字她写了两遍才勉强满意的,此时摆在体校传达室的玻璃窗里,让她怦然心跳。/* 7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7)  星期五,下了课,优优还是急急忙忙往体校赶,一进大门她就朝传达室摆信的那扇小窗看,她搞不清自己的心是又跳起来了还是突然不跳了——那封信已然不见!显然,信是被人取走了。有几封新来的信件占据了空出来的位置。  这一天她没有再去拳击馆,星期六也没去。在约会之前,她不想再与周月碰面。大姐奇怪地问她这两天为什么回家这么早,为什么一回家就再也不出去?她就说这两天放学早,就说她身体不舒服。大姐问怎么不舒服,她说就是不舒服。大姐以为她生理年龄到了会有那方面的不舒服了。遂笑笑不再多问。  星期天,优优早早起来,说有事找同学去,没吃早饭就离开家了。她穿了自己最喜欢的红格上衣,洗了头,梳了一个日本歌星滨崎步的发型,趁大姐还迷迷糊糊躺在床上,便闪身出了家门。  刚刚清晨六点,天上无云,街上无人。但仙泉公园已早早开门。几个晨练的老人拿着带穗的宝剑,在公园的花坛前斯文地舞蹈。红穗飘飘,剑锋闪闪,在空中温柔地飞来飞去……这是优优向我回顾她的爱情心路时,第一次放慢了叙述的速度。她谈到了天空的颜色,清晨街头的空寂,公园里舞剑的老人……甚至,她还向我描绘了仙泉山的飞瀑,在尚未散尽的晨雾中,如烟如帛,弥漫进她的视野……她站在瀑幕附近的松林里,那观瀑亭在从天而降的浩然水气中,有如海市蜃楼般缥缈虚无。  优优说这是她第一次把清晨的冰凉和颜色,存入记忆,第一次看到那冰凉的颜色一点点变暖,由青灰而橙红,由橙红而黄白。太阳不知在什么地方升起来了,优优看不到那光芒的源头,但满眼已是金色的浪漫。阳光终于驱散迷雾,山泉、深潭、岩壁、树木、一切,都清晰起来,但这清晰却让优优的心反而越发暗淡,因为阳光把一切都暴露出来,站在林中就可看到观瀑亭柱子上的龟痕毕现;生草的瓦檐上,还跳跃着一只觅食的喜鹊,但除了飞瀑跌宕的击水声,周围静得有点不是滋味。  终于,亭子里出现了一个人,优优在剧烈的心跳之后终于看清了那不过是个普通的游人,看上去像是外地来的,背着挎包,拿着相机,在悬瀑飞雾前仰头凝目。游人逐渐多起来了。几个晨练完毕的老人,也三三两两散步过来,在亭子外面比比画画地争论着什么。还有一对年轻的情侣,挽了裤角,试探着潭水的深浅……  优优终于看见太阳了,太阳从身后懒洋洋地爬上树梢。太阳已经变了颜色,轮廓模糊,通体发白,光彩不再。优优的心也渐渐麻木起来,她步子恍惚着,走出树林。走到观瀑亭上,无端地傻站了一会儿,移步从亭子侧面的出口,下了一个台阶,又站了一会儿,抬眼看太阳,太阳的亮度刺痛了双眼,让她猛地打了一个喷嚏,然后她突然清醒了——时间早已不是诗意的清晨,已经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了。  优优回到家时大姐已经不在。大姐今天要去体校,取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要把留在那里的一些私人物品全部拿回家来。姐夫也已出门,估计还是去操持他的火锅店。优优站在空空的屋子里,站在斑驳的衣镜前,看自己。她眼睁睁地看着两行泪水,一齐流下,而麻木的脸上,竟无感觉。  上午,优优煎了两只荷包蛋,准备快到中午时装在饭盒里送到拳击馆。给大姐送吃的是优优哭过之后灵机一动的主意,今天是大姐最后一次去体校了,也是优优最后一次合理的机会。  她赶到拳击馆时那里正进行着一场非正式的比赛,看上去像是拳击队内部的一次测试赛。对手和观众也都是他们内部的人。优优从人缝中踮脚看,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所以然。她分不清台上戴头套的选手哪个是周月,亦或都不是。虽是内部观摩赛,但仍能听到教练在认真负责地大声喊:刺拳!刺拳!注意保护,不要搂,往两边闪,不要触栏!那喊声和台上沉闷快速的击打声,和台下观众不时发出的喝彩声此起彼伏,让优优对周月,对这个瘦瘦的男孩,无比爱慕。  比赛结束得很快,以一方击倒一方为胜。胜利者的头盔被摘了下来,优优终于看到了那一头飘逸的黑发。台下响起了兴奋的掌声和欢呼,但获胜的周月却一脸严肃。他直直举起双臂跳跃着奔跑了几步,然后又将双拳奋力迅猛地向空中一击,那动作因为带了些舞蹈感而魅力洋溢,两个拳头也因圆圆的拳套而显得巨大无比。这刹那间的印象多年以后还存于优优的记忆中——坚毅的面孔,高举的双臂,奔跃的肢体,表情威风凛凛,甚至带了些不可一世的狞厉!  优优看呆了。  她呆呆地看着失败者被人扶下台,扶进更衣室去了。她呆呆地看着周月被人簇拥着,走进了另一个更衣室里。拳击台下拥挤的人群皆作鸟兽散,似乎只有一瞬,便散得杳无踪迹,好像诺大的拳击馆里,只剩下了优优一人。  她呆呆的,走出拳击馆,走回家去。走到半路才发觉手上还拿着一只轻如鸿毛的饭盒。她打开饭盒,用手抓着里边的荷包蛋,大口地吃了,一同吃下去的,还有她的满足,也有一丝说不清来由的落寞。  那天夜里,优优给周月写了第二封信。在这封信中,她对早上的邀约做了回顾。她详细说了她在观瀑亭前看到的晨雾和渐渐变色的阳光,以及自己的心情——期待的感觉既欢愉又心慌,既紧张又惆怅。在这封信中,她没有再约周月出来,她只是想把她的心情做一个倾诉。能这样倾诉感觉已经很美。这样传情达意,让自己的心事,平平静静地,毫不紧张地,释放出来,感觉很美。/* 8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8)  后来,她又写了第三封信,第四封信。在很多夜晚,优优就趴在床上写信。写信也是练字,优优的字越来越好看了。和第一封信一样,优优写每封信都没有使用自己真实的名字,信封上也没有留下什么地址,因为她并不奢望周月回信。她只是坚信周月一定能看到这些绵绵话语,除此并无其他计划,其他目的。她也没有再去体校的传达室查看那些信是否已经递到,她习惯性地,像自言自语一样,一封信接一封信地写下去。在那些信里,她告诉他关于自己的很多秘密。她向他诉说她的家,早已不在的父母,把她养大的大姐……还有她的学校,学校里的老师和校长,每一个要好的和讨厌的同学。当然,她更多地说了阿菊,甚至说了她中风的父亲和她的男朋友德子。优优反正相信,她心中的周月,肯定就在这个城市的某一幢房间里,某一盏灯光下,在结束了一天的学习和训练的疲倦中,静静地倾听着她的唠叨。  大姐从体校辞工以后,优优就没再去拳击馆了。她按照大姐的安排,考进了离家很远的财会中专。姐夫在优优入学的前一天对她进行了一次严肃的劝学演说,他向优优透露了他未来事业的远景规划,那规划的宏伟让优优吓了一跳。姐夫要把志富火锅店发展成一个知名的连锁店,要在仙泉的每个区都开一两家分店。然后还要去省府开大型的“火锅城”,还要把这“火锅城”开到全国各地去。他对优优说:发展是硬道理,懂吗?将来发展大了,最缺的人才就是财会,咱家自己人要有会算账的,就不怕让人家蒙骗了。他还鼓励优优学好外语,说不定哪一天,志富火锅就要烧到国外去,凡有中国人的地方,一定有爱吃火锅的,志富火锅完全可以像麦当劳、肯德基那样,烧成一个燎原之势的世界联号。  优优就是胸怀这样宏大的个人志向和家族理想,走进那所财会中专的。她每天都要早早地起床,帮姐姐和姐夫准备火锅店里的早点。然后,在第一个客人到来之前,她就要揣上一个烧饼,穿过半个仙泉,赶往城西的学校。每天,她几乎要到天完全黑下来的时候,才能回到位于城东的家里。那时候她的生活完全被学习和家里店里的各种杂活挤满,那时候她真的忘了拳击馆,忘了那个打拳的男孩,和对这男孩的一切关注和猜想。  头一个学期她学得很累,时间紧得连阿菊都难得一见。更不可能像过去那样在拳击馆的角落里,静静地坐上一个漫长的黄昏,静静地凝视着她心爱的偶像,在灯影下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  她甚至再也没兴趣像过去那样照镜子,尽管她家那个老旧的衣柜早被一个新做的衣柜取代,尽管新衣柜上的大镜子光洁如水,可以把人反映得毫发毕现。所以优优几乎没有注意到,她在不知不觉中长高了,五官也长开了,长得越来越漂亮了。  漂亮的面容对女孩子来说,也许是一笔最大的财富,但对于就要长大成人的优优来说,确实也是最大的麻烦。以沉默和臭骂将学校里那些苦苦追求的男生拒之千里还算容易,但逃避校外一些流氓无赖的骚扰寻衅就不那么容易了。优优即将毕业的那阵,她常常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被一群无良恶少拦截,她换了不同的路线依然不能幸免。后来当他们知道她是财会中专的学生之后,就总是堵在学校门口等她,要和她“交交朋友”。后来他们又知道她家住在城东,家里还开着饭店的时候,就又到家里店里纠缠不清。学校里的老师同学都不敢招惹这些人,家里的邻居店里的伙计也怕惹火上身。大姐领着优优去找过派出所,警察问优优那帮人是哪里的,叫什么名字,优优也说不出。她只知道他们少则两三个,多则六七人,不知是学生还是在哪里已有工作,为首的一个留着胡子,外号也叫胡子。警察做了简单记录,最后说:行,你们回去注意点,知道什么具体情况再来找我们。  大姐就又领着优优回来了。  问题没有解决,一切还得靠自己,后来有一阵大姐甚至让店里的伙计天天到学校门口接她回家,结果有一天在路上与那伙恶少冲突起来,连优优都动了手,双方打得口鼻流血,优优还没什么,可伙计却吓得回来坚决辞工不干了。大姐只能和姐夫商量,姐夫那一阵因为生意不好,斗志锐减,再也不提他那一套发展是硬道理了。他没精打采地说:索性换个学校吧。可仙泉市只有这么一所财会中专,而且那时优优马上就要毕业,换学校也不是办法。大姐就出了一个下下策:反正也快毕业了,那索性就不去上学了。到时候花点钱,从学校把毕业证搞回来,不影响找工作就行。  姐夫不吭声了。一提钱他就是这样,把头闷下去,一声不吭。  好歹,优优还是把最后一个学期坚持上完了。优优没用花钱就拿到了毕业证。但胡子那帮人还是来,三天两头到火锅店找优优,优优不出来他们就吃完了饭不给钱。姐夫没办法,就求优优出去陪他们,说是应付应付,但优优就是不去。大姐也不敢让她去。论脾气她去了也麻烦,一言不和能打起来。  万般无奈的时候,阿菊出了一个主意,她带着优优去找了她的男朋友德子。德子在金堡夜总会当护场的保安,阿菊到了夜总会的门口,跟门卫说找王德江,优优才知道德子的大名叫王德江。王德江第二天带上她,和阿菊一起去了北城洼,北城洼有个酒吧叫“帝豪吧”,破烂的门脸也很寒酸,家具也旧得不能看,好在酒吧都是黑天才开的,灯光一暗无所谓。/* 9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9)  优优跟着他们走进去,窗外正有一束阳光投进来,屋里的丑陋一览无余地暴露着,桌上地上到处都是昨夜留下的啤酒瓶、易拉罐,还有烟头烟灰和呕吐物。德子和阿菊各自找了个干净些的座位坐下来,优优不想坐,就站着。  这时从里屋出来一个人,相貌和屋子一样脏,可他一出现德子和阿菊都恭敬地站起来了,德子还殷勤地叫了一声:大哥。那人并没答腔,打着哈欠坐上吧凳,张口先问德子要烟。德子赶快掏了香烟递上,还帮忙点火。阿菊平时从不怯场,此时也和优优一样紧张,目光也不知该落在哪里,才更为妥当。  那人抽了口烟,抬眼看看优优,慢条斯理地问:“多大了?”  德子替优优答:“十八了。”又转脸问阿菊,“十八了吧?”  阿菊说:“对。”  那人又问:“是胡子那帮人?”  德子说:“对。”  那人抽烟,转脸又看优优:“怎么惹着他们啦?”  德子也看优优,优优不知该怎么回答。  阿菊说:“是他们欺负优优的。”  那人说:“长这么漂亮,人家能不欺负你吗?”  阿菊也闷了声,和优优一样,不知说什么好。  那人笑笑,换了话题,跟德子说开了别的。好像在说哪里有个房子可以开酒吧,多少价钱什么的。那人还问德子前两天有两拨人在金堡夜总会打架的事,他们一问一答地抽了两根烟,优优和阿菊就站在一边发着呆,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只能一声不响地傻听着。  直到他们聊完了,直到优优跟着德子和阿菊走出那间有股子怪味的酒吧时,她都没搞清他们是来干吗的,那个抽烟的家伙又是谁。她听德子冲那人叫大哥,但显然,他不是德子的亲大哥。  然而从那天开始到以后,优优无论出门去还是回家来,无论在巷子里还是在火锅店,她都再没见过那个小胡子,也再没见过他那伙泼皮无赖的帮凶了。时隔很久优优才听人说,胡子和他的那帮人,在火车站附近一家餐厅吃饭时被人打伤了,胡子手下一个兄弟还被打得住了院,肚子上缝了十多针。  胡子后来是怎么把这次袭击与骚扰优优的事连在一起的,没人说得清楚。一年以后优优在向我讲述此事时,仍然心有余悸。挨打的是胡子,害怕的却是优优。这场血腥殴斗因她而起,她一直担心胡子不会善罢甘休。  而后来的事实是,她真的没有再见到胡子了,以及胡子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那时只有阿菊宽慰她:“不会有事的,你别看李文海那人长得不咋样,可是最讲义气的。要不德子也不会认他做大哥。凡是认他做了大哥的人,无论谁,他肯定会帮忙撑腰的。”  阿菊说的李文海,就是优优那天在帝豪酒吧见到的人。  阿菊对优优说:“你还小,还没在社会上混过事,所以你不懂,在社会上混事非有靠山不行的。有了靠山才没人敢随便欺负你。你看王德江,人高马大的,又有蛮力气,还不是要认文海做大哥。”  阿菊既这样说,优优就点点头。她的切身经历让她对阿菊的这番话,不信也信了。那时她还想不到,这件事后来的结局并不像阿菊说的那个样,一切完事大吉了。论年龄优优肯定不知道毛泽东主席早年在他的哲学著作《矛盾论》中,曾有一段经典论述的: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开始了。对当时的优优来说,这个新矛盾,正是她的那个救命恩人。  胡子消失后,有一天晚上,优优正在火锅店里干活呢,阿菊带着德子过来了。他们问优优有没有再碰上什么麻烦事。优优说没有了。德子说:我大哥这回很帮忙,你打算怎么谢他呢?优优愣了好半天,没有答出下文来。德子说:起码你得请我大哥吃顿饭吧。  优优马上点了头,说:“那请你大哥过来吧,我和我姐夫说一声,他们一定答应的。你大哥爱吃火锅吗?”  德子说:“到你家这个小店来,恐怕我大哥不会这样掉架吧。吃你一顿火锅值多少钱,恐怕吃死也用不了一百块!我大哥当初要是收你钱,肯定也不是几百的数。你出门打听打听去,在仙泉摆平这种事,没个两万三万就别开口!”  德子狮子大开口,连阿菊都吓了一大跳,她说:“德子,你不要吓死优优啦,你不是说李文海很讲义气吗,你不是因为他讲义气才认他做大哥的吗?”  德子说:“人家又没非要钱,可帮这种忙搞不好就得吃官司,要不是我开口求人家,人家才不管这闲吊事,又不是真的缺饭吃。”  听德子言之有理,菊子也就反过来帮腔:“优优,你得和你姐夫去讲,公安局都摆不平的事情,人家李文海帮忙摆平。饭总归要好好请一顿的,一顿饭多少钱总归有数。”  当天晚上优优就和大姐说了这事。大姐又对姐夫去说,夫妇俩商量了半宿,第二天一早优优正要出门,姐夫拿出五百块崭新的钞票,塞在了优优的手里。  优优用这五张新票子,在德子工作的金堡夜总会的广东餐厅里,摆了满满一桌席。四荤三素七个菜,还有一瓶“糊涂仙”,都由德子来安排。吃到一半李文海又要了一盒“万宝路”,结账时多出来的十五元,还是由阿菊给垫上的。  尽管这是优优有生以来最铺张的一顿饭,比大姐结婚都开眼。有海参、鱿鱼和牛蛙,都是优优从未吃过的。尽管在阿菊的鼓动下,优优每样每样都尝了,但每样佳肴进了嘴,似乎全都一个味。/* 10 */  《平淡生活》第一部分(10)  对这桌酒菜的好与坏,李文海看来也不在乎。他的兴趣似乎全在优优身上了,表情还一本正经严肃着。他让优优敬他酒,优优只好站起来,两手端着一杯“糊涂仙”,恭恭敬敬地说了句:“谢谢大哥帮忙,我敬大哥一杯酒。”李文海也端了酒杯站起来,却让优优先喝了。优优说:“大哥我不会喝酒的,我真的一次没喝过。”阿菊作证似的帮腔道:“她大姐管她可严呢,她真的一次没喝过。”李文海当即板下脸,把酒杯放在桌子上,屁股又坐回到椅子上,眼睛斜着看德子,话却冲着优优说:  “敬酒的自己不喝,那还叫敬酒的吗?”  德子埋怨地看阿菊,阿菊也不知该帮谁,张嘴还想再解释,优优却先举了杯,一仰脸,把杯中酒一口灌下去。  那酒看上去清清白白,进了嗓子才知道像火一样厉害。优优能感觉到那股火苗从嗓门一直烧到胸腔,烧到胃脘,烧得两眼和双额都一跳一跳地疼痛起来。阿菊和德子都看得傻了,李文海也有点意外,叫了一声:“好!”随即端了酒杯,也和优优同样,豪爽地一仰而尽。  那天是优优头一次喝酒,竟连着喝了四杯。敬过李文海之后,李文海又回敬一杯,回敬的酒不能不喝,一来一往已经半醉。接下来李文海又让大家一起,为共同的友谊干杯,喝过之后他再一次把酒杯斟满,祝优优越长越美。他把酒杯端至齐眉,向优优许诺:“从今以后,不论有什么事,不论谁欺负你,你只管来找我,以后谁要再敢惹你,那算他自找没趣!”  德子也端起酒杯逢迎一番:“优优,这杯酒你可务必喝干,今天大哥既出此言,你在仙泉就有了靠山。以后你就跟着大哥,大哥这人最讲义气!你到仙泉街上问问,谁不知道北城洼的李文海!”  这杯酒优优不想喝,但大家全都站起来了,都举起了酒杯,连阿菊都满面笑容地看着她。她也只好站起来,举了杯,把杯子端在嘴边上,刚刚抿一口,德子马上托了她的胳膊肘,叫:“喝了喝了!”连推带灌的,那杯酒再一次热辣辣地杀过嗓子眼,带着一团滚烫的灼痛感,落进了优优的肚子里。  李文海说了声:“好,我说我没看错吗,我这人就喜欢痛快的女孩!”说完一仰脖子,把杯中酒咕咚一声也灌了下去。  还没怎么吃东西,四杯烈酒就下了肚,优优开始犯迷糊,后面的菜都是什么味,她已不甚清楚了,那顿饭是如何结束的,印象也很模糊了。她只记得他们扶她走出来,外面的风吹在脸上很麻木。优优一走出餐厅就吐了,吐得全身没骨头。她靠在阿菊的手臂上,隐隐约约听到德子在叫出租车。他们扶着她进了出租车,车子一开她就昏昏沉沉睡着了。  她猛然醒来时车子还在走。她意外地发现身边搂着她的人已经不是阿菊了。她闻到一阵刺鼻的烟呛味,吓得差点叫出了声,醉意立刻全醒了。虽然车里有点暗,但她还是能从那人的声音中,认出他就是李文海,是帮了她一个大忙还信誓旦旦要保护她的李大哥。  “你睡吧,没事的。”李文海在她耳边说,“一会儿你再洗个澡,洗完澡好好睡一觉。”  优优本能地,往车门边上靠。不知为什么,她对这位大恩人和对欺负她的小胡子,有种相同的恐惧心。她慌慌张张地开口问:“阿菊呢,阿菊他们去哪儿了?”  “她和德子回家了,他们回家有事呢。”  优优愣了几秒钟,似乎在想阿菊回家干什么。她问:“咱们是去我家吗?”  李文海说:“你家远吗?先到我那里坐坐吧,我家就在这附近,还有一会儿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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