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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胥引

作者:唐七公子 字数:32638 更新:2023-10-09 14:22:55

【内容简介】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琴弦震响于九州列国之上,无声惊动。这是一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城破之日,卫国公主叶蓁以身殉国, 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清平华胥调,能不能让每个人追回旧日的思念,不再悲伤?——*——*——*——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他身姿高大挺拔,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面具之下嘴唇凉薄,下颌弧线美好。有片刻的寂静。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唇角微微上翘:“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叶蓁我希望你活着,可以对我哭对我笑,对我生气,我只有这样一个愿望而已。——苏誉内容标签: 再世重生主角:叶蓁,君拂,苏誉,慕言 ┃ 配角:君玮,小黄【正文】  九州 华胥引  作者:唐七公子『幻术构成的曲谱里,尽是人世的辛酸与苦涩。心之逆旅,华胥为引。』【楔子】  一、殉国的公主  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们,但凡上了点年纪,大约都听过六十七年前发生在卫国王都里的一桩旧事。  那桩事原本是个什么模样,如今已没人说得清。但关于此事的每一段评书,不管过程几何,填充故事的因果始终如一。  因果说,卫国国君早些年得罪了陈国,四年后被陈国逮着一个机会,由陈世子苏誉挂帅亲征,直杀到卫国王城,一举大败卫国。软弱的卫王室选择臣服,卫国最小的公主叶蓁却抵死不从,盛装立在王都城墙上上斥国主、下斥三军,一番痛斥后对着王宫拜了三拜,飞身跳下百丈城墙以身殉国。  史官写史,将之称为一则传奇,更有后世帝王在史书旁御笔亲批,说卫公主叶蓁显出了卫国最后一点骨气,是烈女子。  六十七年,大胤分分合合、合合分分,当年事隔得太远,百姓们遥想它,已如遥想一段传奇。而叶蓁公主的殉国之举虽感人至深,褪去神圣和风华后,却不如一段风月那样长久令人沉迷。就像在陈卫之战中,最能撩起世人兴致的,始终是她与陈太子苏誉的那段模糊纠葛,尽管谁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大胤史书对苏叶二人的牵扯有着墨,但着墨不多,只记了件小事,说陈世子苏誉在卫国朝堂上受降时,接过卫公呈上的传世玉玺,曾提问卫公道:“听闻贵国文昌公主乃当世第一的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尤其画得一副好山水,卫公曾拿这枚传世玉玺与她做比,不知本宫今日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请得文昌公主为本宫画一副扇面?”文昌公主正是以身殉国的叶蓁的封号,取文德昌盛之意。  史书上记载寥寥,当年的悉情人在这六十七年的世情辗转中早已化为飞灰,这桩悲壮而传奇的旧事便也跟着尘光掩埋殆尽。民间虽有传说,也不过捞个影子,且不知真假。而倘若果真要仔细打点一番这个故事,却还得倒退回去,从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开始说起。  二、国破  六十七年前那个春天,江北大旱,连着半年,不曾蒙老天爷恩宠落上半滴雨。大胤诸侯国之一的卫国,虽建在端河之滨,也不过饱上百姓们一口水,地里靠天吃饭的庄稼们无水可饮,全被渴死。不过两季,大卫国便山河疮痍,饿殍遍地,光景惨淡至极。  卫国国君昏庸了大半辈子,被这趟天灾一激,头一回从脂粉堆里明白过来,赶紧下令各属地大开粮仓,赈济万民。国君虽在一夕之间变做圣明公侯,可长年累下的积弊一时半会儿没法根除,开仓放粮的令旨一道一道传下去,官仓开了,粮食放了,万石的粮食一层一层辗转,到了百姓跟前只剩一口薄粥。百姓们眼巴巴望着官府赏赐的这口粥,不想这口粥果然只得一口,只够到阎王殿时不至空着肚皮。  眼看活路断了,百姓们只好就地取材,揭竿而起。出师必得有名,造反的百姓顾不得君民之道,只说,上天久不施雨,乃是因卫公无德,犯了天怒,要平息苍天的怒火,必得将无德的卫公赶下王座。  谣言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一路传至王都深处,深宫里的国君被这番大逆不道的言论砸得惴惴然,立时于朝堂上令诸臣子共商平反之策。众臣子深谙为官之道,三言两语耍几段花枪再道声我主英明,便算尽了各自的本分,只有个新接替父辈衣钵的庶吉士做官做得不够火候,老实道:“都说雁回山清言宗里的惠一先生有大智慧,若能将先生请出山门,或可有兵不血刃的良策。”清言宗是卫国的国宗,为卫国祈福,护佑卫国的国运,这一代的宗主正是惠一。  大约注定那一年卫国气数将尽,卫公派使者前去国宗相请慧一的那一夜,八十二岁高龄的老宗主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谢世了。惠一辞世前留下个锦囊,锦囊中一张白纸,八个字囫囵了句大白话,说“岁在辛巳,大祸东来。”卫公捧着锦囊在书房闷了一宿。房外的侍者半夜打瞌睡,朦胧里听到房中传来呜咽之声。  惠一掐算得很准,刚过九月九,一衣带水的陈国便挑了个名目大举进犯卫国。名目里说年前诸侯会盟,卫公打猎时弓箭一弯,故意射中陈侯的半片衣角,公然藐视陈侯的君威,羞辱了整个陈国。陈国十万大军携风雨之势来,一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阻碍,不到两个月,已经列阵在卫国王城之外。  全天下看这场仗犹如看一场笑话,陈侯手下几个不正经的幕僚甚至背地里设了赌局,赌那昏庸的老卫公还能撑得住几时。陈世子苏誉正巧路过,押了枚白玉扇坠儿,摇着扇子道:“至多明日午时罢。”  次日正午,懒洋洋的日头窝在云层后,只露出一圈白光,卫国国都犹如一只半悬在空中的蟋蟀罐子。午时三刻,白色的降旗果然自城头缓缓升起,自大胤皇帝封赐以来,福泽绵延八十六载的卫国,终于在这一年寿终正寝。老国君亲自将苏誉迎入宫中,朝堂上大大小小的宗亲臣属跪了一屋子,都是些圣贤书读得好的臣子,明白时移事易,良禽该当择木而栖。  午后,日头整个隐入云层,一丝光也见不着,久旱的老天爷却仿佛一下子开眼,突然洒了两颗雨。陈世子苏誉身着鹤氅裘,手中一枚十二骨纸扇,翩翩然立在朝堂的王座旁,对着呈上国玺的老国君讨文昌公主扇面的一番话,正同史书上的记载殊无二致。  不过,苏誉并未求得叶蓁的墨宝,他在卫国的朝堂上对卫公说出那句话时,叶蓁已踏上了王城的高墙。苏誉和叶蓁有史可循的第一次相见,在卫国灭亡的那个下午,中间隔着百丈高墙,半截生死。他甚至来不及看清传闻中的叶蓁长了如何的模样。尽管他听说她为时已久。听说她落地百天时,卫公夜里做梦梦到个疯疯癫癫的长门僧,长门僧断言她虽身在公侯家,却是个命薄的没福之人,王宫里戾气太重,若在此扶养,定然活不过十六岁。听说卫公听信了长门僧的话,将她自小托在卫国国宗抚养,为了保她平安,发誓十六岁前永不见她。还听说两年前卫公大寿,她做了副《山居图》呈上给父亲祝寿,列席宾客无不赞叹,卫公大喜。  细雨蒙蒙,苏誉站在城楼下摇起折扇,蓦然想起临出征前王妹苏仪的一番话:“传闻卫国的文昌公主长得好,学识也好,是个妙人,哥哥此次出征,旗开得胜时何不将那文昌公主也一道迎回家中,做妹妹的嫂子?”城墙上叶蓁曳地的衣袖在风中摇摆,那纤弱的身影突然毫无预兆地踏入虚空,一路急速坠下,像一只白色的大鸟,落地时,白的衣裳,红的血。城楼下的卫国将士痛哭失声。  苏誉看着不远处那滩血,良久,合上扇子淡淡道:“以公主之礼,厚葬了罢。”【正文】〖宋凝篇 浮生尽〗『她吻一吻他的眼睛,撑着自己坐起来,捧着他的脸:“我会救你的,就算死,我也会救你的。”』浮生尽之第一章(1)  【山居岁月】  四月,山中春光大好,消失六个月的君师父终于从山外归来。这意味着,我的前肢和躯干不久就可以拆线了。  六个月来,我一直保持全身缠满纱布的身姿,起初还有兴致晚上飘出去惊吓同门,但不久发现被惊吓过一次的同门们普遍难以再被惊吓第二次,而我很难判断哪些同门是曾经已被惊吓过的,哪些没有,这直接导致了此项娱乐的命中率越来越低,渐渐便令我失去兴致。  两个月后,我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很多同门以为我是受不了每天缠着纱布去药桶里泡四个时辰,其实不然,泡澡有益身心,只是泡完之后还要裹着湿哒哒的纱布等待它自然晾干,令人痛苦非常。这种痛苦随着大气温度的降低而成反比例增长。  后来,我想,所有不世出的英雄们在成为英雄的过程中,总是受到他们师父别出心裁的锤炼,君师父必是借此锤炼我的毅力和决心,想通此处,即使户外结冰的寒冬腊月,我也咬牙坚持,且从不轻言放弃,哪怕因此伤寒。坚持了半年,经过反复感染伤寒,我的抗伤寒能力果然得到大幅提升,和君师父一说,他略一思索,回答:“啊……我忘了告诉你澡堂旁边有个火炉可以把你身上的纱布烤烤干了,哈哈哈……”  君师父是君禹教宗主。君禹教得名于君禹山,君禹山在陈国境内。据说开山立教的祖宗并不姓君,而是姓王,出身穷苦,父母起名王小二。后来王小二祖宗从高人习武,学成后在君禹山上立教,但总是招不到好徒弟,一打听才知道,别人一听说君禹教宗主叫王小二,纷纷以为这是个客栈伙计培训班,招的徒弟学成以后将输送往全国各地客栈从事服务行业。王小二祖宗迫于无奈,只好请了个附近的教书先生帮他改名,教书先生纵观天下大势,表示慕容、上官、南宫、北堂、东方、西门等大姓均已有教,东郭和南郭这两个姓虽然还没立教,但容易对品牌造成稀释,效果就跟大白鹅麻糖怎么也干不过大白兔麻糖一样。倒不如就地取材,跟着君禹山,就姓君,也可以创造一个复姓,姓君禹,但考虑创建复姓要去官府备案,手续复杂,不予推荐,还是姓君最好,而且君这个姓一听就很君子,很有气质。王小二一听,心花怒放,从此便改姓君,并听从教书先生建议,将小二两字照古言直译了一下,少双,全名君少双。王小二化名君少双后,果然招收到大批好弟子,从此将君禹教发扬光大。君师父正是开山祖师君少双的第七代后人。  我从小就认识君师父,那时我还生活在卫国的国宗——清言宗里,我此生的第一任师父——慧一先生也还活得好好的,牙好胃口好,连炒胡豆都咬得动,并未谢世。君师父就带着他儿子住在清言宗外,距雁回山山顶两里处的一间茅草棚中,常来找我师父下棋。师父带我去山顶看日出时,也会在他的茅棚叨扰一宿。他们家只有一张床,每次我和师父前去叨扰,总是我一个人睡床,他们仨全打地铺。这让我特别喜欢到他们家叨扰,因为此时,我是很不同的。后来,我将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君玮,君玮就是君师父的儿子。君玮说:“可见你骨子里就该是一位公主,只有公主才喜欢与众不同。”但我不能苟同他这个见解,公主不是喜欢与众不同,而是习惯与众不同,最主要的是没有人敢和公主雷同。而习惯和喜欢之间,实在相差太远,这一点在我多年后临死之前,有很深刻的体会。  君玮其实是一个博古通今的人,他精通历朝历代每一个皇帝的所有小老婆,甚至包括微服私访时有了一夜情却没来得及娶回去的。君玮的看法是,家事影响国事,国事就是天下事,而皇帝的家事,基本上都是小老婆们搞出来的事。其实只要皇帝不娶小老婆那就没事,但这对一个皇帝来说实在太残忍,皇帝觉得不能对自己这么残忍,于是选择了对天下人残忍。君玮的思路是,和谐了皇帝的小老婆们,就是和谐了全天下,此后,他一生都致力于如何和谐皇帝的小老婆。除了这件一生的事业,君玮还有一个兴趣,那就是写小说。但这个兴趣很让君师父不齿,君师父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享誉一方的剑客,只要他一写小说,就会没收他的稿纸并罚他抄写剑谱,于是他只好把文学和武学结合在一起,在抄写剑谱的过程中进行小说创作。你会发现经君玮抄过的剑谱总是大为走形,比如他写 “每日午时,她用一双素手脱去一层一层繁复的衣衫,将净瓷般的身体裸露在日光下。那是一处极寒的所在,她坐在一张泛着冷光的寒冰床上,冷,很冷,非常冷,她就那么盘腿坐着,面北背南,将真气运行到小周天。她不知道,十丈远的重重冬蔷薇后,正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一寸一寸地抚摸她的肌肤。” 基本上没人想得到这其实是九州真经的四句剑谱心法“极寒午时正,独坐寒冰床,裸体面朝北,气行小周天”。后来,君玮成为了小说写得最好的剑客和剑术最高强的小说家。  我因独自长在清言宗,宗里的规定是男人不得留发,全宗两千来号人,除了我以外全是男人,导致整个清言宗只有我一个人留长头发。这让我在初具性别意识时,很长时间内都以为女人和男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女人有头发而男人们全是秃头。于是,理所当然,我认为君师父和君玮都是女人,出于同性的惺惺相惜之感,和他们走得很近。很自然的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们父子俩都是男人,但那种想法已根深蒂固,导致此生我再也无法用男女交往的心态面对君玮,一直把他当作我的姐妹,故事本该是青梅竹马,却被我扭转成了青梅青梅。  三岁时,我在偶然的机缘下得知自己是卫国公主,但对这件事反应平静。主要是以我的智慧,当时根本不知道公主是什么东西。君玮比我大一岁,知道得多些,他说:“所谓公主,其实就是一种特权阶层。”我问:“特权是什么?”君玮说:“就是你想做的事就可以做,不想做的事就可以不做。”听了他的话,当天中午我没有洗碗,晚上也没有洗衣服,结果被师父罚在宗祠里跪到半夜。  从此以后,我彻底忘记了自己是公主这件事。也就是在同一年,师父看我心智已开,正式着手教我琴棋书画。师父的意思是,人生在世,能有个东西寄托情怀总是很好。如果我能够样样精通,自然最好,算是把我培养成了大家;如果只通其中一样,那也不错,至少是个专家;如果一窍不通,都知道一点,起码是个杂家。我问师父:“万一将来我不仅不通,还要怀疑学习这些东西的意义呢。”师父沉吟道:“哲学家,好歹也是个家……”  不知为什么,君玮明明没有拜师父为师,却能跟随我一同学习。师父的官方解释是,学术是没有国界不分师门的,君玮私下给我的解释是,他爹送了师父十棵千年老人参。果然,学术是无国界的,国界是可以被收买的。和君玮一起上课,写字画画还能忍受,但弹琴时就很难受。初学琴时,我和君玮一人一张琴,分坐琴室两端对弹。直接后果是,在我还不懂得何为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年纪里,首先明白了何为魔音灌耳腐骨蚀魂。我们纷纷觉得对方弹得奇烂无比,令自己非常痛苦,并致力于制造出更加匪夷所思的声音好让对方加倍痛苦,以此报复。在我的印象中,琴是凶器,不是乐器。这也是为什么我学会了用琴杀人,却始终学不会用琴救人,完全是君玮留给我的心理阴影。而在我学会杀人之后,想要依靠我的琴音得救的人,全部死去了。  我在十岁的时候捡到一只刚睁眼的虎崽,这只老虎跟随了我一生,最大限度地表现了一头禽兽的忠诚。虽然回想当年,我和君玮捡它的本意不过是为了把它吃掉。那时正遇上君玮他爹被我师父说动,立志做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并身体力行,搞得君玮三月不知肉味,而我在国宗里鲜少吃肉,正是我们俩对肉最向往的时节。后来之所以没吃成,完全是因为我们觉得还可以把它再养大一点,这样就能既蒸又煮连炖带炒,说不定还有剩。现在想来,能够忍住欲望没有当场宰掉小黄烤烤吃了,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小黄正是这头老虎的名字,后来经过鉴定,发现它是一头华南虎,所属虎种相当名贵。我和君玮都很高兴,觉得可以把它卖掉,这样我们就发财了,但苦于找不到门路,只好不了了之。等到我们有门路的时候,都已成年,最主要的是纷纷变成了有钱人,不用再拿小黄换钱。这让我们十分感叹,人生大抵如此,发财的道路总是艰辛。  命运安排我每次遇上大事时总是孤身一人,并且必然受伤。师父说:“你听过没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伤筋动骨……”我能想象上天降到我身上最大的任莫过于等师父死后继承他的衣钵,成为下一任宗主,但后来君玮把宗规偷出来给我看,宗规里明文规定了女人及人妖均不得在国宗中担任要职,从而破灭了我的一个梦想。很多人在梦想破灭之后迅速堕入歧途,山下就有个刺客因业绩不好而退隐江湖,改行杀猪,还有个书生在科举落第后改写淫秽小说并兼职画春宫图。但我始终认为做梦和娶妻性质差不多,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并且新的往往比旧的更好,旧梦破碎是因为新梦想即将到来,而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断然没有理由消沉。我对君玮表达这个看法,君玮思索一阵,认为有理,下午便去山下安慰刚死了老婆的王木匠,道:“你老婆死了是因为即将有新老婆来嫁给你,新老婆肯定比你旧老婆好,这是件大喜事啊,你表现得高兴点,别这么伤心。”被王木匠挥舞着扫把赶出了家门。君玮不能理解,且有些受伤,我安慰他:“世人都习惯在真相面前表露出狰狞的一面,以掩藏内心的害羞。”  在宗主梦破灭的那个夜晚,我的做法是,日暮时晃出宗门,前去林中打座打鸽子,转换心情,寻找灵感,建立新的梦想,重树信心。由此也可以见出,我实在要算一个积极向上之人。除此之外,这种积极还表现在一些私生活上,比如我一直毫不怀疑,倘若日后自己有一个夫君,他又不幸死在前头,我势必会在他断气当夜就收拾行装出门,前去大千世界寻找新的夫君。而截止那个夜晚,我受君师父感染,习惯性以为自己将来的夫君必然就是君玮,常常看着活蹦乱跳的他无限忧虑,想着阿弥陀佛,我怎么能在面前这个人刚刚断气时就马上出门寻找第二春啊。  好在该想法只持续到我十四岁时、打算重塑梦想的这个仲夏夜。关于仲夏夜,有一切美好的词汇可以形容,最实惠的却往往很残忍,说仲夏夜时毒蛇凶猛,宗里已有三名弟子因在此时节外出而死于蛇祸,望各位弟子引以为戒,各自珍重。我年纪幼小,总相信自己很特别,断不会重蹈那三个倒霉蛋的覆辙,这趟外出便没有携带雄黄,如今想来,当年死于蛇口的那三个师兄必然也以为自己很特别。人人都以为自己特别,看在他人眼中却无甚特别,看在蛇的眼中就更不特别了。估计对于毒蛇们来说,只有带了雄黄的人才特别。幼时我们总是追求和他人的不同之处,长大却总是追求和他人的共同之处,如果能反过来一下,岂不正好,至少三位师兄的三条小命说不定能就此保住,哪怕成为植物人,起码不会死得这样萧索。作为同样不带雄黄的人,显然毒蛇对我是很一视同仁的。一尾娇小的白唇竹叶青狠狠在我小腿上咬了一口,毒液通过血液循环往身体各处,我摇晃了一会儿,缓缓倾倒,在意识模糊之际,终于领悟了本段落前半部分陈述的道理。接着我还回忆了一下那副画了两天的山中古寺图是否已裱好,回忆完之后觉得生无可恋,可以安息,遂安详地闭上眼睛等死,并再也睁不开了。就在那时,鞋子倾轧过落叶枯枝的微响由远及近,停在我的身边,一双手臂将我凌空抱起,鼻尖传来清冷梅香,可想象星光璀璨,静夜无声,满山盈谷的,那是二月岭上梅花开。  我醒来时感觉身体内部血液涌动,齐向下腹聚集,手抚上裹肚,阵阵温痛。脚踝处被蛇咬的地方麻木不仁,却贴着一个温软物体,而膝盖弯曲,小腿被某样东西凌空支起,像一根绷紧的皮绳。整体感觉如此古怪,我忍不住要睁开眼睛看看是怎么回事。结果睁眼偏头,却看见很要命的场景。环境是山洞一个,石床一张,我躺在这张石床上,而白色月光下,右脚小腿正被一个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他手指修长莹白,从姿势及触感辨别,脚踝处伤口紧贴的正是他的嘴。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且这侧面还大部分被头发挡住,令人很有一撩他头发的冲动。他没有发现我醒来,一身玄青衣衫,只静静坐在石床侧沿,唇贴着我的脚踝,宽长的袖摆沿着他抬起的我的小腿一路滑下,低头能瞥见衣袖上繁复的同色花纹,周围物什全都失色,朦胧不可细看。他漆黑的发丝扫过我的脚背,可想如果不是这样的场景,一位曼妙少女和一位翩翩公子的相遇,该是像兰亭临贴的草书一样行云流水。而很自然的是,我自以为被人轻薄,顺势便给了他一脚。这一脚踢得太用力,引起连锁反应,身体某个难以言说的部位顿时血流如注。  我和他第一次相见,我踢了他一脚,结果踢出我月经初潮。  浮生尽之第一章(2)【慕言】  他自然没有被踢到,在我右脚猛然发力前他已不动声色后退一步,可见他的身手了得。而我完全没发现他到底是怎么突然从坐姿变为了站姿,可见他的身手着实了得。我眯着眼睛看他,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他身姿高大挺拔,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面具之下嘴唇凉薄,下颌弧线美好。有片刻的寂静。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唇角微微上翘:“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但我被身体的大规模出血惊吓,不能说出什么解释的话,张口便是一阵哇哇大哭,并且在哭泣的过程中,过度使用小腹运气,导致下身渐渐有血污渗透裙子,一层漫过一层,越染越严重。而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那天我穿的是一条白裙子。他的视线渐渐集中在我的裙子上,顿了半天,道:“葵水?”  我抽泣说:“谢谢,我不渴,但我可能是得了败血症,马上就要死了。”  他继续关注了会儿我的裙子,咳了一声:“你不会死的,你只是来葵水罢了。”  我大为不解:“来葵水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这件事本该你母亲告诉你。”  我说:“哥哥,我没有母亲,你告诉我。”  很难想象,我会从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男人身上获得关于葵水的全部知识。但更加难以想象倘若由师父他老人家亲口告诉我:“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时,会是什么模样。连苍天都觉得这太难为一个七十九岁的老人家,不得不假他人之口。  他说他叫慕言。当然这不会是他的真名。假如一个人脸上带着面具,名字必然也要带上面具,否则就失去了把脸藏起来的意义。而我告诉他我叫君富贵,则纯粹是担心这人万一是我那从没见过面的爹的仇人,一旦得知我是我爹的女儿,一怒之下将杀人泄愤。历史上有诸多例子,表明很多公主都曾被他们的老子连累送命,再不济也会被连累得嫁一个和想象出入甚大的丈夫,导致一生婚姻不幸。  就这样,我们在山洞里待了四五天,喝的水是洞外的山泉,吃的东西是山泉里野生的各种鱼类。据说我不能立刻回去,因为毒还没有解完,而慕言表示,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而废不是他的风格。我每天需要吃一种药,然后从手腕入刀割个口子,放半杯血。当我放血的时候,慕言一般坐在床前的石案旁抚琴。琴是七弦琴,蚕丝做的弦,拨出饱满的调子,具有镇痛功能。每次慕言弹琴,我总会想起君玮,还有他那令人一听就简直不愿继续在世上苟活的弹琴水平,进而遗憾不能让他来听听面前这位奏出的天籁之音,好叫他羞愤自杀,再也不能贻害世人。  五天里,我一直很想把慕言脸上的面具扒掉,看看面具底下的脸到底长什么样,但一想到结果可能被他砍死,实在不敢轻易造次。这完全是人的好奇心作祟,有时候有些事根本不关你的事,却非要弄一个明白,真是没事找事。  第六天下午,我觉得脚伤已好得差不多,能够直立行走了。慕言撩起我裤脚端详了会儿,道:“是不用继续放血了。明日一早我便送你回去吧。”  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迅捷,关键是还没成功扒开他的面具,我一时接受不能,残念地愣在那里。  他说:“不想走?”  我摇头说:“没有没有,但是,哥哥,你不和我一起走么?这个山洞没有太多东西,你也不像是要在此处久居。”  他沉吟说:“我不走,我得留在这里。”  我说:“可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你一个人,没有人陪你聊天,也没有人听你弹琴。”  他低头拨琴弦:“等人,我怕我走了,我要等的人就找不到我了。”  我顿时陷入一个尴尬境地,再问下去仿佛已涉及他人隐私,不问下去又一时找不到话题转移。我说:“这个……”  他已从石案前站了起来,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今天可真是运气。”  我抬头看,高阔的山洞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站了一堆蒙面的黑衣人。在我看向他们的一刹那,这些人纷纷亮出自己的兵器。拔兵器的动作就像他们的服装一样统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而难得的是,拔出的兵器也很统一,明晃晃一把把镰刀排得很整齐。当然,后来我知道这些东西虽然长得像镰刀,其实有一个学名,叫弯刀,一字之差,前者用来割草,后者用来割人头。  我因鲜少下山,没见过世面,被前边一字排开的十几把镰刀威慑,情不自禁往后瑟缩了一下。慕言移步将我挡住,身姿翩翩站在我前面,我担心道:“你有家伙没有?”没等他答话,那十几把镰刀已经发难。他将我一把推开,纵身一跃,玄青色长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看得眼花缭乱。他动作快得没谱,我睫毛都不敢动,也只看得清他偶尔一两个动作,比如从后面握住某个黑衣人的手腕,侧身带着那人转半个圈,手上的镰刀就正好割断身后另一个打算砍他一刀的黑衣人的脖子,鲜血飞溅,他还来得及往旁边腾挪几步闪避骤然飞溅的血浆。  不过片刻功夫,在场的十来个黑衣人已被他解决得还剩两三个。最后一个见大势已去,一把镰刀直直朝我飞过来。师父一生最恨聚众斗殴,从没教过我近身格斗,眼见那刀越飞越快,直取我咽喉,我吓得动都不敢动。这真是最糟糕的状况。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时候我是被吓得腿软,一下子支撑不住趴在地上,那刀打着旋儿一路向前飞过我的头顶,我就正好躲过一劫。可偏偏身体太好,即使被这样惊吓,腿都软不了,简直是个活靶子。  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一片玄青色突然笼罩而下,就像雨过天青云破,苍穹从高处压下,我的腿终于软在他这一压之下。慕言将我搂在怀里,腾空用脚轻轻一踢,那镰刀又打着旋儿回去了,且更快更急。“兹——”刀入肉的声音在静空中响起,扔镰刀的黑衣人不敢置信地低头瞧着肚子外头的刀柄,缓缓跪在地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而这位大哥明显是不敢相信天道居然轮回得如此有效率。  一片空死的寂静中,慕言道:“真好奇我那个不成才的弟弟平日是怎么教导你们的,如果我是你,在进洞之初就杀了这个小姑娘,先乱了对方的阵脚,还好你最后悟过来了,可也晚了。”肚子插着刀的黑衣人还没死绝,瞳孔越来越大,哆嗦着道:“你……”  慕言淡淡道:“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未免太小看我这个做哥哥的了。”  黑衣人不再说什么,只低下头去,颤颤巍巍伸出手指,看样子是想把镰刀拔出来,慕言突然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洞里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痛吼,我说:“他在做什么?”  慕言说:“陈国有一个传说,带着兵刃往生的人,来生还得做武人。”  我说:“那他是想做个文人?”  慕言放开手:“也许他只想做一个贩夫走卒。”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菜,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从十四岁到十七岁,期间三年,我多次回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结论是他在和我毫无关系的情况下,七天之内连救了我两次。君玮认为我的喜欢不纯粹,只是说着玩玩,而真正的喜欢应该没有理由不问原因。可我觉得理由之于喜欢,就像基石之于楼阁,世上从来没有无需基石的楼阁,也不应该有毫无道理的喜欢。我对慕言的感情建立在两条性命上,这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该有东西比它更加纯粹强大。君玮无法理解我的逻辑,主要是因为他自身没有逻辑。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无以为报,九州的规矩是,无以为报时我们一般以身相许。如果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情窦初开,在慕言出手相救时就已默默喜欢上他,一定会把自己许配给他。可那个恰好的时刻,在他的手离开我眼睛时,我心如擂鼓,却不知擂鼓的原因。  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要救我呢?”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我说:“如果我是个大姑娘呢?”  他转身将我拉进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  我本来有绝佳的机会,但没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这个机会仍一无所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晌说:“哥哥,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我送你一幅画好么,我画画画得还可以,你要我给你画副画么?”  洞里光线正好,他微微偏头看我:“哦?”  偏头的角度和说话的声调都是那样恰到好处。  我顿时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四处寻找,可恨洞里没有笔墨。虽可取火堆里的木炭做笔,在草纸上画一副炭笔画,可前几天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纸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纸片,勉强能在上面画个鸡蛋,画人就实属困难。  慕言看我在洞里寻找半天,拿着一叠草纸不知所措,大约明白,不知从哪里取来一根木棍,递给我道:“用这个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画来报答我,画在地上也是一样的。”  我握着木棍研究了好一会儿,颤颤巍巍下笔,但好比一个绣花的绝世高手,即便再绝世也无法用铁杵在布匹上织出花纹,我和她们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我本意是想画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两个黑衣人的英姿,画完后,他端详半天,道:“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那时我给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将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树画得如出一辙的自以为很会画画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办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对我的印象。君玮说:“也许他觉得你画出一个东西,能够像任何一个东西,这很有才华呢。”君玮能有此种想法,说明他已是一个剑客的思维,而画画和使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若使剑,你使出一招,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招,这就是绝世的一招剑术。而画画,你画出一个东西,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东西,这幅画就卖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运指使,在一起待了将近六天。第六天夜里,我入睡后,他离开了山洞。我独自一人在洞里等了四天,但他没有再回来。四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主要是仲夏时分,尸首不易保存,洞口颠三倒四横着的黑衣人们纷纷腐烂,招来很多苍蝇,将人居环境搞得很恶劣。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事的这个年纪,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将为什么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来,或者他永远不来,但那都是另一段故事。而事实上,我带着些微惆怅很早离开,离开时我以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为了和他正式道个别。显然,这是一个太过纯洁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灵爱上慕言,却没能同时解放自己的心智认识到自己爱上了慕言,这就是我错过他的原因。  当我走出这个山洞,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回头望,才发现它就位于雁回山后山。  此后两年,雁回山后山成为我最常去的地方。而在君玮强迫我阅读了他最新创作的一部意识流艳情小说后,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时想起慕言,为什么没事就要去后山晃荡几圈,原来我像书中女子一样,春心萌动了。唯一和书中女子不一样之处在于,她在春心萌动前就对自己的情郎了如指掌,而我对慕言萌生爱慕之心,却基本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年龄几何、有无房马,房子和马匹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偿还,家中是否还有双亲、双亲和他是分开住还是住一起……  自从知道自己爱上慕言,我就一直在找他,然而,像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即便动用了我亲生爹妈那边的关系,也找不到他。我原本想他或许是陈国人,但在这个更换国籍比更换女人还要容易的时代,也许他今日以陈国为家,明日就是我卫国子民了,总之从国籍入手寻找的想法破产,但除国籍之外,已没有任何线索。如今回想我生前的少女时代,最美好的十五六岁,却都在寻找中碌碌度过,最关键的是这寻找还毫无结果,令人死都无法瞑目。  浮生尽之第一章(3)【公主的信仰】  后山枫树两度被秋霜染红,我活到了十六岁。传说我在十六岁前不能沾染王室中物,否则就要死于非命,由此父王将我托付给清言宗,指望能免我一劫。我能顺利活过十六岁,大家都很高兴,觉得再无后顾之忧,第二天就立刻有使者前来将我接回王宫。临走时,我和君玮洒泪挥别,将小黄托给他照顾,因小黄需要山林,而卫王宫其实是个牢笼。此时,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君禹教隐居到清言宗附近的君师父已带着君玮认祖归宗,并接手君禹教成为宗主,这就是说,做为君禹教少宗主,君玮已经足够有钱,能独自担负小黄的伙食了。我和君玮约定,他每个月带小黄来见我一次,路费自理。  父王封我为文昌公主,以此说明我是整个卫王宫里最有文化的公主,但师父时常抱怨,我学了十四年,不过学得他一身才学的五分之一。如此看来,我这样的文化程度也能被说成很有文化,说明大家普遍没有文化。我的上面有三个哥哥十四个姐姐,一直困扰我的难题是,他们每个人分别应该对应父王后宫中的哪位夫人。三个哥哥个个都很有想法,令父王感觉头痛的是,大哥对诗词歌赋很有想法,二哥对女人很有想法,三哥对男人很有想法,总之没有一个人对治国平天下有所想法。父王每每看着他们都愁眉不展,只有到后宫和诸位夫人嬉戏片刻才能暂时缓解忧虑。我初回王宫,唯一的感觉就是,在这诸侯纷争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时代,这样一个从骨子里一直腐朽到骨子外的国家居然还能偏安一隅存活至今,实属上天不长眼睛。假如我不是卫国人,一定会强烈建议当局前来攻打卫国,它实在太好被攻克。  我从前并不相信父王的那个梦,和他梦中的长门僧。倘若命运要被虚无的东西左右,这虚无至少要强大得能够具体,比如信仰,比如权力,而不是一个梦境。但命中注定我要死于非命,这真是躲都躲不过的一件事。  我死于十七岁那年的严冬。  那一年,卫国大旱,从最北的瀚荷城到最南的隐嵇城,遍野饿殍,民不聊生,国土像一张焦黄的烙饼,横在端河之滨,等待有识之士前来分割。而那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陈国十万大军就列于王都之外,黑漆漆的战甲,明晃晃的兵刃,他们来征服卫国,来结束叶家对卫国八十六年的统治。  师父在此前两个月谢世,临死前也没有想出办法来挽救卫国,我是他的嫡传弟子,这就是说,我们的思维都是一脉的思维,他想不出办法,我更想不出办法。初回王宫时,我认为自己职责所在,花费时日写了一本《谏卫公疏》上呈,发表了对现有政体的个人看法,得到的唯一反馈是,父王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这个字写得还不错,此后将我幽禁。只因卫国是大胤版图上一个边缘化国家,天启城的政治春风在绵延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吹拂了八十六年也没能吹拂到卫国来,即便天启城中女人已能做官,卫国的女人却从来不得干政,再加上我们是一个男耕女织的国家,这导致女人一般只有两个功能,织布和生孩子。在国将不国之时,父王终于打算听一听我的看法,但此时我已没有任何看法,给出的唯一建议是,大家多吃点好吃的东西,等到国破时一起殉国吧。再次被父王幽禁。他摸着胡子颤抖道:“果真是从小在山野里长大,作为一国公主,你就对自己的国家没有一丝一毫感情吗?”父王的一顿训斥后,我的无血无泪之名很快传遍整个宗室王族。哥哥姐姐们无不叹息:“蓁儿你书读得这样多,却不知书中大义,你这般冷情薄幸,父王错疼了你。”这真是最令人费解的一件事,本该正经的时候大家通通不正经,结局已经注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不正经了,大家又通通假装正经,如果能将这假装的正经维持到最后一刻,也算可歌可泣,但大家明显没有做到。而身为王族,他们本该做到。在我的理解里,王族与社稷一体,倘若国破,王族没有理由不殉国。  冬月初七,那日,天空有苍白的阴影。  陈国军队围城三日不到,父王已选择投降,再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卫国,亡得这样平静。书中那些关于亡国的记载,比如君主自焚,臣属上吊,王子公主潜逃,全然没有遇到。只是女眷们有过暂时的骚乱,因亡国之后,她们便再不能过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趁乱逃出王宫,除非流落风尘,否则基本无法生存,况且王宫根本没有乱,一切都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逃出去的条件。她们思考再三,最终决定淡定对待。  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暇,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  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  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  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罢。”  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  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  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  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  他缓缓点头。  风吹得衣袍朔朔,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做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流的是王族的血,便是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  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  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为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梅香。  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他说:“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  也许他早已忘了我,妻妾成群,孩子都生了几打,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一直在找他,临死前都还惦记着他。  风里传来将士们的呜咽之声,和着噼啪的雨滴,我听到戍边的兵士们常唱的一首军歌,深沉的调子,悲凉的大雨里更显悲凉。  我躺在地上,睁不开眼睛,感觉生命正在流逝,有脚步声停在身旁,一只手抚上我的脸颊,鼻间似有清冷梅花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挣扎开口道:“哥……哥。”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  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  我死在这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浮生尽之第二章【他问我,你想醒过来么?我想的。】  我死后,据说陈世子苏誉下令将我厚葬,入殓出殡皆按的公主礼制。  父王母妃原本第二天就要被押往陈都昊城,因我的葬礼耽搁,推延一日。  出殡之时,宗室王族均被要求前来瞻仰,回头须写一篇心得体会,谁都不敢缺席。而王都里残存的百姓们也纷纷自发围观,以至于王宫到王陵的一段路在这一天发生了百年难得一遇的交通堵塞,路两旁的住户想穿过大街到对面吃个面都不可得,大家普遍感到无奈。  当然这些我通通不知道,都是君师父后来告诉我。他在卫国被围城时得到消息,带着君玮赶来带我离开,却没料到我以死殉国,自陈国千里迢迢来到卫王都,正遇上我出殡。那时我躺在一口乌木棺材里,是个已死之人,棺材后声声唢呐凄凉,阴沉沉的天幕下撒了大把雪白的冥纸。  君师父说:“卫国分封八十六载,我是头一回看到一个公主下葬摆出如此盛大的排场。”  但我想,那不是我的排场,那是国殇的排场,而一国之死,怎样的排场它都是受得起的。  君师父是个世外高人,凭他隐居在雁回山这么多年也没被任何野生动物吃掉,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雁回山是整个大胤公认的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经常会有匪夷所思的动物出没伤害人命。  我自认识君师父以来,只是将他当作一个普通的高人,没有想过他高得可以令断气之人起死回生。这是歪门邪道,违背自然规律,试想你好不容易杀死一个敌人,结果对方居然还可以活过来让你再杀一次,叫你情何以堪。但这件神奇的事归根结底发生在我的身上,只好将他另当别论,因否定它就是否定我自己。  我起死回生的这一日,感觉自己沉睡很久,在一个模糊的冬夜睁眼醒来。  从窗户望出去,月亮挂在枝头,只是一个淡黄色光轮,四周静寂无声,偶尔能听见两声鸟叫。我回忆起自己此前从城墙上跌下,那么高,想这样还能被救活,当今医术实在昌明。君师父坐在对面翻一卷古书,君玮趴在桌子上打盹,灯火如豆,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  抬眼就看到床帐上的白莲花,我说:“我还活着?”  有一瞬间的死寂,君师父猛然放下书,落在案上,啪的一声:“阿蓁,是你在说话?”君玮被惊醒,抬手揉眼睛。  我张了张嘴,发出一个单音节:“嗯。”  君玮保持抬手的姿态,愣愣看着我,半晌,道:“阿蓁?”  我无暇理他,因君师父已两步走到近前,伸出手指探了探我的鼻息,又扣住我的脉门细细查看。  良久,他感叹:“那鲛珠果然是无上的神物,阿蓁,你痛不痛?”  我摇头:“不痛。”  他苦笑一声:“伤得这么重也不痛,是我让你回来,可你已经死了,你再也不会痛,我自作主张,你想醒来么?”  我看着他,缓缓攒出一个笑来,点头道:“想的。”  这不是起死回生,叶蓁已经死了。  万事皆有因果,这就是我的因果。  人死后灵魂离体,无根的灵魂在天地游荡,终而灰飞湮灭,这是九州的传说。我从前也不过以为它是传说,直到自己亲自死一次,才晓得传说也有可信的。  下葬三日后,君师父趁夜潜入王陵,将我从棺材里扒出来运回君禹山。那时,新死的灵魂还盘踞在身体中未能离开,他将教中圣物缝入我残破不堪的身体,那是一颗明亮的鲛珠,用以吸纳灵魂,好叫它永不能离开宿主。基本上,这不过是改变一种死亡状态,除了能动能思考,我和死人已没什么分别。这个身体将再不能成长,我没有呼吸,没有嗅觉和味觉,不需要靠吃东西活下去,也没有任何疼痛感。在左胸的这个位置,跳动的不是一颗热乎乎的心脏,只是一颗珠子,静静地躺在那儿,有明亮光泽,却像冰块一样冷,令我特别畏寒。但能再次睁开眼睛看看这世间,总是好的么。我再不是什么公主,肩上已没有任何负担。君师父重新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君拂。意思是我这一生,轻若尘埃,一拂即逝。我想,这是一个多么凄惨而寓意深刻的名字啊。  此次殉国,我付出巨大代价,把命赔上也就罢了,关键是颅骨摔破,体内脏器也移位的移位,碎裂的碎裂,大出血的大出血。这就意味着此后这幅身体必然弱不禁风,虽我已没有任何痛感,但经常吐血也不是件好事,手帕都懒得洗。君师父用鲛绡修补了我的容颜,被他这么一补,在原来的基础上好看很多,只是颅骨上那道裂痕实在摔得太狠,绞绡也没有办法修整,从眉间绕过额头到左耳处,留下一道长长的疤痕。君玮初次看我的脸,久久不能言语,半天,道:“太妖孽了,这个样子太妖孽了,从前那个清清淡淡的模样不好么?”我说:“我仔细研究过了,五官还是没怎么变的,就是比从前稍微邪魅狷狂一点儿,没事儿,就当整容失败吧。”  但那道疤痕毕竟是碍眼的,君师父用银箔打了个面具,遮住我的半张脸。本来我提议用人皮面具,这样看起来就更加自然,但考虑到人皮面具透气性能着实很差,最终作罢。  我以为自此以后,便能潇洒度日,其实并非如此,只是当时没想明白,以为人死了便可无忧无虑,但忧虑由神思而来,神思尚在,岂能无忧。君师父花费如此心血让我醒来,自有他的考量。他想要做成一件事,这件事的难度仅次于让君玮给我生个孩子。  他想要我去刺陈,刺杀陈侯。  他将鲛珠缝入我心中,将我的灵魂从虚无之境唤回。鲛珠中封印了上古秘术华胥引,这秘术随着珠子植入我的身体。倘若有人饮下我的血,沾染上体中鲛珠的气息,哪怕只一滴,都能让我立刻看出最适合他的华胥调。奏出这调子,便能为他织一个幻境。这幻境是过去的重现,能不能从幻境中出来,端看这个人逃不逃得过自己的心魔。但世人能逃过心魔者,真是少之又少。  君师父想要我这样杀掉陈侯。  站在个人的角度,即便是陈国灭掉卫国,我对陈侯也并无怨恨,在这个人如草芥命如飞蓬的时代,成王败寇,本是理所当然。但陈侯一条命换我在人间逍遥半世,我认为是很值得的。我要去杀他,不因我曾是卫国公主,只因我还留恋人世。  君师父说:“刺陈之事不用着急,华胥引植入你体内不久,运用还不熟练,你且先适应一阵子吧。”  我想这桩事,我还真是不急。  君师父看我神色,大约猜出我心中所想,又补充道:“但你也不能一点都不着急,陈侯身体不好,归天也就是近两三年的事了,你还是要抓紧时间,不然不等你去刺杀,他就自己先死了,这样多不好。”  我说:“这样挺好呀。”  他看着远山,神色难辨:“不好,那样的话,我的复仇就失去意义了。”  我其实很想提醒他,万一陈侯正被病痛折磨得辛苦,急需谁来给他一刀痛快了结,我去刺他搞不好助他一臂之力,这样就更没有意义了。但转念一想,乐于助人嘛,也是帮君师父积德,便忍住什么也没说。  半个月后,君师父带着君玮下山,寻找一种药材,帮我修补身上的伤痕。临走时君玮安慰我:“你变成这个样子,肯定没人愿意娶你,没关系,别人不娶你,我娶你,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将鲛珠取出,辜负了我和父亲的心血。”  我说:“娶了我你们君家就没后了。”  他疑惑:“怎么会没后了?娶了你我肯定还要再纳几房小妾的嘛,哈哈哈。”  被我乱棍打下了山。  转眼六个月,枯树吐出新芽,我挖出埋在中庭老杏树下的一坛梅子酒,君师父就带着君玮回来,后面还跟着小黄。此前小黄误食君师父养来喂毒的小白兔,不小心食物中毒。那只小白兔估计是全大胤最毒的一只小白兔,身上百毒汇集,连君师父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只好将它送到药圣百里越处请他试试,清了大半年才将一身毒素清完。小黄初见整容后的我,一时不能认出,呲牙咧嘴很久,我拿兔子肉给它吃,它也没有表现出高兴,反而将雪白的牙齿呲得更厉害。直到君玮抚摸它的耳朵柔声安抚他:“这是你娘,你不能跟爹爹在一起待得太久了就不认娘了啊,怎么你也是她怀胎十月生出来的娃。”小黄果然就过来亲密地蹭我。  我说:“你才怀胎十月生出了它,你怀胎十月生出了他们全家。”  君玮比出一只手指颤抖地指着我:“我还好心想娶你来着。”  我说:“你能再生个老虎出来给我玩儿么?能生出来我就考虑给你娶。”  他愣了半晌,恼羞成怒地对小黄道:“儿子,咬她。”  但小黄伸出舌头来更加亲密地舔了舔我的手背。  君师父带回的药材果然有奇效,制成膏糊抹遍全身,一天抹三次,五天之后,一身伤痕就消失殆尽。这个结果让我很满意,忍不住抹了一部分到额头上,但那毕竟是骨头里带出来的伤,痕迹依然明显。我看着铜镜里自己的身体,想起八个字,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谁能想到如此生机勃勃的一副躯体,内里已然腐朽得不行了呢,倘若将鲛珠取出,不到半刻怕是就要化为灰烬吧。我想象这场景,觉得真是恐怖。  第六天一大早,君师父来看我,后面跟着呵欠连天的小黄。  门前两株桃树俏生生立着,枝头花开正艳,叶间还带着晨起的露珠儿。他把小黄打发去院子里扑蝴蝶,转头问我:“这半年来,华胥引揣摩得如何了?”  我老实回答:“没有练习对象,没法长进。”  他沉吟半晌,道:“阿蓁,你也知道鲛珠这件法器,凭自身之力仅能撑你三年而已。鲛珠靠吸食人的美梦修炼,如今它既附在你的体中,你要活得长久些,只能利用华胥引织出的幻境来吸食人的美梦性命。你是个善心的好孩子,怕做不来这些,但我千方百计将你救活,绝不想你只活三年。我这么说,你可明白?”  他怕我想不通,但我很早就已想通,我不能只活三年,也不能滥杀无辜随意取人的性命。可这世上有多少人为过去的人生后悔,华胥引能织出重现过去的幻境,让他们在这幻境里将过去修正,倘若有人沉醉于幻境不愿出来,甘愿奉出尘世的性命,那我们双方都求仁得仁。  我说:“你可帮我找到什么好差事了?”  君师父含笑点头:“不错,近日,你去姜国走一趟罢。”  五日后,我抱着一把七弦琴,和君玮小黄一同出现在陈国的边境小镇。其实君禹山离姜陈两国国境不远,步行三日即可到达,此次耽搁两日,主要在于我们骑了一匹马。这也没什么不妥,只是时刻要防备小黄将代步的马匹吃掉,着实是件痛苦而浪费时间的事。终于,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将马匹烤烤吃了,带着小黄步行。大家饱餐一顿,行程立刻变得迅速。  陈国与姜国交界之处,是一座绵延的山峦,因山中经常挖出玉璧,唤作璧山。我们想既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何不叫玉山,问过镇上居民,大家推测可能因为璧字笔画较多,显得有文化。我们到得正是好时候,倘若冬天,整座璧山都铺上一层厚厚积雪,经常发生雪崩,不是经验丰富的老猎户,根本不能穿过,只能绕道郢河。而现在这般,我们沿着山中小路,一边走一边还能欣赏沿途风景,实在赏心悦目。山间有淙淙溪流,我拿出水囊正欲取水,蓦然停住,君玮蹲在一旁掬水洗脸,洗完用衣袖擦擦,注意到我的动向,奇道:“怎么了?”  穿过挡在面前的野蔷薇花丛,我指着前方:“这个你得看看,仔细看看,看人家是怎么搞对象的,也好积累点小说素材。”君玮神思一振,顺着我指的方向望去。  那是对浓情蜜爱的年轻男女。男的一身织锦袍,女的一身云罗衫。因隔得太远,看不清面容,单看身姿,一个临风玉树,一个柳枝轻缠。他们背后大片不知名花海,旁边一株老树下,拴着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分神去看小黄,它目光炯炯望着骏马,果然已经在流口水,但被君玮将后颈拎住,不得不表示克制。那男子俯身为女子摘下一朵艳红蔷薇,插在她的发间。女子伸手搂住男子的脊背,两人紧紧贴在一处。  君玮转头来遮我眼睛:“看多了容易长针眼。”我一边锁定目光看前面一边打开他的手:“我也学点经验么。”他不为所动,不遮住我视线就不能善罢甘休,终于将我激怒,一把将他掀翻。  就在此时前方陡生变故,我心中一紧,君玮转回头目瞪口呆:“这么快那男的就被女的压倒了?啊,这女的也太主动了,哎哎哎,怎么才亲上她就翻身跨马走人了?玩儿情趣也不是这么玩儿的,这多不人道啊。”  我说:“情你个头啊情,你没看到那女的从背后刺了男的一刀啊,人是畏罪潜逃了。”  君玮说:“啊?他们不刚还搂搂抱抱的吗?”  终归是我没事找事,我和君玮本可撒手不管,但那男子倒下去的身影,像一座倾倒的玉山,蓦然令我想起心中的那个人,慕言。自我醒来之后,已很久没想起他,并不是心中情谊已经泯灭,只是假使此时重见,也再不能如何了。从前我执着,因我活着,而此时此刻,我一个已死之人,没有呼吸没有味觉痛感,他不怕我已经难得,遑论其他。相见争如不见。  君玮查看他的伤口,表示匕首刺入虽深,但未切中要害,幸亏我们抢救及时,还能捡回他一条命。我看到他的容貌,浓黑的眉,挺拔的鼻梁,凉薄而血色全失的嘴唇,是难得好看的一张脸。脚下的草地很快就被血色浸透,君玮帮他止好血,终于反应过来问我:“关键我们为什么要救他呢?”我说:“你看他长得这么好看,也许我们把他治好之后转手卖掉,可以卖到大价钱?”君玮没有理我,转手招呼小黄:“儿子,过来帮爹爹驮着他。”小黄将头扭向一边。君玮继续招呼:“到镇上爹爹给你买烧鸡吃。”小黄欢快地跑了过去。  这好看的公子在镇上的医馆里躺了两天才缓缓醒来,除了迷蒙中叫过一声“紫烟”,再没别的言语。我揣摩紫烟是个女人的名字,说不定就是刺他一刀的女人。感叹良久,想古往今来都是这般,英雄难过美人关。  君玮说:“这人怎么这样,好歹我们救了他,自醒来到现在,半句感谢也没给。”  我说:“长得好看么,任性点也可以理解。”  君玮瞪着我:“长得好看就可以吃药不给钱啊,长得好看就可以欠人人情不道谢啊?”  我说:“嗯。”  君玮捂着胸口气得要倒了。  我们原本设想将这个人救活,拿点报酬,如果他家离得近就顺便把他送回家,再上路离开。但世事总不能如愿,谁能想到如此打扮的一个贵公子,身上却一个子儿也没。我为难道:“把你从璧山搬回来这事儿就算我们日行一善了,可你伤得不轻,用了不少好药材,都是我们垫着,我们此行路远,还带了一头老虎,开销很大,盘缠也不算多,你看……”  我想他要是再没反应我就要去抽他了。  但他没给我抽他的机会。  我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兀然接过:“路途遥远?”那一双好看的眉微微上挑,唇边竟噙着一丝笑。  我想,他这是伤情伤傻了么?  他继续道:“既然路途遥远,又是在这崇山峻岭之中,必是艰险异常了。在下不才,碰巧学过几年剑术,姑娘若不嫌弃,这一路便由在下护着姑娘罢,也是报姑娘的救命之恩。”  我说:“可这药钱……”  他取下手上的玉扳指递给我,摇头笑道:“还真是执着啊,把这个扳指当掉,能得二十个金铢,不仅药钱,在下一路跟着姑娘的饭钱也有了。”  我接过扳指抬头看他:“你不用保护我,既是二十个金铢,已足够报这救命之恩了。”  他淡淡道:“在下的命还不至于廉价得这样。”  我上下端详他一番:“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赶路了,你身子撑得住么?”  他低笑一声:“明日上路么?无妨。”  君玮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蓝衣公子一定要跟着我们,想了半天,觉得只能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他看上我了。我本来心花怒放了一会儿,但不经意照到镜子,发现自己已然今非昔比。除非他是个重金属发烧友,否则要看上我这张一半都被银箔挡严实的脸实属难能可贵。  君玮听了我的反馈,陷入沉思,道:“不是这样的话,就毫无道理了。”  我开解他:“世间事哪有那么多道理,就好比小蓝,风姿翩翩一表人才,按道理能招惹多少狂蜂浪蝶,结果你也看到了,喜欢的姑娘毫不留情扎他一刀,要不是遇上我们,就曝尸荒野了,挑姑娘的眼光太不济,把自己搞得半死不活,要真按道理来,就该没这个事儿了。”  君玮想了想,表示赞同,又想了想,问我:“小蓝是谁?”  我说:“不就是前几天救回来那个穿蓝衣服的么?”说完转身,准备去厨房看药。一抬头看见小蓝,收拾得妥妥帖帖,操着手正闲闲靠在里间的门框上,冷眼将我们望着。背后说人是非,着实缺乏教养,这等事还被当事人抓个正着,我不知作何感想,半天,干笑了一声。他也配合地笑了一声,眼睛里却殊无笑意,转身进了里间。  君玮凑过来道:“我相信他不是看上你了。”  我回头问他:“你说,有没有可能他其实是看上你了?”  小黄正好从房门前过,君玮磨了磨牙齿,指着我叫住小黄:“儿子,咬她。”  十天之后,就到姜国国都岳城。  小蓝说这一路崇山峻岭,必定艰险异常。我们研究一番,觉得他的社会经验应该比我和君玮都丰富,盲目地信任于他,一直等待艰险降临。但行路十天,一路平安,连打劫的山贼都没遇上半个。君玮问我:“你说什么时候才能遇上歹徒来袭击我们啊。”我说:“不知道,等着吧。”可等待许久,歹徒依然迟迟不来,着实令人忧虑。  进入岳城的前一夜,队伍中多加入一个女子。说是小蓝的侍女兼护卫,名唤执夙。我们在路旁买烧饼时遇上她。背景是残血般的夕阳,她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君玮一把将我拉到一旁躲开,她翻身下马,月白的衣袖扫过我面颊。我和君玮还没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她已旁若无人扑通一声跪倒在小蓝面前,眼圈绯红望着他哽咽:“公子,执夙终于找到你了。”  执夙长得眉清目秀,额间有一颗天生的红痣。对于她执意跟着我们这件事,小蓝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君玮点头倒是点得痛快。因执夙着实是个相貌美好的姑娘,十分容易就触动了他一颗恻隐之心。但在恻隐执夙的同时,君玮对小蓝是很不满的,和我咬耳朵道:“这人真正的风流,连护卫都是女护卫。”但我想,话也不是这么说,离开君禹山时,君师父让君玮好好护着我,就算是我的护卫,照这个逻辑,我岂不是也很风流。  当天晚上,我们宿在一家客栈,睡到半夜,小黄衔着我衣袖将我摇醒,借着月光端详他神情,似乎是邀请我和它一同月夜散步。我们穿过长廊,一只老虎一个死人,脚步轻得要飘起来。正要走进后院,蓦然听到执夙的声音:“那女子并无什么特别,公子为何不愿随执夙回府中?公子可知,你不在的这几日里,二公子那处又有不少动作。执夙深知,紫烟姑娘伤公子甚深,可公子您,您要以大局为重。”  我想,这个八卦我是偷听好呢,还是不偷听好呢。最后道德感战胜好奇心,决定还是不要偷听,但没等我拔腿离开,小蓝已经接下话来,他声音低沉,随夜风传至我耳边,有熟悉之感,他说:“你们,”他顿了一下,“寻到紫烟了?”  我拖着小黄退至月亮门,正听到执夙说:“公子,您对紫烟姑娘情深义重,但她,她是赵国派来的奸细,她一心只想谋刺于你,她……”  她的声音渐渐消失在我和小黄的身后。  廊檐下,我想起方才的熟悉之感,恍惚觉得又回到三年前那个山洞,慕言他就坐在我对面,莹白的手指弹拨一把蚕丝做弦的古琴,嘴角噙着微微的笑。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月亮又大又白,我抬手捂住眼睛,就像他的手指曾经蒙上我双眼。但这双眼睛,如今也是死的了。  这件事真是莫可奈何。  浮生尽之第三章(1)【宋凝】  三日之后,我见到君师父为我安排的主顾,姜国镇远将军沈岸的夫人,沈宋氏宋凝。说主顾也许并不妥当,因终究不知是她从我这里买一个美梦还是我从她那里买一条性命。  这是城外的别院,传说镇远将军沈岸和夫人不睦,宋凝自两年前就搬来别院修养,此后再未回过将军府。两年间,发生许多事情,诸如沈岸纳妾,诸如宋凝染病。总之,宋凝的身体越修养越糟糕,如今,终于修养得快要死掉。  来迎接我们的老仆表示,夫人希望单独见我,让君玮小蓝执夙他们三个先去厢房休息。小蓝没什么意见,君玮却对此很不满,我明白他是担心我的安全,不明白的是,我目前这个状态,已经是个死人,到底要如何才能更加不安全。大家讨价还价很久,各让一步,让小黄跟着我。君玮拍拍小黄的头,道:“儿子,好好护着你娘亲。”我也拍拍小黄的头,一抬眼正对上小蓝的目光。他若有所思看着我,半晌,极轻地笑了一声,道:“君姑娘早去早回。”  老仆领着我穿过两进长廊,穿过大片扶苏花木,边走边介绍,这些花木是从何处运来,拥有如何的奇香,我却完全不能闻到。绕过一片莲塘,踏入莲塘上的水阁,四周皆垂了帷幔挡风,躺在藤床上看书的女子抬起头来。我看着她仿似从画中拓下来的一张脸,尽管强打了精神,颜色却白而颓败。即使我不拿走她的性命,她也未必活得长久。这并不是说我会看相,着实是因为在这个方面,再没有谁比我这个已死之人更有发言权,那是将死之人的面容。况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取走她的性命,近期内,她即使不能自然死亡,我应该也会弄得她意外身亡。  风吹起帷幔,已是五月的天。将军夫人放下书来,咳了一声,静静看着伏卧在地的小黄,半晌,柔声道:“多温顺的一头虎,未出嫁时,在家乡,我也养过一头小狼崽。”她和我比划:“这么大。”手指像兰花一样在虚空中画出一个形状,画完顿了会儿,摇头笑了笑,笑罢抬头看我,眼角神色不置可否:“你就是君拂?君师父口中那位能助我实现心中夙愿的君拂?”  我说:“对。”说对这个字时,其实不能反应君拂是谁。这说明我不是个喜新厌旧之人。我做了十七年的叶蓁,对这个名字饱含感情,即使改名很久,也不能随意忘却。  她将手指搭在藤床床沿不经意轻叩几声,沉思的表情渐渐变得红润,能看到颊边深深梨涡。她笑道:“君拂,我想得到一个梦,你可知我想得到一个什么样的梦?”  我坐在小黄背上,正色看她:“我不知道,但你终归是要说给我听的。”想了一下又补充道:“可我不是来帮助你,只是来做一笔交易。我不要金山银山,在岳城的这几日,只需你管管饭。我会给你一个梦阆胍裁囱拿危腋闶裁囱拿巍=焓蹦憧勺孕醒≡瘢≡窳粼诿沃校蚴抢肟飧雒巍!?  她说:“哦?”  我点头:“若你选择离开这个梦,我一个子儿不要,但若你选择梦中……”  她微微弯了眼角:“若我选择梦中,君姑娘你待怎的?”  我看着她的眼睛:“若你选择梦中,就把尘世的性命送给我做报酬,你看如何?”  她一双秀致的眉跳了跳,旋即望向水阁上空,良久,突兀地笑了一声:“好。”  这一天,我没能如小蓝所愿早去早回,在水阁中待了大半日。因宋凝讲给我一段故事,那是她的心魔,她想要修正这段故事,哪怕只在梦中。当然这纯属自欺欺人,她因不懂得自欺,才渴望一个梦境令她骗过自己。  四檐的帷幔被挑起来,远处是落日湖光。她就着茶水饮下我几滴血,血液牵引她体内生气聚集,化作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排成一列,我一个音符一个音符牢牢记住,这是宋凝的华胥调。  她在湖光里慢慢回忆,而我透过跳动的华胥调,一幕一幕,看到她的过去。她说:“君姑娘可曾听说,我虽是姜国将军的妻子,却不是姜国人,七年前,我十七岁,如同你这般大,带着满满的情意嫁来姜国,真是花一样的年纪……”  花一样的年纪里,黎国大将军宋衍的妹妹宋凝在姜黎两国的战场上邂逅沈岸。那时,沈岸沈将军是姜国最年轻的少年将军,有冷峻的眉目,了不得的身手,百战百胜的赫赫威名。  宋凝出身武将世家,自小被当作男儿教养,一柄红缨枪使得出神入化,十四岁就跟着兄长征战四方。十六七岁的年纪,正是姑娘们拿着绣花针为嫁妆汲汲忙碌的时节,宋凝那一双拿红缨枪的手,却已在战场上拿下不少人命。黎国自古男多女少,姑娘总是分外金贵。黎庄公十七年春,凡家有适婚之女的世家大族无不被踏破门槛,但大族之首的大将军府反而门庭寥落,没有哪个贵族敢娶宋凝。大家都害怕娶了宋凝以后若再敢纳个妾,自己将和妾室双双被宋凝打死。黎庄公欲做一桩好事,将宋凝许给丞相府的二公子。丞相二公子听说此事,吓得当即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宋凝在战场上得到这消息,在溪边水旁伫立很久。宋衍找到她,皱眉道:“你不必担心,那不识好歹的混小子,兄长定有办法叫他非你不娶。”她攒出笑来柔声道:“哥哥莫气,王都里那些镇日泡在温柔乡里斗鸡走狗的纨绔,他们看不上阿凝,就当阿凝看得上他们么?阿凝要嫁,也是嫁当世的英雄。”  这话原本不过说说而已,表示她基本上并不纠结被丞相二公子嫌弃这等事。但时隔不久,果然遇到命中注定的英雄,就在那一年,那个冬天。英雄骑着黑色的马,执一把八十斤的重剑,姓沈名岸,字泊舟。  那是黎庄公十七年的严冬,大漠冻雪,黎姜两国交界处发现成群的汗血马,两国都想据为己有,互不相让,以此为引子,引发多年宿怨,终酿出一场大战。宋凝早听说沈岸的丰功伟业,少年心性,心中不大服气,一直想找个时机与他一较高低。  终于这一天,大雪纷飞,两军对战在桑阳关前。时机得来不易,一向稳重的宋凝不顾兄长眼色,率先拍马而出,列前祭出自己的名号,沉声叫阵:“紫徽枪宋凝前来领教沈岸沈将军的高招。”寒风的劲力带着她破碎嗓音传往敌阵,猎猎招摇的旌旗中,白袍将军跨马缓缓而出,英俊淡漠的一张脸,手中泠泠似水的长剑泛出冰冷白光。  这一场武勇的单挑,宋凝的枪法从未使得如此笨拙,不过五招便被掼下马来,一辈子没有败得这么快,败得这么惨,对方却连眉毛也没挑动一丝,只在长剑不经意拨下她头盔时怔了怔:“原是个女子。”  宋凝爱上沈岸,因他打败了她。这也是后来比武招亲不得不流行的原因——世上强大的姑娘越来越多,强大的姑娘们在寻找夫君时基本上都用的一颗独孤求败的心。你想得到她,就先打倒她。你若打倒她,就必须得到她。如果你打倒了她又不愿意得到她,就会演变成一篇虐心文。  总之,紫徽枪被沈岸手中的长剑隔开到两丈外。他坐在马上,探身剑一挥勾起静卧于地的长枪,回手一掷便堪堪钉在宋凝身旁,声音没什么起伏:“你的枪。”风卷着雪花在大漠里横行无忌,他眼睛里是她身后的三万雄兵,她唇角有隐隐笑意,眼睛里却只有他一个人。  沈岸在宋凝心中矗成一座巍峨的高山。黑色的战马,月白的战袍,挥起剑来既快又准,绝不在女子的臂弯中蹉跎人生,她想,这才是她心中的英雄,可惜,是敌国的英雄。  但英雄也有落魄的时候,且总有落魄的时候。历代当得上名将二字的俊杰们皆是如此,不是曾经落魄,就是正在落魄的道路上。于是,沈岸遇到宋凝,此后走在了落魄的道路上……其实也不能这么说,这么说不好,显得宋凝太扫把星。沈岸大败于苍鹿野这事着实与她无关,军事学家们分析很久,能找到的最可靠的理由是沈岸的八字说他那一天不宜出行。  苍鹿野一战,沈岸败在黎国大将军宋衍的手下,所带的五千精兵全军覆没,自己也身中数箭,负险战死。黎明时,宋衍的海东青穿过绿洲戈壁,扑腾着翅膀落在宋凝手中,宋凝从海东青的爪子上取下装着军情的竹筒,手一抖,巴掌大的丝帛掉进泥水,字迹模糊成一道恻恻的阴影。宋凝不相信沈岸战死,因她刚把沈岸定义为心中不败的英雄,不到三天,不败的英雄就被打败,感情上讲,着实让她难以接受。  宋凝带上伤药跨马奔出营地。她想,若他没死,无论如何也要将他救活,若他战死,就让她找出他的尸骨将他亲手安葬,他不能成为大漠里无主的枯骨。他是让她动心的第一个人,和黎国王都里那些醉生梦死的纨绔们都不同的一个人,一个真正的男人。其实她怎么知道他是真正的男人,她也没有试过,一切都只是想象。她却在想象中更加地爱上沈岸。  阴沉沉的天,大漠的风像夹着刀子,胯下战马被狂风卷起的碎石击得嘶鸣,宋凝伏在马背上,平沙莽莽间,她用白纱掩住眼睛,护着怀中伤药咬牙逆风而行,手和脸被汹涌而过的风沙擦出一道又一道口子,她将手上的口子放在唇边舔一舔,继续顶风前行。她想,沈岸就在前方等着她。这信念支撑她用最短的时间走过这最长的一段路,其间还避过了兄长率领回营地的大部队。终归只是她一个人这么认为罢了,其实你想,沈岸怎么可能在等她,沈岸甚至记不得她。  苍鹿野在前方出现,血污被过往风沙掩藏大半,像这战场已被丢弃很久,只是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让人明白,它还是一个崭新的修罗场。姜国人的尸首将苍鹿野铺成黑压压一片,下马随便一踩,也能踩到破碎的尸块。  宋凝徒手翻开两千多具尸首。这已可看出她和沈岸无缘。倘若有缘,就该第一个便翻到沈岸。但她仍然坚定不移,估计觉得必须翻出他才不虚此行,可能是这种执着的精神终于感动上天,翻到第两千七百二十八具时,她抹净面上满是血污的男子的脸,看到英俊的眉眼,她紧紧抱住他,哽咽出声:“沈岸。”浮生尽之第三章(2)【她没有盲目猜错】  宋凝没有盲目猜错,英雄们总在该死的时候命不能绝,沈岸还活着。她抱着他听到他被触动伤口时无意识哼出的一声,心中敲过一把千斤的重锤,泪水顺着脸颊淌下:“我就知道,我是应该来的。”彼时他们坐在大堆尸体当中,沈岸基本没有知觉。即便在战场上也是一副微笑表情示人的宋凝,捂着自己的眼睛哭得满脸是泪。  宋凝救下沈岸。她幼时在府中学过岐黄之术,只可惜这方面天赋有限,出师时也只能勉强医治轻度伤寒,让她的师父很伤感。沈岸的伤是药圣百里越也未必能治好的重症,在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宋凝居然没把沈岸弄死,反而令他渐渐好转,只能说是她的诚意再一次感动了上天……但沈岸一双眼为风沙所伤,暂时不能复原。他坐在苍鹿野近旁一座雪山的山洞中轻轻摩梭自己的剑,淡淡对宋凝道:“请问,相救在下的,是位姑娘还是位公子?”  宋凝始终没让沈岸知道自己是个姑娘还是个公子,黎国大军踏平苍鹿野,灭了沈岸五千精兵,她想沈岸一定很恨黎国人,她怎能让沈岸知道自己是黎国的宋凝。  但天意难测,那一夜,沈岸伤势发作,畏寒至极,不论在洞中升多少摊炭火也没用,她瞧着又急又心疼,沉思很久,终于使出古书上记载的一个古老法子,除下了身上的衣裳,靠近他,和他紧紧抱在一起。洞中四处都是炭火,烧得洞壁上薄薄一层积雪化成水,顺着洞沿滑下来,滴答,滴答。沈岸清醒过来,猛地推开她,她像树袋熊一样搂着他,他推的力越大,她越是贴得紧。他无奈开口:“姑娘不必为在下毁了一身清白。”她心中好笑,用手指在他胸口轻飘飘地划:“医者仁心罢了,不必介怀。”其实她胸中并无半点仁心,只是想着,这是她喜欢的人,她的英雄,用什么方法救他都是值得的,哪怕是一命换一命呢,何况只是肌肤相亲。沈岸不再尝试推拒,用手轻轻搭住她的肩头:“若姑娘不嫌弃,待在下伤好,便登门向姑娘提亲。”宋凝抖了一下,慢慢将头靠在他的胸口。  沈岸自这一夜发寒之后,情势急转直下,终日昏睡。宋凝手中伤药告罄,逼不得已,打算背着沈岸翻过雪山谋市镇就医。这件事着实危险,首先,要考虑雪山天寒,他们有没有在翻山过程中冻死的可能;其次,要考虑雪崩频繁,他们有没有被山体上滑坡的积雪砸死的可能;再次,还要考虑有没有因迷路走不出雪山而饿死的可能。总之,一切都很艰难。但宋凝思前想后,觉得此事值得一试,虽走出山洞那就是找死,但待在山洞也是等死,两边都是死,兴许找死还能找出一线生机。她没有想过丢下沈岸一个人回营地。  三日里不眠不休,她背着沈岸奇迹般穿过雪山,来到雪山背后镇上的医馆时,已是满手满脚的血泡,放下他许久,也不能将腰直起来。  沈岸仍在昏睡。  宋凝近十日未回营地,宋衍早已急得跳脚,派了手下将领四处寻她。她刚到这小镇就看见兄长的下属,自知不能待得长久,将随身一枚玉佩摔做两半,用红丝线穿了其中一半挂在沈岸脖子上,自己留下另一半,以此作为信物。她将沈岸托付给医馆里一对爷孙,留下五个金珠,缓缓道:“这是你们姜国的将军,治好他,你们的王定有赏赐。”上了年纪的老大夫一下子跪倒在地,一旁的哑巴孙女扶住他,一只手打着宋凝看不懂的手势。  她的手滑过沈岸的睫毛,他脸色苍白,睡得很沉,并不知道她要离开。  她说给我听这段故事,她记忆中没有的那些,我却看到。  就在宋凝离开后的第三日,沈岸在雨夜中醒来,他的眼睛经药水洗涤,已然清明。老大夫的哑巴孙女坐在他床边,他仔细端详她,轻笑:“原来你是长得这样,这葱┨欤P奈伊耍课颐窍衷谑窃谀睦铮俊?  哑女一张清秀的脸霎时通红,咬着唇不好意思看他。  他看了看四周:“是在医馆么?你坐过来些。”  哑女绯红着脸坐得过去些。  他微微皱眉:“你不会说话么?”  她迟疑点头。  他握住她的手:“怪不得一直以来都不曾听过你说话,原是不会说。”  她微微抬眼看他,又不好意思低下头,却没有将手抽开。  黎庄公十八年春,姜国战败,以边境两座城邑请和,黎姜两国立下城下之盟。盟约订立不久,黎庄公将大将军之妹宋凝收为义女,封敬武公主,谴使前往姜国向姜穆公提亲,意欲促成宋凝和沈岸的婚事,结两国之秦晋。宋凝从前不能让沈岸知道她是谁,因隔着国仇,怕沈岸宁死不受黎国人的恩,不让她相救。其实完全是她想太多,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就是说英雄受人恩惠时一般不问恩惠来处。但如今她是要嫁去姜国,嫁给心目中的英雄,她记得沈岸说要娶她,不管他爱不爱她,她要让他兑现诺言。这就是男人们普遍讨厌对女人允诺的原因,因为她们的记性实在太好,并且总有办法将这诺言强制执行。宋凝写成一封长信,信中附了当初摔碎的半块玉佩,请提亲的使者私下送给沈岸。  直到送亲的队伍启程,宋凝也没收到沈岸的回信。但这件事无伤大雅,顶多是一个不和谐的小插曲,因主流毕竟是很和谐的,主流就是沈岸答应了黎庄公提出的这桩婚事。宋凝在心中反复推论,觉得第一,沈岸亲口提出的要娶自己;第二,沈岸亲口答应的姜穆公会娶自己,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他都十分配合,此事已然万无一失。  没想到终有一失,却是天意。这是个很玄的说法,但不玄似乎不足以说明命运的阴差阳错,就如宋凝,就如我。  洞房夜里,圆月挂于枝头,浮云铺在天际,喜烛映照出重重花影。宋凝酝酿半天感情,要在沈岸揭开盖头时给他最明艳的笑。她长得本就绝色,黎国王都的纨绔子弟虽然集体不愿讨宋凝做老婆,但对她的美貌基本上众口一词的肯定,这一点其实很不容易,也可侧面反映黎国的纨绔们审美水平普遍很高,并且趋于一致。因是绝色,绝色里漾出的一个笑,就自然倾城。沈岸挑开鸳鸯戏水的红盖头,看见这样倾城的一个笑,愣了愣。  宋凝微微偏头看着他,笑中溢出流彩的光。他面上没什么表情,是她熟悉的模样。她想,她这一生的幸福都在这里了。家中的老嬷嬷教她在新婚当夜说令人怜爱的话语,比如“夫君,我把阿凝交给你,好好地交给你,请一定要珍重啊”什么的。她想着要将这句话说出口,还在酝酿,却听他冷冷道:“你可知今夜坐在这喜床边的人,原本该是谁?”  她不知他说的是什么,抬头道:“嗯?”  他眼中寒意凌然:“我听说,是你哥哥向黎公提的议,让你我结亲。为什么是我?就因我曾在战场上胜过你一次?宋凝,难道此前你们没有打听过,我已有未婚妻?”  她喃喃:“可你说你要娶我。”  他冷笑一声:“终究我也是为人臣子,主上拿萋萋的性命逼我,我焉有不从之理?只是,我不想从你那里得到什么,也烦请你不要从我这里要求什么。”  她望着他:“我没有想从你那里要求什么,我只是……”  他蓦然打断她的话:“那便好。”  他拂袖踏出新房,喜床前一地破碎月光。她看着他的背影,想绝不该是这样。她唤他的名字:“沈岸。”就像在苍鹿野的修罗场,那一刻的时光,她抱着他,声带哽咽,唤得轻而缠绵。但他没有停下脚步。她没有流泪,只是茫然。她一生唯哭过一次,那是她在苍鹿野找到他,发现他还活着。她脱下大红的喜服,叠得整整齐齐,规规矩矩躺在床上,眼睁睁看着一对龙凤烛燃尽成灰,窗外月色戚戚然。  第二日,宋凝前去向老将军夫人请安,听婢女们咬舌头说将军昨夜宿在荷风院,荷风院中安置着柳萋萋,萋萋姑娘。她想,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萋萋萋萋,又茂盛又有生气,真是个好名字。  她听说萋萋给将军做的衣,针脚绵密,绣的翠竹栩栩如生。  她听说萋萋给将军煨的芙蓉莲子羹,用荷池里结的第一塘莲子,熬出的汤清香扑鼻。  她听说萋萋虽不会说话,却时时能逗得将军开心。  宋凝对此事的看法其实这样,柳萋萋原本该是沈岸的妻,自己横插一脚毁了他人姻缘,该行为属于第三者插足,着实不该再有所计较。打从自己嫁过来之后,除了新婚之夜那一面之缘,沈岸再没出现在自己面前,也可看出他着实是个专情之人,令人钦佩。她想她爱沈岸,但事已如此,只得将这种爱变成信仰,因为信仰可以没有委屈,信仰可以没有欲望。就像你信仰大教宗古伦俄,但你不会想跟他发生一夜情。  她常听到柳萋萋如何如何。  她虽已想通,并致力于将自己的爱情往“我爱你,与你无关”这个方向发展,但其实并不想见到柳萋萋这个人。可有些事不是你想如何就能如何,连天启城中的皇帝也不能想生一个儿子,他后宫里的妃嫔就立刻善解人意地给他生个儿子。生儿生女还是生个叉烧包,这些事,冥冥中都有注定。包括从没有午后散步这个好习惯的宋凝有一天突然跑去后花园散步。于是那一日莺啼燕啭,花拂柳,柳依岸,于是那一日,她碰到传说中的柳萋萋。  故事总有前情,前情是宋凝在花园中拾到一块玉佩,玉佩用金箔镶嵌,拼得如完璧,中间却有一道清晰的裂痕。她拾起来眯了眼睛对着日光端详很久,确定是去年隆冬时节别离沈岸时被自己摔碎的那块。有女子匆匆到她面前,伸出葱段般的手指,一手指着玉佩,一手指着自己。她抬起头来,女子看清她的容颜,一张脸陡然苍白。她想她在哪里见过这女子,微风拂过,拂来一阵淡淡药香,这药香令她陡然想起雪山背后的小医馆。她握着玉佩,微笑看她:“你也在这里?沈岸他果然不是个忘恩负义之人,你爷爷呢?”  女子哆嗦着嘴唇,转身就要逃开。她微微皱眉,一把拉住她:“我很可怕?你怕成这样?”  女子拼命挣扎着往后躲,背后突然传来沈岸的声音:“萋萋。”  萋萋。她一失神,手中的女子就被沈岸抢去,他护着她,像一颗参天大树护着身上攀附的藤蔓,容色温柔,姿态亲昵。抬眼看着她时,却是一脸的冷若冰霜。他责问她:“你在干什么?”  她答非所问,看着沈岸怀中的女子:“萋萋,你就是萋萋?”女子却不敢抬头。  沈岸蹙眉,目光停在她手中,一顿,冷冰冰道:“那是萋萋的玉佩,你拿着做什么?”  她愣了一会儿,惊讶地望着他:“萋萋……的?什么是萋萋的?怎么会是萋萋的?”她上前一步,将手中玉佩放到他眼前:“你有没有看过我给你的信?你忘了这是我给你的信物,你忘了在苍鹿野的雪山里,我们……”  她还要继续说下去,柳萋萋突然握住沈岸的衣袖拼命摇头。  他眼中冷光闪了闪,不耐烦打断她:“苍鹿野一战,五千姜国人死在你们黎国箭下,姜黎两国虽已言和,可这一战的大仇,沈岸却没齿难忘。”他冷笑:“苍鹿野的雪山里,若不是萋萋救我,如今的沈岸,也不过是战场上一缕游魂,还能娶得了你黎国的敬武公主宋凝?”  柳萋萋仍在摇头,握着沈岸的手,泪水顺着眼角滑落,濡湿双颊,花了妆容。  宋凝不能置信,嗓音从喉咙里飘出来:“怎么会是她救了你,救你的……明明是我。”她以为她说清楚,他就能明白,其实是高估了他的理解力。因世事并不似这样,沟通不是有沟就能通,也许事先被人放了鳄鱼在沟里,就等你涉水而过时对你痛下杀手。  他看她的眼神里满是嘲讽:“你在胡说什么?你救了我?宋凝,我可从未听说你懂岐黄之术。救我的女子医术高明,不会说话,那是萋萋。你以为萋萋说不了话,我就能听信你一派胡言乱语对她栽赃嫁祸?”  她无法向他证明,因她当初救他基本上全靠上天垂怜。而如今,明显上天已经变心,转而垂怜了柳萋萋。  她想他没有看到那封信,信其实送到何处她已明白,如今再纠结此事毫无用处,只是心中不甘,哪怕沈岸不爱她,有些事,她总要让他明白,可她说什么都是错,她做过种种努力,沈岸不给她机会,这实在是一个严谨的男人,半点空子都钻不得,着实令人悲愤。  她不再尝试向他解释,他看她的眼神都是冰,他从不肯好好倾听。起初她心中难过,又不能流下泪来,常常抱着被子,一坐天明。在长长的夜里,想起他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柔声对她说:“若姑娘不嫌弃,待在下伤好,便登门向姑娘提亲。”那是唯一美好的回忆。她看来刚强,终归是女子,越是刚强的女子,越是要人珍重,过刚易折即是如此。  只是没有想到,新婚不过三月,沈岸便要纳妾。浮生尽之第三章(3)【她看着他,沈岸,你没有良心。】  纳妾其实无可厚非,大胤风俗即是这样,由皇帝带头,臣民纷纷纳妾,你纳我也纳,不纳不行,纳少了还要被鄙视。因君玮性喜研究皇帝的家务事,做出如下分析,觉得皇帝纳妾主要因皇后身为国母,母仪天下,是天下万民的化身。试想一下和国母过夫妻生活时,看着她慈祥的脸,立刻心系苍生,办正事时也不能忘怀政事,真是让人放不开,只好纳妾。但究竟如何,我们也不能知道,也许只是男人色心不死,所以纳妾不止呢?不过沈岸要纳这一房妾,基本可以肯定,他是为了爱情。而这是唯一让人不能容忍的事情。首当其冲,不能为宋凝容忍。  宋凝将这桩事挡了下来,借的黎庄公的势,黎国的国威。  她坐在水阁之上,一塘的莲叶,一塘的风,塘边有不知名老树,苍翠中漫过晕黄,是熟透的颜彩,就像从画中走出来。沈岸站在她面前,这是新婚后第三次相见,他蹙眉居高临下看她:“你这样处心积虑毁掉我同萋萋的婚事,你到底想要什么?”  她放下手中书卷抬头看他,像回到未出阁前,战场上永远微笑的宋凝,声音沉沉,颊边却攒出动人梨涡:“我想要什么?这句话问得妙,我什么也不想要,只是有些东西,柳萋萋她不配得到。”  他冷声答她:“你容不下萋萋,可知我又容得下你。”  她颊边梨涡越发深:“沈岸,你没有办法不容我,终归我们俩结亲,结的是黎国同姜国的秦晋。”  他脸上有隐忍的怒意:“新婚当夜我们便有约定,你我本该井水不犯河水。”  她看着自己的手,语声淡淡:“其实本也没有什么,只是看着你们这样恩爱,而我一个人嫁来这里,孤孤单单的,很不开心。”  他拂袖冷笑:“宋凝,你还记得当初是谁提的这门亲?”  他的背影在拐角处消失不见,半晌,她低头打开手中书卷,风拂过,一滴泪啪一声掉在书页上,墨渍重重化开。她抬起袖子擦了擦眼Γ粑奁涫铝矸艘灰场?  不久,与姜国隔河相望的夏国国君薨逝,公子庄沂即位。两月后,夏国新侯庄沂以姜国援助夏国叛贼为名,举兵攻姜国。姜穆公一道令旨下来,沈岸领兵迎战。  四月芳菲尽,天上一轮荒寒的月,宋凝在窗前立了半宿,看着月亮沉下天边。她终归还是不能让他在战场上死去,他不是可意的夫君,但半年前她一眼就看中他,他是她心中的英雄。有些人没什么恋爱经验,情怀浪漫,一眼万年,说的就是宋凝。  寅时,她将陪嫁的战甲从箱中翻出,取下胸前的护心镜,拖着曳地长裙,绕过花廊,一路行至沈岸独居的止澜院。院中婢女支支唔唔,半晌,道:“将军他,将军他不在房中……”  她容色淡淡:“在荷风院?”  婢女垂着头不敢说话。  她将丝帛包好的护心镜交到她手中:“既然他不在,这东西,便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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