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她放心,并告诉她前面就是一片比较荒芜的林地,当然,如果从大路走很容易,但要绕些路,但如果直接穿越过去,会比走大路快上三天。 “那当然从这里直接过去啊,我还想早点回家。”一个男生说着站了起来,我摇摇头。 “最好还是我来带路吧,否则在那森林里很容易迷路。而且大家最好养足精神,争取白天就走过去。”四人同意了。第二天,我们开始徒步穿越那片森林。 其实就算不是为了帮助他们的事情,我也会选择去那片森林。 因为我听说传说信猫就在那里出没。 信猫是一种喜欢帮人运送东西的妖怪,所有被称之为信猫。不过谁也没见过。甚至有人传言信猫帮助人运动信件和物品是要收取回报的。不过到底是什么却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信猫极少出现在人面前,更别提帮忙运送东西了。 但我还是想看看它到底什么模样。 森林如同迷宫,我自己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迷失方向。虽然早有准备,但面对四周如同鬼怪般层层叠嶂的树林,我们还是没有走出去。本来穿过这片森林按理只需要几个小时。但是我们特意从早上开始,却一直走到下午还没有看到尽头。这里的天色暗的很快,阴郁的天空加上厚密的树叶把仅有的阳光都遮蔽干净了。虽然马尾的性格很男孩子气,但也畏畏缩缩地拉着走在最前面的我的外套角。 在这里过夜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先不说那些毒虫野兽,单是晚上就会在森里里弥漫开的毒雾和瘴气都很致命。我也开始后悔过于逞强把他们带进来。还好这几人都比较热情并不轻易气馁。 但体力终于有耗尽的时候。据马尾说,钱最好在规定的时间送到。我们决定在一块比较空阔的地方暂时休息下,喝点水回复些体力。光线穿过树叶投下一个个不规则的格子,犹如棋盘一样。这块地方到处都是掉落的树叶,一层层的铺垫的非常厚实。坐上去软软的,像坐在弹簧床一样。如此多的树叶腐烂后又重新肥沃了土地,使得这里的树木保持着非常好的生长势头。不过可惜,这样的保留着原始生态系统的树林已经很少见了。偶尔从都市里出来接触这些大自然的不经过认为加工的植被,可以让人很舒服。 “为什么?又不是急着盖,就算钱到了也要有一定的时间吧?”我奇怪地问她。 “不是的,因为这是承诺。”马尾垂下睫毛,咬着下嘴唇,用手指绞着刚刚擦拭过汗水的略微发黄的毛巾。她低头的样子虽然谈不上好看,却有着天生的秀丽和不经加工的女性感。 “我们已经失信那些孩子一次了,虽然钱是被那些人拿去的,但我们也有错啊,没有尽到自己的全力。所以这次我们答应他们在暑假之前一定要把钱送过去。他们还是孩子啊,如果连续两次遭受到欺骗,那他们以后还会相信人么?还会相信有好人么?一直和我们通信的是个叫福娃的孩子,他老说自己很幸运,居然和奥运会的吉祥物一个名字,但实际上这孩子家里最穷了,平时这孩子连饭都吃不饱,人黄瘦得厉害,身上的衣服大都是改得,宽宽大大的,跑起来就拉风。但确实众多人中功课最好的一个,字也写得不错,所以一直都是他和我们通信。所以,我们绝对不能让那帮孩子再受伤害了。”马尾说的有点激动,清秀苍白的脸居然浮起了红晕。旁边的几个男孩子累倒在地上,不过也点头同意。 我看着这些充满激情的同龄人,忽然也被感染了。大家稍微休息了下,决定再次出发,因为在当地的地图上看,只要能穿过这里,就可以到达那个村子。我拿起地图走到前面,努力的辨识方向。 一行人在森林里吃力的步行着。我忽然看见前面起了片非常薄的雾气,隐约看见有什么东西走了过来,体形很大,我吓了一跳,心想该不会是熊吧,如果是的话,那就糟糕了,这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只叫不上名字的动物。开始以为是眼精花了。但其余几人都呆立在原地。看来也是看见了它。 以我以前的阅历和知识绝对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我心里一紧,难道这就是信猫? 这家伙身材肥胖的出奇。几乎是眯着眼睛摇着一身的肥肉慢慢散步而来。灰色的猫蓬松的盖在躯体上,让本来巨大的身体又扩大了好多。大如磨盘的圆圆脑袋左右晃悠着,悠闲得神态宛如是在自家花园里散步一般。它的腿很短,又粗大,宛如四跟矮短的柱子,支撑着一个繁重的房顶。一条粗壮如同扫把般的尾巴在身子后面摇晃着。 知道走到近处,才发现它多少有点猫的模样了。如果说以前我看过的八尾猫是美和神话的代表与象征。那这家伙的相貌就实在是令人无法恭维了。不过却透着股憨厚和可爱。 “应该就是信猫吧。”我自言自语了句。马尾奇怪地望着我。 “你刚才说什么?”其余几人也走过来,起初看见有些惊异和害怕。但发现信猫无聊地蹲坐在不远处不理睬大家,反而让他们开始有些喜欢了。有个男生壮着胆子想伸手过去摸摸它,可信猫灵巧的闪开了,始终和我们保持这十几米的距离。 说起来,它的个头几乎有成人一般大了。天色渐暗,我们想绕开信猫,但它却始终阻拦在我们面前。 信猫张了张嘴巴,打了个哈欠,然后懒洋洋的看着我们。短小的腿使得它坐下去后都看不到了,隐藏在了厚厚的灰色绒毛里。 我这才想到,既然叫信猫,当然它的出现意味着要完成自己的工作了。 可是不知道作为回报,它会要求我们做什么。而且为什么信猫会出现在我们面前呢。我看了看信猫,它的爪子上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喵。”信猫叫了一声,和普通的猫叫没什么两样,不过声音更大了点。 信猫蹲在那里,伸出前爪对着马尾晃了晃。那样子和招财猫一样。马尾看了看,小心的走了过去,不过这次信猫没躲开。 它把爪子上的东西递给马尾了。信猫这才站了起来,不过没有走开,依然看着我们。马尾走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个浅黄色的帆布袋子。非常的破旧,还有几块补丁。大家都很好奇袋子里装着是什么。打开后才发现居然是个苹果,还有张叠的很整齐的字条。 打开字条一看,马尾居然哭了。我从她手里接过来一看,也很震惊。 纸张很粗糙也很黄,不过字很端正,透着股稚气,虽然字迹有些模糊。但看到落款我知道是那个叫福娃的孩子写来的。 “亲爱的大哥哥大姐姐福娃病了,写这信的时候福娃的笔都拿不住了,字有些难看吧,请姐姐别责怪我,如果平时我的字是村子里最好的。 我和同学们一直在等你们来,虽然有人说你们是片(骗)我们的,但我们不相信。后来我在村口被淋到了雨,回家就病了。家里没钱,我只好躺在炕上多喝热水。爸妈说多喝热水福娃的病就能好了。 昨天我看见了只大猫,我问它可以帮我把这信交给你们么,它点了点头,所以才写了下来。 对了,这平(苹)果本来是爸爸给我吃的,我不舍得,就也让这只大猫带来了。 我真的希望能看见你们来,还有我的同学和他们的爸妈。 我好困了。 福娃写“ 苹果很漂亮,但大家都没吃。只是拿在手里,互相传递着。信猫依旧懒散的半眯着眼观察着我们。 “我们一定要赶快出去。”马尾擦了擦眼泪,坚定地说。我也想,但哪有那么容易。忽然看见了仍然没走的信猫,想到个办法。 我远远的对信猫喊了句。它抖抖肥硕的脑袋望着我。 “你既然是负责送信,那么把我们送到村子里吧。”我大声喊了句。信猫不动了。眼睛完全睁开了,铜铃大小的猫眼透着光盯着我。但是它没表现出是同意还是拒绝。 “我们会支付相应的代价,但是天黑前你必须把我们带到村子。”我又喊道,马尾和其他人也点头。这时候信猫又眯起了眼睛,张开大嘴喵的叫了声。然后,信猫开始大口的吸气,正当我奇怪它想干什么的时候,眼前却出现了非常有趣的情景。 简直难以想象,信猫的身体如同吹起般膨胀了起来。开始耷拉下来的毛都一根根竖立了起来。它如同一个巨大的毛绒玩具。 不过,我打赌你绝对没见过像一个房间那么大的。 身体膨胀后,信猫回头对我们叫了下。大家明白是让我们坐上去。抓着又长又坚韧的毛,我们很容易上到它背上。 出乎意料的柔软和舒服,而且还散发这一股非常亲切而淡淡的猫的味道。接着,信猫那如同粗毛麻绳般的尾巴把我们紧紧箍了起来。它见我们都上来了。开始往前奔跑。不要小看它的四条短腿,跑起来却风驰电掣。要没有它尾巴固定我们,说不准还真会掉下去。 很快,信猫就带我们穿过了森林。村子已经几乎可以远远看见了。这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信猫把大家停放在河边,然后就不在过去了。 “喵。”它低沉的加了句,然后喉咙里发出噜噜的声音。我和信猫约好,先把东西送到村子里,然后再回来找它。信猫很温顺的伏在地上。把脑袋藏在伸出的前腿。 众人赶到村子,几乎受到了贵宾般的待遇。大家像过节一样,男女老少都迎接了出来。不过说老实话,这村子的贫穷程度甚至超过了我的想象,几乎没看见一个人穿着一件好衣服。马尾激动地把钱交给了村长。村长握着我们的手,半天说不出话。粗实黝黑的大脸憋的通红,最后跪在地上,扶着马尾的手,言语梗塞地说。 “我代娃儿们谢谢你们了!”我们赶紧搀扶起村长。 但是马尾转动着脑袋四处寻找着什么人,我问她难道没看见福娃?她说是啊,那孩子如果知道我们来了一定会出来看的。 村长默然无语,只是带着我们踏这崎岖的村路带到了福娃家里。 但福娃已经看不到我们了。他安静地躺在简陋的木板床上,手里紧紧抓这一个墨绿色的书包。他的父母在旁边低声哭泣。 “这娃被雨淋了,加上以前没日没夜在村口等你们,所以一下闹了肺炎,村子里没药,最近的医院也要五十多里,再说,送去了,我们也拿不出钱。但没料到他去的这么快。”村长在一旁抹着眼泪解释道。但马尾已经说不出什么了。只是走过去,从口袋里拿出一排崭新的彩色铅笔和橡皮放在福娃的胸口上。还有那个依旧红的鲜艳的苹果,那个福娃到死仍然舍不得吃的苹果,也一并放在他头边上。接着,马尾用手捂这嘴巴就低头走了出去。 我记得那天整个村子一直都很热闹。所有的孩子围着我们要听我们讲故事,笑声很快淹没了这里。虽然马尾一直都很难过,但其他孩子幸福和开心的样子多少还是感染了她。 事情太多,一时竟把还在远处等我们报答的信猫给忘到脑后了。知道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才记起。 匆匆赶到河边,没想到那个大家伙还伏在地上睡觉。压根没有任何的抱怨和不满啊。我们把它推醒。信猫眨了眨眼睛,望着眼前的我们。 “说吧,需要什么代价?”马尾也从我这里知道了信猫的事。信猫忽然躺了下来。四脚朝天,露出白白而毛茸茸的肚皮。然后喵的叫了起来。大家都大惑不解,这家伙到底要干什么。 还好我和猫接触多,看出来了原来信猫的腿太短,无法挠到一些地方。猫毛太多了,使得它的皮肤很瘙痒。 所谓的代价居然是要我们为他瘙痒! 结果让我们哭笑不得。不过五个人还是尽力为它抓着。从脖子到腹部。信猫眯着眼睛看着太阳,时不时知足满意的喊两嗓子。 当信猫终于翻过身子,摇着肥硕的屁股和粗粗的尾巴走进森林后。而我们好久都没有离去。 我和马尾他们在大路上分手了。我帮助了马尾,同时也帮助了我自己。信猫的故事我把它记录了下来,免得世人对它误解。但是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到底信猫选择为之送信的标准到底是什么。“ “善良而毫无杂念的心吧!”李多忽然说道,“就像那个叫福娃的孩子,或者是那个留马尾辫子的女孩。”纪颜赞许的望着李多点了点头。 这时候服务员来收拾东西了。我们四人站了起来,纪颜和黎正决定把李多送回家,我也先回家,因为我们决定三人去附近新开的一家非常有名的室内温泉去泡泡澡。 和他们分手后。我回到家里,找到了那份报纸。 或许我没想到。不经意由于我写的一份报道,居然引出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也绝对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的。(信猫完)第四十四夜 尸奴 泡澡最早源自于两千多年的古罗马帝国。古罗马帝国的贵族们就非常热衷于修建奢华的公共浴室,而且不收取任何的浴金。当然,所谓的免费的对象并不包括奴隶等最底层的人们。 自从不过1348发生的黑死病大流行,由于公共浴室的入浴有感染的危险,公共浴室一时几乎绝迹。直到进入18世纪,在欧洲泡澡再次复苏。伴随着产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化进程,因工业污染患病的人口增多。在此背景之下,产生了现代化卫生的概念,卫生的思想很快普及到全世界。具体体现在铺设下水道,洗澡作为卫生的一种有效手段也得到了大家的重新认识。 这个浴室又与普通的公共浴室不同。因为它号称要做城市里的温泉。据说这里的用水取自人造温泉。 不过在我看来,所谓的人造温泉不过是一个不停地往里面加水的热水池。当然,老板也可能往里面加点铁屑或者鹅卵石。这样就成了含有丰富矿物质的温泉了。不过这里生意火爆,居然还要排队。所以这次来好奇的心理多过洗澡。 当我来的时候,四人已经等待良久了。没想到李多居然把落蕾也喊来了,女孩子就是这样,逛街,洗澡也要喊个伴。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落蕾蹲了下来,问黎正。黎正愣了下。那是,我们还没给他取名字。三人互相望了望。我立即把黎正拉了过来,拍着他脑袋笑了笑。 “他姓郑,你叫他郑理把,道理的理。”我随意安了个名字。黎正抬头瞟了下我,随即叹了口气。 “好古怪的名字哦。”李多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天空,作思考状。 “对了,小理。你多大了,大概才七八岁吧,要不和姐姐一起去泡澡吧。”落蕾说着拉起黎正就走。 我迅速把黎正脱了过来。 “男孩子应该进男子浴室!”黎正又半睁着眼睛看了看我,摊开双手摇摇头。我则狠狠瞪了他一眼。李多和落蕾则交待我们要帮黎正洗干净些,就双双高声谈笑着进去了。 “刚才真危险。”我叹了口气,纪颜笑了笑。 “进去吧。”黎正插着手,回头看了我们一下,然后自顾自的走了进去。我发现自己越来越讨厌他的臭脾气了。比起以前的他更令人不爽。 浴室很大。左边一个正方形的换衣间。与几元钱的浴室就是不一样。右边就是仿造野外温泉的浴石。脱完衣服用浴巾一围,就由一个类似门童一样的服务员领到我们订好的浴石。所有的浴石都座落在单独的房间里,而且居然都是像假山一样的石头制造的,看来老板还真下了点本钱。 这个浴石直径三到四米的盛满水的不规则圆形。和一个大脸盆一样。外围都是由花岗岩制成的,感觉和真的温泉一样。在这里泡澡就和在KTV唱歌一样。按照人头数来订包厢。不过这里应该叫包盆才队。只不过一个人的叫小盆,我们这样三到四人叫中盆。当然,还有大盆和巨盆,估计是用来商务会谈用的。每个包盆都互相隔离开。既不透音也互相看不见。而且还有很好的排气设施。不会被水的蒸汽弄得过于模糊不清。 所有的水都是活水,在石盆的上面有个流水口,不停的供应热水,下方的水则缓缓流出,所有大体来说水质还是很不错的。里面还蛮深,差不多坐下来可以到下巴这里了。 三个人把身体浸到热水里。脸上都显露出非常满足的神情。我感觉全身三万六千五百个毛孔仿佛统统打开了。热气仿佛在身体里流动一样。从全身各个地方一直往脑袋里冲,一阵阵的发麻。其实人体对水有着天生的依赖吧,本身我们的肺在胚胎的时候就是可以从水里呼吸的。 “小心些,不要中暑了。”纪颜见我闭着眼睛,叮嘱了句。冬季泡澡也会中暑,因为紧闭这门窗,热气无法流通,加上汗液排泄不畅,自然会中暑。 我看着对面只露个脑袋,看着我和纪颜的黎正,忽然好奇他那只胖乎乎的控尸虫平日里到底放在那里。我问了问纪颜,纪颜也十分好奇。于是我们就叫黎正解释下。 “你们真是无聊,总去想些这种问题,有工夫考虑这个,还不如多想想怎样把那个盗取我身体的人逼出来。”黎正开始不想说,不过耐不住我们死缠烂打,只好慢慢说了出来。 “我得到控尸虫和你得到你眼睛里的那个一样。”黎正忽然从水里伸出手指着我眼睛。哦,看来他知道我眼睛里封着镜妖。 旁边的热气直冲脑门,我感觉到眼睛一阵酸胀。一个小东西跳到我的肩膀上,缓缓的把身子放进热水里。然后眯着如黄豆大的小眼睛浑身颤抖着,接着发出一阵阵的吱吱的叫声,显得非常惬意。 居然是镜妖!纪颜说它会冬眠,看来天气暖和它还会跑出来。我一把抓住它的脖子,镜妖的眼睛立即往上翻,短短的爪子摇晃起来,还不停的乱叫。 我大力地摇晃着它,一想到自己老遇见危险,需要帮忙的时候,这家伙却在我眼睛里呼呼大睡就要抓狂了。 “我每次出事你倒是睡的正酣,现在泡温泉你又活过来了?还一脸的满足,我到底是不是你主人啊?”镜妖被我摇的细长的耳朵都软绵绵地耷拉下来。 “放开它吧,冬眠是这类妖怪的天性,不能怪它,不过镜妖本来就是极为胆小的妖怪。”不是纪颜劝我,我真想把它彻底给封了。从我手里跑出来的镜妖趴在石壁上,打着哆嗦,嗫蹑地望着我。 “真是什么人养什么妖怪。”黎正又说了句。 “让我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成为控尸虫的主人的。”黎正用水泼了泼脸,我忽然发现他的眼睛里流出了少有的哀伤,与其外表丝毫不相称的成熟声音缓缓的伴随着热水流淌声,在这个空旷的房间回想开来。我们也安静了下来,镜妖也睁大了眼睛,跳到我头上,趴在上面仔细地挺了起来。 “在我大学一年级的时候,我无意在图书馆发现了一本书。我是从一堆非常破旧的书中翻找到它,不,与其说是我找到那本书,倒不如说是那本书自己选中了我。因为当我正准备离开的时候,那本书自己从书架上掉了下来,啪的一声摔在地上。 没有书名,只是本线装本,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既没有作者,也没有书名,我都不知道如何借了。后来我发现直接把书带出去的时候图书馆的报警系统也没响。 书的事情我没告诉任何人,反正我没有什么朋友,白天上完课就找个僻静的教室看。 起初看不太懂,不过我慢慢了解,这本书是教你如何御尸的。在以前的历史中,湘西赶尸者一直都带着某些神秘的色彩。 在有些人看来,赶尸纯属无稽之谈。据说在江西某地有着人死后需要由其某个强壮的男性亲人穿其黑衣将其尸体背起来,沿着他或她平时习惯的路线把周围走一遍,而且必须是走过七步就跳跃一次。如果在夜色中或者眼神不好的人看去,仿佛尸体自己在走路或者在跳跃。所谓诈尸也就来源于此。 起初我也以为这就是赶尸的真相。但当我从以后阅读的书籍中发现。操纵死去的人并非只在中国。 据一个外国旅游者称,他曾经某个岛屿上发现了一处秘密种植鸦片的庄园。而所有种植者都面无表情而且可以做到在烈日等极端严酷天气下依旧连续工作不用吃喝。后来他了解,庄园主通过某种药物居然可以控制死人为其干活从而牟取暴利。 这类的事情数不胜数。而我在那本书中也知道了,控尸也分了很多种类和层次。 其中最高级的,就是尸奴。“ “尸奴?”我问道。纪颜则摸着下巴沉思了下。 “我听家父提及过。好像早在我们的祖先那个时代控尸术就出现了。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朝。据说黄巾起义初期之所以横扫中国,是因为他利用了死人做军队,这样的士兵根本是无坚不摧。不过后来他的术被人破了,那些起义军自然不再是正规军队的对手。” 黎正点点头,继续说:“控尸术对尸体的要求很高,不同能力的人达到的效果不同,像现在我使用控尸术可以使死者如在生时一样说话做事,甚至可以掩盖身上的腐臭味,而低等级的人只不过暂时能使尸体动起来而已。 那时候的我疯狂的迷上了这种禁术。并在一些小动物身上做实验,结果很成功,死亡后的动物又重新可以站了起来。不过我一直不敢把这个术实施到活人身上。 我无法找到新鲜的尸体,所以对术的使用也只好告一段落。书的末尾提及到,真正的控制尸体的最高就是驾御控尸虫。但却没有说如何得到它。而且书的最后一页被什么东西粘住了。我把书随手扔到一边,渐渐将这事忘记了。 后来书也不翼而飞,我大意的认为是自己不知道放到哪里了。没再寻找。但随后学校接连不断发生怪事。 开始是多名学生失踪。接着,在离学校不远处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大都已经高度腐烂。 虽然学校秘密封锁了这个消息。但我还是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 他叫文克。我说,自己几乎没有朋友。不过文克可以算一个了。由于和我有相同的爱好,所以我有时候会和他讨论关于中国古代奇闻轶事。不过他和我不同,文克对那些神话中的神术妖术非常向往,经常在眼睛里流露出非常渴望的攫取的眼神,这点,连我也觉得有些不舒服。不过我对他非常信任,甚至有种依赖感。他比我年长一岁,加上家境富裕,所以懂的东西也远比我多,人总是这样,喜欢和比自己强的人交朋友。不过我从未告诉过他我的身世,还有那本书。 不过作为校领导的儿子,文克的确可以告诉我不少内幕消息。 “你知道那些尸体和别的尸体有什么不同么?”那天文克找到我,故作神秘地向我说。我自然是摇头,然后追问他,文克卖了个关子后得意地说。 “所有的尸体上,都有肉眼看不见的小孔。那是几乎要在放大镜下才可以观察到。由于这些孔,所有仅仅死了几天的尸体却高度腐烂。现在已经找到四个受害者了。全部都是学校在校学生。这几天他们忙的焦头烂额。”说到这里,文克有种按奈不住的快乐。我知道,他,一直都很恨父亲。 我提出和文克一起去尸体发现的地方转转,他爽快地答应了。我们找了个没课的下午,来到了发现尸体的学校后山。 我所就读的大学非常大,其中的后山本来就是座荒山,据说还有人传言曾经看过野兽出没。山脚挖了条小路,以供给在山上看山人食物运输和一些学生的野外实验课。另外山上还有很多学生自己种植的树木,发现尸体的地方,正在山腰处。不过,与失踪的人数和尸体数相比,还是莫名的少了一具女孩的尸体。 那个女孩正是我们的校花,这个女孩子文克非常喜欢,但校花却同时和几个男的保持关系,按照传说中女孩的话的意思就是说,她还需要在甄选一下,她要看看谁更爱她,因为她认为只有存在对手才能更好的激发男性的竞争欲望。 不过文克是那种没有竞争欲望的人。 “能在一起就在一起吧,不行就算了。”每当我和文克谈及这事,他总是耸耸肩膀,轻描淡写地说。我总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在意,从来不认真的去对待一件事,就宛如看破红尘的老和尚一样。虽然我不是很喜欢他这种个性,不过一个无欲无求的人做朋友总有种让你心里安静下来的作用。 我们爬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由于出了这样的事情,按理山上应该戒严了才对,可是一路走来却非常平坦。我猜想大概是学校希望暗地里把这事隐瞒下来。 “到底在哪里啊?”我走的很累,不时的问在前面带路的文克。起初他还回头笑着说快到了。但慢慢他不再理我,速度越来越快,我几乎快要跟不上他了。他的背影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却始终跟随在他后面。 对于我来说,对于经常装着一副让人无法接近的冷漠面孔的我来说,我从心底里希望看见个高大的背影能挡在我前面,为我遮蔽一下风雨。 是父亲,还是兄长? 反正文克经常能带给我这种感觉。 “阿正。”文克忽然停了下来,一直低头看着崎岖山路的我没提防,差点撞在了他背上。 “嗯?是不是到了?”我回望下四周。原来我们来到了山上一处意外突出来的石场上。大概有个篮球场般大小,非常平坦,这里没有杂草也没有树木。不过一直往前走的话,就会走到悬崖边上了。据说自从学校建成后有很多人选择在这里自杀。不过即便如此,大部分上山游玩的时候都会来这里。理由是有这么一大块空地可以休息,另外,这里也是非常好的观景地。一路上总感觉后面有什么东西,但回头望去又什么都没有。 我记得看过本书,书上说越是风景好的地方,可能下面埋藏的尸骸越多。 这里就是吧。 文克缓缓转过来,脸上带着很怪的微笑。 “来杀了我吧。”文克举起手,做了个刀似的形状,在他那细长的脖子处划了一下。 “你疯了么?干嘛开这种玩笑。”虽然文克平常乱说话,但我都不以为然,但这种话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我想走过去,但发现腿却无法动弹。 低头一看,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脚踝。 那是对很鲜艳的手,的确,白的让人觉得有点刺眼,有点腻,有点恶心,就如同那过了期的奶油一般。我随着手臂转头看见了手的主人。 一个衣衫褴褛,几乎是半裸着身体的女孩子,身上有很多擦伤。她低垂着头,我看不见容貌,但身材很好,修长而细致。不过,在她长着长长头发的脑袋上,有个碗口大小的血洞,黑糊糊的,把一些头发粘在了一块。看样子是被石头砸的吧。我几乎无法挪开自己的眼睛了。虽然以前母床的那件事让我知道了原来这个世界上真存在一些普通人无法解释和抵抗的东西,但这次,实在让我觉得有些许胆怯了。文克干净清晰的脸逐渐变的模糊起来。 “阿正,我回不了头了。”文克慢慢朝我走了过来,并且抬起左手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我感觉身后的人手上一用力,我被猛地的拉了下来来,趴在了满是碎石的地上。文克蹲了下来,我抬着头看他。 “原谅我,我拿了你的那本书。”他淡淡地说了句,原来那书是他拿的,想想也是,除了他,的确没有其他人有这个动机和机会。 “操纵死者啊,多么诱惑人的法术。我知道你学习的很快,似乎你很有这方面的资质。不过你仅仅停留在动物身上。这,就是我和你最大的不同了。你可能认为我对任何事多抱着无所谓的玩世不恭的态度。其实你错了。我对任何东西的占有欲都比其他人要强。只不过我讨厌表现出来而已。”他看了看后面趴在地上的那个女孩。 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他杀的了。只是我不明白,为何他要杀人,书里并没说练这种东西需要杀人。 “尸体,我需要新鲜的尸体来培养控尸虫。那书的最后一页我打开了。上面记载了如何培养控尸虫并与之订立主仆关系。不过,如同养育孩子一样,控尸虫需要在人体内繁殖。最后吸干养分后一条条从尸体里爬出来。它们很小,小到甚至和人的毛孔一般大。最后,大量的控尸虫可以融合成一个拥有独立意识的妖怪。这样,它的主人就可以随意操纵死者的尸体,是随意,完全按照你的想法来。 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我错了。“他说完看了看我,眼神很冰冷。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虽然开始说叫我杀死他,但从始至终我才是待宰羔羊。被控制的尸体力量很大,我无法站立起来。而文克依旧站在我面前发表着长篇大论。 “我恨我父亲,母亲因为生我而死,所以他把所有的怨恨都归咎与我。在这个学校里人们都看不起我,表面的尊敬全是因为他的地位。无论我做什么,不管成功也好失败也好,总是会被人提起自己的父亲,我不过是他的影子。而他也很满足我作为他的附属品,在家里我不过是条供他发泄不满的狗,随便的打骂,肆意的侮辱。所以在认识你之前我一直浑浑噩噩的活着。不过你不一样,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你是唯一平等看待我的人,你和我谈话交流是因为我是文克,而不是因为我是谁的儿子。 但是,我的好奇心害了我,当我把那几个人杀了后弄出了控尸虫的胚胎。那些小虫子在吸干人体仅存的营养之后会使尸体腐烂的速度加倍。但那书上却说要实现真正的控尸虫,实现有独立意识的控尸虫需要用自己最亲近的一个人的身体和意识做代价。“文克忽然站了起来,大笑着,双手捂着自己的脸。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我的父亲。”文克的脸开始抽搐,他用手遮挡住自己的眼睛。 “真的,如果可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可是我发现根本没用,是啊,但是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我最亲近的人。接着我想起了那个我曾经喜欢的校花,我把那个女孩骗到这里。推她下了悬崖。下去的时候她回头望了我一眼,充满了疑惑,她甚至声音都没叫出来,身体像个沙袋一样重重笔直的掉了下去,砸在岩石上又弹了起来。说真的,看着一个活人短短的几秒死亡过程你会有种很强烈的兴奋和快感啊。她的脑袋撞在了石头上。我费了好功夫才洗干净血和脑浆。 可是依然不行。我的控尸术仅仅停留在短暂的操纵尸体上。你回头看看,她的眼睛依然死气沉沉。真正利用控尸虫得到的尸奴应该是和常人无异的。“ 我回头一看,那个女孩也抬起了头。我和她的眼睛恰巧撞在一起。 那不是活人的眼睛。 很茫然,带着暮气,死白的眼眶里仿佛被谁硬塞了个黑色的没有擦拭干净布满灰尘的铁珠子。就像是蜡像馆里面的人偶一样。这种眼神,即便没有头上的大洞,我也不会认为她是活人。看来文克说的没错。 “只有你了,阿正。”文克伸出手,抚摸着我的头发。他经常这样,总说我要有你这样个弟弟多好。以前我会很高兴,但今天我却下意识的躲避他的手。文克皱了下眉毛,但很快又扬了起来。 “杀了你,就能得到真正的控尸虫了。可是我不想杀你。但我又收不了手了。戒严的e我全杀了。所以,现在这里只有我们两人。杀了我吧,办法我为你想好了,不需要太多气力和工具,那样我会觉得解脱。”文克低头望着趴在地上的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 “我还没有改变注意,快,要么杀了我,否则,我就杀了你。”他一字一顿地说。我知道,他没有开玩笑。 我平生第二次有了想要哭泣的感觉。 第一次是看见父亲杀死了母亲,一根根的钉子钉下去,母亲的每一声惨叫都让我害怕。 而这次同样,恐惧和痛苦纠缠着我。 “盒子里就是控尸虫,打开后随便在我身上划开个伤口就可以了。”他拿出一张刀片。把两样东西一起递给我。 “拿着。”文克带着命令的语气说。我颤抖地结果了刀片和盒子。那个盒子是那种扁平的硬纸盒。结果的时候,我居然可以感觉到温度和有东西在里面蠕动的感觉。 文克伸过来自己的右手,他卷起袖子,露出白皙纤细的手腕。 “很快的,只需要轻轻划一刀。” 我没有下手。文克的脸变得很冷。 忽然感觉到脚踝处的受力加大了,而且又拉开的感觉。 “再给你次机会。如果你再不动手。我就让后面的尸体抓着你的腿撕成两片。”文克面无表情地望着我。 刀片从他手腕划过去了。文克满意地笑了。细长的伤口迅速走出鲜血。我打开了盒子。一条如普通蚕大小通体金色的东西飞快的蠕动到伤口上。然后居然钻了进去。文克的脸一直没有太多的痛苦表情。他对我微笑着。 “我一直在想给你件什么礼物。现在做到了。对于你来说,我一定也是最亲近的人吧。杀了我,控尸虫就属于你了。” 没过几秒钟。文克就不会说话了他迅速地栽倒了下来,身上没有任何伤痕。我身后的尸奴也放开了手。连忙站起来的我跑到文克面前。 他没呼吸了。 我来不及悲伤。只听到很细微却很整齐的沙沙声。就像蚕在啃食桑叶的声音一样。 接着。从文克身体旁边渐渐出现了些小黄点。黄点又合成一根根黄线。大概半分钟后。我满脸惊讶的看着我面前的东西。 大概一尺多长,肥胖的家伙。 那正是控尸虫。不过它没有离去的意思,只是晃悠着姑且称作脑袋的东西对着我。 我想起来书中介绍过,需要和它订立主仆关系只需要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中的一个字写到控尸虫的额头上。我立即用刀片划开指头,用血写了个正字在它额头上。 正字刚写完,红色的字就缓缓的如同烙印一样慢慢陷进了控尸虫胖胖的大脑袋。接着,它便消失了。 不过只要我想让它出现,它就随时会出现在我肩膀上。 身后的女尸也迅速腐烂了。 我几乎是慢慢挪着步子下了山。随后在山涧发现了大量e.不过他们都没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这是文克对我撒的唯一一个谎。我到现在依然认为,文克的灵魂就在控尸虫里面。文克的尸体被抬回了他父亲那里。很快,他杀死多名学生的事也暴光了。因为文克自己把照片在当天就寄给了e.文克的父亲没有太多的悲伤之感。 不过以后再也没人看见过他。有人传说他疯了,也有人说他自杀,也有的说他又娶了另外个妻子。 总之,文克就这样没了。像每天死的大多数人一样。这种意义来说,人的死和其他动物的死没有太多的分别。或许,陌生人的生死还不如自己养的一只老鼠或者猫狗的健康更重要。 不过,我会一只记着他。因为自那以后,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我明白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活下去。 所以文克是我唯一的朋友,以前是,以后也是。“黎正说完了。然后闭上眼睛把鼻子以下的部位全部放入水中。我看了看纪颜,他的脸庞也没有太多的变化。 “现在,我们算是合作关系吧?”纪颜开口问到。黎正没有回答,或许他嗯了一声,只是水声太大我没有听见吧。 “对了,那本书呢?”我问黎正。他从水中浮起来,甩了甩水。 “不见了,这件事一直困恼着我,唯独这本书不见了。我去过文克所有可能放书的地方,但一无所获。我不知道文克是用什么办法打开了最后一页,当然也不知道上面除了记载如何培养控尸虫外还记载了什么。反正那书就这样神秘的消失了。” 真是本奇怪的书。 头顶的镜妖吱吱的叫了起来,就如同表演高台跳水一样。扑通一下跳进水里,飞溅了我一脸的水花。然后我看着小家伙在我面前得意的表演着各种游泳动作。 “它从哪里看来这些的。”我奇怪地问。 “镜妖通过你的眼睛可以观察外面的事物,你看见什么它自然也学到了什么。”纪颜解释道“像这类妖怪可以随时使自己实体化,当然,只要它愿意,其实你触摸不到它的。”镜妖仿佛听到了,正对着我面,伸出只有三个爪子的短胖前爪,对着我做了个比出中指的动作。长长的半透明的耳朵得意的晃动着。 我发誓一定要回去好好修理它。 “镜妖是光系的,所以它很害怕寒冷,温度一低,它自然躲藏了起来。人体的温度当然要适合得多。”纪颜拍了拍镜妖光秃秃的脑袋。 黎正看着我们,我隐约看见他的嘴角扬了扬,是笑么,或许我看眼花了。(尸奴完)第四十五夜 不穿鞋 黎正暂时住在纪颜家里。而我继续着我时而紧张时而悠闲的工作。只是今天我接待了个非常奇怪的客人。 说是客人也不能完全是。她几乎是强行进了我的家。今天正在家中午休。门被拍的很急促。一开门,一个年轻女孩忽然窜了进来。我还没来得及问她又把门关上了。 我低头一看,女孩没有穿鞋,赤着脚,一溜小跑坐到沙发上,把腿盘了起来。 年轻女孩子在陌生人房间里是很少这种坐姿的。 “请问您是公安局的便衣么?”我小心地问她,电视经常看见这类情景,女孩子摇摇脑袋,胸膛一起一伏,似乎刚刚跑过来的,还来不及喘气说话。我始终看着她的脚,倒不是说我有特殊的嗜好,只是觉得现在外面的天气还没达到要可以光着脚丫子撒欢乱跑的程度。她的脸被风卷的通红,身材很瘦小,即便身上裹着件件厚厚的毛绒衣服也觉得可以把她轻松的举过头顶。 “那您是特工吧?”我再次问她,这回女孩已经可以说话了。 “您别瞎猜了。”女孩双脚互相搓着,脚趾使劲卷曲起来,就像刚从冰箱拿出来的鸡爪子一样,看得出很冷。“我是您的读者,只是遇见些怪事,我实在受不了了。只好抱着试试的心态直接来找您,电话怕说不清楚。”我倒是没见过这么直接的。 我端了杯热牛奶给她,女孩像得到母乳的婴儿,贪婪的一口气喝光了。 “先给您道个歉,但我非常害怕,看了您的文章,我想知道您的朋友能否帮助我。”她指的是纪颜吧。 我示意她别急,慢慢的把事情说清楚。喝过牛奶后,女孩的脸色好多了,恢复了红润,虽然不及李多和落蕾漂亮,但却有种很难得的清纯和透明。大大的眼睛始终盯着交叉放在膝盖的双手。我看着她裸露的双脚很不舒服,我讨厌不和谐。 想拿双棉鞋给她,但她很快拒绝了。我发现似乎她对鞋子有种厌恶,那只好给了她一条毛毯,把自己双脚抱起来,要不然,这样冻着绝对会生病的。 “我是名在读的大学生,今年开始决定复习考研,怕在寝室里吵,就在学校外面租了个房间。就在学校斜对面的一栋居民楼的第五层。一室一厅。可是,自从我上个月搬进去后我总觉得不舒服。” “哦?能具体说清楚么?”我好奇地问她,女孩傻傻地使劲点头。 “那个房间进去的时候居然家具齐全。我是在网上的租房广告上看到的。由于和学校近而且很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房价稍微便宜了些,但那房东非常开心的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现在想想,这人还真是坏心眼,他肯定知道那房子有问题。那人大概二十多岁,感觉和街边的痞子一样,我问他房子的问题他都会回答得很不耐烦,最后拿了钱一下就跑了。”女孩狠狠的咬了咬牙,说老实话,她生气地样子很像小孩子被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一样,或许对我来说她本来就是孩子。 “房间里家具都很整齐。当天晚上我就住了进去。那栋宿舍住的人很少,当然也很安静。我还为自己能找到这样的环境暗暗庆幸。 为自己随便做了点吃的,我就开始温书。房间很冷,我不明白为什么连卧室都喜欢铺瓷砖,我只好找来一件不用的衣服,垫在脚底下,在房间里,我一般喜欢穿着那种大头的卡通毛绒鞋,一是好看,二也为保暖。 可是没过多久,我听见电铃的声音。 单身女孩子在外面总觉得很危险,尤其是像我这样颇有几分姿色的。“女孩非常可爱地眨了眨眼睛,很认真地说。我则笑了笑,示意她继续。 “那是,向您这样的晚上在街上走路无异于告诉别人一个瘦弱的人身上背着一袋金子。”在报社工作几年,别的没学会,恭维人你一定要会。 “当时我找了个手电筒,您别见笑,我实在找不到其他更有攻击性的武器了。”她用手比划了下,我看了看她的指甲,心想都可以直接练九阴白骨爪了。 “门是安装了猫眼的,这也是我看重这房子的原因,顺着猫眼看了看,是一个长相很英俊的年轻男子,穿这一身洗涤的快要发白的蓝色工作服,可能是外面的楼灯太暗的缘故,因为看上去蛮实诚的。我喊了声是谁啊。他则对着猫眼笑笑。并举起了一块夹着表格纸的硬板,我猜想他是来查抄水电的吧。 我见没有恶意,就把门开了条缝,下面用铁链锁着。因为外面还有铁闸门,所以我也不是十分害怕。 但打开门去发现门外空无一人。我起初认为他想引我出去,所以没理会,去继续温书了。 那天晚上睡的还算踏实,只是老听见头顶上有劈劈啪啪的声音传过来,如同小孩光着脚丫子踩在光滑的大理石上一样,不算大,但有点烦人,心想可能是楼上的小孩跑来跑去的缘故,孩子么,和小动物一样,一刻也不得安静下来。而且睡着后经常会被风吹醒,我以为是窗户没关,但关上了还是有种凉风吹在我脸上的感觉,仿佛还带着一种小孩子的抿着嘴巴笑的声音。 第二天,当我收拾好东西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发现门外有东西。 是一双男式皮鞋。 我小心的蹲了下来,把鞋子拎起来,非常普通的皮鞋,不过很破旧了,鞋头几乎都磨平了,两边都皱的出现了像鱼尾纹搬的白色折痕。我小心的把其中一只拿了起来,发现鞋头处还有些干掉的泥巴。我有些不解,谁这么无聊啊。不用理会,我告诉自己,接着把那双皮鞋用脚踢到楼下去了。 下楼的时候,从楼上下来个三十来岁带着个可爱小男孩的女人,她还在整理着自己的黑白相间的职业装,小男孩背着个和自己体型极不相称的琴盒,一只手提着包袋装牛奶,一只手拿着个啃了一半的面包,眨巴这一对黑色如玛瑙的大眼睛盯着我看,他似乎很不安分,穿着小运动鞋的脚老是蹭来蹭去,好象很讨厌一样。我友好地冲她笑了笑,点了点头,算是对邻居的问候,但她却很吃惊地看了看我。 “您住这里?”她问我,接着催促调皮的儿子赶快把手上的早点吃掉。 “是的。”我告诉她自己是学生,打算租住这里考研用,女人听完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下,随即点点头。接着带着儿子下去了。我则跟在她们后面。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 快到楼下的时候,我们分开了。那孩子忽然高声对母亲叫了起来。 “妈妈,我看见那个漂亮姐姐的鞋跟后面有手印,好脏啊。”母亲立即拍打了他一下。 “赶快吃,学完琴还要去练毛笔字,妈妈下班来接你。”儿子很委屈的摸着被打痛的头,嘟囔着嘴巴。而我则吃惊的看了看自己的鞋子。 什么也没有啊,那天我穿着的是灰色面蓝底的休闲鞋,我这人很爱干净,若是鞋子脏了绝对不会穿出来。 我心想,昨天晚上大概就是那个孩子跑来跑去吧,看上去挺调皮的。 第二天晚上,我照例看书,房间比昨天更冷了,虽然天气预报说温度却比头天要高。 “大概是五楼的缘故吧。”我一边搓着冻麻木的双脚一边背着单词安慰自己。谁知道越来越饿了。冷还能受得了,但饥饿就很烦人了,比如我在背单词,如果背到食物类的就会不停的去想。这里楼下有个小卖部,我决定去买点吃的。 说来也巧,正当我换好衣服准备出门,门铃又响了。我顺着猫眼一看居然又是什么人都没有。打开门却听见一阵急促的上楼梯的跑步声和孩子隐约的嬉笑声音。 楼道里很暗,虽然和管理员提过意见,但总是不肯更换那盏几乎快断气只能发出昏黄光线的楼灯。 我笑了笑,估计又是那个孩子的恶作剧。 可是当我低下头,却发现早上的那双皮鞋好好的摆放在地上。而且旁边还多了双儿童鞋。 一双很脏的儿童鞋,上面沾满了泥土,鞋带随意的散落在鞋面上,而且好像还在动似的,由于光线太暗,我也看不得很清楚,反正是双连收破烂的都不会要的破鞋。两双鞋端端正正的房在我面前。 “谁这么无聊!”我生气地把鞋子踢了出去,但去发现有点不对。 鞋子里好像有东西,以至于一脚踢过去鞋子没有如想象的飞了起来,而是沉重的颠了两下。 我蹲下身子,用手电筒照了照那个黑乎乎的儿童鞋。 一条硕大肥胖的蛆虫从里面爬了出来,抬起了头左右慢慢的一边蠕动一边摇晃。原来我看见的蠕动的鞋带就是这个。 我有点想吐的感觉,可是等手电筒的光直接照进鞋子里,我却连吐都无法吐了。 鞋子里之所以有蛆虫恐怕就是因为这个。 里面有一只从脚踝处被齐齐切段的脚,已经高度腐烂了。显然,那是只小孩的脚。伤口的碎肉像被扭断的铁丝一样翻卷了起来,红色的肉和灰白色如岩灰的断骨刺激着我的眼睛。我捂着自己的嘴巴,看着那只在鞋子里的断脚,身体靠着墙不由自主地瘫软了下去。 我告诉自己,这都是幻觉,以前老看电影,总是嘲笑主人公胆子小,结果这下发现自己也差不了多少。 等到我稍微可以站起来,立即冲到楼上,把早上遇见的女人叫下来看。 可是门前早就什么都没有了。我目瞪口呆的望着地面,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女人很和善的拍了拍我的肩膀。 “上来坐坐吧。”我只好随着她一起上去。 她的家比较宽敞,布置得也很得体,他儿子见我来了很高兴,但很快被母亲呵叱进去继续练琴了。 女人端来了杯热茶,我颤抖着灌进了肚子,好受多了,身体也没抖得那么厉害了。 “您不该住进那房子。”女人插着手站在我面前,神情很严肃。她的皮肤很白,在客厅的灯光照射下看的很清楚,说老实话,即便是我的同学也没有她这么好的皮肤,何况人家还生过孩子。 女人在任何时候都会对美的东西产生渴望,即便刚才还吓得失魂落魄。 “到底是怎么回事,您能告诉我么?”我把茶杯放下,希望可以从她嘴里知道些什么。 “他们不想害你,只是希望你赶快离开,如果要杀你,你昨天晚上就死了。”她轻轻动着薄如蝉翼的红色嘴唇,宛如一抹会动的血迹。 我听了大吃一惊。女人见我不解,只好慢慢告诉我原委。 “你住的那个房子以前好像是对夫妇住的,他们还有个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前几年他们全家居然都死在家里,死的时候三个人都没穿鞋。后来警察在房子寻找的时候发现家里一双鞋子都没有。后来这房子据说就变成凶宅了,在这楼里住的人大都在开门的时候见过鞋子。比如那双男士皮鞋和儿童鞋,有部分人忍不住搬走了,当然那也有些像我这样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又带着小孩的。” 我听了吓了一跳。 “现在要去找房子哪有这么容易。我需要带着孩子,在这城市我又没别的亲人,离开这里就要露宿街头了,有时候,事情要从反面去想,一些东西看上去奇怪,但如果你多想想自然有发生的原因,虽然住的很不舒服,但我也没有办法。” 电话忽然响了起来,那女人起身去接。我顺便站起来看了看。 和下面我的租的房子布局一样。我的卧室上面果然也是那个孩子的卧室,他正躲在里面练琴呢。 “知道了,明天把钱给你。”女人挂断了电话,笑着走出来。 我又和她攀谈了几句。期间她还是劝我赶快搬走。我也想搬,不过想想大家既然都住在这里也就算了,毕竟再去找比这里又便宜地位又好的房子太难了,而且我给了那个坏房东三个月的房租,搬走就太不划算了。 女人见我没有搬走略有失望,不过还是热情地对我说只要觉得不适都可以上她家来坐坐。 “记住,听别人说看见男士的皮鞋和小孩的儿童鞋都没关系,但是看到了白色的老式女装鞋的人都出事了。要么发生意外受伤,要么莫名其妙的死去。”女人神态严肃的交代我,我则点了点头。 临走前,我发现出来和我说再见的孩子和那个女人都不穿鞋。小孩的脚冻的通红。我有点惊异,但不好说。 关门的时候我望着孩子的卧室,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协调。 由于租住了房子,我在学校办理了走读,把床位退了,所以即使想搬也不行了。但一个人实在害怕,只好叫上我一个住在当地的同学和我一起同住,没想到却害了她。“女孩的样子有点憔悴和难过,我有些不解,希望她继续说下去。 “她曾经是我的室友,因为关系不错,所以被喊来壮壮胆。 她是那种非常热情而且胆子很大的女孩子,和我不太一样,而且托付她办事都会爽快答应,和她说的时候她还一直笑我是自己多疑罢了。那天来的时候还带来了根学校体育部借来的垒球棒,她很喜欢体育,穿了身运动服和一双黑色的运动鞋。两人吃着买来的零食谈笑着,倒也很开心。我把事情告诉了她,但没有告诉她我和楼上女人的谈话。 这样一直到深夜。 我们都有点困了,把衣服换了。这时候,门铃又响了起来。很刺耳,我们两都不敢做声。朋友拿起垒球棒,对我做了个嘘声的动作,然后探着身体接近了大门,并对着猫眼看了看。 随后,她面带微笑的耸了耸肩。把垒球棒扛在身上,背过身子朝我走来。 “什么也没有啊。我没看见你,可能是恶作剧吧,我说你在学校胆子就小,叫我怎么说你呢。”我也很高兴,毕竟多个人就是不一样。 当我准备朝她走过去接过垒球棒的时候,我看见对面的门居然自己打开了。开的很慢,仿佛是那种电影电视里的皇宫里的厚重铁门一样。我几乎张不开嘴,愣愣地看着门打开了。 外面的铁闸门也自己打开了。 女友见我发呆,于是摇晃着我问怎么了,我喊不出声音,只是用手指给她看。她回头一望,也吓了一跳。 那门完全打开了。而且楼灯不知道为什么也熄灭了。屋子里的灯光仿佛根本找不到外面,漆黑一片,宛如个会噬人的黑洞。 门外什么也没有。 女友叹了口气,笑我可能门没锁好吧,居然被风吹开了。我暗想这里虽然冷,可是风还没到能刮开大门的地步啊。两人于是走了过去想带上门。 楼灯嚓的一下忽然亮了。而且比平时要光亮数倍,一瞬间把外面照的清清楚楚。 当时我宁愿是黑暗一片,反正自欺欺人什么都看不到也好啊。 可是我们都看到了。门外整齐的摆放着两双鞋子。 是的,两双,一双男士皮鞋,一双儿童鞋。那天看见的鞋子又回来了。室友却笑了笑。 “这么差劲的把戏。”她用垒球棒把两双鞋像击打高尔夫一样打了出去。很奇怪,这次并没发生别的什么事情。 当时我在想,可能真的是自己太多心了,或许是学习压力太大搞得自己神经紧张出现了幻觉。 晚上,我们两个相拥而睡,依然听见楼上劈劈啪啪的声音。我也没去多想,只当是那是那孩子在玩耍,不过问室友,她迷糊地说什么都没听见。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先走了。可是当我换鞋准备去上课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的黑色的运动鞋却安静的躺在门口。 她没有穿自己的鞋子走。而我检查了一遍,我的鞋子都在。 她到底穿了什么走的? 那一整天她都没来上课,也没有听说请假。我打给她电话,才知道出事了。 等我来到医院,原本热情的室友满脸痛苦的躺在床上。居然浑身帮着绷带。还好伤势并不是太严重,有几处骨折和擦伤。来的时候我大概知道,她居然是被车子撞得,我纳闷了,一向反应和动作都很快的她到底是怎么了。 “到底怎么了?”我连忙问她。 “早上起来,我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看你睡的很熟,没叫醒你,自己在鞋架那里拿了双鞋,穿的很不舒服,我打算回家来换鞋去跑步。但没想到脚上越来越重。” “越来越重?”我奇怪地问。她点了点头。继续说。 “是的,而且那鞋子仿佛感觉越来越紧,就快要陷入肉粒一样。当我准备过马路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脚被灌了铅似的。根本迈不开步子,最后居然像被粘住了,动都动不了。我只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 鞋面居然被深深按了下去。 两只脚都是,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两只手的印痕,接着,就是一瞬间,我绝对看到了,一个小男孩跪在我脚边,用双手按着我的鞋面,居然还抬起头冲着我笑。 我当时吓傻了,直到一阵汽车喇叭声才把我拖回现实。 接着一辆汽车直接朝我撞了过来。还算幸运,那车速度不快,而且司机反应及时,不过车沿还是带到了我。结果左腿和肋骨骨折了。不过我很知足了,能捡回条命就不错了。“说完,她叹了口气。我感到非常内疚,如果不是我胆小叫她来陪我就不会出这种事情了。 临走的时候,她劝我赶紧搬家。 “你的鞋子呢?”我忽然问她,“我家并没有少鞋子啊。” “一双白色款式很旧的女式皮鞋。我在你鞋架拿的,出事后就没找到了,现场也没有。我还纳闷,为什么你整个鞋架上都是一模一样的鞋子,难道你想学爱因斯坦么?” “整个鞋架都是?”我大惊,因为我的鞋架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双白色的皮鞋。 “是的,”室友斩钉截铁的点头,“否则我也不会穿一双那种鞋子上街。” “看见白色女式皮鞋的都回发生意外。”那女人的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 我整个人天天处于精神半游离状态。 直到今天早上。这几天我无论做什么都能看见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有时候我从床上醒过来就能看见本来在床下的拖鞋却变成了那双白色的女式皮鞋。我想我快神经衰弱了。想去找楼上的那个女人聊聊,但她也说无能为力。 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发现家里没有别的鞋子了。 我把自己缩到墙角,整个客厅都堆满了白色的皮鞋,外面冷冷的阳光射在鞋面上,反射出惨败的光。放在我面前的只有一堆白色女式皮鞋。到处都是。饭桌上,客厅,地板,书桌,椅子,厨房。到处都是,整个房间几乎快变成白色了。我都快疯了,只好赤着脚跑了出来。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了,平时见过您写的故事,所以我只好来您这里。“女孩终于说完了,我也终于知道她为什么不穿鞋子了。 “奇怪的女式皮鞋么?”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为什么不搬走呢。”我问她。 “没有用,我没其他地方去,无论走到哪里,在学校我也能看见那白色的皮鞋,但别人都看不见,而且我也怕再使得身边的人出现和我室友一样的事了。”女孩说话的时候半闭着眼睛,说着说着居然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来这么多天她都睡眠不足。 我帮她盖了条毯子。接着打了个电话给纪颜,把事情的大概告诉了他。 这的确是件奇怪的事情。 纪颜答应了,而且很快赶了过来。不过只有他一人。 “黎正呢?”我问道,纪颜回答说黎正对自己父亲遗留的笔记很感兴趣,正坐在那里天天看呢,所以就没过来。 由于女孩睡得很熟,我们没有吵醒她,但总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我家。我和纪颜只好去了里屋攀谈起来,也怕说话的声音打扰她睡觉。 与纪颜交谈过后,我们决定带着女孩去她租住的那个地方看看。过了会,她醒了,但还是不肯穿鞋。 “我怕穿鞋。”她抱着双腿缩在沙发角落里。纪颜皱了皱眉头。 “这样吧,我和欧阳轮流背你,你多穿几双袜子,这样光着脚走路很伤身体。”纪颜的话语很柔和,女孩感激地抬头看了看她,红着脸点了点头。 都说现在女孩子喜欢骨干,但看上去瘦弱矮小的她一上来还是有些重量,开始时我背,可能长期缺乏锻炼,在电脑前坐太久的缘故,居然有点喘气。不过这次就当负重长跑算了。 由于是在路途遥远,纪颜也不再坚持不乘车。三人拉下一辆的士。 等我们来到那间民居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天色比较暗,像蒙了层灰的玻璃。 “对了,你能说说那房东什么样子么?”纪颜把女孩从车上背下来。 “很年轻,大概和你们年纪差不了多少,170公分左右,长相很普通。不过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喘气很厉害,脸上通红的,开始我还以为他是冻得,说话声音很粗糙,像在磨砂纸。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拿了瓶东西老往嘴巴里喷。喷完后脸色就好多了。” “看来那人有哮喘啊。”纪颜把女孩往肩上一托。我们走进了那栋居民楼。 楼层的下面有个破烂的停靠自行车的竹棚。里面有几辆几乎褪了色的自行车。连贼都懒得偷了,自然也没人去打理。整座楼显得很荒败。车棚的墙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告示,正上方写着“拆迁通知”四个字。 我们走进楼道,女孩小声说:“放我下来吧,我能自己走了。”纪颜把她放下来。这里面的灯光果然很昏暗,长久没有更换的灯炮烧得外壳起了层厚厚的黑色污垢。我顺着墙壁摸索过去。发现墙上有很多裂痕。 爬了五层楼,终于到了她家,女孩战战兢兢的把钥匙扔给我们,自己不敢开门,纪颜笑了笑,找准钥匙开了门。 里面收拾得仅仅有条,很干净,东西也很少,不大的客厅里果然铺着方形的大理石瓷砖,一块足有四十多平方厘米。墙角摆了张书桌。里面的卧室还有张,上面堆放了很多书,我随意扫了一眼,都是考研用的。 书桌旁边是张双人床。墙上大都起了霉斑了,黑乎乎的,一片连着一片,还好被人用墙纸糊了起来。 “上面太高了,所以我也没去管,只是看着由点恶心。”女孩指了指天花板。 果然,上面的霉斑更厉害,几乎整个天花板都是黑色的。纪颜盯着看了看,然后对我说。 “床也是你自己的?”我问她。女孩笑了笑。 “不是,我只带了张书桌,床本来就有。” “能倒点水给我们喝么,有点渴。”女孩笑了笑,转身出去。我正奇怪,纪颜是极少在陌生人家吃喝的,更别提主动要东西了。女孩刚出去,纪颜就拍了拍我的肩膀。 “闭上你的眼睛,靠镜妖看看天花板。”我奇怪地看了看他,纪颜没有再说话,我只好照办,把眼睛闭起来,抬起头,让镜妖充当我的视力。 我看见了。 原本一片黑色的天花板却有着一连串脚印。看大小应该是小孩子的,脚印很零乱,不过一直延伸到女孩的床头上面就没有了。而且,似乎那脚印总有些那里不妥,但一时又没想明白。反正给人一种很不对称的感觉。 “把她支走是免得吓着她,再经受刺激怕她受不了。”纪颜在我耳边轻声说道。我睁开眼睛,想想也是。 由于家具很少,我和纪颜干脆在屋子里转悠了一下。非常普通的房子,略显有些陈旧。 “今天,好像还是三八妇女节啊。”我见大家一言不发,空气略显沉闷。 女孩笑了笑,用手把头发撸到耳后。我看了看她的脚,依旧不肯穿鞋,难道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真有这么大的力量? “这里看不出其它奇怪的东西。”纪颜低沉着喉咙说了句。 “对了,你叫什么?”这么久还不知道女孩什么名字。她很干脆的说自己叫池月。 好听的名字,反过来念就是月池了。 “我和欧阳想多去了解下着房子的情况,好像这栋楼还有几家住户吧。”纪颜问池月。 本来打算我和纪颜两人去,但池月死活不肯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大家只好从五楼一直问下去。 直到一楼,我们发现这里除了池月和六楼的那个还没见面带着孩子的女人,总共还有六户人家。 他们大都对我们的到到来持有很严重的戒备心,有的连门也不打开,其中有个戴眼镜的,非常不友好,一直对我问来问去,然后啪的把门摔上了。不过在我们见过的几户人家中,发现了个共同的特点。 这么冷的天,他们都没穿鞋。 纪颜站在一楼的楼道口,把领子竖了起来,眯起眼睛望着天空。 “要下雨了。” 的确,天色比来的时候更为沉重了,宛如一个倒扣着的烧了很久的黑铁锅。 “走,去拜访下那个六楼的女人。”纪颜挥了挥手。临进去前,我听见了一声不大不小的咯嚓的声音。 类似什么裂开或者粉碎的声音。不过只是一瞬间,或许是我太多心了。 三人站在六楼的门口,敲了敲门,过了许久才打开了一条缝隙。 一个小男孩只露出双眼睛,小心翼翼地站在里面盯着我们。 “我妈妈出去了,不在。” 我们讨厌鞋子,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经历过你一样的恐惧,但久而久之也就麻木了,除了出外没办法,否则绝对不去穿鞋,我儿子虽然小,但也看见了,所以他也很惧怕鞋子,只要在家就绝对不会穿鞋子。“女人看着池月说道,面带愧疚地说:”你的同学我想可能只是个警告罢了。其实我不想加害你,但我怕孩子出事,也没有办法,而且楼下的人逼这我这样做。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只要一个和那女人长得很像的你死了,怨气才能平息。“ “所以你见我住进来后就想让我赶快搬走,只要过一天,我就会死?”池月吃惊地问。 “你看见的那些东西不是她想让你离开,而是警告你不准离开。所以,我才会说,我们这些人就如同伥一样,把你领到这里来。”小宝母亲说完了,长长喘了口气。 纪颜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事情似乎清楚了,不过我还是想知道当年那房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挥了挥手,示意我出来。 “月池暂时留在这里吧,我和欧阳下去看看。” 到了五楼门口,我问纪颜打算怎么办。 “其实那件事我有所耳闻,只是没记起来发生地是在这里。我一向喜欢搜罗比较特殊的案件,加上有些警察朋友。其实五年前的事情那女人只说对了一部分。”纪颜点燃了根烟,顺便给了我一根。 “哦?难道还有后续?”我没心思抽,好奇地追问他。 “是的,那个男的,其实当时并没有死。不过也差不多了,在现场的时候心跳呼吸都很微弱,才被误以为死了。后来在途中被救了过来。”纪颜慢慢说着。 “那太好了,把他找来就是了。”我赶紧说到,但是纪颜听完却摇头。 “我要是那个男的,我会后悔自己没死在现场。他被救活后,交代了那天的事情,虽然他的嘴唇都被咬掉了,而且精神很不稳定,但还是大体上说清楚了当时发生了什么。 案发的当时,他正在女人家里休息,由于欠了一屁股债务,他在打算如何从这里再搜刮一笔钱,很可惜,那个女人也几乎被榨干了。当他打算扫兴的离去时候,发现自己的鞋子不见了。 一双很普通的皮鞋。 两下里一交织,他就大吼起来。结果发现是那个小男孩藏起来了,问他藏到哪里,也不说话,结果母亲出来后发现所有的鞋子都不见了。全被男孩藏了起来。 原来这个人很喜欢用皮鞋殴打男孩的母亲。男孩总是躲在一边观看着。“纪颜一边说,一边走进了房间。我随着他,走到了池月的卧室。 “当男人发现鞋子不见,钱又没弄到,非常的生气,他开始殴打男孩,结果女人从厨房里跑了出来,手里提着菜刀。 在争执的过程中,男人抢过了菜刀,并把到架在了小孩的腿上。 “如果不给我钱,反正我也会被放高利贷的砍死,要么,我现在就把这讨厌鬼的脚砍下来,以后讨饭也容易点。”男人这样威胁道。 自然换来的是一顿痛骂,不知道为什么。或许人在意识混乱的时候行为也混乱了,总之这个男的居然真的下手了,一刀砍掉了孩子的脚掌。 任何一个母亲面对这种情况都会发疯。这个也是,结果自然是冲过去厮打起来。一个被咬成重伤,而那个女的被砍到了颈动脉,当场死亡了,孩子也失血过多没救回来。据说开始的时候女人在外面喊了很久,想乞求帮助,虽然是中午,大家都听到了女人的哀嚎,可是没有一个人肯出来。 如果事情就这样结束也就罢了,可是住进医院的重伤的男子没过几天就失踪了,尸体,不,应该说是尸块被发现扔在了医院的垃圾堆中。 几乎被剁了个粉碎。监视器录像只录到了一个画面。“纪颜一边拖鞋,一边站上了池月的床。 我奇怪他想干什么的时候,他却用手敲了敲天花板。 “到底拍摄到了什么?”我问他。 “一个女人,一个拿着刀的女人走进了病房,头发全是白色的,但是只有背面。”纪颜又跳了下来,继续在房间里踱步,似乎在寻找什么。 “你知道死者不穿鞋光脚意味着什么么?”纪颜突然问道,我自然摇头不语。 “没有鞋子的人,会永远在常世不停地走下去,永无止境,直到找到自己合适鞋子为止。或许这里居住的人认为池月可能就是适合的‘鞋子’。 当一个母亲看着孩子受到伤害,再懦弱或者温柔的人,在那一刹那也会变成夜叉。“ “夜叉?” “使得,佛教中的夜叉履行着行刑者的职责,他们会吃鬼。人,也会变成夜叉。”纪颜又转悠回卧室。他的话让我糊涂了。 “你不是看见了天花板上孩子脚印了么。有没有感觉到什么不妥?” “看到了,好像觉得似乎只有一只脚的脚印。”我终于想了起来。纪颜点点头,他忽然蹲了下来。 “来帮帮忙。”纪颜喊了我一下。我走过去,帮他把床翻了起来。 床的地板显露出来。 纪颜笑起来。 上面用胶带纸帮着很多双破旧的鞋子。包括那双白色的女士皮鞋。 我们回到了楼上,池月仍然躺在沙发上和那个女人聊着。 “我躺在楼下的时候,你家小宝好像很喜欢光着脚跑来跑去,有点闹啊。”池月对小宝的妈妈说。女人非常惊讶的站起来。 “没有啊,小宝的房间里铺的是很厚的地毯,我怕他着凉才特意买的。”池月惊讶的望了望女人,又低下了头。 这时,门外响起了很嘈杂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