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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夜一个离奇故事 第3部》作者 :王雨辰-2

作者:王雨辰 字数:29938 更新:2023-10-09 14:15:44

我的头极难理,稍微技术差点会理的很难看,所以换了很多理发师都总是不尽如人意,所以这次只好又报着试试的心态进来。  小店不大,甚至可以说有点狭小但是却并不阴暗,相反,由于方向的缘故,阳光可以很好的照射进来,整个房间还是非常简洁光亮的,其实房子再大再宽敞,如果里面收不到阳光的照射,总觉得让人很不舒服,如果居住地久了,主人的心理大都有些阴暗吧,所以大家在挑选房子的时候,采光也是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我记得原先这里是一家杂货铺,想必以前的老板见生意不好就租出来了。店里面摆放着两张理发椅,虽然陈旧却不破,像是竹子制造的。镜子也是,虽然镶嵌的镜框是不带任何修饰花纹的黑色,而且有些老就,倒是镜面却显的十分干净,非常清晰。  只不过,方方正正的镜子,当客人坐上椅子,上半身映衬在里面,给人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  就像是遗照一样。  我眨了眨眼睛,可能是想太多了吧。  墙角摆了几张竹椅,坐着些客人,不过其中一个小女孩却倒让我十分好奇。  她大概十一二岁,扎着两只羊角辫,大而圆润的眼睛和小巧玲珑的鼻子搭配着圆圆的脸蛋。只是嘴唇红的有点吓人,宛如电影里的吸血鬼的嘴一样,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小女孩的头发没什么光泽,看着她略带苍白半透明的皮肤,我猜想她可能不经常晒太阳导致身体不太好吧,有很多这种小孩,父母长辈们都宝贝的要死,大门不迈二门不出,比古代小姐们还深闺简出,结果直接导致她们街上只要刮二级风就不敢出门。  女孩穿着很漂亮的洋装,黑红相间的花格裙与白色皮鞋。而且她紧紧地抱着一个洋娃娃。  那个娃娃也很漂亮,几乎和女孩一样的打扮,长相也略有相似,但感觉娃娃终究是娃娃,眼睛里没有任何朝气,动也不动。不过娃娃做成这样,也算是很少见了。  老板在为一个客人理发,看得出他的手艺不错,因为这样一个刚开张又规模这么小的理发店居然有三四个人排队等候。  老板大概中等个头,大而光滑的脑袋,五官摆放的很紧凑,唯独大大的鹰嘴鼻子凸了出来。如揉捏过的电话簿般的皮肤起了数条深深褶皱,看样子似乎很苍老。他还留着两撇夸张的八字胡,但胡子很硬,又很稀疏,一根根贴在薄薄的嘴唇上,远望去想用毛笔画上去似的。  “好了,您对着镜子瞧瞧看合您意么?”老板用一个软刷子蘸了点香粉为客人清理掉脖子上的碎发,谦卑的半弯着腰对客人笑着说到。客人站了起来,对这镜子转转脑袋,又用大手摩挲一番,这才满意的付钱离去。  总算,好不容易老板对我招手,示意轮到我了。我不客气地往椅子上坐了上去,很舒服,透着一股淡淡的清凉。  开始理发了。我也慢慢和老板聊了聊家常。做记者的,都有种职业病,喜欢和人聊天,仿佛一时半刻嘴巴闲空着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你会发现很多记者喜欢没事就大嚼特嚼口香糖。  “我是外地人,这些东西还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孩子娘过的早,我只好带着女儿四处奔波,唉,胖人总是容纳不下我们,还好女儿懂事,从来不哭闹和我一起受罪。”老板看上去虽然年纪很大,攀谈中才知道他居然才刚四十挂零。  “您女儿?”我想想这里也不大,难道刚才看见坐着的小姑娘就是?果然,老板随后指了指女孩。  “你看,她不正和一个娃娃坐在那里么,那娃娃可是我亲手做的!”我忍不住回过头看了下。  窗口漏出来一点夕阳的余光,带着红黄混合的模糊色彩照射在小姑娘的脸上,我看见她没有一丝表情,只是呆滞地看着我,手里紧紧地抱着那个娃娃。我忍不住夸赞老板的手艺精湛,的确,外面卖的洋娃娃那里有做的这么逼真的,如果是自己做的,那这个理发师傅还真是多才多艺呢。  “她不爱说话,您别见怪,我教了她很久,说看见年轻的叫叔叔阿姨,看见稍长得叫伯伯婶婶,可是从来不开口,都十多岁了,一天听不到她说几个字。”老板长叹了口气,又对女儿喊了声。  “圆圆,叫伯伯啊。”我听着身子抖动了下,连忙笑着打断老板的话。  “叫叔叔就可以了。”我流汗解释道。  可是女孩没有吭声。  老板只好继续为我理发。我看了看地上,的确,前面少说也有好几个人理发了,但地面却很干净,几乎找不到什么碎发。  “圆圆,帮我拿条热毛巾来,在后面脸盆里。”老板再次吩咐说,不过这次女孩站了起来,听话得走进去,片刻后拿过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老板用毛巾为我擦了擦脸,我忽然觉得毛巾上好象又一阵异样的味道,而且好像脸上沾了些粘糊糊的东西,不过不多,我也就没有在意了。  “你的发质很不错啊。”老板忽然用手在我的头发上摸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忍不住哆嗦了一下,浑身打了个寒颤,脖子处仿佛被冷风灌了一下,我只好缩了缩脖子。  老板的技术不错,我对着镜子照了照,看来以后认准这家了,加上又离报社不远。我痛快地付了帐,刚想离开,摸了摸口袋,发现居然有一根口香糖,于是童趣大发,走到那个叫圆圆的女孩身边。  “给,很好吃的,甜的。”我把口香糖递过去,可是女孩只是死死的抱着那个洋娃娃。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只好把口香糖放在椅子上,顺便走了出去。  走出那间理发室的时候,我忽然回头看了看,借着不多的阳光,我看见老板猫着腰,把所有地上扫到一堆的头发整齐的收到一个口袋里放好,接着把口袋立在墙角,旁边还有相同的两个袋子,猜想可能拿去卖钱吧,据说有专门收购头发的。而那个女孩子旁边的口香糖却不见了。  大概,她见我走了就连忙拿起来吃了吧,呵呵,我笑了下,可是我忽然依稀看见女孩手中的洋娃娃好像嘴角动了动,我揉揉眼睛,洋娃娃却依旧如故。  可能看错了,最近老是校订稿件,太累了,回去泡杯菊花茶喝吧,我自己安慰了下,往家里走去。走出去的时候,却看见一个中年妇女,长得慈眉善目的,提着一包东西走进了理发室,脸上充满了幸福的微笑。  也是来理发的吧,看来这里的生意还真是不错呢,我心里暗想。  外面已经全黑了,摸着稍稍有些凉意的脑袋,我连忙走回家,开始洗澡,要不然碎发是非常扎人的。洗澡的时候依稀听见客厅的窗户不停的啪帕作响,心想可能是外面风太大了,可是当我擦着头发走出浴室的时候,声音又没有了。但是却发现窗户上好象有什么东西。  是一双手印,由于我很懒,窗户外面不满灰尘,所以这双手印看的很清楚,不是大人的,手印很小巧,像是小孩的,似乎是从外面拍上去的。  可是我住的是六楼啊。  我刚打算回头那块抹布来擦拭下,可是又听见窗户传来啪的一声。转头一看,居然是个小女孩倒着身子挂在窗户外面,头发也倒垂着。双眼无神的看着我,白皙的脸倒映着客厅里的荧光,显得有些发绿。而两只手,正好按在刚才的手印上。  她把一张小嘴张得大大的,似乎在喊叫什么。而我则傻子一样的拿着浴巾呆望着她。接着,她似乎有些急躁了,用拳头把窗户擂得很咚咚作响,在这样玻璃都要碎了。我呆滞的看见她用手指了指沙发旁边的茶几,接着又把嘴张得大大的。我回头看了看,沙发上只有一包开了封的口香糖。  原来她说的是糖。  我颤抖的把糖拿起来,把窗户开了一条缝,把口香糖递出去,她的脸离我很近,我几乎不相信这么稚嫩的肌肤在寒冷湿气的风里居然一点都没变色,反而在灯光下透着古怪的晶莹的感觉,就像放在暗处的玉器一样,带着肥腻的光泽。这时候,女孩才满意的一把抢过口香糖来,连包装纸都没撕开,直接赛进了嘴巴咽了下去,然后冲着我做了个可爱的笑容,接着爬了下去。  我打开窗户伸出头一看,发现她如壁虎一般四肢吸在六楼的墙壁上,快速的向下爬行,爬到中间,忽然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吓得我立即把头缩了回来,许久,当我再次战战兢兢地伸出头去,女孩的身体早已经消失在夜色中。  我哆嗦着倒了杯凉水,喝下去之后才稍微觉得清醒些,那个女孩好熟悉,最终,我想起来了,这个正是理发店老板的女儿。  可是正常的小女孩会爬到六楼问人要糖么?显然不会。  第二天,我带着满心的疑惑来到那家理发室,可是脚到了门口却一直迟疑着不敢进去。早上的人不多,本来就在偏僻地段的小店显得更加萧条。今天是阴天,我看了看地上,自己的影子便的又稀又淡。  我正在迟疑是否要进去,虽然与我那位朋友相处甚久,可是我毕竟不是他。我的血并没有除邪驱魔的能力。恐怕相反的是,搞不好还会招惹些东西上来。  老板忽然从里面闪身出来。看见我有些意外,眯起眼睛上下扫了扫,这才哦了一声。  “您不是昨天的客人么,怎么,是不是我的手艺不好,您有些不满意?实在对不起了,要不我帮您修整下?还望不要见怪。”老板弯着腰,双手弯曲着合在胸口,半低着脑袋诚惶诚恐地赔罪道。我深感不安,连忙扶起他。告诉他自己并不是介意发型的好坏,相反,对于他的技艺我十分满意。  老板狐疑地望了望我,非常奇怪,想要继续询问,似乎又怕我不悦。只好站在门口,一时间不知道该什么。我意识到自己可能打乱了他一天的工作计划,对他点了点头,说自己只是来坐坐看看老板。  这个借口似乎略带牵强,牵强的让我自己都觉得好笑。老板自然不相信了。于是立即又说道,自己对他的理发技术很感兴趣,想来观看下,顺便学习学习,这是老板才憨厚的笑了笑,腰背挺直了起来,脸上也有了少许得意的笑容,开始向我大谈特谈理发的技巧。  可惜我根本无心听他叙说,只是嗯啊的应付,一边对着小店里面窥探着。  我没看见那女孩,难道昨天我的确是幻觉么。  但那里有那么真实而持续那么长时间的幻觉。  “我还没有开张,正好要出去买点东西,不如您帮我照看下店和我女儿好么?正好如果来了客人就让他稍微等等。”老板忽然拜托我到,这倒是让我非常意外,但也正合我心意。  “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偷了你的东西?”我忍不住朝他打趣道。老板忽然一直堆满笑容的脸忽然严肃起来,我不得不承认,一个长时间笑着的人忽然不笑了,那神情的确可以让人心头一寒。  “您不会的,第一次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您是附近报社上班的吧,看过您进去几次,而且看您的相貌绝对不是那种小偷小摸的人。再说我这破店有啥值得偷的?”他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也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请求。这时老板才满意的朝街口走过去,可是还没等他走几步,我忽然又喊了句。  “如果我是为了把你您女儿拐走呢?”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问这个,或许想试探下。  老板忽然立住了,过了会,慢慢转过头,一条缝似的眼睛下面挂了副夸张的笑容。  “谁要是拐带了我的女儿,那他将会是天底下最倒霉的人了。”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虽然是笑着说的,可是我觉得这句比板着脸说更有威慑力。特别是向我这种昨天晚上经历过那种诡异事情的人。  小店里摆放着些许家具,地面真干净,而且一点异味都没有。房间安静的就像是长久没人居住过一样,有点死气。  里面还有间屋子,不过门是带着的。那扇黑漆色的木门稍许开了条细缝。完全关闭的门和完全打开的门都不如只开了条缝的门又吸引力。这恐怕也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缘故。  我猜想那女孩一定就在房间里,可是我却在迟疑是否要进去。一个夜晚徒手爬上高楼向人索要糖果的人当然不是普通人。  可是我还是走过去了,因为听见一阵吞咽的声音,似乎很急,仿佛饿了很久一般。我高抬起脚,尽量做到没有声音走了过去。  越靠近门,声音就越来越大了。我顺着门缝看去,房间里正点着盏电灯。哪个女孩背对着我,坐在床山,旁边是她上次抱着的人偶娃娃。  那个娃娃还是那样漂亮,不过在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太清楚,只是觉得仿佛是活人似的。  娃娃做得再逼真是娃娃,因为它根本无法动起来。即便是安装了机器在里面,它做出的动作也是僵硬呆板的,根本无法同人的动作相媲美。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那个放在枕头边上的人偶娃娃居然眨了眨眼睛。是的,我确信自己没有看错,它的确眨了下眼睛。  接着,更加古怪的是,那个娃娃木然的,很机械的转动着自己的脖子,居然大睁着无神的眼球,看着我这边,仿佛已经发现了我一样。我惊骇的不自觉往后退了一步,却发现自己的脚好象碰倒了什么东西。  是一个袋子。我仔细一看,里面居然装的全是头发,可是只有一半。再次看看房间里面,却发现坐在床上的那个女孩已经不见了,只是枕头上的人偶娃娃还在,依旧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盯着我。床上还有个袋子,从里面散落出了一大堆黑色的碎发。  这个时候,门缝脚底处传来了一阵金属刮过地板的声音,同时我感觉到腿边好像有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原来那个女孩已经趴在我脚底下,正抬头看着我。  她的嘴正在蠕动着,鼓起的腮帮子一下一下的。我在嘴角处看到了几跟长长的头发。大而泛白的眼睛鼓鼓的盯着我。  从她的眼睛里我读不到人类应有的感情,或者叫灵魂之类的。就好像我触犯了她的领地一样,女孩趴在地上向我扑来,直到我踉跄地退到理发室里,她冲着我凝视了几秒钟,转头又再次爬回了房间。就如同一只热带湖泊里的鳄鱼。爬行速度之快真让我咂舌。  我还坐在地上喘气,但肩膀上忽然挨了一下,这一下并不重,但是在遭受惊吓之后人的神经往往非常脆弱,所以这下又把我吓得着实不轻。回头一看,居然是老板,他的脸带着微笑,从缝眼中漏出几丝戏谑的目光。  “您没事吧,我不过嘱咐您照看下店,怎么您坐到地上去了?这天还寒着呢,快起来吧您。”说着,他把我搀扶了起来,坐在旁边的凳子上。接着自顾自的忙活开来。  他又对着里面的房间喊了句,“起来啦。”  那个女孩抱着娃娃再次走了出来,可是这次却显的很温顺,也很漂亮,根本就不像刚才我看见的一样,好像刚才的事情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这位理发师叹了口气,坐在了椅子上。  “您大概刚才看到了吧,其实我没打算瞒着您,之所以让您留下来,也是想让您自己看到,省得我解释后您也不相信。”果然,老板隐瞒了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本职不是理发。”他的声音忽然变了,先前的谦卑市侩的那种小商贩才有的语气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自信和骄傲,整个人也仿佛高大了许多,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踱着方步,把手背在身后。  “我其实是一位人偶师。”他的眼睛完全睁开了,冒出令人敬畏的光。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他的女儿的那些古怪动作有什么关系。但是,理发师走到了抱着娃娃的女孩面前,在她的脑后抚摸了一下。那个女孩瞬间放开来了手,就如同一个失去动力的机器一样瘫软了下来,头也歪向了一边。理发师轻轻抱起了那个娃娃。  “其实,这才是我女儿。”他恋爱的摸了摸那个我自认为是人偶的脸庞。原来,他那天随意的一指竟然是我误会了。细细看来,果然女孩还是有几分像她的父亲,有时候就是这样,人们总是自作聪明,把假的当做真的,真的反而认为成假的,我不禁为自己的愚蠢笑了笑。  “我知道你误会了,不过也正常,我的女儿患有一种天生的疾病,她的神智经常会陷入无意识中,自然看上去和人偶一样。”理发师说的很轻松,但是我相信无论那个父亲都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现在之所以还可以随意地说出这件事,证明他已经将这个慢慢承受了下来,但背后的痛苦恐怕不是我能想象的。  他又看着那个我以为是理发师女儿的那个人偶。  “这是我的心血,其实说它是我女儿也不为过。”理发师顿了顿,又伸手在女孩脑后晃了一下。结果人偶一下又恢复了先前的样子,只是看着理发师手中的女孩,默然不动。  “我的妻子无法忍受我作为一个人偶师而离开了我,其实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是个正常人了,没有谁会喜欢和一个整天不说话,摆弄一些人体四肢模型的家伙呆一辈子。所以她提出离开我也没有劝阻,因为我一直觉得这是理所应当的事。  她没有带走女儿,这也是我感激她的一点。虽然我知道她其实知道女儿患有疾病,怕成为她的负担罢了。  我一个人照顾起我的女儿,这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男人来说非常困难,虽然我可以靠帮一些收藏家制作人像和人偶,但毕竟不是长久的维持生计的办法。而且由于我这种职业往往被周遭的人所恐惧和厌恶,我不止一次被警察提审,原因大都是我把废弃的人偶部件丢弃的时候吓坏了我的邻居,所以我以后我学乖了,所有的部件都统一在偏僻处销毁,而且经常搬家。  我要活下去,还要照顾我女儿,忽然我又了种想法,能不能制造一个从未有过的人偶,甚至可以赋予它人类才有的知觉和动作。  这个想法其实也是所有人偶师的梦想,制造出真正的人,而不是人偶,本身这个行当就是一种带着诅咒色彩的职业。因为我们已经威胁到了神的地位啊,只有神才能创造人。  不过我还是开始做了。  但是面对的困难可想而知,我翻阅大量的古典,请教了行当里的著名人物,但换来的都只有失败的挫折感。房间里堆满了失败的制作品。  不过还是在偶然间,我发现人的头发是一种很好的制作材料。在头发里充斥着人的精魄,我产生了一种想法。可不可以制造一个让人的意识控制的人偶,一种类似机器人的人偶。  很快,它被制造出来,并且我把它和我女儿的思想结合在一起。我无法和你解释这是如何做的,只能说是一种秘术,一种类似于转移思想的方法。很快,这个人偶完全被我女儿接受了。从没有任何表情的女儿居然对着这个人偶笑了。  我一直担心女儿的成长过程中没有姐妹和母亲这样的女性亲人会影响到她,不过现在放心了。这个人偶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已经可以代替我为女儿做很多事情了。  只是有一点,它必须进食大量的人发,就如同消耗汽油的汽车一样,头发是它能继续行动的能量。所以,我只好学了手理发的技艺,可惜每到一个地方,还是迟早会被当地人误会,所以我一直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而且,现在愿意到我这种小店来理发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理发师把女儿放回人偶的怀抱,人偶则把他女儿重新抱回了房间。  “我女儿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或许是老天少许怜悯了我一些,虽然还无法说话,可是已经开始慢慢成长了,因为脑内的毛病,她几乎没有发育过,身体一直保持着小孩的状态,而且不会说话,只能靠用人偶得嘴形来表示。我知道那天她为了想吃糖而让人偶去了你家,可能吓着你了,这是非常抱歉。只是拜托你,千万不要把知道的事说出去,起码要让我稍微准备一下,才好迁移到下一个城市。”他说的很辛酸,眼睛一直盯着脚尖,仿佛带着哀求,先前的骄傲忽然一下不见了,我看见的不是一名优秀的人偶师,而是一个普通父亲。这时候我忽然理解了吉普赛人为什么在外人看上去总是喜欢歌舞,总是带着微笑,总是让人觉得放浪形骸。因为他们没有家,这是最大的悲伤。  当人到达最大的悲伤时候,反而会笑,会开心。因为他们已经无法再难过下去,无家的人是最为悲哀的人。  我自然答应了他的要求,只是希望他稍微注意下,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受得了那种事,如果造成骚乱就不太好了。理发师点了点头,忽然兴奋起来,不满沧桑的脸忽然起了潮红,仿佛一个刚刚收到心上人赞赏的小伙子一样。  “我认识一个女人,一个非常善良的女人,她也是名人偶师,干我们这行的人很少,互相也不熟悉,对其他人总抱有戒心,可是她还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而且可能我们马上就要结婚了。”这令我倒是非常惊讶,也很高兴,我看见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我也发自内心的祝福他。  “本来我想制作一个人偶送给您,又怕你会不喜欢。”人偶师低着脑袋搓着双手,憨厚的笑了笑。  我婉言拒绝了,因为我的确很害怕这些。  可能我不会害怕一个恐怖的鬼脸模型,但是我绝对不会把一个长得和人一模一样的假人放在家里。  这世界最可怕的不是鬼,也不是人,而是极像人而又不是人的东西。人偶是,那些失去人性的人也是。(食发完)第五十六夜 拾  春天原意是苏醒的季节。可是在这个时日人却总是打瞌睡,精神无法集中,今天是纪颜出院的日子,可是等我想起来,来到医院的时候,病床上只有黎正一人躺在那里。  纪颜可能并不在意,他或许可以体谅我最近工作繁忙,可是我自己却并不这样认为,似乎最近的记忆力越来越差。  “忘记来了?他说了,自己和李多先回去了,叫你不要担心。”黎正望着窗外,似乎在对我说话。好在我早已习惯了他的态度,倒不觉得什么。不过既然来了,总不好现在又离开,只好尴尬地坐在了早已收拾干净整齐的纪颜原先的病床上。  “记忆力是很奇妙的东西,有时候一直想寻找的东西无论如何向破脑袋都找不到,可是当你不想找了,几乎忘记的时候,它自己又忽然冒了出来。有些东西丢了也就丢了,但有些东西,丢了就永远也找不回来了。”黎正从床上滑了下去,双手当作枕头靠在头后,眼睛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哦?那是怎样一个故事?”我饶有兴致的朝他挪近了些。黎正没有回答我的意思。当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他那带着童音却又以非常成人口吻的语气开始叙述起来。  “每个人都会有记忆力不好的时候,哪怕是可以一目十行,心算很好的记忆力超人,他们也有不记得东西放哪里的情况。  在我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经常流传着一个故事。  林理是一名大一新生,但凡新生都对学校抱着很大的热情和希望。学校很大,对大多数刚从狭小的高中校园里走出来的高中毕业生来说,这是第一个感觉。林理自然也不例外。办好报名手续铺垫好床铺后他决定一个人出来走走。  林理的家里这个城市很远,不过他没让父母来送他。  十八了,应该像个男子汉。林理用这个借口拒绝了父母来送的请求,不过他们同样很高兴,因为儿子长大了。  林理顺着宿舍旁边的一条绿荫带散步,那里种植着很多树木,非常的茂盛,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林理感到十分舒坦。其中有一颗树最为茂密粗壮,和周围的树比起来它要巨大的多,林理一个人都无法抱住,刚想离开,林理好像发现草丛里有些什么异常的东西。  他好像看见一道光。似乎是什么金属反射的光芒,走进一看,居然是支钢笔。说来好笑,林理从小到大没有拾到过任何东西,倒是没少掉过钱啊书之类的。他好奇的走过去,把钢笔拿起来。  很秀气的钢笔,笔帽是银色的,笔身白色,看上去还蛮新的,估计失主正在焦急着寻找吧。在笔帽处好像还刻了个字,好像是个人字,林理把钢笔揣进了口袋,回到了宿舍。只是觉得钢笔的主人刻了个人字真是太奇怪了。  林理心想,估计是哪个急着上课的学子或者是早上在这里背单词的人不小心丢在这里的,看钢笔布满灰尘估计也待了有些日子了。再说,自己正好缺一支好钢笔。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很喜欢这支钢笔,因为,林理有一种奇怪的感觉,钢笔是一个女孩的。因为钢笔看上去很秀气,而且较之以前自己的笔握在手里要细一些。  和宿舍的室友闲聊几句后,林理把钢笔放进了抽屉,开始几天是军训,还没课,自然用不着钢笔。大学的所有东西都让林理着迷,年轻的身体整天沸腾着不安的血液,同学们白天军训很辛苦,完了又互相追打嬉闹。所以,一到晚上,人就睡得很死。只是朋友们都说,林理那个方向经常传来沙沙的摩擦声音。  新生办借书证要经过很多非常繁琐的程序,这让林理很无趣,自己本来对图书馆有着很高的热情,因为在高中的时候就听曾经在读大学的堂哥说过图书馆的书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类型都有,而且安静又适合长时间阅读,可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却把他挡在了门外。  回宿舍的路上,低着头走路林理意外的又在上一次拾到钢笔同一个地方的草丛里拾到了一张图书证。  图书馆的监管制度并不严格,任何人,只要持有合法的图书证,都可以阅读,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证的主人还没有注销证的话,林理就可以进大摇大摆的走进图书馆,好好的博览下中外典籍。  林理是这么想的,当然也是这么做的。  图书证上主人的名字已经磨损的不是很清楚了,不过还好照片很清楚,而且幸运的是两人长得居然还非常相像,说出来到更加顺口了。果然,林理把证给了看门的老师看了看,老师瞅了瞅他,又看了看图书证,然后就让林理顺利地进图书馆看书了。  几天下来,白天军训,吃完晚饭林理就在这里看书。这种日子让林理起初还过得非常的惬意。自己的图书证办下来以后,林理把这位同学的图书证也就扔进抽屉没再管了。只是夜晚大家入睡的时候,依旧能在林理床下听见沙沙的声音。  有一次,林理照例在图书馆看书,刚看到一本自己找了许久的旧书,不料自己刚刚走过去,一只葱白玉润的手忽然把书拿了下来。林理这才发现书原来被一个皮肤白皙的高个子女孩取下来了。  “你也喜欢这本书么?”女孩笑了笑,弯目如新月,俏脸似桃花。交谈过后,林理知道女孩叫舒郁,居然还比自己高一个年级,不过论年龄,自己却反倒比她大上几个月。只是舒郁却总是一本正经的让林理喊自己师姐。  两人开始交往起来,林理也不知道这是不是恋爱,只是一天见不到这个女孩就心里难受,说起两人的相识,寝室的同学无不羡慕,以至于一时间新生去图书馆的流量激增,可惜大都空手而归。于是大家都半开玩笑地说林理好福气,居然连女朋友都能捡得到。  不过林理却始终无法靠近舒郁,他对舒郁其他的事情一无所知,但是无所谓,每次见面都能聊的很开心,林理已经很高兴了,只是舒郁经常用一股非常异样的眼神看着自己,有时候还伸出手摸了摸林理的头发。  没过多久,幸运女神似乎又像林理招手了——他又捡到东西了,对于自己最近如此的好运气,林理觉得可能命运真的开始对他微笑了。  他这次捡到了的却是一个皮夹子,也就是一个钱包。很有趣的是,当他打开钱包后,里面居然还有几十元钱和一张KFC的优惠券。可是,优惠券上面的日期却是一年多以前了。当然,还是在那棵树下。  “一年多啊。”林理不禁感叹了起来,他翻看了一下钱包,没有任何其它证明钱包主人身份的东西。当时正是傍晚,林理独自一人站在空荡荡的走道上,头顶繁密的树叶被风一吹,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随着声音,寂静的水泥路仿佛永远走不完,林理望了望钱包,款式还是非常不错的,正巧自己也没有,干脆拿来用了。  钱包的做工很精致,好像不是买的,而是由人做的一样。林理心想古人流行情侣间互赠香囊或者荷包,没想到现在还有这样的。只是这钱包的侧面有着一滴血迹,如雪花一样的溢散开来。虽然已经风干,但依旧红的非常鲜艳,在几乎漆黑的夜里仿佛会跳动一样,林理盯着那血迹感觉有些头晕,连忙把皮夹收好,回到宿舍。  宿舍里没有人,林理想起还有作业没做,决定用用前些日子拾到的钢笔。正巧同学桌子上有瓶墨水,只是没有牌子,他把钢笔充满墨水,开始写字。  不过写出来的却全是红色的字,在灯光下看得难受,就像刚才钱的血迹一样,他用手蘸了蘸墨水,发现墨水却是蓝色的。  或许这钢笔前段还有些红色墨水吧,林理决定拿它多写些字,等前面残留的红墨水完了再说。谁知道连着在草稿上画了很久,却依旧是红色。林理只好把钢笔重新放回抽屉。  没过多久,林理发现自己的记忆越来越差了有时候自己总是莫名其妙的忘记东西,同学经常在他身后喊住他,提醒他遗忘在座位上的书或者衣物又或是别的什么东西。林理并没太介意,只是猜想自己学习太累了,所以他决定休息一下,正好也可以陪舒郁多一些。  林理本来打算拿着自己的图书证和舒郁一起去图书馆,可是怎么找也找不到了,电话响了起来,是舒郁的,她正在催促林理。林理不愿意再翻箱倒柜地找了。  “不是还有一张么。”林理翻出以前的那张捡来的图书证。  可是今天图书证上照片似乎有些异样,在台灯下那上面和他有几分相似的人似乎在笑。林理揉了揉眼睛,照片又回复原样了。  是幻觉吧,看来自己真的压力太大了,林理自我安慰道。  图书馆很安静,人非常少,林理望着坐在一旁认真看书的舒郁总是静不下心来。  “我出去散步下。”林理直起身子,和舒郁打了个招呼,后者没有抬起头,只是嗯了一声。有时候林理真的很想了解下舒郁,似乎被那美丽的长头发遮掩住的舒郁仿佛还有另外一张脸,一张平日里他未曾见过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一边抽烟的林理还是走到了经常捡到东西的那条路上。烟是高中的时候学会的,高考的压力大,很多男生都聚集在一起互相抽着玩,高考完了,高兴的时候也喜欢抽,结果一来二去,居然成了瘾了,虽然谈不上老烟枪,但一天手指头上不夹着点什么东西,林理总有些不舒服。  那颗老树在夜晚看上去非常苍劲,路边的白色的荧光街灯照在树皮上犹如月光一般,但却又比月光要冷得多。林理用手抚摸着树皮,忽然有些感叹。  他下意识的低头,草丛里居然又有东西。  这次是副眼镜,很不错的无框眼镜,做工精巧,不过林理的视力很好,也不需要这个啊,不过既然看见了就拿着吧。  眼镜上干净的很,一点灰尘也没有,虽然说学校的过道一向非常干净,但还不至于一尘不染的地步,何况一副眼镜在草丛里放着,怎么会如此干净,不过林理没想这么多,只道是这个可怜的倒霉鬼怎么老在一个地方弄丢东西。  回到图书馆,却发现舒郁已经离开了,在书里他看见了舒郁留下的便条。  “身体不适,先回宿舍了。”林理略有失望的独自一人回到宿舍。  晚上,室友们又听见了林理床那边传来的沙沙声。  第二天,林理从床上起来,睁开眼睛却发现原本清晰的世界一片模糊。他惊讶与自己的眼睛居然一夜之间视力大减,无奈之下,他摸索着爬下来,却发现桌子上昨天从树下捡来的眼镜。  林理忽然有种感觉,他觉得那眼镜仿佛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般,果然,一带上去眼前恢复了清晰,又像以前一样了,虽然鼻子上多了些压力有些不适应,不过戴了眼镜似乎也更斯文了,比以前好看了许多。室友同学们对林理一晚过去就戴上眼镜了非常奇怪,不过也不是太特殊的事情,毕竟上了大学有很些个人都迷恋玩电脑,视力下降得快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林理想给舒郁一个惊喜,不了舒郁看见他没有太多的惊讶,只是淡淡一笑。  “戴上了?”她问到,林理点点头,只是奇怪她好像早知道一样。  “我一直觉得你戴眼镜会更好看些?是不是?”舒郁笑了下,非常可爱,既然她喜欢,林理也觉得开心。  接下来两人的日子过得似乎很快乐,真是羡煞旁人。林理对于捡东西也越来越习以为常了,他还从树下拾到过其他一些小东西,像橡皮,直尺,帽子之类的。最后捡到个戒指,觉得有些贵重,于是上交了,交给失物领取处的时候,那位秃顶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看了下,神态有些异样。林理刚想走,却被他拉住了。老师的眼睛一直盯着林理,嘴巴里似乎一直在说着:“太像了,太像了。”不过仔细看了看,他又失望的摇头,不过他还是扯着林理不放。  “戒指,哪里来的?”老师有些激动,扯着林理的衣领,林理有些不悦,心想又不是我偷的,捡来的你还这样干什么。  “学校宿舍旁边的树荫道上捡的,一颗很大的树下。”说完,林理趁着老师发呆的时候,赶紧跑了。  林理越来越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好使了,他有时候甚至在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忽然卡壳,他会忘记自己想说什么,想做什么,同学们觉得他非常的古怪。林理开始沉默下来,成绩也一落千丈。他经常自己一个人无意识的在校园里晃悠,然后忽然发现呆在一个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来的地方。  唯一值得安慰的,舒郁对她越来越好,两人也非常的亲近,林理还吻了舒郁,只有和舒郁在一起的时候,林理才感觉自己生活的有价值。  只是,同学们依旧在每天入夜后,从林理的床方向传来一阵阵的沙沙声音,犹如砂纸摩擦般的粗糙难听。  终于有一天,林理无法预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是入秋的一个夜晚,虽然白天的燥热还未完全退去,但是夜色里已经平添了一股寒杀。  舒郁告诉林理,那天是自己的生日。林理非常兴奋的拿钱去买礼物。可是进了礼品店又不知道该买什么。  他看来看去,似乎那些礼物都不适合他心目中高贵的公主。想来想去,他决定买一支钢笔,至于式样,他不知道为什么,觉得以前那支捡到的钢笔样子就非常漂亮,林理包好钢笔,心理想着舒郁拿到钢笔的样子,心里非常开心。  林理高兴的跑向两人约好的地点。  树荫路的那颗大树,是舒郁自己要求的。  当林理兴冲冲地赶到那颗自己熟悉的大树下,发现舒郁早已经站在那里,一袭黑衣,长发如瀑布般撒在身后,白净的脸庞居然在黑夜里散发着绚丽的光,林理终于理解什么叫亭亭玉立了。  当林理走到这位美丽的女孩面前,把手中的礼物递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舒郁的脸挂着非常陌生的笑容,不是感谢他为自己买生日礼物,也不是看见心爱的人赶来的高兴,更多是一种期盼,一种迫切的期盼。  那种眼神林理见过。  老家经常活宰牛羊,然后当着路人面下锅,大家向老板约好事先要那一部分,然后个个带着攫取的眼神盯着割好的新鲜肉下锅,在看着肉在汤锅里翻滚,等待它熟透入嘴下肚。  舒郁现在的眼神也就是那样。  “我们分手吧。”舒郁兴奋而冰冷地吐出几个字。林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正是秋风虽未冷,心已入寒冬。  林理想问她为什么,可是却无法张开口,瞬间的打击使他本来早已经不堪重负的精神一下崩塌了。  他说不了话了,因为他想不起来该说什么,他想不起来自己是来干什么的,想不起来眼前的这个女孩是谁,想不起起来自己是谁了。  “你属于那里。”舒郁把手指指向那颗大树。林理呆滞的走了过去。  树的下面有东西,林理感觉到了。  他还能捡些什么?  林理低着头一看,一双很白皙的手抓住了他的双脚,他没有抵抗,也无力抵抗,手的主人出来了,他和林理长的很像,也戴着一双无框的精致眼镜。  只不过,他的腹部插着一把刀。  舒郁从身后抱住林理,将头靠在林理的肩膀上。  那个男人笑着朝林理走过来。  “我是谁?”林理终于可以说话了,他急于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你就是我。”那男人依旧笑着,林理低头一看,果然,自己的腹部慢慢出现了一把刀。  他的意识逐渐模糊,林理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舒郁挽着那个男人的手高兴的走了出去。  那个男人是自己么?  林理看见舒郁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熟悉,似乎在哪里看过。  好像,就是自己捡到上交的那枚。  林理什么也感觉不到了,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一年前,一个男孩在校园的一颗大树下等待自己心爱的女孩,由女友亲手做的钱包里有着两张KFC的赠票,他的手里还有一支正要送给她的钢笔,男孩高兴的朝钢笔刻着女友的名字,但他永远都刻不完了。  他只刻了个人字,就被几个小混混刺死了。  原因很简单,这伙喝醉的混混想抢他手里的钢笔,纯粹是好玩,但男孩却认真起来。  他的腹部中了一刀,滑到在树下,他随身带的图书证,眼镜和刚从自习教室归来没来得及放回寝室的文具散落一地。  其中还有一枚打算用来求婚的戒指,他一直随身带着。  第一个发现男孩尸体的就是那个半秃带着黑框眼睛的老师,他以前可不是那样,自从他的儿子死后,伤心欲绝中年丧子的他才甘心去做了名失物招领处的管理员。  他当然认识那枚戒指,因为那是家里祖传的,是他交给儿子的,并叮嘱一定要给儿媳妇带上。  林理的室友很奇怪,林理回到寝室一下就决定搬了出去,东西搬的一干二净,而且说话口气也变的很冷漠,不过他们也习惯林理最近莫名其妙的变化,总觉得交了女朋友,又是那样漂亮的女友性格多少有些变异。  据说林理后来和舒郁结了婚,很幸福的在南方生活。  若干年后,寝室来了新的一批学生,其中一个把自己的抽屉翻出来清扫时候发现上面居然写了字。  你拿了我的钢笔。  你拿了我的钱包。  你拿了我的眼镜。  等等等等,很多很多句,都是你拿了我的什么什么,只有最后一句不是。上面用红色墨水清晰地写着。  ‘我只要你的身体。’“黎正的故事说完了,重新闭上眼睛,开始不搭理我了。  只是当我走出门口的时候,黎正忽然说了句。  “忘记什么,都不要忘记自己是谁,那是最可怕的。”我不自觉的点了点头,走出了病房(拾完)。第五十七夜 点穴  记得小时候看小说瞧电影,对点穴尤其着迷,经常两人或三人一组排练剧情,手指在身上胡乱戳两下,被戳者立即保持姿势不动,知道被“解穴”当时玩的很疯,结果有次某男生学电视里摆酷背对着准备点穴,结果没注意后面来了女生,这厮转头看都不看就是兰花指乱戳两下,两根指头直接插在人家女孩前胸上,吓的人家哇哇乱叫,直接就是左手如来神掌,右手大慈大悲掌下去,当即把该男生打的找不着牙齿找不着北,然后哭着叫老师去了。结果该男生被勒令当着全班的面道歉,班主任还说他从小就耍流氓,有了文化还得了。还记得他悔过书里说了句“我向全体同学,敬爱的班主任及校领导保证,以后再也不拿指头乱插胡戳,以后一定要有纪律有组织有规范。”至于后来就不记得了。只知道长大后觉得那些东西很可笑,虽然知道中医里有穴位一说,但对于一下点到别人几个小时不能动,或者一个穴位点下去人就死了之类的觉得是无稽之谈罢了。  不过世事并无绝对,有些事我们觉得荒唐,是因为我们不了解,无知者敢于怀疑任何事情。黎正的腿伤似乎还未痊愈,还得依靠拐杖才能勉强行走。在落蕾的介绍下,我和纪颜带着黎正去了远离城市的乡下,据说落蕾的外祖父精通医术。而令我和纪颜感兴趣的确是在落蕾家乡,传说有一族人自幼就有一种神奇的关于点穴的本领。  这里的村庄很大,不过确是地广人稀,几乎走上十几分钟才能看到一户人家。青砖白墙,不时的有几只土狗摇晃着尾巴走来走去,偶尔过去一辆公车,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这里很荒凉,还好村民都很热情,每到问路讨水都没障碍,而且还领着我们来到了那位老人家中,只是还未到,就用手指指了下前面,然后就不愿在过去了。  这是所老红砖平房,砖红已经脱落不少,房子木制的正门两边大开,我们刚想进去,却发现大门前的院子两边居然各养了三只狼狗,最小的也有半人多高,一看见生人,吼个不停,直接直起身子趴在围栏上,第一次近距离看这些家伙,的确有些胆怯,一只只红口白牙,留着老长的哈喇子。  大门里走出一个老者,半弯着背,一只手拿着香烟,姿势比较怪,是指拇指中指三个指头捏住的,步伐稳健的走出来,上身穿着长袖蓝色棉布大褂,下身是一条黑色长裤,衣服看上去很旧,泛着白,似乎浆洗很多次了,不过非常干净,脚上踩着双黄木拖鞋,对着那群狗叫了句,听不太清楚,似乎类似与训斥的感觉,几条狗立马回到里面,安静的趴着不动了。  走进一看,经由落蕾介绍,原来这位老人就是他外祖父。房子里面非常阴凉,犹如置身冰窖般,不过温度却很事宜,后院似乎还养着狗,还有一大片菜地,看来在田间饲养些动物种些新鲜蔬菜自给自足倒是十分悠闲惬意。而且不时的传来一阵阵月季花的香味,倒是让人有几分醉意。  走近看老人留着一大把雪白的胡子,只是没有梳理有些凌乱。墙壁上挂着一个镜框,里面摆放着一位老者的遗像,看上去非常俊朗,气宇轩昂,很有长者之风,只是左边额角上有一道拇指大小的伤疤。  “这是我师父的像,除了药理,几乎所有的本事都是他教的。自从十几年他去世我就开始留胡子了,从来没剪过。”老人摸了摸胡子,深吸了口烟。  阐明来意后,老者看了看黎正的伤势笑言并无大碍,于是去了内厅,原来里面摆放着药橱,抓了几副,吩咐好忌口和用药。只是吃起来非常奇怪,居然是用没有任何肥腻的瘦肉泡在中药里一起煎熬,然后吃肉喝药,倒是非常奇特,据老人说,肉乃药引,看来古代记载人肉做药引倒也未必为虚了。  聊着聊着,自然说到了点穴,老人爽朗的笑了起来,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中气十足,虽然已经七十有四,却一点苍老之态也看不出来,视力和听力都很好。  “点穴其实的确是有的,严格的来说并非用手指点,他们出手非常普通,常人不注意根本无法识的,而且这伙人非常注意隐瞒自己身份,过着和常人无异的生活,安贫乐道。  那年我还比较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那时候全国刚解放,村子里乱的一塌糊涂,那时候大家一般烧水都用的锡壶,这玩意用的多了就容易破,烧水的壶破了还了得,所以经常有些手工艺人在村子里溜达,专门帮人点壶。所谓点壶也就是那烧化的锡水补下壶的破洞,赚的都是辛苦钱,有些类似磨剪刀或者到处游走的剃头师傅。  这个点壶的师傅那年大概三十多岁,人却显的很苍老,手指粗糙的如同石头一养,指节粗而宽大,脸上犹如风干的橘子皮,黑的泛着暗红,由于手艺好,收费又相对便宜,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他,只是不知道姓名,我也只是随着大家一起喊他刘师傅。  刘师傅来村子里走动的比较多,基本上所有锡壶和其他什么伞啊,锅之类的修补活他一人包下来了,各家各户谁要做了点好吃的也乐意给他些。  不过村子里有些年轻人冲的很,你要知道,我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算是比较老实的,从来不在外惹事,这也多亏我的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厉,由于世代从医,我的父亲非常重视家风家规。  这帮小年轻整天吃饱了没事就在村子里转悠,有时候偷看那家的小媳妇喂奶,有时候偷几个西瓜,虽然谈不上大害,却就像牛旁边飞舞纠缠的牛蝇,很惹人烦,但谁也不愿意出头去说他们,毕竟他们自己的父母都不管,与别人何干?  有次刘师傅在路边修壶,刚点好锡水准备补,结果那帮混混中身材最高大也最冲的一个冲过去就把他的家伙什一脚踢飞了。刘师傅愣了下,没有说什么,只是陪着笑脸低着头把踢翻的东西拾回来。可是刚拿过来,又被一脚踢飞。这样踢飞又拾回来好几次,刘师傅终于知道对方是故意来找茬的了。  踢壶的小子叫木根,父母都死在打仗里了,家里被追认了双烈士,由爷爷奶奶养大的,从小就宠坏了,大家都很讨厌他,但碍于他家里人的脸面,都不敢得罪。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外地人。  刘师傅缓缓的直立起身子,围观的人很高兴,又有些紧张,大家很久没看见过打架了,连抱着孩子的妇女都赶了过来,一边塞着孩子的嘴,一边轻声向旁人询问是怎么回事。  大家都不曾看见刘师傅直起身子,平时他都是弯着腰或者坐着为人干活,或者逗逗孩子,忽然一下站了起来,却发现他原来非常高大,木根有些慌乱,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可是想想这么多人在,又接着往前走了半步。  “后生仔,做人莫要太猖狂。”刘师傅平静的脸上没有过多愤怒的表情,只是从铜红色的厚实嘴唇里说出这样一句,然后一直盯着木根。木根回头看了看,发现自己的伙伴赶来了,这下他底气足了。  “老子就是要揍你,今天心情不爽,你还在这里乱吆喝,还挡着老子的路,我不踢你踢谁?”木根一边说,一边拳头已经挥了上去,直接招呼刘师傅的脸。  我们大家都以为要开打了,可是结局却出人意料,仿佛像看电视慢镜头一样,刘师傅忽然伸出自己蒲扇大的结实双手,低下头,拦腰抱起木根,双手按在他的腰眼上。这小子少说也有一百几十斤重,可是在刘师傅看来好像一个纸糊的人一般,轻飘飘地拿起来,转了个身,又放回地面。  大家看呆了,木根自己也没反应过来,只是脚一粘地,身子就瘫软了下来,双手捂着腰,直喊没力气,额头上淌着黄豆大小的汗珠,他的朋友吓的赶紧把他抬走了。  刘师傅眯起的双眼中忽然流露出后悔的神情,接着长叹一口气,蹲下来收拾东西,以为有热闹看得人都四散开来,只有我走过去帮他拿起踢的乱七八糟的工具。  “我闯祸了,没想到这么多年脾气依旧改不掉,本就不该对这后生出手如此之重,这里我是呆不了了,你是个不错的孩子,以后有机会再见吧。”刘师傅忽然伸出手拍了拍我肩膀,我觉得他的手很沉。  那以后村子里再也没听过刘师傅浑厚悠扬犹如唱歌般的吆喝声了,据说他去了外地了。  而木根则惨了,回去后就喊腰酸背痛,开始以为是小毛病,结果接着就茶饭不下,本来还有些胖的他一下子削瘦的吓人,每天都躺在床上哎哎呀呀的叫唤,直喊腰疼。众人掀起他衣服一看,好家伙,两个腰眼上各留下五个黑乎乎的手指印,深黑色的,碰一下就疼痛难忍。当时我父亲也被请来看了看,结果一言未发,只说了句无能为力准备后事吧,接着就摇手不语了。我记得当时追问父亲,他只是不言语,被我问的烦了,只好对我解释道。  “他被人拍了。”父亲没头脑的来了句,我听了更加不解。父亲见我不懂,索性告诉给我听了。  “江西客家一带有一氏族,对人体穴位颇有研究,倒不专指点穴,而是用五指按住穴道,很容易让人血流不畅,轻则伤残,重则致命。这个刘师傅想必也不是有意,可能气在头上,力道重了,可惜木根身子不行,我也解不了。他两边的腰子已经坏死了,就算遇见名医,治好了也是废人,铁定的病秧子。”后来父亲还说,这些学习点穴的人有一个专门的称号,叫“五百钱”。至于为什么这么叫,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对刘师傅充满好奇,但后在村子里就再也没看见过他了,至于木根,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刘师傅真的留了些情面,好歹保住了姓名,在上海做了手术,从腰里取出两块黑色的血块,不过如父亲所言,他以后就成了个废人,肩不能抗,手不能提,整天要靠喝药来维持姓名,人瘦的像柴火一样,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可怜。  十几年后,我的父亲过世了,文革也到来了,由于家里世代行医,却也没干什么出格的事,加上各个村子之间借着武装斗争的名义实际上却是抱私怨,于是武斗频繁,也就需要我这样人的来为他们治伤,于是我被乡里叫去,在各个村子里看病,只是每次看见一些年轻人流着血,身上那个地方开着口子或者断胳膊断腿抬到我面前我都很不舒服,而我也经常想起木根的遭遇。  有一次,我治理一个骨折的小子,他的胳膊给打折了,可是接好后他又说肩膀痛,拉开一看,肩胛骨连着脖子的地方居然也有五个手指印,与木根的一样,只是颜色并没有那么黑,而且指印似乎小一号。想这个人询问一番才知道,前几天大家批斗一个老人,好像说他是宣扬封建迷信,这个小伙子冲上去扇了一耳光,老人旁边闪出来一个孩子,面带怒色,在他肩膀拍了一下,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结果后来肩膀越来越痛,所以在打斗的时候他没抬起收来,结果被别人打断了胳膊。  问明事情原委,我也知道那个老人正是姓刘。虽然那段时间我极力寻找他的下落,原来他转悠一圈居然又回来了。我询问了很多人,终于找到了他的住处。  房子很破旧,当我进去的时候房子里只有刘师傅一个人。  他苍老的很快,几乎都不认识了,身上有很多淤痕,在额头上还有个深深的黑色的大拇指印,只有眼睛依然有神,虽然半躺在床上,但是一眼就认出我了。  刘师傅说他一点都不惊讶再次见到我,因为他一直觉得恨我冥冥之中存在着很微妙的联系。  这几年他吃了很多苦。从他的身体上我可以看出来,不过有些苦是超越肉体的。  “我被自己人出卖了。”刘师傅坦然说着。从他口中我知道有人向文革组告发了他,说他以武伤,宣扬穴位之说,不尊重科学之类的。不过按理以他的身体是不会怕那些普通的伤害,问题是他到了牛棚才知道原来毒打他的人居然也混杂着会使用点穴的同门。结果被打到重伤吐血。  “这都是自找的,当年我师傅交代过我,不要随意使用这个,因为学习五百钱的人互相之间并不相识,在外人面前使用是大忌。但我年轻气盛,也曾经伤了很多人性命,虽然中年之后靠修补锡壶锅碗生活,却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结果还是出了手,在你们村子里伤了那个年轻人我一直都很自责后悔,虽然当时很气愤,但的确下的手太重了,所以现在有这种下场我不觉得难过,其实倒也是应该的。”刘师傅咳嗽了几下,从我这里得知木根并没有死,稍许安心了些。  屋子里后来进来个年轻人,虽然面带怒气,但眉宇之间的确很刘师傅有几分相似,这个孩子就是刘师傅的独子。  对于我来给他父亲瞧病显的不以为然,可能在他认为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  儿子走后,刘师傅对我坦言儿子好胜心太重,虽然教导过几次,但始终不听,他很为儿子担心,深怕会走自己的路。  “五百钱并非只是伤人之用,其实也可以治病救人,只是在于使用者的心罢了,好比刀,杀人者用到杀人,救人者则用刀救人,我希望把这个传授给你,希望你能多救些人,也好偿还些我心中的债。本来以前最早的时候武术医学都是结合在一起的,可惜后来慢慢分开了,能两者皆会的人越来越少了。”刘师傅颤抖着望着我,其实这也是我一直希望的,也是多年来之所以寻找他的原因。  后来我向乡里辞去了医生的职务,专心留在刘师傅这里照顾他,并学习点穴之术,说老实话非常难,熟记众多穴位就花了三年。而且果然不出刘师傅所料,他的儿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没有再回来,尸体抬回来的时候刘师傅一言不发,脸上也没有过多的忧伤之色,只是挣扎着爬下床,用那依旧宽厚的手掌抚摸了下儿子的脸,看了看他身上五指的伤痕,摇了摇头。  刘师傅在我的照顾下逐渐好了起来,他一再叮嘱我不要在别人面前使用五百钱的点穴术,所以我也一直恪守自己的诺言,除非对病者我是在无能为力才会使用点穴救他们的命,然后再靠汤药医治。  不过很可惜,刘师傅额头的伤还是在十几年前发作了,去的时候很安详,那张照片是他去世前自己要求拍摄的,他说感觉到自己大限到了,我也只好答应他的请求。而且自从他去世后,我也开始蓄须纪念他。“落蕾的外祖父终于说完了,老人眼睛里有些发亮,手中掐着的香烟也多出了好长一段烟灰,外面风一吹,将烟灰吹落,如同雪花一样,我看着遗像上老人的照片,觉得真的非常安详。  在我们的要求下,落蕾的祖父调制了些膏药,敷在黎正的伤脚,然后五指缩在一起,食指中指拇指按在脚踝两侧,手离开后,脚踝留下了三个指印,但不是黑色而是微红。  “回去注意忌口,多锻炼下,你只要是脱筋,很容易好的。”老人和蔼地笑了笑。  我追问他,到底刘师傅和他儿子究竟是被什么人所害,难道不想为他们报仇么。老人晃了晃大手。  “师傅自己都想通了,我何必还去烦恼,我只要多救一些人,都缓解些别人的伤痛,就是为他积福了,至于五百钱,不会消亡的,只不过有些东西总是沉在水底而岸上的人看不见罢了。我把这个也教给我了我的儿子,希望他能传承下去,治病救人。”老人笑笑,不再说了。  离开他家的时候,黎正居然已经可以走路了,虽然还有些不灵巧,但是却可以抛开拐杖了。纪颜忍不住赞道果然神奇。(点穴完)第五十八夜 裂缝  “知道么,有些东西是无法解释的,我们只能窥测其现象,只能避免,却无法解脱,如同中世纪的鼠疫,现在的狂犬病,人们能做的只有尽量的避开它们,其实这是种消极的应对方法。”纪颜微笑着背负着双手,阳台的太阳刚好晒到他后面,我觉得他仿佛站在了光与影的边缘一般。黎正回来以后脚伤已经好了八九分了,不过他很注意锻炼,每天都去外面长跑,我忽然有种疑问,是否他还能重新以孩子的身体又长大呢?  “难道连你也无法解释么?”我问纪颜。  “当然,笛卡尔不是说过么,画出的圆圈越大,就发现外面的空白更多,越知道的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纪颜叹了口气。  “我曾经遇见过这样一件事,面对那种现象我毫无办法,那不是我能解决的了得。  大学的时候,暑假期间学生们组织下乡医疗队,免费为一些处于边远山区的人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和提供一些简单的有效的药物。不要小看这些,或许对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些药物早已经过时,那些富人们经常对医生开出来的高价药品从不拒绝,其实那等于慢性自杀,设想一下,病毒的进化速度是远高于药品的开发速度,等那天体内的病毒已经免疫任何药品的时候,那就只有等死了。  相反,在那些很少使用药品的地区,简单的青霉素也能治疗许多疾病。当然,对于热情的学生来说,探索未知也是令人非常兴奋的事,可惜,现实总是与愿望相反。  那是个几乎隔绝的山村,连接外界的只有一条如蛇一般蜿蜒盘旋绕在上上的一条小道。道路上崎岖不平,顶多只能容一辆车子行驶,所以大家选择了徒步进山。还好天气不错,没有下雨。  由于要去的地方很多,同学们分散成几个小组,和我一起进入村子的是一个身材略胖的高个男生,犹如一块门板一样,不过由于很少走这种山路,即便是强壮如同运动员的他也汗流浃背。  村子不大,顶多只有不到一百人住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们住了多久,这里的人似乎看上去和外界有些不同,感觉像很古老似的,或者说就如同刚刚出土的文物,浑身透着一股腐烂的气息。据说村子里所有的人都生了病,所以连出山去外面换粮食和盐巴的人都没了,还好村子里有几只信鸽,所以我们才被乡长委派到这里来。据说那年很热,而且这一带已经连续数个月没有下过雨了。  “记住,不知道是不是传染病,本来你们都是学医的不需要我多说,不过我还是告诫一句,去那个村子最好不要接触任何东西,带着手套,而且别在那里吃饭喝水,避免感染。”乡长神情凝重的样子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这个村子归他管辖,可是他自己居然也一次都没去过。至于对村子的交代,也是以前的人留下来的。  “那里的人,总让大家感觉的怪怪的。”乡长的助理秘书在送我们出来的时候忽然说了一句。  “怪怪的?”我奇怪地问他,这位年轻的秘书点了点头。  “他们好像看上去总是很干燥,而且似乎从来没见过他们喝水,而那村子附近好像也没有水源,更别说井啊,小河之类的。”秘书摇了摇头,被乡长叫进去了。秘书说自己和出来换东西的村民接触过,觉得他们非常奇怪,至于他自己,也没有进过那个村子。  看这里的情况,我再次回忆起来乡长和助理的话,刚要提醒那位高个胖子,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因为只是一个系的,同在一起上课,混个脸熟,不过印象中他似乎没什么朋友,性格比较孤僻,总是一个人坐在课堂的角落里,只是他的身材是在特殊,所以我才对他有些许印象。而当我告诉他我的名字后问他的名字,胖子却笑了。  “你叫我胖子得了,没什么名字不名字的。”胖子一笑,如同年画里的人物一样,憨态可掬。既然他不愿意告诉我他的名字,我想也就算了。  “记得戴上手套。”我觉得奇怪,外面明明很热,但一进村子就觉得有些冷了。赶紧戴上了橡胶手套,顺便抛了一副给胖子,胖子的手很粗大,比常人要大了一号,所以费了好大工夫才把胖乎乎的手塞进手套里去。  “很难受,带着真不舒服,感觉随时会破一样。”胖子表情痛苦地望着我。我也没办法,也没准备一副超大号的手套给他预备,只好劝他将就一下吧。  这个村子是半圆环形状的,几十户人家分散的居住在这里,与其说是村子,倒更像是个街道。我们没有找到这里的村长,似乎这里没有任何的行政单位和机构,村民们长久以来都自顾自的生活着。整个村庄干燥的吓人,四处都是干涸的裂开的泥土和墙壁,坐在房子外面的他们一个个大张着嘴巴,眯着眼睛长时间的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我们,我甚至看见一只苍蝇飞在其中一个年轻男人手臂上,而他看都不看,也懒得驱赶。  “他们靠什么生活啊?”我记得自己问过乡长,乡长也摇头,只是说这个村子的人居然每过一段时间都有人拿着玉石和玉料来换食物和生活用品。  “玉石和玉料?”我吃惊地问。乡长听完点点头。  “不过都是未经过加工的,而且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石,大多数开价很低,虽然我觉得奇怪,在这个地带本来按理说是不产玉的。”乡长解释道。  现在看了看,或许村子后面的山脉里真的有玉石也说不定。  村子里的人大都神情木纳地坐在自家门前,也不说话,只是直勾勾的盯着我们看,有老人,也有成人,似乎只有少不更事的孩子才对我们的到来有些好奇,远远地望着,我们一旦走过去,他们就吓的四散开来,等转过身,又聚拢在一起在我们身后小声议论。  “他们和阿爸阿妈好像不太一样啊。”一个孩子奶声奶气地说。  “是啊是啊,不知道他们身上会不会也有缝。”另一个听上去年龄稍大,故意做着大人的声音说着,不过听上去更加有趣。  只是不知道他们说的缝是什么意思。  终于,一个老人肯让我们进去了,她大概七八十岁左右,脸上犹如干涸的河床,刀刻的皱纹纵横交错,枯瘦的手臂上青色的血管一根根暴了出来,我似乎可以看见血液在里面迟缓的流动。一双充满了眼屎的倒三角眼看了看我们,对我们招手说了句,“来!过来!”  “大娘,我们是医学院的学生,在暑假期间特意送药下乡,听说您这里一带大家有些不适,所以带了些药来。”胖子到很会说话,和我一起走了过去。旁边的人依旧没有任何表情,只是看上去非常疲惫的坐在阴处望着我们两个走进了老太太的家门。  房子很阴暗,而且相当干燥,地面都是黄土,踩上去感觉脚下摩擦的很厉害,房间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干净的灶台,一些食物干粮,还有几张小木凳。  “大家最近精神都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病了。”老人忽然说了一句,嗓子带着咯吱咯吱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我和胖子坐了下来,不,应该说胖子根本做不下来,因为那张小板凳还没有他半个屁股大,何况看上去也不扎实,他索性那处张报纸垫在下面。  我注意到干的发亮的墙壁上居然有很多裂缝,再看看屋顶,也有很多,就如同蜘蛛网状一般,心里不禁一寒,这不是危房么。  胖子劝慰了老人几句,于是拿出药品交给她。老人用颤抖的手接过药片看了看,接着随即扔到了一边。似乎并不是很关心这个。  “这里,需要的不是药,我们需要去换些粮食和盐巴之类的回来,只是大家都走不动。出不了村子。”老人不耐烦的说着,一激动说话就不流畅了。我只好和胖子走了出来,重新来到接到。  “你觉得他们生了什么病?”我问胖子,他则摇头。  “不知道,看不太出来,似乎感觉缺乏锻炼,你没发现他们都很瘦么,而且皮肤似乎长期没有接触谁,非常干燥,脱皮的厉害。”看来胖子的眼睛虽小,注意的东西却不少,不过我也看见了,的确不知道是什么病。  虽然后来又和几位村民谈了一下,可是依然都是爱理不理的,唯一的几句话也是希望我们帮他们去换鞋日常必需品回来。  时间过的很快,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而我发现随着阳光的退却,村民似乎开始活跃起来。开始还如同雕塑一样坐在那里不动的他们也开始行走了,聊天了,忙碌起日常起居,只是依旧无视我们两个的样子。  “现在走么?”胖子忽然问我,我则摇头,毕竟还没有搞清楚村民到底患了什么病,这样走太不负责了,我们不是光把药品往这里一扔就了事了,最主要的目的是帮他们治好病。  “太好了,我也想留下来多看看,似乎这里非常的奇特。”胖子见我同意留下,相当高兴和兴奋。而我看着渐渐沉下去的太阳总觉得有些许不安。因为村长说,以前有些人进山采风或者考古,却再也没出来过,所以外人就不敢在这个村子留宿过夜了。胖子始终抱怨说手套不舒服,我也只好和他一起脱掉了。  夜晚很快来临,我发现老山里的夜色的确非常漂亮,可以看见一大片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的星星,密密麻麻的,数都数不过来。而村民们也开始热情起来,邀请我们过去吃饭留宿。选择了一下,我们去了一户四口之家。  关键是胖子说那户人家的女孩很漂亮。  她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大概比我们小一两岁,但是出落的很不错了,衣服虽然并不时尚,不过是普通的农家衣物,却很难掩盖她脱俗的气质和美丽,鹅蛋形洁白的脸庞,五官摆放的恰到好处,如果她在城市里包装一下,绝对不亚于那些明星。刚才开始来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可能是躲在房间里吧,刚才也是她把我们拉到她家的。胖子自从看见她眼睛就没眨过,我暗笑胖子可能看上人家了。  女孩叫画儿,可能是小名吧,总之他的父母,一对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家人是这样叫她的。还有一个顽皮可爱的小男孩,似乎是画儿的弟弟。  晚饭很简单,一大碗腊肉,和干辣椒炒豆角,然后是大碗大碗的米饭。这里似乎没有种植任何农作物,只是靠定期一些村民拿着玉石出去到外面集市上换取大家需要的吃食。村子里没有任何水源,这里的人似乎也不知道什么叫口渴,我和胖子还好自带了些水,自给自足应该够了。  让我和胖子惊讶的是,这一家人真的太会吃了。光是那个画儿吃的就可以抵我和胖子两人了。你要知道胖子的食量已经非常惊人了,而我自然也吃的很多,可是看着这个外表非常并不惊人的女孩子居然吞下那么多东西实在可以气死很多勒着裤腰带啃着黄瓜半拉月只减个一斤半两肉的城市女孩了。  不仅仅是画儿,她的父母以及其他人的食量都很大。而且几乎是往嘴巴里倒饭一样,开始我们还以为他们好客,弄这么多菜,现在才知道只是每天如此罢了。  可是他们却非常瘦,瘦的吓人,不过画儿似乎不太瘦,倒显得比较丰满,和她父母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这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就是那个小男孩,他吃的倒是不多,而且并没有像他的父母那样瘦,只是他好像对这种情况习以为常了,自己吃着自己的饭,慢慢悠悠的。  小男孩眨着大眼睛拿着筷子在饭碗里插来插曲,忽然笑着对我说。  “吃惊么?没什么,等我和姐姐一样大了,我也会吃那么多的,所以村子里每次都要换很多粮食和肉来。”他的话和随意,却让我非常不解。  几乎是疯狂的进食后,画儿和她的父母又恢复了过来,并再三说不好意思,让我们见笑之类的话。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并不像是普通的村民,却觉得他们似乎很有文化以及涵养。因为在同样破裂不堪,充满裂缝的墙壁山我居然看见还挂着一些国画和书法。  虽然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相貌和举止,但内心深处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文化底蕴却很难被抹杀,如同被狼养大的狼孩,无论如何改变,他骨子里的野性也无法磨灭。  这对夫妇显然不是普通的农民,他们的手虽然很瘦,但非常细长,也没有长期坐农活的老茧。  只是他们的皮肤都很干燥,不过画儿和她弟弟不是。  安置我们睡觉的地方后,画儿被他父母带走了。谁在木床上,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  带着月光,我在床上磨蹭了很久,刚转过头,却发现画儿的弟弟笑嘻嘻地站在我身边看着我,吓了我一跳。  “起来啊,我带你看好东西。”他依旧笑嘻嘻的,带着和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符的怪异和成熟。让我不得不跟着他走出了房间。  “去看什么?”孩子在前面越走越快,带着我走在村子外的街道上,现在外面安静的很,只能听见风声和我们俩的脚步声,我忽然想起胖子还睡在那里,不知道他睡着了么。  男孩没有回头,只是不耐烦地说了句:“急什么,很快就到了。”说着高兴的指了指前面。  “就在那里,我姐在那里。”  我一听觉得奇怪,为什么男孩要带我来看她姐姐。  前面好像是村子的后面,仿佛是一个类似祭台之类的,很古老了,是石头搭造的,很多已经被风沙磨损的非常厉害。我走过去才看见画儿和他父母以及还有白天看见的老太太和年轻人,以及很多村民都在。不过画儿的弟弟让我尽量离这远些,趴在石头后面看着。  这些人都卷起了袖子,那天的月亮很园很亮。  “你真幸运,正好今天月亮不错。”男孩再次嘲笑般的看了看我,我则没有搭理他,继续看着村民们。  尤其是画儿,她的皮肤很好,在月光的照射下反射着白皙的冷光,白净细长的手臂就像荧光灯管一样,又带着瓷器的腻滑。  “今天画儿也要有缝隙了,所以请大家来坐下见证,她也可以帮村子做些事了。”画儿的父亲似乎很高兴,拿着画儿的手举起来给大家看,而旁边的村民似乎没有太多的表情。  很快,我看见了裂缝,终于明白那些小孩说我们身上有没有缝隙的原因。  画儿陶瓷般的手臂开始出现了一条黑色如发丝般的裂缝,接着两条,三条,整个手就像被锤子敲破了一般,不过她的脸上没有什么痛苦的表情。不只是她的手臂,她白净的脸庞也开始出现裂纹,还有她的脚踝,我猜想可能她整个身体都在出现缝隙。  画儿就像一个被打碎然后重新粘合起来的瓷人。  接着,裂纹逐渐增多,终于开始脱落下来,如同下雨一样,白皙的皮肤一片片掉到地上,越来越多,最后在地上居然变成了块拳头大小的晶体,闪着白光。  在看看画儿,她犹如被脱掉一层皮一般,虽然还是非常白皙,但整个人仿佛瘦掉一圈,显的很虚弱。  然后村民们也同样开始出现裂缝,他们都掉下来或多或少的粉末碎片,也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石头状的东西,只是都没有画儿的那块漂亮晶莹。而且也变得如画儿一般虚弱,瘦的厉害。  我大张着嘴看完后,村民们捡起那些石块。  难道他们就是靠着那些所谓的玉料来换吃的?那不是人皮么。我越来越糊涂了,而且他们怎样出去呢,不是说村子里的人很久都没有出来换东西么。  “最近的太阳很厉害,我们出不去,要不然我们会被外面的阳光晒的裂开的。”终于,画儿的母亲低着头说了一句。  “天气越来越热,以前还好,可以勉强出去,可是今年是在出不了村子了,而且就算是你,也在这里呆了十余年,完全不适应外面了。”旁边的一个老头对着画儿父亲说道。  “今天不是来了两个年轻人么,叫他们帮我们换吧。”画儿的父亲提议,居然还谈到了我和胖子。  “可是顶多让人家帮我们一次罢了,以后怎么办。”画儿的母亲为难地说。  “那就把他们也变成我们就是了,你原来也不是这样的么?在这个村子无忧无虑的生活下去不是挺好么。”旁边的一个老头咯咯的笑了下,接过话头对着画儿父亲说。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看那个孩子,孩子依旧带着笑容望着我。  “他们想把你和那个大个也变得和阿爸阿妈一样,身上出现几条裂缝呢。”他仿佛在开玩笑一样,而我却并不觉得好笑。  “这样吧,这件事交给你们一家去做,以后就专门让他们帮我们换粮食,他们不是在村子长大的,对村子的依赖要少,能受得了外面的光。”先前的老头似乎态度很坚决,旁边的人也一同赞同,画儿的父母无奈的点了点头。我觉得他们似乎要散了,赶紧叫男孩带着我回去。  一路上男孩笑嘻嘻地对我说。  “我还没有长大,如果和姐姐一样大也能脱落下来漂亮的石头,帮家里换回吃的和用的。”  “难道你觉得这样很有趣?”我忍不住问他。  “当然,这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睁着大眼睛奇怪的望着我,仿佛不对经奇怪的是我,他说的才是符合逻辑的。我不想和孩子多争辩,只是想赶快叫醒胖子离开这里。  回到画儿家里,胖子还在呼呼大睡,当我拍醒他告诉一切,他也哦了一声。  “果然是个奇怪的村子,我说呢。”他环视了下四周的墙壁。我对他说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赶紧离开才对。  不过当我们商量如何走的时候,画儿一家人已经进来了。  “你们不用害怕,我们没打算害你们。”画儿淡淡地说了一句。  他们一家人看上去都和和善,并不像其他的村民,我越来越觉得他们和那些人不同。  “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十几年前我来这里写生和游玩。听说这里有个很奇特的村子,所以好奇地来着看看,结果就再也回不去了。”画儿的父亲,那位看上去很老实的中年男人,缓缓地开口说道。我和胖子则用心的听着。  “来到这个村子后,我也和你们一样非常好奇,后来才知道这里的村民世世代代都是这样生存的,这里种植不了任何农作物,也没有任何水源。村子里的人喜欢干燥,讨厌潮湿,因为如果和喝了水或者皮肤接触到水,就无法制造赖以生存的玉石玉料了。如同你刚才看见的,他们有种特殊的本领,身体上脱落下来的东西居然都是玉石的材料,而玉石的优劣,居然取决于人的皮肤的好坏,他们的食量很大,但营养根本取不到身体的各个角落,而是神奇的在皮肤表面形成了玉的成分,到了一定的时候才剥落下来,然后换取食物,当我打算离开,结果已经晚了,不知道村民们做了些什么,居然把我也同化了,后来我发现自己已经无法适应外界的生活,我害怕剧烈的阳光,因为过热的光纤会把我们烤干,整个人变成具干尸,以前的天气并不炎热,而且每当下雨后温度低些我们才去外面换吃的,可是今年已经很久没下过雨了,大家都不敢出村子。所以,他们说要把你们也同化掉。因为你们不是在村子里长大,所以应该可以抵抗得了外面炎热的温度和阳光。”他无可奈何的摇头。  “现在我也已经麻木了,尤其是在村子里还娶了一位妻子,还生下了画儿和她弟弟,这孩子完全在这里长大,再过几年,他也会像那些人一样了。”画儿的父亲望了望自己的妻子,然后摸了摸男孩的头,很无奈地说。  “你们走吧,我们不会加害你们两个的。虽然村子里的粮食已经用完了,再过几天,大家都会饿死在村子里了。”画儿轻轻地说了句。我觉得她很可怜,完全没有选择命运的能力,甚至她想都不敢想,因为只要离开了这里,恐怕她就必须一辈子活在阴影里面。  场面开始沉默了下来。这时候胖子忽然站了起来。  “我答应帮助你们,你们把我同化吧,不过要放过我同学。”他的话让我很惊讶。  画儿一家人也很惊讶,随意又非常感激地看着他。  “可是,要如何同化呢?”胖子笑了笑问他们。我赶紧站起来扶住他。  “你疯了么?还是和我一起离开吧。”  “不了,其实我也有些厌倦呆在那个世界了,在这里蛮好的。”胖子笑笑,挣脱了我的手。  “你还是赶快离开这里吧,我留下来也是为了帮助这里生活的人。”胖子忽然不笑了,一脸严肃地说:“我们开始来的目的难道你忘记了?”  这时候我忽然想起,原本我们就是来解决这里村民所谓的病来的。可是我没想到却是这样一种解决方法。  当我在天亮的时候离开画儿家,我看到画儿从手臂上剥落了一块白色的片状物,胖子把它吞了下去。  离开那个村子后我告诉了村长,以后不要再派人去那个村子了,至于原因,我却没有说。  还有,胖子告诉我,他的名字叫闽书。“纪颜说完了,虽然说的略有些伤感,不过他很快又语调轻松地说:”你知道么,我在后来回过那个乡镇,居然真的见到了胖子,他果然拿着那些玉石玉料来换东西,不过他已经瘦了下来,脚边上有一块比其他玉石大得多的一块。他告诉我,自己和画儿结婚了,而且妻子已经怀孕了,很快就会生产,所以他必须多出来几次换些必须的东西。似乎很奇特,他很能适应这里的气候和环境,或许有的事情就是如此,无法解释清楚,我唯一知道的事,他看上去过的很快乐,起码,看上去是。“(裂缝完)第五十九夜 犬娘  我有一位朋友,十分要好的朋友,他尤其喜欢养狗,无论是名贵的犬种,还是街头流浪的小狗,只要他看见了,绝对不会放过,一定带回家里好好抚养,但他对狗的态度很自由,随意进出,以至于有时候他也向我说有很多流浪犬在他家养好伤吃饱后拉下一堆堆排泄物就摆摆尾巴摇摇屁股走了。不过他不在乎,始终乐此不疲的重复,让我非常奇怪。  他对狗的喜爱似乎已经大大超越了正常人的情感,隐约中我觉得应该有些其他的故事。由于从小和他认识,我对他的家人还是很了解的,很不凑巧,他的父亲,确是一位屠户,而且,专门杀狗。却说这个行当倒也是有位祖师爷,而且名声颇为响亮,此人正是助汉高祖刘邦打下天下的大汉第一勇士樊哙,据《史记》记载:汉朝的开国皇帝刘邦手下的大将“樊哙沛人也,少时以屠狗为业”。汉高祖刘邦与樊哙自幼就是好朋友,后结为连襟,同娶吕氏为妻,樊哙自幼家贫,住在沛邑城郊的乌龙潭(现为樊井)边,以屠狗为生,他用乌龙潭的水洗狗肉,再用乌龙潭的水煮狗肉,其味道特别鲜美香醇。所以有很多人对狗肉情有独钟,所以同学父亲的摊位倒一度也非常红火,甚至在改革初期就给很多狗肉火锅提供肉源,很早就发了财,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一下放弃了,将生意卖与他人,真是让人好生奇怪,本来想问问,不过想想既然别人没有主动说,自然是不便说,问起来回答不是,说谎也不是,于是干脆就压在心里不说了。  我曾经去过一次那个肉摊,那还是因为我的父亲有一次叫我去买点狗肉下酒,我虽然不是很喜欢吃狗肉,但对于孩子,尤其是那个时代,有些肉吃还是很高兴的,于是我想起了我的同学,他曾经说我如果想要买狗肉,一定要去他爸爸那里,可以便宜些。  我自然找到他,朋友也一口答应,孩子嘛,总有些喜欢逞意气,其实他也极少去他父亲那里。  那是一个巨大的菜市场,一进去就可以闻到混杂着汗臭味,腐烂的菜叶和一股浓重的血腥味,还有动物粪便的味道。这种奇怪的味道让我很不舒服,朋友一蹦一跳着带我来到了他父亲的肉摊上。  他的父亲相当高大,赤裸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结实的肌肉依旧宽阔的肩骨,他系着一条长长的充满油腻闪闪发亮的深蓝色围裙,上面似乎还粘着星星点点的血迹。旁边有两个年轻人,招呼着客人,负责拿肉找零钱。我望了望肉摊,左边的挂钩上挂了一串串红色的肉块和内脏,旁边还有数个砧板,但上面已经是血红一片,沾着很多红色的肉末和骨头渣滓。我的旁边还有两个先到的客人,一个个半张着嘴巴,带着满意的眼神端详狗肉,而且不停的指指点点。  在同学父亲的脚下,有着好几个铁笼子,光线很暗,我只好走过去看,原来里面关着许多狗。  我无法忘记它们的眼神,很绝望,的确,那是种非常绝望的眼神,它们大都只有一米多长,体型并不大,毛色很杂,都是土狗,其中一条黑色的幼犬,睁着圆圆的毫无光泽如同塑料般的眼珠流着泪直直地看着那个红色的砧板,接着又盯着我看。我被盯的有些发毛,这时候同学的父亲一直在催促我。  “娃娃,快点,我还要敢去喝酒。”同学父亲的声音犹如雷声一般震耳,我只好胡乱指了一只。  “就它吧。”我指着刚才的黑狗。它瞧见我的手指着它,开始剧烈的颤抖,整个身体都在抖动。同学的父亲大手一挥,把笼子里的小狗拖了出来。这时候,所有关在笼子里的狗都开始叫起来。并不是愤怒的吼叫,而是低沉的哀鸣。  我终于见识到了他们是怎样杀狗的。  朋友的父亲一只手揪着黑狗的耳朵,像提兔子一样把它提留起来,被提出来的小狗没有任何的反抗,或许它知道是徒劳,只是呆滞的缩着四肢,而同学父亲的另外一只手拿起一件很怪的铁器,有些像撑衣服的架子,实际上就是这个改造而成,只不过前面弯曲成了一个U形的样子,他把前端压在狗脖子上,黑狗整个身体被卡在地上,任凭四肢如何摆动,也无法挣脱出来,它的脖子晃悠了很久,最终不动了,把小脑袋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只是不停的流泪,喉咙里发出呜呜的鸣叫。  同学的父亲拿出一柄铁锤,我看见他高高举起,朝黑狗的头上砸去,刹那间我听见了一声沉闷的声音,就像折断的柴火一样。  那狗还没死,头上已经凹陷了一大块,不停的向外吐着白沫和热气,嘴巴张的大大的,粉红色的舌头耷拉了出来,如同一条红色的带子。  很快,第二声闷响后,那黑狗不会动了,眼睛里的亮光也渐渐暗淡下去。同学的父亲手法熟练的把狗尸提起来,挂在铁钩上,拿起一把剔骨尖刀,手法熟练地在狗脖子上划开一个口子,接着犹如拔香蕉皮一样,一下就把狗皮扒了下来,露出冒着热气的粉红色的肉。我已经完全看呆了,脚下的狗血混合着白色的脑浆浸透了穿着凉鞋的脚。同学的父亲割下一大块狗后腿肉,我交了钱,脚步迟缓的走了出去。  出菜市场后我和同学都不说话,两人先前来的兴奋和高兴一扫而光,我和他分手后脑袋空白的走回家。  从那次后,我不再吃狗肉了,同学也是。  可是我只是知道这些罢了,却不知道同学为何如此喜欢溺爱狗。  在他家,我望着满地乱跑的小狗,和眯着眼睛不知疲倦的拿着狗粮喂养他们的朋友,终于问起他为什么如此喜爱养狗,并谈到了他那位杀狗的父亲。  “你还记得那次和我一起去看杀狗啊。”他歪着脑袋笑嘻嘻地望着我,随后又表情严肃起来。  “告诉你一些事吧,或许你会明白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狗。  我出生的时候,父亲并不在身边,由于那时候狗肉市场很走俏,他几乎离不开肉摊,加上那时候母亲看上去预产期也没到,所以他放心的回去杀狗卖肉,结果刚刚杀完几只狗,邻居的大妈跑过来告诉他我妈发动了,结果还没等他赶到医院,我就匆匆落地了。  据说我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会哭,而且讨厌我父亲。每次他张开手走向我,母亲说我都会全身发抖,不会说话的我喉咙里发出很凄惨的鸣叫,接着就嚎嚎大哭起来,这让父亲很难堪,也很尴尬。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而且只要他呆在家里,我总是会生病,奇怪的是只要他离开,我的病就不治而愈了。  于是大家都众口一词,我和父亲犯冲。“说到这里,他忽然话锋一转,”你知道胎神么?可能也叫胎煞。“  我摇头,哪里听过这个。  他略带失望的低下眼皮,接着慢慢解释给我听。  “我其实带着少数民族的血统,这点恐怕你还不知道吧,我的母亲,是一位布依族人,虽然已经融入到汉族很久了,但布依族却一直对生育保有自己的一套习惯和风俗,当年据说我的外祖父母就十分反对母亲嫁给一位屠户,因为他们觉得父亲杀气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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