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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皇朝(全)-13

作者:于晴 字数:7198 更新:2023-10-09 14:15:28

春花笑出来。“莺儿,你没有看过那本书,倒是把剧情猜得透彻,可见大伙都是这样的。”这样一来,她就放心了。  “小姐,你快下床,我还赶着替你画花呢。昨晚我梦见新的花样,五爷回来一定惊艳。”  “你连作梦都梦着我,我……”春花轻声道:“莺儿,我有你,真好。”  黄莺心跳莫名漏了一拍。“小姐,你说这做什么?”  “我难和悲秋伤春嘛。哎,我有点不舒服,莺儿,你替我拿哥哥上次带回来的玉石。”  黄莺应了声,连忙取过柜上盒里的羊脂白玉。  春花挂在胸前,眉目欢笑:“好看吗?”  “好看是好看,可五爷不爱小姐身上戴太多玉的。”又是玉镯,又是玉耳环,现在加了个玉炼,这……  “你也知道我一不舒服,戴着玉睡就好些。我想眯个眼,要是我中午没起来,你就让红袖别作饭,我想睡足,等哥哥回来,让他叫我吧。”  黄莺连忙上前摸摸她的额面。  “很不舒服吗?都在冒冷汗呢。”赶紧拿出手绢拭去她的汗举珠。  春花只是轻轻一笑,指指洗脸水。“你都端出去吧,我好困呢。”  “好、好,春天刚至,去年小姐也是这时候受了点风寒,小姐要好好保重啊。”她叮咛:“要不,五爷会心疼的。”  “嗯。”春花等着她走到门口时,忽地叫道:“莺儿!”  黄莺回过身。  “上回,求春哥哥说要在迷周城开学堂……到那天,你去瞧瞧,然后说给我听好不好?”  黄莺失笑:“小姐你放心,我口才不如六爷好,但保证一定说得翔实,我哪次不这么做呢?”学堂的事,小姐很有兴趣,她自然会把每件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黄莺正要推门,又听见春花道:  “莺儿,我太久没出门了,都快忘了园里是什么模样。你常在园里走,你觉得哪地方视野最好?”  黄莺想了想,笑道:  “视野再怎么好,有着高墙在,哪能看见外头?不过从五爷的厉风楼到这儿,经过的院子里有小姐喜欢的玉帘廊道,那儿夏天特别清凉,到了冬天也不会很冷,四爷曾说,那院子的风水在园里算是好极。”  春花眼一亮,点头。“你一提起,我也觉得好……莺儿,哪天我要能真出去了,你记得,代我问二哥他们,让我去那院子,好不好?”  “……小姐,你、你……”五年来,小姐没说过一句想出门,为什么……  春花眨眨眼,笑道:  “你别误会,我说说而已,总是个向往嘛。莺儿,你知道我怕热又怕冷,能待在那院子里,听着玉帘的乐声,就这样待一上辈子也是一种享受。”  “小姐,明天我就拆个两串玉珠,挂在这床头上,让你听到厌为止。”  春花微微一笑,既没应允也没拒绝,又道:“还有,哥哥回来后,我还是睡着的话,就叫他自个儿去睡,可别一直等着我醒。”  黄莺愣了愣,点头。“好。”  “还有,还有,哎,莺儿,前两天我不是有件新衣吗?哥哥还没看过呢,明天……你一定要帮忙我换上它。”  “……嗯,哪次不是我帮忙小姐更衣的?”黄莺心生疑窦。  春花露出灿烂的笑来。“再见,莺儿。”  黄莺心里有些不安,却一时抓不住那感觉,出了门,她放下水盆,又踏着脚尖,仔细看着门上的摆设。  她天天看,天天确不定期,这才放心离开。  春花望着那关上的的门,又重复低语:“哥哥,你千万别等我啊……”  她费力地缩回脚,整个人虚脱地瘫软在床上。  天下之大,竟然没有她容身之处了。她连下床也下不得,如果不是这玉床,只怕她早就被逼得无路可走了吧。  她抱过昨晚看完的书放在胸前,想了想,又把书放在枕下,而后吃力拉过薄被覆在身上。  她翻身面向床内,闭上眼。  通常她这样睡时,哥哥不大会惊动她,应该不会太早发现才对。  她不想留下任何话。不管留下什么话,哥哥一样苦,何必呢?  现在,她终于明白,她没有抢人姻缘。  从头到尾,她不是抢,只是占用哥哥的日子。从头到尾,她没有机会去抢,去霸住哥哥,时候到了,就是她走的时候。  这样说来,哥哥真正的姻缘应该快到了吧?想必哥哥也不会再苦多久,虽然她有点不甘,但至少她放心了。  难怪送子娘娘始终不送孩子来,原来她不是正主儿,自然不肯把孩子送给她跟哥哥。  她十三岁时,蓝蓝曾说她该去找她心里最渴望的一件事,那时,她一知半解,哪来最渴望的事儿?  一直到她无法跨出八风园的当下,她才明白她最想要的,只是跟哥哥在一块,只是跟七焚在一块。  其他的,她宁愿放弃。  就算不该留,她还是想跟哥哥在一块,她喜欢哥哥,喜欢他啊!  她十三岁那天才发现自己有多喜欢哥哥,喜欢到天天怀着感恩、开朗的心情留在玉春楼内。  不算晚、不算晚,今年她二十,至少她比其它人幸运,有七年的时间珍惜这段感情。  七焚待她好极,明明都是杀人无数的人,却愿意耐住性子,陪着她在一方之地分他们的世界。  哥哥对她情深意重,她舍不得啊舍不得哥哥,哥哥……  她有些发困,意识逐渐涣散。  天下真无她容身之处……现在,她就可以回到属于她的地方了吗?  大兴皇朝这样驱赶她,逼得她无路可走。她认了,在她心里,只要七焚、只要哥哥接受她这外来的人,她便什么也不要了……  哥哥……哥哥……我想见你最后一面……下辈子你等我,让我看着你老去……好不好……  意识终于尽散。  一觉醒来,天黑黑的。她有噗惊诧地看着四周。  这里是她的房间,她还没死吗?  “莺儿?”她叫着。  没有任何回应。  她迟疑一下,发现身子竟然比睡前轻盈许多,不你先前得费尽千苦才能躺回床上。  她一脚踏到地,双眸大张,连忙滑下床。  来回试走好几步,竟然有路可走。  这是怎么了?  她又惊又喜,推门而出的同时,似乎有什么拉扯她的身子,她一时不稳,向前扑了两步,但她不及回头察看这异感,就发现自己竟然踩在八风园内的泥地上。  她不由得满面错愕,惊喜交错、难以言喻。  哥哥呢?她想让他看看,她终究还是能留下了,皇朝还是放过她了,她跟哥哥终于能厮守终生。她要为哥哥生很多、很多孩子,抚平哥哥内心的煞气,要让哥哥跟七焚知道,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对他们天生厌恶的,她还要叫哥哥陪着她走遍天下……  “小姐!”  平静的叫唤,出自不远处。  “谁在那里?”春花偏着头,上前几步,瞧见有名奴人跪在地上。“你怎么不抬头呢?”  这奴婢有点眼熟啊……  “小姐,奴人等你许久,终于等以你了。”  春花见她抬起头,怔住。“姐姐?”正是她幼年时候在简宅被杀死的奴人姐姐。  “小姐还记得我……小姐多年为我菇素,我都收到了。”那奴人感激道。  “……这样吗?……原来是这样啊……”春花恍然大悟,激动的神色刹那归于平淡。她轻轻一笑,上前扶起奴人姐姐。“我就说,我怎能走出房呢,原来已经……”  那奴人低声说道:  “奴人知道小姐怕鬼魅,求判官等待小姐归家时,亲自迎回小姐,再去投胎。”  “姐姐,我菇素可不是要你报答啊。”  那奴人只是浅笑道:  “小姐在这世上受委屈了。这世上,太过卑微、太过不公平,小姐乃天生玉胎,这世间不适合小姐,地府判官是小姐舅舅,等回到地府后,小姐必如归家中,再也不受大兴皇朝之限。”  春花应了一声,回头再看玉春楼一眼,有点不舍,只盼哥哥别苦。  蓦地,院子的那头,有人匆匆而进。  她呆住。  那奴人低声说道:“小姐,该走了。五爷天生煞气重,对你魂魄不好。”  “嗯……”她脚步未动,痴痴地看着他。皇朝的老天爷对她还算不错,终于让她见到哥哥最后一面……  “小姐,真的得走了。”  她嘴角轻轻翘起,轻轻来到他背后。他正要推门——  “哥哥,以后你不用这么辛苦了。”她柔声道,笑容渐渐淡去。“我走了,你……保重……再见了,哥哥。”  倏地,南宫朗回身眯眼,注视着寂静的夜色。  他的视线扫过她,并未停留,只觉今晚玉石相击的清脆声音老响在耳畔。没有风,哪来的玉石声?  她闭上眼,转身对那奴人道:“咱们走吧。”  身后的男人不再理会这些幻听,直接推门而入。  “春花?”  不要发现、不要发现……哥哥现在这么快乐,不要这么早发现,至少,等以明天早上……  “春花?你起来,我有好事跟你说。春花?”  她怔了怔,而后抚上心口。  过往春花的日子历历在望,即使她在阴间土地无路可走,但她从不后悔那样的日子,有她喜欢的人、有她爱的男人,还有许多与她无缘的人……  “我……怜君吧,就叫怜君。”她与哥哥从此阴阳分隔,无论往后他喜欢上谁,是不是还记得她,她都希望他失去她的痛能短些。  “好,怜君,过奈河桥吧!”  然后……然后……  第3卷.归乡上  三月初春,绿芽渐现,前几天落了一场小雪,没下几个时辰就让温暖的太阳给融了。  新年新气象,市井间开铺子的生意兴隆,有婚庆的趁著三月好日子办一办,旅商选在三月开始一年的奔波,一时之间,大兴皇朝从冬眠里活了过来。  阳光初露,暖融融的春意洋溢著,在明媚的春天里几乎可以看见点点春光在闪闪发耀著。  一名书生扮相的青年……他确实是个青年,一身雪色半透明绸纱绸的书生长袍,里头也是素白的衫衣,一层层的,至少穿了三层御寒。  他束著黑溜溜的长发,撑著黑伞,走一步退二步,一个上午尽耗在街头的几个摊子前。  这小书生一定刚从偏僻的乡下来,才会像个乡巴佬一样,连个豆花摊子都要停下老半天,对街门可罗雀小饭馆里的老板心里这么想著。  一上午他闲著没事干,就坐在饭馆前的板凳上观察著。  人来人往都忙著事呢,就只有那书生闲逛,而且像个土包子似地走著,非得每个店家都停个几时辰才罢手。  接著,他瞧见那书生眼波一动,移到这头来。饭馆老板早胸有成竹,打算这书生一近身,就问他有没有钱,没钱免谈,霸王餐绝轮不到他头上。  他眼睛可是利得很,这书生逛归逛,却没掏出半毛钱过。  那秀气的书生果然笑咪咪地走来,却是越过正要喝声大骂的老板,惊喜进入隔壁的书铺。  怜君双眼都发光了,连忙收起黑伞,轻轻抚过柜上的每一本书。  真好真好!  阳间就这点好,要什么书都有,不像在地府,一开始他念的都是些地府手则,要不就是什么菩萨经,虽然同样都是书,但感觉就是不一样,后来,他简直倒背如流,还得求其他地府小鬼,看看有没有人烧书下来给他们!  这年头,阳间人什么都烧,就是不肯烧书,气得他很想上阳间宣导,烧银子烧金子,生活可以很富裕没有错,但一定也要烧烧书充实心灵,不然对下头的书生真的很痛苦。  幸亏年前有名德高望重的师傅下去,弟子烧了一整套他的著作,在那师傅转世前,他抱著师傅大腿,哭著求他转赠给他,他这才含泪有书可读。  阳间的都是新书啊!他感动地差点掉下眼泪。  怜君非常小心翼翼地翻起一本新书,读得津津有味。  生前都是差人送书进府,他没有来过书铺,更没有这种书一出来就马上可以阅读的激动……啊啊,阳间就这点好就这点好!  他甘愿留在这里非常甘愿啊!  “公子?”  “嗯?”  “那个……都一个时辰了,您看得这么入迷,要不要带回家看?”  “……”怜君默默放下书,有点不甘情愿。他身无分文,哪来的钱买书?  所幸,书铺的员工还替他留点文人面子,没有再逼他买书。  怜君正要离开,陡地,身侧有人取过那本书,露了牌子给那书铺员工看。  怜君瞄到那牌子上写个‘风’字,他讶了声,往那手的主人看去。  那主人也是个书生打扮的男人,较怜君高些,同样一身白袍,身骨文人派,面貌不算极俊美,但眼睛十分漂亮,看起来就是很舒服的一个人。  如沐春风,说得就是这种人。  那书铺的员工连忙叫道:  “是三爷……”不对,八风园的三爷是个哑巴。他训练有素地看著简三爷的手势,用力点头。“是,小的明白了,小的会马上差人送新书到八风园。耶?三爷不住在八风园里吗?”他一头雾水。  怜君看看他们,轻声接道:  “你家三爷是说,他在城巷里有间宅子,每年春天开始,以一季为限,有新书就送到召兴街的简宅去,过了春季,他就不在这里了,小哥,你是新来的,对吧……这也是他问的,不干我事啊!”  那名白衣书生跟书铺小哥同时瞧向怜君。  怜君笑道:  “以前我家里人也有不方便说话的,我学了点手语,何况这位简兄眼睛很会说话,很容易读的。”  很会说话?书铺小哥呆呆看著简三爷的黑眼。他完全没有慧根,他只知道简三爷的眼里很温暖,不像其他爷儿或而暴躁或而娇贵。  那姓简的书生微微一笑,对怜君比了个手势。  怜君惊喜接过那本书。“要送我吗?三爷真是……”他眼泪汪汪,等他读完这本书,先转烧给地府小鬼,等下去后再讨回来。  书铺小哥低声提醒:  “我们家三爷姓简,贵名求春。”  “在下崔怜君。”怜君笑盈盈地作揖道:“没有想到这间书铺是八风园的,今日有幸得见简兄,真是怜君的幸运啊。”  简求春始终微笑,跟他比著手势。  他注意到这个叫崔怜君的青年,偶尔瞄著手势,但大部份时候都是在看他的眼睛。  他的眼睛,真的会说话么?  简求春索性不比手势,就跟这个外貌看来有点孩子气的小书生对看。  书铺小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最后搔搔头,去整理书了。对不起,他只知道嘴巴会说话,眼睛如果能说话了,他可以去当大仙了。  过了一会儿,怜君先是面露迟疑,而后绽笑作揖,道: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简兄,小弟就叨扰几天了。”  简求春微地惊诧,比出手语──  “我的眼睛,真的会说话?还是你会哪门子读心术?”  “唔……小弟不会读心,我也没那能耐,能一句一句读出来,最多,只是看见简兄眼露热切欢迎,说穿了,就是你我心有灵犀一点通嘛。”  简求春深深看他一眼,做了一个较为复杂的手语。  “请简兄节哀顺变,能读你的人就算走了,但这世上绝不只有她,一定还有其他人呢。”怜君叹声道。  “三年多前的事,就算有悲伤也早就淡了。”那修长的手指做著手语。  怜君闻言,眼儿一亮,点头称是。  “简兄说的是。时间能淡化一切,该悲的悲过便是,明天还是得过活呢,你这种人,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简求春含笑看著他,主动牵著他往门外走去。  外头春阳高照,怜君缩了缩肩,直觉以宽袖遮阳。  门口停著一辆马车,车上有个‘风’字的标志,书铺小哥抱著一叠书奔出来,叫道:  “三爷,来了来了!这十几本是新进的,等晚点,我差人送剩余的书过去。”  怜君乐得眉开眼笑,连忙帮忙接过。“多谢多谢!”  “呿,这书也不是送你的,你谢什么?”书铺小哥在怜君耳边低语:“八风三爷人挺好,不必担心得罪他,但我瞧你是乡下来的,提醒你一点,三爷若去八风园,你别跟著去,免得闹出事。”  “闹出事?”  书铺小哥瞪他一眼。“别多话别多事,自然不会闹事。”语毕,见怜君这个弱质书生又小又纤细,于是帮忙扶他一把上了马车。  怜君称著谢,笑嘻嘻地把车帘拉妥,免得被太阳照到。接著,他转身朝简求春展颜笑著。  简求春只觉这小书生一点也不惧生,甚至,有点笨到随便跟人上了马车。他的眼落在怜君左手上包扎的白布。  怜君笑道:  “年前被恶盗砍了一刀,至今还没有好呢。”说到‘恶盗’时,他扁扁嘴,显然对这砍刀者有著轻恼。  他摸索著腰间,掏出个小瓶子,掀开小角用力嗅了嗅。  淡淡的香火味儿弥漫在车内,简求春以为是这几年风行的玩意,也没有放在心上。  他一向与这种流行脱节,只是香火是奉鬼神的,竟也能拿来当嗅盐,算是皇朝流行跃进一大步吧。  怜君喜孜孜地翻起书来,如入自在之地。  简求春轻轻眯眼,趁机细细打量这个小书生。  这个小书生细皮嫩肉,面皮有些苍白,虽然清秀,但总觉得太弱点,不太像皇朝人该有的样子。他目光移到小书生的喉口,确实有喉结,那就不是女扮男装了。  简求春见他看书看得入迷,也不去打扰他。他时常接济落魄的书生,一年之中他只有一季留在此城里,那宅子任著那些书生随意住著。  换言之,他好客,好的客都是些文人雅士,这是七焚人人都知道的事,只是,那些书生多半是跟他纸笔交谈,要眼神交流那是痴人说梦。  他望著这小书生,内心起疑。说不出哪儿怪,但总觉得这小书生的气质有点眼熟,像他曾读过的一本书,是哪本书呢……  正思索的当口,他又注意到怜君明明读书读得心喜,眼皮却渐渐合上,仿佛被什么困扰,接著,整个人遽然倒向毛毡,竟是睡得沉了。  简求春一怔,俯身摸向怜君的鼻下,人还活著没有错。还是这小书生得了什么急剧病症,竟在眨眼间,在他人的马车上睡成这样?  他动动鼻子,发现小书生的身上有更浓的香火味,衣袖半掀,纤细的白臂上竟然有著碗大般的烧伤,且烧伤未成疤。  他一脸错愕,连忙卷起怜君的袖子,光是这只手臂竟然有三到五处不等的伤,全是没有复原的烧伤。  他又看见怜君的衣襟里露出块羊脂白玉……这玉真眼熟,熟到是几个月前,八风园飞鸽传书,至皇朝国土的另一头跟他索讨去的。  一不要陪葬品,二不要太多人接手过,三要的是千年上等古玉,四急用,即使是入宫去厚颜讨著,也得讨来一个。  他没问是谁要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块白玉被转赠到小书生的身上。  简求春一时想不出答案来,遂抽回书册,取过薄毯盖在他身上。  因为,他发现这小书生通体冰凉,不像死尸,反而像……像……  ***  迷迷糊糊的,口干舌燥。  太久没有当人,这种口渴的感觉真是令人讨厌。是哪个王八蛋竟然把香火挂在他的名下,让他闻得都晕头转向了。  现在他吃的香火是自判官舅舅那里分来,要不就是在地府其他交情颇好的大人赐的。  每一口香火都有他们的法力护持,他才能食后自疗,一步步往鬼路迈进,像这种莫名其妙奉在他名下的香火,他不但一口也吃不得,反而全身如浸香火之中,一承受便倒地不起。  自他死后,从未有人烧给他过,到底是谁下的毒手?他才来阳间一会儿,就惨遭此人毒手,够狠!  这香火,隐约带著天上菩萨的恩泽,但他还不是完全的鬼,吃不消、吃不消啊!  怜君倒在车里头,直到意识稍微清明些,才吃力地拉出挂在胸前的玉佩。  车外,似乎有些喧嚣,怜君没仔细听,任冷冷的玉光流进体内。  这块玉,是南宫朗给的,判官舅舅看了也叫声好玉,可惜,这玉里的灵光快被他用尽,纵是千年古玉,也要再等千年才能积集灵气了。  “……楚家庄七十二口,全仗你二小姐的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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