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从各个角度拍了照片,警官如释重负地擦擦汗。 “萨姆兰先生,您,您到底是做什么的呀?”安妮小姐紧张地问。 “波特兰市警局的警官,敝姓萨姆兰,当然,安妮小姐,你也可以叫我艾德。”萨姆兰收起证件,友好地笑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安妮小姐还是吓了一跳,“警、警官?可是您来这里做什么?” “呵呵,您放心,我并不是怀疑您亲爱的医生。我现在不得不走了,对了,这个,”警官从衣兜里掏出几张折好的纸,递给安妮,“这个,请您在沃勒医生回来时转交他,上面有我的联系方式,方便的话,请他电话我。那么,小姐,快回去吧,记得一个人在的时候要锁好门。再见,亲爱的小姐,祝您赢得爱情。” 萨姆兰警官风一样的来了,又风一样的再次消失再黑暗中,留下紧张、兴奋而又羞涩的安妮小姐…… 十分钟以后,赛斯·沃勒回到诊所。 “您还在等吗?安妮小姐,我说过了您可以早点儿回家的,晚上可不大不安全。”(下注:美国人初次见面或是正式场合一定要称呼对方位某某先生或是某某女士,而这个某某则是姓氏;当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了之后,也可能是非正式场合中,就往往直呼其名或者昵称。在这里萨姆兰警官是个例外,大多的朋友喜欢叫他“萨姆”——这可能跟叫惯了萨姆兰警官这个头衔有一定关系吧,另外,沃勒医生是本文中另一个特例,这可能是因为他较为严格的区分工作和休闲的缘故吧,所以,在一些人眼中,他是比较难以亲近的。) “不,医生,我很担心您。医生,我……我可以叫您的名字吗?”安妮像是鼓起了全世界的勇气,双手不安地搅动着裙子。 “当然,叫我赛斯就好了。”医生颇有些纳闷的看着安妮。 “太好了!不过,医生,不,赛斯,你怎么去了那么长时间,不顺利吗?” “说不上,安妮小姐,”他还是这样称呼她,“我想你没有听错吧。我在那个地址附近转了很久,几乎挨家挨户地打听,也没有找到打电话的那个人。” “不会呀,我听得很清楚的。”安妮一头雾水。 “算了,可能是什么人的恶作剧,不用管他了,我送你回家吧。” “啊,医……赛斯,萨姆兰警官刚才来找你。要我把这个给你。” “哦?萨姆兰警官,”医生迅速瞟了一眼,然后放进口袋,“呵呵,你也知道他是警官了吗?” “嗯,他告诉我了,他还在外面的过道拍了些照片呢。” “过道?” “是的,他发现了一个鞋印。” 盯着这个鞋印,医生陷入了沉默,“安妮小姐,他还做什么了?” “他要我带他去看你的房间,对不起,医生……”安妮小姐声音小的像蚊子。 “他动什么了吗?” “不,没有。医生,你在生我的气吗?” “哈哈,叫我赛斯就好了啊。安妮小姐,你等我上楼去一点东西。” 看看安妮并没有跟上来,医生轻轻拉开了办公桌的抽屉,取出放在最里面的那一小盒火柴,放进口袋。走到门口,他想了一下,又从书架里面取出一摞文件。 “啊,安妮小姐,叫你久等了,我拿一些来访者资料回去看看。好了,我们走吧。” 他一定是生我的气了,安妮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她没有说出那个就在嘴边的邀请。她希望他今晚不要走,没有什么别的,就是希望他能在她身边。 她有那么一点点害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什么的害怕。我真笨!安妮自责着,先是因为自己听错,罚了医生跑那么远,后又带着警官没经同意进入医生的房间,唉。 实际上,安妮今天没有提出邀请是对的。沃勒医生必须把他弄不明白的事想清楚,更别说还有警官要他看的东西。 “啊,医生,还有一件事。”安妮小姐的性格很像孩子,她很快忘记了失意,只是,她还有些担心,怕这又是一个错误。 “嗯,说吧,我在听。”医生点上一只烟,带着手套的左手把着方向盘。 “嗯,医生,”她对他报告什么的时候,总是习惯叫他医生,“你不在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来找过你。说是她的妻子有心理问题,但是,他问了一大堆之后就走了,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 “是吗?”医生睁大了眼睛,“他长什么样子?” 唉……看来又引起了一个错误的话题,安妮小姐难过地想…… 第十章 梦境 三十五分钟,除去在诊所耽误的时间——三十五分钟!我的步速仍可能比玛莎稍快,那么,她正常回家大约要花四十分钟。她说从咖啡馆出来至到家,中间有一小段路跑步,全程差不多四十五分钟。这里面有她说在路上遇到那个迪亚特所耽误了的十分钟。玛莎关于时间的说法应该是准确的。而且我沿着她的路线走下来,依照一个年轻小姐走夜路的思路,这个路线也是完全正确的。 另一种情况是玛莎说谎,那么,这里有十分钟是多出来的。因为房东先生当时不在家,莉莉西雅也是在九点以后才赶到,总共有约一小时的空余时间,这个时间被用来做什么了? 发现的鞋印是朝向西方的,从大小初步估计应该是出自一个男人。它是属于那个迪亚特还是就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路人?萨姆兰更倾向前者。 这个时候,快没有记程车了。萨姆兰打电话叫了一辆警车,回到警局是十点。 萨姆兰对电脑不很熟悉,当然也就不知道4兆大的纯文档意味着什么,不过,当他看到桌子上摞着的足有两英寸厚的复印之后,也大概有点儿概念了。 卡洛斯正认真地检阅这些文稿,见到萨姆兰,他很是兴奋。 “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样,有什么线索吗?我们这边可不顺利啦,追查钉子的线索全断了。多数商店已经关门,能找到的也都说不记得什么。这些文件你也看到了,根本看不过来,不过我还是把它分发给各个警员,希望能发现点儿什么。当然,我给你复印了一份完整的,瞧,它在等着你呢。” “呵呵,你可真好心,走吧,跟我去技术科瞧瞧。”…… “噢,我就知道,你一回来就准有活儿干。看看这次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弗莱德带着深度近视镜,从电脑前回过头,无奈地笑笑,“啊,一张照片?……半个鞋印,不太清晰,但我想可以试试。” “呵呵,弗莱德,你是个棒家伙。” “别那么说,工作就是工作。” “嗯,我还有点儿事儿,要你帮我查点东西。我希望得到全城有强奸前科的人的记录,包括那些强奸未遂的。” “哦,上帝!这工作就好比修建金字塔。”弗莱德真想把下巴扔在地上,“好吧,记得请我喝啤酒。” “哈哈,不会忘的。拜托你啦!” “不会忘,不会忘?你至少欠我三次了!”弗莱德把照片扫进电脑…… 从技术科出来,萨姆兰警官听取了几位警员的追查过程。 “艾利的汽车取回来没有?” “还没有,我八点钟给修理厂打了电话,他们还没有开始修呢,不过我要求他们尽快,现在可能差不多了吧。” “嗯,那好,我去一趟修理厂,嗯,叫什么名字来着?”萨姆兰重新穿上大衣。 “得了,萨姆,你回去休息吧,昨天你也是很晚才睡的。我过去一趟就是了。你也不会闲着,在床上看看文稿吧。” 萨姆兰想想也就没有推辞,卡洛斯是个优秀的年轻人,尽管有时候,还不那么成熟…… 萨姆兰的确已身心俱疲。难道这就是人们所说的老了?他没有注意到,在过去的一周里,他的睡眠总和不超过二十小时。 警官的家老调而简单,整栋房子里唯一像样的就是他精心设计的健身房。那些器械已有五六年的历史了,不过萨姆兰维护得很好。此刻他躺在卧推板上,举起了那重达190磅的庞然大物。 军队给了他一副好身板,也给了他和太太两年无止境的快乐不眠夜。成为警察后,这种纵欲笙歌的快乐很快消失了,但萨姆兰却从没有忘记锻炼。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忙起来之后唯一的休整。不能回家的时候,他也是警局上上下下出入健身房次数最多的人。老警官曾经还有一个嗜好,但是当老婆被动吸烟死于肺癌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那害人的玩意儿。 第三组,警官把重量加到了200磅,拼命推起五个…… 汗水湿透了他的紧身背心,凸现出一身坚实的肌肉,这在他的同龄人里可谓凤毛麟角——年轻时候的萨姆兰活像个健美先生呢。 做完了几组小肌群训练和放松练习,萨姆兰排开脑子中的一切,忘我地躺了几分钟,然后爬起来冲了个澡,觉得干劲又鼓满了全身。他走到电话前,拨了一个国际长途…… 凯瑟琳·玛莎在黑暗中静静地走着,没有人,没有光,她不知道要走到哪里,也不知道身处何处。她只是往前走,甚至不敢肯定哪个方向才算是前面。 她很害怕,她想抓住什么,但是几次伸手,还是什么也没有。她想,要是这时候艾利在身边该有多好啊。想着想着,她就看见了艾利的背影。 上帝,等等我,她向他跑去,他站在那儿纹丝不动,她努力的跑着,但是,她就是不能接近他。求求你,别这样,艾利。她的祈祷似乎起了作用,他向她走来。她扑进他怀里,她在哭,她在撒娇。 她闭上眼,等着他温柔的吻与亲切的爱抚。他却迟迟不动,她抬起头,他不是艾利!他是谁?她在努力思索,天啊,他是迪亚特!放开我! 她用力却不能挣脱,他的双臂铁箍似的勒进她的肉里。 她看见他的脸皮在慢慢外下卷,露出了鲜红色的血肉。 “啊!”玛莎一声惨叫从床上坐起来。莉莉西雅赶紧扭亮了灯。借着灯光,她看见玛莎在重重喘着气,全身都湿透了。她温柔地抚着她的背。 “凯丝,”她轻轻地叫她,“是不是做了恶梦?” “嗯,”玛莎把脸埋在双手里,“莉莉丝,我梦见了艾利,他,他变成了……” “我可怜的宝贝儿,别想了,乖乖不要再想了,会过去的。听话,我的玛莎,一切都会过去的。”她把她抱在怀里,任由她的眼泪打湿她的睡衣。 喝了一杯温水,莉莉西雅捋着她揉揉的头发,她的情绪稳定一点了。 她趴在她的怀里:“莉莉,你真好。还在这里陪我,你不想你的男朋友吗?” “傻丫头,我想他干嘛。需要我的人是你。你觉得好一点儿了吗?” 玛莎点点头。 “凯丝,你还记得吗?一年前,我也曾经有一段特别伤心的时候,还好有你一直在陪着我。你以前比我现在做得更好,我是个不会安慰别人的人。可是,那时候,要是没有你,我可能活不下去了。玛莎,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觉得怎么样?” “你是说……不,我不想去。” “你应该去。我知道你没有心理问题,你只是被吓着了。但一直这样下去,你可能就会出现真正的问题。相信我,那是个很好的心理医生,一个中国人。要不是他身边有美人儿相伴,我早就追他了。” “可是,心理医生不是不能和自己的病人结婚吗?” “啊?是吗?这个我倒不清楚,不过也不一定就是要结婚的嘛。呵呵,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来,我抱着你睡吧,别害怕。”莉莉西雅亲亲玛莎的额头,关了灯。 “凯丝?睡着了吗?”莉莉西雅过了几分钟问。 “还没有,你也睡不着吗?” “嗯,我在想那个年轻警官,他长得可真帅啊。” “你呀,怎么老是这样,你不是有男朋友了吗?” “呵呵,那也比不上他啊。他配你倒是满好的……哎呀呀,你看我老是这么说话,又叫你想起来了,不哭不哭……” 又折腾了一会儿,玛莎睡着了,莉莉西雅在床上躺着,眼睛望向天花板,想起了她前一个男朋友,上帝,那个可怕的男人…… 卡洛斯瞧瞧那颗从车下冒出来的沾着机油的头,觉得十分滑稽,“你是撒里?艾利先生的车是你修的吗?” “别说什么艾利先生,我可从来都是对车不对人!我在干活呢,朋友,你是来打听什么人的吗?那你可找错人了,该向楼上的家伙打听。如果你就是来找我,那么,有什么事待会儿再说吧。” “很抱歉,我是警局的卡洛斯警官,找你有点儿急事。” “该死,你怎么不早说。警官,我想你一定是为车子的莫名故障来的吧!请跟我来。”两个人一直向车库最下面的一层走去。 “那么说,确实是人为破坏的啦?” “呵呵,除非车子自己不想干了,自断筋脉。” “来,警官,来根儿。”撒里抖出一只“好彩”牌香烟。 “这儿能抽烟?” “白天不行,换句话说就是老板在的时候不行,现在就没事儿了,当然,只要别随地乱扔烟头。” 警官接过香烟,帮撒里也点燃了。 “谢谢,警官,你真体贴,省得我把自己的裤兜都弄脏了。好了,就是这辆车。” 这是一辆灰色的“欧宝”,看样子使了五六年了,车门处也有一块擦伤。 “警官,你结婚了吗?” “没,为什么问这个?” “没事儿,没结婚最好,只是随便问问……呃,我在想,假如你已婚,太太会不会因为你这么晚还在外面奔波而难过……请别在意,我只是开开玩笑……等一下,你……听见了么?有什么东西在滴答滴答地响。”撒里眼神惊慌。 卡洛斯也听见了,这个声音就在眼前的欧宝车上,他让撒里躲到一边,拉开了车门。滴答的声音更清晰了,从副驾坐位底下传出来。警官搬开了座位…… 第十一章 本能 托起这个小猫闹钟形状的东西,警官后背被汗渗湿了——卡洛斯并不具备拆弹知识,不过他仍然意识到这东西被改造过了,上面的显示是:00:00:31。并且以秒计还在不断减少。 撒里早已战战兢兢躲在一辆汽车后面,露着半个脑袋惊恐地看着这边。 从这东西的大小看来,即使安装了爆炸装置,应该也不会有太大的威力。卡洛斯仍不敢掉以轻心,在他的记忆中,曾有一种对炸弹的深深烙印。 卡洛斯的父亲是一名拆弹专家,在著名的水库炸弹事件中殉职,年仅四十岁。那时候,卡洛斯还在上小学,他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整日以泪洗面的妈妈,直到……直到,她被送进疯人院。是炸弹无情摧毁了卡洛斯的青年时代,也使他义无返顾地报考了警官学校。 造化总是弄人的,卡洛斯没能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灵活的手指,那份惊人的注意力和冷静也与他无缘。他被转系去学习侦破科学,这时候,他优秀的头脑、敏捷的身手、出色的对枪械的理解使他成为同年生中最优异的,也让他在毕业后顺利当上了警官。 卡洛斯将这东西小心地放在地上,他不能跑开,他知道任何剧烈的震动都有可能引发炸弹的爆炸。这里可是车库,一不小心就会引起连锁爆炸,到时候,不但他们无法逃生,局面也将变得不可控制。显示时间是00:00:26。 卡洛斯走向空旷一点儿的地方,示意撒里也躲得再远一些。他可是重要的证人,必须保证其安全,即使牺牲自己。 两个人都躲在车后面,00:00:10,开始了倒计时,一秒一秒的仿佛经过了数个世纪。 00:00:00!“小猫”发出噗的一声,喷出一阵烟雾,在地上滚了两下就倒下不动了。警官觉得莫名其妙,烟散去后,他看见“小猫”的背后弹出什么。卡洛斯镇静地走过去,捡起那东西。撒里紧张的不得了。 “小猫”的背后裂开了,弹出一张折叠的纸条,卡洛斯有一种被人愚弄的感觉。他展开纸条,上面用有打印出来的一行字:齿轮即将开启…… 卡洛斯思索这句话的意思,不管其目的何在——改造这只“小猫”的人,很可能拥有制造炸弹的能力。他在提示什么,难道有一颗真正的炸弹即将爆炸?那么,会在哪里…… 警官的闹钟快速地闪出已知的全部线索,那些有可能联系起来的东西形成众多的排列组合,其中必有一种是合理的。 车子的故障——巧合——形成了玛莎出事时候的足够条件——还有房东的姐姐被抢劫以及入院——我现在到这里来调查证据——有一个假的炸弹——齿轮即将开启——我呆会儿还要去肯德尔慈善医院——肯德尔慈善医院? 难道,是肯德尔慈善医院! 警官没有打电话给萨姆兰,他拨到了警局…… 萨姆兰没有躺在床上看东西的习惯,他坐在桌子边,从卡洛斯给他开出的目录里找寻可能有问题的文件。 他已经看了一个小时,发现检查过的大多都是关于纸牌的发展史、纸牌的技法这类研究性文稿。在艾利的推理小说中,他跳着看挑出了的一本叫做《血脸》的书,可是,其内容也和案件没什么关系,因为里面的凶手是自己带上恐怖的面具行凶的,恐怖的意义也远远大于推理的内容。 萨姆兰的手机响起来,对面传来沃勒医生的问候:“萨姆兰先生,还没有睡吧。我很好奇一件事,为什么你会找我这样一个外行人帮你分析案件线索呢?”医生爽朗地笑着。 “哈哈,医生,”萨姆兰也笑了,“我可不觉得你是外行人。你和保罗·佩顿仅见过一次,他就把原著给你看,这可是信任的表示!对了,还有我跟他的合影。” “嗯,一面之缘而已!那么,警官,我也就不兜圈子了。通过你给我列出的线索,我产生了一些想法。当然,我事先说明,我可算不上侦破专家,也并非什么犯罪心理学家,所有的推论都是基于我对人性或是说心理的分析得出的。有什么不合理的,我可不负责任呀。” “嗯,了解,请吧。” “首先,警官,我想你和我的猜想是一样的。我也认为玛莎有可能是杀害艾利的凶手。从你的角度而言,怀疑一切,尤其是怀疑被害人最亲近的人,是案件侦破过程的第一环节,甚至包括怀疑父母和子女。(下注:1990年的瓦胡岛弃婴案,一名男子循着小猫小狗的叫声寻找到的是一个已遭受蛆虫侵害的女性弃婴,这些蛆虫以尿布疹导致的受损活体组织和生殖器及肛门位置的活体组织为食,几个月后,弃婴的母亲被定为企图谋杀罪;1992年发生的虐待案中,一名曾患中风的老妇和亲人生活在一起却得不到照顾,死后尸体身上都是尘土和粪便,检查人员在验尸房除去尿布后,上面满是蛆虫,死者下背部有一个坏死、腐败的区域,甚至扩展到整个盆腔部,里面有数不清的蛆虫……这些案件都是活生生存在的。其中有太多需要人们反思的地方,也提请给予警方调查所需的工作以必要的理解。)” “于是,你开始很自然地怀疑玛莎。起先,你可能觉得玛莎的自首完全出自编造,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构成了对正常调查的恶意阻挠。你的猜想是,玛莎在这个时候企图把工作引向消失的尸体和手枪。可是,警官,你又注意到了两件事,其一是麦瓦老板、安东尼先生、莉莉西雅小姐的佐证减小了玛莎女士潜在的犯罪动机。另外一点,我猜,你为写血字的血液莫名由来而深深困扰,这一点也同样令我头疼。重新分析一下,如果玛莎杀死艾利,我想这里面有两个问题,我先说后一个,也就是玛莎的自首。这里面有一个很大的疑惑,依照初步分析,我们觉得她可能有意制造混乱局面,但是,我想说的是,玛莎究竟有没有这个必要?如果她纯心设计陷阱,那么,她当然属于智慧型犯罪者。可是,她的这一行为有如画蛇添足。如果是玛莎在遥控凶手杀人,那么,她在时间上已经得到了完美的证据,还想要干什么呢?我想在这个时候保持沉默,安安静静地假装出一副悲痛的样子,在警察面前赢得同情更为安全。周围人群对她的良好评价,使得她会自然而然地被排除在嫌犯之列,她难道还不满意吗?作为智慧杀手的玛莎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举动所带来的反作用。另外让我感到疑惑的是,根据房东先生的话,啊,还有邻居的说法,玛莎似乎不具备杀害自己未婚夫的动机。我们可以回头看看这些证词。尝试分析一下男女主角。据我的观察,大凡从事文学或艺术工作的人——我指的是其中那些具有卓越成就和地位的——他们往往伴随着神经质的气质或是在性方面与他人不同的隐秘爱好,那些可能就是他们的灵感源泉。但是,在艾利身上,似乎并不存在这些表现。他公司的同事们也表示他是个很友好的人,只是稍稍有些沉默。安东尼和这对年轻人住在一起,也没有发现争吵的迹象。因为并不独居,即使艾利打算在性生活上玩儿一些不寻常的把戏,也很容易被房东先生悉穿,这可不是一件好玩儿的事。相反的是,我们得到的结果是两个年轻人相敬如宾,与周围人们和睦相处。我推断艾利是个可靠的年轻人,甚至在自己的作品屡次不被人重视时仍保持了相当好的教养。放宽一步说,就算他有什么不正常的性爱好,玛莎只要和他分手也就是了,没有必要冒险杀人。回过头来再看看玛莎,假设她有动机,我起初的看法是经济问题。但马上又否定了这假设。理由是玛莎如果真的出于经济问题而谋害未婚夫的话,艾利也应该是在一年前被杀,而不是现在!搬到这里来的最初三年里,艾利一直没有经济来源,只靠爬格子,我想那不应该会是稳定的收入。即使玛莎对此不满,那么,也可以依靠分手解决问题。我想艾利不是死缠烂打的那种人,日后侵扰玛莎生活也是不可能的。那么,玛莎干嘛非杀他不可?就算要杀,也不该在他已有了固定工作且工资不菲的这一年里下手啊!能理解的杀人动机还剩下最后一条,即玛莎有一个秘密情人,可是,警官,你比我更早的注意到了这是更不现实的一件事。综合这两点问题来看,玛莎女士谋害艾利先生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她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不敢肯定。你的意思呢,警官?” “嗯,医生,顺着这个思路,你的下一个推论是有关玛莎的自首吧。” “完全正确。我们刚才得出的结论是,玛莎不大可能杀死艾利,除非她变态或另有难以查找的隐情。那么如果玛莎所言属实。既然玛莎没有杀艾利,她又为什么要编造一个杀掉陌生人的谎言呢?所以,我想,至少有七成的把握说明玛莎女士相信自己杀了人。” “你说的是相信自己杀了人?” “是的,相信自己,我的意思是,有可能玛莎没有杀人,但是她以为自己杀了人。我们先做一种假设,玛莎被什么思想所左右,造成她以为杀了人的错觉。这又派生出两种可能,一是她被什么人暗示,二是当时的情境造成了一种压力,使得她出现了心理上的错觉甚至是心理障碍。女性的受暗示性一般较男性要强,她们很敏感什么样的环境会对自己构成威胁,并且联想到一些危险的东西。很不幸的是,这些联想很可能变得不仅仅是一个联想。暗夜里一个形象怪异的影子,后面有人走路的声音,甚至是朋友一句不太恰当的玩笑都会给相当部分女性造成这种想象空间,给她们以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所造成的后果并不确定,比较好情况的是从此以后再也不敢走夜路了,而中等的是恶梦、神经衰弱的影响,至于严重的,就是产生幻觉,也有可能是精神疾病。玛莎在这样的情境下产生了将企图强奸自己男人杀死的幻觉也是可能的,这应该是她无意识中潜藏的本能和死的欲望共同作用的结果。刚才我还说过她可能被什么暗示,这类暗示,心理学界称为催眠。不过我认为,这一可能微乎其微。” “嗯,我有点理解了,那么,剩下的玛莎女士真的杀了人有多机率呢?” “这个嘛,我很难将它量化,不过,我想,应该会有一半的几率,警官。” “那么高?”警官带着怀疑的口气。 “是的,很高。不过,你要注意,我说的也顶多是个估计。” “我继续说,警官。刚才我说到了因为威胁而产生了暗示,这可能源于死的本能——一种朝向自身,自杀、自暴自弃等行为都是死的本能的具体表现;另一种是朝向他人,大到战争、谋杀,小到仇恨敌视、与人争斗都是这一机制的对外表现。除了死的本能,人当然还有生的本能,我们活着需要空气、食物和水,对这种维持生命物质——还包括御寒的衣服,提供安全与保护的住房等等的追求是人类恒古不变的主题。还有使人类得以继续繁衍的性需求,它是同时作为保证传宗接代和满足快乐原则这双重任务的形式,同样属于人类生的本能。这里面有一个问题,被现代研究所忽略,那就是生的本能和死的本能本来就是密不可分的。在原始世界里,杀死你的敌人本身就意味着增加了自身包括甚至整个儿种族活下来的机会,那时候食物太少自然界的敌人又太多,杀戮是生存的象征。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的稳定时期,这一现象似乎只有在犯罪案件中才会偶然出现。实际上,它被巧妙地隐藏了。警官你不妨想想,激烈的社会竞争,导致一些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而另一些却站在其他人的头顶,享受着权力和物质的快乐;每个人在这个社会里,都要努力和他人进行文明之争,胜者抢占败者的工作、地位或者配偶,也正是这一现象的本质表现。对不起,我好像跑题了,警官,我想说的是,玛莎女士在未婚夫消失,有人要侵犯自己的时候,她的生与死的本能就会爆发,这时候,眼前有一把手枪会怎么样呢?而且,我发现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恰恰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你是说那个电话……” “是的,在房东不在的时候却有一个出自他家的电话,这意味着什么,我想决不可能是小偷向主人的报警吧。正是这个电话,使玛莎眼前的绝境更加险恶,可以说是摧毁了她的希望,增加了玛莎开枪的可能性。对了,警官,我猜你还没有去电话局查找这个拨出的电话吧?” “是的,可,你怎么知道的?” “很简单,你给我的线索里没有提及这一点啊。我现在之所以能在这里夸夸其谈,完全是得益于您列出来的详细的线索、时间和疑点。如果没有这些,我就什么也不知道,同样的,你查找这些线索也花掉了相当多的时间。” “谢谢!关于这个电话,你的意见呢?” “按照我的第二推论,这是某人所设下的圈套,同时也是为了确保玛莎顺利用枪杀人的最后一道保险栓。我正是因为反复思考了这个因素,才大大减低了第一推论的可能性。警官,你明天最好去查查这个。” “这个设下圈套的人,你想会是谁……” “我考虑了很多因素,起先,我认为凶手是想嫁祸玛莎。玛莎曾说那是一只很大的转轮手枪。艾利是被.35口径手枪射中的,取出的子弹证明了这一点。那么,我猜想玛莎女士的手枪会不会也是一只.35手枪呢?不论玛莎女士是否开枪杀死迪亚特,她都早晚会打开自己的挎包,那时候,她将看到一把手枪。尚不知情的玛莎会很自然地拿起来,这样,枪上会沾有她的指纹。当艾利的尸体被警方发现以后,会很容易地找到这只枪。那么,上面的指纹将会使她顺理成章地成为第一嫌疑犯,甚至会被定罪。但是,我仔细考虑却发现那不可能。第一,凶手不会选择玛莎和艾利约会的时间,既然是嫁祸,就该找到玛莎独处,不能出示充分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段。第二,现代的痕迹检验学异常发达,花上一段时间就可能看出子弹是不是从一把枪里射出的,经过这个检验,玛莎女士并没有开枪射出击中艾利先生的子弹,那时候,不但嫁祸失败,反而还洗脱了玛莎的罪名。第三,也是我认为这串推理中最为重要的,如果凶手想要玛莎作为替罪羊,那么,这把手枪就决不该从警方的视线里消失!顺着这一推论,我接下来想到的是,那把手枪应该遗留在现场,凶手只需要把那具多出来的迪亚特的尸体收走就可以了。但是,凶手并没有那么做,现场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大雨又恰好帮了他的忙!那么,他既然无须脱罪,干嘛煞费苦心要导演这个惨剧呢?唯一合理的推论是,他打算搅乱你们的办案思路。你说呢?” “我也有相同的看法,我们在艾利的住所找到了他写的推理小说和一些文章,不过只看了一小部分,至今没能发现什么。” “警官,我想问一个不太着调的问题。” “请说。” “艾利有没有与人通信的习惯?” “没有,为什么你提到这个?” “我想起在保罗先生的书上,看到的关于13年前你破那个案件的后续调查,说杀手有何人通信的习惯,这才忽然问到的。警官,你能把当时的情况说一下吗?” “嗯,那次我们在凶手的住所翻出大量没有落款的信笺。这令我们大吃一惊,你知道寄信人的地址是写在上面的,所以很少有人不写自己的地址。那些信笺被仔细地检查过了,上面谈论的都是风铃草连环杀人案的具体实施和细节。我们根据上面的邮戳通知了当地的有关部门,但是,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也可能是找不到寄信人,这个事情就被搁下了,也没有对媒体宣布,但是,我们知道,还有一个杀手没有被抓到,他甚至比另外那个更为可怕和难缠。你是想到了这个吗?” “是的,和我在书上看到的差不多。当然,我并非怀疑艾利就是那个人,他当时还是个孩子呢。我只是好奇为什么13年后这个城市再度出现连环杀手,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不希望是有人继续上次犯下的罪行。” “对了,医生,你对新的血字有什么观点。” “嗯,这个嘛,”医生略一沉吟,“我也想从不出来。你们鉴定的结果是,这次的字迹并不出于杀手之手。心理学界确实已经证明双重人格的存在,但是把双重人格引入这个案子,会造成调查的复杂化。再说,这种人格是相当罕见,所以要说是连环杀手自己写下这个血字,似乎并不可信。那它又会出自何人之手呢?我想杀害艾利的凶手是最为合理的解释。他有可能是在嫁祸面具杀手。警官,我还有一点心理学观点上的看法,你要不要听听?” “哎呀,医生,你对我的帮助太大了,我很想听听你的高见。” “嗯,我从保罗先生的书籍中,得到了一种提炼。连环杀手在连续几次作案后,经常会出现手法上的改变。拿你破获的风铃草案件为例,所有被杀害的女性全部被用她们自己穿的丝袜勒死,开始的时候,警方并没有在尸体上发现性侵犯的迹象。但是,从第六次案件开始,尸体上就留下了精斑,至于丝袜勒死的这一环节没有变化。这意味着,凶手对原来的行为仍抱有兴趣,然而,这个兴趣,或是说满足感,比起第一次、第二次的尝试而言已经减退了。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这正像我们教导孩子时以奖励作为正刺激不断强化着孩子的学习过程,它最开始可能是一块糖,不过,一块糖作为正刺激随着孩子的成长很快就不再有意义了,奖励可能变成一个玩偶,一辆玩具小汽车,它开始慢慢增长。连环杀手也是如此,只不过不是获得物质奖励,他得到的是满足,不,说快乐更加贴切。但是这个快乐也是不断增长的,当风铃草杀手不再满足强奸之后,他开始了另一个崭新的尝试——奸尸——幸运的是,他没有走得太远——被你及时抓住了,不然他可能开始玩些更刺激的游戏,甚至增加刺激出现的频率。请注意,警官,我所说的这个过程实际上是渐进的,而且进程比较缓慢,我把它称为‘学习’过程。学习很可能不是出于满足,具体到这个案子,杀手确实可能因为艾利发现了什么而杀人灭口,但是,他却不太可能玩弄玛莎女士,制造这次的遭遇。回味面具杀手已经做出的四起命案,他干得很小心,没有留下任何可追查的线索。警方有人怀疑这是不是一个人独立能完成的,因为每具尸体都没有死前挣扎的痕迹。但是,我的分析是,绝对系一人所为,他很难冒着风险找到一个伙伴完成这么恐怖的罪行。那么,这个杀手在城市一边杀害艾利,同时又在另一边巧妙地设下陷阱,我很难理解。从性格上分析,杀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他的谨慎,并且他是决不希望失败的。但是,在玛莎的遭遇上,我看到的是很多不确定因素。” “不确定因素,你是指玛莎不该在咖啡馆逗留那么久?” “嗯,警官,这算是一个,但还不是最主要的。杀手杀害艾利,当然可能顺便也调查了玛莎,了解到她的朋友多住在城外,这个我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在当时的环境之下,她为什么不叫一部计程车呢?就算计程车不安全吧,叫警察护送回家也是可能的啊。(下注:美国的中型城市里,这样的做法绝非凤毛麟角,当然,在犯罪率较高的大城市里,就不太可能了。)莉莉西雅出现也是一个例外,从她的住处赶到玛莎路上的任何一个位置,应该都不会超过三十分钟,那么,玛莎被雨困住完全可以打电话给她啊。这个促使玛莎开枪的绝境就会破坏。另外,对杀手而言,除掉艾利就可以了,如果玛莎知道什么,他应该也可以轻松地把两个人一起干掉才对。为什么要找玛莎的麻烦呢,这一步看起来没太大意义。再者,亲自去处理不是更好些吗?被开枪打死的迪亚特要么不存在,要么是个心术不正的强奸犯。何必找这种人呢,这不是远远加大了自己的不安全因素吗?依照杀手的行事风格,不该如此弄险才对。除非……” “除非什么?”萨姆兰的情绪激动起来。 “除非,他握有一张别人绝对想不到的王牌!” 医生的话叫萨姆兰警官一身寒意,他感觉到了潜藏着的巨大的黑暗,一个笑声正在背后耻笑着他的无能。 “医生,你在抽烟吗?”警官听到对方那边发出“当”的声响,“ZIPPO?” “啊,好耳力,警官。动脑子的时候,我习惯抽上一支。差点儿忘了,房东安东尼先生也形成了一个不确定因素。当然,凶手有可能促成了房东姐姐的死,我把话说得再夸张一点,那个扎伤她的人可能也与之有关。” “嗯,这个我想到了,我去过肯德尔医院,但是没见到当班的护士。只是和主治医生简单地谈了,是他做出死亡判断的。他说医院里没有停过电,患者身上的器械也没有被人毁坏、拔出的迹象,应该是自然死亡,我打算明天再去找找那个护士。” “呵呵,您可真够忙碌的。对了,有没有去看容格的书……” 医生的话被萨姆兰家电话急促的铃声打断了。 “真是抱歉,我会去看的。非常感谢你的帮助,已经是新的一天了,您也赶紧去休息吧。哈哈,会的,有什么需要的话,我会再去找您和安妮小姐的。好的,晚安,沃勒医生。”萨姆兰说完,合上了手机。 沃勒医生挂上电话,洗澡后湿漉漉的身体早已自然风干。他右手夹着烟,带着手套的左手从电话旁拿起了火柴盒,慢慢数着里面剩下的火柴…… 第十二章 心理地图 保罗·佩顿从医院一回来就听管家说起远在美国的朋友打来了电话,顾不上洗澡,就打来了电话。 “怎么样?是顺产吗?”萨姆兰关切地问候。 “啊,很顺利,母女平安。” “嗯,那就好,那就好,”警官呵呵地笑着,“恭喜你呀,得了孙女。” “谢谢,萨姆,你打电话来有什么事吧。案子办的怎么样了?” “不大好。保罗,你认识一个叫做赛斯·沃勒的人吗?是个三十多岁的心理医生。” “不,不认识,他在哪儿开业?” “波特兰市。” “萨姆,我可是住在英国约克郡啊。怎么可能认识你那里的心理医生!” “但对方认识你。哦,他是个中国人。” “中国人……长什么样子?” “大约六英尺高,身材匀称,肤色很白,不戴眼睛。有印象吗?他说和你曾见过一次,你还把我跟你的合影给他看过的。” “哦,我想起来了,那是12年前我中国之行结识的一个年轻人。他那时候的名字叫什么花儿来着……” “啊?花儿?” “是啊,好像是,嗯,百合?……啊,不,是莲花,莲花,他叫艾莲。” “艾莲……” “这么说,萨姆,你见到他了。他一定给你帮了不少忙吧。” “你怎么知道?” “如果真的是他,就一定可以帮助你的。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不到21岁,就已经算是老手了。” “你指的是哪个方面?” “犯罪心理学方面,当时我也很惊讶。中国的心理学研究发展得很缓慢,他那时候在一所并不出名的大学学习。你知道,如果他想出国的话,国外的高等学府也不会承认他的大学学历,他必须从头学起。但是,他在对案件背后的心理内容进行分析时却准确而带有预示性,我不理解他是怎么做到的。看起来就像是无师自通。” “哦?可是听他诊所的一位小姐说他早就得到了IPPA的高级咨询认证啦。” “天啊,真是前途不可限量的年轻人。那可是国际认证,走到哪儿都吃得开的。如果是他的话,我想也很可能,他以前在国际心理学刊物上发表过论文。萨姆,你知道我不是自傲的人,但当中国的官员把他介绍给我的时候,我确实没当回事。不过我们坐下来一起聊你的案件时,我发现他的直觉极为惊人。对于杀手的分析头头是道,那时候,我还没能把你的书写完。我很高兴能遇到这样的年轻人,就和他一起用餐。他也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我给他谈起不少案件,说真的,萨姆,幸亏我只和他一起度过几天,要是时间再多些,怕是也会被他问倒了。” “可他说你们是一面之缘。” “哈哈,萨姆,你没到过中国,当然不了解中国人的词汇。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只有很少的接触。” “嗯,我明白了。那么,你见到他的时候,注意过他的左手吗?比如说残疾,或是有某种皮肤病。” “你为什么要这么问?我不记得。” “他一直带着手套,咨询的时候都不摘下来。” “……那也该是我离开中国之后的事情了。他身上确实有很多伤疤,可我不记得手上有啊。就是有,也用不着一直戴着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