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凡事都有理。道有道理,数有数理,物有物理,命也有命理。” “那你告诉我,我有几个兄弟姐妹?” “那把名字告诉我。只要知道了你的名字,我就能知道你有几个兄弟姐妹。” 徐泰来想了想,说:“你还是告诉我我的名字吧。我有一个妹妹。” 果然是苏北人。果然是一口浓重的苏北口音。只有苏北人才会把“妹妹”说成了“咪咪”。徐泰来说,他有一个“咪咪”。 金嫣想了想,说:“你姓徐是吧?一个妹妹是吧?你叫——徐——泰——来。没错。你叫徐泰来。” 徐泰来的两只手全部停止了——“你是谁?” “我是学命理的。”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凡事都有理,清清楚楚。你姓徐,你有一个妹妹,你只能是徐泰来。” “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我不要你信我。我只要你相信,你是徐泰来。你信不信?” 过了好大的一会儿,徐泰来说:“你还知道什么?” 金嫣坐起来了,通身洋溢的都是巫气。金嫣是知道的,自己的身上没有巫气,是喜气。“把手给我。” 徐泰来乖乖地,依照男左女右这个原则,把自己的左手伸到了金嫣的手里。金嫣却把他的双手一股脑儿握在了手上。这是金嫣第一次触摸徐泰来,她的心顿时就难受了。但是,金嫣没有让自己难受,她正过来摸,反过来又摸。然后,中止了。金嫣拽着泰来的手,笃笃定定地说: “你命里头有两个女人。” “为什么是两个?” “第一个不属于你。” “为什么不属于我?” “命中注定。你不属于她。” 徐泰来突然就是一个抽搐,金嫣感觉出来了。他在晃,要不就是空气在晃。 “她为什么不是我的女人?” “因为你属于第二个女人。” “我要是不爱这个女人呢?” “问题就出在这个地方。”金嫣放下徐泰来的手,说,“你爱她。” 徐泰来仰起脸。他的眼睛望着上方,那个地方叫宇宙。 徐泰来站在了宇宙里,罡风浩荡,他四顾茫茫。 金嫣已经不和他纠缠了。金嫣说:“麻烦你一件事,把你们的老板叫过来。” 徐泰来傻在了那里,不知道他的命运里头究竟要发生什么。徐泰来自然是不会相信身边的这个女人的,但是,说到底盲人是迷信的,多多少少有点迷信,他们相信命。命都是看不见的,盲人也看不见,所以,盲人离命运的距离就格外地近。徐泰来木头木脑地,想了想,以为客人要投诉,真的把沙复明叫过来了。沙复明的步履相当地匆忙。一进门,知道了,不是投诉,是求职来了。 金嫣早已经反客为主,她让沙复明躺下,自说白话了,活生生地把推拿房当成了面试的场景。当即就要上手。沙复明也是个老江湖了,哪里能受她的摆布。沙复明谢绝了,说:“我们是小店,现在不缺人手。” “这怎么可能。”金嫣说,“任何地方都缺少优秀的人手。” 金嫣拉着沙复明,让他躺下了。沙复明也没见过这样的阵势,总不能拉拉扯扯和人家动手吧,只好躺下了。也就是两分钟,沙复明有底了,她的手法不差,力道也不差,但是,好就说不上了,不是她所说的那样“优秀”。沙复明咳嗽了两声,坐起来,客气地、尽可能委婉地说:“我们是小店,小庙,是吧。你沿着改革路往前走,四公里的样子,就在改革路与开放路的路口,那里还有一家店面,你可以去那里试试运气。” 金嫣没有笑。金嫣说:“我哪里也不去。我就在这里了。”这句话蛮了,沙复明还没有见过这样求职的。沙复明自己却笑起来,说:“这句话怎么讲呢?” 金嫣说:“我不是到你这儿打工的。要打工,我会到别的地方去。” 沙复明又笑,说:“那我们也不缺老板哪。” 金嫣说:“我只是喜欢你们的管理。我必须在这里看看。”这句话一样蛮,却漂亮了,正中了沙复明的下怀。像搓揉。沙复明的身子骨当即就松了下来。不笑了,开始咧嘴。咧过嘴,沙复明说:“——你是听谁说的?” “在上海听说的。”这句话含糊得很,等于没说。它不涉及具体的“谁”,却把大上海推出来了。这等于说,沙复明的管理在大上海也都是人人皆知的。这句没用的话已不再是搓揉,而是点穴,直接就点中了沙复明的穴位。沙复明已不是一般的舒服,当然,越是舒服沙复明就越是不能龇牙咧嘴。沙复明在第一时间表达了一个成功者应有的谦虚与得体,淡淡地说:“摸着石头过河罢了,其实也一般。” 金嫣说:“我就想在这里学一学管理,将来有机会开一家自己的店。老板要是害怕,我现在就可以向你保证,万一我的店开在南京,我的店面一定离你十公里,算是我对你的报答。” 说是“报答”,这“报答”却充满了挑战的意味。沙复明不能不接招。人就是这样,你强在哪里,你的软肋就在哪里。沙复明又笑了,清了清嗓子,说:“都是盲人,不说这个。你挣就是我挣。沙宗琪推拿中心欢迎你。” 金嫣谢过了,后怕却上来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徐泰来始终都杳无音信,她一直坚守着一个人的恋爱,金嫣是一往无前的,却像走钢丝,大胆,镇定,有勇气,有耐心。现在,终于走到徐泰来的身边了。走钢丝的人说什么也不可以回头的,回头一看,金嫣自己把自己吓着了——每一步都暗含着掉下去的危险。金嫣突然就是一阵伤恸,有了难以自制的势头。好在金嫣没有哭,她体会到了爱情的艰苦卓绝,更体会到了爱情的荡气回肠。这才是爱情哪。金嫣一下子就爱上自己的爱情了。 但问题是,泰来还蒙在鼓里。他什么都不知道。对金嫣来说,如何把一个人的恋爱转换成两个人的恋爱,这有点棘手了。有一点是很显然的,徐泰来还没有从第一次失败当中缓过劲来,就是缓过劲来了,那又怎么样?他哪里能知道金嫣的心思?退一步说,知道了,他又敢说什么? 金嫣不想拖。想过来想过去,金嫣决定,还是从语言上人手。南京虽然离苏北很近,但是,泰来口音上的特征还是明白无误地显示出来了。他对他的口音太在意、太自卑了。如果不帮着泰来攻克语言上的障碍,交流将是一个永久的障碍。 机会还是来了。金嫣终于得到了一个和泰来独处的机会。就在休息区。金嫣是知道的,这样的机会不会保留太久,五分钟,两分钟,都是说不定的。 问题是泰来怕她。从“算命”的那一刻起,泰来就已经怕她了。这一点金嫣是知道的。金嫣没有一上来就和徐泰来聊天,假装着,掏出手机来了,往大连的老家打了一个电话,也没人接。金嫣就叹了一口气,合上手机的时候说话了。金嫣说:“泰来,你老家离南京不远的吧?” “不远。”泰来说,“也就两三百里。” “也就两三百里?”金嫣的口气不解了,“怎么会呢?”金嫣慢腾腾地说,“南京话这么难听,也就两三百里,你的家乡话怎么就这样的呢?你说话好听死了。真好听。” 这句话是一颗炸弹。是深水炸弹。它沿着泰来心海中的液体,摇摇晃晃,一个劲地下坠。泰来感觉到了它的沉坠,无能为力。突然,泰来听到了一声闷响。它炸开了。液体变成了巨大的水柱,飞腾了,沸腾了,丧心病狂地上涌,又丧心病狂地坠落。没有人能够描述他心中的惊涛与骇浪。金嫣直接就听到了徐泰来粗重的呼吸。 泰来傻乎乎地坐在那里。金嫣却离开了。她一边走一边说: “我就知道,喜欢听你说话的人多了,肯定不止我一个。” 这句话泄气了,含有不自量力的成分。是自艾。意味特别的深长。 第七章沙复明 《推拿》作者:毕飞宇 “美”是什么?“美”是什么呢?从导演离开推拿中心的那一刻起,沙复明就被这个问题缠住了。他挖空了心思,却越来越糊涂。“美”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它长在哪儿? 严格地说,沙复明想弄清楚的并不是“美”,而是都红。可是,“美”在都红的身上,这一来“美”和都红又是一码子事了。你不把“美”这个问题弄明白,你就永远不可能弄懂真正的都红。沙复明焦躁了,伤神了。他的焦躁没有任何结果,留给他的只有更加开阔的茫然,自然还有更加深邃的幽黑,那是一个永远都无法抵达的世界。“把都红从头到脚摸一遍吧”,沙复明这样想。这个念头吓了沙复明一跳。说到底,手又能摸出什么来呢?手可以辨别出大小、长短、软硬、冷热、干湿、凸凹,但手有手的局限。手的局限让沙复明绝望,整个人都消沉了。他终日枯坐在休息厅里,在想。在胃疼,面色凝重。 书上说,美是崇高。什么是崇高? 书上说,美是阴柔。什么是阴柔? 书上说,美是和谐。什么是和谐? 什么是高贵的单纯?什么是静穆的伟大?什么是雄伟?什么是壮丽?什么是浩瀚?什么是庄严?什么是晶莹?什么是清新?什么是精巧?什么是玄妙?什么是水光潋滟?什么是山色空蒙?什么是如火如荼?什么是郁郁葱葱?什么是绿草凄凄?什么是白雾茫茫?什么是黄沙漫漫?什么是莽莽苍苍?什么是妩媚?什么是窈窕?什么是袅娜?什么是风骚?什么是风姿绰约?什么是嫣然一笑?什么是帅?什么是酷?什么是潇洒?什么是风度?什么是俊逸铿锵?什么是挥洒自如?流水为什么潺潺?烟波为什么澹澹?天路为什么逶迤?华光为什么璀璨?戎马为什么倥偬?八面为什么玲珑?虚无为什么缥缈?岁月为什么峥嵘? 什么是红?什么是绿?什么是“红是相思绿是愁”?什么是“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沙复明记忆力出众,至今能背诵相当数量的诗词和成语。还在小学阶段,他出色的记忆力曾为他赢得过“小博士”这个伟大的称号。这些诗词和成语他懂么?不懂。许多都不懂,学舌罢了。慢慢地,随着年岁的增加,似乎又懂了。这个“懂”是什么意思呢?是他会用。严格地说,盲人一直在“用”这个世界,而不是“懂”这个世界。 问题是,“美”不是用的,它是需要懂的。 沙复明急了,急火攻心。一颗心其实已经暴跳如雷了。然而,暴跳如雷没有用,沙复明只能控制住自己,在休息区里坐下来了。他拨弄着自己的手指,像一个捻珠的老僧,人定了。他怎么能人定?他的心在寂静地翻涌。 他和这个世界有关系么?有的吧,有。应该有。他确确实实就处在这个世界里头,这个世界里头还有—个姑娘,叫都红。就在自己的身边。可是,“美”将他和都红隔开了,结结实实地,隔离开来了。所以,他和这个世界无关。这个突发的念头让沙复明的心口凛了一下,咕咚就是一声。对这个世界来说,他沙复明只是一个假设;要不然,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假设。 问题是,“美”有力量。它拥有无可比拟的凝聚力。反过来说,它给了你驱动力。它逼着你,要挟着你,让你对它做出反应。从这个意义上说,与其说是都红的“美”吸引了沙复明,不如说是导演对“美”的赞叹吸引了他。导演的赞叹太令人赞叹了,“美”怎么会让一个人那样的呢?它具有怎样的魔法? 足足被“美”纠缠了一个星期,沙复明扛不住了。瞅准了一个空当,沙复明鬼鬼祟祟地把都红叫了过来,他想“看一看”她的“业务”。都红进来了,沙复明关上门,一只手却摸到了墙壁上的开关,“啪”的一声,灯打开了。灯光很黑,和沙复明的瞳孔一样黑。为什么一定要开灯呢?沙复明想了想,也没有想出什么结果来。考核完毕,沙复明说:“很好。”人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了。他只好笑,他的笑声前言不搭后语,最终,沙复明拿出一种嬉戏的、甚至是油滑的口吻,说:“都红,大家都说你美,能不能把你的‘美’说给我听听?” “老板你开玩笑了。”都红说。都红这样说得体了。在这样的时候,还有什么比谦虚更能够显得有涵养呢。“人家也是开玩笑。” 沙复明收敛起笑容,严肃地指出:“这不是玩笑。” 都红愣了一下,差不多都被沙老板的严肃吓住了。“我哪里能知道,”都红说,“我和你一样,什么也看不见的。” 这个回答其实并不意外。可是,沙复明意外。不只是意外,准确地说,沙复明受到了意外的一击。他的上身向后仰了一下,像是被人捅了一刀,像是被人打了一记闷棍。“美”的当事人居然也是什么都不知道的。这让沙复明有一种说不出口的悲哀。这悲哀阒然不动,却能够兴风作浪。 沙复明无限地疲惫,他决定放弃,放弃这个妖言惑众的、骗局一般的“美”。但沙复明低估了“美”的能力——它是诱惑的,它拥有不可抗拒的勾引。它是漩涡,周而复始,危险而又迷人。沙复明陷进去了,不停地沉溺。 “美”是灾难。它降临了,轻柔而又缓慢。 胃却疼了。它不该这样疼的。它比平时早到了两个小时。 就在忍受胃疼的过程中,沙复明无缘无故地恨起了导演,还有导演身边的那个女人。如果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客人,他们对都红说:“小姑娘,你真漂亮啊!”沙复明还会往心里去么?不会。可这句话偏偏就是一个艺术家说出来的,还带着一股浓郁的文艺腔。像播音。他们说什么也不该闯入“沙宗琪推拿中心”。艺术家是祸首。柏拉图一心想把艺术家从他的“理想国”当中驱逐出去,对的。他们就会蛊惑人心。当然,这是气话了。沙复明从心底里感谢导演和那个女人。沙复明感谢他们的发现。是他们发现并送来了一个黑暗的、撩人的、却又是温暖的春天。 如果春天来了,夏天还会远么?沙复明闻到了都红作为一朵迎春花的气息。 但沙复明究竟悲哀。沙复明很快就意识到了,即使到了钟情的时刻,盲人们所依靠的依然是“别人”的判断。盲人和所有的人一样,到了恋爱的关头都十分在意一件事,那就是恋人的长相。但是,有一点又不一样了,盲人们不得不把“别人”的意见记在心上,做算术一样,一点一点地运算,最后,得到的答案仿佛是私人的,骨子里,是公共的。盲人一辈子生活在“别人”的评头论足里,没有我,只有他,只有导演,只有导演们。就在“别人”的评头论足里,盲人拥有了盲人的一见钟情,盲人拥有了盲人的惊鸿一瞥或惊艳一绝。 说起来沙复明曾经有过一次惊鸿一瞥,那可是真正的惊鸿一瞥,在沙复明十六岁的那一年。那时候沙复明还是一个在校就读的中学生。十六岁的中学生哪里能想得到,他在马路上居然会撞上了爱情。 沙复明至今都还记得那个艳阳如注的夏日午后,阳光照耀在他的额头上,铺张而又有力,在跳,一根一根的。沙复明刚刚从苏果超市里头出来,浑身的皮肤都像燃烧起来了一样。沙复明从台阶上往下走,刚刚走到第五步,沙复明的手突然被另一只手拽住了。沙复明当即就害羞起来,站在那里直努嘴。盲人行走在大街上得到一些帮助其实是常有的事,可是,这只手不一样。这是一个少女的手。皮肤上的触觉在那儿。沙复明的内心好大的一阵扭捏,跟着她走了。沙复明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这一次的跟随意味着什么。到了拐弯的地方,沙复明放下女孩的手,十分礼貌同时也十分拘谨地说了一声“谢谢”。女孩却反过来把沙复明的手拉住了,说:“一起去喝点什么吧。”果然是个女孩子,十六岁,或者十七岁。这个是不可能错的。沙复明一时还不能确定是该高兴还是该生气——不少人好心得过了头,他们在帮助盲人之后情不自禁地拿盲人当乞丐,胡乱地就施舍一些什么。沙复明不喜欢这样的人,沙复明不喜欢这样的事。沙复明客客气气地说:“谢谢了。马上就要上课了。”女孩却坚持了,说:“我是十四中的,也有课一还是走吧。”十四中沙复明知道,就在他们盲校的斜对面,上学期两所学校还联合举办过一次文艺汇演呢。女孩说:“交个朋友总可以吧?”她的胳膊摇晃起来,沙复明的胳膊也一起摇晃起来了,而脸上的皮肤也感受到了异样——这就是所谓的“面红耳赤”了吧。沙复明只能把脸侧过去,说:“还是谢谢了,我下午还有课呢。”女孩子把嘴巴送到了沙复明的耳边,说:“我们一起逃课怎么样?” 在后来的日子里,沙复明终于找到了一个恰当的成语来描绘当时的情形了,少女的话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他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不要说逃课,对他来说,迟到都是不可能的。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一个女孩子向他发出了邀请,这邀请千娇百媚。——“逃课”怎么样?——“一起”逃课怎么样?——“我们”一起逃课怎么样? 沙复明在刹那间受到了蛊惑。犹豫了。他认准了他的“晴天霹雳”的背后隐藏着一种动人的东西,那东西就叫做“主流社会”。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盲人们一直拥有一个顽固的认识,他们把有眼睛的地方习惯性地叫做“主流社会”。“晴天霹雳”背后的不只是“主流社会”了,还是“主流社会”里最另类的那一个角落。主流,却另类,沙复明摩拳擦掌了,心中凭空就荡漾起探险与搏击的好奇与勇气。 他们去的是长乐路上的酒吧。女孩子显然是酒吧里的常客了,熟练地点好了冰镇可乐。这是沙复明第一次走进酒吧,心情复杂了。振奋是一定的,却也有拘谨,还有那么一点点鬼头鬼脑的怕。主要是害怕在女孩子的面前露了怯。好在沙复明的脑子却是清醒的,不停在判断,不停地记。也就是十来分钟,沙复明轻松下来了,慢慢地活络了。沙复明的活络表现在言语上,他的话一点一点地多了。话一多,人也就自信起来。但沙复明终究是不自信的,他的自信就难免表现得过了头,话越说越多,一句连着一句,一句顶着一句。话题已经从酒吧里的背景音乐上引发开来了。这是沙复明的一个小小的计谋,必须把话题引导到自己的强项上去。慢慢地,沙复明控制住了话题,拥有了话语的控制权。和这个年纪的许多孩子一样,他们所依仗的不是理解,而是记忆力,沙复明就开始大量地引用格言,当然,还有警句。沙复明用格言和警句论述了音乐和灵魂的关系,一大堆。在一大堆的格言与警句面前,沙复明突然一个急刹车,意识到了,女孩子都已经好半天没有开口了。人家也许不感兴趣了吧?沙复明只好停顿下来。可以说戛然而止。女孩子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说:“我在听呢。”为了表明她真的“在听”,她拽出了沙复明的一只手,一起放在了桌面上。她说:“我在听呢。” 沙复明的双手是合十的,放在大腿的中间,被两只膝盖夹得死死的。现在,他的左手被女孩拽出来了,放在了桌面上。她的手掌是仰着的,而他的手掌则俯着。女孩的手指找到了沙复明的手指缝,扣起来了。这个看不见的场景远远超出了沙复明的想象,他无法想象两只毫不相干的手可以呈现出这样一种简单而又复杂的结构关系,像精密的设计,每一根手指与每一个手指缝都派上了用场。很结实,很稳固。他的手却无力了,有些颤。内心却掀起了波涛,自信与自卑在不要命地荡漾。上去了,又下来了,下来了,又上去了。仿佛是在原地,似乎又去了远方。沙复明稳定下来,慢慢地,他们聊到唐诗上去了。唐诗是沙复明最为擅长的领域了,他出色的记忆力这时候派上了用场,他能背。说一会儿他就引用一两句,再说一会儿他就再引用一两句。虽说是闲聊,可他的闲聊显得格外地有理有据,都是有出处的。是有底子的模样。腹有诗书气自华,沙复明的才华出来了,他感受到了自己的“气质”。他一边聊,一边引用,还一边阐发。可到底还是不自信,就想知道女孩是不是在听。女孩在听。她已经把另外的一只手加在沙复明的手上了。这等于说,她小小的巴掌已经把沙复明的手捂在了掌心。沙复明再一次停顿下来。他不敢张嘴,一张嘴他的心脏就要蹦出去了。 “你叫什么?”女孩问。 “沙复明。”沙复明伸出脖子,咽了咽,说,“黄沙的沙,光复的复,明亮的明——你呢?” 为了能把自己的姓名介绍得清晰一些,女孩子有创意了。她从杯子里取出一块冰,拉过沙复明的胳膊,在沙复明胳膊上写下了三个字。 沙复明的胳膊感受到了冰。他的胳膊感受到了冰凉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这感受是那样地奇特,沁人心脾了。由于温度的关系,女孩子的一横一竖与一撇一捺就不再是“写”出来的了,而是“刻”。铭心刻骨的“刻”。沙复明腰部的那一把慢慢地直了起来。他想闭上眼睛。他担心自己的眼睛流露出迷茫的内容。但是,他没有闭,睁开了,目视前方。 女孩子却顽皮了,执意让他大声地说出她的名字。“告诉我,我是谁?” 沙复明抽回自己的胳膊。静默了好大的一会儿,沙复明终于说:“我,不识字的。” 沙复明说的是实情。他说的是汉语,其实,这汉语又不是真正的汉语,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准确地说,是盲文。他没有学过一天的汉字。尽管他可以熟练地背诵《唐诗三百首》。 女孩子笑了。以为沙复明在和他逗。女孩说:“对,你不识字。你‘还’是个文盲呢。” 一个人在极力表现自信心的时候是顾不上玩笑的,沙复明转过脸,正色说:“我不是文盲。可是我真的不识字。” 沙复明脸上的表情让事态重大起来。女孩子端详了半天,相信了。“怎么可能呢?”女孩子说。 沙复明说:“我学的是盲文。”为了把这个问题弄清楚,也为了使谈话能够走向深入,他问清楚女孩子的姓名,同样摸出了一块冰,捂在掌心。冰化了,开始流淌。沙复明伸出他的食指,郑重其事了。他在桌面上“写”下了“向天纵”这三个字,其实是一些水珠,是大小不等的小圆点。 向天纵望着桌面,桌面上是杂乱的却又是有序的水珠。这就是她了。这就是她的姓和名了。向天纵向左歪过脑袋,看,向右歪过脑袋,看。多么古怪的语言!他们一直在说话,可是,沙复明使用的其实是“外语”。这感觉奇妙了,有趣了,多好玩哦,是罗曼蒂克的场景,可遇不可求。向天纵的双手一把捂住沙复明的脸,在酒吧里喊了起来:“你真——酷哎!” 沙复明对语气的理解力等同于他对语言的理解力。他从向天纵的语气里把所有的自信都找回来了。更何况他的脸还在向天纵的手心里呢。沙复明直起脖子,咳嗽了一声,要咧开嘴笑。因为担心被向天纵看见,即刻又止住了。这很难,可沙复明用他无比坚强的神经控制住了,他做到了。笑是一个好东西,也是一个坏东西,好和坏取决于它的时机。有时候,一个人的笑容会使他丧失他的尊严。沙复明绝对不能让自己失去尊严。沙复明故作镇定,再一次开口说话了。这一次的说话不同于一般,几乎就是一场学术报告: “这是一种很年轻的语言,它的创造者姓黄,叫黄乃。黄乃你也许不知道,但他的父亲你一定知道,那就是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民主革命家、辛亥革命重要的领导人,黄兴。黄乃是黄兴最小的儿子。他是一个遗腹子。” “黄乃在年轻的时候喜欢足球,由于踢足球受伤,黄乃失去了他的右眼。一九四九年,左眼视网膜脱落,从此双目失明。” “敬爱的周恩来总理对黄乃的病情十分关心,一九五。年,周总理把黄乃送到了苏联,准确地说,前苏联。终因发病过久,医治无效。” “黑暗使黄乃更加懂得光明的意义,他想起了千千万万的盲人是多么的需要一种理想的文字来学习文化、交流思想啊。但是,当时的中国流传着两种盲文,都有很大的缺陷,黄乃下定了决心,决定创造一种崭新的盲文。” “经过无数次的试验、失败、改进,一九五二年,黄乃研究出了以北京语音为标准、以普通话为基础的拼音盲文体系,第二年,获得了国家教育部的批准,并在全中国推广。 “由于有了盲文,所有的盲人一下子有了眼睛,许多盲人成了教师、作家和音乐家。郑州有一位盲姑娘,叫王虹,经过艰苦的努力,最终成了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 沙复明其实不是在讲话,而是背诵了——这些话他在课堂上听过多少遍了,除了“准确地说,前苏联”是他临时加进去的,其他的部分他已经烂熟于心。沙复明怎么能仅仅局限于背诵呢?他说: “中国的盲文其实就是拼音,也就是拉丁化。五四运动之后不少学者一直在呼吁汉语的拉丁化,很遗憾,后来没有实施。如果实施了,我们在语言学习上起码可以节省二分之一的时间。只有我们盲文坚持了汉语拉丁化的道路。盲文其实很科学。” 这才是沙复明最想说的。最想说的说完了,沙复明十分恰当地停止了谈话。该把说话的机会让给别人了。 “你怎么这么聪明?” 向天纵的语调抒情了。沙复明感觉到了向天纵对自己的崇敬。他的身体像一个气球,被气筒充起来了,即刻就有了飘飘欲仙的好感受。十六岁的沙复明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算是回答了。想了想,不合适,就改了一句,十分认真地说:“我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上。” 酒吧里的背景音乐像游丝一样,缭绕着,纠缠着,有了挥之不去的缠绵。就在这样的缠绵里,向天纵做出了一个出格的举动,她放下沙复明,拉起沙复明的手,把它们贴到自己的面庞上去了。这一来其实是沙复明捂着向天纵的面庞了。沙复明的手不敢动。沙复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不敢动。还是向天纵自己动了,她的脖子扭动了两下,替沙复明完成了这个惊心动魄的抚摸。 就在酒吧的不远处,左前方,一个角落里头,正坐着一个高大的高中男生。他是第十四中学篮球队的主力中锋,他的怀里歪着一个桃红柳绿的小女生。这是沙复明不可能知道的。主力中锋的怀抱在四天之前还属于向天纵,但是,它现在已经被一个“不知羞耻的女人”给霸占了。向天纵的心正在流血,她不服输。她要有所行动。向天纵就是在“有所行动”的路上遇见沙复明的,想都没有想,一把就把沙复明的手拉过来了。她_定要拉着一个男生出现在主力中锋的面前。 向天纵的耳朵“在听”沙复明,可她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左前方。她一直都盯着那一对“狗男女”。主力中锋正望着窗外。向天纵的眼睛却在挑衅。而桃红柳绿的“小女人”也在挑衅。但是,这挑衅是可爱的,她们的目光都没有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相反,内容是幸福的,柔和的。她们在竞赛,这是她们的奥林匹克。她们就是要比较一下,看看谁的目光更柔、更轻、更媚,一句话,她们在比谁更快乐、更幸福。作为一个胜利者,“小女人”目光更为曼妙,是妩媚的姿态,还有“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劲头。向天纵怎么能输给她?向天纵就不看这个小妖精了,她转过目光,凝视着沙复明,她的目光越来越迷蒙了,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是排山倒海般的心满意足——跟我来这一套,你还嫩了点,少来!你的眼睛那么闪亮全是因为你的隐形眼镜,别以为我不知道! 沙复明看不见,但是,这不等于说,他对情意绵绵毫无知觉。他知道的。他所不知道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左前方的秘密。幸福就这么来了,猝不及防。 “逃课好不好?” “好。” “你开心不开心?” 沙复明动了动嘴唇,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要让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描述现在的心境是困难的。沙复明的脑子乱了,但是,还没有糊涂。没糊涂就记得唐诗。沙复明说:“此情可待成追忆。”他粗粗地喘了一口气,对自己的回答分外满意。 向天纵靠在了沙复明的怀里,说:“我就想这么坐下去。一辈子。” 沙复明往嘴里送了一块冰。他把冰含在嘴里。他的嘴在融化,而冰块却在熊熊燃烧。 沙复明一直都不知道他的爱情是从哪里来的,又到哪里去了。他的爱情并没有在酒吧里持续“一辈子”,他可怜的“小爱情”只持续了两个多小时。然后,没了。彻底没了。两个多小时,短暂的时光;两个多小时,漫长的岁月。两个多小时之所以可以称之为“岁月”,沙复明还是在后来的日子里体会到的。他的爱情再也没有了踪影,无疾而终。真是“此情可待成追忆”。沙复明只有“追忆”,只有梦。在沙复明的梦里,一直有两样东西,一样是手,一样是冰。手是缠绕的,袅娜的,天花乱坠的,淙淙作响的;突然,它就结成了冰。冰是多么的顽固,无论梦的温度怎样地偏执,冰一直是冰,它们漂浮在沙复明的记忆里,多少年都不肯融化。让沙复明永远也不能释怀的是,那些冰始终保持着手的形状,五指并拢在一起,没有手指缝。水面上漂满了手,冰冷,坚硬,浩浩荡荡。 两个多小时的“小爱情”对沙复明后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他一直在渴望一双眼睛,能够发出目光的眼睛。他对自己的爱情与婚姻提出了苛刻的要求:一定要得到一份长眼睛的爱情。只有眼睛才能帮助他进入“主流社会”。 沙复明的婚姻就这样让自己拖下来了。眼睛,主流社会,这两个关键词封闭了沙复明。它们不再是婚恋的要求,简直就成了信仰。人就是这样,一旦有了信仰,他就有决心与毅力去浪费时光。 一般来说,盲人在恋爱的时候都希望找一个视力比自己好的人,这里头既有现实的需要,也有虚荣的成分。这一点在女孩子的这一头更为显著了,她们要攀比。一旦找到一个视力正常的健全人,绝对是生命里的光荣,需要额外的庆祝。 沙复明不虚荣。他只相信自己的信仰。没有眼睛,他愿意一辈子不恋爱,一辈子不娶。可是,在“美”的面前,他的信仰无力了。信仰是一个多么虚妄的东西,有时候,它的崩溃仅仅来自于一次内心的活动。 内心的活动不只是内心的活动,它还有相匹配的行为。利用午饭过后一小段清闲的时光,沙复明来到休息厅的门口,敲了敲休息区的房门。沙复明说:“都红。”都红站起来了。沙复明说:“来一下。”公事公办了。 “来一下”干什么,沙复明也不交代,只坐在推拿床上,不动。都红又能做什么呢?站在一边,也不动。都红是有些担忧的,老板最近的一些日子一直闷闷不乐,会不会和自己有什么瓜葛?她还不是“沙宗琪推拿中心”的正式员工呢。都红便把近几天的言谈和举止都捋了一遍,没有什么不妥当,心里头也就稍稍放宽了些。都红说:“老板,放松哪儿?” 老板就是不说话,也没有指定都红去放松哪儿。都红一点都不知道,沙复明的胳膊已经抬起来了,两只手悬浮在半空。它们想抚摸都红的脸。它们想在都红的脸上验证并认识那个叫做“美”的东西。那双手却始终在犹豫。不敢。沙复明最终还是抓住了都红的手。都红的手冰凉。却不是冰。没有一点坚硬的迹象。柔软了。像记忆里的感动。都红的手像手。一共有五个手指头。沙复明一根又一根地抚摸,沙复明很快就从都红的手上得到了一个振奋人心的新发现,都红的手有四个手指缝。沙复明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想,他的手指已经插到都红的手指缝里去了。原来是严丝合缝的。到了这个时候沙复明终于意识到了,不是都红的手冰凉,而是自己的手冰凉。却融化了。是自己的手在融化,滴滴答答,眼见得就有了流淌和奔涌的迹象。 沙复明孟浪了,突然拽过都红的手。他要抢在融化之前完成一项等待已久的举动。他把都红的手摁在了自己的腮帮子上。都红不敢动。沙复明的脑袋轻轻的一个摇晃,都红就抚摸他了。都红是多么的暖和啊。 “老板,这样不好吧。” 这是一个多么漫长的梦,穿越了如此不堪的岁月。原来就在这里。一步都不曾离开。 “留下吧,”沙复明说,“都红,永远留下。” 都红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全是汗。都红说:“沙老板,这不成交易了么。” 第八章小马 《推拿》作者:毕飞宇 嫂子突然就不到“男生”这边来了。有些日子不来了。 小马其实已经感觉出来了,嫂子这样做是在回避自己。在宿舍里是这样,在推拿房也是这样。 从嫂子回避小马的那一刻起,小马就开始了他的忧伤。但是,嫂子为什么要回避自己呢?小马忧伤的脸上平白无故地浮上了笑容。很浅,稍纵即逝。小马看到了回避的背后所隐藏的内容。 嫂子的气味。嫂子头发的气味。湿漉漉的气味。嫂子“该有”的“有”。嫂子“该没”的“没”。 小马沉默了,像嫂子的气味一样沉默。小马平日里就沉默,所以,外人是看不出他的变化来的。只有小马自己才能够知道,这不一样。他过去的沉默是沉默,现在的沉默则是沉默中的沉默。 什么是沉默呢?什么是沉默中的沉默呢?小马都知道。 ——小马在沉默的时候大多都是静坐在那里,外人“看”上去无比地安静。其实,小马的安静是假的,他在玩。玩他的玩具。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玩具是什么。他的玩具是时间。 小马不用手表,没有时钟。轮到他上钟了,小马会踩着幽静的步伐走向推拿房。一个小时之后,小马对客人说一声“好了”,然后,踩着幽静的步伐离开,不会多出一分钟,也不会少掉一分钟。小马有一绝,小马对时间的判断有着惊人的禀赋,对他来说,时间有它的物质性,具体,具象,有它的周长,有它的面积,有它的体积,还有它的质地和重量。小马是九岁的那一年知道“时间”这么一个东西的,但是,那时候的“时间”还不是他的玩具。在没有玩具的日子里,他的眉梢不停地在向上扯,向上拽。他想睁开眼睛。他心存侥幸,希望有奇迹。那时候的小马没日没夜地期盼着这样一个早晨的来临:一觉醒来,他的目光像两只钉子一样从眼眶的内部夺眶而出,目光刺破了他的上眼皮,他眼眶的四周全是血。他的期盼伴随着常人永远也无法估量的狂暴,就在死亡的边缘。 四年之后,这个十三岁的少年用他无与伦比的智慧挽救了自己,他不再狂暴。他的心安宁了。他把时间活生生地做成了他的玩具。 小马至今还记得家里的那只老式台钟。圆圆的,里面有一根时针、一根分针和一根秒针。秒针的顶端有一个红色的三角。九岁的小马一直以为时间是一个囚徒,被关在一块圆形玻璃的背后。九岁的小马同样错误地以为时间是一个红色的指针,每隔一秒钟就“咔嚓”一小步。大概有一年多的时间,小马整天抱着这台老式的时钟,分分秒秒都和它为伍。他把时钟抱在怀里,和“咔嚓”玩起来了。“咔嚓”去了,“咔嚓”又来了。可是,不管是去了还是来了,不管“咔嚓”是多么的纷繁、复杂,它显示出了它的节奏,这才是最要紧的。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它不快,不慢。它是固定的,等距的,恒久的,耐心的,永无止境的。 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时间在“咔嚓”。它不是时间,它是咔嚓。它不是咔嚓,它是时间。咔嚓让他喜欢。他喜欢上时间了。 事实上,小马在一年之后就把那只老式的台钟舍弃了。他不需要。他自己已经会咔嚓了。他的身体拥有了咔嚓的节奏,绝对不可能错。时间在他身体的内部,在咔嚓。不要动脑子,不用分神,在什么情况下他自己都能够咔嚓。他已经是一只新式的台钟了。但是,他比钟生动,他吃饭,还睡觉,能呼吸。他知道冷,他知道疼。这是小马对自己比较满意的地方。他吃饭的时候会把米饭吃得咔嚓咔嚓的,他呼吸的时候也能把进气和出气弄得咔嚓咔嚓的。如果冷,他知道冷了多少。个咔嚓,如果疼,他也知道疼了多少个咔嚓。当然,睡觉的时候除外。可是,一觉醒来,他的身体就自动地咔嚓起来了。他在咔嚓。 小马不满足于咔嚓。这种不满给小马带来了崭新的快乐。他不只是在时间里头,他其实是可以和时间玩的。时间的玩法有多种多样,最简单的一种则是组装。 “咔嚓”一下是一秒。一秒可以是一个长度,一秒也可以是一个宽度。既然如此,“咔嚓”完全可以是一个正方形的几何面,像马赛克,四四方方的。小马就开始拼凑,他把这些四四方方的马赛克拼凑在一起,“咔嚓”一块,“咔嚓”又一块。它们连接起来了。“咔嚓”是源源不断的,它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两个星期过去了,小马抬起头来,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博大的事实,大地辽阔无边,铺满了“咔嚓”,沟壑纵横,平平整整。没有一棵草。没有一棵树。没有一座建筑物。没有一根电线杆子。即使是—个盲人骑着盲马,马蹄子也可以像雪花那样纵情驰奔。小马没有动,耳边却响起了呼呼的风声。他的头发在脑后飘起来了。 时间一久,小马感到了组装的单调,也可以说,建设的单调。既然所有的东西都是人建的,那么,所有的东西就必须由人来拆。疯狂的念头出现了,小马要破坏。他想拆。他首先做了一个假定:—个标准的下午是五个小时。这一来就好办了,他把五个小时划分成五个等份,先拿出一个,一小时。他把一小时分成了六十个等份,一分钟就出现了;再分,这一来最精细的部分就出现了,是秒。咔嚓来了。咔嚓一下他拿掉一块,再咔嚓一下他又拿掉一块。等最后—个咔嚓被他拆除之后,一个开阔无边的下午就十分神奇地消失了。空荡荡的笑容浮现在了小马的脸上。一个多么壮丽的下午啊,它哪里去了呢?是谁把它拆散的?它被谁放在了什么地方?这是一个秘密。是谜。 再换一个角度,再换一种方法,时间还可以玩。小马就尝试着让自己和时间一起动。时钟是圆的,小马的运动就必然是圆周运动。在圆周的边缘,小马周而复始。大约玩了两三个月,小马问了自己—个问题,时间为什么一定是圆形的呢?时间完全可以是一个三角!每一个小时都可以是一个三角,每条边等于二十分钟。每一分钟也可以是一个三角,每条边等于二十秒。就这样又玩了一些日子,一个更大胆、更狂放的念头出现在了小马的脑海中——时间的两头为什么要连接起来呢?没有必要。可不可把时间打开呢?谁规定不能打开的呢?小马当即就做了一个新鲜的尝试,他假定时间是一条竖立的直线,咔嚓一下,他就往上挪一步,依此类推。小马开始往上爬了——事实很快就证明了,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挡小马。两个小时过去了,整整两个小时过去了,小马始终都没有回头的意思。但小马突然意识到了,他清醒地意识到了,他已经来到了高不可攀的高空。他在云端。这个发现吓出了小马一身的冷汗,他兴奋而又惊悚,主要是恐高。可是,小马是聪明的,冷静的,他把自己的两只手握紧了,这就保证了他不会从高不可攀的高空摔下来。他是悬空的,无依无靠。天哪。天哪。天哪!他在天上。这太惊险、太刺激了。这时候,哪怕是一个稍纵即逝的闪念都足以使小马粉身碎骨。 是冷静与镇定帮了小马的忙。小马做出了一个无比正确的决定,怎么爬上来的,他就怎么爬下去。小马吸了一口气,开始往下爬。还是一个咔嚓一步。小马耐着性子,咔嚓。咔嚓。咔嚓……七百二十个咔嚓过去了,仅仅是七百二十个咔嚓,奇迹发生了,小马的屁股胜利抵达了他的座位。这是一次英武的冒险,这同样又是一次艰难的自救。小马一身的冷汗,他扶住椅子,支撑起自己的身体,站起来了。他成功了,成功啦!小马幸福无比,振奋异常。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狂放,在无人的客厅里大声地呼喊: “我发现了,我发现啦!时间不是圆的!不是三角的!不是封闭的!” 既然时间不是封闭的,咔嚓就不可能是囚徒,从来都不是。它拥有无限的可能。通过艰苦卓绝的探险,小马终于发现了时间最为简单的真相。这个真相恰恰是被自己的眼睛所蒙蔽的——眼见不为实。如果小马是个先天的盲人,换句话说,如果他一生下来就没有见过那只该死的老式台钟,他怎么会认为时间是圆的呢?咔嚓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囚徒。 看不见是一种局限。看得见同样是一种局限。高傲的笑容终于挂在了小马的脸上。 时间有可能是硬的,也可能是软的;时间可能在物体的外面,也可能在物体的里面;咔与嚓之间可能有一个可疑的空隙,咔与嚓之间也可能没有一个可疑的空隙;时间可以有形状,也可以没有形状。小马看到时间魔幻的表情了,它深不可测。如果一定要把它弄清楚,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贯穿它,从时间的这头贯穿到时间的那头。 人类撒谎了。人类在自作多情。人类把时间装在了盒子里,自以为控制它了,自以为可以看见它了。还让它咔嚓。在时间面前,每一个人都是瞎子。要想看见时间的真面目,办法只有一个,你从此脱离了时间。 小马就此懂得了时间的含义,要想和时间在一起,你必须放弃你的身体。放弃他人,也放弃自己。这一点只有盲人才能做到。健全人其实都受控于他们的眼睛,他们永远也做不到与时间如影随形。 与时间在一起,与咔嚓在一起,这就是小马的沉默。 ——沉默中的沉默却是另外的一副样子。沉默中的沉默不再是沉默。小马没有和时间在一起,他被时间彻底地抛弃了。他学会了关注。小马机警地关注嫂子的一举一动,甚至,嫂子的一个转身。嫂子在转身的时候空气会动,小马能感受到这种细微到几乎不存在的震颤。休息室不再是休息室,小马的眼前突然呈现出童年时代的场景,有山,有水,有草,有木,有蓝天,有白云。还有金色的阳光。嫂子是一只蝴蝶,她在无声地飞。蝴蝶真多啊,满天遍野,一大群,拥挤,斑斓。但嫂子是那样的与众不同,即使有再多的蝴蝶嫂子也能和它们区分开来:她是唯一的一只玉蝴蝶。在众多的蝴蝶中,嫂子是那样的醒目,她的翅膀上有瑰丽的图案,她的翅膀发出了毛茸茸的光芒。她在翩翩起舞。她的翻飞没有一点喧闹,一会儿上去了,一会儿又下来了,最终,她离开了蝴蝶群,安静地栖息在了一片修长的叶片上。她的整个身躯就是两片巨大的玉色的翅膀,平行,对称,轻巧而又富丽堂皇。 “小马,你干吗跟着我?”嫂子说,“你坏。你坏死了!” 小马壮着胆子,同样栖息在嫂子的那片叶子上了。嫂子是没有体重的,小马也是没有体重的,但是,修长的叶子还是晃动了一下。嫂子一定感受到了这阵晃动,她再一次起飞了。然而,这一次的起飞不同了,浩瀚的晴空万里无云。浩瀚的晴空一碧如洗。浩瀚的晴空只有两样东西,嫂子,还有小马自己。小马的心情无限地轻飏,他尾随着嫂子,满世界就只剩下了四只自由自在的翅膀。 嫂子再一次栖息下来了。这一次她栖息在了水边。小马围绕着嫂子,在飞,小心翼翼,最终,他栖息了。这是一次壮丽的栖息——小马栖息在了嫂子的身上。一阵风过来了,嫂子和小马的身体就起伏起来了,像颠簸,像荡漾,激动人心,却又心安理得。小马侧过头去,他在水中看到了他和嫂子的倒影,这一来又仿佛是嫂子栖息在小马的身上了。嫂子的倒影是多么的华美,而自己呢?却是一只黑蝴蝶,是蠢笨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只蠢笨的飞蛾。小马自惭形秽了,他的眼前一黑,身体从嫂子的身上滑落下来了,不可挽回,掉在了水里。 这时候偏偏就过来了一大群的鱼。是鱼群。它们黑压压的,成千上万。每一条鱼都是一样的颜色,一样的长短,一样的大小。小马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是飞蛾了。而是一条鱼。他混杂在鱼群里,和所有的鱼都是同样的颜色,同样的大小。这个发现让小马恐惧了:到底哪一条鱼才是自己呢?茫茫鱼海,鱼海茫茫啊,嫂子还能辨认出自己么?小马奋力来到了水面,竭尽全力,想跳出去。可是,小马的努力是徒劳的,他的跃起没用,每一次都是以回落到水中作为收场。连声音都没有,连一朵水花都没能溅起。 为了确认自我,小马想从鱼群当中脱离出来。然而,不敢。离开了他的鱼群,他只能独自面对无边的大海。他不敢。离群索居是怎样的一种大孤独?他不敢。离开?还是不离开?小马在挣扎。挣扎的结果给小马带来了绝望,他气息奄奄,奄奄一息。小马感觉到自己失去了最后的一点力气,他的身体翻过去了。他白色的肚皮即将漂浮在水面。他的命运将是以尸体的形式随波逐流。 一条海豚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它光洁,润滑。全身的线条清晰而又流畅。它游过来了,为了前进,它的身躯在不停地扭动。它一边游,一边对着鱼群喊:“小马,小马,我是嫂子!”小马一个激灵,抖擞了精神,跟上去了。小马大声地喊道:“嫂子!我是小马!”嫂子停住了,用她溜圆的眼睛望着小马,不信。嫂子不相信眼前的家伙就是小马。如果它是小马,那么,大海里谁又不是小马呢?小马急了。小马仰过身子,说:“嫂子你看,我的脖子上有一条很大的疤!”嫂子看见了,她看见了。小马永远也不能依靠自己的脸庞去证明自己,然而,一道骇人的伤痕让他们重逢了。这叫人心痛。然而,他们没有心痛,他们激动,无比地激动,想拥抱。可是,他们没有胳膊,没有手。他们唯一能做的只有相对而泣。一颗又一颗巨大的泪珠流出了眼眶。他们的眼泪是气泡。气泡哗啦啦,哗啦啦,笔直地扑向了遥不可及的天空。 “我从来都没这么哭过,”嫂子说,“小马你坏死了!” 小马就这样坐在休息室里,做着他的白日梦,无休无止。在白日梦里,嫂子已经把他死死地拽住了。在嫂子没有任何动静的时候,嫂子是一只蝴蝶,嫂子是一条鱼,嫂子是一抹光,一阵香,嫂子是花瓣上的露珠,山尖上的云。嫂子更是一条蛇,沿着小马的脚面,盘旋而上,一直纠缠到小马的头顶。小马就默默地站起来了,身上盘了一条蛇。他是休息室里无中生有的华表。 但嫂子在休息室里不可能永远是坐着的,她毕竟有走动的时候。只要嫂子一抬脚,哪怕是再小的脚步声,小马也能在第一时间把它捕捉到,并放大到惊人的地步。嫂子的脚步声有她的特点,一只脚的声音始终比另一只脚的声音要大一些。这一来嫂子就是一匹马了。当嫂子以一匹马的形象出现的时候,休息室的空间动人了,即刻就变成了水草丰美的大草原。这一切都是小马为嫂子预备好了的。 小马固执地认定嫂子是一匹棕红马。小马在无意间听客人们说起过的,嫂子的头发煽过油,标准的棕红色。现在,嫂子的鬃毛和尾巴都是棕红色的。当嫂子扬起她的四只蹄子之后,她修长的鬃毛像风中的波浪,她修长的尾巴同样是风中的波浪。小马在八岁的时候见过一次真正的马,马的睫毛给了小马无限深刻的印象。马的眼睛是清亮的,这清亮来自于它的潮湿。在潮湿的眼睛四周,马的睫毛构成了一个不规则的椭圆。迷人了。含情脉脉,可以看见远山的影子。嫂子用她椭圆形的和潮湿的眼睛看了小马一眼,长嘶一声,纵情驰奔了。小马紧紧地跟随,一直就在嫂子的一侧,他们是并驾齐驱的。因为速度,他们的奔跑产生了风。风撞在了小马的瞳孔上,形成了一道根本就不可能察觉的弧线。风从小马的眼角膜上滑过去了。多么地清凉,多么地悠扬。嫂子的瞳孔一定感觉到了这阵风,她的蹄子得意起来,差不多就腾空了。 嫂子说:“小马,你是真正的小马。” 这句话说得多好。这句看似平淡的话里有多么自由的内容。小马的蹄子纵情了,他和嫂子一起爬上了一道山冈。在山冈的最高处,开阔的金牧场呈现在了他们的眼前。金牧场其实是一块巨大的盆地,一些地方碧绿,一些地方金黄。阳光把云朵的阴影投放在了草场上,阴影在缓缓地移动。这一来金牧场运动起来了,兀自形成了一种旋转。这旋转是围绕着一匹棕红色的母马——也就是嫂子——而运行的。嫂子却不知情,她撩起了她的两只前蹄,长嘶一声,然后,打了一连串的吐噜。在她打吐噜的时候,她的尾巴飞扬起来,在残阳的夕照中,千丝万缕,纷纷扬扬,飘飘洒洒,形成了一道又一道棕红色的线条。这线条是透明的,散发出灼灼的华光,像没有温度的火焰,在不可思议地燃烧。小马把他的鼻子靠上去了,嫂子就用她的火焰拂拭小马的面孔。小马闻到了火焰醉人的气味。嫂子后来就转过身来,她背对着金牧场,把她的脖子架在了小马的背脊上。嫂子的脖子奇特了,她脖子下面的那一块皮肤温热而又柔滑,松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小马就不动,用心地体会这种惊人的感受。最终,他让开了,反过来把自己的脖子架在嫂子的背脊上。嫂子的身上全是汗,她的肌肉还在不规则地颤动。一阵风过来了,嫂子的身体和小马的身体挨在了一起,他们拥有了共同的体温,他们还拥有了共同的呼吸。他们各自用自己的一只眼睛凝视对方。嫂子一点都不知道,她亮晶晶的瞳孔里头全是金牧场的影子,还有小马的头部。小马的头部在嫂子的瞳孔里头是弯曲的,它的弧度等同于嫂子瞳孔表面的弧度。 嫂子的眼睛眨巴了一下。在她眨巴眼睛的过程中,她所有的睫毛都参与到这个美妙的进程中来了。先是聚集在一起,然后,“啪”的一下,打开了。这个“啪”的一声让小马震撼,他的脖子蹭了一下嫂子。作为回报,或者说,作为责备,或者说,作为亲呢,嫂子也用她的脖子蹭了小马一回。小马愿意自己的半张脸永远沐浴在嫂子的鼻息里。到死。到永远。 一个牧人这时候却走了过来,大步流星。他的肩膀上扛着一副马鞍。牧人几乎没有看小马,直接来到嫂子的面前,他把他的马鞍放到嫂子的身上去了。小马大声说:“放开,别碰她!”牧人却拍了拍嫂子的脖子,对嫂子说:“吁——” 牧人跨上嫂子的背脊,对嫂子说:“驾——” 牧人就走了。是骑着嫂子走的,也可以说,是嫂子把他带走的。牧人的背影在天与地的中间一路颠簸。小马急了,撒开四只蹄子就追。然而,只追了几步,小马就发现自己不对劲了。小马回过头去,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身体散落得一地,全是螺丝与齿轮,还有时针、分针与秒针。小马原来不是马,而是一台年久失修的闹钟。因为狂奔,小马自己把自己跑散了。他听到了嫂子的四只马蹄在大地上发出的撞击声,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王大夫,孔大夫,小马,上钟了!”小马闭着眼睛,还在那里天马行空,大厅里突然就响起了高唯的一声叫喊。 小马醒来了。不是从沉默中醒来的,而是从沉默中的沉默中醒来了。小马站起身。嫂子也站起身。站起身的嫂子打了一个很长的哈欠,同时伸了一个很充分的懒腰。嫂子说:“哎,又要上钟了。困哪。” 客人是三个。偏偏就轮到了王大夫、嫂子,还有小马。小马不情愿。然而,小马没有选择。作为一个打工仔,永远也没有理由和自己的生意别扭。 三位客人显然是朋友。他们选择了一个三人间。小马在里侧,嫂子居中央,王大夫在门口,三个人就这样又挤在一间屋子里了。这样的组合不只是小马别扭,其实,王大夫和小孔也别扭。因为别扭,三个人都没有说话。这是中午。从气息上说,中午的时光和午夜的时光并没有任何的区别。它安宁,静谧,适合于睡眠。也就是三四分钟,三个客人前前后后睡着了。比较下来,王大夫的客人最为酣畅,他已经打起了嘹亮的呼噜。 那边的呼噜刚刚打起来,小马的客人也当仁不让,跟上了。他们的呼噜有意思了,前后刚刚差了半个节拍。此起,彼伏,此伏,彼起。到底是朋友,打呼噜都讲究呼应,却分出了两个声部,像二重唱了。原本是四四拍的,因为他们的呼应,换成了进行曲的节奏。听上去是那种没有来头的仓促。好像睡眠是一件很繁忙的事情。有趣了。小孔笑着说:“这下可好了,我一个指挥,你们两个唱,可好了。” 小孔的这句话其实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有任何特定的含义。可是,说话永远都是有场合的。有些话就是这样,到了特别的场合,它就必然有特别的意义。不可以琢磨。一琢磨意义就大了,越琢磨就越觉得意义非凡。 “我一个指挥,你们两个唱”,什么意思呢?王大夫在想。小马也在想。王大夫心不在焉了,小马也心不在焉了。 除了客人的呼噜,推拿室里就再也没有动静了。可推拿室里的静默并没有保持太久,王大夫和小孔终于说话了。是王大夫把话头挑起来的。他们谈论的是最近的伙食,主要是菜。小孔的意思很明确,最近的饭菜越来越不像话。这句话王大夫倒是没有接,他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过多,万一传到金大姐的耳朵里,总归是不好。金大姐是推拿中心的厨师,她那张嘴也是不饶人的。王大夫就把话岔开了,开始回忆深圳。王大夫说,还是深圳的饭菜口味好。小孔同意。他们一起回顾了深圳的海鲜,还有汤。 因为客人在午睡,王大夫和小孔说话的声音就显得很轻细。有一句没一句的。也没有任何感情上的色彩。很家常的,仿佛老夫和老妻,在卧室里,在厨房里。就好像身边没有小马这个人似的。但小马毕竟在,一字一句都听在耳朵里。在小马的这一头,王大夫和嫂子的谈话已经超出了闲聊的范畴,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调情了。小马没有去过深圳,就是去过,他也不好插嘴的。小马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个,在沉默中沉默。内心的活动却一点一点地加剧了。羡慕有一些,酸楚有一些,更多的却还是嫉妒。 不过嫂子到底是嫂子,每过一些时候总要和小马说上一两句,属于没话找话的性质。这让小马平静了许多。再怎么说,嫂子的心里头还是有小马的。小马羡慕,酸楚,嫉妒,但多多少少也还有一些温暖。 不管怎么样,这一个小时是平静的,对三个人来说却又有点漫长。三个人都希望能够早一点过去。还好,小马手下的客人第一个醒来了,一醒来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口气把另外的两个客人都弄醒了。这一来推拿室里的气氛恢复了正常,再也不是老夫老妻的厨房和卧室了。客人们睡眼惺忪地探讨了这个午觉的体会,他们一致认为,这个中午好。这个中午来做推拿,是一个伟大、光荣和正确的抉择。 高唯这个时候进来了,站在王大夫的身边耳语了一句,王大夫的一个贵宾来了,正在四号房等他。床已经铺好了。王大夫说了一声“知道了”,给客人拽了拽大腿,说了两句客气话,告别了。客人们则开始在地板上找鞋子。利用这个空隙,小孔已经把深圳的手机摸出来了。她打算留下来,在客人离开之后和父亲通一次话。小马已经听出了嫂子的磨蹭。她没有要走的意思。小孔一点也不知道,时间正在咔嚓,小马的心脏也在咔嚓。 客人终于走了,小马走到门口,听了听过廊,没有任何动静了。小马拉上门,轻声喊了一声“嫂子”。小孔侧过脸,知道小马有话想对她说,便把手机放回到口袋,向前跨一步,来到了小马的跟前。小马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却闻到了嫂子的头发。嫂子的头发就在他的鼻尖底下,安静,却蓬勃。小马低下头,不要命地做了一个很深很深的深呼吸。 “嫂子。” 这一个深呼吸是那样的心旷神怡。它的效果远远超越了鼻孔的能力。“嫂子。”小马一把搂住小孔,他把嫂子箍在了怀里,他的鼻尖在嫂子的头顶上四处游动。 小孔早已是惊慌失措。她想喊,却没敢。小孔挣扎了几下,小声地却是无比严厉地说:“放开!要不我喊你大哥了!” 第九章金嫣 《推拿》作者:毕飞宇 徐泰来说话了。他到底说话了。徐泰来一开口事情就好办了,金嫣当即就开始了她的情感攻势。这攻势别致了。她的进攻是从外部做起的,扫荡一样,把外围的一切都扫平了。这句话怎么讲呢?这句话的意思是,当徐泰来意识到金嫣喜欢自己的时候,推拿中心的人早就知道了, 金嫣做了两件事:一,吃饭的时候坐在泰来的身边;二,下班的路上拉着泰来的手。对盲人们来说,这两个举动其实都是家常的,一般来说,并没有特殊的含义,尤其在下班的路上——盲人下班历来都是集体行动,三个一群,四个一组,由一个健全人搀扶着,手拉着手“回家”。但是,金嫣就是金嫣,永远都是不同凡俗的。 应当说,推拿中心的人对金嫣和徐泰来的关系并没有做好精神上的准备。相对说来,哪一个男的会追哪一个女的,或者说,哪一个女的会追哪一个男的,人们大致上会有一个普遍的认识。简单地说,看起来“般配”。“般配”这东西特别的空洞,谁也说不出什么来。但是,一旦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头上,“般配”这东西又格外的具体。再怎么说,林黛玉总不会和鲁智深恋爱吧。黛玉和鲁达不配。金嫣和泰来也“不配”。既然“不配”,谁还会往“那上头”想呢。 金嫣高调出场了。这一天的中午金大姐来了。她的到来是一个信号,中午饭开场了。金大姐是一个健全人,是推拿中心的专职厨师。她的特点是准时,不用摁表,她一进门一定是北京时间中午十二点。金大姐勤勤恳恳的,客客气气的,她把饭钵递到每一个人的手上。大伙儿很快就狼吞虎咽了。年轻人就这样,不可能好好地吃的,不分男女,要不狼吞,要不虎咽。金嫣这一次却没有。她把饭钵放在桌面上,反过来喝水去了。金大姐说:“金嫣,快吃吧,今天的伙食不错呢。”金嫣是这样平心静气地回答金大姐的:“不着急。我要等泰来。我们一起吃。” 金嫣说这句话的时候泰来还在上钟。他的一个贵宾崴了脚踝,需要理疗,所以就加了半个小时的钟。金嫣这么一说大伙儿想起来了,昨天午饭的时候金嫣特地走到了泰来的面前,说:“泰来,我坐在你身边可以吗?”金嫣说得大大方方的,大伙儿都以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玩笑,谁也没往心里去。都红站了起来,特地给她让开了座位。坐吧,徐泰来又不是贝克汉姆,你爱坐多久坐多久。 可是,金嫣这一次说的是“我要等泰来”,这一次说的是“我们一起吃”,大伙儿很快静默下来了。多么轻描淡写。轻描淡写就是这样,它的本质往往是敲锣打鼓。金嫣才来了几天?也太快了吧。她怎么就看上徐泰来了呢? 不会吧。搞错了吧? 没搞错。金嫣看上泰来了。是不是恋爱了现在还说不上,不过,事态却是明摆着的。金嫣对泰来不是一般的好。更不是同事之间的那种好。泰来下了钟,金嫣先让他去洗手。洗过手,金嫣和泰来坐在了一处,“吃”起来了。金嫣一边吃,一边关照泰来“慢一点”;一边关照,一边从自己的碗里给泰来拨菜,嘴里头还絮絮叨叨的。这哪里是同事了嘛。休息区安静了,泰来听到了这种安静,低下头,想拒绝。金嫣放下碗,搡了泰来一把,说:“男人要多吃,知道吗?”泰来已经窘迫得不知所以了,就知道扒饭,都忘记了咀嚼,满嘴都塞得鼓鼓囊囊的——这是哪儿?是休息区啊,所有的人都在。金嫣就是有这样的一种辽阔的气魄,越是大庭广众,越是旁若无人。 金嫣吃着,说着,偶尔还发出一两声的笑。声音小小的,低低的,呈现出来的是一种亲昵的格局,是“恋人”才有的局面。这一来休息区里的人们反倒不好意思大声说话了,静悄悄的,只剩下金嫣和泰来的咀嚼。咀嚼声一唱一和,或者说,夫唱妇和。大伙儿只能保持沉默,心底里却复杂了。徐泰来算什么?算什么?刚刚来了一个美女,偏偏就看上他了。泰来还爱理不理的,谁信呢。 如果说,一起吃饭时金嫣所表现出来的是她的勇敢、高调,到了深夜,在“回家”的路上,金嫣又不一样了。金嫣呈现出来的是另外的一面,无能而又娇怯。她对泰来依赖了。一定要拉着泰来的手,别人的则坚决不行。 深夜的大街安静了,马路上不再有喧闹的行人,不再有拥挤的车辆。这是喧闹和拥挤之后的安静,突然就有些冷清。大街一下子空旷起来,成了盲人们的自由世界,当然,也是一个孤独的世界。盲人们虽然结着伴,但到底是孤独的。金嫣所喜欢的正是这份孤独,他们沿着马路的左侧,一路低语,或一路说笑。每到这样的时刻,金嫣都有一个无限醉人的错觉,这个世界是她的,只有她和泰来两个人。像荒漠。 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 走在无垠的旷野中 凄厉的北风吹过 漫漫的黄沙掠过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吗?没有了。想想吧,在深夜,在寂寥的大街上,也可以说,在苍凉的荒原上,一个姑娘拉着一个小伙子的手,他们在走,义无反顾。多么地严峻,多么地温馨。 慢慢地跟着你走 慢慢地知道结果 …… 直到天长地久 It'sfo-re-ver 泰来却一直都没敢接招。他如此这般的胆怯,天性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还是被他的初恋伤得太重了,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然而,这恰恰是金嫣迷恋泰来最大的缘由。在骨子里,金嫣有救死扶伤的冲动。如果泰来当初就没有受伤,金嫣会不会这样爱他呢?难说。金嫣是知道自己的,她不爱铁石心肠,不爱铜墙铁壁。金嫣所痴迷的正是一颗破碎的心。破碎的心是多么的值得怜爱啊,不管破成怎样,碎成怎样,金嫣一定会把所有的碎片捡起来,捧在掌心里,一针一线地,针脚绵密地,给它缝上。她要看着破碎的心微微地一颤,然后,完好如初,收缩,并舒张。这才是金嫣向往的爱情哪。 午饭是一顿连着一顿的,下班是一夜连着一夜的。金嫣和泰来始终在一起。同事们都知道了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金嫣,还有泰来,他们恋爱了。那就爱吧。既然这个世界上有鲜花,有牛粪,鲜花为什么就不能插在牛粪上? 然而,问题是,他们没有恋爱。金嫣知道的,他们还没有。恋爱永远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事,它有它的仪式。要么一句话,要么一个动作,也可以两样一起上,一起来。只有某一个行为把某一种心照不宣的东西“点破”之后,那才能算是恋爱。 金嫣把能做的都做了,大开大阖,大大方方。但是,在“仪式”这一个问题上,金嫣体现出了一个女孩子应有的矜持。“我爱你”这三个字她坚决不说。她一定要让泰来说出来。在这个问题上金嫣是不可能妥协的。泰来不说,她就等。金嫣有这个耐心。金嫣太在意泰来的这三个字了,她一定要得到。她有权利得到。她配得上。只有得到这三个字,她的恋爱才有意义。 泰来却始终都没有给金嫣这三个字。这也是金嫣意料之中的事了。在这个问题上金嫣其实是有些矛盾的,一方面,她希望早一点得到这三个字,另外一方面,她又希望泰来的表白来得迟一些。泰来毕竟刚刚经历了一场恋爱。一个男人有没有恋过爱,有没有结过婚,有没有生孩子,这些问题金嫣一点也不在乎。她在乎的是一个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尤其是对待前一个女友的态度。泰来刚刚从死去活来的恋爱当中败下阵来,一掉头,立即再把这三个字送给金嫣,金嫣反而会寒心的。金嫣才不急呢。爱情的表白是上好的汤,要熬。 日子在一天一天过去,一天,又一天,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泰来什么都没有对金嫣表白。金嫣有耐心,但有耐心并不意味着金嫣不等待。时间久了,金嫣毕竟也有沉不住气的时候。无论金嫣做什么,怎么做,泰来的那一头就是纹丝不动。陪金嫣吃饭,可以,陪金嫣下班,可以,陪金嫣聊天,可以。但是,一到了“关键”的时候,泰来就缄默了。坚决不接金嫣的招。 泰来的缄默是吓人的。回过头来一看,金嫣自己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们认识的日子已经“不短”了。泰来的那一头连一点表达的意思也没有。泰来不是欲言又止,也不是吞吞吐吐,他所拥有的仅仅是“关键”时刻的无动于衷。泰来在“关键”时候的缄默几乎摧毁了金嫣的自信心——他也许不爱自己吧。“鲜花”插在“牛粪”上,“牛粪”就是不要,可以吧?可以的。 金嫣有点力不从心了。她感到了累。可事已至此,金嫣其实已经没有了退路。最累人的已经不是泰来的缄默了——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关系,她是高调出击的,现在,他们正在“恋爱”,她金嫣有什么理由不高调呢?没有。金嫣时刻必须做出春暖花开的样子,这就有点吃不消了。 金嫣不点破,泰来也不点破。金嫣有耐心,泰来更有耐心。金嫣以为自己一直可以等下去的,这一次却错了。她所等待的不是泰来,是时间,时间本身。时间是无穷无尽的,比金嫣的耐心永远多一个“明天”。明天深不见底,它遥遥无期。金嫣终于意识到了,她等不下去了。她被自己的耐心击垮了。泰来更为坚韧、更为持久的耐心让她彻底崩溃了。泰来的耐心太可怕了。他简直就不是人。金嫣只有一个心思,好好地哭一回。好在金嫣知道自己的德行,哭起来晾天动地。为此,她专门请了半天的假,去了卡乐门。那是一家卡拉OK厅。金嫣在卡乐门卡拉OK的包间里把音量调到了最大,然后,全力以赴地痛哭了一回。 哭归哭,金嫣在私下里还是做起了准备。她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她告诉母亲,自己的身体状况似乎“不怎么好”。她知道母亲会说什么,无非是让她早一点回去。金嫣也就顺水推舟,说,再看看吧。这个“再看看”是大有深意的,它暗含了一个决心:金嫣决定和姓徐的把事情挑明了,行,金嫣就留在南京,不行,金嫣立马就打道回府。 最后翻牌的依然不是泰来,是金嫣。这一天晚上是张宗琪、季婷婷、泰来和金嫣一组,由服务员小唐带领着。一起“回家”了。到了家门口,就在住宅楼的底下,金嫣站住了。金嫣走到张宗琪的一侧,把泰来的另一只手从张宗琪的掌心里拔出来,说:“张老板,你们先上楼吧,我们再溜达一会儿。”张宗琪笑笑,拉过小唐的手,上楼去了。金嫣拽了拽泰来的上衣下摆,站在了道路的旁边。听着同事们都上楼了,金嫣没有拐弯子,直截了当了。金嫣说:“泰来,我想和你谈谈。”这句话的架势非常大,泰来的表情当即就凝重了起来。他不知道他的表情会不会被金嫣看见,他没有把握。他把头低了下去。凭直觉,泰来知道,今天晚上一定会发生一点什么。 但无论发生什么,泰来打定了主意,不说话。金嫣明明是打算在这个晚上和泰来把事情挑破了的,看见泰来的这一副姿态,生气了。金嫣在这个晚上特别地倔强,你不说,好,你不说我也不说,就这么耗下去,看你能耗到什么时候。大不了耗到天亮,姑奶奶我陪着你。 然而,这一次金嫣又错了。她的耐心怎么也比不过徐泰来。也就是十来分钟,金嫣撑不住了,她火暴的脾气上来了。金嫣全力控制住自己,一只手扶在了泰来的肩膀上。金嫣说: “泰来,店里头都是盲人,所有的盲人都看出来了,都知道了,你看不出来?你就什么也不知道?” 泰来咳嗽了一声,用脚尖在地上划拉。 “看起来你是逼着我开口了。”金嫣的声音说变就变,都带上哭腔了,“——泰来!我可是个女人哪。” 金嫣说:“泰来,你就是不说,是不是?” 金嫣说:“泰来,你就是要逼着我说,是不是?” 金嫣说:“泰来,你到底说不说?” 泰来的脚在动,嘴唇在动,舌头却不动。 金嫣的两只手一起扶住了泰来的肩膀,光火了。她火冒三丈。压抑已久的郁闷和愤怒终于冲上了金嫣的天灵盖。金嫣大声说:“你说不说?!” “……我说。”泰来哆嗦了一下,脱口说,“我说。”他“望着”金嫣,憋了半天,到底开口了: “我配不上你。” 泰来说这句话的时候早已是心碎。似乎也哭了。他知道的,他配不上人家。怕金嫣没听清楚,泰来诚心诚意地重复了一遍,“金嫣,我实在是配不上你。” 原来是这样。天啦,老天爷啊,原来是这样。这样的场景金嫣都设想过一万遍了,什么都想到了,偏偏就没有想到这个。“我配不上你”,“我实在是配不上你”,天下的恋爱有千千万,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开头么?没有。没有了。因为恋爱,她一直是谦卑的,她谦卑的心等来的却是一颗更加卑微的心。谦卑,卑微,多么的不堪。可是,在爱情里头,谦卑与卑微是怎样的动人,它令人沉醉,温暖人心。爱原来是这样的,自己可以一丝不挂,却愿意把所有的羽毛毫无保留地强加到对方的身上。金嫣收回自己的胳膊,定定地,“望着”泰来。她的肩膀颤抖起来。她的身体颤抖起来。她还能说什么?让她说什么好啊?金嫣握紧了自己的拳头,脑子里全空了。此时此刻,除了哭,她还能做什么?金嫣“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金嫣的哭声飞扬在深夜。夜很深了,很静了。金嫣的哭喊突如其来。这是什么地方?这可是居民小区啊。张宗琪很快就带领着金大姐和高唯下楼来了。他们想把金嫣拉回去,金嫣死活不依。张宗琪没有办法,只能拉下脸来:“金嫣,我们是租来的房子,你这样,小区会有意见的。”金嫣哪里还听得进去,她才不管呢。她就是要哭。这个时候不好好地哭,还等什么。 金大姐已经睡了一觉,懵里懵懂地被张老板喊起来。一醒来就听到了金嫣泼妇般的嚎叫。她是不可能知情的。但是,既然金嫣都哭成这个样子了,原因只能有一个,徐泰来欺负人家了。女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站在女人的这一边。金大姐就拿出了大姐的派头,劈头盖脸就问了徐泰来一个严峻的问题:“徐泰来,你怎么能这样欺负我们金嫣?!”徐泰来很委屈,他怎么也想不通,金嫣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动静。 徐泰来被张宗琪拉走了。金大姐一把搂住金嫣,说:“好了,我们不哭了。”金嫣哽咽了一声,抬起头,差一点岔过气去。金嫣说:“金大姐,你先回去,你让我再哭五分钟。”这话奇怪了。什么样的伤心会持续“五分钟”呢?借助路灯的灯光,金大姐仔细研究了一番金嫣的表情,金嫣的表情和她的嚎哭完全不相匹配。金大姐的心里当即就有数了,看起来徐泰来十有八九是被她冤枉了。冤枉了也就冤枉了吧,下次吃肉的时候给他多添两块就是了。既然徐泰来是被冤枉的,那金嫣肯定就没事。金大姐柔和起来,说:“听话,跟我上楼去。你不睡,人家可要睡呢。”金嫣把金大姐推开了,说:“不行啊大姐,不哭不行啊。” 金大姐心底里叹了一口气。世道真是变了,年轻人说话她都听不懂了。什么叫“不哭不行啊”! “我爱你”这句话最终还是金嫣说出来的。是在泰来的怀里说的。泰来自卑,对爱情有恐惧,对感情的表达就更加恐惧。但泰来对金嫣的珍惜金嫣还是感受到了。他怕金嫣,怕把她碰碎了,怕把她碰化了,紧张得只知道喘气,每一个手指头都是僵硬的。金嫣歪在泰来的怀里,情意绵绵的,一不小心就把那三个字说出口了。他不说就不说了吧,不要再逼他了。金嫣算是看出来了,在爱情面前,泰来是一个农夫,怯弱,笨拙,木讷,死心眼。这些都是毛病。可是,这些毛病一旦变成爱情的特征,不一般了。金嫣决意要做农夫怀里的一条蛇。当然,不是毒蛇,是水蛇,是一条小小的、七拐八弯的水蛇。是蛇就要咬人。她可是要咬人的。她的爱永远都要长着牙齿的。想着想着,金嫣就笑了,无声地笑了。 “泰来,我好不好?” “好。” “你爱不爱?” “爱。” “你在睡觉之前想我么?” “想。” “你能不能一辈子对我好?” “能。” 金嫣就咬了他一口。不是咬着玩的,是真咬。她咬住了他的脖子,直到泰来发出很疼痛的声音,金嫣才松口了。 “你疼不疼?” “疼。” “你知不知道我也很爱你?” “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就是想嫁给你这样的人?” “知道。” “你也咬我吧。” “我不咬。” “咬吧。” “我不咬。” “为什么不咬?” “我不想让你疼。” 这个回答让金嫣感动。被感动的金嫣又一次咬住了泰来的脖子。他们的约会还不到一个小时,泰来就已是遍体鳞伤。 金嫣似乎突然想起什么来了,她从泰来的怀抱当中挣脱开来,一把把泰来搂在了自己的怀里,问了泰来一个无比重要的大问题: “泰来,我可漂亮了。我可是个大美女,你知道么?” “知道。” 金嫣一把抓住泰来的手,说: “你摸摸,好看么?” “好看。” “你再摸摸,好看么?” “好看。” “怎么一个好看法?” 徐泰来为难了。他的盲是先天的,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好看。徐泰来憋了半天,用宣誓一般的声音说: “比红烧肉还要好看。” 第十章王大夫 《推拿》作者:毕飞宇 王大夫一个人回到了家。之所以没有带小孔一起回去,是因为母亲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不对劲。王大夫也没有多问,下了钟只是和沙复明打了个招呼,回家去了。说起家,王大夫其实还是有些怕,想亲近的意思有,想疏远的意思也有,关键是不知道和父母说什么。照理说,回到南京了,王大夫应当经常回家看看才是,王大夫没有。王大夫也就是每天往家里打一个电话,尽一分责任罢了。就一般的情形来看,王大夫正处在热恋当中,热恋中的人常回家多好?许多事情在外面终究不那么方便。王大夫还是不愿意。他宁愿他的父母亲都在远方,是一分牵挂,是一个念头,他似乎已经习惯于这样了。 一进家门王大夫就感觉到家里气氛不对。父母都不说话,家里头似乎有人。出什么事了吧?阴森森的。 王大夫突然就有些慌,后悔没在回家的路上先给弟弟打个电话。再怎么说,弟弟是个健全的人,他是这个家的顶梁柱。有弟弟在,家里的情形肯定就不一样了。好在王大夫还算沉着,先和母亲打了招呼,再和父亲打了招呼,一只手摸着沙发,另一只手却在口袋里摸到了手机。他在第一时间就把弟弟的手机号码拨出去了。 “这是大哥吧?”一个好听的声音说。 王大夫假装着吃了一惊,笑起来,说:“家里头有客人嘛。怎么称呼?” 王大夫的手机却在口袋里说话了:“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怎么称呼告诉你也没意思。还是问问你弟弟吧。可他的手机老是关机。” 手机在十分机械地重复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客厅里很安静,手机的声音反而显得响亮了。王大夫很尴尬,干脆把口袋里的手机掐了,心里的恐惧却放大了,不可遏止。 “妈,怎么不给客人倒茶?” “不客气。倒了。” “那么——请喝茶。” “不客气。我们一直在喝。我们是来拿钱的。” 王大夫的胸口咯噔了一下,果然是遇上麻烦了,果然是碰上人物了。可转念一想,似乎也不对,明火执仗抢到家里来,不至于吧。王大夫客客气气地说:“能不能告诉我,谁欠了你们的钱?” “你弟弟。” 王大夫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明白了。一明白过来就不再恐惧了。 “请问你们是哪里的?” “我们是裆里的。” “什么意思?” “裆嘛,就是裤裆的裆。我们不是裤裆里的。我们是麻将裆里的。我们是规矩人。” 王大夫不吭声了,开始掰自己的手指头。掰完了左手掰右手,掰完了右手再掰左手。可每一个关节只有一响,王大夫再也掰不出清脆的声音来了。 “欠钱还钱,理所应当。”王大夫说,“可我爸不欠你们的钱,我妈不欠你们的钱,我也不欠你们的钱。” “裆里的规矩就不麻烦你来告诉我们了。我们有他的欠条。欠条上有电话,有地址。我们只认欠条,不认人。我们是规矩人。” 这已经是这个好听的声音第二次说自己是规矩人了。听着听着,王大夫的心坎就禁不住发毛。刚刚放下来的心又一次揪紧了——“规矩人”是什么意思?听上去一点都不落底。 “我们没钱。”王大夫说。 “这不关我们的事。”好听的声音说。 王大夫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勇气说:“有我们也不会给你。” “这不可能。” “你想怎么样吧?”王大夫说。 “我们不怎么样。”好听的声音说,“我们只管要钱,实在要不到就拉倒。别的事有别的人去做。这是我们的规矩。我们是规矩人。” 这句话阴森了。王大夫的耳朵听出来了,每个字都长着毛。 “他欠你们多少钱?” “两万五。” “你们要干什么?” “我们来拿钱。” “还有没有王法了?”王大夫突然大声地喊道。这一声是雄伟的,也是色厉内荏的。 “不是王法,”好听的声音更喜爱四两拨千斤,“是法律,不是王法。我们懂得法律。” 王大夫不说话了,开始喘。他呼噜一下站起来,掏出手机,噼里啪啦一通摁。手机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王大夫抡起了胳膊就要把手机往地上砸,却被人挡住了。王大夫很有力,挣扎了一回,可那只胳膊更有力。 “不要和手机过不去。”好听的声音说。胳膊是胳膊,声音是声音。家里头原来还有其他人。 “有什么事你们冲着我来!”王大夫说,“你们不许碰我的父母!” “我们不能冲着你来。”好听的声音说。 作为一个残疾人,这句话王大夫懂。这句话羞辱人了,但羞辱反而让王大夫冷静下来。王大夫说:“你们到底想怎么样?” “拿钱。” “我现在拿不出来,真的拿不出来。” “我们可以给你时间。” “那好,”王大夫说,“一年。” “五天。” “半年。” “十天。” “三个月。”王大夫说。 “最多半个月。”好听的声音说,“这是最后的半个月。”好听的声音说,“你弟弟这个人很不好,他这个人很不上路子。” 回到推拿中心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了。王大夫挤在公共汽车里头,平视前方。这是他在任何公共场所所表现出来的习惯,一直平视着正前方。可王大夫的心里却没有前方,只有钱。他估摸着算了算,两万五,手上的现金怎么也凑不齐的。唯一的选择就是到股市上割肉。但王大夫在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动议。他连结婚都没有舍得这样,现在就更不可能这样了。王大夫的心一横,去他妈的,反正又不是他欠下的债,不管它了。 所谓的“心一横”,说到底是王大夫自我安慰的一个假动作,就像韩乔生在解说中国足球赛的时候所说的那样,某某某在“无人防守的情况下做了一个漂亮的假动作”。假动作做完了,王大夫的心像中国足球队队员的大腿,又软了。心软的人最容易恨。王大夫就恨钱。恨裤裆的裆。恨裆里的人。恨弟弟。 弟弟是一个人渣。是一堆臭不可闻的烂肉。无疑是被父母惯坏了。这么一想王大夫就心疼自己的父母,他们耗尽了血肉,把所有的疼爱都集中到他一个人身上去了,最终却喂出了这么一个东西。弟弟是作为王大夫的“补充”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这么一想王大夫又接着恨自己,恨自己的眼睛。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眼睛,父母说什么也不会再生这个弟弟;即使生,也不会当作纨绔子弟来娇养。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自己做了孽。 这个债必须由他来还,也是命里注定。 王大夫动过报警的念头,但是,不能够。他们的手里捏着弟弟的借条,王大夫赢不了。王大夫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弟弟的欠条上究竟写了些什么。王大夫已经听出来了,那些狗娘养的有一个完好的组织。他们体面。他们知道怎样“依法办事”。人家可是“规矩人”哪。 可是,钱呢?到哪里去弄钱去呢? 王大夫突然想起来了,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和弟弟说上话呢。这么一想王大夫又拨打弟弟的手机,手机依然关着。王大夫想起来了,为什么不找弟媳妇呢?王大夫即刻拨通了母亲,要过弟媳的手机号,打过去。居然通了。手机一通就是凉天动地的爆炸声,还有飞机呼啸的俯冲,似乎是在电影院里头。王大夫压低了声音,说:“晓宁么?”弟媳说:“谁呀?”王大夫说:“我是大哥,我弟在么?”弟媳说:“我们在看电影呢。”王大夫赔上笑,说:“我知道你们在看电影,你让他接一下电话好不好?” 弟弟终于出现了。这会儿他不知道躲在哪里,然而,到底出现了。王大夫说:“我是大哥,你在哪里?” “安徽。乡下。” 噢,安徽,乡下。安徽的风景不错,他躲到那儿去了。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你躲得掉么? “什么事?我在看电影呢。”弟弟说。 “你欠了裆里的钱吧?”王大夫小心翼翼地,尽可能平心静气。他怕弟弟生气,他一生气就会把电话挂了。 “是啊。” “人家找上门来了。” “他找上门就是了。”弟弟说,“多大事。” “什么叫找上门就是了?你躲到安徽去了,爸爸妈妈躲到哪里去?” “为什么要躲?我们只是爬了一趟黄山。” “那你为什么把手机关了?” “手机没钱了嘛,没钱了开机做什么?” 王大夫语塞了。他听出来了,弟弟真的没有躲,他说话的口气不像是“躲起来”的样子。他的口吻与语气都坦坦荡荡,装不出来的。弟弟真是一个伟人,他的心胸无比开阔,他永远都能够举重若轻。王大夫急了,一急声调就大了:“你怎么就不愁呢?欠了那么多的钱!” “愁什么?我欠他的,又不是他欠我的。” “你就不怕他们对父母亲动刀子?!” “他动就是了。烦不了那么多。多大事?才几个钱?谁会为了这几个钱动刀子。” “欠钱怎么能不还呢?”王大夫说。 “我没说不还哪。” “那你还哪。” “我没钱哪。” “没钱你也要还哪。” “你急什么呢?你——急什么?”弟弟说,“放着好日子不过。” 弟弟笑了。王大夫没有听见笑声,但是,王大夫感觉出来了,弟弟在安徽笑。弟弟这一笑王大夫就觉得自己猥琐得不行,从头到脚都没有活出一个人样。王大夫突然就是一阵惭愧,匆匆把手机关了。 王大夫站在马路的边沿,茫然四顾。 王大夫想起来了,在南京,老百姓对弟弟这样的人有一个称呼:“活老鬼”。王大夫一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王大夫现在知道了,“活老鬼”是神奇的,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样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这是一个天大的秘密,暗藏着妖魅的魔力。每个人都担心他们活不下去,可他们活得挺好,活得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他们既在生活的外面,也在生活的里面;既在生活的最低处,也在生活的最高处。他们不乐观,也不悲观,他们的脸上永远悬挂着无声的微笑。他们有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也可以说,招牌。那是他们的口头禅。这个口头禅涵盖了他们全部的哲学,“烦不了那么多”,“多大事”。——无论遇上天大的麻烦,“多大事”?“烦不了那么多”。 “多大事”,太阳就落下去了。“烦不了那么多”,太阳又升上来了。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来,“烦不了那么多”。太阳每天都会落下去,“多大事”? 回到推拿中心的时候小孔还在上钟。王大夫却懒了,陷在了沙发里,不愿意再动弹,满脑子都是钱。不管怎么说,在钱这个问题上,王大夫打算做两手的准备。先把钱预备好,这总是没错的。谁让弟弟是作为自己的补充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呢,王大夫决定了,也让自己做一回弟弟的补充。王大夫黑咕隆咚地,笑了。这就是生活了吧?它的面貌就是“补”。拆东墙,补西墙,拆西墙,补东墙。拆南墙,补北墙,拆北墙,补南墙。拆内墙,补外墙,拆外墙,补内墙。拆高墙,补矮墙,拆矮墙,补高墙。拆吧,补吧。拆到最后,补到最后,生活会原封不动,却可以焕然一新。 从理论上说,向小孔借钱不该有什么问题。但是,话还是要说到位。小孔在金钱这个问题上向来是不好说话的。商量商量看吧。十点钟不到,小孔下钟了,王大夫便把沙复明拉到了门外,小声地告诉沙老板,他想和小孔“下早班”,“先回去”。所谓“下早班”,是推拿中心针对“上早班”而制定的一项规定。推拿中心在上午十点之前毕竟没什么生意,所以,大部分推拿师的正常上班时间是上午的十点。但是,推拿中心的大门总不能在上午十点钟还锁着吧,就必须有人先过来。这个先过来的一小部分就叫“上早班”。既然要“上早班”,“上早班”的人在前一天的晚上就可以提前一个小时“下早班”,这才公平。沙复明摁了一下报时手表,北京时间晚上十点,离“下早班”还有一个小时呢。 沙复明的管理向来严格。在上下班这个问题上,他一直都是一视同仁的。刚刚想说些什么,突然明白过来了。人家是恋人。王大夫毕竟也是第一次开口,难得了。管理要严,但人性化管理总还是要讲。沙复明说:“行啊。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这一个小时你要还我。下不为例。”王大夫说:“那当然。”王大夫还没有来得及转身,沙复明的巴掌已经摸到他的肩膀。拍了一下。又拍了两下。 这最后的巴掌意味深长了。王大夫突然就醒悟过来了,一醒悟过来就很不好意思。“不是。”王大夫连忙说。“不是”什么呢,王大夫又不好解释了。沙复明倒是痛快,说:“快走吧。”这就更加地意味深长了。王大夫惭愧死了,什么也没法说,只能硬着头皮回到休息区,来到小孔的面前,轻声说:“小孔,我和老板说过了,我们先回家吧。”王大夫自己也觉得自己的声音过于鬼祟了。 小孔不知情,偏偏又是个直肠子,大声问:“还早呢,这么早回家做什么?” 但话一出口小孔就明白了。王大夫这样鬼祟,“回家”还能“做”什么。小孔的血液“噬”的一声,速度上来了。 小马呆在他的角落里,突然干咳了一声。小马的这一声干咳在这样的情境底下有点怪异了。也许并不怪异,可是,小孔听起来却特别的怪异。自从小马做出了那样慌乱的举动,小马一直很紧张,小孔也一直很紧张,他们的关系就更紧张了。当然,很私密。小马紧张是有缘由的,毕竟他害怕败露。小孔却是害怕小马再一次莽撞。紧张的结果是两个人分外的小心,就生怕在肢体上有什么磕碰。这一来各自的心里反而有对方了。 咳嗽完了小马就站起了身子,一个人往门外摸。他的膝盖似乎撞在什么东西上了。小孔没有掉头,却从小马的背后看到了一片浩渺的虚空。 小孔突然就是一阵心疼,连小孔自己都吃了一惊,心疼他什么呢?不可以的。就在这样一个微妙的刹那里,小孔真的觉得自己是小马的嫂子了。有点像半个母亲。这个突如其来的身份是那样的具有温暖感,小孔就知道了,原来自己是一个女人,就希望小马哪里都好。 当然,这样的闪念是附带的,小孔主要还是不好意思。人一不好意思就愚蠢了,这愚蠢又时常体现在故作聪明上。小孔对王大夫说:“给我带什么好吃的啦?”画蛇添足了。 王大夫有心思。他的心思很重。干巴巴地磨蹭了一会儿,说:“没带。” 个呆子!个二百五!说句谎能要你偿命么? 张一光却把话茬接了过来,说:“回去吧,回去吃吧。” 这句话挺好笑的,很不幸,休息区里没有一个人笑。小孔害羞死了,尴尬死了,就好像她和王大夫之间的事都做在了明处。 但小孔再尴尬也不能让王大夫在这么多人的面前失去了体面。小孔的脸滚烫,感觉自己的脸都大了一圈。小孔一把拉住王大夫的手,说:“走。”话是说得豪迈,心里头却复杂,多多少少还是生了王大夫的气了。 这哪里是商量借钱,倒腾来倒腾去,味道全变了。可事已至此,王大夫只能硬着头皮,拉着小孔的手,出去了。毕竟心慌,一出门,脚底下被绊了一下,要不是小孔的手,王大夫早就一头栽下去了。“你悠着点。”小孔说。她的声音怪怪的,居然打起了颤。王大夫就控制了一下,这一控制,坏了。需要加倍的控制才能够“悠着点”。 现在是北京时间十点。下早班的时间是北京时间十一点。王大夫和小孔总共有一个小时。刨去路上所耗费的十七分钟,他们实际上所拥有的时间一共有四十三分钟。四十三分钟之后,张一光和季婷婷就“下早班”了。形势是严峻的,逼人的。形势决定了王大夫和小孔只能去争分夺秒。他们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汗。现在,第一个问题来了:是在小孔的宿舍还是在王大夫的宿舍?他们喘息着,犹豫了。王大夫当机立断,还是在自己的这边。王大夫打开门,进去了,小孔又犹豫了一下,也进去了。几乎就在小孔进门的同时,王大夫关上门,顺手加上了保险。他们吻了。小孔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已经软了,瘫在了王大夫的怀里。 但他们马上就分开了。他们不能把宝贵的时间用在吻上。他们一边吻一边挪,刚挪到小马的床边,他们分开了。他们就站在地上,把自己脱光了,所有的衣裤都散得一地。王大夫先把小孔架到了上铺,小孔刚刚躺下,突然想起来了,他们实在是孟浪了,再怎么说他们也该把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再一件一件放好了才是——盲人有盲人的麻烦,到了脱衣上床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衣服料理得清清楚楚,脱一件,整理一件,摆放一件。最下面的是袜子,然后,裤子,然后,上衣,然后,毛衣,然后,夹克或外套。只有这样,起床的时候才有它的秩序,只要按部就班地拿、按部就班地穿就可以了。可谁让他们孟浪了呢?衣裤散了一地不说,还是混杂的,脱倒是痛快了,可穿的时候怎么办?总不能“下早班”的都回来了,他们还在地板上摸袜子。说到底盲人是不可以孟浪的,一步都不可以。小孔又焦躁又伤心,说:“衣服,衣服啊!”王大夫正在往上爬,问:“什么衣服?”小孔说:“乱得一地,回头还要穿呢!你快一点哪!” 王大夫终于爬上来了。王大夫感觉到小孔的身体抽搐了一下,绷紧了,她过去可是从来都不这样的。可王大夫哪里来得及问,他的脑海里全是时间的概念,小孔的脑海里同样充斥着时间的概念。他们得抢时间。为了抢时间,他们就必须争速度。王大夫的速度快了,一阵剧烈的撞击,王大夫一声叹息,结束了。两个人一起喘息了,喘息得厉害。小孔都没有来得及让喘息平息下来,说:“下来,快穿!” 他们只能匆匆地擦拭,下床了,后悔得要死,刚才要是镇静一点多好啊。现在好了,每一样衣物都要摸。这一件是你的,而那一件才是我的。可时间可不等人哪。这时候要是有人回来了那可如何是好!他们的手在忙,心里头其实已经慌了。可是,不能慌,得耐心,得冷静。两个人足足花了十多分钟才把衣服穿上了,还是不放心,又用脑子检查了一遍,再一次坐下的时候两个人都已是一头的汗。王大夫哪里还顾得上擦汗,匆匆把门打开了,随手抓起了自己的报时手表,一摁,才十点二十四分。这个时间吓了王大夫一大跳。还有三十六分钟呢。这就是说,抛开路上的时间,抛开脱衣服和穿衣服所消耗的时间,他们真正用于做爱的时间都不到一分钟,也许只有几十秒。 这也许就是一个打工仔对他的女人所能做的一切了。王大夫无语。三十六分钟,这空余出来的两千一百六十秒都是他们抢来的,他没有能献给自己的女人,却白白地浪费在毫无意义的等待之中。他们在等什么?等下早班的人回家。然后,向他们证明,他们什么都没有做。荒谬了。王大夫就愣在门口,无所事事,却手足无措。只好提了一口气,慢慢地又放下去了。像叹息。汗津津的。王大夫回到小孔的身边,找到小孔的手,用心地抚摸。王大夫柔情似水。直到这个时候,王大夫的心坎里才涌上无边的珍惜与无边的怜爱。他刚才都做什么去了。宝贝,我的女人。心疼了。 小孔也在疼。是身体。她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疼得厉害,身体的深处火辣辣的,比她的“第一次”还要疼。那一次的疼是一次证明,证明了他们的拥有。小孔就哭了——她无法表达她的幸福,她说不出来,只有哭。偏偏王大夫又是个呆子,一摸到小孔的泪水就拼命地说“对不起”。小孔的幸福只有一个词才可以表达:伤心欲绝。那一次的疼是湿的,这一次呢,干巴巴的。小孔哭不出来。她只是沮丧。她这是干什么?她这是干什么来了?她贱。没有任何人侮辱她,但是,小孔第一次感受到了屈辱。是她自己让自己变成一条不知羞耻的母狗。 “我们结婚吧。小孔突然抬起头,一把抓住王大夫。 “你说什么?” 小孔侧过了脑袋,说: “我们结婚。” 王大夫想了想,说:“什么都还没准备呢。” “不要准备。有你,有我,还要准备什么?”小孔嘴里的热气全部喷到王大夫的脸上了。 “不是——没钱么。” “我不要你的钱。我有。用我的钱。我们只举行一个简单的婚礼,好不好?” “你的钱?这怎么可以呢?” “那你说怎么才可以。” 王大夫的嘴唇动了两下,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王大夫说: “你急什么。” 这句话伤人了。小孔一个姑娘,几乎已经放弃了一个姑娘所有的矜持,都把结婚的事主动挑起来了。什么是“急”,太难听了。就好像小孔是一个扔不出去的破货,急吼吼地上门来逼婚似的。至于么? “我当然急。”小孔说,“我都这样了,谁还肯要我?我不急,谁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