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跟她结婚的。" "她很爱你,她愿意与你结婚。" "她的脑筋转不过来,她太浪漫,她弄不清楚三个月之后,我真的会死,她真的会成为一个寡妇。"大哥说。 我说:"我想她不至于有这么幼稚,你不应轻视她的感情。" 大哥仰起头,"她迟早会忘了我,家敏,时间治疗一切伤痕。" "大哥——" "回去告诉玫瑰,我们的时间太短,不要再逼我结婚。"大哥说。 "大哥——" "别多说了,家敏,你应当为我高兴,人生三十不为夭,我今年都四十二了。" 我闭上眼睛,眼泪如泉般涌出来。 "家敏,"大哥说,"你那爱哭的毛病老是不改,自小到大,一有什么不如意就淌眼抹泪的,把咪咪叫进来,我有话跟她说。" 咪咪应声就进来,双眼哭得红肿。 大哥诧异,"我还没死,你们就这个样子!" "大哥!"咪咪过去搂住他,索性号陶大哭起来,一边叫着,"你不能去,大哥你不能去。" 大哥抱住她,却仍然不动容。 我用手托着头,黄振华低声跟我说:"家敏,过来,我跟你说几句话。" 他把我拉至露台。 他说:"家明需要的是过一段安宁的日子,我们总要成全他。回去设法说服玫瑰,叫玫瑰再偌伴他三个月,"黄振华摆摆手,"他一切还不是为了玫瑰。" 我说:"两人在这种时间遇上了——"我取出手帕抹泪。 "是,"大哥笑吟吟地站在我们身后,"在我有生之年居然遇见了她,我是多么幸运。" 我受不住,"你还笑,大哥,你还笑!" "人总是要死的,"他很温和,"五百年后,有什么分别?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总要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他紧紧地拥抱。 他比许多人幸福,生命只要好,不要长,他说得对,他能够在有生之年,找到了他所爱的人,而他所爱的人也爱他,实已胜却人间无数了。 我们一家人从此要压抑自己,不提死亡这个名词。 我与玫瑰谈了一个通宵。 她几乎要发疯了。 "我找了他半辈子,找到了他,他的生命却只剩下三个月。"她的眼睛空洞。 "有些人一辈子也找不到。"我感染了大哥的勇敢哲学。 "我爱他。" "我们都知道。"我说。 "我很爱他很爱他。"她说。 我的心碎了,但我仍然说:"我知道。" "我也爱你,家敏,但那是不同的,我爱你如爱我自己,我爱家明,却甚于爱我自己。" "我知道。" "如果他坚持为我好,不肯与我结婚,我也没法子,我仍然爱他,我愿意陪伴他这一段日子。" 我说:"我大哥实在是全世界最幸运的人。" 玫瑰勇敢地说:"你们也许不明白我对家明的感情,实际上我认识他不止这些日子。第一次见他,我就有种感觉:我知道这个人已经长远了,他是我的心上人。家敏明白吗?心上的人,他存在已经很久了。" 心上人。我凄凉地想:玫瑰玫瑰,你何尝不是我心上人。 "明天我将搬进去与他同往,"玫瑰说,"你们也不会反对吧。" 我摇摇头。 "也许你不知道,"玫瑰说,"我会煮很好的菜式,我也会打毛衣,我会服侍家明,使他舒适安逸。我们其实很幸福,我们只有三个月,我们不会有时间吵架,也不会有机会反脸,我们享有情侣的一切欢愉,却没有他们的烦恼,"玫瑰忽然乐观起来,"家敏,鼓励我。" 我将她抱在怀中,"我祝福你。" 玫瑰搬进大哥的房子。 那日,大哥倚在书房门边欢迎她,她看见大哥双眼中充满爱怜与仰慕,嘴角有一个美丽的微笑,她仍然瘦削苍白,一副饱受折磨的模样,但依旧漂亮得像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因此脸上添上一股圣洁的光辉。大哥握住她的双手摇了摇,笑说:"你终于屈服了?" 他俩的世界再也没有旁人,我与咪咪悄悄地退出。 咪咪感喟地说:"我们只是凡人。" 我看着咪咪说:"我们是要白头偕老的,我要你为我生许多孩子,女儿不计分,起码三个儿子,我没有那么伟大,我知道生命多灾多难,可是我喜欢看到孩子们奔来奔去。咪咪,你马上怀孕吧。" 咪咪点点头,"好,就让我们做件最俗气的事,身为知识分子而拼命生养孩子。" "辛苦你了。"我拍拍她肩膀。 "哪里哪里,家敏,也许我永远没有机会证明我对你的爱,但我也确实爱你多于自己。" 我说:"咪咪,这件事早已获得证实了。" 我们从来没有对时间更为敏感。 天天太阳升上来,我会感叹,又是一天,这是家明剩余的日子中的第一天。 太阳下山,我又会想,家明的生命又少了一天。 无时无刻我不是心中绞痛。 因无法集中精神工作,我与黄振华都处于半休息状态。 玫瑰表现了她无限的毅力,她愉快得像个没事人一般,而大哥的心情之宁静和平,也跟往日一模一样,我们邀他俩出来,多数不成功,他们的理由简单而真实:"没有时间。" 我往往在下午带着咪咪去探访大哥与玫瑰,看他俩打情骂俏,过着仿佛正常的生活。 大哥照练他的梵哑铃,玫瑰故意提高她的声音,又装得悄悄地说:"那琴声,实与杀鸡杀鸭无异,当时为了追求他,不得不装成知音人的样子,现在日子久了,真与受刑一般。" 大哥自然听得一清二楚,他高声说:"活该!" 我说:"你可以学我,大力踢他书房的门,叫他停止。" 玫瑰无奈地说道:"我怕,他说过如果我如此侮辱他,他会,他会——" "他会如何?"咪咪诧异问:"打人?" "他会哭。"玫瑰眨眨眼。 我狂笑,眼睛里全是泪水。 为什么这样一对璧人,不能活到五代同堂?大哥比谁都有资格活下去,玫瑰比谁都有资格为他生孩子。 黄昏,玫瑰亲自下厨做精致的小菜,重质不重量,通常只两三碟,色香味俱全,简直吃得人把舌头都险点吞下肚子里。 大哥有意无意地撩拨玫瑰生气—— "最近盐恐怕是贵得很了,真得省着点用,这菜所以淡了。" 玫瑰会扑上去打他。 他会叫道:"嗳嗳嗳,两个人加在一起七十余岁,别尽胡闹,这会成为小辈们的笑柄,嗳嗳嗳——" 只羡鸳鸯不羡仙。 黄太太一日静静与我说:"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我们只不过是到了时候结婚生子的下下人物而已;什么事一有比较,高下立分。" 咪咪说:"然而他们把时间浓缩了,他们的时日无多。" "我们呢,"黄太太苦笑,"我们之间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一百岁?谁不与时间竞争?明天可能永远不来。"她的声音无限苦涩,"此刻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活过。" "你与黄振华——"我瞠目结舌。 "我与振华——"她仰起头,"振华是个永恒性心平气和的人,除了事业,一切都是他的附属品。" "他生命中并没有爱情这回事,而我性格上最大缺陷,却是妄想追求爱情,"黄太太问,"我老了吗?已经没有资格谈这些了吗?并不见得,我心中一直十分痛苦。" 我怔怔地听着,十分意外。 "振华给我生活上十全十美的照顾,"黄太太微笑,"一般女人会觉得他是个好丈夫。" 她又微笑道:"我本身是一个有能力有本事的女人,我比别人幸运,我自己双手也能够解决生活问题,因而有时间追求精神生活,倘若黄振华不能满足我这一点,我有什么留恋?我无谓再迁就黄振华。" 我呆呆地问:"你的意思是——" "我想离开黄振华。"她温和地说。 "什么?"我跳起来,"你与黄是城里公认的理想夫妻呀。" "城里的人?"她淡然地笑,"城里的人知道什么?我岂是为他们而活?" 咪咪沉吟了一会儿,"黄先生知道这件事没有?" "没有,现在是非常时期,我无意造成更大的混乱。" 我们明白她所指,她始终是个好妻子。 我震惊,对婚姻的信念大大地动摇。 "这十年来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们并非珠联壁合的一对,我迁就他得无微不至,"黄太太说,"他的口头禅是'我们不如……'数百个'不如'下来,我已经完全失去了自我,成为他的影子,于是他满意了,丝毫没有发觉这是我一个人努力在刻意求工。" 我小心地聆听。 "起初我也不明白,我认为夫妻之道必须互相迁就。现在见了家明与玫瑰,才晓得不是那回事,我并不快乐。也许我的要求是太高太不合理了,但为什么不呢,我像所有的人一样,只能活一次。" 咪咪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她心中不是没有同感的吧,而她此刻为我受的种种委屈,将来会不会如黄太太般发作起来? 黄太太深深叹口气,"我并不要求世人原谅我。" 咪咪冲动地说:"我原谅你!" "当初嫁黄振华……是因为要争口气——你们以为我完了吗?早着呢。一口气,"她哈哈地笑起来,"多可笑。" "你是爱他的吧?"我忍不住。 "自然我爱他,但自始至终,他未曾爱过我,未婚前他舒适地住在父母的家中,令我等了他三年半。他可没想到这一千多日我浪费在公寓中,天天度日如年——呵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明白这些说不完的故事,我虽然老了,我也还有我的故事。" 咪咪紧紧握住她的手,"我是你的后身,黄太太。" 黄太太摇摇头,"家敏懂得感情,你们可以白头偕老。但只有振华,他不懂得玫瑰,不懂得家敏,亦不懂得我,他浑身无懈可击,但他不懂得爱情——" "这点我同意。"我说。 黄太太说:"多么不幸。" 黄太太的悲剧是她要在已成事实的环境中追寻理想。 真没想到他们这一对也会出毛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岂是一项艺术,简直是盖万里长城,艰苦的工程。 将死的人硬是要在一起,活着的人要分开。 黄振华对我诉苦,味如黄连。 女人,他说他不明白女人。十年了,他与苏更生是公认的最佳夫妻,现在她与他冷战,搬到书房去睡,半夜三四点还在听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第二天起身后却又若无其事。 黄振华说:"她爱我,这女人到现在还非常爱我,但她却舍得如此对付我,我确实不明白这女人的心。" 我说:"或许她认为你不爱她。" "我不爱她?"黄振华用手指向他自己的鼻子,"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她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她们设想到的是,丈夫死了她们是要做寡妇的。" 我不敢出声。 "不是我说,玫瑰纵有千般不是,她也有个好处,她从来不与男人争论这些事,玫瑰的头脑最简单,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你说是不是?" 我心中温柔地绞痛,玫瑰怎么同呢,世上有几个玫瑰呵,我们都是凡人,凡人中苏更生女士也算是数一数二的性情中人了,黄振华不能如此说。 黄振华说:"女人!没读过书的女人像红番,读过书的女人又要干革命。" 可爱得无懈可击的女人如玫瑰,然而命运又这样坏。 她决定与大哥到巴哈马群岛去度假,我们一起劝阻。大哥已经要每周定期到医院去吃药打针,离开熟悉的环境是非常不智的行为。 大哥豁达地笑,认为不打紧,"不去巴哈马也不见得就能多活十年,现在还不能作随心所欲的事?等几时?真的想经过一条有白光的隧道,等待来生乎?" 玫瑰也笑嘻嘻地支持着大哥,站在他身后,手搭在他肩膀上,另一只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后颈,当大哥是一个小孩子。 他们两人那种视死如归的自若,决非假装,因此更加使我们害怕震惊。我们看着他俩上飞机。 大哥临走时跟我说:"家敏,家中书房里的几只琴,很值一点钱,不要当烂木扔掉,可以将它去换数辆发拉利地通那蜘蛛型跑车。"他笑。 我听在耳中,心如刀割,紧紧拥抱他。 玫瑰穿着七彩的花衬衫,三个骨开叉裤,梳一条马尾巴,大圈耳环,热带风情,一点没有伤感。 大哥笑语:"比起玫瑰,我简直是黑白新闻片拷贝站在特艺七彩歌舞片身边。" 玫瑰笑得前仰后合,咪咪也赔着笑。 他们终于走了,像一般度蜜月的年轻男女,只是他们没有将来,他们不会白头偕老。 回家途中,咪咪忽然说:"我明白了,我明白为何你那么疯狂地爱上玫瑰。" 我一怔,不出声。 "她真是天底下最美丽的女人。"咪咪由衷地说。 我说:"我也认为如此。" "我们之中哪一个人,能够忠于人忠于自己,又同时勇敢地活下去?无论对谁,她都于心无愧,甚至是方协文,她给他最好的十年,她给他安琪儿似的女儿,"咪咪说,"她从不计算得失,我做不到她所做的十分之一,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 我在心中叹气。 我说:"我们幸运,可以在感情领域中兜圈子,有些人单为三餐,从早做到晚,大雨滂沦时挤在密不通风的公路车上,他们更加不能找到机会将伟大的人格发扬光大……" 我说:"咪咪,人与人是不能比较的,上帝并不公平,生命是一种幻觉,我唯一的年轻有为的兄弟要离我而去了,我束手无策,而公司左侧街角的那个老乞丐,他将继续蹲在灰尘中三十年,求路人施舍一个角子,你能解释这种现象吗?" 咪咪别转头,不出声。 隔了很久,她说:"家敏,我有孕了,我们第一个孩子将在明年六月出生。" "啊——"我在愁肠百结中看到一线曙光,"六月,咪咪,如果是女孩子,我们可叫她六月。" "男孩子呢?"她问我。 "叫小明,小小一点像家明就够了。"我说道。 咪咪微笑,"非常好,我们的孩子也不必太聪明,稍微一点点聪明就够了。" "在小处着眼有什么不好呢?"我说,"做小人物才快乐呢。" 黄振华夫人显然不这么想,玫瑰与家明离开后三天,她便向黄振华提出分居的要求。 黄振华没料到有这一着,他震惊至精神极度紧张,无法应付工作,不住地问:"为什么?为什么?" 黄太太维持缄默。 黄振华咆哮:"你想我也患上血癌,与你搂在一起死,以便证明我对你的爱?" 黄太太收拾一只小衣箱要离开。 黄振华崩溃下来,"更生,求你不要离开我,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求人,第一次求的是你,第二次求的也是你。" 黄太太苍白地说:"你不明白,振华,你始终不会明白。" 我与咪咪为了做中间人,跑去坐在那里听人家夫妻相吵相骂,无限难过。 "我知道,你要我对你无微不至,你在开头的时候就希望我接你上下班,我没有那么做,你就记恨,我没有在约会的地方等你一小时,你就——" 黄太太抬起头,看着黄振华,黄振华忽然不说了,他叹口气,"我在大事上总是照顾你的。" "大事?"黄太太说,"几时第三次世界大战呢?我肯定到那一天,你一定会带着我逃难。可是振华,这十年来,上班我一个人去,下班我一个人回来,中饭你没有空,晚上你有应酬,生了病我自己找医生。振华,在不打仗没有大事发生的时候,我要见你的面也难。" 我低下头。 黄太太说:"我仍然是一个寂寞的女人,你的阳光太高太远,照不到我身上。黄振华,我配不起你,你另觅佳丽去吧。" 黄振华说:"更生,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 黄太太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振华。" 黄振华说:"更生,我劝你三思,如果我们都要分开——" 黄太太不再言语。 黄振华叹口气,站起来离去。 走到门口,他转过身子来,跟我们无限悲凉地说:"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黄太太仍然不说话。 直至他走,她不再说话。 她显然是下定了决心。 我只觉失望,他俩甚至不是早婚的两夫妇,这样的一对还要分开,不知是哪些人才能白头偕老。 咪咪像是洞悉了我的思想,她说:"哦,很多人,要面子的、因循的、懦弱的、倚靠饭票的、互相利用的,家敏,多得很呢,白头偕老的人多得很呢,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关系破裂了,有一种特制的夫妻牌万能胶水,粘一粘又和好如初。你少担心呢,满街都是恩爱夫妻,孩子们不停地被生下来加强他们的关系。你少担心,家敏,我们就是最好的榜样。" 咪咪哭了。 那是因为我变心之后她并无勇气离开我。 而我,我不能在玫瑰拒绝我之后做到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境界。 千疮百孔的世界,值得哭的事情原是非常多的。 大哥与玫瑰在三星期后回港。 玫瑰走出来,大哥用担架抬出来。 玫瑰脸色很坏,但是坚强镇定,眼睛有一丝空洞,她握紧我的手。 在车子里她对我低声说:"他说他爱我,他说他很快乐。" 我点点头。 大哥没有再开口说话,他一直处在休克的状态。 在医院病房中我们两夫妻与黄振华三人轮流看守,但是玫瑰一直在那里。 她的头发梳成两条辫子,穿件宽大的白衬衫,一条褪色牛仔裤,常常捧着咖啡喝。 玫瑰的神色非常平静,很少说话。 我们知道溥家明不会再开口与我们说话,他的生命已走向终点。 本来我已经歇斯底里,但是玫瑰的恒静对我们起了良好的作用,我们也能够合理地商讨家明的身后事。 星期日深夜,我们奉医生之命,赶到医院去见大哥最后一面。 玫瑰已经有好几天不眠不休了,她坐在床沿,低下头,握着大哥的手,将他的手贴在脸边,一往情深在看着他。 她没有哭。 这时候大哥早已不是平日的大哥,他的器官已开始腐败,每一下呼吸都传出难闻的臭味,他长时期的昏迷使得四肢死亡,肌肉出现一种灰白色。 一度英俊的人,现在就跟一切久病的骷髅无异。 但他在玫瑰的眼中,仍然是风度翩翩、俊秀懦雅的溥家明,她丝毫不以为意,轻轻地吻着他的手。 咪咪的眼睛早已濡湿。 医生替他注射,告诉我们,他会有一刻的清醒。 这就是俗语的所谓回光返照了。 玫瑰抬起头,见到我们,她说:"他也真累,应该去了,拖着无益。"语气并不伤心,也不激动。 咪咪伏在大哥身上饮泣。 大哥缓缓睁开眼睛,蠕动嘴唇,想说话。我们趋向前,他却没有发出声音,一个健康的人断不会知道说一句话也要这么大的力量吧。 他的眼光在我们身上缓缓转动,终于落在玫瑰的脸上,他深陷的眸子居然尚能发出柔和的光辉,玫瑰的嘴附在他耳畔,清澈地说:"我爱你。" 他听见了,微微点头。 "我爱你到永远永远。"玫瑰再说一遍。 咪咪泣不成声。 然后大哥的喉咙咯咯作响,我抓紧着他的手渐渐冷却,他吁出最后一口气,我知道他的灵魂已经离开,我暴戾地大声狂叫起来,声音串不成句子,护士斥责我,咪咪用双臂抱着我,号陶大哭。 我巴不得跟了大哥去,生老病死,都非出自我们本愿,人生到底为苦为乐。 玫瑰抬起头来,放好大哥双手,护士替他的脸盖上白布,从此这个生命就在世界上一笔勾销,太阳再也照不到他身上。 玫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家敏,别难过,别难过。" 这时黄振华与苏更生一前一后也赶到了。 黄振华双目红肿,他的分居妻子永远穿着白衣服,然而憔悴得不得了。 玫瑰似乎负起了安慰众人的责任,她对于死亡毫无恐惧,她接受这项事实犹如接受她生为一个美丽的女人般。 "我们走吧。"她建议,"我很疲倦,我想好好睡觉。" 咪咪说:"我们陪你——" "不需要,"玫瑰温和地说:"我不会有事的,你们送我回老房子就可以了。" 黄振华说:"玫瑰,我送你,家敏的情绪不甚稳定,不宜开车。" 玫瑰说:"这里最适宜开车的人是我。" "别这么说。" 我开车送了玫瑰回家,老房子阴暗华丽,仿佛那日我第一次见她,天在下雨,忘了带伞,她来替我开门,我一心一意地惊艳,到此刻仿佛已隔一个世纪了。 她说:"你们请回吧,我想休息。" 咪咪问:"你打算做些什么?" "先好好睡一觉。"玫瑰说。 "睡醒了呢?"咪咪问道。 "吃一顿很饱的饭。" "然后呢?" "整理一下屋子——"玫瑰诧异地问道,"你们不相信我会如常生活?" "可是——"咪咪嗫嚅地说:"家明已经不在了。" "我知道他已经不在,"玫瑰说,"但是他希望我活下去,他会希望我快乐正常地活下去。" "你做得到吗?"我问。 "我会学习,"她说,"为了家明。" 她推开书房的门。 她对这间旧书房有莫大的偏爱。 "你们请回吧,我要喝杯茶,抽支烟。"她说,"有女佣人在,你们可以放心,可以随时打电话来查。" 我们只好告辞。 "家敏。"她叫住我。 我转头去。 "家敏,不要太伤心。"她说。 我麻木地与咪咪退出。回到家中,我们几乎溃不成军,咪咪说我一连几夜叫唤大哥的名字。 溥家明从此不在了。 黄振华少了苏更生,什么事都办不成。苏更生总算念着旧情,常回来帮我们。 大哥把他的全部财产留给了我。 他把他的爱分为两份,一份给我,一份给玫瑰。他的生命是丰盛的,他给予,他也取索,他的生命也不算短,四十二岁,足够有余,生命只需好,不需长。 玫瑰又自由了。 她比往日沉默许多,徘徊在老房子的书房内,不大出去交际应酬。 玫瑰仍然令人心悸的美丽,并没有为家明穿孝服。她不在乎这种表面化的世俗礼法,照旧穿着彩色缤纷的时髦服装。 她又开始吸烟,本来已经戒掉,现在因陪家明,又染上重吸,通常与她过去的大嫂一起出入。 我曾自荐陪伴她,她却婉辞。 她说:"我现在这个年纪,总得学习避免嫌疑。家敏,你是已婚男人,太太快要生养,你的时间应全归妻子。" 她的道理十足,我只好知难而退。 家明的葬礼之后,我们家静下来。 再也没有他的琴声了,我的身子像是忽然少了一半,不能平衡。 咪咪怀孕的身体渐渐不便,她很坚强,仍然工作,有时极度疲倦,我劝她辞职,她又不肯,照样撑着上班,家事交给佣人。 我劝过几次,便省得麻烦,对她我有歉意,我的情感淡淡,不像对玫瑰那般火里来火里去。 我与咪咪是一辈子的事,不把精力蓄藏起来留待后用是不行的。 我在短短三个月间变成一个标准的住家男人,下了班就万念俱灰,回家脱了皮鞋便高声问:"拖鞋呢?" 女佣人倒一杯暧昧的绿茶,香是香,但不知何品何种,我也将就着喝了。书房内有数幅莫名其妙的画,我也挂了,也无所谓。 摊开报纸,我足足可以看上一小时,头也不抬起来。渐渐地我迷上了副刊的小说,一个叫卫斯理的人,写他的科幻小说,告诉我们,生命实在是一个幻觉,我一天天地追下去。 佣人说开饭,我就坐下吃,吃很多,对菜式也不挑剔,比较喜欢白切鸡这些简单易入口的肉类,很快就在肚上长了一圈肉,裤头都有点紧,也不刻意去理它。我知道我已经放弃了。 四月份我们的孩子出生,在产房门口等,我也不大紧张。 孩子顺产,强壮,是个女孩子,我有点高兴,拍拍咪咪的肩膊,半开玩笑地说:"同志仍须努力。" 我的一生,就这样完了吧。 我的一生与咪咪的一生。 但是玫瑰的一生却还早呢。 我们有时也看见她。她永远不老,只是一直成熟下去,美丽、优雅、沉默,脸容犹如一块宝石,转动时闪烁着异彩。 追求她的人很多,妇女杂志仍然以刊登她的访问为荣。即使不是她的美貌,现在黄家老房子那块地,也足以使她成为城中数一数二的富女。 她具备了一个女人所有的最佳条件。 我问她:"你快乐吗?" "自然快乐,"她说道,"我干吗要不快乐?" 当时在她的书房中,我们喝着不知年的白兰地谈天,咪咪与孩子在客厅玩,黄振华带着他的新女友。 "可是——" "可是什么?"她莞尔,抬头看着壁上悬着的一只小提琴,"因为家明的缘故我就应不快乐吗?我想起家明,诚然黯然,但是我认为一个人既然要什么有什么,就应当快乐。家敏,你亦应当快乐,就算是更生姐,我也这样劝她,世界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我低下头,她迅速改变话题。 "刚才我跟咪咪说,如今你轻松了,孩子生下来真可以松一下气,你猜她怎么说?她说:'我又有了'。" 玫瑰笑,"我认为她有资格投资购买荷斯顿的孕妇装,反正要生七个,一穿七年,再贵的衣服也值得。" 我微笑。 "一个女人若爱她丈夫爱到生七个孩子的地步,真是……"她温和地说。 我说:"我知道她爱我。" 玫瑰说:"你现在身为人父,感觉如何?" "责任重大。"我据实。 "大哥与更生姐这件事……"玫瑰说,"他俩现在成了好朋友,时常见面。" "他不是有新女友吗?"我不以为然。 玫瑰笑,"那些女人哪能满足他?他现在对更生姐好得很呢,一次他同我去妮娜莉兹店,就买了好几件白衣服,叫人送了去给更生姐,以前他哪肯这样?以前他根本不理这些细节的。" "有复合的可能吗?"我说。 "照我看,可能性大得很,他也该约会一下其他的女子,这样更能使他发觉更生姐的优点。" "你呢?" "我?"她笑着伸一个懒腰,"我还是照老样子吃喝玩乐。你知道,家敏,我除了这四味,什么也不会。" "小玫瑰呢?"我问,"想她吗?" "小玫瑰住在纽约,常跟我通讯,在纽约长大的孩子气派是不一样的。"她微微仰起她精致的下巴。 我心中轻轻地说:玫瑰,我还是这样的爱你,永永远远毫无条件地爱你。 "家敏,家敏。"她总喜欢如此一叠声地唤我,叫得我心神摇曳。 "什么事?"这真是一个使人愿意为她赴汤蹈火的女人。 "答应我,你要高高兴兴地生活。" "我没有不高兴呀。"我说。 "这句话就已经说得够赌气的了。"她说。 "我会高兴,我答应你。" "我要淋浴换衣服了,"她说,"今晚要参加一个盛宴,我添了一件圣罗兰的长裙,那设计真是美丽——"她伸一个懒腰,笑了,"我真永远不会长大,到今天还为了一件裙子一个宴会而雀跃,多么幼稚无聊。" 然而她在我眼中并无不妥之处,我觉得一个女人要似一个女人,而玫瑰正是一个像玫瑰花般的女人。 "与谁赴宴?"我问。 "罗德庆爵士。"玫瑰答。 呵,溥家明的一章已经翻过,至情至圣的人应当豁达。 "呵,他,"我诧异了,"他在追求你?" "是呀,他们都这么说,"玫瑰天真地答。 "他们?"我问,"你是当事人,你岂不知道?" 玫瑰耸耸肩,"当局者迷。"又微笑,那点眼泪痣闪闪生光。 世间有什么男人挡得住她娇慵的这一笑。 我叹息了。 "我老了,家敏,"她把脸趋到我身边,"你看,都是皱纹。" 笑起来的确有鱼尾纹了,然而又怎么样呢?她仍然是罕见的美女,内美外美,无所不美。 "我们告辞了。"我说。 "有空来探我。"她说。 我双手插在口袋中不置可否。 咪咪抱着孩子进来,我自她手中接过孩子。 玫瑰扬了扬头发,站起身送客。 黄振华与我们相偕离去。 在车中咪咪又沉默起来。 每次见完玫瑰,她老有这种间歇性的沉默。 我知道为什么。 我说:"香港这地方,只适合赚钱与花钱,大人辛苦点倒也罢了,苦只苦了孩子们,在香港念书,根本不合情理——" 咪咪抬起头,眼睛发出了希望的光辉。 "咪咪,我们在加拿大还有一层房子,记得吗?我们回去那里住,生活是比较清苦一点,你或许一辈子没有劳斯莱斯坐,但是我们一家几口会生活得很舒舒服服,你说如何?" 她紧紧拥抱我,孩子在车子后坐轻轻哭泣起来。 玫瑰说过,她叫我要活得高兴。 "我会开设一间小公司,只要四五个同事,喜欢的工程才接下来做。我们会过得很好,只在暑假回来看看亲戚。咪咪,我们回去就收拾行李如何?" 咪咪在我怀中热泪不止,她拼命点头。 我抚摸着咪咪的头发。只有最平凡朴实的生活才是最幸福的。 但玫瑰,玫瑰是不一样的。 再见玫瑰。 第三部 最后的玫瑰第一章 方太初并不是一个老学究,这样大气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误会。 实际上太初是一个女孩子,而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我认识她时她十七岁,大学一年级学生,是我低班同学。 她有一个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较适合她,洋同学都喜欢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应该怎样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红色玫瑰花。 除了长得美,她是一个温柔随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课也好,乐意帮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办事一丝不乱,纹路清楚,男女老幼,没有不喜欢她的。 她在纽约出生,但不喜欢纽约这地方。她说她有乡下人的本质,不好大城市,因此随父亲搬到加州圣荷西读大学,我便结识了她。 在新生会上,我请教她的芳名。 她说:"我没有英文名,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这么特别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这么美,却一点没有骄矜之色,我马上喜欢了她。 我说:"我叫周棠华,建筑系五年级学生。" 她侧侧头,"我大舅舅也是建筑师,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筑师都很发财。"我说。 她哈哈地笑,"你们男人就挂着发财。"神情娇慵。 她穿一条紫红色皮牛仔裤,一件丝绒线织的七彩毛衣,时下大学最流行的那种服饰,脸上一点化妆也没有。 太初的长发挽在脑后,随便用橡筋束住,气质之佳,无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艺术家,不愧是美术系的高材生。 她约会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并不滥,男孩子不但喜欢她,也尊重她,这是最重要的。 圣何西的气候好,适宜外出写生,我有一辆开起来轰隆轰隆的七手旧车,有空便约她出去兜风。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队轮她的时间,但谁会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与她说过,纽约是发展艺术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纽约是艺术家扬名的好地方。" 随即她又说:"有些人爱出名,有些人不爱。" 她还那么年轻,但说话头头是道。许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团雾中,以为眼睛鼻子长得稍佳,便可以一辈子无往而不利。 方太初却十分精明,她将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后,会觉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内心像一棵树。 太初的画是前拉菲尔派,并没有什么风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摄影发明之后,这种画毫无价值可言。 她说:"我个人的享受,我喜欢这种画。" 开头我并没有兴起追求她的意思,与其他的男生展开争夺是很浪费时间的,我的功课那么紧张,实在没有可能做这一类事—— 建筑系第一年收百余个学生,六年直升毕业的只十来个人。长期流落异乡的滋味有什么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渐渐我在图书馆及啤酒馆常常遇见她。 太初总是抛下其他人来与我攀谈,我再笨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由得受宠若惊,感动之余,轻而易举地爱上了她。 相信我,爱上太初并不是太难的事。 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许多优点,她甚至连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难得使一次,略为发起小脾气来,像撒娇,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许是因为圣荷西的原因吧,在简单纯朴的地方,人们也变得简单纯朴起来,我们的感情进展得细水长流,愉快明媚。这样的恋爱,简直是享受,有否羡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从未像此刻这么愉快。 太初实在太可爱。 复活节我们到黄石公园露营,开心了一个星期。这家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们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鸡蛋,在冰凉的溪水中洗澡洗头发,夜间躺在睡袋中仰看满天的星斗。 神仙还不及我们快活,神仙有什么好? 太初很少说到她家的事,认识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经离婚,她跟父亲住。方老先生(其实也不算老,四十八岁)经济情形并不算太好,在一间银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见升职,可是他也并不辞职,不知为什么,他老给我一种潦倒的感觉,我与他吃过两次饭,他喜欢喝酒,在美国一般人能喝到什么好酒?老抱着一瓶三星白兰地。身上的西装很皱,领带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经放弃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缘故,我对他很温和。 太初爱她的父亲,也容忍她的父亲。 方老唯一的生机,就是太初。两人相依为命,怕已经长远。 我问太初,"你母亲为何离开他?" "她嫌他穷。"太初气鼓鼓地说。 恐怕没有这样简单吧,我莞尔。但凡像方协文这样的丈夫,多数愿意相信妻子离开他,是因为他穷。 因贪慕虚荣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于是他胜利了。 我没出声,太初爱她的父亲,我呢,我总得爱屋及乌。 太初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将父亲送我的金表转送于她。 她不肯接受,说太名贵,且我留着有纪念价值。 我说:"买别的礼物,我亦买得起,什么胸针项链戒指之类,但街上买得回来的东西,未免轻率,如你不肯收下这个金表,那我就难过得很了。" 她马上把金表系在腰上,我觉得咱俩有"大事已定"的预兆。 太初说:"来,帮我到邮局去,将这个包裹退回去。" "什么包裹?这么大包。" 她不响。 我看包裹纸,一边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黄玫瑰,香港落阳道三号。"我问:"谁?" 太初不答。 "为什么要退回去?" 太初不响。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问,"喂,方太初,说话呀。" 她叹口气,细细声说:"这个人嘛,就是我那母亲。" "你母亲?叫黄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这样的缘故吗?"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点好奇心都没有?"我问,"打开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说。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说,"既然是你母亲寄来的,至少打开来看看。" "过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东西来,爸都叫我退回去,我从没看过。" "随你。上代的恩怨不该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犹豫。 "也好,"她说,"你帮我拆开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