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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树-36

作者:帕特里克·怀特 字数:9528 更新:2023-10-09 13:31:32

那些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事情。  发生在帕克先生身上的事当然很快就传开了,因为芬莱森兄弟在场。他们总想把自己的亲眼所见告诉别人,因为长这么大,他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异乎寻常的事情。这周围有些人听了这事儿开始躲避帕克家。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在别人家出这种事情的时候袖手旁观。特别是这位“活死人”是个老熟人。这跟你在旷野里或大路上碰到一个陌生人倒毙并不一样。那种事可能是很刺激人的。  老太太很高兴没人来打扰他们,高兴大家的关心仅限于礼貌的范围。这样,她便可以安安静静地看着他,在还剩下的这点时间里,全身心地去揭示他是否真的爱过自己,他是否明白她曾经给他造成巨大的创伤而使他蒙受痛苦。她还想知道,在这最后的时刻,还能不能在一个人应该得到的爱的范围之内去爱他。  至于老头,他很高兴能坐在相当清冷的阳光下,当然,得严严实实地裹起来。很快,他就能拄着拐杖蹒跚地走动了。他有时候甚至到工具棚里,把那些工具移来移去,身后总是跟着那条黑狗。  这将是斯坦·帕克养的最后一条狗了。它的年纪也很大了,受着口疮和疥癣的折磨。  “所有的狗都喜欢斯坦,”他的妻子说,很悲伤地抬起眉毛。“它们总是跟在他的屁股后头转。我们刚来这儿的时候,养着一条红毛狗。那个懒东西,真叫我受不了。它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后来,他又像拣小孩似地拣回一条小狗。就是现在这条,牙都掉光了,或者只剩下牙根了。还是黄色的。我跟你说,它喘起气来越发惹人讨厌。可是斯坦就是不把它扔了。我想,那是因为它理解他——如果有什么可理解的东西的话。”  也许这条狗确实理解斯坦?它经常抬起那双浑浊不清的、温顺的眼睛,呲开紫红色的嘴——那上面的皱纹都已经消失了。如果它不那么肮脏的话,她有时候还会推操它几下。但更多的时候,却是把牛奶盆往草地上一放,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它那副可怜相,便拔腿离走。  这条狗总是卧在斯坦·帕克跟前,啃着一只爪子上一块红肿发炎的地方。它是一条安静的狗,脖颈光溜溜的,没有什么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东西。一棒子就能把它打得趴下。  这天下午,老头的椅子搬到了后花园的草地上。这里被冬天的大手抚摸之后,显得一片萧瑟。这后花园的草地很难说是一块草坪,而是围绕着灌木丛和树木形成的一个圆。这些树木花草都是老太太在她一生中信手栽下的,而不是按计划种植的。这花园很少能看到原先经过什么设计,但是在一片荒凉中,也自然形成了一种格局。很明显,老头坐在花园正中。树木以生命的庄严运动,从这个中心放射开来。树木那边是一个菜园。因为老头生了几个月的病,那里已是杂草丛生,只留下圆白菜干巴巴的筋脉和洋葱籽又抽出的嫩芽。所有的景物都像一个圆,环绕着这个中心。而这个圆之外,又是无数个圆。不管是月牙形的乡村别墅,还是一座未兴土木的牧场上一片赤裸裸的土地。在那土地之上,蹲着几只野兔,久久地观察着这高深莫测的景象。倒数最后一个国则是冬天清冷的、金色的苍穹,它包容了所有这些目光所及、有影有形的景物。老人向这苍穹眨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他没有能力认识到自己是这个苍穹的中心。  他在一片神秘的色彩之中认识到的这个宏大的、成功的“天象图”,使得他在椅子里挪动了一下。这时有个年轻人翻过篱笆径直向他走来。他不从路上走,而是践踏着苗床、花团。他那么自信,认为采取这种直截了当,“单刀直入”的方式就可以完成他的使命。老头看了很是气恼。  一个星期以来,斯坦·帕克一直在萎缩。现在他懒得和人说话。他的皮肤像纸,在某种光线之下简直可以透明。一双老眼也已经不成形状,好像退化了似的。透过这双眼睛,你可以感觉到他对于客观世界有一种观察方法。而这种方法有可能是真实的。  年轻人走到老人跟前时,老人故意不抬起头来,而是瞧着走过来的那双脚。这双脚正践踏着苜蓿草布下的棕黄色的“网络”。他立刻对着老人帽子上那枚圆形小徽章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  他说:“我只是想和您谈一会儿,先生。我从这儿路过,看见您在这样美妙的天气里坐在这儿。”  他称他为先生,非常有礼貌,也许是位大学生。可是老头还是往回缩了缩像乌龟的颈子一样皱巴巴的脖子。  “我一看见您,先生,就想给您讲讲福音里的故事,”年轻人说,“还有我们的上帝的故事。我想告诉你我自己的经验,告诉你,那些看起来最不可能得救的人也还是可以得到主的拯救的。”  老头非常生气。  “我过去是个养路工。我不了解您知不知道养路工帐篷里的条件,”年轻人说,眼睛里似乎充满了他的那些经验。而他眼下布道的对象——这个老头,却完全不在他的眼里。  年轻的福音传教士开始非常彻底地揭露他自己。  “一到周末就喝酒,嫁女人,”他说。“我们经常到最近的村落弄酒喝。大多数时候是葡萄酒。我们想酒想得要命,常常敲碎瓶口就喝。女人们经常顺着铁路线找上门来。她们知道我们的帐篷搭在哪儿。还有一些黑种女人。”  老头很不快活。  年轻人结束了他这种极度兴奋的状态之后,手心朝上伸出一双手,告诉老人他是怎样双膝跪在地上,上帝的恩赐怎样降临到他的头上。  “这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你的身上,”他单腿跪在地上,每一个毛孔都在冒汗。  老头清了清喉咙。“我还说不上我是不是属于得救的那一类呢!”他说。  那位福音传教士怀着年轻人所特有的疑惑微笑着。没有什么狡猾的手段能逃脱像蒸汽压路机那么强大的信仰。“你不明自,”他微笑着说。  老头心里想,在你这样的年纪,如果能明白我这一辈子做过些什么样的拼搏,那就是奇迹了。”  他朝眼前那块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他已经一动不动坐了好一阵子,觉得胸口有疾堵得慌。  “我已经太老了,”他淡淡地说。  他确实累了,想自个儿待着。  “但是这种灵魂得到拯救的荣耀,”福音传教士坚持着,头发像平稳的波浪,“这种巨大的荣耀是任何人都可以得到的,只要你有这个要求,只要你伸出一只手。”  老头烦躁已极,坐在那儿一言不发。那种所谓的巨大荣耀在下午的阳光下闪闪发光。他已经感到一阵眩晕。  “您不会太固执吧,朋友?”  “如果不固执,我就不会在这儿待着了,”老头说。  “那么,您也许不相信上帝7”这位福音传教士问道。他已经开始左顾右盼,而且感觉到有必要再坦白一点自己过去的劣迹,给老头增加点“催化剂”。“我还可以给您看些书,”他打着呵欠说。  老头被纠缠的时间够长的了。随后,他看清了这个世界,也许是由于任性,不管怎么说,是用他自己的一双眼睛。他大彻大悟了。  他用手里的拐杖指着地上的一口唾沫。  “这就是上帝,”他说。  那口唾沫带着一种个人的色彩,在大地上发着很强的光。  年轻人紧紧地皱着眉头。什么样的人都会遇着。  “您瞧,”他说,“这儿有些书我可以留给您。您可以从从容容地看看。有一些读起来还蛮轻松的。”  他的人性之恶又在唤他了。他还得上路,一直走到它的尽头呢:  他走了之后,他留下的那些宣传小册子在灌木丛中被风哗啦啦地吹着。那条黑狗伸出干巴巴的鼻尖嗅着一本。老头还在凝视着那一口珍珠般闪烁的唾沫。一股巨大的、理解了万物的柔情,从他的胸中升起。在这种光照之下,生活中那些最模糊不清、最让人厌恶的东西,霎时间都变得那样清晰。他心里想,他们还能让我在这安谧与理解中一个人待多久呢?  不一会儿,他的妻子果不其然就来了。  “斯坦,”她走过来说。他知道是她,拖着那条不怎么好使的腿,踩得青草籁籁地响。“你听了一定不会相信,”她说,“刚才我在咱们那间棚屋周围的乱草丛里随便挖了挖,就在那株老白玫瑰先前长着的地方——现在我们不是把它移到这幢房子前面了嘛!你猜我找着了什么?找着了埃尔贝太太在我们结婚那天送的那个银擦板。你瞧!”  “啊——”他说。  这是个什么不相干的玩意儿?他已经把这个银擦板忘了。  一片片树影从他脸上闪过,妨碍了他的视线。周围是一片清冷的紫罗兰的香气。  “我们还一直说是让卖药水的那个家伙偷走了呢!”艾米·帕克说。  她那张脸显得很高兴。她总爱把人往坏里想,这就够糟糕的了。不过有时候,即使这种时候很少,人也是可以被解除这种怀疑的。  “当然了,”她说,“已经锈得变色了,而且也没有什么用处。不过,我们从来也没用过它,”她说。  她走了几步,又返回来,挽起他的一双手,就好像那是一样没有生命的物件。她望着他那张脸,说:“你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吗,斯坦?”  “没有,”他说。  她还能给予他什么呢?  连她自己也怀疑这一点。她走了,到花园里闲逛,希望找到一些可以消遣的事情做做。  清冷的、蓝色的树影开始透过亮闪闪的树叶,十分精巧地洒落下来。那几块卧牛石这许多年来一直躺在花园里,一方面因为太重了,无法挪动,但更主要的则是因为谁也不曾想起过它们。在这浓浓的、青铜色的夕照之下,它们在花园里显得十分巨大。一方面是松散的、正在溶化的巨石的阴影,另一方面是赫然耸立的矿物质的奇观。  斯坦·帕克开始向家里走去,尽管他的臀部觉得很僵硬。  我信仰这片树叶,他笑着,用手里的拐杖戳了一下那片叶子。  那条狗拖着因为冬天而多毛的、满是尘土的尾巴,跟在老头身后。他慢慢地走着,看着大地那令人难以置信的景物,看着太阳那触摸不到的光辉。现在,他已经把这一切尽收眼底。  他走到他们那幢房子的侧面——那里灌木丛生,多节的金银花已经长得很高,延伸过来,爬到了墙上。他的妻于正站在台阶上。  “怎么了,斯坦?”她问道。  她那张脸现出惊慌的神色。  我相信小路上的裂缝,他想。蚂蚁在这条路上聚集着,挣扎着爬上一道“悬崖”。挣扎着,就像清冷的天空中痛苦的太阳。旋转着,旋转着,但一直在挣扎,也一直充满欢乐,乃至使得他颤抖起来。现在,天空变得模糊起来。当他站在那儿等待身上的肌肉松弛下来的时候,他祈祷能把这个世界看得更清楚一些。于是它变得像一只手一样地清晰可见。显然,“一”是对所有数目的答案。任何别的数字都无法替代。  “斯坦!”他的妻子叫喊着跑了过来。因为她真的害怕自己已经被扔下没人管了。  在那条坑坑洼洼的混凝土小路上,他们拥抱了一会儿,两个人的灵魂缠绕在一起。如果可能,她真想把他拉回来,分担日后对她的判决。这种判决除了用“单独监禁”这样的字眼之外,眼下她还想不出一个更为合适的表达方法。因此,她用她的身体和意志所蕴藏的全部力量,紧紧地抱着他。可是他已经从她的怀抱中逃走了。  “啊——”她哭喊着。他已经躺在了小路上。  她看着他。  他没法告诉她,她是不可能从他的脸上找到他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的。她已经离得太远了。  “好了,”他说。  她抱着他的脑袋,虽然已经没有什么可看的了,还是又瞧了一会儿。  艾米·帕克没怎么哭,因为她经常想象这个场面。她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她已经是个很笨重的老太太了——穿着一只钩破了的长袜,怀着一种柔情从花园里走过,去叫那几个可以给她一点实际帮助的人。她希望能从中得到极大的安慰,从她的孙子——埃尔西的小男孩身上得到慰藉。她自己那朦朦胧胧的、难以理解的生活在他那双眼睛里终于变得清晰可见了。  于是,她在这所空荡荡的房子的墙角拐了个弯,为那紧紧抓住不放的残存的爱情和习惯,啜泣了一会儿。斯坦死了。我的丈夫。在那座没边没沿的花园里。   第二十六章  归根结底,这里还是一片树木,仍然屹立在这幢房子后面的溪谷里,屹立在谁也不想耕种的那块贫瘠的土地上。还有那个丑陋的灌木丛,里面尽是鞭杆似的枝条和公开的秘密。但是这里也还有些参天大树。这些树木中,相当一部分幸免于斧头的劈斩。树干光滑,像是雕刻出来的树。在那安谧的早晨,下过霜雪之后,这些大树挺立着,与阳光、水气一起晃动。有的是白色,有的是灰色,有的则是肌肤般的颜色。  这一片丛林中除了巍获细弱的藤蔓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从昏暗的底色中浮现出来的是藤蔓占主导地位的紫色。这里只有寂静,还有一只僵硬的蜥蜴。一条狗最近才死,蛆虫还没来得及光顾。这条浑身是土的狗躺在那儿,嘴巴朝一边歪斜着,搁在爪子上,全然是一种简单的死灭。  不一会儿,那个两腿细长、面色苍白的男孩走进这片丛林。他在这儿闲逛,在树皮上蹭着脑门,将细嫩的树枝折断,还把枯枝按照不同的图案堆成小堆。他在沙地上写字,希望在岩石的表面找到宝石。  这个精瘦的男孩个子长得太快,裤子和衣袖都短了。他是因为再也受不住那幢死了人的房子里的气氛才跑到这儿的。哦,他的祖父死了。一个老头,他很爱这个老头,不过总还是有个距离,好比站在一堆刨花里面。爷爷的死把男孩吓了一跳。可是他很快就不再害怕了,而是注意起这场变故中所有那些陌生而又有趣的细节。后来他就觉得门得难受。我能干什么呢?他想。  于是,他跑到丛林里。他口袋里装着奶奶什么时候给他的一块玻璃片。他仰面躺在沙地上,躺在树木的根须和腐败的树叶上,透过那块玻璃片,眺望着这个世界猩红的奥秘。  他要干什么呢?  他要写一首诗,他说,在沙地上来回摇晃着脑袋,但是还不到时候,而且究竟写什么呢?他被自己的软弱无能,同时被这首尚未诞生的诗的可能性折磨着。深紫色的天空在他的脸上流动,还有紫红色的、蛇一样的树千。他要写一首关于死亡的诗。那些在这种场合使用的一大串一大串的词汇,那些字典里面的连珠妙语,以及捕鼠机纸面上的字眼,都会装饰他的诗。他有点害怕了。不过,当然,他并不真的相信这一套。他还不能相信死亡。或者只是在从一个黑暗的大厅里面走过,觉得有一件旧外套用空荡荡的袖子搂住他的脖子的时候,才觉得遇到了死神。于是,死亡有一些可信的成分了,因为它仍然散发着生的气息。  那么,他将写一首生命的诗。一首包含了所有的生命,包含了那些他不曾相识、又曾相识的生命的诗。写所有的人,甚至那些不与人交往的人。他们在柏油马路上,在火车里才真的说出心里的话。在他的诗里,他将让火车在银色的铁轨上奔跑。人们还在自己的铺位上做梦。但是他们很快就会醒来,摸索着寻找自己的钱包和假牙。这些突然进发出来的支离破碎、色彩丰富的思想,经过长时间的审视,将写进他的诗里。还有加急电报,以及从金属网篮里洒落下来的一片片撕碎的信。他将关好他曾经向里面窥视的窗户。人们当然是在睡觉,蓝色的鸭绒被将生命一个个地分开。他的诗在延伸、扩展。它将散发着面包的香味,闪烁着年轻人相当成熟的智慧的光彩,飘荡着祖母那株金桔的芬芳。还有流着黄颜色的辫子的姑娘捂着嘴巴交换的绵绵情话,而奔流的血,像一面鼓发出震撼人心的响声。红红的苹果。一朵洁白的云将变幻成一匹骏马,一旦鼓满强劲的风,便将跑遍整个天空。  当他的诗在心中这样涌动的时候,他简直无法再承受那股力量,或者因为他毕竟太纤弱了。过了一会儿,因为除了在那些已经被乱刻乱画过的树干上再乱刻乱画之外,不知道还该再做些什么,他便又回到祖父在里面死去的那幢房子,怀着他的博大与崇高——这还是一个秘密。  因此,归根结底,这里只是树木。男孩垂着头,从这树木中间走过,瘦小的身躯正在变得茁壮,绿色的、思想的嫩枝在舒展。因此,归根结底,没有一个完结的时候。                译后记  澳大利亚作家帕特里克·怀特(PatrickWhite)的名字对于中国读者并不完全陌生,介绍他的文章、访问记已经发表过多次,他的几篇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暴风眼》已译成中文,陆续问世。  怀特是当代澳大利亚最负盛名的小说家,在英语国家中也是最优秀的作家之一。他于1912年在英国出生,半年后被带回到澳洲。他父亲是农场主,母亲也出身于农场主家庭。怀特十三岁时被送到英国受中学教育。当时,澳洲上层社会比较富有的家庭往往把自己的子弟送到英国上中学和大学。在怀特看来,这四年的中学生活犹如坐牢一般。中学毕业后,怀特回到父亲的农场做见习农场工人,为继承父业作准备。但怀特喜爱文学创作,在此期间他写了三部长篇小说,虽然出版商将他的习作全部退回,然而他的创作欲望并未就此熄灭。1932年他再次赴英,就读于剑桥大学现代语言系,广泛接触欧洲文学,休假期间他常到法国、德国旅行。他爱好文学,尤其热衷戏剧,他一度想做演员,只是在剧场经理告诉他只能让他干些杂活后,他才放弃了这一奢望。大学毕业后,他留在英国,决意做一名职业作家。1939年他发表了第一部小说《幸福谷》,两年后出版《生者与死者》。第二次大战的爆发中断了他刚刚开始的写作生涯。整个战争期间,他服务于英国皇家空军情报部门,负责在中东和北非检查军人的来往信件。  1948年,怀特回到澳洲。同年,他的第三部小说《姨母的故事》出版。这是他的得意之作,他本想会得到评论界的赞许,然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评论界对于他的这部小说反应冷淡,有些人甚至对这部书感到困惑不解。怀特一时心灰意做,和他的好友曼诺力在悉尼郊区自己的农场上干农活,养牲畜,似乎从此搁笔,隐姓埋名,与文学绝缘了。事实上,怀特雄心未死,他对澳洲文学界的现状不满,立志要“在我有生之年,以我力所能及的方式填补澳大利亚这块空自。”他抑制不住创作欲的冲动,也不甘心放弃自己的抱负,于1955年——在他沉默七年之后——推出了《人树》一书。这部小说的出版受到英、美、澳评论界的普遍的肯定,确立了怀特在澳洲文学界的地位。随着岁月的流逝,人们对《人树》的评价愈来愈高。可以说《人树》既是怀特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  《人树》叙述了斯坦·帕克一家从拓荒创业,生儿育女到最后斯坦去世的故事。斯坦和他的狗刚到达时,这里是被森林覆盖的一片荒地,但是,随着迁居来的人不断增加,垦荒的发展,荒芜之地变成了悉尼的郊区。斯坦和他的妻子艾米经历了水、火、旱灾的侵袭,度过他们的蜜月,也尝过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的滋味。他们的儿子雷自幼乖戾,成年后堕落为罪犯,最终死于枪战之中。女儿塞尔玛顺着社会的阶梯爬了上去,做了律师的妻子,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故事脉络清楚,表面上看去似乎也没有惊人的跌宕起伏。  《人树》显然不是以情节取胜的小说,事实上,怀特的小说从不以情节见长。那末,为什么《人材》会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呢?应该说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澳洲题材第一次成功地与现代派的表现手法结合起来。许多澳大利亚作家在怀特之前都写过丛林人、拓荒、水灾、森林大火这类传统题材,劳森描写丛林人的短篇小说更是脸炙人口。现实主义在澳洲文学中始终占据统治地位,因此写实的手法是澳洲文学的传统。怀特深受现代主义作家沃尔芙、乔伊斯的影响,在表现传统题材时采用了反传统的手法。同是写丛林人,怀特与劳森泅然不同。斯坦是拓荒的丛林人,但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丛林人。怀特没有着意表现丛林人特有的气质——爽朗、豁达、幽默、讲义气,斯坦在他的笔下是一个缄默不语、执著地探求生活真谛的孤独者。从这个意义上讲,斯坦并不是丛林人,他是一个生活在农村的现代人。怀特对水灾、旱灾、森林大火的写法与传统写法也完全不同,他把这些自然灾害与人们的精神世界的变化结合起来写。例如,格兰斯顿伯里的大火的场面不仅表现了丛林大火殃及屠户的富有的住宅的情景,更重要的是刻划大火中斯坦和艾米思想情感的变化,尤其重要的是斯坦在楼梯口抱着马德琳时感情的突变。怀特所要做的是“在平凡的背后发现不平凡”。他希冀在平凡的人物与情节的背后寻找出不平凡的东西——生活的真实意义。  怀特是将现代派写法引入澳洲文学的最有影响的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并不是没有争论的。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不断有评论家对此有所指摘,自然,也有评论家维护怀特,但无论如何,怀特作了大胆的尝试,突破了单一写法的格局,使澳洲文坛呈现出多色调、多流派的新局面。著名文诬家基尔南认为,如果不是怀特,澳洲文学不会出现目前这种生机勃勃的活跃气氛。  人物刻划得成功是《人树》饮誉海内外的第二个因素。怀特擅长描绘人物,尤其擅长人物的心理描写。主要人物斯坦和艾米各有特点:一个埋头农务,对现实生活并无过多要求,但在内心深处不断探索生存的意义,企求达到大彻大悟的境地;一个对于现实生活怀有种种幻想,不甘寂寞,虽然与斯坦生活在一起,但却不了解他的精神世界,最后导致了对斯坦的不贞。对于欧达乌德夫妇的诙谐写法透露出怀特的另一侧面:他特有的幽默感和对于世界上小人物的热爱。多尔·奎克莱依和她弟弟巴布则又属于另一范畴,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巴布虽则是天生的低能儿,但却独具慧眼,比常人更能悟出生命的意义。马德琳和塞尔玛是怀特难以忍受的市俗人物,难免受到他的鞭答,但作为书中的角色却都是活灵活现,举手投足,一言一笑无不透露出她们的鄙俗气。  《人树》继承了欧洲小说的传统,气势恢宏,浑然一气。小说的时间跨度大,大约有半个世纪,经历了斯坦一家三代。书中人物众多,主次人物加在一起,不下三、四十人。但安排得错落有致,结构严密。在写法上从斯坦只身一人垦荒开始,以后引人艾米,似乎世界上仅此二人,故意写得像《圣经》故事的开头。之后,荒原逐渐为良田所取代,昔日斯坦拓荒之地变成了大都市的郊区。难怪文评家认为《人树》具有史诗的气派。书名《人树》也值得口味。人类的历史犹如绵延不绝的树木,一代接续一代。书中多次提到的斯坦宅旁的蔷薇,从幼嫩的枝芽长成为粗壮的大树,也是具有象征意义的。  怀特对于文宇十分讲究,运用文字得心应手,同时又富于独创。怀特写作态度认真,对于自己的作品在完稿后一改再改,直到完全满意才交出去,其间还要经过两次“冷处理”。早期的怀特模仿意识流的写法,小说《生者与死者》即是最好的例证。怀特写《人树》时已经摆脱了直接的影响,在运用语言方面独创性大大加强。有时他的语言像诗,但又不像诗那样雕琢。有时他的句子违背语法规则,被他拦腰砍断。有时他的一个句子即成一段。所有这些都并非随心所欲,而是服务于他的创作意图。怀特十分注重对话的语言,不同阶层、不同性格、不同性别的人物遣词造句皆不一样,只要看一段对话即可大致推知讲话人的身份与性格。  小说末尾写了一段斯坦与布道者的谈话,斯坦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然后指着唾沫说:“这就是上帝。”文评家对此做了种种不同的解释,有的认为这是亵读上帝,是反宗教的,有的则认为这表明上帝无所不在,是宣扬宗教。甚至个别文评家说什么《人树》是一本宗教小说。其实,这些都是无稽之谈,了解怀特思想倾向的人应该知道,他相信上帝的存在,但他不笃信任何宗教,他既不反宗教,也从不宣扬宗教材,《人树》也不例外。  怀特是一位多产作家,创作了十二部长篇小说,两部短篇小说集,六个剧本,一个电影剧本和一部自传。1973年,在他的长篇小说《暴风眼》出版的那年,他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表彰他用“史诗般的气概和刻画人物心理的叙述艺术,把一个新的大陆介绍到文学领域中来。”怀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澳洲作家。他的获奖在澳洲引起强烈的反响,在世界上也声誉大振。他的小说被译为法、德、俄、日、西、捷克、波兰、瑞典、芬兰等多种文字,在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意大利都有人专门研究他的著作。  为了传达原作的凤貌,我们在翻译时竭力贴近原文,使读者在一定程度上仍能欣赏怀特的独具一格的用字遣词的方式。在极个别的情况下,读者可能需要稍费心思,但总的来说应该是顺畅无阻的。涉及地名、典故的地方,我们加了几条脚注。据传,两位苏联译者在翻译怀特著作的过程中相继得了神经衰弱症,垮了下来,由此可见怀特之难译。我们虽也经受了一些“磨难”,但幸亏身体还算健康,也还没有要垮的征候。   译者   1987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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