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了解这个姑娘,就像重新了解所有那些已经忘却的事物一样,怀着同样一种怀念往事的心情。比方说,一只铁杯子,放在你那张还残留着面包屑的桌子上。你再回想起它的时候,还不是充满一种依恋之情?再也不会有比这种朴素的情感更为理想的东西了。 “我得走了。”艾米·菲宾斯说。她站了起来,身上那件裙子越发显得不合体了。 这个斯坦,不知谁把牛奶蛋糊泼到他胳膊上了,整整一晚上和菲宾斯家那个姑娘粘乎在一起干啥妮?克莱拉问莉莉。 “天还不晚呀,”斯坦说。 “啊,是不早了,’姑娘叹了一口气说。“我在这儿可是呆够了。” 他知道这是真话。他自个儿的面颊也在发痛。他只是等待着让别人告诉他这一点。 “不过,你可别为了我就提早离开这儿,”姑娘带着一种不知从哪儿学来的机智说道。 他跟在她身后走出那个房间,背影挡住了人们的视线,那些朝他们张望的人没看见她。 他们默默地走着,脚步声混杂在一起,穿过这座死一样寂静的小镇空空荡荡的大街。黑乎乎的小酒店悬垂着镂花的铁檐,夜空中弥漫着泼洒出来的啤酒的味道。梦呓破窗而出,猫儿放荡恣肆。 “真不知道,一千年以后这座小镇是不是还会在这儿,”艾米·菲宾斯打了个哈久说。 他懒洋洋地思索着,没想出个所以然。他不明白她说这话的意思,但并不怀疑永恒之所在。 “即使它不再存在,我也不会担心着急的,”姑娘叹了口气说。 她的鞋挤得脚疼。小镇郊外的车辙比镇里更深。 “我倒是愿意活它一千年,”他突然说。“那样,就会看到许多事情发生。历史性的事件。能看到树木变成煤。还能记起那些化石四处走动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 他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类似的话。 “也许要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姑娘回答道。“也许会有那么一两个你根本就不想记起的化石。” 现在他们已经是在小镇的郊外了。他们踉踉跄跄地从一头头笨重的奶牛旁边走过。周围是一股绵羊的气味和一个正在蒸发变干的泥坑里水的气味。很快,菲宾斯家向外倾斜的黄色的门廊出现在眼前。还有从墙的缝隙射向黑暗的一束束枯黄的灯光。 “好了,”她说。“这儿就是我该脱掉鞋子的地方了。” “看起来像是这样,”他说。 他纳闷,归根结底,这个姑娘是不是满腹心计。她虽然瘦削,但很机灵。 一个孩子从睡梦中惊醒,呜咽声破墙而出。 “艾--米?” “是我,姨妈,”姑娘答道。 菲宾斯太太翻了个身,那张不大结实的床上又高高耸起她的身影。肚子里,她的第七个孩子在一阵阵地骚动。 “不管怎么说,”艾米·菲宾斯说,“我们聊了一次天,谈到许多事情。” 这话说得很对,他们几乎什么都谈到了,因为语言有时候能把人们带入一种境地,使他们倾吐出整个心灵的秘密。 正如在一棵覆满尘土的树下,黑暗会衬托出一张白皙的脸。 “或许,你还会到这儿来吧?”姑娘问。 “一周以后的星期六,”这个平常总是慢吞吞的小伙子说。 他又吃了一惊。 在那棵树冠清晰可见、树皮依稀可辨的阴沉沉的树下,在姑娘面容模糊不清而渴求的神情一望而知的脸旁,在奶牛呼吸和毛茸茸的羊儿反刍所构成的难以名状的景色之中,他的意图是明确的。 “晤,”她说,“要是那样……” “艾--米--”菲宾斯姨妈喊道。她的身影在那张破烂不堪的床上扭动着。“别在那儿闲聊了,快进来吧!” “好的,姨妈。”姑娘说。 那个身影抱怨道:“我就是死在这儿,大概也只有苍蝇知道。从打喝过茶,我就一直在这儿干呕。” 这地方有些人说,菲宾斯太太粗俗得像条麻袋。 第三章 如果说做出决定需要前思后想的话,那么斯坦·帕克和这位菲宾斯家的姑娘结婚并没有这样的经历,他只知道他一定会这样做。由于婚礼没有必要推迟,很快就在尤罗加的小教堂里举行了。这座教堂看起来有点儿歪歪扭扭,因为工人们手艺不好,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建在一个高低不平的地方。 克拉利·伯特也来教堂了。他的太太不大情愿,女儿们更是嗤之以鼻。他只好解释说,这小伙子的母亲毕竟是他死去的,或者说已经不再存在的堂妹。菲宾斯姨夫来了。他穿着靴子,带着家里那一大帮孩子。但姨妈没来,因为她的第七个孩子还没有断奶。只有埃尔贝太太为这次婚礼而激动。这位牧师的妻子参加婚礼总是快快活活,尤其当结婚的姑娘是她的熟人的时候。她送给艾米·菲宾斯一本《圣经》、一件差不多还是崭新的罩衫(只是腰部稍微烫焦了一点儿)和一个小小的肉豆蔻银擦板。这玩意儿是她结婚时人家送给她的,她一直不知道拿它于什么用。 文米·帕克摩挲着这个肉克蔻银擦板,也发现它没什么用处,可是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玩意儿,还是真心实意地向埃尔贝太太道了谢。 这天虽然有点儿凉,但天气很好。艾米·帕克站在那座粗笨的教堂的台阶上,提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爬上丈夫的大车,离开尤罗加。她口袋里装着那个肉豆蔻银擦板,那件熨焦了的罩衫套在外套下面,手里拿着那本《圣经》和一双棉线手套。 “再见,艾米,”菲宾斯姨父喃喃着。 风吹得他直流眼泪,眼圈红红的。 表弟表妹们跟她揪扯着,难舍难分。 “再见,姨夫!”艾米静静地说。“再见,你们这些小东西!”她一边顺手拍着一个小家伙的屁股蛋儿,一边这样说。 她相当冷静。 这当儿,那位绸布商--他送了几码白布--正在嘱咐新郎,要好好过日子。年轻人因为拿了这几码布,不得不认真听着,眯细一双眼睛点了点头,那神气,完全不像平常那副样子。他的脸似乎从早晨起就变得消瘦了。 “不管怎么说,相互尊重……”绸布商的胡须抖动着说,“相互尊重是最要紧的。” 当绸市商挣扎着要展开智慧的翅膀飞翔起来的时候,年轻人站在那儿,就像一个小男孩似地点着头。 最后,孩子们扬了一把大米。埃尔贝太太踮着脚尖招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微笑着,从嘴里揪出几根头发梢,然后又招手。大车离开那座矮矮的教堂,从黑乎乎的、盘根错节的树下驶过,针一样的树叶揪扯着帽子。帕克夫妇--这是他们现在的称谓--明白一切已经过去,或者说一切已经开始。 大车走了,碾过小镇这头的车辙。快活的马儿甩着额上的鬃毛。薄薄的云朵在天空中飞翔。 “好了,我们上路了,”小伙子说,声音里面充满了一种热情。“要走好远呢!你可一定不能介意。” “我就是介意,也没有办法呀!”姑娘抓着帽子,望着一路的景色,懒洋洋地笑着。 他们俩与先前已经不同了的身体随着大车颠簸。因为从在教堂表示愿意白头到老那一刹起,他们就已经变了,而那一刹真让人痛苦。现在他们虽则各具不同,却又浑然一体。他们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去看对方的眼睛了。 当尤罗加从身旁闪过,留在身后的时候,艾米·帕克的眼睛只是眺望着郊外的风光。她刚才做过的事情,不管是事关重大,还是无足轻重,与别人都毫不相干。她不属于那座小镇里面的任何人。她的胖姨妈没有哭。她压根儿就没指望她能哭。她自个儿也从来没有为某一个人流过眼泪。可是现在,坐在那辆把人颠来倒去的大车上,极力保持身体平衡的时候,她开始感觉到一种悲哀。就好像那辘辘前进的大车和甩在身后的景物,正为得到她的爱而争斗着,正在强迫她承认迄今为止她仍然小心翼翼抑制着的柔情。 大车颠簸着,路揪着她的心。艾米·帕克完全陷人离愁别恨之中,她慢慢地割舍着打懂事以来,一直居住着的这个地方。她看见万纳勃家那头早已死去的母牛彼蒂的残骸。这头短奶头奶牛是得产乳热死的。她甚至还记得死牛身上的蛆虫。啊,现在她确实体会到了这一切。一条溪谷向她飘逸而来。严冬剥蚀,野兔咬啮,溪谷里绒毛似的小草斑斑驳驳。那一片片东连西缀的土地,就是在她童年时代纯真的目光之下,也没有闪耀过什么光彩。而那曾经闪光的景色,依然闪光的景色,在大路拐弯儿的地方便将永远消失--繁花盛开的树下,矗立着色彩鲜明的房屋。大车上装满了农民们擦得锡亮的奶罐。孩子们瞪大眼睛张望,鸭子在水里嬉戏。早晨,蓝色的炊烟袅袅升起,羽毛光滑的喜鹊在枝头栖息。农民的妻子穿着紧身胸衣,脖子上围着红狐狸皮,气喘吁吁地驾着双轮单人马车进城赶集。 为了最后看一眼这景色,艾米·帕克在风里抓着帽子,转过脸。地上扬着一块铁皮。那是有一次刮大风从菲宾斯家的房顶上刮下来的。他们总说要把它钉到房上,可是一直也没有动手。啊,天呀!她再也忍受不住了,哭泣起来。 他吆喝着马儿,举起鞭轻轻地抽打着马屁股。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离开了,”他说,顺着车底板把手伸过去,碰了碰艾米。 “尤罗加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她说。“在这儿我挨过耳光,而且总是被催着干活儿。” 但她还是撸开了鼻子。她想起她曾经在一座木桥下面吃一块圆形硬糖。车轮从桥上的木板碾过,燕子从空中掠过。在那个 日长人静的下午,它们那镰刀似的翅膀裁剪着阳光。她忘不了童年的时光。她的手绢里慢悠悠地飘出一股薄荷糖令人伤感的气味。 他只能静静地呆在她的身边。有一种悲哀是别人所无法分担的。但他知道她并不后悔。尽管他感觉得到她那为痛苦折磨着的身体正和大车的颠簸相抗争。这是一种必须经过一番痛苦才能克服的感情。于是,他又心满意足了。 这条路可真长,没多久就变成丛林里那种似乎永远走不到头的沙土路了。车轮吱吱嘎嘎,他们东倒西歪。马儿喷着有力的鼻息,鼻翼间发出皮革弹响的声音,粉红色的鼻孔挑战似地进发出一种力量。年轻人本想告诉他的妻子,这是到某某地方了,或者告诉她,离某某地方还有多少英里。但他不能,实在是太遥远了。 好了,一旦哭过之后如果需要,就可以这样坐一辈子,她心里这样说。 姑娘坐在那儿,一双眼睛盯着那条路。她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并不像丈夫有时候所担心的那样。因为她对现实生活一无所知,过去的生活又是一贫如洗。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必须这样忍受着,挺直腰板永无尽头地在车上坐着之外,她不知道还该做些什么。生活也许只不过是石头、烈日和大风所组成的一个历程。它的色彩像沙土一样单调。因为举行婚礼,她穿了那么多的衣服,又是在一个不熟悉也没特色的地方,她什么都可能相信。 可是有一次,他们经过一棵树桩,树桩上钉着一个罐头盒,盒子里面放着一块石头和一条死蜥蜴。 还有一次,车轮碾过褐色的泥水,飞溅起来的冰凉的水滴吸吮着她那热烘烘的皮肤。 那儿就是佛隆湾,他说。 她怀着一种郑重的感情,觉得她将记住丈夫告诉给她的这一切。 这以后,大车行驶得轻快一些了。风把马肩肿上的汗珠吹到他们的脸上。周围是一股湿皮子以及这一带丛林里面风从树木上揪扯下来的树叶的强烈的气味。在那铺展开来的景色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被卷到一起:树枝和树叶,男人和女人,马的鬃毛和缎带般的缰绳。但那首先是风的展现。风收回了它所给予的一切。 “这地方总是刮风吗?”她笑着问。 他的背动了动。这不是那种能够回答的问题。此外,他认识到也接受了这漫漫长路无限的威力。 但她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永远也不会认识到。她已经开始恨这风,恨这遥远的距离,恨这漫漫的长路。因为这一切将使她本人的重要性趋于减小。 恰在这时,风纠缠住一根弯曲的树枝,把它刮断,扔向空间。那是一根黑黝黝的、曲里拐弯的于树枝。树皮划了一下姑娘的面颊,把马也吓了一跳。最后有气无力地跌落在他们走过的道路上。 “啊--”姑娘热辣辣地叫了一声,手摸着脸上的伤口,受的惊吓比受的伤还厉害。小伙子则绷紧浑身肌肉,使劲儿勒着马缰。 等他们都心平气静下来,小伙子望着妻子面颊上的伤痕。这是那个瘦小的姑娘的面颊。对于他,这张面孔在那个舞会之夜就开始变得熟悉起来了。这姑娘已经和他举行了婚礼,他为此感到欣慰。 噢,天哪!她不无感激地喘息着,感觉到他的身体是那样结实。 连他们的皮肤都充满了感激之情,而且有一种还不甚习惯的温存。 他们还没怎么亲吻过。 他望着她脸上的颧骨和心甘情愿地向他裸露着的颈上的锁骨。 她望着他的嘴。那相当丰满的、被风吹粗糙了的双后半张着,洁白的牙齿上粘着她面颊上那个小伤口的血。 两个人的心感觉到结合在一起来了。他们相互凝视着,分享着这第一个幸福的时刻。然后,静悄悄地重新坐好,赶着马车继续前进。 在这头一天里,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搅动他们平静的心绪,中断那逶迤连绵的道路,已及无边无际的灌木丛。直到傍晚,他们的面色开始变得灰暗起来的时候,才来到小伙子开垦的那块林中空地。那是他居住的地方。 现在,他那近乎寒酸的家当完全展现在面前了。狗的吠叫声在清冷与寂静中回响。那声音听起来既有些放肆又有些绝望。 “就是这地方,”小伙子说。就好像必须赶快不动声色地把这桩事应付过去。 “哦,”她微笑着,感情又有所收敛。“这就是你盖的房子?” 啊,天哪!比起菲宾斯家的小棚屋可强不了多少。她心里说。周围死一般地寂静。 “是啊,”他嘟哝着从车上跳了下来。“就像你看到的,这儿并不是紫罗兰。” 她当然看得出来。不过她知道,她必须也说点儿什么。 “有一次我见过一所房子,”她用一种平静的、充满了灵感的梦幻似的声音说。“旁边长着一株白玫瑰。我经常说如果我有一所房子,一定也栽它一株白玫瑰。那位太太说,那是一种烟草香玫瑰。” “那好呀,”他抬起头,笑着对她说。“现在你有房子了。” “是的,”说着她也下了车。 说了这些话似乎还不够劲儿,于是她碰了碰他的手。那条狗走过来嗅她裙子的花边。她不无疑虑地低下头瞧。狗的肋间在颤动。 “它叫什么名字?”她问道。 他说这条狗没有名字。 “可是它应该有个名儿,”她说。 一种信念激励着她瘦骨崎峋的身体。她马上开始从大车上往下搬东西,并且在房子里安顿起他们的行李什物,就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小心翼翼地这儿走走那儿走走,给人的印象就好像她对房子里原来摆着的那些东西并不想多加过问。而且事实上,她在丈夫的房子里几乎一直小心谨慎,目不斜视,以至于有许多东西她压根儿就没有瞧见。 她知道,反正那些东西都在那儿,以后会慢慢看到的。 “水来了,”他边说边走进来,把一桶水放到门廊里面。 她在这所正在变成她的房子里面走来走去。她听见他抡斧头砍木柴的声音。她把身子探出窗口,拿定主意,在这个窗户外面种白玫瑰。那一溜漫坡还残留着树木砍倒以后留下来的犬牙交错的树桩,显得乱七八糟。 “面粉在哪儿?”她喊道,“我还没找着盐呢!” “我马上就来,”他一边说一边捡着劈好的木柴。 时已黄昏,霞光隐去,天空变得像散乱的木片一样苍白。那一片林中空地更显得空旷。这两个人,以及他们重要的活动暴露无遗。关于这种重要性是毫无疑义的。因为一个人已经变成了两个人。原先的一个人已经因此而得到了充实。他们的人生之路交叉、分开、相遇,又最终汇合到了一起。隔着一条条深渊,他们相互交谈。他们人生目的的奥秘已经为这儿寂静的奥秘找到了解答。 吃过她草草烤好的便面包和剩下的一些已经变馊了的咸牛肉之后,隔着那张洒满面包屑的桌子,她微笑着说:“我会喜欢这儿的。” 他望着她。在他充满自信的内心深处,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或许会不喜欢这个地方。他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些必须做到的事情也许会办不成。他们将要种植的玫瑰似乎已经在那所陋屋的窗户外面扎根,盛开着的花朵落在地板上,屋于里飘荡着一股揉碎了的、烟草的味道。 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他那张脸就已经是一张信心十足的脸了。有人说这张脸冷酷无情。即使他的心灵并非完全封闭,至少也难于开启。他有聪颖和充满诗情的气质,但埋藏得很深。这种气质的大部分永远都不会被人们挖掘出来。他有时候在睡梦中不安地辗转反侧。梦境烦扰着他那张脸。但他从来不描述梦中所见。 因此,他没有对她讲什么温柔的情话。不管怎么说,这不是他的方式。隔着他们那顿寒酸晚餐的残汤剩饭,他握住了她的手。他手上坚硬的骨头才是他的精神之所在。它们可以更好地表现禁锢在他心灵深处的诗情。除此而外,那诗情无法进发出来。他的手熟知石头和钢铁,熟悉树木哪怕是最轻微的震颤。但是现在,它学习肌肤的语言时,却微微颤抖了。 那一夜变成了一首月光的诗。月亮远远不到满月的时候。它似乎有点粗糙,宛若从纸上剪下来的一个弯弯曲曲的月亮,把这座简陋的小屋照耀成一个永恒之所在。在那似乎是纸剪的月亮之下,它的形状坚不可摧。月亮本身也泰然自若。 于是那位瘦小的姑娘从月亮的榜样之中汲取了力量。她脱了衣服,把鞋子放到一起,把一直拿着没戴的手套揉成一个球。家具在月光下显得很大。它们被人们磨旧了,也熟悉了人们的习惯。因此,她只有一刹那的恐惧。然后便轻而易举地将那恐惧抛到九霄云外了。 月光照耀之下,人的肉体是英勇的。 男人搂着女人,教给她不要害怕。女人的嘴唇贴着男人的眼睑,从那充满慰藉的深渊向他诉说。男人把他有时令人畏惧的力量和以自我为中心的精神倾泻在女人身上。女人吞噬着男人无法自卫的甜果。她能够感觉到疑虑在他的双股颤动,如同她已经体验过他的爱情和力量。她无法全部表现出她能够给予的情爱。终于,够了,完美得如同睡眠或死灭。 后来,当夜晚渐渐变凉,那一弯纸剪的新月流入林木之中,变成一团碎纸。女人钻到毯子下面,挨靠着那熟睡的男人的身体。他是她的丈夫。她伸出手紧握着脑袋上面床架子的铁栏杆,进入梦乡。 第四章 在帕克夫妇已经开始居住的那片林中空地,生活在继续着。这一片空地蚕食着越来越多的树木。树木砍倒之后留下的树桩已经开始在烟火与灰烬中消失。或者像衰老的牙齿,一点儿一点儿地烂掉。但是还有那么一两根圆木长满节瘤,巨大而笨重,拿它们没有办法。妇人有时就坐在那上面,一边晒太阳,一边剥一盘豌豆荚,或者晾干她那光滑的秀发。 有时候,那条红毛狗蹲在那儿,瞅着这位妇人。但不像对男主人那样亲切。要是她叫它,它的一双眼睛便变得茫然若失,目无所视。它属于那男人。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她虽然曾经应允要给它取个名宇,但一直也没取。它还是“你那条狗”。它在树桩和草丛中间走动,动作僵硬:抬腿也不灵活。有一次,它踩死她在屋阴下种的一棵小小的倒挂金钟。盛怒之下,她朝它扔过一个硬梆梆的胡萝卜。但是没有打中。它继续对她不予理会,甚至在它高兴的时候。它伸着舌头,因为嘴里有种笑意,那舌头越发显长。不过,它并不是为妇人而高兴。它压根儿就不看她。它舔着它的阴部,或者顺着鼻尖儿,瞅着天空。 男人拿着斧子、镰刀或者锤子干活儿的时候,那条狗从来不离左右。他有时跪在地上把他在湿麻袋下面培育出来的菜秧栽到地里。早晨,那些没有被野兔吃掉的小白菜亭亭玉立。头几年,在天气晴朗的早晨,在这些白菜尚未晒蔫儿之前,它们在和煦的阳光下面的风姿,在这位妇人心中留下的印象,比任何东西都更加鲜明。 小白菜的叶子很快便长出纵横的叶脉。在寒霜融化的早晨,它们也变得软绵绵的。那淡蓝和淡紫的嫩叶在大地温馨的气息中,和水银似的露珠,和明媚的阳光溶为一体。不过菜叶总是往紧里裹,晚些时候,在灼热的阳光照耀之下,小白菜已经变成叶肉肥厚的、有抵抗能力的菜球。直到终于长成个头挺大、恬静安谧的卷心菜。它们都有菜心以及柔软的、裙撑似的绿叶。每逢中午,菜地里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卷心菜的味道。 当寒霜融化,太阳升起,沸腾的血液在血管里安静下来的时候,如果妇人走过来站在男人身边,他就告诉她,他是怎样在一排排卷心菜中间锄草松土的。 “不是那样,”他说,“因为你把杂草给埋上了。应该这样。” 倒不是因为非得教给她不可,或者她真在听他唠叨,也并非他不明白这一点,而是为了让她果在身边。落霜之后,土地松软疲惫。在手指像爪子一样又挖又创,直到冻麻木了之后,两个人能呆在一起形影相伴,确实妙不可言,充满一种柔情。用不着特意听什么或者说什么。他感觉得到她的温馨。她戴一顶挺大的旧草帽。滚边断线的地方,草帽辫儿都磨破了。戴上这顶草帽,她的脸显得又小又白。不过她的身体丰满了一点。转身的时候,不再那么颤巍巍的了,或者叫人担心是否会折断腰肢。她的肌肤正在变得敏感,也变得讨人喜欢了。 “不是那样,是这样。”他说。 他已经不再是教她松土了,而是教她在一行行卷心菜中间走路的时候,身体应该如何动作。因为他堆起一个个圆土堆当苗床,她走起来很不方便。她的行动占据了他的全部视野。铲那融化了的泥土时,他并不经常抬起眼睛,但她的身影好像就在他的怀抱之中。 就这样,他又授教于她。她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有时候,咬一口面包之后,她便从盘子上面抬起头,嘴里塞得满满的就和他说话,声音时断时续。等只剩下他自个儿的时候,他仿佛又听见并且记住了这个声音--有点儿过分贪婪的声音。她确很贪婪,对面包;一旦发现之后,对他的爱。 她的肌肤大口吞咽着爱的食粮。她憎恨生活的阴谋诡计,在她还没有满足之前,便把这食粮从她那儿抢走。她常常从窗口向黑暗中望去,听金属撞击和皮革抽打的声音。看星光之下,大车黑乎乎的变了形的黑影。车上装的卷心菜像座小山。 “我已经把水袋灌满了,”她这样喊道。 这当儿,男人揪扯着挽具僵硬的扣带。冰冷的皮条不听他那双手的使唤。他绕着那匹马和那辆大车转来转去,准备卖白菜的旅行。 只是为了说点儿什么罢了。 “三明治下面有一块馅饼,”她说。 清早他走了之后,躺在床上,她觉得肩膀头很冷。马蹄在石板上敲出最后几个音符,大车吱吱扭扭奏出最后一支乐曲。人去床空,她无论怎样暖被窝,却也暖不回他的身体。 有时候,如果还有事要办或者有东西要买,赶集之后,他还要在外面呆整整一天一夜。 倘若那样,这位被留下来的妇人就又变成一个瘦小的姑娘。在这间空荡荡的屋子里,她结婚时那些举足轻重的家具似乎只是些微不足道的火柴棍。在丛林中的这片空地,她那贫乏的、孩子般的生活令人可怜。她走过来走过去,似乎在洒了砂糖的地上绘地图,或者蹲在渐渐收缩着的矮树丛里,和蚂蚁面面相觑。 有时候,她嘟哝着别人教给她的对上帝说的那些话。 她祈求神情悲哀、面色苍白的耶稣向她显一显圣灵。她把牧师的妻子送给她的那本《圣经》放在丈夫从拍卖商那儿买回来的那张桌面上划有道儿的红木桌上,虔诚地、一页一页地翻着。她说或念那里面的话。她等待着宗教恩赐的温暖、完美和平安。但是要得到这一切,她也许必须做一些事情。而这些事情,还没有人教过她。无事可干,她便突然站起身来在绝望之中忙碌着。好像是做一点例行的家务,或者仅只是来回走动一下,就能获得其中的奥妙。她想象着,也许会发现某种恩赐就像一只石膏做的鸽子一样,降临到她的手心里。 但是她并没有得到上帝的恩赐。尽管在教堂的彩色玻璃窗下,这种恩赐时常为人们所提及。当她一个人的时候,她就是一个人。要嘛,还有天上的闪电,提醒她生命的短暂。那位悲哀的耶稣是个留胡子的老头。他从丰满的面颊里吐出死亡。上帝的慈悲只是表现在集市结束,大车回来时辘辘的车轮声。上帝的爱便是印在她唇上深深的亲吻。她的心中充满了上帝的爱,并且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直到这爱再度离去,她才又记起先前的一切。她是那样地脆弱。 这位妇人艾米·菲宾斯专心一意于她嫁给的这个男人斯坦·帕克。而这个男人呢?这个男人吞噬了这个女人。这便是他们之间的区别。 斯坦·帕克穿着进城才穿的那套浆洗得挺硬的衣服,并没有想到由于那种类似吃人的行为,而使他的力气有所增加。当他一旦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就当着别的男人的面,大口吞咽着,连他自己的躯体也忘得一干二净。他的言词也并不踌躇畏缩,尽管他还是那样慢慢吞吞。但这种慢慢吞吞已经变成,而且仍将是一种美德。 那城镇是人们做生意,买面粉、砂糖,酗酒、吹牛、说大话的地方。他们还在酒店外面的阳台下呕吐。就在这儿,大伙儿渐渐认识斯坦·帕克了。他不喜欢出头露面。但问到头上,也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接受别人的意见。人们开始认出他那张脸了。他那双关节打满老茧的手,在接过找回来的零钱时,也得到了人们的尊敬。 有时候,他和别的男人们一起站在酒店里,被潮乎乎的空气和酒后怀旧的气氛包围着,听他们聊天。这种聊天真是没完没了。那些人,有的神情呆滞、蓄着唇髭,有的肥头大环、嘴上无毛,有的眼睛碧蓝、满脸傻气。这些自命不凡的家伙在酒店里扯起来真是漫无边际,海阔天空。他们的奶牛乳房总是胀鼓鼓的,这么好的火腿、这么好的咸肉、这么好的猪肉,别人的猪可是无法相比。经过旱灾、水灾、火灾的考验,他们了不起的体力创建了不朽的业绩。他们抓过大鱼、杀过蟒蛇。他们把小公牛摔瘫。他们咬下过烈马的耳朵。他们比别人都能吃、能喝、能输、能赢。在小酒店昏暗、混乱、潮湿、七扯八拉的气氛里,他们那嘈杂的声音编造出各自光辉的业绩。那是一种杜撰事实的气氛,一种制造烟雾的气氛。大话像一缕青烟冒出来,游动着,弥漫开来。丝丝缕缕,踯躅不前,终于归于泯灭。如果这烟是从火里冒出来的,半路什么地方,它也会在夸张卖弄的图案中全然消失。 斯坦·帕克有时候在酒店里听人们这样吹牛,但他并不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的生活也变成豪言壮语,说给人家听。他的生活就像现在过着的这个样于也就足够了。因些,当那两扇弹簧门在他背后关上的时候,人们都纳闷,他这张脸是否值得喜欢,他这个人说不定是那种阴郁的家伙。斯坦·帕克从那些饰有镂花廊檐的阳台下面走开,那条一直等着他的狗跟在身后。 班加雷-一这座进行集市贸易的小镇里的生活并没有使斯坦信服。甚至像红色的法院、黄色的监狱这样一些确凿的证据,都不能将他折服。他赶着大车穿过笔直的大街。男人们在那儿怂恿他们自己去做某种事情。他从那些石头砌成的房屋边走过。姑娘们坐在木兰树下,一边啜着酸溜溜的木莓汤,一边谈着知心话儿。他不时撸鼻子,似乎是为了赶苍蝇。他的大车吱吱扭扭地响着,傲慢地穿过城郊。他直挺挺地坐在车上,似乎在说,他宁愿被人打倒,也不会承认他相信那座城镇。 他常为自己隐秘的存在而微笑,为这种存在中最有意义、最秘密的一个细节--他的妻子而微笑。 有一次,一位老太太闯进他内心深处这个隐秘的小天地。那老太太戴着一顶皱皱巴巴的帽子,跑到路当中问他;“孩子,请问迪兰尼家在哪儿住?不是斯密史大街就是布罗德大街。我忘了到底在哪条街上了。我记性不太好了。他是个大建筑承包商,是从格里博区搬到这儿住的。他的女儿嫁了我妹妹的儿子。” 年轻人至少认识迪兰尼。但他皱着眉头说:“老妈妈,我是外乡人。”似乎在脸上套上了面罩。他确实冷不防吓了一跳。他为自己刚才的邪念感到羞愧。 “啊,”她说,“我寻思你认识迪兰尼呢。他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她那下巴上长着胡茬一样汗毛的脸现出怀疑的表情。 但是这位年轻人还是摇了摇头。不知怎地,他觉得羞愧。过后他很难过,也为那位老太太的命运而担心。但他一直保守着他的秘密,这一点毕竟也是他的力量之所在。 赶集之后,年轻人驱车回家,周围是一片让人感到安适的静谧。大树逢迎,暖烘烘的马鞍散发出皮革的气味。漫漫长路冲刷着他的灵魂。他打开心灵的闸门,想起许多简单而又叫人吃惊的事情:他的母亲拿着一把梳子梳头;士兵布满了爱尔西诺的城垛;黎明时分,花奶牛喘着粗气;一张张嘴巴里叨念着那句总也叨念不完的祈祷词。在这样的早晨,他重温所有这些丰富多彩的往事。 他是在一个笃信宗教的环境中长大的。但他还没有感觉到对上帝的需要。穿着这身浆洗得挺硬的衣服,他不承认祷告的潜在作用,他身体还很强壮。他爱留在屋子外边的那株光溜溜的大树。他爱。他爱他的妻子。这时,她正好提着一只水桶,从他们那所棚屋后面走过来,头上戴着那顶车轮似的大草帽,草帽下面露出一张瘦削的脸。他爱,而且爱得强烈。但那依然是一种产生于某种实体的力量,和对某种实体的爱。 “喂,”他隐藏着他的爱说道,“有什么事没有?有人来过吗?” “啥事儿也没,”她说,头上戴着草帽,有几分羞怯,心里想,是否应该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