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流着和我们一样的血,创作的人和我们有相同的文化,用相同的语言文字,甚至和我们有一样历史和地理的背景。 我觉得,故宫给我最大的感动,是它让我们感到在浩浩土地悠悠历史中并不孤立,有许多流着和我们相同血液的伟大心灵陪伴着我们,环视着我们。这样想时,我就不再那么羡慕在故宫工作的朋友了,因为我们不是研究者,只是欣赏者,从大角度看,故宫只是一条血的河流,一个可以呼吸的花园,或者只是一种呼应着的情感。 能感受山之美的人不一定要住在山中,能体会水之媚的人不一定要住在水旁,能欣赏象牙球的人不一定要手握象牙球,只要心中有山有水有象牙球也就够了,因为最美的事物永远是在心中,不是在眼里。——一九八三年一月五日 □ 作者:林清玄 金色的胡姬 我在新加坡植物园买的一朵金色胡姬花,前几天不小心碰断了,露出它还鲜红花瓣的血肉来。 新加坡是个盛产兰花的国度,但是他们把"兰花",称做"胡姬",可能是因为它的英文学名Orchie,直译而来。 记得在新加坡植物园看胡姬花,确是令我心头为之一震。在中国,我们说兰花有三种,一茎一花的是草兰,一茎数花的是惠兰,素心的叫素心兰;可是新加坡的胡姬花有数十茎结成数百朵花,叫人眼花镣乱。 过去,我是顶不爱兰花,总觉得兰花太娇贵,要养成一盆兰花往往费去许多心血;而且兰花太孤,有的一年才开一次花,结成少数的几朵;兰花又太假,别的花卉,花瓣总是柔软的,兰花却硬得像纸板一样,因此兰花的假花也最多,手艺好的缎带花匠可以做到令人分不清真假。 新加坡的胡姬完全不是这样,它很大众化,随便一养就能存活,并且能终年盛开;由于开花容易,花繁色盛,自然使假花绝迹。 在植物园看胡姬那一次,一大片的兰花同时盛开,在微雨之中,声势浩大,像排山倒海一般。陪我去的朋友,一直鼓动我买一朵"金色的胡姬",我说我最不喜欢假花的,朋友说:"那不是假花,是永远的真花。" 原来,新加坡为了宣扬他们的"国花"胡姬,研究出一种保存的办法:他们采摘了盛开的胡姬,先压出花里所有的水分,使它成为一朵干花,然后在上面镀金,举凡花的大小。形状全都保存了,只是上面是一层黄澄澄的金色。这确是一个好办法,我便在朋友的鼓吹下,用很便宜的价格,买了一朵胡姬花。 带回台湾以后,有时想想,那朵花的心中是胡姬,可是外表却有了中原的颜色,就像新加坡这个国家一样,它大部分是中国人,讲中国话,可是他们偏偏是新加坡,也难怪兰花一封了新加坡就变成胡姬。 胡姬也没有什么不好,在中国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长安城里就有许多当炉卖酒的胡姬。你看古来的画册,胡姬都是高鼻美目,身材健美,热情洋溢的,比起古典的中国美人,确有另一番风情。 记得李白有一首《少年行》的诗歌:"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可见胡姬的迷人之处,五陵少年在踏尽落花,无地可游的时候,想起的正是胡姬的酒店。再说,如果李白是汉胡混血儿的传说属实,我们唐朝的伟大诗人的母亲正是一位胡姬。 更早的魏晋南北朝,"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他曾经在母丧期间,身穿孝服,骑着驴于去追求私恋已久的胡姬,引起时人的骇异。现在想起来,更是可以推知当时胡人少女的美。胡人少女本来是骑着彪马,在草原上飞驰的,当她们一迸人中土,镀了金,马上的英气未失,还做着中原少女的装扮,无怪要引起多情浪漫文人的追逐了。 唐朝诗人李颀,在《古意》一诗里有这样两句:"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解歌舞",又能知道美丽的胡人少女不仅是有英姿和美色,还能歌善舞,颇有才艺。在王昭君的"一曲琵琶恨正长"之后,胡人少女来到中华上国,却是尽去柔靡之色,另有一种活泼的面貌。 熟知中国艺术和文学发展的人都知道,从魏晋南北朝到唐朝,是胡人艺术和文学与汉人的艺术和文学相互激荡最为蓬勃的时代,因此也是中国艺术和文学发光,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这纂胡人血液注人中国不无关系,胡人的血液是什么呢?是豪放的草原本色,未经过刻意与细致的雕琢,这种本色一旦埋人杰出的文学艺术家的胸怀,很自然的能生出大的力量。 胡人的本色又是如何刺激文学艺术家的怀抱呢?恐怕正是胡人美丽的少女,激发了文人的想像力吧! 有一次,我坐在新加坡最古老的酒店"莱佛士酒店"喝咖啡,酒店的花园里种满了盛开的胡姬花,每个咖啡桌上又摆着一盆胡姬,凉风拂过胡姬花吹到人的脸上,真能令人在南国的夕阳中沉入远古的追思。我坐在胡姬花的围绕之中,想起的正是李白"笑人胡姬酒肆中"这一句。 新加坡也如他们的国花"胡姬"一样,大部分是中国人的后裔,却流着印度人、马来人、英国人等不同的血液,才在荒芜的热带里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化,引起世界的瞩目。他们的"胡姬"事实上是精神的象征,它和兰花一样美,但生命力却比兰花还要强悍,它还可以镀金,不失原貌。 我的桌子上,现在正摆着那一朵已经折断的金色胡姬,断了花瓣的胡姬再也不美了,但是我却想起在南方一隅,许多中国人后裔创造一个新的国度,那里的胡姬即使是冬季,也是花色削鲜,因为那里是没有冬季的。——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作者:林清玄 小千世界 安迪台风来访时,我正在朋友的书斋闲谈,狂乱喧嚣的风雨声不时透窗而来,一盏细小的灯花烛火在风中微明微灭,但是屋外的风雨愈大,我愈感觉得朋友书房的幽静,并且微透出书的香气。 我常想,在茫茫的大千世界里,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有一个自己的小千世界,这小千世界是可以思考、神游、欢娱、忧伤,甚至忏悔的地方,应该完全不受到干扰,如此,做为独立的人才有意义。因为有了小千世界,当大千世界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际,我们可以用清明的心灵来观照;当举世狂欢、众乐成城之时,我们能够超然的自省;当在外界受到挫折时,回到这个心灵的城堡,我们可以在里面得到安慰;心灵的伤口复原,然后做一次比以前更好的出发。 这个"小千世界"最好的地方无疑是书房,因为大部分人的书房里都收藏了无数伟大的心灵,随时能来和我们会面,我们分享了那些光耀的创造,而我们的秘密还得以独享。我认为每个人居住过的地方都能表现他的性格,尤其是书房,因为书房是一个人最亲密的地点,也是一个人灵魂的写照。 我每天大概总有数小时的时间在书房里,有时读书写作,大部分的时间是什么也不做,一个人静静的让想像力飞奔,有时想想一首背诵过的诗,有时回到童年家前的小河流,有时品味着一位朋友自远地带来给我的一瓶好酒,有时透过纱窗望着遥远的点点星光想自己的前生,几乎到了无所不想的地步,那种感应仿佛在梦中一样。 有一次,我坐在书桌前,看到书房的字纸篓已经满了出来,有许多是我写坏了的稿纸,有的是我已经使用过的笔记,全被揉皱丢在字纸篓里,而到后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内容,我要去倒字纸篓的时候灵机一动,把那些我已经舍弃的纸一张张拿起来,铺平放在桌上,然后我便看见了自己一段生活的重现,有的甚至还记载着我心里最深处的一些秘密,让自己看了都要脸红的一些想法。 后来我体会到"敬惜字纸"的好处,丢掉了字纸篓,也改正了从前乱丢字纸的习惯。书房的字纸篓都藏有这么大的玄机,缘着书架而上的世界,可见有多么的海阔天空了。 安迪台风来访那一夜,我在朋友家聊天到深夜才回到家里,没想到我的书房里竟进了水,那些还夹着残破树叶的污水足足有半尺高,我书架最下层的书在一夜之间全部泡汤,一看到抢救不及,心里紧紧的冒上来一阵纠结的刺痛,马上想到一位长辈:远在加州的许芥昱教授,他的居处淹水,妻儿全跑出了屋外,他为了抢救地下室的书籍资料,迟迟不出,直到儿子在大门口一再催促,他才从屋里走来,就在这时,他连人带房子及刚抢救的书籍资料一起被冲下山去,尸体发现在数十哩英里的郊野。 许齐昱生前好友甚多,我在美国旅游的时候,听到郑愁予、邓清茂、白先勇、于崇信、金恒炜都谈过他死的情形,大家言下都不免有些怅然。一位名震国际的汉学家,诗书满腹,却为了抢救地下室的书籍资料而客死异域,也确要叫人长叹;但是我后来一想,假如许芥公逃出了屋外,眼见自己的数十年心血、自己最钟爱的书房被洪水冲走,那么他的心情又是何等的哀伤呢?这样想时也就稍微能够释然。 我看到书房遭水淹的心情是十分哀伤的,因为在书架的最底层,是我少年时期阅读的一批书,它虽然随着岁月褪色了,大究分我也阅读得熟烂了,然而它们曾经伴随我度过年少的时光,有许多书一直到今天还深深的影响着我;不管我搬家到哪里,总是带着这批我少年时代的书,不忍丢弃,闲时翻阅也颇能使我追想到过去那一段意气风发的日于,对现在的我仍存在着激励自省的作用。 这些被水淹的书中,最早的一本是一九五八年大众书局出版吕津惠翻译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是我的大姊花五元买的,一个个看下来,如今传在我的手中,我是在初中一年级读这本书的。 随手拾起一些湿淋淋的书,有史怀哲的《非洲手记》、英格玛·柏格曼的《野草毒》、安德烈·纪德的《刚果记行》、阿德勒的《自卑与生活》、叔本华的《爱与生的苦恼》、田纳西·威廉的《青春之鸟》、赫胥黎的《瞬息的烛火》、沙林杰的《麦田守望者》、梅立克和普希金的小说,以及艾斯本的遗稿,总共竟有五百余册的损失。 对一个爱书的人,书的受损就像农人的田地被水淹没一样,那种心情不仅是物质的损失,而是岁月与心情的伤痕。我蹲在书房里看劫后的书,突然想起年少时展读这些书册的情景,书原来也是有情的,我们可以随时在书店里购回同样内容的新书,但书的心情是永远也买不回来了。 "小千世界"是每个人"小小的大千",种种的纪录好像在心里烙下了血的刺青,是风雨也不能磨灭的;但是在风雨里把钟爱的书籍抛弃,我竟也有了黛玉葬花的心情,一朵花和一本书一样,它们有自己的心,只是做为俗人的我们,有时候不能体会罢了。——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一日 □ 作者:林清玄 黄昏的撒玲娜 在加里福尼亚州的路上,我路过一个小城,马上被那城美丽的外貌迷惑住了。 城的建筑全是两层的小楼,楼是灰色的,依山傍水显得格外幽静,行走在街上的人们也不像美国一般城市一样匆忙,他们慢慢的踱着步,让人几疑走进了十九世纪的欧洲。有一些服装店百货行也使我想起或者鹿港或者淡水那些故乡的地方,尤其是商店走廊的砖头走道,干净、清爽,让走着的人不知不觉慢下步来,看着两旁的风景。 我不知道那城的名字,只知道那城像许多优雅的小城,让你一眼就喜欢的那种。终于在一家卖着蜡烛的小店问了店员那座城的名字,她微笑的说:"叫撒玲娜(Salinas)!" "撒玲娜!多美的名字,好像在哪一本书里读过这个名字?"我说。 "呀!是斯但贝克的书。"她笑得更开心:"斯坦贝克是我们撒玲娜最有名的小说家,他也是美国第六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那位年轻充满善意的美国少女的话仿佛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我心里的灯火,我像她那样年轻时(也许只有十九岁)曾经那么狂热的喜爱过斯坦贝克,可是我竟然忘记了他的家乡,忘记了他的小说全是以他的家乡为背景,直到在这陌生的异地才被点醒;我年少时读斯坦贝克,在孤灯下的景况全涌了上来——哎,我竟然毫无准备的就闯到斯坦贝克的故乡来了。 大概是看我突然陷进沉默的思绪里,少女着急他说:"你听过斯坦贝克吗?" "当然,我像你这般年纪时就读过他的《愤怒的葡萄》、《小红马》、《人鼠之间》、《伊甸园东》,这些伟大的作品,还曾经深深的感动过哩!" 然后我们不知不觉的谈起斯坦贝克,借着这位已经逝世十四年的美国作家,我们谈起了文学,文学在这个时候是奇妙的,它跨越了时空、跨越了国籍,在任何地方的某一个人里,我们读过相同的作品,并且体验了同一个作家的心灵世界。 少女不厌其烦的把英语说得很慢,用以解释斯坦贝克这个人对她的影响,以及给她家乡带来的荣誉。她说,斯坦贝克在城外不远的地方做过农场牧场的工人,还在筑路队里当过筑路工人,还做过很多不同的零工,所以对低层的人有很深的了解。最妙的是,斯坦贝克曾在史丹福大学读了五年还拿不到学位,结果现在有很多专门研究他小说的史丹福大学生…… 少女利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就为我讲述了斯坦贝克简要的生平,我想在撒玲娜镇,也许随便找一个镇民都可以为我做一次斯坦贝克的演讲,文学在这个地方发挥了伟大的力量,像撒玲娜人,他们可能忘记前一任警长或议员的名字,可能忘记前一任总统的名字,然而他们不会忘记斯坦贝克,他使他家乡的名字永远存在这个世界。 "你是一个中国人,你怎么会喜欢斯坦贝克?"少女问我。 我想起少年时代在书摊上买书,看到《愤怒的葡萄》,深感纳闷,而斯坦贝克的中文译名不知道为什么给我一种坦克车的感觉,我买了那本书,就那样一路读了下来。少女听了我的话,高声的大笑起来。 在撒玲娜,因为斯坦贝克过去的描述,完全祛除了我在异地陌生的感觉。这个曾经居住过许多爱尔兰移民的城镇,经过一世纪还没有完全美国化,几乎在空气里就可以感觉到它过去的那种安静和平的气息。午后的阳光缓缓的移动着,和风淡淡的吹送,即使是路上的行人也是优雅有礼的。我想,斯坦贝克最后一篇以他家乡为背景的小说《伊甸园东》,把撒玲娜称为"伊甸园"是有它的道理。 后来,我在街转角的地方找到一家小而闲适的咖啡屋,是用红砖砌成的,可以从落地窗里望见整个蓝天,也许斯坦贝克曾在这个咖啡屋里坐过,因为它看起来是有一些历史了。喝着咖啡,我慢慢想起《伊甸园东》的情节,在这本史诗一样的书里,斯坦贝克曾经塑造了一位充满深思的可敬的中国人"阿李",阿李的形象,以及他对人世的观察和他的语言都像一个哲学家,穿过时空竟是不朽了起来。"阿李"这个人是我读过的美国小说里最可敬可爱的中国人,光是这一点,斯坦贝克就令我敬重。我在咖啡屋里坐到黄昏,傍晚美丽的霞光照耀了整个撒玲娜,在斯坦贝克的年代,撒玲娜是什么面貌呢?我想再读一段他的描写: 山谷宽广平坦的耕地上铺着一层肥沃的泥土,只要冬天里一次充沛的雨水,就能使草木花卉生长起来。在多雨的年头,春天的花朵是不可置信的美。整个山谷平地,包括山麓在内,铺满了羽扇豆花和罂粟花。有一次一个女人告诉我,假如在有颜色的花中间衬上几朵白花,那花会显得更鲜艳光彩。每一瓣蓝色的羽扇豆花都镶上白边,于是整个原野的羽扇豆花比你所能想像到的更蓝。掺杂在其间的是斑斓的加里福尼亚罂粟花。这些花也是色泽耀目的——不是橙黄,也不是金黄,假如纯金溶解了能凝成膏状,那金黄色的凝脂可能就是这些罂粟花的颜色…… 今天的撒玲娜不再有那么多蓝的、白的、金黄色的花了,但是这无关紧要,斯坦贝克的小说比这些花的本身更多彩,如同黄昏的晚霞照着撒玲娜,我从来没有像那一次,在作家的出生地体会文学那么深刻。——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日 □ 作者:林清玄 边城之夜 到圣地亚哥时已经夜深了,正不知道要往哪里去的时候,打开地图,发现圣地亚哥正好在墨西哥的边境上。夜的圣地亚哥很美,可是和美国西部的城市一样,一人夜就没地方可去了。随便问了旅馆的服务生,他说:在墨西哥的边城蒂娃娜夜里营业到凌晨,有许多又便宜又好的墨西哥皮货。 妻子一听雀跃起来:"我们就去蒂娃娜吧!" 我们赶上最后一班开往边境的巴士,乘客寥寥落落,显得十分清冷;有几位合法到美国工作的墨西哥人,正用急速而有点亢奋的西班牙话交谈,他们的话在巴士里转来转去,竟让我觉得是坐在回旋的车上。 天很冷,一月的美国西南边疆,却带着一点北国的风味。车窗玻璃上重重的结了一层雾,那雾真如帐子一样,你用手拨开,一霎眼它又悄悄的爬上窗子。我正在用手拨开窗上的雾帐,一个热情的墨西哥人叽叽啦啦的讲了一串西班牙话,我们一句话也听不懂,比手划脚半天,才知道他说:汽车暖气坏了! 另两位墨西哥人,从巴士的前排往后走,也靠过来找我们聊天,幸好他们两位是懂英语的,问了我们一大堆话:从哪里来?到墨西哥干什么?墨西哥城很漂亮,要不要去走走,由于他们的问话太快,丝毫没有考虑的余地,一时之间不知叫我们如何回答。 "你们喜欢墨西哥吗?"其中一位长得秀气的青年问,他这个问题使我们忍不住笑起来:"还没有去过,不知道喜不喜欢。听朋友说是一个充满原始风情的地方。"妻子的反应比较快,她说:"这个问题应该我们来问你,你喜欢墨西哥吗?" 墨西哥青年们忍不住笑了,但是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陷入沉思,抬头望向车头,车头远处,正是我们要去的他们的故乡。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要是真的喜欢,就不会去美国工作了,可是自己的家总是自己的家呀!" "听说墨西哥不欢迎中国人去,是不是真的?"我问他。 "中国人太会赚钱了,把我们墨西哥的钱都赚走!"他想一想:"其实也不是不欢迎,确实的原因我们也不清楚。" 车子快到墨西哥时,车道突然开阔了,变成六线道,使我突然想起台湾的高速公路,"墨西哥到了,墨西哥到了。"他们高兴的对我们说。巴士缓缓地停在边境上,边境的关卡赫然出现一块挂在高处的大招牌:"Mexico",关卡旁的墙壁画了许多美女,广告可口可乐、电视、手表之类的东西。 我们没有经过关卡就直接进墨西哥(从美国到墨西哥二十英里内不用检查),一进墨西哥,就有许多计程车司机一拥而上向我们兜客,"一部车到蒂娃娜五十元美金",问过了一个又一个司机,都是五十元美金,我说:"这里到蒂娃娜开车不要十分钟,五十元太贵了。" "你到过蒂娃娜?"一位司机问。 "去买皮货买过好几次了。"我故意欺骗他:"我以前坐车都是一个人十元美金,两个人二十元,如果你不载,我们就回美国去了。"我们作势要走,他赶紧拉住我们:"好啦!好啦!就算二十元,但是要小费。" "小费给你五元。"我说。他欣然同意。 其实,蒂娃娜比我们估计的还要近,墨西哥的计程车司机开车像亡命一样,我们七分钟已经到了蒂娃娜,就停在市中心。我看看表,正好凌晨一点,下车后才知道糟了,蒂娃娜城虽然还是灯火通明,可是商店全打烊了。我们不甘心坐原车回去,就随便在附近闲逛,在街的转角处有两家饭店写着斗大的中国字,是中国人开的——在吃的方面,中国人真是无远弗届。 老板操广东话,我们一句也不懂,幸好他的儿子会讲英语,我要了一瓶啤酒,妻子要了一杯咖啡,老板搞清楚我们是中国人,特别优待,咖啡免费。邻桌有四位墨西哥人,在深夜的饭馆里还带着宽边大草帽,听说是等着天亮排队去美国工作的,偶尔进来一两位穿着人时的墨西哥少女,看神情举止是来拉客的。 老板说他们的店是二十四小时开放的,我们便打定主意不去找旅馆,要在饭馆坐一夜;正这样想时,跑进来一对孪生的墨西哥小孩,长得一模一样,穿得破破烂烂,走在后面的一个脸上还挂着鼻涕,长相很是清秀。为首的一个跑过来用非常生涩的英语说:"为你们唱一首情歌好吗?"我点点头。 兄弟俩站定了,用很宽宏的声音唱起歌来,唱的是西班牙语,但是他们唱得很婉转动听,光听曲子就知道是一首动人的情歌。他们唱得很卖力,还用脚打着拍子,只差没有手里抱着吉他跳舞,妻子说:"这么小,情歌唱得这么好,长大怎么得了?"这首情歌唱得足足有五分钟之久,唱完了,两个小兄弟羞涩的伸出手来,原来是要给钱的,我给他们一块美金。 "先生,你给太多了,我们再唱一首还你。"流鼻涕的说,说完两人都笑起来。 这一次他们唱的不是情歌,好像是一首儿歌,因为节奏明快,句子很短,整个饭馆一下子全感染了一种轻快明朗的气氛,清脆的童音在空气中流动着。他们很快的唱完,很有礼貌的深深一鞠躬,说声谢谢,回身就要走,我说:"坐下来,我请你们喝茶。" "不用了,我们还要赶到别家酒店去唱情歌呢!"说完,一溜烟跑了,我们不禁莞尔。 我想,不管任何地方,任何国籍,任何苦难,所有的小孩子都不会完全失去他们的天真。 我们在饭馆里坐了一夜,还有一些小贩带着东西进来推销,看到他们的穿着打扮,我感觉墨西哥的人民是相当困苦的,没想到饭馆老板说:"蒂娃娜还是好的,因为它是观光城,你再往内陆走几英里,真是穷得不得了。" 天亮了,我们走出饭馆,看到明丽的阳光轻柔的照在这边境的城市上,它是有一点像美国的城市,但又别有一种风味,一种说不出的苦味,蒂娃娜是美丽而热闹的,但墨西哥人民普遍的生活困苦,我在好几条街上,看到路标到处都是"革命路",为什么墨西哥革了几十年的命,把人民的生活都革掉了呢? 我们离开蒂娃娜的时候,在边境要检查护照,我看到大排长龙的墨西哥人,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站在边境的关卡边,等着要进入美国工作,有的还在夜风里发着抖;看到这些人,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饭馆里为我们唱情歌的墨西哥小兄弟,我真担心有一天他们也要来这里排队,那样的担心好像他们是我的好友一样。 可是,总不能让他们为陌生的过客唱一辈子情歌呀! 我在巴士上回头看海关上"Mexico"几个英文字母闪闪发光,车子竟像从不留恋这个国家一样,加速驶去。我的眼帘闪过来时遇见的清秀的墨西哥青年,以及他茫然望向故乡的眼神,那眼神猛一回想,原来是带着一点无奈的。——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 作者:林清玄 凤凰飞 在华盛顿,夜里百无聊赖,在街边买了一份报纸,打算回来随便看看,没想到在厚厚一叠报纸某一页的底端,看到一栏高的小新闻,只有这样几句:"始祖鸟美丽如凤凰,它的化石不久前在德国发现,体重一磅,大小还比不上一只鸽子。" 这则新闻使我赫然一惊,看着窗外飘落的大雪,心里的热血却无故的涌动着。记得以前读生物课本到始祖鸟的一章,因为它是恐龙中的翼手龙一类,我总幻想着它的样子,它应该是长着青灰色的翅膀,体躯庞大,双翼一展可以遮蔽住整个蓝天,从遥远的山头飞来,让人都见不到阳光。 没想到,这最远古的动物竞长得只有鸽子一般大小;更没想到,它的美丽像凤凰一样,有斑斓的羽毛。 可是,什么是"美丽如凤凰"呢?从古到今,没有人留下见过凤凰的真实事迹,但是人人都知道凤凰的形相,因为它绣在衣服上、枕头上、鞋上,甚至桌面上,人人都见过,真正鲜活的凤凰已不可见,更逞论始祖鸟了。 始祖鸟像一个鸽子一样大,对一位喜欢联想的少年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使我想到始祖鸟说不定正是中国的凤凰,西方的火鸟,以及日本的火山神鸟的传说起源。 中国的凤凰虽不见其迹,但可以体会其神,它是自古以来最美的动物,它被形容成夫妻的恩爱,君臣的忠义,甚至朋友的友谊。为何留下凤凰的形貌呢?我相信在远古的大荒之中,一定有某一个人见过凤凰像见过始祖鸟一样,因此它虽飞远了,却像传说一般活了下来。 说到凤凰的美,在日本京都郊外的金阁寺,是一座布满金箔的古式建筑,它的顶端是一只用金铜铸成的凤凰。金阁寺建于揩元一三九七年,却在一九五○年被一个少年和尚焚毁,后来少年和尚被抓到了,人们问他为何要烧金阁寺,他的回答十分简单:受不了那只凤凰的美。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曾经写下了这个动人的故事。一只金铜铸成的凤凰,连和尚都不能抗拒它的美,真正的凤凰可以美到怎么样的境界呢? 日本另有一个传说是关于"火山神鸟"的。火山神鸟也是美丽痘可方物的鸟,它终年居住在火山口上,每隔数百年,它就跳进火山中自焚,它的精灵则在火山中重生。由于火山神鸟的永生,人们都相信喝了它的血可以长生不老,从古至今有许多人为了喝神鸟的血而落进万劫不复的熔岩中。 在西方也有类似"火山神鸟"的传说,惟一的不同是它从体内自焚。 不管是凤凰、是火鸟、是火山神鸟,都令我想起始祖鸟,也许在我们未知的虚空中,真有这样的生灵永远的存活着,至少活在全世界人们的心中。它们都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们的长生不老不死;二是它们的美丽不衰不朽;而这正是人们最向往最追求的。 我们见到了始祖鸟的化石,知道了它的美丽,知道了它的体重,但我们并不真正知道它,因为那些只是它的尸骇而已,而不是它真正的精神。它真正的精神是在于它的启示,它告诉我们人的有限和无限,如何从有限通向无限,只看人有没有勇气自焚了断过往,去追求一个新的黎明吧! 记得"阿弥陀经"曾有一段谈到鸟的经文:"舍利弗,彼国常有种种奇妙杂色之鸟,白鹤、孔雀、鹦鹉、舍利、迦陵频伽、共命之鸟。是诸众鸟,昼夜天时出和雅音。其音演畅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圣道分、如是等法。"这段经文翻成白话是: 在西方极乐世界有各色各样稀奇好看的鸟,像白鹤、孔雀、鹦鹉、鹙鸳、好声音的鸟、同心鸟。这些鸟不论昼夜都唱出很温和很雅致的歌声,使我们听了,心中和平快乐;而且还可以演释出许多的佛法,像信、进、念、定、慧五根;并由这五根发出五种大力。也领悟到七种得道的方法、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