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约翰要开车送我,我不准。一定要乘公路车去。那天是个热辣辣的艳阳天,我们转了两程车,还得步行一段路。车上我一句话也没说,净用手帕抹汗。下车后走山路,一点遮荫的地方都没有,这时如果下一场雷雨,必然浑身通湿。正午太阳的投影只得脚下一搭小小黑影,约翰不出声,紧贴一旁照顾我。他的白衬衫被汗透明地印在背部。他没有问问题,我真感激他没有问。到了学校门口,一大群新生在办入学手续,我趋向前。约翰诧异了, 这不是你的地方。 他说。我虚弱地说: 让我看看清楚。我们巡视课堂,看过之后,心中有数,再经过饭堂,坐下喝一杯茶。碰到女同学,她愉快地介绍姐姐给我,姐姐明年就可毕业,十分担心出路。出路,为什么。教席极少,毕业生太多,许多时毕业等于失业。但姐妹俩还是热心地把我拉到宿舍去参观。她们看了约翰一眼,咭咭地笑,请他在会客室稍候。宿舍是间打通的大房间,每人一张床,一共五个床位,卧榻边一只小茶几,浴室在走廊尽头。我苍白地想:这个简陋的地方像哪处。对了,像儿童院,同孤儿院的设备一模一样。当众穿衣脱衣,当众熄灯睡觉,醒来每朝取过嗽口杯毛巾到浴室去洗脸刷牙……不行。同学姐妹的热心推荐介绍一个字都听不进去,只见她们嘴唇蠕动。我一阵晕眩,伏在墙上呕吐起来。她俩慌了,我挣扎下楼,叫约翰的名字。他过来扶着我,很镇静地说: 承钰你中暑了。他立即打电话叫司机来接。在小小会客室中,他细声说: 这不是你的地方。我靠在他肩膀上,紧闭着眼睛,没有言语。乌云集在天空,豆大的雨点落下来,一阵雷雨风吹得会客室中几份旧报纸七零八落。校园中受雨淋的学生都涌进来躲避,有人架起康乐棋台子。人一多有股体臭味,是汗味,像胶鞋味,也许有谁的头发已多天没洗了。约翰轻声说: 这不是你的地方。对同学姐妹来说,巴不得有群体生活的热闹经验,因为在某处,另一个温暖的家,关心她们的父母永远在等她们。这里,这里不过是学生营罢了,衣服,周未捧回去洗,爱吃什么,吩咐母亲预早煮下……我不行。我什么都没有。傅于琛知道,曾约翰也知道。车子到了。约翰用手臂遮护着我出去,但雨实在太大,我俩还是淋湿了身子。司机备着大毛巾,是约翰叫他带来的,约翰没有顾自己,先将我紧紧裹在毛巾内,然后狠狠打几个喷嚏。回到家中,傅于琛与马小姐刚刚在商量不知什么。马小姐诧异问: 到什么地方去玩了,淋得如两只落汤的鸡。傅于琛不出声,假装没看见。我在心中叹息一声,稍后约翰定会把一切告诉他。我没有病,约翰病了。那种面筋般粗的大雨,连接下了一个礼拜。可以想象公路车上兵荒马乱的情况,多少学生要在那条斜路上淋湿身子。中学时就有同学到家政室借熨斗,熨干滴水的裙子。而我,坐在司机开的宾利里面,隔着车窗,一切不相干,大雨是大雨,我自捧着本书在车内读。这倒无所谓,然而不应天真到以为能够到外面世界生活。因为惭愧,整整一星期没有说话。想去探访约翰,被他郑重拒绝,等雨停时,他的寒热也退了。我们办妥一切手续。选的是间私校,念英国文学,一班只得十来二十个学生,与讲师的比率是一点五比一。学校在马利兰,春天一市樱花,校园内几乎看不到别种植物,春风一吹,花瓣密密落下,行人一头一身都沾满粉红色。我将在那里度过数年。约翰为我在附近租了小公寓,独门独户,环境雅致,他自己住宿舍里,但每日来管接送。但我仍觉寂寞悲哀。为什么不能咬紧牙关度过那两年呢,有同学作伴,不会太难过,她们可以,我也应该可以。傅于琛说: 但你有选择,她们没有。临走那夜,我们谈到深夜。但这条路不是我应走的。告诉我为什么。我有什么资格领这个情。曾约翰却没有这种想法。 傅于琛说。他同我说,他打算偿还你。 我说。是吗,你认为他做得到吗。至少他为你做我的保姆,这是他的职责。你也有职责。那是什么。你令我快乐,完全无价。也事过情迁,现在你要把我遣走,好同马小姐结婚。说到哪里去了。那为什么要我走。让你去进修,过数年你会感激我,知道有文凭与无文凭的分别。承钰,你的聪明全走错了筋脉,你看曾约翰多么精灵。我微笑, 是的,你说得对,我没有半分打算,不懂得安排。到了陌生环境,你可以有机会去接受别人的爱。有人给你她终身的爱,难道不好。他沉默许久,没有回答,坐在他喜欢的固定的椅子上,动都不动,人似一尊蜡像。我缓缓走过去,想伏在他膝上。已经长大了,我慨叹,手长腿长,不比以前了,只得呆立着。带到马利兰的行李之多,连傅于琛都吃一惊。他问: 里面都放些什么。我不回答。他摇摇头。我知道有人要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之类的话,不过我现在活着,箱子里面,都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东西。约翰取笑我, 那又何用板着脸。傅于琛说: 约翰,你要当心承钰,她非常古怪。是傅先生把她宠坏的。是吗,我宠坏她。 他退后一步打量我, 抑或是她宠坏了我。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说出这么暧昧的话。约翰非常识趣,即时噤声,没作出任何反应。我问: 你可会来看我。我很少经波士顿那一头。你可以特地来一趟。 还没走就不舍得,怎么读书。我巴不得一辈子不离开。是吗,前几个星期才要去过独立的生活。他没有忘记,没有原谅我。只有独立的生活,才可以使我永远不离开你。青春期的少女,说话越来越玄。你故意不要懂得。曾约翰装作检查行李,越离越远。你是大人了,几乎有我这么高, 傅于琛伸手比一比, 只较我矮数厘米。不,马小姐才是大人。傅于琛微笑, 那自然,我们都是中年人。哼。如果我没听错,那可是一声冷笑。我们仍在舞池中,生活本身是一场表演,活一日做一日,给自己看,也给观众看,舞蹈的名称叫圆舞,我不担心,我终归会回到你身边,你是我最初的舞伴,由你领我入场,记得吗。傅于琛拉一拉我头发, 这番话原先是我说的。你所说的,我都记得。我与约翰上了飞机。曾约翰像是知道很多,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如果有时间有兴趣去发掘他的内心世界,未尝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双方也很熟络,但他不让我到他家去,不知又有什么事要隐瞒。我们两人都有心事。飞机在大都会上空兜了个圈子飞离,座上存几个去升学的学生已经双眼发红哭出来。是因为不舍得,由此可知家是多么温暖。我的感觉是麻木,无论走到哪里,我所认识的。人,只得一个傅于琛。斜眼看曾约翰,他一脸兴奋之情,难以抑止,看来想脱离牢笼已有一段日子。同样是十七八九岁的青年人,对一件事的感受各有不同,甚至极端相异,都是因为命运安排有差距吧。飞机旅途永远是第四空间,我们都飘浮在舱内,窗外一片云海,一不小心摔下来也就是摔下来了。青年人坐得超过三小时便心烦,到处走动,吸烟,玩纸牌,聊天。只有我同曾约翰不喜移动。我看小说,他打盹。有一个男生过来打招呼: 喂,好吗,你的目的地是何处。我连头都不抬。架子好大, 他索性蹲在我身边, 不爱说话。他是个很高大的年轻人,样子也过得去,他们说,朋友就是这样结交的,但我没有兴致,心中只有一宗事一个人,除此之外,万念俱灰。我目光仍在那本小说上。大个子把我手中的书本按下, 不如聊聊天。身边的约翰开口了: 小姐不睬你就是不睬你,还不滚开。 他的声音如闷雷。我仍然没有抬头。喂,关你什么事。 大个子不服气。我跟她一起,你说关不关我事。约翰霍地站起来,与大个子试比高。大个子说: 信不信我揍你。约翰冷笑, 我把你甩出飞机。对白越来越滑稽,像卡通一样。侍应生闻声前来排解。我放下手中的《红楼梦》,对大个子说: 你,走开。 又对约翰说: 你,坐下。大块头讪讪地让路,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约翰面孔涨得通红,连脖子也如是,像喝醉酒似的,看上去有点可怕。何必呢,大家都是学生。约翰悻悻地说: 将来不知要应付多少这种人。我把书遮住面孔,假寐,不去睬他。没想到他发起疯来这么疯。在等候行李时,看见大块头,约翰还要扑过去理论,那大个子怪叫起来。我用全力拉住约翰, 再这样就不睬你,你以为你是谁。这句话深深刺伤他的心,他静止下来。接着几天忙着布置公寓,两人的手尽管忙,嘴巴却紧闭。没有约翰还真不行,他什么都会做,我只会弄红茶咖啡与鲔鱼三文治。傅于琛选对了人。唉,傅于琛几时错过呢。比起同年龄的人,他都遥遥领先,何况是应付两个少年。曾约翰强烈的自尊心发挥淋漓尽致,一直扮哑巴。我得罪你。不,自己心情不好。现在知道我带的是什么了吧。把卧室布置得像家一模一样,把那边一切都抬过来了。是。非这样不能入睡。约翰又渐渐热回来,恢复言笑。我古怪。他有过之而无不及。来, 我哄他, 过来看我母亲的肖像。令尊呢。不知道,没人告诉我。照片也没有。一无所有,一片空白。那也好。我啼笑皆非, 什么叫做也好,你这个人。他伏在桌子上,下巴枕在手臂上, 我完全知道父母的为人,然而也如隔着一幢墙,岂非更糟。这话也只有我才听得懂,我知道他家庭生活不愉快。我对父亲其实有些依稀的回忆,从前也紧紧地抓着,后来觉得弃不足惜,渐渐淡忘。记住来干什么呢。他刻意要把我丢弃,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了。或许,将来,你与他们会有了解。约翰笑了, 来,说些有趣的事。圆舞--66要入学了。考虑很久,他进入工程系,比较有把握,时间缩为四年,同时毕业后容易找事做。他说他已是超龄学生,要急起直追。一分钟也不浪费,约翰是那种人,他热爱生命,做什么都劲头十足,与我的冷冰冰懒洋洋成为对比。每天他都来看我,我总是被他捉到在躲懒。不是在沙发上盹着,就是边吃零食边看球赛,要不泡在浴缸中浸泡泡浴。约翰说我从不刻薄自己。当然 ,我说, 这也许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你永不知道恶运几时来临,不要希企明天,趁今天,享受了才说。什么样灰色的论调。世界根本是灰色的。你的房间却是粉红色。 我哈哈大笑起来,心底却隐隐抽动,似在挣扎。功课如何。你有听过读英国文学不及格的学生没有。承钰你说话永远不肯好好给人一个确实的答案。傅于琛有无与我们联络。我每夜与他通一趟电话,你们……有无说起我。有,每次都说起你,他关心你。他有没有说要结婚。没有。他不会同我说那样的事。傅于琛却并没有与我通信。明天下午三时我到史蔑夫图书馆等你。我点点头。约翰走后,回到房内,开了录音机,听傅于琛的声音。都是平日闲谈时录下来的——……这是什么 。录音机。干什么。录你的声音。承钰你举止越来越稀奇。随便说几句话。对着麦克风声音会发呆。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 (笑)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是吗……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有一段是这样的: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当然是约翰。我也看得出来。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太无稽了。男孩子都不来找我。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他长长叹口气。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 这是本传记。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借给我。我还没看呢。我替你买下它。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 既是熟人,买卖成交。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 他笑。不,我买比较公道。周承钰,你忘记我了。阁下是谁。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我跟了他出去。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 你忘了我。我们真的见过面吗。 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好多次。真的想不起来。让我提示你,我姓童。松口气, 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童马可,记得了吧。我有心与他玩笑, 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他叹口气, 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揭晓谜底吧。他才说一个字 惠——慢着。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 你,是你。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是你呀。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 我站起来。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 大家都长大了——没有,我没有长大。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周承钰——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承钰,你怎么在这里。 约翰追了出来, 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 这人给你麻烦。我冷冷说: 现在还没有。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约翰悻悻同我说: 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我怪叫起来, 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掩起耳拔脚就逃。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多么诡秘。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我打开书的第一页。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永不,我发誓。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 喂。我发呆。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喂。 她追问: 哪一位。我轻轻放下电话。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他是童马可。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 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 我只是来道歉的……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 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去找童君。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见是我,他非常意外。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 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我们可以谈谈吗。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今早我心情不好。看得出来。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他已结婚,你知道吗。谁。惠保罗。真的,这么快。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 童马可幽默地说, 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我笑出来。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 童马可说。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 我说。少不更事,好打不平, 他说, 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 我们走到校园坐下。你有什么话同我说。 他慎重地问。记得你借我的书。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 他讶异。不,想与你谈这本书。他更奇, 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是。我还没有看它呢。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好好好,稍安毋躁。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我开始。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不过他没有。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我说下去: 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 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我不出声。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童马可打个寒噤, 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我呆着一张脸。他温和地说: 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改天吧。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那么就随我去好了。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我恍惚地微笑, 你又何尝不是。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好,我送你回去。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 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 , 念哪一科 , 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 , 生活好吗 等等。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车子到家门。童马可问: 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不,他不是我的男友。 我说的是真话。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约翰没有再教训我。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轮到我教训他, 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