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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爸--韩少功-8

作者:韩少功 字数:16274 更新:2023-10-09 13:18:17

我去公共卫生间里洗了个澡,不经意地把半盆剩水朝墙上泼去。突然,在回首的那一刻,似乎是我惊叫了一声,叫得颤抖而尖锐,把我体内的一切都抽空而去。因为墙上有一片暗色水渍,形状完全是父亲正面的剪影,只是头发长了些。他来了。终于来了。他默不作声,似乎在等待我的呼唤。我却完全呆了,几个月来“爸爸”这个词已完全生疏,僵硬的口舌已经不习惯把它弹送出去或挤压出去。我只是下意识地搂裤子。水渍被灰墙慢慢地吸干,然后蒸发了,消退了,竟没有一点声音。墙上重新现出“此处禁止小便”的告示。四父亲的剪影失望而去,以至我还来不及跟他说一句话,来不及把他完全看清。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此处禁止小便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此处禁止小便我曾经害怕他活着我现在害怕他死去我只能空张着嘴。此处禁止小便这条告示消灭了我十三岁那年的一切动心的言语。后来我下乡,读大学,从湖南到海南,见到了很多很多人,但不知他在哪里。积攒多年但无法说出的话,现在已开始在我心中腐灭。我很惭愧地承认,我已经没有信心寻找了,对他的记忆已开始模糊和空洞。我没法再在墙上的水渍里找到他,没法再在墙上的灯影里找到他,没法再在墙上的裂纹或霉痕里找到他。除了他留下来两张发黄的照片,两张小胶片未能打捞起来的一切正在流失无踪。我努努力,也只能记起他战争年代参加过国民党,也追随过共产党,在共产党的军队里立过战功,后来一直在教室里和讲台上度过余生。我再努努力,能记得他被儿女偷偷扎过一次小辫,在路上被划破过一次脚等等,如此而已。对一个人来说,这种被忘却不就是真正的死亡么?这当然没什么。我们不是已经忘却了几十代几百代但仍然在抽烟喝酒或谈情说爱么?第三部分 鼻血(12) 字数:1353或许他的身体还努力在人世间留下痕迹,比方说力图把眼睛传给儿子,下巴传给女儿,某条鼻子或某对难看的短腿传给外孙女。但遗传过程把他的身体特征分解,不过两三代,便会使它们完全消融,融进茫茫人海,不会让它们比记忆活得更长久。比方说,随着我侄女突然被巧克力喂胖,她那条我父亲下巴所特有的曲线,顷刻便不知去向。世界上有这么多巧克力工厂,它们每天都埋葬着多少亡人体态的残迹。但我们家的某些异象总是尾随着我们。从父亲那只蓝花瓷碗开始,我家总是有瓷碗无端炸裂,就像橱柜里一次又一次偷偷摸摸的鲜花绽开,堕下纷纷的花瓣,庆祝母亲的生日,或祝贺我的远行归来。这实在有些奇怪。我迁居海南之后,爆炸力又从橱柜向整个房子辐射,灯泡、镜子、窗户玻璃、热水瓶等等都曾无端炸裂,炸出奇妙的裂纹或灿烂的碎片。尤其是灯泡,有时买上十个回来不到两个月就炸完了。有人说是灯泡质量不好,或者是电压不稳定。但这完全不对:为什么邻居家几乎就不买灯泡?而且镜子的菊花状裂纹与电压有什么关系?日子一长,我们对这场防不胜防和绵延不绝的炸裂,也慢慢适应了、麻木了。有时妈妈扫地时未发现什么碎片,还会很奇怪:“咦?这个月怎么没什么动静?”妈妈老了,已经扎不动鞋底了,而且儿女都有了稳定职业和收入,无须母亲动手做鞋了。因为父亲的冤案平反,政府每月还发来抚恤金。但她似乎总不能明白钱是怎么回事。她穿着瘦塌塌的破布鞋出门。我告诉她,柜子里有新的,换哪一双都好。穿成这样像个叫花子,人家还以为我们当晚辈的虐待老人。她认真地听着,微笑着,深明大义地使劲点头,但乘我们一转身,又十分机灵迅速地把旧鞋穿上,一举获胜地走出门去。有时,她也公开反抗,噘起嘴尖:“我就是喜欢这一双,你们买的那些鞋,打脚,痛死人。你们不晓得。”其实,那些鞋都是她自己要买的,也都试过的和夸过的。现在她可以全不认账。她对我们买米买盐之外的任何开销,对我们购置任何新的用具,几乎都怀有不满和挑剔,总是谴责媳妇大手大脚——虽然有时明知是儿子干的。尤其是对一些有很多键钮或外文字母的家用电器,她总是有种偷偷对着干的劲头。买来彩色电视机后,她好几年还经常鄙弃地收缩着鼻子,说它根本不如黑白电视好看,比如屏幕里的鲜血红得太可怕,或者屏幕里的某位女郎实在太难看——她总是把任何女演员、尤其是漂亮女演员的年龄无端夸大二三十岁,对她的“老”来俏的做派“哼哼”一番。她开过冰箱后总是不掩门,用过液化气灶具后常常不关气阀,让危险的气体弥漫到客厅里来。她说她只顾上吹熄灶火,忘了关气阀这道程序,或者含含糊糊说那没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的。她当然更不愿意坐车,去我哥哥所在的学校走走,或去大菜场买菜,她出门时就用眼角余光暗暗提防着你,一旦发现你想为她叫上三轮车,她知道大势不好,立刻迅速反应,拔腿起跑,似乎儿女叫来的不是司机而是杀手。一个七十来岁的老人,跑起来的步子碎密,紧张,踉踉跄跄,居然有青年人的快捷。“司机总是骗钱,鬼名堂多!”她为走路而辩护。第三部分 鼻血(13) 字数:1655其实,有一次我发现本该付一元钱车资,她横蛮地只给司机八角,理由是当天的白菜涨了价。司机对这样的老太婆哭笑不得。但唯有一样东西,她总是催我们去买——她的鞋。她时而惦记胶鞋,时而想念棉鞋,时而打听一种鞋面是深色平绒布的布鞋。套鞋有两双,她好像忘了,皱着眉头问:“这下雨天穿什么?”我提醒她,让她参观床下或衣柜里那些根本还没穿过的鞋,她哦了一声,斥责自己记忆力的衰退。临到我出差,她又吞吞吐吐地要给我钱:“你到广州,我什么也不要,你只去看看那种面子是平绒,不要系带子的布鞋有没有。人家说只有广州才有这种鞋,也不贵,两块多钱一双。”她不知道,那种鞋的价格已涨过好几轮了,最重要的是,那种鞋大部分的商店都有,她的箱子里也有。夏日的一天,她想做点腌酸菜。腌坛照例无端地炸裂,腌大蒜腌萝卜什么的倾翻在地,带着白色浮膜的腌水流了一线,往楼梯下滴。她失足坐倒在地,挫伤了盆骨,不便出门了。我找来一些书刊来给她解闷,其中有一本关于她老家的《澧州史录》。但她只爱读《水浒》,合上书便惊喜赞叹武松或鲁智深的勇武。至于其他的书,她有时也一捧半天,但你若细看,便发现她根本不翻页,或者眼睛已经闭上。我倒是翻过这本野史,发现卷四中记载了一件奇事:清朝乾嘉年间,澧州洪山嘴发生过一次民变,土民一齐发疯,披头散发,狂奔乱跑,男女裸舞三日,皆自称皇上或皇亲,被称之为“乡癫”。后朝廷令湖广总督率军剿办,统领额勒登保带兵攻占洪山嘴,斩刘四狗等十四人,断癫匪六百余人之双足以示惩戒……我吃了一惊。六百多双脚,血糊糊堆起来也是一座山吧?我在地图上寻找洪山嘴,发现它与我老家相距不过百里。我十分想知道,断足的男人中,是否有一个或几个就是我的祖先?而母亲奇特的鞋癖,是否循着某种遗传,就来自几百年前那些大刀砍下来的人脚?人足变得稀罕,鞋子是否就成了珍贵与尊荣之物?我问妈妈听到过这些事没有。她摇摇头:“没有。诳讲。没有的事。”她回忆起老家,讲得最多的只是发水灾。她说一破了垸子,人都逃到了堤上。堤上到处是被水淹昏了头的蛇,也不咬人,大多盘成一饼动也不动。人与蛇差不多就紧挨着睡觉……那么,母亲的鞋癖到底从何而来?它与六百多人的断足之刑真的没有任何关系?抑或它只是贫困岁月残留下来的一种主妇习惯?我为此请教过一位心理学家,他当时兴致勃勃正盯着我妻最先端上桌的团鱼汤,只是嗯嗯呵呵了一阵。人真是最说不清楚的。五那时候,我们以为只要搬出了机关宿舍,家里的瓷碗就不会炸裂了。妈妈急着想搬走,还想让我进工厂当学徒,总是去求一位老邻居帮忙。但那时很多工厂停工,而我的年龄也太小……老邻居没有带来多少好消息。妈妈横下心来,决意带我去一个最贫贱的角落,去农村那遥远的地方。我小姨就在贵州一个国营农场,前几年还说那里很欢迎移民。这使我很高兴。我也想远远地离开同学和学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一切。在长沙的家终于要结束了。哥哥请假回来帮忙。他学业成绩极好,但当时只能进一所半农半读的杂牌大学,一脸晒得黑黑的,手掌磨得粗粗的。他帮着母亲卖掉了几乎所有的家具,包括父亲的藤椅。空空的藤椅破旧了,色泽晦暗,骨架变形,扶手处还缠了些旧布条,样子显得有些衰老。它依然顽强地咯嘎响了一声,使旧货行的老板有点吃惊,问是怎么回事。哥哥说大概是藤条受压后的复位所致。老板这才迟迟疑疑地收下了它,把它搬到店堂里边,与那些不知来自何处的旧衣柜旧梳妆台旧书桌旧麻将桌旧挑箱旧马桶旧炭盆架放在一起,把它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旧货家族。它形单影只,孤苦无助,而且很快被一座气焰骄横的太师椅骑压着。它咯嘎咯嘎的声音,再也不会有谁倾听了。我最后一次回头把它遥望时心里这样想。第三部分 鼻血(14) 字数:1360哥哥挑起又笨又大的一口箱子和一个被包,送我们上火车。是夜里,是最廉价的闷罐子车,车上挤满了农民的吵闹和臭烘烘的猪羊。所谓厕所只是车厢角里的一只尿桶。哥哥怕我们挤不过人家,临时又决定送我们去怀化,靠近省界的那个中转站。我们在那里半夜下车,吃了面条,妈妈叫哥哥回去。哥哥看了看漆黑的天空,说再送你们到黔东吧。于是我们又默默坐上火车,听窗外车轮咣当咣当的夜。我与哥哥紧挨着,互相搂抱着,感到离别的时刻正一步步逼近,心里都不太好受。以前我们兄弟俩总是同睡一床。我常常躲在被子里偷吃东西,常常躲在被子里听他说故事,或者我咯咯咯地大笑着被他逗弄小鸡鸡。但那天夜里我们都说着成年人的话。还不算成年的他,嘱咐我高中的数理化是至少也要自学完的,交代我下山干活一定要戴上草帽防晒,下河游泳要防止脚抽筋。哥,我记住了。我感到他的肩膀坚实而厚重,而且从背影看去,他特别像我的父亲,是一个小号的父亲,使我有点想哭。我与妈妈又上了汽车,离家越来越远。这是我第一次出门远行。在很多同学戴着红袖章正在向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免费旅行“大串联”的时候,我正在向乡下逃去,另有一种远行的快乐和自豪,不会比同学们少点什么。我用哲学家的眼光看汽车在叠岭重峰间爬行,我用诗人的眼光观赏着大块大块的绿色在车窗外起伏翻腾,我气壮山河地环视越来越荒凉的土地,看我未来大显身手的舞台。有时一片绿浪迎面扑来,车厢里就顿时暗去许多。沿公路还有很多山峰的断面,大多为赭红色,暴露出险峻岩层的曲线,供乘客们心惊肉跳地一瞥。千万年前造山运动的雄壮,被时光滤去了一切声响,只留下这些血色伤口,留下岩层最后挣扎时的姿态以昭神谕。前面一亮,车又出了一个山口。云雾涌进了车厢,在乘客们的头发和胡须挂上小水珠。你可以看见云雾从对面山顶滔滔地漫过来,填注山谷,将山脊慢慢地揉洗。我逃避了城市真是高兴。我逃避了伯伯阿姨们机警深刻的面孔真是高兴。我逃避了向着高音喇叭一个劲激动欢呼甚至流泪的同学们真是高兴。我逃避了每天早上争着洗马桶而每天晚上一排排晒咸鱼般在街旁卧床乘凉的市民真是高兴。我逃避了街头的讨价还价店里的苍蝇宾馆门前凶狠的守门人医院里刺鼻的福尔马林气味以及我家对面那扇永远没有开过的窗户真是高兴。我高兴我哼起了一首歌,是一首关于大山、篝火、农垦青年们的歌,是小姨教给我唱的。她就是奔这支歌离家而去的。很少看见人,有时偶尔俯看到车轮旁的悬崖边沿,看到悬崖下远远的一个黑色木楼,看到楼边一个小小红点——也许是一位穿着红衣的女子——那都是可以令乘客精神一振的时刻。就是说,乘客们由此可知又回到了人间,由此可体会出自己的安全。前窗出现了一只晃动的影子,是麂子。“碾死它!”“碾死它!”乘客们杀机勃露地大叫起来。这里的乘客越来越多异乡的口音。当更多旅客中途上车,以至周围的口音越来越异生以至完全难懂的时候,我们就到了目的地——一个靠近贵州边境的农场。一路还算顺利,妈妈在车上只吐了一次,有位警察给了她药片。但她精神还是很好,几乎不要吃也不要喝。第三部分 鼻血(15) 字数:1571小姨出现了,脸色又黑又黄,眼里闪着泪光。她似乎有一种紧张,一见面就同妈妈出门去谈,又忙着同另外的什么人去谈。总之我很少看见她的身影。我无所事事,找屋檐下一条黑狗玩了一阵,把路上没吃完的干馒头喂了它。然后,遵照小姨的吩咐,我跟着两个陌生的大姐去地上拔萝卜秧。那里也没有人与我说话,两位姑娘心事重重地蹲在地的那一头嘀咕着她们的什么事。透过朦胧雨雾,我只看见两块遮雨的白色化纤膜下,两座圆大的屁股朝这边撅着。在我满怀豪情体会着这第一次劳动的深远意义的时候,两座圆大的屁股朝这边撅着。我回家时两手泥水,兴冲冲地找肥皂洗手。妈妈说:“快点洗。趁天色还不太晚,我们这就回去。”我很吃惊:回哪里去?回湖南去。为什么要回去?妈妈与小姨都没有说话。我觉得土地冰凉,凉气通过我的赤脚一直升上来,直贯我的头顶天门。多年以后,小姨才向我回忆她当时的一切。我怎么那样蠢呢?她笑着说:当时农场领导要我与反动营垒决裂,我就相信应该决裂,就觉得不能接纳大姐在这里……说这话的时候是一九八四年,我和她全家回到了这个已荒废多时的农场,重访黄泥小屋。同行还有一位朋友,他边做家具生意边写些极好的诗,但写完就撕掉,从不发表。那天碰巧也在下雨。眼前还是十多年前嘀嘀嗒嗒的屋檐水以及满地坪的泥浆。只是人面不知何处去,燕子仍在雨中飘滑,有位守着空房子的陌生汉子正把一个木箱敲打得叭叭震响,像在对地坪边盛开的一树桃花作愤怒抗议。不知他到底在干什么。“我们这就回去。”我猛然回头,身后空空的没有人。是妈妈在十多年前发出的声音:“我们这就回去。”“爸爸说过,我已经能挑一百二十斤重的红薯了,他看过秤的。我还能够挖地,能够插秧和薅禾,能够割草和捡粪……”“没有办法,你们还是回去吧。”“小姨,我当一个农民的资格也没有么?是不是我根本就不该生下来?是不是我也成了一个罪犯?”“阿毛,不要说了。”小姨咬咬嘴唇已先出了门,看来,再说下去她也会大哭出声了。雨更大些了,泥路很烂。我回忆那时我总是寻着拖拉机的车辙探步,但一脚滑下去,胶鞋还是成了泥鞋,好几次差点没法从泥泞里拔出。我回忆那时雨水直往我领口里钻,肩上也火辣辣地痛。我想让小姨接一肩,等我脱了鞋袜,挽卷裤脚,再来挑行李。我转过头去,突然间完全呆了,身后没有人!她没有来送我们。几丈开外的屋檐下,有几个人影朝这边张望,大概是她的几个同事,在犹豫着该不该来帮我们一把。我依稀看见小姨低下头,转过身去,朝猪场那边走了。我依稀看见她缀满补丁的肩头在微微颤抖。而余下那些人还在朝这边张望。我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屋影和树影全被浓浓的雨雾漂洗着,洗出一个乳白色的日子。不,只是半个日子,落在我们千里奔赴的终点。乳白色的半个日子里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愈来愈大,愈来愈清晰,不断地上下跳跃。我看清了,是我用馒头喂过的那条狗。它停住,对我有凝视的一瞬,眼睛透出老朋友的温柔和信任,摇着一条短得十分难看的尾巴,似乎是向我告别。它猛一蹿,在空中划出一道黑色弧线,越过一条水沟,扑上一个草坡,很快超越了我们,朝前面雨雾中钻去,好像要为我们向导和开路。它的耳朵可怜地耷拉着,皮毛已经湿了,全身像一束闪闪发亮的黑缎。它不时停下来把身子摇一摇,摇得水花四溅,看我们一眼,再扭头前行。第三部分 鼻血(16) 字数:1429我毫无理由地大哭起来,似乎是为这条狗,为它义重如山的送行。我哭自己刚才竟舍不得用更多的馒头喂它,哭自己临行前竟忘了向它告别,忘了摸摸它的脑袋,哭它刚才差点被一个陌生小伙子打了一棍,而我没法为它出气和报仇。我哭它在这遥远的边地孤独无依而且尾巴短得那么难看……我的泪水和着雨水往下流。我知道这雨水都是我的泪水,隆隆雷声都是我的嚎啕。我哭得毫不知羞耻。现在,我不知道这条短尾巴黑狗在哪里,是否还活着?如果死了,它被葬在什么地方?我永远怀念着它。如果我今后还有哭泣的话,我得说,我的所有泪水都为它而流,我的所有哭泣才成为哭泣。六天黑时分我们返回了县城,寻到了早晨我们刚离开的那个小旅店,住了下来。有很多蚊子,又停电。妈妈的一只鞋已被石块扎破了,她在油灯下哀伤地自言自语:“鞋呵鞋,你怎么能叫做鞋呢?这么不经事,你只应该叫做一个套子,一个袋子呵……”我想起了什么,“妈妈,明天我们到哪里去?”她也在想,是呵,到哪里去?年纪尚小的大姐与哥哥都是学生。姑姑虽有工作,但住在工厂集体宿舍,没法接纳我们。其他亲戚要不是自己在遭难,要不就是避开麻烦早已不再来信……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去?我一个劲地想着。窗外的夜十分宁静。在远方的那个城市里,我们已经没有了户口、房子、学籍以及爸爸的藤椅,几乎一切都没有了,那座城市已与我们没有关系——虽然我们可能还习惯性地往那里投奔。事实上,我们现在是断了锚的船,没有港湾的船,突然自由得不再有任何目标与归途,可以驶向大海的任何一个方向。自由降临得如此之快,新的日子已经在无比的轻松空阔中开始,这是我突然明白了的现实。我还很快醒悟,妈妈是何等的睿智,她偷偷摸摸做了那么多鞋,是因为她早就明察秋毫地预知了今后的一切。她知道父亲的消失,将使我们要走很多很多的路,唯鞋子可以救助我们,可以启示和引导我们。难怪她眼下如此平静,根本不去想明天的事情,只是坐在床边修整和教诲着她的鞋:“唉,你只应该叫做一个套子,一个袋子呵……”我悄悄走出了房门。圆满银月已从云里露出来,显得特别迫近。不知名的群山浸浴在蓝色光雾之中。一条小河抖动着浑身闪闪灭灭的光鳞,从古塔那边流来,似乎被黑苍苍的城墙吓了一跳,慌慌坠入一座水坝之下,匆匆而去。河滩的暗色里似乎有牛影,有妇人捣衣的声音。河里涨水了。我闯入月光,呼吸着绿草的鲜腥和月光中碎碎的人声,去看看那边的水坝和牛。随着我一步步下行,深浅相叠的山脊线缓缓升起来,越在近前的山峰升得越快,很快就把远处的山峰遮挡。我差不多消溶在月光里。我一看到山脊线在蓝色雾海中沉浮不定,一听到牛铃铛将晚风轻轻叩响,就知道父亲不会回来了。这个世界如此美丽他肯定不会回来了。是的,不会回来了。我回家时走错了路,闯入了一户陌生的人家。我觉得这户人家有些眼熟。比方门前有两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有一个葡萄架和竹制桌椅。我穿过庭院,看见石板铺成的地,石头垒成的墙。借着一盏油灯的光亮,我还看见屋里的书橱,还有装酒的葫芦和大嘴的陶质猪娃……我吃了一惊,发现这正是我曾经寻找的地方。第三部分 鼻血(17) 字数:1629我走了进去。请问这里有人吗?请问这里的主人姓王吗?七将来的一天,爸爸说话时老是跳出一个叫马丁的陌生名字,大概以为我对这个人很熟悉,其实我根本不明白。听起来,好像马丁与酒、与木船、与芭蕉林有什么关系。爸爸说他托付马丁来找过我们,可惜马丁的弟弟碰上了成群的鳄鱼,只剩下了一只脚。我更不知道什么马丁的弟弟和鳄鱼。我告诉爸爸,那次腌坛无端炸裂后,妈妈也记起背心应该是浅灰色的,也怀疑自己认错了。她后来不再哭泣,就是相信丈夫总有回来的一天。爸爸揉了揉眼睛,叹了口气,说他也许回来得太晚了。他一直不能想象国内变化这么大,家里变化这么大。说起来,这些年就像一个梦。我说,我一直相信这就是一个梦。我搬出了母亲生前留下的遗产——一大箱各式各样的鞋子,可以丈量千万里道路的鞋子。每一双都很新,都按照她生前的爱好用绳子捆紧,用报纸或塑料布包裹,显得很本分很安全。爸爸用枯瘦的指头把鞋子一一捏摸,点点头:“是她的。”他一定嗅到了母亲的气息。他声音有些异样,说你妈的脚很大,家乡妇女的脚都很大。旧时的妇女一般都缠脚,但老家的习惯很特别,不管穷家还是富家,从来都不缠脚的……在我想象那一天,他看完鞋又看完几大本相册,忍不住要喝酒。只是让我妻子去温酒时,照例叫错了名字,叫成了我母亲的名字。我们劝他少喝一点,他有点不高兴,装作没听见。我换了个话题,向他打听清朝乾嘉年间“乡癫”的事。他说:“有呵,有这事。”“妈妈当初说没有这回事。”“她是不想说吧?”“有什么不可说?”“你祖爹就是被官军砍了双脚的……”我追问下去:妈妈爱鞋成癖,是不是与往事有关?比方说,是不是乡民断足太多,鞋子因稀罕而变得珍贵,人们对鞋子有一种特殊的心理……“有道理,有点道理。以前家乡人送礼呵,不送酒,不送肉,就喜欢送鞋。可能就有一种祈福的意思在里面吧。你说是不是?”他还回忆起来,那时候到某家去,只要看床下鞋子的多寡,就可得知这一家家底的厚薄。收媳妇嫁女儿,新娘子最要紧的本事就是会做鞋。给死人送葬,很重要的仪式就是多烧些纸鞋让亡灵满意。连咒人也离不开鞋,比如咒一句“你祖宗八代没鞋穿”之类,就是特别恶毒的了。我去找那本《澧州史录》给他看看,翻遍了书柜和书桌却找不到。一时间地上摊满书,几乎无我立足之隙。我和妻子腰酸背痛忙了一阵,颓然坐地,很奇怪那本小书为何不翼而飞。“这本有没有用?”妻子递给我另一本。似乎也是本历史,一本厚厚的《万年历》。封面大红大绿低俗不堪,价钱也很贵。这是若干年前出版的,但一直畅销不衰,连我也忍不住买了一本。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去抢购它,为什么关心身后那么多不属于我们的日子,而且那万年的日子只是一些数码,每一页都差不多,冷冰冰的毫无人间烟火。不会有你我他,不会有你们我们他们,只有数码数码以及数码。但那些密密的数码里是否还隐着某只饭碗的无端炸裂?我想会有的,只是我无法探查出炸裂隐在数码里的何处。我把一万年漫长岁月在手里哗哗翻过去。白光一闪。我听到阳台那边,父亲坐的藤椅咯嘎一响。1991年5月◇最初发表于1991年《上海文学》,获同年上海文学奖,后收入小说集《北门口预言》,已译成法文、日文、荷文等。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1) 字数:1543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城楼靠河,乌鸦总是栖在城墙上,凝视河水里涌荡着的夕阳或晨星。船到了,船客们钻出船篷,忽觉世界明亮耀目,脸上红红的兴奋,便开放在满河的捣衣声及其回声之中。外地人东张西望,鼻梁几乎承受不住凌空欲下的楼影,还有斑驳的青苔,蓬生的蒿草,以及城门上“古道雄关”几个汉隶大字。他们顾盼之间不免暗生一丝惊愕,觉得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无从打听。船客们的竹背篓里,多背着穷人的营生。他们有时付不起船资,就用劳力作为抵偿。从辰州到这里溯水上行,一路上三十六滩。每遇到河道狭窄处,哗哗白浪一排排自天而下,船靠岸略停,不用吩咐,这时候自有一些船客挽起裤脚下船,依次搭上一条纤索,拉着船体逆水而上,就算是给船家交钱。纤索悠悠弯弯地悬垂,似乎并未吃上力,却不知纤夫们何以拉得一个个都四肢伏地,一颗颗屁股高高翘起被太阳烧烤。他们涨得脸红脖子粗,额上青筋暴出,大口喘气的嘴巴几乎就要啃着地,啃着河岸上粉红色的野花,啃着岩鹰偶尔投撒过来的影子。本地人把行船叫做爬船,我开始以为是对划船的误读,后来才觉得叫爬船也很贴切——纤夫们一路上确实就像狗一样爬着。他们沿着河爬进山来,是为了这里的桐油、竹木、沙金、兽皮,还有鸦片和枪。揣度外乡人的目光,首先来自北门口的一些老妪。她们端坐街面上,守着面前小摊上的粽粑、甜酒和醋萝卜,脸上布满着如网皱纹,面色油黑光亮,酷似一件件烟熏火燎过的根雕。如果不是逢集,街面人少,她们便少有买卖,但她们仍然天天守在这里,似乎不是为了买卖,只是要列阵迎接暮色,静观岁月在小城里的流逝。过了街口,有粪臭和蝇飞,有汉子们抽着烟三两相聚,便是牛马场了。这里买牛不论老少,用一根竹条箍量牛的前肋,再以拳宽比量竹条,依长短定出价格。水牛至十六拳为大,黄牛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拳牛”。买马则须论老少,看牙口,看毛色,还用木棒从地面比至鞍脊,高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比马”。至于木柴买卖,人们从不用秤,只是把劈柴码成四方垛,用脚比量柴垛的长短,就算估出价格。他们对脚的大小从不注意和计较。北门口以前是杀人的地方。买卖若谈成了,汉子们一高兴,大多会去饭店喝酒。店堂里支着几口铁锅,锅下炭火不熄,锅里浑汤长留,周围有蹿来蹿去的狗,还有杂乱的板凳或矮椅,留住客人们在木板上的余温。新来的客人一进门,对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点头笑笑,叫一碟牛肉或猪脚,选一口锅倒入,从容烫热下酒。若是客人多了,锅不够用,店家会取来铁质隔网插入汤锅,将一锅隔成两区或三区,让两三拨客人各得其所。这样一来,锅中食料虽有分隔,但油汤隔网相串,故名“百家汤”;因常年不绝,浅了便加水,加水又见浅,再得名“万年汤”。这种老汤熬煮各种肉骨和菜蔬,翻滚着热辣辣的红油,不知被多少双筷子搅和过,黏糊糊聚天地百味之精华与千家万户之和气,最让客人们欢喜。酒到三分,他们脸上放出红光,忍不住一手托腮,开始相邀对歌。与拉山歌不一样,这种近距离对歌不在乎声高,只在乎辞巧,因此托腮几成歌手的标准动作,有点像以手遮嘴讲点悄悄话。他们上一板,下一板,一接上头便要比个输赢,常常唱得凉凉暮色流进店来,注入他们的衣袖和他们空空的酒碗,还迟迟不肯散去。在这时候,听歌人其实比唱歌人还忙碌,目光齐刷刷地随着歌声在对歌者之间来回转移,待歌声一落,便评议歌词的优劣。这句好。这句杀得有劲。张老板肚子里文章好多呵。诸如此类。他们精确地审度形势,及时地表彰优胜,巧妙地挑唆情绪,促成一场场诗歌的拼杀。歌手不斗气他们不开心,真斗气了他们又急急劝解,甚至掏钱买酒给歌手们一些安抚。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2) 字数:1295唱到斗气时,歌手们常有的诅咒之辞是“你烂嘴烂舌讲鬼话,北门口去啃泥巴”。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北门口去啃泥巴”一语自然恶毒。这里的人都知道,以前只要铜号声一响,北门口就特别热闹。不用士兵吆喝,摊贩们纷纷闪避,让出城门下那一块地坪空空荡荡,任蝴蝶在那里翻飞嬉舞。因为人们已有经验,有些死囚性子烈,死到临头还要发点脾气,把士兵的手咬去一块皮肉,或者一路上把货摊哗啦啦踢个遍。有一次,一口炸油饼的油锅被死囚踢翻,扬起一匹金浪,烫着了一条狗。这条狗的屁股头至今还红鲜鲜地溃烂了一块,难以摆脱苍蝇的追绕。出于同样的理由,娃崽们此时最让人悬心。他们闻号而动,焦急万分地迅跑,小小赤脚在麻石街上几乎不发出什么声音,接下来在大人们腰边或胯下钻挤,一心把杀人场面看个真切。母亲们免不了到处寻找自己的娃崽,一旦找到便咒骂,便揪耳,便打屁股,把他们鸡一样提回家去,原来的刽子手姓曾。姓曾的老了以后,又换上了一个姓周的,人称周矮子,周老二。姓周的比姓曾的杀得好,动刀前不用喝酒壮胆,下刀时也不大声念咒,自己身上干干净净,从不曾沾一滴血。他不用板刀,只用拐子刀,每次刀口朝外,贴在自己右臂一侧,听到行刑官下令,便从死囚身后抄上去,横肘一抹,人头落地,动作轻捷利落,旁人还来不及看清刀下奥秘,他的差事就已经完成。人们说,他还可以双刀斩双头,动作一次性完成,叫左右开弓,叫阴差阳错,此绝技不轻易示人。要是他事先得了死者亲属的银钱,自然会在刀下做点手脚,横肘一抹时看似威猛,刀却极有分寸地暗暗带住,留下一两寸未断的颈皮,连接死者的头颅和身躯,这叫留一个全尸。至于没有亲属来事先打点的,或是獐头鼠目面相刁恶的,痛哭流涕贪生怕死的,周老二一声冷笑,嚓——人头便扬起黑发滴溜溜地旋转,旋得飞快,旋出老远,一直旋到街边的粪水沟里,五官被粪水污得一塌糊涂。脑袋受了这等折磨,身躯还必定扑通一声向前扑倒,算是最后伏罪一拜,尊严荡然不存。这种死法,自然让各位看客目光僵直,倒抽一口冷气,很长一段时间内还精神恍惚。据说有一奸夫,虽然奸情并未败露,但自从在北门口看过一次杀人,已吓得魂不附体,疯疯癫癫几日以后,一根绳子上了吊。周老二杀人杀得名气大了,便杀出了新规矩。每次完成差事,他提着拐子刀从北门口大摇大摆回家,见到肉案,不用问是谁的,不用看是什么肉,随心所欲砍上一刀,三斤就是三斤,五斤就是五斤,挂在刀尖上,扬长而去,无须说话更无须付钱。这叫做吃“揩刀肉”,谁也奈何他不得。以至后来一听到北门口号响,街上的肉贩子都神色慌张,赶紧收拾摊子躲避,怕被周老二撞见。周老二没碰上肉案,气不打一处来,便用刀尖戳几个馍,戳一串饼,也算聊作退而求其次的补偿。他的拐子刀泻一道寒光,是他这一天白吃白喝的特权,指向哪里,哪里就得有贡献,哪里就有人赔笑脸。有些人也许是想早早与他拉好关系,见他来了总是尊称“周爷”,又是搬椅子,又是泡茶水或切瓜剥果,阿谀奉承之辞不绝于嘴,似乎只有把这位爷侍候好了,自己日后才有全尸的可能。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3) 字数:1447“刘麻子他胆敢躲老子!”周老二咬牙切齿,指的是一个肉贩子。讨好者跟着愤愤:躲什么躲?周爷不是看得起你,会到你的案子上揩刀么?或者说:这家伙不仁义,将来总要落在我们周爷手里。只是此语的意思稍嫌含混,不知“落在周爷手里”一语,是指到时候砍下猪肉还是砍下人肉?不过,周老二也有碰到对头威风扫地的时候。这一次,县衙发布文告,处决一个土匪头。此人是个黑大汉,魁伟身材,从监房一直骂到北门口,又大喊“姓彭的你在云家湾等呵——”不知话里隐着什么故事。他临刑前拒不低头,更不求全尸,挨过第一刀以后,仰着血脖子差一点站起来,挨过第二刀以后,脑袋虽已栽倒,但骂声仍在继续。最后,他挨了第三刀,第四刀,第五刀……让周老二颇费一番手脚,拖泥带水地很没面子。更重要的是,他估计周老二在身后靠近,很有心计地突然改变姿势,由双膝跪地改为盘腿而坐,双腿朝前顶着,暗暗用力,确保自己倒下时是坐死而不是跪死,是仰死而不是俯死。颈腔向后一翻,鲜血还喷溅过来,喷红周老二衣襟,使他狼狈不堪,少见地污了身子。见此情景,看客们都暗暗敬佩,有位后生情不自禁大喊一声“好——”,兴冲冲地一个劲卷衣袖,似乎受到什么启发,就要上场去比试比试什么。土匪头身坯肥大。要抬他去游乡示众,四个人还抬不动他,只好把他拦腰锯断,分开负担。锯到骨头的时候,发现骨头太硬,怪不得周老二大费周折,于是嘎嘎锯骨声从北门口一直顺着石阶滚下,蹦跳到河滩上,惊动了河边的船客——大家不知道是什么声音。恰逢天气很热,为了防止尸体速腐,保证四乡百姓都受到警示,兵丁们给他全身抹上消毒去虫的石灰。他们没有料到的是,石灰沤过的人肉慢慢变成了绿色,兵丁们只好抬着这绿手绿脚绿脑袋,如抬着一个地府阴曹的厉鬼,走进稻草垛子散发出来的炎炎初秋。像以前某些土匪头一样,黑大汉在伏法前已被从头到脚搜过多次,未搜出什么珍奇,以至众人疑心他腰缠万贯的传说恐是虚名。不过,他的小老婆最后赶到北门口,嚎哭一阵以后,从容脱去亡人的鞋子,套在脚指头的八个金戒指一亮,跳入围观者的眼中。有人立即捶胸顿足,娘哎娘哎地悔恨自己刚才粗心,诅咒自己的命运。这都是一些传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此地官匪难分。有些官军脱了制服便成了土匪,有些土匪穿上制服又成了官军。但不管是哪些人穿制服,坐衙门,贴文告,周老二照旧一把拐子刀干他的差事。曾经有一次,一位新来的长官倡导新制,用枪毙代替斩首,差点端了周老二的饭碗。不过这位长官很快便被的长官当土匪给斩了,一切又回复旧规矩。人们也觉得还是旧规矩让人放心。用周老二的话来说,放枪嘣一下就了事,放个屁一样,杀没有杀威,死没有死相,还费铁子,成何体统?这位倡导新制的长官是外来人,号召富人减租,要求穷人读书,令众人颇感新奇。他不抽鸦片,不纳妾,不嫖娼,不赌钱,不收礼,还不坐轿子,也不准手下人这般逍遥。一位强奸民女的结拜兄弟,被他割耳朵下了大牢,令百姓拍手叫好深为敬佩。但跟着他长久了,他手下人便渐渐觉得清苦乏味,没有多少好处。连钱都不能赌,连女人都不能嫖,那不等于跟着他坐牢么?百姓们开始还觉得他仁义,但后来发现这家伙自己走路,自己扫地和擦灯罩,哪像个官呢?发现这家伙不常杀人,那还有谁怕呢?再想想,不像个官的人,大家都不怕的人,能把衙门坐得长久?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4) 字数:1374他们开始叫他“王圣人”,后来叫他“王癫子”,见他和善如常并不气恼这一绰号,更认定他确确实实癫了,去北门口啃泥巴,恐怕是迟早的事。又一支军队来了,把王癫子一伙赶到霸王岭,连攻十六日没攻上去。最后传下命令,凡下岭投降的,只要办一桌谢罪酒饭,洗心革面,三年之间欠租的减租,欠捐的免捐,祖坟一律受到保护。其中献上王癫子的更可得重赏。这一招果然灵,不到两天,王癫子便由他的几名卫士五花大绑押下岭来。北门口的号又吹响了。人们拥挤着争看墨迹未干的文告。听文告上说,匪首王犯文彬,江西某州某县人氏,惯以伪善欺世,实为衣冠禽兽,曾奸宿其婶其嫂其媳,每天还食人肉若干……众人看此文告都大吃一惊:还有这样的事?还有这样丧尽天良的畜生?一些曾经在王癫子管束下很少逍遥的人,一看文告更加上火:他娘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呵?他原来也是一肠子屎,为何倒压着我们当菩萨?正当人们交头接耳之际,一位女子哭天喊地冲到北门口,头发散乱、泪流满面,一只鞋子脱落。她冲着汉子们抢地磕头,央求道:彭家大叔,罗家大叔,石家大叔,你们讲句公道话吧。我家文彬没有吃过人肉,没有吃过人肉哇——汉子们沉默,低下头往别人身后躲。也许他们并非胆怯,只是说话得有凭据,得给他们慢慢查实的时间。他们躲过女子的目光,皱着眉头,抹抹脸皮,深深呼吸,似乎暗示他们正准备这样去做。冯家大叔,张家大叔,李家大叔,你们大家都讲句公道话哇。我家文彬从不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有嫂嫂和儿媳呵——没有嫂嫂和儿媳,可婶娘呢?汉子们个个都义道,但仍然无法声援,只能含糊。女子的声音逐渐嘶哑和稀薄了。她被两名士兵揪住头发,拖到牛马市那边去了。北门口只留下她的一只鞋子。王癫子就是在这天一命归西。他似乎不怎么好汉,临刑前居然哭了起来,让周老二十分看不起。周老二下手时狠狠用力,让死者的脑袋不但尽旋,而且蹦跳,一路血泪交迸,最后滚到臭粪沟里。只是收刀以后,周老二觉得背上扭得有点阴痛。开始还没在意,回家后觉得越来越痛,最后摸到蚕豆大小的一肉团,硬得让人心疑。他请郎中看,郎中说是毒疔,来者不善,一定是来收命的。几天之内,这颗毒疔越来越硬,竟有碗口大小,黄色的脓头密集相聚,如一颗饱满熟透的石榴鲜红而美艳。一到夜里,半个镇子都可以听到刽子手彻夜的嚎叫,狗吠也随着此起彼伏。再仔细听听,在嚎叫间歇的寂静里,有麻石街上轻轻的脚步声,时有时无,似远似近,不知是何人还在深夜独步。有人说,可能是王癫子冤死,周老二才遭此冤死鬼的报应。人们这才想到,王癫子可能确有冤情。比如说他吃人肉,那时候北门口几乎没吹过号,他有什么人肉可吃?难道是去掘坟吃腐肉不成?又比如说他淫乱,但他当时不妾不嫖,有什么理由要打几个黄脸婆的主意?……这一想,人们又议论他的遗书。据说他女人只收存了亡夫一纸遗书,后来一直帮人家打豆腐,确实没有接下什么家产。遗书上写着:“既为民生,当为民死。行恶民仇,名善民嫉。仇兮嫉兮,不亦梦兮。”似乎写得有点没头没脑。一位老郎中最通文墨,把这份遗书看了好半天,也支支吾吾没说出个意思。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5) 字数:1372人们想到王癫子临刑前的仰天痛泣,惴惴的有些不忍,最后在老郎中提议下,凑了点钱,把尸体从乱坟岗挖出,置一口棺材,燃一通炮竹,重新下葬了。周老二也凑了一份钱。大概是凑得及时,破财消灾,他背上的毒疔竟脓净封疤,好了。他的操刀营生接下去还干了多年,照样杀得很好,照样赚过好些揩刀肉。我第一次来到北门口的时候,这里早已不是刑场。城楼旁边升起了百货公司的水泥墙,还有邮局、书店、银行以及政府机关,成了守摊老妪们新的背景。有一位伞匠把手中铁板敲得丁当响,走过街市,播一路防雨的警告,又像是敲打出什么暗号。间或有些大城市来的游客,看看残破的城楼,尝尝老妪们兜售的零食,用照相机咔嚓咔嚓地把小城拍来拍去。我就是这样知道了北门口的来历。至于有名的周老二,据说他还活着,老得牙齿都掉光了,偶尔去酒店喝一盅包谷酒,在牛马买卖双方之间当中人。他一手拉住买方的手,一手拉住卖方的手,手都伸到对方袖筒里,指头捏一捏,就捏出些暗号,让对方心知肚明。一旦左右两手捏出的价位趋同,就算讨价还价结束,他抽回手一拍,一桩机密的买卖宣告完成。人们说,他年过八旬还精明出众,只是身子骨不太强了,而且看人时还习惯性地往颈根上看,说人还习惯性地往颈根上说。比方说到人的身体,他不大说胖瘦高矮,只说颈根太粗或者太细,说颈根嫌长或者嫌短,让人们有些诧异。说到某人当上了林木站站长,他就说此人干不了大事,颈根与脑袋一样粗,颈后有个扁担坨,活脱脱的贱相,同邮局的彭老三差不多。这里的问题是,说人就说人,为什么又说到颈根?邮电局确有个彭老三,但彭老三从不与他交道,他为何如此熟悉对方的颈根?是什么时候仔细观察并且牢记在心?甚至可随口拿来打比方?周老二有时还在干部面前吹嘘,说他也有过革命功绩,理应受到政府的福利照顾。按照他的说法,那年革命党号召剪辫子,没有什么人响应,后来不就是全靠他周老二一把板刀?镇守使授权他惩治长发鬼(有时候他说红军是授权方)。他忙得没日没夜,肩上背着一捆长辫,成天提着板刀在墟场上转(有时候他又说自己骑了马)。只要见到长辫子,他一把揪住,拖到某个肉案上,揪得那人引颈于案,手起刀落,银光一闪,嚓,一条辫子就体温犹存地落入他手中。他革命好几个月,容易吗?总共斩下了几百条辫子(有时候说斩下了几千条,包括洋教士们的假辫子),容易吗?当年再强霸的后生也被他斩得抱头鼠窜,乡下人好几个月都不敢上街赶场。一个最先消灭长辫子的模范县就诞生在这里呵。这样的丰功伟绩,怎么就一笔勾销了?有个后生很崇拜地看着他,说你这样革命,后来怎么还去坐牢?冤案,冤案么!周老二用没有牙齿的嘴巴说,张镇长他公报私仇呵,他占了我家的坟地还硬说我入过洪帮,完全是无中生有……干部们对以前的坟地和洪帮都不感兴趣,敷衍他几句,就向酒店里其他熟人搭腔。那些人也无意听周老二讲古,假装没看见他,只顾划拳或对歌,闹出一阵阵喧哗。就这样,他没争到福利照顾,只好自斟自饮,久久地呆坐,任三两只苍蝇叮在他的眼角,似乎已无气力去摇头或扬手,把讨厌的苍蝇们赶开。他衰弱的目光依旧颤颤抖抖地浮游出去,停留在人们一棵棵可爱的颈根上,把它们逐一轻柔地抚摸。第三部分 北门口预言(6) 字数:1147我住进这个小城,正碰上这里的一件大事。在县里某基建工地出土了一批西汉时期的石俑,共有八个,除了挖断一条手臂,其余基本上完好。最大的一座石俑有活人般高大,神态生动,堪称绝品。连省文物部门派来的专家都惊叹不已。县政府也立即筹资建文博中心,计划利用这些石俑,再加上本地悬棺、城楼以及溶洞,发展本地的旅游事业。本地人争相来看稀奇。据说有乡下来的一位老妇人,看到最大的那座男俑时突然大惊失色当场晕倒。后来,她醒来时喃喃,说她看见文彬了,那个石头人就是王文彬!王文彬是谁?后辈人都不明白。有几个老街坊寻思半晌,讨论片刻,才想起王某就是多年前在北门口啃泥巴的王癫子。他们急忙忙再来石俑面前核对,左看看,右看看,觉得确实有点像,但又不怎么太像。老妇人因此一病不起,很快咽了气。她留在街心的一只鞋子重新被人们传说,她后来的命运我也慢慢得知一二。她改嫁一位桶匠,生有二男一女,住城东的小村里,门前有荷塘。她的儿女现在都在外地工作。我曾沿着河岸散步,看月光如水,把对岸的山影洗得模糊,把流水声洗得明净而清晰。这条陌生的河流,闪着月亮的波光,流向哗啦啦的黑暗。在波光熄灭的前面那一片河滩,野渡无人,有一条隐约可见的空船,似乎也将滑向无边黑暗不再回来。我来到石俑前,再一次细细观看它们,发现其中最大的一尊双眼平视远方,嘴唇紧闭,似乎不愿说出往事。我摸到了他的腿,感到一种刺心的冰凉。他真像一个什么人吗?真像一个时隔两千多年以后的某个死囚吗?我不知道这件古物的制作者是谁,也不知道当年制作时是否参照过什么人的面容。但我摸到了两千年的冰凉。我还听到了哭泣,左右寻找,才发现不是石俑在哭——哭声来自临江的一座木楼,一户陌生的人家。这篇文章将要结束了。也许还可以附带说说另一件事。人们告诉我,十年前曾有一位白发老人路过此地,预言十年后这里将土里出金,河里流血。刚好十年过去了,第一句似乎已经灵验:石俑出土,旷世珍奇,招八方游客,纳滚滚财源,不就是“土里出金”么?至于第二句,经好事者们机警周密地思索,终于附会给一家化工厂。那化工厂不知生产什么,排出的废水殷红如血,染红了半条江。烟囱里还飘出红色粉尘,红了墙瓦和道路,红了晾晒的衣衫,红了老人的白发,红了鸡鸭和猪狗,甚至连人拉出的粪便也泛红。我曾见到某家的一只老鼠,如全身抹了胭脂,一道红光射入衣柜底下。这就是十年前老人所预言的“河里流血”?我走出红色。为了反映群众的强烈要求,我把搬迁化工厂的事记下来,答应回去后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199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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