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好吧,你看到这个旅行箱的时候,有没有碰过它?”林仲杰胸有成竹地问道。 “没有。当然没有。” “一直没碰过?没打开过它吗?” “没有!我不是小偷!”方琪的脸上现出愤怒的表情。 “可是那上面有你的指纹。”林仲杰不慌不忙地说。 方琪想了想才回答:“对不起,记错了,我打开过它,就在我核对储藏室物品的时候。我得知道那里面有没有东西,指纹大概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的声音恢复了平静。 “可是我们取指纹是在你清点物品之前,我们是23号取的指纹,你是24号进行核对的。”林仲杰盯着她的脸,不慌不忙地说了下去,“我们在苏志文的抽屉里找到了这个箱子的发票。那是他在5月5日新买的旅行箱,也许是准备带去香港用的。所以,你看到的这只皮箱只可能在5月5日之后出现在储藏室里。你的指纹是在23号之前留的,在5号至23号之间,你到过储藏室。但7号清晨沈碧云拿到钥匙后,就亲自把储藏室的门锁上了,直到苏志文的尸体被发现,没人再去过储藏室。”他的目光像箭一样向她射去,他看到她浑身一哆嗦,“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接触过那个箱子?!”他厉声道。 方琪胆怯地瞅了他一眼,又慌忙把目光移开,接着,她眉头紧锁思考了几秒钟。 “好吧,”她说,神情忽然又轻松了下来,“我是去过那里,就在6号晚上11点左右,可是我没杀人。” “是你拿了储藏室的钥匙后来交给了沈碧云?”林仲杰问道。虽然章玉芬已经承认7日清晨她在厨房的桌上看见钥匙后偷偷把它放回到了沈碧云的房间,但他还是想多问方琪一句。 “不,没有。我当然没有。储藏室的门本来就没有关紧,所以我才进去的。我根本没看见什么钥匙。”方琪辩驳道, 看来这个家的女人都有研究储藏室门锁的习惯。 “你去干吗?” “我去找我的东西,我不是小偷。”她镇定自若地望着林仲杰,用近乎妩媚的声音说,“不错,您刚才说的对,那个竹编小箱子是我拿的,那本来就是我的,我一直想拿回来。” “里面装的是什么?” “那是我小时候的日记和一些书,我不想把它留在那里。我有权利拿回来。”她低声说。 “那你可以跟你母亲沈碧云提出要求,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去拿?” “妈妈希望我忘了过去的事,我曾经答应她,忘记过去,但是,我做不到。那是我的,我总想拿回来。” 林仲杰想到的却是散落在现场地上的那些1995年版的初中三年级各科课本。根据年龄判断,1980年出生的方琪,在1995年读的应该恰好是初三。当时她15岁,15岁那年,她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些课本也是你的?” “对,是我的。” “为什么把课本丢在储藏室的地上没拿走?” 方琪看着他,微微蹙眉。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过了一会儿,她耸耸肩,焦躁不安地说,“我当然把那几本书一起拿走了,因为它们都被放在那个小箱子里,我把它们放在我房间的书架上,但是后来它们就不见了。我不知道它们到哪里去了,……”她说到这儿,神情焦虑起来,“我没想到,它们后来又会出现在储藏室里。在核对物品的时候,我也吃了一惊。” 这是个新情况!难道在方琪之后,又有人进入了储藏室?而且这个人还偷了方琪的书重新放回储藏室伪造现场?这可能吗?方琪有没有说谎?这会不会是她临时编出来的?林仲杰觉得一时还不能下结论。 “你最后一次看见你的书是在什么时候?” “嗯,可能是在5月10号。”她不太确定地说,“那天早晨我上班前,还看到那几本书在书架上。等晚上回来,书就不见了。”“10号,你为什么那么肯定是那一天?” “不是10号就是11号,我不记得了。” “你有没有怀疑谁?” “我不知道。我整天上班,后来发现东西不见后,我找玉芬阿姨问过,她说那天上午,我妈、大姐、雨杉和向兵也在。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平时锁吗?” “锁了。但是玉芬阿姨有钥匙,她每天都帮我晒被子和整理房间。”方琪茫然地望着前方,双手绞在一起,又说了一遍,“我不知道是谁干的。” “你的房门钥匙平时放在哪里?” “跟我的其它钥匙放在一起,平时一直放在我身边。” “章玉芬是不是有你们所有人的钥匙?” “不,她只有我的。在这个家里,我们两个最亲,”方琪的声音变温柔了,“她是从小在外婆家把我领大的。” “那如果别人需要整理房间呢?” “一般都自己整理,玉芬阿姨做不了那么多事。光打扫走廊、客厅、小客厅、客房、厕所,再做饭做菜,就已经够她忙的了。当然,如果有特殊要求,跟玉芬阿姨说,她也会做的。”方琪说到这儿,轻轻咳嗽了一声,“但是,我大姐和晓曦不在玉芬阿姨的照顾范围。” “为什么?” “因为玉芬阿姨照顾不了那么多人,妈妈让柔枝大姐自己照顾晓曦。柔枝大姐也是同意的。” “你说的照顾包括哪些方面?” “整理房间、洗衣服、叠衣服,烧点心,诸如此类的事。”方琪平淡地说。 “也就是说,方柔枝有很多时候是跟章玉芬在同一个空间干活?” “她们关系不太好,一般会错开的。玉芬阿姨不喜欢跟我大姐在同一个地方干活,她们两人没什么话说。” “为什么?” “也许是我大姐以前在妈妈面前说过玉芬阿姨的坏话吧。我也不清楚,她们一向合不来。”方琪叹了口气。 林仲杰决定把方琪书本失窃的“故事”先放在一边。他还有更实际的问题要问她。 “你上次说,5月6日晚上,你的电话是7点半左右来的,是不是?” “是的。我们约好的。” “晚饭是7点多开始的,根据调查应该是7点15左右开始,你7点半左右离开。而等你打完电话,晚饭已经吃完了。” “是的。” “你离开的时候,沈碧云还没有宣布要给苏志文300万,苏志文也还没来得及夸夸其谈,你怎么会知道他们说了什么?谁告诉你的?” 方琪显然没想到他会问起这事,吃了一惊。 “我是事后听玉芬阿姨说的。”方琪说。 林仲杰知道她会这么回答,他说: “我们查过你在5月6日晚上的通话记录,这个电话的确是7点半开始的,确实9点结束的。” “我打完电话看过书房的钟和客厅的钟,都是9点,应该没错。那时候晚饭已经结束了,我去厨房喝了点汤。”方琪冷静地说。 “当时章玉芬在 吗?” “厨房里没人。”方琪说完,马上解释道,“后来我知道她去二楼给妈妈送牛奶了。” “晚饭后,你是什么时候看见你大姐的?我是指她说看见黑影的时候。” “我不太清楚,妈妈刚拿走热敷袋,她就来了,我跟大姐说了几句。” “当时沈碧云在哪里?”林仲杰记得沈碧云的证词中没提到过看见方柔枝的事,这让他觉得很奇怪。 “妈妈刚走,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我跟大姐说话,她看上去很累。” “当时几点?” “我不记得了,大概是9点20左右,我没注意。” “那沈碧云有没有去书房?” 方琪一惊,瞪大了眼睛,连忙说:“没有,我听见她上楼了,妈妈的腿不好,走路声音很重,我能听出她的声音,她上楼了。” “当时客厅里还有谁?” “除了我和大姐以外,没有其他人了。”方琪说。 林仲杰想了一想又问: “你们家一般每天早上谁最早起来?” “当然是玉芬阿姨。然后是妈妈和大姐,大姐要给晓曦弄吃的,必须早起。妈妈是因为她向来睡眠不好才早起的。”方琪说。凌戈发现二楼除了曾雨杉的房间外,每个房间都锁了门。在这个家里没有人在客厅里换上拖鞋乱晃,拖鞋一般都放在各自的房间里,所以她没能找到那双粘有口香糖的拖鞋。凌戈真担心时间久了口香糖会掉了或被那人发现了,那不就前功尽弃了?昨晚还刚刚夸了海口,如果真的掉了,那可太丢脸了。 中午时分,凌戈看见章玉芬一个人在厨房忙碌,便自告奋勇地提出帮忙剥毛豆,难得今天沈家没别人,她正好跟章玉芬聊聊。章玉芬起先有些意外,后来看她是真心要帮自己,便爽朗地答应了。 “凌戈,你的名字真怪,不像女孩的,是谁取的?”章玉芬一边削土豆,一边跟她拉起家常来。 “是我爸爸取的,我爸爸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的。”凌戈想到自己那有点粗鲁有点凶的爸爸,心里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她喜欢跟简东平在一起的缘故,简东平虽然常会讽刺她,但大部分时候对她还是非常温柔的,不像她爸爸,一年四季也见不到他笑几回,看见爸爸,她总有点战战兢兢的。 “那你妈妈呢?” “我妈妈在我3岁的时候就去世了。” 章玉芬一惊,削土豆的动作慢了两拍。 “是怎么去世的?生病还是……” “是生病,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得的什么病,我爸爸一直没说,我也没问。”凌戈一边剥毛豆,一边小声说。对她来说,妈妈真是个遥不可及的称呼,但可能自懂事后她就没见过妈妈,所以她也并不是很伤心。一句话,她是习惯了。 “你爸一个人把你拉扯大也不容易,现在他退休了吗?” “我爸几年前在办案的时候牺牲了。” “那你这几年都一个人过?” “嗯。”凌戈点点头。 “真可怜。”章玉芬充满同情地看了她一眼。 “一个人过简单舒服,也没什么不好的。”凌戈笑笑,她不喜欢被别人同情。 “不过,凌戈,你运气来了,简律师家条件好,人口少,关系不复杂,而且我还听说简律师的儿子人聪明,有文化,工作又好。你福气来啦,凌戈。”章玉芬用沾满土豆皮的手拍拍她的手背笑嘻嘻地说。 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怎么会是我的福气?一想到简东平,凌戈的心里就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本来对他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有点点依赖,有点点佩服而已,以前他也到外地去过好几天,他们也不是每天见面的,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他家住,他做出那副怪样子后,她心里就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突然间莫名其妙地对他产生了一种怜惜的感觉。所以这次他走了以后,她特别想念他,有时候走到路上不知不觉就想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也没什么事要说,就是想跟他说说,一说话,就觉得他离她很近。她是克制着把所有事集中在一个电话里报告给他的,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在跟他套近乎。她很想念他,那是事实,但是往后的事她就不敢多想了。 “上次他来,我看他人长得也很清爽,帅气,凌戈,你的福气来了。”章玉芬还在说,这话听得她心里有点不好受。她真想大声纠正章玉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不要把我们扯在一起,但是一想到简东平的嘱咐,她忍住了。 “我觉得跟他,有时候也不是很合得来。”凌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想到他之前对自己的奚落,想到他一直就瞧不起她英文差,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相处哪会时时都好?你别生在福中不知福啊。”章玉芬向厨房外张望了一下,轻声说,“告诉你个秘密,一年前,我们家太太曾经想把你的男朋友介绍给方琪。那时候,方琪刚失恋,心情不好,我们太太很担心她,着急想给她找个男朋友,结果就想到了简律师的儿子。太太那时候提出,如果简律师的儿子肯跟方琪好的话,给他几百万。可惜最后还是被回绝了。现在这社会什么都讲钱,一个工薪阶层的男人可以拒绝几百万不容易,再说我们方琪长得又那么漂亮。” 凌戈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故事。 “他为什么拒绝?” “你这傻丫头,当然是因为你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不就是说你吗。” 凌戈的心里漾起一丝甜蜜,但立刻又提醒自己,他有那么多女朋友,什么B伴侣、T伴侣、W伴侣的,谁知道他是为谁啊。好了,不想再谈他了,再谈的话,她心里就越来越不安稳了。记得有一次,他在跟她说话,她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他离她那么近,但是她不敢。她知道自己跟他比,不够聪明,所以就得尽量少做蠢事,她得明白,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不知道他现在车开到哪里了,是不是去找王冬梅了……刹车刹车,她对自己说,凌戈,你还没完没了了呢,到底有没有自尊心?现在是套情报时间,怎么老是开小差。“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了,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所以想,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4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那个小姑娘。嗨,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男人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倒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哼。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3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2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了吧,那3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注意。 “2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3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谨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嗯,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吗?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谨。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是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也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谨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问这个干啥?”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猜。”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也肯定不放心,那么年轻,还那么帅气的丈夫,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太太能不知道?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掉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自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谨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起以前太太那个老公从楼上摔下来的事,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嗨……做土豆色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沈老太太的老公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98年的事了。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了点酒,结果去接个电话,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了,嗨,谁知道啊,这是好久之前的事了。” “那周谨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谨曾经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谨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谨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谨。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双份工资呢。”章玉芬一边拌色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300万!300万哪!不知道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300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被砸碎了。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她真恨不得当场把这个屠夫一刀劈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嗨,玻璃真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说小狗叫的时候其实自己心里也是很害怕的,它是因为害怕才叫的。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这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跟着去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这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两人吵过不是一两次,后来太太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后面,那里正好有个地方,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也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两度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经章玉芬这么一说,凌戈对方琪的印象突然好了很多,因为她一向觉得,爱小动物的人是最有爱心的,他们肯定不会杀人。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管的,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她受的了,才没那闲心管她们的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她想到这里,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点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里,而且还是堂而皇之地告诉她要先在路敏家住两天。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也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而且,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知道自己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 14.相逢的答案 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