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腾地一跳,晃了晃。 “不用不用……哎,我还没老得走不动啊。” 杜亦捷轻笑一声,“放心,你要真的是老得走不动……” 他在我耳边说:“我背着你。” 嗯? 孝顺,真孝顺。 我拍了拍他的肩,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扶着我走没几步,我似乎听到前方一声叫唤。 “祺日!” 女人的声音……?谁啊。 我揉了揉眼。 是……李玲啊——李玲啊,李玲还好好的—— “李玲!李玲!” 那站在门口的不正是李玲么?我挥着手就要走过去,却发现杜亦捷还抓着我的手臂。 我回头看了看他,奇怪,怎么有这么多杜亦捷。 我拍了拍脸,视线总算清明一点。 “祺日,咦,你怎么啦?”李玲、李玲…… “他醉了。” “咦?祺日喝酒了?他酒量烂的,你怎么让他喝了?”李玲似乎勾着我的手,说:“祺日,你电话也不停,原来是去喝酒啦,行啦,我来吧。” “……” 我睁了睁眼,猛地拉住杜亦捷,说:“老大,这个是李玲,是我——最最最重要的——” 最最最重要的…… 重要的…… 嗝。 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然是天明。 抚着额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见李玲一双大眼盯着我。 “你,醒啦?” 我呆愣地看着她。 李玲两手插腰,啧啧两声,突然揪住我的衣领,“任祺日,你太不够意思了,是谁说生日要陪我过的,嗯?结果你居然没来!” 我登时还没回过神来。 过了好半晌,脑子才理出一个头绪来。 我记得……我是和杜亦捷在酒吧里,原来只是喝一杯,后来就…… 就不知不觉…… 我看着李玲干笑一声,问:“妳怎么会在我家?” 李玲甩了甩发,模样颇是得意地说:“当然是威胁那个白痴把你家的钥匙交出来,开玩笑——”她又揪住我的衣领,“你好啊你,随随便便把我骗出来去跟那个姓程的白痴约会,不过也没差,把他给解决了也好,省得烦人。” 我嘴角抽了抽,“程辰他……” 李玲啧了啧,笑了一声,然后按了按我的肩,说:“起来了就梳洗梳洗吃早饭吧,我做好了。” “呃……哦。” 或许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玲从小就把弟妹拉拔大,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虽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味道却是极好。 只见她毫无形象地盘腿坐在椅子上,一手支着下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良久,才听她说:“昨晚那个,是你的朋友?” 我看了看她,李玲看了看指甲,似是漫不经心的说:“那个大帅哥,他是你的朋友?” 我明白地“哦”了一声,“是啊,中学的时候还是同学。” 李玲点了点头。 “怎么了?”我问她。 李玲眉头微皱,摇了摇头,然后说:“没事……”却又嘟哝一声:“他看你的时候,怪怪的。” “啊……” “没事啦,吃你的粥。” “哦……” “祺日。” 我抬头看她,只见李玲一双眼四处乱瞟,嘟着嘴,说:“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 “就、就是——那个——” 我放下汤匙,疑惑地看着她。 李玲突然砰地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就是那个啊,我是你最——” 她的双颊猛地充血似的发红。 什么? 僵持了好一会儿,李玲长叹一声,两手掩面倒回椅子上。 “呆子、呆子、为什么啊为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呆子……” …… 嗯? 作者有话要说:杜亦捷你真可耻,你可以再可耻一点没关系(掩面)三叔下一回就会出来了……应该。于是,扭头,留言,要留言=3=主页曲子更换:叮当《亲人》第七回(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七回(下的0.5) 在戴斯?金的案子告一段落后,凯萨琳就像先前承诺的那般批了我两天假日,原来是计划好趁着这两天好好把房子打扫一番,没想到当晚烂醉如泥之后,隔天起得晚不说,还让李玲逮着在外头悠晃了一个下午。 李玲的打工时间不定,不过多数似乎是在晚上,详细她也不多说,李玲很有个人原则,即便是上一世也鲜少听她诉苦或是抱怨。我即便不好干涉,心里难免有些担忧,可瞧她那好精神,想来还是过得不错的。 原以为晚上能好好放松的时候,却又远远瞧见那有些单薄的身影——这回我总算有了经验,赶紧强打精神了迎了上去。 “你来了?怎么不打一通电话通知我?”我把两手装满东西的袋子放下,一手伸进裤袋里掏着钥匙。 王筝两手插在大衣口袋内,似乎不太耐寒,脸色倒是好了许多,看着我微微垂头,声量极小地说:“我来……拿衣服。” “呃,哦,那先进来坐。”我招呼着他,一手提起袋子,另一个却被那苍白而富有骨感的手接过,我微微一怔,王筝却径自走了进去。 他替我将东西提到了厨房,看过去有些喘,只见他抬手掩了掩嘴,侧过头低咳了几声。 “你……是不是生病还没好?” “不是。”王筝摇了摇头,又用力地一咳,声音有些暗哑,“老毛病了。”他看了我一眼,“在英国一开始,身体不是很好。” “能给我……倒一杯水么?” 哦……哦。 和王筝也有六年没见了,模样没差不多少,个性却和记忆中的相去甚远,甚至让人有种是两人的错觉。至少,上一世的王筝是绝对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地和人说话的,坐着不说话让人隐隐感觉到一种病态的沉默。 既然把人请了进来,总不能不留下来用饭,再说王筝这性子比早前实在好相处许多,最让我讶异的是他居然会主动帮忙。 “一个人生活,很容易就能学会的。”王筝不时拿着勺子搅动着锅里的汤水。 实话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忙活,实在是个诡异的画面。 “也、也是。”我不断留意王筝那里的动静,就怕他把我这小厨房给烧了,但是不仅没出什么纰漏,王筝的手艺更是意外地好。 我尝了一口,抬头的时候发现王筝两眼盯着我,视线相对的时候,我忙说:“味道很棒。” 王筝嘴角扬了扬,“多吃一点。”他往我碗里夹了肉。 我埋头扒了几口饭,下意识地说:“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丈夫。” 王筝“嗯”了一声,没再把话头接下去,空气顿时像是凝滞了下来,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改口说:“呃,现在的女孩都喜欢你这样的,受欢迎好,不像我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 王筝这会儿却开口了,“没有么?” “啊?” “都没有么?交往的对象……”王筝抿了抿唇,“或者,喜欢的人。” 呃。 脑中闪过一个朦胧的高大身影,登时有种让人窘迫的羞怯感。 我赶紧摆手说:“我这……这种,哪有什么人喜欢,别说了,吃饭。” 王筝垂了垂眸,也真没再问下去。 不知怎的,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平静,突突跳得厉害,渐渐的也有些食不知味起来。 那天醉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杜亦捷面前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 “嗒!”王筝突然放下筷子。 我吓了一跳,抬眼看他,王筝斜眼瞧了瞧门口,语气微冷地说:“有人敲门。” 我“啊”了一声,这时候果然又传来了一阵阵敲门声,有些急促,似是有什么急事。我赶紧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 “胖仔——开门、开门啊——”原来是程辰。 我一打开门,程辰便迎面扑来,我整个人让他压着往后倒去,一头撞到了墙上。 “胖仔胖仔——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好?我不靓仔么?我不体贴么?为什么我会被发好人卡?”他鬼叫一痛,我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一手推着他,一手揉着后脑勺——疼,铁定肿了。 程辰一张嘴便是酒臭味儿,对着我又是嚎又是叫的,“胖仔!我的女神把我甩了!她居然说她有喜欢的人!胖仔你说!谁能比我好比我靓仔比我体贴!” “好好好……你最好最靓仔最体贴,快起来,你压着我了。” 程辰个子比我高大,我两手推着也只稍微推开一点距离,他又跟粘皮糖似地黏了上来。 “胖仔——还是你最好了——不管白大哥了,我们凑一对吧——” 程辰有个要命的坏习惯。 他一失恋就会喝酒,一喝酒就一定会发酒疯,一发酒疯就会到处对人告白,一对人告白就会…… 眼看他就要吻了下来,我心如止水正准备慷慨就义的时候,一个强劲的力道用力地将我和程辰两个人扯开。 程辰反应不过来,退了几步差点往后仰倒,好在及时扶稳了。我瞧见王筝一脸铁青地看着程辰。 “哎——”程辰摇摇晃晃地走前两步,指着王筝,“你居然推我!除了我家那老头子谁敢推我!你是——” 程辰突然噤声,偏头看了看,像是在回想什么,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掌,对着王筝一脸嫌恶地指道:“我记得了——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得!那个姓王的小子,对!就是那个姓王的,老找我干架的臭屁小子!就是你!” 王筝咬牙看着前头,两手握成了拳,我见情势不好,赶紧挡在两个人中间,对王筝说:“王筝你别生气,程辰醉了,说话没经过大脑的。” “我什么没经过大脑。我就是经过大脑过滤了才想起了这臭屁小子!” “呐,就是——嗝!那个!老找我麻烦,说什么赢了我就让我滚蛋!呸——!我就爱黏着胖仔了你拿我怎么着!臭屁个鸟,胖仔是你爸他和谁好干你这龟儿子屁事!” 谁能给我一根棒子,我压制不了程辰,总能先打晕自己。 王筝脸上泛着愤怒的绯红,我怕他和程辰打在一块儿,急忙说:“王筝你别和醉鬼计较,程辰你也别说了——” “哎哎——王大少,快回去抱着千金老婆,真搞不清楚怎么那些小妞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喂喂喂,胖仔可是和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了关系,早滚早好,别在这里纠缠人,都快结婚了还打什么鬼注意——!嘿,看你长得比那女人还标志,是不是看上人家财万贯啦?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来找胖仔?” “胡闹!”我的声音不由得扬了起来。 这些话可不能乱说。 只见王筝的面色渐渐由红转白,身子有些不稳地晃了晃,看了我一眼,咬了咬牙,转身便夺门而去。 *** 程辰把王筝给气跑了,倒头呼噜一睡,一觉起来精神气爽,我却让王筝离去前的那抹眼神搅得一晚上睡不好。 然而在我处于有些迷糊状态的时候,凯萨琳却传来了一个让人有些惊愕的消息——雷德?曼若自杀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书。与其说是遗书,倒不如说是告白书还来得贴切。 雷德?曼若对戴斯?金的父亲抱有同性之间的爱恋。 我不得不赶到事务所了解情况,详细情形凯萨琳并没有透漏许多,想必她也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颇为震惊的,语气中隐含着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她这么说—— “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多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 ——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 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一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 “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 然而,在过了两天之后,我和凯萨琳都收到了戴斯的邀请参加庆祝会,他的语气诚恳,我第一次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高程度的文化修养,一瞬间还适应不过来。 凯萨琳因为茱蒂吃坏肚子必须到医院照看女儿而无法参加,并将这重担扔到我头上,戴斯虽说态度赤诚,语气中还是少不了那股霸道的意味,我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个庆祝会杜亦捷自然也会出席,相隔数天未见,看着他迎面走来的时候,我总有股说不清的奇怪感觉。 怎么说呢,有种心脏让人捏着似的,呼吸不太顺畅。 杜亦捷显然不知道我会来,从被宾客团团围住的小圈子大步而来,“小祺,你怎么会……”杜亦捷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紧,而在这时候,作为主角的戴斯却笑着走了过来,态度热情友好的扬声说:“我重要的朋友,你终于来了。” 戴斯看了眼杜亦捷,嘴角笑了笑,转而拉着我走向前头的好几个衣装不俗的人。 “这位就是帮助我的律师先生,任……”他看了看我,我会意地笑笑说:“任祺日。”戴斯对着眼前那一群人笑了笑,带着玩笑的语气说:“你应该取个洋名,Ingram很适合你,象征了智慧。”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我有些不自在地应酬一二。 戴斯笑了笑,自顾自转头地对我说:“对了,那位嚣张的红发律师也来了?我必须承认她确实有两把刷子,我得感激她。” “不,很抱歉,她今晚有些其他重要的私事。” “哦?”戴斯挑了挑眉,又从侍应生的托盘中拿了杯酒,对着我指了指,“那好,这杯你就先代她喝了,我们痛快痛快。” 我虽不至于一杯酒醉,可在这种场合,还是得尽量控制才好,只是这一杯想来是躲不过的了,正要抬手接过的时候,杜亦捷却走了过来伸手揽下,将那杯酒一口饮尽,戴斯像是有些不快,将我揽了过去,“这杯不算,你喝。” 杜亦捷眉头一紧,“戴斯,注意你的形象,今晚不是给你胡闹的时候。” “我胡闹?”戴斯笑了笑:“是啊,我就是个没用又爱胡闹的破落户,爸爸给我的东西就快要被那些人瓜分了,雷德那个叛徒也是被他们私下解决的,但是你不要忘了,我不一定会是输家,我手里还握有你的把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放低了声量,我和他靠得近,几乎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中有些惊愕。 杜亦捷闻言倒是一笑,摇了摇头,仿佛戴斯说得是什么可笑的事情。 戴斯状似无趣地冷哼一声,放开我径自往另一头的宾客走去,我下意识地揉了揉被捏的有些发疼的肩膀,杜亦捷两手按在我的肩上,“把你卷进来了。” 我自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我只是个小人物,起不了什么作用,就是不知戴斯怎么邀请我来这种场合,这不像是单纯的庆祝会,空气中似乎隐隐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气味,其中有不乏面目熟悉的大人物。 “小祺。”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我一个激灵,抬手掩住耳,急急转头看着杜亦捷,只见他笑了笑,说:“你很能发愣,在想什么?” “没、没想什么。”我别过眼,低垂着头,脸上火烧般地灼热,自发地和杜亦捷拉开了一点距离。 杜亦捷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说了句“失陪”,侧头听了听,脸色有些变化。 “谈不拢?……”杜亦捷语气不太愉快,后来更为严厉起来:“他今晚会……” “无妨。做你的事吧。” 杜亦捷挂了电话的同时,就有一个类似手下的人走了过来,在杜亦捷面前微微弯腰,说:“那一位已经到了。” 杜亦捷脸色有些难看,拢了拢外套,说:“还真是个大麻烦。”语气有些烦躁。 我对杜亦捷道:“你有事的话先去忙吧。”杜亦捷看着我微微皱眉,“我一会儿让人送你回去。”他拍了拍我的肩,和那个手下一起往宴会大门走去。 我暗暗松了口气——不知是来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会场里的人不少聚集到了门口。 我乐于站在角落,到底也是不好参合,拿了点东西在角落尝了尝,一个健谈的白人侍应生还向我推荐了他们这里的奶油蜜汁虾仁,好在这会场不小,我这默默无闻的也没什么人注意。 却没想到,我正吃得欢的时候,一个人有些匆忙地走了过来,看着我喘了喘说:“任律师,原来你在这里,请跟我来。” “请问是有什么事么?”我疑惑地看了看他,他是跟在戴斯旁边的一个叫汉斯的随从,刚才走进会场的时候还打过照面。 汉斯说:“先生,这事情我也不明白,不过有个大人物要见你。” 我挑了挑眉,大人物? “任律师,请跟我来吧,老板在那位先生面前称赞了您,他似乎对您非常感兴趣,一开口就说要见您。现在在休息室等您,快些过去吧。” “那……麻烦你了。” 我的眼皮跳了跳,当下有股不好的预感。 跟着汉斯走出会场,那似乎真的是个挺不得了的人,周围围着许多人,这般瞧去还看不清是谁。 “律师先生,记得和那一位说话的时候要留意点,我这是给您忠告。” 估计是汉斯的语气太慎重,我也有些紧张起来。 在装饰堂皇的门口前,汉斯直挺着摇,低咳了咳,然后敲了敲门。 门打开的时候,温暖的空气蔓延而来——在这种时候开暖气,实在有些怪异。 似乎有好几个人都在里头,汉斯先行走了进去,只听汉斯说道:“老板,我把人带来了。” 我暗暗吸了口气,带着浅笑微微抬头。 站在一边的华人对着坐在中央的那人笑说:“这小伙子应该就是金先生口里刚才说的任律师了,三爷。”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更新剧情番外……主要是透漏一些小祺不知道的事情。这个番外很重要TAT,和之后的剧情有重大关系,请大家不要跳过啊~番外七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七 烟雾弥漫。 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外头,桌子上摆放着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 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 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一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 在一天以前,他还沉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 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着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么这么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又这么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真是没什么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