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信不信,他也说过一样的话,他说如果你没看到他,什么都不用解释,你会知道他去了哪里。”那女人笑了起来,眼里弯弯地如同月牙一般,她看起来像一只微笑着的狐狸,通透洞悉,却温良无害。唐业意识到她的视线落在了他和桔年紧握的手上。“如果他真的来了,你说他看到这一幕,会不会有些小小的意外?”唐业看似骤然的悲恸失神中回到了眼前的现实,也许他并非完全没有意料到这样的结果。他对那个女人说:“向总,我有个不情之请……”那女人会意,“你要带上她?”她有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人可以在她面前安下心事,把自己交给她。唐业点头。他信这个女人,一如他相信那个永远也来不了的旅伴。她会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便他不能丢下桔年。“她就是你的未婚妻?”“是的。”那女人居然还跟桔年点了点头,随报抬头看着已升到半空中的一轮明月,不疾不徐,好像眼前不是一场光亡,而是朋友间闲散的话别。“你们喜欢月亮吗?今天是十四,明天才是满月,但我更喜欢今天的,因为满月的下一天就是残缺,而十四的月亮却还可以等待明天。滕云就不同,他只爱十五的满月。”她的问题似乎不需要答案,她好像从来就是一个自己给自己答案的人。说完了这番话,她对着唐业莞尔一笑,“你知道的,这条船原本就有两个位子。走吧,一路顺风,我已经为你打点好,下了船,有人会带你去你要去的地方,哦,应该说‘你们’。别再回来了。”唐业拉着桔年走向岸边。“谢谢你,向总。”他由衷地说。那女人说:“用不着谢,我不是为了你,我答应了滕云的事就一定会办到,他值得这些。我只不过在想,假如滕云知道他用命换来的远走高飞,结果却成全了你和你的未婚妻,他应该也会百感交集吧。”她说完走上了唐业他们来时的那辆车。车没有立即开走,她像在等待船的起航。船在浅水处轻轻晃荡,唐业先上了船,然后再拉桔年。桔年站在岸上没有动,她缓缓挣开了唐业的手。“我是来送你的,唐业。”月亮半隐进了云层里,开阔处的风很大,猎猎地吹动桔年的短发,也吹动了水面粼粼的波光。她的脸在半明半晦的月亮中异常宁静。唐业惊愕了,船夫走向缆绳,已在提醒,“先生,船该出发了。”“为什么?”唐业问桔年。“我本来就不在你的计划里,你觉得我可怜,所以带上了我,谢谢你,唐业。但是应该跟你一起走的人不是我,虽然你等不来他,但那个位置也不应该是我的。”唐业压抑着提到那个人时锥心一般的疼,“桔年,其实我也是真的喜欢你的。”桔年说:“是,我知道,你喜欢我,因为我是个不错的人;但你爱他,哪怕他是个错的人……哪怕他不会回来了。他活着的时候,我们那个‘假如’是你自己骗自己的,现在他死了,那就更没有可能了。”唐业这样一个优柔善良的男人,他本该跟自己真正爱着的人远走高飞,可他在离别的瞬间丢不下孤单的桔年,如今滕云死了,却更彻底断绝了他和桔年的任何可能,也断绝了任何幸福的可能。所以他甚至在对滕云的思念中也是带着恨意的,滕云用最决绝的方式要他一辈子记得他,“难道这边还有什么值得你留下来的?你跟我走,就算我们在一起,但至少有全新的生活。”船夫松开了缰绳,追问:“小姐,你真的不上来吗?”桔年摇摇头,松了绳的船仿佛下一秒就会飘得很远。“唐业,对我来说,哪里都是一样的。”桔年却在还能触到他的时候轻轻地拥抱了他,她感觉到唐业骤然收紧的手。然后她挣开,“你去人想去的地方,别回头。再见就不说了,你保重,唐业,我很庆幸有你这样一个朋友。”桔年回到她的小院,天已经蒙蒙亮了起来。韩述还躺在那张竹椅上,他睡着了,一夜的露水润湿了他的衣服,他睡着的时候还是那么无辜,脸上的伤结了淡褐色的痂。桔年就搬来旁边的一张小矮凳坐在他身边,从衣服口袋里悄悄翻出了昨天从医院回来时陈洁洁交给她的一幅水彩笔图画。那是非明亲手画的,在进入手术室之前,她叮嘱妈妈一定要把画送给姑姑。手术已经结束了,陈洁洁说,非明也许再也不会醒过来了。非明画得还是那么糟糕,桔年想笑,这孩子从来就没有绘画天分。只能依稀看得出画时髦四个人,两个女孩,两个男孩,女孩都扎着马尾,一个露齿,一个微笑,男孩里有一个头上光光的,另一个长着短发。那张十二年前的旧照片,桔年夹在非明常用的东西里送给她,这也许是唯一一张同时记录下她爸爸和妈妈的画面。非明果然看到了,并且还用自己的方式把它描绘了下来。跟照片里不一样的是,四个男孩女孩的手牵在了一起。在画的最下方,歪歪斜斜地写着原本在照片背面的几个字:许我向你看。也许非明仍然无法理角那些陈年的往事和那五个字的寓意,但这是她用她的方式对回忆所做的最美的构想。廊檐上一滴露水打了下来,滴在韩述的脖子上,他抬起手来揉了揉痒痒的脖子,好像已经醒了过来。桔年在他睁开眼睛之前说:“别动。”他真的立刻僵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手还搁在脖子边上,只剩睫毛不听话,还轻轻颤着。“嘘……”桔年把一根手指竖在唇边,“假装你死了,别动,也别说话。”要是换在以往,韩述早已跳起来“呸”她的乌鸦嘴,可是他没有,他乖乖地“死”了,“死”的姿势还有些奇怪,但是很安详,嘴角微微扬着。桔年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含笑九泉?韩述保持那个姿势很久很久,直到身边再没了身息,他的脖子和手都酸痛得不行,于是违规地偷偷睁开眼睛瞄了一下,好在清晨的光线并不刺眼,害他装死了很久的那个人坐在矮凳上,头斜斜地靠着竹椅的一侧,也一样闭着眼睛。“喂,喂。”韩述心里很是不平,他小心推着身边的人,“你也死了?”她回答说:“别吵,我一晚上没睡。”他又重新躺好,陪着她,等着她。桔年小寐了一会儿,直起腰,反过去问韩述:“你醒了?”韩述说:“早醒了。”他们在一个睛朗的早晨傻乎科地坐着,但有个人心情很好,很高兴。“哎,我说你的枇杷树会不会结果啊?”高兴的人找了个无聊的话题问道。“会啊。”桔年回答。树长大了,就会结果,只不过种树的人和摘果的人未必是同一个。“韩述,你信命吗?”她迎着太阳升起的方向,微微眯着眼睛问。韩述摇头,“我才不信。我这辈子只做过一次迷信的事,那天我很倒霉地被人撞得摔了一跤,然后就到附近的一个乱其八糟的庙里求了支签。”“我怎么知道。”韩述说起来便有些愤愤不平,“庙里解签的人也很莫名,我求的那支签签文被人从签板上撕走了。我靠,这世界上居然有还有偷签的人!”桔年笑着用脚去踢从墙外飘进来的一片叶子,同时不忘狠狠拍掉企图浑水摸鱼拉住她的那一只手,她偷偷摊开掌心,再一次看了看那命运的纹路。韩述的肚子咕噜噜地响了,活着的人总会感觉到饿。“走吧。”她跟着他走出了院子,回头锁上了门。番外 朱小北朱小北上中学的时候,有一次,男同学在周末红着脸登门造访,结果他的亲娘大人买菜回来正好撞上,想当然毫不留情的驱赶了那个可怜的男孩子,然后搬了张凳子坐在自家大门口,一边拍着大腿一边酣畅淋漓的教训女儿。她说:“你这死丫头啊,才多大的年纪,居然就开始动那些乌七八糟的念头,还敢把那些臭小子往家带,你这是存心想气死老娘。我劝你趁早死了那条心思,你休想早恋,好好读书才是正经。你看你王叔叔的女儿,名牌大学本科生,对门大妞她哥哥也读了硕士,你得给老娘争口气,要不然,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朱小北一家住在一楼,那天她妈妈悲壮的声音震撼了整个大院,过往的邻居,朋友,叔叔,伯伯对端着碗在一旁认真吃面的朱小北多少投以了同情的眼神。其实他们大可不必如次,小北的心灵其实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创伤。一方面,从小到大,她已经在她老妈的怒吼中把一颗小心脏锻炼的如金钟罩,铁布衫一般坚不可摧;另一方面,滚滚前进的历史洪流在若干年后终于验证了一个真理,那就是,在这个偶然中的必然事件中,她老妈所受的的创伤远远大于她本人。十多年后,二十九岁零一个月的博士后朱小北千里迢迢,兴高采烈的衣锦还乡,回家探望父母,她那可怜又可叹的妈再一次坐在门口的凳子上,拍着大腿一把鼻涕一把泪。“你这该死的丫头啊,你已经多大年龄了,怎么能还不动成家立业的念头?我就没见过你把半个男朋友往家里带,你这是存心想气死老娘。你这一读书还有完没完?你休想那那套独身的新潮玩意来糊弄我,找个男人结婚才是正经事,你看你王叔叔的外孙都已经会打酱油了,对门大妞去年都生儿子了,你得给老年争气啊,要不然,生你还不如生块叉烧。”朱小北灰溜溜的摸着鼻子站在门边,那些变老了,长大了的街坊邻居,新朋旧友再一次对她投以同情的目光。朱小北终于相信,在她老妈心里,她这块叉烧横竖是做定了,左右都不是人。但是,话又说回来,妈妈鬓边的白头发和眼里的着急难受时那么真切,到底还是关心女儿啊,这可是她的亲妈!此情此景,用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悲剧是再恰当不过的,那就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妈妈知道,当年她拿着一把芹菜打走的那个男孩,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曾经对其伸出了橄榄枝的对象,她会不会悔的当场呕血。等妈妈发泄完毕,朱小北“嘿嘿”地笑着给老人家拍背,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笑话。老妈最后也埋怨的累了,戳着女儿的头叹道:“你说我怎么养出你这样的女儿?”这个问题也只有她才会这么问,就连朱小北那个被欺压了几十年,早已温顺如羊的老爸都知道嘟囔出那句话,“有其女必有其母。”不明白真相的群众或许以为朱小北出生于市井陋巷,有一对典型的粗鄙的小市民父母,那就错了,大错特错!朱妈妈不止一次震撼的那个大院是沈阳某银行的职工宿舍区,她那给妻子端洗脚水的爸爸正是某分行的朱行长,而总有惊人之语的妈妈则刚刚从一个自身银行会计的光荣岗位上退休。朱爸爸温文尔雅,工作一丝不苟,朱妈妈业务了得,性格爽利,古道直肠,一张快嘴,无论在单位还是在大院,都是解决问题的一把好手,可是她唯独解决不了她即将三十岁的博士后女儿的终生大事,怎么能不以为是一大恨事呢?朱小北除了从她老娘身上捡到了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爽利脾气,从小受知识渊博的父亲熏陶,养成了爱看书,逢书必认真做摘抄笔记的好习惯,看个电视报上的节目简介她都能总结出若干感想,所以她身上总带着一个漂亮的小本子,上面人生哲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花边新闻无所不包。这么多年来这本子也不这道更新换代了多少,在朱小北青春期的时候,嗅觉敏锐、耳聪目明的朱妈妈曾经试图把这小本本视为重点监控对象,以便了解女儿的心路历程,将她“步入歧途”的万分之一的可能扼杀于摇篮中。可是朱小北对她的小本本从来就不遮不藏,它时常出现在餐桌上,或者床头,甚至客厅的任何一个角落,里面的内容实在太过纷繁,朱妈妈翻过好多页,发现内容尚算健康,偶尔有些朦胧的少女情怀,这对于从不爱穿裙子的女儿来说也未必是件坏事,可疑的东西是什么也没发现。如果朱妈妈看得再仔细一些,研究得再透彻一点儿,也许她会注意到,有那么一段时间,朱小北的小本本里曾高密度的出现了一些诗句: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兰烬落,屏上暗红蕉。闲梦江南梅熟日,叶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指所有的千头万绪都指向一个词汇——江南。那时很多人的梦里水乡,也是一个男孩子的名字。朱小北初识江南,其实已算是后知后觉。那是她高二,一天上学的路上,她的邻居也是同班同学的大妞屁颠颠的追上她,问:“小北,小北,你经常跟打篮球那帮人在一起,有没有见过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新疆啊,新疆来的!”“新疆来的就怎么了?看你那没出息的土样儿!”朱小北甩着书包用鄙视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发小,大妞什么都好,就是花痴的脾气改不了。不过也不能彻底怪她,从小到大,她们都在身边那个小范围的圈子里生活、上学,念的是子弟学校,高中也在家附近的路段中学。同学不是这条街的,就是隔壁那条巷子来的,冷不丁冒出个新疆人,她也难怪大妞跟一些同学一样大惊小怪。鄙视归鄙视,那天放了学之后,朱小北照样兴致勃勃的跟着大妞去篮球馆参观那个新疆来的“转学生”。当大妞用颤抖的手指为她指明方向时,她深深的失望了。后来江南问过她为什么会失望。朱小北说,她原以为会看到一个阿凡提似的人,虽然不一定要骑着毛驴裹着头巾,但至少应该高眉深目,充满异域风情。但是没有,这个从新疆来的转学生长着跟汉人无异的脸。在当时的朱小北看来,他跟王叔叔的儿子、大妞的哥哥、篮球队的一帮猴子没有什么分别。更遗憾的是,他连名字都没有丝毫的异域风情。他叫江南,江南的江,江南的南。长得不突出,好歹也该有个“买买提”之类的名字吧。当日,朱小北嘘了大妞一场,败兴而去。高中的少男少女已经被荷尔蒙的春风催的情窦初开,不少同龄人心里都藏着掖着点儿“小秘密”。大妞也不例外,她偷偷热爱着同一栋楼王叔叔家的大儿子,但是一点儿也不专一,至少在王叔叔的大儿子外出求学的日子里,她今天盯上隔壁班的学习委员,明天又用眼睛享受着转学生江南,后天的注意力说不准会是小卖部的帅哥店员。朱小北的春心不是没有,但它不动。她这颗“雪白雪白”的心灵是要留着交给未来的有为青年的,而不是身边胡子都没长全的小屁孩。平心而论,朱小北长得不赖,用朱妈妈的话来说,女儿遗传了她的俊目修眉,高挺鼻梁,兼之高挑身材,虽然不喜欢太女性化的打扮,可胸是胸,臀是臀,一点儿一不含糊。但是身边能让朱小北动心的男生却是半个都没有,她上高中以后身高就已经蹿过了一米七,这个年龄段能让她仰望的男生还真不多,而朱小北俯视的眼神可以摧毁任何一个少男的芳心。少数稍微入眼的,那都是他的好哥们儿。第二次留意到江南是缘于班上蓝球队的一场“更衣室”纠纷。那天放学后那帮跟打篮球的男生酒后不至,朱小北在球场里等得不耐烦,正要去催,此时大妞火速前来通风报信,据说是那帮人在更衣室里打起来了,怎么劝也劝不住。朱小北心中恼火那帮精力过剩的家伙,于是在一帮同学的簇拥下,一脚踹开了更衣室那脆弱如少女芳心的破门,严格地说,里面不叫“打架”。而是几个男孩子在欺负他们中的某个,而那个“某”指的就是从新疆来的转学生江南。尽管朱小北也看不惯从大西北来的却如同大姑娘一般斯斯文文的男孩子,也不喜欢他因为个子高的缘故被老师强行塞进了班上的篮球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认同这一帮人合伙欺负一个。这不叫本事,而是“丢份”。朱小北鲜少打架,但是没人敢欺负朱小北,按她的说法,她是属于“气宗“那一流,纯以气势压敌。她破门而入之后,费话不多说一句,一个篮球朝人扎堆的地方砸了过去,顿时把里面的人都镇住了。没有人再动手,这是当然的事,因为这地方是“更衣室”,而那些男生之所以挑选了这里来解决私人恩怨问题,最大的原因是因为这里是个“隐秘的地方”,女孩子绝对不会出现,更何况带着一群围观者挟风雷之势破门而入的女孩子。他们用于打架的手这个时候只有一个用途,那就是慌乱地遮掩着自己。江南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得以脱身,当然,他的脱身是在他仓促地套上衣服之后。这样尴尬的情景使得他率先冲出更衣室并途径朱小北地身旁的时候,那就感谢的话犹豫了很久,还是说不出口。事后,朱小北才从“八卦电台”台长大妞那里得知,这场纠纷无非是一次争风吃醋的事。队里的一个男孩子喜欢隔壁班的漂亮女生,那女生却对江南颇有好感,本开就排外且对“小白脸”看不顺眼的队友们便找了个机会蜂拥而上,群起攻之,最后朱小北“曝光”于众人之前。朱小北对大妞吐着苦水,“我要是早知道为的是那些破事,我才不趟那浑水,这江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尽招蜂引蝶干无聊的事,活该挨揍。”大妞却很久都没能从一群光溜溜地男同学的画面中回过神来。其实朱小北的后悔也不是没有道理,男身们的争端来得快去得也快,友谊的出现更是莫名其妙,朱小北还来不及放音过来,再到球场的时候,那群打篮球的男生已经在篮筐下跟江南混成一团。江南没有理会隔壁班的漂亮女生,这是大妞后来告诉朱小北的,但是江南开始对朱小北表露出好感和亲近之意,却用不着大妞多嘴,有眼睛的人都看出来了。球场上流汗的时候,他抢下了她的篮板,却会对他微笑;运动结束后,他有时会给她递一瓶水;本该是她擦黑板的日子,他会主动走上去拿起黑板擦擦得干干净净;放学的时候他会抱着书跑到她和大妞的身边,说:“小北,我就住在你家附近。”朱小北自诩聪明,但是对这个变化却茫茫然不知所以,在她还浑浑噩噩的时候,她已经和大妞一块没出息地吃了人家整整两大袋的葡萄干。在搭讪中,她才知道新疆人不是都长得高眉深目,那里有许许多多跟她一样的汉族人,还有一个叫做“新疆兵团”的名词。神秘的哈纳斯有成群的牛羊,连绵不断的葡萄田,一望无际的向日葵在夕阳中轻摆,荒芜的大漠和戈壁中藏着生机勃勃的绿洲。她还知道在他父母工作调动前他生长的那个南疆城市盛产雪白的棉花,距离塔克拉玛干沙漠只有一步之遥,传说中的丝绸之路就在他们足下,美丽的像瓷娃娃一样的维族少女有一双梦一般的眼睛,还有羊肉串、烤狗鱼、红烧羊排、乌苏啤酒……大妞在差点流下口水之后悄然消失,只剩朱小北一人常常在江南的描绘中傻傻的想想那个神奇的地方。别人都在传,江南喜欢朱小北,他一直在向朱小北靠拢,其狼子野心路人皆知,朱小北却觉得是无稽之谈。她和江南在一起的时间大多数是打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排球……单独聊天的时候她想得更多是美丽的南疆,无边的辽阔天地,还有不可思议的阿尔泰大尾羊——吃的中草药,喝的矿泉水,穿的皮革服,睡的绿草毯,走的黄金道,住的水晶屋,尿的事太太口服液,拉的是六味地黄丸——而不是这个外表看起来文弱的男孩。可是大家都在那么说,越说就越起劲。江南和朱小北,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对,但又是多么天经地义的一对。渐渐的,每当他们俩出现在一起,旁边就会有人挤眉弄眼暧昧的笑,当他出现在她身边时,“识趣”的同学就会自动离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让朱小北头都晕了,好端端的多出些莫名的事让她心烦,所以她性眼不见为净,体育场去的少了,回家的路上就只跟大妞大声的聊,江南插不进话去,只得无奈的走开。朱小北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到某个周末的下午,她在家百无聊赖的看《天是红河岸》,却听到有人的外面喊她的名字,她一头雾水的去开门,江南笑着站在外面,递给她一袋东西,“我爸原来的一个同事从那边捎过来的葡萄干,我知道你喜欢吃。”从来还没有男生到家里来找过朱小北。小北处于正常人的礼貌刚将他请进屋里,她那刚出去买菜的老妈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风声,恰恰好赶回,唯恐女儿年少无知被他人哄骗失身,用一把芹菜将一脸狼狈的江南狠狠赶走。这次事件之后,朱小北才人真的去思考这个深奥的人生问题,江南真的喜欢她吗?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提起过这方面的事啊。她破天荒的不耻下问请教大妞,大妞页头一回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情商优势回答朱小北:“他喜欢你,这部书明摆着的事吗,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朱小北没有想过早早的喜欢一个人,更没有想过这个人会是江南,她的兄弟朋友很多,心却还是个没人进驻的角落。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她才开始偷偷打量这个人,很奇怪大西北的风沙为什么没有把他的面孔变得粗糙。如同他的名字一样,江南有着最温和的眉眼五官,明明是汉族人,头发却有一点儿自然微卷,柔软的刘海半覆辙着明朗的双眼。那段时间,朱爸爸买回一个傻瓜相机,朱小北爱上摄影,她拍下身边一切喜爱的或者有趣的景致。某个课外的活动的午后,江南独自站在篮球架旁的树下,怔怔的望着别处,不知道为了什么而出神。他的侧面有着完美的弧度,朱小北的相机留下了这个瞬间。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可以有无数种可能。朱小北就是在这一刹那怦然心动,她也说不上是为了什么,如果非得有个理由,也许只是因为他那一刻的侧脸。高二下学期的全校男篮赛,朱小北所在的那个以彪悍出名的班级所向披靡,一路杀进了总决赛,因为性别的原因,不得不降格为观众的小北跟大妞一块在旁边呐喊助阵。两支球队实力相当,比分咬得很紧,最后几秒,江南一个三分球为本班奠定了胜局,身体却由于激烈的争夺而跟对方的一名球员发生冲撞。哨声吹响后,原本就为了冠军之战而打红了眼的两边,在这个导火索燃后迅速扭打在了一起,场面极度混乱。“我靠,你说他这样从来不喜欢打架的人为什么偏偏老惹那么多事?”朱小北对大妞说道。她看着江南被对方三个以上的男生压倒在地,再也管不了那么多,拨开眼前的人就挤上“战场”,直奔江南,连推带骂地扯开那几个冲着他来的男生,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这是裁判和老师都出现了,朱小北护着江南,朝对方怒目而视。朱小北在学校人缘极佳,且都是一个学校的球友,对方好几个男生她都熟识,其中个别甚至还是她的好朋友,他们不会对朱小北动手。但那个时候,就连大妞都几乎以为“气宗”高手朱小北会“破功”地给对方几脚。可是朱小北没有,他所有的刚性和悍劲在江南的眼皮底下通通使不出来,竟然彻底的化为无形。事实上,她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得想打自己几个大嘴巴子,初识得时候自己为什么要踢开更衣室的大门,而不能以一种更罗曼蒂克的方式翩然出现在他面前,就像琼瑶阿姨的小说一样,即使是撞在一起头碰头地捡地上的书这种老土的情节,她也可以接受。她查看了一会江南身上的伤,甚至连对方球队队员已经于料到的那句“输了就打架,算什么男人”的怒吼也没有说出口,她按捺着说了句:“别打了行吗?”就拽着江南走出了球场。她说别打了,真的就没人再继续打下去了。不是因为朱小北的一句话多么有震撼力,而是那些了解她的人都在为她的表现而大跌眼镜,哪里还顾得上打架。目睹这一切的大妞最后对这戏剧性的场面做出了画龙点睛而又让朱小北吐血的点评,她说:“我算明白了,朱小北啊朱小北,原来你彪悍的外表里面藏着亦可温柔的少女心。”大妞的话虽然有着让朱小北恨不得掐死她再自杀的肉麻,但是却一点儿也没错,朱小北那颗“温柔的少女心”让她没办法在江南面前动粗。那是她也更深刻地发觉,她是真的喜欢上了江南。那一天,炎炎的夏日似乎吹着春天的风。朱小北跟着江南离开了人群,走到僻静处,平时侃起来话多得如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她,忽然什么都说不上来,浑身软绵绵的,没有力气。很久之后,她看着脸上有伤的男孩,才埋怨道:“你啊,真是没用。”_由于这场斗殴在恶化之前别及时遏制,老师只把它定位为男孩子在球场上的小冲突,教训了几句,并没有做出严厉的处理。晚上,恰逢周末,朱小北他们举班在小饭馆里为冠军庆祝。脸上伤口已做处理的江南既是球队队员,又时得分的功臣自然被一帮同学灌了不少啤酒。他酒量明显不行,几杯下肚已经满脸通红,最后跌跌撞撞地去了洗手间,很久都没有回来。朱小北自然担心,便好几次打发关系好的男生去洗手间看看他有没有事。第一个男生回来说,没什么,他在里面吐的天翻地覆而已;第二个男生向朱小北汇报,是江南自己说在里面缓一缓再出来;第三个男生索性说江南已经不在洗手间,不知道去了哪儿。朱小北越听越着急,不由的大骂个男生没出息,连个人都看不住。骂到最后,那些男生勾着朱小北的肩膀说:“看你急的,别对我们横啊,有本事自己进去找去,不就是男洗手间吗?更危险的地方你也不是没闯过,有什么可怕的?”朱小北遗传了朱妈妈千杯不醉的功力,但是她也见识过自己沾不得酒的老爸喝醉了之后的熊样。她是真的担心江南,他今天赢了,但是却没有太多的喜悦,眉宇间仿佛有了心事。当真就扫开那些男生搭在她身上的胳膊,走出包厢就要亲自去找,同学们都在后面起哄,嚷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江南的心思看来没有白费,就连朱小北这百炼钢也最终成了绕指柔。大妞在包厢门口处偷偷截住了朱小北,喝得两眼冒星星的她还不忘八卦的本能,摇摇晃晃地问:“小北,你跟江南真的成了?”“成个屁!”小北说道,“人家也没说过喜欢我啊。”“你这不是脱裤子放屁的担忧吗?他当然喜欢你,旁观者清,全世界人都知道了。江南那脾气你还不清楚,关键时候跟小娘们一样的扭怩,他绝对是不好意思捅破那层窗户纸!”“是吗?”朱小北仍然保持这可贵的怀疑精神。大妞拍着发育不良的胸脯,“你还不信我吗,这事我比你有经验多了。”这话说得倒没错,据说在智力启蒙之前大妞就喜欢上了王叔叔家的大儿子。朱小北直到十七岁,心里才第一次住进了个江南。“那我该怎么办?”她居然又请教起了大妞。大妞理所当然地说:“他不捅破,那你就自己来呗,你不是也瞧上他了吗,别跟我装,这不过是谁先开口的问题,你还计较这个?”她继而一脸兴奋的怂恿着,“去吧,小北,主动跟他说,他不敢,你就向他表白。”酒虽不醉人,却可壮人胆。朱小北琢磨着大妞的话,似乎而没有什么破绽,既然是水到渠成的事,他面皮薄,那让她来又何妨?朱小北真的去了男洗手间,江南果然不在里面。她是在小饭店里某个放杂物的旮旯里找到他的,他靠着墙席地坐在角落里,不知道是清醒还是糊涂,至少在她也坐在身旁之后,他还知道睁开眼睛笑着叫了声:“小北。”“不会喝你逞什么强啊?”朱小北闷声说。江南嘿嘿地笑了两声。“你特意出来找我?你真好,小北。”不知道他有没有看见,铜墙铁壁的朱小北白皙的脸上一片通红。“我当然好。”在他身边时的喜悦让她决定采纳大妞的意见。既然是迟早的事,那么总要有个人先说出来。小北清了清嗓子,下一句她就会说:江南,其实我喜欢你。可是江南早了她一秒钟。他说:“今天你说我真没用,让我想起了那个我喜欢的维族女孩,她也说过这样的话。”朱小北当时究竟出了一身冷汗,她张了张嘴,又闭上了,隐隐约约觉得自己逃过了一劫,心中却无丝毫喜悦。江南说完这句话,就继续外在墙边半睡半醒,也许他不知道身边有个人已经震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了。一直在不远处敬候佳音的大妞再一次出现在朱小北面前时,小北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她按在墙上,伸出自己的双手就往那死女人脖子上使劲地掐。大妞满脸憋红地从朱小北的魔爪下挣脱了出来,“哇哇”地叫着。“发神经啊,不带这么庆祝的。”刚才还似打了鸡血的小北顿时垂头丧气。她对大妞说:“差点就被你忽悠了,我忽然发现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江南。像我这样纯洁的人,还是应该一直雪白,永远雪白。”大妞揉着脖子不屑一顾,最后还是好奇地问:“那江南会不会特失望?”小北勾着大妞回去继续跟同学喝酒,边走边摊着手,特深沉的说:“感情是不能勉强的。”没错,感情是不能勉强的,朱小北写满了人生箴言的小本本里早就记录着这样的真理。后来她渐渐长大,见了越来越多的人,读了越来越多读书,可想起自己在江南身边的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他那麽主动地对她示好,也许只是因为他在陌生的地方本能的靠近第一个对他好的人。朱小北懵懵懂懂一脚踏了进去,却拔不出来,然而比起破灭的梦想,她更喜欢将它深埋。从此小北倒霉地陷入了一场悠长的暗恋,暗恋着一个身边的人都认为明恋着她的男孩。当所有的人都说他喜欢你,但唯独他没有说过,那也许就不是真的。小北想,等到她快死了的那一天,只剩临终前的一口气时,她一定会对她的后人(如果她有后人的话)留下一句遗言:如果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男孩,请千万千万不要主动的说出来。或许她还会将它刻在自己的墓志铭上。江南酒醒之后,完全忘记了那天自己说过的话,朱小北跟他继续勾肩搭背地做着哥们儿,看起来跟其他的朋友没有什么分别。高考结束,小北考到了遥远的G市,而江南则重新以上大学为由回到了父母刻意带他离开的新疆。一个叫小北,一个叫江南。难道注定是天南地北?南下求学之后,小北听了妈妈的话,她念书,念书,在念书,从没有谈过恋爱,直至这“听话”成了朱小北妈妈心中最大的一块心病。本科毕业,小北拒绝听从所有亲人朋友的劝阻,考上了新疆一所大学的硕士研究生,越过一望无垠的荒漠和草原之后,也见到了他心中的江南。江南那是已经在他长大的那个南疆城市有了一份工作,他亲自去接的小北.在小北开学之前,他请了好些天的假,带着她走遍了他曾经描绘过的每一个地方。旅行结束前一天的晚上,他们去看月光下的戈壁滩。千万年不变的月亮笼罩着茫茫的旷野,静美得像一场梦,有种不真是的虚幻,并肩说话的人就如同在梦境中呓语。江南絮絮的说着他爱的那个女孩,说着他们的两小无猜,他们的甜蜜和无奈。他说那个女孩也爱着他,如他一般坚贞,但是即使是当下,维族和汉族依旧鲜少通婚,先别说她的族人,就连江南的父母也是坚决不肯同意,他们希望他娶个门当户对,更主要的是信仰相当的女孩度过一生。朱小北便问:“你们的感情是很让人羡慕,但是你爸妈的担忧也并不是没有道理。除了她,难道你就没有试过喜欢过别人,一点点也没有?”她原本料定他这样看重感情的人会有一个她想象中的回答,然而江南却想了很久。后来他说:“其实是有的,就算感情再坚贞,也免不了意料之外的心动。但是就像绿洲相对于草原,或者就像两年相对于二十年,很多人都只能选择后者。”不用说,他也是那“很多人”中的一员。也就是这个时候,朱小北才明白,对于当年她来不及说出口的那句话,对于她不远千里而来是为何而来,或许江南心里是明白的。他曾经那么不懈的寻找绿洲,但是最终还是会回到他的草原;他在那两年里有过些许的心动,然而这跟二十年相比不过是短短的一瞬,又算得了什么?她就是那个绿洲和两年里些许的心动。朱小北拍拍江南的肩膀,潇洒的回到了乌鲁木齐的学校,也回到了她习惯的生活轨迹,每天混迹于各种实验室之间,再和新的朋友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日子如风车一般转过。一年后,她接到了江南发给她的喜帖,他和他的维族姑娘终于不顾一切修成正果,朱小北用去了自己大半年的补贴赶去道贺时,才发现他们的女儿已经满月。那一次,小北才第一次见到了江南心爱的姑娘,她的名字叫坎曼尔。坎曼尔在维语里也代表着“月亮”,就连一向自恃身高的朱小北也不得不承认,她的脸就像月亮一样皎洁。真的一如江南所说,她长着梦一般的双眼。新生儿的诞生让两边的家长再也无法阻止江南和坎曼尔的相恋,他们结合在了一起,这段排除万难的感情故事有了个美好的结局。但是,他们正式结婚的欢庆篝火之夜,并没有太多道贺的客人,宴席早早散尽,除了怀抱婴儿的一对新人,就剩下孤零零的朱小北。来朱小北才知道他们为了在一起付出了多大的代价。江南父母那边暂且不提,坎曼尔的家人总算是不再阻挠,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从心底接受了江南。即使江南为了坎曼尔改变了自己,也还是不行。坎曼尔跟着江南一块生活之后,她的整个家族、所有的朋友都疏远了她,他们不再邀请她参加任何的活动或聚会。但他们打起手鼓,唱着自己的民歌时,这些跟坎曼尔再也无缘,她被她在乎的人们彻底遗弃了,就像她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她渐渐发现自己身边除了已成为丈夫的江南和小小的孩子,再也没有了别人。脱离这样尴尬的处境,婚后第二年,江南借工作调动的契机,带着妻儿到了相邻的一个城市生活。那里的汉人更多,可坎曼尔的汉语说的并不算好,加上家里没有让她上太多的学,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便只能在家带孩子。江南工作越来越忙,两个人的差别被不断放大,这样恩爱的两个人也逐渐有了争执。坎曼尔如同独自一人站在一个孤岛上,她日渐消瘦。当小本本也解决不了朱小北的困惑之后,她曾经把这些秘密告诉过她最聪明的朋友阮阮。阮阮说,相对于坦途和崎岖,有些人也一样会选择后者,因为他们觉得需要披荆斩棘的才是真爱。可真爱也会屈服于太多的坎坷。朱小北考上博士的第二年,长久郁郁寡欢的坎曼尔死于胃癌。朱小北去探望过她,因为放心不下江南。昔日的皎洁明月在临终前形如枯槁,但是江南抱着孩子看着她时,那眼神一如看着她最美丽的样子。坎曼尔临终前,拉着江南的手死死不肯放。她最喜欢叫江南“艾里莆阿卡”这个名字,“阿卡”在维语里会死女子对爱人的呢称,而“艾里莆”则是她为江南取得维族名字。那时朱小北在新疆已三年有余,对这边的风土人情多少有了些了解。如果江南是艾里莆,那坎曼尔一定把自己当做了赛乃姆。他们的爱情故事在维族的传说和民谣中代代相传,就连刀郎都会唱:从小和你青梅竹马相约在天山下我们本来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啊赛乃姆你是花丛中最美的石榴花艾里莆我却是博格达上孤独的阿卡(哥哥)夜莺歌声在每个夜晚都会陪伴她我的琴声却飘荡在遥远的博格达为了爱情我被放逐在天涯莫非今生和你厮守变成了神话小北记得,故事里的艾里莆和赛乃姆跋山涉水历尽艰辛,最终却没有收获幸福,现实中的江南河坎曼尔不也是如此?曼尔死后,朱小北守了江南近半个月,照顾着他和孩子的衣食起居,直到始终没有掉下眼泪的江南队她说:“你走吧,小北。”小北说:“你以为我愿意看你死的样子?可我不能让你真的就这么死在这里。”江南抱着他的女儿摇了摇头,“我不会死的。小北,别为了我耽误了自己,找个好人嫁了吧。”都说孩子不能没有妈妈,他真的就听从家人的安排在一年后开始不断地相亲。朱小北不得不接受一个现实,即使她认真考虑过冒着被老妈打死的危险区做后妈的可行性,然而事实上,江南考虑过很多素未谋面的女人,却从来没有考虑过她,即使她曾经是他的绿洲和两年的心动。他说过:“小北,你太好了,所以我不能要。你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博士,完全没有必要留在一个丧偶的普通男人身边。我害怕你有一天会发现,其实我远没有你想象中的美好。”她真希望有他说的那么一天,但是从来都没有机会。他总说她好,可那么好的朱小北,他为什么不要?拿到博士学位之后,朱小北如他所愿回到了G市,老妈的高压政策让她心惊肉跳,身边的朋友纷纷嫁为人妇,别说隔壁家的大妞早已如愿以偿嫁给了王叔叔的儿子,就连郑微这样的都成了孩子的妈。小北开始努力地去找能让她嫁掉的“好人”。她有过结婚的好对象,后来又没了,也不过是一眨眼的事情。与她那心有旁骛的检察官男友摊牌后,正值江南的女儿阿古依患了场重病,半是躲避这边的烂摊子,半是放心不下江南,朱小北再一次返回新疆,这次一呆就是大半年的时间。她看着阿古依的病一点一点的痊愈,出院前不久,阿古依旧自作主张的把朱小北阿姨叫做了“妈妈”。说起黄色笑话都面不改色的朱小北在这一声“妈妈”面前竟然满面通红,一旁的江南若有所思,竟然也没有制止。当年朱小北回G市之前,他一场又一场的相亲,也不过是让年幼的阿古依有个妈妈。他条件不差,即使丧偶又带着个孩子,也有不少女人愿意嫁给他,可是直到小北再次返回,他身边并没有多次一个女人。出院回家的路上,阿古依睡着了,江南沉默了很久,他终于说出了那句话:“小北,你愿不愿意做阿古依饿妈妈?”这样的暗示朱小北等了不下十年,她以为自己会感动的流出眼泪,但是她没有,仅是怔了怔之后,她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对不起,江南,我不愿意。”她宁愿如郑微所言,等到白发苍苍那天,她和江南在老年大学里遇见,他们或许会佝偻着背一块打乒乓球,说不定那时的江南会爱上朱小北,那她一定会老妇聊发少年狂的嫁给他,而不是现在,点点头,去做阿古已得妈妈。这一次告别了江南和阿古依,朱小北返回了东北,那里虽然有扯着耳朵骂她没出息的妈妈,可那也是能让她撒娇耍赖的亲娘啊。朱妈妈又急又跳的搂着点眼泪的女儿,朱爸爸慌不迭的给女儿剥了颗糖。朱小北把那颗大白兔奶糖含在嘴里,还是她喜欢的味道。转念一想,其实有些事也没什么大不了。回过神来之后,她天马行空的想起离开G市前,实验室里有她指导的一个小男生依依不舍的问:“师姐,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当时朱小北贼兮兮的占着那男孩子的便宜,她搂着他的肩膀,做出个夸张的心痛表情,“怎么,你会想我?我们是没有可能的……”那个才念到大四的小孩竟然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追问了一句:“为……为什么……”想到这里,朱小北不由得有了仰天长笑的念头。怕什么,路还长着呢,多少唇红齿白的青春少年等着她去染指。几天后,她重新收拾行囊整装待发,郑微给她打来了电话,听说她和江南最近发生地事情之后,郑微更是急的跳脚,“猪北,你笨死了,韩述那么好的一块肥肉你都能让他飞了,人家江南好不容易开了这个口,这不是你一直等着的吗?你到底要干什么?让你找个男人那么难吗?”朱小北“嘿嘿”地笑,其实这事说容易也不容易,说难也不难。很多人都说,只要女人愿意将就,很多人都可以与之携手走过幸福的一生,生活本身就是一场又一场的妥协,许多人都是这样过来的。小北也知道,可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别人是别人,她们不是朱小北。番外 庄娴庄娴是大二那年迎新生座谈会上认识他的,那时他只是一个刚刚脱离高三苦海的大一新生。庄娴平日里最怕人多的地方,院里系里的活动,能免则免,还不如在床上睡大觉,那晚她濒临感冒的边缘,头晕喉咙痛,可是同宿舍的姐妹郭荣荣怂恿着说,大二的女生,就像开始发蔫的黄花菜,同级或高几级的男生那么长时间互相没看上,估计是不用指望的,还不如去开垦新生那片“希望的田野”。郭荣荣信誓旦旦地说,不去一定会后悔的。庄娴跟郭荣荣关系好,一向由着对方拿主意,于是也就傻乎乎地跟去了。至于那一晚,假如庄娴真的不去,服一粒感冒药9点钟爬上宿舍的架子床一觉睡到天亮,事后会不会后悔已经永远成为了一桩悬案。事实是,她去了,遇见了他,着实后悔了好些年头。法学院是这所学校的重点院系,每年招来的学生不少,热闹熙攘的座谈会现场,跟赶集似的。转悠了几圈之后,郭荣荣忽然使劲用手肘顶着庄娴,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道:“哎哎,看啊,快看那边,黄衣服那个!”其实那个时候庄娴已经看到了他。难道是怪他亮色的T恤在人群中太过吸引眼球?还是她身处的角落太容易跟他形成光与暗的对比?她很少会这样用视线细细去描绘一个异性的轮廓,这回是个意外。周围的人群显得他个子高挑,皮肤被明黄色的T恤衬得更白皙,黑黑的眉毛让他看上去并不阴柔,更重要的是,他有一双不笑尚且含情的眼睛,这和那略显矜持的嘴角构成了一种矛盾而奇妙的和谐。他站在小范围人群的中心,与身边的人谈笑风生,应对自如,举手投足之间仿佛已习惯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假如不是他脸上的飞扬朝气,加上身边的郭荣荣都一再地强调从来没有在学校里见过这号人物,庄娴几乎觉得有些拘谨的自己比他更像又傻又逊的大学新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