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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君一生》作者:谦少-3

作者:谦少 字数:15062 更新:2023-10-09 12:47:14

蒙肃反正只知道拌饭,我又不想吃饭,自然是怎么简单怎么来。  “你家是哪里的?”我坐在蒙肃对面的沙发上,把整个人都弯进沙发里。  “你怎么会做饭的?”蒙肃不答反问。  他不想回答的意思太明显,以至于我有了一种说错话的愧疚感。  “我以前读书的时候,父母都不在家,只能自己做饭。”  事实上,我读小学的时候,我爸经常很早就下课了,但是他不会做饭,我也不会,于是我们两个人就坐在客厅里,饿得大眼瞪着小眼,等着我妈回来做饭。  我爸是个脾气古怪的物理教授,他不会交际,不会做饭,他甚至也不会像别人的父亲一样,拍着我肩膀和我聊一些男人之间的话题。他戴着高度眼镜,永远沉默,清瘦,穿着我妈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衬衫。他只会教书,只会研究物理。  但是他教会了我一件事,叫做信仰。  他一辈子都在为物理忙,当学生的时候学物理,当老师的时候教别人学物理,我仍然记得小时候我妈没空,让他带我,他带我去上课。把我放在讲台上玩粉笔,他自己给学生讲课,写板书,粉笔灰纷纷扬扬的落下来。讲台和地板之间有个落差,他总是忘记,写板书后退的时候一脚踩空,险些摔倒。  他对钱没有概念,他也不在乎吃的是什么,只要温饱就好。他最开心的时候,就是有人听他讲物理的时候,那时候他两眼放光,那清瘦身体里简直像是有什么东西在燃烧一样。  他这样不谙世事的老师,不会点到,不会讲笑话,不会请学生吃饭。按理说,他教不出太好的学生。但是,整个C大,最好的物理学生都是他班上出的。  我永远记得,当他看着一个学生,用一种孩子般迷惑不解的眼神盯着他,问他:“你为什么不学物理呢?  物理很好啊……”  是啊,物理确实很好啊。  但是我,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许煦,我辍学太久,再拿起书来,一字不识。  我是他教出来的最得意的学生,却也是唯一一个让他心痛到半夜睡不着的学生。  我十七岁的时候,进了他梦寐以求的学校,四年过去,眼看着我就要进入那个作为国内物理学界标志的研究所,却因为情感丑闻而退学,葬送了我身为一个物理学生的未来。  我去考法学学位的那天,回来的时候,我妈和我说,我走之后,我爸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四十多岁的大学教授,在书房里呜呜地哭。  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爸哭,我仍然记得,我小的时候,他怕我乱动,把我扛在肩膀上。遇到他的同事,他红了脸,笨拙地介绍:“这是我……我儿子。”我仍然记得,我考上R大那天,从来不喝酒的他,不知道从哪里弄了一瓶酒来,一定要和我“干杯”,最后喝了两杯,就醉得昏睡过去。  我从没想过,我爸会哭。  李祝融一直问我,我到底在犟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在为什么而犟着不肯让步,也许,就只是为了那个曾经在书房里哭了一夜的老男人。为了那个已经葬送的他教给我的信仰。  这段时间以来,我对李祝融说过很多话,其中有很多假话。但是有一句话,是真的。  那是在C城的医院里,我躺了半个月,然后苏醒过来,我对他说:  “李祝融,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遇见你。” 10、第 10 章  蒸饭做好,香味四溢。我向来喜欢做鸡肉,不擅长做蔬菜。  蒙肃大概是饿极了,只稍微拌了两下,就端着碗吃起来。  他身量高,手指也长,那碗端在他手里,简直像个小孩子的玩具一样。我看他这样吃也辛苦,给他拿了个碗来,把他把饭全弄到一个碗里递给他。  蒙肃在一边看着我弄,忽然来了一句:“你心情不好?”  他在我心中的形象一直是“管别人去死”那种的,忽然来这么一句,我简直是受宠若惊。  “没事,最近比较忙而已。”  蒙肃露出了一个我从来见过的表情,那个表情的大意是:像你这种周末躲在宿舍睡觉的人也能说自己忙?  “好了,吃饭吧。”我把碗给他,自己也埋头吃起饭来。  我并不是能和人推心置腹的人,我不习惯把自己的事全盘托出,交给别人来评判。  大概也是因为我知道,不会得到什么好评价。  -  我带了不少书过来,都是从C城搬过来的,我喜欢物理,一篇好的物理论文在我看来比小说有趣得多。  显然蒙肃是和我一样的人。  我没有专门的书房,书都放在卧室里,我洗碗的时候,让蒙肃自己去拿书看。  他进门把大衣取了,里面是一件薄毛衣,他背部很宽厚,身量很高,正靠在书架上看我抄录的钦天监记录。  “你连这个都看得懂?”我惊讶地问他。  “看不懂。”他很坦然地回答我:“我都是猜的。”  大概是我脸上嫌弃的表情太过明显,他又补充了一句:“我看着玩的,要知道得那么清楚干什么?”  他是那种最正气的英俊,每次他一摆出正经的脸色我就忍不住和他抬杠,因为挑战“权威”实在是太有意思的一件事。  “这你就不懂了,”我来了点精神,颇得意地给他讲解:“这里面都是专业术语,还是古文的,你理解错了一个字,就谬之千里,我不能任由你这样堕落。”  他抬起眼睛,盯着我看:“难道你看得懂?”  “我都是一边看一边翻词典的。”我很坦荡地告诉他。  “我又不研究这个,要什么词典。”他很是淡然地反驳我:“反倒是你的字,写得这么抽象,好多字我都不认识,估计词典上也不一定查得到。”  我平生最心虚的事之一就是自己的字写得差,他不是第一个说我字写得丑的。但是,我毕竟也是当过主任的人,天天批条子,怎么可能写得让别人看不懂?  “这是因为你认识的字本来就少  。”我反唇相讥,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小说下来,拿着书往客厅走:“你小学语文课一定不及格。”  “你小学一定没有上过书法课。”蒙肃在背后不紧不慢地说道。  他平素都是冷冷的,说话又是一语中的,大概不少人说过他毒舌。  可惜,他的段数比起林佑栖来说,还不够看的。  “蒙肃,我忽然想问,”我转过身对他笑道:“你语文不会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  最近我找到了一个消遣时间的方法。  我身边的同事,林森本来就是个闷葫芦,而且他好像还在生我的气,自然不会和我说话。小白还小,什么都不懂,和他聊天没意思。齐景和王治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于是只有蒙肃了,言语简练态度干脆,也不记恨人,是最好的抬杠对象。  他毕竟是好环境里出来的青年,只知道摆事实讲道理。我却是在C大法学院那帮奇葩里打了几年滚的前辈,擅长的是林佑栖那一套,要么人身攻击,要么顾左右而言其他。倒也能和他打个平手。  我每天都在看这些年的物理论文,无聊得很,经常有事没事就招惹蒙肃。他勇敢得很,虽然话少,却绝不怯场。小白天天看着我们唇枪舌剑,还以为我们在吵架。  星期三,小白刚刚通关了一个单机游戏,不知道被刺激到了那根神经,忽然问我:“你以前是在医学院教法律的吧?”  我很严肃地纠正他:“C大只是医学专业强一点,不是医学院。我是在C大的法学院教书的。”  “随便什么院好了。”小白很豪迈地挥挥手,忙不迭地说:“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问题?”  “就是这个法医,你知道法医吧?”他见我点头,一脸看专业人士的表情般,眼睛发着亮,问我:“那你知不知道法医到底是学法的还是学医的?”  我恨不得一口凌霄血喷在他脸上。  这么“专业”的问题,要是去问林佑栖,他会连你的小学语文老师一起揍。  但是,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对这种好学的少年,我的态度还是不错的。  “小白,是这样的,对法医这个词,你要分开理解…”我拿了一张纸来,写给他看。  “这个‘医’是主语,表示法医是医的一种。而‘法’是用来修饰医的,说明和法律有关,是个形容词,大概是作定语,也可能是别的什么语…”我很得意地总结道:“总之,法医就是和法律有关的医生。”  “不是解剖尸体的医生吗?”小白一脸十分坚定的  br>  这么“专业”的问题,要是去问林佑栖,他会连你的小学语文老师一起揍。  但是,毕竟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对这种好学的少年,我的态度还是不错的。  “小白,是这样的,对法医这个词,你要分开理解…”我拿了一张纸来,写给他看。  “这个‘医’是主语,表示法医是医的一种。而‘法’是用来修饰医的,说明和法律有关,是个形容词,大概是作定语,也可能是别的什么语…”我很得意地总结道:“总之,法医就是和法律有关的医生。”  “不是解剖尸体的医生吗?”小白一脸十分坚定的表情:“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  我总算明白小幺为什么说他不买电视是为了宝宝的健康成长了。  “每个学医的都要解剖尸体的。”我耐心地给他解说:“法医是做尸检,寻找证据的……”  “好复杂。”小白打了个呵欠,像一只漂亮的大猫一样,十分惬意地把四肢在柔软的沙发上伸展开,忽然又坐了起来,问我:“那他们学医的时候解剖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  我正准备给他好好解释一下医学院的黑暗之处,忽然从我背后伸出一只手来,拿走了那张我写了字的纸。  “你在练字啊?”蒙肃看了一眼纸上的字,唇角勾出笑容来:“你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这几天抬杠下来,我们的关系倒是近了不少,与此同时,我也深刻认识到,这个叫蒙肃的青年,绝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他才二十岁出头,已经养成说一不二的性格,说话做事,都是绝不拖泥带水的。就算我平时和他抬杠,各有输赢,他也只是把言辞上的交锋当成一种消遣,不会影响他自己的情绪。  我倒是挺喜欢他这种拎得清的性格。  “蒙肃,你下午不是要去下面招人吗?”小白忽然说道。  “招人的事不急。”蒙肃大概是不想就这件事多说,只在我肩膀上拍了一下:“跟我去楼上。”  楼上是个小会议室,组里只有他和王治有钥匙。里面很暖和,地上铺着厚重地毯,窗帘是深紫色的天鹅绒,投影设备也不错,会议桌是长圆形的。  他拉开靠近门口的两张椅子,自己坐了靠右边的一张。  这个架势,倒像是在密谋什么大事。  “我最近在做B-C-N低维材料的项目,”他开门见山地和我说:“你进我的组吧。”  我被他抛来的这么大一枝橄榄枝给震惊了。  纵观整个研究所,最优越的两个组,一个是齐景的,一个就是他蒙肃的,资金优渥,设备先进不说,组长本身的资质也是最好的。其他人削尖了头也钻不进去,他竟然这么邀请我进组?  “我……”我迟疑了一下,决定实话实说:“你们量子物理的东西,我不太熟悉……”  “你对天体物理也不熟悉。”蒙肃轻而易举地打断了我的话:“你现在什么都不懂,不如把一切都推倒重来。别学天体物理了,林森天赋高,又有齐景护着,你永远只能捡他剩下来的。就算我想帮你抢项目,也未必抢得到。齐景家的长辈,都是弄这个的,上面有他们把手,好东西都是林森的。”  我不是初出茅庐的愣头青,也清楚研究所绝不是什么净土……  但是,我的兴趣,不在量子物理上。  “我考虑一下吧。”我最终还是不能做出决断。  “下个月一号我就建组了,你自己想清楚了,到时候把你的决定告诉我。”他站了起来,是和在休息室里全然不同的严肃态度。  “你为什么不考虑小白呢?”我忍不住发问,小白对他那个研究组有兴趣,连我这个外人都看得出来。  “我不选他自然有我的原因。”他冷冷说完。大概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太冷硬,又勾了勾唇角道:“你不是也没有选我吗?”  他眼睛墨黑。只一眼,竟然看得我心虚起来,我连忙掩饰:“我不是觉得你的研究组不……”  “好了,不用解释了。”他打断了我的话,淡然道:“其实我也是看不惯你整天无所事事的样子。”  他言语直白,我一时竟然想不到怎么回他,只能怔怔地看着他。  他笑了起来。墨黑眼里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别忘了,我也是华教授教出来。学长。”11、第 11 章  距离蒙肃邀请我进组,已经整整三天了。  我最近有点怕蒙肃,不管是一起吃饭还是在休息室看书,都尽量地避开他。这种避让连小白都看出端倪了。不过他这些天懒得很,都没怎么说话,所以也没问我。  我之所以怕蒙肃,是因为上次他在会议室和我说的那番话--准确来说,是他最后的那句话。  我以前一直以为,对于A组的这些同事,我只是一个空降下来的陌生人。他们并不知道我的过去,就好像我在C大的那些同事一样。  然而我错了。  人总是这样,有些羞耻的事,被外人看见,可能不以为然。但是如果被熟人知道,就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而我没有地缝可以钻。  我很清楚,在大多数曾在R大和我相处过的人口中,说起我,第一个标签,不是什么天才,而是同性恋。  是的,同性恋。  同性恋本身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可耻的是,和我一起同性恋的那个人,他背弃了我。  世界上最悲剧的爱情,不是因为外力而分开。哪怕是悬崖呢?两个人也可以扶持着。真正悲剧的,是两人当中的一个人忽然松了手,另外一个人就跌下悬崖,万劫不复。  所以,罗密欧和朱丽叶是悲剧,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也是悲剧。只不过前者让人悲伤,而后者让我绝望。  如果当年李祝融没有放手,那么,包围我们两个的不过是流言。而他放了手,所以我一个人变成了笑话。  我怕的不是蒙肃会听见那些流言,而是他会觉得我是一个笑话。  -  躲避蒙肃的第四天,我遇到了李祝融。  这次他出现之前打了招呼。  他说:许煦,去校门口。我让袁海去接你。  我当时正在看一本年代久远的侦探小说,我很明确地和他说:“我不想去。”  对此,他的回答是:“去校门口等,袁海十分钟后到。”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并不意外。  他向来是这样的人,而我,也很清楚他是怎样的人。  我说的是“我不想去”,而不是“我不去”,我只是告诉他,我不想去而已。  去不去,从来就由不得我做决定。  如果我像上次一样,不去校门口,找个地方躲起来,他大概会让袁海搜遍R大,把我揪出来。结果并没有什么改变,而且很可能会闹得人尽皆知,反而丢了脸面。  这并不是玩笑,而是他的行事风格。在他心中,别人也许是没有脸面可言的。  我永远记得,当初  不得我做决定。  如果我像上次一样,不去校门口,找个地方躲起来,他大概会让袁海搜遍R大,把我揪出来。结果并没有什么改变,而且很可能会闹得人尽皆知,反而丢了脸面。  这并不是玩笑,而是他的行事风格。在他心中,别人也许是没有脸面可言的。  我永远记得,当初在C城医院,我发高烧,医院的护士以前是佑栖的学生,她认得我,我竭力避免让她看出我和李祝融的关系,到最后,还是在去厕所的时候,听到左边隔间里的护工在讨论,说我原来是个老师,现在却是被包养下来的,是鸭子。  我知道这件事是陈柯做的。  但是,是谁把陈柯弄到我身边并默许他做这一切的呢?  有些事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知道。有些事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在乎。  只是这些事,我永远不会和李祝融说。  因为他不会听,他也听不懂。  -  我认识袁海的时候,他还是个读高中的学生,他妈在他小的时候就跑了,他父亲是个烂赌鬼。那时候欠了赌债,连他的学费一起输掉。他拿着匕首在小巷子里抢劫,被抢的是个上班族,大概包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追着他一路跑,他仓皇地跑到繁华的大路上,一头撞在李祝融的车上。  我记得那时候已经是十一月,北京下着大雪,他穿一双比他的脚大了一圈的凉拖鞋,拖鞋在人行道上飞出一只,他的脚冻成了紫色。  我记忆最深的,是在路人的围观中,他仍然发狠地抢着那个上班族的包,他的眼睛被揍了一拳,整个眼球都充了血,是通红的。  我向李祝融求的情。  他才十五岁,瘦弱苍白,穿着单薄,他衣服领口有黑色的污垢,我看到了他的眼睛。  我想,不是真正被逼到绝境的人,不会有那样的眼神。  警察赶到,李祝融救下了他。把他带回了家。我给他做了炒饭,但是他看都不看一眼,径直向李祝融乞求,他说:“如果你让我继续上学,我就把命卖给你。”  他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死也不愿意重蹈他父亲的覆辙。  我离开北京的那年,他考上了B大。  他一直帮着李祝融做事。  我和他接触不多,他防  备心很重,而且一心履行着他和李祝融的交易,也没太多时间管别人。我想,要不是我又被李祝融弄回来,他大概不会记得我了。  -  我最讨厌吃的,就是没弄熟的东西。  沙拉也好,海鲜也好,生鱼片也好……  李祝融这次选的地方,是个吃川菜的地方,穿着古装的服务员穿梭者上菜,场面有点滑稽。  他坐在正对着门口的位置,大概是刚下车,正用手指按着额头,闭目养神。一个穿黑西装的男人站在他身后,手里拿着他的外套,看样子应该是保镖、  就算是累了,他听觉也是灵敏的,我们一进门他就睁开了眼睛。  他有轻微近视,有时候会戴一副银色边框的眼镜,很窄,透过眼镜看人的时候冷冷的。我对那副眼镜记忆很深,就是不知道那副眼镜现在还在不在。  “来了?”他问我。  我“嗯”了一声,刚要拉开正对他的那张椅子,袁海已经走到他右手边,替我拉开了那张椅子。  “过来。”  我走了过去。  他捏了捏自己的鼻根,大概确实是累了,他连拿起勺子的样子都是恹恹的。  我并不知道他这样急着见我,是有什么非谈不可的大事。  “这里的鱼不错,你喜欢吃鱼,可以尝尝。”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包厢里,他忽然出声。  我照做。  “在研究所呆得怎么样?”  “……”  “说话!”  “不怎么样。”  他大概是对我态度不满,停顿了一会,又说道:“袁海说你和同事在抢一个项目?”  他说的是林森的那个课题。  “没有。”我尽可能和善地和他解释:“那个项目不是我的,我也不会做。”  也许是我撇清的态度太积极,他产生了疑心,眯着眼睛,不动声色地看了我一会,忽然翘起了唇角:“项目是那个叫林森的白痴的?”  我不想骗他——反正也骗不过,索性自暴自弃地告诉他:“不管是谁的,我都不想要,我现在在混日子,不需要项目。”  他脸上的笑容收敛了。  “是  不是那些人挤兑你?”他带着怒意的眼神很能威慑人,他的瞳孔里像是跳跃着一缕蓝色的火焰,随时准备把惹怒他的人烧得渣都不剩。  “没有人挤兑我。我过得很好!”我语气生硬,几乎要站起来。  他对一件事的判断,总是不容许别人反驳了,如果别人反驳了,他会让别人再也无力反驳,然后他就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你当年性格也没这么绵啊,”他翘起一边唇角,很熟练地讥讽道:“怎么现在会被一群穷酸科学家弄得这么惨,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我还是站了起来。  “让我日子过不下去的人,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  我离开川菜馆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  这是入春来最温暖的一场雨,并没什么凄苦的气氛,绵绵软软的,是符合时节的好雨。  在这样的雨里,我坐着袁海的车,回我的R大。  袁海其实是个挺清秀的青年,他比李祝融只大两岁,却沉稳得像一个老年人。  但是,就是这么个沉稳的青年,在我下车的时候,他也忍不住和我说了一段话。  他说:“许老师,不要怪我多嘴,你平时是最讲道理的人,为什么老是在些往事上纠缠不休?李总现在脾气已经好了不少,你也知道他不会狠心对付你,所以才敢说那种话,为什么不对他宽容一点呢?”  我坐在小车的后座上,忽然觉得有点憋闷。  我说:“袁海,你不懂。”  你不懂,这世上,最没有资格和我谈宽容的人,就是他李祝融。如果他有哪怕一丝宽容,也不会时隔近十年之后,把我从C城刨出来,再栽在R大,只为了方便我听他的指挥。  你也不懂,时光所拥有的可怕力量。  当年我喜欢的那个少年,已经成长为狼一般的青年。当年那份喜欢,已经摔得粉碎了。  我仍然记得,十年前的某天,我和李祝融一起在R大门口说话的时候,学校的广播里,放的是梅艳芳的《一生爱你千百回》。  而现在,连唱这首歌的人都已经死了。12、第 12 章  四月一号是个阴天,天气回暖,短短几天时间,北京的气温就升到了一个让人犯困的高度。  我仗着天气暖和,趴在沙发上睡了一天,结果第二天起来就有点头晕,刚好是愚人节,小白天不亮就打了个电话来,说今天组里放假,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接了小白的电话,我醒过来一会,后来又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浑身发冷,胸口隐隐作痛。  我想大概是年初那个大手术留下的后遗症。  当初陈柯打断我三根肋骨,腿上伤口大面积感染,似乎还有点脑震荡。整个春节里我都是昏迷着的,醒来的时候已经出了节了,我醒来的时候,最先听到的,是窗户外面叽叽喳喳的鸟叫声。  我在医院里呆了大概三个月的样子,顺便把烟也戒了。我其实不怎么喜欢吸烟,只是心烦的时候没事做。  我的行李是沈宛宜帮忙收拾的,她把烟放在我行李箱最隐蔽的位置,害我一顿好找。  上次小白来家里玩,留了一盒火柴。  我刚点上烟,门就被人敲响了。  我光着脚,只找到一只拖鞋,另外一只却怎么都找不到了,只能赤着脚去开门。  门外站着的,俨然是蒙肃。  外面很暖和,他只穿了一件墨蓝色的大衣,里面是深灰色的衬衫。脸上似乎有点愠怒。  我开了门,转身往卫生间走,顺便把烟在茶几上按灭了:“我刚起来,听小白说今天不用上班?”  他一言不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我一直觉得他跟李祝融有点像,直到从卫生间洗漱出来,才觉察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他家教好,性格虽然是冷冰冰的,人也闷,但是终究是谦谦君子,有礼有节,对人有不满也是压抑着。他的脸是那种标准的英俊,眼睛很有神,大概就是书上说的“星眸”。他生气的时候,眼神也是很有压迫力的。  我给他泡了杯茶,自己倒了杯热水。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你说的那件事,我考虑过了,”我斟酌着语气告诉他:“我现在的能力确实不够,只怕要拖累组里的进度,而且我在这里估计也呆不久……”  “你不肯进我的组?”他直截了当地问。  看惯了拐弯抹角,他这样学术派的一针见血反而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我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能打着擦边球:“我并不说说你的组不好,只是我最近没有心情,你也看到了……”  “工作和心情有什么关系?”他皱着眉头。  我很卖力地给他解释:“我这个人没什么自制  而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我一时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能打着擦边球:“我并不说说你的组不好,只是我最近没有心情,你也看到了……”  “工作和心情有什么关系?”他皱着眉头。  我很卖力地给他解释:“我这个人没什么自制力,容易被情绪影响,我最近经历了一些事,还没那么快整理好心情……”  “是因为李祝融吧?”他一针见血地问:“那个让你离开研究所又把你弄回来的人。”  我现在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当做什么都没听到,回到卧室里,关上门,再昏天暗地睡上一天。  “我听小白说过,你最近经常被李祝融接出去吃饭。”蒙肃毫不辟易地说:“这些事很无聊,我也不想管。虽然华教授现在老年痴呆了,但是我相信他也不会乐意看到这些,你应该知道,你是他最看重的弟子。”  针针见血。  我只觉得头又痛了起来,我并不是能听得进忠告的人,而这些话,除了刺伤我,什么作用也起不了。  只要李祝融在这里一天,我就只能是那个唯唯诺诺的许煦。十年前的意气害了华教授,而现在,已经到了这个年纪的我也不想要什么意气了。  蒙肃攥住了我的手:“你去哪?”  “去睡觉。”  “现在是早上八点。”  “我心情不好。”我很坦然地告诉他:“我不想说话,只想睡觉。”  他皱着眉看着我:“你现在简直像个女人一样。给你一块手帕,你就能演林黛玉了。”  我对他的玩笑无动于衷:“一点都不好笑。”  他却笑了起来,整张脸的严肃表情都变成了笑意。  “别睡了,天气这么好,平谷的桃花都开了。”  “花开了关我什么事?”  “换衣服,我开车带你看花去。”他大概也知道开始的话刺到我了,有点将功赎罪的意思:“你还没看过平谷的桃花吧。”  “我不去。”  蒙肃皱起了眉头:“为什么不去,你都快发霉了。”  “那是你打了鸡血。”我冷冷地回答他:“我身体不舒服,只想睡觉。”  “哪里不舒服?”蒙肃难得地有耐心。  “  我在发烧。”我很平静地告诉他。  他沉默了一会,大概在思考要不要相信我,最终决定,伸出手碰了碰我的额头。  “该死,你真的发烧了。”  -  被蒙肃强行弄到医务室,R大内校区的校医是个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清秀白皙,戴着黑框眼镜,大概是被林佑栖毒害太久,医生在我心目中,就该是毒舌又菩萨心肠,一面骂着你一面给你治病的那种人。  当了这么多年老师,看人的本领也厉害了,知道柿子捡软的捏。那小校医刚给我放了体温计,我就掏了烟出来。谁知道刚吸了两口,那小校医就红着脸过来,小声道:“对不起,医务室里不可以吸烟的。”  “是吗?”我又吸了两口,笑着看他。  他的脸已经快烧起来了,喃喃了两句,也不知道是要说什么,我还没逗够他,手里的烟就被打完电话进来的蒙肃一把拿走了,小校医赶紧端了烟灰缸过来,让蒙肃把烟按灭了,又逃命一样地端着烟灰缸走了。  “别逗他,他是小白的朋友。”蒙肃很严肃地说完,又拿手在我额头上试了试,不耐烦地道:“怎么还在发烧?”  我简直没办法和他解释,难道他以为医生是神仙,量个体温就不发烧了?  我懒得和他说话,反正也没什么精力和他抬杠,和他说话也只能吃亏。干脆把头靠在椅子上补眠。我对医务室倒是挺喜欢的,高中时候考物理竞赛,直接升的R大,所以别人复习得最紧张的时候我反而没事做,天天往医务室跑。所以我对医务室有很好的印象。  我从小就和小幺混在一起,他爸是个哲学老师,他有句话我很喜欢,他说:以前古人的价值观是,不为良相,必为良医。  我想,如果我不搞物理了,去当个医生也不错,学中医,养药草,在院子里守着药草,晒一下午太阳。  但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  在我强烈要求下,我是回到自己家吊的点滴。  蒙肃大概想体现作为一个师弟对我的“照顾”,很严肃地站在客厅里,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找到自己会做的事,在那生着闷气。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一件他可以做的事。  “喂,我要去买饭,你想吃什么?”他大概是第一次做这种跑腿的工作,自  己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有点恶声恶气的。  难得看见这样的蒙肃,我心情都好了不少,故意吊着他:“我想想啊……”  他等得不耐烦,整个眉头都皱了起来,整个人笔直地站在那里,又穿着一件颇帅的风衣,配上这个表情,不像给我带饭,倒像是来找我麻烦的。  我估摸着他等得不耐烦了,刻意装作漫不经心地问:“你去哪买饭啊?”  “外面。”他恶声恶气地补充道:“我开车去。”  “我要吃鱼。”我简短地说。  “什么鱼?”  “你怎么这么磨叽啊?”我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什么鱼都行啊……”  蒙肃同学愤怒地离开了。  -  我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  蒙肃嫌我房间里暗,把窗帘全部拉开了,阳光清晰地照在地上,确实是个好天气。  我就在这样的好天气里,接到了李祝融的电话。  我和他,向来是没什么话说的,  他从来不知道我喜欢什么,这十多年来,我记得他喜欢吃什么,喜欢听什么,喜欢什么颜色,他却只记得我喜欢吃;——可能还是因为辣椒是唯一一种他讨厌我还是会放一点的菜。  他问我:“你在干什么?”  我瞄了一眼点滴,没有说实话也没有撒谎地告诉他:“我在睡觉。”  “这个星期五你空出来,我八点去接你。”他那边大概是在什么封闭的地方,声音有点闷。  我“嗯”了一声,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去哪里?”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他说完,大概是不想多说,就挂了电话。  我看着手机,在这样灿烂的好天气里发了一会呆。直到蒙肃推开门走了回来。  “我买了很多鱼……”  “星期五去看桃花吧。”我打断了他的话,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我手里攥着的手机,似乎明白了什么。但是最后他只是勾起唇角,笑道:“到时候你能退了烧再说吧。”13、第 13 章  愚人节的第二天,我的感冒好了一点。  在我感冒期间,蒙肃很好地扮演了一个不会照顾人还硬要照顾人的“好学弟”的角色,而且他这个人很好玩,你要是指出他的错误,他还会恼羞成怒,被他照顾,实在是很危险的一件事。  星期五是大晴天,早上六点,蒙肃就来了,带了一份不知道是鱼片粥还是什么粥的早餐,逼着我吃完,然后像赶鸭子一样把我赶上了他的车。  春天的凌晨,气温简直是滴水成冰,外面只有微微的光,车里的暖气倒是开得很足,他开一辆蓝色的SUV,隐约是双B车,车里很宽敞,我自觉爬到后排去睡觉。  大概是路况不好,我有点晕车。车里开着灯,蒙肃的脸在后视镜里端正得像汽车广告,我爬起来,靠着车窗和他说话。  我问他:“蒙肃,你以前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哪个以前?”他脸上表情纹丝不动。  “我刚到研究所的时候。”  大概是这两天和蒙肃在一起久了,我也被传染了他的说话方式:直截了当,从不拐弯抹角。  他沉默了一会,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我的时候,忽然说道:“你那时候太孬了。”  我还没说话,他又补上一句:“当然,你现在也好不到哪去。”  -  到平谷的时候,天已经开始大亮了,平谷的桃园千亩确实不是吹的,偌大的桃园一望过去,无边无际,桃花已经开了不少,云蒸霞蔚,很是漂亮。  我在车上被摇得昏昏沉沉的,几乎快要睡着了,忽然被蒙肃从车上抓下来,早上七点,市郊的空气冷冽,吸一口,整个肺都好像舒展开来,舒服得让人忍不住叹息,脸上冰凉的,被蒙肃拖着往桃花海里走。  空气清新冷冽,满目都是鲜艳的颜色,桃花是没什么香味的,重重叠叠,花的海洋。  蒙肃教训我:“你平时都闷在房间里,要是多到这些地方走一走,免疫力也不会这么差……”  会做实验做到下午四点吃中饭的人也有资格这样教训我?  我默默腹诽着,被他在花海里拖来拖去,早上出门急,我没戴围巾,冻得缩起脖子,想也知道那姿势有多猥琐。走到一条水渠边上的时候,蒙肃忽然转过身来,抓着我肩膀。  “把脖子伸直!”  他皱着眉,一脸嫌弃的表情。  我伸直了脖子。  他把自己脖子上的灰色暗格子的羊绒围巾解了下来,系在了我脖子上。  围巾上有很淡的草木香,还带着他的体温,温暖得像我的错觉。  在他系围巾的过程中,我一直处于一种石化状态,怔怔地看着他在我脖子上摆弄许久,退后一步,赞许地点点头,忽然又伸出手来,想要调整一下……  我躲开了他最后的那一下。  “好饿……这里有吃饭的地方吗?我们去吃饭吧……”我匆匆地沿着水渠往前走,说着转移话题的话。  我像一个捡到了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人,惶恐心虚,如芒在背。  -  平谷有许多做农家菜的饭馆,蒙肃选了装修最漂亮也最干净的一家,装潢比市区的酒店也差不了多少,外观是清朝的红墙琉璃瓦,有两层楼,我们选了二楼的包厢。  赏桃花的旺季还没有到,里面客人不多,经过围巾的那一出,等上菜的时间就分外地难熬起来,蒙肃这种看侦探小说看了开头就知道结尾的智商,又不是林森那种目中无人的书呆子,对我态度的转变洞察得一清二楚。他虽然不是什么自负的人,但是毕竟也是家世优越,又是被人捧着的物理天才,自有他的骄傲。我不理他,他也不会来理我。  我撑了三分钟,终于做不下去了,借口上厕所,拿了烟从包厢里出来了。  这个饭店设计不太合理,走廊的采光有问题,昏暗得很,我觉得头有点晕,走到走廊尽头的窗口旁边,把窗户推开,点了一支烟。  快到中午了,太阳升得老高。可以清晰地看见光和暗的分界线,空气里的微尘乱飞。  我脑袋里乱糟糟的,许多事都搅在了一起,一会儿是蒙肃的围巾,一会儿是回去要怎么应对李祝融的怒火……我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做出这样顾前不顾后的事,确实不应该。  好在还有烟。  我吸了两支烟,喉咙痒痒的,刚要咳嗽,走廊尽头的包厢门忽然被人推开,一个高高瘦瘦的青年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怀里还搂着个妆扮很妖娆的女人。  他看见我,怔住了。  青年很瘦,眼眶有点陷下去,他的脸很窄,眉眼都细长。  我是看到他琥珀色的  眼睛才想起他是谁的。  他是罗秦。  -  如果一定要说,在我二十一岁之前,有什么时候,是深切认识到李祝融的恶劣性格的话,就是我大三那一年,李祝融和郑野狐捉弄罗秦的事。  那时候,李祝融和郑野狐,都是十五六岁的少年,最是飞扬跋扈唯我独尊,他们从小到大,受过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他们:别人的喜怒哀乐都与你无关。你有资格恣意欢谑,践踏着他人的自尊得到快乐。  罗秦,其实也是家世显赫的,他的祖父和李祝融祖父的职位不相上下,但是,同样的铁血教育下,李祝融继承了他祖父的铁血手段,罗琴却变成了一个懦弱苍白的少年。  很多男孩子小时候,伙伴中都会有那样一个角色:苍白,瘦弱,家庭不完整,被欺负了也不敢吭声,永远是比人的出气筒。  他们太年轻,以至于连最基本地尊重他人的道理也不懂,他们拥有了伤害他人的能力,却没有控制自己的能力,他们永远不知道什么是“度”。  李祝融十六岁那年的冬天,他和郑野狐,因为一件小事,把罗秦的裤子扒下来,扔到院子里,然后哈哈大笑着打电话叫人来看。我是第一个目睹这件事的人。  已经十四岁的少年,被扒了裤子,畏缩地躲在沙发后面,因为屈辱和愤怒,他的脸上都是眼泪,而这件事的两个始作俑者,却大笑着,把他从沙发后面拖出来给我看。  因为这件事,我和李祝融吵了一架,我借我的裤子给罗秦,他没有接,他神思恍惚地走到院子里,把自己的裤子捡起来,穿上,回了自己的家。  在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和李祝融或者郑野狐出现在同一个场合。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和李祝融的关系,所以他才恨上了我。以前我一直对他很好,对李祝融的朋友,我向来是一视同仁。也许是我太迟钝,他们有时候会欺负罗秦,打他,或者开带着侮辱性的玩笑,我只当他们是玩得过分了一点,没有疾言厉色地劝阻过。  我只知道,罗秦恨我。  我二十一岁的时候,从R大退学,在学校门口看到他,他开着一辆敞篷跑车,朝我啐了一口,说:“死同性恋!”  我想,我做人确实很失败,每一个我想要好好对待的人,最后做出的事,都让我寒心。  -  罗秦看到我,并没有说话,他甚至也没露出认出我的迹象,他只是站在那里,笑得有点轻佻。  我把烟头在窗台上按灭了,从他身边走过,回了包厢,在包厢门口碰上出来找我的蒙肃。没有对话,一起进去了。  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背后有一道视线,阴冷得像蛇,让我整个脊背都僵硬。  菜色很漂亮,味道也尚可,我早就嚷嚷着饿了,自然要显出饿的样子,磨磨唧唧地吃到十二点半,蒙肃结了帐,我没有和他争。  我甚至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回请他的机会。  下午本来是要去石林峡看看,但是,发生了一点意外。  我们走出饭店门口的时候,一辆黑色凌志,几乎是气势汹汹地直冲过来,蒙肃拖着我退上台阶,饭店的保安上去,刚要说话,凌志的车门几乎是被踹开了,盛怒的李祝融,从里面走了出来。  我自己走了过去。  蒙肃在这时候,拉住了我的手。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整个人被他拖到他身后,李祝融的脸色简直是在预告一场灾难。  “蒙肃,你管什么闲事!”我伸手去掰他的手指:“你还真以为你是我什么人了,你正义感过剩吗!”  蒙肃冷着脸,一言不发,只挑衅地看着李祝融。  我快疯了。  蒙肃大概还不清楚,李祝融是什么人,他从小就是跟着实战的军人学的格斗,下手又准又狠,完全不顾及后果的打法,蒙肃对上他,只有吃亏的份。一个月前我们还素不相识,我不想害他。  李祝融径直走了过来,我掰着蒙肃的手,哀求地看着他,我不管蒙肃事后会不会唾弃我,只低声下气地跟李祝融告饶:“我错了,我跟你回去,你不要打人。”  李祝融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眼睛眯着,狭长,他这样轻松,像是在开一个无关大雅的玩笑。  他说:“晚了。”14、第 14 章  我没有想到,即使过了十年,他仍然是那样,脸上明明在笑,下一秒却已经一拳打在你脸上。  是的,没错,就是我脸上。  事实证明,我刚从C城医院出来的时候,他心血来潮带着我天天在山上跑步也不是全无效果,至少,我的反应速度还是很快的。  在他挥拳的时候,我反应过来了。  如果你也曾经这么喜欢一个人,喜欢到连他眉头皱的弧度都看得懂,我想你也能反应过来的。  我挡在了蒙肃面前。  李祝融的拳头,挟着厉风,狠狠砸在我的颧骨上。  我的耳朵中“嗡”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我脑袋里炸开了,我连自己是什么时候瘫软下去的都不知道。  意识渐渐恢复的时候,我已经被李祝融攥着手腕,搂在怀里,他用另一只手托住我下巴,让我不至于继续流鼻血。我瘫软在地上,他也坐在地上,搂着我肩膀,在耳边反反复复叫我名字。  我醒过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平谷寒冷灿烂的阳光,而是他复杂得让人不敢看的眼神。  我动了动手指,全身好像断电之后重新充电的机械,一个细胞一个细胞地苏醒过来。  忽然想起来,在十年前,他不叫我许煦,我也不连名带姓地叫他李祝融,那时候,他叫我老师,我叫他小哲。  我觉得他紧张的神色很好玩。  “小哲……你打了120吗……”  “说什么胡话!”他冷着脸打断我的话,瞪了我一眼,忽然低下头来,狠狠吻我。  他的吻,就像他这个人,冷静霸道,带着让人畏惧的侵略性,让你连一丝后退的余地都没有。  我晕晕沉沉的,听他让人准备车子,听他骂人,最后被他带到车上。  他一直把我打横抱着,我看见许多人异样的眼光,我曾经那样惧怕那种眼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靠在这个叫李祝融的人身上,我忽然就什么都不怕了。  “我们要去医院,”他这样告诉我:“你可能有点脑震荡。”  于是被搬到宽敞的房车里,坐在后面,他把我放在真皮沙发上,有点狼狈地扯松了自己的领带。  我看到他嘴角有一块淤青,不是很大,但是因为他皮肤白,所以显得触目惊心。  是伸出手来,碰了碰他唇角的淤青,用最轻微的力度描画着他唇角,他也难得地安静着,漂亮的丹凤眼眯着,沉默地看着我,在他长长的睫毛下,那目光像冬天里温暖的太阳,让人整个心都软得疼起来。  “小哲,我们是什么时候,就走到了这一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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