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 5 章 林森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这是事实。所以他绝不会把我被一个疯子劫走的事告诉小白他们。 至于小白为什么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我就不知道了。 我刚进门,坐在壁炉边的小白就弹了起来,把那个最舒适的椅子留给我——要是平时,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都不会挪窝。 不仅是他,连那个不怎么管事的组长王治,都一脸同情地看着我。 最夸张的是蒙肃,我这几天里,旁敲侧击地问他要那本中译本,他只当没听见。结果下午我一进活动室,他招手让我过去。 他这人冷漠得很,我在这四天里,和他说的话都有一箩筐了,他回我的不超过十句。这已经不是什么性格问题了——这简直可以称为一门技术。 一般来说,一个人,还是你同事,面带微笑地站在你面前,只要他不是张口就骂你,就算他的话再无聊,你总不好意思一句话都不回答他吧? 但是蒙肃做到了。 他的群众基础和齐景不同,齐景善于拉拢研究所里的普通研究院,而蒙肃,他在A组的声望,也许比组长王治还高。他智商很高,所以对什么都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他甚至还有个跑腿的小弟——小白。 我和这种人,通常是没什么共同语言的——不是我的问题,而是这种人一般都不想和我有共同语言。 他主动来找我而不是让小白传话,我简直受宠若惊。 蒙肃很自律,大冷天的,我们都躲在休息室看书,烤壁炉里的火,他一个人在实验室里忙活。他总是让我想起经典物理时代的科学家,英俊,高傲,带着让人不可企及的天赋,骨子里对科学却又有着要命的狂热。 这种人,才是真正有着无限可能的科学家。 正如十年前华教授对我说的那句: 物理学,从来不缺少天才。 - “现在是几点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连忙掏出手机来看:“下午四点。” “这么晚了……”他喃喃了一句,把手伸进大衣口袋里,像是要掏什么东西一样掏了半天,就在我坚定不移地相信他是要掏出一块手表来的时候,他掏出了一块巧克力,用一个物理学家的速度剥开了他,然后皱着眉头,像要看穿它的原子核一样地看了半天,终于 把它吞了下去。 我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要去吃午饭了。”他气定神闲地宣布,然后从另外一个口袋里掏出一个U盘:“这是你要的那本书,U盘明天还我。” 还有什么能阻止一个物理学家四点钟去吃午饭呢? 我识相地拿了U盘,给他让路,他刚从那个能冻死人的实验室出来,连外套都不用穿,直接走出去就是。 他走到活动室那个桌子的位置,忽然又回头来说了一句:“齐景晚上可能会找你,你别理他就行了。” 我被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听得一脸茫然,缩在壁炉边的小白及时插话:“就是,齐景快气疯了,你为什么要去掐林森的脖子呢?” 我?掐林森的脖子? 这真是…… “谁说我掐了林森的脖子?” “林森和你去吃饭,回来脖子变成那样,齐景不找你找谁?他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小白一脸“你就认命吧”的表情,在旁边幸灾乐祸:“林森已经被齐景抓到办公室去审讯了,下一个就是抓你这个‘犯罪嫌疑人’,哈哈哈哈……” “闭嘴。”蒙肃冷冷地打断了小白的笑,低头围着围巾,准备出门。 “等一下。”我连忙叫住他:“现在食堂都没什么好东西吃了,反正林森不回来了,你把他带的饭吃了吧,那饭是我做的,你吃吧。” 蒙肃没说话,把围巾解开,显然是答应了。 - 无妄之灾啊…… 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宁得罪小人,不得罪齐景那种伪君子。 而且听小白的意思,齐景和林森之间……有一腿? 开什么玩笑。李祝融掐的人,我替他去背黑锅。齐景那么可怕的一个人,要来找我麻烦。我身边的人,小白只知道瞎起哄,王治是个老好人。也就蒙肃还可靠一点,我不赶紧抱紧蒙肃的大腿,以后日子就难过了。 李祝融做事,从来不管别人死活。我虽然没什么骨气,也不会去求他的庇佑。研究所里明争暗斗,我又是空降下来的,这种风波以后还有的是。蒙肃虽然脾气臭了点,却不是什么坏人,能力也有。我不想出头,躲他背后正好。 林森的饭盒很不错,是个国外的厨具品牌,他送到我那里的 那些锅,都是国外的牌子,我还纳闷是谁给他置办的,现在一想,倒挺像是齐景的风格。 午饭我做的红烧鱼块和冬笋炒肉,汤是海带汤,放了虾仁。我宿舍旁边就有个农贸市场,买菜倒是方便。 饭盒盖打开一看,海带还在,汤没了,在蒙肃的逼视下,小白努力地把自己缩进椅子里:“我发誓,我只喝了两口……” 好在蒙肃也不挑,把汤倒在饭里,然后把鱼挑出来,把剩下的菜和饭拌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我对他这行为很费解。知道他不会理我,直接问小白:“他为什么要拌在一起吃?” 小白耸耸肩:“他一直是这样的。不管是蔬菜还是肉,一律拌着吃。” 我费解地看着蒙肃。这人得和饭有多大的仇恨啊? - 不论如何,蒙肃似乎是接受我的投诚了。 下午我用小白的电脑看那本书,看到一半睡着了。小白的电脑质量不错,没摔坏也没烤坏,不过朝着火炉的一边被烤得有点烫手。蒙肃下班的时候我正蹲在壁炉旁,研究地上那部电脑还能不能用。 “下班了?”我听到换皮鞋的声音就知道是蒙肃。 “嗯。”出于礼节,他礼尚往来地问:“你还不下班?” “我在等这部电脑凉下来。” 蒙肃明显地被我正在做的事吸引了。他又脱下皮鞋,走了过来。 “这部电脑怎么了?”小白去实验室之前把活动室里的灯光调得很暗,壁炉的光照在蒙肃身上,在对面的墙上投出一个高大的影子。 “被烤坏了。”我简短地回答。 蒙肃用手指在电脑上碰了一下,又把它翻过来看了一下,然后更简短地回答我:“没坏。” “一定坏了。”我不甘示弱地在电脑上碰了一下,烫得把手指缩了回来。 蒙肃露出了一个物理学家应有的态度,他直起腰,把围巾系好,简洁地终结了我们的争论:“明天你就知道了。” “那就明天看吧。”我寸土必争地说完。把壁炉关掉,站起来。我比蒙肃矮半个头,但是气势不能输。 蒙肃似乎笑了一声——我敢保证他笑了一声,他走回活动室门口穿鞋,还破天荒地和我开了个玩笑:“我先走了,阿喀琉斯。 ” “尽管走吧,乌龟。”我针锋相对地回答他:“普朗克会带我追上你的。” 他说的,是芝诺的著名悖论——“阿喀琉斯追龟”,简洁点说,就是阿喀琉斯永远追不上乌龟,因为如果乌龟先走了100米,阿喀琉斯用10秒钟追上乌龟,但是在这10秒钟里,乌龟已经走了一段距离。如果阿喀琉斯要追上乌龟新走的那段距离,乌龟却又再走了一段距离……所以阿喀琉斯是永远追不上乌龟的。 芝诺的这个悖论,是建立在时间和空间可以无限次的细分的基础上,而普朗克的量子论,却证明了,现实生活中,没有什么是可以无限分割的。所以这个悖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蒙肃大概没想到还有人和他一样,无聊到去研究哲学。一愣之下竟然没有回驳我。 我赶紧乘胜追击:“亏你还是学量子论的,还信这些悖论。真是……” “我不是学量子论的。”蒙肃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打断了我:“我是研究物理学的,偶尔也做点数学题目,你知道的,普朗克其实是个数学家。” 他说“你知道的”这四个字的时候,还耸了耸肩,眼睛里带着笑意,看起来和白天那个冷冰冰的蒙肃判若两人。 他甚至还拿普朗克开起了玩笑。 不得不感慨,佑栖说得很对,有些人“性格冰冷”,其实也要看对什么人的。性格冰冷的人大都骄傲,他不理你,其实是没把你看在眼里。遇到他看得起的人,他们也是可以开玩笑的。 至于剩下的那些少数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大概,也是因为,我不是他看得起的那个人吧。 6、第 6 章 林森被齐景放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上午了。 身为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其实始作俑者是李祝融,我还是感觉到了很大的责任感。 所以,作为A组正义一方派出的使者(小白给我封的),我在林森回来的第一时间慰问了他。 可惜,林森一点需要慰问的样子都没有。他是直奔实验室去的。我问他去干嘛,他说“做磁场重联的二维模拟”。我又问他:“昨天齐景和你说什么了?” 他面无表情:“我们讨论了地球远磁尾。” 和这样一个科学怪人,我简直是无话可说。 - 出师未捷,我捂着心口缩回沙发里面烤火,林森说的那一堆东西我勉强知道是什么。而且,凑巧的是,他的研究方向,和我的,重合了。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朝一个方向研究,难免会有讨论。而灵感这种帐是算不清的,看齐景护着林森的架势,我要是占了林森的便宜估计没什么好下场。 好在我的兴趣本就不在这一块,我喜欢神秘一点的东西,比如时空之类的。这和华教授有关,他当年的名句就是:你们年轻人都该去看相对论!唉……可惜你们看不懂。 我从未怀疑,这世界上,还有许多惊世骇俗的秘密。我们现在所信奉的某些真理,也许就像当年的“地心说”一样愚昧。现在我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也许就像当年的人们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一样荒谬。 我有一个梦想,虽然这样说很矫情,但我还是有一个梦想。 我想探寻时间的真谛,触碰这个世界上被隐藏的那些真理,我想在有生之年,知道宇宙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我想知道万有引力的源头,我想知道时间如何回溯,我们为何只能触碰到三维世界,我想知道每一颗星球的背后,隐藏的究竟是什么。 物理,本就是追究万物之理。 我学物理,是因为我想活得明白。 人活一世,如果连自己生活的世界都不了解,还有什么意思? - 小白知道我放弃磁场重联之后,对我表示了理解。 “这种枯燥的东西,只有林森才会感兴趣嘛……”小白摆了摆手,很是豪迈地喝了一大口我给蒙肃带的海带汤:“你就应该和我一起来炸 金花,对了,你的欢乐豆用完了没有。” 我对这个多动症少年简直是叹为观止。自从他学会了在网上斗地主之后,这小子就整天泡在各种游戏里,玩得乐不思蜀。有次王治问他在做什么课题,他抬起头来,瞬间就换成了一副哀戚的表情:组长,我最近很迷茫,我找不到研究的方向…… 他毕竟是年轻,才十六岁,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他还可以去玩游戏,去找寻人生方向。 我几乎要羡慕他了。 中午和蒙肃一起吃的饭。温暖壁炉,柔软地毯,温热的红茶,还有一个把饭和菜拌在一起吃的物理学家。 蒙肃大概是北方人,个子高,骨架高大,他的轮廓很硬,像石头上雕塑出来的人。而且他观察敏锐,问我:“你看我干什么?” “你为什么要把饭和菜拌在一起?” 蒙肃简洁地回答了我,他说:“因为这样才好吃。” 我被他这答案逗笑了:“那我下次给你把饭和菜在一起炒一下,你就不用拌了。” 他皱着眉头拒绝:“饭炒过就不好吃了。” 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逻辑,只能静静看着他在红烧肉里吃到一个八角茴香,拿在手上仔细地研究了一会,才恋恋不舍地扔掉。 - 晚上一个人回宿舍,在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银色车,李祝融站在车旁边吸烟,地上一地的烟头。 他这人性格很怪,大部分人第一眼看到他会觉得他很骄傲。但是,他最厉害的,其实是狠心。 他对别人狠心,对自己更狠。 他最擅长的事,就是在自己喜欢上什么可以上瘾的东西之后,又毫不犹豫地把它戒掉,比如说下棋,比如说吸烟。 他吸烟大概是十五岁左右的事,那时候他刚上了高中,也叛逆起来。他叛逆起来也很别人不同,那时候他头发比现在长,墨黑色,发尾修得很精致,他有俄国血统,皮肤白,那时候已经有一米七五了,我本来还不知道他吸烟,是有次周末留宿在李家,半夜睡不着,去阳台上吹风。看见他靠在隔壁房间的阳台上,手也修长,腿也修长,漫不经心地靠在那里,吸一支烟。 我一直不怎么管他这些事——哪怕是后来在一起了也是一样。 我离开北京的前一年,他戒了烟。那时候他已经 长成挺拔冷酷的青年,不苟言笑,连看人都是用斜眼看。 他从来不允许自己沉迷于任何人,任何事。如果他戒不了,就毁掉。这就是他做人的原则。 - “你去哪了?”他用没拿烟的手抓住我手臂,质问道。 “我刚下班。”我有气无力地回答他。 下午我在看蒙肃给我找的资料,我看得有点快,整个脑子乱成一团浆糊。 他拖着我,把我掼到车门上,摆出一副兴师问罪的态度:“你五点就下班了。” 我实在懒得和他斗——也确实是斗不过,耐着性子给他解释:“我自己给自己加的班。现在我很饿了,你先放开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他的脸色好看了一点。 “我带你去吃饭。”他摆出民主的架势:“你要自己做饭也行。” 我拿他没办法了。 我晚饭没吃,耗也耗不过他。万一我的选择他不满意,他就会按他自己的想法来。 对于这样一个人,我只能诚恳地对她说:“你决定吧。” 他满意地眯起了眼睛,径直朝楼上走去:“我要吃炖鸡。” “换一样行不行?”我试图打动他:“我现在真的很累。” “换成饺子。西葫芦馅的。”他头也不回地说。 “……那还是炖鸡吧。” - 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半天都没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记忆里的那个人,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 我在厨房做菜,他进来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弯腰去拿。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 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 -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 电视里面演,书里面写,人总是非善即恶,小时候看电视,上去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 好人和坏人,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 书里写的,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张口闭口的“我爱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我永远都做不到。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人生近半。 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青年,很多事,我只能在心里暗想,却做不出来,每次在心里暗下决心,不管他做什么,只把他当做空气就好。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空气——空气一样,无所不在。空气一样,比谁都重要。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总是若无其事地出现,若无其事地提出要求,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而我,我学不来要死要活的那一套,我不会忽然对着他咆哮,我也做不到像个怨妇一样陈述着往事痛哭,我打不过他,赶不走他。我被他从C城带到北京,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样栽在陌生的土壤上。我唯一熟识的人,是已经老年痴呆的华教授。 这就是事实。 我不可能寻死觅活,那样太难看了,而且收效甚微。我也跑不了,A组的人,哪怕是去食堂打个饭,都能传得让门卫室的人都知道。 我只能呆在这里,做我没心没肺的许煦,接受他时不时心血来潮的造访。用平淡的语气和他说话,他要吃饭,就给他做,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对他挥舞。因为他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重伤我。 我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人要善良,要坚持,就会得到幸福。 原来不是。7、第 7 章 吃完晚饭,天已经断黑了。 我不喜欢吃蔬菜,家里也没什么水果,只前些天买的橙子还放在冰箱里,看他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要走的样子。我只好把橙子切好了给他端过去。 他从小就是被他爷爷当做接班人培养的,一直跟着在外交际应酬,处理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口味是偏西餐的。当年,我见过他和夏知非互相嘲讽,夏知非还说过一番话,大意是说,欧洲菜系,除了几块肉和蔬菜叶子,就没别的做法,只有那些根骨浅、自卑的暴发户,才会急不可耐地吃着西餐,学着礼仪,恨不得一步就跨入上流社会。 李祝融口味清淡,他忙起来的时候,吃点蔬菜水果也是一餐。我是无肉不欢的,总觉得只吃蔬菜和牛吃草一样。我妈是在食堂工作的,菜做得好,但是对我很纵容,我爸只管我读书的事,不管我吃什么。我不喜欢吃的东西,几乎可以列一本辞典出来。 我愿意吃的几种蔬菜,都只吃菜杆部分,还是要用来炒肉的,另外就是吃茄子。其余的,从白菜青菜到冬瓜南瓜,再到甘蓝菜花之类,全部不吃。葱姜蒜一律不吃,藠头不吃,桂皮和胡椒不吃,香菜不吃,不论做什么菜,只要勾芡,一律不吃。水果更挑,芒果之类水分多的,苹果之类的甜的,西瓜也好,榴莲也好,菠萝蜜也好,葡萄也好,只要甜的,都是不碰的。零食也是这样,饮料更是这样。 我一度怀疑自己不喜欢吃甜的,是不是得了糖尿病,向林佑栖咨询,被他以“我很难向一个医学白痴解释这个问题”回绝。 不过我在C城的时候,他常到我家蹭饭,观察过我的饮食习惯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许煦,你再这样吃下去,要是活得过五十岁可以来找我。 其实不需要他提醒,我自己都知道看,有段时间,医学院订的杂志多了几十份,就分给我们法学院一点,我在上面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人手指甲上的月牙消失超过三个月就要去体检,我当时就震惊了,别说三个月,我已经整整一年没见过那东西了。 我这人比较胆小,用林佑栖的话说:“你浑身上下充斥着国人的劣根性!”我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讳疾忌医。就算明知身体有问题,我也宁死不肯去医院,就怕查出来个什么,能拖就拖。 林佑栖很是看不惯我这点,每次想起来就骂,我走之前,他已经改口,说我这是“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他说什么,我都说对对对,是是是,转过身又我行我素。 我不是不想像他一样,每天起床之后围着学校跑一圈。但是我做不到,我没有他那样的自律。 我从来不是励志故事的主角,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善良坚强这之类的品质。我没有毅力,而且懒,而且自暴自弃。有时候我会突发奇想,想要像美国的励志喜剧中的主角一样,忽然打了鸡血一样,发愤图强,醍醐灌顶,为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奋斗,创造人生第二春…… 但是我不是主角。我不善良,也不勇敢,我甚至也不搞笑。我不是天才,电影用几个蒙太奇镜头表示过我有多刻苦,多努力之后,我就可以站到国际物理学巅峰,拿诺贝尔奖,李祝融站在台下对我微笑,事业爱情双丰收,然后happy end。 我只是许煦而已。 - 门被敲响的时候,我正在洗碗。 坐在客厅的李祝融理所当然去开了门。 直到意识到房间里有点过分安静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走到客厅的时候,我才看到了“客人”是谁。 站在门口,和李祝融对峙着的,是我的同事,科学怪人、以及我厨房里那一堆锅的主人——林森。 “林森,有什么事吗?”我站在李祝融身后,竭力地从他横着撑在门上的手臂上露出脸来:“林森,你先进来……” 林森穿着白衬衫,下面是黑色裤子,他脸色苍白,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点狼狈。 “他不让我进去。”他平静地陈述,他比李祝融矮了一点,看起来气势弱了许多。 他说的事实我当然看到了,我不仅看到了,我还在默不作声地扳李祝融的手臂,想把他从门边拉开。 李祝融任由我扳了半天,忽然握住了我手腕,轻而易举地把我掼到一边,皱着眉,瞟了林森一眼,用一种嫌弃的语气问我:“这白痴为什么又来找你?” 要是别人,皱眉的时候,至少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无奈。 但是他皱眉的时候,除了单纯的嫌恶和高姿态的不悦之外,我看不到别的什么。 “我没吃晚饭。”林森虽然被他挡住了视线,仍然在陈述自己的来意:“我中饭也没吃……” “没饭吃自己去买!”李祝融很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吃饭还要人喂吗?白痴?” 林森看了他一眼。 “我不和你说话,我要吃饭。”这位科学怪人很是淡然地蔑视了他:“我智商有一百四,你没有我高,你才是白痴。” 我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危险。 被他攥住手腕,狠狠地往卧室里拖,我竭力地抵抗着,连忙回过头来,对林森喊:“林森,你先回去,我没事,你快回去……” 李祝融把我拖进卧 室,扔到床上,然后开门走出去。 他要对付林森,嫌我碍事,所以先扔到一边。 他生气的时候,手腕就越加狠绝,对他来说,也许只是教训一下惹怒他的人,但是对别人来说,也许连命运都被改变了。 我攥住了他手腕。 螳臂挡车的力度……但是,在他让我放手之前,我勾住了他脖颈,摸着他脸颊,急切地安抚他:“别生气……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冷冷地看着我,任由我做无用功,许久,唇角才勾起冷笑来。 “你高估你对我的影响力了,许煦。” 我有没有高估,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你真的对这一切这么不屑,你是一个字都不会说的。 “别再迁怒了,你想发脾气的话,尽管朝我发。”我并不是什么老好人,但我也不想连累别人。是我先招惹林森的,也是我把李祝融引来的,如果林森得罪李祝融,是我的责任。 “知道我要发脾气,还故意和别人来往。”他很是不屑地嗤笑着:“我还以为你不会玩女人那种欲擒故纵的把戏。” 这个人,半个小时前还坐在我家的饭桌旁吃饭,五分钟前手里还拿着我削的橙子,现在,就已经可以坦然地对我冷嘲热讽。 因为他觉得谁对他好都是应该的,我对他好,和他家里的厨娘管家的好没有一点不同,唯一的不同是他们有薪水,我没有。 因为我喜欢他。 他如此笃定这一点,以至于在他眼里,许煦变成了一个没有情绪的人,说的话,做的事,都是为了吸引他的目光。他深信他对许煦的影响力,所以,许煦应该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同事,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眼里只有他的木偶。 十年前,也许我还做得到,因为那时候我年轻。人年轻的一个标志,就是会做很多傻得冒泡的事。那时候的我勉强达标,整天围着他转,还觉得世界宽广,人生美好。 可惜他不稀罕。 现在,他心目中的许煦,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而他心态变了,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薪水,所以很划算。也许是发现有个这样的人围着自己打转也不错。于是他又回过头来找我。并且对我高标准,严要求,力求让我回到十年前那傻得冒泡的巅峰状态。 可是我做不到了。 我不是木偶,我是人。 我的朋友,虽然不多,却也是朋友。我的同事,虽然奇怪,却也好相处。哪怕是蒙肃呢,吃了我的饭,他也会说声谢谢。哪怕是林森呢,他也知道对我笑。 我就是再喜欢你,再没心没肺,我也是想要你对我笑的。我 不是铜皮铁骨的,我只是个人而已。 “你走吧……”我终于这样对他说,我知道我现在样子一定很颓然,像是被谁抢走了最喜欢的东西一样。 他冷冷着看着我,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但是他很快恢复常态。 有什么可慌的?他是李祝融,这世界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多好啊,他什么都懂。 “不要在这装腔作势了,”他攥着我肩膀,冷笑着逼视我,深邃眼睛一直看到我灵魂深处:“你明明就很想看到我,装什么?我肯吃你做的饭,你心里高兴得不行吧。别和我来这一套……” “如果你想吃我的饭,可以让你的司机来我这拿。”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缓缓地说道:“不要再来骚扰我了。” “骚扰?”他站在那里,脸上露出了“你真可笑”的表情,嘲讽地道:“你应该被我‘骚扰’得很高兴吧?”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淡淡地说完,抬起头来,仰视着他。 “我喜欢你,我和你呆在一起的时候,很高兴,很开心。你想要什么,我都想找给你。我喜欢给你做饭,喜欢和你在一起。这些都没有变。” “但是,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了,李祝融。” “你的儿子今年都四岁了,每次想到他,我都觉得自己是这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我爸今年六十一了,别人问他,我是学什么专业的,他都说是学物理。但是我不是学物理的,我学的是法学。我十年没学物理了。我现在连一个研究生都比不上。” “我今年三十一岁了,李祝融。”我仰视着他,大概有什么东西从我眼睛里滑下来,我眼前的这个人,一如当年的英俊,一如当年的骄傲,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他后面,远远地追逐着,追着追着,我也终于累了。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你是天鹅。这世上所有人都是癞蛤蟆,都该仰视着你,被你看上一眼,就欢天喜地。” “但是癞蛤蟆也有癞蛤蟆的生活,癞蛤蟆也有亲人,也有工作。癞蛤蟆也不能活了一辈子都等着看它一眼。你会有别的人,比如陈柯,他们会比我还喜欢你,他们比我对你更好。” “我知道我要求不了你什么。但是,看在曾经是师生一场的份上。请你放过我吧……”我摊开手掌,掌纹像握在手心里的刀,把所有羁绊一刀两断。 看在我以前那么喜欢你的份上,放过我…… 往事种种,已经这样不堪,就让我还留一点点念想,让我在老的时候,想起我年轻时候的傻事,还能露一个苦涩的笑容,而不是痛哭失声。 我要的,只有这么 多而已。 但是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站在那里,冷着脸看我,眼中神情变幻,瞬息万变。最终,他俯身下来,将手按在我肩上,直视着我,他的眼睛深得像要吸人魂魄般。 他说:“许煦,你休想。”8、第 8 章 我很少和李祝融吵架。 一个原因是我本来就不喜欢吵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喜欢他。 和喜欢的人吵架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因为在意,所以他轻飘飘一句话,都会记在心里,如鲠在喉。 还好,我在他身边也待过几年,知道有些事,你只能自己想开点,不要钻牛角尖。 所以我们吵架的时候,大都是他在骂我,他不是话多的人,平时也不是一定会出口伤人的,但是,在我面前,他连语气词都是带刺的。 这天晚上,他说:“许煦,你现在除了做饭,还会做别的吗?你就这么喜欢做饭给别人吃?你怎么不去开个饭馆?” 他说:“我把你放回研究所,你就好好搞你的物理,别弄什么幺蛾子。你不是喜欢搞物理吗,我现在不关着你了,你只要不跑,不和这些人来往,我就让你继续待在研究所,不然你就给我回家,以后都别想碰物理。” 他很熟练地威胁我。 他总是威胁我。 我的缺点,在于我还想好好过日子,每天看点书,在A组里好好工作,我不能和他破釜沉舟,所以他的威胁总是奏效。 其实,我很想告诉他。我并不是喜欢做饭给别人吃。在A组里,我刚进来的时候,地位是最低的,还在小白之后。我是空降下来的,没有让人心悦诚服的履历,而且,我也在他们意料之中,“发挥”出了一个空降兵应有的“水平”。他们这些知识分子,天生有一股傲气,对我这种人,他们其实是不怎么看得起的。 其实,我也很想告诉他,我其实对研究所并没有那么深的执念了,我现在很懒,你只要给我一个离你远点的地方,我就可以准备安度晚年了。 但是这些话我都不会和他说。因为他听不懂。他也不会听。 有什么比这个更悲哀的。 我是这样的喜欢你,但是我的话你却一句都听不懂。 - 我想我大概还是喜欢他的。 不然,我也不会听他说着说着,就难受了起来。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不能和我在一起了——我用了十年时间,终于确信这一件事。 性格也好,际遇弄人也好,是我不配也好,是他命中注定要一个人也好…… r> 我很清楚,等着我们的是什么。 这世上有很多事,不是不想,而是不能。有些事,不是你想忘就能忘。他现在一口一个“你给我老实地在北京呆着,别老想着跑”,我听着,竟也隐隐的高兴。 我想他应该是喜欢我的。 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很多往事,纷纷扰扰,每一件都不致命,却能把我小心翼翼积攒起来的哪一点温情全部葬送掉。 谁都会说,得过且过,难得糊涂,能忍就忍,反正又不会死人。 可是,在你被蚊子咬得满身是包的时候,如果一个人对你说:蚊子咬你也没什么要紧,反正只吸你一点血,你又不会死,所以你不用理会蚊子,该干什么干什么。听着有理,你做得到吗? 过去的事,是无数只张狂的蚊子,最痛苦的时间已经过去,现在我只剩下满身的包,它们还时不时地地涌出来,狠狠地咬我一口。 - 我宿舍没有多余的床,沙发又小,李祝融骂完我之后,把外套脱了,穿一件衬衫,坐在了床上。 我本能地从床上弹了起来。 我怕他。 尤其是在这时候。 我宁愿去墙角站一夜。 他这种人,平时做事都是有计划的,每一分钟都已经早就预排好。但是他的脾气是唯我独尊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要是忽然心血来潮,谁都奈何不了他。 我打不过他,他只要一只手就可以把我两只手的手腕握住,反剪,于是我就动弹不了了。 唯一的慰藉,是他不喜欢动手打人,最多明天一看手腕上捏出一圈淤青而已。 我弹起来之后,他的脸色变了变。 “我……我去喝点水。”我本来想说去洗澡的,但是洗澡虽然拖延的时间长,可是怎么听怎么像为了某件事做准备的意思。 我跑到了厨房,从冰箱里弄了几块冰出来,嚼碎了,头脑总算冻得清楚了一点。 我回房间的时候,他已经很不耐烦地坐在床边上,翻着我放在床头的一本书。 我默默地从衣柜上层拖出一床棉被和几条毯子,准备跑到客厅去。 “你在干什么?”他瞄了我一眼。 “我睡客厅的沙发上。”我向他解释。 他的脸色顿时一沉。 “你发什么神经?”他挑起眉毛:“把被子放回去,上床睡觉!” 我只当没听见,抱着被子往客厅做,他站起来,一把攥住我手臂,往后面一拗,我手上的东西都掉到了地上。 “不要让我再说第二遍。”他把我摁在床上,警告之后,很大度地放开我了。 我默默地把被子放了回去。 这天晚上,我们是一起睡的。 他精力充沛,睡也可以不睡也不困,在被子里一会捏捏我的腰,一会儿掐一下我的手,还嫌弃地点评:“你瘦得一点肉都没有了。” 我躲了两下,躲不开,反而被他用手臂勾着腰,固定住了。 他的性格大概和狮子是一样的,狮子吃饱了,也会偶然露出懒洋洋的样子,平易近人,安全无害。然而如果心情不好,自然是撞在枪口上的人就倒霉了。 我不是董存瑞,不想去炸这座碉堡。当然,我年轻的时候不自量力地炸过,可惜败得惨烈。 他躺在枕头上,那样漂亮耀眼的一张脸,窗外的月光照进来,他像一尊大理石雕像,皮肤上一点瑕疵也无。 他把手按在我头上,把我的头像拧灯泡一样拧着,让我和他面面相觑,然后,他忽然翘起唇角,笑了起来。 我怕看他的笑容,也怕看他的眼睛。 这不是心虚,这只是单纯的惧怕。 他在我脸上捏了一下,忽然说道:“我很久没有捏你的脸了、” 不是很久,是十年。 十年前,我是那样地纵容他。他高中时候,和郑野狐他们就喝酒,回来时候已经半醺了,我忙活着给他做醒酒汤,他被我放在沙发上,醉得眼睛都朦胧了,看着我,却呵呵傻笑起来。我吓了一跳,过去看他,被他一把拧住了脸,还左右转了一下。 十年过去,物是人非,万事皆休。 - 我并不是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也不是不记得他当年做过的事。他对我说过的那些话,我记得清楚,做过的那些事,我也记得很明白。 但毕竟还是喜欢的。 十点左右,他已经睡着了。他 最近应该是很忙,仔细近看,眼睛下有淡淡的青色,所以才睡得这样快。 但是我却睡不着。被他箍着腰,连翻身都翻不了,只能睁大眼睛看近在咫尺的他的脸。 我以前很喜欢他的眼睛,带着点混血的痕迹。他睫毛很密,像个孩子,和他一贯冷漠高傲的形象很是不符。他睡着的时候,睫羽安静地停在那里,整个人都柔和起来。 我忽然有点希望他就这样一直睡下去。 睡着的时候,没有固执的骄傲,也没有跋扈的脾气,也不会骂人,不会让我们越走越远。 他睡得熟,我伸出手指,很是大胆地在他脸上轻轻划了一下,他睡得这样沉,竟然没有醒过来。 我用手指从他额上一直划下来,划过笔挺的鼻子,划过浅色的唇,精致的下巴。这样漂亮的轮廓,这样熟悉的触觉。 很多年前,那个叫许煦的青年,也趁他睡着的时候这样做过。 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 只是这样地看着他,心里就高兴起来,像胸中有许多气泡一样,渐渐膨胀起来,占据整个胸腔。说不出的愉快。 然而我一直在想,其实我们的缘分应该也就到这了。他生儿子也好,玩陈珂也好……都与我无关。 我喜欢他,但是我们不能在一起。 他才二十五岁,有大好前程,他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有人会占据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 只是想着,都觉得心口隐隐作痛。 我是这样地喜欢他。 然而,他有他的人生,我有我的人生。我参与不了他的生活,他的未来里,没有我的份。他会渐渐成熟,老去,死在温暖的床上。然而这些都不关我的事了。 我是这样的舍不得。 我用了十二年的时间,喜欢着一个人。我想我剩下的人生应该也是会喜欢他的。但是我下定决心和他分开,分道扬镳,相忘江湖。这已经无关喜欢。 人活一世,除了爱情,总该有点别的信仰。 9、第 9 章 早上醒来的时候,他大概是有什么急事,已经走了。 大晴天,风在外面吹得呜呜的响,忽然很想在床上躺一整天。 研究所周末不上班,不过对于我那些怪胎同事来说,上班和休息是一样,反正都是要搞研究。 我在床上躺了一会,迷迷糊糊地睡到中午,饿得醒了过来。 爬起来去做饭,顺便洗了个澡,把空调打到最高。又趴回床上,躺在床上看书。 我有很多生活习惯是很不健康的,晚睡晚起,赖在床上可以趴一整天,不饿到快休克就不吃东西…… 我从小就是可以看书看一整天的人。最喜欢的就是躺在床上看书,我眼睛视力极差,而且问题不只是近视而已,用佑栖的话说,我的眼睛要是哪天忽然瞎了,他一点都不奇怪。 - 下午,就着昨晚剩下的菜吃了点饭,倒在沙发上,玩了一会平板电脑,最后决定还是去研究所转一转。 今天是大晴天,小白这个沉迷游戏的不良少年倒是很懂得享受生活,搬了桌椅到休息室的阳台上,面前摆着一杯大可乐和一大袋子零食,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地在那玩游戏。 我拿了一本书,也坐到了阳台上。 这几年来,我越来越畏寒,也开始喜欢晒太阳。阳台上有很多花,是组长王治种的。 我看了半天书,忽然肩膀上被人狠狠一拍,小白大叫:“你怎么来了啊?” “我来了很久了。”我头也不抬。 小白大概是玩累了,对我那本书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伸手就抢:“你这是什么书啊?给我看看。” “明朝著作,你看不懂的。”我作势护住书。 像小白这种青春期还没过的少年,如果你想让他去做什么事,只需要告诉他不许他去做那件事就行了。 于是,他很凶悍地一把攥住我的书,嚷道:“快给我看!” “不给。” “快给我!给我!”小白凶狠地朝我龇牙:“不给我我就撕了它!” 逗这孩子实在太有意思,他性格单纯,什么事都写在脸上,想要什么都会说,不给他就抢,简直和林佑栖以前养的那条萨摩耶是一模一样的性格。 “你们在抢什么?”蒙肃的声音传了过 来。 我新到A组,对我这些同事的家世背景都研究不多,只知道齐景家世显赫,现在看来,蒙肃家境应该也不错,至少,他身上这件烟灰色的大衣,我就只在李祝融的对头郑野狐身上看见过。 蒙肃很年轻,但是身量高,气质又冷,表情淡然,他靠在阳台和休息室之间的门上,看着我和小白抢书,倒像是来主持公道的人。 “蒙肃,他看色情小说。”小白忙不迭地告状:“他自己说的,还不给我看。” 我笑得开心:“是啊,你是未成年人,不能给你看……” 小白登时出离愤怒,扑上来就抢。 小白年纪小,心性还没定下来,组长王治怕他学坏,把书架上的藏书里不适合少年儿童观看的都收到一起,禁止他看。他们都拿这件事当笑话说。 “哎,别抢了。”蒙肃很熟练地一手抓着一个,把我们分开,然后把小白扒到一边,顺手没收了我的书,看了一眼:“你没事逗他干什么?” “就是因为没事才逗他啊。”我好整以暇地说。 蒙肃不赞同地看了我一眼,朝小白扬了扬那本书的封面:“这是《拍案惊奇》,书架上还有一本,你抢什么?” 小白顿时情绪低落下来,哀怨地看着我,不甘心地说:“骗子。” 显然,我遮遮掩掩的态度,成功地让他以为我看的是另外一本号称中国第五大名著的明代小说。 本来还想再逗一下小白的,但是,忽然回到休息室的林森让我打消了这念头。 - 都说蒙肃性格冷,但真正表情一天到晚没有一点变化的人,其实是林森。 这个下午,我和林森之间,发生了一段让小白笑得在沙发里打滚的对话。 “林森,你昨晚上什么时候回去的?” “九点。” 我努力回忆了一下,算了算,他大概在客厅等了有半个小时。 “那你昨晚吃的什么?”我心虚地问他。 “饭。” 他的回答让小白笑得从沙发上滚了下来。 “没别的事我去实验室了。”他很从容地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朝着他来的门又走了回去。 我站在休息室里,一时竟然不 知道说什么好。 我不是没有眼力的人,林森这个反应,显然是生气了。 “你怎么惹着他了?”蒙肃抱着手,靠在门上,虽然我的注意力放在林森身上。但是我也察觉到了,他今天和以前的那个冷冰冰的蒙肃稍有不同,似乎有了点人情味,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天气,他竟然显出了一丝慵懒。 他的脸很端正,鼻梁高,眼睛并不算狭长,而是带着点“星眸”的意思,盯着人看的时候,眼神里就透着寒意。 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刚拆了石膏,又有点感冒,流着清鼻涕,鼻头都擤得通红了。眼睛也不大睁得开,迷迷糊糊地被李祝融扔到这里,王治有重要的事,负责接待我的是他。 我当时晕晕沉沉的,只记得他是个高大的男人,一见面就替我接过了行李箱,只说了一句“我是蒙肃”就再没开过口。我跟在他后面,一层层爬楼,他穿的似乎是一件黑色的大衣,背脊宽厚。他腿长,走得快了,又停下来等我。 我对他的第一印象很好,因为整个上午,他都在指挥搬家的人把我的家具摆好,还给我画了张学校的的地图。 后来带我参观研究所,他的态度也是让人感觉自在的那种疏离。不刺探,不废话,也不是态度恶劣。我那时候心里对他已经有了个谱,用文绉绉的话说:“此子非池中物。” 在这样一个人面前,我没必要隐瞒什么。 “没事,昨晚上我家有客人,和林森有点冲突。”我回答了蒙肃的问题。 “上次掐林森脖子的那位客人?”蒙肃的眼神几乎可以刺穿人心。 我默认,从他手里把那本书拿出来,放回书架上。 “我饿了,回家做饭了。你们两个要不要来我家吃晚饭?” 小白忙着玩游戏,头也不抬,朝我摆了摆手表示没空。反倒是蒙肃,顺手拿起了衣架上的帽子,跟着我出了门。 我一直很好奇,他家的家境应该是怎样的?他家境至少是殷富,衣着做事的风格都很西式,却看过中国的古文,当然,最奇怪的是,他还是一个物理学家。 他和小白都住在我楼上,蹭饭也方便。 - 我不喜欢吃蔬菜,买的都是些能放得久的东西,冰箱里有鸡蛋,一把韭黄,鸡肉,我心血来潮,走到客厅去问蒙 肃:“我做蒸饭给你吃吧?” 彼时蒙肃正在研究我放在茶几上的那一缸鱼,听到我的话,抬起眼睛问我:“蒸饭?” “比炒饭好吃。”我从流理台上掏出几个巴掌大小的陶碗,一字摆开,拿了盆开始淘米。 我最讨厌的事就是洗锅,尤其讨厌洗煮饭的锅,这道蒸饭还是我从一个广东饭馆里学来的,先把饭蒸到半熟,然后韭菜切段,和鸡肉一起炒香,盖在饭上,放进蒸锅,又把调好的蒸蛋放进锅里,然后就等着饭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