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 “一点也不是,你可以叫百灵进去住,穿我买的那些衣服,她的尺码与我一样,你放心好了,她会乐意的。” 他一怔,“你是为这个生气吗?” “没有,我曾为这个悲哀过——想想看,一个男人只要出一点钱,便可以收买女人的青春生命与自尊,这还成了什么世界呢?” “你是爱我的,你说的。” “爱是双方面的事。”我说,“我又不是花痴,我干吗要单恋你?” “丹薇,我是喜欢你的,你知道。” “那没有用,”我说,“单单喜欢是不够的,我们一生中喜欢得太多,爱得太少,我们不能光说喜欢就行。” “你要我怎么?跪在地下求你?” “不,我没有这么想,我只想告诉你,我不要回去了,那总可以吧。” “你真的不回来?” “我不是在与你做买卖,”我说,“我的话是真的,百分之一百是真的,我不要回你那里。” “是不是条件已经变了?” “什么?”我看着他。 “如果你的条件变了,我们可以再商议过。”他的面色铁青铁青的。 我忽然生气了。我说:“当然,我的条件变了,我不想住在大厦中的一层,我要你买一座洋房,车子驶到电动铁门,打开以后,还能往里面直驶十分钟才到大门,花园要有两百亩大,你知道吗?这是我的要求!” 他忽然泄了气,“不,你不是真要这些。” “当然是真的,我真要,你尽管试试我,送我一粒一百一十克拉的钻石,看我收不收下来,带我到纽约去,介绍我与嘉洛琳肯尼迪做朋友,看我跟不跟你!你他妈的也不过是一个小人物,需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你明白吗?你也是一个可怜的小人物。” 他瞪着我。 “你那套玩意儿只能骗不愉快的无知妇孺,我已经看穿了你。下流,找遍一整本字典,除了下流两个字以外,没有更适合你的形容词,你这靠老婆发了点财但是又不尊重老婆的人,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么的下流……” “下车!”他吼道。 “下就下,反正也是你请我上来的。”我推开车门。 “我可怜你,”他咬牙切齿的说,“丹薇,你本来是很温柔的,现在变了,你去为那八千块的月薪干一辈子吧,我可怜你。” 我说:“你是否可怜我,或是关心我,或是同情我,我告诉你,我不在乎,你在我记忆中早已扫除,真的,你可以去死,我不关心!” 我推开车门下了车。天地良心,吵架真是幼稚,但是吵架可以快快结束不必要的交情,我没穿大衣,冷得发抖,我身边连钱都没有,我扬手叫了一部计程车。 车子到家,我叫大厦门口的护卫员代我付车钱,然后他再跟我上楼拿钱。 我几乎没有冻死,连忙煮热水喝滚茶,开了暖炉。 第二天我去上班,两个助手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我哼一声,显然连告假的那个也知道秘密了。消息传得真快,真快。 我四边旁察看一会儿,然后说:“地方不够干净。”我阴险的拿手指揩一揩桌子底层,手指上有灰,我一声说:“一,二,三!开始工作!” 他们只好从头开始。 或者我一辈子要在这里渡过,但是我们的一辈子总得在某处渡过,是不是?我是看得很开的。 这年头,你还能做什么? 所以我闲时上班之外,还是约会着张汉彪。 张问我:“你想我们最后能不能结婚?” “不能。”我说。 “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你答应做羊排给我吃的,为什么电话都没有一个?为什么我打来也没人听?你人在哪里?” “我人在哪里是我自家的事。” “这当然,我明白,我是以一个朋友的身分关心你。” “谢谢你。”我说,“好,够了,到此为止,我需要的关心止于此。” “我们能够结婚吗?”他问我。 我说:“跟你说不可以。” “为什么?我身体这么健康,又是个适龄男人,有何不可?”他说,“我相信我的收入可以维持一个小家庭。” “我不爱你。”我说。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他说。 “是的,”我笑,“我的确相信是可以的,在亚尔卑斯的山麓,在巴黎市中心,但不是上班的公路车……” “你这个贪慕虚荣的女人!”张骂道。 我说:“这句话仿佛是有人说过的,也是一个男人,是谁呢?一时想不起来了。” “是因为我没有钱吧?” “不,是因为我没有爱上你,爱情本身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为了爱情,女人们可以紧衣缩食,但是为了结婚……你觉得有这种必要吗?” “你也该结婚了。”张指出。 “我知道,我很想结婚,你不会以为我是个妇解分子吧?出来打工,老板一拉长面孔,我三夜不得好睡,沦落在人群中,呵狗阿猫都可以跑上来无理取闹,干吗?乘车乘不到,收钱收不到,找工作找不到,好有趣吗?” “你不至于那样痛苦吧?”张看着我。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我的痛苦,因为你不能够帮助我。”我说。 张汉彪很伤害,他沉默了。 我把实话告诉了他,我很抱歉,但这是真的,他不能够帮助我,我必需要把话说清楚,免得他误会我们有结婚的一天。不会,永远不会。 过了很久他问:“是不是只有在空闲的时候,我约你看戏吃饭,你才会去?” “是,工作是第一位,我痛恨工作,但是工作维持了我的生计,我必需尊重工作,我不能专程为你牺牲时间,但是在我们两个都有空的时候,难道不能互相利用一下吗?说穿了不外是这样的一件事。如果你觉得无聊,如果你觉得一男一女必须结婚,那么再见。”他隔了很久才说,“你的确不爱我。” “爱情在成年人来说,不会是突发事件,而是需要养料的,你不觉得吗?”我由衷地问。 “我与你的想法不同,的确是,我不怪你,曾经沧海难为水,那间屋子……我是见过的,你有你的理想,我知道。”张说道,“我会另有打算。” 张生气了。 张离去的时候非常不快乐。 张会是一个女秘书的快婿。但我是一个制饼师傅,我们制饼师傅是艺术家,艺术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张是否生气一点不影响我,因为我不爱他,我们是朋友,但不是爱人。不久将来,张肯定会计划回他老家去。 下午稍为疲倦了,我睡了。 被电话铃惊醒,糊里糊涂地接听。“丹薇?丹薇?”这声音好熟悉。 “哪一位?”我问。“是我。” 我老实不客气的问那个女人,“你是谁?” “我——”她说,“我是百灵。” 我一怔,她找我做什么?我问,“有什么事?”声音很冷静很平和很礼貌。我也很会做戏,演技一流。 “我有事想与你谈谈。”她说,“我要见你。” “在什么地方见呢?”我说,“有这种必要吗?” “丹薇,我很苦恼。”她的声音的确不寻常。 “百灵,我不能够解决你的难题,多说无益。”我说。 “请让我见你一一面。”她几乎是在恳求,“丹薇,我知道你有生气的理由——” “我没有生气,如果我生气,有什么理由一直听你讲电话?但是我也不想见你,百灵,祝你快乐。”我放下了电话。 我也苦恼,找谁说去?只好睡一大觉,把烦恼全部睡掉。亏百灵还有脸打电话来找我。她又是如何找到我的号码的? 百灵打电话到酒店厨房,一定要见我。她有点歇斯底里,夹缠不清。老实说,我真有点怕见她。见了面又有什么好说的?她已经不是我的朋友。我们两人在不同的时间曾经与同一个男人来往过。我没有后悔,在这么多男人当中,最值得记忆的绝对是他,他帮助过我。 “好吧,”我终于答应了百灵,“明天下午,在公园中。”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在喷水池边,我见到了百灵。她身穿白色羊毛外套与裙子。 我们没有招呼,大家默默坐在池边,水哗哗地喷出来,水花四溅,阳光永远给人一种日落西山的感觉,非常悲伤。 百灵开口,非常苦恼,她说:“我很痛苦。” 我觉得话题很乏味,我说:“每个人都有痛苦,做鸡还得躺下来才行,做人都是很累的。” 她低下头,“他离开我了。” 城市故事--十十 我略觉惊奇,“这么快?” 百灵低下头,“他爱的是你,因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灵,你太天真了,如果他爱我,他早就娶了我,他这个人,爱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说:“念念不忘有什么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对我有什么好处?我难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说,“这并不使我生活有所改变,”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他重视你,他买了那屋子给你住,装饰得似皇宫。”百灵说。 “百灵,凭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当的手段去换取这些东西,那还办得到。”我转头看着她,“你真的那么重视物质?” “但是我爱上了他,”她说。 在太阳下,我直接的感觉是“女人真可怜”。 我说:“你爱人是因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说,“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气质是独一无二的,我会心甘情愿与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个没有地位的男人。”百灵说。 “什么叫没有地位?”我问,“塔门同胞?唐人街餐馆的侍役?码头苦力?中环小职员?你倒说来听听。”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灵低低的说。 我苦笑,百灵说得对,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为我们的男伴,但是要找一个好过他的,又不是我们日常生活可以接触得到。 百灵说:“我告诉你一件事。” “他离开我之后,杰,你还记得那人吗?杰约我出去吃饭,我去了。我们叙了一阵子旧,不外是说说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颇喝多了一点酒,提议去跳舞,我与他到夜总会坐了一会儿,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请我跳舞,数月不见,他胖很多,白蒙蒙的一张面孔,村里村气,那样子非常的钝非常的蠢,于是我建议走。” “他坚持送我回家,我说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门口我请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挤进来,一边晃着那张大白脸笨笑,他说‘唉哟!一定有个男人在屋里!’”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来,发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门重重关上,去他妈妈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着什么在屋子里,反正我赵百灵没有求这种人的一天!” “他以为我陪别的男人睡觉,非得跟他也亲热亲热,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灵皱着眉,低声咒骂。在这个时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从前是怎么认识这种男人,”百灵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时脑袋与屁股齐晃的景象……现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个时候,你情愿在家中发呆,也不跟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听着,太阳晒得人发烫,我有点发汗,但手心是凉的,整个人有点做恶梦的感觉。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没有选择,男人在我们处吃完睡完再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走,又不必负任何责任,何乐而不为。 但自由与放任是不同的。 我们不是贞节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对象是谁,比他差的人吗?实在不必了。 我说:“百灵,我觉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灵与我站起来,我们走出公园,太阳仍然在我们的背后。 百灵说:“他把你那问屋子整间锁了起来,不让人进去。” 我说:“干吗?上演《块肉余生》吗?别受他骗,我最清楚他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进去顺手牵羊。” “我认为他很爱你。”百灵说,“他爱你。” “他爱他自己的屁股。”我说,“对不起,百灵,我的话越说越粗,你知道厨房里的人,简直是口沫横飞。” “我觉得很难过,”百灵说,“我真是寝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撑着头。 “你必须忘了他,他并不是上帝,时间可以治疗一切伤痕,你能够养活自己,别做感情的奴隶。”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说。 “你并没有好好的试一试,你工作太辛苦,新闻署经常加班至晚上九点,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几内亚去,看看那里的人,你还是有救的。” “丹薇——” “人为感情烦恼永远是不值得原谅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辈子也没有恋爱过。恋爱与瓶花一样,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这几个月内我发觉没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说。 百灵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么强壮。” “你在生活吗?”她问。 “当然。”我说,“例假的时候约朋友去看戏吃饭——不想见人时在家中吃罐头汤看电视,买大套大套的武侠小说,我还有一份忙得精疲力尽的工作。” “老的时候怎么办?”百灵说。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说,“也许我永远活不到老,也许等我四十了,还是可以穿得很摩登,与小朋友们说话,同时看张爱玲小说与儿童乐园,快乐并不一定来自男人,我并不憎恨男人,有机会还是可以结婚的,没有机会还是做做事赚点生活费,我知道做人这么没有抱负简直没有型没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灵抬起头想了一想,说:“你现在是一个人住?” “是的,我连佣人都没有。”我坦白说,“不能负担。” “丹薇,我对你不起,如果没有我一时自私,你或者已经成少奶奶了。”百灵始终还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个好妻子,但决不是好情妇,我还是有点自尊心的。”我摊摊手。 “你真的不气?”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别想大多,我不能帮你,你必需帮助你自己,与他的事,当看一场电影好了。”我说,“你开心过,是不是?” “谢谢你。”百灵说,“你是宽宏大量的。丹薇。” “百灵,”我说,“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她问。 “别再来找我了。”我说,“我不大想见朋友。” “对不起,丹薇,我不再会有颜面见你。”她低头。 “颜面?颜面是什么?”我笑,“何必计较这种事。” “丹薇,我这次见你,是特地告诉你,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说,“他离开了我。” “谁得到与我无关,我反正已经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说,“曾经有一度我是这么的爱恋他。” “请你原谅我。”她又旧话重提。 “当然原谅你,好好的工作。”我说,“百灵,别想得大多,这并不是我们的错。”我笑笑,“把责任推给社会。” 百灵看我一眼,“你总是乐观的,丹薇,有时候我很佩服你,你总是乐观的。” 我淡淡他说:“是的,我还是对生命抱有热爱,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是我呼吸着空气,喝着水,享受着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从来没有碰到幸运的事,”百灵说,“我一向生活得很上进,读书。工作,莫不是依正规矩,连搭公路车的时候都看‘十万个为什么’,我得到些什么?所以我学着往坏路上走,谁知又太迟了。” “百灵,别说得这么丧气,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我认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说。 “他什么也没有留下给你?”我问。 “少许现款。”她说:“很伤自尊心,我情愿他什么也没留下。” “百灵,别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见,丹薇。”她说。 “慢着,百灵,你会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会。”她说,“我想或者会到外国去走一趟。” “再见。”我说:“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带着一颗蛮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习惯,我洗头兼洗澡,然后捧着一大叠报纸看。 张汉彪生气了,他也不来找我,我们算是宣告完蛋。 我开了电视,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声音也是好的,幸亏天天忙得贼死,一双腿老站着,早已卖给珍珠甜品部了。 问题是我的体重,近厨得食,我已经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别的地方不打紧,最可怕的是个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没有下决心节食,算了,谁来注意。 我上床睡觉。 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响,我翻一个声。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谁听这种电话谁是傻子。 电话不停地轰着。 老娘说不听就不听。 它终于停了。 我也终于睡着。 事情更坏了,没隔半小时,有人按铃,敲门。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声音却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这些人如果以为我一个人住就可以欺侮我,这些人错了。 我懂得报警,我决不会迟疑。 既然已经起床,我点起一支烟,坐在沙发上享受,如果有无线电,还可以听一首歌。 电话铃与门铃忽然都休止,静得不像话。 在这种时候想起酒店厨房一个伙计,二十多岁,储蓄够了,最近去一次欧洲,回来巴黎长巴黎短,传阅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还是他,两只脚微微“人”字地站着,双手永远坠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脸上一副茫然无知的神色。 他与我说:“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画,叫……” 我看着他。 “叫……蒙娜,对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说。 我怎么能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问任何一个六岁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诉他,那幅画叫蒙娜丽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认为是一种无知,一种损失,我是谁呢?我又有什么资格说。我闭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这个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钱,何必上班,何必与这种人打交道。 曾经一度我有机会脱离这一切……我有机会,但是为一点点的骄傲,为了证明我不是区区的小钱能够买得动,我放弃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烟。 我打算再睡,熄灯。 门铃又响了起来。 门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开门。他站在铁闸后。他! “开门!”他叫,“我看见你的灯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会开门的,你快走吧,邻居被你吵醒,是要报警的,快走!”我说,“你找上门来干什么?” 他静下来。“开门。” “有什么道理?” “我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