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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期的诗-7

作者:九把刀 字数:8016 更新:2023-10-09 12:30:15

「有,里面也有亲笔签名卡、限量的隐藏卡组金版笔迹平行卡,限量一百张,还有柯比布兰特的MVP特卡,不过这就要看你们运气啦。」老板说着说着,又拿出另一盒不同牌子的球员卡说:「还有这一盒Topps Treasury卡,一包两百块,每盒有十八包,里面也有不少好货,每箱都有机会得到魔术强森跟大鸟博德的全新人团队双签卡,还有亲笔签名卡跟标签卡,怎么样?要不要两个人买不同的?」  听不是很懂,但价钱对了。  我跟肥仔龙各买了一盒,我买Upper Deck,肥仔龙买Topps。  森弘一看到我们拿着美工刀割开球员卡卡盒外表塑料封套的瞬间,当年比我们都还要热爱球员卡的他,忽然激动大叫:「为什么我只能买一张乔丹签名卡?我也要拆盒!老板,我也要一盒这个Topps!」  阿菁被森弘这么一叫,也跟着兴冲冲说:「好吧,那我也要一盒Upper Deck。我们来比赛看谁拆到的卡最厉害!」  我们一边将球员卡盒子拆开,一边看着无动于衷的西瓜。  西瓜翻白眼:「别看我,我钱都花在老婆跟孩子身上了。」  「……」老板继续打电话,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拆盒。  记得当年老板自己也疯狂迷上球员卡,我们拆一包一包的,他拆一盒又一盒的,我们围在他旁边看,大叫这种拆法真是过瘾,搞得老板每次都得意洋洋的,秋得要死。  可是老板常常被他老婆骂,后来被规定一个星期最多自己只能拆一盒,其它的都要确实拿去卖给我们这些小鬼,免得最后店先被自己拆倒了。  我们一包一包拆开,小心翼翼将卡片倒出来,一边讨论着卡片上的人物,一有看起来好像不同凡响的材质或设计,就忙着问老板是不是拆到了好货。  谁拆到好卡,其它人就停止手边的动作,忙着将头挤过去,然后迫不及待地回到自己手中的卡片。  「我在想,为什么我后来卖鸡排赚了不少钱,却没有再来买过球员卡?」肥仔龙边拆边说:「靠咧,这张卡已经重复出现了十几次啦,老板你是开黑店喔?」  我也有同感,科科科说道:「对耶,我后来在网络上写网志回忆我们的青春时,有想起过球员卡这一回事好几次,也有突发奇想过,以现在的收入爱怎么拆就怎么拆,一定要找机会干这件事一次……但就是没有真的自己跑去买。没动力啊。」  不知不觉,我的手边已经堆了好几张比例特殊的卡片,最猛的一张还是柯比布兰特跟詹姆斯的巨星组合双比赛卡,在卡书上肯定有很好的美金行情。  要是十二年前的我看到我这种拆法,一定会乐得嘴巴歪掉。  认真一想,如果当年我们挖洞埋梦想的时候,规定的是写十个梦想而不是三个而已,「买一盒球员卡拆到爽」一定会名列其中吧。  「你们到底是在急什么啊?花那么多钱,当然要慢慢拆啊。」阿菁拆得很慢,每一张卡都仔细先做分类再拆下一包,慢吞吞的一点都不像平常的她。  当年带我们进入球员卡世界的森弘也拆得很乐,笑笑说:「其实还是要大家一起拆球员卡才爽啊,自己一个人来多无聊啊。」  说得一点也不错。  有些事,自己怎么做,就只有怎么无聊的份。  非得要揪着好朋友一起干,才真正有意思。  号称没钱的西瓜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只是脸上简单写了个大大的干字,我们感觉到他的手奇痒无比,于是用施舍乞丐的表情丢了几包让他帮忙剪开,过过干瘾。  西瓜边拆边干,直说要是没有结婚,他当然也想试试这种拆法。  这个时候,老板放下电话看向我们,问:「喂,听好了。麦可乔丹的亲笔签名卡,现在有一个老收藏家愿意让出四张,你们要哪一张?」  「哪四张?」阿菁问。  老板将刚刚抄在纸上的数据倒转过来,让我们看个清楚。  BGS 9 Michael Jordan Sign of The Times GOLD Autograph-3000(us)  98 Michael Jordan MJ's Final Floor Auto Signature 1/1-2500(us)  03/04 UD Finite Signatures GOLD Michael Jordan Auto/10-1200(us)  2002 Upper Deck ultimate Signatures-650(us)  「啧啧啧,最贵要三千美金,差不多快十万块了。」阿菁看着森弘。  「最便宜也要六百五十块美金,就是说……」我拿起桌上的计算器,按了按说:「差不多两万出头,这样应该不算超出你的预算吧?」看向森弘。  森弘在中华电信上班,薪水一个月四万多,又稳定又爽,加上没有交女朋友帮忙花钱,每次看森弘认真存钱就很想用力打他,现在一张梦幻球员卡不过花他半个月薪水,我们才不会觉得逼着他做这件事很过份咧。  森弘一时之间无法决定,只是张大嘴巴。  老板晃着手中电话,催促道:「总之比你们刚刚出价的一百万便宜很多啦,要不要?卖家在线上,要的话,我就请他明天把卡片用限时挂号寄到店里。」  我斩钉截铁地说:「不行,今天晚上就要。」  森弘点点头,说:「对,如果不行,就下次再来。」  西瓜跟肥仔龙抓住森弘的两手,大叫:「还下次咧!老板,我们今天晚上就要,叫那个卖家现在就来店里吧,我们现金交易!」  「他人不在彰化市内,他在线西!」老板摇摇头。  线西啊,也是在彰化县里,靠海的一个小城镇。  ……不过从这里开车过去至少要花一个小时啊。  我们面面相觑。  「白痴,那就我们过去啊。」西瓜淡淡地说:「把住址给我们吧。」  就这样,我们将刚刚拆出来的好卡拿给老板,请老板帮我们用压克力板装好。  那些卡片被压克力板这么一镶,整个感觉就不一样。  沉甸甸的,颇有份量。  「感觉真棒啊,下次有机会再一起拆卡吧  「啧啧啧,我都还没拆完呢。」  「下次就要认真比赛了,拆到最贵的卡的人,可以并吞其它人的所有卡。」  「白痴,看我干嘛?那种烧钱的烂比赛我才不想参加。」  「先说好,等一下不准逼我买最贵的那张卡!」  回到西瓜车上。  五个三十岁的臭大人,慢慢往森弘的十八岁梦想继续靠近。CHAPTER6 改变世界个屁  车上听着广播音乐,大家有一搭没一搭乱聊着。  只一下,坐在森弘跟我中间的阿菁就睡着了。  她的头靠着我的肩,睡到连口水都滴在我的衣服上,害我不敢乱动。  说起来,一点也不好笑。  以一个女生来说,阿菁的运动神经出类拔萃。  即使站在男生的立场来看,阿菁还是很厉害。  从前不管是国中还是高中的体育课,女生都很喜欢在点名后分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团体在树下聊天、或是在跑道上用散步的节奏手牵手说笑,最多就是打羽毛球流点香汗。  但阿菁跟她们格格不入,总是卷起袖子、甩着马尾,跑来跟我们这些男生玩。  起先是国一的躲避球,再来就是国二的垒球跟国三之后的篮球。  尤其是篮球,明明就是非常的……该怎么形容好呢,明明就是非常典型的男性流汗运动,充满了篮下推挤、架拐子、粗鲁地打手、用脏话运球、恐吓对手再打手就打架等元素,但每次体育课,阿菁都乐此不疲地跑来跟我们组队。  「干,你去玩跳绳啦!」  我皱眉,指着远方一堆在树下跳绳的女生。  「陈国星,你不要打不过我就不想跟我打,烂人。」  阿菁用中指戳我的头。  猜拳选人分队以后,我总是被叫去守阿菁。  那真是相当糟糕的经验。  我的运动神经很烂,运球时漏洞百出,常常被阿菁抄假的,逮到空档想快攻上篮,却常常被阿菁从后面把球给巴走。  反过来,阿菁就厉害多了。  国二就学会用单手投篮、快速过人上篮、三分线神准、传球只要瞥一眼就到位。除了抢篮板会被臭男生的大屁股撞开外,阿菁打得几乎跟森弘一样好。  面对我紧张兮兮地运球,阿菁总是精神奕奕地张开双手、低着腰,虎视眈眈准备偷球——然后得逞。  轮到阿菁持球时,我防守,阿菁却总是轻易地摆脱我,跳投、跳投、跳投!  「靠,陈国星你黏阿菁黏紧一点啦!」大伙总是这么对我大叫。  「她是女生耶,我黏那么紧不就是性骚扰!」我反驳。  其实真相是,我根本想黏也黏不了。  虽然我肯定是自己队上最烂的,但阿菁可绝对不是另一队最烂的一个,照道理说,不会是由我来守阿菁,可大家却都用命令的口气逼我守她。  好像,守女生是一件很丢脸的差事似地。  明明我就守不住阿菁。  可阿菁从来没有嚷嚷:「陈国星守不住我啦,换一个好不好?」之类的。  就只是默默电着我。  被一个女生痛电四年,可不是什么值得说嘴的事。  ……拿来写歌倒是不错的点子。  「陈国星,你这一首《盖我火锅的马尾女孩》,就是在写阿菁吧!」  开车的西瓜突然冒出这么一句,看着后照镜里的我。  对啦对啦 我运球有手残 最好你再抄我球  对啦对啦 我还在双手投 最好你再盖火锅  还有你们这些猪朋狗友 叫我守 叫我守  守恁老师你自己守 帮我加油加三小 干恁老师你自己守  这女孩不是人 开了外挂加速器  手心装弹簧 瞬间移动了不起  我运球 可不可以尊重我 硬要抄就立刻走 回眸一笑做什么!  运动细胞我没有 给你拐子办不到  最常干就是被你晃过 晃过 晃过  看着你的马尾 扬长而去  一眨眼我人生也晃过 晃过 晃过  看着你的马尾 扬长而去  喔喔,广播电台正放着这一首、我在五年前写给当时快过气的嘻哈团体「臭油条」的怪歌。当年他们一唱,就整个逆转翻红,本来说好这张专辑发完就要解散的臭油条,奇-_-書--*--网-QISuu.cOm被迫继续又唱了五年。  偶尔臭油条还会跟我邀歌,不过上一首我写的《不要在我的脸上涂奶油》被他们唱挂了之后,我就没接过他们的电话。我可没办法保证什么。  现在牵着阿菁的手,这才感觉到,那些年一直巴我火锅的那只手一点也不大,还软软的满好握的。真是不可思议。  不过这只是假象!  我不会忘记这个女孩今天在婚礼上,还对着我开枪!  「当初一开始听到的时候,吓了一跳。」西瓜随意抓着方向盘,笑笑:「想说,什么啊,原来你这白痴也会写嘻哈啊。」  「靠,我什么歌都会写好不好。」我刻意压低声音,怕吵到睡着了的阿菁:「从我在网络上放第一首歌《杰克戴上面具的那一夜》开始,我就什么类型的歌都想碰一下,厉害到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  「太臭屁了喔。」森弘也笑了。  「说认真的,你们干嘛让我守阿菁啊?明明阿菁就很厉害,我都被电假的。」  「……」森弘看着窗外。  「……」西瓜看着前方。  「……」肥仔龙看着痴肥的手指。  「你们是怎样?都不说话是想打混过去啊?」我用脚踢了一下前座。森弘勉为其难接话:「就……反正事情过了就过了。」  我又踢了一下前座:「你们害我体育课常常不想打篮球,很贱耶!」  肥仔龙闷闷地说:「你不打篮球的时候,阿菁就变成我守的耶,我也是被电假的啊。妈的,其实我当年就觉得阿菁的实力根本就和森弘不相上下。」  西瓜冷冷地说:「照道理来说,反正森弘跟你还有阿菁都差不多高,应该是由森弘去守阿菁,你去守跟你一样烂到爆炸的杨泽于。但问题是,如果连森弘也被阿菁吃掉了,我们男生的面子怎么办?白痴,我这样说你懂了吗?谢谢你的牺牲啊!」  我用力踢了一下前座,骂道:「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这一踢,阿菁微微靠在我肩上的头抽动了一下,发出睡得不舒服的呼吸音。  「不说阿菁了。说到你的歌,我还满喜欢你这一阵子写给那个黑妹妹的《夏日烟火》,很芭乐啊,但很好听,听几次一下子就记住副歌了。」  肥仔龙转过头,对我竖起肥肥的大拇指:「跟我买鸡排的几个女生也常哼那一首喔,我就跟她们说这首歌是我朋友写的,她们都不信咧!最后还是我叫她们去看你网志里,那一本标题『矢志追随我的臭家伙们』的相簿里有我跟你的合照,她们才吓一跳咧!」  「白痴,我也满喜欢黑妹妹那一首《夏日烟火》,还有那一首《我的回忆,你的口袋》也不错,我老婆很爱,整天都在放。」西瓜也向我竖起大拇指。  「芭乐的歌传唱度是比较高,也比较容易畅销。」我不置可否:「但太常写芭乐歌的话,在网络上就会被乡民干成只想写赚钱的歌,不管我说我多喜欢夏日烟火,还是我多喜欢《我的回忆,你的口袋》都不会有人相信啊。」  「会这样吗?」森弘疑惑。  「就是会这样。」我苦笑。  「喂,流星街先生,你写歌写这么多,是写好了再投稿,还是只要等人来跟你邀歌就行啦?」西瓜稍微摇下了车窗,让车子里的空气换一换。  「各种状况都有啊,不过要等人跟我邀歌再开始写,不就太晚了?大部分我都是自己写自己的,比较不用顾虑什么。写完了,就想看看市面上有哪个歌手比较适合唱,我就投稿给那一间唱片公司,注明我想给他们底下的谁谁谁唱,看他们要不要用……就这样。」  森弘看了过来:「写歌应该很好赚吧?除了专辑卖几张抽几张,报纸上还说,我们在KTV每唱一首歌,KTV业者就要付给你们这些写歌的几块钱,是不是真的啊?」  「一开始都马是卖断,到前几年才开始抽版税。不过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很喜欢这个工作……其实说工作也不是,毕竟是我自己喜欢做的事。」  「都没有不爽的事吗?」肥仔龙回头。  「没啊。」我看着窗外。  「比如说被歌手打枪,没发生过吗?」肥仔龙锲而不舍。  「当然有啊,我写了很多歌到现在都还没有人要唱咧,都是一些怪歌,或是没办法感动人的假芭乐。」我怪笑道:「不过这也没什么啊,本来就不可能每一首歌都中,没有爽成那样子好不好。」  其实,不爽是有的。  但不用为我担心啊老朋友。  你们只要替我开心就可以了。  这几年我写了很多首歌。  不敢说每一首歌都很好听,但我真的每一首歌自己都很喜欢。  我从小就看不懂五线谱在干嘛,连最基础的高音笛都吹得很炮,所以我写歌不可能乖乖写谱,而是靠哼哼唱唱,将旋律反复咬在嘴巴里直到烂熟,回到家,再用录音机录下。  写给子筱薇的第一首情歌,就是这样孵出来的。  慢慢手机有了录音功能后,我就能随时随地停下脚步,在马路边、公交车上、捷运月台、骑楼角落、公厕马桶上录下我的即兴灵感。  也许是从未受限于乐理的束缚,我写歌的姿态真的很自由。  一开始根本没想太多,只是为了让更多人听到我写的歌,于是我将写好的歌放在网络上让大家自由下载,还取了一个笔名,叫「流星街」。  表面上「流星街」三个字听起来颇诗情画意,实际上的典故是日本漫画家富樫义博画的《猎人》中,杀人如麻的「幻影旅团」的根据地。  大概是我的声音很难听,又没有配乐,只是很干的清唱,我放在网络上的歌,不管是点阅率或是文章响应数都少得可怜。  那时我很喜欢写一些天马行空的怪歌,例如描述人格分裂的变态到处杀人的《都市第九部曲》、幻想外科医生在手术房里大暴走的《内脏烟火》、叙述一个落魄男子决定到菜市场拍卖自己妈妈尸体的《一公斤一百》、从古怪新闻中取得的灵感写成的《妈,我的头,很冷》……虽然说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但当时我的脑袋都是一些很不正常的画面,所以写出来的自然也不是什么太规矩的东西。  虽然那些畸型的怪歌非常不受欢迎,但总有几个思想同样怪怪的网友觉得很好玩,常写信鼓励我多创作,说他们总是等着我将新歌放上网,还弄一个「大」字给我。  「流大,总有一天你会跟方文山并驾齐驱的,只是你现在还不知道!」  「流大,华语歌就靠你跟周董了。相信我你绝对不会饿死的。」  「请你千万不要放弃创作啊流大!我已经准备好追随你一百年了!」  「改天等我学会编曲,再帮流大把曲子修一修,唱片公司一定会收的。」  那些网友让我觉得自己很酷,觉得自己有点特别。  说真的,一开始我只是想写歌娱乐我自己,并不觉得自己可以靠写歌维生,毕竟要达到那种程度也太困难了吧?如果有人跟我说,他想靠写歌赚大钱,我只会在心里大笑他发疯了。  我很天真,但还没有天真到想把自己饿死的程度。  大学快毕业的我很实际地盘算我的人生,我想,再怎么喜欢写歌,毕业当兵后我都得找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管有多枯燥、多繁琐,总之我得自己养活我自己,不能成为拖累家人的米虫。  我想象的画面是,三十岁的我,五点从某间灯光不足的公司下班后,在巷口吃个面,回到家先洗个澡,再来就可以好整以暇打开计算机桌上的麦克风,将我一整天得到的灵感全唱录进去。  所以我想办法考上研究所,想从研究所的所学里找到未来的职业。  然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我的歌,我的人生。  某一天,唱片公司开始采用我的歌,将我的歌送进录音室重新装潢打造,我的歌不再只有傻气的清唱,而是套上有模有样的编曲与伴奏,交给比我会唱一兆倍的歌手诠释。  如此一来,大家才渐渐注意到我的创作。注意到我的存在。  歌开始畅销,收入多了,让我得到用全部的时间都拿来创作的自由。  我不必打领带上班,每天要做的就是到处走来走去,捕捉这个世界低声唱给我听的声音、攫取这座城市敲打在我耳里的节奏。  我看着西门町六号出口的人群写歌。  我看着在大安森林公园牵手散步的情侣写歌。  我看着在小区篮球场上的挥汗身影写歌。  我看着在捷运上大声嬉闹的高中生写歌。  我看着入夜的中山北路上打扮超辣的女孩写歌。  我从来不会抱怨自己写歌很累,因为我已经太幸运了。  有多少人可以真正拿自己的兴趣当职业?  只是,当我的歌越来越红,越来越多歌手跟我邀歌的时候,以前我无法想象的批评,从我过去再熟悉不过的温暖土壤中蔓延攀爬出来。  我始终很困惑,如果我写歌无迭让自己快乐的话,写歌还有什么意义?  怪里怪气绝不押韵的歌,我还是很喜欢写。  但我也很喜欢写情歌啊,我也喜欢写一些押韵押得无限柔软的歌词啊。  我很喜欢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自然就会想要写一些像《一路上有你》那么真挚温柔的陪伴型的歌。  张雨生的《天天想你》从我国小五年级就一路陪我到高中,我那么爱,怎么下会想要写出同样可以陪着小男孩长大的经典情歌呢?  梁咏琪的《胆小鬼》好可爱,听的时候就好像有一个像猫一样的女孩在旁边搔我痒,徐怀钰的《我是女生》也很俏皮活泼,我一个大男生也想挑战能不能写出那种让人甜在心头的曲风啊。  郑中基的《左右为难》、苏永康的《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 、李圣杰的《痴心绝对》被大家唱到烂掉,但反过来说,不就是大家一直唱一直唱一直唱不完的经典芭乐吗?我也很受感动,我也很想种出那么厉害的芭乐啊!  我以写怪歌出道,不代表我只能写怪歌、或我是一个以反市场为乐的怪咖,写怪歌更不代表志气高啊!  我写中国风,不代表我就准备抄袭方文山。因为我就很爱方文山啊!  摇滚的精神绝对不是唱摇滚歌。  而是摇滚激荡这个世界时,所散发出的光芒。  如果摇滚不是这样——我不摇滚,也没什么。  「我说流大,你是不是向市场妥协了?为什么又是这种芭乐呢?」  「不知道该不该说……流大,我觉得你的歌越来越商业了。」  「我该叹气吗?现在的流大,已经不是我当年认识的流大了。」  明明就,一样吧?  我的心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我原本以为只要我做自己喜欢的事,就无所谓向不向市场妥协,没想到自己的内心戏不见得可以被所有人听见。特别是一些早就准备好讨厌我到底的人,最喜欢装作是我的旧粉丝,大声叹气我已经被商业机制给同化了。  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常常在网络上被PTT乡民干到爆炸的少女偶像团体,在制作新专辑时向我邀歌。  她们找我开会,跟我说她们对专辑走向的想法,甚至跟我吐露她们的初恋,希望我写歌的时候放进她们的感觉。  怎办?  写了的话,乡民在干剿她们的时候,肯定也不会放过我。  但我还是写了。  「为什么还是写了?」  有个只帮天王天后写歌的前辈,笑笑在我脸上吐了一口烟。  「因为如果我不写,就代表我输了。」  我避开那股烟,无奈地说:「因为我觉得她们不错啊,开会也满有感觉的,如果我顾虑到帮她们写歌的后果,而不是我想不想写这首歌,那我就不算完全自由了。」  前辈颇有深意地说:「流星街,你会这样想,就已经不自由了。」  我沉思了片刻。  「我想我大概懂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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