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恨地瞪着这个男人,连带阿森的份。 他依然不温不火,只是眉头,不经意间微微皱了皱:“其实你不用说得那么大声。” “那你出去!” 他忽然站了起来,低头,水漾般的眸朝我轻轻一转。而我紧跟着还没脱出口的话,竟硬生生给卡在了喉中,只是愣愣看着他转过身,走向窗边。 “优,我们交换个条件吧。”伸手推开窗,冷冷的夜风扑面而入,将他一头丝绸般柔滑的发吹起,抖散。 我看着他身上雪白的窗帘随风妖娆地舞动,无语。 “让我留在这里的条件,”背对着我,他抬起手。指间一枚小巧的东西在灯光下折出一道光,金色的。 我听到自己心脏‘扑通’用力跳了一下。 那是枚纯金的鹰形护身符,精致,美丽。 “我把它给你,你让我留在这里……”后面他还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见,我只知道自己点着头,然后从他手中接过那枚尚且留着他体温的护身符。 没有看错,虽然只在博物馆的陈列处见过它两三次,这精美奢华的样子我不可能记错的。 我把它用力捏在手心,然后朝门外走去。 “优,你去哪儿?”我听到他在身后叫我。 “出去走走。”找到阿森,说明一切,然后,警察自然会给你安排一个免费的住处。我在心里这么盘算着,脚步变得有些急,以至于没有听清声后那个男子,他意味深长的话语: “早去早回。” 我几乎是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阿森家门口的,铁门半掩着,露出里头暗色的木门。窗户里黑洞洞,想来,他早就睡死了,这头猪。 把铁门拉开,我手用力砸了上去:“阿森……”话音未落,我只在门上敲了一下的手,半空中蓦地滞住。 门没有锁死,被我一掌拍上去,竟‘呀’的一声敞开了。 走廊里游走的风从我僵立在门口的身体边打了个转,散开。空气很干净,散发着一种说不清楚的味道。 我的心没来由地一沉。 “阿森……”试探着喊了一嗓子,发出的声音却轻得连自己都不晓得在叫些什么。四周突然一暗,楼道里的感应灯,灭了。 用力跺了一脚,响亮的声音再次让感应灯点亮,借助那些昏黄的光,我一步一步朝里头走了进去:“阿森……” 声音穿过门廊,竟带着回音。我突然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阿森……”硬着头皮,我再次叫了一声,虽然隐隐感觉,不论我再怎么叫,似乎都不再可能叫出那个高高大大,经常一脸坏笑的男孩了。 我站立在客厅中央,客厅这会儿显得很大,窗外的路灯照射进来,一眼的冰冷和空旷。 阿森家客厅高级的家具和装饰,竟然都消失了,消失得彻底。如果不是墙壁,天花板和地板上高档的装潢还昭示着这里原本的华丽,我会以为自己不小心走进了一个待卖的毛胚房…… ‘咔……’房间里忽然响起一声细微的声音。我眼皮轻轻一跳,不假思索,几步朝那里奔了过去:“阿森!” 没有家具了之后的房间,原来是这么宽敞的。光洁的地板上零星飘着几张纸,以及几团布,我认出来,这几团柔软洁白的布头,是原先悬挂在落地窗上,那些精致美丽的窗纱。而此刻,它们安安静静散摊在冰冷的地板上,仿佛殉难的贵妇…… ‘咔……’又是一阵轻响,伴随清冷的夜风,在整个空旷的房间内回旋。于是我看清了,发出声音的东西,原来只是一扇半启的天窗,在风中颤抖着,发出细微的呻吟。 我的脚底一软,直直跪倒在这被掏空了的屋子中央。第五章 不速之客 “阿森在哪儿!”冲回自己家的时候,那个男人正坐在沙发上,无动于衷地闭目养神。我用力踢上门,站在通道口狠狠瞪着他。 他似乎被关门声震醒了,懒懒扫了我一眼:“他在哪儿,我想你应该比我更了解。” “今天一整个下午你都和他在一起,你敢说你不知道?!” “不知道。” “撒谎!”他若无其事的淡然让我火气飙升。 “你刚才说出去走走,就是为了找他?” 话锋一转,倒让我微微一愣:“这和你无关。” “没找着他?”身子一倾,他整个人斜靠入沙发,一手支着头,好整以暇地看着我。 我脑子有点发热,因此没有发现在不知不觉中,自己说话从主动逐渐变成了被动:“是的。” “也许和你一样,出去走走。” 我的脸一红,不过随即恢复正常:“他家里空掉了,什么都没留下。我是说,他搬走了,就在今天。” “很突然。”他薄薄的唇含着笑,温宛而迷人。 “是的很突然。”我紧紧注视着他的眼睛,试图从那片黑夜般的色彩中找出些不同的东西,可是没有。他的眼睛漂亮温和,安静得无懈可击。 我忽然有些气馁,连口气,都仿佛找不到了刚才义愤填膺的感觉:“他到底去哪了,告诉我。” “你很在乎他。”话锋再次一转,他似乎打定了主意带着我的话绕弯。 我不语。 “他在乎你吗?” “这关你什么事!”突然觉得这个男人很八卦。 他笑了,对我眼中流露出的鄙夷和不耐不以为然:“如果在乎,他必然不会什么招呼都不打就悄悄搬走,最起码,也会有个暗示之类……”用顺溜的中文,他轻描淡写地说着,那美丽的笑容在我眼里逐渐融化成一团模糊,唯有两片粉色的唇,清晰而缓慢地上下开合:“而他走了,连个道别都没,足以证明你在他心目中并不重要。既然他并不在乎你,又何必在乎地追问他的下落。” “你错了,他给我留过话。” 似乎有些意外,他扬了扬眉,只是脸上依旧带着浅钱的笑,看着我。 “他叫我在他家等着他。阿森这个人,当他让别人等的时候,必然不会让人空等。”我没有信口开河。阿森在今天给我的最后一个眼神,温暖而深远,那不是道别的目光。 沙发上的男子忽然敛了笑容。 静静看了我半晌,他垂下头叹了口气:“你变得很奇怪,西……优。” “别说得好象我们以前有多熟悉一样,他到底在哪儿。” “你似乎认定我知道他的下落。”站起身,他在厅里巴掌大的地方轻轻踱着,不时看看天花板,蹙眉:“这地方真矮。” “他到底在哪儿。” “他在……”他停下脚步,一个转身看向我,嘴角轻轻扬起:“不知道。” 我想我体会到了膛目结舌的感觉。 就在一愣神的工夫,他的手忽然伸向我,毫无预警地托起我的下颚:“我说我不知道,你,信不信。” 漆黑的眸子像个黑洞,深而氤氲……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当他问完那句话的时候,我不敢确定,因为我正在努力找着自己那根忽然间变得有些不听话的舌头:“……不信。” “不信,”他点点头,朝我靠近了一点:“你不信他会不辞而别,也不相信他的离开和我没有关系,是吗,优。” 我眨了下眼,表示肯定。 他笑了笑。而我却在刹那,似乎从这笑容中捕捉到一丝无奈,虽然,那表情稍纵即逝:“那么,我给个会让你相信的回答吧,”凑着我的耳,他声音轻轻的,带着点暗哑:“我,确实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在哪里。”我一眨不眨看着他的眼。 他的目光一凝,随即忽然化开了,如同一汪被微风吹皱的山泉,清透,却望不穿底:“等哪天我心情好,没准会告诉你。” 话音未落,他的指已从我下颚松开,后退半步,略带戏侃地欣赏着我的脸,由苍白,勃然涨红到可以滴血。 *** *** 我失业了,在发现阿森突然搬走的第二天。也是在那一天,我明白自己彻底失去了同他的联系。 那天去博物馆报到,目的其实不是为了上班,而是抱着一丝希望,希望能在那里找到他的踪迹。我想博物馆最近那么多事,都和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虽然他懒散但做事向来负责,所以必然会在博物馆出现。 可是我却错了。 他们告诉我阿森不会再到博物馆上班了,至于他去了哪里,也许除了他的亲人,没有任何人知道。然后他们再告诉我,我被停薪留职,案子结束之前,都可以不用再来博物馆了。 那天我没有直接回家,只是一个人沿着博物馆外那条干净的街道慢慢走着,走了整整一天。身后十米开外跟着那个不知道该称作是神还是魔的男子,他身上套着我问邻居借来的衣裤。 记忆中似乎从那天起,他就没有离开我超过那个距离。 过马路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叫住了我,然后对我说,他叫俄塞利斯。他说如果你觉得脑子有点糊涂的时候就好好念念我的名字。然后他牵着我的手,把一脸不屑的我带过了马路。 是的,现在,这位叫做俄塞利斯的怪人,他和我‘同居’了。 如他所愿,我退步让他留在了我家。 客厅已经俨然成了他的领地,他似乎对那张胖忽忽的沙发,格外感兴趣。于是每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只能靠边坐坐冷板凳。 他不是一般的懒,甚至我觉得他还很有差遣人的天分。他总是窝在沙发里用最优美的姿势指挥我干这干那,擦这洗那,因为懒人有着同他懒惰成正比的洁癖,懒人的眼睛里和身体上容不得一点点不干净。 顺便说,他差遣女生给他干活的时候,脸上是从来找不到一丁点不好意思的。 泡面头两天他用筷子盘着吃,吃得挺高兴,到第三天说什么都不肯再吃了,他坚持要吃煮出来的食品,并且是带佐菜的那种。一周后我做菜手艺大增,不晓得是该感谢他,还是诅咒他。 扫地的时候我总是不由自主会想到灰姑娘,忽然发现自己几乎和她没啥两样,只是她的苦难来自后母,我的苦难……来自那位把沙发当宝座的‘王子’。 白白养着这尊活菩萨,洗衣烧饭拖地板不算,还得掏腰包给他买衣裳,甚至包括内衣裤。好在现在超市里有塑封的那种,和一堆东西混一起,买的时候好歹还不让我太过尴尬。 每天每天我都他妈想咒死他,尤其是他跟在我身后去超市,一路吸引来大团大团惊艳忘形的目光的时候。但我又不得不忍,使劲的忍,只为了有一天他心情好了,能没准把阿森的下落告诉我。 阿森,到底在哪里,我很想他。为什么那么想他,我却不知道。也许就像某个经年陪伴在你身边的物事,溶入你的生活几乎成了一种呼吸,一种习惯,在身旁时,几乎察觉不出它的所在。只是当有天它突然消失了,你会发觉自己没来由地失落,失落到发现自己原来竟非常想它,狠狠地想它…… 但是生活还得继续。 我一面用着连自己都想象不到的执着和毅力去捕捉阿森的消息,一面数着日历翻着报纸寻找着新的适合我的工作。 常常会在报纸翻到一半的时候,抬头看看那个窝在沙发上猛看电视,有着怀旧名字的俄塞利斯大人。然后感叹一声:当男人真命好,尤其是当个漂亮而恐怖的男人。 和俄塞利斯逛商店是恐怖的。 他喜欢买衣服,男式女式都买,色彩越张扬越丰富越好。我曾问他为什么那么喜欢色彩浓烈的衣服,他说,优,当你只有白色可以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丰富的色彩有多么诱惑你的眼睛。 可是往往到了最后,发觉总还是白色的衣服最适合他,我汗颜。不过恐怖的地方倒不是指这个,真正恐怖的地方是,每回逛完了,采购完了,拎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回到家,我总会发觉,我们在商场居然一分钱都没付。 和俄塞利斯坐车是恐怖的。 记得第一回和他一起坐地铁,开始他一直没言语,目光安静地望着窗外。过了大约十分钟后,他冲我说了句让我毕生难忘的话:‘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 我正在周围无数怪异的目光中如若芒刺扎身时,他又来一句:‘其实我早想问你了,一路上那么多车,怎么就看不到一匹马,你们这里是怎么安置那些马的?’ 我只能当做不认识他。 而最恐怖的,是接受俄塞利斯的房租。 有句话叫‘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消亡’,当白吃白住地供养着这么个大少爷,却又每天还得被他时不时挑剔上几句时,我想如果再不爆发,自己就得消亡了。 于是我跟他大谈特谈金融危机,失业几率。从暴发户,谈到小乞丐,从大老板,谈到下岗职工……谈了足有大半夜,最后是俄塞利斯忍不住了,他静静看着我,然后说:“优,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干脆一点。” 于是我说:“你是不是该考虑付个房租,你在这里的开销我负担不起。” 他笑了,手按在桌子上,望着我的眼睛:“好啊。” 我没想到他那么干脆,早知道这样,何必浪费几个小时的口水。于是巴巴望着他的手,等他去掏钱。 他的手指很漂亮,修长,干净,指甲像半透明的水晶。从桌子上移开的时候,我看到桌面上闪烁了一下。 看来,手靓,连个桌子都会因此而放光,并且还是金色的光。 金色? 我愣了愣。当不可置信的眼神与桌面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再次对撞了一次之后,我懵住了。 圆盘状,一厘米厚,五厘米长,上面有着细细的纹路和古朴醇厚的色泽,单纯的金,厚重的金……那居然是块金饼。 而一旁的电视不失时机地跟着来一句:“老庙黄金,千足纯金……” 这块金子直到现在还被我好好收在卧室的抽屉里,因为他拒绝收回他送出的东西。我也不敢把它拿去换钱,因为我想起了和他一起时在商厦里从不付钱的采购。 鬼知道这金子是不是被他从哪里偷梁换柱弄来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我和俄塞利斯一点点熟悉,慢慢我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并且给博物馆上交了辞呈。 可是阿森依然消息全无,那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天气越来越冷,我的衣服从T恤变成了长袖外套。已经习惯了无论走到哪里后面都有俄塞利斯跟着,十米开外的距离,如影随形。 工作的地方离家很近,是附近的麦当劳快餐厅,我在里头当收银员。从那里到我家,一直线,中间横着两条不算宽的马路。 一路上种满梧桐。 常听人说这座城市浪漫,也只有走在这条被梧桐枯黄色的落叶铺满地的街道上,我才深有同感。生活中常常会有那么一点点小事,或者一点点小东西,能在不经意的一瞥间,让你体会到内心柔软的颤动,比如说,这随秋风四起而旋散开来的梧桐树叶…… 漫天瑟瑟的轻响,漫天闪烁的金色。 习惯性掏出手机,在这一片落英纷尘中,拨响那个已经被我快要拨烂了的号码。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号码,为空号。” 必然的声音。也许这号早被废了吧,可不知道为什么,总会每天时不时去尝试着拨打一下,仿佛非要听听看,才能够安心。 苦笑着合上手机盖,我回过头,朝身后望了一眼。 俄塞利斯的脚步依旧不紧不慢,只是视线越过我的身体看着远处,不知道在观望着些什么。 遁着他的目光,我转头朝前面看去。 远处慢慢走着一个熟悉背影,高高的个子,金红色柔软的长发掠在脑后,随着风,轻轻抖散…… “阿森!!”我惊叫,猛地加快速度朝那条背影冲过去:“阿森!!” 他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叫声,依旧走得不疾不徐,而我立刻不顾一切地抓住了他的衣服:“阿森!你去……” 话音,消失在那人回过头来的刹那。 有点惊讶,有点无措,虽然脸上还带着点微笑,却并非我熟悉的那个笑容。 不是阿森…… “对不起……”我松开手,而随即,一只温暖厚实的掌心将我的肩膀揽住。鼻尖传来熟悉的气息,仿佛是香片残留在空气中最后一丝甜美,不用回头也知道,那揽住我的人,是俄塞利斯。 被我突然抓住的年轻男子看了看我,又看看俄塞利斯,然后带着种奇特的笑,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我怔怔站在原地。鼻尖没来由地一酸,很快,一滴泪,突然从眼眶内,顺着脸颊冷冷滚落下来。 *** *** 三楼那家的狗死了。那只肥肥的短腿小京巴,在病了两周左右的时间,死于一个晴朗而安静的早晨。 说起来,那只狗得的病有点奇怪。它的眼睛本来是纯黑色的,溜圆,因为突出所以总给人种斜眼看人的感觉,俗称——狗眼看人低。可是两周前它的瞳孔突然无缘无故变成了绿色,毫无瑕疵的绿,仿佛洁白的眼球上镶嵌了两颗绿宝石。 听人传说的时候我还在想,绿眼睛就绿眼睛吧,波斯猫两个眼睛不同色还不是照样觉得它美吗,绿眼睛狗也未必就差,只要不是吃不下喝不动,这病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可有天回来在楼道乍一看到它,我竟被生生吓出一身冷汗来。 那天白日当空,可它那对碧绿的眼睛,寒流般划过了我的心脏。一直以为它眼睛的绿会和波斯猫一样,玻璃般剔透,但没想到它的瞳孔居然会是绿到发亮的那种,就好象……狼夜间觅食时发出来的光, 它用那双眼睛一直一直看着我,蹲在二楼的楼梯口,一动不动。直到俄塞利斯的脚步声在我身后轻轻响起,它才低哼了一声,转头跑开了。 之后没多久就得知它死了。 那天经过三楼时看到狗的男主人阴沉着脸拎着只沉淀淀的黑色垃圾袋走下楼,而女主人唉声叹气地站在门口,搂着不断在她怀里抽泣着的女儿。 这狗养了快四年,感情早已深得像一家人。 可是我的脚步却再也挪不动了,在经过那位阿姨身边的时候。 我看到她的额头有一块鲜红的血迹,顺着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下巴……一滴一滴往下淌。而她和她的女儿都浑然不觉。 只是在半分钟后她有些不耐地瞥了我一眼,也许是因为我的目光太放肆,也在她脸上停留了太长时间。然后她拖着女儿转身朝屋里走去,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不知道是不是种错觉,她身影消失在我视野的同时,我听到俄塞利斯,在我身后轻轻叹了口气。 三天后,那家的女主人暴毙,死因是意外事故。 一大早她出去买菜,不知怎的,在楼梯上绊了一下,人就直直载了下去。二楼到一楼,我上次跌交的地方,只是她不幸,是头朝下撞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 他们说,抬起尸体的时候,她只有额头上一处伤痕,大股大股的血从那块洞里冒出来,顺着她的鼻,她的唇,她的下巴,不断往下淌…… 他们还说,怎么会这么巧,头着地的地方,不偏不倚就有那么一粒石头,正敲在她脑门心上,那洞好深…… 我出门的时候尸体早已经被运走了,连地面上也被冲洗得干干净净,但楼道口依然涌着大批围观的人,有的叹息,有的兴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而我却是无措的,站在二楼到一楼的梯阶上,欲下不能。因为我看到三楼那位阿姨,满脸的血,满脸的惊恐,手中抱着她那条雪白的京巴,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小优……”我看到她嘴唇动了动。 “小优你能看到我……”她眼中忽然闪过一丝期望。抱着她的狗,她似乎想靠近我。不料刚刚移动到台阶处,她似乎碰到了什么滚烫的东西,惊跳着朝后一缩:“啊!” 我忍不住朝下走,谁知刚举步,肩膀却被一只手轻轻按住。 “别动。”我听到身后俄塞利斯低低的声音,近似耳语。而就在同时,她怀里的狗忽然朝我转过头,看了我一眼。 森冷的绿,仿佛夜间觅食的狼。它用这样的眼睛看着我,小巧的嘴巴微微张着,吐着舌头,一如过去天热时慵懒而急促地喘息。然后,那扁平的嘴,轻轻朝上扬起,弯出个大大的弧度。 我的背脊一阵恶寒。 狗在笑,这只狗居然在对我微笑?! 不由自主的,我朝上退了一步。而就在这个瞬间,那只对我微笑的狗猛一回头,一口咬在了她主人毫无防备的脸庞上! 她甚至连声惊叫都来不及发出,怀里抱着那条狗,而整个上半身,却随着自己的头颅一点一点挤进了那只狗大张着的口中。 那只狗仍然在微笑着,嘴巴像蟒蛇般随着吞噬的猎物体积大小而扩张和收缩,不超过十秒钟,那女子痉挛般抖动着的灵魂,整个儿被它吞了下去。它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看起来,和普通的狗几乎没有任何两样。然后它从半空跳落到地上,因为从那女子上半身被它吞掉之后,它就一直是悬挂在半空中的。 抖了抖毛,撒开四条肥肥的短腿,它一颠一颠穿过周围围观议论着的人群,消失了。 “优,”我感觉身后温热的气息,软软喷在我冰冷僵硬的脖颈上:“上班要迟到了。”俄塞利斯轻声说着,揽着我的肩膀,带我朝楼下走去。 之后的一整天,那狗的笑容时不时会在我眼前晃动,为客人结帐时如此,中午休息吃饭时,亦是如此。 俄塞利斯依旧和往常一样坐在靠窗角落那个位子,那个位子是单座,有着隐蔽的独立,良好的视野,明媚的日光……唯一的缺点,它是单座,这让不少情侣为之惋惜。而现在,它几乎成了俄塞利斯的专座。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跟着我,甚至包括上班时间。他不会影响我,不会干涉我,甚至可以把他当成空气,因为他总是安静得让人可以完全忽略他的存在,但和我相距的距离,从第一次见到他起,就没有超越过十米。 我曾问过他原因,那是在一次从公共厕所出来,然后看到他手插着口袋靠在女厕所门口发呆的时候。怒气和质疑就那样不可抑制地爆发了,因为他让我深深感觉到,他比之前监视过我的那些警察,更加严重地妨碍了我的人身自由。 “俄塞利斯,你到底为什么老要这样跟着我?!” 没有理会我的质问,他的眼神有些茫然地越过我的肩膀,看着我身后某个地方。 “你成天这样跟着难道就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了?!” 他依然没有理会,那双凝固在我身后的目光,变得更为专注了。 我忍不住回过头去,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如此吸引着他的目光。 身后人来人往,最醒目的,是一辆停在路边的机车。通体艳红,张扬得如同一团火焰。 “原来是这样……”就在我有些气馁地想转身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开口了。 我的心一动,以为他会对自己的行为解释些什么,却不料他直起身,径自走到那辆机车前,对它看了看,然后点点头:“你们这里的车果然不是用马来拖动的,”他指指机车,看着我:“很显然,这么小的壳子里根本装不下马,是不是,优。”说完他笑了,有些得意的样子,一口雪白的齿,阳光下折射着珍珠般的光泽。 而我当时想的是,该用手里的包砸他的脸,还是他的脑壳。 不是没有想过办法去摆脱他这种跟随,可是没有一次成功过。不管我是在人潮如海的商场突然发足狂奔,还是在街道纵横如蛛网的巷口玩失踪,每每当我气喘如牛地停下来歇口气的时候,一抬头,总能看见他不紧不慢地在十米开外若无其事地朝我走来。 我明白我斗不过这个怪物,所以我只能选择妥协。因此现在,每一个漫漫长日里,只要经过我们这一带的麦当劳,你就会看见靠东角落那面干净明亮的玻璃墙内,总是坐着个低头看书的长发男子。 永远那么安静,永远那么优雅,即使手里头捧的是几块钱一杯的廉价咖啡,即使眼里头看的是破烂得连封面都没了的《三国演义》。当阳光穿过树叶跳跃在他脸上的时候,你甚至可以从他深得抓不到一点情感的眼里,辨别出一丝似有若无的暖意。 他的指在字里行间静静游移,而阳光,在他脸庞起伏雅致的线条上静静游移…… 下班后,同往常一样去菜市场逛一圈,这似乎已经成了种惯例,有时候觉得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和周围那些家庭主妇们看齐了……自从家里来了这尊活菩萨之后,超市的速成食品已经被遗弃成了冰箱速冻柜的一部分,我正考虑准备到过年把它们整和整和做一锅杂烩汤吃。 菜市场的大门俄塞利斯是坚决不会涉足的,他总是在门口处停下,然后一脸忧郁地看着我昂首阔步地走进去。每当这时我都会有种错觉,仿佛我踏进的不是菜市场,而是刑场。 其实俄塞利斯不肯进菜市场,并且打破平时不离我十米距离的惯例,那是有原因的,并且我知道那原因是什么。记得第一次他跟我来到这里时,曾试图跟我一起进去。那时候天还比较热,里面的人又恰好比较多,所以在他走进去的一刹那,我看到了他脸上几近呕吐的表情。 后来他很含蓄地表示不陪我去市场了,然后很耐心地守在市场门口等我出来,不论多久。 有时候我会刻意在里面逗留比较久的时间,因为一个人的自由,以及室内菜市场里面的昏暗和喧闹,能够让我酷爱神游的大脑,不受约束地恣意活动片刻。这是俄塞利斯在周围时所享受不到的,虽然他安静一如空气。 在蔬菜摊位消磨了差不多半小时后,拎着一堆新鲜黄瓜和番茄,我决定去卖鸡的地方看看。俄塞利斯第一次喝鸡汤时,那种孩子般单纯而满足表情到现在都让我记忆犹新,于是每次买菜时都留了个心眼,看看有没有新鲜的鸡卖。不过想想也满失败的,为个白吃白住的人一次满足的笑就那么有成就感,男人骗女人下厨房,还真是简单…… 走到禽畜类摊位的时候,周围空气开始让人不好受起来,当然比起鱼虾海鲜类的摊位还是要好上那么一点点,但我的脚步绝对没有刚才那么悠闲了。 “这只鸡多少钱一斤啊?” “啥?这么贵,宰人啊!便宜点不?” “嘿,你这人!人家便宜的多了,不肯还就不肯还,别的地方鸡有得是!” 一路走,一路讨价还价声不断,在腥膻郁闷的空气中,嘈杂得有些让人喘不过气来。不过鸡倒是只只精神抖擞,肥肥壮壮的,拥挤在笼子里,用着精灵古怪的目光默然注视着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没有一点面临宰杀的觉悟。 都知道猫狗通人性,可是有时候我觉得,鸡,也是极通人性的。如果你仔细看它们的眼,你会发现,那里头有着遗传自老鹰的冷静和犀利。每天每天它们面对自己同类的死亡,等待着这样的时刻某一天,某一刻在自己的头上降临。它们安静而妥协,没有一丝挣扎,亦没有一点绝望,它们的眼睛清澈而认命,仔细看看他们的眼,一生一世在它们的眼底徘徊…… 我忽然猛地一个激灵,为自己脑中涌现的这些奇怪突兀的想法。然后我摇了摇头,让自己被浓郁肮脏的空气熏得有点混乱的大脑重新集中起精神,走到其中一个摊位:“阿姨,这鸡多少钱一斤?” 那卖鸡的女人嘴巴似乎动了动,我却没有听清楚她在说些什么,因为我的注意力被她身后的东西给吸引住了。 她身后是两排塞满了鸡的铁笼子,大大小小的母鸡在里头唧唧咕咕哼叫着,和四周所有笼子里发出来的声音一样。可是有一点不同,那是它们的目光,或许明白我是个将它们其中之一推向死亡的人,它们竟不约而同地都在盯着我看。不知道有没有人尝试过同时被几十只母鸡盯着看的感觉,那滋味……我只知道,脸被那些目光灼得生疼。 有种冲动,转身立刻逃走的冲动。可脚却仿佛粘在了这满是垃圾的地面上,一步都挪不动,因为我发现,那些鸡不但在看着我,而且,还在对我微笑。 我曾看到一只死去的狗对我微笑,就在今天早晨。但那还不至于让我太过震惊,因为狗有宽宽的嘴巴,即使笑得古怪,却也不会让人太害怕。而此刻几十只鸡,鼓起啄边较厚的那层角质对我展开一道奇特的笑容时,我的脚开始不受大脑控制地发软了…… “是她是她是她……是她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