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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唱歌的墙》作者:莫言

作者:莫言 字数:27874 更新:2023-10-09 12:11:11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莫言散文精品集:会唱歌的墙  莫言的散文一如他作为乡土民众精神图腾的“红高梁系列”,是小说的藤蔓,亦是理解莫言作品的灯塔。该书辑齐了莫言最具代表性的散文作品《厨房里的看客》、《说说福克纳老头》、《我为什么要写》等。在散文中莫言流露了也小说同样的语言才华,并且,流露了莫言本人的幽默和智慧。还有大量散文谈及故乡高密,莫言说故乡已成为他借以理解沟通和抒写描摹整个世界的一条必经之路。作家出版社 出版 作者:莫言/* 标题 */会唱歌的墙/* 目录 */第一次去青岛从照相说起(1)从照相说起(2)从照相说起(3)厨房里的看客吃事三篇(1)吃事三篇(2)吃事三篇(3)吃事三篇(4)吃事三篇(5)吃事三篇(6)吃事三篇(7)北京秋天下午的我(1)北京秋天下午的我(2)讲 话会唱歌的墙(1)会唱歌的墙(2)会唱歌的墙(3)过去的年(1)过去的年(2)故地重游(1)故地重游(2)童年读书(1)童年读书(2)童年读书(3)主席老那天(1)主席老那天(2)主席老那天(3)陪考一日(1)陪考一日(2)卖白菜(1)卖白菜(2)洗热水澡(1)洗热水澡(2)说说福克纳老头俄罗斯散记(1)俄罗斯散记(2)俄罗斯散记(3)俄罗斯散记(4)俄罗斯散记(5)读鲁迅杂感(1)读鲁迅杂感(2)北海道的人(1)北海道的人(2)马蹄(1)马蹄(2)马蹄(3)狗文三篇(1)狗文三篇(2)狗文三篇(3)狗文三篇(4)狗文三篇(5)狗、鸟、马(1)狗、鸟、马(2)狗、鸟、马(3)#望 星 空(1)#望 星 空(2)#望 星 空(3)#望 星 空(4)美丽的自杀(1)美丽的自杀(2)美丽的自杀(3)美丽的自杀(4)虚伪的教育(1)虚伪的教育(2)超越故乡(1)超越故乡(2)超越故乡(3)超越故乡(4)超越故乡(5)超越故乡(6)超越故乡(7)超越故乡(8)漫长的文学梦(1)漫长的文学梦(2)我为什么要写《 红高粱家族 》(1)我为什么要写《 红高粱家族 》(2)文学与牛国外演讲与名牌内裤(1)国外演讲与名牌内裤(2)向格拉斯大叔致意(1)向格拉斯大叔致意(2)三岛由纪夫猜想(1) new三岛由纪夫猜想(2) new/* 1 */  第一次去青岛  第一次去青岛之前,实际上我已经对青岛很熟悉。距今三十年前,正是人民公社的鼎盛时期。全村人分成了几个小队,集中在一起劳动,虽然穷,但的确很欢乐。其中一个女的,名字叫做方兰花的,其夫在青岛当兵,开小吉普的,据说是海军的陆战队,穿灰色的军装,很是神气。青岛离我们家不远,这个当兵的经常开着小吉普回来,把方兰花拉去住。方兰花回来,与我们一起干活时,就把她在青岛见到的好光景、吃到的好东西说给我们听。什么栈桥啦,鲁迅公园啦,海水浴场啦,动物园啦,水族馆啦……什么油焖大虾啦,红烧里脊啦,雪白的馒头随便吃啦……通过她眉飞色舞、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我没去过青岛,但已经对青岛的风景和饮食很熟悉了,闭上眼睛,那些风景仿佛就出现在我的眼前。方兰花除了说青岛的风景和饮食,还说青岛人的“流氓”。她说—— 起初是压低了嗓门,轻悄悄地:“那些青岛人,真是流氓成性……”然后就突然地抬高了嗓门,仿佛要让全世界都听到似的喊,“他们大白天就在前海崖上吧唧吧唧地亲啊……”这样的事情比风景和饮食更能引起我们这些小青年的兴趣,所以在方兰花的腚后总是追随着一帮子小青年,哼哼唧唧地央告着:“嫂子,嫂子,再说说那些事吧……再说说嘛……”她低头看看我们,说:“瞧瞧,都像磅一样了,还敢说给你们听?”  生产队里有一个早些年去青岛贩卖过虾酱和鹦鹉的人,姓张名生,左眼里有颗宝石花,歪脖子,有点历史问题,整日闷着不吭气。看方兰花昂扬,气不忿儿,终于憋不住,说:“方兰花,你天天吹青岛,但你是坐着你男人的小吉普去的,你坐过火车去青岛吗?你知道从高密坐火车去青岛要经过哪些车站吗?”方兰花直着眼答不上来。于是张生就得意地歪着脑袋,如数家珍地把从高密到青岛的站名一一地报了出来。他坐的肯定是慢车,因为站名达几十个之多。我现在只记得出了高密是姚哥庄,过了姚哥庄是芝兰庄,过了芝兰庄是胶西,过了胶西是胶县,过了胶县是兰村,然后是城阳、四方什么的,最后一站是老站。但在当时,我也像那张生一样,可以把从青岛到高密沿途经过的车站,一个磕巴都不打地背下来,而且也像张生那样,可以倒背如流。所以,在我真正去青岛之前,我已经在想象中多少次坐着火车,按照张生报告的站名,一站一站地到了青岛,然后按照方兰花描画出来的观光路线,把青岛的好山好水逛了无数遍,而且也梦想着吃了无数的山珍海味。梦想着坐火车、逛风景是美好的,但梦想着吃好东西是不美好的,是很难过的。嘴里全是口水,肚子咕噜噜地叫唤。梦想着看看那些风流人物在海边上恋爱也是不美好的。  等到1973年春节过后,我背着二十斤绿豆,二十斤花生米,二十斤年糕,送我大哥和他的儿子去青岛坐船返回上海时,感觉到不是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而仿佛是踏上了回故乡之路。但一到青岛我就彻底地迷失了方向。从我舅舅家那两间坐落在广州路口、紧靠着一家木材厂的低矮破旧的小板房里钻出来上了一次厕所,竟然就找不到了回去的道路。我在那一堆堆的板材和一垛垛的原木之间转来转去,从中午一直转到黄昏,几次绝望地想哭,汗水把棉袄都溻透了。终于,我在木头垛后听到了大哥说话的声音,一转弯,发现舅舅的家门就在眼前。  等我回到了家乡,在劳动的间隙里,乡亲们问起我对青岛的印象时,我感慨万端地说:“青岛的木头真多啊,青岛人大都住在木头堆里。”  /* 2 */  从照相说起(1)  这是我二十岁之前惟一的一次照相,时间大约在1962年春天,读者可以看到,照片上的我上穿破棉袄,下穿单裤,头顶上似乎还戴着一顶帽子。棉袄上的扣子缺了两个,胸前闪闪发光的,是积累了一冬天的鼻涕和油垢,尽管吃不到什么油水。裤腿一长一短,不是裤子的问题,是不能熟练地扎腰所致。照片上的我丑陋无比,这样的照片公开发表无疑是环境污染,所以我希望编辑最好毙了这篇文章,照片也就不必发表。照片上,我旁边那个看起来蛮精神的女孩,是我叔叔的女儿,比我早四个月出生。她已于十几年前离开人世,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病,肚子痛,用小车往医院推,走到半道上,脖子一歪就走了。照相的事,尽管过去了将近四十年,但当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我正读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就听到有同学喊叫:照相的来了!大家就一窝蜂地蹿出教室,看到教室的山墙上挂着一块绘着风景的布,布前支起了一架照相机,机器上蒙着一块红表黑里的布。那个从县里下来的照相师傅,穿着一身蓝衣裳,下巴青白,眼睛乌黑,面孔严肃,抽着烟卷,站在机器旁,冷漠地等待着。先是那个教我们唱歌的年轻女老师手里攥着一卷白纸照了一张,然后是校长的老婆与校长的女儿合照了一张。照相时,师傅将脑袋钻到布罩里,从里边发出许多瓮声瓮气的神秘指令,然后他就高高地举起一只手,手里攥着一个红色的橡胶球儿,高呼一声:往这里看,别眨眼,笑一笑!好!橡胶球儿咕唧一声,照相完毕。真是神奇极了,真是好看极了!我们围绕着照相师傅,都看迷了。在无人照相的空间,与我们同样围着看热闹的老师们,相互撺掇着,张老师让李老师照,李老师让王老师照,都想照,看样子也是怕花钱。教算术的杜老师把教语文的周老师推到机器前,对照相师傅说:给我们这个老师照一张,他是我们学校的第一美男子!周老师捂着脸逃到一边,骂道:杜平你个杂种,你不是上庙,你是来糟蹋神仙!周老师脸上有一块巴掌大的黑痣,奇丑。杜平老师说:不要紧,照不上你的痣,不信你问问师傅。师傅笑笑,说:麻子照不上,但这痣……也许照不上,要不试一试?周老师说:不试不试!这时我堂姐走到照相师傅面前,从口袋里摸出三角钱,说:我要照相。围观的学生和老师都感到很惊讶。照相师傅问:小同学,你家大人知道吗?堂姐说:俺娘让我来照的。马上有人在旁边说:她父亲在供销社工作,每月一次发工资呢!于是大家都长出了一口气。那天我堂姐穿得很板正,读者朋友可以从照片上看出来。别忘了那是1961年,绝大多数农村孩子都穿不上一件囫囵衣裳,能穿得像我堂姐那样的,已经是凤凰毛了。  我堂姐昂着神气的小头,端端正正地站在照相机前,等待着照相师傅发号施令。这时,好像是有人从后边推了一把似的,我一个箭步蹿到照相机前,与堂姐站在一起。照相师傅的头从黑红布里钻出来,说:怎么了?怎么了?老师和同学们都呆呆地看着我,没人说话。我骄傲地对照相师傅说:我们是一家的!照相师傅大概不相信这样一个小怪物跟这样一个小姑娘会是一家的,就转回头去看老师。我的班主任老师说:没错,他们是一家的。我堂姐也没提出反对,这件事至今让我感动。照相师傅的头在黑红布里说:往前看,笑一笑,好!他的手捏了一下橡胶球儿,咕唧一声,好了!  过了好久,我把照相的事忘得干干净净时,一个晚上,我们全家围着一张桌子,吸溜吸溜地喝着菜汤,就听到大门外边有人在喊叫我的大号:管谟业!管谟业!家里人都看着我,他们听到有人喊我的大号,肯定都觉得怪怪的。我扔下饭碗跑出去,一看,原来是我的班主任老师。她将一个白纸包递给我,说:你们的照片出来了。我拿着照片跑回家,竟然忘了请老师到家里坐坐,也忘记了说声谢谢。就在饭桌上把纸包剥开,显出了三张照片和一张底版。照片在众人的手里传递着,我看到婶婶的嘴巴撇着,显然是很不满意。母亲叹息一声,说:看你这副邋遢样子,照得什么相?把你姐姐都带赖丑了。婶婶瞅了我一眼,扔下饭碗,回屋去了。  那时我们还没有分家,是村子里最大的家庭。全家十三口人,上有老下有小,最苦的就是母亲。爷爷奶奶有点偏心眼,喜欢我的婶婶,我母亲干活最多,但在二老那里却不吃香。我因为长得丑,饭量大,干活又不麻利,在爷爷奶奶眼里,更是连狗屎都不如的东西。我从小就感觉到爷爷和奶奶的目光像锥子一样扎我。尽管有时奶奶也虚伪地表白两句:你们都是我的手指头,咬咬哪个哪个痛!但我想我顶多算个骈指。今天反省起来,他们不喜欢我,固然有他们的原因,但主要的还是我自己不赚人喜。我又丑又懒又馋,还经常出去干点坏事,给家里带来不少麻烦,这样的坏孩子,怎么讨人喜?  我爷爷是个很保守的人,对人民公社心怀抵触。我父亲却非常积极,带头入社,吃苦耐劳,虽然是中农,比贫农还积极。父亲一积极,爷爷就生气。爷爷没在人民公社干一天活。他是村子里有名的庄稼汉,心灵手巧,力大无比,如果死心塌地地到社里去干活,必然会得到嘉奖,但他发誓不到社里去干活,干部上门来动员,软硬兼施,他软硬不吃,有点顽固不化的意思。他扬言人民公社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吓得我父亲恨不得给他下跪,求他老人家不要乱说。中苏友好时,我爷爷说不是个正经好法,就像村子里那些酒肉朋友似的,好成个什么样子,就会坏成个什么样子。爷爷的这两个预言后来都应了验,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先见之明。爷爷不到生产队干活,但他也不闲着。我们那里荒地很多,爷爷去开荒种地。他开出的荒地粮食亩产比生产队里的熟地都高。但这种事在当时是大逆不道的,人民公社没收了爷爷的地,还要拉他去游街,我叔叔在公社里找人说了情才免了这一难。不许开荒,爷爷就自己制造了一辆木轮小车,推着去割草。割草晒干,卖给马场,换回一些地瓜干,帮家里度过荒年。爷爷其实是个很有生活情趣的人,他会结网,会捕鸟,会拿鱼,还会耍枪打野兔。他心情好时,是个很好的老头,心情不好时,那张脸就像生铁铸的,谁见了谁怕。/* 3 */  从照相说起(2)  奶奶不如爷爷耿直,但心眼也不坏。她对乡邻很好,就是对我母亲不好,对我当然也不好。奶奶有点欺软怕硬,我婶婶干活比较滑头,对她一点也不尊敬,她小心俯就;我母亲勤劳能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承包了几乎全部的家务活儿,却得不到她一个好脸色。  还是说说我母亲吧,她老人家去世已经五年,我好多次想写篇文章纪念她,但拿起笔来就感到千头万绪,不知该从哪里写起。母亲这辈子承受了太多的苦难,想起来就让我心中难过。母亲生于1922年,四岁时外祖母去世,她跟着一个姑姑长大成人。母亲的姑姑——我们的姑姥姥,是个铁金刚一样的小老太婆,非常的能干,非常的好强,虽是小脚,但走起路来风快,男人能干的活她都能干。母亲在她的姑姑的调教下,四岁时就开始裹脚,受的苦无法言说,但最终裹出了一双精巧的小脚,母亲还是很感谢她的姑姑。母亲十六岁时嫁到我家,从此就开始了漫漫的苦难历程。精神上受到的封建压迫就不必说了,许多深重的痛苦,因为觉悟不到,也就算不上痛苦。就说说母亲生过的病吧,嗨,从我有记忆力开始,就看到母亲被这样那样的疾病折磨着。先是“心口痛”,每年春天都犯,犯了就痛好多天,去卫生所买两片止痛片吃上,不管用,想请医生来看但是没有钱,钱在祖母手里卡着,当然不会为一个不喜欢的儿媳妇花钱看病,只好干靠着,去寻一些不花钱的偏方来治。姐姐带着我到刚生过小孩子的人家去捡鸡蛋皮,捡回来用锅烘焦,再用蒜臼子捣碎,然后让母亲冲着喝。还有一个偏方是摊一个鸡蛋饼,里边包上四两生姜,一次吃下去。我记得母亲吃了那个生姜鸡蛋饼后,痛得在炕上打滚儿,汗水把衣裳和头发都湿透了。那时以为凡是肚子痛就是凉,生姜大热,能治,不知道母亲患的是严重的胃溃疡出血,吃上四两生姜,无疑是火上浇油。母亲心疼的是那个鸡蛋,那是她的姑姑偷偷地送来的,没让祖母和婶婶看到。到了夏天,就头痛,脸赤红,干活回来,忙完了饭,别人吃饭,她就跑到外边去呕吐,翻肠绞胃地吐,我和姐姐站在旁边,姐姐哭着给她捶背,我哭。秋天还要犯“心口痛”,好不容易熬过去,到了冬天,哮喘又来了,说是得了痨病,痨病方,一大筐,不是鸡蛋就是香油,我们到哪里去弄?只能用一些成本不高的偏方治。用尿罐里的碱煮萝卜吃,用柳树枝烧水喝,怎么可能管用?还有妇女病,脱肛,据说治脱肛最好的方子是用猪的大肠装了大米炖着吃,吃不起,那时候我们连大米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母亲自己发明了一个偏方,晚饭后,找一块半头砖,放到灶火里烧着,刷完了锅碗,干完了活,将热砖掏出来,垫到肛门下坐着,自己说很舒服。后来又生过一个碗口大的毒疮,在腰上,一直挺着干活,实在不行了才躺倒,疼痛难忍,咬紧牙关不呻吟,生怕让公婆妯娌听到心烦,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我跟姐姐在她身边哭,她叫着我的乳名,说:我不行了,你们姐弟怎么活呀?幸亏县里的医疗队下来巡诊,义务看病,不要钱。记得是个中午,来了一群医生,都穿着白大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还拿着刀子剪子什么的,说是给母亲动手术,不让我们进去看。听到母亲在屋里哭叫,肯定是痛得受不了了才哭叫。一会儿工夫,一个医生端出来一大盆脓血,一会儿又端出一盆。渐渐地好起来,能扶着墙下地了,又开始了干活,十几个人的饭一人操持。那时的饭,一半是糠菜,要先把野菜放到石头上捶烂,将绿水攥出来,再搀上糠和那点珍贵的红薯面儿。做这样的饭劳动量特大。我婶婶不愿在家做饭,愿意到生产队里去干活挣工分—— 那时生产队的活就是糊弄,轻松得很—— 她回家就像功臣一样等着吃饭,她多么聪明啊!母亲病好之后,腰上落下了一个很大的疤,天要下雨就发痒,比县里的气象预报还准。后来还被毛驴伤过脚,还得过带状疱疹……母亲晚年,我们的条件有了好转,但她的病日渐沉重,终于不治。母亲这辈子,没享过一天福,吃过的苦是现在的人难以想象的。晚上要生孩子了,中午还在打麦场上干活,刚生完孩子,半夜三更,天降暴雨,麦子还在场上,扯一条毛巾包住头,就到场里帮着抢场,动作稍微慢一点,还要受到呵斥。至于吃的,几十年来,大家都吃不饱,她更吃不饱,上有老,下有小,好吃的根本就进不了她的口。有时候咽到嘴里也得吐出来给我吃。我是她最小的儿子,相貌奇丑不说,还有一个特大的饭量,分给自己那份儿,几口吞下去,然后就看着别人的饭碗哭,馋急了还从堂姐的碗里抢着吃。我一抢,堂姐也哭,这就乱了套了。最后必是母亲给婶婶赔不是,并且把她碗里那点省给我吃了。母亲的痨病其实是饿出来的,饿,还得给生产队里推磨,推磨的驴都饿死了,只好把女人当驴。20世纪60年代,我们一家没一个饿死的,全仗着我那位在供销社工作的叔叔。我婶婶人不太好,但我叔叔很好。他送给我一杆博士牌钢笔,还给我买过鞋子。当我们的生活最困难的时候,叔叔从供销社里弄回来一麻袋棉籽饼,那玩意现在连猪都不吃,但在当时,连草根树皮都吃光了的时候,无疑是人间最美的食品,岂止是食品,简直就是救命的灵丹妙药。我们吃着棉籽饼度过了最艰难的岁月。这样的文章,没有什么意义,就此打住吧。/* 4 */  从照相说起(3)  1999年6月13日    婶婶已经于2001年5月去世,这一代人实在是命运多舛,思之令人怆然。婶婶一辈子其实也没享到什么福,尤其是到了晚年,堂姐去世,撇下两个孤儿,实在是凄惶。然后又是小儿子胡闹腾,办什么旅游品加工厂,拉下一屁股债务,逼得她七十多岁的人还要给人家去打短工。想起她和村子里的老人们冒着严寒去给人家摘辣椒,每天只挣两元钱,我心中就酸溜溜的。如果不是遭遇这些事情,她活过八十岁是没有问题的。  为了偿还堂弟欠下的债务,为了堂姐撇下的两个孤儿,我们拿出来一些钱,为此,婶婶见到我们时那种恨不得把心扒出来给我们吃了的情形,让我心中实在难过。多年前的芥蒂,早已荡然无存。上边的文章,我写到的其实是当时农村的家庭状况,并无特别的褒贬之意。妯娌之间,打得头破血流者比比皆是,我母亲和婶婶的关系,还是好的。我母亲去世之后,三日圆坟,婶婶教我们弟兄三个每人左手抓着一把谷子,右手抓着一把高粱,围着母亲的新坟转圈走,左转三圈,右转三圈,一边转一边默念:  “一把高粱一把谷,打发先人去享福……”  如今,婶婶和母亲都去那边享福了吧!  2002年12月9日补记  /* 5 */  厨房里的看客  多年来我脑子里没有厨房的概念。当兵前在农村,做饭是母亲的事,与小孩子无关;即便是农村的大男人,几乎也没有下厨房做饭的,如果大男人下厨房做饭,会让人瞧不起。严格说起来农村也没有厨房,一进门就是堂屋,屋里垒着两个大灶,安着两口巨大的铁锅,完全可以把小孩子放进去洗澡。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大锅?那是因为锅里不但要煮人吃的饭,还要煮猪吃的食,而且农村人的饭量比较城里人要大得多,食物又粗糙,锅小了是不行的。除了这两口大锅,堂屋里还要安一张桌子,安不起桌子就用砖头垒一个台子,台子的洞里放着碟子碗筷之类,台面上就是安放祖先牌位的地方,侮辱了这地方,就跟侮辱了祖先是一样的。我的邻居家女人和人打架,实在打不过,就跑到人家的堂屋里,爬上那个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脱下了裤子。她这一手非常厉害,村子里几乎没有不怕的。堂屋的一角,是堆放柴草的地方,我们管那里叫草旮旯,天气寒冷时,猪就钻到那里睡觉。在我当兵以前,母亲要往锅里贴饼子时,经常让我帮她烧火,烟熏火燎,灰土飞扬,农村的厨房可不是个好玩的地方。我不愿帮母亲烧火,但很愿看母亲收拾鱼。吃鱼的机会很少,一年也就是那么三两次。每逢母亲收拾鱼,我就蹲在旁边看,一边看,一边问,还忍不住伸手,母亲就训斥我:“腥乎乎的,动什么?”  当兵之后,连队里有大伙房,里边安的锅更大,不但小孩子可以进去洗澡,大人进去洗也没有问题。我很想当炊事员,因为炊事员进步比较快,立功受奖的机会多,可惜领导不让我当。星期天,我经常到伙房里去帮厨,体验大锅里炒菜的滋味。那把炒菜的锅铲差不多就是一把挖地的铁锹,打起仗来完全可以当做武器。用那样的大锅铲翻动着满锅的大白菜,那感觉真是妙极了。大锅里炒出来的菜,味道格外的好,无论多么高明的厨师也难做出军队里的大锅菜的味道。我吃了将近二十年这样的大锅菜,感觉着已经吃得很烦,但脱离军队几年之后,又有些怀念。  我四十岁的时候,终于有了自家的厨房。厨房是妻子的地盘,我轻易不进去,进去反而添乱。但只要是她收拾鱼的时候,无论多么忙,我也要进去看看。当然是她收拾海鱼时,收拾淡水鱼我是不看的,淡水鱼太腥,而且多半活着。海里的鱼能让我想起少年时期,想起许多的往事。青鱼来了时,应该是残冬初春时节,母亲说,看青鱼鲜不鲜,主要看它们的眼睛,如果它们的眼睛红得沁血,说明很新鲜,如果眼睛不红了,就说明不新鲜了。前面我说过,我们一年里吃不到几次鱼,我每次看母亲收拾鱼就听母亲给我讲关于鱼的知识。她说的也是她的童年记忆。那时好像鱼很多。四月里,新鲜带鱼上市,母亲说,你姥姥家门前那条大街上一片银白,全是鱼,那些带鱼又宽又厚,放到锅里一煎,地冒油。现在,这些带鱼,瘦得像高粱叶子,母亲忿忿不平地说,它们也配叫带鱼?还有什么大黄花鱼,小黄花鱼,偏口鱼,披毛鱼,那时的鱼真多啊,价钱也便宜,现在,鱼都到哪里去了呢?母亲说。  现在我到厨房里看妻子收拾鱼,其实是借这个类似的场景回忆童年,回忆母亲的回忆,这就如同打通了一条时间的隧道,我一下子就回到了母亲的童年时代甚至更早,那时候,高密东北乡的鱼市上,一片银光闪烁,那是新鲜的海鱼在闪光。  /* 6 */  吃事三篇(1)  一 吃的耻辱  吃人家嘴短的意思很明白,仅仅有这点意思那简直不算意思,我的意思是说吃人一棵胡萝卜所蒙受的耻辱哪怕用一棵老山参也难清洗。  我像傻瓜一样混进首都北京后,恨不得见到动物就要点头哈腰表示友善,但北京动物的凶猛程度是地球上有名的,哪怕是一条浑身污垢的野狗,也比外省的狗要神气许多。那猖狂的吠声里毫不掩饰地透露出京狗的优越感,狗尚如此,何况人乎?话说那一年,在一家又脏又破的似乎是纯种老北京人开的冷面馆子里,苍蝇横飞,老板娘黏腻,一头眼角生眵的狗伏在所谓的柜台边上,很不友好地看着我,好像我不是来吃饭,而是来抢劫。我诚惶诚恐地把一块我舍不得吃的肉片扔给它,我虽然嘴没说话,但我的心在说:“狗啊,尊敬的狗,不要用这样的仇视的眼光看我,我知道北京是你们的北京,首都也是你们的首都,我知道你们十分讨厌外地人来北京混事,但这也是组织上让我们来的。给你块肉吃,借以表示我的敬意和歉意,希望您能宽容一点,我不过是暂时居留此地,随时都会回去。”狗恼怒地叫了一声,好像我扔到它面前的不是肉片而是一枚炸弹。老板娘怒气冲冲地说:“干什么?干什么?吃饱了撑得难受是不?丫挺的个傻×看你那操行……”我感到满腹冤枉,心中当然也有很多想法。我想,这些北京人为什么这样横?北京这个首善之地我们国家官话的发祥地的人骂起人来怎么这样歹毒呢?北京人尽管受过八国联军的祸害但为什么像八国联军一样不讲道理?我喂他们的狗吃肉是我表示友好啊。这时,从里屋走出来一个典型的北京汉子,那口与裤裆关系十分密切的语言说得如同爆豆一样,他说这条狗是从法国买来的,是纯粹的名种,起码价值十万元。这样的狗是不能随便喂的,这样的狗吃的都是配方饲料,维他命、蛋白质,都是有数的,多一点不行,少一点也不行,你乱给它吃肉,打乱了它的内分泌,该当何罪?!我想这还是条狗吗?封建帝王也没有这般讲究嘛。我感到肚子快要气破了。我看着那条狗,心想看你这个死相也配从法国进口?我们村子里那些在草垛旮旯里玩耍的野狗也比它俊秀三十倍。于是我斗胆说:“不要吓唬外乡人,别的我们没见过,狗我们还是见过的。你们这狗,不过是条土狗,身上还长了一块癞,因此是一条癞皮狗!”哎呀我的个亲娘,我这句话一出口,就像用烧红的炉钩子烫了老虎的屁股,只见那男人目露凶光逼上前来,那个女人拍打着丰厚的屁股大叫:“大头,大头,给这个小子放血!”  我很是害怕,按照宰杀牲畜的一般程序,放血之后应该是烧开水屠戮毛羽,然后是卸去头脚,开膛破肚,摘出下货,然后就挂起来,一刀刀零割了卖。也许是明天早晨,也许是明天中午,在酱肉的盘子里,在油炸的丸子里,在串肉的扦子上,就有了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想到此,脊梁骨一阵冰凉,哪里还有心吃什么冷面,慌忙站起来,贴着墙边,连声道着歉,一溜烟跑了。  回到宿舍,越想感到越窝囊,于是便有两行狗尿般的泪水从眼里流出来。怨谁?怨自己。谁让你去吃什么冷面呢?躲在屋子里泡一包方便面不是很好吗?为了不让卖方便面的北京服务小姐心烦,你可以一次买上五十袋,把罪攒起来一次受完。正想着呢,一个朋友进来,说你流什么泪呢?莫斯科不相信眼泪,北京更不相信眼泪。北京是缺水的城市,眼泪虽少,但也是自来水变的,因此你随便流泪就是觉悟不高的表现。我一想有理,咱外地人来到北京,事事都要小心着,要哭就回山东哭,在北京哭也可以,不喝北京的自来水你想哭就哭。  朋友把我请去吃饭,吃了一盘胡萝卜丝,吃了一盘粉丝,还吃了一盘像橡皮一样难以嚼烂的肉。吃完了,我心感动,心中暗想,吃人一碗,要报一盆,点滴之恩,应该涌泉相报。  隔了几天,一群朋友聚会,我为了一句什么话把这位曾经请我吃过一次饭的朋友得罪了。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的良心让狗吃了吗?前几天,我去香格里拉饭店买了美国加州的酱小牛肉,去长城饭店买来西班牙产的胡萝卜,去友谊商店用外汇券买了专供外国人的波罗的海鱼子酱,还有高级的奶油,吃得你小子满嘴流油,可是你一转眼就忘记了。那些小牛肉还没消化完吧?”  我感到浑身冰凉,这时悔之莫及。我恨不得把自己这张不争气的嘴巴用胶布封了。你当年吃煤块不也照样活吗?你去吃人家那点胡萝卜丝和粉丝干什么?实在馋了你自己去买一麻袋胡萝卜把自己吃成一只兔子也花不了多少钱,但你吃了人家的东西,就要听人家的,就要承受人家施加到你身上的侮辱。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没有记性,像狗一样,记吃不记打。当时气得咬牙切齿地发恨,但过不了几天就忘了。又有一个朋友请我去吃饭,上了一只煤球炉子,炉子上放了一口锅,锅里放了十几只虾米,一堆白菜,还有一些什么肉。吃着吃着我的凶相又原形毕露了,那朋友就说:“看看莫言吧,吃的一上桌,又奋不顾身了!”  一句话把我的心彻底地凉透了,因为吃人家的东西所蒙受的耻辱一桩桩一件件涌上心头。我怎么这样下贱?我怎么这样没有出息?你实在想吃,一个人下个馆子不就行了吗?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你想多么凶恶地吃就多么凶恶地吃。你吃光了肉把盘子也舔了也没人嘲笑你。你自己经常地忘记自己的身份,你忘了自己是一个乡巴佬,人家那些人从根本上就瞧不起你,压根儿就没把你当个人看。人家有时找你玩玩,那是无聊,那是天鹅向水鸭子表示亲近,如果水鸭子竟因此而想入非非,那水鸭子就惨了。想明白了道理后,我发誓宁愿饿死也不再吃人家的东西了,就像朱自清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面粉一样。我还发誓万不得已跟人家在一起吃饭时,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抢先付账,我付账,那么即便我吃得多一点人家也就不会笑话我了吧?/* 7 */  吃事三篇(2)  又一次去吃烤鸭,吃到一半时我就把账结了。几个贵人都十分高雅地填饱了那些高贵的胃袋后,桌子上还剩下许多,这时,农民的卑贱心理又在我的心中发作了。多么可惜啊,这些大葱,这些大酱,这些洁白的薄饼,这些香酥的鸭片,都是好东西,浪费了不但可惜,还要遭到天谴的。于是我就吃。这时,有人说:“瞧瞧莫言吧,非把他那点钱吃回去不可。”我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好像挨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人家还说:“你们说他的饭量怎么会这样大?他为什么能吃那样多?要是中国人都像他一样能吃,中国早就被他吃成水深火热的旧社会了。”  我这才悲哀地认识到,世界上的事情,其实早就安排好了。该着受侮辱的命,给你戴上顶皇冠也逃脱不了。  前年春节回家探亲时,我把这些年在北京受到的委屈,一桩桩一件件地说给母亲听。母亲说:“我就不信,人活一口气,再去吃宴席,行前先喝上两大碗稀饭,然后再吃上两个大馒头,上了宴会,还能做出那副饿死鬼相吗?”  回到北京后,遵循着母亲的教导,上了宴席,果然是不猴急了。吃得温良恭俭让,像英国皇室里的厨子那样。我等待着大家的表扬,可是一个人却说:“看看莫言那个假模假样的劲儿,好像他只用门牙吃饭就能吃成贾宝玉似的。”  众人大笑,食欲大增。有个人说:“人啊,还是本色一些好,林黛玉也要坐马桶的。”  “娘啊,简直是没有活路了啊……”  娘说:“儿啊,认命吧。命中该有什么,就得承受什么。”  我问:“娘啊,咱们一大家人,为什么就单单我为吃蒙受了很多耻辱?”  娘说:“儿啊,你这算什么?娘在1960年里,偷生产队的马料吃,被人抓住了吊起来打。当时想,放下来就一头撞死算了。可等到放下来,还不是爬着回了家。你大娘去西村讨饭,讨到麻风病的家里,看到人家过堂里方桌上有半碗吃剩的面条,你大娘看看无人,扑上去就用手挖着吃了。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脏不脏?你受这点委屈算得了什么?娘分明看到你一天比一天胖了起来,不享福,如何能胖起来?儿啊,你这是享福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我仔细地思考着母亲的话,渐渐地心平气和了。是啊,所谓的自尊、面子,都是吃饱了之后的事情,对于一个饿得将死的人来说,一碗麻风病人吃剩的面条,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当然也有宁愿饿死也不吃美国救济粮的朱自清先生,但人家是伟人,如我这种猪狗一样的东西,是万万不可用自尊、名誉这些狗屁玩意儿来为难自己。  二 吃相凶恶  在我的脑袋最需要营养的时候,也正是大多数中国人饿得半死的时候。我常对朋友们说,如果不是饥饿,我绝对会比现在聪明,当然也未必。因为生出来就吃不饱,所以最早的记忆都与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家有十几口人,每逢开饭,我就要大哭一场。我叔叔的女儿比我大四个月,当时我们都是四五岁的光景,每顿饭奶奶就分给我和这位姐姐每人一片发霉的红薯干,而我总是认为奶奶偏心,将那片大些的给了姐姐。于是就把姐姐手中的那片抢过来,把自己那片扔过去。抢过来后又发现自己那片大,于是再抢回来。这样三抢两抢姐姐就哭了。婶婶的脸也就拉长了。我当然从一上饭桌时就眼泪哗哗地流。母亲无可奈何地叹息着。奶奶自然是站在姐姐的一面,数落着我的不是。婶婶说的话更加难听。母亲向婶婶和奶奶连声赔着不是,抱怨着我的肚子大,说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生了这样一个大肚子的儿子。  吃完了那片红薯干,就只有野菜团子了。那些黑色的、扎嘴的东西,吃不下去,但又必须吃。于是就边吃边哭,和着泪水往下咽。我们这茬人,到底是依靠着什么营养长大的呢?我不知道。那时想,什么时候能够饱饱地吃上一顿红薯干子就心满意足了。  1960年春天,在人类历史上恐怕也是一个黑暗的春天。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草根,树皮,房檐上的草。村子里几乎天天死人。都是饿死的。起初死了人还掩埋,亲人们还要哭哭啼啼地到村头的土地庙去“报庙”,向土地爷爷注销死者的户口,后来就没人掩埋死者,更没人哭嚎着去“报庙”了。但还是有一些人强撑着将村子里的死尸拖到村子外边去,很多吃死人吃红了眼睛的疯狗就在那里等待着,死尸一放下,狗们就扑上去,将死者吞下去。过去我对戏文里将穷人使用的是皮毛棺材的话不太理解,现在就明白了何谓皮毛棺材。后来有些书写过那时人吃人的事情,我觉得只能是十分局部的现象。据说我们村的马四曾经从自己死去的老婆的腿上割肉烧吃,但没有确证,因为他自己也很快就死了。粮食啊,粮食,粮食都哪里去了?粮食都被什么人吃了呢?村子里的人老实无能,饿死也不敢出去闯荡,都在家里死熬着。后来听说南洼里那种白色的土能吃,就去挖来吃。吃了拉不下来,憋死了一些人,于是就不再吃土。那时候我已经上了学,冬天,学校里拉来了一车煤,亮晶晶的,是好煤。有一个生痨病的同学对我们说那煤很香,越嚼越香。于是我们都去拿来吃,果然是越嚼越香。一上课,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我们在下面吃煤,一片咯嘣咯嘣的声响。老师问我们吃什么,大家齐说吃煤。老师说煤怎么能吃呢?我们张开乌黑的嘴巴说,老师,煤好吃,煤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香极了,老师吃块尝尝吧。老师是个女的,姓俞,也饿得不轻,脸色蜡黄,似乎连胡子都长出来了,饿成男人了。她狐疑地说,煤怎么能吃呢?煤怎么能吃?一个男生讨好地把一块亮晶晶的煤递给老师,说老师尝尝吧,如果不好吃,您可以吐出来。俞老师试探着咬了一小口,咯嘣咯嘣地嚼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品尝滋味,然后大口地吃起来了。她惊喜地说:“啊,真的很好吃啊!”这事儿有点魔幻,我现在也觉得不像真事,但毫无疑问是真事。去年我探家时遇到了当年在学校当过门房的王大爷,说起了吃煤的事,王大爷说,这是千真万确的,怎么能假呢?你们的屎拍打拍打就是煤饼,放在炉子里呼呼地着呢。饿到极处时,国家发来了救济粮,豆饼,每人半斤。奶奶分给我杏核大小的一块,放在口里,嚼着,香甜无比,舍不得往下咽就没有了,仿佛在口腔里化掉了。我家西邻的孙家爷爷把分给他家的两斤豆饼在往家走的路上就吃完了,回到家后,就开始口渴,然后就喝凉水,豆饼在肚子里发开,把胃胀破,死了。十几年后痛定思痛,母亲说那时候的人,肠胃像纸一样薄,一点脂肪也没有。大人水肿,我们一般孩子都挺着一个水罐般的大肚子,肚皮都是透明的,青色的肠子在里边蠢蠢欲动。都特别地能吃,五六岁的孩子,一次能喝下去八碗野菜粥,那碗是粗瓷大碗,跟革命先烈赵一曼女士用过的那个差不多。/* 8 */  吃事三篇(3)  后来,生活渐渐地好转了,基本上实现了糠菜半年粮。我那位在供销社工作的叔叔走后门买了一麻袋棉籽饼,放在缸里。夜里起来撒尿,我也忘不了去摸一块,放在被窝里,蒙着头吃,香极了。  村子里的牲口都饿死了,在生产队饲养室里架起大锅煮。一群群野孩子嗅着味道跑来,围绕着锅台转。有一个名字叫运输的大孩子,领导着我们高唱歌曲:  骂一声刘彪你好大的头,  你爹十五你娘十六,  一辈子没捞到饱饭吃,  唧唧喀嚓地啃了些牛羊骨头。  手持大棒的大队长把我们轰走,一转眼我们又嗅着气味来了。在大队长的心目中,我们大概比那些苍蝇还要讨厌。  趁着大队长去上茅房,我们像饿狼一样扑上去。我二哥抢了一只马蹄子,捧回家,像宝贝一样。点上火,燎去蹄上的毛,然后剁开,放在锅里煮。煮熟了就喝汤。那汤的味道实在是太精彩了,几十年后还让我难以忘却。  “文革”期间,依然吃不饱,我便到玉米田里去寻找生在秸秆上的菌瘤。掰下来,拿回家煮熟,撒上盐少许,用大蒜泥拌着吃,鲜美无比,在我的心中是人间第一美味。  后来听说,癞蛤蟆的肉味比羊肉的还要鲜美,母亲嫌脏,不许我们去捉。  生活越来越好,红薯干终于可以吃饱了。这时已经是“文革”的后期。有一年,年终结算,我家分了290多元钱,这在当时是个惊人的数字。我记得六婶把她女儿头打破了,因为她赶集时丢了一毛钱。分了那么多钱,村子里屠宰组卖便宜肉,父亲下决心割了五斤,也许更多一点,要犒劳我们。把肉切成大块,煮了,每人一碗,我一口气就把一大碗肥肉吃下去,还觉不够,母亲叹一口气,把她碗里的给了我。吃完了,嘴巴还是馋,但肚子受不了了。一股股的荤油伴着没嚼碎的肉片往上涌,喉咙像被小刀子割着,这就是吃肉的感觉了。  我的馋在村子里是有名的,只要家里有点好吃的,无论藏在什么地方,我总要变着法子偷点吃。有时吃着吃着就控制不住自己,索性将心一横,不顾后果,全部吃完,豁出去挨打挨骂。我的爷爷和奶奶住在婶婶家,要我送饭给他们吃。我总是利用送饭的机会,掀开饭盒偷点吃,为此母亲受了不少冤枉。这件事至今我还感到内疚。我为什么会那样馋呢?这恐怕不完全是因为饥饿,与我的品质有关。一个嘴馋的孩子,往往是意志薄弱、自制力很差的人,我就是。  20世纪70年代中期,去水利工地劳动,生产队用水利粮蒸大馒头,半斤面一个,我一次能吃四个,有的人能吃六个。  1976年,我当了兵,从此和饥饿道了别。从新兵连分到新单位,第一顿饭,端上来一笼雪白的小馒头,我一口气吃了八个。肚子里感到还有空隙,但不好意思吃了。炊事班长对司务长说:“坏了,来了大肚子汉了。”司务长说:“没有关系,吃上一个月就吃不动了。”果然,一个月后,还是那样的馒头,我一次只能吃两个了。而现在,一个就足够了。  尽管这些年不饿了,肚子里也有了油水,但一上宴席,总有些迫不及待,生怕捞不到吃够似的疯抢,也不管别人是怎样看我。吃完后也感到后悔。为什么我就不能慢悠悠地吃呢?为什么我就不能少吃一点呢?让人也觉得我的出身高贵,吃相文雅,因为在文明社会里,吃得多是没有教养的表现。好多人攻击我的食量大,吃起饭来奋不顾身啦,埋头苦干啦,我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便下决心下次吃饭时文雅一点,但下次那些有身份的人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好像狼一样。我的自尊心更加受到了伤害。再一次吃饭时,我牢牢记着,少吃,慢吃,不要到别人的面前去夹东西吃,吃时嘴巴不要响,眼光不要恶,筷子要拿到最上端,夹菜时只夹一根菜梗或是一根豆芽,像小鸟一样,像蝴蝶一样,可人家还是攻击我吃得多吃得快,我可是气坏了。因为我努力地文雅吃相时,观察到了那些攻击我的小姐太太们吃起来就像河马一样,吃饱了后才开始文雅。于是怒火就在我的胸中燃烧,下一次吃那些不花钱的宴席,上来一盘子海参,我就端起盘子,拨一半到自己碗里,好一顿狼吞虎咽,他们说我吃相凶恶,我一怒之下,又把那半盘拨到自己碗里,挑战似的扒了下去。这次,他们却友善地笑了,说:莫言真是可爱啊。  我回想三十多年来吃的经历,感到自己跟一头猪、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一直哼哼着,转着圈子,找点可吃的东西,填这个无底洞。为了吃我浪费了太多的智慧,现在吃的问题解决了,脑筋也渐渐地不灵光了。  1992年6月    三 忘不了吃  数年前曾写过两篇有关吃的小文章,一篇题名《 吃相凶恶 》,一篇题名《 吃的耻辱 》。原本是为应付约稿随笔涂鸦,没承想发表之后,竟被几个江南才子当着我的面劈头盖脸一阵夸奖,弄得我晕头转向、不辨真假,回来就发扬“小车不倒只管推”的精神,继续吃下去,准备一直吃倒胃口为止。我也清楚这等鸡零狗碎的破事不值得写,我也很想写点高雅的东西,我也很想让自己的文章透出一点贵族气息或是进步气息,但乌鸦怎能叫出凤凰的声音?秃鹰怎能走出仙鹤的舞步?那么,请正人君子原谅,请与我同志者笑读,咱这就开吃。/* 9 */  吃事三篇(4)  “吃”字拆开,就是“口”和“乞”,这个字造得真是妙极了。我原以为“吃”是“契”的简化,查了《 辞海 》,才知“契”是“吃”的异体。口的乞求,口在乞求,一个“吃”字,馋的意思有了,饿的意思有了,下贱的意思也有了。想这造“吃”的人,必是个既穷又饿的,如果让林黛玉或是刘文彩造这个字,不会是现在这样子。因为他们一天到晚都腹胀得难受,应该是食物乞求他们的口:小姐呀,老爷呀,求求你们吃掉我们吧。由此可见,语言文字确实是有阶级性的,不仅仅是些抽象的符号。忽然记起,某人给某报写创刊某某周年的贺词时,竟把这张报纸称为“妳?摇”,原来报纸也分公母,真是妙极了。  言归正传:话说“文化大革命”刚刚结束的时候,我在单位听领导传达中央文件,文件的内容是一位中央首长的讲话,讲话的主要内容是国人的吃饭问题。首长说人人都有一个口,张口就是一个洞,十亿人民齐张口,想想是个多大的洞吧,大概比天安门广场还要大,你说可怕不可怕!我们领导借题发挥道:如果说这些口都是些樱桃小口,倒进去一茶盅米汤便能灌满,问题也还不算十分严重,可这些口偏偏以鲁智深、猪八戒式居多,三大海碗米汤灌进去只是个半饱,所以呀,我们领导说: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吃饱,还是饥饿,就成为一个问题。  现在还是不是一个问题?  将来会不会成为一个问题?  上边所写,东拉西扯,就算是一个“帽”吧,进入正文,还是要写我的“吃”史。频频谈我,令人生厌,生厌就生厌,我也没法办,你吃白面饼,我吃山药蛋。山药蛋真是一种雅俗共赏的美好食物,皇上爱吃百姓也爱吃,烧着好吃煮着也好吃,煎着好吃熬着也好吃,山药蛋哦,你的名字叫美丽!哦,山药蛋,多少谎言假借了你的名字,如果你就是土豆的话。话分两头,抛下这土豆咱暂且不说,还是说我: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活了四十二岁,换言之,已经吃了四十二年。尽管我好用工笔写文章,但要我把这四十二年里塞到肚子里的东西全部罗列出来,那我就去吃耗子药拉倒,因此我只能择其要者而记之。  孔夫子说“食色性也”,应该是对成年人而言。对小孩子来说,“色”还不成为一个问题( 西方人被弗罗伊德得早熟另当别论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二十岁以前,“色”也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从我有记忆力起,就一直饥肠辘辘。这样说很可能又要招致一些好汉们的痛骂,给我扣上一顶“给社会主义抹黑”的大帽子。但事实如此,饿肚子既不光荣也不美好,何必假造。但有没有炫耀“苦难”的意思呢?有,的确是有,这是我跟着你们学的。  我生于1955年,那是新中国的第一个黄金时代。据老人们说,那时还能吃饱肚皮。但好景不长,很快就大跃进了,一跃进就开始挨饿。我记得最早的一件事是跟着母亲去吃公共食堂。端着盆子提着罐,好几个村的人挤在一起排队,领一些米少菜多的稀粥,很少有干粮。我记得我家邻居的一个男孩把一罐稀粥掉在地上,罐碎粥流。男孩的母亲一边打着那男孩一边就哭了。男孩高喊着:娘哎,别打了,快喝粥吧!他忍着打趴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地上的粥吃。他说,娘,快喝,喝一点赚一点。他的母亲,听了他的话,跪在地上,学着儿子的样子,舔粥吃。在场的人,无不夸奖那男孩聪明,都预见到他的前途不可限量。果然是人眼似秤,那当年的男孩,现在已是我们村的首富。他靠养虫致富。养蝎子,养知了猴,养豆虫,高价卖给大饭店和公家的招待所。他看准了有钱的人和有权的人嘴巴越来越尖,口味越来越刁,他们拒绝大鱼和大肉,喜欢吃奇巧古怪,像可爱的小鸟。眼光就是金钱。他说下一步要训练贵人们吃棉铃虫。  公共食堂垮台后,最黑暗的日子降临了。那时不但没饭吃,连做饭吃的锅都没有了。好多人家用瓦罐煮野菜。我家还好,大炼钢铁期间我从废铁堆里捡了一个日本兵的破钢盔戴着玩,玩够了就扔到墙旮旯里。祖母就用钢盔当了锅。瓦罐不耐火,几天就炸;弄得灰飞烟灭,狼狈不堪。我家的钢盔系精钢铸造,传热快捷,坚硬无比,不怕磕碰,不怕火烧,真是一件好宝贝。祖母用它煮野菜,煮草根,煮树皮,煮了一盔又一盔,像喂小猪一样喂着我们兄弟姐妹,度过了可怕的饥馑之年。  很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这是不对的。起码对孩子来说还有一些欢乐。对饥饿的人来说,所有的欢乐都与食物相关。那时候,孩子们都是觅食的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尝遍了百草百虫,为扩充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是其中的一员。我们成群结队,村里村外地觅食。我们的村子外是望不到边的洼地。洼地里有数不清的水汪子,有成片的荒草。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我们在那里挖草根挖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我们是那个时代的牛羊歌手。我难忘草地里那种周身发亮的油蚂蚱,炒熟后呈赤红色,撒上几粒盐,味道美极了,营养好极了。那年头蚂蚱真多,是天赐的美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提着葫芦头,在草地里捉蚂蚱。我是捉蚂蚱的冠军,一上午能捉一葫芦。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青草的汁液把手染绿,就是这么简单。油蚂蚱被捉精了,你一伸手它就蹦。我猜它们很可能能闻到人手上的味道,用草汁一涂,就把味道遮住了。它们的弹跳力那么好,一蹦就是几丈远。但我的用草汁染绿了的手伸出去它们不蹦。为了得到奶奶的奖赏,我的诀窍连爷爷也不告诉。奶奶那时就搞起了物质刺激,我捉得多,分给我吃的也就多。蚂蚱虽是好东西,但用来当饭吃也是不行的。现在我想起蚂蚱来还有点恶心。/* 10 */  吃事三篇(5)  吃过蚂蚱,不久就是夏天。夏天是食物最丰富的季节,是我们的好时光。60年代雨水特别多,庄稼大都涝死。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各种鱼从天上掉下来似的,品种很多,有的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过。我捕到一条奇怪的鱼。它周身翠绿,翅尾鲜红,美丽无比。此鱼如养在现在的鱼缸里,必是上品,但吃起来味道腥臭,难以下咽。洼地里的鱼虽多,但饥饿的人比鱼还要多,那时又没有现在这么先进的捕鱼工具,所以后来要捕到几条鱼也就不容易了。捕不到鱼,也饿不死我们。我们从水面上捞浮萍,水底捞藻菜,熬成鲜汤喝。所以老人说,水边上饿不死人。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鱼虾不多照样有,又有螃蟹横行来。秋风凉,豆叶黄,蟹脚痒。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要到海里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去开什么重要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绝非易事。要想捉螃蟹,必须夜里去。身披蓑衣,头戴斗笠,手提马灯,悄悄前行,最忌咋呼。我曾跟着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神秘新奇,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用高粱秸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在口子上支上一货口袋网。夜气浓重,细雨朦胧,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耳听着的声音,借着昏黄的灯光,看着螃蟹的大队沿着栅栏爬上来……这样的经历终生难忘。螃蟹好吃,但舍不得吃。将它们用细绳绑成一串,让它们吐出团团泡沫,噼哧噼哧地细响着。把它们提到集上去,三分钱一只卖给公社干部,换来钱买些霉高粱米、棉籽饼什么的,磨成粉,掺上野菜,能顶大事儿。过苦日子,决不能贪图嘴巴痛快,要有意识地给嘴巴设置障碍、制造痛苦。  秋天,草籽成熟。最好吃的草籽是水的种子。这东西很像谷子,带着壳磨碎,做成窝头蒸熟,吃到嘴里嚓嚓响,很是精彩。  秋天好吃的虫儿很多,除了形形色色的蚂蚱,还有蟋蟀。深秋的蟋蟀黑得发红,肚子里全是子儿,炒熟了吃,有一种奇异的香气。捉蟋蟀比捉蚂蚱难度大一些,这虫儿不但蹦得好,还会钻地洞。还有一种虫儿,现在我知道它们的名字叫金龟子,是蛴螬的幼虫,像杏核般大,全身黑亮,趋光,晚上往灯上扑,俗名“瞎眼撞”。这虫儿好聚群,停在枝条或是草棵上,一串一串的,像成熟的葡萄。晚上,我们摸着黑去撸“瞎眼撞”,一晚上能撸一面口袋。此虫炒熟后,那滋味又与蟋蟀和蚂蚱大大的不同。还有豆虫,中秋节后下蛰。此物下蛰后,肚子里全是白色的脂油,一粒屎也没有,全是高蛋白。  进入冬天就惨了。春夏秋三季,我们还能捣弄点草木虫鱼吃吃,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大家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一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在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用斧头剁碎、砸烂,放在缸里泡,用棍子拼命搅,搅成糨糊状,煮一煮就喝。吃树皮的前半部分的工序和毕升造纸的过程差不多,但我们造出来的不是纸。从吃的角度来说,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很快,村里村外的树都被剥成裸体,十分可怜的样子,在寒风中颤抖着。在这危急的关头,政府不知从哪里调拨来救济粮。所谓救济粮,根本不是粮,而是一些发霉的萝卜叶子一类的东西,挤压成件。现在拿那样的东西喂猪,猪也不会吃。但在当时确是货真价实的宝贝。分配时人人都红着眼,盯着秤杆,一星一点,秤高秤低,都十分计较。这种东西也不是常有的,总是在人们饿得即将停止呼吸时,才会发放一次,可见国家也是相当的困难。发放救济粮的钟声敲响时,连躺进棺材里的人也会蹦出来。这当然是夸张。那时候,人死得太多,哪里还有什么棺材。死了,好歹拖出去,让狗吃了拉倒。那是狗的黄金岁月,吃死人吃的,都疯了,见了活人也往上扑。有人可能要说:你们为什么不去打狗吃呀?狗肉营养丰富,味道鲜美。你问得好,你这念头,我们早就想到了,可我们腿肿得如水罐,走两步就喘息不迭,根本不是狗的对手。与其说去打狗,勿宁说去给狗加餐。如果有枪,勾一下扳机的力气还是有的。但在那种情况下,老百姓手里要有了枪,什么样的坏事干不出来呢?公社书记和公安人员手里倒是有枪,但他们有粮吃,不必去打狗吃。他们嫌吃死人的狗太脏,提着枪去打野兔、大雁、水鸭子什么的佐餐。  大概是1961年的春节吧,政府配给我们每人半斤豆饼,让我们过年。领取豆饼的场面真是欢欣鼓舞的场面。有的人,用衣襟兜着豆饼,一边往家走,一边往嘴里塞。我家邻居孙大爷,人没到家,就把发给他家的豆饼全都吃光了。他一到家就被老婆孩子给包围了,骂的骂,哭的哭,恨不得把他的肚皮豁开,把豆饼扒出来。可见爱在饥饿的人群里,要大打折扣。孙家大爷躺在地上,面如灰土,眼泪汪汪,一声不吭,任凭老婆孩子撕掳踢打。孙家大爷当天夜里就死了。他吃豆饼太多,口渴,喝了足有一桶水,活活给胀死了。那时我们的胃壁薄得如纸,轻轻一胀就破了。孙大爷死了,他的老婆孩子,没掉一滴眼泪。多少年后提起来,孙大奶奶还恨得牙根痒痒,骂老头子吃独食,连一点人味都没有,死不足惜。这次年关豆饼,胀死了我们村十七个人,教训很深刻。后来我在生产队饲养室里喂牛,偷食饲料豆饼时,总是十分节制,适可而止,生怕蹈了孙大爷的覆辙。/* 11 */  吃事三篇(6)  那几年里,母亲经常对我们兄弟讲述她的一个梦。她梦到自己在外祖父的坟墓外边见到了外祖父。外祖父说他并没有死去,他只是住在坟墓里而已。母亲问他吃什么,他说:吃棉衣和棉被里的棉絮。吃进去,拉出来;洗一洗,再吃进去;拉出来,再洗一洗……母亲狐疑地问我们:也许棉絮真的能吃?  度过60年代初期,往后的岁月还是苦,但比较起来就好多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村里经常搞忆苦思甜运动,大家一忆苦,总是糊糊涂涂地忆到1960年。一忆到1960年,干部们就跳起来喊口号,一是要打倒苏修,二是要打倒刘邓,干部们说1960年的饥荒是刘邓串通了苏修卡中国人的脖子造成的。我们明知道这是胡说,但谁也不去装明白。  一直到了70年代中期,还是不能放开肚皮吃,但比较1960年那是好多了。我从小饭量大,嘴像无底洞,简直就是我们家的大灾星。我不但饭量大,而且品质不好。每次开饭,匆匆把自己那份吃完,就盯着别人的饭碗号啕大哭。母亲把自己那份省给我吃了,我还是哭。一边哭着,一边公然地抢夺我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那时我们尚未分家,一家老小,有十三口之多。在这样的大家庭里,母亲是长媳,一直忍辱负重,日子本来就很难过,我的无赖,更使母亲处境艰难。夺我堂姐的食物吃,确是混账。我婶婶的脸色难看,说出的话像毒药一样,一句句都是冲着母亲来的。母亲只好骂我,向婶婶赔礼道歉。这是我一生中最坏的行为,至今我也不能原谅自己。长大后我曾向堂姐说起过此事,她淡然一笑,说不记得了。  母亲常常批评我,说我没有志气。我也曾多次暗下决心,要有志气,但只要一见了食物,就把一切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没有道德,没有良心,没有廉耻,真是连条狗也不如。街上有卖熟猪肉的,我伸手就去抓,被卖肉人一刀差点把手指砍断。村里干部托着一只香瓜,我上去摸了一把,被干部一脚踢倒,将瓜砸在头上,弄得满头瓜汁。那些年里,我的嘴巴把我自己搞得人见人厌,连一堆臭狗屎都不如。吃饱了时,我也想痛改前非,但一见好吃的,立刻便恢复原样。长大后从电视上看到鳄鱼一边吞食一边流泪的可恶样子,马上就联想到自己,我跟鳄鱼差不多,也是一边流泪一边吃。在家里如此,出去也如此。我去偷生产队里的马料吃,被保管员抓住,将脑袋按到沤料的缸里,差点呛死。我去偷拔人家的萝卜,被抓住,当着数百名民工的面,向毛主席的画像请罪。我去生产队的花生地里偷扒刚种下的花生吃,中了药毒,差点要了小命——花生米是用剧毒农药浸泡过的。至于偷瓜摸枣,更是常事。有时被捉住,有时捉不住。被捉住就挨顿揍,捉不住就如同打了一个大胜仗。有一次我去偷临村的西瓜,被看瓜人发现,那愣头青端起土炮就搂了火,扑通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打倒了一片玉米,吓得我屁滚尿流。想跑,腿挪不动,被人家当场活捉,用土炮押送到学校去,成了轰动学校的新闻。与吃有关的恶心经历窝囊事,写成文那真叫罄竹难书。这几年在远离家乡的地方,偶尔也敢人模狗样一下,但一回到家乡,马上就像一条挨了痛打的狗,紧紧地夹起尾巴,生怕一翘尾巴引起乡亲们的反感,把我小时候那些丑事抖搂出来。  有人硬说我对军队没有感情,这是让我不能接受的。挂在嘴上的感情多半虚假,藏在心里的才有质量。我当兵之后才真正填饱了肚子,有了一些人的尊严,就冲着这一点,也不敢对军队没有感情。当兵临走前,村里的几个复员兵来给我传授他们在部队积累的宝贵经验。他们说:如果吃面条,第一碗捞半碗,连吹带搅和,凉得快,吃得也快。吃完这半碗,再去狠狠地盛来冒尖一碗,慢慢地吃。如果第一碗就盛得很满,等你吃完再去捞时,锅里就只剩下汤水了。如碰上吃米饭,万万不可咀嚼,只要一咀嚼,南方兵就发笑。我到了部队,才发现那些复员兵纯粹是在胡说八道。新兵连生活差一些,分到新单位,简直就是上了天堂。我们那单位,只有十几个人,却种了五十多亩地,每年种两季,一季小麦,一季玉米。小麦磨成精粉( 我们只吃精粉 ),玉米用来喂猪。你就想想我们那单位的生活吧。战友的父亲来队吃了几天,感叹不已,道:什么是共产主义?这就是了。我从新兵连下到新单位,第一顿吃了八个馒头,自觉不好意思,更怕给领导造成不良印象,影响了进步,才意犹未尽地住了嘴。就这样也把炊事班长吓了一跳,跑去向管理员汇报情况,说管理员大事不好了!管理员说有什么大事不好了,难道是鬼子又进了村子吗?炊事班长说鬼子倒是没有进村,但是来了几个新兵,个个都是饭桶,吃得最少的那个,一顿饭还吃了八个馒头。管理员说我就怕他们不能吃,能吃的兵必能干,不能吃的也不能干,我们的粮食大大的有。明天就给我杀猪,给这几个小子油油肠子。第二天果然宰了一头大肥猪,切成拳头大的块儿,红烧了半锅。馒头是新蒸的,白得像雪花膏似的,猪肉炖得稀烂,入口就会融化。啥叫幸福?啥叫感激涕零?啥叫欣喜若狂?这就是了。这顿饭吃罢,我们几个新兵,走起路来都有些摇摇晃晃,吃猪肉吃醉了。我个人的感觉是肚腹沉重,宛若怀了一窝猪崽。这一顿真正叫过瘾。二十年来第一次,就此逝世也不冤枉。但后遗症很大,我整夜在球场上溜达,一股股的荤油像小蛇一样,沿着喉咙往上爬,嗓子眼像被小刀子割着似的。第二天还是大白馒头红烧肉,我们开始羞羞答答,挑拣瘦肉吃,吃起来也有些文质彬彬了。管理员骂道:原以为来了几条梁山好汉,却原来也是些松包软蛋。/* 12 */  吃事三篇(7)  又过了几十年,当我成了所谓的“作家”之后,在一些宴席上,又吃到了蚂蚱、蟋蟀、豆虫等昆虫,又吃到了当年吃坏了胃口的野草、野菜,满桌的鸡鸭鱼肉反而无人问津。村里的首富,竟是一个养虫的专业户。我想,怪不得哲人们说两极相通,原来饿极了和饱极了都要吃草木虫鱼,就像北极和南极都是冰天雪地一样。  1997年7月8日   /* 13 */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1)  据说北京的秋天最像秋天,但秋天的北京对于我却只是一大堆凌乱的印象。因为我很少出门,出门也多半是在居家周围的邮局、集市活动,或寄书,或买菜,目的明确,直奔目标而去,完成了或得手了就匆匆还家,沿途躲避着凶猛的车辆和各样的行人,几乎从来没有仰起头来,像满怀哲思的屈原或悠闲自在的陶潜一样望一望头上的天。  据说秋季的北京的天是最蓝的,蓝得好似澄澈的海,如果天上有几朵白云,白云就像海上的白帆。如果再有一群白鸽在天上盘旋,鸽哨声声,欢快中蕴涵着几丝悲凉,天也就更像传说中的北京秋天的天了。但我在北京生活这些年里,几乎没有感受到上个世纪里那些文人笔下的北京的秋天里美好的天。那样的秋天是依附着低矮的房舍和开阔的眼界而存在的,那样的秋天是与蚂蚁般的车辆和高入云霄的摩天大厦为敌的,那样的天亲近寂寞和悠闲,那样的天被畸形的繁华和病态的喧嚣扼杀了。没有了那样的天,北京的秋天就仅仅是一个表现在日历牌上的季节,使生活在用空调制造出来的暧昧温度里、很少出门的人忘记了它。  从日历牌上我知道立秋的节气已过,但秋后还有一伏,气温依然是灼热逼人,家家的空调机还在轰鸣着,如果是中午上街,街上的水泥路面上,依然泛着耀眼的白光,多半是红色的车辆,咬着尾巴,缓慢地移动,像一团团移动的火炭,连缀成一条灼热的、扭曲的火龙,人在路边走,身上汗湿黏腻,不是愉快的事。在无事的情况下,我不会在这个时刻出门。我在这个时刻,多半是在床上午睡。我可以整夜的不睡觉,但中午不可以不睡觉。如果中午不睡觉,下午我就要头痛。在中午的梦里,我也许会梦到清华园里被朱自清描写过的荷塘。虽说荷花的盛季是夏天,但初秋的北京,从电视的画面上和报刊的文字里,我知道荷花照样开放得狂。等荷塘里满是高挑的莲蓬与苍黄的荷叶构成风景时,大概已是中秋佳节了。  我的午休时间很长,十二点上床,起床最早也要三点,有时甚至到了四点。等我迷迷瞪瞪地起来,用凉水洗了脸,下午的阳光已经把窗上的玻璃照耀得一片金黄了。起床之后,我首先是要泡上一杯浓茶,然后坐在书桌前。如果老婆不在眼前,就赶紧地点上一支烟,喝着浓茶抽着香烟,那感觉十分美妙,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喝着茶抽着烟我开始翻书,乱翻书,因为我下午不写作。我从来也没养成认真读书的习惯,拿起一本书,有时候竟然从后边往前看,感到有趣,再从头往后看。从过了四十岁后,我再也没有耐心把一本书从头看到尾了,无论是多么精彩的书。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我知道,但要改正也难了。看一会儿书,我就站起来,心中感到有些烦,也可以叫无聊,就在屋里转圈,像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懦弱的野兽。有时就打开了那台使用了十几年的日立牌电视机,21英寸的,当时是最好的,是用了我第一次出国的指标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日本货的质量,虽然近年来也频频出问题,但我家这台电视机的质量实在是好得有点惹人烦。十几年了,天天用,画面依然清晰,声音依然立体,使你没有理由把它扔了。电视里如果有戏曲节目,我就会兴奋得浑身哆嗦。和着戏曲音乐的节拍浑身哆嗦,是我锻炼身体的一种方法。我一手捻着一个羽毛球拍子使它们快速地旋转着身体也在屋子里旋转,和着音乐的节奏,心无杂念,忘乎所以,美妙的感受不可以对外人言也。  使我停止旋转的从来不是因为累而是因为电视机里的戏曲终了;戏曲终了,我心抑郁。解决郁闷的方法是拉开冰箱找食物吃。冰箱是东芝牌的,也是日本货,与电视机一样是用德国马克在出国人员免税店买的。前不久坏过一次,后来被我老婆敲了一棍子又好了。一般情况下我总能从冰箱里找到吃的,实在找不到了,我老婆就会动员我去离家不远的菜市场采买。我知道她其实是想把我撵出去活动活动。  在北京的秋天的下午,我偶尔去菜市场采买。以前,北京的四季,不但可以从天空的颜色和植物的生态上分辨出来,而且还可以从市场上的蔬菜和水果上分辨出来。中秋节前后,应时的水果是梨子、苹果、葡萄,也是各种甜瓜的季节,但现在的北京,由于交通的便捷和流通渠道的畅通,天南海北的水果一夜之间就可以跨洋越海地出现在市上。尤其是农业科技的进步,使季节对水果的生长失去了制约。比如从前,中秋节时西瓜已经很稀罕,而围着火炉吃西瓜更是一个梦想,但现在,即便是大雪飘飘的天气里,菜市场上,照样有西瓜卖。大冬天卖海南岛生产的西瓜不算稀奇,大冬天卖京郊农村塑料大棚里生产的西瓜也不算稀奇了。市上的水果蔬菜实在是丰富得让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东西多了,就没有好东西了。  如果是去菜市场回来,我就在门口的收发室把晚报拿回家。从订阅《 北京晚报 》开始,我有了一点北京人的感觉。《 北京晚报 》是一份发行数百万份的报纸,版面一扩再扩,广告也日渐增多。报纸的头版多半没有什么好看的,就像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的前十分钟一样。其他的版面上有一些有趣的东西,我看过马上就忘了。看完晚报,差不多就该吃晚饭了。吃完了晚饭的事情,不属于本文的范围,我只写从中午到晚饭前这段时间里我所干的事情。/* 14 */  北京秋天下午的我(2)  有时候下午也有记者来家采访我,有时候下午我在家里要见一些人,有朋友,也有不熟悉的探访者。媒体采访是一件很烦人的事,但也不能不接受,于是就说一些千篇一律的废话。朋友来家,自然比接受采访愉快,我们喝着茶,抽着烟,说一些杂七拉八的话,有时候难免要议论同行,从前我口无遮拦,得罪了不少人,现在年纪大了,多了些狡猾和世故,一般情况下不臧否人物,能说好话就尽量地说好话,不愿说好话就保持沉默,或者今天天气哈哈哈……  按说北京是个四季分明的地方,秋天有三个月。中秋应该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其实,中秋无论在哪里,都是最美好的季节。我小时候在山东老家,对中秋节就很感兴趣,因为中秋节除了天上有一轮圆月,地上还有月饼。苏东坡的千古名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就是在我的故乡做知州时写的,可见那时的月亮是何等的明亮。那时还没有吃月饼的习俗,如果有,苏东坡不会不写的。月饼之所以有馅,是因为当时在月饼里夹上了造反的信号,要造蒙古人的反。我少时听一个去内蒙古贩卖过牲口的人说,八月十五夜里,蒙古人要到草里去藏一夜。我总是感到那中秋节是北京人发明的一个节日,因为北京曾是元朝的大都。元大都的城墙遗迹,就在我曾经住过的小西天附近,那上边有很多树,如果在秋天的下午,站在元大都城墙上的树林子里,也许会更多地感受到一些北京秋天的美丽吧。也许我应该去一次,为了这篇文章。  现在,距离中秋节还有一个月,月饼大战就拉开了序幕。月饼花样繁多得令人无所适从,看起来都很精美,但味道一般。我知道我也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个九斤老太一样,不能对现在的食物给予公正的评价。其实,现在的月饼使用的材料绝对比过去的材料高级,味道也应该好于以往,感到不好吃,不是月饼的问题。其实,最精美还不是月饼,而是包装月饼的盒子,那真是金碧辉煌,好似一座宫殿。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用如此精美的盒子包装吃的东西。我每年都要为如何处理空月饼盒子发愁。人类真是自找麻烦的动物,科学越发展,人类面临的麻烦就越多。  北京的秋天最为著名的地方就是香山,而香山的名气多半是因为那每到深秋就红遍了山坡的树叶。长红叶的树木多半是枫树。我猜想,当年曹雪芹曾经爬上过香山观赏过红叶,纳兰性德也上去过,许多达官贵人、社会名流也上去过。周作人在那附近的庙里住过很长时间,写出的文章里秋气弥漫,还有一股子树叶的苦涩味道。我在北京生活了近二十年,始终没去过香山。但似乎对那个地方并不陌生,那漫山遍野的红叶在我的脑海里存在着。如果真去了,肯定失望。我知道看红叶的人比红叶还要多,美景必须静观,热闹处无美景。  现在是北京秋天的一个下午,我打破下午不写作的习惯,坐在书桌前,回忆着古人关于秋天的诗句来结束这篇文章:“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秋风忽洒西园泪,满目山阳笛里人”,“枫叶纷纷落叶多,洞庭秋水晚来波”……古人有“悲秋”之说,大概是因为秋天的景象里昭示着繁华将逝,秋天的气候又暗示着寒冷将至,所以诗中的秋天总是有那么几分无可奈何的凄凉感,但也有唱反调的。李白就说:“我觉秋兴逸,谁云秋兴悲”;刘禹锡说:“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杜甫说:“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黄巢说:“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放百花杀”;毛泽东说:“万木霜天红烂漫,天兵怒气冲霄汉”。但即便是反调文章,也没有把悲变为喜,只不过是把悲凉化为悲壮而已。  /* 15 */  讲 话  接到入伍通知书后,村里一个复员兵便登门来教导我:“到了部队,第一件事就是给新兵连首长写一份决心书,这对你的分配至关重要。如果你写得好,新兵训练结束后,就有可能让你去当文书或是给首长去当警卫员,而这两个职务是天生的干部苗子。”他还传授给我很多宝贵经验,高级的有如何取得首长的好感,低级的有怎么样抢吃热汤面。  我遵循着他的教导,到新兵连的第二天,就写了一份决心书交给班长,让他帮我交给连首长。班长是个老兵,狐疑地看看我,问:“你家里有人当过兵吧?”我说没有。他摇摇头,好像不相信我的话。  我那份决心书开头就写要在党支部的英明领导下反击右倾翻案风,其实啥是右倾翻案风我一点也不知道。后来写入团申请书也是这样写。填入党志愿书就填上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坚持“两个凡是”,这些东西现在还在我的档案袋里吧?但天地早就大变了模样。  也许真是那份决心书起了作用,团里举行大会欢迎新战友,要选一个新兵代表讲话,这事儿就光荣地落在了我的头上。我兴奋得一宿没睡着,大睁着两眼梦想自己的光明前途。大概是由文书而指导员,穿上了四个兜的军装,回家探亲挽着袖子,手腕子上套着手表,上海牌的,全钢防震,十九个钻。  讲话稿写好后,新兵连的指导员帮我改了一遍,让我下去念熟溜了,别上了台打结巴嗑子。这件事让一起入伍的老乡很忌妒,说什么的都有。我心里憋着劲儿,想来个一鸣惊人,来一个亲者快仇者痛。  欢迎大会那晚上,几百个新兵和团直的几百个老兵把团部礼堂坐满了,边角上还镶着一些家属和小孩子。因为会后还有文艺演出。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人间的礼堂,看着舞台上那猩红的天鹅绒大幕,还有那些华灯,心里激动得很严重。老兵和新兵拉着歌子,此起彼伏,声震屋顶。那情绪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我想当兵真好,当兵实在是太好了呀!看到那些精神焕发的小军官,我的心中充满了希望。  大幕终于拉开了。一个老军官上台讲了几句开幕词儿,就请曹副团长讲话。曹副团长上来坐下,对着包着红布的麦克风念讲稿。那稿子的内容跟我写的差不多。曹副团长讲完了,我们使劲鼓掌。下面指导员讲话。指导员也是坐在麦克风前念讲稿,稿子的内容跟我写的差不多。指导员讲完了,我们使劲鼓掌。指导员下去后,那个主持会议的老军官说:“下边请新兵代表讲话。”  在一片掌声里,我不知怎么样地上了台。我头晕,心跳,快要死了似的。谁见过这样的大场面了。但这是光荣,是前途,是四个兜的军装,是上海牌手表,全钢防震,十九个钻。  我一屁股坐在那把坐过曹副团长、坐过新兵连指导员的椅子上。那是一把红色人造革面的钢架折叠椅,我糊糊涂涂地就坐上了。我望了一眼台下那一片眼睛就低头念稿子。我感到嘴唇不好使唤,喉咙紧张,发出的声音都是颤抖的。念了几句,便放了胆,嘴唇活泼了,嗓子松弛了,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像春雷一样在礼堂里滚动。刚刚找到感觉,还没过瘾,稿子就念完了。我站起来,立正,给台下人敬礼。然后转身,立正,给台后那些坐成一排的首长敬礼。然后又转身,找到台阶,在众目睽暌下,回到座位上坐下。我刚落座,就被班长狠狠地踩了一脚。我听到班长压低声音,恶狠狠地说:“你这个混蛋,彻底完了!”  我当时就蒙了。文艺演出开始,团文艺宣传队那些女兵五花八门的脸我一概看不清了。  带着沉重的思想负担回到宿舍,我问:“班长,怎么回事?”  班长骂道:“混蛋,那凳子,你也配坐?那是首长坐的!你一个新兵蛋子,不站着讲话,竟敢像首长一样坐着讲,太不像话了!你稀稀了( 新兵连流行语 ),等着明年回家吃地瓜去吧。”  我一夜未睡,满脑子胡思乱想,真是连自杀的心都有。  我请教班长,还有没有办法补救。  班长说:“印象太坏了,没什么戏了。”  我的眼泪刷的就流下来了。我一个老中农的儿子,费了千辛万苦才当上兵,原本想在部队好好干,提成军官,为父母争气,与地瓜离婚,谁知道这样简单就稀稀了。有苦不能言,心中车轮转,转了半天,转出了个主意。我给新兵连党支部写了一份沉痛的检查,检查我坐了不该坐的椅子的错误。检查写好后,我买了一包烟送给班长,求他把我的检查上交给连首长。班长不看烟,看着我,说:“要说起来,新兵嘛……行,我帮你递上去,咱就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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