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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拾壹炮-莫言-3

作者:莫言 字数:23800 更新:2023-10-09 12:11:29

第十六炮(上)  东城的游行队伍,领头的是一辆巨型卡车改装成的彩车。车头是一个米黄色的喜笑颜开的巨大牛头。我自然知道这画面的荒谬。肉食节游行中出现的所有的动物图像,象征着的都是血腥的屠戮。我见多了被宰牲畜们那哀怨的表情,听多了它们临终前的哀鸣。我知道,现代人讲究文明屠宰,给即将被屠宰的动物洗热水澡,放轻音乐,甚至给它们进行全身按摩,把它们催眠了,然后突然一刀,要了它们的命。我看到电视节目中在赞扬这种“文明屠宰”,说这是人类的重大进步。人类已经将仁爱之心施加到动物身上,但还在发明杀伤力巨大、让人不得好死的武器。越是杀伤力巨大、越是让人不得好死的武器越是先进武器,也就越能卖大价钱。我虽然还没进入佛门,但是我已经意识到,人类的许多言行,严重地违背了佛家的精神。大和尚,我说的对吗?大和尚脸上浮现出笑意,不知是在肯定我的觉悟,还是在嘲笑我的浅薄。在这辆牛形彩车的平台上,站着二十几个身穿肥腿红裤子、白色对襟小褂子、头上扎着羊肚子毛巾、腰里扎着红色绸布腰带的青年人。他们都用红颜色抹了脸,围绕着一面大鼓,挥动着像洗衣棒槌一样粗大的鼓槌,奋力敲打着鼓面,使那面大鼓,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响声。  彩车平台的边缘上,用花边仿宋体大字写着“肯塔?胡肉类集团”的字样。在他们的后边,是一支由妙龄女子组成的秧歌队。她们穿着白裤子红褂子,腰间扎着绿色的绸子,跟着彩车的后边,踩着鼓点儿,将她们的腰肢和屁股,大幅度地扭动。在她们的后边,跟过来了一辆白色大公鸡形状的彩车,车上站着两只鸡,一只公鸡,一只母鸡。公鸡每隔几分钟就转动着脖子,发出一声怪声怪气的啼鸣。那只母鸡,每隔几分钟,就从屁股里下出一个巨大的蛋,并同时发出咯咯哒哒的叫蛋声。这辆彩车创意精彩,形象逼真,肯定会在节日后的彩车评比中获得好的名次,得第一名的可能性也是有的。我知道公鸡和母鸡的肚子里都藏着人,公鸡的打鸣和母鸡的下蛋都是他们操纵的。这辆鸡车上的标语标明,它是属于“杨姑姑禽蛋联合公司”的。在鸡车的后边,跟随着排成四路纵队的八十个男女,头上都戴着鸡冠子帽,胳膊上都绑着羽毛,一边走路,一边扇动“翅膀”,嘴巴里呼叫着口号:“要想身体好,禽蛋少不了”,“杨姑禽蛋,成千上万”。从西城方向开来的游行队伍,打头的是一队骆驼,起初我还以为是假骆驼,走到近前才发现都是真骆驼。我粗略地数了数,大约有四十头骆驼,都披红戴花,宛如一群刚刚授了奖的劳动模范。在它们前头,有一个短小精悍的男人,腿轻脚快,身手不凡,每走几步就翻一个空心跟斗。他手里拿着一根挂满铜钱的彩色花棍,上下挥舞着,发出哗啦啦的声响。骆驼们在他的指挥下,变换着花样繁多的步伐,脖子下的铜铃铛,发出悦耳的声音。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骆驼仪仗队。当中一匹白脸的骆驼背上,绑着一根高杆,杆子上悬挂着一面绣着大字的彩幡,幡上的字样--我不用看幡上的字样就知道是老兰的队伍来了。在我十年前服务过的肉类联合加工厂的基础上,老兰创建了他的珍稀动物屠宰公司。他生产的骆驼肉和鸵鸟肉,声名远播,给人民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给他的公司带来了滚滚的财源。据说这个王八蛋睡的床是用水做的,这家伙用的马桶上镶着金边,这家伙抽的烟是添加了人参的,这家伙每天吃一只骆驼蹄子两只鸵鸟爪子,外加一个鸵鸟蛋。在骆驼队的后边,跟随着一支鸵鸟的队伍,总共有二十四只鸵鸟,排成两路纵队。每只鸵鸟的背上,骑着一个儿童。左边一队,都是男童;右边一队,都是女童。男童都穿着白色运动鞋、带两道红圈的白色高统袜子、天蓝色制服短裤、洁白的短袖衬衣、脖子上扎着红色的飘带。女童都穿着白色的小皮鞋、白色短筒袜子、袜子的上口仅仅遮没踝骨、袜子的外侧,缀着两颗红色的绒线小球、天蓝色的连衣短裙、胸前缀着金黄色的蝴蝶结。男童都剃着小平头,圆滚滚的像十个小皮球。女童都扎着小辫子,小辫子上扎着红绸子,圆滚滚的像十个小绣球。孩子们在鸵鸟背上,腰板笔直,小胸脯前挺。鸵鸟们高高举起三角形小头,一个个兴高采烈,骄傲自大。鸵鸟们的羽毛,看上去灰秃秃的,朴素无华。鸵鸟们的脖子上,都扎着一条鲜红的丝带。鸵鸟几乎不会慢步行走,一上来就是大踏步地奔跑,每一步跨越的距离足有一米半,慢吞吞的骆驼队,妨碍了它们的步伐,它们显得有些烦躁不安。鸵鸟们烦躁不安的表现就是它们不断地扭动它们的弯曲的长脖子。东西两城的游行队伍会合后,队伍都停止不前,鼓声、锣声、音乐声、呐喊声此起彼伏,场面十分热闹,但也很是混乱。十几个扛着摄像机的电视台记者,选择着自己的角度,紧张地抢着镜头。一个抢拍骆驼队的摄像记者因为要拍特写镜头距离太近,激怒了骆驼。骆驼龇牙咧嘴,哞吼一声,将一口黏稠的东西喷射出来,糊住了摄像机镜头,也糊住了记者的眼睛。那个记者大声叫唤着跳到一边去,放下机器,弯下腰,用衣袖擦脸。一个负责调度的人,手里举着一面小旗,大声喊叫着,指引着游行的队伍进入主会场。牛彩车和鸡彩车慢吞吞地拐下大道,向主会场前的草地开进,在它们后边,还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游行队伍,缓缓地移动着。西城的骆驼队在那个身段不亚于武生的小个子男人的引导下,轻快地走上了草地,他的脸上挂着笑容。在道路的旁边,那个遭了殃的摄像记者破口大骂,但是无人理睬他。骆驼队行进的还算井然有序,但那二十四只鸵鸟,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发了脾气。它们的队形突然乱了,一窝蜂般地跑到了庙前的院子里。孩子们尖声惊叫着,有的从鸵鸟的背上滑落下来,有的紧紧地搂住鸵鸟的脖子,小脸上满是汗水。鸵鸟们在院子里,拥挤在一起,胡乱地跑动着。我突然发现,远远地看上去毫无光彩的鸵鸟羽毛,在阳光照耀下,竟然是那样华丽。这是一种朴素的华丽,仿佛秦朝的锦缎,高贵无比。珍稀动物屠宰公司的几个人,气急败坏地轰赶着鸵鸟,但他们的努力只能使鸵鸟们更加烦躁。我看到它们圆圆的小眼睛里全是仇恨。它们宽阔的嘴巴里发出沙哑的嘶叫声。一个老兰公司的工作人员,被一只愤怒的鸵鸟一爪子打中膝盖。那人惨叫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捂着膝盖,口出“哎哟”之声,脸色蜡黄,额头上满是亮晶晶的汗珠子。我看看那些奔跑中的鸵鸟们那些坚硬的大爪子,啪嗒啪嗒地敲打着地面。我知道它们脚的力量很大,不亚于马蹄。据说成年的鸵鸟,敢跟狮子打架。它们长年在沙漠里奔跑,脚趾锻炼得如同钢铁。那个坐在地上哀鸣的人,膝盖上的伤肯定很重,他的两个同伴架着他的胳膊把他拉起来,但他的身体一罗锅又坐下了。多数的孩子都从鸵鸟的背上滑落下来,只有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还在鸵鸟的背上顽强地坚持着。他们俩的小脸都紧绷着,汗水把他们化了彩妆的脸,冲出来许多的道道,使他们的脸,仿佛是肮脏的颜料碟子。那个小男孩,双手抓着鸵鸟的翅膀根部的骨节,屁股随着鸵鸟的奔跑不停地颠动着。他的屁股脱离了鸵鸟背,但他的手还是死死地抓着鸵鸟的翅膀不放。鸵鸟更加疯狂地奔跑,将男孩拖拉在它的身体一侧。  周围的几个人目瞪口呆地观望着,但无人向前解救。最后,男孩两只手里攥着两把羽毛躺在了地上,一个人上前把他扶起来。他嘴巴紧咬着下唇,泪珠子在脸上滚。那只终于解脱了的鸵鸟,进入了鸵鸟队伍,张开大口,哈达哈达地喘息着。那个女孩,紧紧地搂住鸵鸟的脖子不放。鸵鸟挣扎着想把女孩甩掉,但女孩在紧张中焕发出来的力量大得惊人,最后,那只筋疲力尽的鸵鸟,脖子和脑袋贴着地面被女孩压住,屁股高高地翘着,两条腿不停地往后蹬着,把地上的泥土蹬起来,甩到很远的地方……  我的肚子沉重,猪肉在里边翻腾着,仿佛怀了一窝猪崽儿。其实我不是母猪,根本不知道母猪怀上猪崽儿是什么滋味。姚七家那头怀孕的母猪,拖拉着几乎垂到地面的肚皮,在新近开张的“美丽发廊”前面那堆被白雪覆盖的垃圾堆里哼哼着,有一搭无一搭地寻找着食物。它慵慵懒懒,心宽体胖,一看就是只幸福的母猪,与我们家曾经养过的那两头瘦如豺狼、心情烦躁、对人类满怀深仇的小猪显然不是一个阶级。姚七家专门用狗都不吃的肥肉膘子、地瓜淀粉和用颜料染红的豆腐皮制作香肠。他家的香肠添加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化学原料,色泽鲜艳,香气扑鼻,销路很好,财源滚滚。养母猪是因为爱好,不是为了牟利,更不是像从前的人那样为了积攒肥料。所以可以断定,他家的怀孕母猪,清晨出来,不是为了觅食果腹,而是要踏雪寻乐,悠闲散步,锻炼身体。我看到猪的主人姚七站在自家那栋从外表看不如我家的漂亮但其实像碉堡一样坚固的房屋后的台阶上,左手放在右边的胳肢窝里,右手夹着烟卷,眯缝着眼睛,陶醉地看着自家的猪。红太阳洒下的万丈光芒,使他的方形大脸宛如一块红烧肉。      第十六炮(中)  在那个刚吃罢猪头肉的早晨,一看到猪我的心中就泛滥开强烈的厌恶,母猪丑陋的形象在我眼前晃动着,垃圾的气味在我的胃里翻腾着,啊,龌龊的人们,你们怎么会想到吃猪肉呢?猪是吃屎吃垃圾长大的,吃猪肉就等于间接地吃屎吃垃圾嘛!何时我掌了天大的权,就把那些贪吃猪肉的人赶到猪圈里去,让他们变成肮脏的猪。啊,我真是后悔,我真是愚蠢,我怎么会那样贪婪地去吃母亲煮出来的、不加任何调料、上边沾着厚厚一层白色的脂肪的肥猪头肉呢?那是人世间最肮脏的、最无耻的东西,只配用来喂那些躲在阴沟里的野猫……啊--呕--吐--,我竟然用肮脏的爪子抓起那些颤颤巍巍的脏东西,往嘴巴里填塞,把自己的肚子当成了藏污纳垢的皮口袋……啊--呕--吐--我决不再做反刍的动物……啊--呕--吐--我毫不吝惜地将返上来的东西吐在雪地上。实在是太恶心了,看到自己呕吐出来的东西,加倍的恶心使我的肠胃一阵比一阵地痉挛,然后就是更加剧烈地呕吐。一只狗在我的前面默默地等待着。父亲牵着妹妹的手,站在我的身后,用那只闲着的大手,拍打着我的脊背,想借此减轻我的痛苦。  我把肚子吐瘪了,喉咙火辣,肠胃绞痛,但毕竟轻松了许多,就像母猪把猪崽儿生产出来一样。我不是母猪,根本不知道母猪生了猪崽儿后的滋味。我满眼泪水,望着父亲。父亲用他的手擦了擦我的脸,说:  “吐出来就好了……”  “爹,我再也不吃肉了,我发誓!”  “千万不要轻易发誓,”父亲用怜悯的目光看着我,说,“记住,儿子,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要发誓,否则,就像上了高墙蹬倒梯子。”  后来的事实证明,父亲的话无比地正确。呕吐过猪肉之后不到三天,我又开始了对肉的思念,而且这种思念一直延续了很久。我甚至怀疑在那个早晨,对肉表示出反感并对肉进行了那么多污蔑的孩子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  我们站在“美丽发廊”的门外,在那个无穷地旋转着的彩色幌子前面,看着幌子下边的玻璃灯箱上标出来的价格表。我们是遵从着母亲的命令,在饱餐了一顿肥腻得无以复加的早餐之后,到这家新开张的美丽发廊来理发的。  母亲满面红光,精神旺健,看起来心情很好。她把那些油腻的餐具扔在锅里,对试图向前帮忙的父亲说:  “闪开吧,这些事情不用你管。马上就是新年了,小通,今天是多少号?二十七呢还是二十八呢?”  我哪里还顾得上回答她的问题?肉已经顶到了我的咽喉,一张口就会冒出来。何况我也不知道日期,想回答也回答不了。在父亲归来前那些暗无天日的日子里,日期与我没有关系,无论多么重大的节假日我也得不到休息,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奴隶。  “你带他们两个去理发吧,”母亲用看起来好似抱怨、但分明是含着深情的目光扫了父亲一眼,说,“一个个都照着镜子看看去,哪里还有点人样子?简直是一群从狗窝里钻出来的东西,你们不怕丢人,我还怕丢人呢!”  一听到母亲说出理发二字,我的眼前发黑,几乎晕倒在地。  父亲搔着头,说:  “何必去花那些钱?去买把推子,自己啃吧啃吧就行了。”  “推子嘛,家里倒是有,”母亲摸出几张钱拍到父亲手里,“今天还是去发廊里剃,范朝霞手艺不错,价钱也还便宜。”  “我们这样子三个头,”父亲把手掌抬起来,比画了一下我们的脑袋,问询道,“剃这样三个头要多少钱?”  “你们这三颗刺儿头是够个人剃的,”母亲说,“我看怎么着也得给人家十块钱吧?”  “什么?”父亲吃惊地说,“十块钱,十块钱能买半麻袋粮食了。”  “穷富不在三个头上,”母亲慷慨地说,“你带他们去吧。”  “这……”父亲支吾着,“庄户人的头,不值那些钱……”  “如果让我给你们理,”母亲狡猾地看看我,说,“你问问小通,看他是否愿意?”  我双手捧着肚子,摇摇摆摆地跑到院子里,绝望地说:  “爹,我宁愿立即死去,也不愿意让她给我剃头!”  富态大相的姚七悄悄地走过来,先把头往前探探,打量了一下正聚精会神地研究着剃头价格的父亲的脸,然后他就伸出手,在父亲的脖颈上猛拍了一掌,大喊一声:  “老罗!”  “干啥?”父亲转回身,平静地说。  “是你吗?”  “不是我是谁?”  “你这家伙,”姚七兴奋地说,“浪子回头啦?野骡子呢?”  父亲摇摇头,说:  “你问我,我问谁?”  父亲果断地推开门,拉着我们进了发廊。  “你这伙计,真有两下子,”姚七在门外大声咋呼着,“一妻一妾,一子一女,屠宰村的男人,就数你老兄潇洒!”  父亲关上门,将姚七隔在了门外。姚七把门推开,一脚门外一脚门里地站着,继续吆喝着:  “多年不见,还真有点想你。”  父亲苦笑着,不吭气,拉着我们兄妹坐在了那条落满煤灰、凌乱地扔着几本又脏又破、被千人翻过、万人捻过的流行刊物的长凳子上。这条凳子与火车站候车室里的凳子一模一样,如果不是同一个木匠制造了它们,就是这家发廊的主人去候车室把它偷来。发廊里陈设着一把有踏脚板、螺丝牙的理发专用椅子,黑色的皮革上裂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好像被人划了一刀。椅子前面的墙壁上,挂着一块长方形的镜片。水银漶散,镜面模糊不清。在镜子下面的狭窄搁板上,紧密地排列着各色的洗发水、定发胶,还有摩丝,对,是叫摩丝。还有一把电动的推子,悬挂在墙壁上一个生锈的大钉子上;还有几十张潮湿的彩色图片--上面印着发型摩登的男女青年--有的紧贴着墙壁,有的边缘翘起,随时都会脱落。地面是用红色的方砖铺就,但黑发楂子白发楂子灰白发楂子和人脚带进来的泥巴使方砖改变了颜色。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古怪的、说香但不是真香、说臭也不是真臭的刺鼻气味,我鼻孔发痒,连打了三个响亮的喷嚏。似乎是受到了我的感染,妹妹也连打了三个喷嚏。妹妹打喷嚏时小鼻子小眼挤到一起,模样滑稽可爱。她眨巴着眼睛问:  “爹爹,是谁在想我?是俺娘吗?”  “是的,”父亲说,“是她。”  姚七的表情变得比较严肃起来,但依然保持着一脚门外一脚门里的二尾子姿态,颇有几分庄严地对父亲说:  “老罗,你回来了就好了,过几天我有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  随着姚七身影的消失,发廊的门自动地合上了。清新的雪后空气被隔绝在外,使屋子里的龌龊气息更加浓重。我和妹妹比赛似的打了一串喷嚏之后,才渐渐地适应了发廊里的气味。发廊的主人不在,但分明她刚刚离开,因为我一进门就看到了,在发廊内的一角,竖着一个半球形的装置,仿佛是我在城里见到过的电话亭。一个身穿紫红上衣的女人端坐在那装置下面,挺直了脖子,将一个夹满了花花绿绿小夹子的脑袋,举到那个半球形里,那模样三分像一个宇宙飞行员,三分像一个过年时在大街上扭秧歌的大头娃娃,三分像皮豆的娘。其实她就是皮豆的娘,因为皮豆的爹是屠夫大耳朵,所以皮豆的娘也就是屠夫大耳朵的老婆。还有一分不像皮豆的娘,因为好久不见,皮豆的娘腮帮子鼓凸出来,仿佛口腔里塞着两个肉丸子。皮豆的娘原先是两道扫帚眉毛,像丧门神一样,但现在她把扫帚眉毛彻底拔光,画上了一道半青半红的细眉,活像两条吃芝麻叶的虫子。这家伙端坐在那里,双手捧着一本画册,送出去老远,显然是花了眼。她从我们进门后就没抬眼,好像贵夫人不理睬叫花子那样,摆出一副矫揉造作的高傲姿态。呸!你这个满身囊肉、自命不凡的臭娘们,再怎么收拾,即便你把头上的毛都拔了,即便你把脸上的皮都剥了,即便你的嘴上涂上比猪血还要红的颜色,你还是皮豆的娘屠户的老婆!你不理睬我们,我们更不理睬你!我偷眼看看父亲,父亲的神情是冷漠的,但更是清高的,像万里无云的天空一样清高,像少林寺里的当家和尚一样清高,像鸡群里的丹顶鹤一样清高,像羊群里的骆驼一样清高……那张理发专用椅子空闲着,一件白色的大披巾搭在椅子背上,披巾上污迹斑斑,沾满了细小的头发楂子。看到头发楂子我的脖子不由地刺痒起来。想到这些头发楂子很可能就是皮豆娘的,我的刺痒更加强烈了。  我从小就护头,这事我爹也知道。护头的原因就是因为每次剃头后,那些细小的发楂子让我浑身刺痒,比生了虱子还要难受。在我有限的生命时间里,理发的次数屈指可数。自从父亲走后,我们家里不但有了理发推子,还有了理发专用的剪子,还有了一把双箭牌的刮脸刀子。这几乎全了套的理发工具的来历,自然也是我们当破烂收来的。母亲在父亲走后,为了省钱,也省人情--邻居家四葵哥哥理发技术就很好,但母亲不愿意去求他--就用这些生了锈的家什,在我的头上大动干戈,每次都把我修理得叫苦连天……      第十六炮(下)  大和尚,我就把我经历过的最可怕的一次剃头的情形说给您听听--也许稍有夸张--母亲在威逼利诱都无效的情况下,为了让我剃一个新头好过年,竟然把我捆绑在椅子上。这家伙在父亲走后,锻炼出了一副钢筋铁骨,手爪子上的劲头尤其大,我使出了千斤坠,使出了驴打滚,使出了狗钻裆,全都无济于事,最终还是被她捆在了椅子上。在挣扎搏斗的过程中,我似乎在她的手脖子上啃了一口,牙齿上还残留着焦糊胶皮的味道。事实证明我的确咬了她一口。她大概也是把我捆绑完毕之后才发现我咬了她一口。她用右手托着左手,端详着手脖子上那两个流血的洞眼和那十几个青紫的牙印,悲伤的表情渐渐地笼罩了她的脸。我的心中有几丝歉疚,几丝胆怯,但更多地是幸灾乐祸的快意。我听到她的喉咙里又发出了呼噜呼噜的声音,随即就有两行黄色的泪水从她的眼睛里流下来。我大声号哭着,伪装出根本就没发现她手上的伤、也没发现她的悲伤的样子。我不知道事情会向什么方向发展,但我知道决没有我的好果子吃。果然,她的眼睛不流泪了,脸上的悲伤表情也消散了。她冷笑着骂道:杂种,好啊你这个小杂种!竟然敢咬我,竟然敢咬你的亲娘!天老爷,她仰面朝天,对天老爷诉说着:天老爷你睁开眼,看看我养了一个什么样子的儿子!一条狼啊,一条白眼狼!我辛辛苦苦,屎一把尿一泡地把他拉扯大,为的是什么?为的是让他咬我?我出大力,流大汗,受了无穷的罪,人说黄连苦,我比黄连苦三分!人说白醋酸,我比白醋酸五倍!到头来竟然落了这样一个下场!你现在还没长全牙,还没硬翅膀,就能张嘴咬我,等你硬了翅膀全了牙,还不把我吃了!杂种,与其让你吃了我,还不如我先打死你!母亲叫骂着,提起一根早晨刚从地窖里挖出来的像胳膊一样长的白萝卜,砸在了我的脑袋上。我感到脑袋里嗡了一声,随即就看到半个萝卜从眼前飞了出去。接下来就是一阵急风暴雨般的萝卜打击,降落在我的头上。有点痛,但不严重,对我这样一个垃圾孩子,忍受这样一点痛苦,简直就是张飞吃豆芽儿--小菜一碟。但我还是装出被她打昏了的样子,把脑袋歪倒一边去。我感到她捏着我的耳朵,将我的脑袋提正,我听到她说:你甭给我装死,你这套把戏我清楚。你还会翻白眼,还会吐白沫,还会老牛大憋气,都施展出来吧!装死也不行,你就是死了,我也得把你这个刺头给你剃了。我杨玉珍今日剃不了你这个头,就誓不为人了!然后,她将一盆热水放在我面前的凳子上,就着劲儿把我的头按了进去。几乎可以用来秃噜猪毛的热水使我没法子继续保持沉默。我的嘴巴在水里呜呜噜噜地骂着:杨玉珍,杨玉珍,你这个臭娘们!我要让俺爹用他的大驴鸡巴把你肏死!母亲好像被我这句无耻的叫骂击中了要害,我听到从她的嘴巴里发出了尖厉的嗥叫声,随即就是一阵冰雹般的拳头击打落在了我的脑袋上。我使出了最大的劲头哭嚎着,希望能靠这种方式,召唤来奇迹--出现妖魔鬼怪或是天公地母,把我从酷刑中解救出来。谁能把我解救出来,我情愿给他磕三个响头,磕六个、磕九个也行。我甚至可以大声地叫那个把我救出来的人为爹,亲爹。母亲,什么母亲,是杨玉珍,凶恶的婆娘,被我爹抛弃了的婆娘,腰里扎着一块米黄色的塑料布,高高地卷起袖子,手里拿着一把剃头刀子,皱着眉头,对着我走来。这哪里是剃头,分明是要杀人。我嗥叫着:救命啊……救命……杀人啦……杨玉珍杀人啦……也许是我的喊叫太矫情了,本来是暴怒着的杨玉珍竟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她说:你这个小畜生,怎么这样会拿险?这时,我看到一群幸福的孩子在我家的大门框上,好奇地往里探望着。他们是姚七家的丰收,陈杆家的平度,大耳朵家的皮豆,还有宋四顾家的凤娥……自从爹爹逃亡之后,我就与这些孩子断绝了来往,不是我不想与他们来往,爹啊,是我捞不到时间与他们来往,杨玉珍剥夺了我上学的权利,使我小小年纪就成了一个苦力,比旧社会地主家的放牛娃还要苦十倍,她是我的亲娘吗?爹,是不是你们从河边那个烧瓦罐的破窑里捡了我这个大闺女养的私孩子?如果不是这样,一个亲娘,怎么舍得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下这样的毒手?好吧,我已经活够了,当着这些孩子的面,我就让杨玉珍把我杀死吧!我感到她的刀子冰冰凉地落下来了,我的头啊,不安全了。我的脖子不自觉地紧缩起来,像那些碰到了危险的甲鱼。孩子们老鼠舔弄猫腚眼,渐渐地大了胆儿,竟然进了我家大门,穿过我家的院子,逼近了我家堂房,在了我家堂屋的门口两边,嬉笑着看玩景。杨玉珍说我:真好意思哭,也不怕人家笑话你!丰收,平度,皮豆,你们剃头时也哭吗?平度和皮豆说:我们不哭,我们为什么要哭呢?剃头难道不是很舒服的事情吗?--听到了没有?杨玉珍高高地举着推子对我说,虎毒不食亲儿,为娘的还有害自己的儿子的吗……大和尚,正当我回忆着那些与剃头有关的辛酸往事时,“美丽发廊”的主人范朝霞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双手插在大褂的口袋里,像一个妇产科医生一样,从里屋走了出来。她身材瘦长,头发乌黑,皮肤白皙,脸上生了很多紫红色的小疙瘩,嘴巴里呼出一股热烘烘的骡马草料的气味。我知道范朝霞跟老兰有特殊的关系,老兰的头,都是让范朝霞给剃。我还听说范朝霞给老兰刮胡子,每次都刮一个小时。范朝霞给老兰刮着胡子,老兰就呼呼地睡着了。还有人说,范朝霞坐在老兰的腿上给老兰刮胡子。我很想把老兰和范朝霞的故事说给爹听听,但爹低垂着脑袋,根本就不看我。  “朝霞,差不多了吧?”皮豆的娘放下平端着的书,眼光飞起来,问讯着这个脸上生着痤疮、神色冷漠的姑娘。范朝霞抬起腕子,看看那块金黄色的小表,说:  “再等二十分钟吧。”  范朝霞手指细长,指甲上涂着红色的油漆,显得很是妖气。母亲把抹口红涂指甲的女人通通划归到妖精群里,每每见到,便咬牙切齿,暗中诅咒,好像与人家有深仇大恨。在母亲的影响下,我对红嘴红指甲的女人也没有好印象,但现在,我的看法改变了,大和尚,我很惭愧,现在我看到女人的红嘴唇红指甲,心就嘭嘭乱跳,忍不住想多看几眼。范朝霞把搭在椅背上的披巾拿起来,展开,啪啪地抖了两下,冷冷地问:  “谁先来?”  “小通,你先剃。”父亲说。  “不,”我说,“你先剃。”  “快点!”范朝霞说。  父亲看了我一眼,匆忙站起来,交叉着双手,看起来很拘谨地走到椅子前,落座,椅子的弹簧在他屁股下咯咯吱吱地响着。  范朝霞把父亲的衣领窝下去,将披巾围在父亲的脖子上。我看到她的脸出现在椅前墙壁上那块镜子里。她撅嘴皱眉,满脸凶相。父亲的脸出现在她的脸的下方,那地方水银漶散,镜面模糊不清,父亲的脸被歪曲变形,看上去很是丑陋。  “怎么理?”范朝霞皱着眉问。  “剃光。”父亲瓮声瓮气地说。  “嗬哟!”皮豆的娘惊讶地叫唤了一声,好像刚刚把父亲辨认出来似的,说,“这不是……”  父亲哼哧了一声,端正地坐在椅子里,既没搭她的话茬,更没有回头。  范朝霞从墙上摘下电动推子,按了一下开关,电推子嗡嗡地响起来。她将父亲的头按低,然后把推子插进乱蓬蓬的发丛。片刻之间,一道白色通道在父亲的头颅正中出现,那些纠结成团的乱发,像破败的毡片一样,乱纷纷地跌落在地上。  我的脑海里回忆着父亲的乱发一片片落在地上的情景,眼前却看到这样一副景象:那个姓兰的潇洒男子--就算是老兰的三叔吧--因为接下来我看到的情景与老兰讲述过的一模一样--与那个嘴角上生着黑痣的美丽女子,对,就是沈瑶瑶,在一座巍峨教堂的金色大厅里举行西式的婚礼。他穿着黑色的西装,雪白的衬衣,脖子上系着黑色的蝴蝶结。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朵紫红的花朵。他的新娘,穿着洁白的长裙,裙裾漫长,被两个仙子般的小童捧着。新娘面如桃花,目若朗星,幸福从她的脸上,像水一样往下流淌。蜡烛,音乐,鲜花,美酒,营造出无以复加的浪漫气氛。但就在此之前十分钟,在通往教堂的道路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在他的轿车里,被一梭子弹打烂了胸膛。刺鼻的硝烟,直冲到庙堂的前厅。大和尚,您又在施展幻术吗?随即我看到了那个女子伏在她的父亲尸身上号啕大哭,黑色的眼泪在她的脸上流淌。那个潇洒男子默默地站在一旁,脸上毫无表情。然后我又看到,在一个豪华的房间里,那个女子,将自己的满头秀发一缕一缕剪下来。从镶嵌在墙上的大镜子里,我看到,她的脸色苍白,嘴角下垂,布满皱纹。我还看到了那个女子在断发时,脑子里的浮云般的回忆:在一个背景模糊的地方,那个美丽女子,与那个潇洒男子变换着各种匪夷所思的姿势,酣畅淋漓地做爱。她的激情澎湃的脸,对着我迎面扑来。她的脸碰撞在镜子上,迸裂成无数的碎片。我还看到,那个女子身着青色的衣衫,用一块蓝底白花的素巾遮盖着头,跪在了一个老尼姑的面前。大和尚,就像我跪在您的面前一样啊。那个老尼姑收留了她,但是您大和尚却至今还没有收留我。大和尚,我想请教您,那个潇洒男子,是不是杀害那个美貌女子父亲的幕后指挥者?我还要请教您,他们到底争夺的是什么东西?我知道您永远不会回答我的问题,但我向您说出来我的疑问,我就把这些问题忘却了,否则它们会让我头脑超负荷运转,导致我的神经出现问题。大和尚,我还要告诉你,十几年前的一个夏天中午,屠宰村的人都在浑浑噩噩地午睡,我在大街上,像一只百无聊赖的小狗,东嗅嗅,西闻闻,南走走,北转转。我来到“美丽发廊”门外,将脸贴在玻璃上往里看。我首先看到一个悬挂在墙上的电扇在摇头晃脑,理发师范朝霞穿着一件白色的大褂,骑在老兰下身,手里拿着一把剃头刀子。刚开始我还以为她要杀了老兰呢,但仔细一看,才知道他们在干那种事情。范朝霞把拿刀子的手高高的举起来,生怕伤着老兰的脸。我看到范朝霞大腿叉开,骑在理发椅子两边的扶手上。她的脸因为激动而扭曲。但是她始终没有把手中的刀子扔掉,好像是要借此告诉门外的偷窥者,他们是在工作,而不是在性交。我很想把发廊里的奇景告诉别人,但大街上没有一个人影,只有一条纯黑的狗,趴在一棵梧桐树下,伸着舌头,哈哒哈哒地喘息。我退后几步,找到一块砖头,用力投过去,转身就跑,我听到在我的身后,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大和尚,这种登峰造极的流氓行为,我实在是难以出口,但我想,如果我不告诉您,就是对您的不忠诚。尽管人们叫我“炮孩子”,但那是过去,现在,我对您说的句句都是实话。      第十七炮(上)  东西双城的游行队伍还在向草地集合,猪的彩车,羊的彩车,驴的彩车,兔子的彩车……各种把自己的尸体提供给人类食用的动物的彩车,在各式各样的人群簇拥下,进入草地上预先划定的位置,排成一个个的方阵,等候着大人物的检阅。只有老兰的鸵鸟们还在院子里跑来跑去。有两只鸵鸟争夺着一件沾满了污泥的橘红色衣服,好像那是可以食用的美味佳肴。我想起在昨天的暴雨里出现的那个女子,心中泛起一股酸溜溜的味道。不时有鸵鸟将细长的脖子探进庙门,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闪烁着好奇的光芒。那些男孩和女孩坐在倒塌后的墙基上,一个个无精打采,与活泼的鸵鸟们形成了鲜明的对照。那几个老兰公司的人,正用手提电话,不断地和什么人联系着。又有一只鸵鸟将头探了进来,用宽阔的嘴巴,在大和尚的头上啄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将一只鞋子投过去,大和尚似乎是不经意地一抬手,将鞋子挡落在地。他睁开眼睛,满面笑容地看着那只鸵鸟,那目光那神情,很像一个慈祥的祖父,看着正在蹒跚学步的爱孙。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鸣着响笛,从大道的西边驰来。它超越了一辆辆彩车,到达小庙前面,猛地停了下来。从车上钻出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他穿着一套灰色双排扣西装,扎着粗大的红格子领带,袖口的商标炫耀着西装是高贵的名牌。但不管他用什么名牌包装,我一看到那两只黄色的大眼,就知道他是我的仇人老兰。大和尚,多年之前,我曾经连发四十一炮;亲眼看到,第四十一发炮弹把老兰拦腰打成了两半,为此我销声匿迹,远走他乡。后来我听说他没死,不但没死,而且事业更加辉煌,身体更加健康。跟随着老兰从车里钻出来的那个肥胖女人,身穿一件紫红色裙子,脚穿一双酱红色高跟鞋,头发烫得波浪翻卷,头顶一撮毛,染成火红色,宛如一个鸡冠子。她双手上戴着六个戒指,三个黄金的,三个白金的。脖子上挂着两条项链,一条黄金的,一条珍珠的。尽管她发了福,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她是范朝霞,那个举着锋利的剃刀与老兰性交的女人。在我四处流浪的日子里,听说她和老兰结了婚。眼前的事实证明,这个传言是真实的。她一下车就张开双臂向那些坐在墙基上的小孩子扑去,那个与鸵鸟搏斗到底、最后把鸵鸟按在地上的小女孩也扎煞着胳膊扑了上来。范朝霞将女孩子抱起来,一张大嘴,在女孩子的脸上,鸡啄米一样亲着,嘴巴里还心肝儿肉儿地乱叫着。我看着那个漂亮的女孩,心情很是复杂。想不到老兰这个杂种,又制造出来这样一个好孩子。这个女孩子让我想起我同父异母的妹妹娇娇,如果她活着,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了。老兰对着那几个在他的面前垂手而立的员工破口大骂,有一个员工刚想开口解释,就被他吐了一脸唾沫。他的鸵鸟队原本是要在今天的肉食节开幕式上进行舞蹈表演的,这肯定是个具有轰动效应的节目,会给来自全国各地的客商和众多的领导留下深刻的印象,赞誉和订单会接踵而来,但一场好戏还没开场,就被手下这拨笨蛋给砸了。眼见着开幕式就要开始,老兰头上沁出汗水。他说,你们不把鸵鸟给我弄进场去,我就把你们做成鸵鸟肉罐头。几个员工,慌忙上前去轰赶鸵鸟,但鸵鸟们不时尥起的像疯马蹄子一样的巨爪,让他们望之却步。老兰挽挽袖口,亲自上前去抓,但他一脚踩在了一摊稀薄的鸵鸟粪便上,跌了一个四仰八叉。众员工慌忙上前把他拉起来,一个个脸色古怪,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老兰看着他们,尖刻地说:好笑是吗?笑啊,你们笑啊,你们为什么不笑?那个看起来年纪最轻的员工,终于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其他的员工,跟着笑了起来。老兰也笑了。笑了三声,突然大吼:还他妈的笑!谁再笑老子就炒谁的鱿鱼!员工就都憋住不敢再笑。老兰说,回去,拿枪,给我全部枪毙,这些该死的扁毛畜生。  新年过后的第三天晚上,我们一家四口,坐在一张折叠式圆桌的周围,等待着老兰的到来。就是那个出身名门、有一个名满天下的大鸡巴三叔、与我的父亲有仇的老兰,就是那个折断了我父亲一根手指但也被我父亲咬掉了半个耳朵的老兰,就是那个发明了高压注水法、发明了硫磺烟熏法、发明了双氧水漂白法,发明了福尔马林浸泡法、堪称屠户翰林、担任着村长、领导着村民走上了发财道路、在村子里说一不二、享有无上权威的老兰。就是那个教会了我母亲开拖拉机的老兰,就是那个和理发师范朝霞在理发椅子上性交的老兰,就是这个要把所有的鸵鸟都枪毙了的老兰,就是那个让我一想起他就心乱如麻的老兰,敬爱的大和尚。  面对着满桌的鸡鸭鱼肉却不能吃,眼瞅着满桌的鸡鸭鱼肉慢慢地散尽了热气和香气却不允许吃,这大概是世界上最让人痛苦、最让人懊恼、最让人反感、最让人愤怒的事情了。的确是,我曾经发过誓:如果我掌握了天大的权力,我要把那些吃猪肉的人全部消灭。但那是我狼吞虎咽了过量的猪头肉、导致了急性肠胃炎之后的愤极之语。人是随机应变的动物,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是大家全都知道并且全都认可的真理。我在那样的情况下,想到猪肉便感到恶心加剧肚痛也加剧,随口发几句牢骚不是十分正常的吗?何况,说到底我还是个十岁的孩子,难道你们还指望一个十岁的孩子像皇帝那样金口玉牙、无论说出什么话都不允许更改吗?那天从“美丽发廊”回家后,母亲又将早上未吃完的猪头肉端了上来,我忍耐着肠胃的痛疼,对着母亲发誓:  “我再也不吃猪肉了,如果我再吃猪肉,我就是一头猪!”  母亲用揶揄的口吻说:“真的吗?我儿子剃了光头,戒了猪肉,是不是就要出家去做和尚啊?”  “咱们走着瞧,”我说,“如果我再吃肉,我真的就出家去做和尚。”  仅仅过去了不到一个星期,发给母亲听的誓言还言犹在耳,但我对猪肉的渴望便死灰复燃。我不但想吃猪肉,我还想吃牛肉,还想吃鸡肉,还想吃驴肉,我想吃世界上一切可吃的动物之肉。从吃过午饭开始,母亲和父亲就忙活起来。母亲把那些提前买好的酱牛肉、卤猪肝、火腿肠切成均匀的片儿,码放在从孙长生家借来的成套的景德镇瓷盘里。父亲用一块湿布,用力地擦拭着那张也是从孙长生家借来的折叠式圆桌子。  因为孙长生的老婆是我母亲的表姐,所以我家这次仓皇请客所需要的家具和餐具,只能到他家去借。孙长生没说什么--尽管脸上也不好看--反倒是母亲的表姐拉下脸,对前来搬运物品的父亲和母亲耍开了态度。母亲的这位表姐年近四十,头发已经很稀薄,但她竟然不自量力地扎着两条辫子,仿佛两根干豆角,在脑后翘翘着,令人看了感到牙碜。她一边按照母亲开列出来的单子从柜子里往外搬餐具,一边嘟哝着,声音渐渐地高起来:  “我说玉珍,没有像你们家这样过日子的,什么都不置办,大件的东西不全倒也罢了,难道连一把筷子都没有吗?”  母亲赔着笑脸,说:“我们家的情况,你也知道,光顾了攒钱盖房子了……”  母亲的表姐不满地扫了父亲一眼,说:“居家过日子,该置办的东西还是要置办,借,总是不方便。”  母亲说:“也是现生心,想把关系修修好,人家毕竟是一村之长,管着咱们……”  “不知道老兰会怎么想,别忙活了半天,做了菜自己吃,”母亲的表姐说,“如果我是老兰,我就不去,这是什么时代了?谁还稀罕吃你一顿饭?要修好,不如直截了当地包上个红包送去。”  母亲说:“让小通去请过三次,最后还是答应了,说来。”  “一张封窗纸上画个鼻子,小通好大的面子!”母亲的表姐说,“要请就弄得像模作样的,别清汤寡水的让人笑话。怕花钱干脆就别请,要请就别怕花钱。我知道你这个人的脾气,小钱穿在肋巴骨上,那才叫个抠!”  “表姐,人不是山,万古不变……”母亲红着脸说,看样子有些发怒。  “只怕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母亲的表姐一步不饶地赶着母亲的话,把母亲逼到了墙犄角上。连孙长生都看不过去了,吼他老婆:  “行了,你那嘴要是痒痒,就到墙上去蹭蹭。磕一个头放三个屁,行好不如你作恶多!像你这样的,借出了家什,还得罪了亲戚。”  “我也是为了他们家好!”母亲的表姐嚷嚷起来。  母亲赶紧说:“表姐夫,得罪不了,我知道表姐的脾气。不是要紧的亲戚,我也不会到这里来借;不是要紧的亲戚,表姐也不会说。”  孙长生摸出一根香烟递给父亲,关切地说:“这就对了,‘在人房檐下,岂敢不低头?’”  父亲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我把去母亲的表姐家借东西的过程从头到尾回忆了一遍,借此消磨难熬的时间。那盏罩子灯里的煤油又消耗了一寸,那根去年过年时没点完的羊油蜡烛又结了一个巨大的灯花,老兰还没有来。父亲看了母亲一眼,小心地问:  “要不先把蜡烛息了?”  “点着吧,”母亲淡淡地说着,屈起右手的中指,对准了灯火,迅速而又准确地一弹,那灯花就斜刺里飞了出去。蜡烛顿时大明,使屋子里增加了亮度,使桌子上的肉食、尤其是那烧鸡的火红色的皮儿,放射出更加诱人的光芒。      第十七炮(下)  母亲在拆卸这只烧鸡时,我和妹妹就聚在锅台边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的手,看着她的手是那样灵巧地把鸡肉从鸡身上撕下来。一条鸡腿摆在盘子里,又一条鸡腿摆在盘子里。我问母亲:  “娘,有没有三条腿的鸡?”  她淡然一笑,说:“也许有吧?不过我没有看到。不过我希望能有四条腿的鸡,那样就可以给你们每人一条,压压你们肚子里的馋虫儿。”  这是一只董家烧鸡,董家的烧鸡用的是本地鸡,不是吃着配方饲料长大的那种傻乎乎的、肉像败絮、骨如朽木的化学鸡,是吃着野草籽儿和蚂蚱虫儿长大的肌肉发达、骨骼结实、聪明伶俐的鸡。这样的鸡营养丰富味道好极了。  “但我听平山川的儿子平度说,董家的鸡是野鸡家养,生前也吃过激素,死后也用了甲醛。”我说。  “什么甲醛乙醛的,庄户人的肚子没有那样娇贵。”母亲捏了一撮不成形状的碎肉,塞到娇娇的嘴巴里。  娇娇已经恢复了她活泼的天性,与母亲的关系也有了很大的改善。她张嘴就把鸡肉吞了,小嘴吧嗒吧嗒地咀嚼着,不错眼珠地盯着母亲的手。母亲从鸡背上抠出了一缕肉,连同一片鸡皮,塞进我的嘴巴。我张嘴就吞了,没来得及咀嚼就咽了下去。仿佛不是我把鸡肉咽了下去,而是它自己钻进了我的咽喉。娇娇伸出鲜红的舌头舔着嘴唇。母亲又撕了一条白色的鸡肉塞进了她的嘴巴。母亲说:  “好孩子们,忍着点吧,等客人吃过,剩下的都是你们的。”  娇娇的眼睛还盯着母亲的手。父亲说:  “行了,不要惯她了,小孩子要有规矩,不能惯。”  父亲到院子里转了一圈,回来说:  “也许不会来了。我当初把他得罪狠了。”  “不会吧,”母亲说,“既然他答应了,就不会不来。老兰这个人,说话还是算数的。”母亲又转过头问我,“小通,他是怎么说的?”  我没好气地说:“不是给你们说过好几遍了吗?他说,‘好吧,我答应,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答应。’”  “让小通再去叫叫?”父亲说,“也许忘了。”  “不必了,”母亲说,“忘是肯定忘不了的。”  “可是菜已经凉了。”我恼火地说,“一个小小的村长,有什么了不起?”  父亲和母亲对眼一看,都淡淡地笑了。  这个混蛋现在可不仅仅是一个村长了。听说我们屠宰村已经被市里划到了新经济开发区内,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建设了许多工厂和高楼大厦,还挖了一个巨大的人工湖泊。湖泊里飘荡着大鹅小鸭形状的游船。湖泊的周边,全是设计新颖、用材考究的别墅,宛如童话世界。住在这里的男人都开着豪华轿车,奔驰,宝马,别克,凌志,最次的也是红旗。住在这里的女人都牵着高贵的狗,哈巴狗,贵妃狗,沙皮狗,蝴蝶狗,还有看起来分明是羊但其实是狗的狗,还有一些高大威猛像老虎一样的狗。有一个皮肤娇嫩、素手纤纤、娇喘微微的女人,被两只藏獒牵扯着在湖边走,这个可爱的“二奶”身体往后仰着,她的姿势,有点像在湖上滑水,也有点像在农田里耙地。大和尚,这个社会,勤劳的人,只能发点小财,有的连小财也发不了,只能勉强解决温饱,只有那些胆大心黑的无耻之徒才能发大财成大款。像老兰这种坏蛋,要钱有钱,要名誉有名誉,要地位有地位,你说还有公道在人间吗?大和尚微笑不语。我知道这种愤怒十分廉价,是十足的“叫花子咬牙发穷恨”,但我的水平就这么高,也许,等我落发为僧,修行三年后就会心平气和了。我是有什么就说什么的实在人,大和尚,就冲着这一点,您也要收我为徒,我如果入了佛门后还不觉悟,您可以用禅杖把我打出去。您快看,大和尚,老兰这个土匪,真的弄来了一杆土枪,难道他真敢开枪,要把他先人修起的五通神庙,变成血肉横飞的屠场吗?我知道他敢,这个人,我了解。他从一个汗流满面、气喘吁吁的部下手中接过了那杆粗筒子土枪。这种土枪,准确地说应该叫做土炮,虽然造型丑陋,但是威力巨大。想当年我爹玩过。他嘴巴里喷吐着污言秽语,黄色的眼珠子像镀金的球儿,虽然是西装革履,但活脱脱一个土匪。他对着那群歪着脑袋,好奇地看着他的鸵鸟们,猛地搂住了扳机,但就在这个时候,一摊鸟屎落在他的鼻子上。他脖子一缩,枪口抬高,一束宽阔的火苗子,携带着成群的铁弹丸,扑到庙门上方的瓦檐上。在震天动地的轰鸣声中,被打烂的瓦片噼里啪啦地跌落在门槛外边,距离我们只有两步远。我心惊胆战,嘴巴里不由自主地发出怪声。但瞧人家大和尚,还是那样安详如初。老兰哇哇地叫唤着,将土炮扔在地上,接过部下送上来的几张面巾纸,揩着脸上的鸟屎。他仰脸看天,天上游走着大团的乌云,没被云遮住的天空,蓝得好似墨水。一群白肚皮的喜鹊,喳喳地叫着,从北往南,乱糟糟地飞过去。落在老兰鼻子上的屎,就是它们拉的。我听到老兰的一个部下说:老总,这是喜鹊屎,喜鹊屎,大喜。老兰骂道:他妈的,乱拍马屁。喜鹊屎也是屎!装枪,我把这玩意儿全都轰下来!一个部下右膝跪在地上,将枪管架在支起的左膝上,从一个油光闪闪的火药葫芦里,往枪筒里装药。老兰大喊着:多装,足量,他妈的。老子今天运气不济,开两炮轰轰晦气。那个部下用牙齿紧咬着下唇,拿着一根铁通条,将枪筒里的火药捣实。范朝霞抱着孩子走过来,骂老兰:你干的什么鸟事儿,让娇娇白吃了这许多苦头--我心中一颤,怒火和悲哀扭曲纠缠着直冲上脑门儿,他们的女儿,竟然也叫娇娇,和我的妹妹是一样的名字。我不知道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我不知道他们是好意还是歹意,娇娇妹妹可爱的面容,和她临死前痛苦地扭曲着的面容,交错地在我的脑海里闪回着--老兰的一个面孔俏丽的青年部下,走到近前,谦恭但是坚定地说:兰总,夫人,不应该在这里浪费时间了。我们应该到会场上去,去组织骆驼队表演,如果骆驼队能够表演成功,也会大获好评,至于鸵鸟队,明年再训练嘛。范朝霞用赞赏的目光看了一眼年轻人,骂老兰:他就是土匪脾气。老兰瞪着眼说:土匪脾气怎么了?没有土匪脾气,哪有今天?秀才造反,十年不灵;土匪造反,一炮就成!你还磨蹭什么?他对着那个装枪的部下吼叫着,装好了就拿过来吧!那个部下双手托着枪,小心翼翼地递给老兰。老兰对范朝霞说:你抱着娇娇走远点,捂着她的耳朵,不要震坏了她的耳膜。你他妈的狗改不了吃屎,范朝霞嘟哝着,抱着娇娇往后退去。那个漂亮的女孩伸出一只胳膊,尖声喊叫着:爸爸,我也要放炮!老兰端起土炮,瞄准了鸵鸟群,嘴巴里嘟哝着:你们这些扁毛畜生,不识抬举的东西,让你们跳舞你们不跳,那就去向阎王爷爷报到!他的胸前突然地炸开了一个焦黄的火球,然后是一声巨响,随即腾起一股黑烟。那支炸裂的土炮,向四面八方飞去,高大的老兰,愣怔地站了片刻,然后往后便倒。范朝霞尖叫一声,抱在怀中的娇娇落在了地上。众人木了片刻,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然后才突然省悟了似的,一起扑上去,乱纷纷地喊叫着:兰总!兰总!……      第十八炮  部下们抬起双手血肉模糊、满面乌黑的老兰。他一边挣扎,一边暴躁地喊叫着: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我的眼睛看不见了,三叔啊,侄儿看不见你了啊……这个混蛋,对他的三叔真是情意深长。也难怪,他们兰家上辈人,大半被毙了,少数几个,也在后来的艰难岁月中死了,只有他这个没有见过面的三叔,像一座高大的神像一样在他的脑子里放光。部下们把他塞进别克轿车的后排座位上。范朝霞抱着孩子挤在前排驾驶副座上。轿车歪歪斜斜地爬上大道,一路鸣着响笛,向西急驰。迎面而来的一支高跷队,被轿车冲乱了队形。一个踩着高跷的男子,跳到路边,腿上的一根木跷陷入路边松软的泥土中,踩跷的人身体眼见着歪斜下去。几个踩跷人,在坚硬的沥青路面上蹦着使以援手,把陷在路边的同伴拖出来。这让我想起十年前的中秋时节,我和妹妹把将尾巴插在坚硬的路面上产卵的蚂蚱拔出来的情景。当时,我的母亲死了,父亲被抓走了,我和妹妹成了孤儿。我们去南山寻找迫击炮弹,走在路上,东边一个银白的大月亮升起来,西边一个鲜红的大太阳落下去,黄昏时刻。我们腹中饥饿,心中凄凉。秋风轻轻吹,路边的庄稼叶子刷刷地响,秋虫在草丛中鸣叫,声声凄凉。我和妹妹从路上往外拔蚂蚱,蚂蚱的肚子被拉得很长。我们搜集干草点燃,把那些拖着长肚子的蚂蚱扔进火里。蚂蚱的身体在火中弯曲着,转眼间就有特别的香气散出来。大和尚,我罪恶深重,我知道吃一只正在产卵的母蚂蚱,就等于吃了数百只小蚂蚱。但如果我们不吃蚂蚱,很可能也要饿死。这个问题,我至今也没有想得很明白。大和尚瞄了我一眼,目光尖锐,含义不明。西城的那支高跷队属于香满楼饭庄,他们身穿的白色制服和头戴的高筒厨师帽上,印着饭庄的字样。大和尚,这家饭庄是老字号,能做完整的满汉全席。饭庄的大厨是清朝皇宫御厨的传人,手艺高超,但脾气很大,香港一家大饭店用每月港币两万元的高薪都没把他挖走。每年都有一拨日本客人,一拨台湾客人到这里来吃满汉全席。只有这时候,他才亲自下厨,平日里他就坐在店堂里捧着个紫砂壶喝乌龙茶,把两排牙齿喝得漆黑。这支高跷队运气很不好,他们一进草地,木跷就往地里陷,整齐的队伍顷刻之间就变得七倒八歪。与西城的高跷队相呼应的,是东城乐口福火腿肠公司的游行队伍,他们的队伍大约有三十人,每个人手中,牵扯着一根红绳,绳子上,连接一根粗大的、红色的火腿肠形状的气球。气球的升力很大,看那些人脚尖点地的样子,仿佛随时都会随着气球升上蓝天。  我遵从着母亲的命令第一次去老兰家请老兰时,是艳阳高照的中午。大街上积雪融化,秋天新铺覆的沥青的路面上,混合了一层污泥浊水,只有那两道显然是刚刚被汽车轮子辗压过的地方,显露出黑色的路面。我们村子铺覆了沥青道路,没向村民们集资,钱全是老兰一个人去操持的。随着沥青道路与通往城市的宽广大道的连接,村里人进城方便了许多,老兰的威信也水涨船高。  我走在这条被老兰命名为翰林大街的道路上,看到房屋朝阳一面的瓦檐上,滴水连串,宛如珍珠。在滴滴相催的水声里,一股清冷的、略带些土腥气的融雪气味扑进我的鼻腔,进入我的头脑,使我的神志格外清楚。我看到在临街房屋背阴处的积雪上,或被积雪覆盖了的垃圾堆上,有鸡和狗跷腿蹑脚、试试探探地走着,不知道它们在干什么。“美丽发廊”里人进人出。房檐下伸出来的烟筒里,冒着焦黄的浓烟,乌黑的焦油从烟筒的边沿滴落下来,污染了房檐下的白雪。姚七站在自家的台阶上,保持着他习惯的姿势抽着烟,脸色凝重,仿佛在考虑什么重大的问题。他看到了我,对着我招手,我本不想理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到了他的面前,仰着脸看着他,心中想起了他曾经对我施加的侮辱。在我的父亲私奔后,他曾经当着几个闲人的面,对我说:小通,回去告诉你的娘,今天夜里给我留着门!闲人们哈哈大笑,我恼怒地回答他:老姚七,我肏你八辈子祖宗!我准备了许多恶毒的脏话,随时准备回击他的挑衅,没想到他却和颜悦色地问我:  “小通贤侄,你爹在家干什么?”  “我爹在家干什么,难道还需要告诉你吗?”我冷冷地说。  “小子,好大的脾气,”他说:“回去告诉你爹,让他到我家来一趟,我有事跟他商量。”  “对不起,”我说,“我没有义务给你传话,我爹也不会到你家去。”  “好大的脾气,”他说,“也是个犟种。”  我把姚七抛弃在脑后,拐进了那条宽阔的兰家胡同,这条胡同与村后五龙河上的翰林桥相通,过了翰林桥,就是通往县城的公路。我看到老兰家门前停着一辆桑塔纳轿车,司机在车里听歌,几个小孩子,围在车周围,不时地伸出手指,戳戳明亮的车壳。车身的下半截,溅满了黑色的泥点。我知道一定有干部在老兰家,这个时间,正是吃饭喝酒的时候,站在胡同里,就能嗅到从老兰家散发出的像云雾一样的香气。从这些香气里,我准确地辨别出各种肉的气味,仿佛亲眼所见。我想起了母亲的教导:在别人家吃饭的时候,千万不要进去,否则会让人家别扭,也会使自己尴尬。但又一想,我可不是为了讨他家的饭吃而来到他家,我是为了请他到我家吃饭而来他家。于是我决定闯进去完成母亲交给我的任务。  这是我第一次进入老兰家的大门。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老兰家的房屋从外边看还不如我家的房屋气派,但一进了他家的院子,就发现了他家的房子跟我家的房子的根本区别。我家的房子仿佛是一个用白面皮儿包着烂菜帮子做馅的包子,而老兰家的房子则是一个用黑面皮儿包着三鲜馅儿的包子。那黑皮儿是各色名贵小杂粮混合精加工、营养极其丰富、不含污染的黑面;我家的白皮儿看起来很白,实际上是用增白剂染白了的、对人体有伤害的垃圾面。这样的面是用库存多年、丧失了营养的备战小麦粉碎的。用包子来比喻我们两家的房子,十分蹩脚,这我知道,请原谅,大和尚,我文化水平不高,想不出更好的比喻。一进大门,那两条威武的狼狗,威严地对着我叫唤。它们被拴在华丽的狗窝里,脖子上戴着镀镍的链子,哗啦啦地响。我下意识地将身体缩到墙根,准备着抵抗它们的进攻。但那两条高傲的狗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对我吠叫,无非是例行公事罢了。我看到在它们面前的钵子里,存在着很多精美的食物,还有一根骨头,骨头上有很多鲜红的肉。猛兽必须吃生肉,才能保持凶猛的天性,即便是一头凶猛的老虎,天天用红薯喂它,长期下去,也就变成了猪。这话是老兰说的,在村子里广为流传。老兰还说,“狗走遍天下吃屎,狼走遍天下吃肉”,种性,是顽固不化的,是难以改变的。这也是老兰的话,在村子里广为流传。  一个头戴着白色小帽的汉子,提着一个食盒,从老兰家东边的厢房里出来,几乎与我相撞。我认出了他是花溪狗肉馆的厨师老白,烹调狗肉的高手,是养狗专业户黄彪的小媳妇的远房亲戚。既然老白从东厢房里出来,说明盛宴正在里边进行;在老兰家举行的盛宴,老兰不可能不参加。我壮壮胆子,拉开了东厢房的门。  伴随着让人神魂颠倒的狗肉香气映入我的眼帘的是那张可以旋转的大圆桌中央那个热气腾腾的红铜火锅。几个人,其中包括老兰,围着火锅,正在大吃大喝。个个脸上泛着明光,半是汗水半是油。一块块的狗肉,从锅子里被夹起来,汁水淋漓,进入他们的嘴巴,烫出一片吸溜之声,然后就喝一口冰镇的啤酒给嘴巴降温。啤酒是上等的青岛牌,盛在高大的透明玻璃杯子里,金黄色,琥珀光,成串的气泡优美地升腾着。一个面如紫玉的胖大妇人首先看到了我,但是她没有说话,她只是停止了咀嚼,鼓嘟着腮帮子看着我。  老兰转过头,怔了片刻,然后便眉开眼笑地说:“罗小通,你来干什么?”没及我回答,他就对那个胖大妇人说,“世界上最馋的小孩来了。”然后他把眼睛转向我,问,“罗小通,听说谁要能管你吃一顿肉,你就可以叫谁亲爹?”  “是的,”我说,“我的确这样说过。”  “那么,儿子,请入座吧,我今天管你吃肉,这可是花溪的狗肉火锅,锅子里加了三十多种调料,我敢说你从来没有吃过的。”  “来吧,小孩。”那个胖大妇人撇着一口外地口音说。她身边那一个人--肯定比她官小--也随声附和着:“来吧,小孩。”  我咽了一口唾沫,说:  “那是过去的事情,现在,我爹回来了,我没有必要再叫别人是爹。”  “你爹这个混蛋,他为什么要回来?”老兰说。  “这里是我爹出生的地方,我奶奶和我爷爷的坟墓全都埋在这里,我爹当然可以回来。”我理直气壮地为我爹辩护着。  “好样的,小小年纪,就能替你爹争理了。做儿子的就应该这样。罗通是个孬种,但他的儿子不是孬种。”老兰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问,“说吧,有什么事。”  我说:“并不是我自己想来,是我的母亲让我来的,她让我来请你,请你今天晚上到我家去喝酒。”  老兰笑道:  “这简直是个奇迹,你娘是全世界第一的吝啬鬼,狗啃剩的骨头她都要捡回家熬汤喝的,怎么会请人到家喝酒?”  “那你更应该去。”我说。  “这个小孩,叫什么来着?”那个胖大的妇人嘴巴里含着一块狗肉,呜噜呜噜地说,“呃对,罗小通,罗小通,你几岁了?”  “不知道。”我说。  “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年龄,”妇人道,“大概是不愿意给我们说吧?你傲得很呐,敢在你们村长面前这样子说话。上什么学?小学还是中学?”  “我为什么要上学?”我蔑视地说,“我与学校有仇。”  妇人莫名其妙地大笑起来,竟然笑出了几滴细小的泪珠。我不去理睬这个吃相丑恶的女人,哪怕她是市长的娘,哪怕他是省长的老婆,哪怕她本人就是市长或是什么别的更大的长。我对老兰郑重地说:  “今天晚上,到我家喝酒,请你不要忘记。”  “好吧,我答应,看在你的面子上,我答应。”老兰说。  最后两支游行队伍,在大道上迎面相逢。西城的是“梦丹娜”裘皮公司,一家专门制作各种皮革衣服的名牌服装公司。拥有一件“梦丹娜”高级皮衣,是多少正当青春年华但囊中羞涩的少男少女的梦想。该公司的游行队伍由二十个男模特和二十个女模特组成。时当盛夏,男女模特都穿着该公司生产的各式皮衣,从西方而来。接近主会场时,领队做一个手势,模特们便一改常人的走路姿态,迈开了猫步。男模特都留着板寸头,表情冷酷。女模特则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女模特们目光冷艳,扭腰摆胯,身上着各色裘皮,脸上全无人类表情,仿佛一群珍稀动物。在这样的炎热潮湿的天气里,他们和她们穿着反季节的衣服,竟然不流一点汗水。大和尚,我听说有一种火龙丹,人吃了,可以在三九严寒的日子里,砸开坚冰,到冰窟窿里去洗澡,现在看起来,还应该有一种冰雪丹,人吃了,可以在三伏天气里,穿着皮衣在太阳下漫步。  东城来的是“安康”医药集团一辆彩车。彩车伪装成一个巨大的药片,药片上刻着“化肉丹”三个仿宋体大字。奇怪的是这家大名鼎鼎的医药集团,竟然没有自己的仪仗队伍,只有孤孤单单的一辆彩车,远远看去,竟像是一个大药片子,从大道上自己滚来。我五年前就知道这“化肉丹”,那时候我在一座名城流浪,在该城的主要街道的两侧灯柱上,看到了“化肉丹”的广告小旗在迎风招展。我还在该城最大的广场的一台大屏幕液晶电视上,看到了“化肉丹”的广告。那广告画面创意奇妙--一个被各种肉食撑得膨胀如鼓的胃里,投进了一粒“化肉丹”,那些肉顿时就化为一股白烟,从嘴巴里冒出来--但广告词十分平庸:任你吃下一头牛,灵丹一粒解忧愁。写这广告词的家伙,肯定是个不懂肉的混蛋。人跟肉的关系,是多么复杂啊,真正理解了人跟肉之间的复杂关系的,除了我之外,这个世界上,还能有几人?从我的角度来说,发明了这“化肉丹”的人,应该拉到五通桥外的草地上去--那是东城枪毙人的地方--就地正法。人饱餐肉食,静静坐着,感受着胃消化肉食,应该是幸福的感受啊,可是这些家伙竟然发明了什么“化肉丹”。人类的堕落,于此可以略见一斑。您说我说的对不对啊,大和尚。      第十九炮  所有的游行队伍,终于都进入了草地上的指定地点。庙前的大道上,出现了暂时的冷清。一辆白色的工具车,从西城的方向疾驰而来,在庙前拐下大道,停在银杏树下。从车上跳下来三个彪形大汉,其中一个,穿一身洗得发了白的旧军衣,看样子已是人到中年,但依然动作敏捷,举手投足间,显示出不凡的身手。我一眼就认出他是老兰的随从黄豹,这个与我们家打过很多交道但始终让我感到神秘的人。他们从车上抬下一张网,展开来,两个人撑着,向那些鸵鸟逼近。我知道鸵鸟们倒霉的时刻到了。黄豹自然是老兰指派来的,现在他在老兰的手下,大概是个侍卫队长的角色吧。鸵鸟们不知好歹,对着那面张开的网扑过去。三只鸵鸟的脖子卡在网眼里。其余的鸵鸟看事不好,掉头就跑。被网住的鸵鸟挣扎着,发出沙哑的鸣叫。黄豹从车上拿下一把园艺工人使用的巨大剪刀,把那三只被网住的鸵鸟,从脖子上最细的部位剪断。“咔嚓”,“咔嚓”,“咔嚓”,三个鸵鸟脑袋,落在网的外边。无头的鸵鸟身体,摇摇晃晃地奔跑几步,跌翻在地,蟒蛇般的长脖子,胡抡着,喷洒着黑色的血。血腥的气息,扑进了庙堂。这时,黄豹们的克星到了;正是“恶人自有恶人磨”。五个面色冷峻、身着黑衣的人从庙后转出来。其中那个戴着墨镜,叼着雪茄的高个子,正是神秘的兰大官。他的四个部下,扑到黄豹们面前,迅即地从怀中抽出黑色的橡胶棒子,不由分说,劈头盖脸地砸下去。棒子砸在人头上发出的黏腻之声,和那些随即喷出的鲜血,让我感到心中凄然。毕竟,这个黄豹,是我的旧日乡亲。黄豹捂住脑袋,大声喊叫着:你们是什么人?凭什么打人?血从他的指缝里渗出来。那些持棒子的人一声不吭,只顾将棒子高高举起,往黄豹他们头上砸去。黄豹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嘴巴里喊着:小子们,你们等着……人却跌跌撞撞地跑上了大道--上述的情景于理不通,但却是我亲眼所见。兰大官在一个鸵鸟的脑袋前蹲下,伸出一根手指,戳戳那些还在微微抖动的短毛。他站起来,摸出一条白色的绸巾,擦擦被污染的手指,扬手将绸巾扔了。绸巾随着一股轻风飞起来,像一只巨大的粉蝶,飞越了庙宇,消逝在我的视野之外。他走到庙门前,伫立片刻,摘下墨镜,好像是特意要让我看他的面容。我看到了岁月留在他脸上的痕迹,看到了他的忧郁的眼睛。会场那边传来了一阵尖厉的嘶叫,那是大喇叭里发出的噪音,然后便是一个男子的雄壮的喊声:双城市第十届肉食节开幕式暨肉神庙奠基仪式现在开始!  终于,老兰内穿着一身毛料军服,外披着一件黄呢子大衣,打着响亮的哈哈出现在我家的灯光和烛光里。他的军服是真正的军服,衣领上和肩膀上有缀过领花和肩章的痕迹。他的大衣也是真正的校官大衣,金属的扣子光彩夺目。十几年前,在我们那里,穿毛料军装,是乡镇干部的标志,就像传说中的七十年代,穿灰色“的确良”中山装是公社干部的标志一样。老兰虽说是一个村干部,但他也敢穿着毛料军装招摇过市,可见老兰不是个一般的村干部。村子里传说,老兰与市长是拜把子兄弟,根本就没把乡镇长放在眼里。反倒是那些乡镇长,为了升官,为了发财,需要经常地来与他套套近乎。  老兰进了我家灯火辉煌的堂屋,把肩膀一耸,那件黄呢子的大衣随即就落到了紧跟在他的身后、看起来缺心少肺实际上聪明透顶的黄豹手里。黄豹接过大衣,毕恭毕敬地站在老兰身后,好像一根旗杆。他是那位放下屠刀后饲养菜狗的黄彪的堂弟,当然也是黄彪那个漂亮的小媳妇的堂小叔子。他一身好武功,能舞枪弄棒,会飞檐走壁,名义上是村子里的民兵连长,实际上是老兰的保镖。老兰对他说:“出去等着吧。”  “怎么能出去呢?”母亲热情地说,“请坐请坐!”  但是那黄豹一闪身就出了堂屋,消失在我家院子里。  老兰搓搓手,歉意地说:  “对不起,让你们久等了。去市里谈项目,回来晚了。冰天雪地,车不敢开快。”  “村长日理万机,还能赏脸前来,实在让我们感激不尽……”父亲缩手缩脚地站在圆桌一侧,咬文嚼字地说。  “哈哈,罗通,”老兰干笑了几声,说,“几年不见,你可是大变了!”  “老了,”父亲摘下帽子,摸摸自己的光头,说,“满头白发了。”  “我不是说你这个,”老兰说,“大家都在老,我是说,几年不见,你变得会说话了,那股子野劲儿没有了,说话文绉绉的,简直像一个知识分子了嘛!”  “您这是拿我开心,”父亲说,“前几年我办了些糊涂事,经过这些年波折,认识到是我不对,还请您多加原谅……”  “这是说的哪里的话?”老兰似乎是无意地摸了一下那扇破耳朵,宽宏大量地说,“人生在世,谁也要办几件糊涂事,连圣人和皇帝也不能例外。”  “好啦,不说这些了,请坐吧,村长。”母亲热情地张罗着。  老兰与父亲谦让一会,还是坐在了那把从母亲的表姐家借来的木椅子上。  “都坐,都坐,”老兰说,“大家都坐,杨玉珍,你也不要忙活了。”  “菜都凉了,我给你们炒个鸡蛋吧。”母亲说。  “先坐下,”老兰道,“我让你炒你再炒。”  老兰坐在正中,旁边的两条长凳上,依次坐着我、母亲,娇娇、父亲。  母亲拧开一瓶酒,将杯子一一倒满,然后端起杯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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