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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1013128648-52

作者:七月飞凰 字数:8464 更新:2023-10-09 12:03:54

一头足有两米多高的金色大熊人立而起,带起无数草屑、春土。如同蒲扇一般的熊掌在挥舞,仿佛连苍鹰的铁翅也能被它扇碎。“这么大的熊?”我感到很意外,只不敢发出声音来。金色的大熊怒吼中带着痛嚎,身后一名穿着白布粗衣的匈奴年轻人正在以弯刀骨箭全力追杀着那只熊。腾挪几个回合之后,他的刀砍在熊的背上,那熊又是惊天动地地一声长叫,令人听来胆颤心惊。可惜,熊的皮毛极厚,没有受到致命伤害。那金熊转过身,一掌向他脸上扇去,那白衣匈奴人拧腰闪过。他的背后,有一队匈奴士兵,看起来似乎在追杀——不对!追杀的是那名穿着白衣的匈奴青年。只看到那匈奴白衣者身体忽然一个剧震,原来,他被追在后面的一个匈奴射手趁他躲避熊掌之时,一箭射中了后背,鲜血染红了他的粗衣。但是,他浑然不顾身后的追杀,继续全心猎杀前面那一只金色的大熊。这叫猎魇。这只熊不叫熊,而被称呼作“魇”。它是产自狼山的匈奴族圣物。据说五十年才一现。据匈奴人远古习俗:哪一个匈奴部落的原首领死亡后,谁若能够捉到“魇”,并在族队的追杀下亲手杀死“魇”,那么无论你出身如何,都能够成为本部落的新王。周围围着的五千匈奴骑兵,不但会成为此事的见证,而且将成为拥戴新王的第一支军队。但是,以“猎魇”的方式,试图问鼎部落王位置的人几乎没有。不仅仅是因为“魇”比一般熊更高大,更力大无穷,更难以猎杀。而是因为,匈奴贵族往往都将军权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即使“猎魇”成功,也有可能仍然死于非命。我对齐轻轻挪动嘴皮:“我们让这个愣小子‘猎魇’成功如何?”齐点头:“混水摸鱼?很好。”第三章 伏魇胜败究何用五千匈奴骑兵的围站之中,有一个人特别显眼。这是一个匈奴族的年轻女孩子。她斜搭的衣襟上绣着鸟兽云林精致的花纹,她乌褐色的长发是光泽亮丽的长波浪,将她那轮廓分明的脸蛋勾勒出古希腊雕塑般的优美。她的双手轻轻交握在胸前,两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场子中间那白衣的匈奴青年。我看到她的双手交握处,是一块昆仑石磨制的项链坠石。形状不算精致,但是摩挲地很光滑,有玉色的温润。匈奴青年与那“魇”数次回合之后,我们看得出来,这个青年武功高强,反应也敏捷。只可惜,他身后有追兵,前面是巨兽,好几次都险象环生。匈奴女孩的目光始终紧紧地追随着他,看到他危险的时候,会忍不住张开口似要惊叫的样子,又连忙用手紧紧按住自己的唇。那边,金色的“魇”忽然金毛倒竖,张开巨口发出一声痛吼,眼睛被一支骨箭扎得鲜血淋漓。“嗷——嗷——”我们身旁的五千匈奴兵一起吼叫起来,似乎在为场上的年轻人鼓劲。有勇气挑战“猎魇”的人,本身已经能够受到族人的尊敬。巨兽受伤之时,青年身后的追兵趁机发出新一轮攻击。青年正在旧力消失,新力未起之时,他只得靠自己的强健体魄硬受创伤,他又中了一矢……女孩更紧地按住自己的唇,只有泪水,无声地顺着她长长的睫毛一颗颗落下来。滚在她光滑的浅褐色手背间。还有那昆仑玉坠上。在众人地呼喝声中,齐也跟着一起大吼。他地声音本就类似于狼嚎,用匈奴语吼出来如带雷风云,引得匈奴骑兵又一阵呼嚎。战马开始有了耸动,齐引马稍稍偏上一米的距离,那白衣匈奴青年身后的追兵暴露在他的面前。只有我能够看得到细微的动作,只有我能够感觉得到的钢针飞掠之声——那队匈奴追兵在疾驰中,忽然有数人倒下,旋即被后面的乱马踏出血肉来。那“魇”受了重伤,又为后边的血腥气所感染。怒吼中索性转过身体,张开簸箕般的大掌,风声乱起,向青年打去。因匈奴追兵有人莫名受伤,齐借着那一点点混乱,又策马踏上数步。这一次他的钢针直接射向了“魇”。“魇”粗厚地皮肉被他的钢针射穿。而且齐熟悉动物的内脏要害,“魇”立刻滚在地上发出悲惨的嚎叫。匈奴青年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力气已经用尽。这千载难逢的时机如何肯放过?在追兵不能逞凶猛地时候,他连续发动几次攻击,一脚踏上“魇”的身体,用快刀割断了熊地喉咙。鲜血喷溅中,他一下子割下了那金毛烘烘的大耳朵!“欧——”全场暴喝雷动起来。最欣喜的就是那名匈奴女孩。她一把紧紧攥住胸前的玉石。脸上的笑容还带着泪花。追杀白衣青年地匈奴骑兵纷纷下马,想看看自己地战友到底中了什么邪?怎么会突然跌下战马死于非命。齐脸上有一点微笑:他的钢针透骨穿肌,早已在刺破对方内脏要害的之后。透体而出,落入了草丛之中。任大罗神仙也休想找出他伤人地武器。“彻姆!”那领头的匈奴人从部下血肉模糊的尸体上抬起头,“你到底使了什么妖法?”彻姆就是这个“猎魇”的年轻人。他一开始也有一点困惑,极快地恢复神色:“长生天在上,一定是昆仑神,保佑我能够战胜狼山金魇,你说,我使了什么妖法?”他的目光在五千匈奴骑兵的面前横扫而过:“我,彻姆,‘猎魇’并不是为了和哲夜王子争夺部落王的!我们牧人常年在漠南放牧,过着富足的生活。可恨汉狗,将我们驱逐出了草原,在这里过着艰难的生活。天上的雄鹰受不得约束,地上的清泉容不下沙子!大单于让我们每一个部族都与他联盟,共同对抗汉朝军队。我们为什么要分离出来?彻姆不服!”众人拥簇中,一名身着银狐裘毛的男子策马而出:“伊稚斜深受军臣老单于的恩泽,不思感恩图报,反以响镗杀死了老单于,又自立为王,攻打太子于单。将太子逼反出走,年岁未足便死在他乡。他这种出尔反尔的小人如何信得?只怕他联部对抗汉朝是假,趁机吞并兼灭我们这些部落才是实情!”那太子哲夜继续道:“我们听了伊稚斜的话,千里迁徙到此处,一路上财物人力损耗无数,为了所谓的扩军备战,我们还要将自己的牛羊供奉给大单于!我们的实力一路消耗,再跟着大单于走下去,我们强的男子都会成为大单于的士兵;我们美丽的女人都会成为榻之人!”他遥指南方,“昆仑神的大漠是上天恩赐给我们的屏障,大汉朝怎么敢来?就算来了,他们也一定兵疲马乱,我们比车耆部落一定能够给他们最沉痛的打击!”彻姆大怒:“大王死后,太子是看着浑邪王投降汉人被封阴侯,封户过万,想要保全实力牲口,让汉朝多给你一些封赏吧?”太子哲夜被触中痛处:“若要投降汉人,大可在漠南便可行事,到了此时还谈什么?”正在此时,有人大叫起来:“太子,找到一枚短匕!形制与我匈奴人所使不同。”立刻有人附和起来:“形制很像汉朝士兵所用武器!”哲夜脸上浮起得意的笑容。我和齐都在心中暗骂他们卑鄙,齐用的明明是钢针,什么时候变成了“汉朝短匕”了。“王兄!”那匈奴女孩连忙跑到哲夜面前,“彻姆不会背叛比车耆的!王兄,我可以以性命担保!”哲夜冷冷看她一眼:“如果不是雪莲公主出面说话,长老会连‘猎魇’的机会都不会给他!现在他通敌的事实摆在面前,你也难逃其咎!”他说道:“来人,给我把公主带下去!”“彻姆!彻姆!”雪莲公主大叫起来。彻姆虽然“猎魇”成功,奈何身单力薄。他也觉得自己胜得奇怪,当时他几乎落败的情形大家都看在眼里,他无话可以为自己辩白,望着雪莲被迫离去的模样,不由追了上去,可是又被几个匈奴兵拦住。彻姆大战之后,体力虚疲,无法挣开。哲夜趁机道:“彻姆伪称要与大单于联结对抗汉朝,却内引汉人细作,其罪可诛!”他对后面传令道:“来人!放箭!将这个叛孽给我万箭穿心!”他的命令声却没有得到当即的响应,彻姆“猎魇”的行为,在众人的心目中已经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射!”哲夜感觉到自己的命令没有得到及时的呼应,厉叫起来。“太子!”有一个老臣走出来,“太子,既然说有汉人细作在帮助彻姆,那也应该把汉人细作找出来,这样才服众啊!”“要什么服众?方才的情形很清楚,彻姆根本不可能‘猎魇’成功。若无外人相助,如何能够杀死‘魇’?”我觉得我该出场了。事情非常明白,哲夜有心降汉,彻姆有心抗汉。虽然我感佩彻姆的为人,奈何各为其主,我奈其何?我调转马头,忽然拍马疾驰而走。“有人逃了!”“快抓住他啊!”……后面的喊杀声此起彼伏,汇成一片怒海。我故意在狂奔中脱落自己的匈奴头盔,露出里面的汉人发式。“汉狗!是汉狗!”背后的声音排山倒海,似乎要将我整个人都压碎在地。紧接着无数箭矢在我身后猛射的声音传来,却没有一支箭能够将我射中,因为齐在我身后交错前进,他帮助我抵挡开所有的流箭。忽然,面前的草坡一阵阵撼山动地地震动了起来。仿佛天边有乌云集结,仿佛地上有风雷飚裂,我感到扑面而来强大的气流从对面逼压过来。一道黑色钢水带着沸沸烈腾,自东南方迎着最明烈的夕阳向我和齐奔袭过来。盔甲映着红色残阳的血气,鹘毛摇动着血色落日的征途,兵戈闪动着血色如海的残忍。黑色的“霍”字帅旗在风中如怪兽张扬。我身后的匈奴箭流,忽然停止了喧嚣的声音。不是匈奴人停止了发射,而是,汉朝的铁弩开始张扬出它的锋芒。天上拉起一道纯黑的铁幕,载着烈血夕阳的光芒,将死亡的气息从箭矢狭小的缝隙中间一层层透出来。铁幕布满天空,翻山蹈海的灭顶之灾……铁幕化作流星,从我头顶上飞掠而过,刮风生疼。我听到身后传来铁箭扎入血肉之躯的叭叭声;战马滚倒的轰隆声;铁箭射空之后钉在地上的噗哧声……还有人的惨叫声,战马的嘶鸣声,旌旗的呼拉声……共同汇合成一片死亡炼狱的天地。奔跑在炼狱一端,我忽然想到,那个哲夜太子还有降汉之意。我忽然想到,那彻姆年轻而不屈的目光。我忽然想到,那五千匈奴骑兵对于彻姆出自内心的同情与尊敬。我忽然想到,雪莲公主坚强而纯洁的爱情……霍去病来了——那么,一切都永远结束在了他的一声命令之下……第四章 断肠声里无形影“你草菅人命,没有人性!”齐一拍桌子,怒喝,“比车耆部落完全可以和平解决,现在简直成了屠宰场!”霍去病懵了。他在大部队里得到我和齐私自离队的消息,然后又发现我到了规定时刻没有回返,他初步判断我们已经遇上了“肉猪”。然后整合其他斥候的回报,他大致判断出了“肉猪”所在的位置,最后,发动了一次三面抄翼,全盘灭顶式的战场。五万铁骑压境而来,一路是两万兵马,杀入比车耆的部落群,牛皮毡包、牛羊圈都在转瞬间践踏如泥,付之一炬。什么男女老幼,什么壮年猛汉,对于饿绿了眼睛的骠骑军人来说,只是砍一刀和砍两刀的区别。另外,还有两万人冲入匈奴人正在围观“猎魇”的小山丘,五千匈奴骑兵连反抗的反应都没有做出,就被无数铁弩射作刺猬。比车耆的雪莲公主,还没有来得及在汉军面前上演一场生死挚爱的感人表演,就被十几根铁箭射穿身体化作了一具可怕的尸骸;顽强的彻姆我至今没有看到他的踪影,估计已经变成了肉酱;还有太子哲夜,去病的手下找到了一张破碎的裘皮贵族大衣,里面包裹的尸体,脸面也被战马踏成了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去病下令士兵们在比车耆鲜血横流的杀场附近驻扎下来,现拖牛羊,现宰马匹,做起吃喝的来。因士兵们已经饥肠辘辘了一阵,他还规定了食物的数量。免得突然进食过多。造成伤病。端坐在大军前方,看暮色如暗山滚滚压在骠骑男儿的头上。“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还有什么,更能够描写眼前场景地呢?去病对于比车耆地俘虏连看都没有仔细看,本来人数就不多,去病吩咐一个不留。残忍的命令从骠骑军的帅部传来,比车耆部落又一次成为了杀声震天的屠宰场。一个能够在荒漠绝境与匈奴人决战的将军,一个能够驱策自己的士兵长途奔袭的指挥官。仁慈与手软,的确是和他没有太大的缘分。比车耆部落是漠北的第一战。大汉朝以绝对地冷血,绝对的优势,绝对的强硬谱写了一个铁血冰河的冷酷故事。对于齐和我这样的现代人来说,这种手法的确过于……残忍……了……~~~~~~~~~~“这就是你打赢匈奴人地方式?”齐非常愤怒。去病派我出来的时候,没想到我会如此不听他地话。为了处理问题的私密性,他平时在战场上一向餐风露宿。这一次特地占用了匈奴王爷的一个毡包,然后。把我和齐传唤到他的帐房里。本来是想指责一下齐和我的随便行事。也许,骨子里,还想顺便再营造一次小两口说话地甜蜜机会……没想到齐见旁人都退下了,立刻对他发飚。去病剑眉一竖:“战场上面讲什么仁慈之心?这个比车耆部落是我们大军到漠北王庭地第一战,走漏丝毫风声。让漠北王庭对我们有了提防之心。我们这仗还有什么可以打的?别忘了,这里是他们地盘,我们兵马劳顿!”齐说:“为什么男女老幼一个不留?!”“匈奴人全民皆兵。此等胡不除,我大汉朝何时安枕乎?”去病大为生气,“你们私自行动,不听军令,若不是看在弯弯的面子上,我会让你立刻体无完肤!”我看他们吵起来,心急:“去病,阿朗有匈奴人血统,所以……”“你才有匈奴人血统!”齐说,“汉朝攻打匈奴,本应是正义之战,被你如此一来,我只看到了血腥和残酷!”去病冷笑:“战争本来就是血腥与残酷,你不喜欢你可以走!”“走就走!”齐摔帘出去。匈奴人地军帐里就剩下了我和去病站着。我也不知道该生谁的气:齐是现代人,现代人无法理解以当时的汉朝防御体系,对于匈奴只能采用“歼灭”的战略思想。去病当年的“匈奴不灭,无以家为。”在今人的眼中,仿佛是个笑话,匈奴如何能消灭完?可是站在汉匈对峙的前沿,才能够感到,驱逐与打败是在养虎为患;唯有全力歼灭,才是保卫大汉安全的唯一途径。“弯弯,如果,我把阿朗赶走,你觉得怎么样?”去病怒气一收,声音已经和平。我发愣。“我知道你不会随意更改行动计划,你不是这样的人。但是这个阿朗过于特立独行,只怕反而会给你带来麻烦。”去病蹙着眉头,为我分析。“他不会的,他武功好,人也好。”我看到他皱眉的样子,忙道,“你就为你的漠北之战烦心就可以了。阿朗的事情,和我自己的安全,我会处理好的。”“你这么信任他?”去病望着我。“我们……”我能告诉他,阿朗就是齐吗?“你……觉得我残忍吗?”去病摸着他座下的匈奴人虎皮大褥。“你觉得呢?”“不会。”他笑了一下。我也笑了一下:“知道还问。”~~~~~~~等到我从去病的临时军帐中走出来,回到自己的营部,但见得数千士兵团在他们的战马身边,天上的宏星无声地照耀着广袤的荒漠。风此起彼伏,传来士兵们轻微的声息。放眼望去,人如铁钉,钉在荒漠上,是一片钢铁的海洋。其实,为了这些远赴千里的士兵,也应该如此残忍。站在战场的漩涡中,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齐站在自己地战马旁,我走过:“你想离开吗?”我知道从雪穴开始。他就讨厌杀戮。讨厌人与人之间地互相蚕食。他一个人在河西的时候,愿意冒险帮助月氏人走出被屠的命运,今天在比车耆部落,他也一定升腾起强烈的愿望,要让比车耆部落不战而降。可是,霍去病的整体战略体系中,这第一个部落必须以血祭奠汉朝的钢刀。汉朝军士们经历了这么久的长途奔驰,忍饥挨饿,他们的士气已经降临到了最谷底,他们需要一场风火烈盛的杀戮来重振他们的军威。感受他们地激情,享受来自与死亡与鲜血的胜利滋味。我对齐说:“想离开就离开吧,这里越走就会越惨烈。”“不。”齐坐下来,“早点睡觉。”“我知道这个朝代不适合你,”“弯,休息了。”齐说。“在这里,至少。我和你呆在一起的时间比他多。”我的眼睛没有合上,望着远处的去病临时军帐,去病自己会不会发现,他和我呆在一起时间其实非常少。哦,他一定没有发现。因为,他没有空。比车耆部落的战斗意味着漠北匈奴王庭已经近在咫尺了。接下来地每一步他都需要以最强悍的姿态走下去。漠北王庭,许多年以来,还没有哪位中原大将与这个草原最傲岸地雄鹰。正面撞击过,更遑论击败他。此时的去病,心里有着贯穿长空的雄心,横扫大漠的壮志。他大志将酬,壮志正在凌云升腾,他的心里哪里还有角落放下我?如果有,那个角落地名字,一定叫做——“担忧”。为了不让他担忧,我今天会好好睡觉,明天开始,每天都会忽然陷入战场,忽然面临死亡,忽然……“雁南归,雁难飞,白沙折草北风吹。心有不能为之哀,远隔千山空酦。”远远传来缥缈地歌声,听不出是男是女。这个声音一忽儿似乎在山丘之边,一忽儿似乎挂在今夜的月梢,一会儿似乎又飘到了远方……“雁南归,雁难归,雁叫声声心欲碎。春日不知何时回,乡途漫漫苔复苔。”在我们营部上千名战士的瞩目中,一名衣衫飘荡地女子静静地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她打着汉人的辫梢,面目清秀,是一个汉人姑娘。我走过去,看清她身上穿着汉人的宫服,虽是破烂褴褛,却不伤损她的气质,只显出她的清卓艳美。“你是谁?”齐作为本屯的千夫长,发话道。女子忽然笑了起来,又响又脆:“中行大人说,他会在饮水处给你下巫咒……仲卿……快逃……”她的声音很快就模糊不清,又化作了笑声。说实话,她的笑声很好听,不过我看出她姣好的容貌下,眼角是细细的鱼尾纹,她的年龄应该在三十以上了。而且她双目混沌,显然已经疯癫。“仲卿……仲卿……”女人疯跑着,月光下,仿佛一匹白色的骏马。“快把她捉起来!”齐命令着,“问一个究竟。”女人依旧在草地中间奔跑喊叫:“仲卿……仲卿……不要喝匈奴水……”有几个正要喝水的年轻军人停止了将水囊送到口边的动作。她忽然跑到一个士兵面前:“吃的……我闻到烤肉的味道……”烤肉已经在一个时辰之前就结束了,疯子一般都感觉灵敏。我看她的脚上牛皮靴子破烂不堪,大概闻到肉香才赶过来的。去病的声音从我们旁边传来:“我这里有烤肉,你过来。”女子猛然转过头,看到去病的将军甲冑,她睁大眼睛:“仲卿!你来接我了!仲卿!”她扑了上去。去病听到她在喊卫青舅舅的字,眼角一扫,冷声道:“将她擒住,带到我的军帐中。”“诺。”第五章 鼙鼓惊破一生梦“这个女子忽然出现,说明附近有匈奴部落。”赵破奴很有把握地道,“她没有坐骑。”去病在绘制水平非常原始的黄羊皮地图上,手指慢慢移动过去:“余音达山麓乃是一片荒漠沼泽,地水含盐碱,不适合人畜居住……哲烈也尔谷中腐叶多,树林茂密……从此处到塔姆干河,有一带狭长的树林。”“这里可以埋伏骑兵。”咚的一声,去病的手指又指在了什么地方。我在他们的旁边十米开外,因似乎涉及到卫大将军的隐私,去病让我负责询问那女子的情况。我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询问她内情。看她年岁虽然不算太轻了,可是修眉秀目,也长得很漂亮。心中暗叹,卫大将军看似一个老实人,与女人的孽缘实在不浅,三十来岁的年纪,已经纠缠了三个女人了。我一直在想,幸而漠南之战的时候,卫姐姐的母亲离开人世,否则,平阳公主空房以待到何时呢?换作我家去病,若与卫大将军易地而处,以他那副待人刻薄尖利的样子,只怕连老婆都讨不到……这名女子神志一开始不太正常,后来渐渐好一些了。我又是擅长套问话语,加上我富有亲和力的容貌,温柔可人的语言,和蔼可亲的姿态……一切情况如水中的石头,慢慢显露了出来。她是汉朝随嫁宫女的后人,名叫贺敏。她的母亲是随前代景帝朝的知云公主嫁到汉朝左贤王部。后来许配给了随嫁地一名汉奴,生下了贺敏。与知云公主一起随嫁汉朝地宦官、宫人非常多,其中一位可谓赫赫有名。据说。刘彻曾经因他的名字而失眠过。这位宦官,叫做中行说。当初景帝让他随公主远嫁,他只是一个一名不文的小小宦官。中行说苦苦哀求,说自己身体虚薄,不肯离开长安。皇上自然不会为一名小小的宦官更改自己的旨意,拂袖而去。少年的中行说惨白着面容,对着皇帝的背影,恨声发誓:“既然不让我留在长安,我此去匈奴王庭,必帮助匈奴单于对付汉朝!”景帝认为他不过是稚子童言。根本不放在心上。中行说到了匈奴以后,发愤研读公主带来的汉朝书籍,阿谀奉承赢得了大单于的欢心,在数次汉匈对峙之时,他都献出了有利于匈奴的作战方案,从而只手控制了整个汉匈作战史。匈奴人将中行说视作军师。从军臣单于到于单王子,到伊稚斜大单于都对他言听计从。贺敏地父母在来匈奴的路上照顾过体弱的中行说。到了匈奴部落以后,先死去的不是身体瘦弱的中行说,而是贺敏强壮勇敢的父亲,很快母亲也随之追赴黄泉之下。成为孤女地贺敏被更为孤独的中行说收养。因他地庇护,在匈奴王庭。贺敏虽然身为汉奴。生活还算比较自在。草原流风,雪山冰湖,滋养着她。可是她内心最向往的地方。还是父母的故乡——长安。等到贺敏成长为草原小鹿一般活泼少女的时候,中行说已经非常老了。可是,他还是亲自去汉匈边关勘查地形,为匈奴大单于图谋战事。贺敏象他的亲生女儿一样,用少女细嫩地手臂扶起老宦官干瘦嬴弱地手臂,陪他走遍了大漠南北。中行说用那嬴弱的手臂指着告诉她:新民、赤峰、康保、卓资、武川……这些都是汉匈边界的重镇。然后,老人地目光久久停留在一处。贺敏不需要问他,就知道,那里叫做长安。一个阳春三月的午后,贺敏在边界的赤峰,遇上了一位身为马奴的汉朝少年。她一开始喜欢他,是因为听人说他来自长安。她后来喜欢他,是因为他骑马的样子。他的背非常挺直,他的眉非常浓郁,他端坐在一匹马上,身后是一段战国时期修建的赵国长城。夕阳下的赵国古长城,苍凉寂远,仿佛在诉说着一段铁血冰河的历史。只有少年的脸上是干净的。他没有历史的沧桑,而有着属于中原人的朝气。他的马是英俊的,也是温柔的,在他的掌握之下,一举一动都透着如通人情的灵性。贺敏觉得,这一人一马,站在古长城下,让她很动心。他是奉主人之命来这里买马的,他们队伍中带着的汉人翻译匈奴话不甚流利,贺敏走上去,主动帮助他们担任翻译。他们就这样说上了话,一起走过赤峰赵长城下的三月烟柳。柳叶如眉人如柳,这一年春天的贺敏特别快乐,贺敏让他知道了自己的名字,问他叫什么。少年的表情认真:“卫青。”他吐字清晰地说道,“字仲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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