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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1013128648-31

作者:七月飞凰 字数:9784 更新:2023-10-09 12:03:42

“公主在议事大帐前扇的一巴掌好漂亮!旁人都以为简扬私去休屠泽的事情,公主你实出无辜。这样,倾向于匈奴政权的月氏人同情你。简扬协助汉朝打休屠泽成功,倾向于汉朝政权的月氏人因他而信服你。公主终于将两边势力融而为一,不费一兵一卒,两方势力都能够为你所用。公主才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公主如此一个善于用权的人,你本来就应该站在王位上。于其换了其他愚蠢懦弱的月氏人,我倒是觉得你这样的人,更能守住西域的门户。”我笑对她苍白的面容,让她知道她的小心思逃不过汉人的眼睛,“霍将军也明白你怎么事情。如果我把你在黑水城对待我的事情告诉了他,不过是让他作决定的时候梗一枚鱼刺。我是不会给他添刺的。”“你!”花尚公主缓缓靠在门框上,“如果,我告诉你……我很真心……也很难过呢?”“公主,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公主比我更清楚,哪一块才是你的熊掌。公主从前口口声声帮助弟弟谋取王位,笼络人才,广布眼线,基础布置到今天,公主是不会为了一个男人放弃一切的。”公主惨淡一笑:“你,为什么把我看得这么穿?”我搂紧被子,“公主请回吧,汉人匈奴人没有一个是好利用的。公主能够做的,还是如何与汉朝融作一体,切莫再有三心二意的想法。”我自小生活在一个以服从上司命令为天职的环境中,不懂得政场运筹,不熟悉政治手腕。霍将军看似风光,皇恩浩荡,其实,身处长安城的漩涡中心。我既然决定与他在一起,我必须适应他的环境。所以,我不能让这个不懂得成为我人生失败的借口;更不能让这个不熟悉成为危害我们两个未来生活的隐患。这位今日的公主,明日的女王,她让我在重回长安之前,学习了如何看透政客背后的那一张脸。夜晚,如翟先生所说,腹痛而醒。屈起膝盖忍耐良久,反而更见痛楚。我不好意思深夜去请他来,就自己走一趟了。罗大人听到我去就医,让人护送我过去。不过几十步的距离,我很快就站在了翟子易的门前,我看到霍去病的战马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往里细听。“这一刀砍得太悬,小侯爷,你这一个月不能使力的。”“我知道。”去病的声音低沉短促,正在忍着伤痛。我靠着帐壁站定,挥手让那两名护送我的军士退开。少顷,去病从翟先生的毡包里走出来,天色晚暗,他没用斗篷遮盖,右边长袍的肩头,是一大片血迹。他的武功与身体防护的本能,使他右边很少能够受到敌人攻击。所以,这个将他伤得如此重的人,不但技击技术略高他一筹,而且,存心要让他痛尝失败一般,从右面挑战他。早秋的虫鸣声响起,急促如细雨,听着满心烦闷。他们两个人表面都装做若无其事,去病甚至在努力伪装温柔。我总觉得他们怪怪的,果然打架了。“弯弯,你怎么在这里?”去病先是发现了那两个没有退远的军士,他对营中人马布局最是清楚,稍微留一点儿意就找到了我。他特意将马转个方向,以身躯的左面对着我。我看着他,心里如腹中一般痛成一团。我生气他们两个打架,还伤得这么重。齐是什么人?从小就以杀人为生存手段,我若存心要伤害去病也不是完全做不到。从见他第一面起,就宁愿让他按住我,宁愿让他控制我,这只不过是不忍心伤害他罢了。我处处为他设想,他这算什么,争风吃醋动刀子?我看不起他。“弯弯。”去病策马过来。我微微倒退一步,长草在脚边缠绕,我跌倒在了草地中。虫子受了惊扰,警惕地抬起身上的翅膀,叫嚷得天地一片啾啾之声。去病想下来扶我,下到一半按住右肩又停住了,命令左右:“你们,把她搀到翟先生的毡包里去!”翟先生也匆忙出来,将我抱起来:“小侯爷,交给我就可以了。”他下意识地按着肩膀,目光犹豫了一阵,转身离开了。第五十一章 谁家横笛动浓愁我拨开朱红锦黑色滚边的车门帘,强烈的河西阳光带着红褐色砂岩的反光照入了车厢。祁连雪山在蓝天下矗立,苍穆而凝重。密什石的高处,胡杨林在风中飒飒飘响,那矮壮的树枝,有万年不灭的灵魂。“天门中开,浩荡荡,雅穆并骋,为以临飨……”月氏的礼仪长老站在密什石的高处,高声唱喏,“福大晋,神降繁祉,祁连无远,天下之母。神祗之来,如遗光景……”诵唱声中,花尚公主缓步走上密什石,高贵的银色狐裘披拂在她的身上,象征着纯白与公正的银色头冠将她装点得如天之渺云。这朵渺云飘荡在密什石的上方,与蓝天相接,与黑水相连。她的衣角随风飘起,菊花未黄,人已消瘦。简扬站在她的身后,昨天他已经被花尚公主选为了王夫。霍去病赠予这位月氏左庶长,威远校尉的军衔,象征着汉朝与月氏的联姻,公开确立了汉朝政权对于祁连月氏的控制。一切都是众望所归,一切都是皆大欢喜。所有人都是棋子,只不过这些棋子尚能各得其所罢了。昨日傍晚,他们三万月氏人从祁莽川西迁回到了祁连山的黑水古城旁。花尚幽幽叹息,辽鹤归来,此处故乡,多少伤心地?她虽然借助大汉朝的鼎力扶助,登上了月氏王位,维系了月氏族在河西的神圣土地,但是,她依然是一个附庸于强国的臣下。汉朝对于他们的恩情是需要得到回报地。弱国之积。安有完卵?奈何宰割,人生无幸。“河西之战于今日算是告一段落了,从此往后。大汉朝与小月氏国永结和好之盟。来!干了这一杯。”去病举起青铜兽爵,这是我们留在黑水泽边的最后一夜。简扬虽然听不明白去病说的话。知道是干杯地意思,举起自己的月氏酒碗:“干了!”花尚女王端起酒碗,对我遥遥一举。我喝地是白开水,无聊地抿一抿。河西白日炎热,晚上却颇为寒冷。我出来的时候。带着个镶一个皮毛圈的风帽,一半是遮风,另一半则是为了避免与去病视线交错。我们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说话了。我出于关心,旁敲侧击地问起了他的肩伤,他说话声就变得很没好气,大为不耐烦.我本来就对他和齐打架深为不满,看到他这么一幅死鸭子嘴硬的模样,非常气恼。我有几次故意撞了他地肩膀,想让他受不了跟我好好坦白。可是。我撞得他很重很重,有一次我自己都撞得很疼,他就是咬紧了牙关不说话。我越发生了气。越发不理睬他。今天,他和简扬。花尚来黑水城边喝野酒。他强迫我也一起过来了。“今天,我安排了一段汉朝的音乐。霍将军听一听罢。”花尚女王盛情邀请。一段胡笳响起,歌女磁魅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如风滑过湖面。霍去病的眼里只有远处黑水泽的夕阳西下,红灿暮云,那略有苍凉淡漠之乐在他耳中不过为眼前的景色增添了几分阔茫的美。简扬默听那曲子了一会儿,终究觉得没有于阗之类的胡乐来得让人欢颜,自饮一口以作娱兴。唯有花尚,入神般地倾听。那歌女的汉话不地道,我一开始听不出什么,后来才慢慢听明白了“……周穆天子,长仪淑容,辚辚车动,来至昆仑。青鸟如诉,秋云为裳,斯有佳人,在水一方。昆仑如雪,天池如镜,天长地久,此恨连连。相守明月,终老天山……”说地是周朝穆天子爱驾车四游,天山天池湖畔遇上了青鸟族部落女王,年轻貌美的西王母。恩爱不久长,红帐难挽中原郎。西王母站在天山上,目送爱郎的辕架辚辚而去。十数年后遣人来到中原,送上一把宝剑,上面镌着“祝君长寿,愿君再来”。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君不曾长寿,亦不曾再来,唯有天山天池地寂寞白雪,年年岁岁暮暮朝朝。花尚女王撞上了我的目光,知道我听懂了这首曲子。她再次举起酒碗,一饮而尽,那落寞与无奈,尽作杯中地一泓酒。我没有喝,此时此刻我才相信,她确实真心。我为自己在毡包中对于她地那一番话而懊悔,我不该对她如此尖刻。男人们以他们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方式辜负着女人。也许,天下知女人者,只有女人自己罢?胡笳声碎,一声短笛传来。这声音尖锐刺耳,弄乐地歌女一声音颤,巍巍然止住了声音。我们都抬起头,月光如一片银沙洒在面前。月光下,一个男子站在不远处的黑石上,石如墨,他如月。双手放在唇边,一支短短的竹笛。去病一愣,以异乎寻常的敏捷反应先笑道:“不会吹笛子就不要吹,破坏了方才的好乐曲。”齐远远笑道:“不过看你们兴致好,也想来讨杯酒喝。”花尚和简扬惊讶地看着齐,他们不懂得穿越之说,怎么知道眼前的这个阿朗已经不是那个出身狼群、不通人语的野人了。齐坦然站在风中,那点匈奴族与月氏族的孽血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他的目光穿过我们,直接落在酒壶上。齐走过来,去病已经亲自倒好一杯水酒,命我递给他。我心中烦乱,不乐意受他差遣。见我不动手,去病恼道:“快点。”“不。”我撇过头,霍去病的眼睛有问题吗?没注意到我们这几天正在打冷战吗?去病没了面子。脸上无光,只得自己讪讪地拿起酒杯:“弯弯身子不太好。还是我敬你。”齐接过酒碗,一口喝完:“好酒。”“大汉朝的酒喝着更顺口,有空来长安,我请你喝皇上的御酒。”去病兴致很高,或者说装作兴致很高。“本来还带着两坛,被弯弯偷喝了许多,不然我们可以……”分明是他自己拿去鼓舞士气了,居然将这帐算在我地身上!我最怕提起这件事情,抬头看到去病的暗笑,明白他这是故意在显示我们之间的亲热,冷冷转过身体。去病地脸色白了一白。他已经一让再让,让无可让了。眉峰攒在一起,似乎开始无法克制自己的脾气了……齐本来并不看我们两个。此时将目光从我身上转到去病地脸上。去病的脸色由白转红,红到一半又开始发青……见齐在看他,沉下眉眼自己喝了一口酒。仿佛在说:“别以为我只会冲冠一怒,我也是会忍耐的!”花尚虽然不明白我们三人的关系。也觉得情形不妙。圆滑地寻了话问起齐来。她很好奇这个传说中自小随野狼长大的男子如何说得一口好汉话。齐随口编些话语搪塞着她,双方地气氛才略有缓和。去病和简扬两个酒盏来往。互相喝了起来。“弯,我们入乡随俗,我也敬你。”齐一语双关地说完,抓起近旁的酒壶往我杯子里倒。可是,他居然在举起的瞬间没有察觉出,这酒壶已经空了,酒壶倾倒半晌,没有一滴酒液流出。去病看出他的尴尬,重新拿起一壶酒:“弯弯现在不能喝酒,还是我敬你。”他忙着倒酒,不曾防那一个酒壶也是空的,倒不出来,双方对视一眼,齐抢先一笑:“你们真是能喝,一滴也不给我留下。”“我这里有。”花尚站起来,为他们两个盈盈斟完,又给简扬倒满一盏,“我们一起敬白月使。”一盏酒下去,我不知道他们心中各是什么滋味。前晚去病的刀伤我不会推断错,今夜他们那心不在焉的故作热情,我不会看走眼疑惑不能解开,我也端起茶杯:“我也喝。”仰脖,任茶水如涩泪一般倾入口中,垂下眼睑的瞬间,看到了齐的眼神。……那晚,他说有话跟我说…………那晚,他因去病透露过一丝深深地忿色……现在,他们之间分明见过面,也分明彼此之间有过什么约定。纯蓝的瞳仁中,闪过一抹低回幽深的眸光,无奈而感慨……转瞬便掩藏起来,抬起头,又是一片光明磊落。去病半个身子拦在我面前,似乎故意要显出我与他地亲近旁人不得觊觎的模样,略显小家子气。我抿嘴一笑,管他们如何约定地?我只管选择我要选择地人!齐一如当年的澄澈与善良,我们有缘无份这不是我地错,和他在一起我会内疚、难过,想起从前的噩梦。去病虽然浑身毛病,脾气也差,可是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很开心。我转过头,头上带着的风帽跌落,那柔软的水鸟毛堆在我颈间,如一绒白雪,去病见我冷落了他几日,忽然蓉生双颐,秋水朦胧,浅笑如浮。如火焰点燃了他的容光,眸子的黑色闪亮如水,脸却拉不下来,依旧有些绷绷的。想了一会儿,伸出一只手将我的手腕捉住,热热地抓在手心里。齐站起来:“当见的人我也见过了。”他看着去病,“我走了。”齐一走,我把去病的手拨开,继续生气:当演的戏我也演完了——看见没有?别觉得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你若表现不够好,照样换了你!第五十二章 塞上少年秋来早黑色身影拦在我们的面前,去病和简扬不约而同地策马站在了我和花尚的面前。“赤姆。”简扬的声音很低,生怕触怒了那只黑豹,“霍将军,不能伤害它!赤姆是祁连山神兽。”“它受伤了,是匈奴人的骨箭。”我看到赤姆满身是血,喘着气趴在地上,伤势不但没有磨灭它的凶性,反而令它的眼睛越发充满了残忍杀戮的欲望。“我们两个挡住它,你们先回去。”去病对我轻声说道。阿连轻轻发出一个响鼻,似乎让去病放心,一定会将我平安带回营地。赤姆的边上,慢慢走出一只银灰色的大狼,胸前一圈雪白的月牙形长毛,我失色道:“狼王!”赤姆一看到那狼王,背拱了起来。满身的黑色短毛都竖了起来:“嗷——”它似乎要用吼声吓退那狼。狼王看到了我们,并不惧怕,对着身后一声闷吼,山崖后面走出来一群黑压压的狼。黑豹是祁连山的独行侠,平时狼群不敢招惹它,冬季大漠食物稀少的时候,它经常与狼群发生掠夺。现在它受了伤,狼群似乎正要对它进行报复。赤姆高吼一声,敌视的目光从我们身上转到了狼群上面。赤姆已经与狼王展开了激烈而血腥的战斗。“快走!”简扬看到黑豹被狼群缠住,大自然的生死他们月氏族无需干涉。我们身下的马匹开始快跑,我看到一块石头上站起一个小小的身影,我叫了起来:“小豹子,小豹子!”小黑豹远远望着母亲在吼叫搏斗的地方,似乎正要赶过去助阵。无边无际地野狼群。小黑豹进入那里还有活路?它的母亲伤害了它,可是危机一来,它还是义无反顾地冲向了母亲。赤姆回头看到了小黑豹。向着天空一声怒吼,似乎要将它赶开。小黑豹仿佛不曾听见。冲上去就一口咬住了狼王的尾巴,狼王大叫起来,用力一甩,将小豹子扔到了狼群里,狼群里立刻发出一声撕拉骚动地声音。一声长啸从远处的月空下传来。一道白影迅速赶来。齐一看到小豹子陷入重围,马上钻入狼群打开几只已经咬住小黑豹地大狼,从狼吻下救出了小豹子。我松了一口气,我记得他是能够驱策狼群的人,我相信他在,小豹子不会有事情了。可是我想错了,齐刚把小豹子抱在怀里,十几条大恶狼一起跳了起来,向他扑过去。他手里抱着受伤的小豹子并不听他的话。反爪抓破他的衣衫,齐地身形晃动,陷入了重围.“简扬。带她们走!”去病策转马头,马蹄翻动。向狼群冲进去。他指挥着自己的坐骑在狼群里左冲右突。来到齐的面前:“上来!”齐抓住去病的手,正要上马。怀里的小黑豹猛然一扇豹爪。从他的怀里逃脱出去。齐连忙去抓握,去病的战马速度略慢,一只饿狼一口咬在马腿上。“希律律……”战马惨嘶起来,去病和齐一起滚落到了狼群中。他们两个不得不拔出兵器与狼搏斗,他们的武功自保没有问题。花尚公主说道:“快回部落让他们带火把来。”“不!”我看到去病他们虽然暂时无虞,可是那小豹子不听他们的话,等到援兵过来,小豹子地性命一定没有了。“我来去救小黑豹,你们先回去。”我拉转阿连的缰绳,用力一夹向狼群冲去。我低下身体,在狼群里抄手一捞,将小黑豹抱在了手中。小黑豹挣扎起来,它的力气非常大,我差点抓不住它。一道黑色地影子遮住了月光,是一条恶狼跳起来试图将我从马背上打下去。刀光迸裂,野狼哀嚎着从我眼前落在了地上。去病和齐同时用力,将那狼身生生砍作三截。“你来干什么!!!”两个人同时对我恶声大吼!我哆嗦一下,他们可是情敌呀,这样同仇敌忾做什么嘛。去病站在我的左边,齐站在我地右边,他们以战刀阻止了野狼一次又一次地攻击。我抱着小黑豹站在他们中间,阿连已经被我在狼群围紧之前放跑了,免得遭到去病坐骑同样的命运。两个人方才地客套与周旋都是虚伪的,现在,面对源源不断的狼群厮杀,他们两个的本性得到了充分释放。一只恶狼冲向去病的右边,齐知道他的右肩受了重伤,一刀砍在那恶狼的面门上。去病的刀不肯服输也及时撩到,双刀相撞,发出一声沉重的擦响,齐喝道:“受了伤就不要这么逞强!”齐稍一疏忽,一只狼爪已经抓向了我,去病反手撂倒,闷声:“做好你该做的事情!”两人交换一个位置,重新抵挡住狼群的一轮攻击。我心里有些着急,去病右肩的伤口已经因为用力过度裂开了,每一挥刀都有鲜血滴答而下。我叫道:“阿朗,你不是能够驱策狼群吗?”“谁说的!”齐一刀砍翻一条狼,我们砍得越多,狼群就越疯狂。他说:“我只不过可以指点它们血食在哪里。”小豹子在我怀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我一边抚慰它,一边观察着赤姆那边的战况。赤姆的情形越发让人担心,它本来就受了箭伤,现在又有多处被狼咬伤。小豹子看着母亲呜呜呜呜呜地叫,模样可怜得让我心疼。突然,一大片亮晃晃的火光从右侧出现,似乎要将天空都燃烧起来。一阵阵紧若骤雨的战鼓声从远处出现,简扬和花尚带着许多人前来支援了。大军未到,气势已足,狼群感到了有人。慢慢退缩了。我叫去病:“快让他们停下来,别吓着赤姆。”赤姆趴在地上奄奄一息,身上已经遍布伤口。狼群退去。它还没有走开,小豹子从我怀里跳了出去。向赤姆走去。赤姆眸中的红色渐渐褪去,变成一种荧光闪闪的绿色。小黑豹轻轻舔着母亲地伤口,不时呜呜几声。赤姆忽然低下头,我担心它伤害小黑豹,上去想把黑豹抢回来。齐拉住我:“看看再说。”赤姆轻轻舔着小黑豹的头。小黑豹温顺地伏倒在赤姆的身边。赤姆身上还在不断流血,不及时治疗会失血丧命地,我冒着危险想走过去,尚未靠拢多少步,赤姆抬起警觉的目光看着我。“弯弯,你给我回来!”去病命令我。“赤姆需要止血,怎么办?”我问闻讯赶到地翟子易,他摇摇头,“我不是兽医。”“赤姆好不容易认了儿子。它们不可以分开。”我很希望小黑豹可以重新回到赤姆的怀抱,也希望可以为赤姆止血治伤。我走到去病的面前,手伸入了他的怀中。他知道我要干什么似的一把贴着衣甲按住我地手。我说:“给我。”他没有摇头。更没有点头,垂下睫毛看了我一会儿。摇头:“你现在不能用力气。万一有什么事情躲都躲不开。”我仰着头,目光坚决:“给我。”去病盯着我的眼睛将手让开。我从他怀里掏出他常备的伤药,回头对众人说道:“你们都不要过来!”我重新慢慢地接近赤姆,赤姆充满敌意地抬起头看着我,小黑豹立刻轻轻舔着它的鼻子,让它安静下来。我对着赤姆微笑,我记得在戈壁上它见到我的时候,确实没有伤害我的意思。我轻轻蹲下来……赤姆低吼一声,身体耸动起来了。去病浑身震动,却用手拦住身后正要上来帮助我的简扬。“你们。你们都,”我边用眼睛盯着赤姆,边说,“退后一舍。”人太多,火太旺,赤姆的戒备心理不可能得到放松。齐说:“你们都走,我留下就可以了。”“你?”去病很不满,“要留也是我留。”“你手臂上有伤,赤姆会被血味激怒的。”齐点中去病地要害。去病沉闷了一会儿,远远望着我:“你给我把她带回来,伤了哪里,我砍你十刀!”齐冷笑:“你不必对我摆狠话,谁留下来会比较有用,我们两个自己都很清楚。”两个人针锋相对,话语中又干上了。我站在离赤姆十来米的地方:“你们快些,赤姆没有多少耐心。”大队人马开始缓缓向后退去,只有齐留在了原地。黑色的大豹子趴在地上,虽然伤重却威势不减半分。我重新蹲下来,它似乎接受了我这个动作,望着我没有再表现怒火。小黑豹轻轻来到我身边,我抚摸着它地头,从怀里掏出伤药……“嗷!”赤姆的吼叫将我地衣衫震得搏搏飞扬起来,长发翻扬得如风中丝柳。唯有我地眼睛依然镇定,脉脉如云地看着它。小豹子任我将伤药撒在它的身上,伤药遇上伤口,与血发生作用,疼痛让小豹子发出呜咽地声音。我轻轻拍拍它,告诉它一会儿就好了。小豹子身上不再流血了,我带着它走向赤姆。我不知道它能不能承受上药所带来的那一点痛苦。可是,再不治疗,它会失血而死的。小豹子跑到赤姆身边,不断舔着它的鼻子,我也蹲在了赤姆身边,用手慢慢接近它。手按上了那厚密柔软的豹皮,赤姆一阵颤动,终于没有反抗。我低低地说:“给你拔箭,不要怕疼……给你敷药……你会好的……”看着渐渐恢复元气的赤姆带着小豹子衔尾而去,我终于放松了下来。站在风中,长草在脚边盘旋翩然而生姿,一抹清新纯美的笑容从唇边自然绽开。注目半晌,我才如梦方醒一般回过身,撞在一人身上。我过于专注,忘了身边尚有人在,讶然抬头,看清是齐的面容。我倒退半步,勉强笑道:“齐,你看,”我的声音带起了颤抖,“……没事情……了……”旷野之风如同刚恢复了意识一般掠得急促而纷繁。齐满身飘荡如旗幡乱动,却不如他蓝眸中的浪潮涌动。他的手忽然搭上了我的手臂,我正要挣脱,忽然想起自己不能滥用气力,眼睁睁看着他将我凌空带起,向黑水城中去了。第五十三章 为君徐唱木兰舟“喂!”战马的威武铃儿在风中零零当当。霍去病转过身看我:“什么喂不喂的,不会叫我名字吗?”我从一匹马身上跳下来,来到他的面前,他问:“怎么弄到现在?”“干吗要告诉你?”“当然要问清楚。我到黑水城外的时候,你们都不见了。”“当然不能说清楚,我凭什么什么都要告诉你?”“弯弯!”“你也有很多事情没有告诉我。”他不悦地抿紧嘴唇:“我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你?”“你和阿朗之间,到底怎么回事情?”“我的事情不必跟你说。”他吃了胡亏,怎么可能轻易说出口呢?“我的事情也不必跟你说。”你的情形不一样!你是我的女人!”我眨着睫毛看他:我是他的女人吗?谁的眼睛看见啦?临门一脚,自己跳了河!他忽然脸上一红,放弃了对我的盘查:“我不问你了!”他的面容越发紧肃,以命令的口吻说,“快些回去了,大部队已经启动了.”我重新上马:“回去就回去。”河西草原的茅草间,飘下今年秋天的第一片黄叶。我在河西的事情终于了却了,我和齐的故事结束在黑水古城之中。命运给了我们第二次生命,不是让我们为了前尘往事而沉沦。我和齐之间横隔着太多的东西,我们这种不纯粹的感情,我不要,他也不要。我从怀里掏出那枚玉雪花,淡淡的血痕增加了它独一无二的美。手一振,玉雪花飞到空中,滚落到了草原长长的茂草间。“弯弯,你扔了什么东西?”虽然在快马驰骋,去病的注意力还是在我身上。我缩回手:“一块草片。”“是吗?”他狐疑。“咦?你换了马?”我绕过他的话题。朝霞如金中,他的战马如同在阳光下洒上了一层薄薄的金粉,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我认出来了:“这是那个哲澜王爷的马。”去病也很喜欢这匹马,微笑点头:“他们没人可以驾驭它,花尚公主就将它转赠给我了。”他轻抚战马的鬃毛,金色的流光从他的指缝间流过。“它叫金月。”笑容如白雾遮上了云林,若隐若现起来。我记得他在河西一战的时候,曾经有过一匹御赐的黄骠马,他也很喜欢那一匹战马。他还告诉我,他的“骠骑将军”名号由此而来。打了这么多仗,在他这依然保持的笑眸中,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究竟失去了多少东西。“今约?”我故意歪扯,“今世有约?”“嗯?”白雾稍稍退去,他的眸子再次清朗起来。心血来潮,脑子短路,我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我这辈子一定不离开你。”他略一怔愣,然后……不屑地挑起眉毛:“干吗说这个?”“不干嘛,想说就说。”我将头偏过来,“不爱听啊?——那就永远不说好了。”他哼了一声,支吾了一下:“……说说也无妨。”打马扬鞭,草原如风。从昨晚到今日在胸中郁结的那一口气,也许,是前生到后世郁结的那一口气都在此时悠悠而出了。……我就这么来到了这个朝代,也会这么活在这个朝代里。过去的惊恐、忧惧、伤怀、感念,都在此时变得荒谬,一切都仿佛轻飘飘起来了,不再重要,不再纠缠。我站在了古往今来的宇宙洪荒中,上下五千年的岁月如战马的长鬃在岁月的指间流淌……第五十四章 满目青山载月归这几天我过得非常郁闷。去病越来越不理睬我了。比如现在:“把饭吃完以后自己到营帐里我这边还要把河西地图赶制出来等回到长安皇上需要……”我睁大了两只眼睛,连一个逗号他都不舍得给我。哦,对了,古代人的书写中是没有逗号的。“好吧。”我郁闷地低着头走出这间被工作填得满满的军帐。后面有铜兽包金的笔架山,堆叠如山的竹简,脚下是花纹繁复到让人走路都会摔跤的铺绒绣茱萸纹羊毛毯,帐顶上的罗云纹、烟水纹、山崖纹联结佩罗,让人看着烦不胜烦。我一脚踢中的是一只青岗石饕纹定门兽,不但没有踢动半分,反而将我的脚趾都弄痛了。我哎呀了一下,瘸着腿走了两步路。去病从他密密麻麻的部下背影中抬起头:“又怎么了?”“没什么。”他的部下卫山、徐自为、李敢、赵破奴等等都抬起脸。霍去病的脸上,满满当当地写着:女人,你延误了我的军机大事了!真是天知道,不就是要让他们属下的那些幸存士兵好好地操练起来,为皇上开城门昭告天下河西大捷作仪仗队吗?值得这么一个个浓眉深锁,面无表情地讨论整整一个白天吗?战报早就在黑水泽的时候就交到了皇上的手中。我用脚丫子也能够想象那个皇上如何“大喜”。他“大喜”的结果就是颁布圣旨、用御车送派下彩旗、帛幡、旌旗、戟、仪矛、乐鼓、兽云、鹘毛等等仪仗用品,然后,让去病的军队经过重新整编,操练,从杀气蒸腾地铁骑之师变作军容严谨的仪仗队。最夸张的就是。去病居然会将这付殚精虑竭地表情继续维持到深夜,以至于我每次到他那里试图过夜,都搞得很心虚似的。为了不影响男人地工作。只得灰溜溜地回到自己的小毡包去,抱着小抱枕、小靠垫什么的自己睡一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轻轻松松走啊走,来到了与我关系亲密无间的云柯大人的营里。“云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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