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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1013128648-12

作者:七月飞凰 字数:8219 更新:2023-10-09 12:03:31

“又要打仗了。”晏小姐看着那个绿柳荫里的男子。我问她:“小姐,这场战争是不是不对?”“怎么了?”“那天,有个老人家好像对打仗很怨恨。”我眼前又出现了那个老人的眼睛,如果这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那么霍将军他那么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大汉国的子民理应受到军队的保护”,这将不再是一句铿锵有力的豪情壮语,而是成为了一个可怜的历史笑话。这种想法让我的头脑中充满了一种令人心寒的感觉,似乎我们红尘中每一个人的鲜血、挣扎、痛苦、激情,都不过是冥冥中一只翻云覆雨之手随意摆布出来的棋子。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人的位置究竟在哪里?晏小姐仍然目注着那对即将分手的情侣,道:“从我看的史书中,应该说还是一场很正义的战争吧?只不过,为这场战争而付出代价的这些人未必这样认同。毕竟,战争中所有的压力与重负都落在他们的身上。”史书?说不定会有记载霍去病的事情!他后来怎么样了呢?我思忖再三,仍然担心贸然提起霍去病,又会引发小姐的什么歪心邪念,对他不利。我隐忍下心中的好奇,摘下一片柳叶含在口中,却吹不出那远处军人叶笛的悠转。“弯,你想不想知道史书中怎么评价霍去病将军呢?”我垂头不语,憋红了脸使劲吹叶笛——“扑!”叶子破了,我没戏唱了。只能将柳叶咀嚼入喉,如反刍的牛马羊,任人宰割。小姐含着一丝狡诈之笑:“宋代有一个人名叫何去非,在他的《何博士备论》的《霍去病论》中,将霍将军归属在‘桀恶欺谲不羁之小人’里。知道是什么意思吗?”我默不作声。“桀,是桀骜不驯;恶,是凶恶残忍;欺,是欺压疲弱;谲,是狡诈诡谲,不羁的意思是不服管教,无视礼法。至于小人的意思,你应该明白吧?”这么难听?!我在头脑中把这些词语一个个套到将军的身上,他立刻从一个满身正气、高大威武的英雄形象,急速皱缩,变成了一个面目可憎,行为猥亵的奸佞小人。似乎这个霍去病,人人都应当得而诛之,决不能让他苟留性命于世上,免得他祸害百年、遗臭千古……我惊恐不安地猛然抬头望着她,看来她是真的不肯放过他的!我终于恍然大悟,为什么小姐执意要走这条道路。原来,她此次借道长安是特地来惩恶扬善、为民除害、伸张正义、替天行道的!!天哪!“一定是搞错了!”我急忙道。隔着面巾,小姐看不见我脸色剧变一头急汗,还在肆性地调笑着:“白纸黑字写着的,人家可是古今中外公认的杰出军事理论家,在宋朝当博士呢。”我闷然,又走出几步,一脚踏在一个土块上,向后跌了出去,咕咚一声就摔在了地上。小姐大笑起来:“输了吧?跟我玩?你还嫩着呢!”“小姐,你也知道我最近老在吐血,有点低血压。”我迅速爬起来。小姐走过来拉我起来:“刚才那些评价霍去病的话,是不是听起来很像骂人的粗话?”这本来就是骂人的粗话!她玩味似的摸着我手腕的颤抖和手心的冷汗,好似我是她玩弄于股掌之中的一个小小玩偶。晏小姐放下我的手,走到了我的面前,留给我一个高挑的背影。我亦步亦趋地跟牢她,脚步不断打晃。小姐突然停下脚步,我心慌意乱,几乎撞上她。小姐广袖一拂,咯咯一笑:“你放心,这位何老先生是宋朝朝廷的官员。宋朝人注重礼法,像霍将军这种个性之将,他们是很贬斥的。其实在现代人的心里,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扶着柳树站住,她摸着我的头:“跟你这种历史小白痴说话,真有意思。”我用力将头从她的掌心中抽出来:又在骂人!身为大家闺秀,文雅端秀、贤惠温柔她一样不占,反而喜怒无常,刁钻毒辣。依我看,她才真是有点桀骜不驯,凶恶残忍,欺压疲弱,狡诈诡谲呢!她扶着我一起坐在柳树下:“告诉你,小白痴。他是个很重要的历史人物,我不会动他的。”哦……这样啊……我半信半疑地看看她,欲言又止。她转头向前:“不过,要是有些人实在不明事理的话,我也很难保证自己不会心血来潮!”我当然会很明事理的,做一个听话的下人,这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话又说回来,这位何去非老先生的见解不怎么样,这书名起得真是好啊!——什么《何博士备论》,分明是《何博士悖论》!这种超级历史大白痴,怎么也可以在朝廷里混到饭吃?!我想着这些,又走出了数里地。一座高大雄伟的褐色城池在春日烟柳的笼罩中出现了,城墙有六七丈之高,角度微斜。绵延数里而不见边际。城楼的建筑铜铃挂角,气象庄严。墙壁上箭垛林立,壁垒坚厚。密密麻麻飘动着五色旗帜,里面隐约可见站立着许多汉家士兵。“长安城。”小姐轻轻道。长安城,仿佛是一个镌刻在生命里的名字,与宿命纠缠,与过往纠缠。“弯,你要是想去见他,我可以帮你。”不远处的城门边,满身盔甲的士兵神情严肃地扫视着每一个进出城门的人。这些人里有拖儿带女躲灾的边民,有挑担买菜的农民,也有华车美服的贵人。最多的还是四面八方汇聚来的年轻壮力,他们或编成一支支小队伍,或牵着马匹独自前来这座城池,他们都会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抛洒在这座城池西北的远方。小姐告诉过我,不久之后,将有大军从此处出发,再次进入河西大漠。我站在长安城外,似乎听到无数年轻心脏跳动的声音。他们渴望着获得一个以军功重新塑造人生的机遇,他们的心中都满怀豪情地念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名字——霍去病。霍去病!霍去病!!霍去病!!!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激昂,我终于无法面对,紧紧捂住了耳朵……“我想快点回河西!”我大声对小姐道,不等她回答,一夹马腹,多多会意,绕开长安城墙向着大漠的方向冲去。我要尽快逃离这里!高大的长安城是我无法面对的一座城池,没有青春,没有容貌,没有勇敢,我用什么东西来面对这样一座泱泱城池?这座城池如同洪荒怪兽,它吞去了无数熙熙攘攘的生命,吞去了无数熙熙攘攘的梦想,吐出来的也许有一点点闪亮的功勋与富贵,更多的则是离别,是死亡,是哀伤。只有无边无际的柳色,从灞桥一直延绵到了长安城,葱茏绿色如烟似雾,如迷似障,隔断了红尘中对望的双眸。马蹄狂奔,劲风侵袭,我的眼睛在厚厚的面巾上留下一道又一道流水的痕迹。身边马蹄得得,晏小姐骑着咪咪赶了上来,拦住了我的马头:“弯,你会后悔的!”多多及时停住了奔跑的速度,马脚在地上不安地擦动着,灰土翻滚。后悔?如果注定是一场别离,又何苦再用相聚送上又一场别离呢?我对着她大声道:“小姐,我不要看见这些柳树!”马鬃翻动,黑蹄踢飞,我策动多多绕开咪咪的马脚。小姐叫道:“不愿意看我就让这些柳树消失!”一道白光从小姐的背后发出,长安柳,灞桥柳,缠丝绕缠丝,相思无处系。无数绿色的碎点从我们身后飞扬起来,直冲九霄。漫天柳叶碎成片片点尘,将长安城外明亮清透的空气遮掩地如同浑浊的绿色漩涡。仿佛拉响了一串巨大的鞭炮,一株株柳树依次爆裂飞扬,惊人的声响如同利剑一般刺回长安城。“小姐!”我拉紧缰绳,多多在我身下被小姐弄出来的巨响,震得焦躁不已:“你别这样!”这太夸张了,已经有十余株无辜的柳树化去了生命,化作了齑粉。小姐粲然回望:“这样,就没有了折柳的哀伤了。”她似乎感到自己做了什么痛快仗义的事情,豪爽地仰天大笑起来。我冷眼里看着她笑完,提醒她:“小姐,你只不过是在破坏绿化!”真是的,桀骜不驯,凶恶残忍,任性刁蛮,不讲道理,缺乏逻辑思维,还破坏绿化!这种女人太差劲了。“破坏绿化?”“嗯!”我点头。小姐对着我看了一会儿,又笑了起来,这一次她笑得清脆,笑得快乐,笑得歪了头。春日的阳光将一切都照得透明,小姐的容颜在这片光线下变得澄澈动人。“弯!”“在!”“河西清川原!”“遵命!”正文 第三十六章 双骏遥归长云飞马蹄踩开一注清泉,飞溅开冰玉般的水珠,一串笑声在树林里传出来。一白一红两匹骏马在浓翠一片的密林里奔跑,忽前忽后,忽左忽右,仿佛两只艳丽而轻巧的飞鸟,在清气四溢的树林里弹跳出快乐的节奏。“弯,抓住了!”小姐一条腿勾在马背上,抄身从地上抓住一只正在飞窜的野兔,向我扔来。“这样子也可以抓住啊?”我张开口袋接住飞来的野兔子,“今天的午饭有着落了。”口袋里一阵蹦跳。活蹦乱跳的兔子被我一指捏死,小姐虽然有我的身手,可是,要她给这些食物抽筋剥皮,洗干净血水,她还是觉得无法做到。假什么假?她以前吃的那些餐桌上的肉,难道都是地里长出来的庄稼?还有,我烧出来她会不吃吗?我们骑着快马来到了一个宁静的小湖边,放开马缰,让多多和咪咪喝饱水。我把野兔洗剥干净,放在篝火上烧烤。过了很长时间,肉香才渐渐飘散开来。“弯,你是不是以前做过厨师?难道你们的训练里还有烹饪项目?”小姐吃着兔肉,新鲜的兔肉当然很好吃。我摇头:“适应主人的需要,是我们的天职。小姐需要我做饭,那我当然要用心。每一次我都计算好火候,一般两次就可以把事情做到比较好了。”小姐停住了手,把我拉过去:“弯,我不是你的主人。”“小姐,你的手很油。”我受不了她这种罕见的多愁善感,推开了她。我们吃完了午饭,小姐和我一人一个将多多它们的马具都割断,并且踩碎。小姐揉揉咪咪的头:“回去吧。”“多多,清川原到了。”我抚弄着多多的耳朵,红色的耳朵多毛而强壮,“可以找你的小老婆们去了。”我偷偷看看咪咪,它还傻乎乎不知道从此以后要成为别人后宫里的一员。不过,有过生死与共的经历,多多会不会对它另眼相待呢?这里就是清川原,物非人更非。清川原到处长满长长的茂草,一片片密集的矮树林也不知何时长了出来,早春时节那深褐苍黄的色调全被深绿色取代了。一株矮树斜斜插在那里,身边回绕着无数新萌出来的绿叶,我忍住了走过去的冲动,因为我知道,那株树上有一个深深的箭洞,曾经有一支铁箭将我钉住,却不能钉住我的一生一世。多多舔着我的手,还不肯离开。马鞭高高扬起,手腕缓缓在空中打开一个半圆:“啪!”脆亮的响声在这个空寂的草原上传出很远很远。多多一直那么聪明,那么通人性,指挥它不需要这样用力地抽鞭。从未得到过如此沉重鞭打的多多,前蹄猛然高高扬起,立在空中不断踢打着,有力的后腿肌肉勃张,浑身毛发劲竖!“唏律律律——”野马的长嘶比鞭声更为响亮,红色的野马仿佛火团一般向着草原的深处飞驰出去,身边,一团白云般的身影紧紧跟随。放眼望去,风吹草伏,如潮如浪。青翠的草尖上,红白两色娇艳得像两朵烂漫盛开的鲜花。它们奔入白云拂地的遥远地方,奔入了雄鹰低飞的皑皑群山,它们再一次化身为自然的灵魂,融入到了这片云高水长的天地之间了。我的多多、来来、咪咪、发发、索索、拉拉,还有西西。终于全部离开我了……“弯,走了。”“好。”我转过来,跟着小姐向不知名的地方走去,难道,前面还有可以扭转时空的古墓,让我们回到现代社会吗?我不清楚,懂得计算,懂得寻找归路的人,只有晏小姐,我只要跟着她就可以了。不过,我现在回想起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那就是,这几天,我没有看到晏小姐计算什么。这是什么意思?她为什么不计算了?我总是猜不透别人的心思,小时候我猜不透尘的心思,大了一点我猜不透齐的心思,在梅花林里我猜不透霍去病的心思,我一直记得他那双盛满荒落的眼睛,我伤害他了吗?应该不会,他不是一个容易受到伤害的人。他足够冷静,足够坚强,足够面对一切……我一遍遍回忆着他的眼睛,我很少有研究人的兴趣,除非对方是我狙杀的对象。可是,我现在真希望自己曾经认认真真看过许多人类的眼睛,这可以帮助那天的我积累起许多了解他人的经验。这样的话,只要他那双眼睛里面的一点波动,我就能够感知他的痛苦与欢欣。我知道,这样子的人叫做善解人意。一切都已经迟了。我和小姐在河西大地上走了十几天,终于快要走出河西草原了。“小姐,你这些天待我这样好,真的只是为了用我的眼睛回去吗?”我追上晏小姐的脚步。小姐走在前面,迈的步子很大,她并不回答我。她不想回答,我也不能多问什么,只能安静地跟在她后面。走了一段路以后,小姐突然止步,转头看我:“弯,答应我一件事情。”“什么事情?”“不要死。”我抬起睫毛,不解所以然地看着她,她返身走过来:“弯,不许死!这是命令。”我只是声音单调地告诉她:“小姐,我们要走出河西了。”前面是墨色的树林,后面是青色的草原,我们一起回头眺望这片长草如茵的大地。草原与苍天接壤处,云层复云层,叠叠复高高,组成一幅幅庞硕巍峨的云团幻象。这些幻象仿若铁铸雄关,仿若五岭逶迤,仿若高山大峦,雄蟠虎踞,威势赫赫,似乎可盘亘千年屹立不倒。只眨眼的工夫,又在风的推动下,化作别的陌生事物。倏忽弹指间,白云苍狗时。站在这些宏变的巨云之下,我,只能算一枚小小芥子。正要回头,云层堆叠出一片淡淡的烟灰色,那色彩组成一只高昂的马头,顽皮地冲着我歪嘴。西西,是你来接我了吗?我知道不是你,那只不过是云之幻象罢了。你早已转世投胎,做了另一个快乐的生命。西西,我一直责怪是你将我们大家卷入了这场无妄之灾中,现在我知道了,将大家卷入这场战争的是我不是你。你放心吧,从此,我再也不能害人了。正在这样想着,西西的烟灰色马头状云彩在一片风波云动中又一次不见了踪影。皮肤里似乎突然有了许多活物在跳动,我感到全身都在碎裂,我慢慢蹲下去,小姐拉住我,隔着厚厚的面巾,她在我耳边叫道:“弯,不要死!!”这不是我可以做决定的事情,怎么可以要求我呢?一股凉丝丝的气息从我的脉门传入,小姐又在做徒劳的努力了,我已经知道这次是最后一次发作了,从此以后我就解脱了。凉丝丝的气息让我的头脑还残存着一点点清醒,这让身上那毒蛇钻噬的感觉一毫不差地传入我的头脑中枢,痛苦清晰地让人无法忍受。我挣扎起来,希望摆脱她的手掌,没有她护住我的心脉,我可以很快就过去的,她为什么这么恨我,一定要将我折磨到死?“小姐,你放手啊……”我吃力地叫道,晏小姐道:“弯,一定,一定活下去。”为什么要我活?小姐,我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我摇头,用残存的气力堵塞自己的经脉。她感觉到了,吃惊地将我抱住:“你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小姐,放过我吧……”我沉沉地感受着身体的痛苦,经脉堵塞的感觉真好,一切都仿佛离我远去了。“弯!弯!”几记响亮的耳光抽在我的脸上,却好似隔着一层厚垫,我感觉不到脸上的疼痛。“你要不要知道霍去病的结局?”“什么……”我不由自主放松堵塞经脉的气息。小姐的手又可以将自己体内充沛的内力传过来,我的头脑又清晰了一点,身体却更加痛苦了。“好,我说给你听。”小姐攥紧手指,“你撑下去。”“霍去病一生六战六捷……”我的神志渐渐开始模糊了,耳中隐约听到她继续说:“后来,他有了一个儿子,叫霍嬗。”神志凝拢了一些:儿子?他以后还会有属于他的生活。我挣扎着喘息:“小姐,他……他与他的夫人……好吗?”小姐带给我的只有沉默。我的意识模糊得什么都看不清了:“小姐……你说啊……”我强迫自己清醒过来,却只是无望地沉溺着。“……很幸福,平安终老……”我笑了,也感到小姐终于放手了。我一定是没有救了,所以小姐终于放弃了折磨我的想法。我在空中慢慢飘移,好似慢慢升上了天空。大约是我的灵魂在往天上飘了。真轻啊,我的身体很轻飘,我飞得很轻盈。变成魂魄原来这样美好,生无乐,死无苦,那我还要专注执著着生命做什么呢?我低头俯看,看到一个华服女子抱着一个面容都被裹住的女孩嚎啕大哭:“齐,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我?……我赌你不会杀我的。你怎么可以让我输呢?……”难怪这些天她待我这么好,又是拿我开心,又是让我去见霍去病。原来,小姐用我的生命,给自己打了一个赌,她赌她爱的人不会残忍地对待她。她以为她不会输,可是,她输了。齐真的很恨很恨她的家族,无论她为他作出什么,他都不屑一顾。真的是这样的吗?齐?他人已去了,我最多得到一个对于真相的解释罢了。白云苍狗,生命皆如同白马过隙般短暂。上天是公平的,所有人都会在这个世界上瞬息间渺然而去。小姐,你知道吗?这几天我一直在想,如果,生命再重来一次,我希望做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有一幢房,房前有一片花,屋后有高高的云杉。春天可以看鲜花盛开,夏天可以在树下乘凉,秋天看着落叶随风而下,冬天躲在窗里听雪花。没有那么多的爱恨情仇,没有那么多的己所不欲,一天天老去,平平安安过一生。就像,霍将军未来的生活一样。正文 第三十七章 生死辗转添沛离我慢慢睁开眼睛,感到一阵微凉的雨滴落在我的身上,扑簌着从我头顶滚落下来,一直落到衣裙间,我有点诧异,这是一阵什么雨,怎会让我沾衣不湿?我用手指接住一点雨滴,放在眼前,我什么也看不见。难道是天太黑了?我再把那滴雨点放得近一点,还是什么也没有看见。我愣了一会儿,我记得小姐的眼睛夜能视物,难道我跟小姐的身体换回来了?我伸手摸自己的身体,没有变,还是小姐的身体。我呼得站起来,咚的一声撞在一个坚硬的东西上,又直挺挺地倒下了。又是一场春雨落下,沾衣不湿,满庭青涩。我明白了,是落叶。谁说春天没有落叶,谁说春天永远生机勃勃?它也有满地的荒落,漫天的飞叶。“弯?”小姐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我看不见她,“小姐,你在哪里?”“我就在这里。”我循着声音摸过去:“我看不见你。”一只冰凉的手握住我的手指:“弯,别担心,这只是暂时的。”声音满是疲惫,“我把毒都逼到你的眼睛里去了。”她摸上我的头,把我撞乱的头发捋平:“你不会有事,你还会活很长很长时间的。”“真的吗?”我心怀担忧地顺从着她的抚摸,“可是,我什么也看不见。”小姐的手移开了,她的心思已经不在我身上了。她自己笑了起来,起先声音很低,接着声音开始变大,大得让我捂住了耳朵。“我赢了,弯。我终于赢了!”随着小姐的兴奋,她的身体开始一点点变暖,我知道她身上已经没有枭翼的功力了,她把生命的力量全部都压在了我的身体里。她的声音里满是欣喜:“他没想杀我,弯!齐真的不想杀我……哈哈哈哈哈哈……”她的声音中由于极度的快乐和极度的疲倦有了癫狂的味道。小姐,高兴吧?自己最爱的人即使满腔仇恨,也不肯把这股仇恨完完全全宣泄到你的身上,你一定高兴坏了吧?她突然想起了什么,声音急促道:“弯,想办法回去!”“回到哪里去?”我不明白。“本来我可以中止晏家的一切,可是,我为了恢复齐的自由,放过了那个机会。你带着我的身体回到现代去,你可以中止那里的一切!”我为什么要听她的话?人死如灯灭,我凭什么要为你干事情?“早点回去,弯!越早越好。汉朝不是你呆的地方。”她的声音变得虚弱无比,“两年之内,你一定要找到古水琉璃犀,然后,回去帮我了结掉那里的一切!这是命令。”她还在给我下命令,刁蛮而自私的命令,难道我真的只能为她而活吗?我摸到一掌清水从她的脊背上流下。她很快就会像个死去的枭翼一样化成清水。我点头:“弯会尽力的。”只是骗骗她,就当成临终安慰吧,这点人道主义精神我还是有的。话音刚落,小姐就化作了一泓清清的碧水,在我的指尖流淌而下。她的衣裳分量沉重地落在我的手里,浸得湿透湿透。我一寸寸摸过去:屈裾深衣,宽袖长襦。我站起来,周围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摸到的是粗糙的树皮,脚下是磕绊的石块。我走出几步,又重重地跌在一堆落叶之中,叶屑腾起,割得我十指皆碎。嵌满春日落叶的风吹打在我的身上,我满身都是瑟瑟的抖动。“我在哪里啊!”小姐不是一个会为人打算的人,她答应我会活很长很长的时间,可是,她把我扔在了什么地方?因为这突然的失明,我感到了害怕,紧紧抱着小姐的衣裳,团缩在这个陌生的黑色世界中,不知何去何从——漫无目的地游荡。有目的又如何,没有目的又如何?我抱着小姐的衣服在荒野里乱走,饿了,吃几口小姐留下的干粮,渴了就忍着,这里多水,过不了多久就会找到小溪。跟着小姐在汉朝的中土大地上转悠过那么久,我很清楚这是一个以城市为主的古代国家。不像我们现代人口暴涨,连乡村也很热闹。这里乡村很少,我这样毫无目的地乱逛,预示着我这样的人会迷失在荒无人烟的莽原苍岭之间,最终活活饿死。小姐说我的失明只是暂时的,但是,失去了视力的眼睛让我无法捕猎,无法辨清方向,我完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也不想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再过几天,这点干粮吃完以后我就会弹尽粮绝了,如果眼睛还是不好,我怎么继续维持自己的生命?风凉夜来,春日的夜晚应当星光满地吧?我飘荡在无人的空间,任满身裙衫飘得一片零落。我全身滚烫,后背却如同浸在冷水中一般冰凉,头昏昏地发痛。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天了,阵阵眩晕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随时会昏倒。抬起右脚,足尖在草叶上犹豫半日,依旧毫无目标地沉沉落下,然后,左脚也是这样毫无目标地落下。我微微仰着头,衣衫破烂,面巾肮脏,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比我更像乞丐的人了。乞丐还能在人间乞讨到一口饭食,而我,身处荒野,什么也不是。我木然行走在旷野,寻不到回去的道路。“日——”一声金铁破空的声音传来,直向我面部奔来。长剑?利器?我闻到了血腥味!我还感觉到了浓重的杀气!——这正是我熟悉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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