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笑容还是很和善,我应当表现出很喜欢和他聊天的样子:“喜欢酸奶。”“奇怪的口味,这是一种腐烂变质的东西。”“酸酸甜甜很好吃,颜色也很好看。”“齐,带他去。”笑容在他唇边凝固,化作最美的瞬间,然后慢慢凋落,枯瓣飞散。尘的神态忽然变得很疲倦,懒懒地靠在椅子上。齐站在一边冷冷看着我们,得到命令便带着我转身向一个非常漂亮的房间走去。房子里面所有的东西都是水晶做成的。天花板上,一枚巨大的晶莹雪花上悬挂着无数同样剔透的水晶雪花,它们构成一盏造型优美的吊灯。齐打开一个微蓝色的水晶冰箱门,乳白色的冷气如雾般弥漫出来,齐的丝衣被冷气打得飘了起来。枭翼都是药人,只有十岁的齐已经长得像一个十八岁的少年一样身如玉树。透过雾气,我看到里面有各种口味的酸奶,罗列出彩虹一般的色彩。我掂着脚尖仔细寻找我喜欢的那种口味的酸奶。“你喜欢哪一种?我帮你找。”齐说话了。我个子比较矮,一下子找不到我喜欢的那种口味:“有草莓颗粒的那种。”我转过身体,含着手指望向他。与一般的枭翼不同,他的眉毛与眼睛都是纯正的黑色,这让他看起来有一些锋芒毕露的棱角。我想,再过些日子,他应该少掉目前的许多锋芒,也会像尘一样慢慢变得更加富有魅力。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我已经看到了那杯酸奶,他却并不拿给我。“齐?”我轻轻拉拉他的手指。他还是没有任何动作。我只能自己凑上去,踮起脚尖,伸长手臂够那杯酸奶。一只冰凉的手握住了我的手指,让我无法拿酸奶,我回头看看齐。他忽然低下身体,重重地亲了我的脸,然后,将我反转过来,抱住了我。正文 第三十三章 坐看雪色不知远齐的嘴唇很冰,落在我脸上有一种雪花融化的感觉。他的身体真冷啊,六岁的我还是一个普通孩子的三十七度的体温,他把我冻坏了。可是,我觉得非常开心。水晶的房间将我的快乐都映照在了我的眼睛里。我想,也映照在了他的眼睛里。我看见雪花的倒影中,他漆黑冷清的眼睛里也有了一点点笑意。这一点笑意是我带给他的吗?过了一会儿,也许是感觉到了我寒冷的颤抖,他放开了手,把酸奶拿下来递给了我,果然是有草莓碎屑的那种。把冷冷的酸奶含在嘴里,让它像雪花一样慢慢融化开来,是一种很香甜的味道。我喜欢各种让我快乐的事情。包括这杯酸奶,还有,齐的这个动作。我想,总有一天,我也会拥有他这样冰冷的体温的。齐是这个基地继尘以后的新一代传奇。他八岁就由于实力出众而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名字。枭翼的淘汰率太惊人,十岁之前,全以编号相称,还要随着不断的淘汰而变化编号。尘给他起这个名字,是希望他以后能够与他平齐,成为他的接班人。现在的齐已经在尘身边处理一些事情了,他很少下场与同辈的枭翼比赛,比赛的结果只有一个,他的神色更冷清,而别人全部死去。转眼之间,四年过去了。我也长到了十岁,可以拥有自己的名字了。一排少年站在尘的面前,皆白衣飘飘。这是尘喜欢的颜色。我们看起来都有十六七岁的样子了。“城。”“多谢管事老爷。”“平。”“多谢管事老爷。”……起名字的人是齐,尘斜靠在他那张白色皮椅上,半眯着眼睛看着我们。银色的狐裘将他的脸颊线条衬托得毫无瑕疵。数年过去了,他的风采更盛当年,也许,是那些死去的孩子们的血,滋润了他这具银色的躯体。“……弯。”“多谢管事老爷。”“啪!”脆生生一个响指,一枚又长又白的手指向我勾出一个弧度,“小可爱,过来。”我走过去单膝跪下,白衣拂地,毕恭毕敬:“管事老爷有什么吩咐?”“说说看,你觉得齐为什么给你起这个名字?”“因为弯无论对于管事老爷还是前辈枭翼,都是弯腰行礼,恭敬无比。”我道。“哈哈哈哈!”尘笑起来很好看,头上的发丝飞扬成美丽的角度,银狐裘抖动出漂亮的造型,“说话真是乖巧。”“谢管事老爷夸奖。”“很好,可以出去了。”我从训练大厅里走出来,走上百米高的楼顶。细小的雪花在楼顶上飘下来,空气里充满了安静与冷清。风生袂起,不用看我就知道谁来了。齐踩着雪花从下面飘上来:“小弯!”我笑着拉起他的手:“我说过我一定会有名字的。”现在,他的冰凉再也不会把我冻着了。我跟他一样都是没有体温的枭翼,我们不知道什么叫寒冷。“我知道你做得到的。”他点头,“所以才早早给你起好名字。”我当然会有名字,由于尘对我的特殊照拂,我通常都接受着双倍训练,这让我的能力很快就飙升到了仅次于齐的位置。“为什么叫弯?这个名字真的太怪了。”我们曾经私底下争执过,我希望他给我起一些有气势的名字,如:刃、锐、锋什么的。“因为……”齐看着我,“你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睫毛弯弯。”他拉着我的手转个方向并肩站好:“你是第一个,从雪穴里爬出来,还能笑得那么纯洁的人。”这有什么困难的?生命就是最好的奖励。我得到了最好的奖励,我有足够的理由感到快乐,纯粹的快乐就会带来纯洁的笑容。“你不知道,尘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有多无奈。”齐齐淡淡地有了一点笑意,“我好久没看到,他这么有失败感。”自从抱过我之后,他常常在我的面前露出笑容。我握紧他的手。“看见小弯的笑容,就觉得,即使是尘,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四年过去了,他的眼睛依然是那种纯正的颜色,站在那里如同宁折不弯的标杆。他也握紧了我的手:“我觉得,我不会变成尘那种人的。小弯,你认为呢?”当然。尘没有朋友。可是,齐有,我也有。我们跟尘,很不一样。至少,站在齐身边的我是这样想的——“感觉怎么样?”尘的声音很有撩拨感,尽管他真心想撩拨的人不是我。发丝湿透地沾在裸露的肩膀上,我依然保持着行礼的姿势:“管事老爷觉得很好吗?”“我在问你的感觉。”他用皎白的手托起我的下颚,“以前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现在呢?你还是什么也不懂吗?”“以前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我看着他的眼睛,“现在,是个努力让您满意的工具。”“你说说看,如果齐看见你现在的样子他会怎么想?”“等到他坐上您的位置,我才会关心他怎么想。”“哈哈哈哈哈!”笑完以后,尘低下眉眼,“小可爱,你总是让我很开心。”“这是弯的荣幸。”我已经十六岁了,他还这么称呼我,他说话总是这样反着来。“想不想知道我在主人面前给你的评语?”尘微微笑着,仿佛有馨香的花瓣飘落在这张银色的大床上。“您给的评语自然是最贴切的。”“我告诉他们,你很听话,使用起来很顺手。明白了吗?”这是一条非常好的评语,我可以凭借这条评语获得一个不错的位置。“今天到此为止,晚上再来。”尘慵懒地拉过一幅白纱。“遵命。”白色的丝衣下,满身的血痕。尘也是个怪物,他能够给我的,除了这些什么也不会有。这对我来说没什么问题,药人的好处就是有极强的自愈能力。一道道血痕很快就会愈合,连疤也不会留下。一切都会像没有发生过那样,恢复到正常的样子。尘对我当然不必留情,他在意的人并不是我。他在意过两个人:二十年前的清,还有二十年后的齐。前一个说他太敏感,与他在一起会让他受到伤害;二十年后,他足够强大了,齐却不屑地告诉他,他太过邪恶了。也许,他本身并不邪恶,谁又是天生邪恶的呢?他只是希望从我们这些孩子的身上看到痛苦、哀伤、孤独、恐惧……他要把他自己经历过的东西加倍地传达给别人。当他传达出去却无法看到预期的结果时,他便会疯狂。我从来没有想过让他疯狂,自从我明白了他的心思,我经常表现出很痛苦很哀伤很孤独很恐惧的样子,可能我的演技不到家,他更疯狂了。我对此感到很抱歉,我只不过是想活下去而已。满是凹凸鎏银西番莲花纹的大门在我身后关上,清晨的阳光照射在我的额头。“弯。”沐浴在阳光中的我回过头,尘靠在银色的门边上,门框为他绝世的姿容增添了几许阴暗的色彩:“后天你就要离开这里了,想要什么礼物?”“嗯……”我假装思考了一下,“什么都喜欢。”尘喜欢别人认真思考他的话。“那就……”他也微笑着假装思考了一下,“一个月以后给你。”我什么都不要。我又活过了一天,我会继续活下去。这不就是最好的礼物吗?我的生命是我用鲜血、良知与尊严一点点换来的,它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枭翼职业规范的第一条,拥有生命才能拥有一切。这是我自己订出来的,也是我唯一的原则。按照那些职业规范作事情,即使错了,即使丑恶,也都是这些职业规范的过错,弯永远清白无辜,与罪恶无关。我可以继续心安理得地享受我的太平人生。两天后,我离开了训练基地。一个月的人间适应期,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很新奇的。这个世界是五彩缤纷,多姿多彩的,比我原先那个雪白的世界有趣多了。我的手中,倒下的生命终于不再是同伴,而是陌生人了。一个月过去了,这一天,我收到了一张暗红色的纸笺——绝地追杀令。目标:齐。这就是尘送给我的成人礼物。跟尘自己二十年前得到的成人礼物一模一样。从实力上来讲,除了尘,没有人可以杀掉齐;从心理上来讲,尘确实完全不必亲自动手。看过太多憎恨、恐惧和死亡的齐,把我当成了他的纯洁天使。他却不知道,能够在那样的地方展开天使笑容的人,很有可能才是一个真正的怪物。齐在技击技术方面的日臻完美,并不等于其他方面的成熟。齐没有看明白的事情,尘却看得很透彻。正文 第三十四章 鬓容绿影心惘失毒蛇在我的体内游走,钻入心脏钻入肺腑,最后钻到我的脸上,钻入眼睛……“不要!”我叫着醒过来,身边是一团漆黑。我呆坐很久,才分辨出眼前的群星,身边的深草,还有默默坐着的晏小姐。“小姐,我醒了。”我告诉她我的状况,准备接受她的继续挑衅。“你再睡一会儿,我把你的真气打散了,明天你会没有力气赶路的。”小姐头也不回。“你想救我?”我清楚真气打散的意思,摇头道:“没用的。”“我要回去,我需要你的眼睛。”小姐把披风盖好在我的身上。明白了。我躺倒睡好,再也没有声音了。天亮的时候,我浑身酸痛地从地面上爬起来。遏血咒是枭翼用自身的功力为代价,冲击受害者奇经八脉的一种缓慢杀人手法。受害人本身的内力会促发这种力量的加速,小姐打散我的功力,就是为了将这种损害降低到最慢的速度。齐要杀小姐,干什么要用这么麻烦的手法?虽说可以隐瞒他下手的事实,可是,这是连我都猜得出来的答案,他怎么那么笨?我猜不透他的心思。我与他四年没有见面了,在人间游荡了四年,齐一定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在我昏迷的时候,小姐又用自己的功力为我守护心脉,把遏血咒对于心脉的伤害暂时克制住了。伤害无处发泄,都显示到了我的皮肤上,我如今脸上身上布满了血蛇般的伤疤,薄纱也无法遮挡住这丑不堪言的肌肤。连小姐也不愿意看到我,拿出一块很厚的布,让我把自己遮起来。“回去了,尘自然有办法破解齐的遏血咒,他是个处处留一手的人,你们没人斗得过他。”小姐看着我把自己严严实实扎起来,“所以,在这半年里你给我听话一点。你乖乖配合,我就不动那个霍去病。”威胁我?大不了鱼死网破。我现在把主人得罪成这样,回去了也会被你们活拆了的。不过,算她走运,本人没有自杀的忧郁倾向。我站起来,爬上多多的马背。缺乏真气的身体软得像棉花,反正也不是第一有这种落差的感觉了,当初跟小姐交换身体的时候,落差感比现在还大,不是也适应了吗?我拉起缰绳,跟在小姐骑的咪咪后面又开始了新一天的路程。我们穿梭在大汉朝的中土大地上,平均半个月挖一座大坟,小姐每天晚上看着星空,在地上,天干地支的点点画画计算着什么。我则悠闲地帮她煮点吃的,洗洗衣服什么的。她不大吃东西,我烧好了就自己享用。她比较爱干净,洗衣服是我每天要干的事情。我现在跟一个女佣没什么两样了,等到回到现代,我可以去做一个家政服务员。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我们在小溪边过夜,在农人家过夜,小姐所到之处总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想想也是,一个个子很高的美女,带着一个蒙脸的怪里怪气的女佣,很容易引起别人的好奇。汉代的时候,大约治安很不好,经常有人来骚扰我们,小姐抬一抬手指就把他们给收拾了。两个月过去了,我们还是不断地在寻找那个扭转时空的古墓。别说我没什么感觉,就算有感觉我也不一定愿意说出来。时间长了,我倒觉得这样挺自在,让小姐皱着眉头思考爱因斯坦相对论去,我看看周围的香花绿草,好好享受我的太平人生。多多和咪咪一天天不对劲了。春日浓丽,它们开始发情。多多经常追赶咪咪,如果在野马群里它一定有很多选择,现在只能选择咪咪,咪咪本来就是一匹心机灵敏的母马,志得意满地卖弄着它欲擒故纵的恋爱伎俩。这就导致了多多追得很苦。看着它们在草地上追逐嬉戏,我常常在边上替多多加油。“追上啦!”我拍起巴掌来,多多与咪咪在青山碧水间交颈缠绵,鬃飞鬣合。这样子很快就可以有马宝宝看了。我还不知道马怀马崽要多长时间,得找个熟悉马性的问一问,我可以给咪咪准备点东西。我看到一个村民,就兴致勃勃地追了过去:“请教这位大爷,您会养马吗?”我蒙头蒙脸的样子大约让他看着很不爽,他不理睬我。“老大爷,我的马在谈恋爱,很快就要有马宝宝了,我想算算时间。”我跟在他后面一溜小跑。他停住脚:“马?你还有马?”有马很特别吗?我点头,颇为自豪:“很好的马。”“那就收好一点,现在朝廷又在强行征马。”他深叹一口气,“打匈奴,打匈奴,哪里有人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看着他一脸郁气的样子,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反正也是两匹野马群里的马,它们应该自己可以搞定的吧?我回到了小姐那边。小姐看着我颠颠跑跑的样子,哼一声道:“你倒是很能找乐子?”不要跟我烦,我忙着呢!我假装没有听见,跑到草地上,采了很大很大的一捧野花:蓝色的菖蒲,粉红的野蔷薇,紫色的鸢尾,还有黄色的油麦花。我坐在花堆里,编了一个枝花茂盛的花环,来到咪咪面前,套在它的马耳朵上。后退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洁白的马头上,五彩缤纷的花朵在上面盛开出了满头的欣喜,咪咪的眼睛如同琥珀般晶亮动人。它真漂亮。我看个不够,退后几步继续欣赏着。咪咪却很不乐意,一阵摇动将我精心编制的花环从头上摇了下来,我还来不及抢救,它就走上一步,一口一口把花草咀嚼入喉。我施救不迭,从马嘴下拿起那个残缺的花环,鲜花已经碎瓣凋落了。艳蓝的菖蒲断了茎,鸢尾失去了绚烂的姿彩,连生命力旺盛的油麦花也不再星光般地闪烁。“真是的!”我生气地捶了咪咪一拳,连新娘也不会做,枉费了我一番苦心。多多正埋着头吃草,还没有看到它新娘子的模样呢。如果换成我,我一定会很乖很好很妥当地做一个没有烦恼的新娘子,让他看个够……我无力地垂下头,我哪里还有说这种话的资格?——身体是别人的,灵魂是沾血的,他对我这种人,也许还是有一点怜悯的。怜悯以外呢?大概,只剩下厌恶了……可能感觉到了我的心情低落,咪咪走过来用嘴轻轻地拱我的手,好似在向我认错。我摘去它头上的一片草叶,站起来拍拍它的脖子,然后,将整张脸都没入它微微发黄的鬃毛中:咪咪,我想他了。很想,很想。很想……我慢慢地沉溺,慢慢地黑暗,心尖一丝丝地发痛,发空。似乎是把心给想碎了,化作液体流出来,悠长而不绝。咪咪回头用长长的鬃毛粗糙地摩擦我的面颊,这样轻轻地擦过去,又这样轻轻地擦过来……我紧紧抱着马脖子,很久没有放手。仿佛有霞光在咪咪的体内渗化开来,一道鲜红色的光彩从它的鬃毛中慢慢绽放出来,白色的马颈上盛开出一朵艳丽的血色莲花。“弯?弯!”小姐把我从马身上拉下来,“你醒醒。”遮脸的厚布已经被我口中喷涌出来的血水染成了暗黑的色彩。我软软地跌在地上。“弯,你给我听着。”小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霍去病就要二出河西了,你想不想知道结果?”我的意识已经很模糊了,我也很希望抓住什么东西留住自己不断飘升的脚步,我用力说话,到口边的只有一个很轻的回答:“想……”“那就一定要醒过来,听见没有?”小姐的声音真的很远,好像飘在空中的流云,怎么也抓不住。“好……”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一定醒过来……我还是睡着了,睡得很甜很黑,什么梦也没有做。弯答应醒过来,就一定会醒过来。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小姐疲惫的脸,她的黑发都沾湿在额头上,看得出,为了让我重新活过来,她花了很大的力气。“小姐,我醒了。”我轻声告诉她,她抓住我的手臂,冰冷的手指微微颤抖。“没出息的东西,我真的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她放松了手指,人显得特别无力。她低下头靠在我的胸前:“弯,不许死!听见了吗?”我点头,努力回答:“听……见……”她在我身边躺下,满身丝纱在我手指间摩擦过一份温柔的触摸。她躺了好一会儿,道:“弯,你恨我吗?”“我讨厌你。”我直话直说。“我也是。”小姐道。暮春的树林里,浓叶婆娑起舞,我们静静地平卧在绿色的世界中。小姐的裙子在草地上堆叠起华美的褶皱,仿佛整个春天的色彩都停驻在她的身上。曲裾翻飞,深衣叠然,广袖空合,缤纷的盛装越发衬出了对面这张少女容色的苍白与无神。“去年我拉住齐,我告诉他我喜欢他。换成你,你会怎么说?”“我会告诉你我是个怪物,不可能跟任何人在一起。”我回答。这是弯式的标准答案。“他也说不能跟我在一起,理由却不是这个。”小姐道,“他说,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这是齐式的标准答案。我不说话了。“明天,把你的马送回大漠去。”“……”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弯,对我说实话。齐喜欢的人是不是你?”我摇头,又摇头。小姐侧转头:“那会是谁?”“我不知道。”我再一次摇头。风吹过,绣着花草纹饰的丝衣在空中飘动:“弯,我累了,想睡觉。”一幅绣着兰花草叶的飘带从她身上飘起来,落在我的脸上。小姐靠着我的身体睡着了,我觉得她的身体很软。阳光落在她的额头上,她睡着的样子很纯洁。她一直都是一个凶巴巴的恶女孩,不过,她睡着的样子真恬静,不单单是因为我原先长相的关系。我觉得她也很孤单,把兰叶飘带折起,翻身爬起来,从行李袋中找到那件我盖过的披风,用它把小姐裹得紧紧的。然后,伸出手臂环拢她,让她的酣梦停留在我的手臂上。她浑身冰凉,也许,再也不能暖和过来了。小姐一定在睡梦中感觉到别人对她的照顾,她舒服地发出一个轻轻的声音,长长的睫毛垂下,睡得更香了。我在想,她一定梦见了齐。我确实有三年没有见过齐了,可是,我相信他依然纯白如纸,宁折不弯。我不是光光为了活命而欺骗小姐,我如今对自己的性命没有多少想头了。我只是想安慰安慰她。而且,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齐喜欢的人可能不是我,至少不是真实的我。齐是出于一个误觉而喜欢上我的。那么,真实的我到底是什么样的呢?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是按照枭翼的职业规范来行动而已,只是凭着一个求生的强烈欲望藐视着一切的伤害与困顿。当我用这些东西躲避开了内心对于罪恶与鲜血的自省,却也从此将真实的自己迷失掉了。正文 第三十五章 春闺梦里河边骨再往西面就是长安城。这座城池是我们去大漠的一条道路,虽然不是必经之路,但是小姐坚持走这条路。“弯。”晏小姐转过头来。厚厚的蒙面布巾让我无论站在哪里,都有人对着我指指戳戳。我握住缰绳的手上满是汗水。“你不想去看看他吗?我们保证能遇上他。”她一付言辞凿凿的样子。我保持沉默:她答应过不碰霍去病的,为什么执意要借道长安?她在动什么心思?小姐瞅了我半晌,笑道:“你在担心什么?”我不敢说,她贴近一步:“说啊,把你担心的人说出来,说不定我一个心血来潮,就放过他了。”我闷声不响。这几天的相处,我已经掌握了对付她的方法,那就是当她挑衅的时候要装聋作哑,以不变应万变。“跟我玩镇定?”她用手在我脸上的面巾扯了一把,“不说就不说,那就乖乖跟我走。”灞水悠悠,清泉流转,一排垂柳依依而绿。“……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远远传来的《采薇曲》,将这娇绿欲滴的春色染上了一层离别的紫色哀伤。又是一场生离死别在人间上演:柳萌新绿,却留不住一叶孤舟;梦中西楼,也只怕不能天长地久。我们看到一名年轻的男子身穿盔甲,一名年轻的女子拉着他的手。短短的叶笛在男子的唇边曲调悠扬。可怜无定河边骨,亦是春闺梦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