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嗬……呼……嗬……”山野飚合,狂澜暴啸。这声音将汉军的杀念传送到大漠的角角落落。汉家军队如同不可战胜的重锤,恶狠狠地砸向远处未知的狼族力量,要把他们砸个粉身碎骨,血肉狼藉!不要跟此时的汉家军队说什么成败胜负,我们需要的是压倒性的胜利!匈奴人的俘虏们看着呢,他们的眼睛将从此见证了汉匈之战中,他们这些小部落的何去何从!我催动着多多,挥舞着战场上夺来的战刀,挟裹在人群中向前奔袭。我希望鼓声再猛烈些,我希望喊杀声再巨大一些,除了这个,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我和齐之间那份躲不开的夙命……此时的我,头脑已经不属于这个战场了……正文 第十四章 魂魄远兮问是非此时的我,头脑已经不属于这个战场了……——“这片好看。”“不,这片好看!”雪片在不断飘下来,每一片都有着玲珑剔透的六角花瓣。两个漂亮的少年小心地托住自以为最美丽的雪花。他们都有着一双纯净透澈的眼睛,有着一头晶莹细碎的头发。他们的身体异乎寻常地轻捷美丽,简直不似人类。年少的那一个探出头去,看年长少年手中奉住的雪花,两人的头不当心碰在一处,按住了额头,互相看看对方,发丝在寒风中飘动得仿佛水中的轻纱,淡银色的眼睛盛满快乐无声的亮点。寒冷的夜空下,他们只有一袭极薄的丝衣从脖子一直罩住脚跟。远远看去,他们就像两个没有翅膀的天使。“小弯,我们以后一直这样,好吗?”“好。”“我们做朋友吧。”“朋友?什么样的叫朋友?”“就是我们这样的。”“这样子就叫朋友啊?”“是啊。”“呵,有朋友是很快乐的事情。”雪花在孩子纯洁的额头上飘过,勾画出两弯新月似的眼睛。“当然。”齐笑了,“你不就是喜欢快乐吗?”“嗯!”两个少年都笑着,笑得很安静。丢下手中的雪花,那雪花在他们手中握了这么久,依然保持着晶莹剔透的形状,仿佛他们身上没有一丝热度。他们手挽手站起来,站上百米高的楼顶。风在他们年少的身体上抚摸,使他们白色的衣衫飘动出波浪般的纹理。他们向着高空深深呼吸,缓缓展开双臂,似要飞翔。无边的夜色让一切朦胧,洁白的雪景美得如同琉璃世界。双足一点,他们轻灵无比地纵身跃下,足尖轻踏雪片,或起或伏,或纵或跃。他们紧紧抿住秀美的双唇,不让一丝笑声泄漏,他们踩着飘飞的雪片,如雪中精灵一般在风中起舞……愤怒的血刀砍下,一个匈奴人的鲜血在我面前炸开一个皇冠的形状:齐,你答应过我们不会自相残杀的!你为什么没做到!沉重的刀背砸下,一个匈奴士兵的战马失去了主人:齐,你怎么可以这样?先是让我割断了你的喉咙,现在,又借着晏小姐的身体来一寸寸折磨我的灵魂!飞刀射出,直接贯穿了对手的身体,我的头脑里涨满了齐的笑容,齐的誓言,还有那个风雪之夜我们彼此的约定。我像一个疯子一样在人群中毫不节制体力地砍杀着。我一直在等待那个如风一般化去的美好结局,我已经等不到了,齐没有给我这样的机会,我注定要与他的夙命相对。我注定……要死在他的手中,正如同,他死在我的手中一般。恍恍惚惚中,我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叫我,是齐来给我催魂吧?我回头看去,一片金橙色的火光中,一名古代的将军长刀战马,在我的身后遥远的地方。我的面前还有十几个匈奴士兵在且战且退。我笑了一下,转头向匈奴人逃窜的方向杀去!不能停下厮杀,不能停止追击,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现在需要的只是死亡!当我如此渴望死亡的时候,它却好似畏惧我一般不停地节节败退。我尾随追杀着每一个看起来强悍的匈奴人,他们却一个个死在我渴求死亡的刀下。我不知道驱策着多多奔出了多远,只知道眼前除了敌人,全部都是空白。我的战刀一把挥出去,刚把敌人的身体戳穿,一张狰狞的面目在尸体的后面突然闪现。我终于等到了结束生命的一刀!我终于在齐来到之前,用敌人的手把自己解决掉了。我扔开手中的血刀,它随着我砍死的最后一具尸体慢慢远离了我,笔直地竖立在地上。我抚摸一下让我安宁的利刃,它很妥帖地插在我的身体上,体内的热气从它身边流了出去。伤口之中先是冰凉,接着是剧痛,然后是全身慢慢弥漫上来的黑色。我多喜欢这样的黑色啊,让我沉沉睡去吧……黑暗越来越浓,越来越深,让我再也看不见什么了。我宁静地展开笑容,这,就是死亡的感觉。就在此时,沉黯的天空被一片白光无声搅开,白光垂地,一匹黄褐色的神骏之马穿空而来,轻盈地宛若风中的一片羽毛。它舞动着雪白的长尾,踏破银光闪闪的皎洁月华,有无数星点在它身边闪烁。它来到我的面前,咴地一声高高提起金色马蹄。优美修长的马颈上,淡金色的鬃毛在空气中甩出一片美奂绝伦的清辉。这是什么?是天堂中派来接我的天马吗?一定不是,枭翼只能进地狱,用永生永世的烈火来煎熬我们漠视生命的罪孽。可是,我们杀的人没有一个是我们愿意杀的,我们只是想让自己活下去而已。让自己活下去,别人就要死,这究竟是错了还是对的?我倒在一双星河般明亮的眼睛里,是十六岁时候的齐吧?那天,他就用这样的眼睛对我说,弯,我用我的生命发誓,我会让我们摆脱这一切的……齐,你为什么总是用生命发誓呢?你难道不知道对于我们来说,生命是唯一宝贵的东西,不能用来发誓,不能用来反抗,只能用来……太太平平地活下去。我闭上了眼睛,我也不能太太平平地活下去了。齐,我甚至还没有活过你的岁数。正文 第十五章 千转旧愁应无限我在疼痛中醒来,死了还这么疼,看起来死亡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逃避方法。我睁开眼睛,一张老妇人的脸出现在我的面前:“鲁妈妈?”她也到地狱里来了?“喝完这点药,对你的伤口有好处。”一碗苦味浓郁的药汤端到了我的面前,我皱起了鼻子。我确实还没有死,到底是谁这么多事把给我救了?现在这么半死不活的还不如死了来得痛快。我一扭头:“不喝!”伤口一阵牵疼让我蜷曲了身体。“出发了!出发了!”有士兵催促的声音。我看看那碗药汤,微微侧过头,这种汤治我的硬伤?只有医疗差劲的古代人才会信这种邪,白白败坏我的胃口。“快点喝!马上要出发了。”一个声音在我的耳边传来,不会吧?将军大人亲自出马了。“这种药没有用的。”我跟他讲道理。“没有用也要喝。”他不打算跟我讲道理。我愣了一会儿,抓起药碗一口喝完,拿起空碗对着他,言下之意:你可以走了吧?将军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轮到我在这里抠喉咙,真是太苦了,有没有糖啊?冰糖也可以的。我被人用一个担架抬到了一辆马车里,颠颠簸簸地向陇西方向前进。鲁妈妈告诉我,多管闲事救我的人是将军,据说要不是他一箭把那个人射死了,我被刺得太深就没救了。鲁妈妈还说,那天晚上来的匈奴人又被打得一败涂地,死伤无数。当时,两千五百名匈奴俘虏就那么齐刷刷地跪在地上,没有一个汉朝士兵看守,竟也没有一个人逃跑。她赞叹道,这个小将军真有威势。这有什么奇怪的,他根本没有人手看管俘虏。他的计划大约就是抛下那些俘虏带着自己的士兵逃跑,哪里有那份闲心思去管什么俘虏?不过,他演的戏还挺逼真,几句话把两千多名傻乎乎的匈奴俘虏给骗住了,以为他真会当他们的保护神。我眼前出现他那付正气凛然的样子:“要动大汉国的子民,从我霍去病的身上过!”明明是个所到之处生灵涂炭的煞星,扮演起临时保护神也这么有板有眼的。我猜想那些来劫营的不幸的家伙,大约被他搞得全成了碎尸,恐怕他们见到的才是他的真正面目。霍去病?我怎么会感到很耳熟?我这种人怎么可能对一个古代人的名字耳熟?管他是谁,反正也是一个为了自己的生存,就要别人死的家伙……唉!这种哲学问题不要我来考虑。我应该考虑的是今天午餐吃什么?将军吩咐把他的私人厨房分一点菜给我。早饭我吃到了很香的烤肉,调料味道也很好,大清早就有肉吃,不知道中午会不会吃龙虾。我的精神经过几天的休养,渐渐开始恢复了,坐在马车里向外望去,这里的风景似乎更好了。陇西多山林,这里就是千年前的陇西,风景如画,称得上是塞上江南。队伍开到了陇西地区的一座边城就不再继续前进。皇帝接到河西战场上的捷报,大感高兴,要举行盛大的班师仪式,欢迎骠骑将军一行人的得胜归来。将军传令下来,让军队、还有俘虏们都在这里暂时安驻一日,后日养足精神,铺摆出排场进入长安。一宿无言。第二天早上,军营里便喜气洋洋地忙碌起来。早饭过后,听见几个汉奴兴致勃勃地议论着,说是有牛马车从城里运送来许多奇奇怪怪、各式各样的彩色东西,都是班师回朝要用的仪仗用品,上面绣云绘虎,彩光流动,非常好看。他们还说,当今的皇帝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据说,很多年前他还年轻的时候,想要花巨资重新修葺一个豪华休闲场所——上林苑。一位复姓东方的臣下向他提意见,说此举过于豪奢,恐与民生不利。皇上听后击节赞叹,深感对方目光如炬,端的有定江山、平社稷之大才,当下将此人官拜太中大夫、给事中,还赐以黄金百斤,以资奖励。建议虽然受到了赞赏,却并不被采纳。上林苑照样起雕梁兮作画栋、垒凤池兮筑鸾庭,轰轰烈烈地展开了工程。皇帝本人目前已经在上林苑的华宫美池中,轰轰烈烈地享受了许多年的人生。这一次河西之战,据说是大汉朝开国以来与匈奴人之战中,难得的轰轰烈烈的胜利。又据说,这一次出征前,遭到了朝堂上下轰轰烈烈的反对。如今得胜而来,这位皇上也要轰轰烈烈地进行宣传,轰轰烈烈地堵一堵那些悠悠众口。军中碎言,只能听之任之。况且,这些事情对我来说,都太遥远了……算一算,小姐到底离开我多少天了,好似也有一个月了吧。她知道要狙杀对象的名字,住址,凭我那个身体魔幻般的身手,应该办起来很快才对,怎么拖拉到现在?我什么时候才能化风而去?早知道她这样不济事,就应该带上我,也许我能给她帮上点忙呢。我从俘虏营里挽起厚厚的毡门,钻了出来。强烈的春日光线让几天没有见过天色的我,眯起了眼睛。现在,允许一些汉奴在一定范围内走动,多日不动,我也希望松散松散。一片喧闹嘈杂的声音从左近传来,我信步走去。这片本应蓄养着马群的草场不知何时将马匹都腾空了,栅栏里建了一个类似于足球场的地方。一群少年正在里面奔跑跳跃,追逐争抢着一只缺乏弹性的皮球。皮球在他们有力的追逐中蹦跳着,活跃而充满了力量。数百官兵,以及匈奴部落中救出来的百多名汉奴喜孜孜地*在草场栅栏边看他们蹴鞠,指手画脚地议论着什么。这些少年人一看就知道是期门军里的,所谓的良家子弟,个个都自以为是精英中的精英。我走入汉奴们的中间,拽下一株长草,边掰边想:真是一群没心眼的多动症患者,连日恶战,许多伤兵还在毡房里呻吟,他们已经有心思这么玩耍了?正文 第十六章 芳草萌萌染春晖这些少年人一看就知道是期门军里的,所谓的良家子弟,个个都自以为是精英中的精英。我走入汉奴们的中间,拽下一株长草,边掰边想:真是一群没心眼的多动症患者,连日恶战,许多伤兵还在毡房里呻吟,他们已经有心思这么玩耍了?他们分为两队,各有自己的地盘与球门。他们沉醉在自己的游戏中,专心致志地如鹰狼搏击般进行着蹴鞠比赛。他们攻击的一方如猛禽扑啄,勇猛犀利;防守的一方如龙蟠虎踞,严阵以待。他们一忽儿风云歙合迷惑对手,一忽儿飙飞猛进发起强攻,一忽儿又龙争虎斗进入了两强拉锯战。双方都竭尽所能,以战场上的英勇凶顽进行着这场草地上的游戏。他们每一个动作都如同行云流水,在草场上穿插自如如御风之蝶。他们彼此配合默契,看不见多余的动作。说分就分,如高唐云散;说合就合,如剑敛锋芒。一招一式,雷霆迅猛中隐隐有杀气存在。转身之时,好似怒浪翻海;传球之际,仿若利箭疾驰;带球过人,如同猛龙过江;弹跳飞踢,好似天马行空。他们呼啸奔跑在草场上,晶亮的汗珠在激烈的对抗中挥洒。所有人的呼吸都被他们的比赛所牵动。一会儿随着他们的对峙而静默如山,一会儿随着他们的奔跑而欢呼雀跃,一会儿为他们的胜负难分而手心捏紧。他们是空中最矫健的雄鹰,他们是水中最自由的游鱼,他们是山上最奔放的野鹿,他们是草原最优雅的猎豹。他们在风中展现激情岁月,他们在风中荡漾盛彩年华!春草被他们的马靴踢成碎屑,春花被他们的脊背压得倒伏,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青草的淡淡香气,还有年轻人的蓬勃生机。他们忽然大笑起来,混战在一处的人化作清晰的两队。其中一队如炸了窝的雀子一般推打欢叫,嬉闹跳跃。大约是这一方赢得了比赛。得胜的少年们无所顾忌地厮混成一团,那快乐放肆的样子,就连天上的太阳也会妒嫉地隐去光辉。看着他们生气勃勃的欢乐面容,看着他们兔起鹘落的灵动身姿,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原谅了他们的肆意恣狂。也许,这就是青春的味道。少年不识愁滋味,他们不知天高地厚,不通人情短长,即使是战争的残酷,也无法毁去他们梦想的铠甲。蹴鞠场中四五个多动症最严重的人意犹未尽,从得胜的人群中飞出,如巡场的苍鹰一般绕场飞跑。场外看蹴鞠的人们都欢叫起来。他们在众人的眼中,无所顾忌地奔跑在这片草地上,尽情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阳光与胜利。其中一个跑了半圈,转个方向,向我们这群汉奴飞来。百多名汉奴全都兴高采烈地捶打着木栅栏,在整齐的节奏中,异口同声地叫唤了起来:“将军!将军!将军!……”缕缕阳光,组成透明的虹彩薄帘;风吹球场,细草纤花在空中纷飞。他追风而来,好似翱翔在蓝色苍穹中的天之骄子。指尖如同风隼之翼,擦过汉奴们的队伍,撩拨起一阵阵笑声。他经过我的时候,突然很近很近地停住了。他低下头,我向上看——猝然之间的四目相对,呼吸也几乎相闻。灵台空明……神静八荒……周围汉奴们的声音一点点远离,渐渐寂静;空气中无处不在的阳光一缕缕暗淡,最终消退。一切的记忆与感觉都在我的眼中模糊淡去,只有他的面容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明亮,一直照入我灵魂中最黑暗的地方。迷迷蒙蒙中,我感到他双眸中的波光,在我的瞳仁里拨动起阵阵无声的丝弦。又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内心深处一层层坍塌,直到剥蚀出最柔软的底色。他的汗珠儿随着黑发的飞扬,在脸庞边上闪烁着无数细小而耀眼的光点。薄韧的唇际划起一道好看的弧线,流星般地夺目。青春逼人的笑容定驻在我的脸上,明河般地清澈。恍惚之间,他似乎满身清辉,站在千山寂静的梦幻之国,等着与他心爱的姑娘,一起走向幸福的远方。我看着他兀兀发怔,全身飘忽在绵软的云端……直到……一只满是薄茧的手按在我的额头上……我讶然抬头。——在他一串开怀爽亮的笑声中,我额头上绵密整齐的覆额刘海,被他粗鲁地几把揉成了一团乱云茅草,沉重的腕力将我推得倒退了一步!四周的喧嚣重新燃起!空气中的阳光再次打开!蹴鞠场上,里里外外的士兵、军官、汉奴们都为这意外而佻挞的一幕,爆发出了戏谑取闹的哄堂大笑。我慌乱错愕地按住自己蓬乱的刘海,在一片嬉笑拍掌声中,连忙稳住后退的身形。他已经带着笑声,如风一般消失了。只看见,几滴热汗落在我面前的栅栏上,木纹中显出深黑的痕迹;只听见,泼洒在他身后的笑声传遍了每一个角落。笑声中,揉乱我额发的少年又飞回到了蹴鞠场中心,薄衫飘动,意气风发,成为了我注目的唯一焦点。笑声中,他一脚拨回皮球,对身边的队友们招呼一声,满场一片应诺声,开始了新的一轮比赛。好似浑然不知自己的一揉,揉乱了风中的清朗。笑声中,我终于难耐身边汉奴们善意的推攘取笑,低着头,离开了喧闹的蹴鞠场。我回到帐房,捏着木梳,纷乱着一头刘海,痴痴坐了很久。一股新鲜的,满是活力的汗味,在我的额头上散发开来,就好像阳光照透棉布后留下的味道。这个味道这么好闻,又这么持久,即使是到了黑夜,拥着这样的味道,也能感觉到这一绺阳光的清香。我把手轻轻按在自己的额头,回忆着那只大手的温度和力度。一抹泛着嫣然的羞涩悄悄爬上我的脸颊,停留在我苍白了数日的脸上,幻化作春日的一抹朝霞,幻化成生命中的一层美丽底色。青春的味道,在这个春寒料峭的早晨,像透明的阳光将我笼罩住了。正文 第十七章 暖风拂柔意迟迟三月初的草场,嫩草寥寥,鲜花稀疏,薄云微冷,春天的空气中残存着一点冬的寒意。我的手指掰碎一朵尚未盛开的野花,让它随风飘散,转瞬之间无影无踪。好久没有这么安宁的日子了。为了这片安宁,午饭后,我不顾鲁妈妈的阻拦,拖着刚有些好转的身体,步行了整整半天才找到这么一个清静的场所。也许,我其实是在刻意躲避今天早晨那充满了青春的阳光。闭上眼睛,闻一下残留在手指之间花草的清香,无论是怎样稀疏的春天,只要是春天,总让人感到美好。一声马鼻喷响,我回头一看,将军站在我身后的不远处望着我。他褪去了玩球时的薄纱短装,穿着一件赭红色长袍。可能是为了骑马方便,衣服的下摆高高挽起,绾在腰间。手中,牵着那匹须臾不离开他的褐黄色战马。人与马的色彩,都是土地般的厚重与浓郁。从我这里望出去,天是远的、云是淡的、花是碎的、草是细的,一切都浅淡轻柔地仿若一层色泽朦胧的雾气,虚幻地似乎呵一口气便会消失。而他站在那里,散发着高山长岚般的深远大气,成为了这片轻柔风景中最稳定的注脚,万里江山最坚实的存在。“将军大人!”我急忙起身,标准地行了一个汉代女孩子的礼。枭翼是工具,适应不同的功能是我们的天职。战场上磨砺出来的冷峻刚毅,在他不说话的时候仿佛一份天生的气势静静散发。我几乎觉得蹴鞠场上,在清晨阳光中奔跑的佻皮少年是另一个人,一个与他完全无关的人。他站了一会儿,才道:“免礼,随便坐。”我果然很“随便”地坐了下来,双膝并拢规规矩矩地坐好,眼观鼻、鼻叩心,双手交叠,长发顺垂,标准一个古典淑女。他松开缰绳走过来,我低头顺眉地看着黄骠马马嘴翕动,啃咬些鲜花嫩草。他在我身边找个地方,随意敞开双腿坐到鲜花零乱的草地上。红袍的衣摆露出雪白的下裳,翻起的袖口下也是洁白的织锦衬底,隐隐有水云的纹理。玉色的腰带束出他一贯有的修直挺拔,腰际斜挂着一块酥色莹洁的夔纹玉玦,坠脚的红色丝穗随风飘动。微风拂面,春草悄长,他洒洒脱脱端坐在那里,静好岁月中,一派器宇轩昂的俊朗英姿。“你不好好在营里呆着,来这里干什么?”“回禀将军,我嫌吵。”我沉头回答。他笑了笑,抓起几朵还没有开放的草地野花,是浓浓郁郁的数点黄色,如同星光散在他的掌间。他说道:“看起来你恢复得很快啊。”“本来就不是多大的伤。”我继续低头顺目,“多谢将军关心。”他手掌中的黄色星点落下来,落到草地上就再也看不见了。“喂,你装什么装!”他的声音忽然提高,把我的耳朵炸了一下。“我没有装什么啊。”我被他唬了一跳,摆出很无辜的表情。“能在我面前啃羊腿的人,坐成这样?”阳光中那透明的笑容似乎又回来了。他的眼光垂下落在我的身上,我吓得忙把头转个方向。按照他的要求,把身体放松到看起来还算自然的样子。“这还差不多。”他摇动着马鞭杆,褐色蓬松的马穗子在我面前晃悠,口气也很悠然,“你找了个不错的地方,风景很好。”“将军,明天就要回长安了,你不准备准备吗?”我觉得他不应该在此时一付游手好闲的样子。“那种事情?让典礼官处理就可以了。”他又加了一句:“我嫌烦。”“哦。”我的脸上很没道理地一红,装成十分认真的样子,盯着那匹披着一身黄褐色细毛的战马研究——可能看看马会比较安全一点。“你在看什么?”他问。我心想,连看马也不太平。“你的马真是很好。”我说得很真心,这马黄得纯净通透,毫无杂色,一条长长的马尾洁白得不沾染半点烟火之气。“是皇上赏赐的,我的将军名号也是取自于它。”他回答道。我记得,他好像很得皇上恩宠,现在听起来,这匹马的地位似乎还在他之上?这么说来,他们的皇帝陛下一定是射手座的,就是那匹人头马。“你们汉朝马很值钱?”“是。就算是普通的战马也要用小米调养。”我们正襟危坐,东拉西扯了一会儿,天气问题,地理概述,此处的风土人情,相关特产……他款款而叙,所有的内容都是手到擒来,开口即出,好似在陇西这一带生活了多少年头似的。我不知道他感觉我怎么样,我感觉他有点怪怪的。还有,这里地方这么大,军营里那么热闹,我们为什么那么巧,一个嫌吵,一个怕烦,都躲到这里来了?我承认,我存心避开他,那么他呢?明摆着就是无聊。将军无聊,我只能陪着他无聊,这种服务叫做“陪聊”。我一脸专心,尽心尽责地听着这个陇西兼职导游的旅游讲座,只差没找本笔记本作点记录了。当他冷场的时候,我也会提出几个不违反常识的问题,然后,他做谆谆教诲状给我一一释难解疑。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已经挖不出什么新鲜话题来了,只好干巴巴坐着。干坐的气氛十分尴尬。他手中还有马鞭可以拨弄,我却两手空空,手放在哪边都不合适,只得抓着草尖,一把一把地揪。正文 第十八章 山空水碧花如潮天高云淡,芳草萋萋,温柔的春风在天上人间荡漾着。细碎的小花在风中飘散,到处氤氲着一股美妙的气息。“弯弯姑娘,对不起。”他总算又开始说话了。对不起?我越发感觉怪怪的了,甚至,感到一阵子说不出来的紧张。“如果知道你是个小姑娘,我不会让你去做那些事情的。”“没关系,我习惯了。”出于紧张,我的回答有点牛头不对马嘴。他忽然伸出手,一把抓住我的手,掰开来看我的掌心。干什么?难道是业余麻衣算命师给我看手相?我抽了两下没抽出来,他盯着我的掌心看了一会儿,放了手:“你明明不是做这些事情的人,为什么说习惯了?你到底是什么人?”晏小姐的手被我用烂了,手心都是粗糙的伤口,没有受过伤的地方依然凝若脂玉,显示了主人良好的出身——我大概是个很暴殄天物的人。“我就是一个边民。”我道,“一个没有亲人的边民。”“你不是。”意味深长的目光,探究的目光,怀疑的目光……“我是不是和你有什么关系?!”我冲动起来,“仗已经打完了。以后你们再打仗我也不可能参与的。我对你们一点儿威胁也没有!”我讨厌他这样的目光!他沉默了。我也沉默了。我拔了一根草叼在嘴里,我们大概没得谈了。——我不在乎,我一点儿也不在乎!“你是不是喜欢在嘴里叼东西?”他问,纯属没事找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