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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作者:龙应台(完结)-2

作者:龙应台 字数:11009 更新:2023-10-09 12:02:29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回家2009年09月24日15:02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摆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红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大多是背着背包、拎着皮包、推着带滚轮的庞大行李箱、扶老携幼的,准备搭九广铁路北上。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我不认得这里,”她说:“我要回家。”我在一旁小声提醒哥哥,“快走,火车要开了,而且还要过海关。”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一点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跨大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乍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我仿佛听见窗外有一只细小的蟋蟀低低在叫,下沉的夕阳碰到大武山的棱线、喷出满天红霞的那一刻,森林里的小动物是否也有声音发出?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大武山上最后一道微光,越过渺茫从窗帘的缝里射进来,刚好映出了她灰白的头发。火车滑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打击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睛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个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母亲节2009年09月24日15:02收到安德烈的电邮,有点意外。这家伙,不是天打雷劈的大事──譬如急需钱,是不会给他母亲发电邮的。不知怎么回事,有这么一大批十几二十岁左右的人,在他们广阔的、全球覆盖的###络里──这包括电邮、MSN、FACEBOOK、Bebo、Twitter、聊天室、手机简讯等等,“母亲”是被他们归入 spam (垃圾)或“资源回收筒”那个类别里去的。简直毫无道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高科技使你能够“看见”他,譬如三更半夜时,如果你也在通宵工作,突然“叮”一声,你知道他上网了。也就是说,天涯海角,像一个雷达屏幕,他现身在一个定点上。或者说,夜航海上,茫茫中突然浮现一粒渔火,分明无比。虽然也可能是万里之遥,但是那个定点让你放心──亲爱的孩子,他在那里。可是高科技也给了他一个逃生门──手指按几个键,他可以把你“隔离”掉,让那个“叮”一声,再也不出现,那个小小的点,从你的“爱心”雷达网上彻底消失。朋友说,送你一个计算机相机,你就可以在计算机上看见儿子了。我说,你开玩笑吧?哪一个儿子愿意在自己计算机上装一个“监视器”,让母亲可以千里追踪啊?这种东西是给情人,不是给母子的。我问安德烈,你为什么都不跟我写电邮?他说:妈,因为我很忙。我说:你很没良心耶。你小时候我花多少时间跟你混啊?他说:理智一点。我说:为什么不能跟我多点沟通呢?他说:因为你每次都写一样的电邮,讲一样的话。我说:才没有。他说:有,你每次都问一样的问题,讲一样的话,重复又重复。我说:怎么可能,你乱讲!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打开安德烈的电邮,他没有一句话,只是传来一个网址,一则影像──“我很无聊网”,已经有四千个点击,主题是“与母亲的典型对话”。作者用漫画手法,配上语音,速描出一段自己跟妈妈的对话:我去探望我妈。一起在厨房里混时间,她说:“我烧了鱼。你爱吃鱼吧?”我说:“妈,我不爱吃鱼。”她说:“你不爱吃鱼?”我说:“妈,我不爱吃鱼。”她说:“是鲔鱼呀。”我说:“谢谢啦。我不爱吃鱼。”她说:“我加了芹菜。”我说:“我不爱吃鱼。”她说:“可是吃鱼很健康。”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爱吃鱼。”她说:“健康的人通常吃很多鱼。”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她说:“长寿的人吃鱼比吃鸡肉还多。”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爱吃鱼。”她说:“我也不是在说,你应该每天吃鱼鱼鱼,因为鱼吃太多了也不好,很多鱼可能含汞。”我说:“是的,妈妈,可是我不去烦恼这问题,因为我反正不吃鱼。”她说:“很多文明国家的人,都是以鱼为主食的。”我说:“我知道,可是我不吃鱼。”她说:“那你有没有去检查过身体里的含汞量?”我说:“没有,妈妈,因为我不吃鱼。”她说:“可是汞不只是在鱼里头。”我说:“我知道,可是反正我不吃鱼。”她说:“真的不吃鱼?”我说:“真的不吃。”她说:“连鲔鱼也不吃?”我说:“对,鲔鱼也不吃。”她说:“那你有没有试过加了芹菜的鲔鱼?”我说:“没有。”她说:“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会不喜欢呢?”我说:“妈,我真的不喜欢吃鱼。”她说:“你就试试看嘛。”所以……我就吃了,尝了一点点。之后,她说,“怎么样,好吃吗?”我说:“不喜欢,妈,我真的不爱吃鱼。”她说:“那下次试试鲑鱼。你现在不多吃也好,我们反正要去餐厅。”我说:“好,可以走了。”她说:“你不多穿点衣服?”我说:“外面不冷。”她说:“你加件外套吧。”我说:“外面不冷。”她说:“考虑一下吧。我要加件外套呢。”我说:“你加吧。外面真的不冷。”她说:“我帮你拿一件?”我说:“我刚刚出去过,妈妈,外面真的一点也不冷。”她说:“唉,好吧。等一下就会变冷,你这么坚持,等着瞧吧,待会儿会冻死。”我们就出发了。到了餐厅,发现客满,要排很长的队。这时,妈妈就说,“我们还是去那家海鲜馆子吧。”这个电邮,是安德烈给我的母亲节礼物吧?我村2009年09月24日15:02香港仔是“我村”。“我村”的意思就是,在这一个小村里,走路就可以把所有的生活必需事务办完。早上十点,先去银行。知道提款机在哪个角落,而且算得出要等多久。两三个月一次,你进到银行里面去和专门照顾你的财务经理人谈话。坐在一个玻璃方块内,他把你的财务报表摊开。他知道你什么都不懂,所以用很吃力的国语认真地对你解释什么是什么。有一天,他突然看着你说:“我走了,你怎么办?”好像一个情人要去当兵了,担心女朋友不会煮饭。原来他要跳槽去了。十一点,到二楼美容院去洗头。长着一双凤眼的老板娘一看到你,马上把靠窗的那张椅子上的报纸拿开,她知道那是你的椅子。她也知道你的广东话很差,所以不和你聊天,但是她知道你若是剪发要剪什么发型,若是染发用的是什么植物染料;在你开口以前,她已经把咖啡端过来了。十二点,你跨过两条横街,到了邮局,很小很小的一间邮局。你买了二十张邮票,寄出四封信。邮务员说:“二十文。”“二十块”说“二十文”,总让你觉得好像活在清朝,但是还没完,他的下一句是:“你有碎银吗?”没有,你没有“碎银”,因此他只好打开抽屉,设法把你的五百大钞找开,反倒给了你一堆“碎银”。带着活在清朝的感觉走出邮局,你走向广场,那儿有家屈臣氏,可以买些感冒喉片糖浆。你准备越过一个十字路口,不能不看见十字路口那个小庙,不到一个人高,一米宽,矮墩墩地守在交通忙乱的路口。蹲下来才看得见小庙里头端坐着六个披金戴银的神像,香火缭绕不绝。出租车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挤来挤去,庙口的信徒拈香跪拜,一脸虔敬,就在那川流不息的人潮车阵里。矮墩墩的庙却有个气势万里吞云的名字:大海王庙。庙的对联写着:“大德如山高,王恩似海深”。信徒深深拜倒。广场,像一个深谷的底盘,因为四周被高楼密密层层包围。高楼里每一户的面积一定是局促不堪的,但是没有关系,公共的大客厅就在这广场上。你看过鸽子群聚吗?香港仔的广场,停了满满的人,几百个老人家,肩并肩坐在一起,像胖胖的鸽子靠在一起取暖。他们不见得彼此认识,很多人就坐在那儿,静默好几个钟头,但是他总算是坐在人群中,看出去满满是人,而且都是和自己一样白发苍苍、体态蹒跚的人。在这里,他可以孤单却不孤独,他既是独处,又是热闹;热闹中独处,仿佛行走深渊之上却有了栏杆扶手。最后一站,是菜市场。先到最里边的裁缝那里,请她修短牛仔裤的裤脚。二十分钟后去取。然后到了肉铺,身上的围裙沾满血汁肉屑的老板看见你便笑了一下,你是他练习国语的对象。第一次来,你说,要“蹄”,他看你一眼,说:“台湾来的?”“怎么知道?”他有点得意:“大陆来的,说肘子。广东人说猪手。只有台湾人说蹄。”嗄?真有观察力,你想,然后问他:“怎么说猪手?你们认为那是他的‘手’啊?你们认为猪和人一样有两只手,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啊?”他挑了一只“猪手”,然后用一管蓝火,快速喷烧掉猪皮上的毛,发出的声音,微微的焦味。花铺的女老板不在,一个脑后梳着发髻的阿婆看着店。水桶边有一堆水仙球根,每一团球根都很大,包蓄着很多根。“一球二十五文。”阿婆说。我挑了四个,阿婆却又要我放下,咕噜咕噜说了一大串,听不懂;对面卖活鸡的阿婆过来帮忙翻译,用听起来简直就是广东话的国语说:“阿婆说,她不太有把握你这四个是不是最好的根,所以她想到对街去把老板找回来,要老板挑最好的给你。”阿婆老态龙钟地走了,剩下我守着这花铺。对面鸡笼子里的鸡,不停扇动翅膀,时不时还“喔喔喔”啼叫,用最庄严、最专业的声音宣告晨光来临,像童话世界里的声音,但是一个客人指了它一下,阿婆提起它的脚,一刀下去,它就蔫了。海伦2009年09月24日15:02海伦一个礼拜来帮我打扫一次。看见我成堆成堆的报纸杂志,拥挤不堪的书架,床头床边床底都是书,她认为我“很有学问。”当她看见有些书的封面或封底有我的照片,她更尊敬我了。她一来就是五个钟头,因此有机会看见我煮稀饭──就是把一点点米放进锅里,加很多很多的水,在电炉上滚开了之后用慢火炖。海伦边拖厨房的地边问:“你们台湾人是这样煮粥的吗?”“我不知道台湾的别人怎么煮粥的,”我很心虚:“我是这么煮的。”我想了一下,问她:“你们广东人煮粥不这么煮?”下一周,海伦就表演给我看她怎么煮粥。米加了一点点水,然后加点盐和油,浸泡一下。她还带来了鸭胗和干贝。熬出来的粥,啊,还真不一样,美味极了。当我赞不绝口时,海伦笑说:“你没学过啊?”我是没学过。过了两个礼拜,我决心自己试煮“海伦粥”。照着记忆中她的做法,先把米泡在盐油里。冰箱中里还有鸭胗和干贝,取出一摸,那鸭胗硬得像块塑料鞋底。打电话找到海伦──那一头轰隆轰隆的,海伦正在地铁里。我用吼的音量问她:“鸭胗和干贝要先泡吗?”“要啊。热水泡五分钟。”她吼回来。“泡完要切吗?”“要切。”“什么时候放进粥里?”“滚了就可以放。”“谢谢。”鸭胗即使泡过了,还是硬得很难切。正在使力气,电话响了,海伦在那头喊:“要先把水煮滚,然后才把米放进去。”她显然也知道,太晚了,我的米早在锅里了。海伦清扫的时候,总是看见我坐在计算机前专注地工作,桌上摊开来一摞又一摞的纸张书本。当我停下工作,到厨房里去做吃的,她就留了眼角余光瞄着我。我正要把一袋生米倒到垃圾桶里,被她截住。“放太久,里头有小虫了。”我指给她看。看不见,于是我舀出一碗米,放进水里,褐色的小虫就浮到水面上来,历历在目。“这种虫,”海伦把米接过去,“没关系的,洗一洗,虫全部就浮上来,倒掉它,米还是好的。我们从小就是这么教的。”我站在一旁看她淘米。她边做边问:“你──没学过啊?”我大概像个小学生似的站在那里回答:“没……没学过。”米洗好了,她又回头去摘下一个特别肥大的蒜头,塞进米袋里。微笑着“这样,虫就不来了。”“好聪明。”“你……没学过?”嗯,没有,没学过。从香港仔买回来的水仙球根,像个拳头那么大,外面包着一层又一层难看的黑褐色外皮,但是里头露出婴儿小腿一样的晶白肉色,姿态动人。我把球根放进蓄满了清水的白瓷盆里,自己觉得得意。海伦来了。她先劈里啪啦横冲直撞地打扫,我的眼睛不离开计算机,但是人站起来以便她的吸尘器管子可以伸到桌下。一阵齐天大圣式的翻天覆地之后,安静下来,她看到那盆水仙,轻轻说,“你们不把水仙外面那层拿掉?”她把整盆水仙带到厨房,拿起小刀,开始一层一层剥除球根外面那难看的外皮。我放下计算机,站到她旁边看。她说:“你……没学过?”事实上的情况发展是,只要海伦在,我连煎个荷包蛋都有点心虚了。星夜2009年09月24日15:02他把好几幅画在地上摊开。小店原本就挤,三张画铺在地上,我们就不能转身,一转身就要踩到画布上了。“这一幅,”我指着凡·高的《星夜》。他说:“一百块。”我说:“六十块。”他做出夸张的痛苦的表情,指着地上的《星夜》说,“你看看你看看,画得多么好,画得多么像,就是颜料钱也不止六十块呀小姐。”我说,“那好,我们再逛逛。”他一把拉住,说,“算了算了,就六十块吧。”油彩很浓,他用一张薄薄的塑料膜覆盖在画面上,再把画小心地卷起来。我走出小店,踏入画家村的街,一整条街都卖画,颜色缤纷,琳琅满目,气氛像成衣市集,只是挂得满坑满谷的不是衣服,是画。据说是一个奇人在这深圳的边缘荒村专门模仿凡·高的画,画得多,画得像,以至于国际媒体都纷纷来采访这中国深圳的“凡·高”。没几年,荒村已经变成画家一条街。凡·高的画,人人能画,从这里批发到香港的小摊上,和开衩的旗袍、绣着五彩金龙的衬衫、缎料的面纸盒等等“中国风味”礼品混在一起,卖给观光客。回到家,我把《星夜》摊开,仔细端详。从色彩和结构来说,仿得还真像,该有的笔触,显然一笔都不少。如果──我将窗户打开,让海风吹进来,因为画的油彩气味还呛鼻──如果,用科学的方法鉴定,仿画的人功夫确实好到完全逼真,好到任何人都看不出破绽来,我是否能被这幅《星夜》感动呢?爱上《星夜》,是有过程的。住在大海旁每天看日落月出,就发现有一颗星,总是在黄昏时就早早出场,那样大,那样亮,那样低,使我疑惑它是不是渔船顶上的一枚警示灯?是不是一架飞机停在空中探测气候的动向?是不是隐藏在山头里只有云破时才看得见的一盏隐士读书的火?那颗星,低到你觉得海面上的船桅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太阳沉下去,月亮起来时,星还在那里,依傍着月亮。不管那月亮如何地艳色浓稠,这颗星还是堂堂正正地亮着。有一天黄昏,一个天文学家在我的阳台上,我们一同看那轮绯霞绚烂的夕阳在星的陪同下,从云到山到海,冉冉层层拾级而下。他说:“海面上看金星好亮。”我吃一惊,啊,原来它就是金星,维纳斯。无知的人,朝朝暮暮看着它,却不知它的身份。今天知道了,跟它的关系可就不一样了。我赶忙上网去看凡·高的《星夜》,因为我记得,他画的是金星。凡·高在法国南部的精神疗养院里,写信给他的兄弟:“今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在窗口看了很久,窗外什么都没有,唯有一颗金星,好大的一颗星。”“夜,”他说,“比白天还要活,还要热烈。”如果我失眠,披衣起身,走进沁凉的夜里;如果我凑巧走过一个大门深锁的精神病院,那么我一仰脸就会看见在黑沉沉的大楼上有一扇开着的窗,窗口坐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在注视大地的荒芜和人间的荒凉,只有夜空里的星,有火。他说:“看星,总使我神驰……我问自己:我们摊开地图,指着其上一个小黑点,然后就可以搭乘火车到那个点去,为什么我们到不了那颗星呢?我们难道不可以搭乘‘死亡’到星星那一站?”三十七岁的凡·高真的买了一张死亡的单程票,说走就走了,行囊里只有煎熬的痛苦和无可释放的热情。《星夜》,在我看来,其实是一幅地图──凡·高灵魂出走的地图,画出了他神驰的旅行路线:从教堂的尖塔到天空里一颗很大、很亮、很低的星,这颗星,又活又热烈,而且很低,低到你觉得教堂的尖塔一不小心就会钩到它。我会被深圳画家村的《星夜》感动吗?换一个问法:如果科学家能把一滴眼泪里所有的成分都复制了,包括水和盐和气味、温度──他所复制的,请问,能不能被称做一滴“眼泪”呢?狼来了2009年09月24日15:02德国环保部今年二月开了一个很正经的会议,主题是:“谁怕大野狼?”穿西装的人们坐下来热烈地讨论:欧洲森林里消失了一两百年的灰狼又回来了,该怎么处理?读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忍俊不住,你可以想象一群“东郭先生”开会讨论“中山狼”吗?德国的狼,被格林兄弟抹黑得可厉害。好几代人,从还不会说话、走路的幼儿期,就被他们的父母以床边故事的温柔方式灌输“狼很可怕”的意识形态。小红帽的奶奶就被那尖牙利嘴的狼给吞下肚了。而且狼还有心机,它会伪装成奶奶的样子来骗小红帽。七只可爱小羊在羊妈妈出门的时候,差点全完蛋。那狼,不但会装出妈妈嗲嗲的声音,还会用面粉把自己的手敷成白色。三只小猪,那更别说了,被个大野狼搞得倾家荡产。最后,当然是邪不胜正,野狼总是会死的,而且格林总让它们死得很难看。小红帽的大野狼是被猎人的枪给轰死的,七只小羊的大野狼是淹死了以后再被开膛破肚的。这样在仇恨教育中长大的孩子,真正长大以后能与狼和平共处吗?中文世界里的狼,名誉和境遇好不到哪里去。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鬼哭狼嚎、声名狼藉、杯盘狼藉、豺狼成性、官虎吏狼、引狼入室、“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哪有一个好词?在罗马、蒙古和日本原住民的远古传说里,狼都是高贵和力量的象征,但是挡不住污名化。人类对狼族进行理直气壮的“种族大屠杀”,到了二十世纪,欧洲和北美的森林里,狼已经基本被清算干净。同时,城市里每一个广场上,鸽子聚集。纽约市有一百万只鸽子。在水城威尼斯,鸽口是人口的三倍,走路过桥都要被鸽子撞上。每一对鸽子夫妻平均一年要生十二个孩子鸽,繁衍速度惊人。市政府的卫生官员都很头痛,因为鸽子带来种种疾病,尤其对孕妇、儿童、老人、病人威胁最大。鸽子,其实就是一种长了翅膀的老鼠。人们谈鼠疫而色变,对于会飞的“老鼠”却宠之喂之姑息之,因为,唉,鸽子的形象实在太好了。《圣经》里,洪水几乎毁灭了丑陋的人类,绝望中的第一线光明,就是鸽子衔着橄榄叶带来的。从此,鸽子的肥,被看作可爱;鸽子的笨,被看作和平。鸽子泻肚似白稀稀的粪便,糊住伟人铜像的眼睛;沾着唾液脏脏的羽毛,掉进你露天的咖啡杯里。卫生部门发明出各种排除鸽子的方法──把避孕药掺进它们的食物里,用噪声波驱赶,但是没人敢大咧咧地说,要灭杀鸽子。如果有哪个不要命的官员敢用“灭鼠”的方式或甚至语言来谈鸽子的处理,那他真的不要命了,爱好和平的市民会愤怒地驱逐他,对他吐口水。狼,快消失了,保育人士开始为狼族平反,从形象开始。东自波兰西至英国,呼吁尊重“狼权”的团体越来越多。在广场上摆出花花绿绿的摊子,也许隔壁就是“抗议苏丹屠杀”的摊子。狼的庄严的照片放在海报上,激越的声音告诉过路的人,狼,从来就不害人,它躲人唯恐不及。保护政策开始出现,今天,挪威有二十只,意大利五百,西班牙两千,瑞士有三只,瑞典有九群,德国有三十只。美国的黄石公园,为狼权努力了很久,现在有四百五十只快乐的狼。你说,狼吃了农人的羊怎么办?是的,农人生气地说,你们城市人自以为浪漫,喜欢森林里有大野狼,但是大野狼吃我们的羊,谁赔?结果是,农民可以申请国赔,于是农民也不说话了。但是申理国赔之后,统计数字一出来,人们发现,狼其实并不那么爱吃人家养的羊。反倒是,森林里因为又有了狼,生态平衡更健康了点。在狼族回来之前,黄石公园里因为麋鹿太多,杨树和柳树被麋鹿吃个殆尽,使得需要杨、柳树的水獭和大角驼鹿难以维生。在狼族回来之前,体形较小的土狼猖獗,害死了狐狸部落。狼来了,麋鹿少了,而且把吃不完的麋鹿肉留给大灰熊,于是大灰熊的孩子们多了起来。狼来了,土狼少了,小鼠小兔多了,于是狐狸和秃鹰们就成了旺族。狼来了,唉,真好。乱离2009年09月24日15:02这条巷子很短,巷头看到巷尾,不过五十米。而且巷子还挺丑的,一棵绿色的树都没有。我只是散步,看见这一户的大红门上贴着“售”字,包里刚好放了个相机,就“咔嚓”拍了张照片。从来没问过卖房子的事,也从来没这样拍过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样回到了办公室。几个小时之后,竟然又想起这件事,于是拿出相机,打开照片,把号码抄下来,请小春打电话去询问房子多少钱。小春就在我眼前打电话。她是个满脸笑容的甜蜜女孩儿,欢欢喜喜客客气气地问:“请问……”但是没说几句话,脸就变了颜色。她吞吞吐吐地说:“那个业务员说,是职业道德,一定要讲清楚……”“凶宅?”她点头。一个七十岁的老兵,被讨债的人活活打死在房间里头。“喔,”我兴高采烈地说,“好啊,约他今晚去看房子。”“晚上?”小春睁大了眼睛。冬天的晚上,天黑得早。凉风飕飕的,我们走进巷子里,没有树的巷子在昏昏的路灯下看起来像废弃的工厂畸零地。业务员小伙子在停机车,路灯把他的影子夸大地投在墙上。这时,我们发现,大门是斜的。“路冲,”他一边开锁一边说,“大门对着巷口,犯冲。”我悄悄看了眼路口,一辆摩托车“咻”地一下闪过,车灯的光无声地穿进巷里又倏忽消失。进了大门,原来是露天的前院,加了塑料顶棚,遮住了光,房间暗暗的。业务员开了灯,都是日光灯,惨白惨白的,照着因潮湿而粉化脱落的墙面,我们的人影像浮动的青面獠牙。小春小声地问:“什──什么时候的事?”“七年前了,”业务员说,一面皱着鼻子用力在嗅。小春紧张,急促地问,“你在闻什么?在闻什么?”“没有啦,”业务员停下他的鼻子,说,“只是感觉一下而已。”“感觉什么?你感觉什么?”小春克制不住情绪,几乎就要掐住那人的脖子。我说:“总共有三个卧房,请问老兵住哪一个房间?”业务员站得远远的,遥遥指着厨房边一个门,说:“那个。就在那个房间里。”我走进他指的房间,听见他在跟小春说:“他们把他绑起来,两只手用胶带缠在后面,嘴巴用抹布塞住,然后打他踢他,最后用他自己的夹克套住头,把他闷死。邻居都听见惨叫,可是没有人下来。”房间大概闷久了,有逼人的潮气,墙角长了霉,晕散出一片污渍,有一个人头那么大。“很便宜啊,”业务员这回是对着我说的,但仍旧站得远远的,“很便宜啊,才一千万。”我走出霉菌长得像人头的房间,问他:“老兵叫什么名字?”业务员说:“名字满奇怪的,叫莫不谷。”姓“莫”名“不谷”?这可是个有来历的名字啊。《诗经·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先祖匪人,胡宁忍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乱离瘼矣,爰其适归?冬日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以《诗经》命名的一个孩子,在七十岁那年,死于残暴。一个星期以后,我和十个教授朋友聚餐,都是核子工程、生化科技、物理动机方面的专家。我把看房子的故事说了,然后问:“反对我买的举手?”八个人坚决地举起手来,然后各自表述理由──有一个世界,我们肉身触不到、肉眼看不见的世界,可能存在,不能轻忽。三四个人,开始谈起自己亲身“碰触”的经验: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死亡至深处不无魂魄之漂泊……另外两个默不作声,于是大家请他们阐述“不反对”的理由。众人以为,看吧,正宗的科学家要教训人了。然而,一个认真地说:“鬼不一定都是恶的。他也可能是善的,可以保护你,说不定还很爱你的才气,跟你做朋友。”另一个沉思着说:“只要施点法,就可以驱走他。而且,你可以不在那里住家,把它当会客的地方,让那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那他就不得不把地方让给你了。”又过了一个星期,和一位美国外交官午餐。我把过程说完,包括我的科学家朋友的反应,然后问他的意见。外交官放下手里的刀叉,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直直地注视着我说:“我的朋友,这有什么好犹疑的?当然不能买啊。你不怕被‘煞’到吗?”倒是小春,从那时起,就生病了。后来医生说,她得了忧郁症。距离2009年09月24日15:02从泰寮边村茴塞,到寮国古城琅勃拉邦,距离有多远?地图上的比例尺告诉你,大约两百公里。指的是,飞机在空中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的直线距离。两百公里,需要多少时间去跨越?在思考这个问题时,我已经坐在琅勃拉邦古城一个街头的小咖啡馆,街对面是旧时寮国公主的故居,现在是旅店。粉红的夹竹桃开得满树斑斓,落下的花瓣散在长廊下的红木地板上。你几乎可以想象穿着绣花鞋的婢女踮着脚尖悄悄走过长廊的姿态,她揽一揽遮住了眼睛的头发。头发有茉莉花的淡香。寮国的天空蓝得很深,阳光金黄,一只黑丝绒色的蝴蝶正从殷红的九重葛花丛里飞出,穿过铁栏杆,一眨眼就飞到了我的咖啡杯旁。如果它必须规规矩矩从大门走,到达我的咖啡杯的距离,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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