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回,宝玉和紫鹃谈话一节。以外较没有毛病的,如妙玉被劫,(第一百十二回)袭人改嫁(第一百二十回)这几节文字,但也草率得很,比第七十七回,写晴雯之死,相差已甚多。至于上边所列举的那几节,虽风格情事,尚可仿佛原作;但除宝蟾送酒一节以外都是从模仿来的。前八十回只写盛时,直到七十回后方才露些衰败之兆,但终究也说得不甚明白。所以高氏可以模仿的极少,因为无从去摹仿,于是做得乱七八糟了。我们把所举的几条较有精采的一看,就知道是全以八十回做张本,并非高氏自己一个人底手笔。所以能较好,正因为这些事情较近于原作所曾经说过的,故较有把握。我们归纳起来说一句话,就是: “凡高作较有精彩之处是用原作中相仿佛的事物作蓝本的,反之,凡没有蓝本可临摹的,都没有精采。” 这第二句断语,尚须在下边陆续证明。这第一句话,依我底判断看,的确是如此的,不知读者觉得怎么样?王雪香在评语里,几乎说得后四十回,没有一回不是神妙难言的。这种嗜好,真是“味在酸咸之外”了。 我现在更要进一步去指斥高作底弊病。如一回一节的分论,则未免太嫌麻烦,且亦无甚关系。我先把四十回内最大的毛病,直说一下,听候读者底公决。 (1)宝玉修举业,中第七名举人。(第八十一,八十二,八十四,八十八,一百十八,一百十九回。)高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六回书,去叙述这件事,却铸了一个大错。何以呢?(1)宝玉向来骂这些谈经济文章的人是“禄蠹”,怎么会自己学着去做禄蠹?又怎么能以极短之时期,成就举业,高魁乡榜?说他是奇才,决奇不至此。这是太不合情理了,谬一。(2)宝玉高发了,使我们觉得他终于做了举人老爷。有这样一个肠肥腹满的书中主人翁,有何风趣?这是使人不能感动,谬二。(3)雪芹明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风尘碌碌”,“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等语,怎么会平白地中了举人呢?难道曹雪芹也和那些滥俗的小说家一般见识,因自己底落魄,写书中人大阔特阔,以作解嘲吗?既决不是的!那么,高氏补这件事,大违反作者底原意,不得为《红楼梦》底续书,谬三。 在我底三标准下,这件事没有一点可以容合的;所以我断定这是高鹗底不知妄作,不应当和《红楼梦》八十回相混合。王雪香是盲目赞成高作的,但他也说:“宝玉诗词联对灯谜俱已做过,惟八股未曾讲究……”(第八十四回,评)王氏因为不知后四十回是高氏底手笔,所以不敢非议,但他也似乎有些觉得,宝玉做八股,实在是破天荒的奇事。他还有一节奇妙的话:“宝玉厌薄八股,却有意思博取功名,不得不借作梯阶。”(第八十二回,评)这真是对于宝玉大施侮辱。他何以知道他想博得功名?且既肯博取功名,何以厌薄八股?这些都是万讲不通的。王氏因努力为高鹗作辩护士,所以说了这类“大可怪笑”的奇谈。 但高鹗为什么做这件蠢事呢?这实在因他底性格与曹氏不同,决不能勉强的。看高氏自己说:“又复稍示神灵,高魁贵子,方显得此玉是天奇地灵锻炼之宝,非凡间可比。”(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语)这真是很老实的供招。高鹗总觉得玉既名通灵,决不能不稍示神通,而世间最重要的便是“高魁乡榜”。若不然,岂不是孤负了这块通灵玉?他仿佛说,如宝玉连个举人也中不上,还有什么可宝的在呢?这并不是我故意挖苦高氏,他的确以为如此的:“只有这一入场,用心作了文章,好好的中个举人出来,……便是儿子一辈子的事也完了!”(第一百十九回,宝玉语)他明明说道,只要中一个举人,一辈子的事就完了。这是什么话!他把这样的胸襟,来续《红楼梦》,来写贾宝玉,安得不糟!又岂有不糟之理!雪芹是个奇人,高鹗是个俗人,他俩永不会相了解的,偏偏要去合做一书,这如何使得呢?我最不懂,高氏补书离雪芹之死,只有二十七年,何以一点不知道《红楼梦》是一部作者自传,且一点不知道曹雪芹底身世。想是因雪芹潦倒了一世,为举人老爷所不屑注意的也未可知。但既是如此,他又为什么很小心地去续《红楼梦》? (2)宝玉仙去,封文妙真人。(第一百二十回)高氏写宝玉出家以后只有一段。“贾政……忽见船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了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向贾政倒身下拜。……却是宝玉。……只见船头来了一僧一道,夹住宝玉……飘然登岸而去。”后来贾政来追赶他们,只听他们作歌而去,倏然不见,只有一片白茫茫的旷野了。贾政还朝陛见,奏对宝玉之事,皇上赏了个文妙真人的号。(第一百二十回) 这类写法,实不在情理之中。作者写甄士隐虽随双真而去,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却还没有这么样的神秘。被他这样一写,宝玉简直是肉身成圣的了,岂不是奇谈?况且第一百十九回,虚写宝玉丢了,已很圆满;何必再画蛇添足,写得如此奇奇怪怪?高鹗所以要如此写,想是要带顾一僧一道,与第一回、第二十五回相呼应。但呼应之法亦甚多,何必定作此呆笨之笔?所以依事实论,是不近情理;依风裁论,是画蛇添足。至于写受封真人之号,依然又是一种名利思想底表现。高鹗一方面羡慕白日飞升,一方面又羡慕金章紫绶:这真是中国人底代表心理了。王雪香批评这一节文字,恭维他是“良工心苦”,想也是和高鹗有同样的羡慕的。 (3)贾政袭荣府世职,后来孙辈兰桂齐芳。贾珍仍袭宁府三等世职。所抄的家产全发还。贾赦亦遇赦而归。(第一百七,一百十九,一百二十回)这也是高氏利禄熏心底表示。贾赦贾珍无恶不作,岂能仍旧安富尊荣?贾氏自盛而衰,何得家产无恙?这是违反第一个标准了。以文情论,《风月宝鉴》宜看反面,(第十二回,《红楼梦》亦名《风月宝鉴》)应当曲终奏雅,使人猛省作回头想,怎么能写富贵荣华绵绵不绝?这是不合第二标准。以原书底意旨论,宝玉终于贫穷,(第一、第五回)贾氏运终数尽,梦醒南柯,(第五、第二十九回)自杀自灭,一败涂地,(第七十四回)怎么能“沐天恩”“延世泽”呢?这不合第三个标准了。只有贾兰一支后来得享富贵,尚合作者之意;以外这些,无非是向壁虚造之谈。王雪香对于这点,似不甚满意,所以说:“甄士隐说‘福善祸淫兰桂齐芳’,是文后余波,助人为善之意,不必认作真事。”(第一百二十回,评)这明明是不敢开罪高鹗--其实王氏并不知道--强为饰词了。既已写了,为什么独独这一节不必认作真事呢? (4)怡红院海棠忽在冬天开花,通灵玉不见了。(第九十四回) (5)凤姐夜到大观园,见秦可卿之魂。(第一百一回) (6)凤姐在散花寺拈签,得“衣锦还乡”之签。(同回) (7)贾雨村再遇甄士隐。茅庵火烧了,士隐不见。(第一百三回) (8)宝玉到潇湘馆听见鬼哭。(第一百八回) (9)鸳鸯上吊时,又见秦氏之魂。(第一百十二回) (10)赵姨娘临死时,鬼附其身,死赴阴司受罪。(第一百十二回) (11)凤姐临死时,要船要轿,说要上金陵归入册子去。(第一百十四回) (12)和尚把玉送回来。宝玉魂跟着和尚到了“真如福地”,重阅册子,又去参见了潇湘妃子,碰着多多少少的鬼,幸亏和尚拿了镜子,奉了元妃娘娘旨意把他救出。(第一百十五,一百十六回) (13)宝玉跟着僧道成仙去。(第一百二十回)这十条都是高氏补的。读者试看,他写些什么?我们只有用雪芹底话,“倏尔神鬼乱出,忽又妖魔毕露”,来批评他。这些话头,在事实上果然万不会有;在写实的文学上也万不该有;在八十回书以后,实在万不可以有。但是高鹗竟老实不客气,刻在书上。这类弄鬼装妖的空气,布满于四十回中间,令人不能卒读。而且文笔之拙劣可笑,更属不堪之至。第一百十六回文字尤惹人作呕。且上边所举,只是些最不堪的,以外这类鬼怪文字还多呢(如第九十五回,妙玉请拐仙扶乩;第一百二回,贾蓉请毛半仙占卦,贾赦请法师拿妖。)读者试看,前八十回笔墨何等洁净。即如第一回,第五回,第二十五回,偶写神仙梦幻,也只略点虚说而止,决不如高鹗这样的活见鬼。第十二回,写跛足道人与《风月宝鉴》,是有寓意的。第十六回,写都判小鬼,是一节滑稽文字。这些都不是高氏所能借口的。且高作之谬,还在其次,因为谬处可以实在指出;最大的毛病是“文拙思俗”,拙是不可说的,俗是不可医的。至于怎样的拙和俗,我也难以形容,读者自己去审察罢。 古人说得好,“读其书想见其为人”。我们读高本四十回,也真可以想见高氏底为人了。他所信仰的,归纳起来有这三点:(1)功名富贵的偶像,所以写“中举人”,“复世职”,“发还家产”,“后嗣昌盛”。(2)神鬼仙佛的偶像,所以四十回中布满这些妖气。(3)名教底偶像,所以宝玉临行时必哭拜王夫人,既出家后,必在雪地中拜贾政。况且他在序言上批评《红楼梦》,不说什么别的,只因“尚不谬于名教”,所以“欣然拜诺”。啊!我们知道了!高鹗所赏识的,只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其实《红楼梦》谬于名教之处很多,高氏何必为此谬赞,他真是盲于心兼盲于目了。其余荒谬可笑之处还不止此。 (14)宝钗以手段笼络宝玉,始成夫妇之好。(第一百九回)这真是我们贵中国底传统思想了。因为有了夫妇底名份,所以就公然献媚,也无损人格底尊严,也不谬于名教的。高氏写此节之意,想是为后文宝钗有子作张本(王雪香也如此说)。但宝钗怀孕,何必定在前文明点?即使要写明,又何必写宝钗如此不堪,弄什么“移花接木”之计?妻子对于丈夫,用什么计来献媚争宠,这是什么话!况且以平日宝钗之端凝,此事更为情理所必无。雪芹原意要使闺阁昭传,(第一回)像他这样写法,简直是污蔑闺阁了。这对于我所假设的三个标准,处处违谬。高氏将何以自解?我常常戏说,大观园中人死在八十回中的都是大有福分。如晴雯临死时,写得何等凄怆缠绵,令人掩卷不忍卒读;秦氏死得何等闪铄,令人疑虑猜详;尤二姐之死惨;尤三姐之死烈;金钏之死,惨而且烈。这些结局,真是圆满之至,无可遗憾,真可谓狮子搏兔一笔不苟的。在八十回中未死的人,便大大倒霉了,在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写得牛鬼蛇神不堪之至。即如黛玉之死,也是不脱窠臼,一味肉麻而已。宝钗嫁后,也成为一个庸劣的中国妇人。钗黛尚且如此,其余诸人更不消说得了。 (15)黛玉赞美八股文字,以为学举业取功名是清贵的事情。(第八十二回)这也是高氏性格底表现。原文实在太可笑了,现在节引如下:“黛玉道:‘……内中也有近情近理的,也有清微淡远的,……也觉得好,不可一概抹倒。况且你要取功名,这个也清贵些。’宝玉……觉得不甚入耳;因想:‘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也这样势欲熏心起来?’……只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这节文字,谬处且不止一点。(1)黛玉为什么平白地势欲熏心起来?(2)黛玉何以敢武断宝玉要取功名?在八十回中,黛玉几时说过这样的话?(3)以宝黛二人底知心恩爱,怎么会黛玉说话,而宝玉竟觉得不甚入耳,在鼻子眼里笑了一声?在八十回中曾否有过这种光景?(4)宝玉既如此轻蔑黛玉,何以黛玉竟能忍受?何以黛玉在百二十回中,前倨后恭到如此? 这些疑问,如高鹗再生,我必要索他底解答;为高氏作辩护士的人,也必须解答了这些疑问,方才能自圆其说。如有人以为《红楼梦》原有百二十回的,也必须代答一下才行。如不能答,便是高鹗无力续书底证据,便是百二十回不出于一手底证据。 至于反面的凭据,在八十回中却多极了。宝玉上学时,黛玉以“蟾宫折桂”作讥讽。(第九回)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账话不曾?”(第三十二回)宝黛平常说的话,真是所谓“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恳切”,怎么到了第八十二回,竟会不甚入耳起来?这岂不是大笑话?以外八十回中写宝黛口角,无非是薄物细故,宝玉从来没有当真开罪黛玉的时候;怎么在这回中,竟以轻藐冷淡的神情,形之于词色呢?在这些地方,虽百高鹗,也无从辩解的。 而且我更不懂,高氏写这段文字底意旨所在。上边所批评的各节,虽然荒谬,还有可以原谅之处;这节却绝对的没有了。他实在可以不必如此写的,而偏要如此写法,这真是别有肺肠令人莫测。即王雪香向来处处颂赞他的,也说不出道理来。他只说:“作者借宝黛两人口中俱为道破。”为什么要借两人口中?为什么要道破?这依然是莫名其妙的话。 (16)黛玉底心事,写得太显露过火了,一点不含蓄深厚,使人只觉得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第八十二,八十三,八十九,九十,九十五,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这都是我主观上的批评,原不是定论。或者同时有人以为高氏补这几回是很好的,也尽可以的。因为这是文学的手段底优劣,所以也无从具体的用八十回来参较他俩个。至于“合否情理”这个标准,应用在这儿也不甚生效;因为高作这些地方底毛病,并不是十分不合情理,是不合黛玉平常的身分、性格。我们只可以用第二标准来批评他;但这个标准,却是主观色彩很浓厚的,不能引到明确的断论。现在姑且引几条太显露的,我以为劣的,如下: “看宝玉的光景,心里虽没别人,但是老太太、舅母,又不见有半点意思;深恨父母在时,何不早定了这头婚姻。又转念一想道:‘倘若父母在别处定了婚姻,怎能够依宝玉这般人才心地?不如此时尚有可图。’‘好!宝玉!我今日才知道你是个无情无义的人了!’‘好哥哥!你叫我跟了谁去!”(均见第八十二回) “黛玉大叫一声道:‘这里住不得了!’一手指着窗外,两眼反插上去。”(第八十三回) “宝玉近来说话,半吐半吞,忽冷忽热,也不知他是什么意思?”(第八十九回) “或者因我之事,拆散了他们的金玉也未可知?”(第九十五回) “宝玉!宝玉!你好!……”(第九十八回)这些都太过露,全失黛玉平时的性情。第八十三回所写,尤不成话。第八十二回写黛玉做梦,第八十九回写她绝粒,都是毫无风趣的文字。且黛玉底病,忽好忽歹,太远情理。如第九十二回,黛玉已“残喘微延”,第九十四回又能到怡红院去赏花,虽说是心病可以用心药治,但决不能变换得如此的神通。且这节文字,在文情上,似乎是个赘瘤。高氏或者故意以此为曲折,但做得实在太不高明,只觉得麻烦而且讨厌。至于第九十五回,黛玉以拆散金玉为乐事。这样的幸灾乐祸,毫不替宝玉着急,真是毫无心肝,又岂成为黛玉?写她临死一节文字,远逊于第七十七回之写晴雯,只用极拙极露的话头来敷衍了结,这也不能使读者满意。总之,以高鹗底笨笔,来写八面玲珑的林黛玉,于是无处不失败。补书原是件难事,补亲见亲闻的《红楼梦》则尤难;高氏不能知难而退,反想勉为其难,真是太不自量了。 (17)后来贾氏诸人对于黛玉,似太嫌冷酷了,尤以贾母为甚。(第八十二,九十六,九十七,九十八回)这也是高作不合情理之处。第八十二回,黛玉梦中见众人冷笑而去;贾母呆着笑:“这个不干我事。”第九十六回,写凤姐设谋,贾母道:“别的事,都好说!林丫头倒没有什么。”第九十七回,鸳鸯测度贾母近日疼黛玉的心差了些,不见黛玉的信儿,也不大提起。又说:黛玉见贾府中上下人等都不过来,连一个问的人都没有。又说:紫鹃想道:“这些人怎么竟这样狠毒冷淡?”第九十八回,王夫人也不免哭了一场;贾母说:“是我弄坏了他了!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傻气。” 这几节已足够供我们批评的材料。贾氏诸人对于黛玉这样冷酷,文情虽非必要,情理还有可通。至于贾母是黛玉底亲外祖母,到她临死之时,还如此的没心肝,真是出乎情理之外。八十回中虽有时写贾母较喜欢宝钗,但对于黛玉仍十分钟爱郑重,空气全不和这几回相似。象高氏所补,贾母简直是铁石心肠,到临尸一恸的时候,还要责备她傻气,这成什么文理呢!所以高氏写这一点,全不合三标准。况且即以四十回而论,亦大可不必作此等文字。高氏或者要写黛玉结局份外可怜些,也未可知。但这类情理所必无的事情,决不易引动读者深切的怜悯。高氏未免求深反惑了! (18)凤姐不识字。(第九十二回) 这是和八十回前后不相接合的。我引八十回中文字两条为证: 凤姐会吟诗,有“一夜北风紧”之句。(第五十回) “凤姐……每每看帖看帐,也颇识得几个字了。”后来看了潘又安底信,念给婆子们听。(第七十四回)这是凤姐识字底铁证,怎么在第九十二回里,说凤姐不认得字呢?这虽是与文情无关碍,但却与前八十回前言不接后语,亦不得不说是文章之病。 (19)凤姐得“衣锦还乡”之签,后来病死了。(第一百一,一百十四回) 这不但是与八十回不合,即在四十回中已说不过去了。她求的签是:“……于今衣锦返家园。”后来宝钗说:“这‘衣锦还乡’四字里头还有原故……”这似乎在后文应当有明确的照应,方合情理。哪知道凤姐后来竟是胡言乱语的病死了,临死的时候,只嚷到金陵去。至于“衣锦”两字,并无照应。说是魂返金陵,哪里有锦可衣?魂能衣锦或否,高氏又何从知道?说是尸返金陵,则衣锦作为殓衣释,也实在杀风景得很。况且书中既说,贾氏是金陵人氏,则归葬故乡情事之常,又何独凤姐?又何必求签方才知道呢?高氏所作不合前八十回,还可以说两人笔墨不能尽同。至于四十回中底脱枝失节,则无论如何,高氏无所逃罪。况且相去只十四回,高鹗虽健忘也不至此。我想,与其说高鹗底矛盾,不如说高鹗底迂谬。程伟元说他是“闲且惫矣”,真是一点不错。他如不闲,怎么会来续书?他如不惫,怎么会续得如此之乱七八糟呢?(20)巧姐年纪,忽大忽小。(第八十四,八十八,九十二,一百一,一百十七回)这也是全在四十回中的,是高作最奇谬的一节文字,不但在情理之外,且几乎在想象之外了!我们不能不详细说一说,先把这几回文字约举如下。 (A)奶子抱着巧姐儿,用桃红绫子小棉被儿裹着,脸皮发青,眉梢鼻翅微有动意。(第八十四回)这明是婴儿将抽筋底光景,看这里所说,她至多不得过两三岁。 (B)那巧姐儿在凤姐身边学舌,见了贾芸,便哑的一声哭了。(第八十八回)小儿学舌也总不过三岁,且见生人便哭,也明白是婴儿底神情。 (C)巧姐跟着李妈认了几年字,已有三千多字,且念了一本《女孝经》,又上了半年《列女传》。宝玉对她讲说,引了许多古人,如文王后妃,姜后,无盐,曹大家,班婕妤,蔡文姬……等:共二十二人。巧姐说:这些也有念过的,也有没念过的,现在我更知道了好些。后来她又说,跟着刘妈学做针线,已会扎花儿,拉锁子了。(第九十二回)即以天资最聪明的而论,这个光景至少已是七八岁了,况且书上明说已认了几年字,又会做精细的活计;决非五六三四岁的孩子可知。且巧姐言语极有条理,且很能知道慕贤良,当然年纪也不小了。即小说以夸张为常例,亦总不过七八岁。其实在实际上,七八岁的孩子,能如此聪明是百不见一的。算她仅七八岁,已是就小说论,不是以事实看。但这个假设,依然在四十回中讲不过去。巧姐万不能如此飞长,象钱塘江潮水一样。第九十二回距第八十八回只有四回,在四回之中,巧姐怎么会暴长起来?不可解一。从第七十一回到第一百十回,总共不过三年;(第七十一回,贾母庆八旬,第一百十回贾母卒,年八十二岁。)而巧姐已在四回之中已过了几年,──至少亦有三年,因两年不得说几年──这光阴如何能安插得下?三十九回中首尾三年,四回中亦是三年;则其余的三十五回,岂不是几乎不占有时间的,这如何能够想象?不可解二。 但这还可以疏忽作推诿,小说原是荒唐言,大可不必如此凿方眼;上边所论,不过博一笑而已,未必能根本打销高作底声价。只是笑话却并不以此为止,这却令我们难乎为高鹗辩解。(D)大姐儿哭了;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了。(第一百一回)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只有大哭的一法,看这个光景她不过三岁,至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如巧姐能说话,婆子亦决不敢平白地拧她一把。可见其时,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至多也不过会学舌。既然如此,请看本文慕贤良之事,应作何解释?念书,认字,做针线的孩子;过了些时候(九回书),反只会啼哭,连话都不会说了。这算怎么一回事?孩子长大了,重新还原,这算怎么一回事?长得奇,缩得更奇;长得快,缩得更快。这又算怎么一回事?在描写人情的《红楼梦》中,夹进这样光怪陆离的幻想,我不能不佩服高氏底才高胆大。一百年来,这样“奇而又奇”的奇迹,没有一个人敢提出来加以疑惑的,我不能不佩服读者底“不求甚解”。巧姐长得太快,还可以粗忽来推诿。至于长了又缩小,这无论何人,不能赞一词的,而竟没有人批评过。评《红楼梦》的人如此之多,这样的怪事,偏不以为怪,大约都是抱“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个主义的。王雪香只以巧姐长得太快为欠妥,其实何止欠妥而已,简直是不通而又不通。象这类事情,正应当在“六合之外”,岂能混入情理之中。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部情理中的书,就不能不竭力排斥高鹗补作的四十回。 (E)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第一百十七回)十六回以后,她又飞长了。说这十六回书,有十年的工夫,这无论如何是不可信的(我们知道,前八十回,只有首尾九年)。既不可信,她底生长,又成了一种奇迹。巧姐长了又缩,缩了又长,简直是个妖怪,不知高氏是什么意思?十二钗惟巧姐年最小,所以八十回中绝少提及,只写了些刘老老底事情,终非巧姐传底正文。后四十回中被高氏如此一续,巧姐真可谓倒霉之至,至于高鹗为什么写她底事情如此神怪,其原因很难懂;大约他本没有注意到这些地方,只是随意下笔。慕贤良一回专为巧姐作传,拿来配齐十二钗之数,所以勉强拼凑些事情,总要写得漂亮一点,方可以遮盖门面,他却忘了四回以前所写的巧姐是什么光景的。于是她就暴长了一下。后来凤姐病深,高氏要写巧姐年幼,孤露可怜,以形凤姐结局底悲惨。于是她就暴缩一下。到书末巧姐要出嫁,却不能不说她是十三四岁,因为这已是最小的年龄。于是她又暴长了。高氏始终没有注意她底年龄,所以才闹了这么一个大笑话。百余年来的人,有崇拜偶象的心理,而又不知后四十回是高续的,所以大家都是见怪不怪。且他们读书也只是去消闲下酒,也未必能综观前后,仔细推求,也无怪其“冥然罔觉”了。但现在的我们读《红楼梦》时却要知道,巧姐传是全缺的;高鹗所补,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了不相干的。若混为一谈,不分皂白,作者有知,又岂能容受这种侮辱呢! 巧姐慕贤良一回,还有一点谬处,就是所描写的绝不是宝玉。宝玉向来不肯作这类迂谈的,在这儿却平空讲了无数的名教中人,贞烈贤孝的妇女,给巧姐听。这真是不谬于名教的《红楼梦》,高氏可以踌躇满志了。但宝玉为人却顿成两橛,未免说不过去。后四十回写宝玉,竟是个势利名教中人;只于书末撒手一走,不知所终;这是非常可怪的。不但四十回中的宝玉不和八十回的他相类似;即四十回中,宝玉前后很像两个人,并与失玉送玉无关,令人无从为他解释。高氏对于书中人物底性情都没有一个概括的观念,只是随笔敷衍,所以往往写得不知所云,亦不但是宝玉一人。不过宝玉是书中主人翁,性格尤难描画,高氏更没处去藏拙罢了。 上列二十条,是四十回中最显著的毛病;以外不重要的地方可笑之处自然还多。如香菱之病疾,没有提起,自然地痊愈了;以平儿底精细,连水月庵馒头庵都分不清楚,害凤姐吐血;(第九十三回)以紫鹃底秀慧,而写她睡着,远远有吆呼之声;(第八十二回)小红和贾芸有恋爱关系,后来竟了无照应,她只和丰儿做了个凤姐底随身小婢,毫不占重要的位置;麝月抽了荼蘼花签,却并无送春之事;以外零零碎碎的小毛病──脱枝失节,情理可笑的──自然还有,只是一时不能备举,且与大体无关,亦可以不必备举了。 高作底详评,已如上所说了。但我们要更综合地批评一下,这方才尽这篇文字底责任。我以前给颉刚的信曾起诉高氏有五条,都是零碎的,而颉刚却归纳成为三项。我底五条是:(1)宝玉不得入学中举。(2)黛玉不得劝宝玉读时文。(3)宝钗嫁后,不应如此不堪。(4)凤姐宝钗写得太毒;且凤姐对于黛玉,无害死她的必要。(5)宝玉出家不得写得如此神奇。(十,六,十八信) 颉刚回信上说:“你起诉高鹗的五条,我都不能为他作辩护士。我以为他犯的毛病归纳起来有三项:(1)他自己是科举中人,所以满怀是科举观念,必使宝玉读书中举。(2)他也中了通常小说‘由邪归正’的毒,必使宝玉到后来换成一个人。(3)他又中了批小说者‘诛心’的成见,必使凤姐宝钗辈实为奸恶人。我疑心在他续作时,或已有批本,他也不免受批评人的暗示。”(十,六,二十四信) 他虽没有考定有正本上评注底年代,但颇已疑心高氏曾及见这类的评语。现在我们知道,有正本评注,即不在高鹗之前,至少必和他是同时;可见高氏受评注底暗示,这个假定,颇有证实底可能。颉刚所归纳的三条,我以为理由十分充足,无再申说底必要。我们现在要进一步去讨论高鹗续书底目的,和他底性格与作者底比较;下了这样的批评,方才能彻底估定后四十回底价值。我们真要了解一种作品,非先知道他底背景不可,专就作品本身着眼,总是肤浅的,片面的,不公平的。 我们第一要知道,高鹗只是为雪芹补苴完功,使此书“颠末毕具”,他并没有做《红楼梦》底兴趣;且也没有真正创作《红楼梦》底可能。我给颉刚的信上说: “因为雪芹是亲见亲闻,自然娓娓言之,不嫌其多;兰墅是追迹前人,自然只能举其大概了结全书。若把兰墅底亲见亲闻都夹杂写了进去,岂不成了一部‘四不象’的《红楼梦》!……总之,《红楼梦》全书若照雪芹做法,至少亦不止一百二十回,兰墅补了四十回是最少之数了。所以有些潦草了结的地方,我们尽可以体谅兰墅的。”(十,六,十八信)这是说明高氏补书这般草率仓忙的缘故。因他不是曹雪芹,因他胸中没有活现的贾宝玉,十二钗;所以不容得他不草率仓忙。这决非是高氏底大过失。我们看比他较早的补本,也只有三十回,其中仓忙草率想正和高作相同(见下卷),可见这是续书不可免的缺陷了。 我更要去说明高作底草率仓忙,到什么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后四十回是怎样结构成功的?以我底眼光看,四十回只写了主要的三件事,第三项还是零零碎碎的,其实最主要的只有两项: (1)黛玉死,宝玉做和尚。 (2)宝玉中举人。 (3)诸人底结局,很草率的结局。第三项汇聚拢来可算一项,若分开来看,却算不了什么。因为向来的观念,无论写什么总是“有头有尾”才算完结;所以高氏只得勉强将书中人底结局点明一下。至于账簿式的结局,那就不在他底顾虑中了。 老实说,四十回只写了(1)(2)两项,而第二项是完全错了的。我们可用这个来估定高作底价值。我这归纳的结果,是可以实证而非臆想的。试把各回分配于各项之下: (1)第八十二回,病潇湘痴魂惊恶梦。 第八十三回,上半节写黛玉之病深。 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第八十五回,唱的戏是《冥升》和《达摩渡江》。 第八十七回,黛玉弹琴而弦忽断。 第八十九回,蛇影杯弓颦卿绝粒。 第九十一回,宝黛谈禅;黛说“水止珠沉”,宝说“有如三宝”。 第九十六回,瞒消息凤姐设奇谋,泄机关颦儿迷本性。 第九十七回,黛玉焚稿。 第九十八回,黛玉卒。 第一百四回,宝玉追念黛玉。 第一百八回,死缠绵潇湘闻鬼哭。 第一百十五回,和尚送通灵玉。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 第一百十七回,阻超凡佳人双护玉。 第 一百十八回,警谜语妻妾谏痴人。 第一百十九回,宝玉却尘缘。 (2)所引各回,见《高鹗续书底依据》一篇中,共有六回。(1)项最多占了十七回。(2)项也占了六回。单是这两项已占全书之半数。以外便是些零碎描写、叙述,大部份可以包括在(3)项中。只有抄家一事不在其内;但高氏却不喜欢写这件事,所以在抄家之时,必请出两位王爷来优礼贾政;既抄之后又要“复世职”“沐天恩”。可见高氏当时写这段文字,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于本心。他底本心,只在于使宝玉成佛做祖,功名显赫。如没有第二项,宝玉中举事,那九十八回黛玉卒时,便是宝玉做和尚的时候了。他果然也因为如此了结,文情过促,且无以安插宝钗。而最大的原因,仍在宝玉没有中举。他以为一个人没有中举而去做了和尚,实在太可惋惜了。我们只看宝玉一中举后便走,高氏底心真是路人皆见了。 高氏除写十二钗还有些薄命气息,以外便都是些“福寿全归”的。最是全福是宝玉了。他写宝玉底结局,括举为三项: (1)宝玉中第七名举人。 (2)宝玉有遗腹子,将来兰桂齐芳。 (3)宝玉超凡入圣,封文妙真人。他竟是富贵神仙都全备了。神仙长生不老,寿考是不用说的了。高鹗写贾氏亦复如此,虽抄了家,依然富贵荣华,子孙众多,全然不脱那些小说团圆迷的窠臼,大谬于作者底本意。但我们更要去推求他致谬底原由,不能不从作者和高氏底性格底比较下手。我给颉刚一信上说: “我们还可以比较高鹗和雪芹底身世,可以晓得他俩见解底根本区别。雪芹是名士,是潦倒不堪的,是痛恶科名禄利的人,所以写宝玉也如此。兰墅是热中名利的人,是举人(将来还中进士,做御史),所以非让宝玉也和他一样的中个举人,心里总不很痛快。我们很晓得高鹗底‘红学’很高明,有些地方怕比我们还高明些。但在这里,他却为偏见拘住了,好像带了副有颜色的眼镜,看出来天地都跟着变了颜色了。所以在那里看见了二点线索──其实是他底误认──便以为雪芹原意如此,毫无愧色的写了下去,于是开宗明义就是‘两番入家塾’。雪芹把宝玉拉出学堂,送进大观园;兰墅却生生把宝玉重新送进学堂去了……”(十,六,九。) 在另一信上又说: “总之,弟不敢菲薄兰墅,却认定他和雪芹底性格差得太远了,不适宜于续《红楼梦》。若然他俩性格相近一点,以兰墅之谨细,或者成绩远过今作也未可知。”(十,六,十八。)我是再三申说,高氏底失败,不在于“才力不及”,也不在于“不细心谨慎”,实在因两人性格嗜好底差异,而又要去强合为一,致一百二十回成了两橛,正应古语所谓“离之双美合之两伤”。我曾有一意见,向颉刚说过: “《红楼梦》如再版,便该把四十回和前八十回分开。后四十回可以做个附录,题明为高鹗所作。既不埋没兰墅底一番苦心和他为人底个性,也不必强替雪芹穿这一双不合式的靴子。”(十,六,九。)高作底庸劣我们知道了,他底所以如此,我们却可以原谅他。总之,说高鹗不该续《红楼梦》是对的,说高鹗特别续得不好,却不见得的确;因为无论谁都不适于续《红楼梦》,不但姓高的一个人而已。但高鹗既冒充了雪芹,抖了近一百年,现在偶然倒霉一下,也不算委屈他了! 高鹗冒名顶替,是中国文人底故态,也是一种恶习,我决不想强为他辩护。但在影响上,高氏底僭号却不为无功,这虽非他本意所在,而我们却不得不归功于他。 《红楼梦》既没有完全,现存的八十回实在是一小部份,并且还是比较不重要的部份,所以高非补书不可。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的文字,若没有煞尾,恐怕不免引起一般无识读者底误会。他们必定说:“书上并没说宝走黛死,何以见得不团圆呢?”当他们豪兴勃发的时候必定要来续狗尾,也必定要假传圣旨依附前人。《红楼梦》给他们这一续,那糟糕就百倍于现在了。他们决定要使宝玉拜相封王,黛玉夫荣妻贵,而且这种格局深投合社会底心理,必受欢迎无疑。他们决不辨谁是谁,只一气呵成的读了下去。雪芹这个冤枉却无处去诉,而乌烟瘴气亦不知如何了局。总之,污蔑而已,侮辱而已!幸而高氏假传圣旨,将宝黛分离,一个走了,一个死了,《红楼梦》到现在方才能保持一些悲剧的空气,不致于和那才子佳人的奇书同流合污。这真是兰墅底大功绩,不可磨灭的功绩。即我们现在约略能揣测雪芹底原意,恐怕也不能说和高作后四十回全无关系。如没有四十回续书,而全凭我们底揣测,事倍功半定是难免的;且高氏不续,而被妄人续了下去,又把前后混为一谈,我们能有研究《红楼梦》底兴趣与否,也未始不是疑问。这样说来,高氏在《红楼梦》总不失为功多罪少的人。 妙得很啊!就事论事,宝走黛死都是高氏造的谣言,雪芹只有暗示,并未正式说到的,而百年来的读者,都上了高氏这一个大当,虽有十二分的难受,至多也只好做什么《红楼圆梦》,《鬼红楼梦》……这类怪书,至多也只能把黛玉从坟里拖出来,或者投胎换骨,再转轮回。他们决不敢做一部原本《红楼梦》冒了曹雪芹底名姓,这真是痛快极了!他们可惜不知道,原本只有八十回,而八十回中黛玉是好好的活人,原不必劳诸公底起死回生的神力。高鹗这个把戏,可谓坑人不浅。我真想不到“假传圣旨”有这样大的威权。 从这里,高氏借大帽子来吓唬人的原因,也可猜想了。我从前颇怀疑:高氏补书这一事既为当时闻人所知,他自己又不深讳,为什么非假托雪芹不可,非要说从鼓担上买来的不可?现在却恍然有悟了。高鹗谨守作者底原意,写了四十回没有下场的、大拂人所好的文字,若公然题他底大名,必被社会上一场兜头痛骂,书亦不能传之久远;倒不如索性说是原本,使他们没处去开口的好。饶你是这样,后来还有一班糊涂虫,从百二十回续下去。这可见社会心里,容留不住悲剧的空气,到什么程度。若只有八十回本流传,其危险尤不堪设想。所以高氏底续书,本身上的好歹且不去讲他,在效用上看,实在是《红楼梦》底护法天王,万万少他不得的。我们现在应该感谢高氏替我们开路,更应该代作者感谢他扫清妖孽的一种大功绩。我从前颇以高鹗续书假托雪芹为缺憾,现在却反释然了。 我想不到后四十回底批评做得这样冗长,现在就把他结束,以致语作为总评。 “高鹗以审慎的心思,正当的态度来续《红楼梦》,他宁失之于拘泥,不敢失之于杜撰。其所以失败:一则因《红楼梦》本非可以续补的书,二则因高鹗与曹雪芹个性相差太远,便不自觉的相违远了。处处去追寻作者,而始终追他不上,以致迷途,这是他失败时底光景。至于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就事论事,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而罪少。 “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是我对于高作底赞扬和指斥!二二,六,一八(五)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 《红楼梦》本子虽多,但除有正书局所印行的戚本以外,都出于一个底本,就是程伟元刻的高氏本。所以各本字句虽小有差异,大体上却没有什么重要的区别,即使偶有数处,也决不多的。我虽在实际上,没有能拿各本去细细参较一下,但这个断语却至少有几分的真实。至于高本和戚本,因为当时并无关系,所以很有些不同;虽然也不十分伙多,显著,却已非高氏各本底差异可比了。这是我草这篇底缘故。 大家知道,高本是一百二十回,回目是全的;戚本只有八十回,连回目也只有八十。看戚蓼生底序上说,实在他所看见的只有八十回书。原来戚氏行辈稍前于高鹗,所以补书一事决非戚氏所知。且他也并没有补书底志愿,戚氏在这一点上,是很聪明的。他说: “乃或者以未窥全豹为恨,不知盛衰本是回环……作者慧眼婆心,正不必再作转语……彼沾沾焉刻楮叶以求之者,其与开卷寤者几希!”(戚本序) 他知道八十回后必定是由盛而衰,以为不补下去,也可以领悟得,不必去下转语了。他又以为抱这种“刻舟求剑”的人,是沾沾之徒;可见不但高鹗挨骂,即我们也不免挨骂了! 我们既承认戚蓼生那时所见的《红楼梦》,回目本文都只有八十之数,就不能不因此承认程伟元所说原本回目有一百二十,是句谎话(程语见高本程序)。程氏所以说谎,正因可以自圆其说,使人深信后四十回也是原作。其实“回目只有八十”,极易证明,决非程氏一语所能遮掩得过,我在前边,已有专篇论及了。 既如此,就较近真相这一个标准下看,戚本自较胜于高本;因为高鹗既续了后四十回,虽说“原文未敢臆改”,但既添了这数十回,则前八十回有增损之处恐已难免。高氏原曾明说前八十回曾经他校订,换句话说,就是经他改窜。至于改得好不好,这又是另一问题。 但这两本底优劣区分,却又不如此简单。为什么呢?(1)高氏校书,并非全以己意为准,曾经过一番“广集各本校勘,准情酌理,补遗订讹”的工夫。且高本出后,即付排付刊,不容易辗转引起错误。(2)戚本直到最近方才影印,百余年来,只以钞本流传,难免传钞致误。且戚本一序,并非亲笔写的;所以戚蓼生虽前于高鹗,但戚本未必是当时的原本,或者竟是很晚的抄本,也说不定的。既断不定这是戚氏所见的原钞本,或是后来的传钞本,就不能武断这本底真的年代。以我底主观的眼光推测,这决是辗转传钞后的本子,不但不免错误,且也不免改窜。 两本既互有短长,我也不便下什么判断,且也觉得没有显分高下底必要。现在只把大体上不同之处说一说,至于微细的差异,这是校勘本书人底事,不是在这里所应当注意的。我们先论两本底回目。戚本不但没有后四十回之目,即八十回之目亦每与高本不同。现在选大异的几回列表如下:(1)第五回高--贾宝玉神游太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戚--灵石迷性难解仙机,警幻多情秘垂淫训(2)第八回高--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戚--拦酒兴李奶姆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3)第九回高--训劣子李贵承申斥,嗔顽童茗烟闹书房戚--恋风流情友入家塾,起嫌疑顽童闹书堂(4)第十七回高--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戚--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深幽(5)第二十五回高--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戚--魇魔法姊弟逢五鬼,红楼梦通灵遇双真(6)第二十七回高--滴翠亭宝钗戏彩蝶,埋香冢黛玉泣残红威--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7)第三十回高--椿龄画蔷…… 戚--龄官画蔷……(8)第六十五回高--贾二舍偷娶尤二姨,尤三姐思嫁柳二郎戚--膏粱子惧内偷娶妾,淫奔女改行自择夫(9)第八十回高--美香菱屈受贪夫棒,王道士胡诌妒妇方。 戚--懦弱迎春肠回九曲,娇怯香菱病入膏肓。从上表看,(1)(5)(6)三项高本均较戚本好。戚本肉麻可厌,高本则平实通达。(3)(7)均戚本佳。龄官不得说“椿龄”,李贵受斥不应列入回目。(8)可谓无甚好歹,高本较直落些而已。(4)因分回不同,故目亦不同。(2)(9)两项,不能全以回目本身下判断。 我们先说(4)项。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深幽。”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 现行的亚东书局本,这两回分回方法完全依照高本,而改了回目。他所改的出于杜撰无所依据,不免太鲁莽些。如古人底书偶有未妥之处,可凭主观的意见乱改;那么,一改再改之后,何从再看见原来的面目呢!所以我以为亚东本之第十七回目,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是不妥贴的。 至于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是戚本好些,理由有三:(1)从游园后宝玉退出分回,段落较为分明。(2)教演女戏,差人请妙玉,和高本第十八回开头所叙各事相类,都是作元春归省底预备,这处不得横加截断,分成两橛。(3)第十七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实在是太重复了。且在第十七回中,高本也并无庆元宵之事,回目和本文不相符合。以这三个原因,我宁以戚本为较佳。汪原放君以为怡红院是贾妃所定的名字,不能先说,为戚本病。我却以为无甚大关系。贾政等迷路的地方是将来的怡红院,回目上先提一下有何不可?汪君在这里,又似乎太拘泥了些。 第(2)项就回目底文字批评,高本似乎较好;就本文底事实对看,两本简直是半斤八两;就书中大意看,这就不容易说了。第八回共叙述三件事:(1)钗玉互看通灵金锁;(2)宝黛两人在薛姨妈处喝酒;(3)宝玉回去摔茶杯。高本之目,只说了(1)项,虽然扼要,未免偏而不全。戚本之目,包举(2)(3)两项,却遗漏了本回最重要的(1)项,亦属不合。总之,两本这一回之目,犯了同一个毛病,就是只说了一部份不能包举全体;不过高本回目较为稳妥漂亮,戚本用“贾公子”不合全书体例,未免不伦不类。 若就书中大意作批评,这就很不容易说了。我们试想,高戚两本,这一个回目是完全不同的,不但字面不同,意义亦绝不同,在八十回书内实为仅见。这一点上我们须得加一番考虑。我们第一要知道,这决非仅是一本传钞底歧异,是两本底区别。戚本眉批上说:“作者点明金玉,特不欲标入回目,明明道破耳。”反过来说,高本是欲明明道破的。高本第八回之目如此,明是作后文金玉成婚底张本;而戚本却只有八十回,没有前后照应底必要,所以不欲明明道破。依我看来,戚本之回目或者是较近真的。 我先假定八十回中本文回目,多少经过高氏底改窜。我们看高鹗底《红楼梦》引言上说: “……今复聚集各原本,详加校阅,改订无讹。……”这还是有依据的改正,不是臆改。但下一条又说: “……其间或有增损数字处,意在便于披阅,非敢争胜前人也。”这是明认他曾以已意改原本了。虽他只说增损数字,但在实际上,恐怕决不止数字。他虽说,“非敢争胜前人”,但已可见他底本子,有许多地方,为前人所未有。不然,他又何必要自解于“争胜前人”这一点? 最可笑的,他对于自己做的后四十回,反装出一副正经面孔,说什么“至其原文,未敢臆改”。他自己底大作,已经改了又改,到自以为尽善尽美了,方才付印,如何再能臆改呢?这真是高氏欺人之谈,无非想遮掩他底补缀的痕迹,无奈上文已明说后四十回无他本可考,所谓“欲盖弥彰”了。 既承认了这个假定,那么,第八回之目,就可以推度为高氏底改笔──臆改或有依据的。高氏为什么要如此呢?因为可以判定金玉姻缘,使他底“宝钗出闺成礼”一节文字,铁案如山,不可摇动。至于戚本,回目数与原本同,自然没有这个必要。作者即有意使金玉团圆,也不必在回目中明明道破,使读者一览无余。高氏却有点做贼心虚,不得不引回目以自重了。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 对于(9)项,我也有相同的批评。就第八十回之目本身而论,高本是较为妥当。即以此回本文及上回之目参看,高本也很好。戚本这一个回目有两个毛病:(1)第七十九回,既说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这回又说“懦弱迎春肠回九曲”,未免有重复之病。(2)第八十回本文先叙香菱受屈,后叙迎春归宁诉苦,即使要列入回目,亦当先香菱而后迎春,何得颠倒? 但高本这回目却甚可疑,不得不说一说。王道士诌妒妇方,不过随意行文,略弄姿态,并无甚深意,无列入回目之必要。此可疑一。高氏后来写香菱,有起死回生之功,闹了一个大笑话。这里若照戚本作:“香菱病入膏肓”,岂不自己打嘴巴。这显有改窜的痕迹,可疑二。但戚本这回目亦非妥善,我们也不能断定原本究竟作什么。 在论两本子底回目以后,有一句话可以说的。我想《红楼梦》既是未曾完稿的书,回目想是极草率的,前后重复之处原不可免。到高鹗补了后四十回,刊版流传,方才加以润饰,使成完璧。所以高本底回目,若就文字上看,实在要比戚本漂亮而又妥当,正是因为有这番修正底工夫。而戚本回目底幼稚,或者正因这个,反较近于原本。我们要搜讨《红楼梦》底真相,最先要打破“原书是尽善尽美的”这个观念。否则便不免引入歧途。即如第八十回之目,我以为原本或者竞和戚本相仿佛,亦未可知。高鹗一则因他重复颠倒,二则因不便照顾香菱底结局,于是把他改了。 两本回目底异同既明,我们于是进而论到两本底本文。这自然是很繁琐的,我只得略举大概,微细的地方一概从省。但即是这样论列,已是很繁重的了。 自然最重要的是第一回,作者论此书底效用,在高本上说: “……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 “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把此一玩……”戚本却作: “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 “只愿他们当那醉饱淫卧之时……把此一玩……”这真是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了!在这些地方,刻本自然不可菲薄。我们把这两条分别解一下,优劣自见。 高 本 戚 本“醒同人之目”,指我辈而言,明 “说世之目”,指世俗,世间而言。 以外不与。 “破一时之闷”,指自己底闷怀。 “破人愁闷”,指他人底愁闷。 “醉余睡醒”,觉悟之初。 “醉饱淫卧”,沉沦之日。 依高本看,《红楼梦》是文学,是唤醒痴迷,陶写性灵的;依戚本看,《红楼梦》是闲书,是争妍取媚,喷饭下酒的。这实是很紧要的关键,不可以不详辨。 在这回里,戚本还有两节很荒谬的文字,高本也是没有的。引如下: “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 “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眨恶诛邪之语,亦非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可比。”可怜!《红楼梦》才脱了“优孟衣冠”,又带上“方头巾”了。情不可适,反在《红楼梦》中来讲求理治,这是什么话!贬恶诛邪,称功颂德,眷眷于伦常,岂真是“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吗?这又是什么话!我从前曾说过戚本大谬之处甚多,凡这些地方都可以作证。这也并非传钞之误,实在是后来人有意加添改窜的。这层意思,后文再须详说。 在第二回里,有一点高本是错了,应照戚本改正。如戚本不发见,这个矛盾是无法解决的。王雪香《红楼梦存疑》里面说:“一回云‘生元春后次年即生衔玉公子’,后复云‘元春长宝玉二十六岁’,又言‘在家时训诂宝玉’……”(一回疑是二回之误,训诂疑是训过之误。)他已见到这点上欠妥。但现在把戚本和高本对举,这就不成为问题。 “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元春),……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宝玉)……”(高本)因有“次年”一词,所以前后矛盾。戚本这回文不作次年,却作后来,便一点问题没有了。这是抄本可以校刻本底错误底一个例子。 还有一处,也是高本底疏漏,应照戚本补的。第十六回尾,写秦钟临死光景,有鬼判及小鬼底一节谈话。高本只写众小鬼抱怨都判胆怯为止,下边接一句“毕竟秦钟死活如何”,这回就算完了。到第十七回开场,秦钟却已死了,与情理未免有两层不合:(1)宝玉特意去别秦钟的,自应当有一番言语,文情方圆。(2)因宝玉来了,都判吓慌,明是下文要放秦钟还阳与宝玉一叙;否则直白叙去即可,何必幻出小鬼判官另生枝节?依高本这么说,岂不是都判见识反不如小鬼,秦钟就这般闷闷而死的,不但文情欠佳,即上下文势亦不连贯。我以为这回之末,众鬼抱怨都判以后,应照戚本补入这一节。 “都判道:‘放屁!俗话说的好,天下官管天下民。阴阳并无二理,别管他阴,也别管他阳,没有错了的。’众鬼听说,只得将他魂放回;哼了一声,微开双目,见宝玉在侧,乃勉强叹道:‘怎么不早来?再迟一步,也不能见了!’宝玉携手垂泪道:‘有什么话,留下两句?’秦钟道:并无别话!以前你我见识,自为高过世人,我今日才知自误了!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说毕,便长叹一声,萧然长逝了。”(“自“为”中间疑脱一“以”字)补了这段文字,却是妥当得多。虽然秦钟最后一语,有点近于“禄蠢”底口吻;但他临命时或不能不悔,正与第一回语相呼应。以外各处口吻底描写,事迹底叙述,亦都合式,很有插入底资格。 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两本有好几处不同。现在分项说明: (1)高本上惜春没有做灯谜,戚本却是有的。她底灯谜是“佛前海灯”。文曰: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墨海,性中自有大光明。”依我看,三春既各有预兆终身之谜,惜春何得独无。况此谜亦甚好,应照戚本补入为是。 (2)高本中黛钗各有一谜;而戚本中黛玉无谜。高本所谓黛玉之谜,戚本以为宝钗所作,高本宝钗之谜,不见于戚本。所以──“朝罢谁携两袖烟……”这一首七律,打的是更香,高本以为是黛玉底,戚本却以为是宝钗底。至于──“有眼无珠腹内空,荷花出水喜相逢。梧桐叶落纷离别,恩爱夫妻不到冬。”高本以为是宝钗所作的,戚本上却完全没有。这一点也很奇怪。这一谜极重要──依高本看──可以断定宝钗底终身是守寡,何以戚本独独没有?我也疑心,这是高氏添入的,专为后文作张本而设,和改第八回之目是一个道理。 (3)宝玉一谜,打的是镜子,高有戚无。我依文理看,戚本是对的,应照他删去为是。因为本回下面凤姐对宝玉道:“适才我忘了,为什么不当着老爷撺掇,叫你也作诗谜儿?”她既说是忘了,是明明没有撺掇贾政,叫宝玉作谜。若宝玉已做了极好的诗迷,凤姐岂能拿这个来吓唬宝玉呢?这是极容易明白,不消多说的。 戚本虽也有好处,但可发一笑的地方,却也不少。如高本第二十五回,“贾政心中也着忙。当下众人七言八语,……”文气文情都很贯串,万无脱落之理。而戚本却平白地插进一段奇文,使我们为之失笑。 “贾政等心中也有些烦难,顾了这里,丢不了那里。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工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那里。当下众人七言八语。……”(“倒“那”中间疑脱一“在”字)不但文理重沓不通,且把文气上下隔断不相连络。请问在举家忙乱的时候,夹写薛蟠之呆相,成何文法?评注人反说:“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章法!”这真是别有会心,非我辈所知了。 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的信,末尾有“男芸跪书,一笑。”这是错了。书中叙贾芸写信,文理不通有之,万不会在“男芸跪书”之后,加上“一笑”一词。这算什么文法?一看戚本便恍然大悟了。戚本这一处原文作“男芸跪书(一笑)”,一笑是批语,不是正文,所以夹行细写。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有留心,将批语并入正文,从此便以误传误了。但高氏所依据的钞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 第四十二回,宝玉看宝钗为黛玉拢发,这一段痴想,高本写得极风流,戚本却写得很煞风景。我并引如下: “宝玉在旁看着,亦觉更好,不觉后悔;不该令他抿上鬓去,也该留着,此时叫他替他抿上去。”(高本)(第一及第三之他是指黛玉,第二之他指宝钗)“宝玉……叫我替他抿去。”(戚本)(我是宝玉自指。)这一个“我”字错得好利害啊!照高本看,宝玉不愧“意淫”之名;被戚本这一误,宝玉简直堕落到情场底饿鬼道。高本所写的光景、情趣,何等的风华可喜,生生被一个“我”字糟蹋了。凡这等地方,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所关很大,我不得不辨一下。 且不但风格底优劣迥殊,即以文词底结构论,这个“我”字万万安他不下。为什么呢?上文明有“也该留着”一兼词,(高戚两本同)正为说明此语之用,言当初不该让黛玉自己拢发,最好留着,一起让宝钗替她抿上去。若宝玉想自己为黛玉拢发,何必说什么留着?因为即使是留着,也与宝玉无干。宝玉在这回书上本没有替黛玉抿发,何必惋惜呢?而且上文所谓“亦觉更好”一兼词,如下文换了“我”字,又应当作何解释?宝钗替黛玉抿鬓,所以能说更好。以如此好的风情,而宝玉要亲自出马,岂不是煮鹤焚琴,大杀风景呢?这类谬处,都是后来传钞人底一己妄见,奋笔乱改所致。他们因被这好几个他字搅扰不清,依自己底胸襟,莫妙于换一我字,方足以写宝黛底亲昵。我们看戚本底眉评,就可以恍然于这类妄人底见解了。(戚本这回眉评说:“今本将我字改作他字不知何意?”) 第四十九回,写香菱与湘云谈诗之后,宝钗笑话她们;高戚两本有繁简底不同,而戚本却很好,可以照补。 “……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痴颠颠,那里还象两个女儿呢?’说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来。”(高本) “……李义山之隐碎。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那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戚本所作,不但说话神情,极其蕴藉聪明;且依前后文合看,这后来宝钗一语,万万少不得的。因为如高本所作,宝钗说话简直是教训底口吻,另无甚可笑,二人怎么会都笑起来?必如戚本云云,方才有可笑之处,且妙合闺阁底神情。否则,一味的正言厉色,既不成为宝钗,又太杀风景了。 第五十三回,写贾母庆元宵事,戚本较高本多一大节文字,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现在引如下: “原来绣这璎珞的,也是个姑苏的女子,名唤慧娘。因他亦是书香宦门之家,他原精于书画,不过偶然绣一两件针线作耍,并非世卖之物。凡这屏上所绣之花卉,皆仿的是唐宋元各名家的折枝花卉;故其格式皆从雅本来,非一味浓艳匠工可比。每一枝花侧,皆用古人题此花之旧句,或诗或歌不一,皆用黑绒绣出草字来,且字迹勾踢转折轻重连断,皆与笔写无异,亦不比市绣字迹,倔强可恨。他不仗此获利,所以天下虽知,得者甚少。凡世宦富贵之家,无此物者甚多。当今称为‘慧绣’。竟有世俗射利者,近日仿其针迹,愚人获利。偏这慧娘命夭,十八岁便死了,如今再不能得一件的了。所有之家亦不过一两件而已,皆惜若宝玩一般。更有那一干翰林文魔先生们,因深惜慧绣之佳,便说这‘绣’字,不能尽其妙,这样针迹,只说一‘绣’字,反似乎唐突了,便大家商议了将‘绣’字隐去,换了一个‘纹’字,所以如今都称为‘慧纹’。若有一件真慧纹之物,价则无限。贾府之荣,也只有两三件。上年将两件已进了上,目下只剩这一副璎珞,一共十六扇。贾母爱之,如珍如宝,不入请客各色陈列之内,只留在自己这边,高兴摆酒时赏玩。”这虽没有深意,却决不在可删之列,不知高本为什么少此一节。或者高鹗当时所见各抄本,都是没有这一节的,也末可知。现在看这节文字,很可以点缀繁华,并不芜杂可厌。 最奇特的,是戚本第六十三回写芳官一节文字。芳官改名耶律雄奴这一件事,高本全然没有,在宝玉投帖给妙玉以后,便紧接着平儿还席的事。戚本却在这里,插入一节不伦不类的文字。因为原文甚长,不便全录,只节引有关系的一节: “宝玉忙笑道:‘……既这等再起个番名,叫耶律雄奴,二音又与匈奴相通,都是犬戎名姓。况且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幸得咱们有福,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所以凡历朝中跳梁猖獗之小丑,到了如今,不用一干一戈,皆天使其拱俯,缘远来降。我们正该作践他们为君父生色。’芳官笑道:‘……何必借我们,你鼓唇摇舌,自己开心作戏,却自己称功颂德?’宝玉笑道:‘所以你不明白。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秋万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这竟全是些梦话,不但全失宝玉底口吻神情,而且文词十分恶劣,令人作呕。即看文章前后气势,也万万不能插入这一节古怪文字。但戚本何以要增添这么多的梦话?这不会是传钞之误,我以为是有意添入的。我们且参看第五十二回,真真国女子底诗末联,高本作“汉南春历历,焉得不关心”;戚本却作“满南”。这个缘故,便可以猜想而得了。 以作者底身世,环境,及所处的时代而论,绝不容易发生民族思想。即使是有的,在当时森严的文禁之下,也决不会写得如此显露;以作者底心灵手敏,又决不会写得如此拙劣。我以这三层揣想,宁认高本为较近真相的,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 为什么要改窜?这是循文索义便可知晓的。至于在什么时候经过改窜,却不容易断定了。第一,这决不是戚蓼生所及见的,也不是他底改笔。因为戚氏生在乾隆中年,曾成进士,做官,决非抱民族主义的人,且亦决不敢为有民族思想的书做序。第二,这数节文字底插入,似在高本刊行之后,我疑心竟许是有正书局印行时所加入的。因为戚本出世底时代,正当民国元年;这时候,民族思想正弥漫于社会,有正书局底老板,或者竟想以此博利,也未可知。这虽是无据之揣想,却可以姑备一说。我看这几节文字底显露,生硬,很不象清代文人之笔。(有正书局印行戚本,确在民国元年,我那时在上海,曾见过这个本子。但我现在手头之本,却写的是“民国九年三月初版”,这真不知其命意所在?读者必有在民九以前,见过戚本的,可以作我说底印证。) 全回文字几全不同的,是第六十七回。高鹗底引言曾说:“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果然我们把两本第六十七回一对看,回目虽相同,本文却是大异。这相异之处,或者是戚本之真相,与上边所说经后人改窜的有些不同。这自然,我不能全然征引来比较,只好约略说一点。 戚本这回文字,比高本多出好几节,举重要的如下: (1)宝玉黛玉宝钗一节谈话。(卷七,五页) (2)宝玉和袭人谈话。(七页) (3)袭人和凤姐一大节谈话,并说巧姐底可爱。(九页) (4)凤姐和平儿谈尤二姐事,明写凤姐设计底狠毒。(十一,十二页) 多少相仿,而文字不同的又有两节: (1)赵姨娘对王夫人夸宝钗一节。(六页) (2)凤姐拷问家童一节。(十,十一页)总说一句,全回文字都几乎全有差异,是在八十回中最奇异的一回,且在高鹗时已经如此的。我们要推求歧异底来源,只得归于抄本不同之故;但抄本何以在这一回独独多歧,当时的高氏,也没有能说明,我们也只好“存而不论”了。 至于优劣底比较,从大体上看,高本是较好的。譬如凤姐拷问家童一节,高本写得更有声色;凤姐和平儿谈话,及设计一节,高本只约略点过,较为含蓄。第一项中底(1)(2)两节文字,都可有可无,有了并不见佳。只第二项底(1)节,戚本似不坏。第一项中底(3)节,戚本虽稍见长,不如高本底简洁,但描写神情口吻颇好;说巧姐可爱一节文字,尤不可少。巧姐是书中重要人物之一,而八十回中很少说及,戚本多此一节极为适当。优劣本是相对的,我只就主观的见解,以为如此。 戚本在第六十九回,又多了一节赘瘤文字,大可以删削的。这回正写凤姐如何处置尤二姐及秋桐,戚本却横插一节前后不接的怪文。现在引如下: “……一面带了秋桐来见贾母与王夫人等,贾琏也心中纳罕。那日已是腊月二十日,贾珍起身先拜了宗祀,然后过来辞拜贾母等人。合族中人直送到洒泪亭方回,独贾琏贾蓉送出,三日三夜方回,……且说凤姐……”在“纳罕”“且说”之间这节文字,高本上都是没有的。戚本却添了四行字,实在没有道理。不但上文没有说贾珍要到那里去,下文没有说回来,踪迹太不明了。且正讲凤姐,为什么要夹写贾珍远行,文理未免有些“欠通”。即写贾琏贾蓉送行送了三日三夜方回,也不像话。贾珍去了,后来没写他回来,却已自己回来了,更不像话。(第七十一回)但如没有这一节,同回贾琏说:“家叔家兄在外”,却没有着落。只有这一个理由,可以为这一节作辩解。 在同回,戚本有一节极有意义的文字,远胜高本,很可以解嘲的。戚本上说: “只见这二姐面色如生,比活着还美貌。贾琏又搂着大哭,只叫:‘奶奶!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贾蓉忙上来劝:‘叔叔,解着些儿。我这个姨娘,自己没福。”说着,又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说:‘我想着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高本把这一节完全删了,只在下边添写“贾琏想着他死得不分明,又不敢说”一语,作为补笔,却不见好。因这节文字,可以断定凤姐底结局,极为紧要,万无可删之理。且尤二姐暴死,以凤姐平素之为人,贾琏又何得不怀疑?故以文情论,这一节亦是断断乎不可少的,何况描写得极其鲜明而深刻呢? 第七十回,高本也有一点小小的疏漏,应依戚本改正。现引戚本一节,括弧中的是高本所没有的文字。 “只见湘云又打发翠缕来说:‘请二爷快去瞧好诗。’(宝玉听了,忙问:‘那里的好诗?’翠缕笑道:‘姑娘们都在沁芳亭上,你去了便知。’)宝玉听了,忙梳洗了出来,果见黛玉……都在那里……” 高本既少了括弧中的一节,下文所谓“那里”便落了空。不如戚本明点沁芳亭,较为妥贴。亚东本依此添入,是。 第七十五回,有一节文字,我觉得戚本好些。现在把两本所作并列如下: “尤氏……一面洗脸,丫头只弯腰捧着脸盆。李纨道:‘怎么这样没规矩!’那丫头赶着跪下。尤氏笑道:‘我们家下大小的人,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究竟做出来的事都够使的了!’”(高本) “小丫环炒豆儿捧了一大盆温水,走至尤氏跟前,只弯腰捧着。银蝶笑道:‘……奶奶不过待咱们宽些,在家里不管怎样罢了。你就得了意,不管在家在外,当着亲戚也只随便罢了。’尤氏道:‘你随他去罢,横竖洗了就完事了。’炒豆赶着跪下。”(下同)(戚本)这虽是不甚关紧要的文字,但依高本,却很不合说话时底情理。李纨责备小丫头底没规矩,而尤氏即大发牢骚,说外面讲礼貌的人,作事都够使的,岂不是当面骂人?况且书中写李纨平素和易,怎么这一回对于小事如此的严声厉色?戚本所作似很妥当,补尤氏说“随他去罢”一语,亦是应有的文章。 还有一节底异文,虽论不到谁好谁歹,却是很有趣的。高鹗底四十回,在第一百九回,有“候芳魂五儿承错爱”一大节很有精彩的文章,柳五儿明明是个活人,但据戚本,八十回中柳五儿已早死了。我引戚本独有的一节文字: “王夫人笑道:‘你还强嘴!我且问你,前年我们往皇陵上去,是谁调唆宝玉要柳家的五儿丫头来着?幸而那丫头短命死了!……”(第七十七回)所以若依戚本去续,那五儿承错爱一节,根本上是要不得的。但高本底第七十七回,因没有这一节文字,前后还可以呼应,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但却有两层题外的揣想,可以帮助我们的。(1)高鹗所见的各钞本,戚本并不在内;因为高氏如见有一种抄本上面明写五儿已死,他决不会作第一百九回这段文章。(2)再不然,便是高鹗曾经修改过八十回本,将这一节文字删去,使他底补作不致自相矛盾。这两层揣想,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但我却不能断定是那一个。 就两本底本文,回目底大体约略比较一下,已占了这么长的篇幅,恐怕还因我翻检匆忙,仍不免有遗漏之处。好在我并不是要做校勘记,即脱略了几处,也无甚要紧。倒是篇幅底冗长,使读者感到沉闷,我却深抱不安的。现在只说一点零碎的话,拿来结束本篇。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上有眉评,是最近时人加的,大约即在有正书局印行本书的时候。看第三回眉评,曾说西餐底仪节,可见是最近人底笔墨了。这位评书人底见解,实在不甚高明。他所指出戚本底佳胜之处,实在未必处处都佳;他所指出两本底歧异之点,实在有些是毫无关系。到真关重要的异文,他反而不说了。我当时如就这眉评来草本篇,其失败必远过于现在。因为他底不可靠,所以仍费了我很多的翻检底功夫。这是我在这里表示遗憾的。 戚本还有一点特色,就是所用的话几乎全是纯粹的北京方言,比高本尤为道地。我因为这些地方不关重要,所以在上文没有说到,但分条比较去虽是很小,综观全书却也是个很显著的区别,不能不说一说。雪芹是汉军旗人,所说的是他家庭中底景况,自然应当用逼真的京语来描写。即以文章风格而言,使用纯粹京语,来表现书中情事亦较为明活些。这原是戚本底一个优点,不能够埋没。惟作眉评人碰到这等地方,必处处去恭维一下,实在大可不必。他们总先存着一个很深的偏见,然后来作评论,所以总毫无价值可言。王雪香底高本评语,也是一味的滥誉,正犯了同一的毛病。我作这篇文字,自以为是很平心的,如应了“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这句老话,那却就糟了! 二二,六,十六。(六)作者底态度 大家都喜欢看《红楼梦》,更喜欢谈《红楼梦》;但本书底意趣,却因此隐晦了近二百年,这是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其实作书底意趣态度,在本书开卷两回中已写得很不含糊,只苦于读者不肯理会罢了!历来“红学家”这样(忄蒙)懂,表面看来似乎有点奇怪,仔细分析起来,有两种观察,可以说明迷误底起源。 第一类“红学家”是猜谜派。他们大半预先存了一个主观上的偏见,然后把本书上底事迹牵强附会上去,他们底结果,是出了许多索隐,闹得乌烟瘴气不知所云。他们可笑的地方,胡适之先生在《红楼梦考证》一文中,已说得很详备的了。这派“红学家”有许多有学问名望的人,以现在我们底眼光看去,他们很不该发这些可笑的议论。但事实上偏闹了笑话。 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两个原故:(1)他仍有点好奇,以为那些平淡老实的话,决不配来解释《红楼梦》的。(2)他们底偏见实在太深了,所以看不见这书底本来面目,只是颜色眼镜中的《红楼梦》。从第一因,他们宁可相信极不可靠的传说(如董小宛明珠之类),而不屑一视雪芹先生底自述,真成了所谓“目能见千里之外,而不能自见其眉睫”了。从第二因,于是有把自己底意趣投射到作者身上去。如蔡孑民先生他自己抱民族主义,而强谓《红楼梦》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等等。(《石头记索隐》)作者究竟有无这层意思,其实很不可知;因为在本书里并无确证,那些傅会的话似无足信。以我想来,曹家是正白旗汉军,并且是大族。雪芹生在这个环境中间,未必主张排满吊明的。我这层揣想,虽不能证实,但很可以知道蔡先生这个判断,是含有多少偏见在内的。总之,求深反浅,是这派“红学家”底通病。 第二类“红学家”我们叫他消闲派。他们读《红楼梦》底方法,那更可笑了。他们本没有领略文学底兴趣,所以把《红楼梦》只当做闲书读,对于作者底原意如何,只是不求甚解的。他们底态度,不是赏鉴,不是研究,只是借此消闲罢了。这些人原不足深论,不过有一点态度却是大背作者底原意。他们心目中只有贾氏家世底如何华贵,排场底如何阔绰,大观园风月底如何繁盛,于是恨不得自己变了贾宝玉,把十二钗做他妻妾才好。这种穷措大底眼光,自然不值一笑;不过他们却不安分,偏要做《红楼梦》底九品人表,那个应褒,那个应贬,信口雌黄,毫无是处,并且以这些阿其所好底论调,强拉作者来做他底同志。久而久之,大家仿佛觉得作者原意也的确是如此的;其实他们几时考究过书中本文来,只是随便说说罢了。 这两段题外的文章,却很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红楼梦》作者底真态度,可以排除许多迷惑,不致于蹈前人底覆辙。我们现在先要讲作者做书底态度。 要说作者底态度,很不容易,我以为至少有两条可靠的途径可以推求:第一,是从作者自己在书中所说的话,来推测他做书时底态度。这是最可信的,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一个人能完全了解他底意思的。雪芹先生自序的话,我们再不信,那么还有什么较可信的证据?所以依这条途径走去,我自信不致于迷路的。第二,是从作者所处的环境和他一生底历史,拿来印证我们所揣测的话。现在不幸得很,关于雪芹底事迹,我们知道的很少;但就所知的一点点,已足拿来印证推校我们从本书所得的结果。我下面的推测都以这两点做根据的,自以为虽不能尽作者底原意,却不至于大谬的。 《红楼梦》底第一第二两回,是本书底楔子,是读全书关键。从这里边看来,作者底态度是很明显的。他差不多自己都说完了,不用我们再添上废话。(1)《红楼梦》是感叹自己身世的,雪芹为人是很孤傲自负的,看他底一生历史和书中宝玉底性格,便可知道,并且还穷愁潦倒了一生。所以在本书楔子里说道: “风尘碌碌,一事无成。” “当此日……以致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 “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干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石兄,你这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来有些趣味,故镌写在此。” “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其中想必有个翻过斤斗来的也未可知。”(以上引文,皆见《红楼梦》第一第二两回。)从这些话看来,可以说是明白极了。石头自怨一段,把雪芹怀才不遇的悲愤,完全写出。第二回贾雨村论宝玉一段,亦是自负。书中凡贬宝玉只是牢骚话头,不可认为实话。如第三回《西江月》一词,似骂似赞,痛快之极。一则曰:“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二则曰:“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世人诽谤可以不顾,正足见雪芹特立独行,修(彡换为羽)然物外。无能不肖,虽是近于骂,而第一无双,则竟是赞。凡书中说宝玉处,莫不如此,足见雪芹自命之高,感愤之深,所以《红楼梦》一书,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书原名《石头记》,正是自传底一个铁证。既晓得书中以作者──即宝玉──为主体,所以一切叙述情事,皆只是画工底后衬,戏台上底背景,并不占最重要的位置。世人读《红楼梦》只记得一个大观园,真是“买椟还珠”啊!(2)《红楼梦》是情场忏悔而作的。雪芹底原意或者是要叫宝玉出家的,不过总在穷途潦倒之后,与高鹗续作稍有点不同。这层意思,也很明显,可以从《红楼梦》一名《情僧录》看出。所以原书上说:“知我之负罪固多。”“更于书中间用梦幻等字,都是此书本旨,兼寓提醒阅者之意。”“空空道人遂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改名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题曰,《风月宝鉴》。”(均见第一回) 警幻说:“……或冀将来一悟,未可知也。”“快休前进,作速回头要紧!”(均见第五回)书中类此等甚多,此处不过举两个例子来证实这层揣想罢了。 照高鹗补的四十回看,宝玉亦是因情场忏悔而出家的。宝玉之走,即由于黛玉之死,这是极平常的套话。许多札记小说上,往往一个情场失意者,后来做了和尚,或者道士,入山不知所终。我们看得都厌了,雪芹先生何至于如此落人窠臼呢?依我悬想,宝玉底出家,虽是忏悔情孽,却不仅由于失意。忏悔底原故,我想或由于往日欢情悉已变灭,穷愁孤苦,不可自聊,所以到年近半百,才出了家。书中甄士隐,智通寺老僧,皆是宝玉底影子。这些虽大半是我底空想,但在书中也不无暗示。十二钗曲名《红楼梦》,现即以之改名《石头记》。《红楼梦》曲引子上说:“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飞鸟各投林》曲末尾说:“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乾净。”(第五回)秦氏说:“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第十三回)从此等地方看来,似十二钗底结局,皆为宝玉所及见的。所以开宗明义第一回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又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既曰曾历过梦幻,则现在是梦醒了;既曰当日所有,则此日无有又可知。总之,宝玉出家既在中年以后,又非专为一人一事而如此的。颉刚以为甄士隐是贾宝玉底晚年影子,这层设想,我极相信。宝玉底末路尽在下边所引这几句话写出:“士隐乃读书之人,不惯生理稼穑等事。勉强支持一二年,越发穷了。士隐……急忿怨痛,已有积伤,暮年之人,贫病交攻,竟渐渐的露出那下世的光景来。”(第一回)从这里看去:宝玉出家除情悔以外,还有生活上底逼迫,做这件事情底动机。雪芹底晚年,亦是穷得不堪的,更可以拿来做证据了。如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句,有“举家食粥酒常赊”之句,虽文人之笔不免浮夸,然说举家食粥,则雪芹之穷亦可知。在本书上说宝玉后来落于穷困也屡见:“蓬牖茅椽,绳床瓦灶。”“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见第一回)“贫穷难耐凄凉。”(见第三回《西江月》宝玉赞)高鹗以为宝玉仿佛成了仙佛去了;但雪芹心中底宝玉,即是他自己,是极飘零憔悴的苦况的。必如此,红楼方成一梦,而文字方极其摇荡感慨之致;否则都是些肠肥脑满的话头,特使读者不可耐了。我以阮籍底《咏怀诗》,有几句很可以拿来题《红楼梦》:“嘉树下成蹊,东园桃与李;西风吹飞藿,零落从此始。繁华有憔悴,堂上生荆杞。……”这寥寥数语,较续作底四十回,更可以说明作者底怀抱了。(3)《红楼梦》是为十二钗作本传的。除掉上边所说感慨身世忏悔情孽这两点以外,书中最主要的人物,就是十二钗了。在这一方面,《水浒》和《红楼梦》有相同的目的。大家都知道,《水浒》作者要描写出他心目中一百零八个好汉来。但《红楼梦》作者底意思,亦复如此。他亦想把他念念不忘的十二钗,充份在书中表现出来。这层意思虽很浅显,而自来读《红楼梦》的人都忽略了,闹出许多可惜的误会。为什么知道雪芹是要为十二钗作传呢?这亦是从他自己底话得来的,我引几条如下:“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识见皆在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知我之负罪固多;然闺阁中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衍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竟不如我半世亲见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但观其事迹原委,亦可消愁破闷。”“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又题曰《金陵十二钗》。”(均见第─回)这竟是极清楚的话,无须我再添什么了。既认定雪芹意思是要使闺阁昭传,那么,有许多“红学家”简直是作者底罪人了。他们总以为《红楼梦》作者要糟蹋闺阁的;所以每每说,这里边底女子没有一个好的。其实这是他们底意思,作者几时说来?就是在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你们东府里除了两个石头狮子乾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乾净。”但这说的是宁国府,并没有说大观园里的人个个不乾净。依我们富于常识的眼光看《红楼梦》,(那些“红学家”底脑筋,是富于玄学性的。)十二钗除秦氏凤姐以外,都不见得有什么暖昧的事情。即使是有之,作者既没有说,我们也不可任意污蔑闺阁。这类卤莽灭裂的论断,非特表现其读书能力底薄弱,并自认人格底破产了。 还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虽较上一说近情理一点,但荒谬的地方,却并不减少。他们以为《红楼梦》是一部变相的《春秋经》,以为处处都有褒贬。最普通的信念,是右黛而左钗。因此凡他们以为是宝钗一党的人──如袭人凤姐王夫人之类──作者都痛恨不置的。作者和他们一唱一和,真是好看煞人。但雪芹先生恐伯不肯承认罢。 我先以原文证此说之谬,然后再推求他们所以致谬底原因。作者在《红楼梦》引子上说:“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是曲既为十二钗而作,则金是钗玉是黛,很无可疑的。悲悼犹我们说惋惜,既曰惋惜,当然与痛骂有些不同罢。这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且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份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若宝钗为三家村妇,或黄毛丫头,那黛玉又岂有身分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雪芹大约会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声明一下,对于上述两种误会,作一个正式的抗辩。他在第一回里说:“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第一句话是驳第一派的,第二句话是驳第二派的,试想雪芹若不是个疯子,他怎会自己骂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观园里没有一个好人,这明明是“讪谤君相贬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说,宝黛好事被人离阻,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拨乱其间”了。雪芹若是疯子,何以解于《红楼梦》底价值?雪芹如不疯,又何以解于“大不近情自相矛盾”呢? 这两派底谬处已断定了,现在分析致谬底原因:第一派所以如此,因为他们解释《红楼梦》底本事完全弄错了。《红楼梦》是本于亲见亲闻按自己底事体情理做的,他们却以为《红楼梦》是说的人家底事情。《红楼梦》是一部自传,这是最近的发见,以前人说的很少,(有却也是有的,不过大家都不相信注意。如江顺怡做的《读红楼梦杂记》,就说《红楼梦》所记之事,皆作者自道其生平。)所以很不能怪他们。况且他们未读《红楼梦》以前,先有一部《金瓶梅》做底子,(看雪芹所指野史大约就是《金瓶梅》。或其他一类的书。)拿读《金瓶梅》底眼光来读《红楼梦》,自然要闹一个很凶的笑话。既以为是人家底事情,贬斥讪谤,自然是或有的;但若知道这是他自己底事情,即便有这类的事,亦很应该“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啊。(《红楼梦》于秦氏多微词,即是为此。) 第二派底致谬底原因有两层:(1)他们最初是上了高鹗续作底当了。第一个公布后四十回是高君补的,是胡适之先生。(这句话原见于张船山底诗注,在我曾祖曲园先生《小浮梅闲话》曾引过他,但那时候从来没有人注意到。所以这一点,我们要归功于胡先生。)他们那时候,自然相信《红楼梦》是百二十回的。从后四十回看宝钗袭人凤姐都是极阴毒并且讨厌的;读者既不能分别读去,当然要发生嫌恶宝钗一派人底情感。其实后四十回与《红楼梦》作者很不相干,单读八十回本的《红楼梦》,我敢断言右黛左钗底感情,决不会这样热烈的。(2)既然同失意者──黛玉──表同情,既然对于“钗党”有先入的恶感,这颜色眼镜已经带上了,如何再能发见作者底态度。感情这类状态,从主观上投射到客观方面,是很容易的。自己这般说,不知不觉的擅定作者也这般说。作者究竟如何说法,他老实没有知道的。于是凡他所喜欢的人,作者定是要褒的;他所痛恨的,作者定是要贬的。读者底威权竟可使作者惟命是听起来,这也未免太大了罢! 作者做书底三层意思,我这几段芜杂的文字里已大致表现清楚了。作者底真态度虽不能备知,却也可以窥测一部份。那些陈袭的误会解了许多,也替作者雪了许多冤枉。在下篇更要转入较重要的一部,就是从这种态度发生的文章风格如何的问题。二二,六,二三,改定。(七)《红楼梦》底风格 上篇所说有些偏于考证的,这篇全是从文学的眼光来读《红楼梦》。原来批评文学底眼光是很容易有偏好的,所以甲是乙非了无标准。俗语所谓“麻油拌韭菜,各人心里爱”,就是这类情景底写照了。我在这里想竭力避免那些可能排去的偏见私好,至于排不乾净的主观色彩,只好请读者原谅了。 平心看来,《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底位置是不很高的。这一类小说,和一切中国底文学──诗,词,曲──在一个平面上。这类文学底特色,至多不过是个人身世性格底反映。《红楼梦》底态度虽有上说的三层,但总不过是身世之感,牢愁之语。即后来底忏悔了悟,以我从楔子里推想,亦并不能脱去东方思想底窠臼。不过因为旧欢难拾,身世飘零,悔恨无从,付诸一哭,于是发而为文章,以自怨自解。其用亦不过破闷醒目,避世消愁而已。故《红楼梦》性质亦与中国式的闲书相似,不得入于近代文学之林。即以全书体裁而论,亦微嫌其繁复冗长,有矛盾疏漏之处,较之精粹无疵的短篇小说自有区别。我极喜欢读《红楼梦》,更极佩服曹雪芹,但《红楼梦》并非尽善尽美无可非议的书。所以我不愿意因我底偏好,来掩没本书底真相。作者天份是极高的,如生于此刻可以为我们文艺界吐气了。但不幸他生得太早,在他底环境时会里面,能有这样的成就,已足使我们惊诧赞叹不能自已。《红楼梦》在世界文学中,我虽以为应列第二等,但雪芹却不失为第一等的天才。天下事情,原有事倍功半的,也有事半功倍的。我们估量一个人底价值,不仅要看他底外面成就,并且要考察他在那一种的背景中间成就他底事业。古人所说“成败不足论英雄”,正是这个意思了。 至于在现今我们中国文艺界中,《红楼梦》依然为第一等的作品,是毫无可疑的。这不但理论上很讲得通,实际上也的确如此。在高鹗续书那时候,已脍炙人口二十余年了。自刻本通行以后,《红楼梦》已成为极有势力的民众文学,差不多人人都看,并且人人都喜欢谈,所以京师竹枝词,有“开口不谈《红楼梦》,此公缺典定糊涂”之语,可见《红楼梦》行世后,人心颠倒之深。(此语见清同治年间,梦痴学人所着的《梦痴说梦》所引)即我们研究《红楼梦》底嗜好,也未始不是在那种空气中间养成的。 《红楼梦》底风格,我觉得较无论那一种旧小说都要高些。所以风格高上底缘故,正因《红楼梦》作者底态度与他书作者底态度有些不同。 我们有一个最主要的观念,《红楼梦》是作者底自传。从这一个根本观念,对于《红楼梦》风格底批评却有很大的影响。既晓得是自传,当然书中底人物事情都是实有而非虚构;既有实事作蓝本,所以《红楼梦》作者底惟一手段是写生。有人或者觉得这样说法,未免轻量作者底价值了。其实有大谬不然的。虚构很容易,也并不可贵,写实貌易而实难,有较高的价值。世人往往把创造看做空中楼阁,而把写实看做模拟,却不晓得想象中底空中楼阁,也有过去经验作蓝本,若真离弃一切的经验,心灵便无从活动了。虚构和写实都靠着经验,不过中间的那些上下文底排列,有些不同罢了。写生既较逼近于事实,所以从这手段做成的作品所留下的印象感想,亦较为明活深切,即是在文学上的价值亦较高了。 《红楼梦》作者底手段是写生。他自己在第一回,说得明明白白:“其间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寻踪,不敢稍加穿凿致使失真。”“因见上面大旨不过谈情,亦只实录其事。” 《红楼梦》底目的是自传,行文底手段是写生,因而发生下列两种风格。我们看,凡《红楼梦》中底人物都是极平凡的,并且有许多极污下不堪的。人多以为这是《红楼梦》作者故意骂人,所以如此;却不知道作者底态度只是一面镜子,到了面前便须眉毕露无可逃避了。妍媸虽必从镜子里看出,但所以妍所以媸的原故,镜子却不能负责。以我底偏好,觉得《红楼梦》作者第一本领,是善写人情。细细看去,凡写书中人没有一个不适如其分际,没有一个过火的;写事写景亦然。我第一句《红楼梦》赞:“好一面公平的镜子啊!” 我还觉得《红楼梦》所表现的人格,其弱点较为显露。作者对于十二钗,一半是他底恋人,但他却爱而知其恶的。所以如秦氏底淫乱,凤姐底权诈,探春底凉薄,迎春底柔懦,妙玉底矫情,皆不讳言之。即钗黛是他底真意中人了,但钗则写其城府深严,黛则写其口尖量小,其实都不能算全才。全才原是理想中有的,作者是面镜子如何会照得出全才呢?这正是作者极老实处,却也是极聪明处。妙解人情看去似乎极难,说老实话又似极容易,其实真是一件事底两面。《红楼梦》在这一点上,旧小说中能比他的只有《水浒》。《水浒》中有百零八个好汉,却没有一个全才,这两位作者,大概在这里很有同心了。至于俞仲华做《荡寇志》,则有如天人的张叔夜,高鹗续《红楼梦》,则有如天人的贾宝玉。其对于原作为功为罪,很无待我说了。 《红楼梦》中人格都是平凡这句话,我晓得必要引起多少读者底疑猜,因为他们心目中至少有一个人是超平凡的。谁呢?就是书中的主人翁,贾宝玉。依我们从前囫囵吞枣的读法,宝玉底人格确近乎超人的。我们试想一个纨绔(换为衣旁)公子,放荡奢侈无所不至的,幼年失学,长大忽然中举了。这便是个奇迹,颇含着些神秘性的了。何况一中举便出了家,并且以后就不知所终了,这真是不可思议,易卜生所谓“奇事中的奇事”。但所以生这类印象,我们都被高先生所误,因为我们太读惯了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引起不自觉的错误来。若断然只读八十回,便另有一个平凡的宝玉,印在我们心上。 依雪芹底写法,宝玉底弱点亦很多的。他既做书自忏,决不会像现在人自己替自己登广告啊。所以他在第一回里,既屡次明说,在第五回《西江月》又自骂一起,什么“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这怕也是超人底形景吗?是决不然的。至于统观八十回所留给我们,宝玉底人格,可以约略举一点:他天份极高,却因为环境关系,以致失学而被摧残。他底两性底情和欲,都是极热烈的,所以警幻很大胆的说:“好色即淫,知情更淫”。一扫从来迂腐可厌的鬼话。他是极富于文学上的趣味,哲学上的玄想,所以人家说他是痴子。其实宝玉并非痴慧参半,痴是慧底外相,慧即是痴底骨子。在这一点作者颇有些自诩,不过总依然不离乎人情底范围。这就与近人底吹法螺有差别了。 依我的底推测,宝玉大约是终于出家;但他底出家,恐不专因忏情,并且还有生计底影响,在上边已说过了。出家原是很平凡的,不过像续作里所描写的,却颇有些超越气象。况且做和尚和成仙成佛,颇有些不同。照高君续作看来,宝玉结果是成了仙佛,却并不是做和尚。所以贾政刚写到宝玉的事,宝玉就在雪影里面光头赤脑披了大红斗篷,向他下拜,后来僧道夹之而去,霎时不见踪迹。(事见第百二十回)试问世界上有这种和尚么?后来皇帝还封了文妙真人,简直是肉体飞升了。神仙佛祖是超人,和尚是人,这个区别无人不清楚的。雪芹不过叫宝玉出家,所以是平凡的。高鹗叫宝玉出世,所以是超越的。《红楼梦》中人格是平凡的这个印象,非先有分别的眼光读原书不可,否则没有不迷眩的。 在逼近真情这点特殊风格外,实事求是这个态度又引出第二个特色来。《红楼梦》底篇章结构,因拘束于事实,所以不能称心为好;因而能够一洗前人底窠臼,不顾读者底偏见嗜好。凡中国自来底小说,都是俳优文学,所以只知道讨看客底欢喜。我们底民众向来以团圆为美的,悲剧因此不能发达。无论那种戏剧小说,莫不以大团圆为全篇精彩之处,否则就将讨读者底厌,束之高阁了。若《红楼梦》作者则不然。他自发牢骚,自感身世,自忏情孽,于是不能自已的发为文章。他底动机根本和那些俳优文士已不同了。并且他底材料全是实事,不能任意颠倒改造的,于是不得已要打破窠臼得罪读者了。作者当时或是不自觉的也未可知,不过这总是《红楼梦》底一种大胜利,大功绩。《红楼梦》底效用,看他自己说:“……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只愿世人当那醉余睡醒之时,或避世消愁之际,把此一玩。”《红楼梦》作者既希望世人醉余睡醒之后,把此一玩,则反言之,醉睡中间的世人,原不配去读《红楼梦》的;既曰“醒同人之目”,则非同人,虽得读《红楼梦》,也是枉然的。这些话表面看来很和平,内里意思,却是十分愤激。 《红楼梦》底不落窠臼,和得罪读者是二而一的;因为窠臼是习俗所乐道的,你既打破他,读者自然地就不乐意了。譬如社会上都喜欢大小团圆(员换为栾),于是千篇一律的发为文章,这就是窠臼;你偏要描写一段严重的悲剧,弄到不欢而散,就是打破窠臼,也就是开罪读者。所以《红楼梦》在我们文艺界中很有革命的精神。他所以能有这样的精神,却不定是有意与社会挑战,是由于凭依事实,出于势之不得不然。因为窠臼并非事实所有,事实是千变万化,那里有一个固定的型式呢?既要落入窠臼,就必须要颠倒事实;但他却非要按迹寻踪实录其事不可,那么得罪人又何可免的。我以为《红楼梦》作者底第一大本领,只是肯说老实话,只是做一面公平的镜子。这个看去如何容易,却实在是真真的难能。看去如何平淡,《红楼梦》却成为我们中国过去文艺界中第一部奇书。我因此有二种普通的感想,觉得社会上目为激烈的都是些老实人,和平派都是些大滑头啊。 在这一点上,最早给我一种暗示的是友人傅孟真先生。他对我说:“《红楼梦》底最大特色,是敢于得罪人底心理。”《红楼梦》开罪于一般读者底地方很多,最大的却有两点:(1)社会上最喜欢有相反的对照。戏台上有一个红面孔,必跟着个黑面孔来陪他,所谓“一脸之红荣于华衮,一鼻之白严于斧钺。”在小说上必有一个忠臣,一个奸臣;一个风流儒雅的美公子,一个十不全的傻大爷;如此等等,不可胜计。我小时候听人讲小说,必很急切地问道:“那个是好人?那个是坏人?”觉得这是小说中最重要,并且最精彩的一点。社会上一般人底读书程度,正还和那时候的我差不许多。雪芹先生于是狠狠的对他们开一下顽笑。《红楼梦》底人物,我已说过都是平凡的。这一点就大拂人之所好,幸亏高鹗续了四十回,勉强把宝玉抬高了些,但依然不能满读者底意。高鹗一方面做雪芹底罪人,一方面读者社会还不当他是功臣。依那些读者先生底心思,最好宝玉中年封王拜相,晚年拔宅飞升。(我从前看见一部很不堪的续书,就是这样做的。)雪芹当年如肯照这样做去,那他们就欢欣鼓舞不可名状,再不劳续作者底神力了!无奈他却偏偏不肯,宝玉亦慧,亦痴,亦淫,亦情,但千句归一句,总不是社会上所赞美的正人。他们已经皱眉有些说不出的难受了。十二钗都有才有貌,但却没有一个是三从四德的女子;并且此短彼长,竟无从下一个满意的比较褒贬。读者对于这种地方,实在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后来究竟忍耐不住,到底做一个九品人表去过过瘾方才罢休。我们在这里很可以估量作者底胆识,和读者底程度了。 但作者开罪社会心理之处,还有比这个大的。《红楼梦》是一部极严重的悲剧,书虽没有做完,但这是无可疑的。不但宁荣两府之由盛而衰,十二钗之由荣而悴,能使读者为之怆然雪涕而已。若细玩宝玉底身世际遇,《红楼梦》可以说是一部问题小说。 试想以如此之天才,后来竟弄到潦倒半生,一无成就,责任应该谁去负呢?天才原是可遇不可求的,即偶然有了亦被环境压迫毁灭,到穷愁落魄,结果还或者出了家。这类的酷虐,有心的人们怎能忍受不叹气呢?即以雪芹本身而论,虽有八十回的《红楼梦》可以不朽;但以他底天才看来,这点成就只能说是沧海一粟,余外都尽量糟蹋掉了,在文化上真是莫大的损失,又何怪作者自怨自愧呢!不幸中之大幸,他晚年还做了八十回书,否则竟连名姓都湮没无闻了。即有了《红楼梦》,流传如此之广,但他底家世名讳,直等最近才考出来。从前我们只知道有曹雪芹,至多再晓得是曹寅底儿子(其实是曹寅底孙子),以外便茫然了。即现在我们虽略多知道一点,但依然是可怜得很。他底一生详细的经历,依然不知道;并且以后能知道的希望亦很少,因为材料实在太空虚了。我们想做曹雪芹先生年表,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成功呢? 这半部绝妙的悲剧,为我们文艺界空前的杰作,但读者竟没有能力去赏鉴他,这岂不是冤枉了?他们笃守他们老师太老师传授下的团圆(员换为栾)迷,若不遵守这个,无论做得如何好法,终究是野狐禅,不是正宗。他们对于这类悲剧下的批评,是没有收梢。以为收梢非团圆(员换为栾)不可,收梢即是变名的团圆(员换为栾);所以不团圆(员换为栾)就是没有收梢了,没有收梢便不成为正宗好书。这种的三段论法所以谬的地方,正因最先假定的前提,便是痴人说梦;那么,以后当然全是一片梦话了。为什么收梢非团圆(员换为栾)不可呢?他们可有点说不出,大约只可回答:“自古如此不得不然耳!”这类习俗的见解,何能令我们心服呢? 高鹗使宝玉中举,做仙做佛,是大违作者底原意的。但他始终是很谨慎的人,不想在《红楼梦》上造孽的。我很不敢看轻他底价值,正因他已竭力揣摩作者底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决不敢卤莽灭裂自出心裁。我们已很感激他这番能尊重作者底苦心。高鹗既非曹雪芹,文章本来表现人底个性,有许多违反错误是不能免的。若有人轻视高君续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高鹗既不肯做雪芹底罪人,就难免跟着雪芹开罪社会了,所以大家读高鹗续作底四十回大半是要皱眉的。但是这种皱眉,不足表明高君底才短,正是表明他底不可及处。他敢使黛玉平白地死去,使宝玉娶宝钗,使宁荣抄家,使宝玉做了和尚:这些都是好人之所恶。虽不是高鹗自己底意思,是他迎合雪芹底意思做的,但能够如此,已颇难得。至于以后续做的人,更不可胜计,大半是要把黛玉从坟堆里拖出来,叫她去嫁宝玉。这种办法,无论其情理有无,总是另有一种神力才能如此。必要这样才算有收梢,才算大团圆(员换为栾),真使我们脸红说话不得。即雪芹兰墅相见在地下,谈到这件事怕亦说不出话来呢! 现在我们从各方面证明原本只八十回,并且连回目亦只八十,这是完全依据事实,毫不掺杂感情上的好恶。但许多人颇赞成我们底论断,却因为只读八十回便可把那些讨人厌的东西一齐扫去,他们不消再用神力把黛玉还魂,只很顺当的便使宝黛成婚了。他们这样利用我们底发见,来成就他们师师相承的团圆(员换为栾)迷,来糟蹋《红楼梦》底价值,我们却要严重的抗争了。依作者底做下去,其悲惨凄凉必十倍于高作,其开罪世人亦必十倍之。放心罢,在《红楼梦》上面,决不能再让你们来过团圆(员换为栾)瘾! 我们又知道《红楼梦》全书中之题材是十二钗,是一部忏悔情孽的书。从这里所发生的文章风格,差不多和那一部旧小说都大大不同,可以说《红楼梦》底个性所在。是怎样的风格呢?大概说来,是“怨而不怒”。前人能见到此者,有江顺怡君。他在《读红楼梦杂记》上面说:“……正如白发宫人涕泣而谈天宝,不知者徒艳其纷华靡丽,有心人视之皆缕缕血痕也。”他又从反面说《红楼梦》不是谤书:“《红楼》所记皆闺房儿女之语,……何所谓毁?何所谓谤?”这两节话说得淋漓尽致,尽足说明《红楼梦》这一种怨而不怒的态度。 我怎能说《红楼梦》在这点上,和那种旧小说都不相同呢?我们试举几部《红楼梦》以外,极有价值的小说一看。我们常和《红楼梦》并称的是《水浒》《儒林外史》。《水浒》一书是愤慨当时政治腐败而作的,所以奖盗贼贬官军。看署名施耐庵那篇《自序》,愤激之情,已溢于词表。“《水浒》是一部怒书”,前人亦已说过。(见张潮底《幽梦影》上卷)《儒林外史》底作者虽愤激之情稍减于耐庵,但牢骚则或过之。看他描写儒林人物,大半皆深刻不为留余地,至于村老儿唱戏的,却一唱三叹之而不止。对于当日科场士大夫,作者定是深恶痛疾无可奈何了,然后才发为文章的。《儒林外史》底苗裔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广陵潮》、《留东外史》之类。就我所读过的而论:《留东外史》底作者,简直是个东洋流氓,是借这部书为自己大吹法螺的,这类黑幕小说底开山祖师可以不必深论。《广陵潮》一书全是村妇谩骂口吻,反觉《儒林外史》中人物,犹有读书人底气象。作者描写的天才是很好的,但何必如此尘秽笔墨呢?前《红楼梦》而负盛名的有《金瓶梅》,这明是一部谤书,确是有所为而作的,与《红楼梦》更不可相提并论了。 以此看来,怨而不怒的书,以前的小说界上仅有一部《红楼梦》。怎样的名贵啊!古语说得好:“物稀为贵”。但《红楼梦》正不以希有然后可贵。换言之,那不希有亦依然有可贵的地方。刻薄谩骂的文字,极易落笔,极易博一般读者底欢迎,但终究不能感动透过人底内心。刚读的时候,觉得痛快淋漓为之拍案叫绝;但翻过两三遍后,便索然意尽了无余味;再细细审玩一番,已成嚼蜡的滋味了。这因为作者当时感情浮动,握笔作文,发泄者多含蓄者少,可以悦俗目,不可以当赏鉴。缠绵悱恻的文风恰与之相反,初看时觉似淡谈的,没有什么绝伦超群的地方,再看几遍渐渐有些意思了,越看得熟,便所得的趣味亦愈深永。所谓百读不厌的文章,大都有真挚的情感,深隐地含蓄着,非与作者有同心的人不能知其妙处所在。作者亦只预备藏之名山,或竟覆了酱缸,不深求世人底知遇。他并不是有所珍惜隐秘,只是世上一般浅人自己忽略了。“知我者希,则我者贵”。这句话亦是无可奈何的譬解罢。 愤怒的文章容易发泄,哀思的呢,比较的容易含蓄,这是情调底差别不可避免的。但我并不说,发于愤怒的决没有一篇好文章,并且哀思与愤怒有时不可分的。但在比较上立论,含怒气的文字容易一览而尽,积哀思的可以渐渐引人入胜,所以风格上后者比前者要高一点。《水浒》与《红楼梦》底两作者,都是文艺上的天才,中间才性底优劣是很难说的。不过我们看《水浒》,在有许多地方觉得有些过火似的,看《红楼梦》虽不满人意的地方也有,却又较读《水浒》底不满少了些。换句话说,《红楼梦》底风格偏于温厚,《水浒》则锋芒毕露了。这个区别并不在乎才性底短长,只在做书底动机底不同。 但这些抑扬的话头,或者是由于我底偏好也未可知。但从上文看来,有两件事实似乎已确定了的。(1)哀而不怒的风格,在旧小说中为《红楼梦》所独有。究竟这种风格可贵与否,却是另一问题;虽已如前段所说,但这是我底私见不敢强天下人来同我底好恶。(2)无论如何,谩骂刻毒的文字,风格定是卑下的。《水浒》骂则有之,却没有落到谩字。至于落入这种恶道的,决不会有真好的文章,这是我深信不疑的。我们举一个实例讲罢。《儒林外史》与《广陵潮》是一派的小说,《儒林外史》未始不骂,骂得亦未始不凶,但究竟有多少含蓄的地方,有多少穿插反映的文字,所以能不失文学底价值。《广陵潮》则几乎无人不骂,无处不骂,且无人无处不骂得淋漓尽致一泄无余,可以喷饭,可以下酒,可以消闲,却不可以当他文学来赏鉴。我们如给一未经文学训练的读者这两部小说看,第一遍时没有不大赞《广陵潮》的,因为《债林外史》没有这样的热闹有趣;到多看几遍之后,《儒林外史》就慢慢占优越的地位了。这是我曾试验过的,不同于揣想空论。 《红楼梦》只有八十回真是大不幸,因为极精彩动人的地方都在后面半部。我们要领略哀思的风格,非纵读全书不可,但现在只好寄在我们底想象上,不但是作者底不幸,读者所感到的缺憾更为深切了。我因此想到高鹗补书底动机,确是《红楼梦》底知音,未可厚非的。他亦因为前八十回全是纷华靡丽文字,恐读者误认为诲淫教奢之书,如贾瑞正照“风月宝鉴”一般,所以续了四十回以昭传作者底原意。他所以在引言上说:“……实因残缺有年,一旦颠末毕具,大快人心,欣然题名,聊以纪成书之幸。”可知高君补书并非如后人乱续之比,确有想弥补缺憾的意思。所以他说:“大快人心”,“成书之幸”。但高鹗虽有正当的动机,续了四十回书,而几处处不能使人满意。我们现在仍只得以八十回自慰,以为总比全然没有好了一点。康君白情说得好:“一半给我们看,一半留给我们想。”(《草儿》第三二页)这是我们底无聊的慰藉啊! 二二,六,二五,改定。(八)《红楼梦》底年表 有些事情,非表不明。至于综合地概观一人底生平,或一事的流变,尤非年表不办。可惜《红楼》作者底生平事迹绝少流传,要作满人意的《曹雪芹年谱》,在现今的状况下,总还是不可能。我读这书的时候,戏荟萃那些有关系的事情,分年列表,以备自己底参考。写成之后,觉得虽有些是托之揣测,但大致不甚谬,很可以帮助喜欢研究《红楼梦》的人,所以现在把他列入本卷。将来如有所得,当然还得经过几番的修正,这只是草稿罢了。 现在首写年分,再列事实。每节下须说明的,附在每节之后。一七一五,清康熙五十四年,曹(兆页)为江宁织造。曹雪芹是(兆页)之子,说见《胡适文存》卷三,二二四页。一七一九,清康熙五十八年,曹雪芹生于南京。曹氏三世为织造,在江宁、苏州两处。《四松堂集》诗注说:“雪芹随其先祖寅之任”。虽经胡先生考订其有误,但雪芹曾随其尊长在江宁织造任上,却决无可疑的。敦敏赠诗有“秦淮残梦忆繁华”,即是一证。雪芹底生年,也经胡先生考定,在一七一九年。(《努力周报》,第一期)他假定雪芹享年四十五;如雪芹不及四十五而卒,那生年便须移后了。敦诚挽曹雪芹诗,有“四十年华付杳冥”之句,虽未必是整四十岁,也未必便是四十五岁。胡先生只说,雪芹享年至多不得过四十五岁。现在即以胡先生所说,也总不致于大错,相差至多不过五年。总之,无论如何,雪芹生时,必在曹(兆页)江宁织造任上。他底生日,依《红楼梦》叙宝玉生日推算,大约在初夏,四五月间。(第六十二回)一七二八,雍正六年,曹(兆页)卸江宁织造任。雪芹随他北去。曹(兆页)卸任之后做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看《红楼梦》,大约调回北京去了。这时候,雪芹大约只九岁余,想也回北方去了。一七三零,雍正八年,《红楼梦》从此起笔,雪芹十一岁。一七三二,雍正十年,凤姐谈南巡事,宝玉十三岁。依这里所假定的推算,雪芹也是十三岁。一七三七,乾隆二年,书中贾母庆八旬。一七三八,乾隆三年,八十回《红楼梦》止此。雪芹十九岁。这四条的依据,不得不说明一下。胡先生曾说过,《红楼梦》中只有记南巡一节,是历史上的事实。(《胡适文存》,卷三,二二一页)第十六回原文如下:凤姐道:“……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我偏偏的没赶上。”凤姐这句话是当为说话时的年代。康熙帝南巡六次,最晚这一次,在四十六年,西历一七O七年。从此往下推算二三十年,则凤姐说话时,当为一七二七──三七之间。以平均计算,下推二十五年,则当为一七三二年。这时候,书中的宝玉正十二三岁,(第二十三回)雪芹底年纪,依我们推算,大约也在十三岁左右,恰拾相合。我们既认定《红楼梦》是实写曹家事,那么,书中的贾母,即是曹寅之妻。曹寅死于一七一二年,享年五十五。通常夫妇配合,女小于男,即算是同年,到隋赫德接任的时候,她也只七十一岁。下推九年为一七三七,正是“庆八旬”这个时候。书中庆八旬,在第七十一回;下距八十回终了,只一年余。这是一看《红楼梦》便可知的。书中写她底生日,在八月初三,(第七十一回)接着写赏中秋,(第七十五回)写“蓉桂竞芳之月”,(第七十八回)知这几回是一年内底事情。后来宝玉病了一月以后,又在房中保养过了百日,到天齐庙去还愿;知道已到次年了。(蓉桂竞芳之月,应是九月。病了一月已是十月过了。再调养百日,当然又是一年了。)这些噜苏、拘泥的考辨,却颇有些关系;因为不如此就不能断定《红楼梦》全书共说的几年底事,是那几年底事。我先从凤姐说话的时候立一标准,假定为一七三二年。又从本书考出,从第二回到第七十八回,共有八年。且看: “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今方五岁……”(第二回) “贾兰的是一首七言绝句,……众宾见了,便皆大赞:‘小哥儿十三岁的人就如此……”(第七十八回)本书底第一第二两回,都是引论,到第三回才入正文,写黛玉进荣府,第二天便去访李纨。所以入书之初,正当贾兰五岁之时,到第七十八回,明写他已十三岁了;这可证从开首到此,共写了八年底事情。从第七十八回到第八十回,又约略有五个月的光景。而征《(女危)(女画)词》正当九月,则八十回末已入次年可知。故我断定八十回书,共前后有九年,至多不过十年。从第十六回凤姐说话时,上推三年,为一七三O。从一七三O下推九年,为一七三八。再从此上推一年便是贾母八十岁的时候,正是一七三七。 这些推算,虽带些揣想的色彩,但对于大体也无碍。上下相差,至多不过四五年,也就可以算平均的准确了。我现可以告诉读者的,是《红楼梦》八十回所叙的事,当雪芹十一岁到十九岁。书中所谓荣宁两府及大观园都在北京。关于书中地点问题,下有专篇详论。一七三九──五七,乾隆四年──二二年,这十八年之中,雪芹遭家难,以致困穷不堪,住居于北京之西郊。我们知道《红楼梦》八十回中贾氏尚未中落,宝玉尚是安富尊荣,可见曹家凋零决在一七三八之后。一七五七,敦诚赠诗有“环堵蓬蒿屯”之语,可见此时雪芹已很穷了,或已穷得很久了。我们假定在这个时期中间,不过就最远的起讫而言,将来曹家事实续有发见,自然还应当缩短,方才精确。至于知道雪芹住在北京西郊,也是从敦诚敦敏底诗中看出来的。敦诚说:“不如著书黄叶村”,(《寄怀曹雪芹》)“日望西山餐暮霞”。(《赠曹芹圃》)敦敏说:“碧水青山曲径遐,薜萝门巷足烟霞。”(《赠曹雪芹》)又说:“野浦冻云深,柴扉晚烟薄。山村不见人,夕阳寒欲落。”(《访曹雪芹不值》)这些诗都成于一七五七之前后数年中,可见是时住在北京城外。京东无山,且敦诚明说西山,可证雪芹住在北京之西郊。一七五四──六三,乾隆十九──二八年,雪芹三十五至四十四岁(?),作《红楼梦》八十回。以敦诚诗中所谓“著书黄叶村”看去,知雪芹做《红楼梦》大约即在一七五七上下数年间。因为以我们所知,雪芹一生未有别的著作;则敦诚所谓著书,大约就是指作《红楼梦》,且证以本书底话也极为相符。我试引几条为证:(1)“半生潦倒之罪……”(2)甄士隐年过半百。(3)“如何两鬓又成霜?”(以上第一回)(4)雨村以为翻过筋斗来的,是一个龙钟老僧。(第二回)但看了本书,似乎雪芹著书之时,已甚老了。而在实际上,他至多活了四十五岁,未免有些不合。然文人之笔,原是随情涉兴,也不妨过意写得衰老些,使文情格外生动。总之,雪芹著书,决在中年,却是无可疑惑的。至于我假定著书有十年工夫,这原不过是个悬想。但看本书第一回所谓“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则八十回书底成就,大约总非三五年底事情了。我底假定,或者与当时事实不甚相远。一七六二,乾隆二七年,雪芹作长歌谢敦诚。敦诚答赋《佩刀质酒歌》。一七六四,乾隆二十九年,曹雪芹卒于北京,年四十余,无子,有妇孀居。 (《努力》,第一期,引敦诚诗并注。)一七六五,乾隆三十年,《红楼梦》初次流行。高鹗说:“藏书家抄录传阅,几三十年矣。”他做这引言,是在一七九二年,上推二十七年,为一七六五,正当作者身后之第一年,或稍前后的几年中。一七六九,乾隆三十四年,戚蓼生中己丑科进士。戚蓼生是做有正本《红楼梦》序的。做序之时,大约在中进士之后。戚氏科名,见余姚《戚氏家谱》。一七七O,乾隆三十五年,《红楼梦》盛行。高鹗说:“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他既说“廿余年”,想必不止二十年。假定以二十二年计算,大约在这时候,这书已很通行了。一七八八,乾隆五十三年,高鹗中戊申科举人。高氏先中举,后补书;所以非让宝玉也中个举人,方才惬意。一七六五──一七八八,乾隆三十──五十三年,佚本后三十回的《红楼梦》成。一七九一,乾隆五十六年,高鹗补《红楼梦》四十回。一七九二,乾隆五十七年,程伟元本──一百二十回本──初成。从此以后,方才有了百二十回的《红楼梦》。一八零五,嘉庆十年,陈刻《红楼复梦》成。这虽是很恶劣的乙类续书,但因为他年代很早,恐怕是一部最早的乙类续书。依书中序看,则这书脱稿于一七九九,嘉庆四年。一八六九,同治八年,愿为明镜室主人江顺怡底《读红楼梦杂记》刻成。 上列这表,原是草创的,既不完备,也不的确,只是一种综括研究底初步。有许多滥俗的续书底年代,因为我没有这些书,所以也没有写进去。好在这些败纸,弃之亦无足惜,更犯不着费一番考证底工夫。我希望于最短时间,将这表抹掉,重做一个正式的年表。 二二,五,十八。(九)《红楼梦》底地点问题 上篇专说“时”底问题,现在要转到“地”底问题上去。我觉得这个问题底解决,很有困难,就在本篇也只罗列各种可能的揣测,略就我个人底倾向而已,并不能有很确定的断案。这原是不无遗憾,但研究底事业,解析困难之所在,也是一步工夫,原不应当急急去求鲁莽的断语。颉刚有两节话,说得最好: 我们虽是愈研究愈觉得渺茫,但总是向着光明处走。可以考实的总考实了,有破绽的地方也渐渐的发见了。这很可以安慰我们的劳苦。(十,六,十四信) 我以为现在并不是要求一切的结论,只是把各种矛盾窒碍的地方聚集拢来,备将来结论的参考。(十,六,二十四信)《红楼梦》底地点问题,既不能完全解决,只得以这两节话来解嘲了。未入正文以前,我先说一个根本的假定,就是《红楼梦》所叙述的各处,确有地底存在,大观园也决不是空中楼阁。这个假定所根据的有两点:(1)《红楼梦》是部“按迹寻踪”的书,无虚构一切之理。(2)看书中叙述宁荣两府及大观园秩序井井,不像是由想象构成的。而且这种富贵的环境,应当有这样一所大的宅第、园林。既承认《红楼梦》确有地底存在,就当进一步去考订“究竟在那里”这个问题。但因考订这个问题,却留给我们无数的荆棘。 以现在的我们所知道的这样少,当然不能解决《红楼梦》底事实,发现于某城之某街坊,当然不能很精细的去指出《红楼梦》底地点。如那些妄人,说大观园便是北京底什刹海,又说黛玉底葬花冢,在陶然亭之旁(其实陶然亭有一香冢,了不与葬花事相干)。他们真是胆子不小,竟好意思把这些鬼话写在书上。(见蒋瑞藻《小说考证》所引)即如袁枚说大观园便是随园,也是信口开河,自己夸耀,以我们考订,毫无影响的。所以这篇所讨论的,只是《红榜梦》一书所写的各事,是在南或在北?再进一步,亦只问是在南京或在北京?决不学他们这样的不知妄说,定要指出大观园是在某街某巷,方始显示他们底博洽古今。①(①友人汪敬熙先生曾听他底父亲说,《红楼梦》中大观园遗址在北京西城,今为内务府塔氏之园,革命以后,曾有人进去看过。汪君之父,则听一苏君谈说如此。信否未可知,情理或有之,记此备考。 二二,八,十五,在美国波定谟记。) 因为只辨明或南或北,已使我们陷于迷惑底中间,更不用说进一步的话。我们先从本书看,得到的有些什么?如悬想起来,似乎很应当有个解决的方法。南北底风土人情,差异本很明显,而八十回书又非短篇之比,岂有从八十回书中,看不出一点所在地方底风土人情?只要有一两点看出,便可以断定这个问题了。这样说法原是不错,但可惜实际上没有这般简单,也没有这般称心如意。 本书中明说出地点的,有下列各项:(1)黛玉宝钗到贾府去,都说是入都;而京都是专指北京而言。 (第三第四回) (2)贾雨村选了金陵应天府,辞了贾政,择日到任。(第三回)(3)贾雨村对冷子兴说:“去岁我到金陵,……那日进了石头城,从他老宅门前经过,街东是宁国府,街西是荣国府,……大门外虽冷落无人。。。”(第二回)(4)贾敬不肯回原籍来,只在都中城外和那些道士们胡羼。(第二回)(5)凤姐册词有“哭向金陵事更哀”之语。(第五回)(6)贾母说:“我和你太太、宝玉立刻回南京去!”(第三十三回)以外恐伯还有些证据,就想及的已有这六条,且已足够用了。雨村底话,每使人起误解,以为说书中事实是在南京,其实不然。我们看他说“老宅”,说“门外冷落无人”,都是没有人住着底铁证。贾母说回南京去,尤为明显。书中说京都、都中,皆指北京;于南京必曰石头城、金陵、南京。叙述时必曰原籍,自称必曰老家。这可见《红楼梦》底地方,是在北京。 本书除明点地方以外,从叙述情景中,还有可以证明是在北方的。颉刚有一信说得最为详细,现在引录如下,不用我再来申说: “贾家如在南方,何以有炕?炕于书中屡见。如第三回黛玉到王夫人处,写‘临窗大炕’上怎样怎样。如第八回宝玉到薛姨妈处,听说宝钗在里面,他‘忙下炕来……掀帘一步进去,先就看见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又如第六回刘老老到贾琏住宅,‘刘老老和板儿上了炕,平儿和周瑞家的对面坐在炕沿上。’又说,‘听得那边说道摆饭……忽见两个人抬了一张炕桌来,放在这边炕上,桌上碗盘摆列。……’又写凤姐坐处,‘南窗下是炕,炕上大红条毡。……’又如第十六回宝玉到秦钟家,李贵道:‘秦相公是弱症,未免炕上挺扛的骨头不受用。……’(平按,又如第二十五回,贾环来到王夫人炕上坐着,命人点了蜡烛,装腔做势的抄写。后来宝玉靠着枕头,在王夫人身后倒下,贾环将蜡烛向宝玉脸上一推。又如戚本第七十七回,晴雯将死之时,睡在芦席土炕上。这也都是北方砖炕底光景,明非南方之事。)从以上几则看来,王夫人条说是‘临窗’,凤姐条说是‘南窗下’,这是北京砖炕的安置处。南方便是炕床,也都安在北首靠墙的。宝钗在炕上作针线,巧姐屋里的炕上又是吃饭处所,秦钟又是睡在炕上:这都是北方砖炕的许多用处,不似南方的炕床只做客人坐位的。至于刘老老坐在这里的炕,平儿坐在对面的炕,可见屋里砌炕的多,决不是南方情景了。 “其他所说象北方房屋样子的,就记忆所及,也有几处。(1)第十四回说,‘宝玉外书房完竣,支领买纸料糊裱’,可见房屋是纸裱的。(2)第七十九回说,‘咱们如今都系霞彩纱糊的窗格’,可见窗格是用纱糊的。这些在南方都没有。房屋结构尤其象北方。不过我对于这上的名目制度不甚明了,不敢提出来判断。 “本来这书上的事实是使人确信他在北京的,所以明斋主人《总评》内也说: “‘白门为六朝佳丽地,系雪芹先生旧游处,而全无一二点染,知非金陵之事。……又于二十五回云“跳神”,五十七回云“鼓楼西”,(刚案,南京也有鼓楼,这不能断定北京)……明辨以晰,益知非金陵之事。’“不过我们已有了《随园诗话》的先入之见,不敢信他在北京罢了。按使我们能约略知道曹雪芹的生平,他在‘红楼梦’中的生涯,自然可以确定他的所在。”(十,六,十四信)颉刚当时所表示的希望,现在虽勉强地达到,但“确定所在”这个断语,依然还得半悬着。这因为本书中有些光景,确系在江南才有的。若径断为北方之事,未免不合。例如: 第四十回,贾母众人先到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上苍苔布满。后来刘老老被青苔滑倒。 第二十六回,凤尾森森,龙吟细细,正是潇相馆。同回,林黛玉也不顾苍苔露冷,独立花阴之下。 第十七回,潇湘馆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同回,贾政等过了荼蘼架,入木香棚,蔷薇院。又,怡红院中满架蔷薇。 第三十回,宝玉到了蔷薇架。此时正是五月,那蔷薇花叶茂盛之际。 第四十一回,妙玉对贾母说,喝的是旧年蠲的雨水。 第四十九回,目录是“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本文是“栊翠庵中有十数株红梅,如胭脂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