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疑疑惑惑地向后看,看向那道视线。这次,不是我的幻觉,我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个人。秦子默。他就站在对面拐角处的那棵木棉树的树影里,静静地站着。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显然已经站了很长一会儿了。那么,刚才,我和唐少麟的一举一动,他全部都已经看到了。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的他和我,转身之间,已成陌路。我垂下头去,我看到一双脚,慢慢地向我靠近。半晌,那双脚停在了我面前。一个声音轻轻响了起来,略带暗哑地:“林汐――”我眼前顿时蒙上一层湿雾。曾几何时,我等这个声音,我等这样的情景,等了整整七年。但是现在……我深吸一口气,一动也不动地站着。他伸出手来,慢慢向我接近,他的手,最终落在了我的发上。一阵静默。突然,我被一双手拉入一个臂弯中,然后,我被紧紧地拥住了。我一下子怔住了。我只感觉到他的身体,一直在微微颤抖。然后,他的声音低低地,暗哑地响了起来:“林汐,真的是你吗?”我眼前一阵模糊。我忍住泪,低下头去不看他。我挣脱开他,往后退了两步。片刻之后,我听到自己同样暗哑的声音:“对不起,很晚了,再见。”我听到身后低低的,充满哀伤的声音:“林汐,能不能,不要走,听我……”我低头,控住眼泪。我转过身去。我不能回头。我们已经没有了回头的余地。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打开门,走了进去。走进房间,我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接着,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可是,我睡不着。我翻来覆去了半天,还是睡不着。我强迫自己睡着。我数绵羊,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再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反复来回数了很多遍,可是,我还是睡不着。我终于,悄悄走到窗前,微微打开窗帘的一条缝,他正朝我在的方向看着。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夜空中开始飘起蒙蒙细雨。纷纷扬扬的雨水在夜幕的笼罩下,交织出淡淡的感伤。但是,他还站在那儿,静静地。还是那个姿势,一动也不动。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清楚地记得我家的地址。说起来,也很奇怪,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想到问过,当初,他在第一次送我回家的时候,是怎么知道,我的家,就在这儿?当时,总觉得太幸福太快乐太开心,每天在一起,要说的话太多太多,这种小事,哪怕曾在脑海中闪过,终究也就是一闪而过,想不起来去问。等到我终于想起来的时候,他却已经……或许,后来,也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我的眼前,又升起了淡淡的,淡淡的湿雾。那个夜晚,我睡得很不安稳,半夜里,我起身喝水,又到窗口去看,他依然还在。还站在那儿。雨淅淅沥沥地,越下越大。他仍然站在雨水中,悄然而立。虽然隔了那么远,但是,我几乎可以清晰地看到他额头滴落的雨水,一滴,一滴,顺着他苍白的脸庞,慢慢滑落下来。我拉上窗帘,重又回到床上。我闭上了眼睛。不知什么时候,我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等到我醒来时,天亮了,我起床,下意识地走到窗前,往外看,雨已经停了。那棵树下,一个人也没有。我几乎以为,昨夜,我又做了一个虚无飘渺的梦。唐少麟还是经常来找我出去,散心,或是逛街。我们经常会童心大发地,专挑那些曲曲折折或是上学时曾经走过的老路走。他出国多年,很多以前天天走的路都不太熟了,经常走着走着,大惊小怪地:“咦,原来那条老路呢?”我笑着糗他:“看看,这就是去蛮夷之地的坏处,智商严重下降,但凡长眼睛的人都知道,拆了呗。”他就追逐着,作势要打我。然后,就开始长吁短叹,说他当年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假期和同学跑去罗马玩,罗马的古城保护得有多么多么好,尤其是夜晚,在星子和月光的映衬下,就连那些窄窄的街道都有一种说不出的古朴意味。洋洋洒洒地,说得一副很是意犹未尽的样子。我大力瞪他:“了不起,欺负我没出过国是不是,说得这么津津有味?”在他面前,我是越来越,越来越无理也要争三分了。也许,这是一种好现象。因为,他嘴角的笑意渐渐变浓,伸出手来,揉了揉我的头发:“傻瓜,以后,我陪你去。”以后,我陪你去……我慢慢低下头去。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个人,微笑地,在我耳边,轻声对我说:“汐汐,以后,无论你想到哪儿,我都陪你去。”以后……以后……我抬起头来,看着少麟那张诚挚的神采飞扬的笑脸。我心底一阵莫名的悸动。我永远忘不了,在我最艰难的日子里,他所给予我的细心抚慰,和无言支持。在我承受深重伤痛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是他。唐少麟。于是,我微微一笑:“好。”然后,伸出手去,挽住了他:“以后,你陪我去。”假期很快要结束了。我和少麟也要一起返校了。爸妈千叮咛万嘱咐,依依不舍地把我们送上路。他们都老了,鬓边开始渗出丝丝白发。我从来没想到过,那个往昔终日奔波在外无暇他顾的老爸,在我快离家的那几天,天天晚上,跟老妈一起安坐在沙发上,一边帮我收拾行李,一边絮絮叨叨叮嘱我这个那个。“汐汐,你胃不好,早饭一定要记得吃。”“汐汐,在外面别任性,一定要跟同事处好关系。”“汐汐,身体最重要,看书别累着了,要注意休息。”……我看着他们满脸的关心和淡淡的忧戚,心里一阵酸楚。而且,我发现,无论什么时候,老爸看着我的时候,眼里总会飘过一阵略带复杂的情绪。我无法分析,无从捉摸的情绪。但是,对少麟,老爸跟老妈是千般万般满意,我那个不肖的哥哥,更是一如当年评价秦子默般,对我说:“真搞不懂,人家一表人才,又是留美博士,怎么就看上你了呢?”一脸莫名惊诧的表情,又接着说,“就像当初那个秦……”我看到嫂子飞快地踩了他一脚。他立刻就住了嘴。我的心里微微一痛,但是,我只是淡淡一笑:“他眼光不好呗。”依稀仿佛,遥远的地方,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嘲谑:“秦子默啊秦子默,想不到,你居然也有今天!”那是木兰,一个初夏的午后,偶然间看到子默不知为什么,在律园里那个长长的林荫道下,被我追得打得十分狼狈的时候,把眼睛瞪得奇大无比之后,撇撇嘴,凉凉地落井下石。永远和她站在一条战线上的少麒继续半真半假地火上浇油:“谁叫他眼光差,不用同情他!”而那个人,尽管被我追得打得到处乱窜,无处藏身,求饶不已,脸上却仍是满满的,藏不住的笑意。我的嘴角,泛起一朵淡淡的笑。半晌,我回过神来,摇了摇头。往事如烟,烟散,而人往。我应该学会珍惜。珍惜现在。[37]第三十七章回到学校,少麟一下子变得很忙。因为,很快,他牵头申报的一个国家级研究项目就批了下来,他经常需要待在实验室里,和雷尼尔,和课题组成员,做实验,搞研究,间或还要出差。他对工作,一向兢兢业业,热忱有加。灭绝师太也要开始练功了,在学界颇富声名的导师,对学生要求很是严格。光是导师开出来的一长串书单和大叠大叠的外文资料,就够我好好啃一阵的。而且,我还要给本科生上经济学课,比起上学期,要更忙碌一些。但是,只要少麟有空,他都会想方设法地陪我。每天晚上,他都会抽一点时间出来,陪我到小树林里,拥着我站上一会儿,闲聊上几句,然后,再送我回去。我的心中,不自觉地,渐渐开始充盈初秋的宁馨和悠扬。日子,继续流水一般过去。没过几天,沙沙约我见面,这次,是在一个小小的茶吧。成天忙忙碌碌四处出差的她,也终于知道,秦子默回来了。以他们事务所见报和上新闻的频率,这是迟早的事。因为,后来我才留意到,原来,这个事务所的口碑还真的颇佳,光是看每天每天总有络绎不绝的,来找妙因间接咨询或吹枕头风的人就知道了。这个年头,虽是太平盛世,总有人想要防不时之需。所以,她约我出来喝茶。而且,想必,她想了很久,斟酌了很久。我原本还以为,她一旦知道了,就立刻会来找我的。她终究还是十分十分关心我的。我们,在一个午后,听着流泻的音乐声,坐在那个幽静的茶吧里。那首歌,是我在读研期间,一度非常爱听的歌,TheColoroftheNight。youandImovinginthedarkbodiesclosebutsoulapartshadowedsmilesandsecretsunrevealedIneedtoknowthewayyoufeelI’llgiveyoueverythingIamandeverythingIwanttobeI’llputitinyourhandsIfyoucouldopenlovetomeohcan’weevergetbeyondthiswallcauseallIwantisjustoncetoseeyouinthenightbutyouhidebehindthecolorofthenightIcan’tgoonrunningfromthepastlovehastornawayhismaskandnowlikecloudslikeraini’mdrawingandIblameitallonyouandIlostgodsavemeeverythingIameverythingIwanttobecan’tweevergetbeyondthiswallcauseallIwantisjustonceforeverandagainI’mwaitingforyouI’mstandinginthenightbutyouhidebehindthecolorofthenightpleasecomeoutfromthecolorofthenight当初就是莫名地喜欢这首歌,喜欢它的歌词,它的意境,它的……如今,隔了这么长时间,又听到这首歌,恍若隔世。我们就那么静静地坐着。终于,沙沙端起那个小小的茶杯,接着,却很快又放了下去。她抬起头,看着我,字斟句酌地:“汐汐,你,知不知道……”我看着她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微笑着,替她接过话头:“你是想要问我,知不知道,秦子默秦律师现在也在C市对不对?”夏言也好,沙沙也好,包括唐少麟也好,在我面前,提起这个名字,总是一副吞吞吐吐,情非得以的样子。她的眼睛一下瞪大了。过了半天,她小心翼翼地:“那、你、有没有……”我点点头,淡淡一笑:“我见过他。”又加了一句,“经常。”我喝了一口茶,垂下眼,看着茶叶尖在杯中优雅地旋转、舒展开来:“因为,现在的秦子默律师,是我同事的男朋友。”我抬头看向沙沙,仍然微笑,“而且,那个女孩子美丽善良,他们很相衬。”我也是最近才知道原来妙因的父亲,竟然是C市的一个领导。难得她还是那么开朗友善,不骄不矜。沙沙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良久沉默。半晌,沙沙低低地说了一句:“汐汐,我还以为……”她美丽的脸上满是惆怅,缓缓地摇了摇头,之后,叹了口气,欲言又止,“子默哥哥……”我看着她,她的脸上满是对我的心疼,和深深的无奈。我心里一阵感动,伸出手去,捏了捏她的脸颊:“放心吧,我最近忙着练功呢,功课那么紧,哪有空想什么别的事情,你尽管把心放到太平洋去。”我不想让沙沙为我担心。这样,我会更歉疚。沙沙还是有点担忧地:“汐汐――”我仍然微笑着:“沙沙,你放心,我没事的。”她看着我,将信将疑了半天,最后,还是再三对我说:“汐汐,记得我上次电话里跟你说的,唐少麟很好,你一定要好好考虑。”自从她知道唐少麟回来以后,自告奋勇地充当唐氏说客,三天两头打电话给我,翻来覆去地,总离不开这句话。她是真的,非常非常关心我。于是,我微笑着点了点头。而且,第一次,在她面前很坦白地:“沙沙,其实,我跟唐少麟……”这个丫头还是跟当年一样敏感,立刻两眼放光表情夸张:“已经开始了对不对?”她佯怒地用手指点着我,“这么重要的一件事,居然不早告诉我,以后,看我怎么跟你慢慢算帐!”我略带惭愧地笑着,突然间,我想起了什么,朝她翻了个大白眼:“光知道说我,你自己呢?”我细细观察着她脸上的蛛丝马迹,“汪方不也很好,你怎么不考虑?”她轻咳一声,神情居然开始有点忸怩。大大的不对。杜沙沙一向在我面前无所遁形,从来都是。想当初在幼儿园的时候,我还很阿莎力地天天领她去上厕所呢!她在我面前,还能有什么花招好耍?于是,我诡笑着凑近她:“杜沙沙小姐,赶快从实招来,我是不是——错过了什么?”高中那年,她盘问我的话,我原封不动地,又还给她。她居然很难得地脸红了。我故意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就连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沙沙妹妹,都要弃我而去了,5555555……”我假哭,擦着根本不存在的泪水。“去死啦你,”她纤纤手指在我臂上死命一掐,笑嗔着,然后,看了看腕表,“时间快到了,我要去录节目,你再坐会儿。”说完,一阵风似地卷了出去,即便这样,临走时还不忘付钱。我的这些朋友,永远都是最好的。我笑着,看着沙沙纤细的人影奔出去,奔到一辆轿车前,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旋即就下车来迎她。是汪方。我笑着注视他们,沙沙跟他说了些什么,汪方朝我所在方向看,朝我挥手,我也朝他挥手,并且,比了个V字型。加油啊,老兄。他了解地朝我拱拱手,细心地将沙沙送进车。车很快开走了。我一个人坐在那儿,继续微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沙沙,我可爱的小妹妹,终于也找到好的归宿了,我是真的真的,很开心。[38]第三十八章出了茶馆的门,我的脸上仍然带着笑。但是,我还是没有忘记给唐少麟打了个电话。他今天下午开会,晚上还要做一个讲座的主持人。我打过去的时候,好像会议刚结束。一片嘈杂声中,他问我:“见到沙沙了吗?”我微笑:“嗯,刚从茶馆出来。”他敏感到我的好心情,笑道:“怎么这么开心?”我吐吐舌头,不答他。突然,想起来他在电话那头根本看不见,忙又开口:“少麟,我现在在街上逛着呢,看有什么好买的,顺便去给你看看衣服。”从回校以后,他就一直很忙,几乎没空逛街。他沉吟了片刻,轻松地笑着:“好吧,我下午走不开,你自己先慢慢逛着,回来后记得打电话给我。”然后,照例嘱咐我,注意安全,过马路要看红绿灯。我站在街头,看着面前来来去去的人流,听着他的叮嘱,心中一阵温暖:“嗯,一会儿我再跟你联系。”又说了几句,我挂了电话。然后,在初秋午后慵懒的阳光中,静静地穿越马路。在商场里逛了半天,收获颇丰。我在男士专柜区给唐少麟买了一件休闲西装,一件风衣,一条裤子。一八三的标准身材,很好买衣服。而且,反正,他穿什么都不难看。给自己买了一件休闲毛衣,看着喜欢,没有缘由,就买下了。给大姐也捎了一根发簪,她向来都喜欢这种复古的东西。等我拎着大包小包的服装袋,走出商场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走到马路上,我左顾右盼了一下,没有出租车,于是决定到马路对面去坐地铁返校,不过,地铁站还在前面,要走一段路。我穿过马路,可能因为不是周末的缘故,马路上的人不多。走到对面,我下意识抬头一看,心里微微一动,斜右方那个气派非凡的建筑物的三层,有个大幅标牌:P。Jensen律师事务所。C市大名鼎鼎的一家事务所,以动作快,而嘴巴紧闻名,生意极其兴隆。所以其上报率,如本地房产,日日看涨。我只是注视了片刻,便转过头来,安静地继续往前走去。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着,一边有些费力地在随身的包里掏着硬币。突然,我听到斜对面马路一声大叫,穿越了我的耳膜:“ChineseDoll——”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抬头,一个张牙舞爪的洋鬼子兴冲冲地朝我跑过来。我有些疑惑地看了看身后,没有人啊,他在叫谁?看着他兴高采烈气势昂扬地向我跑来,我有点害怕,不会是神经病吧,我还小,还没有来得及享受生活,连国都没出过呢,不想出师未捷身先死啊!我急急忙忙想走开。可是,洋鬼子的目标显然是我,他极其兴奋地指点着我:“you,you,you,chinesedoll——”真的是神经病,而且,高度近视,哪有人指着一个二十五六岁高龄的女人大叫中国娃娃的,除非脑壳坏掉了。我更害怕,急欲想跑。他一把拽住我,朝他身后大叫:“Richard,comeon,comeon,yourgirlfriendishere——”真的真的是神经病啊,居然,还当街替别人乱认女朋友,我挣脱不开,急得都想哭了。有人走近,一个高高大大的人影,而且,似乎,有点熟悉,我抬头一看,惊住了。秦子默。他正静静地看着我。他的目光在我手上的男装袋上一掠而过。而且,一把就把洋鬼子的禄山之爪拍掉了。我是真的真的,完全愣住了。洋鬼子依然很兴奋地在我耳边喋喋不休。秦子默看了他一眼,他立刻就乖乖闭嘴了。秦子默淡淡地说:“给你介绍一下,詹姆斯,我以前的同事,”他顿了一下,“雷尼尔的哥哥,来中国出差,刚到。”我这才仔细看看那个洋鬼子,都怪刚才太慌了没看清,的确看着面善,只是,个子更高更壮,络腮胡更浓更密。他转向詹姆斯:“这位是——”詹姆斯兴冲冲地上下打量着我,急忙开口:“我知道我知道,你就是当年在McGill的时候,Richard桌上天天放的照片里面的那个叫汐汐的女孩子,他的中国娃娃——”他在秦子默凌厉的目光下,渐渐消音。我一时怔住,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当年,他在加拿大的时候,放我的照片?可能吗?!我脑子里一片混乱。秦子默仍然凝视着我,淡淡开口:“急着回去吗?”“呃,我——”我大脑仍然一片混乱,一时不知如何接口。他的语气仍然淡淡地,有礼貌地:“我和詹姆斯忙了一天,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来得及吃饭,你要不急着回去,就一起吧。”他的眼光有意无意,但极其敏锐地再一次掠过我手上的服装袋,然后,看向我。我怔住了,我看向他清隽而略带疲惫的脸,和眼神中闪过的,一瞬即逝的光芒。现在的秦子默,现在的这种场景,于我而言,是全然陌生的。于是,我条件反射般连忙推辞:“不了不了,你们去吧,我还有事——”他的目光倏地黯淡了下来,脸色也渐渐阴霾。他将头微微转开。一阵寂静。突然,旁边的詹姆斯重重地咳了一声,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邀功般朝秦子默看看,对着我,用半生不熟的中文,十分郑重地:“汐汐,我刚到中国,你、应该、欢迎我,你们国家不是有一个、孔夫子、说过,有朋友,从国外来,你应该很高兴很高兴的吗?”我无力。这个詹姆斯,远远比他的弟弟来得巧言令色,而且,还懂得扮猪吃老虎。看着他看似大大咧咧,十分纯朴的脸,我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但是,我仍然还是那么站着,一动也不动。有人走过来,轻轻牵起我的手,带着我过马路。他的手,十分的温暖。仿佛,还轻轻叹息了一声。我整个人都是呆呆的。半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雅致的小餐馆。名字也好听,观澜阁,和本地的一个景点,昔日的乾隆皇帝行宫同名。古色古香的装潢,深棕色的仿古餐桌餐椅,用木雕花窗作隔断,墙上也用雕花窗饰作点缀,都是松竹梅之类,极洗练的图案,我虽不懂画,但看得出当初设计的时候是极花心思的,且整个餐馆看上去干干净净,一尘不染。我记不得我是怎么上了他的车,车是怎样穿过大街小巷,然后,是怎样停车,下车,坐在这个餐馆里。我的脑子里完全是一片浆糊。秦子默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因为,看上去十分干练的老板娘一见他就热情地迎了出来,一口一个“秦律师”的,秦子默一径平淡但有礼地和她寒暄了几句。老板娘很快就给我们找了个靠窗的雅座,视线很好。詹姆斯始终紧紧拎着我的大小袋子,我十分无奈。三个人坐在一个小桌旁。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因为,另一个人,正专注地看着菜单,且用修长的手指,熟练地浏览着,不时对身边笑意盈盈的服务员低声吩咐着什么。他没有问我要吃什么,至于那个自打一坐下来就极富探索精神地一径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仔仔细细打量着我的洋鬼子,他更是连看都没看。我眼观鼻,鼻观心,只当洋鬼子是空气。我之所以坐在这里,全是拜他所赐,所以,等回去以后,我一定扎个稻草人,牢牢贴上他的大名,每天早中晚三次在他身上苦练我们伟大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针灸医术。洋鬼子终于忍耐不住了:“汐汐——”我白他一眼,我的小名也是你这个蛮荒之地的未开化之徒叫得的,而且,叫得如此难听。好歹跟雷尼尔一母同胞,怎么做人的差距就这么大咧?我对他,完全没好气。他有点被我吓住了,倒吸一口气,怪腔怪调地:“你,怎么,跟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我继续向他翻白眼,立志给他留下恶劣印象,让他以后见了我就只管绕道走。他向秦子默抛去求救的眼神,后者完全不动声色,更不看他,点完菜后,就一直看着外面灯光闪烁的夜色和街景,神色寂寥,无限落寞。[39]第三十九章我如坐针毡,坐立不安。一个全然陌生的秦子默,一个奇奇怪怪的洋鬼子,和左右护法一样坐在我旁边。很快,菜就一道一道地上来了。但是,我没有任何食欲,我食不下咽。秦子默只是闲闲地、优雅地吃着,间或和詹姆斯说上几句话。他只是偶尔朝我瞥上数眼。但很快,我就发现,菜几乎全是我爱吃的。当初,还是一个穷学生时,我不爱吃肉,和沙沙只吃肥肉不吃瘦肉的怪毛病不一样的是,我无论肥瘦一律不吃,但十分喜欢吃盐锔虾,那时候,我和子默隔三岔五会到校门口小饭店改善伙食,他总是记得给我点一盘盐锔虾。我一向嗜虾如命。如今,一盘香喷喷的盐锔虾就放在我面前。还有栗子鸡,蚂蚁上树,干煸四季豆,鲜蘑菜心,还有,我和沙沙当时极其爱吃的朝鲜凉菜。真不知道我们当时中了什么邪,怎么对校门口那个小小摊点上的朝鲜凉菜那么着迷。那个摊位上天天排着老长的队伍,一路蜿蜒,能从律园门口一直弯到对面的馨园门口,原本是我们轮流着一下课就一路小跑地去排队。后来……后来,秦子默,一到下午三点,就拿着他的复习资料,站在那,边看边帮我们排队。然后,斜倚在那棵老榕树下,耐心地等我下课。那年初夏,唯一共度的那年初夏,几乎天天如此。詹姆斯顾不上客套,牛嚼牡丹般风卷残云。谁说中国的饮食文化不是博大精深呢,随便弄几样家常菜就唬得老外一愣一愣的。所以,少麟跟我提起过,在国外,中餐馆里的外国人远比真正的炎黄子孙多得多。顿时,心头涌上一阵自豪感。但是,我依然还是没有任何食欲。秦子默敏感地发现了,他停下筷子,沉吟了一下,注视着我,轻声地:“怎么不吃,是不是菜不合胃口?”我垂下眼,淡淡地:“不是。”或许,是身边的人让我没什么胃口。他的眼,在我脸上仔仔细细搜索着什么,终究,没有说什么,继续和詹姆斯说话。还是什么跨国并购的话题,我的英文听力向来低空飞过,一多半还是当年那个面硬心软的铁嘴刘老师仁慈半批半送的,模模糊糊就听到什么法律可行性分析,如何起草收购合同,诸如此类的。想当初,子默曾经对我英语小测验卷子上涉险过关的听力分数发笑,且无奈。伶牙俐齿的沙沙自然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糗我的机会:“汐汐,我发现刘老师今天上课一直都在瞪着你,一定是你听力又拿了……唔,让我算算,第二十六,哦,不,第二十七次60分!”从来嘴巴不饶人的唐狮子更是在跟我们结伴回家的路上,凉凉地嘲讽我:“你还真厉害,每次都60?算卦也算不到那么准吧,看不出来啊,改天去摆个测字摊子吧,生意一定兴隆!”事隔多年之后,唐狮子留美期间,偶尔跟我在MSN上相遇时,还会拿来打趣我。当年,面对他们嘲谑且调侃的神色,我只能挠头,且惭愧地笑。因为,秦子默一向视拿听力满分为囊中物,沙沙的英语一向也颇佳,听力正确率至少在90%以上,唐狮子的英文虽没有理科那么成绩辉煌,但是绝对不差。只有我,完全地相形见拙。当时的我,只是酸溜溜地撇撇嘴,我一向就既没有子默的天分,也没有沙沙的努力,更没有唐狮子的聪明,这又算不得什么新闻。如今,报应的是,我居然成了灭绝师太。沙沙都大呼不可思议。如今的他,英文更流利了,闭着眼听,完全以为是老外。可是,又与我何干呢?心头有一阵微风吹过。我低头,继续食不知味。我的手机在响。我拿出来看了一眼,连忙接了起来。是唐少麟。“汐汐,你现在在哪儿呢?”少麟问,“怎么大姐说你还没回来?”我下意识看了斜对面的人一眼,他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我“哦”了一声,柔声问:“怎么,你还没去主持讲座吗?”少麟的口气很是温和:“刚开完会,马上要陪晚上做讲座的刘院士和方院士他们先去吃个晚饭,你现在哪儿呢?”我想了一下,才开口:“路上碰到了一个朋友,现在在一起吃饭呢。”斜对面的人仍然一瞬不瞬看着我。听到电话那边有些寂静,我有些奇怪地“喂”了一声,接着又说:“少麟,你先去陪他们吃饭吧,我一会儿就回来。等讲座完了之后,你再联系我吧。”想想他最近的忙碌和辛苦,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一定要好好吃饭,可不许挑食啊。”电话彼端停顿了片刻,接着,我听到轻轻的一笑:“汐汐,你这么关心我,我真高兴,注意安全,晚上早点回来。”喀地一声,电话挂断了。我收线,阖上手机,微笑了一下。路人甲仍然紧紧盯着我。他的眼神中,有着说不出的复杂。我低头,一个几近陌生的人而已。我目不斜视地,继续吃饭。一时寂静,气氛有些凝滞。已经吃饱喝足的詹姆斯神经再大条也发现了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他小心翼翼看看秦子默的脸色,再看看我,眼珠子来回在我们之间转动。我低着头,只管吃饭。片刻之后,詹姆斯小心翼翼地,略带担忧地开口:“Richard,你和你的chinesedoll之间,有什么,小小的误会吗?”我瞬间抬头,看向他,礼貌而清晰地,一字一句地:“詹姆斯,请你听清楚,我、不、是、他、的、女-朋-友-”,我用筷子点点秦子默,接着,瞪了他一眼,“还有,麻烦你以后不要再叫我chinesedoll。”二十六岁高龄的我,当不起这么幼齿的称呼。此外,他的女朋友另有其人,他的女朋友是童妙因。我绝对不想让这个洋鬼子误会。他是雷尼尔的哥哥,以后说不定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说不清楚,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我想,纵使说我跟他现在一个使君有妇,一个罗敷有夫,都不为过。心中,又有一阵一阵的微风轻轻掠过。当真,当真,当真……当真,就像古人说的那样吗?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相见不如怀念……我眼前,似乎又有轻轻,轻轻的雾气升起。詹姆斯哭天抢地捶胸顿足地:“汐汐,你是在开玩笑吧,Richard刚到McGillUniversity的时候,经常晚上做梦,都叫着你的名字,还放你的照片在桌上……”“你知道Richard是一个多么不爱说话的人,这么多年来,我只听他说过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汐汐,不就是你吗?”“而且,去年Richard回来,难道不是来找你的吗?”他有些迷惑不解地,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我不响。因为,他回来,寻寻觅觅到的那个人,不是我,是童妙因。是我的同事兼好友,童妙因。也许,这就是天意,是上天的安排。我继续低头。又过了一会儿,詹姆斯似是思索了一下:“还有一句话,Richard几乎天天都在自言自语,但可惜,我记不住,你们中国人的话,太太太难懂了——”我微微一震,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过去。秦子默紧绷着脸,脸色异常寒冷。詹姆斯识相闭嘴。又是一阵寂静。突然,有手机在响,这次,是他的。我微微一震,因为,那个铃声,还是虫儿飞,还是当年的那首,虫儿飞。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