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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中国的隐蔽战争-3

作者:杨斌 字数:113313 更新:2023-10-09 11:46:4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府官员和学者纷纷访问西方,考察了西方国家企业制度演化的现状,详细介绍了关于股份制、公司制的情况。许多学者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重要思路,就是效仿西方国家的企业制度模式,对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多元化的改造,形成股权分散的股份制、公司制企业。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思路存在着局限性,侧重于借鉴西方企业制度演化的静态结果,而忽略了其复杂的、漫长的动态演化过程。西方的私有企业是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才从简单的私人业主型企业,逐渐产生了合伙制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演化为股权分散的大型股份公司的。为了弥补上述缺陷,以下我们将考察西方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中,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律形态的演化规律,以及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的创新过程,从而更好地在改革中借鉴股份制的合理内涵。尽管这种动态考察比较静态考察来说,能更全面反映现代企业制度演化规律,但是,对于我国设计国有企业改革方案来说,仍然仅仅具有借鉴意义而不能照搬,因为,中国的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同西方的私有股份制、公司制企业比较,毕竟诞生于截然不同的历史环境背景中,前者是为了实现工业化挽救民族危亡,后者却是为了集中财力加速殖民扩张掠夺,两者是服务于完全不同的社会目标,还具有完全不同的动态成长经历,所面临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所需解决的成长难题和经营困难,也都必然具有截然不同的内容和性质。孙子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社会政治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比生物进化更为复杂、漫长的过程,而且还潜伏着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风险,因此,我们必须要沉下心来切忌轻率浮躁,深入考察西方和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其产生的历史客观条件和动态演化过程,万万不可重犯“鱼儿模仿鸟儿的错误”,重蹈俄罗斯盲目效仿西方模式的灾难覆辙。(二)、企业产权结构与“预算软化”之间的关系我国经济学界普遍认为国有企业存在着较严重的“预算软化”现象,而且这个问题给企业改革、市场体系的培育以及宏观调控造成了困难。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以往经营权方面的改革不能根本解决企业的预算软化现象,因为预算软化现象的根源是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不明晰,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参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规范作法,广泛采取股份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的形式。但事实上,西方国家的股份公司和责任有限公司中同样存在“预算软化”问题,不同的是,西方经济学界一般将此称之为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追求目标和利益存在差异所必然产生的“代理成本”。亚当·斯密于1776年在《国富论》中也曾写到:“由于股份公司的董事,只是别人财富而不是自身财富的代理人,因此,不能指望他们以像私人合伙企业业主对待自身财富同样的兢业精神来管理股份公司的财富。就像富翁的仆人一样,他们关心的并不是主人的荣誉,而是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事情。因此,在股份公司的管理中,难免不出现渎职或不节俭的现象。”西方产权理论中的著名科斯定理认为,只要有了明晰的私有产权,不论产权结构如何,都必然导致资源的最佳配制,这个的推论的前提假设是包括信息交流、协调和代理成本在内的各种交易成本为零。但是,经济现实中存在着非常大的代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而且这些成本对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和效率有着重要影响。由于西方产权理论是以不现实的假设为前提,所有其实际的应用价值不大。西方传统公司理论假设公司会像一个人一样,自发追求最大利润,也忽略了企业中存在的代理成本。实际上,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等法人企业中,不同的股东和经营者都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彼此之间难免有矛盾和冲突,实际存在的巨大代理成本直接影响着微观经济学中传统公司理论的正确性。七十年代以来,西方的新企业理论特别是代理理论有了很大发展,其特点是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关系的角度研究企业的实际运行机制,正视西方的产权理论和传统公司理论所忽视的代理成本,并着重研究其作用,因而更加符合现代企业中的现实情况。值得指出,我国对西方产权理论和传统公司理论的研究和介绍较多,而对于西方企业理论的新发展如代理理论、公司财务理论等研究和介绍较少。代理理论主要研究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经营契约关系,以及有关企业产权结构的各种问题。美国著名工商学院教授杰森和迈克林俩人共同发表了一篇重要的论文,可称为是运用代理理论探索公司所有权结构问题的先驱。杰森教授等人是公司财务理论的专家,非常熟悉企业的实际运行机制,其理论的重要意义在于溶汇了代理理论和公司财务理论的成果,突破了传统微观经济学忽略制度因素的弱点,首先以严谨的数学模型和图表模型揭示了当私人业主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为了克服自身资本的局限而引入外部股权或债权时,这种生产社会化造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乃是“代理成本”和“预算软化”现象产生的经济原因和历史起点。他们的理论分析对于我国企业改革有很大借鉴意义。[51]杰森和迈克林认为公司并不像微观经济学所假设的,是一个自觉追求最大利益或利润的个人,而只是一个法律上的框架,让具有相互不同的目标和利益的许多个人通过它达成各种各样的经济契约,如股份契约、代理契约、雇佣契约、采购契约等等,就是说公司实?上是各种契约合同的法律汇合点。公司的经济意义在于能降低谈判、制订各种合同并监督其兑现的交易成本。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代理合同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为它是联系各种合同契约的交叉点。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追求的目标存在差异,所有者希望获得最大的利润和股值,而经营者关心自身的利益--权力、报酬、保障、优雅的工作环境以及舒适。缺乏适当的激励和制约,经营者可能过分追求企业规模和自身权力的扩大,追求豪华的办公室、汽车、宴会甚至渎职,造成我们所说的企业预算软化问题。企业所有者为减少上述损失所付出的激励、监督、调整成本以及依然无法避免的损失之和统称为代理成本。杰森和迈克林考察的起点是一家纯粹的私人业主企业,业主持有100%的企业股份,假设企业财富的价值为V1。此时业主虽然可以将企业财产用于个人职务消费和享受,但是他会自觉地对此加以限制,因为这种花费每一元都是100%的掏自自己的腰包。换言之,纯粹的私人企业中,由于没有任何两权分离和代理关系,预算是绝对硬的,代理成本为零。如果私人业主由于种种原因,将企业股份的一部分1-a出售(0<a<1),自己保留a股份,此时即使1-a只是全部股份的一小部分,业主仍然是绝对的控股股东,他的行为也会发生变化,因为他现在既是股东又是别人财产的代理人。他在面临是否将企业财产用于个人职务消费和享受的选择时,如汽车和办公室的装修,再不会将其保持在以前的低水平上,因为此时每一元的花费只有a是掏自自己的腰包,另外1-a来自外部股东,这意味着所有权和经营权即使发生了很小程度的分离,企业的预算成本曲线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软化。企业股份出售后,由于所有权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业主行为的变化,企业盈利能力和实际价值下降了,由V1变成了V2,企业价值之差V1-V2是两权分离带来的代理成本,也就是“预算软化”造成的损失。如果外部购股者能够预见到私人业主的行为变化,他就不会按(1-a)V1的价格收购企业的股份,而是低于此值,这样部分代理成本就由私人业主来承担。如果外部股东能够以支付一定的监督本的方式以限制私人业主的行为变化,或者私人业主愿意垫付一定的抵押担保成本,如以公开财务报表的形式赢得外部股东的信心,则可以提高企业股份的售价,减少总代理成本,则对于双方都有利。杰森和迈克林的理论模型,对于筹集外部股本后造成私人业主的经营行为变化,以及代理成本的产生过程和计算问题,运用微观经济学的效用等量曲线、预算成本线、企业的投资扩张曲线和许多数学公式,作了详细的描述和严格的论证。了解一些微观经济学知识的读者可以看到,图1中的纵横坐标展示了企业财产价值与业主兼代理人的公职享受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图中的U曲线显示了私人业主兼代理人的对公职享受与消费的偏好程度,企业的成本预算曲线为VF,其斜率为1,因此预算是绝对硬化的,表示公职消费全部来自己的财产,它与U曲线相切在D点,此时企业的财产价值较高为V*,公职消费比较低为F*。当企业筹集外部股金时,企业产权结构发生分散化,企业的预算曲线发生了软化,移动和旋转到新的位置,其新的斜率为a,表示业主用于公职消费的每一元钱只有a(a<1)来自自己的企业财产,公职消费从F*增加到F',而企业的财产价值从V*降低到V',V*-V'即为代理成本。关于代理成本对于企业的发展与筹资有何影响,图2中展示了由迈克林模型推出的企业的投资扩张曲线。从中可以看出,独资的私人业主企业如果拥有足够内部积累,其发展速度最快为C点;当私人业主因内部积累不足,筹集外部股金并转变为局部控股的业主时,由于存在代理成本,其发展速度最慢为D点;如果由经营代理人垫付一定的担保成本或由外部股东花费一定的监督成本,则可以限制并减少总的代理成本,使企业的发展速度从D点加快到G点。这说明,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的最佳办法是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留有足够的内部积累,其次才是从筹集外部股金或贷款,由于外部股东或债权人难以监督经营者,必定存在着相当大的代理成本或“预算软化”现象,此时需要花费相当的担保和监督成本,如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制度、会计事务所,等等,以相对缩小因代理成本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因此,外部筹资只能说是一种非最佳的办法,目的在企业内部积累不足的条件下,有效利用各种预期收益良好的投资机会的。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后,整体代理成本必定是上升的,通过董事会形成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只能局部缩小和缓解代理成本的上升。由杰森模型作出的理论分析得到了西方企业实际筹集资本数据的证明。据统计,西方企业的资本形成主要靠内部积累,其次是银行贷款、债券,再次才是有发行股票筹资,例如,美国企业七十年代的资本形成中,有60%来自内部积累,38%来自借贷,仅有2%来自发行股票。从杰森和迈克林的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得出许多有意义的推论,当纯粹的私人业主首次以筹集外部股金时,同时发生了几件具有历史意义的事情,所有权权结构出现了最初的多元化或分散化,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出现了最初的分离,业主兼经营者原来面对硬的预算成本曲线出现了最初的软化,由此产生了最初的代理成本。产权多元化的前提条件是,只有当私人业主碰到收益较高的投资机会,但由于自身资本积累的有限而难以实现时,才会通过出售股份的形式筹集外部股金,此时扩大生产规模带来的投资收益才能弥补由于股权分散化造成的代理成本和企业价值损失。当然,代理成本不一定意味着低效率,它是人们为了克服私人资本的局限性,获得生产社会化效益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一种观点认为“预算软化”产生的根源是公有制经济的产权的“不明晰或虚置”,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预算软化”乃是生产社会化造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必然产生的代理成本。杰森模型不仅从理论上证明了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早已指出经济现象,即股份公司中的“预算软化”现象比较合伙企业更为严重,而且还证明了“预算软化”产生的真正根源,证明了即使在股权分散程度很小的合伙企业,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果从“产权虚置”角度根本解决预算软化问题,那样只有回到“两权合一”的小私人业主企业,但这意味着放弃社会大生产所带来巨大经济效益,显然是不可能的。值得指出,代理成本是反映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相互关系的经济现象,杰森和迈克林以上论述的代理成本,仅仅是所有权结构变动所带来的代理成本,经营权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代理成本,这个问题我们留在以后再作讨论。由于代理成本是由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因此,它能够集中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管理等生产力因素与企业的产权制度等生产关系因素的相互作用,以及彼此之间的辩证关系。正像马克思研究商品的历史起源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一样,我们从代理成本的起源这个起点出发考察其动态的变化,可以研究企业成长的全过程中,生产力发展是怎样导致了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法律形式的变化。我们可以揭示出企业产权结构和组织法律形式动态演化的经济规律,如企业如何从私人业主企业、合伙企业、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逐渐成长为股权较分散的上市股份公司。我们还可以解释西方国家中有关企业制度、会计规则以及股票市场的各种法律规章形成的经济原因。显然,这些问题对于我们研究企业改革,特别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杰森和迈克林的模型,仅仅局限于私人业主企业,因此只是静态的分析。在开创了有意义的起点后,他们转而着重探讨了有关企业财务和筹资的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理论作进一步发展,以深入研究我们所关心的各种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值得指出,我国经济研究中倾向于独立地研究企业的产权制度问题,对于企业成长过程中经营管理、委托代理制等生产力因素与产权制度等生产关系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研究不够,理论上对西方的产权理论借鉴较多,对国外企业理论的新发展如代理理论、公司财务理论研究和借鉴不够。我们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从而更好地解决建立我国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将企业的产权改革与经营权改革、科学管理等更好结合起来,将国有企业的改革、改造、改组更好结合起来,并且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起更加有效的激励、监督和调整机制,大大加强其适应市场竞争的活力。(三)、企业的产权结构与法律形态的演化规律值得指出,杰森及迈克林对于企业所有权结构与代理成本关系的的分析,仅仅限于纯粹的私人业主企业第一次以出售股份的形式筹集外部资金,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静态的分析。本文中,我们将对他们的分析作动态化的发展,用于考察企业成长过程的不同阶段中所有权结构、法律形态的变化与代理成本的动态关系,这对于我们了解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化的原因和规律,进而分析其中的某种具体形态如股份公司或责任有限公司对我国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无疑有很大参考价值。我国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参照西方发达国家的股权较分散的大型股份公司,将公有企业改造成由国家、个人、社会团体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这种股份公司虽然在静态上同西方的股份公司形式相似,但却忽略了西方股份公司的动态成长过程。我国国有企业的动态成长过程不同,单纯模仿西方企业的静态结构,难以取得相同的实际效果。这是因为,现代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是在历史进程中在众多的内、外部经济技术因素相互作用中逐渐形成的。一般来说,私人企业是由业主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逐渐成长为股权较分散的股份公司。目前,我国经济学界已经认识到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并不具有普遍的适应性,提出了先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责任有限公司,这种思路具有更多的动态观点,比以前是一个进步。实际上,我们只有弄清西方企业成长的全过程中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演化的内在规律,才能知道某种具体企业法律形态产生的原因以及它对我国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如果我们对西方的企业制度的演变作深入的考察,就会发现这样的事实:那些规模庞大的企业往往是经过几百年漫长的历史过程才逐步由私人业主企业、合伙企业、责任有限公司成长为所有权结构分散的股份公司的。企业的成长过程中,起支配作用的并非是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而是生产技术、筹资方式和成本、管理因素、代理成本、信息沟通方式等更加基础的经济因素。我们知道,企业的所有权属于生产关系范畴,企业组织的法律形式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企业的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代理成本、筹资成本等等属于生产力范畴。马克思揭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律是:生产和经营权等生产力因素是最活跃的并且起决定作用的,而所有权等生产关系因素和企业法律形式等上层建筑因素则是相对次要的、被动的,应该顺从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变化和调整,而不是相反。我们下面的分析会表明,西方企业制度的演化历程完全证实了马克思论断的正确性。为什么西方企业一般不能立刻成长为所有权结构分散的大型股份公司,而往往需要经过几百年漫长的历史过程才逐步由私人业主企业、合伙企业、责任有限公司成长为所有权结构分散的股份公司呢?这是由企业的生产技术、筹资成本、代理成本、经营管理等生产力因素所决定的。考察一个具体的私人创业过程,企业能否创办成功,取决于创业者的生产知识、资本数量和经营能力。一般来说,创业初期,私人创业者的能力尚未得到实践检验,此时风险很大,银行和公众投资者不知道他是否会有效使用资金或是挥霍浪费,而且对于不熟悉的个人的经营能力、兢业精神、信用担保能力等也难以进行有效的调查和监督,就是说,包括信息调查、担保、监督、潜在的渎职损失在内的各种代理成本都非常高,因此,资金市场对于个人创业者一般是关闭的,寻找稳定的合伙人也是相当困难的。这时,创业者一般只能依靠自有资本或少数亲友,因为家族关系的纽带可以代替纯粹的经济担保,所以私有企业创办初期往往采取私人业主企业的形式,由私人业主对经营风险承担无限责任。私人业主企业的创办成本较少,注册程序简单,而且无需重复纳税。承担无限责任的私有企业曾在历史上居主导地位,今天在西方国家仍是数量最多的企业形式,但资产份额和经济实力已大大下降。在创业过程中,私人业主如果认为所选中的项目效益前景很好,一般不愿意将创业股权出让,这常常不仅是出于收益分配方面的考虑,也是为了满足权力欲望,以及有效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的实际需要。私人业主企业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完全合一,预算是硬的,这种情况符合此阶段上生产经营的要求,否则即使并不很高的潜在的代理成本也会超出私人业主十分有限的承受和担保能力。为了适应技术进步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私人企业存在着不断扩大企业规模的实际需要,而私人业主企业发展经营的资金需要,可能会超出了自身资本的积累和家族资本的供应能力,使其失去了许多有利可图的机会,而且生产和经营管理的日趋复杂也可能会超出业主的经营能力。如果私人业主经过相当一段时期的奋力拼搏,创业获得了成功,在市场中初步站住了脚,由于其取得的商誉和财产已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自己的担保能力,从而比以前更容易寻求扩大规模的资金来源和经营合作伙伴的范围,并且支付由于所有权结构适度分散化带来的代理成本,合伙企业的形式就是一种扩大企业规模的自然选择路径。上面美国的杰森和迈克林所描述的大体上属于这一阶段的情形。合伙企业的创办程序也比较简单,成本费用较低,不需重复纳税,合伙人共同对经营风险承担无限责任。值得指出,合伙企业的所有权结构的分散应是谨慎的和渐进的,否则可能因破坏了经营权的统一性,造成合作困难和代理成本大幅度上升,超出合伙企业的承受能力,最终导致企业的失败或破裂。国外对企业发展史的研究表明,合伙企业的稳定性较差,不少合伙企业都因为急于满足扩大资金需要而违反了上述规律,导致“一年合伙,两年散伙”的结局,我国温州地区的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合伙企业扩大了企业的资金和经营实力,推动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合伙企业在筹资能力和经营上仍有很大局限性,当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又会难以满足多方面的需要。为了进一步扩大筹资范围,企业就得考虑采取公司的法律形式。企业采取公司形式有许多优越性,如参加的股东人数和筹资数量都可大大增加,而且公司是法律上虚拟的人,其生存和运转可以超出任何自然人的寿命限制。但是,公司形式虽然能满足企业的扩展需要,其代理成本却大大增加了。正如美国的杰森和迈克林所论述的,外部股东所占的份额a越大,意味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程度越大,所有权结构的变化所导致的业主兼经营者的行为变化也越大,企业预算的软化程度和代理成本也越大。另外,股权多元化还会产生许多新的成本,即由于外部或非控股股东的个数增多,彼此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协调的成本也越大,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就越困难。为此需要建立一定的多元制衡的治理结构,如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制度、会计事务所等等,付出相应的监督成本,但是,这种多元制衡结构只能局部缩小而不能完全抵消因代理成本增长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因此,股权多元化的前提条件是,生产社会化应带来相当大的经济效益,足以弥补上述各种代理成本和信息协调成本,以及外部或非控股股东所承担的风险。正因如此,企业控股股东所占的股份比例一般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缩小的,这样他才能有充裕的时间,不断积累控制企业和选择、激励、监督代理人的办法和经验,才能将由于扩大各种内、外部股权和债权产生的代理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而且为扩大公司规模带来的经济收益所补偿。违反了所有权结构逐渐演变的规律,就会出现代理成本的上升超过公司承受能力和规模效益增长的情况,导致公司的亏损或破产。由于代理成本的增加可能对外部股东和债权人造成利益风险和损失,西方国家一般都制订各种法规,对公司审批手续比较私人业主企业和合伙企业更为严格。西方国家几百年来经过长期实践摸索,既考虑到工业革命时代私人企业日益增长的的筹资需求,又考虑到尽量减少代理成本上升到对外部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损害,反复修改并逐渐形成了有关公司的法律,一般将公司的法律形式划分为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几种类型。无限公司是最初级的公司形式,考虑到中小私人企业可能商誉较弱,规定股东的无限偿债责任,以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两合公司是一种过渡形式,规定控股股东的无限偿债责任,而一般股东的有限偿债责任,这是为了区分大股东和一般外部股东在经营权力和义务上不同,更好保护外部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当私人的自有资本、经营能力和信用达到到一定水准,就可申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既可免去追究两合公司中无限股东财产的麻烦,全部股东一律对经营风险负有限偿债责任,从而更加符合企业经营中两权分离进一步扩大的实际情况。但是,赋予有限责任待遇可能降低从事经营的大股东的风险意识,引起代理成本的增加和“预算软化”现象,损害外部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西方国家对赋予有限责任待遇的企业,在注册、经营范围和纳税方面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如对于某些行业要求较高的资本起始额,创办者必须具备一定资历以证明其能力,超出其经营范围则免除其有限责任的待遇,必须承担双重纳税的义务,等等。由于上述种种限制因素,私人企业往往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才愿意为筹资需要付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成本代价。在筹集资金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定向募集外部股金,而不容许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因为责任有限公司的商誉还不足以打开资金市场的大门。西方国家对于上市股份公司,在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和实力规模等方面都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查,并且设立专门机构对股份公司和股票市场进行监督。这些法律规定并非出自西方经济学理论,因为西方经济学理论一般假定不加干涉的自由市场才是完美无缺的。西方国家普遍制定严格的法律体系对资本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原因是从社会公众在股市中反复被骗的惨痛事实中吸取了教训。英国历史上曾因缺乏有关的监督法律,未能制止大量劣质股份公司欺骗社会投资人,被迫禁止股份公司长达一个世纪。今天我们借助代理理论可以认识到,西方国家关于企业组织形态的各种法律规定,其内在经济原理是保证企业所有权结构和组织形态的逐渐进化,以适应技术进步、市场竞争、经营管理及代理成本等因素变化的要求,避免出现因代理成本急剧上升导致企业破产和损害公众投资者的情况;西方国家关于股票市场的各种法规和监督机构,其经济原理是通过垫付一定的社会监督和担保成本,以降低由于股份公司的经营者可能营私舞弊造成的总代理成本,既满足企业发展的筹资需要,又避免损坏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上述分析揭示了西方企业制度演变的内在规律:企业成长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生产技术、筹资方式和成本、经营管理权、信息沟通方式等反映生产力的经济因素,而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因素,则是顺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地、被动地变化的。代理成本作为一种伴随着两权分离而产生的经济现象,反映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动态联系,反映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对于我们理解西方企业制度演化的内在规律,解释责任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西方企业制度的具体形态产生的经济原因,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四)、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经营管理的创新过程现代企业的成长过程中,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不仅相对间接地影响着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律形态的演化,而且还更为直接地推动着企业的管理方法、组织结构以及代理责任制的的创新和进化。手工业时期乃至现代工业化社会中,私人业主企业在初创阶段,由于拥有的创业资本有限,采用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工具一般相对比较简单,雇佣的职工人数较少,私人业主往往身兼数职,直接承担生产、人事、财会和销售等方面的管理职能,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合一,不存在代理成本。私人业主为了更好适应市场竞争,需要扩大生产或服务的规模,利用劳动分工和技术进步来提高效率。随着私人企业规模的扩大,雇佣的工人人数增加了,采用技术设备更为复杂了,各种经济来往的金额和账目增多了,私人业主越来越难以承担全部管理任务,就逐渐将部分工作委托给雇佣的管理人员来承担,这样就逐渐引起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因经营权结构变化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工业革命以前,生产机器的驱动主要采取人力、水力、风力等传统能源,企业规模和生产能力扩大很有限,私人业主一般只需要雇佣少数工头和管账。工业革命后,采用新能源作动力的机器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新运输工具的发明拓展了市场的地域范围,从而大大加快了私人企业规模扩大的速度,也大大增加了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为了适应这一变化,私人企业必须雇佣更多的管理人员,专门从事产品生产、市场销售、技术开发、财务簿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逐渐导致了企业组织结构的创新,促进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进一步分离,形成西方管理学家所称的U型结构企业。在这种类型企业中,企业内部成立了生产、销售、技术开发、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能部门,雇佣支薪的经理人员来完成各种管理工作,私人业主或大股东一般仍然担任主要高层经理的职务,但逐渐雇佣一些高层支薪经理或咨询专家,协助其从事业务的策划、运筹和监督,指挥和协调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因此亦称为职能部门型组织结构。这种类型企业具有许多经济优点,如通过雇佣专门的支薪经理人员,促进了两权分离的发展,减轻了企业所有者的经营压力和负担,形成了高层、中层、低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分工,提高了管理工作的效率;通过划分各种职能部门,促进了管理职能的专业化分工,从而大大加快管理经验和知识的积累过程,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企业的权力相对集中统一,所有者能够一方面加大经营权授权力度,一方面保持对企业的有效控制,各个部门之间易于进行协调合作;高层经理能够直接控制和调动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若干效益好的投资领域,利用工业化革命的技术进步,实现社会化大生产的规模效益。美国著名管理学家钱德勒曾写到,1840年之前美国企业主要是采用简单机器的传统小私人企业,之后逐步过渡到采取新动力机器从事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销售的现代企业,十九世纪后期美国在钢铁、烟草、石油、食品加工等许多行业,形成了按照职能部门组织起来U型结构的大规模企业,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有效控制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离造成的代理成本,这一时期企业管理的各个领域都出现了大量代理责任制和管理方法的创新,如泰罗所倡导的生产“科学管理”,梅特卡夫提出的“车间椂ǖゼ钦酥贫?”,企业销售组织和方法的完善化,推销员的佣金激励和监督制度,现代工厂会计的成本核算和监督方法,财务管理程序和风险控制制度,支薪经理人员的激励奖金制度等等。[52]二十世纪初,科学技术进步加快,发明了大量新产品、新原材料和新工艺设备,企业迫切需要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战略,以充分开拓新的市场机会。随着产品和销售市场的日趋多元化,企业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了,资金和员工人数不断增加,技术设备和工艺流程也日趋复杂。当企业成长到一定阶段,U型结构就变得越来越不适应,原因是行政机构越来越庞大,各部门的协调越来越困难,公司总部处理日常经营的负担越来越重,缺乏精力考虑长远的战略发展,难以进行有效的监督,集中控制与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这种情形造成了企业内部信息交流和管理协调成本的上升,难以充分开拓新的市场机会,有效推行产品和市场多元化的经营战略。十九世纪,西方许多著名的大公司,如杜邦、通用汽车、通用电器,一般都采用U型组织结构,但到二十世纪初,都面临规模庞大,体制僵化和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的局面。这种情况下,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率先进行了内部分权的组织制度创新,采用了新的M型组织结构,活力大大增强,此后美国的大公司纷纷仿效。M型组织结构亦称事业部门型组织结构,其特点是在庞大的企业组织内部实行分权化改革,试图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从而将企业组织的规模经济优势与市场机制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既能够调动庞大的资源迅速投向新技术和新市场领域,又能够降低高昂的信息交流和管理协调成本,西方称此为组织的市场内部化的过程。M型结构企业一般将经营业务按产品、服务、客户或地区划分为事业部门,公司总部授予事业部门很大的经营自主权,使其能够以像独立的企业那样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自主经营。事业部门下设自己的管理职能部门如生产、销售、开发、财会等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公司总部则从繁重的日常经营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力量策划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并监督事业部门的战略进展和经营业绩。公司总部下设战略计划部门,有时也设财务、会计、人事等职能部门,其任务不是从事具体日常业务,而是制定一般规则和政策,对事业部门所属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并且提供指导、服务、咨询等等。事业部门按性质可分为利润中心、投资中心或战略事业单位。公司总部授予利润中心生产和销售方面的自主权,并根据其资产和市场情况规定相当的盈利责任。利润中心可模拟独立的公司运转,下设若干销售中心、生产成本中心和行政、科研费用中心,明确各个环节的经济责任。利润中心特别适合于开发较成熟的产品或项目,因为其成本和市场情况相对较稳定。投资中心负责某一大类产品的生产和投资,一般下设若干经营稳定的利润中心和较大的投资项目。公司总部授予投资中心较大的投资权,并规定相当的投资收益任务。战略事业单位是一种更高级的新型事业部门,其任务负责有相互关联的若干大类产品的战略开发、投资、生产和销售,一般下辖若干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承担较大的短期盈利和投资回报压力,战略事业单位则从更高的角度出发,分析市场形势和机会,考虑公司资源在若干大类产品或行业的战略布局,使公司投资在规模上有合理的大、中、小组合,在回收周期上有合理的长、中、短组合,从而保证公司资产的盈利性、增长性和安全性。战略事业单位的优点是可密切配合公司总部制订和实施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处理好短期盈利和长期发展的关系,避免不同事业部门在战略开发上的重复努力,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边缘效益。它特别适合产品繁多和市场多元化的大型跨国公司。例如,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曾率先采用了战略事业单位的M型组织结构,这家庞大的综合性跨国公司,生产产品大到火箭,小到电吹风,产值数百亿美元,相当于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许多人认为其规模如此庞大,必定效率低下,但事实上,通用电气由于采取了战略事业单位的制度,充分将中、下层经理的企业家首创精神同公司的庞大资源结合起来,开展了大规模的创新、创业和提高生产率活动,长期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除了M型组织结构以外,H型组织结构也是一种实行分权化改革的组织创新。H型组织结构亦称控股公司型组织结构,不同于M型结构,H型结构中事业部门由独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所替代,公司总部持有子公司或分公司中部分或全部股份。由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因而具有更大的经营独立性,总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承担有限责任,风险得到限制。子公司可分布在完全不同的行业,十分有利于分散总公司的财产和经营风险。但是,总公司的影响必须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投入和调出资源均受一定限制,监督和控制也比较间接,因此,公司整体资源的战略运用存在一定困难,子公司往往独立性过强,缺乏必要的战略联系和协调。六十年代,美国出现了大量混合型企业,大都是采取H型结构,经营从制造业到旅游、餐饮业等完全不同的行业,有较强的分散风险功能,但是,混合型企业往往缺乏战略优势和凝聚力,难以适应竞争,一些大公司不得不撤出许多行业。[53]当企业从由所有者比较紧密控制的U型结构企业逐步转变为实行更大两权分离的M型或H型企业时,如何选择、激励和监督各层经理人员就成了越来越重要的问题。二十世纪初,西方具有相当规模的公司广泛实行了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代理制。现代企业必须解决两大类代理问题:一是公司的股东通过董事会雇佣高级经理作为代理人来经营企业,二是公司的高级管理层授权并委托中间管理层来经营独立的事业部门或子公司。代理的困难之处在于:所有者同经营者的利益之间存在差距,所有者追求最大利润和股值,而经营者关心报酬、权力、保障和舒适。如果缺乏适当的监督和激励,经营者可能片面追求企业或部门的规模和权力的扩大,追求公职享受甚至渎职。企业组织分权化改革加大了两权分离的程度,由此也产生了更多的的代理成本。为了控制两权分离造成的代理成本损失,企业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代理经营责任制,特别是代理人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在由所有者比较紧密控制的U型结构企业中,各层经理拥有的经营权范围很小,一般只是普通支薪雇员,他们的经营行为往往直接服从所有者的命令。在实行两权分离和内部分权的企业中,高、中层经理是公司所有者的代理人,享有相当大的自主决策权。但是,所有者虽然放弃了经营权,仍然必须对代理人的经营进行监督。企业一般在总部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和负责监督的职能、咨询部门,协助董事会控制自主经营的事业部门的业务活动。企业的各层组织结构、人事制度和代理责任制,都有重要的监督功能。不同的是,在U型公司中,监督以行为为主要依据,而在M型和H型公司中,监督以经营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战略性行为为辅助依据。M型和H型组织结构的特点是将市场引入公司内部,重新界定和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责、权、利配制关系,以市场环境中的独立经营业绩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大大减轻了监督工作的难度和负载量,使公司的规模虽然庞大,但却能够充满活力。管理学家威廉在分析M型、H型公司的监督功能时,认为其优点在于将内部专家监督同市场监督结合起来,单纯的专家监督难以摆脱个人主观影响,单纯市场监督易受投机波动的影响。例如,专家有知识根据内部的和市场的信息综合评价事业部门的战略工作进度,而股市只能对公开的财务报表和消息作出反应。由于内部监督、决策的需要,促进了企业管理会计制度及其报表体系的创新,以适应新组织结构的变化。例如,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进行分权化改革后,一度出现财务监督失控和资金周转危机,为此进行了生产、库存和销售信息收集和控制方法的制度创新,使公司总部对部门责任中心的经济核算和监督方法有了很大进步。为了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向外部股东和债权人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会计也越来越完善,逐渐形成了比较规范的财务会计体系。为了保证各种生产、销售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公司的会计部门和审计部门享有很高的地位,并且实行高薪养廉的政策。对于易于出纰漏的各种环节,也由各级专家进行必要的行为性监督。公共会计和审计体系的建立,以及防止和惩罚商业犯罪的法律的完善,也起着保护公司内外部投资者的重要作用。对于实行较大两权分离的M型和H型结构企业,监督体系固然非常重要,但更重要是如何通过激励机制调动各层经理的自主创造性。1918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在推行M型组织分权化改革中,率先实行了由著名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斯隆设计的高、中层经理人员的激励性报酬方案,取得良好的效果,以后美国的大公司纷纷效仿。目前,西方大企业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对于雇佣的高、中层经理人员,包括总公司、事业部门或子公司的主管,普遍采取激励性合同的形式,不同于雇佣一般技术人员和职员的合同,具有以下特点:对象范围小,报酬金额大,一般局限于1%-0.5%的高级雇员,报酬金额可达雇员平均收入的几十、几百到上千倍;激励性报酬所占的比重大,紧密同整个公司或分部门承担的责任目标和经济效益挂钩,奖励以完成保证股东的利益为前提;解雇是惩罚经营者不能达到基本责任目标和造成亏损的重要手段。西方大企业对雇佣高、中层经理采取激励性合同的形式,主要出于以下考虑:1)降低监督成本,防止渎职行为。由于公司的组织庞大,进行严密的监督需要大量开支,反之则可能因经营者渎职造成更大损失。通过给予高、中层经理较高的报酬,可以增强他们的职业自豪感和兢业精神。如果经营不善或发现渎职行为就解雇,可以迫使经营者为保住巨额收入奋力拼搏。公司实行两权分离的和内部分权的程度越大,激励性报酬在减低监督成本方面的作用具越重要。2)将所有者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联系起来,缩小两者的目标差距。经营者的固定报酬的比重较小,奖金等同公司效益挂钩的部分比重大,可以促使经营者从自身利益出发自觉维护所有者利益。奖励公式一般规定基本的资产盈利率目标,超过则可提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据美国《商业周刊》报道,美国瑞伯克公司的总经理费曼的雇佣合同条款中规定公司的税前利润必须达到两千万美元,他可从超过此目标的税前利润中提成5%作为奖金,他于1986年据此获得基本薪水三十六万美元和奖金一千二百万美元奖金。3)在市场竞争中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经营人才。一般来说,公司为了自身生存宁愿以高薪吸引有良好经营业绩和丰富经验的经营者,也不愿冒险以低薪聘请缺乏实践经验的经营者。在激烈市场竞争中,众多公司竞相以优厚待遇吸引优秀的经营人才,活跃了代理人市场的供求关系。事业部门或子公司的经理一般具备全面的企业家素质,可以在受聘或自己创业之间自由选择,这也迫使公司提高待遇水平。高层经理人员的高薪报酬,还反映了企业所有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有意识将部分剩余索取同高层代理人分享,但是,高、中、低层雇员的薪金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表明一般经理人员和普通雇员无法分享剩余索取,不利于更为广泛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容易造成劳资之间的严重对立,这也是由资本主义企业的私有性质所决定的。值得指出,实行激励性合同应注意一些负面影响,一是防止各层经理只追求短期盈利或账面利润,如拼设备或忽视科研开发,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二是防止经营者只追求本事业部门或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忽视部门间配合和公司整体效益。为了防止上述现象,美国一些大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根据长期经营业绩付给的激励性报酬占很大比重,对总经理可达其总收入的40%-60%,其形式如延期支付的奖金、分成、购股证和赠股等等,一般根据公司过去三至六年的平均效益确定,某些公司将效益奖金支付的时间延期三至五年;报酬随职位等级递增的梯度大,也有鼓励长期行为的作用,这样可加大中、下层经营者争取晋升机会的动力,而晋升决定是根据长期经营业绩作出的;许多公司的部分报酬采取购股权的形式,例如,规定经营者在一、两年内可以略高于现价的水平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如果公司未来因效益好而股票升值,经营者将购股证出售可得到收入,反之公司效益不好,经营者就得不到收入。为了防止经营者产生本位主义,鼓励部门间的战略配合,许多公司规定激励性报酬按一定比例同本部门、关联部门和整个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激励方案在鼓励部门间合作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在以经营业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同时,也考察经营者的关键性和战略性行为,作为重要的评价参考依据,这样可证实数据的真实性,并发现数据难以反应的问题。以上论述了西方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经营管理的创新过程。可以看出,随着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的经营权结构也必然逐渐发生适应性变化,从所有者承担全部经营责任的私人业主企业,逐渐演化为由支薪经理承担更多管理职能的U型结构企业,最后过渡到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M型或H型结构企业。我们以下表的形式,对西方企业的组织结构与经营管理的创新过程作一个简明的概括。以上我们首先论述了现代企业的动态成长过程中,所有权结构等生产关系因素和法律形态等上层建筑因素的演化规律,进而论述了企业的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和代理责任制的创新进化过程。值得指出,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等方面的生产力因素,是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演化和经营管理创新的最主要推动力,不同的是,它对于前者的推动作用是比较间接的和渐进积累性的,而对于后者的推动作用则是更为直接的和连续性的。传统企业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技术,如大规模生产特定产品的新机器或流水线,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严格管理责任制度,必然在生产库存管理、经济核算、人事管理和销售组织等方面引起一系列变化。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一般首先考虑利用自有资本或内部积累,引进新技术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在经营管理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如采用新的成本控制方法,增设管理部门或层次,采取新的人员培训和激励办法,努力降低各种成本和费用,以确保社会化生产的规模效益,足以补偿两权分离造成的代理成本增加,这样企业才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以技术内涵方式扩大再生产。如果企业拥有一个效益很高的投资机会,但仅仅靠自身资金积累或内部挖潜无法实现,而且投资收益率足以补偿因产权多元化带来的协调困难和代理成本,此时才会设法筹集外部股金或贷款,采取相对外延的扩大再生产方式。如果企业拥有足够的商誉,但筹集外部股金或贷款受到的法律条款的限制,此时就会设法改变企业组织的法律形态。由此可见,企业的经营管理、组织设置和代理责任制方面的创新,就像不断发展的的生产力因素一样,将是一个永恒的活跃过程,而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律形态方面的演化则是相对缓慢和被动的,应适应企业生产力的发展的需要逐渐进行。技术进步和生产规模等生产力因素,对于企业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演化的影响,仅仅有一般趋势意义上的间接影响,而并没有严格的对应联系,如采用同一技术而且规模相同的许多企业,很可能有差别很大的不同所有权结构和不同的法律形态。现代企业的所有权结构和法律形态,一般是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由内、外部的众多社会经济和技术因素有机决定和逐渐形成的。值得指出,私有产权不仅能产生众多的社会外部负效应,而且在适应生产力发展方面也存在着一系列困难。马克思曾深刻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私人资本积累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工业革命以来,新动力和机器的发明为大规模生产开辟了道路,产品也需要面向更为广泛的社会市场销售,但是,生产社会化与私人资本积累之间产生了一系列矛盾。社会化大生产需要大量的资本购买机器和原材料,雇佣更多的支薪的专业管理人员和工人,采取先进的科学管理方式,建立多部门的组织结构,加强市场销售与生产的计划性,但是,正如以前章节对西方企业制度演化规律的分析所示,私有企业的资本积累和两权分离,必然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和艰难的过程。私人企业在创业初期,拥有的资金一般非常有限,而且缺乏商誉难以筹集广泛的社会资金,因此,很难采取复杂的先进技术,生产规模扩大面临重重困难。正因如此,私人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盈利,往往采取残酷的手段剥削工人,不惜违反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进行欺诈和非法经营活动,以加快资本积累的速度,适应充满风险的市场激烈竞争,如许多西方著名的现代大企业,早年都曾从事过非法经营以加速资本积累。私人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虽然可以采取公司组织形式扩大资金来源,但如前所述,这一过程也存在许多困难,首先,私人业主一般希望尽量保持对企业的控制,而产权的多元化会降低原股东的控制权力;其次,产权多元化必然带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带来代理成本和“预算软化”的损失,从而增加企业经营和投资的风险;再次,产权多元化还会增加信息交流和协调成本,带来股东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的机会,影响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由于上述种种原因,私有企业的动态成长面临重重困难,产权多元化和组织形态的演化,需要经历一个相当漫长和艰难的过程,在矛盾和冲突中逐渐实现。私有企业为了加快扩大规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除了采取正常竞争手段,也经常采用各种残酷阴谋诡计,迫使竞争对手破产倒闭,如西方垄断大财团常常借经济萧条之机,廉价吞并中小私人企业,这种情形下出现的产权重组和破产兼并,往往是损害经济效率的,妨碍了社会生产力的正常发展。此外,生产规模扩大和技术进步需要不断更新管理知识和技能,但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必然与私人业主的管理能力和控制欲望发生矛盾。尽管私有企业可以雇佣支薪管理人员,但是,私有企业的高层经理位置往往长期由私人家族成员担任,从私人家族控制过渡到由支薪高级专业经理控制,也必然需要经历一个漫长和艰难的过程。许多西方现代大企业都是经历了数代人的私人家族控制后,为了解决企业面临严重的经营危机,才逐渐实现两权高度分离和控制权转移的。显然,资本主义社会中财富分配与管理能力的不对称,必然影响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上分析了西方企业的产权制度和经营管理创新的过程。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管理方式,是适应具体历史条件下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经过数百年漫长的历史摸索,特别是工业革命时代,才逐渐形成并不断加以完善的。这些创新有力地推动了西方国家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发展,马克思曾在其著作中曾对这些制度创新在相应历史阶段中起到的解放生产力,促进资本主义经济蓬勃发展的作用给予高度赞扬,但是,马克思同时也深入分析了私人资本积累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内在矛盾,指出了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的内在矛盾必然产生的各种严重社会弊端。西方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将私有产权和自由市场经济视为完美无缺的经济制度,认为尽管资本家在私有产权利益的驱动下追求自私的最大利益,市场竞争却会像一只“看不见的手”,自发地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但实际上,如果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确实能够自发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我们就无法解释近代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出现的严重社会矛盾和冲突,以及世界范围的殖民掠夺和灾难性战争,也无法解释促成社会主义国家和公有制企业诞生的历史原因。从上述分析中还可看出,私有产权具有强烈的追求盈利动力,而且企业中两权分离的程度越小,代理成本和“预算软化”现象也越少,所产生的追求盈利的动力也越大。在纯粹的私人业主企业中,由于不存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而也不存在任何代理成本和“预算软化”现象,私有产权利益驱动的盈利动机达到最大化。确实,仅仅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产权越是为私人所直接拥有,经营效率似乎也就越高。但事实上,私有产权的强烈盈利动力,一方面促使资本家努力提高经营效率,另一方面也可能带来种种社会负面效应,如采取残酷的手段剥削工人,强迫工人提高劳动强度和延长工作时间,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从事损害社会利益的非法经营活动,或在合法经营中采取弄虚作假的欺诈手段等等。私有产权产生的追逐利润动力越大,代理成本和“预算软化”现象越少,往往不是意味着没有偷懒或浪费机会,而是意味着劳动强度超过了人的生理限度,缺乏必要劳动保护条件和措施,甚至不顾道德规范和法律约束胆大妄为,此时私人代理成本小并非意味着社会利益大,而是恰恰相反。西方经济理论所赞美的“看不见的手”??即自由市场的竞争机制,并不能完全遏制私有产权狭隘自私的负面效应,事实上经常形成扩大其负面效应的恶性循环机制,例如,在工业革命时期,一些资本家曾强迫工人延长工作时间,从而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残酷的市场竞争迫使众多资本家纷纷效仿,普遍形成了高达十多个小时的工作日制度;无论是早期或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都普遍存在着严重的黑社会犯罪,如大量的有组织的贩毒、卖淫、欺骗、敲诈活动等等,而且是无法治愈社会顽症,原因在于无论道德规范或法律约束,都很难抵御高额利润对私有产权的诱惑;英国的东印度股份公司开创了对华贩卖鸦片贸易,众多私有企业也为牟取暴利纷纷效仿;某个西方国家的私有企业从殖民地获得了廉价资源,残酷的市场竞争也会迫使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进行仿效;西方列强名义上标榜奉行“不干预经济”政策,却积极凭借军事强权瓜分世界,致使本世纪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广大人民蒙受了巨大灾难。西方经济学在研究私有产权和企业制度变迁时,有意识忽略了这些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事实,而我们进行分析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化时,应该将这些正、反面因素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这样才能避免盲目效仿西方演化的静态结果,为建立中国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全面的科学借鉴。第十章 企业改革的关键:责任制创新中国和俄罗斯改革的一个显著不同,就是中国的企业改革是从责任制创新起步,而俄罗斯的企业改革则依据科斯产权定律,从一开始就以深层次的产权改革为主。许多西方经济学家批评中国改革不规范,没有触及到更深层次的产权不明晰问题,但是,转眼间时光如梭,俄罗斯改革已有十个年头,两种改革思路的究竟孰优孰劣?世界银行的副行长斯蒂格利茨先生,对此有一番颇为精彩的深刻论述。斯蒂格利茨先生说,“转轨开始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如何评价已经发生的事情?应该从中汲取什么教训?在刚开始改革的时候,俄罗斯的国内生产总值曾是中国的两倍还强,而在后来却比中国缩小了三分之一。成功与失败的差别是如此之大,如果我们不试图从中汲取一些教训,那么我们也未免太不负责了”。斯蒂格利茨指出,俄罗斯改革派犯了本末倒置的错误,将市场化和产权明晰作为成功标志,而不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立平等、持续的发展基础。他写道,“尽管那些鼓吹私有化的人很骄傲地指出,大部分国有企业都转移到了私人手上,然而这些成就却不那么令人信服。不论怎么样,将国家资产简单地送出是件挺容易的事情,特别是送给自己的朋友和亲戚。这样做存在着很强的利益激励机制,特别是倘若负责推行私有化的政府官员,能够直接或间接通过各种形式得到回扣。事实上,如果私有化是通过被民众认为不合法的手段实现的,并且在缺乏必要的机构建设的环境中进行,那么从长远来看市场经济可能实际上受到了损害。更糟糕的是,由于存在腐败和滥用职权,由此形成的私有产权削弱了国家利益,危害了社会秩序”。[54]斯蒂格利茨还尖锐地指出,“经济学中没有一个神话像'产权神话'那样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这一神话的危害在于,误导了许多转型中国家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而不是去关注在更大范围内的一系列问题”。他还认为俄罗斯产权改革失败的原因,“至少部分是由于过分依赖经济学教科书模型所造成的。课本经济学对教育学生可能是不错的,但不适于向实施改革的政府提供建议,特别是由于美国模式的教科书,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某种学术学派”。斯蒂格利茨还认为,“回顾历史,西方顾问给予前社会主义国家的'华盛顿共识'建议的一个显著特点,特别是他们处理私有化问题的方法,就是没有注意考虑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他还指出,对于小规模的私人业主企业,私有产权同管理职能也许是一回事,但是,对于大型股份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来说,资本所有者几乎完全同管理职能相脱离。西方推荐的华盛顿共识规范改革药方,没有建议如何通过完善管理契约和代理责任制,来激励、约束和监督这些企业的经营者,而仅仅建议用通过私有化来明晰产权界定,由此形成的私有产权的'自然激励机制',仿佛这些国家的大型国有企业,可以像小型的私人业主企业一样经营,完全忽视了即使在西方国家的大型企业中,管理职能也不是依赖明确界定的私有产权,而必须依赖逐渐形成的管理契约和代理制。斯蒂格利茨指出,当西方顾问意识到众多小股东的私有产权,并不能累加起来对公司进行有效管理时,他们就提出了通过投资持股基金会进行监督管理,但是这种办法也在改革实践中失败了。斯蒂格利茨这样写道,“当认识到股权过于分散问题时,西方通常建议成立投资基金,就像华盛顿共识在捷克推行的,这个'解决问题方案'的明显问题是,凭证投资基金比它们所拥有公司,本身还存在着更大的'公司管理'问题,大多数人认为凭证投资基金将完成监督的任务,但由谁来监督监督者呢?改革的结果是凭证投资基金,变成了高度权力滥用的工具”。斯蒂格利茨还分析了投资持股基金会失败的原因,他指出这些持股基金会的经理实际上也只是财产的代理人,它们只拥有众多股份公司的一小部分股份,股份公司盈利对基金会收入影响微弱,更何况这种收入并不真正属于基金会的经理,后者的工资收入主要依靠提取管理费,且不说这些基金会的经理不能分身有术,无法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经济信息,对所持股份的众多股份公司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即使他们拥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济信息,也缺乏足够的经济利益激励来进行管理,难怪转移资产和收取回扣等不合法手段,对于私有化企业和持股基金会经理来说,成为了具有更大吸引力的获利途径。斯蒂格利茨还指出,当西方顾问们看到东欧的投资持股基金会的失败,就提出“解决问题的答案可能是改善管理制度,为持股基金会设计一个好的激励机制。那么退一步想,倘若政府真的有这样的监督和执行能力,来克服私有化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利的问题,为什么不把这种能力直接用来改善国有企业管理呢?”斯蒂格利茨还指责这些西方顾问的自相矛盾,他们先是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无法获得成功,原因是通过完善管理契约的激励机制和代理制,没有触及深层次的产权明晰问题,因此,他们“主张进行私有化的一个立足点,就是要用'私有产权的自然激励机制',来代替国有企业中管理契约的激励机制,但现在我们又回到原来的起点,现在顾问们的建议变成了改善规章制度,改善管理契约刺激那些有控制权的代理人,像一个真正的‘私人所有者’一样行为处事,因此,现在是我们该反思‘规范的私有化模式’的时候了”。斯蒂格利茨指出,“现代市场经济是基于高度成熟的代理关系。现实经济与教科书上的模型最重要的不同之处,是现实中存在不对称信息和不完善的监督,代理人谋求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因而,一些至关重要的经济制度是用于解决代理问题。在稳定的发达的市场经济中,长期、多环节的代理关系的链条已然发展成熟,例如,工人是经理的代理,经理是象互助基金那样的股东的代理,互助基金的股份由退休基金拥有,退休基金是他们的受益人如工人的代理。但在初期阶段,市场经济的代理链条相对要短得多”。斯蒂格利茨还指出,前苏联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转,也是依靠不同形式的代理关系的链条,体现为不同的社会机构资本和组织形态,西方顾问忽略了这些复杂代理链条的重要性,竭力鼓吹的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改革,必然强烈冲击和破坏原来的代理关系链条。斯蒂格利茨说这些西方顾问“批评休克疗法之所以失败时,常常指责存在腐败和寻租现象,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闪电般地毁掉旧机构,而不是逐渐建立新的规范替代旧的社会规范,相当于清除了防止社会腐败现象的最后屏障。这就像是扔一个火把将一个涂满旧漆的房子烧掉,而后又表示对房子烧掉感到非常伤心,后悔没有办法再给房子涂上新漆”。斯蒂格利茨还指出,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前苏联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代理制度需要几十年的慢慢积累和发展过程。如果想要在短时间内建立市场经济,破坏原来的广泛、相互联系的代理关系,那么,上层建筑就会由于功能混乱而崩溃,这正是在俄罗斯和前苏联国家发生的事实。那些本来应该使制度发挥作用的代理人,那些代表前苏联地区广大选民的精英们,往往不能抵抗谋求私利欲望的诱惑,又缺乏有效的代理监督制度约束他们的行为,他们极大地背叛了社会对他们的信任。那些承担代理责任和维护法律的人,经常就是造成代理困难和违反法律的人”。斯蒂格利茨还一针见血地批评到,正是西方顾问鼓吹的诱惑人的“产权神话”,促使人们忽视了一系列更大范围的重要问题,包括完善管理契约和复杂的代理关系链条,结果出现了“贵族强盗式的野蛮掠夺”,导致俄罗斯私有化企业投资连续下降,大量掠夺资产被非法地转移到了海外,最终形成了控制经济命脉的金融寡头阶层。(二)、企业扩权与经济责任制创新八十年代,我国经济改革是从经济责任制的创新起步的,1978年安徽凤阳县创造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在坚持土地的公有产权的基础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伟大实践,从此揭开我国更为广泛的经济改革的序幕。197980年,我国政府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时,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要把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制和经济责任制,建立新的奖惩制度作为重要内容。从此以后,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制的创新可谓方兴未艾,出现了利润留成、上缴利润包干等形式,后来还涌现了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国有企业的各种经济责任制的创新,促使国民经济迅速扭转了困难局面,明显减少亏损和提高了经济效益,国有工业企业亏损面从81年的22%,下降为85年的9%,减亏面积达到59%,从79年至84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利税总额,共计增长了288亿元,增幅为33%。但是,关于究竟什么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国有企业改革应该采取怎样的主攻方向?八十年代中期出现了一场影响广泛的争论。当时世界银行派驻中国的经济学家,提出中国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不规范”,建议我国政府应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尽管世界银行的建议遭到了我国政府的拒绝,但是,其推荐的规范改革药方的影响却日益扩大,西方推崇的科斯产权理论也日益广泛流传。我国许多著名经济学家也纷纷提出,公有制具有产权关系界定不明晰的缺陷,产权改革才是绕不过去的深层次改革,才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所在和主攻方向。尽管经济学界早就出现了主张产权改革的热潮,但是,八十年代我国企业始终是以责任制创新为主,直到92年的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高潮中,产权改革才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主攻方向。但是,尽管许多经济学家指责八十年代改革不规范,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的效益始终大幅度增长,相比之下,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尚未取得明显的效果。1996年同1988年相比,国有企业的利润额下降了64%,亏损额却增加了9.7倍,亏损面上升了358%。许多地方还廉价出售拍卖国有企业中,出现了类似俄罗斯的掠夺国有财产风潮。为何中国看似土生土长的“不规范改革”,取得了提高国有企业效益的显著成效,而依据西方产权理论的深层次“规范化改革”,却似乎效果不佳而且有诸多负效应呢?原因在于中国改革从经济责任制创新入手,恰恰是抓住了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所在,历史证明公有制具有的适应社会大生产优越性,远远超过单纯追求狭隘私利的私有制,因此,国有企业根本不存在产权不明晰的问题,公有产权属全体人民所有是明晰的,但是,确实存在不能利用市场机制和微观信息,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弊病,国有企业改革从经济责任制的创新入手,能够在充分继承公有制的优越性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和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直接地解决存在的不灵活和体制僵化弊病,改善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性,同时在保留原有责任制框架的基础上创新,有充分的监督约束防止代理人滥用职权,从而能取得了效果大而代价小的巨大成功。中国采取以责任制创新为主的改革方式,不仅不排斥还能加速正确的产权改革,即随着国有企业效益的明显改善,创造出更多吸收法人和社会投资的条件,进行符合经济规律的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巩固和发展公有制适应社会大生产的优越性。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说,现代工业化大生产的经济运转,无法依靠私人业主式的“自然产权激励”,必须依靠稳定的、多环节的代理关系,而代理关系链条的培育需要漫长过程,经过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渐进地形成。西方国际组织大肆鼓吹的“产权神话”,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影响,误导人们不去关心真正重要的制度创新问题,如改善代理责任制的激励、监督机制等等。由于产权改革直接触及企业的最高决策层,甚至牵涉到整个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必然严重冲击和破坏原来的广泛代理链条,上层建筑可能会因功能混乱而陷入崩溃,造成贪污腐败猖獗和经济运行陷入瘫痪。由此可见,八十年代国有企业改革以责任制创新为主,并非是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的单纯“放权让利”,而是恰恰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制度创新。斯蒂格利茨非常赞赏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包括“下放权力”、经营责任制创新、租赁制等,不同意西方学者批评中国改革不规范。斯蒂格利茨说,倘若俄罗斯的改革者意识到真正的变革需要参与,他们应该很欢迎“下放权力”、“租赁制”等改革,而西方误导改革者走的却是一条相反的道路。在俄罗斯,租赁的运动停滞搁浅了,取而代之以凭证式私有化。在所有的前苏联的国家中,官方声明都强调这样做是为了加速私有化进程,但私下官员承认停滞租赁是为了增加供私有化拍卖的国有资产。斯蒂格利茨还认为,“租赁制企业,比如中国的乡镇企业,按西方的标准来讲远远不够'完美'。前苏联的改革者们没有努力改进这些改革形式,防止出现滥用,并引导这些自发的力量,却将这些'有瑕疵的'和'不够完美'的自下而上的改革完全停滞下来,根据教科书关于公开交易的联合股份公司的模型取而代之,实行了自上而下的凭证式私有化计划”。中国和俄罗斯两种改革方式的巨大差异,还可以从进化论角度进行形象的比喻。各种生物进化遵循一般规律是,生物尝试进行适应环境的生存活动,选择有利于发展自我基础的生存方式,并且随着环境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寻找食物和抵御天敌的生存活动变化,一般先是导致了运动功能的变化,这种低层次的功能变化渐进积累,才导致了高层次的器官形态变化,这种从量变到质变需要漫长过程。生物的进化不能以模仿其它物种为标准,而只能以巩固和发展自我基础为标准;生物系统进化需要遵循上述规律,是为了尽量减少进化过程的消耗,更好适应环境和避免物种灭绝。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从责任制度创新入手,表面上是浅层次的运动功能的改变,但恰恰是符合进化论的客观规律,能够在不改变原有机体构造的基础上,直接扩大适应环境的生存活动范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大量微观经济信息,更好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自我基础,通过促进生产力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体能,支持更高层次的器官系统发育和构造改变,这种责任制度的创新经过长期逐渐积累,还会自然而然地以符合客观规律的方式,引起宏观经济体制和企业组织形态的创新,避免激烈的产权变更导致经济基础瓦解。俄罗斯国有企业改革从产权制度入手,表面上直接属于深层次的器官系统改变,但恰恰是违反了进化论的客观规律,实际上是为西方的“产权神话”所诱惑,采取了盲目模仿其它物种的错误作法,似乎可以一跃进入发达的市场经济,却恰恰犯了鱼儿盲目模仿鸟儿的错误,忽略了西方的市场经济和产权制度,以及股份公司等企业的组织形态,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逐渐形成的。俄罗斯急于求成的深层次产权改革,不仅不无法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还会激烈冲击自身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严重破坏原来的复杂、多环节代理链条,促使企业责任制瓦解陷入秩序混乱,导致贪污腐败和掠夺资产泛滥成灾,就仿佛鱼儿被鸟儿诱骗跳到了沙滩上,自身丧失抵抗力机体组织逐渐腐烂,只能任凭食腐的细菌和蛀虫大量滋生,任凭不怀好意的狡猾鸟儿肆意吞食。中国选择符合国情的国有企业改革道路,首先必须考虑到自身的历史起点,发挥自身优势基础上借鉴别国的长处,就像各种生物选择自己的进化道路,必须从自身所处的环境出发。中国之所以选择了社会主义和公有制,正是因为在西方列强群狼掠夺的环境中,私有制企业的规模小、力量薄弱,无法迅速实现工业化挽救民族危亡,而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企业的优越性,能够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速工业化。因此,尽管社会主义和公有制企业存在某些缺陷,我们也不应忘记其实现工业化的功绩,也应看到其自我完善增强活力的巨大潜力,也应在最大限度继承其优越性的基础上,依照符合客观规律的方式进行渐进的改革。解放后,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我国曾经长期实行了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这样有利于加速工业化增强国家实力,但是,随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复杂化,其体制僵化和不灵活的弊病就显得越来越突出。现代组织理论认为,市场和组织是两种分配资源的主要方式。我们一般将旧体制称为计划经济体制,但仅仅从计划的角度难以概括旧体制的主要结构特征,因为,组织具有计划、协调、控制等经济功能,计划的制订和执行都必须依靠具体的组织实体。因此,我们也有必要从组织的角度分析旧体制,以更好理解其优势、弊病和改革方向。根据现代组织理论,企业的组织结构主要分为U、M和H型,U型结构是集中型,M型结构是中间型,H型结构是分散型。计划经济必须依靠一个庞大的组织来实现,这个组织的结构特征与西方的U型大企业有许多相似之处,其特点是组织核心部门直接控制和分配经济资源,统一协调和指挥各个行业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人事、财务、金融、科研等服务部门的活动,众多企业隶属于各个行业部门或地方政府管辖,其生产、投资、销售必须服从统一的指令性计划,仅仅相当于生产成本中心,财政部门承担了许多公司财务监管职能,银行除了有限的信贷业务外,兼负着总出纳和会计监督的职能,货币发挥有限的商品交换媒介功能。国民经济管理采取U型的组织结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有合理性,其优点一是能够将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迅速集中起来,投入关系到整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和科研事业,克服了私人资本缓慢积累的局限性,充分利用规模经济加快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二是具有较好的协调性,增加重大投资项目之间的配合,避免过度重复投资和不配套现象,降低经济结构迅速变迁中潜在的风险。解放初期,我国面临着实现工业化的紧迫任务,而且经济结构相对来说比较简单,采取计划经济体制有利于加快工业化进程,特别是“一五计划”时期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随着国民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和复杂化,U型组织结构的弊病就显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计划部门协调经济活动越来越困难,缺乏精力考虑重大战略发展和宏观控制问题,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变得越来越庞大,难以有效协调、监督众多工业企业,行政费用、管理成本和信息成本日益上升,束缚了基层企业和广大职工的首创精神,妨碍了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多样的机会加快发展。早在五十年代陈云同志就曾提出,应认识到政府计划的必要性和局限性,利用无政府的市场调节作为补充。但是,由于“左倾”思潮的影响下,陈云同志的辩证思想没有受到重视。毛泽东同志认识到计划经济存在僵化弊病,但他提出的改进办法是“大跃进”的群众运动,结果严重破坏了计划协调机制和责任制度。三年调整时期,我国重新强调计划调节和加强管理,有效地促进了国民经济摆脱严重困难。“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泛滥时期,再次将责任制当做资本主义的“管卡压”,严重冲击了正常生产秩序和经济运行。由此可见,我们批判“左倾”错误造成的危害时,不应笼统地将其归罪于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改革前遭受的许多重大经济损失,恰恰同破坏计划经济和责任制有很大关系。倘若我们不正确地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改革开放中也可能犯同样荒唐可笑的错误,俄罗斯的激进市场改革就是很好的例子。文革结束后,十一届三中全会纠正了“左倾”思潮的错误,揭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78年,我国首先在四川省的部门工业企业进行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7月,国家经委、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在京津、沪选择八个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扩权试点,到年底,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多个。1980年发展到6600多个,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总数的16%,产值的60%,利润的70%。这些工业企业试行了新的经营责任制,重新界定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逐渐扩大了在生产计划、产品销售、资金使用、人事干部等方面经营权力,同时也采取了新的利益激励机制(如利润留成制度),改变了以前利润全部上缴的状况,增加了企业积累,职工的经济利益同企业的经营成果初步挂钩,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现象有所改变。1982年逐步推广了一些大中型企业试点新的经营经济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企业扩权改革不仅限于工业系统,商业系统从1979年起实行全行业利润留成制度。1980年,大约有3900个国营商业企业推行了扩大了自主权改革,占商业系统独立核算企业的5%左右。1981年商业系统推行新型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增加到47550个(商业企业23800个,粮食企业11600个,供销企业13000个),占独立核算企业的35%,扩权试点企业采取利润包干、分成等多种形式,企业逐步扩大的业务经营权,如非计划商品可以多渠道进货,利润留成可用于集体福利和发放奖金,部分产品的定价处理权等。此外,交通、邮电、建筑、军工及农垦等部门,有的实行行业利润留成或亏损包干,也取得较好的效果[55]。有些经济学家将我国八十年代的企业改革归纳为“放权让利”,认为这种改革有一系列重大缺陷,实践中难以获得成功。事实上,“放权让利”仅仅归纳了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的某些表面现象,并没有体现出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的深远实质意义。八十年代初,我国经济体制和公有制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首先从经营权的改革入手,改变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的状况,有条不紊地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促使公有制企业转化为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改革初期,我国企业改革采取了渐进的方式,从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营责任制度的创新起步,暂不涉及企业的产权制度,不仅符合具体国情,而且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演化的内在经济规律,避免了因产权结构等生产关系因素的急剧变化妨碍生产力发展。斯蒂格利茨分析了俄罗斯产权改革的失败,恰恰主张重视改善代理制和激励机制,采取渐进的“放权让利”方式。他认为“由于社会和组织成本非常脆弱,‘一经毁坏很难修复’,因此最好从现有的社会机构入手,并努力引导进行渐进性的转变,而不是‘从根到枝干’全部铲除以实现从‘从一张白纸’开始。有一种重组的形式十分重要的,即将决策权进行下放。但不幸的是这种重组形式很少受到重视。事实上,我认为有一种十分全面的重组方式,可以用来解释广泛意义上的成功。设想有一个集权式的机构长期无法正常运行,这个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或是一个企业,由于过度集权已陷入僵化和停滞,放权意味着把一个大企业从纵向或横向,分成不同的半独立经营的单位或利润中心。放权可以改善激励机制和责任心,并强化预算约束,消除大型企业中经常存在的交叉补贴的情况。由于出现很多新的复杂情况,因此要求进行试验,不是一个试验而是很多试验。需要平行进行很多的试验找出‘什么是可行的’。这样就分散了风险,因为一个单位作出的不良决策,不会对其它单位产生很大影响。”斯蒂格利茨所说“下放权力”重组方式,乃是现代组织理论根据西方企业的演化,总结出来的提高组织效率的成熟经验。根据现代组织理论,U型组织结构属于集中型,其特点是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直接领导和指挥各部门的经济活动,M型组织结构则是中等程度的分权组织,其特点是将市场机制引入庞大组织的内部,将组织与市场两种资源分配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既能促使下属责任中心按市场经济原则独立经营,降低协调成本和消除僵化、不灵活弊病,又能由组织高层统一协调重大的战略决策,继续对独立经营的责任中心进行有效的监督,防止过度分权导致秩序失控和滥用职权,在确保责任制的连续性基础上灵活进行创新,因而被现代组织理论认为是U型的集中组织,提高效率消除僵化弊病时优先考虑的分权方式。H型组织结构则属于分权程度更大的组织,其特点是各个经营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组织高层无法通过组织关系直接协调监督,而是通过持有相关独立法人的控股权,间接地通过董事会来影响决策过程,优点是能够更多下放权力和分散风险,缺点是难以确保战略协调和有效的监督。由于计划经济属于的U型结构组织,这种高度集中的组织成长到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规模庞大和体制僵化的种种弊病,此时应该优先考虑的改善效率的有效方式,是进行分权化改革和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向中等分权程度的M型组织结构过渡,为了防止出现权力失控和“预算软化”问题,必须进行一系列经营责任制度的创新,用灵活的新责任制取代僵化的旧责任制,促使组织所属的许多生产单位和业务单位,从生产成本中心过渡到独立的利润责任中心,基本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独立经营,而后逐渐过渡到投资中心或经营战略中心。组织的分权化改革从责任制的创新入手,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能够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而且避免因产权多元化带来的管理层矛盾纠纷和协调困难,有利于保持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有利于防止“预算软化”和代理成本的急剧膨胀,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混乱或甚至组织解体。组织的特点是按计划统一分配资源,市场的特点是按价格机制分配资源,M型组织结构通过分权化和引入市场机制,能够将两种资源分配方式的优点结构起来,克服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种种弊病,是实行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的组织形式,因而应成为社会市场经济改革的重要方向。一位美国著名教授曾将日本战后的经济奇迹,归功于政府协调与民间企业首创精神的相结合,称此为类似于M型组织的M型社会模式,认为这是一种优越于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模式。改革初期,我国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入手进行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一系列经营责任制度的创新,重新界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将企业从政府部门下属的生产成本中心,转变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利润中心或投资中心,直接调动了广大企业职工多创效益的积极性,防止了产权结构等生产关系因素急剧变迁造成生产衰退;国民经济的组织管理逐步从U型结构向转变为M型结构,不断扩大市场调节范围的同时,适当保留一些重大比例关系的计划调节,有利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有利于加速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的调整,如改革初期逐步放开消费品市场的同时,政府部门也采取了一系列计划措施,对轻纺工业所需的资金、能源、原材料供应等实行“六个优先”,迅速繁荣了消费品市场,有效解决了通货膨胀压力与社会失业并存的难题。有些人以西方的规范改革药方为标准,来评价我国符合国情的经济改革,指责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方式,似乎既“不全面也不系统”,如尚未全面放开价格的条件下,利润留成无法反映真实的企业业绩,而且没有触及深层次的产权制度,易于导致“预算软化”问题如滥发奖金,等等。但是,实践证明,我国八十年代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文革”后国民经济处于崩溃边缘的条件下,短短几年就扭转了严重经济困难,调整了不合理的产业结构,促进了农、轻、重工业的协调发展,国有企业效益提高而亏损面明显减少,不仅消除了长期存在的物资匮乏,缓解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压力,而且通过发展生产增加了大量就业机会,79年-84年间共安置了4600万人就业,一举解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大批知青待业的严重问题,使失业率从79年为5.9%的建国以来最高水平,逐步下降到84年的1.9%。八十年代我国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虽然同西方的规范经济理论有较大出入,但是,符合“实践标准”和“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不仅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力地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尽管如何治理通货膨胀和大规模失业是世界公认的难题,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也对此束手无策,但是,由于八十年代我国采取了符合国情的经济改革和企业改革政策,是过渡经济国家中惟一保持高经济增长、高就业水平和低通货膨胀的国家。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俄罗斯、东欧国家直接效仿了西方的发达市场经济模式,其方案从西方规范理论逻辑角度来说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如价格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和产权改革实行全面配套启动,以求“一步迈入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仿佛会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可惜事与愿违,无一例外地饱尝了经济长期衰退、物价飞涨、人民收入下降和工人大量失业的苦果。[56](三)、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发展78-80年主要是国有工业企业推行经营责任制改革的试点阶段,80-82年则进入了逐步推广和不断完善试点企业经验的阶段,扩大自主权和推行新经营责任制的国有企业的比例不断增长,至82年未上升到占全部工业系统企业的80%左右。78-79年,新的经营责任制在界定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方面,主要采取各种形式的利润留成或以税代利自负盈亏,八十年代初由于我国农村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行,在农村承包制的巨大成功启发之下,81-83年城市综合改革中国有企业也开始试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我国农村承包制起源于安徽省凤阳县,该地区的自然条件良好,但由于旧体制的束缚,农业生产非常落后。78年十多个农民与干部自发签订了承包责任契约,实行“包产到户”和“超包全留”,粮食生产当年翻番,79年全县推广其经验后,粮食增长49%,油料作物比77年增长3倍,人均收入增长80%。受到农村改革成功的巨大鼓舞,我国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首先试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工业系统的国有企业纷纷效仿,83年大约有60%的县以上国有企业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制,或与其非常相似的经营责任制(当时主要称上缴利润包干或企业减亏包干)。这种改革形式表面上没有明晰产权关系,却能够在企业扩权面向市场经营条件下,更加明确地界定政府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有效地改善代理契约的监督激励机制,调动企业和职工挖潜增效的积极性。尽管企业推行承包制的积极性很高,但是,政府财税部门和学术界对“包字进城”存在较多疑虑,主要认为这种改革形式不如“利改税”规范,不能保证国家利益“得大头”。84年以后,除了少数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承包制外,大多数国有企业转为推行利改税。我国经过83年的一步利改税试点后,从84年起正式在全国推广二步利改税,从利税并存过渡到完全以税代利,对企业征收所得税、产品税、营业税、调节税等11个税种。利改税虽然更加符合西方市场经济的规范作法,但是,从我国经济体制的具体特点来说,二步利改税并未很好解决国家与企业利益分配问题,因为,我国政府具有社会事业管理者和全民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双重身份,上缴的形式比较实质利益分配是相对次要的,改革关键如何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国有企业转变为真正具有自我积累能力的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创造经济效益的积极性,分配关系方面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由于我国旧体制的U型结构具有政府部门庞大的缺陷,财政支出和财政税收的刚性压力相当大,因此,二步利改税实施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实际负担不断加重,流转税种和税率的增加,取走了企业创造的一半纯收入,而后征收55%的所得税和调节税,又收取了一半以上的实现利润,留利还需要交纳15%的能源交通基金,10%的预算调节基金,派销国债券、重点建设债券等,以及其它各种形式的不合理摊派,国有企业通过各种利、税、费上缴了大约80-90%的纯收入,严重削弱了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和积累能力,而且利改税条件下企业缺乏明确的经营责任目标压力,以致从1985年起财政收入出现了连续22个月的滑坡。由于二步利改税还对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实行了三年免税和两年减税的优惠政策,这些非国有企业具有很强的自我积累能力,竞争能力大大加强,而国有企业的各种税收和社会保障负担沉重,难以进行技术改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但是,同实行利改税的众多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相比,一些继续实行承包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却显示了强大活力,通过自我积累不断进行技术改造,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上缴利税、企业留利和职工收入实现了大幅度同步增长。为了扭转财政收入持续滑坡的严重局面,国务院决定从1987年5月起在全国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这一改革在全国国有企业中获得了迅速的推广,到1987年底,预算内工业企业的承包面达到78%,大中型企业的承包面达到80%。实践证明,这一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年财政收入就开始转为回升,87年税收利润增加118亿元,增长9.9%,其中承包制所增加的利润大约60亿元。陕西省当年有60%的企业实行承包制,承包企业的实现利润增长15.8%,而未承包的企业则下降27%。尽管1988年原材料、副食品大幅度涨价加重了企业负担,但是,承包制企业仍然取得了很好的业绩,经济效益增长大大高于产值增长,1988年预算内工业产值增长10%,销售收入增长22%,实现利税总额1557亿元,净增230亿元,增长17.4%,其中税金增长20%,利润增长14%。北京地区推广承包制较快,1988年工业产值增长12%,实现利税增长15%,上缴利润增长9.7%,某些地区推广承包制较慢,88年初实现利润仍在下降,后来实行承包后降速明显趋缓,山东、河南、吉林等推广承包制较快的省份,经济效益增长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1987年我国出现了第二次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浪潮,与八十年代初出现的第一次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有许多不同之处。首先,实行企业承包制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第一次承包浪潮中,一般规定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之后,企业才能面向市场争取多创销售收入和利润,第二次承包浪潮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的指令性计划范围大大缩小,消费品、生产资料、资金、技术、劳动力市场发育更加成熟,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的崛起形成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次,第二次承包浪潮中,承包制的形式比以前更为复杂,如上缴利润递增包干、两保一挂综合承包、上缴利润超基数分成,减亏包干、资产经营承包制等等,承包制的具体作法也更加多样化,如竞争招标选择承包人、风险抵押承包、全员承包、个人承包、企业法人承包等等。再次,实行承包制的范围也更加广泛,遍及冶金、机械、轻纺、建筑、商业等各个行业,生产规模不同的大、中、小型企业,以及国有、集体、乡镇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公有制企业。企业承包制是在坚持二步利改税的基础上,对其流转税的部分不作改变,也没有改变对留利征收的利、费,仅仅变动所得税部分,对企业实现利润从以55%的税率计征,改为超利润定额返还政策,上缴利润定额大体上按上年的所得税数额计算,再加上年递增率,这样一方面保证了财政收入不会滑坡,而且逐年稳步增长,另一方面又使企业面对明确的经营目标的压力,激励企业为了增加自身积累和职工收入,努力多创经济效益。企业承包制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整体上不如农村承包制的成绩那样显著,原因之一是没有充分体现农村承包制的“超包全留”精神,企业承包制虽然包死了所得税,但由于政府在强大的财政支出压力下,不断增加流转税种、税率和摊派,流转税又大大高于所得税,形成了“以税挤利”的局面,企业的各种上缴负担依然非常沉重,从而大大限制了承包制的激励效应。(四)、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改革实践九十年代初,我国各地通过长期的企业改革实践,摸索和创造出了一种新型的企业承包制形式,在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在此值得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这种新的承包形式一般称为“投入产出总承包”,其特点是通过代理契约的形式,规定的企业的主要经营目标,如实现利税、上缴利税、技术改造投入、技改项目完成进度、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等等;一般是根据行业平均先进水平确定上缴国家的财税基数,并保证其逐年的增长率,超额部分全部留给企业,作为内部积累资金和职工奖励基金;不同于一般承包形式,“总承包”的内容更广泛,不仅包括了经营效益目标,而且包括了技术改造投入和进度目标,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包死部分不仅包括所得税,还包括流转税在内的全部税费,因而既能保证国家所得税、流转税的逐年稳定增长,又能有效地解决了企业缺少“自主钱”的困难,具有比其它承包形式更为强大激励作用,更好体现了农村承包制的“超包全留”的精神。据中国工业经济协会于1994年对全国23个省市进行的调查,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有一批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企业,大多数是重点行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遍及机械、化工、冶金、医药、电子、纺织等大多数工业领域。“总承包”有效地促进了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帮助许多亏损严重或濒临破产的企业走出了困境,迅速完成了需要大量投入的技术改造项目,增加了产品和企业的市场竞争活力,稳定了广大职工的就业并消除了企业冗员;据调查,作为老工业基地的辽宁省,有123户企业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1993年共实现利税68.4亿元,其中利润33亿元,分别比上一年增长77.3%和171.3%,比全省全部预算内工业企业,分别高出24.6和12.9个百分点,比全国国有企业的增长率高出一倍;黑龙江、湖南、安徽、河南等地的调查情况也大致相同[58]。李鹏总理在1991年中央工作会议上,曾明确提出“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赋予企业更大的自主权”。近年来,国家有关政策也规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以加快其技术改造并增强竞争活力。全国各地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了“投入产出总承包”,形成了强大的内部积累和利益激励机制,取得了良好效益和高速增长,例如全国闻名的周口味精厂、邯郸钢铁厂、桦林橡胶集团、深圳建设集团、北人集团、安徽马钢等等,其中许多企业因效益良好加快了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的进程,特别突出的是东北的桦林橡胶集团,该企业曾是黑龙江省的第一“摇钱树”,建国以来上缴国家利税50多亿元,相当于建厂投资的9倍,但在旧体制外延增长方式的影响下,长期以来产出多而投入少,因设备陈旧落后处于亏损边缘,从“摇钱树”变成了“苦菜花”;90年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实行“总承包”,包经济效益目标和技术改造进度,包国有资产增值和还贷,实行利税统算,承包基数7283万元,其中产品流转税6658万元,上缴利润625万元,从92年起每年递增10%;实行“总承包”后,企业三年迈出三大步,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加快了技术改造,共积累资金2.36亿元,先后完成了六大技改项目,开发出32个新产品,实现利税大幅度增长,91年达1.02亿元,年增长62%,92年达1.6亿元,年增长60%,93年达2.19亿元,年增长36%,从“苦菜花”又重新变成了“摇钱树”。[59]投入产出总承包的基本经济原理,是在两个层次的代理关系方面进行了重要的责任制度创新,一是以代理契约的形式,更为明确地界定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通过规定全面效益目标和技改目标明确了企业经营责任,通过更为全面的利税递增包干,来解决财政与企业利益分配的矛盾,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的监督成本,保证了财政收入的增长和国有资产的增值,保证企业拥有充分的内部积累进行技术改造,防止企业将留利用于不合理用途;二是发挥公有产权将剩余索取权与劳动者利益紧密结合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多创效益的积极性,激励企业进行各种内部代理责任制的创新,如在生产管理、成本核算、组织结构、产品销售方面进行一系列管理责任制度创新,通过层层承包将经营目标落实到基层的每个职工,并且拥有雄厚的财力作为激励手段,激励广大企业职工尽力完成本职的责任目标。我国政府和学术界对于企业内部的各种承包责任制的创新,一般来说争议较少。例如,邯郸钢铁厂从80年在河北省率先实行利润递增承包责任制,87年成为该省上缴利税超亿元的四大企业之一,90年在原材料涨价和效益滑坡的形势下,进行了“模拟市场、成本否决”的经济核算责任制的创新,根据有市场竞争力的目标价格,核算出每个分厂、车间、工序的成本指标,通过层层分解和层层承包,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企业各部门、各车间的全体职工,实行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将企业利益同每个职工的利益密切联系起来,通过内部挖潜和自身积累进行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生产能力和经济效益,其成功经验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目前正在全国各地大力推广。但是,对于承包制在界定国家与企业之间责、权、利关系方面的作用,社会各界的争议较多,一般认为不如西方的所得税、增值税更为符合市场经济规范。我国制订财税改革政策,应该借鉴外国的财税制度,但是,外国的制度毕竟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历史进程中,简单模仿难以产生相同的制度效果,因此,我们更要从具体的国情出发。我国的具体国情是,由于重速度、轻效益的外延增长方式,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上缴多、积累少,各种社会负担沉重,缺乏足够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因此,财税改革应设法弥补和克服国有企业的上述弱点。实际上,西方的财政理论也认为,大多数税种包括所得税、增值税,都有一定程度影响生产者积极性的负激励效应,完全没有负激励效应的惟一税种是“定额税”(lumpsumtax),既征收与企业利润和销售额无关的固定额的税收。定额税虽然取自企业收入,但是不会影响企业追求新增加收入的积极性,同不征税的情形相比,整体国民收入不会因此下降;而所得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会削弱企业追求新增加收入的积极性,鼓励人们追求轻松舒适的惰性,起到奖懒罚勤的作用,当新增收入需要企业付出额外努力时更是如此,这样同不征税的情形相比,会造成整体国民收入下降或增长放慢,西方财政学称此为额外效率损失(Excessburden)。由于“定额税”是完全没有负激励效应的惟一税种,不会造成额外效率损失,而且不会带来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所固有的其它负效应,如降低资本积累积极性和扭曲相对价格的负作用等,故西方财税理论称其为“最佳税”。[60]投入产出总承包之所以具有强烈的激励效应,能促进财政税收、企业积累和职工收入的大幅度同步增长,也在于符合“定额税”的经济原理。根据西方财税理论,税负的负激励效应具有超过自身的放大作用,税负的一定数量的增加可以造成整体国民收入更大数量的减少,反之则能造成整体国民收入更大数量的增长。换言之,税负的较小差别,就能对企业的积极性和市场竞争的结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财政学的理论分析,为我国经济中的许多现实例子所证明,如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超包全留”政策,极大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创造出了增产奇迹;城市国有企业的各种税负较重,影响了承包制发挥效果,二步利改税曾造成长期的利税滑坡;我国对于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地促进了非国有经济成份的高速增长,从国有企业与乡镇、“三资”企业之间的明显税负差别,我们也很容易理解它们之间在竞争能力上存在的较大差距。投入产出总承包之所以效果良好,在于依据依靠以下责任制和激励机制的创新:一是国家作为公有产权的代表,有权向公有制企业提出逐年递增的上缴目标,但是,“包死基数,亏欠自补”相当于定额税,形成了强迫企业克服初始惰性的强大启动力,迫使企业为之奋力拼搏,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责任制度;而在西方经济中,国家不拥有私有企业的产权,难以实行定额税,是依靠私人盈利动机和经理高薪报酬提供企业的启动力。二是“超额全留,同职工利益挂钩”,意味着企业一旦被启动,就进入了无阻力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强大的内部资本积累机制,促使企业不仅关心劳动生产率,而且关心内部资本积累和投资效率,为企业的技术改造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为企业自发追求无止境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和物质条件。由此可见,投入产出总承包恰好能够提供国有大中型企业所缺乏并迫切需要的强大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以及优越于西方财税制度的无阻力发展环境,甚至使公有制企业赶超西方私有制企业成为可能,正因如此,河南的周口味精厂才能从一个县级国营小厂,迅速发展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超大型先进企业,利税连续五年居全国同行业首位,生产规模升至世界排名第一。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成功原因在于,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深挖潜力创造更多的内部积累,内部积累是企业自我发展的基础,也是企业的最佳资金来源,其代理成本远远小于外部股金和贷款。现代企业的良好运转,应形成优化的资本结构,即必须保持内部积累、外部股金和借贷的合适比例。西方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资本形成的三分之二来自内部积累,三分之一来自贷款,大约百分之几来自发行股票。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在重速度、轻效益的外延增长方式影响下,给国家的上缴多,提取的留利、折旧少,缺乏内技术改造和自身发展的资金,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我国国有企业资金困难和债务负担的根源是内部积累不足,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减轻国有企业负担,增强“元气”和发展“后劲”。当然,在国家财政困难的条件下,不能以降低财政收入为代价,而“总承包”的优势,恰恰在于不仅能有效保证上缴财税的绝对规模,还能保证其逐年的稳定增长。通常情况下,政府为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必须支付巨大的监督成本,而且效果很不理想。“总承包”通过代理经营契约的形式,为国家和企业双方都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对于国家来说,不仅可以将税收和经营国有资产的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成本和整体代理成本;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不仅提供了强大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而且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政府干预,提供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的条件;对于社会来说,国有企业提高效益和增强活力,为增加就业机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利条件。投入产出总承包与企业的产权改革并不矛盾,因为,经营权改革能够直接推动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发展则是生产关系变革的动力源泉;企业承包制能够加强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而内部积累不仅是代理成本小的最佳资金来源,也是企业吸收外部贷款或股金的物质基础。许多国有企业比较顺利地进行了产权改革,其重要原因在于承包期间取得了良好效益,有效地利用了企业留利资金进行技术改造,从而加速了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的进程。(五)、关于承包制的若干争论问题财税改革与承包制1994年第二轮企业承包结束后,我国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新的财税改革,对内资企业实行统一的所得税,建立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新流转税体系,对许多税种进行简化合并等等。新税制的实施有起到了许多积极作用,有利于增加政府税收和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简化、规范种类繁多的税种,缩小不同地区的经济差距,等等。但是,企业普遍反映增值税负加重了负担,因为增值税不同于所得税,企业不论盈亏都必须承受,因而原来负担沉重的国有企业处境更加困难,上缴税金大幅度增长,实现利润和自我积累却大幅度下降,资金周转困难更加严重,甚至许多乡镇、三资和股份制企业也出现了效益滑坡。据对北京市200家大中型企业的调查,94年增值税的实行使其流转税负增加15.7%。93年北京的14个工业局中有2个全行业亏损,94年增加到了9个全行业亏损。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95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额增加20%,实现利润下降20%,总亏损面达到45%,远远高于八十年代的10%左右。96年1-5月,国有企业的总亏损面进一步上升到50%,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的实现利润下降78%,甚至实现利税总额也首次出现大幅度下降,出现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盈不抵亏[9]。96年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实现利润为负1.18亿元,而95年同期为正105亿元,这说明陷入困境不仅是国有中小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也面临着严重困难。近年来,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严重滑坡,资金周转困难,三角拖欠严重,大批企业陷入于停产、半停产,大量设备和人力处于闲置状态,下岗待业或失业人员显著增长,许多职工因停发工资生活困难。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国有企业困难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八十年代,国有企业的的亏损率一直较低,即亏损总额/盈利总额之比较低,长期保持在低于10%的水平。近年来,国有企业的亏损率大幅度上升,95年亏损率上升到43%,96年甚至猛增了数倍之多,进一步上升到201%,97年国有企业的亏损率略有下降,但仍然保持在171%的高水平上,98年国有企业亏损状况出现显著恶化。根据98年1至5月的统计数据,国有企业的盈利总额竟然变成了负数,比较88年的890亿盈利总额下降了百分之百,而亏损总额相当于全年达到一千多亿,比较88年的81亿亏损总额增长了十多倍,现在国有企业困难的性质同80年代相比发生了很大改变,已从以前的相对活力不足变化为严峻的生存困难。俄罗斯私有化企业的经营困难持续数年之后,就导致了国家财政和银行体系的全面崩溃,甚至不断造成政府垮台和社会动荡的局面。倘若我国国有企业的困难不能迅速得到根本扭转,意味着将出现大面积的企业倒闭破产,形成对财政金融体系和社会稳定的巨大冲击,财政税源萎缩不仅减少社会基础建设的资金,而且还会威胁政府和军队的基本经费,一旦银行体系发生信用危机,不仅广大人民的储蓄存款受到威胁,其它各种类型的企业也会受到牵连,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崩溃。由于国有企业单位产值创造的税收,相当于私营企业的430%,相当于外商和港澳台资企业的260%,是国家财政不可替代的税源支柱,国有企业长期无法摆脱困难,必然意味着国家财政陷入困境。因此,我们必须搞好国有企业,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政府不能仅仅关注少数利税大户,众多国有企业无法摆脱严重困难,必然也牵连到上缴利税多的企业,甚至导致这些企业陷入亏损困境。我们必须兼顾国家财政和国有企业的利益,因为,它们都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着唇亡齿寒、休戚与共的关系。当前,如何搞活国有企业不仅关系到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还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我们应该解放思想,广开思路,认真研究如何在坚持新税制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十多年改革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包括企业经营权改革和责任制度的创新,特别是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成功经验,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的各种沉重负担,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和技术改造能力,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三方面的利益。实际上,实行新税制与投入产出总承包并不矛盾,各种类型的企业都经常需要所有者进行注资,实行“总承包”的企业也应执行新税制,超过基数后多创的利税按政策返还,可以看做是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注资行为,即采取一种“不真掏钱的注资方式”,通过改善代理契约的激励机制形式,由国家用税收返还激励企业挖潜增效,并作为对国有企业保证上缴税收的规模及增长的奖励,这样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积极性,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和债务沉重的矛盾,而且不会带来依靠国家投资或拨款的负作用。当前可考虑对需要重点扶植的行业和企业,特别是关键产业的困难国有大中型企业,有选择地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政策,激励它们多创效益增加内部积累摆脱困难,待困难国有企业实行“总承包”一段时期,恢复“元气”从亏损企业变成盈利企业,政府仍然可以将恢复增值税、所得税,此时财政税收比重会在更高的起点上增长,还会创造条件加速股份制、公司制改造,广泛吸收外来资金甚至对外进行多元投资,有效促进国有企业“三年脱困”和产权改革。实行“总承包”不妨碍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因为,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公平税负环境,大大削弱了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其积累的负作用不是短期内能够消除的,而且国有企业担负了大量应由政府承担的社会责任,其财务监督比较健全,纳税行为比较规范,因而其实际税负仍然大大高于外资和私营企业,倘若我们无法采取有效措施矫正不公平税负环境,民族工业可能被不公平竞争所击垮和兼并。外资企业的技术产生于本国高工资的经济环境,一般不愿花费巨资改造为适应我国国情的技术,加上其具有通过转移价格牟利的强烈的动机,因此,外资企业占领我国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意味着我国工资收入和国家税收份额的不断缩小,十分不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保持发展后劲。我国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新税制,加强对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税收征集工作,严格防止通过转移价格和其它方式逃避税收,同时有选择地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实行'总承包',有利于矫正不公平竞争和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帮助国有企业迎接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挑战,防止国有企业萎缩导致政府税收的比重不断下降。国有企业是财政不可替代的支柱,财政部门对国有企业陷入困难,绝不能只顾本位利益坐视不管,应该认真倾听国有企业的疾苦,密切磋商找到兼顾双方利益的办法。当前,我国实行“总承包”政策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93年泡沫经济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消耗和浪费,仅仅房地产和钢材滞销就占压资金数千亿元,由于我国国有资产的总值大约为数万亿元,流动资产所占的比重就更少,因此,这种巨大损失仿佛就像人体严重失血,必然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我国宏观调控应该采取特殊措施补充国有企业的损失,才能避免类似于29年美国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西方国家为防止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一般应降低税负、放松银行和扩大公共投资,但是,94年我国为抑制价格改革带来的通货膨胀,反而采取了相反的财政金融“双紧”政策。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稳定的大局为重,不轻易采取解雇职工和倒闭破产的办法,大大延缓了93年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但是,93年治理整顿虽然制止了泡沫经济的继续'出血',却没有采取特殊措施扶植正常生产部门的发展,以补充其泡沫经济期间的巨大资源损失。97年亚洲诸国因泡沫经济破灭爆发了金融危机,国际货币基金蓄意强迫推行雪上加霜的紧缩政策,韩国仅仅一年中就有70%的小型私人企业破产,泰国、印尼等国的私营工商业也普遍陷入萧条。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托宾等人,强烈批评国际货币基金强迫推行严厉紧缩政策,困难时期蓄意提高税收加重企业负担,大大加深了亚洲、拉美国家的金融危机。94年以来我国长期实行了财政金融的'双紧'政策,国有企业刚刚严重'失血'之后又经历了一系列打击,包括提高税负、紧缩银根和限制投资规模等等,艰难维持了数年后正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困难。实行'总承包'有利于宏观调控治理泡沫经济的后遗症,防止国有企业遭受泡沫损失后又因增税而'雪上加霜',最终无力支撑而被迫大量破产和解雇职工,导致延缓的泡沫经济后遗症连锁反应重新爆发,社会失业迅速蔓延引起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促使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并且威胁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始终是国家财税的主要来源,搞活国有企业才能保证财政收入不断增长,支持社会基础建设和科学文教事业的发展。当前国有企业在生死威胁下仍承担着深重的税负,充分体现了高尚的内在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外商、私人企业一般都是以谋求私利为主要目标,许多企业甚至采取了制造假帐和转移价格的非法手段。目前,敞若国有企业大量廉价出售、破产的趋势持续下去,政府财政必然失去稳定的长期税收来源,我国的军队、政府公务员和文教科研人员,将难以获得维持生存所需的工资保证,下岗职工也难以获得失业救济和重新就业机会,广大人民的养老、医疗和社会保障也会面临威胁,从而重蹈俄罗斯推行私有化和增值税改革失败的覆辙。实行'总承包'有利于对国有企业'放水养鱼',防止国有企业因上缴税赋过重而'竭泽而渔',增加国有企业的周转资金和技改资金,避免出现三角债危机和破产倒闭风潮,扩大社会需求和缓解市场疲软的状况。当前在通货紧缩和生产过剩形势下,一般应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需求,包括增加公共投资和减少企业税负,但是,在财政困难情况下降低税收存在困难,实行“总承包”既能不降低国家财政税收,又能激励企业通过挖潜增加内部积累,加强技改投资和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减轻国家财政投资扩大内需的支出负担,远远优越于西方的降低税率缓解危机办法,也优越于依赖国际市场而不是国内市场,通过出口增值税全额退税扩大出口的办法,是一种不需要国家财政出钱进行投资,仅仅“给政策”就能扩大企业和职工购买力,“代价小而效果大的积极财政政策”。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过低,因而不能降低国有企业的税负,实际上,国有企业的税收产值比率大大高于非国有企业,国民收入中财税比例下降的原因是非国有企业的高速增长。据统计,尽管1996年是国有企业建国以来最困难的一年,其占全国的工业产值比重虽然下降到29%,但是,所创造的利税比重仍占全国工业的55%;尽管实行了新税制,三资企业的实际税率仍仅为国有企业的一半左右,国有企业的纳税额占其营业收入的9.4%,而私营企业的纳税额仅占其营业收入的3.2%。因此,实行'总承包'的政策搞活国有企业,不仅有利于增加上缴利税的绝对数额,也有利于避免国家财政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衡量国有企业效益不能仅仅考察利润,而且还应考虑其创造的全部增加价值,包括工资收入、社会福利和上缴税金等等,否则即使企业效益增长也会导致社会效益恶化。此外关于政府财政收入比例下降的计算,一般没有考虑非规范财政收入和社会保障筹资,进行国际比较时也往往忽略了发展阶段因素,如美国人均收入与我国相当的发展阶段,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6.7%,联邦政府占整个政府收入的比重仅为25.4%,以后随着经济发展才逐步有所提高。美国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诺思教授,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著作中,论述了税赋与产权制度创新的重要关系,他认为政府税赋直接影响了产权的收益,因而可以视为产权制度的重要构成,英国与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相比较,海洋减轻了其面临的敌国入侵威胁,因而军费开支和政府税收均比较低,大大刺激了私人资本利用新技术发明,从而促进了资本主义工业的蓬勃发展,而欧洲大陆国家普遍征收沉重的税赋,限制了私人资本发展并导致了税源萎缩,正因如此,英国才获得了统治世界的经济军事实力。我国经济学家热衷于产权制度的创新,但是,却忽视了税赋在产权制度中的关键作用,历史上英国和欧洲各国都拥有私有制,但是,税赋的不同却导致了完全不同的结果。[61]我国在考虑企业改革和财税改革方案时,应注意借鉴俄罗斯经济改革的经验教训,俄罗斯以全面的产权改革为主攻方向,推行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企图依靠征收高额增值税、所得税实现社会保障,但是,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企业效益不断下降,逃避税收现象严重,政府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危机,96年财政收入不到预算的一半,有限的福利计划难以应付广泛的社会灾难,拖欠了居民的工资、养老金等债务高达60万亿卢布(大约折合150亿美元)。俄罗斯的产权改革和增值税改革方案,都是由代表西方政治经济利益的国际货币基金制订的,许多著名的国际关系专家认为,西方国家从地缘政治战略出发,为了削弱俄罗斯作为大国的经济军事实力,有意识使俄罗斯企业陷入经营混乱和负担沉重的困境,为西方垄断资本廉价控制俄罗斯经济创造有利条件。我国九十年代初,企业界和经济学界曾经达成一种共识,今后改革应设法减轻国有企业的沉重税负,但是,国际货币基金向我国提出税改建议时,声称增值税负不会加重国有企业负担,因为其税负是由消费者承担的,实际上,根据西方财税学理论的基本常识,增值税赋是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的,各自承担的份额取决于供给和需求弹性,对于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多数产品来说,生产者无法通过提高价格将税负转嫁出去,因而将被迫承担绝大部分的增值税负。国际货币基金的解释如此违反经济学常识,特别是泡沫经济后增加税负会加重危机,我们应该对其建议抱有足够的戒心。西方一直对我国综合国力增强深感忧心忡忡,我们应该警惕其趁机提出蓄意搞垮我国国有企业的建议。国际货币基金诱迫俄罗斯和东南亚国家实行高增值税,将适合我国国情的承包制贬低为“包税制”,从其追求的国际战略目的来看是不足为怪的,令人遗憾的是,我国有些学者对西方国际经济组织的建议毫不怀疑,却贬低本国工人农民在改革长期实践中的成功创造。实际上,我国的承包制完全不同于法国中世纪的“包税制”,法国封建王朝为了避免征收各种工商税收的麻烦,将征税的权力“包”给有特殊关系的少数商人,任其滥用征税的特权欺压社会各阶层的民众,而我国的承包制则兼顾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有利于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和调动职工积极性,改革实践中深受国有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我国的承包制是严格的责任制而并非单纯优惠政策,倘若从减免税收的角度来看,其优惠程度远不及温州等地私营企业的“包税制”,或者国家对外贸、外资企业实行的出口退税制度。许多地方财政对私营工商企业的征税困难,因为私营企业的现金交易难以进行监督管理,于是也普遍采取了“包税”的办法,但是,其征税定额一般是较容易完成的低定额,而且没有定额逐年递增的规定,虽然大大刺激了私营企业的积极性,但是,却对规范纳税的国有企业形成了不公平竞争。奇怪的是,我国有些学者出于对私营企业的偏爱,从不指责私营企业普遍实行的“包税制”,却坚决反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企业实行承包制。我国对外贸、外资企业实行的出口退税制度,相当于上缴定额为零的全额税收返还的政策,同国有企业实行高定额起点逐年递增的承包制相比,其财税政策的优惠程度必然会超过千百万倍,但是,或许是这种作法在国外有先例可循,我国学者从未抱怨过其影响了不平等市场竞争,政府部门也很少抱怨其造成了财税流失。我国对私营、乡镇和三资企业长期实行了优惠政策,包括三减两免、低定额包税和各种退税,为何不能实行并非单纯财税优惠政策的承包制,扶植作出巨大社会贡献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促进国家税收、企业留利和职工收入的同步增长呢?承包制与政企分开对于企业承包责任制有截然两种相反的批评意见,一种认为承包制难以彻底解决政企不分的矛盾,“一对一”谈判不如西方税制规范,容易导致向旧体制的回归,另一种则认为承包制会削弱政府的监督、管理作用,导致过分的权力分散和权力失控。实际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政府作为全民资产的代表必须履行其监管职责,但是,权力过于集中会导致僵化和效率低下,权力过于分散则会导致“责任虚置”,两权完全合一或分离都是不可能的,问题的关键是在不同具体条件下,选择两权分离的适当形式、内容和程度。计划经济虽有体制僵化的弊病,依然有比较严格的监管体系防止出现“责任虚置”,如政府部门以指令性计划规定了企业的责任目标,以种种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等等。承包责任制的优势恰恰是不割断历史的条件下,“依托旧体制生长新体制”,一方面逐步扩大企业的生产、销售、投资等方面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以代理契约明确界定政企双方的责任、权力与利益,而且能够根据不同条件和环境变化进行灵活的调整,如八十年代初,利润递增承包责任制规定企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后,才能面向市场追求经济效益,以后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化,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大大缩小,政府的职能也逐步从直接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化,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并且以追求效益目标为主,投资决策权也是逐步下放给企业的,规定了企业留利用于积累和职工福利的比例,规定了技术改造进度和国有资产增值目标,许多企业还实行了风险抵押承包或“包股结合”。由此可见,在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企业承包责任制是一种适应性较强的委托-代理形式,其特点是一方面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一方面赋予企业明确的经营责任和激励机制,能够灵活地调节政企分离的具体内容和程度,从而保证责任、权力与利益的的统一性和对称性,保持两权分离过程的连续性和渐进性,防止分权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权力失控现象,有利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平稳过渡。“一对一”谈判形式上虽然不符合西方税制规范,但是,即使企业交纳统一的所得税、增值税,政府履行公有产权代表职责的过程中,仍然必须与公有制企业进行一对一谈判,无论谈判是由行业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否则难以形成合理的企业经营责任目标压力,出现“脚踩西瓜皮,滑到那算那”的现象,二步利改税后和96年出现的利税总额滑坡问题说明了这一点。目前,国有资产等有关部门再度提出实行“扭亏增盈”目标责任制,这种减亏办法虽然是必要的,但是显得有些被动和不全面,没有防患于未然,提供必要的企业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一般来说国有资产机构缺乏必要的行业知识,难以进行必要的行为性监督,不如由行业管理、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与国有企业共同磋商界定政企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共同制订明确的经营目标,共同监督以保证其实施更为合理,正像西方大现代企业中,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财产交易过程的估值、注册和核消,企业资产的运用和保值增值,主要由各个产品事业部门及其所属的企业负责,由管理计划、财务、会计、资产管理等部门共同协助监督。承包制与短期行为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制必然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如追求短期利润、拼设备,取得效益后吃光分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贬值,忽视社会效益,等等。旧体制下,企业的利润全部上缴,导致设备落后老化,企业的实际资产严重贬值,扩大再生产主要靠政府投资拨款,企业争投资、争项目,造成投资饥渴症,不关心投资的效率。实行承包制后,企业逐步转变为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努力挖潜多创经济效益,增加内部积累和职工收入,进行技术改造和长期投资。由于广大职工的利益是同企业密切相关的,企业的内部积累是广大职工辛勤努力创造的,因此,企业进行投资时就会精打细算,用于关键性的技造项目,从而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邯郸钢铁厂从80年实行承包后,不断进行挖潜、改造、配套、扩建,至87年共计投入技改资金2.3亿元,使企业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大大提高,产量比79年增长了1.5倍,实现利税比79年增长8.5倍。东北佳木斯造纸厂从83年开始承包,将留利的大部分用于提高质量、增产降耗、治理污染等方面的技术改造,七年中完成71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主体设备的技术水平从40年代水平提高到国际70年代水平,新增固定资产1.6亿元。北京机械行业的八家大中型企业实行承包后两年中,技术改造投资比较前两年增长111%,从8026万元增加到1.6亿元,企业的固定资产增长9500万元,增长16%,实现利润增长38%,实现利税增长49%,上缴利税增长57%。这八家企业的特点是生产周期长,技术密集程度高,承包前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承包后企业的自我积累大大增加,有能力制订和实施中长期的技术改造规划,从而有效避免了短期行为。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制属于粗放的外延增长方式,会导致企业片面追求产值而忽视经济效益,实际上承包制能够建立强大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实行集约经营和挖潜降耗的积极性,邯郸钢铁厂、周口味精厂的成功经验证明了这一点;依靠筹集外部贷款或股金进行投资,属于外延型的扩大再生产方式,而依靠内部积累进行技术改造,则属于内涵型的扩大再生产方式;87年全国推广企业承包制后,88年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的产值增长了10%,而销售收入增长了22%,实现利税增长了17.4%,上缴税金增长了20%,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大大高于产值增长。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制会导致企业减少折旧资金,造成国有资产的实际贬值,实际上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内部积累资金取决于超基数多创的经济效益,与折旧率的高低无关,有些企业为了达到较高的效益指标,有可能选择较低的折旧率,但一般是在国家财税政策规定的幅度内,不会因此影响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62]八十年代,国有企业实行承包较好防止了“预算软化”和短期行为,主要原因是国企中各种管理责任制度比较完善,内部留利主要用于自己熟悉的本行业技术改造,政府部门保留了对企业经营的必要监督,如重大投资、财务、分配、人事决策的监督,当然也存在干预过多的缺陷,以致企业纷纷抱怨妨碍了经营自主权。九十年代的市场经济热潮中,政府部门对企业的监督大大削弱,许多企业出现了泡沫投机和盲目投资失误,或因各种监管规章制度的松弛化,出现了管理滑坡和营私舞弊现象增多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是以渐进方式调整两权分离的形式、内容和程度,如一方面加强企业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加强考核盈利真实性的财务监督体系,对折旧、库存、奖金等关键项目进行严格的财务审计;一方面扩大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自主权,一方面限制进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跨行业投资,特别是严格防止挪用资金进行高风险的泡沫投机。政府的监督与企业承包经营非但不矛盾,而且是履行承包经营契约的必要保证,问题关键是明确界定政企双方具体的责任、权力、利益的划分,并且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的企业经营能力的积累,逐步进行比较必要的调整。为了保证企业很好履行承包契约,政府不仅有必要监督企业经营业绩,也有必要监督企业的重大经营行为,这样才能避免“以包代管”或“一包就灵”的错误。解决政企分离的矛盾,需要不失时机地针对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进行各种具体的管理和监督责任制度的创新,不能认为经营权改革不是制度创新,而进行股份化或公司化改造就能彻底解决问题。实际上,西方股份公司中也存在大量的“预算软化”和短期行为,如外部股东片面追求短期盈利分红,经理人员为了使财务报表显得光彩,有意低估折旧成本、库存成本,忽视长期投资和科研开发等等。有些乡镇企业实行个人承包,一般存在较多的“短期行为”,某些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各种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将集体财产的委托给少数“能人”经营后,难以约束其谋取自身私利的各种“短期行为”;与此相反,苏南地区各级政府较好处理了政企之间的适度分离,乡镇企业大多数采取了集体承包形式,重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分配上兼顾社区、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既能发挥公有制集中资源的规模优势,加快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又能保证农田水利和社会基础建设的协调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的共同富裕。某些地方的政府片面追求上缴利税的增长,也是造成企业短期行为的重要原因,如承包契约中规定工资总额同上缴利税挂钩,这样做就会诱导企业多交多分,忽视企业的内部积累和技术改造,其短期行为的根源是由政府造成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制会导致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实际上两者之间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因为争取社会效益也需要雄厚的经济基础,也需要采取尽量具体的数量指标和考核办法,如邯郸钢铁厂对于其所属的职工医院、环境保护、安全保卫等事业单位,也普遍实行了承包责任制,但是,考核办法不是经济效益指标,而是非常具体的量化社会效益指标,如空气粉尘排污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偷盗案件查处率等等,也实行了严格的奖罚制度,如不达标或服务态度恶劣一次扣奖金10%;当然,邯郸钢铁厂对事业单位也实行了严格的成本管理,如规定超过费用月考核指标扣奖金5%,等等。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和社会服务行业,正积极推广社会服务承诺制,规定了具体的量化标准和奖惩办法,有效促进了社会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改善,这些事实说明,社会契约形式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不仅适应以经济效益为主的企业经营,而且也适应以社会效益为主的事业单位,不能因某些单位承包不当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就完全否定契约形式促进社会效益的潜在功能。承包制与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当前,摆脱国有企业面临的严峻困难形势,在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从单纯追求速度的外延增长方式,转变为重视技术进步的内涵增长方式。但是,实现内涵增长的最佳资金来源,就是企业自我创造的内部积累。投入产出总承包的经济优势,恰恰是充分调动企业多创效益的积极性,依靠企业自我积累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促进技术进步的内涵式经济增长。企业虽然也需要吸收外部股金和贷款,但是,吸收外部资金相当于从外部输血,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而且还必须以经营效益良好为前提,仅能'锦上添花'而难以'雪中送炭'。由此可见,当前国有企业摆脱严重困境的出路,关键是增强企业的自我造血机能,充分调动企业多创效益的积极性,增强其自我积累和技术改造的能力。解决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这一主要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增强企业的'元气',降低国有企业的沉重债务负担,防止企业拖欠的银行贷款变成呆账,加快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的进程,顺利地吸收社会个人和法人股金,而避免采取欺骗社会公众的'包装上市'办法,防止因广大股东蒙受损失而影响社会稳定。实行'总承包'有选择地进行政策注资,还有利于我国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支持国有企业产生更多社会外部效益,减少增值税、所得税具有的各种负效应,如降低资本积累积极性、扭曲相对价格等等。许多人担心实行承包制会影响财政税收,实际上'总承包'相当于逐年递增的定额税,而不是单纯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我国曾对外资、乡镇企业长期实行减免税,至今仍然实行出口增值税退税的优惠政策,相当于“包了增值税”而且上缴基数为零,是比较任何承包制都更为优惠的全额税收返还,为何却不让国有企业实行高定额起点逐年递增的承包制呢?实行'总承包'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上缴利税的实际数额远远超过了同类型企业,仅仅是上缴利税占利税总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但是,实际上比例下降的幅度越大说明政策效果越好,这部分经济效益并非来自'放权让利'的损失,而是来自激励企业创造出更多的增加价值,以及避免税收内在的额外效率损失和负激励效应。此外,困难国有企业实行'总承包'一段时期,从'苦菜花'又变成了'摇钱树'之后,政府仍然可以将恢复增值税、所得税,此时国家财政税收的比例也会同步地上升,而且是从更高的税收基数为起点逐年提高,政府采取将'鱼儿养肥后再捞'的办法,比较'竭泽而渔'或者'养鱼不捞',显然都是一种更为聪明的作法。当前,我们迫切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尽快摆脱国有企业面临的严峻困境。许多规范经济学理论推出的改革方案,往往不切实际或远水不解近渴,因此,我们应该珍惜改革实践积累的宝贵经验,将其作为是搞活国有企业的主要途径。但是,由于国家财政存在着较大的困难,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政策,不宜广泛地而应有选择地推行。以下类型的国有企业不必实行'总承包',一是处于盈利收获阶段而且相对饱和的行业,如空调、大屏幕彩电等畅销产品的行业;二是效益良好而且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的企业,这些企业能够筹集广泛来源的社会资金;三是经济效益良好的自然垄断行业,如邮电、烟草、电力、石油等等。属于上述行业的各种类型的国有企业,相当于已经培育成熟的'现金牛',已经进入了投资回报的收获阶段,征收高税负一般不影响其发展,具有承担较大的财政税负的条件。当前,推行投入产出总承包的政策,应该重点扶植困难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力量,分布在冶金、机械、化工、能源等关键性部门,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职工队伍素质和技术水平较高,各种管理和财务制度比较健全,因此,其困难不应该简单地归结为管理的问题。在重速度的外延增长方式条件下,国有大中型企业长期上缴多、提留少,缺乏自我积累和技术改造的资金,尽管曾经取得过良好的经济效益,长期下去难免因设备老化和技术落后而陷入困境。我国改革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充分证明,克服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上述困难方面,实行'总承包'正是一付对症的良药,能够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加快自我积累和技术改造的步伐,增强企业资本金和减轻沉重的债务负担,帮助企业尽快恢复'造血机能'和'元气'。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来说,实行'总承包'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还具有巩固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维护整个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意义。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拥有庞大的职工队伍,如果简单采取失业或破产的办法,将对社会产生巨大的震动,而且这些企业的职工曾长期辛勤劳动,为我国经济发展立下汗马功劳,从道义上说也应尽力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更何况他们还是我国工业的宝贵人力资本,一旦分散后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后劲。正因如此,即使西方国家的大企业濒临倒闭,政府也会采取各种援助措施,设法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实践证明,'总承包'不是用国家拨款或投资的办法给企业注资,而是像农村承包制一样通过'给政策',激励企业和广大职工多创效益,能实现国家上缴、企业积累和职工收入的大幅度同步增长。对于严重亏损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应该实行'扭亏增盈'承包制的成功经验,这种办法曾于八十年代广泛推行,有效地帮助国有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大大减少了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对于濒临破产的严重困难国有企业,应该广泛推行破产整顿而限制破产清算,以防止企业破产引起连锁反应和恶性循环,避免政府税源和银行债权的损失。我国应尽快修改和完善破产整顿法,应借鉴西方破产整顿的各种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延期偿债和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费等,同时也应坚持我国改革实践中积累的成功办法,继续实行各种扭亏包干承包责任制,将减免税同扭亏增盈责任密切联系起来,加强企业的自我积累和激励机制,保证企业整顿所需的必要资金注入。许多人认为政府不应该提供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挽救严重亏损或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因为,这种办法会减少国家的财政税收,妨碍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规律。实践证明,八十年代我国曾广泛实行了扭亏包干承包制,不仅有效地帮助国有企业克服了经营困难,而且没有付出企业破产必不可免的巨大代价,包括资产流失、银行坏账和职工失业等等。政府虽然提供了一些减免税的优惠,但是,大多数困难企业成功地扭转了亏损之后,其创造的上缴利税数额远远超过了减免税额。不愿意为困难企业提供必要的优惠政策,意味着政府税源将遭受永久的损失,这样相当于不愿意为'病牛'治病,而强迫其同'好牛'一样耕田,无疑是一种十分愚蠢的办法。我国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政策的范围,除了有困难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之外,还应包括符合产业政策的各类企业。某些新兴产业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是尚处于起步或成长阶段,企业的利润较少或存在着经营亏损,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政府能够直接提供的投资有限,吸收银行贷款过多会增加利息负担,对于这类企业可以实行'总承包'的优惠政策,以加快其内部积累和技术进步,早日进入市场成熟和盈利收获时期。许多产业虽然已进入了衰退时期,但是,属于国民经济的关键性部门,政府提供'总承包'的优惠政策,有利于企业进行产品调整和设备更新,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步伐,早日进入产业周期的新成长阶段。各类企业仍然须依据国家税法纳税,超过定额基数的利润留在企业,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可视为政策性注资,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可视为低息政策性贷款,对于股份制企业或合资企业来说,其部分产权应界定为国有资产,部分产权可界定属于其它股东,因为,超过基数的留利虽然属于政策性注资,但也是全体职工和股东共同努力创造的。许多中外合资企业属于关键性产业,或者属于市场潜力很大的高效益产业,中方有必要保持'控股'地位,但是,由于政府缺乏财力进行必要的注资,被迫将企业控股权转让给了外方,这类合资企业也可实行'总承包',利用政策性注资保持中方的控股地位。总而言之,“总承包”是一种具有广泛适用性,能有效增强各类企业的竞争活力,加强技术改造和产品的升级换代,“雪中送炭”帮助企业度过生存难关,不仅不降低还能增加财政税收,不是依靠“给钱”而是“给政策”,能长期采用又特别适合于经济困难时期,代价小而效果大的积极财政政策。第十一章企业产权改革:长期性与渐进性(一)、两种不同的产权改革思路关于公有制企业的产权改革,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赞成或反对,而必须认真区别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一种改革思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能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还有一种改革思路不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将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甚至形成控制经济命脉的寡头家族统治,重温解放前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噩梦,重蹈俄罗斯企业产权改革失败的覆辙。产权改革既然属于是深层次的改革,就意味着具有更大的难度和风险性,我们必须采取慎之又慎的态度。一种改革思路对公有制充满了信心,认为公有产权根本就是明晰的,成功完成了建立现代工业的时代使命,创立了挽救中华民族命运的丰功伟绩,社会主义和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是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产权改革的目的是依据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通过股份制等形式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扩大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越性,增强企业的资金实力并加速技术改造,促进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这种改革思路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认为生产关系调整是长期的历史任务,产权改革不能一哄而起、急于求成,而必须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根据企业筹集资金的条件和需要,以及社会投资者供应资金的能力,有条不紊地长期、渐进进行。这种改革思路认为,公有制企业不仅能同市场经济兼容,而且优越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改革应从企业的责任制度创新入手,在继承原有体制的优越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企业面向市场的经营自主权,用灵活的新责任制来代替僵化的旧责任制,然后根据企业适应市场经营能力的提高,以及效益状况和筹集资金的实际需要,有条不紊地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这种改革思路认为,产权改革必须符合中国的国情,从公有制企业的现实基础出发,绝不能简单地模仿西方企业模式,特别是忽略长期动态演化的客观规律,仅仅盲目模仿长期演化的静态结果,不能以模仿得是否像西方企业制度,作为最终目标模式和衡量改革成败标准。我们必须考虑到中国的公有制企业,是诞生于不同于西方的历史背景下,具有截然不同的历史成长过程,承担着不同的时代使命和社会义务,因此,尽管我们应借鉴股份制的发展规律,但从完全不同的历史起点出发,中国公有制股份公司演化的最终结果,必然同西方私有制股份公司有着本质区别,这恰恰才符合社会制度进化的客观规律。我们可用生物进化规律形象地比喻,为何上述改革思路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有人认为责任制创新属于浅层次的改革,产权改革才属于深层次的规范改革,但是,从生物进化的一般规律来看,为适应自然环境的生存活动变化,一般首先引起浅层次的运动机能改变,低层次的功能变化长期渐进积累,才导致了高层次的器官形态变化。企业责任制的创新属于生产力范畴,相当于浅层次的运动功能的改变,产权改革属于深层次的生产关系范畴,相当于深层次的器官形态的改变,生物进化和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运动功能和生产力变化是永恒的,是经常不断发生和大量存在的,而器官形态和生产关系的变化,是前者经过了长期渐进积累之后,由量变引起质变时才会偶然发生的。运动功能和生产力进步的逐渐积累,才能为深层次的器官形态和生产关系,提供进化的迫切需要和物质能量积蓄,而高层次的器官形态和生产关系进化,也反过来加强运动功能和推动生产力发展。为了模仿别的生物或社会经济制度,脱离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历史经历,人为地改变器官形态和生产关系,必然导致生物毁灭和破坏生产力。[63]有人认为,中国产权改革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不出售国有资产而吸收社会资金,仅仅是增量改革无法调整资产存量,这种改革不符合西方的产权理论,无法解决公有产权不明晰的问题,这样的股份公司不符合规范模式,永远无法变成类似西方的企业制度,偏离了规范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因而改革实践中难以获得成功。但实际上,增量调整恰恰符合进化的一般规律,生物为了适应生存环境的变化,一般先是尝试运动功能的增量变化,这种变化渐进积累才引起器官的增量变化,一般表现为旧器官构造的改变,或者从旧器官逐渐发育为新器官,而不可能一下抛弃旧器官的存量,骤然长出类似别的生物的新器官。生物系统进化需要遵循上述规律,是为了尽量减少进化过程的消耗,避免出现自身毁灭的危险。除非面临重大疾病或外敌威胁,生物才会被迫进行存量调整,如外科手术切除患有疾病的器官,或者像蜥蜴那样主动放弃自身肢体。无论是企业责任制创新还是股份制改造,中国实践中都采取了增量改革的形式,如农村的超包全留的联产责任制,城市的上缴利润递增承包责任制,国有企业的增量式股份制改造,这恰恰才是符合制度进化的客观规律。至于中国以公有产权为主的股份公司,是否偏离西方的规范市场经济模式,以及中国企业改革的最终目标模式,是否必须以西方的企业制度为标准,也可从生物进化规律中获得有益启示。生物进化不能以模仿得像别的物种为标准,而只能以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为准绳。生物可以尝试适应环境的不同生存活动,但只能选择巩固自身基础的生存方式。处于不同环境和进化起点的生物,一般来说必然选择不同的进化道路,进化过程呈现出错综复杂的多样性,不存在着什么统一的规范模式。有些人认为经济制度存在趋同的现象,因此,我们应该采取西方的规范经济制度,实际上,由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不可能存在普遍适用的'规范模式',就像生物的生存和进化不存在'统一规范'。尽管当所处环境和生活方式相似时,生物进化也会呈现出某些趋同现象,但是,这种趋同进化仅仅是表面形式,而不是物种之间的本质性差别,如有一些陆地上的哺乳动物,为了适应环境变化获得足够食物,从陆地上返回到海洋中谋求生存,逐渐进化成了类似鱼类的身躯,但是,这种趋同进化仅仅是鱼的外形,而在肺呼吸、循环和养育后代等方面,仍必须保持哺乳动物的根本特征,否则必然丧失生存的自我基础。同样,当公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呈现趋同表象的仅仅是外在形式,无论是公司内部的产权主体构成,还是经营的目的和行为方式,都必然同西方股份公司有本质区别,两者不可能进化成相同的企业,许多学者将西方的企业制度模式,作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是违反进化规律的不切实际主张。中国坚持以公有产权为主的股份公司,虽然似乎违反了西方规范企业模式,但实际上不是坏事而是一件好事,有利于发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形成优越于私有股份公司的崭新企业,正像鲸鱼最早是从鱼类进化为哺乳动物,后来又从陆地返回到海洋谋生,虽然内部构造不可能同鱼类一样,无论是呼吸、循环和养育后代方面,必须仍然保留哺乳动物的独特方式,但这意味着形成更高级的海洋生物,而不是退化为更为原始的鱼类生物,鲸鱼凭借着哺乳动物的先进内部构造,能够消化更多的食物维持更大的运动,拥有远远超过鱼类的智力和体力。与此相似,中国的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是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脱胎而来,无论在规模经济和协调作战方面,都具有私有制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因而能够迅速建立起现代工业体系,成功完成挽救民族危亡的时代使命,现在为了克服体制僵化弊病和增加灵活性,有必要重新返回到市场竞争中进行经营,但是,仍然必须保持自身的公有产权属性,以及原有的独特的监督和协调机制,这些独特之处不仅不是市场转轨的障碍,而且能防止丧失产权主体的秩序混乱,避免出现代理成本膨胀和贪污腐败现象,是市场转轨必不可少的可靠制度保证。中国保持公有产权属性的新型股份公司,就如同重返回海洋的鲸鱼优越于鱼类,能够将股市筹资和市场调节的灵活性,同公有制企业原有的种种优势结合起来,仿佛是“猛虎添翼”或“蛟龙入海”,拥有私有股份公司难以比拟的巨大潜力。西方的私有股份公司虽然拥有巨大财富,但是有从事野蛮殖民掠夺的历史污点,绝不是值得中国人羡慕效仿的理想模式。中国公有制企业虽不及西方企业发达,但却有成功挽救民族命运的光荣历史,中国的股份公司应以公有产权为自豪,成为优越于西方私有股份公司的崭新企业。另一种改革思路丧失了对公有制信心,认为公有产权具有不明晰的缺陷,中国和西方之间存在的经济差距,证明社会主义制度和公有制企业,不如资本主义制度和私有制企业,公有制企业是产权模糊的落后企业制度,因此,改革方向是依据科斯的产权理论,模仿西方国家将其改造为股份制、公司制,中国特色的企业改革是“不规范的”,只有产权改革才是深层次的规范化改革,股份制改造中坚持公有产权也不规范,应通过出售形式大大降低国有股权的比重,西方的企业制度才是改革的目标模式,才是衡量改革的规范尺度和成败标准。这种改革思路忽略了历史的演化过程,羡慕西方股份制企业的巨大财富,忘记了它们野蛮掠夺剥削的历史,忘记了旧中国虽有股份制、公司制,一百年来却始终未能实现工业化,忘记了正是所谓产权模糊的公有制企业,成功实现工业化挽救了民族命运,忘记了受到西方邀请访问奉为座上贵宾,正是依靠国有企业撑起的坚强工业脊梁,依靠拥有“两弹一星”的强大综合国力,忘记了解放前早就有众多的私有小企业,温州人早就有历史悠久的经商传统,但是,中国却始终未能摆脱民族危难的命运,当年即使出身豪门的中国留学生,也曾饱尝着劣等民族的歧视与屈辱。这种改革思路从羡慕西方财富出发,进而推崇西方的企业制度模式,希望模仿西方企业演化的静态结果,而忽略了其长期的动态演化规律。这种改革思路违反了社会制度进化的规律,不了解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所有权变革,乃是具有更大难度和风险的深层次改革,必须从属于生产力范畴的责任制创新起步,浅层次的企业生产力进步长期渐进积累,才能形成筹集社会资金的需要和条件,进一步推动深层次的生产关系变革,以符合经济规律的方式促进产权多元化。从生物进化的角度来进行形象的比喻,这种改革思路表面上是“走捷径”,根据对最发达的西方国家的考察,从企业的组织形态和产权结构上,直接效仿最先进的股份制和公司制,似乎也就能获得经济发达的结果,但是,这样改革虽然似乎能够“一步到位”,跳过浅层次的代理责任制创新,直接实现深层次的产权制度创新,形成产权多元化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却必然冲击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无法改善管理获得充分的经济效益,补偿矛盾纠纷造成的代理成本膨胀,实际上恰恰仿佛是“拔苗助长”,将苗儿拔到了主观希望的高度,却违反了植物生长的自然规律,挫伤了苗儿的根茎、支干组织,无法从土壤中正常吸收水分营养,结果必然导致苗子的枯萎甚至死亡。俄罗斯推行国有企业大规模私有化,直接模仿西方的企业制度模式,无论是“私有产权明晰的程度”,还是多元化产权结构和组织形态,都可谓比中国更规范、更彻底,但由此造成的灾难后果也就更大,就仿佛一下子将苗儿拔得越高,对苗儿造成的组织损害也就越大,出现枯萎和死亡的可能也就越大。从93年市场经济转轨的高潮以来,产权改革思路越来越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国有企业效益却从以前的不断增长,变成了多年来的持续大幅度滑坡。吉林大学李显君先生最近撰文指出,“'产权是绕不过去的'论点,非但从理论上难以成立,实践中也难以使企业摆脱困境,六年来'产权明晰式'改革的效果足以为证。产权崇拜的思维产生了很多危害,一是寻找所有者的努力无效,最终一步步滑向私有化;二是误导改革的注意力,从而忽视了更大范围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完善委托代理制的关键性问题;三是产权改革的效果不佳,面对企业越改毛病越多的现实,社会各界逐渐对改革丧失了信心”。正如斯蒂格利茨先生所说,由于“产权神话”的根深蒂固影响,这种改革思路“把注意力集中在产权问题上,而不是去关注在更大范围的一系列问题”。近年来,国有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经营困难,这些困难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包括泡沫经济造成的资源损失,比例失调引起总供给需求失衡,产业结构亟须调整和升级换代,企业缺乏内部积累和技术改造资金,代理责任制的激励、监督机制问题,责任制松弛和缺乏监督造成管理滑坡,导致代理成本膨胀和腐败现象泛滥,等等。但是,由于“产权神话”广泛流传的影响,人们往往将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统统归罪于公有产权的“不明晰”,误以为只要解决了产权不明晰问题,其它一切问题也都随着迎刃而解了。但是,这种思路恰恰妨碍人们全面地看待问题,采取对症下药的办法进行综合治理,从而耽误了国有企业找到摆脱困难办法。人们纷纷将注意力集中于产权问题,急于求成地搞企业改制和产权重组,甚至不惜将困难企业“包装上市”,为加快产权结构多元化搞“拉郎配”,借企业改制、破产之名逃避债务,单纯强调产权利益而忽视职工利益,不仅难以解决国有企业面临的困难,还会进一步冲击脆弱的代理关系链条,导致代理成本膨胀和管理责任制度滑坡,加剧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引起需求萎缩和生产过剩状况恶化,国有企业的效益也必然随之继续下滑。但是,由于“产权神话”束缚了人们的思维,人们反而进一步将国有企业的困难,统统归罪于公有产权弊病的“顽固不化”,似乎公有制企业已经到了不可救要的地步,现有的产权改革还不够激进、彻底,今后改革只能效仿俄罗斯“动大手术”,干脆彻底放弃产权模糊的公有制企业,于是,许多人就千方百计绕过意识形态限制,寻找各种接口来包装隐蔽的私有化,如用社会化和多元化来包装私有化,主张大规模地出售国有企业、资产和股权,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应该“靓女先嫁”,困难的国有企业则廉价出售甚至赠送私人,还将上述任何国家都认为属于私有化的行为,称之为国有资产从实物形态变为货币形态,还主张国有企业应该退出竞争性领域,将国有企业的比重降低到西方国家水平,今后中国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希望,只能寄托于非公有制企业和民间资本。显然,中国改革已经走到了关键性的十字路口,人们都觉得国有企业困难不能再拖下去了,迄今为止产权改革的效果不能令人满意,主张国有企业推行更为激进的产权改革,直接效仿西方、俄罗斯的呼声高涨,但是,正如斯蒂格利茨先生所说,现在到了人们认真反思“产权神话”的时候了,人们应该认真反思西方企业制度的演化史,不应再为其炫耀的巨大财富所蒙蔽,还应该反思中华民族崛起的艰难历史,不应忘记公有制企业创立的丰功伟绩,人们应该认真反思一下俄罗斯的产权改革,仔细考察各种产权改革措施的丰富实践,不应再回避西方倡导的产权理论神话,已在改革实践中遭到惨重失败的现实。倘若人们沉不住气“病急乱投医”,只顾不断深化改革而不问方向,结果很可能是“越困难越改革”,而“越改革却困难越多”,不激进的产权改革不奏效,而越激进的产权改革却越糟糕,结果不是跨入规范市场经济的“天堂”,而是重蹈俄罗斯激进私有化失败的覆辙,甚至回到了旧中国野蛮资本主义的“地狱”。(二)、中国式股份制改革的成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有制企业通过经营权改革,逐步扩大了生产、销售、投资等方面的经营自主权,建立了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积累了在市场竞争中独立经营的经验,从而进一步进行所有权方面的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正如前述章节所述,现代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一般是首先依靠内部资本进行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但是,仅仅依靠内部积累,往往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和生产规模扩大的要求,从银行借贷超过一定限度会增加经营风险,因此,无论是西方的私有制企业或是我国的公有制企业,都存在着广泛筹集资金以更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也都需要根据不同成长阶段中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特点,考虑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等组织形态。我国的股份制最先产生于农村社队企业为扩大生产的筹集资金活动。七十年代后期,随着我国农村改革的深入,一些农村社队企业为了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采取了集资入股、合股经营的作法,1979年国务院在关于农村社队企业问题的文件中对此给予肯定。1984年4月,国家体改委召开了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纪要认为“允许职工投资入股、年终分红”,是一个进一步搞活城市集体和国有小型企业的途径;同年七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宣告成立,揭开了我国城市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的序幕;同年十月,上海飞乐音响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筹集股金50万元,成为上海第一家股份制企业,随后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股份制试点企业。1985年10月,我国第一家证券市场――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正式成立,专门从事股票发行、转让及管理工作,沈阳、上海、广州等地也先后试办了证券交易所。八十年代,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的多是国有小型企业及集体企业,由于人们对股份制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缺乏立法、管理办法和监督机构,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运作很不规范,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将股票等同于债券,资产评估中低估国有或集体资产,将股息在成本中列支等等。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股份制试点开始逐步走向规范化,特别是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为股份制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出现了股份制企业迅速蓬勃发展的形势。1992年,我国政府颁发了《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和《股份制企业规范意见》,随后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法规,组织成立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993年我国八界五次人大会议通过了《公司法》,进一步将我国股份公司的发展纳入了正常的法制化轨道。据统计,1991年底,全国共有股份制试点企业3220家,其中由国有企业改制的占22%,有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的占63%,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有89家,占2.76%,其中公开上市的有34家,占1.05%。从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的股权结构来看,国家股占47%,法人股占29%,个人股占14%,外资股占9.63%,这说明公有制占有主导地位。1993年底,股份制试点企业增加到4000多家,公开上市企业增加到182家,其中上海上市的企业有106家,比92年增加179%,深圳上市的企业有76家,比92年增加130%。1994年,我国的股份公司增加到6329家,上市公司增加到291家,比93年增加了59%,深圳、上海两地股票市值总值达3687.83亿元,比93年增加近200亿元,全年上市总额达644亿元,比93年增加50%以上,有17家国有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造并到境外上市,共募集境外资金192亿港元和9.58亿美元。至1995年4月,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增加到9069家,其中工业交通类企业占50%,商业类企业占34%,建筑、房地产、公用业类企业占8%,金融、证券类企业占1.7%。这些股份制企业的股本总额大约5971亿元,其中国家股占42%,法人股占25%,个人股占20%,外资股占10%,始终保持了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我国国有企业在改制股份公司之后,筹集了大量社会资金加强技术改造,经济实力普遍不断增强,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1994年全国纯利润超过亿元的226家企业中,有股份有限公司63家,占27.8%。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均利润为8.4万元,最高值达到88.4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为74万元,最高值达到346万元,均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从亏损面来看,1994年股份公司的亏损面为0.58%,比预算内国有企业41%的亏损面较低得多。1994年,股份公司年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达到23家,销售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达到73家,销售总额在5亿元以上的达到161家,有107家企业进入了1994年全国500家最大的工业企业的排行榜,62企业家进入了全国500家最大的服务企业。1994年,股份公司的销售额平均增长率为62%,利润平均增长率为108%,净资产平均增长率为42%,大大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在首次进行的全国300家最大的股份制企业评价中,上市公司达到154家,占51.4%,经营业绩尤为突出。据统计,94年上市公司的销售利润增长幅度最大,而资金利润率和人均工资增长幅度最小,非上市公司的人均工资增长率则远大于上市公司。这表明,表明上市公司在股东和股市的双重压力下,在控制工资成本和增加利润方面作出了更大成绩。[64]我国公有制企业的所有权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其重要原因在于坚持了公有制的主导地位,采取了符合本国国情的渐进方式。某些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企业改革首先应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推行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中国的渐进式改革从经营权改革起步,没有触及到企业的产权制度,股份制改造因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未能根本改变公有产权模糊的缺陷,因而不符合西方的市场经济规范,是难以取得实际成效的。但是,事实证明,我国渐进地推行企业的经营权、所有权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而俄罗斯激进地推行所谓规范的私有化改革却陷入了困境,其中的原故究竟何在?根据前述章节中现代组织理论的分析,中国和俄罗斯的计划经济均属于集中的U型组织结构,中国经济改革的特点是首先通过分权化引入市场机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和进行经营责任制创新,促进国民经济从U型结构转变为M型结构,并且稳妥地进行所有权改革试点以积累经验,然后随着企业进行独立经营能力的提高,根据企业进行社会筹资的需要和条件,循序渐进地进行股份制改造,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和证券监督机构,始终注重保持公有股权的控股地位,促使国民经济中越来越多的部分,逐渐地从M型结构演化为H型结构。中国企业改革采取以上积极稳妥的方式,符合组织分权化和企业产权结构演化的经济规律,有利于维护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保持两权分离过程的连续性和渐进性,避免因产权结构急剧变迁导致经营秩序的混乱,防止因权力失控导致“责任虚置”和代理成本膨胀。俄罗斯经济改革的特点,是完整地遵循西方的市场理论和产权理论,短期内彻底摧毁了旧的U型国民经济组织结构,解散了各级政府中的计划和行业管理部门,推行国有企业的大规模私有化,以求彻底明确产权界定和提高经营效益,但是事与愿违,产权结构的过快多元化破坏了经营秩序,监督机构的解体导致了代理成本的急剧膨胀,股票市场和私有化企业为黑社会和腐败官僚所操纵,其恶果是社会两极分化严重,国民经济陷入长期衰退之中。根据前述章节中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演化规律的分析,企业的经营权和管理责任制方面的创新,就像不断发展的的生产力因素一样,是一个永恒的活跃过程,而企业的所有权等生产关系的演变,则应是相对缓慢的和被动的,应根据不同企业筹集资金的需要和条件逐渐进行。八十年代,我国企业改革是从经营权改革起步,这种作法能够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加强国有企业的自我积累和技术改造,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为国有企业筹集广泛的社会资金,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基础。改革十多年来,我国企业的所有权改革一直是通过试点逐渐进行的,这样有利于逐步积累经验,避免急剧的产权变革引起混乱和妨碍生产力发展。由于我国企业的经营权改革和技术改造成绩显著,搞活了一大批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良好,具备了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的需要和条件,从而比较顺利地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和股票上市,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速度。尽管我国改革是以企业的经营权改革为突破口,不像俄罗斯改革是以全面的产权改革为主攻方向,但是,我国却在产权改革方面取得了更大的实质性进展。(三)、股份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股份制改造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仍然面临着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从1995年以来,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态势一样,股份制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根据1995年公布的上市公司的中期业绩报告,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比上一年同期普遍大滑坡,从税后利润来看,300家上市公司中有60%的效益比上一年下降,有21.6%的公司的盈利水平甚至下跌了50%以上,亏损企业的数量增加到7家,亏损面虽较小为2.34%,但比上一年增长了数倍之多;1995年上半年,300家上市公司的净资产受益率超过10%的仅37家,占总数的12%,而净资产收益率低于5%的有141家,占46.7%,还有七家的为负值;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税后利润为0.25元,1996年同期则进一步下降至0.14元,比上一年大幅度下降了66%,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74%,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21%,大大低于同期的银行储蓄利率。近几年来,上市公司的业绩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令人担忧的继续恶化趋势,1997年,719家上市股份公司中,净利润亏损的公司增加到40家,亏损面为5.56%,亏损面比较1995年上升了141%。1998年,由于国内通货紧缩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双重压力,上市公司中亏损企业上升到89家,亏损面扩大到9.45%,比1997年大幅度增长了69%,比较1995年甚至猛增了315%。从沪深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来看,同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9.23%和18.97%。由于各地进行股份制试点的企业,一般都是经过精心选择的优秀企业,具有较长期的优良经营业绩,产品市场前景看好,管理责任制度比较健全,而上市公司更是众多股份制企业中的佼佼者,在产权明晰和资金实力方面更具优势,因此,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出现大幅度下降,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心和关注。这说明,我们在研究近年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滑坡问题时,不应仅仅注意到产权明晰和所有制改造方面,也应注意到经济环境中许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因素。94年宏观经济紧缩后,其效应并未立刻充分显现,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普遍比较理想,但是,随着宏观紧缩环境的持续,尽管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也越来越难以抵御严重的市场疲软,同众多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一样,出现了大幅度的经济效益滑坡。上市公司的这次效益滑坡涉及了许多行业,包括房地产、冶金、机械、汽车、建材、纺织、外贸等等,其中生产资料行业的滑坡尤为突出,冶金股的滑坡面为71%,机械股的滑坡面为61%,安徽马钢94年获上市百强排行第三,94年中期利润七亿元,95年却急剧下降为四千万元,川长钢的税后利润也比94年同期下降了85%;沪市水泥股中有一半企业,经济效益滑坡幅度超过了60%;琼海虹、深中冠、联华化纤等纺织股,税收利润也出现了大幅度滑坡。近几年来,由于片面强调重视产权利益的改革措施,如“减员增效”、破产兼并和产权重组,将国有企业承担的义务转移给社会,国内市场疲软和生产过剩的局面更趋严重,同时还忽视了采取宏观经济政策,及时矫正泡沫经济后遗症的比例失调,强化责任监督机智扭转管理滑坡趋势,因此,上市公司的亏损行业呈现迅速蔓延趋势,逐渐从景气敏感的生产资料生产行业,扩大到消费品生产行业和第三产业,地区分布也从以东北、内地居多,扩大到遍布全国各地包括南方、沿海发达地区。1998年,从上市公司亏损的行业分布来看,亏损最多的行业已从依次是商贸、家电、房地产和轻工行业,郑州百文为1998年的亏损首户,每股亏损高达2.54元,亏损亚军为广州的白云山制药股份公司,每股亏损高达2.19元。特别令人惊讶的是,许多名列前茅的绩优上市公司如春兰和长虹,以前曾以善于经营和业绩出色的闻名全国,98年也出现了大幅度的业绩滑坡,四川长虹的营业收入和税后利润,分别比上一年下降了14%和32%,深发展的中期每股收益,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3%。据报道,亏损公司多属于老牌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刚刚经过包装亏损较少,这说明以前的绩优国有企业效益出现了恶化。[65]尽管当前股份制企业的亏损面,仍然低于国有企业的整体水平,但是,股份制企业是精心挑选的优秀企业,拥有其它企业不具备的筹集资金能力,因此,数百家企业的亏损面达到9.45%,超过80年代数万家国企的整体水平,充分说明对问题的严重性不可掉以轻心。更何况,还有大量股份公司通过各种手法,从财务报表上掩盖了实际经营困难,还存在大量只有微利的上市公司,还有编造种种借口“配股圈钱”现象,因此,上市股份公司的实际亏损状况,远远比财务报表所反映的更为严重。当然,我们不应将困难归罪于股份制改造,正像也不应将困难归罪于公有产权一样。应该说,中国的股份制改造取得了显著成绩,对比俄罗斯的私有化灾难更是如此,但是,股份制不是一剂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倘若人们像斯蒂格利茨先生所说的,受“产权神话”影响迷恋于股份制,而忽略更大范围内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泡沫经济造成的经济失衡,责任制松弛造成的管理滑坡,那么不仅国有企业无法摆脱严重的困难,缺乏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的条件,就是已经上市的股份公司也会陷入困境,出现经济效益滑坡和亏损增加的局面,近年来,上市公司的效益恶化状况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当前,已有大量的事实说明,各种类型的企业均面临严重困难,包括国有、集体、乡镇企业,还有私营、三资和股份制企业,因此,我们再不应受西方的“产权神话”误导,仅仅从所有制改革寻找解决办法了。实际上,如此众多的各种类型企业陷入了困难,说明困难不是微观或所有制造成的。由于泡沫经济损失造成了经济失衡,长期紧缩加重需求萎缩和市场疲软,企业普遍销售不畅资金周转困难,融资能力很强的上市公司也难以抵御,更何况社会负担较重的一般国有企业,这充分说明,如何保证国民经济的比例协调增长,矫正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为各种类型企业创造稳定的经营环境,是一个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以前人们往往认为,企业自主权大就意味着效益好,但是,倘若没有必要计划指导和协调合作,也可能意味着企业间相互冲突撞轨,正像没有统一交通指挥的必要协调,大批各种车辆可以随意地发挥主动性,结果必然导致彼此相互摩擦冲突,反而会因交通严重堵塞丧失主动性。今后,中国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将更多来自各个行业的骨干企业,特别是实力雄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因此,它们除了通过经营获取利润之外,还必须承担更为广泛的社会责任,包括服从政府计划指导和产业政策,相互密切合作协调重大经济决策。我国公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不是模仿西方的私有股份制企业,单纯追求自身盈利和狭隘产权利益,而必须坚持公有产权的控股地位,逐渐从M结构过渡到H型控股结构,一方面扩大社会筹资和经营灵活性,一方面仍应保持公有企业的种种优势,包括服从计划指导和相互密切合作,这样才能确保国民经济的协调增长,避免出现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防止过度竞争和生产过剩危机,协助宏观调控采取“反周期”行为。我国股份制改造坚持公有产权的控股地位,形成优越于私有股份公司的崭新企业,能更好维护社会、股东和职工的利益,促进高速经济增长保证股东投资回报,减少企业因投资失误导致破产风险,还能防止企业产权改革滑向私有化,避免少数代理人与股东相互勾结,出现掠夺股份公司资产的腐败现象,监督约束弄虚作假欺骗股民的行为,制止通过违法投机炒作圈套股民资金。许多股份制企业存在资金运用不当的问题,也是造成经济效益滑坡的重要原因。由于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能够从广泛的社会来源筹集资金,但是,一些企业缺乏足够的投资风险意识,没有将筹集的资金用于本行业技术改造,而是进行大批跨行业的多元化投资,甚至从事房地产和股票泡沫投机,93年经济过热时期这种现象特别严重,后来随着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少资金实力雄厚的股份制企业,也盲目投资拖累逐渐陷入了困境。八十年代,政府部门对企业逐渐下放自主权,对企业投资仍有较多监督和协调,虽然不少企业抱怨政府干预过多,但是,确实减少了跨行业风险投资的失误。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董事会作为各类产权的监督代理机构,依然不能很好承担最终的投资风险,不像政府部门具有较强的宏观协调能力,并未有效地约束盲目投资和投机活动,因此,仍需要研究如何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投资的必要监督和宏观协调。生物一般遵循增量渐进进化的规律,从旧器官逐渐发育出新器官,因此,不应强调由新三会来取代老三会,抛弃以前有效的政府监督和协调,完全效仿西方的私有股份制企业,而应采取新、老三会双向进入的办法,注重各种宏观、微观责任制的创新,切实有效解决企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保证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而不必拘泥于西方股份制的规范形式。实践证明,仅仅依靠董事、监事的个人力量,无法确保对企业的重大决策的监督,因此,政府部门作为公有产权的代表,仍然有必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即使是西方实行分权的大公司中,所有者虽然下放较多的经营决策权,但是,仍集中管理重大投资权和资产处置权。为了确保庞大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转,政府作为代理机构必须发挥作用,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适度的“政企分开”和权力下放,但是,对于重大投资决策和资产处置权,政府仍必须保留较严格的监督和协调。政府部门掌握全面宏观、行业信息,拥有权威性和集体科学决策过程,无论在迅速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还是在80年代改革开放的年代,都曾发挥了功不可没的重要作用,公有产权要求政府积极发挥作用,正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越性,西方私有制企业的“政企完全分开”,绝不应作为我国企业改革的效仿方向。我国应根据不同企业投资经验的积累,采取渐进的方式下放投资自主权,充分落实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自主权,适当限制风险大的跨行业多元化投资,严格监督有泡沫投机倾向的投资活动。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效果普遍较好,而跨行业多元投资的风险则会大大增加。许多原来业绩良好的股份制企业,都是因为跨行业多元投资的失误,造成了程度不同的经济损失,出现了经济效益大幅度滑坡现象,例如一家省级先进冶金企业,八十年代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一直很好,92年进行了无主管部门企业试点,93年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筹集了大量社会法人和个人资金,进行了一系列当时市场前景甚佳的跨行业投资,如兴建码头、仓储等大型项目,后来因紧缩环境陷入了进退两难境地,96年终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停产。上市公司普遍设立了专门的证券投资部门,不少企业因嫌实业投资的回报太低,将大量资金投入证券市场,甚至不惜挪用了巨额银行借贷资金,96年股票市场的飞涨与此有直接关系,更重要的是,监督机构尚无法有效制止这种明显违规的行为。96年下半年出现了股市高潮,许多上市公司从中赚取了大量利润,因此,在上市公司主业业绩下降的同时,非主营利润却出现了大幅度上升。80年代国民经济保持协调高速增长,很少出现重大投资损失和泡沫投机,政府部门的监督协调起了重要作用。政府行业部门拥有丰富的专业人才,有长期从事监督协调的实际经验,掌握计划协调所需的宏观经济信息,其作用是资产管理部门无法取代的,因此,应该强调明确政企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进行适应市场经济的责任制度创新,而不应否定、贬低政府的必要干预,简单地由董事会代替作为最高决策机构,或者由单纯的政府资产管理部门取而代之。许多股份制企业出现严重效益滑坡,与内部管理责任制涣散有很大关系,某些企业还出现了掠夺国有资产现象。一些地方进行股份制改造时,对于选择上市企业的质量把关不严格,一些管理不善的企业为了筹集资金,想方设法蒙混过关。一些国有企业本来经营管理良好,股份制改造中又剥离了社会负担,改造初期经济效益曾大幅度上升,但后来因此而麻痹大意,内部管理制度松弛,生产和管理成本大幅度上升,一旦市场疲软后就缺乏竞争能力。还有一些上市公司的效益严重滑坡,但是为了取得配股筹资的资格,不是加强管理和降低成本,而是在业绩报告上作表面文章,如将投资失误形成的不良资产,暗中转移给原国有企业,夸大投资于其它企业所获的利润,而相关的投资企业往往缺乏严格的审计制度,这种做法必然损害国家和股民利益。何清涟女士所箸《现代化陷阱》一书,提到了许多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之后,并未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和改善效益,还有许多地方借股份制改造之名,蓄意圈套股民资金掠夺国有资产,将这种股份制改造讥讽为“免费的午餐”。她认为,“西方实行股份制其实着眼于它的集资功能”,而我国“过高估计了在筹集资金之外的、有一些甚至是一厢情愿地想象出来的功能,如效率功能,必然会带来一大堆问题”。的确,根据接近企业实际的西方管理学理论,而不是骗人的科斯产权明晰理论,我们可看出股份制的优势是筹集资金,而代价则是协调和代理成本的上升。因此,当人们迷恋于“产权神话”,希望股份制会自动改善经营时,就很可能会导致管理松弛效益滑坡,原因就在大企业运转依靠复杂的责任制,改善经营提高效益必须强化责任制,这是任何其它形式改革都无法替代的,“追求私有产权利益的自然激励”,对小私人业主企业的管理也许有效,但对于大企业恰恰会转化为贪婪掠夺,倘若缺乏严格的责任制和监督约束的话。我国股份制公司出现的种种问题,如制作财务报表中弄虚作假,代理人利用种种手腕掠夺国有资产,只能通过强化责任监督机制来解决,而无法通过强化个人产权激励来解决,包括股权向少数经营者手中集中,否则会像俄罗斯那样造成更大灾难。[66]我国应该明确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关键是明晰责任制度而不是产权,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责任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公有产权的控股地位,相对控股界限模糊应作个案处理,绝不允许出售公有产权搞私有化,资产的处置权必须集中不能下放,因为资产难以估价作弊机会太大,任何国家的所有者都不能放权,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资产掠夺。改革还必须明确政企分开是相对的,必须保留政府行业部门的有效监督,多元产权制衡约束只能作为补充,否则必然出现多元勾结掠夺现象,如《现代化陷阱》一书所记述的,著名的深圳原野公司通过资产转移,将数千万国有资产转移到私人手中,出现将国有资产从原来的控股地位,降低到只占1.4%不参与优先股的荒唐演变。一旦上述制止私有化的阀门打开,产权改革中潜伏的巨大谋私机会,很快就会导致改革者的变质堕落,出现贪污腐败野蛮掠夺资产现象泛滥,那样国有企业的各种产权改革,不仅谈不上提高效率转换机制,而只会变成掠夺者的“免费午餐”。当前市场不振各类企业面临重重困难,越来越多的企业寻找不到其它出路,纷纷将希望寄托于股份制改造筹资,仿佛就好像“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有人称此为“以前吃财政、现在吃股民”。许多企业知道这条路是僧多粥少,因此,打破脑袋争先恐后抢上市指标,惟恐晚了就赶不上“最后的晚餐”。但是,采用这种吃股民的办法,究竟能救活多少家企业呢?上市公司也面临着重重困难,即使能够筹集到一大笔资金,产品销不好日子又能熬多久呢?由于大多数各类企业面临重重困难,不具备大规模股份制改造的条件,勉强采取包装上市的办法,必然影响股民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各类企业普遍效益恶化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业绩不佳导致股市低落,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存在很大困难。于是,我国许多人希望效仿美国股市的榜样,通过人为刺激股票市场的繁荣,来加快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步伐,但是,这种虚假的股市繁荣不能长久维持,一旦破灭必然造成更大经济损失。据反映,当前各类企业经营非常艰难,一发现股市上涨赚钱容易,就纷纷将资金撤出生产经营领域,结果必然导致实质经济的需求萎缩,各种类型企业也会面临更大的困难,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经营也必然受到很大冲击,筹到资金又能派何用处熬多久呢?今天紧密联系的现代经济中,上市公司又如何能独善其身呢?倘若最终失败又如何面对广大股民呢?实际上,解决各类企业困难的正确办法,还是像斯蒂格利茨先生所说的,在于不受西方“产权神话”的影响,关注更大范围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宏观调控矫正经济失衡,政府干预帮助解开企业连环债务,完善代理责任制扭转管理滑坡,等等。倘若我们采取正确的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了企业面临的紧迫困难,就能以真正符合经济规律的方式,加快股份制改造和企业上市的步伐。倘若有正确的宏观调控和计划调节,国有企业发挥密切合作协调作战的优势,很容易矫正经济失衡摆脱经营困难,根本不需要采取“包装上市”的办法,问题是我们的思路受到西方理论的束缚,反而忘记了本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只要我们敢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再将本国经验视为不规范的作法,国有企业摆脱困难实际上指日可待,正像八十年代初期,中国采取了符合国情的改革办法,迅速摆脱困难取得了巨大成功,而俄罗斯受到西方规范理论的误导,反而从鼎盛时期跌入了灾难深渊。为何明知西方规范产权改革有诸多负作用,却非要放弃本国“三个有利于”的成功经验呢?我们必须认识到,股票市场既有集聚分散资金的有益功能,也可能诱发泡沫投机造成巨大的危害。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应走自己的道路,不必将西方股票市场作为模仿的理想模式,因为,西方强调保证私人资本谋利的最大自由,只是在经济危机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时,才能形成足够的社会舆论反对压力,制定一些保证社会利益的法规制度。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资金运用必须服从整个社会的利益,考虑到增强工业实力和国防力量的任务,尽量满足众多各类企业的发展需要,保证广大社会股民投资的增值和安全性,因此,不应允许股市泡沫拖累大量的资金,即使是上市公司也应根据实际投资需要,统筹考虑社会资金供求合理吸纳资金,不应允许采用“吃股民”办法摆脱困难,也不允许超过实际需要吸纳大量资金,然后用过剩资金搞重复建设和泡沫投机。中国股市发展应该从全社会利益出发,制订更严格的规章制度限制泡沫投机,如成立社会专家机构根据企业业绩潜力,评议允许不同企业股价波动的合理范围,对于超范围的投机炒作征收交易重税,这样既能防止泡沫投机无效占用大量资金,更好满足更多各类企业的合理筹资需要,避免银行资金流失卷入风险性投机,又能更好维护广大分散社会股民的利益,制止机构大户投机炒作圈套股民资金,同时还能保证股价的合理波动和流动性,监督机构易于操纵而且能增加财政税收。(四)、股份合作制的发展与困难我国经济改革中农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九十年代其就业人数超过一亿,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三分之二。乡镇企业起源于公社时期的社队企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政策推动下,采取了乡办、村办、联户办、个体办的“四轮驱动”方式,取得了持续的高速发展。乡、村办企业依靠集体经济的规模优势,具有较强的集中和积累资金能力,推动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其整体发展速度远远高于私人乡镇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仅生产发展很快,还具有较好的社会公益性,上缴大量资金用于社区公益事业,如兴修水利、交通、文化教育、支农等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区的全面发展。一些外国经济学家盛赞我国乡镇企业,称其开辟了一条新的农村工业化道路,避免了西方工业化过程造成农村衰落的痛苦过程,也为第三世界国家树立了榜样。八十年代,乡镇集体企业广泛推行了经营权改革,改变了社队企业以前集中管理的办法,实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如苏南模式创造的生产要素承包责任制、净收入分配责任制等等,提高了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乡镇企业还积极试尝进行产权制度的改革,九十年代广泛推行了股份合作制,进一步理顺了产权关系,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资金来源,为其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型的集体合作经济的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将股份制与合作制结合在一起,兼有劳动联合与资金联合的优势,其产权结构的特色是乡村公股和职工集体股占优势,分配原则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一般是部分利润依股份制原则支配,部分利润依合作制原则支配。浙江绍兴著名的万向节集团原来是一家小乡镇集体企业,八十年代初通过实行承包制发展较快,84年进行了职工集资入股的尝试,87年又较早实行了股份合作制,通过清产核资理顺了产权关系,形成了乡公股占36%、企业集体股占40%、法人股占7%、个人股占16%的股本结构;乡公股的设置,体现了历史上乡镇社区对企业的原始投入,较好处理了企业与所在社区的关系;设置企业集体股又不量化到个人,体现了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避免了不必要的产权纠纷矛盾,形成了剩余分配与职工利益的密切联系;社会法人股的设置,有利于广泛发展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万向节集团通过一系列的经营权改革和所有权改革,综合实力取得了迅速发展,从85年至92年产值增长了十倍,出口创汇从26万美元增长到780万美元,1992年万向集团又着手进行了上市公司的准备工作,从而完成了向更为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的过渡。[67]1992浙江绍兴、萧山等县市在74家企业中进行了股份合作制试点,其中绝大部分是乡镇集体企业,各县制定了有关股份合作制的章程以及相应配套政策,参加股份合作制试点的集体乡镇企业,一般都采取了原有资产量化折股与新吸收社会法人和个人入股相结合的办法,设有社区公有股、企业集体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等股种,实际操作中各县遵照“边规范、边发展”的原则,联系当地和企业的实际,不搞一刀切,作法多种多样,以后又逐步普遍推广了试点企业的经验。八十年代,浙江温州的家庭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但由于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生产发展和技术进步存在一定困难,九十年代温州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至1992年温州地区注册的股份合作企业发展到了2.4万家,但并非都是真正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实际上是合伙企业,存在着“一年合伙,两年散伙”的不稳定情况,也有一些实际上是家庭控股企业,为了获得集体所有制的名义引入了少量职工股份。除了浙江以外,江苏、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省份也普遍进行了股份合作制的试点,越来越多的的乡镇集体企业采取了这一新的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1993年山东省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到了14786家,其中淄博地区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占35%。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目前理论界仍存在着较多的争议,主要是认为这种组织形式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作法,集体公共股的产权是“不明晰的”,“一人一票”的决策原则难以操作,只是一种“不稳定的过渡形态”。确实,如果以西方国家的股份制为衡量标准,我国的股份合作制是不规范的,但是,衡量我国改革的制度创新应该用“实践标准”和“三个有利于”,仅仅以外国的经济规范为衡量标准是一种教条主义的作法。八十年代改革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的乡镇集体企业与私有企业相比较,不仅在扩大生产规模和技术进步方面具有优势,而且更好地促进了共同富裕和社区全面发展,因此,集体公有产权事实上是一种更为优越的产权形式,尽管以西方产权理论为衡量标准是模糊的。乡镇集体企业为了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更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必要借鉴西方股份制的经验,但是,其目的应该是发展而不是抛弃集体经济,否则会像俄罗斯的产权改革一样引起严重社会后果。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产权改革时,有必要保留相当比例的公有产权。农村乡镇集体企业设置乡村公股,不仅体现了历史上乡村居民的共同投入,而且能够集中行使对企业的监督制衡权,有效防止企业违反社会规范的经营行为,保证社区公益事业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设施。设置企业集体股能够体现职工劳动的共同贡献,避免量化到人必然引起的产权纠纷矛盾,有利于保持经营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从整体上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加强职工与企业整体的共依共存关系,形成剩余分配与职工利益的密切联系。某些地区采取了将乡镇企业的部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的作法,乡村居民、企业职工和领导人提出了不同的产权要求,造成产权纠纷和矛盾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企业集体股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管理,按“一人一票”的合作原则行使权力,能够加强全体职工对企业领导的集体监督,有效防止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体现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避免因股权继承或转让造成部分职工丧失产权。由于乡村公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的存在,“一股一票”与“一人一票”的原则共同发挥作用,能够减少短期行为或内部人控制等潜在的负面作用,至于两种原则相对作用的大小,不同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条件,如行业性质、生产规模、技术特点或资金结构等等,都必然产生不同的相应影响,并不存在什么统一的规范。根据社区环境、融资条件、企业特点和发展阶段等因素,乡镇企业可能选择不同发展道路,如保持集体所有制企业组织形式,改组为不同结构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向更为规范的股份制企业过渡,不应根据某种理论进行人为规范或干涉,否则可能妨碍企业生产力的发展,例如,浙江万向节集团应转变为规范化的上市公司,并不意味着其它乡镇集体企业也具有同样的条件或需要。一些经济学家认为浙江温州的私人家庭或合伙企业出于政治因素考虑,注册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不符合规范,这种意见是很有道理的,因为,两种企业的产权性质和经营行为不相同,混淆不清容易造成政府监管和统计工作的混乱;此外,私有企业的组织形态的演化规律,毕竟不同与乡镇集体企业,不应强迫合伙企业提留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也不应强迫私有企业吸收职工入股,否则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但是,职工持股有利于加强企业的社会属性,应该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加以鼓励,甚至西方国家也对此制订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八十年代创立的众多民营企业,具有经营机制比较灵活的特点,还形成了较多的集体所有资产。目前,民营企业正纷纷推进公司化改造,对产权改革的复杂性应该有足够认识,特别是“存量资产量化到人”的作法,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可能带来许多负面效应。民营集体企业将存量资产量化到人,能够增强职工对资产的关心程度,但是,由于企业资产是职工的共同劳动形成的,民营企业普遍具有较大的职工流动性,资产分配方案如何体现公平性就非常困难,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许多难以解决的纠纷,如果将过多资产分配给少数创办人和老职工,就可能削弱普通职工和新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因为,职工持股仅仅反映过去劳动与企业效益的联系,却无法体现职工活劳动对企业效益的贡献,倘若职工的资产收入达到较高的比例,反而会削弱职工创造劳动收入的积极性,甚至出现吃“股权大锅饭”的倾向,或者干脆变卖股票后辞职自己经商,从而影响企业职工队伍的凝聚力。民营企业的发展可选择多种多样的道路,企业改革也应从生产力发展的具体需要出发,不必盲目遵循西方企业发展的规范化模式。倘若某些企业属于资本密集型的工业企业,需要回收周期较长的设备投资,货币资本投入的重要性就会增加,或许需要采取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形态,以便于筹集广泛来源的社会资金,但是,在增强剩余索取与职工利益的联系方面,民营企业在进行公司化或股份化改造时,仍可采用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方式,考虑保留相当比例的集体共有资产,其利润按贡献原则分配激励职工的活劳动,根据企业各层管理人员和每个普通职工,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不一定僵硬地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可由董事会和职工代表会协商进行,充分考虑到经理人员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技术骨干人员的知识经验的贡献,这样能更好激励活劳动多创效益的积极性,比较按死劳动转化的股份进行分配,更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和凝聚力,避免存量资产量化到人的负面效应,防止普通职工、新职工无法参与剩余分配,有利于民营企业不断广泛吸收社会人才,公有产权的部分利润还可改善集体福利,充实医疗养老保险和文化体育经费,有利于保持经理和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保留公有产权的“股份合作制”,能更好促进社会与企业利益的和谐统一,以及集体与个人利益和谐统一,优越于以明晰的私有产权为基础的股份制,后者单纯追求狭隘的个人产权利益,而忽视了职工活劳动和团体合作精神,容易出现私人家族式管理的弊病,甚至还会造成劳资之间的对立。企业可以根据其生产力发展的实际需要,具体决定“股份制”或“合作制”的比例,敞若企业经营属于资本密集的类型,或者经营中迫切需要吸收外部资金,则可相应地重视“按资分配”的原则,扩大“股份制”所占的比重,敞若企业经营属于一般劳动或智力劳动密集类型,或者经营关键是调动广大职工的挖潜增效的积极性,则可相应地重视“按劳分配”的原则,扩大“合作制”所占的比重,这样不仅能够考虑到资本利益和过去劳动,而且还能对职工的活劳动进行量化奖励,充分考虑到经理技术人员的知识经验的贡献,同传统的“一人一票”的劳动合作制相比,前者更加适合于经营或技术复杂的各种类型企业,更加有利于调动各层经理和技术专家的积极性,更加有利于维护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而后者则比较适合于技术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更加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职工的积极性,因此,股份合作制企业设计决策程序和激励机制,决定集体产权的具体利润分配原则,应该有利于调动企业职工整体的积极性,充分考虑到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条件,如行业特点、企业规模、组织结构和技术性质等等,应该同企业的各种管理责任制保持协调的关系。八十年代,我国城乡中小工业企业蓬勃发展,这些企业大多数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既能拥有规模优势和政府扶植,接受政府的计划指导和适当监督,又能根据市场供求进行灵活的经营,同国有企业形成了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93年向市场经济过渡高潮中,城乡中小企业虽然一度高速增长,但由于忽视计划调节和泡沫经济过热,出现大量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城乡中小企业和各类企业一样,也很快因市场疲软陷入了经营困境。由于西方的“产权神话”的广泛流传,人们没有深入地分析“更大范围的问题”,纷纷将集体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统统归罪于公有产权的“不明晰”,忽视了以前责任制创新的成功经验,集体中小企业的改革出现了偏差。尽管中央强调中小企业改革有多种形式,但是,许多官员、学者片面强调产权改革,还简单地认为集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就证明以前的改革办法统统无效了,忘记了这些办法曾经获得过巨大成功,而现在暂时困难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许多地方进行中小企业的改革中,纷纷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还有很多干脆卖给经营者,或廉价出售赠送给亲戚朋友。有许多地方搞股份合作制改造,强迫规定职工必须出掏钱购买股份,否则将失去在企业工作的权力,在群众中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八十年代,苏南地区集体乡镇企业非常繁荣,不仅大大加快了地方的经济发展,还积极支援农业和社区公共建设,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成功典范。但是,现在许多苏南地区的干部痛心地说,以前大家都团结一心搞好集体企业,现在报纸上纷纷强调要“明晰产权”,大家也都跟着计较“产权是否属于自己”,结果企业闹纠纷失去了凝聚力,纷纷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甚至有许多企业干脆卖给了个人。但是,这种改革办法并未真正取得成效,现在苏南乡镇企业进入了最困难时期。改革出现偏差的不仅是集体企业,许多地方进行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中,也出现了股份合作制强迫职工入股,廉价出售赠送国有资产的错误风潮。内地某地区曾以“卖光国有企业”闻名,报刊舆论的宣传也曾搞得沸沸扬扬,但是,来自邻近地区的一位企业家说,报上大肆宣扬的成效并不属实,其实职工群众对改革怨声载道,股份制合作制强迫集资入股,许多人担心丢饭碗被迫掏钱,结果后来企业未能摆脱困难,最后工作和股票还是都泡汤了,该地区搞改革的众多企业中,到了年底仅有三家能发出工资。正是由于无法解决问题,该地区政府又出了新文件,强调实行了股份合作制的企业,今后股权应向少数经营者集中。显然,这种不成功的产权改革,最终会一步步滑向私有化。当前通货紧缩和生产过剩的形势下,城乡中小企业资金少力量薄弱,依靠自身很难摆脱经营困难,搞私有化不仅会造成集体资产损失,还会侵犯职工利益造成社会需求萎缩,引起社会收入和财产分配的两极分化,导致经济进一步陷入恶性循环。从长远来看,私有化还会产生严重的社会恶果,引起社会经济结构的“二元”分化,类似于旧中国和不发达国家的状况,乡镇私人企业无法吸收过剩劳力,大量无业农民流入城市冲击就业,市场无政府状态导致盲目竞争,频繁造成中小企业破产和大量失业,甚至导致黑社会贩毒卖淫泛滥猖獗,地方政府将失去重要社会财税来源,政府官员依附于并为少数富人服务,经济矛盾激化还会引起社会动荡。因此,那种不珍惜集体公有产权,以为搞私有化就能迅速致富,不仅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还会重温旧中国和俄罗斯的噩梦。我国的城镇、农村集体工业企业,不应该将暂时的经营困难归于公有产权,也不应搞'放任自流'或私有化,而应该继承八十年代发展的成功经验,接受政府的计划调节和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同国有企业的分工合作关系,避免出现争夺原材料和销售市场的尖锐矛盾,集中力量发展各自具有相对优势的项目,纠正许多行业的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状况,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摆脱经营困难,保证自身长期的稳定协调发展。城乡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还应继承和发扬公有产权的优势,一方面广泛筹集资金增强自身实力,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和产品升级换代,一方面保留合作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加强剩余索取与职工活劳动的联系,扩大职工监督和参与管理的民主权力,积极支持社区公益事业和全面发展,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美好理想。(五)、建立和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我国企业所有权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破产制度,以体现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1985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12个部委联合组成的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于85年7月产生了第一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企业破产法草案》。与此同时,各地积极进行了建立企业破产制度的试点,85年8月,沈阳工商部门向沈阳防爆器材厂、沈阳五金铸造厂和沈阳农机厂发出破产警戒通告,86年7月宣布沈阳防爆器材厂破产倒闭,成为我国第一家宣告破产的企业。武汉无线电厂、武汉量具刃具厂、重庆洗衣机厂等许多企业,在破产警戒的威吓作用下,较好整顿了经营管理秩序,生产经营状况迅速好转。1988年正式实施《企业破产法》以来,全国各地的企业破产工作有了一些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整体上迈出的步伐不大,面临着许多困难。从1988年至91年期间,全国法院仅仅受理了数量很少的破产案件,而且大多数是非国有的中小企业。1992年以来在新一轮经济改革热潮的推动下,法院受理和宣告企业破产的案件呈逐渐增长趋势,至95年9月,全国累计共有破产案件4507件。近年来,国民经济经历了较大的宏观波动和紧缩环境,国有、集体企业的经营困难严重,亏损面大幅度增加,企业破产数量也随着大幅度增长,仅95年1至9月,法院受理了破产案件1497件,约占六年累计破产案件的三分之一,其中有300家国有企业,两家是资产超亿元的大中型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制度,但是,国有企业实施破产依然是步履艰难,面临着重重的困难,而且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首先,企业破产成为某些地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途径,据估计前几年通过企业破产的途径,国有资产流失金额每年高达上百亿元,现在国有企业破产数量呈现大幅度增长,国有资产流失的规模也不断扩大。随着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步伐的加快,各地纷纷下放了企业的资产处置权,经理人员对企业的控制权限扩大,但是,有关部门缺乏对企业资产的有效监督,而资产的估价、处置本身难度较大,代理人有较多机会钻空子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通过破产主要有两种方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是“组织转型式”破产,即产权重组过程中将原大中型国有企业拆散,组成多个相关企业、子公司或合资企业,将这些相关企业的经营独立于政府的监管之外,并将各种不良债务负担转移到原国有企业身上,宣布破产的原国有企业实际上是一个“空壳”;二是亏损的中小型国有企业直接破产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约束机制,代理人利用各种办法将国有资产低价清算,然后转移到个体、私营和合资企业或让渡给私人使用,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目前,许多地方廉价拍卖困难国有企业已经泛滥成风,甚至演变为借'企业改制'的名义,直接向私人廉价出售或赠送盈利的国有企业。其次,企业破产造成银行债权损失过大,处理不慎可能引起产生银行信用危机,导致严重的宏观经济连锁反应。近年来,国有企业的实现利润大幅度下降,自我积累不足,债务负担沉重,而负债结构中债权约有80%来自银行。一旦企业宣布破产,银行首当其冲,而且在债务清偿顺序中,银行贷款没有优先受偿的优惠,许多地方甚至将企业破产作为逃避银行债务的合法途径,从而大大增加了银行贷款的损失。一般企业破产后债权受偿率平均为10%左右,而银行的受偿率低于平均受偿率,93年吉林省32家国有企业破产中,银行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高达1.2亿元。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经营困难,各大银行不良债权随之大幅度增长,如果企业破产改革处理不慎,很可能导致全面的银行信用危机。此外,许多企业之间存在信用担保关系,如果债务担保的数额较大,可能引发企业间的连锁债务危机,造成破产震荡的连锁不良反应。再次,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存在较多的困难。由于宏观经济的紧缩环境,国有企业普遍存在开工不足,设备和人力的闲置状况严重,冗员比例高达三分之一,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担负着养老、医疗等社会负担,广泛实施企业破产制度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破产企业的职工安置涉及到三方面费用来源,一是破产企业职工待业期间的保险救济费用,二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用;二是待业职工的再就业安置费。由于许多破产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普遍存在欠缴各种社会保险金现象,社会保险部门不会承担这些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而按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通过处理破产企业财产来解决也很困难,因为一次性补偿难以提供长期生活、养老及医疗的费用,许多破产企业存在着严重的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过程本身也消耗大量成本费用,初次清算分配尚未结束常常就无资可分,有一些国有企业实施破产过程中,职工生活困难导致了社会不安定情况,不得不依靠银行贷款提供最低的生活保障费用,一家中型国有企业破产后反而增加了数千万元债务。许多地区陷入严重困难的国有企业较多,而新增加的社会就业机会较少,破产企业职工再就业存在较多困难,特别是曾在长期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中老年职工。我国改革的实践说明,企业破产虽然有优胜劣汰的积极作用,但是,也具有相当的负面影响,不能将其作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主要途径。“适者生存”法则虽然有推动进步的积极意义,但也使竞争具有很大的残酷性和破坏性,人类社会制订经济领域的文明竞争规则时,应借鉴自然界“适者生存”法则的积极作用,并努力限制其残酷竞争的消极作用。西方国家早期的破产法具有较多的“丛林竞争”色彩,如债权人采取严厉办法惩罚失败的经营者,后来则越来越强调从整体上保护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包括债权人、股东、雇员和消费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和相互依赖关系越来越复杂,影响企业经营的各种因素也越来多,特别是宏观经济或金融领域的震荡,会通过复杂的经济联系产生连锁反应,迫使好的或坏的经营者同样陷入困境。美国经济曾在十九世纪末反复经历了多次金融恐慌,众多企业陷入严重亏损和债务危机,大批工人被迫失业,促使立法机构于1898年修改了破产法,将破产概念从清算偿债扩大到了企业的整顿重组,强调从整体上保护社会生产力而不是惩罚困难企业。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中,市场萎缩导致企业普遍开工不足,企业效益恶化而'三角债'大幅度增长,资本家为减少亏损大规模解雇工人,垄断资本趁机对中小企业进行破产兼并,通过债务链引起了连锁破产倒闭风潮,银行也因大量坏账出现了信用危机,大大加深了经济萧条和整个社会动荡。这种形势下进行的破产清算和廉价兼并,仅仅有利于垄断企业控制市场份额,实际上不利于经济效率和技术进步。大萧条期间,美国为了对付连锁破产风潮和银行坏帐危机,又被迫进一步修改了企业破产法,大大加强了'破产整顿保护'条款,以防止“萧条时期强制性出卖财产和停业对整个国家,以及每个债务人和债权人都造成损失”。为了防止大萧条的蔓延扩散,美国修改了企业破产法,加强了破产整顿的优惠保护政策,企业有权暂时中止偿还各种债务本息,延缓或减免交纳财政税收的义务,政府帮助承担企业的养老金义务,等等。上述作法有利于缓解严重的经济萧条,防止破产风潮引起经济的恶性循环。美国的企业破产法从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演变为强调保护生产力和社会整体的利益,是一种适应社会大生产需要的历史进步。[68]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面临的严重经营困难,并不仅仅是所有制或微观经营的原因。93年以来我国出现了较大的宏观经济波动,经历了泡沫经济、通货膨胀以及长期的紧缩环境。93年盲目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消耗了大量资源,必然引起一系列恶性循环的连锁反应,包括企业经营困难和三角债拖欠危机。美国29年股票泡沫破灭之后,引起了企业破产风潮和社会失业危机,我国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责任为重,不轻易广泛采取解雇、破产的办法,大大缓解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西方国家吸取三十年代大萧条的教训,治理泡沫经济的后遗症一般采取经济扩张政策,适当降低税负、放松银根和扩大财政开支,同时完善企业的破产整顿制度,防止破产风潮加剧经济周期的连锁反应。我国93年治理整顿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制止了盲目的开发区热,防止了泡沫经济继续膨胀的危害,但是,此后没有采取特殊措施扶植正常生产部门,以补充其泡沫经济期间的资源损失。我国国有企业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重,大大延缓和推迟了泡沫经济的连锁反应,但是,由于长期实行了财政金融'双紧'政策,企业销售不旺、资金周转困难,提高税负削弱了企业的'造血'机制,当前国有企业已无力继续支撑下去了,被迫大规模破产倒闭和大批解雇职工,各地普遍采取破产逃债和廉价拍卖国企的办法,必然引起一系列强烈的连锁负面效应,如银行和众多企业因无法收回债务受到重创,必然导致社会市场需求进一步急剧萎缩,企业亏损和银行坏账状况也会加速恶化,企业收入和社会财产分配向少数私人倾斜,职工工资和国家税收的份额将会大幅度下降,加重社会贫富悬殊和收入分配不公平的问题,进一步加快经济恶性循环的过程。倘若上述趋势不能有效地加以制止,延缓的泡沫经济连锁反应可能重新出现爆发,社会失业甚至可能出现急剧蔓延的态势。目前,我国迫切需要采取紧急的有效治理对策,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调节相结合的办法,扩大社会基础建设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利用大量过剩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大量的企业闲置设备和人力资源,用于水利、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方面建设。同时,我国还应采取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包括建立有效的企业破产整顿制度,以防止企业连锁破产风潮的破坏作用。[1]完善企业破产整顿制度防止出现破产风潮,对于防范银行的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我国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八十年代,我国银行的经济效益一直很好,每年除了纳税以外还上缴财政大量利润,银行系统的坏账数额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原因是国有企业的效益良好、偿还贷款能力强。但是,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导致银行坏账猛增,银行为避免坏账被迫缩小贷款规模,进一步加重了资金周转困难和亏损状况。据有关方面的估算数据,我国银行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贷款总额中大约20%成为了呆账,而银行的呆账准备金仅占贷款比例的1%。由于银行系统的呆账统计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上述银行呆账数据不一定准确,但是,我国银行体系作为国有企业的最大债权人,肯定无法承受国有企业大面积破产的冲击,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有待完善,根本也无法承担广泛社会失业的重负。我国维护银行体系的安全和降低金融风险,根本办法只能是尽快帮助国有企业摆脱困境,因为,银行资产实际上大部分是国有企业的设备产品,国有企业对银行贷款的负债率高达80%,国有企业因陷入亏损或破产造成的任何损失,实际上都直接是银行贷款和居民储蓄的损失,因此,任何人轻视国有企业困难就等于轻视自己的储蓄。各地领导人普遍推行破产逃债和廉价拍卖国有企业,必然造成银行资产和政府税源的重大损失,实际上等于破坏自己的储蓄存款和工资来源,无疑是一种严重损害自身利益的短期行为。由于政府必须对广大人民的储蓄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倘若认为将国有企业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政府就能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非常危险的,一旦企业破产风潮触发了银行体系的信用危机,政府必须设法注资以保证银行维持资金周转,但单纯发行货币而失去物质保证意味着通货膨胀。由此可见,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国有企业的困难,将其亏损率和亏损面降低至八十年代的水平,否则国有企业的亏损状况继续长期持续下去,就可能因纷纷破产倒闭而触发银行体系的危机。我们必须从社会整体上考虑国有企业破产问题,否则可能因银行信用危机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崩溃,因成千上万企业职工陷入失业而影响社会稳定。我国建立企业破产制度的工作,应该侧重于完善企业整顿重组制度,促使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恢复活力,以达到预防企业破产解体的目的。西方国家的破产法一般都包括企业整顿重组条款,规定企业面临债务危机或破产威胁时,可以自愿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进入企业整顿重组程序。法院向申请整顿的企业提供特殊保护,企业有权暂时停止偿还债务的义务,减免或延期交纳国家的税金,终止支付养老金的义务,余下的养老金费用由政府承担。允许濒临破产企业进行整顿重组,并为其提供种种特殊保护政策,其目的是防止企业解体破坏生产力,避免大量解雇工人影响社会稳定,促使企业恢复经营秩序和偿债能力。我国的破产法制度也有关于企业整顿重组的内容,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和缺陷。1)、我国破产法规定,整顿重组申请只有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才能由企业的主管部门提出,企业无权主动提出整顿申请,而且整顿仅限于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这点与许多国家的破产制度有明显不同。西方国家的企业整顿制度是独立的制度,整顿申请不以破产程序开始为前提,企业面临破产威胁或可能性时,作为债务人的企业、企业董事和股东,以及债权人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以主动提出整顿申请。我国破产法的规定虽然有利于防止滥用整顿申请权,但是,剥夺了企业主动利用整顿程序预防破产的权利,往往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地位。债权人一般难以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的内情,企业主管部门担心影响自身政绩,一般不愿意启动破产程序。一旦企业陷入严重困难或债务危机,有充分的理由启动破产程序时,企业整顿重组的难度已大大增加。因此,应建立独立的企业整顿制度,适当放宽企业整顿的申请权,鼓励企业整顿而限制破产清算,建立完善的破产预警指标体系,限制地方和企业变买国有资产的自主权,适当集中和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权,严格监督企业破产的申请和实施过程,防止企业破产过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目前,我国政府因担心国有企业破产的负面影响,限制破产清算但也不提供破产整顿保护,这样会导致企业因困难长期积累而无力回天,最终因无法回避矛盾而面对更加困难的局面。2)、我国破产法规定由主管部门负责主持企业整顿,虽然也规定了设立债权人会议,但是,没有赋予债权人会议审议企业整顿方案的权力,从而削弱了债权人在企业整顿中的地位,不利于维护银行和其它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发挥银行机构在企业整顿中的作用。在西方国家,企业整顿必须设立关系人会议,由债权人、担保人和所有者共同作成,企业整顿计划必须获半数以上的股东和三分之二的债权人审议批准,日本银行拥有企业的股份较多,因而在整顿重组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我国银行作为企业的最大债权人,不仅拥有遍布城乡的分支机构,熟悉市场行情和企业信用方面的经济信息,而且曾长期发挥过重要的监督作用,近年来,权力下放和多头开户削弱了银行的监督作用,当前改革中应尽快建立和恢复主银行制度,给予企业和银行主动提出整顿的申请权,规定由主管部门、债权人和股东共同主持整顿工作,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破产逃债现象的泛滥,调动银行提供信贷支持企业整顿的积极性,防止银行信用危机引起国民经济的崩溃。3)、社会各方面应该尽量减少企业的各种负担,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经济环境,支持企业的整顿重组工作。改革初期,由于“文革”遗留的管理混乱和结构失调问题,国有企业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但是,政府采取了搞活微观的财税优惠政策,广泛实行了扭亏包干承包制,银行信贷积极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迅速扭转了国有企业的困难局面,避免了企业破产和职工失业,新吸收了数千万返城知青参加就业。近年来,全国普遍取消了财税优惠政策,停止或减少了对亏损企业的补贴,银行也不愿意向困难企业贷款,新税制加重了技术改造的还贷负担,各地无法采取以前的有效办法帮助企业扭亏为盈,致使严重亏损的的国有企业大幅度增加,进行整顿重组缺乏有利的外部环境,长期拖延下去只有进行破产清算。这种情况下导致了各地政府态度的急剧变化,无奈中纷纷将破产清算看作摆脱困境的有效途径,甚至采取种种手段有意逃避银行债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经济影响。当前应更加重视破产整顿重组工作,借鉴国外破产整顿制度的特殊保护政策,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办法,保留各种财税和金融扶植政策,继续实行各种扭亏包干承包制,将减免税收与扭亏增盈责任密切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加强企业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保证企业整顿所需的必要资金注入,避免政府税源和银行债权的重大损失,防止大批职工被迫失业并陷入贫困。我国可考虑借鉴日本的'萧条卡特尔法',当企业普遍存在开工不足的情况下,容许协商定价或行业协会定价,以防止恶性削价竞争导致破产风潮。总而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企业破产制度,应该体现人道主义的文明精神,而不是残酷无情的“丛林竞争”,应该提供更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政策环境,帮助有效地挽救而不是淘汰困难的企业,从而更好地保护社会生产力和广大职工的利益,有效防止政府税源和银行资产的重大损失。(六)、各种形式的企业产权重组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许多行业或地区的市场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许多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因难以适应而陷入困境。为了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我国许多地区开展了广泛意义上的企业整顿重组工作,并且取得了许多积极的成效。广泛意义上的企业整顿重组,是指在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时,在所有者和债权人的监督下,对企业的产权结构、高层管理队伍、企业组织形式、产品结构、经营战略和生产力布局进行重新调整,以恢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竞争活力。同企业破产整顿相比较,两者之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区别,相似之处是经营整顿的内容大体相同,不同之处在于整顿的原因、程序和方式等等。破产整顿必须以破产威胁或可能为前提条件,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实施过程须接受法院监督并有法定期限,因此,破产整顿重组仿佛是一种“亡羊补牢”的挽救措施,实施过程须耗费较高的成本费用,不能作到“未雨绸缪”,有必要进行广泛意义上的整顿重组,以更加及时地帮助企业克服经营困难。八十年代,我国的企业整顿重组的主要特点,是进行经营权改革和各种责任制度的创新,加强技术改造和调整产品结构,有效地改善了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九十年代,我国进一步拓宽了企业整顿重组的思路,积极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产权重组改革,以更好适应市场环境的迅速变化,取得了许多明显的成效,如北京一轻总公司率先广泛进行了企业产权重组的试点,其改革成绩引起了全国的普遍关注。八十年代,北京轻工行业的国有企业普遍效益较好,九十年代初却出现了大面积的亏损,富余职工高达30%,手表、纺织品、自行车等甚至出现了全行业萎缩,原因是宏观紧缩中市场从旺销转为疲软,三资、乡镇企业和进口产品形成了激烈竞争,国企的沉重社会负担导致技术进步缓慢。北京一轻总公司为了摆脱困境,从92年起进行了企业重组和结构调整试点,考虑到该系统地处北京城区黄金地段企业多的优势,小平南巡讲话后出现了外商投资和购地的热潮,一轻总公司及时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充分利用通过盘活土地资产带来的巨大效益,作为国有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资金来源,进行了生产转移和资产滚动式开发。一轻总公司还进行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改革,从政企合一的行政公司改造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全系统内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经营、统一开发。一轻总公司对系统内的32家企业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较快成了12家企业的搬迁改造和和存量资产重组,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据报道,北京火柴厂是一家职工近千人的老企业,年亏损额曾达2500万元,通过产权重组和资产转移,在通县建立了一个同等规模的新厂,投产后很快盈利,原厂通过资产再开发建立了十二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小区,有商业、饮食、娱乐和房地产等,新组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资产从1000万元增值到1.1亿元,这样消灭了一个亏损企业,创建了两个新的盈利企业,而且企业富余职工也得到了妥善安置。一轻总公司进行企业资产重组的经验,开拓了搞活国有企业的新思路,但是,也应看到这种作法所具有的局限性,因为,北京毕竟是全国的政治经济中心,92年经济热潮中土地又迅速升值,这些特殊的有利条件不是普遍或永远存在的,盘活土地资产能一时解决企业资金困难,但长期发展必须依靠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形成强有力的内部积累和激励机制,否则一旦外部条件变化就难以生存,如一家轻工企业以前生产畅销产品,技术和质量都优越于乡镇企业,后来面临困难也学习北京火柴厂经验,同外地企业合作将生产转移出去,但是,存在纠纷没有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变卖光原有资产后难以保证职工生活。某些企业在开发土地资产和第三产业时,忽视了长期积累的商誉、品牌等无形资产,没有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甚至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和技术优势,后来因房地产市场萧条而陷入了困境,当年靠资产重组缓解困难的企业,许多并未真正摆脱困难最终又垮掉了,出售变卖资产缓解困难是无源之水,调动职工搞活企业生产才是长久之计,这些教训都值得引以为诫。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还通过收购兼并或出售资产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了国有企业的产权重组工作。企业兼并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或其它有偿转让方式,获得另一家企业法人的资产,从而实现资产转移和社会资产存量的调整。我国企业兼并起步于改革初期,经历了试点和逐步向全国推广的过程,据统计八十年代全国共有6226家企业兼并了6966家企业,共转移存量资产82.25亿元,减少亏损企业4095家,减少亏损金额5.22亿元,尽管兼并的整体步伐迈得不大,但比较稳妥而且取得了良好效益。至1989年,全国共有12家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挂牌营业。九十年代初,由于紧缩环境中企业资金普遍紧张,许多具有优势的企业也遇到了困难,因而企业兼并的势头有所减缓。[6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我国又出现了新一轮企业兼并浪潮,93年被兼并或出售的企业达2900多家,转移存量资产60多亿元,全国的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中心和中介机构也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兼并浪潮中也暴露出一些新的问题。92年以来,企业的资产处置自主权下放较快,但是,许多企业缺乏足够的经验和风险意识,特别是受到93年经济过热的误导,耗费巨资进行兼并且扩大资产规模,甚至盲目兼并一些毫不相关的企业,以求获得土地投机的超额利润,94年宏观调整后却变成了沉重包袱。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因此,政府部门希望“多兼并、少破产”,寄希望于通过兼并解决企业困难,但是,国有企业的整体盈利水平大幅度下降,而陷入严重困难的企业却迅速增多,实行广泛的兼并缺乏足够的财力基础,用行政办法强迫兼并只能加剧企业困难,改革实践中许多兼并企业效果不佳,甚至反而将原来优秀企业也拖垮了,迫使许多地方又将重点从兼并转向破产。但是,无论是资产重组还是兼并、破产,都属于代价较大的资产存量调整,相当于有痛苦风险的外科手术,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最好不用。当前各类企业普遍存在着严重困难,大量运用上述存量资产调整的办法,不能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经济危机,正像病人迫不得已时可以作少量手术,同时作很多大手术反而会加重病情。生产过剩时出现廉价兼并和破产风潮,往往会加剧失业危机和社会需求萎缩,缓解局部困难却会加剧国民经济萧条。俄罗斯、东南亚爆发金融危机后,企业普遍困难出现破产兼并风潮,导致外资趁机廉价控制工业金融命脉。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盛行企业兼并浪潮,有些属于投机资本掠夺公司资产的行为,美国影片《华尔街》对此有生动描述,有些属于生产过剩爆发危机的前兆,企业拚命争夺有限市场增强抗危机能力,有些虽属合理兼并其实也不值得羡慕,因为,公有制条件下有代价更小的调整办法。我国应继承八十年代的改革成功经验,宏观上协调企业发展保证良好效益,微观上重视经营权改革和责任制创新,产权改革应以“增量为主、存量为辅”,这样才能在合理范围内运用存量调整,以社会代价最小的方式推进经济改革。近年来,我国许多地方试尝采取出售部分或全部资产的办法,来实现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重组工作,如山东某地国有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亏损,地区领导采取了将国有资产全部折价出售给职工的办法,将企业改造成为由职工直接持股的股份企业,建立了职工利益与企业产权的密切联系,调动了广大职工改善经济效益的积极性。这种产权重组的办法虽然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仍然存在着某些缺陷和局限性,一般仅适用于规模小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出售国有资产虽然实现了存量资产置换,企业拥有的资产总量却并没有增长,企业资产负债情况也没有获得改善,不如保存国有资产而吸收职工集资入股,既能增加企业资金并且降低资产负债率,又能调动地方政府和企业职工两方面的积极性。地方政府一般很难确保出售企业所获资金的增值,不如将国有资产委托给企业和职工进行经营,由行业部门和全体职工共同进行监督,这样能更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当前,我国政府对于“抓大放小”工作有明确政策规定,国有小企业进行产权结构的调整时,应该主要将资产出售给内部职工,而且保留相当比例的公共股权,但是,许多地方进行“抓大放小”工作中,并没有很好执行中央的有关政策,据有关调查了解,地方国有小企业出售资产缺乏必要的监督,资产估价缺乏统一标准钻空子机会多,往往由地方政府或企业的领导人决定,经常以低廉价格出售或赠送给少数私人,这样私人再出售企业资产也能盈利;私人控制企业后往往搞家族式管理,导致资本控制与经营才能不对称的矛盾,甚至出现导致经营状况恶化情形,但是,政府部门失去了对企业的审计权,私人企业主也不情愿反映真实情况;一些私人企业家随意解雇原企业职工,新雇佣的多是便宜的农村劳动力,企业职工丧失了社会保障的权益。上述情况说明我国的产权重组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俄罗斯的掠夺资产问题,以及损害职工利益的“三个不利于”现象,应暂缓推广进行有控制的局部试点,待总结经验找到防止弊端办法后再说。许多地方进行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重组过程中,采取了将全部产权或控股权出售给外商的办法,包括辛勤创业成功而且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这种出卖“摇钱树”的作法实际上是短期行为,广东顺德将一家生产空调的优秀集体企业出售给港商,私人家族控制与企业经理、职工的矛盾严重干扰了经营;福建泉州将全部县属国有企业的控股权出售给一家外商,但是,该外商实际上并没有经营实业的管理经验,后来因宏观环境变化中止了资金投入,造成众多的企业被迫停工待料,广大职工的生活也陷入困难处境。许多地方向外资出售企业中存在腐败现象,蓄意低估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价值,同外商勾结侵吞资产索取贿赂回扣,我国必须尽快试点找到控制掠夺资产办法,这样才能防止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商兼并收购我国企业造成种种问题。我国进行企业的整顿重组工作,应正确处理好经营权调整与产权调整之间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解决企业困难应优先考虑产权重组,因为产权重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实际上,调整经营权的难度和代价是较小的,而调整产权的难度和代价则是较大的,因为,资产估价一般缺乏统一的客观标准,而且受经济环境波动的影响较大,一旦代理人利用有各种机会钻空子,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巨大损失,正因如此,西方企业实行两权分离之后,经理人员一般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但是,所有者仍然保留重大的资产处置权,敞若面临经营困难或亏损,企业会优先考虑进行经营权调整,迫不得以才会进行产权重组。八十年代,我国的企业整顿重组工作,主要是进行经营权调整和各种责任制的创新,如实行扭亏增盈包干、优势企业承包劣势企业等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迅速扭转了“文革”遗留的经济困难,大大降低了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当前,我国进行企业整顿重组工作,应该在重视进行产权调整的同时,继续坚持以前经营权调整的成功经验,将两方面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通过收购兼并实现产权的转移,需要耗费巨大的财力,并且承担较大的市场风险,而通过优势企业承包劣势企业,实现经营权的有偿转让,其代价和风险则相对小得多,因此,在破产和兼并操作困难的条件下,不应仅仅盯住产权交易市场,也应注重培育经营权市场,委托和鼓励绩优企业承包、租赁落后企业。上海第二毛纺厂是一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具有良好的管理素质和经济效益;成都毛纺厂虽然规模大、设备先进,却因连年亏损已经濒临破产;上海二毛的万德明厂长认为,成毛亏损原因在于管理和技术,而这些正是上海二毛的长处;92年3月上海二毛派出技术咨询考察组,对成毛进行了详细的经营诊断,8月签订了二毛对成毛的风险承包合同;二毛承包成毛后仅一年,就迅速实现了扭亏为盈,从亏损六百万变成盈利近千万;上海二毛还采用相似的办法,先后承包了许多亏损企业,如上海十二毛、张家口五毛等等,利用原企业六千万的有限资产,获得了十亿多资产的的使用权,实现了以少控多、以小控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向国家上缴两亿多税金。当前,我国江苏省进行整顿重组工作中,采取了先托管、后兼并的办法,将一些尚不具备兼并条件的困难企业,全面托付给效益良好的企业来代管,或实行“一长两厂”,由优势企业厂长兼任困难企业厂长,原企业法人地位保留,由优势企业负责全面的统一管理;江苏二轻系统还跳出本系统的条块束缚,在更大范围进行调整,将49家企业通过租赁、承包形式,实现了企业经营权的有偿转移;优势企业承包困难企业取得成功以后,再根据双方企业的具体条件和需要,考虑是否在适当的时机进行兼并,这样保证了有充分的实践机会,大大减少了仓促的兼并中潜在的风险;江苏省进行企业整顿重组的作法,较好地处理了经营权调整与产权调整之间的关系,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第十二章 再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点问题(一)、企业的产权多元化问题目前,我国公有制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思路,是将国有、集体企业改造成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具有许多潜在的积极作用,如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缓解企业长期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利于政企分开,形成多方互相制衡的产权约束等等,因此,产权多元化被认为是公司化和股份化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但是,这一设想在改革实践中碰到了许多困难,成为企业产权改革的主要难点之一。由于产权多元化需要吸收外部资金入股,其前提是具有相当高的资产收益率,但是,目前国有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不佳,企业承担的各种社会负担沉重,广泛吸收社会或法人投资的条件不成熟;国有企业的资本负债率普遍较高,在自有资金尚不十分充裕的情况下,很难有动力将自有资金投入自己难以控制的外部企业;对于效益良好的国有企业来说,操作中则未必愿意将经济利益与他人分享,更何况投资主体多元化后还会造成经营中合作与协调的困难。这种现象提出了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为什么西方的大中型企业大多数是责任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而我国大中型企业的公司化改造却会面临诸多困难呢?我们对于现代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组织制度动态演化的经济规律的研究,有助于分析这个问题。西方企业的演化的规律表明,尽管产权的多元化是企业动态成长过程中一个经济趋势,它却是在企业成长的漫长过程中,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逐渐地实现的。我国公司化或股份化改造中关于产权多元化的设想,侧重与借鉴西方企业几百年发展的静态结果,而忽略了西方企业几百年发展的动态过程。美国著名工商学院教授杰森的研究成果表明,当私人企业主筹集外部股金时,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必然带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的差异必然带来代理成本或“预算软化”现象;企业产权结构分散化的程度越大,两权分离的程度也越大,由此产生的代理成本或“预算软化”现象也越严重;产权多元化的前提条件是,私人企业主拥有一个效益很高的投资机会,但由于自身资积累的不足无法实现,而且投资收益率足以补偿因产权多元化带来的协调困难和代理成本时,才会设法筹集外部股金或贷款;最佳的资金来源是企业内部积累,其次才是从筹集外部股金;由于外部股东难以监督经营者,必定存在着相当大的代理成本,此时需要花费相当的担保和监督成本,如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制度、会计事务所,等等,以相对缩小因代理成本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私人企业主筹集外部股金,目的是为了克服自身资本积累的局限性,而不是为了引入监督和制衡自己的产权利益;西方企业产权多元化的经济原因,主要是为了克服生产社会化与私人资本积累局限性的这一矛盾;多元产权制衡结构的形成,只能部分缩小而不能抵消由此带来的代理成本增长。美国杰森教授的上述分析得到了西方企业实际筹集资本数据的证明,据统计,美国企业1979-83年的资本形成中,63%来自内部积累,35%来自借贷,仅有2%来自外部股金。我国国有企业普遍面临内部积累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其原因在于税负重、折旧少,以及各种社会负担沉重。如果不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积累机制,切实减轻国有企业各种负担,仅仅靠外部股金或借贷难以根本上解决问题。我国公司化改革的设想,既应重视产权多元化的积极作用,也要重视产权多元化的消极作用。西方企业的演化规律表明,私人企业是一般是由业主、合伙、有限责任企业逐渐成长为股权较分散的大型股份公司的,这样控股股东才有充分的时间,逐步积累控制企业和选择、监督代理人的经验,将由于股权分散化和两权分离造成的代理成本限制在一定范围,保证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不会受到冲击和破坏。西方国家的法律将企业的组织形态分为业主、合伙、无限责任、有限责任直至上市股份公司,并在注册审批、筹资方式、监督管理方面有严格程度不同的法律规定,也是为了保证企业所有权结构和组织制度的逐渐进化,避免出现因代理成本急剧上升伤害企业及公众投资者的情况。例如,如果私人企业的股权分散化过程过快,私人业主不慎选择了不适当的合资伙伴,就会因内部纠纷和冲突干扰经营权的统一性,导致企业的亏损甚至解体。正像马克思关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所揭示的,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管理、代理成本等生产力因素,才是最活跃的和起决定作用的,而产权结构等生产关系因素和企业组织的法律形式等上层建筑因素,则是相对被动、次要的,应该适应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需要逐渐有机地形成。关于企业的产权结构对信息交流及协调成本影响的研究成果,对于我们在进行公司制改造工作也有参考意义。企业产权权结构的多元化,会造成信息沟通成本和协调成本的上升,如果缺乏社会化生产规模效益的补偿,就会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导致企业经营效率的下降,当多元投资主体的股权比例相差不大,这种情况尤为严重。我们可以借助以下图型模型,形象地揭示企业股权结构的分散程度与信息交流成本及协调成本之间的关系,下图中的圆圈表示股东个数,圆圈之间的连线表示相互合作所时需要的信息交流量。我们还可用一个数学模型来归纳这种关系,A=aB=aN(N-1)其中,A表示经营合作所需的信息交流和协调成本,a表示成本系数,B表示信息交流量,N表示股东数量。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随着股东数量的扩大,信息交流和协调成本大幅度上升,几乎呈现几何级数的增长。一位中国开发区官员根据自身经验认为,“当企业的合资伙伴超过三个时,往往会因为矛盾和纠纷多破坏企业经营”。我国许多地方成立的产权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各方代表往往存在众多矛盾,无论是重大经营决策或具体的业务运作,经常是因争执不休而难以运转,甚至导致严重的管理混乱和资产流失,有时因某方强行封账而陷入停顿状态。西方企业产权结构变化较缓慢,原因之一就是为了保持经营权的统一性和权威性,让控股大股东的拥有相对权威的地位,获得足够的时间消化和控制这类成本。日本企业之间相互持股现象,主要是在战后解散的大财团内部进行,也是为了防止外部企业或西方企业的介入,维护经营权威的统一性和连续性。改革前的计划经济体制,属于一种巨大的集中型结构组织,其弊病之一就是信息交流和协调成本较高,根据现代组织理论,分权化和引入市场机制可以降低这类成本。我国经济改革的目的是要降低这类成本,但是,如果我们主观主义地推行企业产权的多元化,而不是根据不同企业生产发展的具体需要逐步进行,就可能违反了经济规律,反而导致了信息交流成本和协调成本的大幅度增加,加剧企业经营的困难。这方面,俄罗斯产权改革失败的教训值得我国借鉴。俄罗斯改革依据西方产权理论大规模推行私有化,产权结构过快的多元化破坏了经营秩序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造成了协调成本和代理成本的急剧上升,导致了经济责任制的瓦解和生产混乱,造成了严重的长期经济衰退。我国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应该由不同企业根据自身生产力发展的具体需要长期逐渐进行,不能急于求成。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必须解决国家大股东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实现国家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委托代理经营问题,特别是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和调整机制,这些都是难以回避的关键性问题。如果企业的国家大股东对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不关心,很难期望企业产权多元化后,外部小股东拥有足够的利益和权力来改善企业的经营,因为外部小股东一般只愿意出于对控股大股东商誉的信任,将资金投入经济效益高于自身的企业,而不愿意投入自己无法控制的经济效益很差的企业。这就是说,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意义在于为效益较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广泛的社会资金来源,弥补企业内部积累的不足,而难以成为效益差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主要途径。企业的产权多元化如果处理不当,也可能出现若干小股东共同侵犯和损害国有大股东利益的不正常情况。我国企业产权改革所的一个基本标准应该是,实践中能有效地推动本国生产力的发展,不应盲目模仿外国企业长期演化的静态结果,而应遵循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需要动态发展的经济规律。如果强迫推行适合外国生产力发展的产权规范,不尊重本国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特点,不尊重企业自身的意愿,很可能事得其反。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和产权多元化,不应期望很快带来经济效益,主要目的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规范产权制度。从我们上述分析中可看出,如果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就应该产生相当的经济效益,不但足以补偿代理成本的损失,还能带来很好的投资回报。如果不能产生很好的经济效益,就意味着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违反了经济规律,这种生产关系的变革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具体的原因可能有很多,如经济条件不成熟,缺乏良好的投资项目或合作伙伴等等。如果我们认为,即使短期内缺乏经济效益,从长期来看必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那是错误的想法,如两个投资伙伴合作困难,长期捆在一起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应该指出,并不是所有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都应该搞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因为企业内部积累可能足以保证投资的需要,此时搞多元化虽然可能不会造成亏损,但也会导致经济效益的下降。例如,上海华生化工厂是个传统的集体企业,却连续12年保持高速增长,利税达到2.2亿元,人均利税比现代化的宝钢还高一倍。许多人奇怪该企业为何能取得如此好的效益,而且没有搞合资或股份制等先进的组织形式。实际上,成功的原因在于该企业抓住了市场开发的关键,而且递增包干的机制保证了企业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足够的内部积累。目前,该企业已从集体小企业发展成为资产数亿元的大厂,却没有兴趣关系产权界定和多元化问题,尽管多年来希望谈合资的内、外商踏破了门槛。这就是说,搞产权结构的改革,必须从企业的具体条件和实际需要出发,而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否则可能妨碍生产力发展,造成经济效益下降。由于企业的具体条件千差万别,所以不能急于求成,只能遵循经济规律,积小胜为大胜。许多人认为像递增包干政策这样的经营权改革,虽然易于推行而且效果好,但是同市场经济的规范相矛盾,宁可舍弃而追求难度大的产权改革。实际上,这些直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营权改革,能够为产权制度等生产关系方面的改革创造有利的条件。如果大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就会为企业间的法人投资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物质基础,加快产权结构多元化的进程。我国的产权改革,还应充分尊重企业从国情出发创造出来的新经验和形式,不应该因为这些制度创新不符合外国的经济规范而简单加以否定。例如,我国乡镇企业改革中创造出来的股份合作制,虽然不符合外国规范,但有利于调动职工劳动和集资积极性,比较适合于技术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于国有和集体企业,不应简单视其为落后的企业组织形式,改革形式上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例如,我国一家著名的大型乡镇企业集团,一直实行集体所有制,其产权关系似乎不明确,但符合本地经济的特点,不仅促进了生产力的高速增长,而且在支农、共同富裕和社区建设方面起到良好作用,但地方政府强迫该企业搞股份制,遭到了企业的拒绝;有些乡镇企业违反自己意愿,在不具备条件时被迫搞了股份制改造后,出现了吃股权“大锅饭”的现象,不得不规定股份分红同出勤率挂钩,这种作法的效果不佳。著名企业家鲁冠球的“万向”集团,在股份制改造中有意保留了大部分企业集体股,这种作法似乎不规范,但符合本国的具体国情,避免了产权纠纷代价和财产收入效应对劳动积极性的不利影响。我国幅员辽阔,各地众多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的生产力发展的特点不尽相同,许多企业采取因地制宜的改革方式,包括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改革,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吸引了内、外资的合资伙伴入股,实现了产权结构的多元化,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资金来源。相反,许多地方给企业强迫规定任务,在条件不成熟时推行产权多元化,用行政方式搞“拉郎配”,使企业经营受到各种矛盾和纠纷的干扰,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造成资源的浪费。这样,我们即使在形式上实现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产权规范和多元化结构,也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我们应该充分尊重企业的意愿,自主选择的经营方式和改革形式,正如江泽民同志在八界二次人大会议上所说,“不同类型、不同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增强活力的途径也可以多种多样,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实际上,推动我国所有制等生产关系方面改革的最有效办法,是抓紧和不放弃任何能够直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改革,包括企业经营权方面的改革,以及企业的改造、改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是推动生产关系发生变革的动力源泉。任何脱离企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要求而人为进行的主观生产关系变革,尽管可能符合外国的经济规范和长期的经济趋势,也都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欲速而不达。(二)、企业的债务负担及治理对策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长期居高不下,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据报道1995年全国清产核资的统计数字表明,已完成的全国清产核资30.2万户国有企业,清查前账面资产负债率69.3%,清查后资产负债率为本71%。特别令人担心的是,随着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的日益加重,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也不断增加,偿还债务的能力却不断下降,据1997年的一项专门调查显示,在77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其资产负债率的平均达到了86%。[70]近年来,我国提出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减轻国有企业的沉重债务包袱,这些政策措施在实践中产生了一定效果,但是,从整体上来看,近年来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众多行业出现了生产过剩和市场疲软,始终未能扭转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滑坡,一些企业通过改革减轻的资产负债率,后来随着盈利水平和偿债能力的下降,又重新出现了不断攀升的态势,许多地方有意借破产和改制之机逃债,虽然减轻了本地企业的债务负担,但却打击了相关的众多企业和贷款银行,实际上将坏账损失转嫁给其它企业和居民储蓄,银企债务长期积累必然酿成严重金融危机。近年来,我国采取的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的政策措施,主要针对造成过度负债的体制性和微观性原因。但是,人们分析和解决国有企业的过度负债问题时,往往忽视了宏观经济因素的重要影响。从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始终存在着众多体制和微观问题,但是,以前这些因素造成的债务负担,并未对国有企业效益产生很大的影响。事实上,国有企业的高负债和银行的不良债权,同宏观经济的波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八十年代国有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和实现利税一直大幅度增长,亏损面和亏损率均保持在10%左右,企业间的三角债务拖欠是鲜为人知的现象,企业具有较强的偿还银行和商业信贷的能力,债务负担并未影响国有企业的高速发展。日本、韩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企业负债率曾经高达85%-90%,远远高于我国的国有企业和国际水平,但由于政府采取必要的产业政策,重点扶植工业生产和基础建设,严格限制炒房地产、炒股票的投机信贷,因此,80年代以前日本从未出现过泡沫经济,也未发生三角债和银行的不良债权危机。八十年代中期,日本企业和银行的自有资本率虽然大大提高,反而因金融自由化放松了政府的管制,因泡沫投机泛滥造成了大量不良债权。我国和日本、韩国的经验表明,只要国民经济能够协调顺利地发展,企业效益好而且偿债能力强,不存在阻碍经济运行的大量三角债,企业的高负债本身不会构成问题,甚至还会通过杠杆机制提高资金利润利率。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出现了第一次全面的债务危机,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的骤然变化造成的。1989年为控制通货膨胀实行紧缩政策后,政府急剧压缩了固定资产投资和银行信贷,许多行业出现了产品滞销和市场疲软,企业间三角债曾呈现迅猛增长的态势,1989年增长到1085亿元,1991年甚至猛增至两、三千亿元。1991年政府将清理三角债列为首要经济任务,在全国范围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工作,银行适当注入清理连环债的启动资金,以较少资金偿清了数额巨大的三角债拖欠,有效地缓解了国有企业的资金周困难,避免了出现大规模停产和职工下岗现象。[71]1992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全国出现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高潮,宏观调控政策出现松动并加大货币投放,国有企业的三角债曾一度出现明显缓解,但是,由于出现“开放区热”和“房地产热”,诱导企业进行了大量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泡沫经济消耗和浪费了大量的宝贵资源,由此诱发了改革以来第二次全面债务危机,众多的国有、集体、民营和三资企业,都因进行大量的盲目产业和房地产投资,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甚至濒临破产。1994年政府进行紧缩的宏观调控后,压缩基建规模导致生产资料市场疲软,银行提高利率和新税制取消了税前还贷,导致国有企业的自我积累显著下降,偿还技术改造和流动资金贷款的负担加重,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相互拖欠严重,再次出现了严重的全国性三角债危机,1996年大约达到了8000千亿元,相当于1991年规模的两、三倍之多,目前已经迅猛增长到一万亿元左右。随着债务拖欠积累导致了商业信誉普遍下降,企业资金周转的成本和风险显著增加,市场疲软和产品滞销的状况更趋严重,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均出现效益滑坡,众多企业因资金困难陷入了停产、半停产,开工不足导致大量设备闲置和大批职工下岗,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也随之大幅度增长。银行因担心坏账不敢向企业发放贷款,从而加剧了市场需求萎缩和企业资金困难。当前,我国必须重视解决大规模三角债拖欠,因为,这种现象的危害性远远大于一般高负债率,并非是局部的企业微观经营不善造成的,能够通过产业间联系引起乘数扩大的连锁反应,导致企业缺乏相互信任和经营风险上升,甚至导致正常的经济联系陷入混乱和中断。大规模三角债拖欠是市场经济的“洪水猛兽”,一旦在生产、流通领域中蔓延、扩散,无论经营效益好或差的企业都会受到波及,企业无法作出正常的生产、销售和投资决策,甚至被连锁债务拖累得精疲力竭和举步维艰。大规模三角债拖欠是经济危机的典型特征,一般发生在经济比例失调和生产过剩时期,或因泡沫经济膨胀造成大量资源浪费之后,初期阶段仅表现为产品滞销和企业效益滑坡,倘若政府不采取干预政策及时进行治理,就会很快波及到众多企业和整个银行体系,导致市场货币交换关系陷入混乱甚至瘫痪,最终因银行不良债权积累爆发全面金融危机。俄罗斯改革采取了激进的市场过渡方案后,“放开价格”引起市场需求萎缩和成本上涨,“管紧货币”造成企业资金困难“雪上加霜”,私有化改革又导致企业经营秩序陷入混乱,企业间三角债大幅度增长而效益严重滑坡,但是,这种状况并未引起政府和经济学界的重视,反而将其归于产权界定不明晰和“改革阵痛”,误以为加快市场改革和私有化就能度过难关,结果企业间三角债在生产、流通领域迅速蔓延,导致了市场秩序混乱和易货贸易泛滥,1998年最终爆发了全面的财政金融危机,政府的财政税源枯竭收无法支付军队工资,银行体系因不良债权积累陷入全面瘫痪,社会民众无法提取存款大规模挤兑银行,甚至新兴资产阶级的股票、存款也一扫而空。当前,我国应借鉴91年治理三角债的成功经验。1989年为控制通货膨胀实行紧缩后,我国众多行业都出现了严重的市场疲软,企业间的三角债曾呈现迅猛增长的态势,从88年的320亿元猛增至90的一千多亿元,1990年底突破了两千多亿元“大关”,众多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叫苦不迭。这种状况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991年将清理三角债列为首要经济任务,由当时的朱榕基副总理主持全国范围的清理工作,首先统一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思想,提高对三角债危害性及其治理紧迫性的认识,然后在全国范围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弄清三角债的源头和主要债务链,特别是固定投资项目的拖欠资金,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产销连锁债务,组织银行机构适当注入清欠启动资金。东北三省国有企业是三角债的“重灾区”,首先进行了清理债务拖欠的试点工作,仅一个月内就实现一元钱清偿五元债务,全国正式开展大规模的连环清欠工作后,仅仅十天时间各地就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上海市取得注入一元清偿4.6元的效果,浙江、湖北、南京、哈尔滨和沈阳等省市,也取得了明显的缓解连锁债务的成果。1991年,全国共注入银行清欠启动资金306亿元,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24.5亿元,通过组织全国范围的连环债务清欠工作,一共清理三角拖欠债务1364亿元,达到投入一元资金清理4.1元拖欠的显著效果,超过了清理三角债工作原定的计划目标,大大缓解了国有企业的资金周转困难,改善了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的效益,有效遏制了三角债迅猛蔓延的态势,防止其造成经济混乱并演化为全面衰退,避免了出现停产、半停产和职工下岗现象。我国91年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巨大成就,仍然是指导当前经济工作的宝贵经验。我国防止企业债务拖欠转化为银行坏账危机,关键是重新振兴物质生产领域的国有企业,而不能单纯采取向银行体系注资的办法,因为,金融体系本身是无法创造真正的社会财富,实质经济领域才是创造真实利润的惟一来源,银行贷款资产很大部分是生产企业的设备产品,生产企业恢复正常运转才能挽救银行大量坏债,因此,尽管生产企业遭受到泡沫经济盲目投资的损失,因大量三角债务拖欠而资金周转困难,陷入了产品滞销和严重亏损的困难境地,政府也必须启动社会基础建设扩大有效需求,提供低息政策信贷帮助生产企业度过难关。政府对于国有、集体和乡镇企业的大量坏债,应该采取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的办法,对于无法归还的固定投资特别是技术改造贷款,应该提供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轻偿债负担,尽管许多生产能力暂时缺乏盈利能力,但是,一旦启动基础建设扩大了社会有效需求,这些生产能力仍能创造有用产品和经济效益;对于企业因缺乏流动周转资金拖欠的债务,应注入清欠启动资金解开连环三角债务;对于企业因税负和社会包袱过重形成的坏债,一方面应采取各种办法减轻企业的负担,一方面考虑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多创效益的积极性,依靠企业挖潜多创利润和增加自我积累,既能补充企业的资本金又能增强偿债能力,比较单纯采取政府或银行注资的办法效果更佳;对于产品销路和经济效益均好的国有企业,应该鼓励其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造,通过多元化投资渠道广泛筹集社会资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降低资产负债率;对于“拨改贷”形成的国有企业债务负担,应该采取“债转股”促使债务转化为资本金;对于1992-93年经济过热时期,企业和银行盲目投资形成的巨额坏债,很大程度上是各地误解中央政策造成的,一般超出了企业和银行自身消化的能力,倘若任凭市场经济机制进行自发调节,许多企业和银行的正常运作也会受到影响,甚至通过乘数效应扩大泡沫经济的损失,政府应考虑制定统一的政策进行处理,对于生产性重复建设的形成的坏债,应采取按低息暂时统一挂账的办法,以避免其不断扩大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并获得充分效益后逐步偿还;许多信托投资公司利用政府监管不严,进行了大量炒地皮、房地产的盲目投资,这些具有较多泡沫性质的投资难以挽救,应该考虑在弄清责任后将其彻底关闭;对于许多生产企业进行的炒房地产投资,应在帮助企业吸取教训和严格监管制度的同时,设法由政府按较低价格收购后统一处理,损失在政府、企业和银行之间合理分摊,避免债务“利滚利”不断扩大妨碍正常经济运行。我国应警惕西方国际组织推荐的所谓规范调整方案。国际货币基金为维护金融投机资本的利益,不惜动用大量纳税人的金钱向私有银行注资,以挽救金融投机泡沫破灭形成的巨额不良债权,一方面却对实质经济领域的生产企业毫不关心,任凭其在严重的市场萧条中自生自灭,甚至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加速其陷入破产,上述单纯挽救银行体系的办法是“饮鳩止渴”。国际货币基金依据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胁迫接受所谓“援助贷款”的发展中国家,放弃政府干预并盲目依靠市场调节,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和贸易金融自由化,采取扼杀生产企业的的严厉经济紧缩政策,这种调整办法不是治病良药而是致命毒药。俄罗斯、东欧、亚洲和拉美的许多国家,实施了国际货币基金的所谓规范调整方案,结果导致当地的物质生产部门陷入了严重萧条,如韩国一年中有70%的私人小企业破产,众多工厂设备闲置价格跌为原价的几分之一,外资大量涌入廉价收购兼并当地困难企业,企业大批裁员造成社会失业急剧攀升,人民生活水平下降而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国际货币基金为了维护金融投机资本的利益,制造了许多令人误入歧途的“理论陷阱”,如将金融危机的罪责归咎于政府的经济干预,鼓吹市场自发调节才能帮助这些国家摆脱困境,实际上,泡沫经济本身就是市场自发调节造成的,盲目依靠市场机制必然加剧不良债权危机,美国克服三十年代泡沫经济后的长期萧条,摆脱私有企业和银行巨额坏债缠身的阴影,正是依靠罗斯福“新政”的政府干预,特别是二次大战时期政府的紧急动员经济。二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才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经济增长“黄金时代”,社会失业和通货膨胀均长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我国应充分珍惜本国积累的成功经验,如91年政府积极干预清理三角债的经验,而不应受所谓西方规范经济理论的束缚。(三)、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八十年代,我国国有企业的职工福利不断提高,包括住宅福利和各种非工资生活补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费用支出也增长很快,有力地调动了广大职工多创效益的劳动积极性,社会购买力提高保证了旺盛的市场需求,从未妨碍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大幅度增长,也未造成企业亏损和职工下岗现象。近年来,尽管我们不断减员增效和下岗分流,削减国有企业承担的各种社会义务,但是,国有企业的效益未能好转反而大幅度滑坡,因社会需求不断萎缩陷入了更深的困境,人民银行多次降低利息也未能促进市场需求,原因之一是职工缺乏社会保障的安全感,我们应反思造成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真正原因,适当调整国有企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许多进展,但是也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近年来,制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持续严重滑坡。1995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比较94年下降了167亿元,下降幅度达到20%,亏损额比较94年上升了157亿元,上升幅度达到32%。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又比较95年下降了253亿元,下降幅度达到38%,国有工业企业的亏损总额,却比较95年上升151亿元,上升幅度达到了23%。98年在国内外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国有企业效益进进一步大幅度滑坡,亏损上升了40%左右。更为令人担心的是,近年来国有企业困难的持续恶化,是在各地采取许多改革措施,包括企业改组、改造和产权重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减轻企业负担,强调以提高效益为中心的情况下发生的。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效益的不断下滑,严重制约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工作,许多企业因亏损而拖欠社会保障统筹缴费,致使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率显著下降,有些地方已经下降至50%-60%。1995年底,天津市有300多家企业欠交养老保险费,累计欠缴金额达一亿多元,严重损害了社会保障事业和职工利益。[72]我国社会保障的原定设想是,通过提高职工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来减轻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负担,形成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但是,由于改革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覆盖面较小,主要以城镇的国有和大集体企业为主,三资、私营个体和小集体企业大多数没有参加,因此,在生产过剩和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众多企业都千方百计削减生产成本,国有企业的社会保障缴费,反而成了导致不公平竞争的沉重包袱,迫使一些困难企业为了生存而拖欠逃避。尽管最近将各种类型企业都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但是,长期实践证明,私营、外资企业在纳税和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方面,一向同国有企业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很难期望不公平竞争的状况有根本好转。近年来,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长,致使社会失业保险基金难堪重负。失业保险解决短期的摩擦性失业比较有效,但难以应付宏观周期性和结构性长期失业。1986-90年期间,我国享受失业救济的职工共计20万人,每年的平均人数为五万人,1994年领取失业救济金人数增加至143万人,1996年进一步猛增至300万人。96年正式登记的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为891万人,倘若这些职工全部推向社会由失业保险负担,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发放救济金,那么历年积累的40多亿元失业救济金,仅够维持这些职工的3个月的基本生活补助。我国的失业保险救济金的标准定得较低,很难维持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用,更谈不上抚养家庭子女和医疗教育。据河南总工会对6508名失业职工的调查,有34%的职工靠节衣缩食度日,有20%的职工靠亲友救济,40%的职工依靠借债度日,只有3.3%的职工靠领取失业救济生活。据黑龙江工会1997年的调查,有60.4%的下岗职工,为36岁以上的女职工,在原企业领不到生活费的占67%,40.8%的下岗职工仍在家中待业。众多下岗职工都有失望、忧虑、自卑和困惑的心态。尽管各地政府出台了许多救助下岗职工的政策,但实际上不少企业根本拿不出钱救济职工。这种现状长期持续并且处理不当,很容易诱发下岗职工的义愤情绪,甚至导致利益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上述问题的出现,说明我国从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保障制度,尚缺乏成熟的经验或可供照搬的模式,仍然需要相当长的摸索和试点过程。我国应该正视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潜伏着许多人们尚未得充分重视的风险,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旧的社会保障制度瓦解,但又因市场秩序混乱和企业效益滑坡,缺乏足够财力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俄罗斯盲目向市场经济过渡中,导致了社会保障体系崩溃的教训,特别值得我们引以为诫。俄罗斯改革遵从了国际货币基金的建议,采取了效仿西方模式的激进改革方案,全面放开价格工资“一步到位”,解散各级政府的计划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大规模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和明晰产权界定,完全摧毁了计划经济的社会保障体系。西方国际经济组织欺骗俄罗斯人民,稍微忍受一下社会保障制度的消失,一旦私有化明晰了产权就会提高效益,通过征收高额税收可以实现收入再分配,达到比原来更高的社会保障水平,但事实上,俄罗斯的私有化企业并没有提高效率,97年有50%的私有化企业陷入亏损,80%的私有化企业有严重逃税行为,俄罗斯政府根本无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甚至无法给现有职工和军队发工资,拖欠了数百亿美元的工资、养老金和福利费,被迫依靠借外债和出卖战略资产勉强维持,98年最终爆发了全面的财政金融危机。有一种观点认为,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已经过时的落后制度,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才是我国应该效仿的理想模式,这是一种片面的错误观点。实际上,西方国家一般是经过了漫长的资本积累,掠夺了殖民地的大量资源财富,建立了发达的工业和财税体系之后,才在社会主义运动压力下进行社会改良,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大多数第三世界的市场经济国家,由于人口众多而经济基础薄弱,存在严重两极分化和社会贫富悬殊,缺乏足够的财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当前,在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下,东南亚国家的众多企业陷入破产,大量解雇导致社会失业人数猛增,由于缺乏社会保障的安全网,贫困人口激增引起了社会动荡。我国解放初,在经济基础非常薄弱的条件下,国有企业就实行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同发达与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较,这无疑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性成就,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极大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劳动积极性。我国能够在工业化初期阶段,建立维护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优势,一是发挥公有制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将剩余价值的分配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优先用于加快工业化和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很快建立了包括重工业在内的完备工业体系,完成了西方国家需要数个世纪的工业化历程,彻底改变了民族生存和国家主权受到威胁的局面,二是国家通过有计划协调经济发展,有利于避免市场盲目调节造成的比例失调,减少企业陷入破产和职工遭到解雇的风险,统筹社会资源具有“船大抗风浪”的优势,因而能较早就承担了广泛的社会保障义务,甚至提供了优越于西方失业救济的就业保障,避免了西方工业化过程中人民遭受的巨大痛苦,这充分体现了公有产权比较私有产权的优越性,证明了公有制企业并不是落后的企业组织形态,恰恰是具备了现代企业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主要特征。我国改革中摸索建立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应盲目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继承而不是抛弃自身制度的内在优势,才能避免重蹈俄罗斯社会保障制度崩溃的覆辙。当前,我国面临着特别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逐步显现,出口增长放慢加剧了国内市场疲软状况,1至4月预算内国有工业企业的实现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总额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0%。我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难题是,一方面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大批职工下岗,需要增加社会保障费特别是失业救济金,但是,经济效益滑坡导致亏损企业大量增加,拖欠社会保障统筹缴款的数额急剧增长,筹集社会保障资金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我国应该正视这种趋势的潜在危险性,倘若这种状况长期持续下去,必然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的入不敷出,最终像俄罗斯那样导致社会保障体系崩溃。有一种观点认为,为了减轻向市场经济过渡造成的社会痛苦,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为此应该提高国有企业社会统筹的缴费率,以扩大社会救济和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但是,提高社会统筹缴费率必然加重企业负担,加剧来自三资、私营企业的不平等竞争,迫使更多的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增加社会失业导致经济的恶性循环。还有人提出应该征收专门的社会保障税,采用出售国有资产的办法弥补保障基金,但是,这些办法也有一定负作用和局限性,在当前生产过剩和需求不振情况下,应该适当降低企业税负刺激需求,而不宜再提高税负加重企业负担,出售国有资产是暂时弥补的权宜之计,社会保障费长期依靠此法会变成无源之水。俄罗斯改革不仅开征了高额增值税,还广泛出售国有资产弥补预算不足,但是,导致了企业经营困难和秩序混乱,反而加速社会保障体系陷入瓦解。我国克服当前面临的宏观经济困难,不能单纯依靠市场经济机制的自发调节,也不能消极地依靠社会保障缓解痛苦,更不能依靠廉价出售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否则必然像俄罗斯那样陷入更深的经济危机,而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政府采取科学的强有力的干预政策措施,纠正市场经济盲目调节造成的比例失调,克服93年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以及亚洲金融危机形成的强烈冲击波。当前,我国应扩大基础建设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利用大量过剩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大量的企业闲置设备和人力资源,用于水利、交通、能源、环保等方面建设,矫正市场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比例失调,尽快促进国民经济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我国还应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预算支出,特别是对下岗职工的生活费用救济,以防止社会需求萎缩和减轻失业痛苦,但是,扩大社会保障支出不应增加企业缴款,以免加重企业负担导致失业进一步增加,而应由政府采取积极的财政平衡政策,适当增加预算支出而减少企业税收负担,矫正经济失衡和恢复协调发展,通过乘数效应刺激工业生产和社会就业,企业开工和职工下岗状况将明显改善,而且创造出大量新的社会物质财富,促进财税增长和弥补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当前,我国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的人数大幅度增加,远远超过了社会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国家财政一方面应该扩大专门预算拨款,用于救济下岗职工和弥补失业保险基金的缺口,一方面应扩大基础建设增加社会有效需求,创造就业机会从根本上解决职工下岗问题。值得指出,单纯建立社会失业保险制度,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用,并不能长久维持社会的稳定,下岗的中年职工家庭负担较重,不同于待业青年和老年退休职工,失业救济难以解决长期生活费的来源,也无法解决抚养家庭和医疗教育费用,更无法满足职工实现社会价值的自尊心。西方国家的经验也表明,社会失业保险和市场自发调节,仅能解决小规模的摩擦性失业,根本无法解决宏观周期性失业。五、六十年代,西方国家曾重视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采取积极干预措施纠正生产过剩,失业率曾长期保持在较低水平。八十年代,西方国家再次推行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片面强调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西欧各国的失业率再度长期居高不下,美国官方公布的失业统计数字虽然较低,但是,有社会保障的全日工作机会急剧减少,被迫依靠低收入服务业的零散工作扩大就业,美国劳工部采取统计技巧蓄意掩盖真实失业,如将实际失业的人口排除在劳动人口之外,包括因长期寻找工作失败而丧失了信心的人,或将难以养活自己的打零工者算作就业人口。八十年代,我国国有企业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从未出现过大规模的职工下岗现象,一个重要原因是坚持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国民经济实现了均衡的、协调的顺利发展,从宏观上保证了各类企业的良好经济效益,对外经济实行了“有保护的渐进式开放”,引进外资规定外销比例出让国内市场很少,适度竞争不仅没有冲击民族工业和国内市场,反而通过示范效应激发了国有企业的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在众多新兴产业中蓬勃发展。当前,我国应警惕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误导,坚持本国改革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五、六十年代迫于冷战的压力,西方国家比较重视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八十年代,西方右翼政党推行了“世界保守革命”,西方垄断财团控制的大众媒体广泛宣扬,声称社会保障和福利导致了经济效率低下,妨碍了自由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将西欧国家的私有企业缺乏竞争力,以及高失业率统统归罪于社会福利。西方垄断资本的御用经济学家哈耶克等人,还公然反对五、六十年代的社会福利政策,鼓吹“社会福利国家也是通向奴役之路”,这是因为他代表的垄断资本势力意识到,政府维护社会的作用将限制垄断资本谋私的自由,社会民众享有越来越高的福利和教育,必然提出更多的参与决策甚至所有权的要求,从而威胁到垄断资本的政治经济支配地位,因此,西方必须扭转五十年代发展国有企业的潮流,放弃政府干预政策并且减少社会福利,尽管政府干预、国有化和社会福利等政策,曾有效地促进了二战后西方的经济复兴。西方垄断大众媒体的广泛宣传,对我国经济学界也产生了误导作用,许多人将国有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归罪于其承担的各种社会义务,包括提供各种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实际上,29年美国泡沫经济破灭后爆发大萧条时,私有企业提供的非工资社会福利所占比重,仅仅为七十年代流行标准的十几分之一,但是,私有企业单纯追求最大利润和产权利益,忽视职工利益导致了社会购买力低下,大大加深了生产过剩危机的严重程度,导致了大批企业破产和严重社会失业。二战后在冷战的强大压力下,西方国家普遍重视职工福利和社会保障,职工购买力提高增加了社会有效需求,才出现历史上少有的经济增长“黄金时期”。目前,西方国家的经济实力比二战后初期大大增强,但是,由于放弃政府干预和盲目依靠市场调节,导致了实质经济衰败而金融泡沫投机泛滥,经济周期加深导致社会失业大幅度增长,社会保障制度正面临财源枯竭的危机。八十年代,国有企业的社会福利增长很快,养老、医疗费用支出也增长很快,并未导致职工懒惰和企业效率低下,恰恰有效调动了职工劳动积极性,促进了人民社会购买力的提高,旺盛市场需求推动了经济增长,国有企业效益才能大幅度增长。当前,我国正面临严重的生产过剩局面,供过于求的商品数量接近80%,多次降低利息也未能促进市场需求,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的改革思路,过于强调模仿西方的市场经济模式,忽略了继承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点,过多强调产权利益而忽略了职工利益,导致职工缺乏社会保障的安全感,致使国有企业同80年代相比,并未能因减轻包袱而提高效率,反而陷入了更严重的经营困境,因此,我们有必要采取事实求是的态度,适当调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四)、企业的办社会负担及治理对策除了社会保障之外,国有企业还向职工提供了各种社会性服务,以及住宅福利、生活补贴等非工资性福利。关于国有企业的办社会对竞争能力的影响,我们也应有更全面的认识。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国有企业对职工的社会性服务增长很快,职工的非工资福利平均每年增长了50%,住宅福利隐性收入平均每年增长145%,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的产值和销售额均大幅度增长,实现利税和劳动生产率也不断提高,亏损面和亏损率均保持在10%左右的低水平,从未因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陷入困境,相反职工福利的增长促进了实际购买力提高,旺盛的市场需求保证各类企业的经济效益,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住宅福利和社会性服务,不是造成国有企业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私营、乡镇和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国有企业常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劣势,但是,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并不是全部或主要原因。整体上说,私营、乡镇和三资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从经济规律来说不具备办社会的条件,只能依靠外部社会市场,因此必须支付更多的劳动补偿费用。有些非国有企业发展到了较大规模,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办社会,妨碍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例如,许多外资大企业,由于缺乏配套的职工住宅,难以招收和保持稳定的技术队伍,或因职工居住地点分散,难以办班车,影响了工作业务,不得不给职工支付出租车费。又如,近年来举办的社会统筹医疗,受到中小企业职工的欢迎,但是,国有大企业觉得加重了负担,因为社会统筹需要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医院中存在乱收费的现象,相反,国有大企业可以监督和指导职工医院,保证收费合理和服务质量。因此,实行社会统筹保障改革时,不应该搞“一刀切”,而应该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采取因地制宜的灵活办法。国有企业的竞争力较差,除了不合理的办社会因素以外,长期存在的较大税负差别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西方国家对于企业自愿向职工提供的非工资性福利,采取不征税或征税低的政策,鼓励企业投资于社会公益事业,但是,对于我国国有企业来说,各种非工资性福利费用,包括公费医疗、社会性服务和政策性生活补贴,都必须从国有企业的税后留利中提取,这样就额外地加重了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减少了国有企业用于技术改造和扩大生产的资金积累,削弱了国有企业的竞争能力,甚至使国有企业本来合理的办社会作法,也变成了更加沉重的包袱。由此可见,解决国有企业的办社会负担,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配套改革。国有企业办社会虽然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但是,也有许多潜在的积极作用。国有企业所设立的各种社会性服务组织,虽然同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的联系,但作为服务对象的企业职工,则是企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效果对于职工是否健康、精力旺盛有很大影响。如果对职工的服务工作搞的好,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企业的生产,从而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许多国有企业来说,办社会不仅是正常生产的客观需要,而且也能更好地发挥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的质量,服务的品种更加符合职工的需要,比从社会市场上购买更加经济实惠。因此,国有企业办社会并非一律是违反经济规律的,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具体的分析,特别是处理好主体企业同所属社会性服务机构的关系。前几年,我国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中,解决办社会负担的步子迈得不够大,主要是许多企业担心影响一些职工的利益,精简下来的人员的生活出路是否有保证。但是,由于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效益持续出现严重滑坡,许多企业因销售不畅等原因面临开工不足,特别是1997年许多行业出现了严重生产过剩,建材、冶金、电子、轻纺产品均大量积压,不少国有企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困难。这种情况下,许多地方又出现了另外一种错误倾向,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削减企业的社会性服务,将国有企业的困难主要归于各种办社会负担,不惜一切代价减员增效降低成本。当社会普遍存在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过剩时,一部分企业通过削减社会性服务降低了成本,确实有利于暂时提高本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但是,众多企业为适应激烈的竞争压力也纷纷效仿,就会导致职工福利下降和社会有效需求萎缩,进一步加剧生产过剩和企业效益恶化的趋势。1998年,我国许多行业都出现竞相削价的恶性竞争,不少企业为降低成本甚至不惜一切代价,削减合理的原料设备开支和社会性服务,但是,这种作法并未改善企业的经济效益,反而导致众多企业陷入了更加严重的亏损。当前,我国应采取有力措施纠正上述错误作法,制定法规制止恶性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时,也应进行具体的辩证分析以避免负面效应。我国还应纠正一种片面、错误的改革观点,就是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应放弃社会职能转向单纯追求市场利润。的确,我国国有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中,应该更加重视市场竞争和利润指标,但是,利润指标并不能完全反映经济效益,企业单纯追求自身效益甚至可能损害社会利益,因此,我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不应片面效仿西方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实际上,西方国家在古典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盛行私有企业不受限制追求利润的作法,曾经严重侵犯工人利益和造成社会冲突,二战后西方国家普遍进行了社会改良运动,提倡私有企业也应更多照顾工人的利益,承担保护环境和服务公众等社会责任。由此可见,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不是单纯追求利润,而是更好地兼顾职工、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现代企业来说更应如此。西方发达国家中,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市场化服务体系比较发达,但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种非工资性福利,依然在职工的全部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而且从本世纪初以来,一直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据统计,1929年,美国企业职工非工资性福利费为七千万美元,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为1.3%;至1982年,福利?上升到了2958亿美元,占全部收入中的比重上升到了15.9%。据1981年美国制造业企业的统计数字,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全部非工资性福利收入中,法律规定征收的社会保障统筹费约为40%,而企业自愿提供的福利费为60%。[73]西方市场经济中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占主导地位,但是,为什么企业也向职工提供相当多的非工资性福利费呢?许多美国企业将非工资福利看做是激励职工的手段,自愿提供并非法律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包括赠送保险、住房优惠、购房贷款和担保等等。日本企业受到中国的儒家文化影响,更是注重通过非工资性福利,培养职工以企业为家的精神,这样虽然花费了一定财力,但是形成了类似家庭成员之间的非货币交换关系,所获收益却是从市场上购买不到的。西方国家的税收制度,对非工资性福利的征税大大低于工资收入,对企业的社会公益投资提供免税优惠,从而也导致了了企业福利费用支出的增加。八十年代,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潮再度抬头,西方垄断资本控制的新闻媒介也大肆宣传,重新鼓吹私有企业应不受限制地追求利润,政府也削减对企业非工资福利的税收优惠,导致了富人财产收益和高级经理收入大幅度增长,广大社会中下层的实际收入持续下降,有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正式工作急剧减少,难以养活家庭的小时工、零散工作却大幅度增长,二战后曾缩小的社会收入差距再度显著扩大。我国改革中应有分析批判地借鉴西方经验,否则可能不是借鉴西方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而是被垄断资本追求自身私利的宣传所欺骗。(五)、企业职工下岗问题的治理对策当前,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形势,这并不是单纯的微观经济或所有制问题,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宏观景气因素造成的。国有企业的体制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但是,八十年代我国国有企业的就业人数迅速增长,直到现在1994年以前,很少出现过停发工资和职工下岗问题。近年来普遍采取了减员增效和下岗分流,但是,国有企业的经营困难不但没有缓解,相反,市场需求萎缩和效益滑坡趋势更为严重,这说明我们应对国企困难和职工下岗的原因,重新进行反思并且探讨新的治理对策。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和生产过剩的矛盾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的冗员和职工下岗状况日趋严重。从1994年以来,在宏观调节“双紧”的环境下,国有工业企业普遍资金周转困难,亏损面积不断扩大,企业的隐性失业人数也有明显扩大,受停产、半停产影响的职工不断增多。1995年,国家统计局的有关方面认为,目前我国劳动就业方面的矛盾非常突出,大约三分之一的企业开工不足,公开失业及停工半停工职工人数已经超过警戒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从1997年以来,国有企业的隐性失业正转化为大规模公开失业。据工会方面的统计,1997年各种类型所有制的下岗职工有2400万,其中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超过了一千万人,比较96年同期大幅度增长了40%左右,涉及的行业、地区和所有制范围也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职工下岗情况,从行业分布来上看,建筑、电子、机械、冶金等重工业部门,比较轻工行业第三产业更为严重,因为生产资料部门受宏观经济景气的影响较大,但是,轻工行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正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企业职工下岗正呈现不断增长态势。值得重视的是,许多国民经济中关键产业的国有企业,特别是老工业基地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达到了相当高的比例,许多职工面临着严重的生活困难,因此,解决国有企业的冗员问题,不仅是关系到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紧迫问题。随着国有企业的冗员转化为公开失业,国有企业的经营困难不但没有缓解,相反,近年来一直存在的效益滑坡趋势更为严重,产品滞销和生产过剩的状况也不断恶化。96年国有大中型企业利润为负1.18亿元,而95年同期为105亿元,97年国有企业的亏损面达到50%左右,比较80年代的10%左右高出数倍之多,随着国有企业效益滑坡导致银行坏账猛增。97年我国许多行业存在严重的开工不足问题,生产资料和消费品普遍出现了相对生产过剩,据中国企业家调查系统公布的问卷调查报告,有68%、82%、89%的企业家,分别认为生产资料、消费品和房地产市场供过于求。97年4月生产资料价格出现下降,至6月全部工业品出厂价出现了负增长,钢铁和建材行业甚至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行业亏损。1998年,我国出现了明显的通货紧缩环境,生产过剩导致物价水平不断下降,国有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进一步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1998年1至4月份,预算内国有工业的实现利润为负112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33%,亏损总额为339亿元,比较上一年同期增加了40%。上述现象已经清楚地表明,国有企业的冗员和职工下岗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微观经济或所有制问题,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宏观景气因素造成的。国有企业的体制问题是长期存在的,但是,八十年代我国国有企业的就业人数迅速增长,直到现在1994年以前,很少出现过停发工资和职工下岗问题。根据1995年的全国工业普查的数据,大型国有企业的富裕职工比率仅为4%,中型国有企业的富裕职工比率为6%,小型国有企业的富裕职工比率为7%。有一种观点认为,国有企业存在着严重的冗员状况,因此,大批职工下岗是自然的事情。实际上,冗员是一种非常不精确的概念,以前关于国企冗员的许多抽样调查数据,是根据满工作负荷的理想假设推算的,还有许多数据是以外资企业为标准估算的,但是,中西方的生产要素价格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外资企业节省劳动力的资本密集型技术,甚至可能是不符合我国国情的不适用技术。许多经济学家根据外资企业用人少的特点,断定国有企业'人浮于事'而且'技术落后',承担的社会保障义务也是多余的包袱,实际上,国有企业采用充分利用劳动资源的技术,很可能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宝贵适用技术。八十年代,国有企业即使在税负非常不平等的条件下,销售收入和利润仍一直持续不断增长,职工收入和劳动生产率也不断地提高,亏损面和亏损率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未出现过职工下岗和停发工资现象,也从未因承担社会保障义务而陷入困境,这说明国有企业虽然需要进一步提高效率,但其严重困难并非是职工过多造成的。经济结构调整不应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解决当前我国的经济矛盾主要依靠经济结构调整,但是,结构调整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不应单纯强调依靠市场机制进行自发调节,原因是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市场普遍存在过剩,发展第三产业如商业、旅游也有很大局限性,因为,各个产业之间应保持协调的比例关系。近年来,随着许多工业行业的经济效益下降,社会资金纷纷涌向第三产业,商业网点也出现了设施和人员过剩的现象,百货公司和连锁店出现了破产倒闭风潮。由于社会消费结构存在稳定的比例关系,城镇社会失业矛盾日趋突出的形势下,人们一般会缩小而不是增加服务、旅游开支,许多大城市的外地民工正纷纷被迫返乡,依靠第三产业吸纳下岗职工的困难越来越多,据工会方面反映帮助下岗职工安排的再就业机会,许多是难以解决长期生活的临时性工作。有些人希望依靠私有企业吸纳下岗职工,这种主张并不切合实际。大多数私有企业尚处在资本积累的初期阶段,在生产过剩和激烈的竞争压力下,普遍千方百计压低工资和逃避税收,雇佣工人几乎都是来自落后农村和山区的青年,每日工作时间一般都高达十七、八小时,普遍不遵守劳动法规也不提供社会保障,在农村落后地区的廉价劳动力吸纳完毕之前,不可能牺牲自身利益来吸收国企的下岗职工,这种就业的增加甚至会减少正常的社会就业。更何况在生产过剩和产品滞销的情况下,私有企业也面临着强大的减产和裁员压力。结构调整采取减员增效、破产兼并的办法,也相当大的负作用和局限性。目前,众多行业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开工不足,企业普遍面临着经济效益不佳的局面,一部分企业通过减员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激烈竞争挤占了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迫使其他企业纷纷大量减员降低成本,必然导致失业增加和市场需求急剧萎缩,企业开工不足和亏损状况更趋恶化。据97年中国企业家系统的调查,企业家普遍感觉维持简单再生产已很困难,根本缺少能力投资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这种现象非常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美国29年泡沫经济破灭之后,政府采取了依靠市场自发调节的不干预政策,企业大规模解雇工人以提高效益,银行压缩信贷规模以避免坏账危机,垄断资本趁机逼迫中小企业破产倒闭,这种形势下进行的产权重组和破产兼并,实际上阻碍了经济效率和技术进步,结果导致了企业银行的连锁破产危机,大大加深和延长了经济衰退。93年泡沫经济过热消耗了大量企业资源,仅仅房地产、钢材积压就占压资金数千亿元,投机涨价还误导企业进行了大量的重复投资。由于国有企业以社会稳定的大局为重,不轻易采取破产清算和解雇职工的的办法,大大缓和了泡沫经济后遗症的连锁反应,也为其他各种类型企业提供了更多生存机会,但是,由于没有及时补充其泡沫经济时期的资源损失,反而进一步遭受了一系列的沉重打击,包括税负增加、物价上涨、压缩信贷投资规模等等,当前,国有企业正因无力支撑而大批破产和解雇职工,从而必然加重市场萎缩和亏损状况,通过产业联系导致企业银行连锁债务危机。倘若银行系统也大批裁员来提高经济效益,对于解决银行体系坏账问题的帮助不大,如全国工商银行系统共有四十万职工,工资成本不过几十亿元。国际货币基金强迫东南亚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关闭了许多家银行并且大量进行裁员,社会公众普遍认为银行都出了大问题,结果导致了全国挤兑风潮和银行信用危机,中央银行被迫发行货币挽救商业银行,结果引起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关键是疏通国民经济的“堵塞穴道”当前,我国克服经济困难主要依靠结构调整,但是,采取压缩轻、重工业的生产和就业人数,进而向第三产业转移资源的存量调整办法,存在着相当大的局限性和负面效应,原因是随着职工下岗和社会失业矛盾日益突出,第三产业的市场也会趋于萎缩或增长缓慢,如商业、旅游业现在也出现设施、人员的过剩。因此,我国应借鉴改革初期的成功经验,采取增量调整而不是存量调整的办法,促进第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同时,适当地优先扶植第三产业的发展。当然,当前我国所面临的经济结构矛盾,同改革初期相比已有了较大变化。改革初期,我国的经济结构矛盾表现为经济比例关系失调,计划经济时期长期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钢材、机电产品存在大量的积压,而农业、轻工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存在着严重的物资短缺和通货膨胀压力。但是,当前我国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行业均面临着生产过剩,缺少充分解决社会就业矛盾的新增长点,产品升级和扩大出口的增长潜力有限,充分放开面向国内市场的外商企业投资,虽然也有利于保持一定经济增长速度,但是,必然会加重国内企业的困难和社会就业矛盾,也不利于增加政府税收和保持发展后劲。住宅建设虽然是具有相当潜力的增长点,但是,由于企业普遍困难而社会购买力不旺,单纯依靠住宅建设来启动经济孤掌难鸣,97年住宅建设因大量积压出现了滑坡。上述情况说明,我国国民经济堵塞的'经络穴道'已发生了变化,需要采取新的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战略。八十年代,我国经过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消费品加工业和农业改变了落后状况,重工业调整服务方向后也保持了高速发展,但是,水利、交通、能源、市政环保等社会基础建设相对滞后,例如,我国的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已经严重损坏或老化失修,迫切需要进行维护和改善,我国近年来连续发生严重的洪涝自然灾害,几乎每年都造成数千亿元的巨大损失。我国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兴修水利等社会基础建设亟待加强,缺乏足够的长期投入,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一方面大量宝贵的社会资源处于闲置状态,钢材、水泥、机械、建材等物资大量积压,公开、隐性失业现象严重,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这个问题也启发我们,是否能够加快水利、交通、能源等社会基础建设的步伐,使闲置的社会人力、物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帮助解决国民经济中存在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呢?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许多中外的历史经验。美国29年“泡沫经济”破灭之后,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生产严重过剩,企业设备和人员大量闲置,胡佛政府采取了自由主义的经济紧缩政策,大大加深和延长了经济衰退,美国罗斯富总统执政后推行了“新政”,大力兴修水利、公路铁路、市政工程等等,刺激对钢铁、建材、机械等投资品的需求,通过产业联系扩大了消费品和整个社会需求,有效缓解了经济衰退和失业危机。当前,我国需要解决投资启动的资金来源问题,如何将闲置的资源投入亟须的社会基础建设?许多人对基建投资的资金来源存在很大疑虑,尽管社会基础建设具有很大的潜力,如据有关部门的测算,水利建设投资的社会效益非常高,投资效益比例甚至超过1:100,但是,单纯依靠市场机制难以解决资金问题,仿佛我国经济虽然有足够的“气血”,但因'经络堵塞'无法达到需要的地方,政府应采取干预政策以“疏通经络”。政府解决社会基础建设所需筹集的资金,可以采取增税减支、发行债券,以及国家银行提供特殊政策性信贷等办法。一般来说,泡沫经济之后出现严重就业矛盾时,企业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和经营困难,应该适当降低税负而不宜提高税负,减少政府开支节省的资金也十分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基建投资启动经济的需要,而且还会进一步降低社会的最终需求,通过乘数反应加剧市场萎缩和社会失业。西方国家大萧条早期曾实行财政金融的紧缩政策,大大加深和延长了经济衰退和失业危机,后来吸取教训实行同私营企业相反的矫正办法,采取减税增支的办法促进市场需求和社会就业,如罗斯富总统推行“新政”大幅度增加了政府开支,扩大公共投资、增加政府雇员和发放失业救济,公务员人数从3380万人增加到4560万人,有效地缓解了严重的生产过剩和社会失业危机。罗斯富总统大幅度增加政府开支和雇员人数,是因为私营企业萧条时普遍削减开支和工人,经济复苏后仍以利润为主增加就业有限。政府采取发行债券的办法也有局限性,其数额和利率必然受到资本市场的限制,利率过高就会加重政府的还债负担,利率过低则无法吸引社会资金。发行债券过多还会导致利率上涨和银根紧缩,进一步加重企业资金紧张和市场萎缩。我国筹集建设资金应采取更为巧妙的办法,实际上基础建设所需的资金是现成的,现实中大量闲置的设备、产品和劳动力,正是能够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真正资本,但是,由于市场调节的内在弊病难以充分利用,特别是泡沫经济导致了严重的比例失调,正常生产部门的供给和需求均遭受打击之后。倘若社会闲置资源无法获得充分的利用,直接意味着企业资产贬值和银行坏债增加,还会通过复杂的产业间关联和债务链关系,形成乘数扩大效应导致经济陷入恶性循环。我国政府应采取积极的干预经济政策,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利息补贴,以较少的代价调动数额巨大的闲置资金,支持专业银行提供特殊的政策性信贷,设法将社会闲置资源投入基础建设领域,促进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加速安居工程的建设购销和消化房地产积压,帮助矫正国民经济的严重比例失调。随着我国矫正经济失衡和恢复协调发展,社会的闲置资源将会获得充分的利用,通过乘数效应刺激工业生产和社会就业,企业开工和职工下岗状况将明显改善,而且创造出大量新的社会物质财富,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税收都会显著增长,正常生产和交换所需的货币供应也会增加,远远超过对政策性信贷的利息补贴数额,地方政府依靠其税收的增加和适当收费,不难偿还长期的低息政策性信贷。我国确定基建投资的最佳规模,有必要提出一些指标和设想,但主要应依据社会闲置资源的数量,这样就不需要扩大货币发行或举借外债,从而不会引起通货膨胀或外债危机。当前,我国需要推行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启动计划,涉及的行业和地区范围十分广泛,提供政策性信贷的任务主要应由专业银行承担,因为,各大专业银行的制度健全而且经验丰富,在全国各地广泛开设立了的分支机构,从而更为熟悉各行业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新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应该积极地协助工作,但是,难以单独承担大规模的基建投资启动任务。我国政府采取上述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仿佛会获得“无本万利”和“一箭三雕”的效果,既能解决失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又能加快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步伐,还能增加政府税收和减少银行坏账。上述办法仿佛是医生看病对症下药,帮助疏通病人的“堵塞穴位”,促使“经络畅通”和“活血化淤”,然后依靠病人自身活力增强来治愈疾病。我们所论述的银行提供特殊政策性信贷的办法,并不是缺少实际根据的理论空谈。许多西方国家通过长期实践摸索,采取国家银行提供生产性信贷的办法,成功地支持了宏观调控和战后重建任务。这些国家向基础建设部门提供生产性信贷,同其它类型的信贷之间有很大不同,主要用于启动闲置的人力、物力资源,其资金的规模大小和具体用途,必须经过严格科学论证和周密计算,有充分的现有资源作为物质保证,因而不属于超经济需要发行货币。生产性信贷属于低息的长期政策信贷,由中央银行或国家财政提供适当的利息补贴,一般不会加重政府部门的偿还债务负担,其具体形式是附加条件的特殊信用票据,公共工程承包商用其采购闲置的社会资源,并且由中央银行或国家银行进行贴现。许多国家的银行都曾通过创造生产性信贷,支持战后经济重建和稳定物价,促进社会基础建设和调节生产过剩危机,如美国罗斯福总统推行的反萧条政策,德国和日本中央银行也曾成功地运用生产性信贷,支持了二战后艰巨的经济重建任务。实践证明,生产性信贷不仅能有效解决失业问题,而且还能发挥稳定物价的作用,因为,通过雇佣大量以前失业的工人,能够生产出巨大的物质财富,如铁路、住宅、消费资料和生产资料,其新创造的财富价值的总和,远远大于银行创造的信贷及其抵押品。除此以外,生产性信贷创造还能带来更大的收益,包括政府节省的失业救济金和福利开支,新就业工人创造的财政税收和社会保障缴款,银行信贷资产的质量改善和坏债减少等。目前,由于众多行业普遍存在着经济效益不佳问题,我国银行因担心坏账问题不断缩小信贷规模,97年度的信贷规模指标为八千亿元,而实际发放贷款仅仅为四千亿元,上述紧缩信贷作法必然导致储蓄与投资的不平衡,从而加速企业亏损和银行坏账状况的恶化。资金实际上并不是货币或银行的账面资产,而是现实中存在的产品、设备等物质财富,大量物资和生产能力陷入闲置状态,也意味着企业资产贬值和银行坏账增加。实践证明,市场经济机制难以自发矫正生产过剩问题,创造生产性信贷用于社会基础建设,有利于矫正生产过剩的失衡状态,促进闲置物资和生产能力的实现和增值,因此,不仅能有效地保护企业资产和银行债权,而且还能有效地发挥稳定物价的作用。当前,我国进行结构调整和发展第三产业,应主要采取增量而不是存量调整的办法,促进第一、二产业的物质生产发展的同时,适当优先发展知识经济领域的第三产业。敞若众多的工业生产部门纷纷陷入困境,通过大量破产、解雇强迫地转移社会资源,第三产业必然也出现萎缩和人员过剩,原因是整体物质生产和社会需求趋于萎缩,第三产业勉强增加就业人数,不仅会导致平均工资和职工生活水平下降,而且还会造成人力资本的严重浪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我国97年有40%的城镇居民收入下降,许多具有丰富经验的企业下岗技术工人,仅仅作摆摊等非生产性的简单服务工作。当前政府部门及附属科研机构也纷纷裁员,而有关部门为下岗人员安排的再就业机会,多是扫地清洁之类低层次的服务工作,这样不仅会大大加剧严重的社会失业矛盾,还会导致宝贵的人力资本大量流失。随着企业扩大经营自主权和实行政企分开,政府部门需要适当地压缩管理职能和人员,同时仍需加强其监督审计和科研开发职能,这些领域直接服务于物质生产和科技进步,属于知识经济领域的高层次服务行业。我国的科研开放经费和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远远低于世界上工业发达国家的水平,大大加强科研开发领域经费和就业人数,恰恰属于社会基础建设领域的高效率投资,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和生活质量,而且还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尽管我国政府部门及其附属科研机构的人员数量,大大超过了解放前和历史的最高水平,但是,这恰恰反映了我国解放后工业化的巨大成功,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需要,而且同发达工业化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我国解放初期和改革初期,政府部门及附属科研机构发展很快,有力地促进了第一、二、三产业的全面发展,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应借鉴上述成功经验,主要采取增量而不是存量的结构调整办法,通过加强监督审计和科研开发等方面职能,向高层次的知识经济的服务行业转移资源,大力扶植物质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适当地降低政府部门的相对比例而不是绝对规模,这样不仅有利于防止人才流失和加快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财税负担和加快企业技术升级,而且还会缓解失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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