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中,“五伦”的“伦”字,意谓阶层内的平等。 这样一个社会并不是没有其迷人与美好之处。比如,尊敬老人就一直令人感动不已。罗斯(A.E.Ross)教授曾经指出,中国的老人给人印象最深。 他们比西方的老年人要高贵,看上去更体面。西方的老人们则被迫感到他们在各方面都已经度过了自己最有用的时期,现在正无偿地由孩子们供养,似乎他们在壮年时,并没有尽了抚养儿女的职责!西方的另一些老人们则不断地向人们呼喊,说他们在精神上还很年轻,结果使自己看起来更滑稽可笑。 没有一个有教养的中国人会无缘无故去惹恼一位老人,正如没有一个有教养的西方人会故意激怒一位女士。这些细微的感情现在已经丧失掉了一些,但在大部分中国家庭中还依然存在。这就是为何老年人总是那么清静和悠闲的原因。中国是唯一能使老人获得清静悠闲的国家,我相信这种对老年人的普遍尊敬比世界上盛行的老年救济金要好一千倍。 另一方面,这种等级理论却带来了特权,对那些可以享受特权的阶层,以及羡慕这些特权阶层的人们不无魅力,直到今天都是如此。尊敬老人无疑是好事,然而尊敬学者与官员却既是好事,又是坏事。社会对“状元”——科举考试的第一名——的拥戴和欢呼,使每一个母亲都动心,你看他骑着高头大马,由皇帝亲自装饰,作为全国第一也是最聪明的学者在街上走过,真正是一个名符其实的迷人王子。作为头名状元,他应该是很漂亮的,这一点也很重要。这就是作为一名卓越的学者所得到的荣耀,一个中国官员所得到的荣耀。他每次外出,都有人为之鸣锣,宣告他驾到,衙役们在前面开道,将过路人逐向两边,像推垃圾一样。这些衙役们也总是分享着王子的权力与荣耀,他们就是偶或打伤甚至杀死一两个人又有何妨! 每每阅读中国的古典小说,我们总会看到这样的情景。实际上,我们并不称之为权力或荣耀。我们叫“气焰”,就像熊熊烈火,炙手可热,衙役们唯一的忧虑是会撞上另一班属于更高一级官员的人(这就是等级观念的妙用),这样他们的“气焰”就会降温。他们也可能忧虑由于不知情而杀死或打伤一个属于更高一级官吏家里的人。这时,他们会喊:“小的该死!小的该死!”事实上,他们也可能被主人送到那更高一级官吏的手中,任他给予任何他认为合适的刑罚,包括鞭打、监禁,合法不合法一应俱全。 这样的特权总是那么令人振奋,那么迷人。怪不得那些现代的官吏们, 即使被撤职,也不愿放弃这些特权。没有一个享受着这种特权的人不感到自己非常荣幸,非常满意。把这些现代官僚们称为“公仆”,简直是对民主的莫大污辱!他们在自己的通电中,可能会使用这个名词,但他们在心里却痛恨它。1934年,曾经有一位高级官员的司机不听交通灯指挥,在一个拥挤的路口,横冲直撞。一位警察企图阻止他,他便拔出手枪把警察的大拇指打了下来。这就是他的官火燃烧的熊熊火焰。是的,特权这个东西确实不错,官火今天仍在熊熊燃烧。 所以,特权正是平等权力的对立面。官员们正是民主的天敌。只有等官吏们愿意限制自己阶级的特权,享受少一些的行动自由,到法庭上去回答别人对他的控告,只有等到这一夭,中国才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成真正的民主国家。然而,现在还不是。因为如果百姓要自由的话,官僚军阀们还能有自由吗?如果百姓享有人身自由不得侵犯的权利,官僚们不就失去了逮捕编辑,关闭报社,把别人的头砍掉以治自己头疼病的自由了吗?(我的家乡福建漳州的张毅将军就是这样做的。我公布了他的大名,因为他已死了。)每当人民对他们的统治者表示不满,或者年轻人对父母提出异议时,我们就喊:“反了!反了!”意思是说天和地都倒个儿了,世界的未日到了。 这种观念深深地扎根在中国人的头脑之中,这种邪恶也不是局限于官吏身上,而是像大榕树的根一样,它把自己的荫凉扩展到所有来到树底下的人身上。我们中国人并不与这种榕树斗争,而是设法钻到榕树的荫凉下面去。 我们不像美国人那样弹劾官吏,或者把富人的穷子付之一炬,像布尔什维克那样。我们设法去做他们的守门人,享受官吏们的树荫。 社会等级问题 似乎已经很清楚。在中国,实际上只有两个社会阶级。一个是衙门阶级,他们远在欧洲人还没有来到中国之前就享受着治外法权,也不用领事裁判;另一个是非衙门阶级,他们纳税,守法。讲的稍微残酷一些,中国只有两个阶级,在竞赛中跑在前面的狗与落在后面的狗,他们也经常调换位置。 中国人以自己乐观的宿命论,高尚地完美地忍受着这种安排。在中国,没有固定的社会阶层,只有不同的家庭。他们随着命运的沉浮而沉浮。有幸运的衙门家庭,也有不幸的家庭,后者的儿子没有在衙门中管事,女儿也没有嫁入衙门。实际上,没有一个家庭是没有什么联系的。很少有一个中国人的家庭不会通过婚姻或通过熟人找到一个远房的堂兄,该堂兄又认识一位张先生的三公子的教师,而这位张先生的媳妇是某位官僚的太太的妹妹,这个关系在有官司要打的时候是极有重要价值的。 衙门家庭又正可以比做榕树。它们的根与根相交错,再交错,像扇子一样展开。而中国社会就像是一个山上的榕树林,经过一个调整过程,这些树都在太阳底下争到了一块地盘,相互和平共处。有一些树所处的位置较其他为好,他们就相互维护并保持住自己的位置。正如当代中国流行的俗语,“官官相护”。普通人民就是土地,供给这些大树以营养,使他们成长。正如孟子在为仁人与普通人的区别辩护时说,“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一次,齐王问孔子治国之道,孔子授之以社会等级观念,齐王大呼,“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于是,这些树在阳光的照耀下,吮吸着大地的乳汁,茁壮地成长着。有一些 树长得更健壮一些,它们从大地吮吸了更多的乳汁,那些在大树下乘凉,并感叹于树上绿叶的人们并不知道这是大地的功劳。 然而,官吏们对此都非常清楚。那些在北平等待分配地方行政官职的人们从内心里,从与别人的谈话中,都知道哪些地方“肥”,哪些地方“瘠”。 他们也用华丽的辞藻谈论什么国民预算是“民脂民膏”。如果榨取民脂民膏也算一门科学,那它在方法的多样化与独创性方面完全可以和有机化学媲美。一个好的化学家可以将甜菜根炼成糖,一个更优秀的化学家可以从空气中提取氮来制造化肥。中国官僚们的本领与化学家相比毫不逊色。 这种官僚制度的唯一可取之处是使中国失去了等级制度与贵族阶层。衙门阶级并不是像欧洲的地主贵族那样可以世袭的,人们不可能认定哪些个人就永远是贵族阶级。没有一个中国家庭可以吹牛说自己的祖先在过去的百年中从未做过体力活,就像某些法国贵族或者奥地利的哈普斯堡贵族①一样。孔子的家族除外,他们在过去的2000年中都未曾劳作。满族军队在1644年征服中国之后,其后裔在过去300 年间真正可以说是没有做过工务过农;现在满族王朝已被推翻,他们仍然拒绝劳动——我指他们中的大多数人。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例子,可供社会学学者们去研究,看一个阶层的人们在被全国人民奉养了3 个世纪之后,会产生什么变化,因此他们是中国真正的“有闲阶级”。但他们是例外的情况。在衙门阶级与非衙门阶级之间,通常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线。 是家庭,而不是任何的世袭阶层,构成了社会单位。这些家庭万花筒般地上下沉浮,每个已过不惑之年的人都曾亲眼看到一些家庭发迹起来,而另一些家庭则衰败下去。社会民主在西方或者中国都不是由宪法所保障的,而是像人们所说由我们的回头浪子们来维系的。在这些回头浪子中,有许多人由于挥霍,使得一个永远富裕的家庭不可能产生。他们就这样变成了民主的堡垒。科举考试使得那些来自底层的有能力有雄心的人总是有可能升迁。除了乞丐与妓女的儿子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参加这种考试。教育还没有昂贵到只有宫家子弟才能上得起学的地步。如果做学问是有才能的人的特权,那么这种特权永远也不属于富人。没有人会因为贫穷而在学术生涯上严重受挫。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机会对任何人都是均等的。 中国人将社会分为四等,依次为:士、农、工、商。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的原始农业社会中,这种精神基本上是民主的。阶级之间没有敌对情绪,因为没有这种必要。价级之间的交往,除掉我们已经提到过的衙门阶级以外,并没有被“阶级感情”和势利观念所阻断。这种社会统治发扬得最好的时候,一个富商或者高官显贵可能会请一位樵夫到自己府上喝一杯茶,并且亲切友好地闲谈一阵。不过,较之于英国庄园主和农夫之间的谈话,他们可能还要少一些谦卑:农民、工匠、商人,都是大地乳液的一部份,所以他们都是谦恭、安静、自尊的公民。根据儒家的理诊,农民被排在这三个阶层首位,因为粮食意识很强的中国人总是很清楚每粒谷子的来源,他们对之感激不尽。 农民、商人和工匠,都把学士们看作一个应该享受特权与其他待遇的阶层。 鉴于学习中国书面文字的困难性,这种尊敬是发自他们内心的。 ①哈普斯堡贵族:欧洲著名家族,于1270—1318年间统治奥地利。 阳性的三位一体:官、绅、良 然而,这些学士值得尊敬吗?脑力劳动明显地比体力劳动高级,这种不平等似乎非常自然。人类能够征服动物界是因为人类大脑的高度发达。人类智力的发展证实了人类有能力控制动物界。然而,人们当然可以质问,从动物的立场上看,人类是否有权毁掉狮子老虎赖以生存的山林,使野牛失去自己的大草原。狗可能也会同意人类有这种权利,然而狼却可能表示反对。人类仅仅是用自己更大的狡猾证明自己的权利。中国的学士们也是这样做的。 只有他们才知道知识的宝藏,只有他们才知道历史和法律,只有他们才知道怎样就可以通过巧妙地玩弄法律信仰中一个辞藻将一个人置于死地,学问是如此复杂,尊敬有学问的人也就是很自然的了。这些人构成了中国所谓的“上流”阶层。我们再用森林作比。这些上流阶层是寄生虫,他们有办法毫不费力地爬到最高的树上去。中国所有的榕树都被这样的寄生虫包围着。换句话说,他们能爬到树上,悄悄他说一句好听的话,就可以吸吮大地的乳汁,顺便地把一张委任状塞进兜里。更有甚者,他们经常从树那里接受喝干大地乳汁的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包税制度”,这种制度正在破坏人民的财政以及国家的岁入。这些税收专利权是本地土豪劣绅的衣食父母。一种从民国建立以来就愈演愈烈的罪恶。事实上,用3 千元从市政府那里买来的包税权,一年就可以赚回2 至3 倍的钱。大地的乳汁被用来滋养那些寄生虫。可悲的是,人民被愚弄,政府及社会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一切,只不过是养肥了寄生虫们自己的家庭。 然而,这些寄生虫们在各地盘根错节,任何新的政权都必须与他们协作共事,通过他们行使职权。他们在自己的圈子中分派了屠宰税、卖淫税与赌博税。从自己投资最多的行当中,他们自然期望得到最大的酬报。实践证明,这种“最大的酬报”对人民是灾难性的。他们的贪婪是无止境的。你不可能对“最大的”下任何定义。用他们自己的专门知识,他们可以发明新的什么税。每个新官都有一些这样的土豪朋友,与他的衙门有官方的或非官方的联系。这些土豪劣绅可能会来拜访,一边喝茶,一边不免感叹他说:“啊!你想一想,每县至少有15000 个猪槽,每十个县就有15万个猪槽。一个槽收税一块钱,就可以净赚一个相当可观的数目,相当可观啊!”另一口上好的龙井茶又喝下去了。多次这样的感叹与远见的闪光之后,这位官员真正开始学习榨取民脂民膏的艺术了。他从内心里感激这位土豪,同时为自己的无知不觉感到有些惭愧。他在“世道”上逐渐成熟起来了。在猪槽税之后,他又发现了棺材税;之后,又发现了花轿税…… 我在自己的心目中,经常将这些学者士绅与中国绘画中的神圣美丽的白鹤联系在一起。它们是那么纯洁,那么清白,那么超然。这就是它们为什么能代表道家隐者的原因,仙女们是骑在它们的背上飞上天空的。人们可能以为它们是靠吃天空中的什么东西为生。实际上,它们吃的是青蛙和蚯蚓。如果它们的羽毛是如此洁白光滑,它们的脚步是如此庄重,就是吃些青蛙蚯蚓之类又有什么关系呢?问题是他们一定要吃点什么。上流社会那些士绅们懂得生活中所有的乐事。他们要生活,为了生活,他们必须有钱。 他们对钱的嗜好,迫使他们与富人们打交道。这里,我们接触到了中国真正的不平等。经济上的不平等。在中国的城镇,总是有一个阳性的三位一体:官、绅、富,以及阴性的三位一体:面、命、恩。阳性的三位一体通常是在一起共事的。一个好的行政长官要开出自己的一条路来,就得越过士绅与富豪直接与人民取得联系。有许多这样的长官,但是他们的境况很艰难。 他们需要亲理政务,没有整个衙门通常的那些便当。袁枚就是其中之一,当然还可以举出许多。他们对人民是有好处的,但这种好处却是时有时无的。 在当代农村,我们还有第四个统治者。在某些地方,代之以三位一体统治的是四个巨人携手并肩:官、绅、富、匪。有时地方宫豪退出,则还有三位。无怪乎土地的肥力越来越小了,无怪乎共产主义成长起来了。即使没有苏俄理论的影响,共产主义也不会找到一个更理想的生长土壤。共产主义者无情地反对劣绅与地主,他们生活在人烟稀少的地区,没有固定住处,骨瘦如柴。他们被称作“匪徒”。他们应该被看作是人民的经济反抗,与苏俄的理论并无多大关联。这都因为孔子在他的“五伦”学说中,忘记了给中国人与外国人之间的关系下个定义。 共产主义对社会生活的改变如此之大,一个农民可以直接到行政长官那里去,把自己的竹子扁担靠在衙门的墙上,面对面地与长官谈话,就像和平常人谈话一样。这种思想在红区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国民党官员接管一些这样的地区之后,不得不放弃他们自己以前的衙门作风,像共产党官员那样和农民谈话。然而,有些事情仍然在出毛病,而且是很严重的毛病。在国民党以前的文件上有一些规定,如减少佃农对地主交的租子,建立农业银行,禁止高利贷等。今后总有一天,他们要被迫真的这么做。上海的当铺仍然宣扬自己的慷慨,他们在门外的墙上大书“月息百分之十八”! 阴性的三位一体:面、命、恩 社会等级观念与等级内平等的观念导致了中国某些社会行为规范的产生。这就是三个不变的中国法则,比罗马天主教的教义还要永恒,比美国的宪法还要权威。它们是正在统治着中国的三位女神,不是蒋介石,也不是汪精卫。它们的名字是面子、命运和恩惠。这三位姐妹过去统治着中国,现在也如此。唯一真正值得一试的革命是反对阴性三位一体的革命。问题是这三位女人是那样地斯文,那样地迷人。它们使我们的祭司堕落,向我们的统治者献媚,保护强者,引诱富豪,麻醉穷人,贿赂有雄心壮志的人,腐蚀革命阵营。它们使司法机构瘫痪,使宪法失效。它们讥笑民主,蔑视法律,拿人民的权利开玩笑,践踏所有的交通规则、俱乐部规则和人民的家园。如果它们是独裁的君主,长得很丑,就像狂怒的复仇女神,那么,它们的统治就不可能长久。然而,它们的声音是那么温柔,办法是那么和缓,脚步轻轻地走在法庭之上,指头在静静地,娴巧地移动,让正义的机器停止运转;与此同时另一只手却在抚摸着法官的面颊。是的,崇拜这些不信教的女性会给人带来异常的舒适。因为这个原因,它们的统治还会在中国延续一些时候。 为了理解恩惠的含义,有必要了解中国人民多少年来美好而原始的质朴生活。中国人的社会理想一直是“寡政权,省刑罚”。个人的、人文主义的色彩总是会染在中国人的法律和政府的躯体之上。中国人对法律、律师,以及高度机械化了的社会,一概持怀疑态度。他们的理想是人民生活在高度的和平和闲适之中,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原始的质朴。在这气氛中,恩惠出现了;在这种气氛中,古老中国最美丽的品德出现了——感恩,也即恩惠的另一面。 这种感恩戴德之情在中国普通人的心目中,尤其是在农民中非常流行。一位受你恩惠的农民会一辈子记得你,记得你的恩惠。他还很可能在家里为你竖一块木牌子敬仰你,或者为你“赴汤蹈火”。确实,人民得不到宪法的保护,就只能乞怜于地方长官。然而,如果这位长官是仁慈的,那么他的仁慈就要受到后人的热情赞赏,因为它是无偿给予的。有千万个这样的事例,人民围着一位刚刚离任的,坐在轿子中的长官,跪在地上,眼里浸满了感激的泪水。 这就是中国人感恩戴德最好的证明,是中国官吏所施恩惠的最好例子。人民只知道这是恩惠,不知道这是中国官吏们应该做的事。 在这种气氛中产生的恩惠,它来自当权者和需保护者之间的私人关系。 然而,它可以取代法律,事实也往往如此。一个中国人被捕了,或许是错捕,他的亲戚本能的反应不是去寻求法律的保护,在法庭上见个高低,而是去找长官的熟人,去求他的“恩典”。由于中国人非常重视个人关系,重视“情面”,这个去求恩典的人如果“面子”足够“大”,他的说情往往能够成功。 这样,事情总是很容易,比那耽延时日的官司花钱要少得多。于是,在权势者、富人、有关系的人与那些不太幸运的、没有关系的穷人之间产生了一种社会的不平等。 几年前,在安徽有两位大学教授,不小心说了几句不当说的话,其罪责微不足道到荒谬的地步。就这样,他们冒犯了当局,被抓去监禁了起来。亲戚没有什么好法子,只得到省会去向该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乞求“恩典”。另一方面,同一省里的一些年轻人,因赌博被当场抓获。因为他们与省里某一有势力的团体有关系,他们不仅获释,而且还到省会去要求解雇那些抓他们的警察。两年前,扬子江畔某城市的警察搜查了某鸦片馆,并将其所截鸦片没收。然而,某地方要人的一个电话,警察局就不得不为自己的失札而道歉,并且在警察的护送下将鸦片送回。一位牙医曾为一个很有权势的将军拔了一次牙。将军大悦,授了一个头衔给他,所以他的一生就可以享受一点将军的荣誉。有一次,某部的电话员请他接电话,直呼了他的姓名,而没有称呼他的头衔,他来到部里,找到了那位电话员;当着军事参谋部成员的面,扇了电话员的巴掌。1934年7 月在武昌,一位妇女因为天热穿短裤睡在户外而被捕,监禁几天之后便死去了。这位妇女原来是位官太太,那位警察于是被枪毙了。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报复是甜美的。然而,并非所有可能被捕的妇女都是长官的妻子。结果就不总是甜美的报复。儒家是赞成这样做的。远在《礼记》中,就有这样的说法:“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于是,恩惠就成了社会等级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逻辑上必然导致儒家“仁政”的理想,即由讲情面的仁人君子所管理的父母政府。老子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①他讲的难道不对吗?孔子天真地认为国家有足够的仁人去管理人民,他显然计算失误了。在人类生活的田园式质朴阶段,这种理论可以行得通,然而在当今飞机和汽车的时代,这种理论注定要失败,它已经悲惨地失败了。 ①据考,此言出于庄子之口,林误。 如前所述,这种现象引起的唯一可称道的后果是特权和贵族阶层的消失。这又将我们带到命运这个题目上来。使这种明显的社会不平等得以延续的因素是:没有谁会永远被踩在脚下,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经常调换位置。我们中国人相信人总有出头之日,“天理循环”。如果一个人有能力,有韧性,有雄心,他就可能升迁,爬得很高。谁知道呢?一个豆腐商的女儿很可能突然被一个有权势的官员和陆军上校看中,他的儿子可能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上了市长的看门人。一位屠夫的女婿,本来是一个中年乡村教师,现在突然通过了科举考试,像我们在小说《儒林外史》中看到的那样。一位绅士从城里跑来请他去住在自己的府邪;另一位来和他“换庚帖”,结拜了兄弟;第三位是个富商,赠送了他几匹丝绸,几袋银子;知府自己则送他两个年轻女仆,一个厨子,以免去他那个农民妻子的厨房劳动。那屠夫迁人了城市中的新宅,满心欢喜,完全忘掉了自己以前是如何欺侮这位女婿的。他说自己一向坚信女婿会有飞黄腾达之日。他现在随时准备放下屠刀,靠女婿安度余生。这些事情一发生,这位进士的出头之日也就到了,我们羡慕他,但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不公平的。我们称之为“命”,或者“运气”。 宿命论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它是儒家传统意识的组成部分。这种信仰与社会等级观念紧密相联,有以下说法为证:“安份守己,听天由命”,“顺应天命”。孔子在谈到自己思想发展过程时说“五十而知天命”,又说,“六十而耳顺”。这种宿命论观点是中国人个人力量与满足的来源,可以用来解释中国人为什么心灵是那样平静。既然没有人能够在所有的时候都幸运,而且好运气不可能同时降到每个人身上,所以人们便乐于承认这种不平等的合法性,认为是很自然的事。有雄心有能力的人总有机会通过科举升迁。 如果一个人由于自己的运气和能力由社会底层升至特权阶层,那么只能说是这次轮到他了。一旦进入特权阶层,他就会爱不释手。地位的升迁带来了心理的变化。他开始喜欢社会的不平等,喜欢他所有的特权,他爱上了这个地位,就像拉姆齐。麦克唐纳①爱上唐宁街一样。麦克唐纳走上那唐宁街十号的台阶,呼吸着那儿的空气,感到心旷神抬。事实上,每个现代中国成功的革命家的脸上都经历过这样一个转变。他用自己的铁蹄践踏着出版自由,其卖力程度,并不下于他在革命时期谴责过的军阀们。 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很大的面子”。他可以凌驾于一般法律和宪法之上,更不用说什么交通规则、博物馆规定之类,这个脸面是心理上的,而不是生理上的。中国人生理上的面孔固然很有意思,而心理上的面孔则更为迷人,值得研究。这个面孔不能洗也不能刮,但可以“得到”,可以“丢掉”,可以“争取”,可以“作为礼物送给别人”。这里我们触及到了中国人社会心理最微妙奇异之点。它抽象,不可捉摸,但都是中国人调节社会交往的最细腻的标准。 然而,举出中国人面孔的例子很容易,给它下定义却很难。譬如一个在大城市里做官的人,能够以每小时60英里的速度在街道上疾驰,而交通规则只允许每小时35英里。这位当官的是有很大的面子的。如果他的车撞了一个人,警官来到跟前,他就不声不响地从皮夹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有礼貌地笑一笑,车子就扬长而去了,他的面子比前面那位还大。然而,如果这位警察不愿意给他这个面子,假装不认识他,那么这位官员即刻用“北平官话”问他是否知道他父亲,并挥手让司机开车上路。这样,他的面子就更大了。如果这位固执的警官硬要将司机带到局里去,这时,官员就会向警察局长打电话,后者很快就将司机放走,并下令开除那位“不知道官员父亲是谁”的小警察。这时,官员的脸面就真真变得乐不可支了。 脸面这个东西无法翻译,无法为之下定义。它像荣誉,又不像荣誉。它①拉姆齐。麦克唐纳(Ramsay Mac Donald ,1866—1937),英国政治家。 不能用钱买,它能给男人或女人实质上的自豪感。它是空虚的,男人为它奋斗,许多女人为它而死。它是无形的,却又靠显示给大众才能存在。它在空气中生存,而人们却听不到它那倍受尊敬、坚实可靠的声音。它不服从道理,却服从习惯。它使官司延长,家庭破产,导致谋杀和自尽。它也能使一个不义之徒由于同乡人的斥责而改邪归正,它比任何其他供俗的财产都宝贵。它比命运和恩惠还有力量,比宪法更受人尊敬。它经常决定一次军事行动的胜负,它可以推翻政府的一个部。中国人正是靠这种虚荣的东西活着。 将中国人的“面子”与西方人的“荣誉”相混淆,无疑会铸成大错。中国以前的女子常为面子而死,那是因为她裸露的身体被男人看见,正如西方一些妇女曾因为自己主了个私生子而愿意去溺水自杀。然而在西方,一个男子被扇了耳光而不提出决斗是失掉了“荣誉”,而不是面子。另一方面,一位“道台”老爷的丑公子去逛歌妓院而被拒绝,因此受辱。于是他回府之后带着一班警察去逮捕那个歌女,并关闭妓院。他于是又争回了自己的“面子”,我们一般不说他在保卫自己的“荣誉”。 战斗的失败,帝国被葬送,皆因将军们在为自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尊称而争吵所致,皆因他们为接受失败的一些无关紧要的方法意见不同所致,而不是由于战略战术上的分歧。人们在激烈地争吵,法庭内的斗争也在继续,而聪域的仲裁人知道,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实质的东西在阻止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他们唯一需要的是一个体面地退出的办法,或者是承认错误的合适的措辞。一位将军使一个政党分裂,改变了一场革命事业的进程,只不过是因为他受到一个同僚的当众侮辱。男人们愿意辛苦劳作整个夏天,不过是为了使厂次葬礼仪式能够与这个家庭的地位或面子相适应,而一些濒于破产的古老家庭,愿意使之破落下去,靠借债度日,也是由于同样的原因。 不给人面子是最大的无礼,就像一位西方人向对方提出挑战一样。许多官员一个晚上要参加3 至4 个宴会,宁冒消化不良的危险,也不使任何一个欲请他赴宴的主人丢掉面子。许多打了败仗的将军本应该砍头或终身监禁。 然而他们却被派往欧洲去作什么“工业”或“教育”考察,作为他们投降的赞赏,这样就顾及了他们的面子。这也是中国内战周期性复发的原因。四五年前,政府内阁宣布撤销,原因是避免使用“撤职”这个字眼,以保全某一位部长的面子,他本来应该被明确地告知滚蛋,或者外加判刑收监(撤职会使部长丢面子,因为其他内阁成员井无变化)。讲人情,完全是讲人情,这就是我们的情面。然而,它可以刺激人们的野心,克服中国人的拜金主义,它使一个中学教师感到非常不安,因为那位外国校长坚持要将他的工资由18元提为19元。他宁可拿18元,或20元。与其被称作19元先生,还不如去死的好。一位岳父拒绝留自己没有出息的女婿吃饭,以免丢脸。岳父很可能是为了使自己的女婿将来有出息,让他在回家路上默默地、孤伶伶地走着。 这很可能就是他变好的开端。 总的看来,与没有什么脸面的人同行,与比有太大的脸面的人同行,要安全得多。在扬子江上的一条轮船上,两个士兵执意要船长给他们一个面子,允许他们进入一间严禁入内的、装有整箱硫磺的房间。他们进去了,并且不顾买办的劝告,坐在箱子上抽烟,而且乱扔烟蒂,结果轮船被炸,这两位士兵成功地保全了自己的面子,却未能保全自己的性命,得到的只是两具烧焦了的尸体。这些事情和知识与教养无关。5 年以前,上海有位受过教育的中国将军,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着超重的行李登上飞机,任凭机组人员 抗议、规劝与请求,一概无用。不仅如此,他还要求再给点面子,命令飞行员驾机绕场一周,给那些前来为他送行的人一饱眼福。因为这位军人有权有势,这个面子他也得到了。然而,驾驶员的精神却多少有点紧张,飞机起飞后东倒西歪,撞在一棵树上。将军最终为自己的面子丢掉了一条腿。任何认为自己的面子大到可以带超重的行李上飞机的人都应该丢掉一条腿,并为之感激不尽。 看起来,尽管不可能为面子下定义,有一点却是肯定的,除非这个国家的每个人都丢掉自己的面子,否则中国下会成为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不过,老百姓本来就没有什么面子,问题是,当官的什么时候才愿意丢掉自己的面子呢?在警察局里,面子被丢掉时,我们的交通才会安全;在法庭上,面子被丢掉时,我们才有公正的判决;在中央各部,面子被丢掉,面子政府被法治政府取代之时,我们才会有真正的共和国。 乡村制度 缺乏社会头脑的情况下,慈善事业怎么可能在中国产生?为公众利益所创建的集体事业在中国采取了何种形式?答案要到乡村制度——家庭制度的更高一个阶段——中去寻找。田园背景使得筹办国家博物馆的私人制度得到发展,它也使人们发展了一种乡村意识,类似于一个纽约人或者芝加哥人的那种市民意识。从热爱自己的家庭,发展到热爱自己的宗族;从热爱自己的宗族,发展到热爱生我养我的土地。于是一种乡土之情油然而生,汉语中也叫“同乡观念”。这种观念将来自同一村镇、同一地区、同一省市的人联系在一起,促使他们建起了地区学校、公共粮仓、商会、孤儿院,以及其他公共事业。这些东西基本上来自家庭心理,不脱离家庭模式。这种观念是扩大了的家庭观念,使得人们有可能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 在沿海或内地的每个大城市中,都有一些省市或地区的同乡会,譬如安徽同乡会、宁波同乡会等。什么地方有富商,什么地方的同乡会就会得到慷慨的资助。笔者家乡的漳泉同乡会在上海拥有价值100 多万元的资产。同乡会办了一所学校,凡是同乡的孩子均可在此免费上学。同乡会还可以作为旅馆,类似西方的俱乐部旅馆。非常便宜,有时还有一种奇特的付伙食费制度。 它还为来此地旅行的商人们提供各种地方性指导。在满族统治期间,学士们每年一次从全国各地云集北京参加会考。没有一省一地区在首都没有自己的会馆,你总可以找到你那个省的同乡会馆。学者们和地方官的候选人们住在这些会馆中,有时还有他们的眷属,就像在长期居住的旅馆里一样。有些省,如山西、安徽,有一个这样的会馆网,帮助自己的商人在全国各地经商。 在本乡,这种乡村精神使当地人民能够建立一种公共管理制度,这是中国真正的政府。只有讨厌的衙门收税员以及大吵大闹地到农村出公差招募人员的士兵们才知道还有个“中央政府”。在以前的帝国时代,政府很少向人民征税,正如村里人常说的“天高皇帝远”。征募士兵的事也鲜为人知。天下承平之时,既无战争也没土匪,只有地痞流氓才会想到去当兵。如果国家不太平,就很难分清谁是政府士兵,谁是土匪,也没有必要作这种区分。这样的区分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至于法律和正义就更谈不上了。人们总是避开法庭,95%的乡村纠纷是由那里的长者们来解决的。牵涉到一项诉讼中去,本身就不光彩。体面的人们都以自己一生从未进过衙门或法庭而自豪,所以, 中央政府的三项最重要的职能:征收捐税、维持和平、维护正义,与普通老百姓很少有什么关系。根据中国的政治哲学,无为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事实也总是如此。中国真正的政府可以被描绘为乡村社会主义。适合一个乡村的东西,其基本精神也适合于城镇。 所谓的乡村地方政府是无形的,它没有市长或议员等人组成的可见的权威机构。这种政府是由年长者凭借自己的年岁从精神上予以领导,也由绅士们凭借自己对法律及历史的知识从精神上子队指导。从根本上讲,它是用习俗和惯例这些没有文字记录的法律进行统治的。村民中出现不和时,年长者和族长,就被请来裁决是非曲直。裁决的依据,如前所述,并不仅仅是公理,而是“人性与公理”的结合。在没有律师的时候,总是很容易看出谁对谁错,特别是争论双方相互都很了解,生活在同一个社会传统中,律师的缺乏使得正义成为可能。只要有正义、人心就会趋向平和。乡绅作为一个阶级比城市的绅士要纯洁,尽管从经济上讲,他们仍然具有寄生性质。有一些杰出正直的学者,他们并不以处理诉讼为生,他们以自己的人格和学问的声誉,与村里的长者一起,受到村民的尊敬:在这些长者和学者的领导下,老百姓们日复一日地生活着。如果争端仍不能解决,比如涉及犯罪或分割财产等,争论双方为了面子准备决一雌雄,他们就只得把案子送往衙门。然而,这只是在双方都准备牺牲自己的时候,因为他们通常像躲避瘟疫一般躲避衙门。 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他们也一直在管理着自己。如果“政府”这种东西能不干涉他们的事务,他们倒也很愿意让政府靠边稍息。让人民在10年中处在无政府状态,不让他们听到“政府”这个词,他们会在一起和平地生活,他们会繁荣昌盛,他们会开发沙漠,把它变为果园。他们会制作器皿并销往全国。他们将创办企业,开发地球上的宝藏。人们将不再种植鸦片,因为没有人强迫他们去种,鸦片就自动绝迹了。他们将会省下足够的钱以防旱涝饥荒等不恻风云。取消那挂着“富国强民”招牌的税务局,国家将会更富,人民将会更强。 “仁政” 作为一个国家,我们在政治生活中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缺乏一部宪法,缺乏民权思想。这个特点根源于一种不同的社会和政治哲学。它将道德和政治混为一谈,是一种道德和谐的哲学,不是一种力量的哲学。制定一部“宪法”的前提是认为我们的统治者们可能是一些无赖、骗子或窃贼。他们可能会滥用职权,侵犯我们的“权利”。于是我们可以依靠宪法来保护我们的权利。而中国人有关政府的观念却恰恰与此相反。我们认为政府官员是“父母官”,他们实行的是“仁政”。他们会像照看他们自己的孩子们的利益那样照看人民的利益。我们放手让他们去处理一切事务,给予他们绝对的信任。 我们把数以百万计的钱放在他们手中,但从不让他们汇报开支情况。我们给了他们以无限的权利。却从未想到过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把他们看作是仁人君子,有教养的绅士。 对这种仁政的批评,最细致、最公正、最尖锐不过的要算2100多年以前的韩非子了。他是“法家”的哲学家,生活在孔子之后约300 年的时候。他是法家中最后一个,也是最伟大的人物。他赞成法治的政府,而不是人治的政府。他对人治政府的弊端作了尖锐的分析。他所描述的中国当时的政治生活状况,与现代中国的状况是那么惊人地相似。如果他是在今天向我们讲话,那是绝不需要修改一个字的。 根据韩非子的观点,政治贤明的开始在于抛弃所有道德上的陈词滥调,避开所有道德改革的努力。笔者坚信,如果我们能够早一天停止谈论人民的道德改革,中国就有可能早一天出现一个廉洁的政府,这么些人坚持认为道德改革是解决政治腐败的方法,这个事实本身就是他们幼稚的思维方式的标志。表明他们没有能力把政治问题作为政治问题来处理。他们应该看到我们在过去的两千多年中,一直在重复着那些道德上的陈词滥调,却没有能够改善国家的道德状况,以产生一个稍为廉洁、稍为美好的政府。他们应该看到,如果道德教化还有一点点用处,那么中国今天就应该是一个圣人与天使的乐园了。我怀疑,人们,特别是那些官贝们,之所以津津乐道于什么道德改革,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谈论不会有害于任何人。其实,很可能所有道德卫士们的良心都有问题。我发现像张宗昌将军这样一些试图恢复孔教并提高别人道德水准的人通常都娶了5 至15个老婆。他们在勾引年轻女子方面也很有些手腕。我们讲“乐善好施是美德”,他们也随声附和:“不错,仁慈是件好事。” 谁都没有受害。另一方面,我却从未听到我们的官员们讲法治政府,因为人民会回答说,“好的,我们将控告你,把你送进监狱。”所以,如果我们能早一天停止谈论什么道德,早一天讨论如何实行严格的法治,我们就会早一天迫使这些官员正视这些问题,阻止他们装模作样地在外国租界内研读什么儒家的经典。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说,在韩非子时代以及我们当今的时代,有两种对立的政治观点:儒家的仁政以及法家的法治而不是人治。儒家思想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仁人君子,从而把他当作绅士对待;法家则假定每个统治者都是无赖、骗子或窃贼,所以在政治体系中采取种种措施防止他将不正当的企图付诸实施。很明显,前者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后者是西方人的观点,也是韩非子的观点。正如韩非子所云,我们不应该期望人们的行为端正,但是我们应该能够防止他们的行为出轨。这就是法家哲学的道德基础。换言之,我们不能期望我们的统治者是仁人君子,总是在正义的大道上穿行。我们应该肯定他是假定的囚徒,并想方设法阻止这些可能的犯人鱼肉人民、出卖国家。 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后一种制度效果更为明显,它可以制止政治上的腐败。这样做比等着这些仁人君子们良心发现要高明得多。 然而在中国,我们所做的恰恰相反。我们并没有假定他们是可能的无赖、骗子或窃贼,尽管我们早就应该这么做了。相反,我们把他们当作了仁人君子。依照孔子的教导,我们希望他们是仁慈的统治者,爱民如子,我们期望他们诚实。我们对他们说:“干吧,公家的钱你就随便使吧。我们不要你做公开的预算,不要你公布帐目。”我们对军阀们说:“干吧,我们相信你会热爱人民,我们愿意让你凭良心向我们收税。”我们对外交官们说:“干吧,我们绝对信任你的爱国心,允许你缔结任何一个国际条约而不用事先经过我们同意。”我们对行政官员们说:“如果你变成仁人君子,我们会给你立牌楼,永久瞻仰。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也决不会把你关进监狱。”再也找不出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其人民是这样仁慈地对待他们的行政官员们。韩非子说,一切都大错特锗了。我们对官员们的道德天赋期望太高了,不免有些冒险。如果韩非子活在今天,他会建议我们把这些官员们假定为无赖、骗子或窃贼,并对他们说:“我们不会规劝你去走仁义之道。你变成了仁人君子我们也不会为你立牌楼,然而如果你变成了无赖、骗子或窃贼,我们就送你进监狱。“这倒是结束我们政治腐败的更理智更迅速的办法。 这里,我想引用韩非子的一段话。他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这已是一个很乐观的估计——著者注),而境年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韩非子否认“父母政府”有任何好处,因为即使是父母也未必能够成功地管理自己的子女。期望统治者热爱人民像热爱自己的子女一样,是不理智的。他冷静幽默地问道:孔子以自己硕大的仁义聚拢来多少弟子呢?他在千千万万的人民中只聚集了70个弟子,这不是清楚地证明道德的无用吗?期望所有的统治者都像孔子那样以道德行事,期望所有的子民都像70个门徒那样喜欢道德,这难道不是很不理智的吗?他的这些话流露出一种令人愉悦的挖苦,淡淡的幽默,健全的理智。 韩非子对他的国家那些弊端的描述与当今中国的现状何其相似乃尔。那些地方官员及老百姓的性格特点与现代人如此相仿,我们在谈他的著作时,很容易就忘记他并不是在描述现代的中国。他把当时官府的腐败和人民的漠然归咎于法律保护的缺乏及制度的不完善。他没有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直截了当地认为政治体制有问题,人民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他说所有麻烦的产生都是由于缺乏“公开的和公平的法律”。他痛恨那些儒生们,把他们称作一群喋喋不休的傻瓜。这个称呼也适合于今天我们那么多“穿长袍的爱国者们”。他说那时官吏的腐败是受到鼓励的,因为没有刑罚。他说,“国地虽削,私家富矣。事成则以权长垂,事败则以富退处。”这些话完全可以用来形容大部分在大连或上海租界里居住的那些有闲阶级的成员们。他说,正因为缺乏制度,人们的升迁要靠他与某党派的关系,于是,他们的精力要放在社会应酬之上,而不是放在如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之上。这些话放在今天是否也是真理,只有当官的以及当官的候选人,才最明白。 韩非子的著作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章节,其中有一个很有意义的名词“公民”。这个章节试日解释中国老百姓对国事普遍的淡漠。他说:“民之政计,皆就安利而避危穷。今为之攻战,进则死于敌,退则死于诛,则危矣。弃私家之事,而必汗马之劳,家困而上弗论,则穷矣。穷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门而完解舍,解舍完而远战,远战则安。行货赂而袭当涂者则求得,求得则私安,私安则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众矣。” 我们今天仍然是有太少的公民,大多的私人。其原因在于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这与道德无关,罪恶在制度。如果一个人有公共精神,他就会有危险。那么很自然,他就会对国家大事采取漠然置之的态度;如果对贪婪腐败的官吏没有惩旬,那么,要求人们不贪婪,不腐败是对人性提出了过高的要求。 所以,韩非子相信,应该建立任何人,无论是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都不得违犯的法律制度,他认为法律是至高无上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种法律能取代一切个人偏爱和私人关系。这里,我们看到的不光是一个几乎属于西方的平等观念,而且看出了一种最不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很奇怪,与儒家“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教义相反,我们看到了一位法家,他宣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他所设想的法律是人不分贵贱、贤愚,一概都要遵守的。他推行一种由法律进行机械统治的理论,甚至认为不再需要什么聪明能干的统治者——这些机械观点完全不像中国人的观点。 所以,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加入了道家的成份,“明君无为于上”。君主不应该有所作为,因为他看到以前的君王一般都无所作为,政绩平平。所以应该有一部政府机器,它的运转是那么公平,那么完美,我们的统治者是否明达则无关紧要了。于是,君主就成了一个挂名的国家元首,就像当代君主立宪的政府一样。英国有一个国王为建筑物奠基,为轮船命名,为人们授勋。 但是,这个国王对国家来说并不重要。他是好是坏,聪明与否,或者比较一般,都无关宏旨。制度自己在运转。这实质上就是君王无为的理论,它由韩非子予以阐释,并在英国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把孔老夫子称作道德思想家,他的懦弱的道德说教被尊崇为“政治”理论,这实在是命运对他开的奇特的玩笑。让仁慈道德的人来管理政府,如此异想天开的观点,连大学二年级的学生都哄不过的。如果这种观点能行得通,我们满可以依靠汽车司机自发的谦恭有礼去调节纽约百老汇大街的交通秩序,而无需红绿灯了。任何一个有点头脑,有点历史常识的学生都会看到依靠所谓道德的力量,用孔子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政府总是世界历史上最腐败的政府之一。原因之一并不是因为中国的官员们比西方官员更堕落。一个简单而无情的事实是,如果你把这些官员当作正人君子,正如中国人一直做的那样,结果只有十分之一的人会成为真正的君子,十分之九的人会成为无赖、骗子或窃贼。然而,如果你把他们当做无赖、骗子或窃贼,用监狱相威胁,正如西方人做的那样,只有不到十分之一的人变为无赖、骗子或窃贼,十分之九多的人成功地使老百姓相信他们是仁人君子。结果你至少得到了一个表面上廉洁的政府。即使是这样一个表面上的东西也是值得争取的,这是中国早就应该争取的,这是韩非子两千多年以前的忠告,那也是在他被迫服毒之前的事。 中国今天所需要的并不是对政治家们进行道德的教化,而是给他们多准备一些监狱。在那些贪官污吏们可以大模大样地定购去横滨或者西雅图的一等舱时,谈论建立什么廉洁政府,纯粹是白费力气。中国现在所需要的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正直或荣誉,而是简单的法律处治,或者说是将那些既不仁慈,也不正直,也不荣誉的官员们拉出去枪毙的勇气。唯一能使官员们保持廉洁的办法是威胁说一旦劣迹被揭露就要处以死刑。那些认为我所讲的将人性置于法制之下的观点伤了他们感情的官员们,就应该多少想一想自己是否愿意在一个严格按照孔子仁政观点管理的股份公司中投资,在这里,股东们不举行任何会议,不清理帐目,别人也不查帐,为债务问题潜逃的财务管理员或经理也得不到惩罚。中国政府正是以这种绅士风度管理着。如果现在的政府有了什么改进,也是由于受了西方的影响。西方人敢于要求统治者清理帐目,不害怕这样做会使自己失掉任何绅士的荣誉。 然而,在中国政府得到彻底改造之前,它就永远会像一个混乱的股份公司。这里只有经理和职员们在牟取暴利,股东们却在失去信心,都感到沮丧——他们就是中国的黎民百姓。 第七章 文学生活 文学的特性 一种区分中国人把文学分为两种:教化的和娱乐的,或称为“载道”的与“抒情”的文学。两者的区分显而易见:前者是客观的,阐述的;后者是主观的,抒情的。中国人都声称前者比后者具有更大的价值,因为它能够陶冶人的性情,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基于这一观点,他们便看不起小说和戏剧,认为它们是“区区小技,不足以登文学之大雅之堂”。而诗歌则不然,他们不仅不轻视,其修养与尊崇程度且远胜于西方。不过事实上,中国人全都在暗地里阅读小说和剧本。一位官员在他的文章中可以大谈其仁义道德,然而在私下的谈话中,你可以发现他对《金瓶梅》和《品花宝鉴》中的男女主人公了如指掌,前者是典型的色情小说,后者的同性恋等淫秽描写与前者也不相上下。 原因是显而易见的。“教化的文学”从总体上看质量较次,充满了道德说教的陈词滥调和极为幼稚的推理过程,并且由于害怕被斥为左道邪说,其观点也被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故而中国文学中有可读性的部分只是西方观念上的文学,包括小说、戏剧和诗歌,亦即想象的文学而非观念的文学。在这种情况下,本非经济学家的学者在写有关赋税制度的文章,不会持镰的文人却在写农业的状况,并非工程师的政治家在写诸如“黄河保护方策”(最为普通的话题)等文章。就学者们的观点而言,他们只不过是在孔学之中翻翻筋斗,在孔庙门庭里寻找牛毛而已。他们谴责庄子这位对孔学最伟大的诽谤者,然而他们都读庄子的著作。他们中有人甚至敢玩玩佛教经典,不过他们对佛学的崇拜是浅尝辄止,他们对素食主义也是半信半疑。他们害怕被视为异端邪说,就像达摩克里兹害怕头顶上随时可能坠落下来的利剑①。这就是对独创性的恐惧。那些自发的文学,总是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心灵的自由驰骋”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孔门里的筋斗”翻得无论多么娴熟,也只是孔门里的筋斗而已。 不过,在一个学者如云的国家,仁义道德反复讨论了2500年,观点毕竟不可能没有重复。事实上,科举考试中的一流作品,要是译成简单的英语,其单纯幼稚程度准会让英国的读者瞠目结舌。出自一个伟大头脑的文学巨制给人们的印象却如跳蚤游戏一般滑稽。于是,作家只能在小说和戏剧的天地里发挥他的创造力,舒但他的自我,展示他的想象力。 事实上,一切有价值的、反映人类心灵的文学,都发源于抒情。观念的文学也是如此:只有发自人们内心的观点才会留存于世。早在1795年,爱德华。杨就在他的《论独创之文》一书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17世纪一位杰出的批评家金圣叹曾在其著作中反复指出“诗者,人之心头忽然一声耳,不问妇人孺子,晨朝夜半,莫不有之。”文学的起源就是这么简单,尽管有文学教授用修辞和作文的技巧来加以拖累。金圣叹还说过:“文人非勉强说话,非被迫而说话,但意会所到,出白天机,有不期说而说者。有时叙事,有时舒其胸中积慷,所言者既已尽所言,即搁笔不得赘一字。”文学作品之所以有别干一般作品,就在于它写得美,一般作品则不然,而美的作品则能够流传下来。 ①达摩克里兹之剑,比喻迫在眉睫的危险事物。 文学起源于抒情,这使我们得以把文学看作人们心灵的反照,并把一个民族的文学看作这个民族精神的反照。如果把生活喻为一个大城市,那么写作就是屋顶上的天窗,人们通过这个窗口观察生活。阅读某人的作品,也就是从这个人打开的天窗来看生活,因而也获得他对生活的观点。星辰、云朵、地平线上的层峦叠蟑以及城市里的大街小巷和各家屋顶等等,都还是原来的样子,然而通过不同天窗看到的城市却各有其独到之处。我们考察一个国家的文学,无疑是想见识一下这个国家最伟大的心灵是怎样看待生活的,而他们的表达方式又是如何各不相同。 语言与思维 中国文学的媒介(亦即汉语)的特性,在很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文学发展的特殊性。把汉语与欧洲语言作一比较,人们就会发现中国人的思维与文学的特性,在多么大的程度上是源自汉语的单音节性。汉语中像“jing”、“chong ”、“zhal1g”①这样的音节,语音效果惊人地相似。单音节性决定了汉语写作的特性,汉语写作的特性又导致了文学遗产继承的连续性,因而甚至多少促成了中国人思维的保守性。进而言之,它甚至韦助于书面语与口语的进一步分化。这又反过来使书面语变得难以学习,使之成为上层阶级的特权。最后,单音节性也直接影响了某些中国文学作品的风格特性。 每一个民族都发展了一种最适合于本民族语言特性的写作系统。欧洲不会在象形原则上发展其写作系统,因为印欧语系语音结构具有大量的辅音和无限的不定组合关系,需要分析型的字母,图画文字则远远不足以代表所有的单词。由于没有一个表意系统可以单独使用,汉语就用象形原则并通过语言规则来加以补充,然后才有较大的发展。这些基本的形符于是就只因其语音上的价值而存在。事实上,汉语辞典里四万余字,有十分之九是通过语音组合的原则构造起来的,有大约1300个作为语音符号的表意文字。像汉语这样的单音节语,只要有大约400 个音节组台也就足够了(声调不计在内),比如:“jing”、“chon8 ”、“zhang”。然而在日耳曼语言,要为每一个新的语音组合发明一个新的象形符号显然不可能,比如德语的“schlacht”和“kraft ”,或者英语的“scratched ”、“scraped ”、‘’splash“、‘’scalpel ”。 汉语没有发展一种西方意义上的语音文字,因为意符作为音节使用已经足够。如果中国人是用如同德语的“ schlacht ”和“ kraft”或者英语的“scratched”和“sca”这样的词语来说话,那么这种需要本身就早已使他们发明了一种表音文字了。 汉语中单音节的发音与书面文字间的适当调整,是显而易见的。音节形式的极端缺乏,是汉语的特点,其结果是出现了大量的同音字。比如“bao ” 包括超过一打的意思:“包”、“抱”、“饱”等等。由于形象原则运用到具体的事物或行为的时候受到限制,而且它也比较复杂,原来的“包”字就纯粹作为一种语音的符号被借去指示其他的同音字。于是就发生了一场很大的混乱,直到汉代书写体多少确定下来之前,我们有不少这样的借以指示其他词语的假借字。于是就产生了一种需要,迫使中国人不得不给“包”字加上一个符号(称“部首”)来表示各种不同意义的“包”。 ①这里用的是威妥玛式拼音。下同。 音符的使用不是很确定的。于是就产生了以下这些字,它们的发音都是“bao”或“pao”,在现代汉语里声调不同,每个字都含有“包”,然而各自加上了不同的部首:抱、跑、袍、饱、泡、炮、鲍、胞、炮、咆、刨、苞、雹,这样,“包”加上“手”表示“围抱”,加上“足”表示“奔跑”,加上“衣”表示“长袍”,加上“食”表示“吃饱”,加上“水”表示“水泡”,加上“火”表示“鞭炮”,加上“鱼”表示一种“鱼”的名称,加上“肉”表示“子宫”,加上“石”表示“大跑”,加上“口”表示“吼叫”,加上“刀”表示“切削”,加上“草”表示“花蕾”,加上“雨”表示“冰雹”。这就是为解决同音字问题所进行的调整。 假如问题不在于同音字,假如汉语里有像英语“scraped ”“scratched ”和“scap1 ”这样的词语,假如中国人造字之初就发明了“sc—a —P ”,这些音素的基本符号,他们也同样会被迫区分“cape”与“scape ”、“scape ”与“scrape”、“scrape “与”scraped “,以及”scrap “与”scrated“的发音的话,其结果就必然需要有符号字母来指示”s 、r`ed(t )、p 、ch“等等。要是中国人做到这点,他们就会有字母,他们中有文字能力的人也就更加普遍。 然而,汉语的单音节性决定了它使用象形原则的必然性。这个事实本身就深刻改变了中国人学习的特性与地位。由于中国文字本身的特点,其字形在口语中同样反映不出来。一个语符在各种不同的方言甚至语言中可以有完全不同的发音,就像基督教里的十字架在英语里念作“crOss ”,在法语里读成“croix ”一样。这与老大帝国统一的文化有紧密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汉字的使用,人们在时光流逝了一千多年之后尚能阅读儒家经典。我们可以作这样一个有趣的假设:孔学的经典如果在公元六世纪时就不为人们读懂,那么孔学的崇高地位又将发生何许变化呢? 确实,中国文字在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时候经受了一场巨大的变革,如今连孔门学者部分为两大阵营:一派相信古文经学,研究孔宅壁缝里免遭劫难留存下来的书籍,另一派则相信今文经学,研究那些年老学者凭记忆记录下来的经典,这些老人在短命的秦朝幸免于难。然而始自公元前213 年,持续出现了不少儒学著作,其形式相对来讲有一些不太重要的改革。这些著作要为儒家经典作用于中国人心灵的催眠力负大部分的责任。 只要符合孔学早期著作,也就合乎整个文学传统,汉代以后尤为如此,一个中国学生只要能读懂一百年前的著作,也就能使自己读懂13世纪、10世纪乃至2世纪的作品,这种方便程度如同一个现代艺术家能够像欣赏罗丹的作品那样欣赏维纳斯。人们会纳闷,如果过去对于我们来说不是那么容易理解,那未古代传统的力量还会如此之盛吗?中国人的心灵还会这样保守,这样囿于过去吗? 然而另一方面,这种文字的使用也有助于形成一种稳固的文学语言,称文言,它与口语全然不同,因而也远非凡夫俗子所能掌握。对口头语言的记录自然要随活的语言的变化而变化,而文言由于不太受语音变化的影响,在习语和语法上有更大的自由。它不受到任何口语规则的束缚,并逐渐地有了自己的结构规律和大量的习语,这些都在历代文人墨客的著作中积累下来。 于是书面语就获得了一种独立的存在,不过多多少少也随着不同文学样式的变化而变化。 随着时间的流逝,文学语言与活的语言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大,直到今天,照心理上的难度而言,学习古文与学习外文已相差无几。文言与口语两者的句子结构规律也大相径庭,因而仅仅把现代汉语的词句换成文言的同句,还远不足以称为文言文。比如“三两银子”,就必须在句法上能换为“银三两”,又如现代汉语中“我从未见过”,就必须写成“余未之见也”,宾语通常放在否定动词的前面。现今的中小学生在学习古代汉语时常易犯习惯用法上的错误,正如初学法语的英国学生会说“je vois vous”一样。如同学习外语需要大量接触才能真正掌握其习惯用法,同样,文言写作也需要把名篇佳作反复背诵多年(至少十年),然后才能写出像样的文章,也正像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真正掌握一门外语一样,事实上也只有极少数中国学者能够写出真正符合语法习惯的文言文。事实上,现在只有三四个中国人能写出符合周代语言习惯的文言。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只能忍受那种连外国人也很容易就能掌握的充满书卷气的语言,这种语言已经失却了母语的真味。 中国式文字的使用使得这种发展成为可能。而且,文字与语音的脱节又加强了文字的单音节性。事实上,口语中的双音节词在文章里是可以用单音节字来表现的,因为字体结构本身已经使意义十分明确了。于是,我们在口语中需要讲“老虎”,以区别于其他超过一打的发音相同的字眼儿,但在书面语中一个“虎”字也就足够了。文言中的单音节字明显多于口语,因为其背景是阅读而非口头发音。 这种极端的单音节性造就了极为凝炼的风格,在口语中很难模仿,因为那要冒不被理解的危险,但它却造就了中国文学的美。于是我们有了每行七个音节的标准诗律,每一行即可包括英语白韵诗两行的内容,这种效果在英语或任何一种口语中都是绝难想象的。无论是在诗歌里还是散文中,这种词语的凝炼造就了一种特别的风格,其中每个字、每个音节都经过反复斟酌,体现了最微妙的语音价值,且意味无穷。如同那些一丝不苟的诗人,中国的散文作家对每一个音节也都谨慎小心。这种洗炼风格的娴熟运用意味着词语选择上的炉火纯青。先是在文学传统上青睐文绉绉的词语,而后成为一种社会传统,最后变成中国人的心理习惯。 这些文学技巧造就的困难,使得中国识字的人极其有限,这一点无需详述。识字人的有限又反过来改变了中国整个社会结构和整个中国的文化气质。人们有时会想,假如改用拼音文字,改用屈折语,那未中国人对他们的上级还会如此温顺和谦恭吗?我时常感到,如果中国人能够在其语言中多保留一些词首或词尾的辅音,那未他们不仅能够动摇孔子权威的基础,并且很可能早就打破其政治结构,让知识得到广泛传播,出现长期的承平气象,并在其他方面得以稳步前进,发明更多诸如印刷术、火箭之类的东西来影响这个行星上人类文明的历史。 学术成就 我们有一种非经典性的文学,也就是由那些敢于打破经典性传统的无名作家所创作的想象的文学。他们直抒胸臆,为创作所带来的欢乐而进行创作。 在讨论这些构成西方意义上的优秀小说和戏剧之前,也许应该先考虑一下经典文学的内涵,考虑一下中国文学的特性,考虑一下众多的文入学士们的生活与教养。他们靠人民养活,主要从事道德说教,没有任何有意义的创造。 那未,这些学者到底写了些什么,他们内心深处在想些什么呢? 中国是一个学者的国度,文人学士是统治阶级。至少在天下承平之年,十分提倡对学术的崇尚。这种对学术的崇尚甚至已经达到一种普遍的迷信程度,任何写有文字的纸张都不可随意丢弃或派其他不适当的用场,而是应该收集起来焚于学堂或寺庙内。战乱年代,情形稍有不同,兵丁常常闯入文入学士家中,不是把古本珍本藏书用来饶火,就是用来擤鼻子,或者干脆连房子一股脑儿付之一炬。然而这个民族的文字活力过于旺盛,兵丁们书烧得越多,人们藏书的规模却越大。 在公元600 年左右的隋朝,皇家藏书已达37万册。到了唐朝,皇家藏书计有20万零8 千册。1005年的宋朝,编就了第一部类书,共计1000卷。接下去一个御览版本是《永乐大典》,由永乐皇帝(1403—1424)召集人员编成,计有22877卷,装成11995 册,收集了经过编选的古代稀有著作,清朝,乾隆皇帝最具有政治家风度之一举,乃是诏令彻底清查尚存的书籍。其表面目的是要将其加以保存,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目的是销毁那些对满族统治流露不满的著作。他成功地收集了36275 卷册,全书缮写成七部,定名为《四库全书》。但他也同样成功地或部分或全部销毁约2000部书籍(其中有的部分罹难,有的则是全书遭到厄运)。这次运动造成的文字狱约达20起之多,作者或被革职,或被监禁,或被鞭打,有的甚至丧命,有的宗祠遭毁,有的家人被卖为奴——这一切都仅仅因为一字之误!《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所收书籍,都是依照正统标准认为值得加以保存的。有不少书籍仅在提要里简略介绍了一下,却没能收入《四库全书》以期永久流传。这些准备永久保存的书籍当然不会包括像《水浒传》和《红楼梦》这样名符其实的独创性著作。不过其中包括大量的“笔记”,写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从历史考据到香茗名泉,以及狐仙、水怪、节妇的小品,都是中国学者的兴趣所在。 那么,这些书里讲些什么呢?考察一下由《四库全书》统一流传下来的中国国书的正统的分类系统是十分有趣的。中国的书籍分成四个大类:(一)经,(二)史,(三)子,(四)集。经部包括经籍及其注释书籍,这浪费了中国学者的大部分光阴。史部包括断代史、专门史、传记、杂录、地理(包括游记、乡土记或名山志)、行政体系、法律、法规、书目文献和历史批评,干部之名,原借自周代诸子,后来包括中国各种专门技艺和科学(正如西方大学里的哲学),有军事、农业、医药、天文、占星、巫术、算命、拳术、书画、音乐、房屋装饰、烹任、草木鸟兽虫鱼、孔学、佛学、道学、参考书籍,以及许多上面已经提及的“笔记”,记载了杂乱无章、未经筛选、道听途说、未曾分类的资料,内容涉及所有的宇宙现象,尤其偏爱那些怪诞的和超自然的现象。在流行书铺内,小说也划入此类。集部可称为文学部,因为它包括了学者的文集、文学批评,以及专门的诗歌集和戏剧集。 科学的分类总比其内容显得更加仪表堂堂。事实上,中国并无专门的科学可言,只有系统解释古籍经典的小学和史学确实是经过确切分类的知识的分支,也给人们提供了煞费苦心去钻研的领域。天文学中除了那稣教士的著作之外,其他都与占星术极为接近,动物学和植物学十分接近烹任法,因为许多动物、水果和蔬菜是可供食用的。一般书铺里,医学通常与巫木和算命相放在同一个书架上;心理学、社会学、工程学和政治经济学都蕴藏在笔记之类的书籍里,其中有些作家的作品,被划入子集的动植物学和史集的杂录之中,他们获此殊荣是因为他们笔记的专门化性质,但是他们的著作,突出者除外,在神韵和技巧上,与集部的那些笔记并无根本区别。 大体上,中国学者有三条造就天才的途径:真正的学术研究,科举仕途,还有经籍意义上的文学。我们可以照此把中国的读书人分为三种类型:学者、贵族和作家。培养学者和举子是两条根本不同的道路,故而人们很早就需要作出抉择。曾经有一个举人,或称第二级候补官员,居然从未听说过作为儒学十三经之一的《公羊传》。也有不少卓有学识的学者一辈子都写不出一篇“八股文”,去通过科举考试。 但是,古代中国学术的精神是值得赞美的。学者中的优秀者,能够与西方的科学家相媲美。他们同样执著地献身于学术研究,含辛茹苦,尽管常常缺乏科学的技巧,他们的著作也常常不乏西方人那样明晰晓畅的文体和缜密无懈的推理。在古代中国,做学问意味着艰苦卓绝的努力,要阅读大量的书籍,且需具备一个几乎超人的记忆力,因而只有终身致力于学业,才有成功的可能。有些学者能够从头至尾背诵洋洋大观的司马迁的《史记》。因为没有任何索引系统,人们就不得不依靠自己记忆的贮藏量。事实上,容易在任何百科全书中找到出处的学问往往是被人看不起的,好的学者是不需要百科全书的。我们有不少这样有血有肉的百科全书。如果真的需要查考出处,他们也毕竟不太在乎花费一时半刻,或者一天的光阴。英国贵族常常为猎取一只狐狸而忙乎一整天,兴致丝毫不减,中国的文人学士也以同样的兴致去“追踪”自己的猎物。结果发现了与猎物毫不相干的东西时,他们也是同样扫兴,而迫踪狐狸到了它的巢穴时,他们又是同样振奋。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中国的学者才会单枪匹马地创造出不朽的巨著。比如马端临的《文献通考》,郑樵的《通志》,以及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和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 清初学者顾炎武在研究文化地理学的时候,时常随身携带三车书籍出游,一旦发现史籍与事实不符,或与老人们的叙述(他第一手材料的来源)有出入,他会当即在文献上加以更正。 这种对知识孜孜不倦的探求,在精神上毫不逊色于西方科学家的工作。 中国的学问中有不少领域可资苦攻和有条有理的研究。比方有说文、音韵史、古籍校勘、古籍整理,以及古代礼仪、习俗、典礼、房屋装饰和习惯的研究,还有经籍中鸟兽虫鱼之名的查证核实,铜器、石雕、甲骨上的文字研究,以及元史中异族名字的考据等等。另一些人则醉心于研究儒家以外的先秦诸子百家,或者元杂剧、《易经》、宋代理学、中国绘画史、古币、中国的突厥语和蒙语等等,这一切都与师承和时尚等大有关联。在清代中叶,中国的文学研究达到鼎盛时期,成果收入《皇清经解》和《续皇清经解》,有400 种,共1000余册,包含某些对特别专门的学科和课题进行研究的文章。这些论著在本质和精神上,都与现代大学的博士论文极为相似。不过在学术上更为成熟,花费的时间也更长。据我所知,其中有一部作品竟花费了作者30年的光阴。 学府 但是,真正的科学家总是为数不多,西方也是如此。另一方面,正如美国有不少Ph.D(哲学博士)一样,我们有不少官场上的候补官员,他们需要一个职位来获取生活之资和他人的尊敬。也许中国的候补官员比美国的哲学博士给社会带来的祸害更为严重。他们都通过了一场考试,这就意味着他们 要用自己平庸的智力完成相当的劳作;他们也都是纯粹出于商业上的原因来争取某种资格;他们都获得了一种教育,教给他们如何与书本打交道,如何出卖自己别无他用的知识。 然而,中国的哲学博士有更明确的官僚资格。他们之中不乏真正的天才,他们获得这些学位,并不是出于什么世俗的原因,而仅仅出于兴趣;他们爬得很高,达到了科学的最高一级,晋升了进士或翰林。他们都能出任地方官吏或留做京官。大部分人则很体面地成为最初两级的秀才(相当于学士)和举人(相当于硕士)。还有许多人连秀才都捞不到,则被称为“童生”或“诸生”。有不少这样的“童生”(他们都是成人)受官府或地方基金的供养,云集四乡,就像失业者一样。 在这最初两级学衔的以及毫无学衔的人里,学识较好的一些人成为教书先生,较差者则成为乡绅。他们是业余的律师,以包揽诉讼为业,常与衙门相互勾结,或者垄断税收,与当地豪门串通一气。他们能死记硬背《五经》,大部分人还可以背出朱熹的官方注解。在他们看来这是孔学真理之唯一正确的解释。除此之外,他们在学术上毫无所知。他们写不出漂亮的诗篇,他们为科举考试而作的准备局限性太大,他们学的八股文又是如此死板,他们根本不能写出一篇像样的新闻报导或者一张简单的涉及极其庸俗的商品名称的商业短笺,这一点他们不如熟练的生意人,后者轻而易举地超出了这些读书人。不过,这些人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他们有阶级觉悟、阶级组织和阶级意识。下面,我引用顾炎武写于清初的一段论述“生员”的文章:合天下之生员,县以三百计,不下五十万人,而所以教之者,仅场屋之文。然求其成文者,数十人不得一,通经知古今,可为天子用者,数千人不得一也。然器讼遗顽,以病有司者,比比而是。……一得为此,则免于编氓之役,不受侵于里胥;齿于衣冠,得于礼见官长,而无笞捶之辱。故今之愿为生员者,非必其慕功名也,保身家而已。以十分之七计,则保身家之生员,殆有三十五万人,此与设科之初意悖,而非国家之益也。……今天下之出入公门以挠官府之政者,生员也;倚势以武断于乡里者,生员也;与胥吏为缘,甚有自身为胥吏者,生员也;宫府一拂其意,则群起而哄者,生员也。把持官府之阴事,得与之为市者,生员也。前者噪,后者和;前者奔,后者随;上之人欲治之而不可治也,欲锄之而不可锄也,小有所加,则日是杀士也,坑儒也。……天下之患,莫大乎聚五方不相识之人,而教之使为朋党。生员之在天下,近或数百千里,远或万里,语言不同,姓名不通,而一登科第,……朋比胶固,牢不可解。书牍交于道路,请托偏于官曹,其小者足以蠢政害民,而其大者,至于立党倾轧,取人主太阿之柄而颠倒之,皆此之繇也。 …… 顾的这篇文章,写于这种罪恶昭然若揭的时期,不过这些学士、硕士以及受过教育的游民的寄生虫本质,都代代相传至今,未始有任何变易,他们在今天被称作“大学毕业生”。 当然,他们也并非都是这样的恶棍。每个城镇、乡村里总有几位善良、隐居、俭朴、知足常乐的读书人,他们属于被压迫阶级而非压迫阶级,因为他们选择了君子固穷的道路。偶尔一个城镇里也会有几位道德高尚的学者,他们故意避免应试,埋头于学术之中。学术著作常可朔望出于这些学者,以及那些较为聪明和成功的候补官员之手。 就整体而言,旧式文人无论如何要比现代大学毕业生正统得多。他们对 世界地理的知识可能不太可靠,但在性格的陶冶和举止的修饰上都比较地道。无论是旧式的还是现代的教育体制,都傻乎乎地相信可以用一系列考试来测量一个人的知识,并深受这样一个愚蠢信条之苦。考试本身有其机械的本质,它强调知识的贮存而不是发展批判思维的能力。批判思维的能力是不能简单地打上75分或95分的,而古罗马与迦太基之间三次战争的日期却是可以打分的。并且,大学里任何一项考试都必走是这样一种性质:在考前一星期通知学生,学生便可以作好准备,否则大家都通不过,而任何靠一星期死记硬背得来的知识,也很容易在同样短的时间内遗忘殆尽。能够杜绝学生死记硬背的考试体系至今尚未设计出来,而现行体制的受害者只是那些教授,因为他们由此而相信学生真的领会了所学的课程。 旧的学府制度无论是乡塾还是书院(较高级的学府),比起现在的大学制度有着明显的优越性。道理很简单,除了极具偶然性的科举考试之外,旧式学府制度从不依赖“学分”和“分数”。它是一种导师制,先生确切地知道学生已经读了些什么,什么还没读,师生关系十分紧密和睦。没人升级,也从来没人“毕业”,也没人为文凭而读,因为这些东西根本就不存在,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被迫去计算时间,被迫等待学习最差的同学赶上来。没有人会被要求在某一个星期二上午读三页经济学,又到某页的第二段为止;他如果有兴趣,尽可以读完这一章。他要是真的感兴趣,准会这么做的。总括一句,以前没人相信,或企图使他人相信,通过心理学、宗教、推销术和英国宪法等课程“学分”的积累,就可以培养出一位受过教育的人。同样,以前也没人相信,或企图使别人相信,你可以通过要求一个人“阐释”莎士比亚的一个段落,问他《奥赛罗》的出版日期,或者提问有关伊丽莎白时代的习惯用语来“测试”他对莎士比亚的欣赏程度。大学教育给人带来的唯一后果是使他永远厌恶伊丽莎白时代的习惯用语和集注本上的各种解释,以至在自己的一生中都将永远避莎士比亚唯恐不及,仿佛躲避毒药一般。 散文 中国古典文学中,真正优秀的散文并不多见。这个观点听起来也许太不公平,需要解释阐明一下。有不少散文给丽夸饰,独具一格,价值极高。还有一些散文像诗一般,声韵节拍安排妥帖,显然可以吟唱。事实上,无论在学堂还是在家里,通常所谓散文的朗读实际就是吟唱。英语中是找不出一个确切的词语来描述这种朗读方式的;所谓“吟唱”,就是高声朗读诗作,带上一种抑扬顿挫的夸张语调,不是照着一种固定的声调语调,而是在总的调式中,又多少依据各个元音的调值不同来决定吟唱方式。这有点类似圣公会教长颂读“日课”那样,但每个音节却要拖得更长一些。 这种诗一般的散文在公元五六世纪发展到极坏的地步,与绔丽夸饰的散文融为一体。它直承于“赋”这种夸张的用于朝廷祝歌颂词的文体,其不自然有如宫体诗,其笨拙有如俄国芭蕾。这种绔丽的散文,四个音节和六个音节骈偶交织——又称“四六文”或“骈体”——只能出现在一种死的语言或经过高度雕琢的语言中,与时代生活的现实完全隔绝。但是,无论骈文、诗化散文还是什么夸饰的散文都不是优秀的散文。它们可能被称为优秀的散文,但那是因为沿用了一个错误的文学标准所致。笔者意下之所谓优秀散文,须具备围炉闲谈的气氛和节奏,有如伟大的小说家笛福、斯威夫特和包斯威尔①的文笔。而这种散文只能用一种有生命力的而非人工雕琢的语言来完成。 极其优秀的散文可见于小说这种用白话写成的非正统文学里,不过,我们这儿讲正统文学,故而先不谈小说。 ①包斯威尔(BOswel1 ,1740—1795)。英格兰作家,律师。 文言的使用会使文章具有一种极为干练的风格,故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散文。优秀的散文首先必须能够反映日常生活,丈言则不称此职。其次,优秀的散文需要有足够的篇幅来充分显示其叙述才能,而文言则往往倾向于惜墨如金,经典作品讲究浓缩、字斟句酌、纯净和反复组织。优秀的散文不应该讲求典雅,而古典散文却以典雅为唯一旨趣。优秀的散文是自然地大踏步向前,古典散文则是备受束缚,用裹着的小脚走路,且步步都要走得有艺术性。 优秀的散文或许需要1 万至3 万的词语来全面描写一个人物,比如利顿。斯特雷奇或甘梅利尔。布雷德福的肖像描写,中国的传记肖像描写则被限制在200到500 字左右。优秀散文的结构不一定要过于均衡对称,而骄文却恰恰讲究对称。 更有甚者,优秀的散文应该是随便的、谈话式的,陈述个人看法的,而中国文学艺术的特点则在于将个人感情隐藏起来,代之以无个性的外表。我们也许会以为侯朝宗给情人李香君立传至少得用上5000字的白描,但实际上《李姬传》只用了395 字,他仿佛在略述几句邻家老姻的美德善行,由于这样一个传统,后人要研究过去人们的生活状况,只能在三四百字间揣摩,而见其大概了。 实际情形是,文言极不适合于讨论或叙述事实,这就是小说家不得不凭借白话来进行创作的原因。约写于公元前三世纪的《左传》仍有描写战争的能力。中国散文大家司马迁(公元前140 一前80?)的语言尚与当时的语言十分接近,敢于掺入一些后世学人讥为“粗俗”的词语,他的语言雄浑有力,为后世文言作家所难匹敌。后来的王充(公元27—107 )也能写得一手好散文,困为他或多或少在表现自己的思想,反对“典雅绮丽”的文风。然而,此后优秀的散文几乎不可能有了。文言变得精炼和讲究,比如陶渊明(公元372 —427 )的《五柳先生传》。此文是他自己的肖像,只用了125 个汉字,被认为是创作典范:先生不知何许人也,亦不详其姓字。宅边有五柳树,因以为号焉。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欣然忘食。性嗜酒,家贫不能常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次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眠,曾不吝去留。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箪瓢屡空。晏如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 根据我们的定义,这是雅致的散文,而不是优秀的散文,这是死的语言的明证。假定一个人被迫只能阅读这种散文——肖像描写极其模糊,事实的叙述则轻描淡写——那么这种散文会给他的智慧带来什么影响呢? 这使我们进一步考虑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中国散文作品的智慧成分。 中国的图书馆或书铺里充斥着各种文集。如果你随手拿起一个作家的“集”(这在中文图书的分类中总是占有最大的一类),考察其内容,你就会感到置身于一个由杂文、小品文、传记、序跋、叙赞、官函以及涉及历史、文学、神怪等各种笔记所组成的沙漠之中,茫茫然不知所措。最明显的特点是,此类著作中几乎有半数是诗歌,所有的学者都是诗人。如果我们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作家也曾就其他话题写过一篇篇的文章,那未这种混杂的现象也许就情有可原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这些杂文小品包含了许多作家的文学创作的精华,也是大部分作家唯一的文学创作活动,这是中国文学的“佳品”。中国的小学生在学习散文的时候,总是要把这些文章当作范文来整段整段地背诵。 如果我们再进一步考虑到,这些著作代表着多少代以来一个泱泱文学大国无数文人学士们的无数文学创作活动的主要部分,人们就会感到灰心或完全失望。也许我们是在用一个陌生的对之并不适合的标准去判断这个事实的。在他们的文章里也总是有人性的因素,有人们的欢笑与悲哀;在这些著作的背后,也总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的个人生活和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都会使我们感兴趣。但是,作为现代人,我们会情不自禁地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归有光是当时第一流的作家和文学运动的领袖,但当我们阅读他为母亲写的传记时,当我们意识到这是他毕生从事学术研究的最丰硕的果实时,当我们发现它纯粹是模仿古人的语言技巧,人物塑造苍白无力、事实空洞、感情肤浅时,我们有权利感到失望。 中国古典文学中优秀散文是有的,但这需要人们独具慧眼,运用一个新的价值标准,自己去寻找。无论是思想和情感的解放还是文体的革新,人们都需要到一群稍有些不太正统的作家中去找。他们的思想中多少有一点左道邪说,他们具有这么多的智慧内涵,自然会歧视并试图打破文体的框架。这样的作家比方有苏东坡、袁中郎、袁枚、李笠翁、龚定盦,他们都是知识界的叛逆,他们的作品总时时遭到朝廷的禁止或极大贬斥。他们的作品或思想都具有一种体现了他们个性的风格,正统文人视之为过激思想的产物,有害于道德教化。 文学与政治 自然,语言的束缚带来了思想的束缚。文言是死的,根本不可能表达一个确切的思想,结果总是泛泛而谈、模糊不情。在这种泛泛而谈的气氛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学者们,完全缺乏逻辑推理的训练,故而议论中经常显示出一种极端的幼稚。这种思想与文学的不一致,造成了一种认为思想与文学互不相关的情形。 这就把我们带到文学与政治的关系上来了。要弄懂中国的政治,就得了解中国的文学。我们或许应该避免“文学”一词,而说“文章”。这种对“文章”的尊崇,已成为整个国度名符其实的癖好。这一点在现代的公告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无论学生团体、商业机构、还是政治党派,在草拟这样的公告时、总要先考虑语音是否嘹亮悦耳,词藻是否可以修饰得更华丽。而报纸的读者在读这样的公告时也是首先考虑到读起来是否美妙动听。这种公告常常言之无物,但却总是讲得很漂亮,即便是露骨的谎言,只要说得漂亮,也会受到赞扬。 这样就导致了这样一类文章的出现,它们一旦被译成英语,看上去就极端愚蠢。我们看到最近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党派的公告是这样写的:“凡有损吾国权益侵犯吾国疆域者,吾辈将逐出之!凡危及天下承平者,吾辈将制止之!吾辈决心……吾辈将竭尽全力……吾辈需精诚团结……”现代的大众将 拒绝接受这样的一个公告。他们需要详尽确切的分析,说明当时国内外的政治形势,以及“逐出”侵略者和“制止”侵犯世界和平者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这种文学上的恶习有时会愚蠢到极点。有一则销售丝袜的商业广告竟长达500字,第一句是:“自从东三省沦陷以来……”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人都是心智简单的愚氓。他们的文学充满了泛泛而谈,但却很不简单。相反,尽管有表达上模棱两可、泛泛而谈等毛病,却也造就了一系列优美的表达技巧。这似乎有些奇怪,中国人对这种文学的训练极为娴熟,已经学会了如何透过字面的意思去理解文章的真意。是外国人的无能,读不出字面以外的意思呢,还是糟糕的翻译家的错误,在翻译过程中失去了汉语所谓的“言外之意”,结果使得外国记者既骂中国又骂自己,认为自己无法确切弄懂那些用字巧妙,表面上又没有任何恶意的公告。 中国发展了一种美饰文辞的艺术——如上所述,这大致上要归因于文言的单音节性——而我们也信仰言辞。我们靠言辞活命、靠言辞来决定政治或法律争斗的胜负。中国的内战总是以互相通电为形式的笔墨战为先导,平民百姓们刻苦地研读这些相互谩骂之词,还有客气的反驳,甚至有厚颜无耻的谎言。人们辛勤地研读并试图判断哪方的文体风格较为活泼典雅,胜对方一筹。与此同时,他们也完全明白,不祥的阴影正笼罩在地平线上。这就是汉语里的“先礼后兵”。即将叛乱的政党总是把中央政府说成“腐败”、“卖国”,而中央政府则更加圆滑地要求叛党“团结一致”、“致力于国家的统一”、“因为我们生于国难当头的时代”云云。与此同时,双方的军队已越来越靠近决战前线,壕沟也越挖越深。找到漂亮借口的党派总能在大众眼里获胜,于是,死的语言就变成了骗人的语言。只要你有一个中听的借口,你想干什么就可以千什么。 以下是中国人善用文学技巧的一些例子。当某省政府准备实行鸦片公开销售政策时,他们发明了一个聪明的四字诀作为口号:“寓禁于税”。只有这条标语才能将此项政策推行下去,任何其他口号都不能代替,上海战争之后,中国政府从南京迁都洛阳①,美其名曰:“长期抗战”。在四川,一些军阀强迫农民种植鸦片,竟聪明到想出要征收“懒税”来惩罚那些懒得不想种鸦片的农民。前不久,四川又炮制出一种新的税,称为“友好税”,换言之,现在的田赋已经30倍于正常值,要在此之上再附加一项,以使老百姓与士兵之间变得友好,让老百姓把钱付给士兵,使士兵不再自己外出抢劫。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私下经常笑话那些洋鬼子“头脑简单”的原因。 这种文字灾难只可能发生在一个笃信错误的文字标准的国家,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小学作文教学法所带来的恶果。一个现代的中国人,目睹这种文学暴行的出现,他只能做以下的两件事情中的一件。其一,他可以采取传统的文学态度,仅仅把它视为纯正的文章,不见得非要与应该叙述的事实有什么关联,然后品味其中的言外之意。否则,其二,他就必须要求文字与思想更为接近,要求一个新的文学标准,用一种更能表现人们的生活与思想的语言来写作。换言之,他必须把这拖沓冗长的表达方式的泛滥,更多地看作一种源于文学上的而不是政治上的恶行。但他也必须相信,只有剔除这种文学上的恶行,才能清除掉政治上的恶行。 ①原文如此。 文学革命 确实需要进行一场文学革命,这场革命在1917年终于爆发了,由胡适博士和陈独秀领导,主张用白话进行文学创作。当然,在此之前已经有过几场革命。唐朝的韩愈就反对过五六世纪的绩丽文风,提倡使用简明的文体,恢复一种更理智的文学标准,使我们能够看到一些可读性较强的散文。但这却使我们回到了周代的早期文学,仍然是正统的观点;它仅仅是模仿古人,这件工作并不容易,韩愈之后,文学风尚时而模仿周代,时而模仿秦汉。当韩愈自己也足以被称作古人的时候,唐代也变成在不同时期供人模仿的盛世了。宋人模仿唐人,明清作家模仿唐宋。这样,文学风尚就成了各种模仿之间的竞争了。 只是到了16世纪末期,才忽然崛起了一位人物,宣布“今人写今语”,表现出一种彻底的历史眼光,颇有远见卓识。这个人就是袁中郎,此外还有他的两个兄弟。袁中郎敢于以俗语寻常语入文。他提倡的文体曾蔚然成风,有一群追随者,自成一派,这就是有名的“公安派”(公安是袁的家乡)。 正是他曾致力于把散文从当时刻板浮夸的格局中解放出来。正是他曾说过,写文章只须“信腕信口”,也正是他尽力主张作家要有个人风格,相信文学只是“独抒性灵”,而性灵是一定不能受到压抑的。 然而,常语、俗语的运用,不久就遭到正统的御用批评家的竭力反对。 在所有的文学史书中,袁中郎都被斥为“轻薄”、“粗俗”、“不正统”。 直到1934年,这位个人风格的奠基人才被人们从部分或完全埋没中拯救出来。不过,即使是袁中郎,也没有勇气和胆识去提倡“白话”的使用,或者在写作中渗入方言土语。倒是那些通俗小说的作家,放弃了一切追名逐利的企图,被迫用白话写作,以求得大众能够读懂,是他们在活的语言中奠定了文学的基础。所以,当胡适博士提倡使用白话的运动展开之时,其准备工作已经由1000年以前的小说家为他完全做好了,这也是他反复强调的。凡是用新的方式写作的人,都已经有了第一流的佯板。这样,仅三四年光景,白话文运动就取得了辉煌的成功。 文学革命之后,出现了两大变化。其一,出现并形成了一种有个人特点,无拘无束的写作风格,以同氏兄弟为代表,即周作人和周树人(鲁迅)。值得注意的是,周树人受公安派影响极深。变化之二是:“汉语的欧化”,兼有句法和词汇两者,前者看上去是愚蠢的,而后者则是不可避免的。西方术语的引进是很自然的,因为旧的术语已不足以表达现代的概念。这一变化始于19世纪90年代的梁启超。但在1917年之后却愈演愈烈。人们对西方事物已有深刻的癣好,而汉语的欧化可以说是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癖好。不过这种引进的文风离汉语太远,因而无法长久。这种情形在翻译国外著作中尤为恶劣,它使得所著的东西不仅荒谬,而且使中国的一般读者无法读懂。 这实在应归罪子翻译者,因为他们井没有完全掌握那种外国语言,未能理解整句的含义,故而不得不逐字硬译(NotreDame de Paris《巴黎圣母院》实际上曾被译为《吾之巴黎妻室》)。请再设想一下,如果将英语先行词后面的长定语(现代汉语中无此格式)翻译成汉语,先来上整整几行一连串的修饰语,然后再出现中心词,当是何等怪诞模样!有一些变化显然是进步的,比如松散结构的引进。以往不可能将“如果”从句放在主句之后(我不去了,如果下雨的话),而现在却可以这样做了。这使散文变得更为流畅、更为灵活。 中国的散文有一个伟大的未来。它很快就可以和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散文在表现力和优美上相匹敌。最好的现代英语散文之所以出类拔萃,是由于它健康地融台了来自日常英语的既具体又形象的词汇和出自罗马传统的意义更确切并兼有书卷气的词汇。这样一种书面语言认为“新闻嗅觉”、“知识网”、“语言的漂流”、“乘着胜利的潮流前进”、“鲁依。乔治与保守党调情”等表达方式是优秀的、标准的语言,那么,这种书面语就会成为一种雄浑的文学语言的媒介。错误的文学标准将清除诸如“嗅觉”、“网”、“漂流”、“潮流”、“调情”等词语,强迫代之以“欣赏”、“积累”、“倾向”、“前进”等等。语言的活力即刻失去。在汉语中具体与抽象两大类词语相当丰富。汉语的基本构造完全是具体的并非抽象的,像盎格鲁一萨克逊语一样。而经典文学的传统留给我们的词汇,则更偏重藻饰,词义也更精确,与英语中的罗马语部分相类似,如果有一位真正的文学巨匠将这两个因素融合在一起,那么他就会造就出一种具有最大的表现力,最优美的散文来。 诗歌 平心而论,诗歌对我们生活结构的渗透要比西方深得多,而不是像西方人似乎普遍认为的那样是既对之感兴趣却又无所谓的东西。如上所述,所有的中国学者都是诗人,或者装出一副诗人的模样,而且一个学者的选集中有一半内容是诗歌。自唐朝以来,中国科举考试在测验重要的文学能力时,总是包括诗歌创作在内。甚至家有才女正待出阁的父母,有时是才女本人,在择婿时也要求对方能够写一手好诗。阶下囚经常因为能够写几首好诗而为掌握他生杀大权的人所赏识,并且重新获得自由或受到特殊礼遇。诗歌被视为最高的文学成就,被当作测试一个人文学技能的最为可信、最为便捷的方法。 中国的绘画与诗歌紧密相联,在神韵和技巧上,即使不是完全一致,也是息息相关的。 如果说宗教对人类心灵起着一种净化作用,使人对宇宙、对人生产生一种神秘感和美感,对自己的同类或其他生物表示体贴的怜悯,那么依著者之见,诗歌在中国已经代替了宗教的作用。宗教无非是一种灵感,一种活跃着的情绪。中国人在他们的宗教里没有发现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那些宗教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黑暗的生活之上点缀着的漂亮补钉,是与疾病和死亡联系在一起的。但他们在诗歌中发现了这种灵感和活跃情绪。 诗歌教会了中国人一种生活观念,通过谚语和诗卷深切地渗入社会,给予他们一种悲天悯人的意识,使他们对大自然寄予无限的深情,并用一种艺术的眼光来看待人生。诗歌通过对大自然的感情,医治人们心灵的创痛;诗歌通过享受简朴生活的教育,为中国文明保持了圣洁的理想。它时而诉诸于浪漫主义,使人们超然于这个辛勤劳作和单调无聊的世界之上,获得一种感情的升华,时而又诉诸于人们悲伤、屈从、克制等感情,通过悲愁的艺术反照来净化人们的心灵。它教会他们静听雨打芭蕉的声音,欣赏村舍炊烟缕缕升起并与依恋于山腰的晚霞融为一体的景色,它教人们对乡间小径上的朵朵雪白的百合要亲切、要温柔,它使人们在杜鹃的啼唱中体会到思念游子之情。 它教会人们用一种怜爱之心对待采茶女和采桑女、被幽禁被遗弃的恋人、那些儿子远在天涯海角服役的母亲,以及那些饱受战火创伤的黎民百姓。最重要的是,它教会了人们用泛神论的精神和自然融为一体,春则觉醒而欢悦;夏则在小憩中聆听蝉的欢鸣,感受时光的有形流逝;秋则悲悼落叶;冬则“雪中寻诗”。在这个意义上,应该把诗歌称作中国人的宗教。我几乎认为,假如没有诗歌——生活习惯的诗和可见于文字的诗——中国人就无法幸存至今。 不过,要是没有某些特定的原因,中国的诗歌也不会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获得这么重要的地位。首先,中国人的艺术与文学天才,使他们用充满激情的具体形象进行思维,尤工于渲染气氛,非常适合于作诗。他们颇具特色的浓缩、暗示、联想、升华和专注的天才不适合于创作具有古典束缚的散文,反而可以轻而易举地创作诗歌。如果像伯特兰。罗素所言:“艺术上他们追求高雅,生活上他们讲究情理。”那么,中国人长于诗歌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中国诗歌精巧,从不冗长,从来没有极大的伟力,但于创作完美的感伤的瑰宝、构勒神妙的情景却十分合适。它的节奏美使它充满了活力,它的神韵使它通篇生辉。 中国思想的大趋势,使诗歌创作成为文学艺术活动中最荣耀的事情。中国的教育着重培养通才,中国的学术研究也着重于各种知识的融会贯通。像考古学那样十分专门化的科学很少,而中国的考古学家也总是保持着人之常情,能够对家庭生活和院中梨树发生兴趣,诗歌恰恰是需要一般性的综合力才可造就的产品。换言之,它需要人们有一种视生活为一个整体的能力。凡弱于分析的,必然强于综合。 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缘由。诗歌基本上是饰以情感的思想,而中国人又总是用感情来思维,很少用理性去分析。无怪乎中国人把腹部看作一切知识和学问的贮藏所。这一点可见于这样一些说法:“一肚子文章”、“满腹经纶”等等。现在,西方心理学家已经证明腹部是贮藏情感的地方。由于没有人可以完全不用情感来思维,所以我倾向于相信人们是用腹部和脑袋同时思考的。思考时情感越多,肚肠对一个人的思想所负的责任就越大。伊莎多拉。邓肯说女子的思想起源于腹部尔后逐渐向上运动,而男子的思想则起源于脑袋而逐渐向下运动,我看中国人就是这种情况。这也正与著者关于中国人心灵女性化的理论(第三章)相吻合。英语中说一个人在思考如何作文时用“搜索脑筋”,而汉语里形容寻找诗文佳句则用“搜刮枯肠”。诗人苏东坡曾经在饭后问他的三位爱妾他肚子里装的是什么。最聪明的一位叫朝云,她回答说满肚尽是不合时宜的思想,中国人之所以能写出优秀的诗歌,是因为他们用肚肠来思考的。 另外,汉语与诗歌之间也有关联。诗歌需要清新、活跃、利落,汉语恰好清新、活跃、利落。诗歌需要运用暗示,而汉语里充满意在言外的缩略语。 诗歌需用具体形象来表达意思,而汉语中表达形象的词则多得数不胜数。最后,汉语具有分明的四声,且缺乏末尾辅音,读起来声调铿锵,洪亮可唱,殊非那些缺乏四声的语言之可比拟。中国的诗歌格律是基于调值的平衡之上的,就像英语的诗歌基于重音之上一样。四声分成两组:一种是“软”声调(称为平声),幽长游越;另一种是“硬”声调(称为仄声),包括上声、去声和入声。人声在理论上是以p 、t 、k 结尾的,已经在现代国语中消失了,中国人要自己的耳朵训练有素,使之有节奏感,能够辨别平厌的交替。这种声调的节奏甚至可见于散文佳品之中,这一点也恰好可以用来解释中国散文 的“可吟唱性”。任何人,只要有耳朵,就可以从约翰。拉斯金和沃尔特。佩特的散文中感受到这种声调的节奏。只要观察和对比一下拉斯金文章中用诸如“I ”“m ”“n ”“ng”等“流音”结尾的词语与用诸如“p ”“t ”“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