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饥渴症饥饿会影响人的判断力,这毋庸置疑。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饱的时候和饿的时候,去超市买东西,消费数额往往大相径庭。饿的时候逛超市,看见任何食物都两眼放光,有如与失散多年的亲人重逢,一旦抓住,就不肯松手。而饱的时候,则推着小车,从容不迫在货架间穿行,看见吃的,一般得风度翩翩地左右端详一番,多数时候还把它给扔回货架上去。后来,我知道有一种病,叫“爱情饥渴症”。我琢磨着,饥渴症都是一样的,不管前面的定语是不是爱情。爱情饥渴症最大的临床表现,就是迫不及待地将随便什么落人手中的“食物”都飞速地塞到自己的车筐里去,并且不管那个食物多难吃都坚信它就是自己最想吃的东西,并且不管它的价格如何,都一定要把它买回家去。总而言之,被饥饿冲昏了头脑。一般来说,一个人要饿到老眼昏花的程度,总得饿了一阵。所以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谈恋爱的大龄男女青年,是爱情饥渴症的高发人群。尤其是大龄女青年,因为对爱情的胃口特别好,因为眼看着兜里的粮票就要过期,所以看见一个吃的在眼前,哪怕是发了霉的包子,哪怕是烂了心的苹果,都要一个箭步冲过去,不分青红皂白地往肚子里吞。问题是,看都没看清的东西,直接往肚子里塞,能有什么好结果。霉包子也好,烂苹果也好,看见你跑得这么快,吞得这么急,肯定要沾沾自喜。自然而然地,他会把你的饥饿感误解为他的内在价值。我是不是很牛啊?是不是很酷啊?是不是有种我自己都没有发掘的神秘魅力啊?霉包子、烂苹果照着镜子,抹着自己的大背头,越看越得意。不行,既然我这么牛,有这么神秘的魅力,哪能这么轻易就出手?所以,便是霉包子、烂苹果,看你跑得这么快,也要在你伸手的一刹那,把自己的价格上调个百分之五十。所以我们才看到无数的兄弟姐妹痛心疾首地抱怨:他什么东西啊?要才没才,要貌没貌,要钱没钱,架子倒是大得很!那可不,你给人家那么多颜色,人家能不开染坊?霉包子因为你给的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新鲜包子。新鲜包子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红烧肉。红烧肉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鲍鱼鱼翅。反正你的爱情饥渴症,造就了对方的自大狂。对对方其实也不公平。因为患有爱情饥渴症,所以你寻找爱情的时候,寻找的是一剂膏药,牢牢地贴在你的伤口上。既然你找的是膏药,它最重要的性能就应该是安全、是杀菌、是保护。它要治疗你历史上所有的炎症,还要抵御将来所有可能的细菌。可是,爱情它不仅仅是狗皮膏药啊。人们说了,爱情要像鲜花一样美丽。鲜花无用,只负责美丽。记得崔健以前在某次采访中说,他一般只和27岁以下的女孩恋爱,因为27岁以上的女孩总是太缺乏安全感,而且总是让这种危机感败坏了恋爱的其他乐趣。虽然这话里面充满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但是我承认,他有他的道理。他不愿做一片膏药,被按在一个爱情饥渴症的伤口上,一按不起。英语世界有一句被说得有点滥的话,叫做:“I love you not becauseIneed you,but because I want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不是因为我需要你,而是因为我想要你。”这个“需要”和“要”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对方当作一个狗皮膏药还是一朵鲜花的区别。如果一个女人因为钱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钱包,狗皮膏药的一种。同理,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感情的饥渴而嫁给某人,那她还是把他当作了膏药,工具的另一种而已。据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对方能带给你什么,而是因为你就是欣赏他的美好。对于爱情饥渴症患者自己来说,找到她的膏药,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饥饿是一种蒙蔽,所谓饥不择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等你把自己随手捞来的包子苹果塞进肚子,大半饱之后,也许会突然发现,其实你并不爱吃这些包子苹果,其实这些包子苹果并不美味。怎么办?把剩下的扔到垃圾桶里去?可是,浪费粮食缺乏基本的公德心。所以说,当你推着购物车在爱情的超市里穿行的时候,再饥肠辘辘,也要有耐心。耐心是一种美德,其基本的道理就是,你的饥饿,不应该是让一个霉包子糟蹋你胃口的理由,也不能是浪费一个好包子的理由。很多时候,冲动里面有一种快感,而另一些时候,远离则是一种操守。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大学的时候,一个朋友和男友分手,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她问为什么,他说: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全部理由,听上去多么残酷。他不爱她了。他觉得她不够好。她从来不是一个合格的女朋友。他有另外一个她,而且更爱那个她。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虽然我不是当事人,听见这话时,还是跟着心碎。整个世界,目力所及之处,全是理由。桌子不是桌子,是理由。书包不是书包,是理由。天空不是天空,是理由。整个世界团结一致,万众一心来对付这一个人。我申请出国留学的时候最想去的那个学校没有录取我,我很困惑:我学习多好啊!我研究计划书写得多规范啊!我求学的心情多么热切啊!你们凭什么不要我。后来找工作的时候,有一个面试过的机构最后决定录用了别人,我很生气,我们不是聊得很开心吗?你们的问题我不都对答如流了吗?为了那场面试我还专门买了个150美元的职业女装呢!你们为什么不要我。还有一年春天,我曾经千里迢迢地跑到另一个城市,因为我很想问一位同学一个问题。但最后在3个小时的飞机,2个小时的巴士,1个小时的步行和一个小时的晚餐之后,我决定放弃那个问题。好吧,我知道,我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啊,当一个女人怀孕,甜蜜地抚摸着自己的腹部,她在抚摸一个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实:这个肚子里的生命,他会长大,等他长大,会有一天,有人对他说:不为什么,因为……你能想到的全部理由。我想象心碎这件事,有点像一个大陆的塌陷。缓慢,沉重,不知不觉,然而慢慢地,现出越来越大的裂痕。我想象那种惊恐:一个人曾被反复告知自己是未来的主人翁,然后有一天,不知道哪一天,突然,他必须开始学习接受自己的失败,必须开始接受某些,很多,那么多,太多,几乎所有美好事物与自己的无关性。他眼睁睁地看着一块棒棒糖举到眼前,然后又晃了过去,他嘴里聚满了口水,然后他低下了头去。我还想起小时候养的那只猫。它多么想吃桌上的饭菜啊,它每天都在桌子底下逡巡。它跳上桌,被打了下去。又跳上桌,又被打了下去。再跳上桌,还是被打了下去。后来,它不跳了。它路过那个桌子,看着桌上那些诱人的饭菜,眼神茫然地走了过去。那天和另一个好友聊天,说起她和前男友的对话,前男友历数对她的不满之处:还在读书;打扮土气;不够酷;太多怨气…闭嘴。闭嘴闭嘴闭嘴。你所能想到的全部理由,都是对的。不就是个心碎吗?有人在跳楼,有人在挨饿,有人得癌症,有人被砍死,还有人不幸生在了伊拉克,那么多心碎的声音,那么多蚂蚁的哈欠。就当上帝是一个小男孩,喜欢没事就切蚯蚓。没有什么理由,就是下了一场雨,屋檐下冒出无数的蚯蚓,而他手里正好有一把小刀而已。独身主义任何主张,加上的“主义”这个后缀,就变得恐怖。因为恐怖,人们就避而远之。比如“女权主义”,谁敢承认自己是女权主义者呢?那简直等于宣布自己长相恐怖性情变态脾气乖戾。又比如“环保主义”,保护环境,自然是好的,可是要上升到主义的高度,这个这个,有专家出来说了,还是要“以人为本”嘛。大多数人不喜欢强烈的主张,何况是强烈成主义的主张。我也是最近才突破了“主义”这个词的反动外壳,开始打量独身状态里的种种诱惑。那次和西影坐在商场门口的长椅上八卦。她结婚几年了,所以我们自然谈到了她的造baby计划。唉,我现在很自私,她说,想到要把自己的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就觉得不甘心,所以暂时不想要孩子。其实我比你更自私,我就势承认,也是因为不想把时间、精力分给另外一个人,所以连婚都不愿结。一直觉得自己对于婚姻这件事,抱着叶公好龙的态度。一个女人,30了,整个世界都在忧心忡忡地虎视眈眈地幸灾乐祸地看着你,等你把自己用跳楼价大甩卖了。别等了,跳吧,我们脖子都仰酸了,你就跳吧,我们还赶着去吃午饭呢。于是出于善良,这些年来也配合他们的目光,做出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相亲,上网交友,到各种party抛头露面。最严重的,就是放弃自己曾经有过的一切标准、原则、理想,在那些毫无感觉的人面前搔首弄姿,努力用老爸老妈的口气说服自己,其实婚姻就是找个伴而已,其实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其实一切标准、原则、理想都只是自恋的表现形式而已。可是,凭什么呀!不就是个婚姻嘛?婚姻有什么了不起的。马克思说了,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而婚姻本质上不过是爱情的私有制而已。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个人占有得越多,就被占有得越多。说的多好啊。比如你有一个房子,得,下半辈子就忙着还贷款吧。婚姻其实也是一样,为了占有一个人,你被占有了多少啊!他本来习惯于三天洗一次澡的,可是实在无法忍受她的唠唠叨叨,只好一天洗一次。她本来习惯于饱一顿饿一顿的,可是他一日三餐一餐都不能少,只好睡眼惺忪地起来给他做早饭。他本来喜欢周末哪也不去,就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的,结果她非得拉他去丈母娘家。她今晚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呆着,看看小说喝喝茶,可是他在那个房间里看足球赛吵得她头疼欲裂。他其实喜欢挣多少花多少,今朝有酒今朝醉,可是她非得强迫他每个月存工资的一半。她其实喜欢上网聊天,可是结了婚的女人,还上网聊天,他说,真是老不正经。为什么要结婚呢?他人即地狱啊,萨特说。没有那么严重了,我的亲友ABCDEFG说,也有很多乐趣啊。一起旅行,一起做饭,接着看电视,挎着逛商场,其乐融融啊。可我总是疑心,有多少人的婚姻是乐趣在维系,又有多少人,仅仅因为惯性。他之所以结着婚,是因为他已经结了婚。他之所以结了婚,是因为别人都结婚。别人都结婚,是因为——你问“别人”去吧,我怎么知道。我恶毒地以为,大多数人结婚,其实仅仅是因为无所事事,于是决定用一种无聊取代另一种无聊。小昭在清华时,同学申请出国,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突然问:哎?你说我为什么要出国啊?她答:因为出国是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唯一不需要解释的选择。听上去简直凄凉,仿佛人的所有主观能动性,在传统、趋势、潮流等等集体性的事物面前,都不堪一击。仿佛人只是一只陀螺,在外力的抽打下,机械地旋转。其实我希望自己的怀疑是错的。我希望这样的胡思乱想仅仅是因为没有对谁爱到“那个份上”。我希望有一天,像在大街上拣到钱包一样拣到“那个份上的爱情”,而“那个份上的爱情”,正如他们说的那样,魔法无边,让我五迷三倒,七窍生烟。我可以为了它,一天洗四个澡,存80%的工资,一辈子不打游戏,早上六点起来做早饭,一打开电视就找足球赛,像一个八爪鱼一样缠着他不放,成天跟在他后头,唱SHE的那首歌:你往哪里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当然,到了30岁这一年,我知道,北极并没有住着一个圣诞老人,生活中的老鼠并不像动画片里的那样可爱,有志者事竞成只是个笑话,希望它也就是个希望而已。求婚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然后一口把面嗍了进去。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筹交错。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在洋人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tiffany牌的。据说它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像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账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得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像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 Johnny Cash的电影Wall'e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地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我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年少时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驯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我吧。我对这个MTV式的幻想是如此钟情,以至于都忘了在其中插入一个他掏出一颗三克拉大戒指的情节,可见女人一激动,就变得愚蠢。后来,我想,愚蠢也好,聪明也好,反正不过是幻想。如今我30了,不再充满幻想。什么金门大桥,什么温馨山顶,什么风雨交加,甚至什么三个月工资的钻戒,所需要发生的全部,不过是一个男人,我,和一家三鲜面馆子。他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然后一口把面嗍了进去。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筹交错。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我的,我们的,小不点们。这个,那个以及其他的我在美国最爱看的情景喜剧叫Seinfeld。其中有一集,Sein feld和Elaine,两个前男女友,早已分手,多年来一直保持哥们关系。可是有一天,他们突发奇想,决定两人可以“偶尔”发生性关系,但并不恢复男女朋友关系。说白了,就是达成一种“友谊加性”的关系。当时他俩坐在客厅,指着客厅说,“我们要保持这个”,然后又指着卧室说,“时不时再来点那个”,最后指着空气说,“但是不要其他的”。总之,可以上床,但是不能掉入恋爱的陷阱。尽管他们共同的好友George警告Seinfeld说,人类有史以来,男女之间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实现如此美好的关系模式,Scinfeld还是一意孤行地奔赴了这个实验。结果可想而知,最后他们既不能“那个”了,也不能“这个”了,因为Elaine想要“其他的”。这一集结尾的地方,Scinfeld困惑地问George:性这个东西到底神奇在哪里?它怎么就那么有破坏力?对呀,不就是一个物理运动吗?怎么就那么有破坏力?它怎么就可以将两个其实不怎么相爱的人死死捆绑在一起,也可以将一份本来挺美好的友谊糟蹋得支离破碎,它还可以将两个本来相爱的人扭曲成两个相互戒备、相互折磨的占有狂呢?它简直就是一场地震,所到之处,天崩地裂,生灵涂炭。有一次和一个闺密聊天,她说:“我跟一个男人上床以后,就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他。”我问为什么,她说:“跟一个人那么亲密地在一起缠绵过,我就会产生那种把自己全部身心交给他的冲动。”我说这事有这么严重吗?因为一场物理运动而爱上一个人,听起来怎么这么不靠谱,简直像是说某个气功大师摸一下某个人的头,他的病就会得到痊愈一样不靠谱。该闺密困惑地看着我,说。你,怎么这么不像个女人?因为能够把性和爱分清楚,所以男人能够做到“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能够做到前脚刚点清给三陪小姐的现金,后脚回来夸老婆全世界最好。因为不能够把性和爱分清楚,所以女人会因为发现老公的外遇而歇斯底里,会因为跟一个男人上了床而要求他对自己“负责”,会因为一夜情而为一个男人失魂落魄、望断秋水。女人总是混淆肉体的亲密与精神的亲密。她总以为肉体的亲密,只是一个序曲,更盛大的演出是在后面。两个人的耳鬓厮磨、朝朝暮暮。昨天我跟你上了床,今天我就等着你给我打电话,关心我今天吃了什么,跟谁闹了别扭。明天我家电脑坏了你就责无旁贷地要来修理。后天,我在公司听的笑话就一定会跟你分享。大后天你感冒了,我肯定会带着感冒药及时出现在你家门口……总之,两个人上了床,那就是推倒了多米诺骨牌的第一张。第一张牌是那个物理运动,最后一张牌是他威武不能淫、富贵不能屈地在汹涌澎湃的美女海洋里表示“我的眼中只有你”。但对很多男人来说,上床不是序曲,而恰恰是尾声,是他漫长的征服旅程的终点。在这个终点,他的游戏“打通关”了,开始寻找新的游戏。使事情变得更糟的是,女人还总是混淆爱情与占有欲。当《手机》里的两个妻子带着专业侦探的狂热,搜集丈夫出轨的证据时,我丝毫感觉不到她们对丈夫的爱情,我感到的就是四个字:阶级仇恨。对于很多女人来说,性之所以成为一个转折点,就是从发生性关系的那一刹那开始,她开始确立了对他的“人民民主专政”。从此以后,要像“反帝防修”一样防止他感情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从此以后,“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日日讲”。从此以后,要忆苦思甜,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要牢记“大海航行靠舵手”。性让女人的幽怨变得理直气壮。一个女人要求男人爱她的依据,不再是自己是不是可爱,而仅仅是他还跟她睡在一张床上。一个女人判断自己是不是爱一个男人的标准,也不再是自己是不是还关心他的感受,他的需要,而是自己还跟他睡在一张床上。当初因为性而复杂化的那些渴求,如今也因为性而变得机械,好像某个独裁政权,得不到人民的衷心拥护,但却禁止人民群众逃到邻国去避难。说男人完全没心没肺,把爱和性分得丁是丁、卯是卯,也不对。除了性交,他也愿意帮你修电脑,也愿意祝你生日快乐,也愿意时不时给你打个电话,问题是,他愿意呵护的,不仅仅是你而已。他们走马观花,但不能画地为牢,而且有本事把关系平衡在那里。而这个平衡,这个既要“这个”、又要“那个”、但不要“其他的”的平衡,对女人来说,就像一只下坠的杯子停在半空中一样不可思议。爱是真的,有“合理”的爱吗?1959年,15岁的少年迈克,站在一个乡村教堂的门口,注视着36岁的女人汉娜,她独自坐在听众席上,听着儿童唱诗班的歌声,为歌声的美妙感动得热泪盈眶。那一刻他觉得她太美了,那些儿童的歌声太美了,那天下午的阳光太美了,那一刻他如此迷恋她,他此后的一生都成了那个片刻的囚徒。这是电影《朗读者》里的一个镜头,也是该电影里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镜头。多年以后,成为法律系大学生的迈克,在旁听一场纳粹审判时与这个女人重逢,得知这个为儿童歌声而热泪盈眶的女人,曾经是一个纳粹,她曾经组织奥斯威辛里的囚犯来给她朗读小说,然后再无动于衷地将他们送往毒气室。坐在法庭里,迈克泪流满面,他无法将“那个女人”和“这个纳粹”拼贴到一起,“那个女人”在艺术面前如此敏感,而“这个纳粹”则视生命为粪土。当他的同学指出冷静思考纳粹罪行之不可能时,迈克大喊一声:让我们试着理解!他试图理解。他试图理解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一个对杀人没有羞愧感的女人却以不识字为耻。只要一个人还有羞耻心,他想,她就还有救。于是他开始了对她的救赎。他朗读文学作品,录音下来,然后寄给狱中的她。她根据这些磁带,对照图书,最终学会了阅读。影片结束处,汉娜自杀了,并要求迈克将自己全部积蓄交给一个纳粹大屠杀幸存者。如果必须总结这个电影的中心思想,它就是:在对一个纳粹文盲的救赎过程中,新一代的德国青年洗刷了自己的罪恶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又或者,真的存在所谓救赎吗?在这个电影中,比“为什么一个如此善感的女人可以如此残酷”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无辜少年会这样热爱一个残酷的女人。抛开她的纳粹史不说,她对他也只有粗暴可言:她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辱骂他,扇他耳光,理所当然地使用他的身体,最后她一言不发地抛弃他,留下这个心碎的少年穷其一生也没有恢复爱的能力。比为什么纳粹也会爱更难理解的,是为什么纳粹也会被爱。比一个纳粹的爱更难理解的,是爱的纳粹性。在所有对“爱”的定义中,有一个曾最深地打动我:“True love is love for humanity”。我想它的意思是,只有真正爱人类的人才可能爱上一个具体的人。就是说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这份爱是在表达这个人靠近真善美的决心,就是说爱是一种能力而不是一个遭遇,就是说真正的两性之爱是对正义与美之爱的一个分支。但,如果“真爱是对人道精神的爱”,又如何理解一个人对一个纳粹无怨无悔的爱呢?如果迈克不能宽容汉娜残酷地对待犹太人,他又怎么能宽容她那样残酷地对待自己?更可怕的是,如果他不仅仅是在“宽容”她,而是,他对她的爱就建立在这份残酷之上呢?也许爱与人道不但没什么关系,它甚至是它的反面。爱的非理性、破坏力以及它将人引向毁灭、疯狂、痛苦诱惑的引力,都与人道精神背道而驰。正如政治世界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爱情世界也是。正如政治不可能合理,爱也不可能。所谓爱,就是人被高高抛起然后又被重重砸下的那种暴力,就是被征服者,在自我的废墟上,协助那个征服者残杀自己。又或者,汉娜并不反人道,她只是以纳粹的方式重新定义人道秩序。在那个秩序中,美,文字的音乐的美,至高无上,而生命,那些密密麻麻的肉体,却可有可无。对她来说,坐在教堂里被歌声感动和把儿童送往地狱并不矛盾。别忘了,希特勒也曾一边坐在瓦格纳的歌剧中热泪盈眶,一边把600万犹太人送往集中营。从这一点来说,汉娜是整个纳粹美学的化身。在这个美学中,生命并没有什么内在价值,它只是权力意志的容器。影片最后,中年迈克问老年汉娜是否会想起那些犹太人,汉娜冷冷地答:“我怎么想无关紧要,反正死的人都死了。”“我以为你学到了更多的东西。”“我学到了,我学会了阅读。”汉娜学会了阅读,也仅仅是阅读而已。没有人比我更懂你有一次小昭对我说了一句很肉麻的话,她说她觉得我就是另一个她。这么肉麻的话她怎么说得出来,这可是写社论写得铿锵,写随笔写得飘忽的刘天昭啊!有一件事,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就是很多我觉得知己的人,了解得足够多,就会发现我们其实在“有些地方”很不一样。比如,我觉得跟人挺知己的,但我们为西藏问题吵得不可开交。我觉得我跟B挺知己的,结果我们为“一人一票制”辩论过两个小时。我觉得C挺知己的,结果他竟然觉得Friends比Seiufeld好看多了。我觉得跟D挺知己的,结果我们在全民医疗制度问题上发生严重分歧。跟蚊米就更不用说了,我们分别为以下问题发生过斗殴:美国会不会打伊朗;石油为什么涨价,某朝太祖是不是个混蛋……多少次,吵得我恨不得把他给崩了,然后顺便崩了他周围的人。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在重大问题上跟小昭发生过歧见,这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啊。虽然她爱看韩剧我不爱看,但我觉得也没什么,因为我偷偷觉得她其实也不是真爱看,就是喜欢看韩剧时智力休息的状态而已。她太累了。做另一个我,多累啊。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她体内那个“我”给拽出来,让小昭从此成为李红王丽或者张东梅。我跟小昭聊天,那才叫累呢。在一个自我分析的漩涡,不停地往下坠。见过晕车晕船的,见过晕对话的吗?那就是我和亲爱的小昭在一起。但那是不是仅仅因为我们还不够了解呢?2000年的冬天,某同学到纽约来看我,我们去参观自由女神像。那天冷得要命,我穿着一个肥嘟嘟的粉色棉袄,他穿着一个肥嘟嘟的黑色棉袄。我们排漫长的队,冻得直抽抽。可是,不知道谁发起的话题,我们突然为邓小平吵了起来,越吵越大声,越吵越愤怒。吵得都忘了冷,都忘了我们半年没见了,都忘了其实邓小平跟我们真的没有多大关系。多认真的俩小孩啊。说吧,你选邓小平,还是选我。后来他跟我说那天他特别伤心。他远隔万里来看我,而我对他这样无情。他说他当时恨不得一转身就走了。而我也特别委屈,因为发现我们不是知己。那么冷的天,那么长的队,站在自由女神像下,他那么远地跑来,24岁的粉棉袄和25岁的黑棉袄,而我们不是知己。我喜欢《冬季到台北来看雨》那首歌,尤其喜欢里面那句“没有人比我更懂你”。年少的时候,我总幻想着有人能够对我说,“没有人比我更懂你”。我想象我们生活在文革,整个世界来揪斗我们,我们,彼此看上一眼,然后对着黑压压的血淋淋的整个世界说:我呸。她们在乎礼物、在乎电话、在乎每一个纪念日,这些我都不在乎。我的要求多么卑微啊,我的要求多么贪婪啊,我要的是一个知己。电视里的爱情出于强烈的求知欲,看美国肥皂剧20分钟,其中一段精彩对话:美男:“I'm sorry!I bavebon lying to you。I'm not a strugglingartistr!I'm just a rich,lazy ass。My last name is Darling and my family has 35 billion asset。Could you please forgive mc ancl love me as who I'm? Please!”美女:“What?!You lied? How can you lie to me! Is this the way youtreat people?!”然后美女愤然摔门离去,美男陷入痛苦的沉思。一个问题。一个女人得具有多么伟大的情操,才会觉得该美男的那段话中关键词不是“35 billion”,而是“lie”呢?疑心电视肥皂剧是各国政府统一组织的慈善活动,目的在于令所有智力上缺乏信心的人认识到自己还不是垫底的,并因此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充满马景涛和刘雪华。Crush英文里有个词,叫crush。如果查字典,它会告诉你,这是“压碎、碾碎、压垮”的意思。后来我到了美国,才知道它作为名词,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短暂地、热烈地但又是羞涩地爱恋”比如,“I had a crush on him”。就是“我曾经短暂地、热烈地、但又羞涩地喜欢过他”。Crush的意思,这么长,这么微妙,我一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中文词来翻译。“心动”似乎是一个很接近的译法,但是“心动”与“crush”相比,在感情强度上更微弱、在时间上更持久,而且有点朝恋爱、婚姻那个方面够的雄心。Crush则不同,它昙花一现,但是让你神魂颠倒。我觉得crush是一个特别实用的词汇。它之所以特别实用,是因为我意识到,其实人生体验中的大多数“爱情”,都是以“crush”的形式存在的。如果让我掰着指头数,我这30年来到底真正“爱”过多少个人,那恐怕绝对不超过三个。但是如果让我想想,自己曾经对多少人有过crush,那就多了,这个这个,反正我都不好意思数了。爱情是一场肺结核,crush则是一场感冒。肺结核让人元气大伤,死里逃生,感冒则只是让你咳点嗽、打点喷嚏,但是它时不时就发作一次。Crush一般来势迅猛。初来乍到的时候,会让你误以为那就是爱情。它的爆发,一般是受了某个因素的突然蛊惑,导致你开始鬼迷心窍。比如,你就是喜欢某个人长得好看,帅得天理难容。比如某个人说话的方式让你特别舒服。比如你在网上看了某个人的一篇文章,你觉得,写得真好啊,这么好的人,怎么能允许他和我没关系。有的时候,crush的原因小到莫名其妙。可能仅仅因为一个人的手长得特别好看,而那天他亲自用那双手给你夹菜来着,你就会喜欢他三天。还可能因为一个人笑起来的神态特别孩子气,你整整一个星期都无法忘记那个表情。但是开始时,你不知道那只是三天、一个星期的cnrsh,你捧着自己“怦怦”跳动的心,想,他真好,真是无与伦比,真是我找了一辈子的人啊。然后你开始幻想。有那么一段时间,少则几天,多则几个星期,你活得腾云驾雾。你幻想他来看你。你幻想你们走在大街上,过马路的时候,他拉住你的手,然后不肯放开。你幻想你们呆在房间里,换了三百八十种拥抱的姿势,却还是没有把要跟对方讲的话说完。等你把该幻想的幻想完毕之后,这个crush也就燃油耗尽了。Crush和爱的区别就在于,那份幻想还来不及变成行动,它就已经烟消云散。它之所以没有转化成行动,也许是因为你很羞涩,不好意思表达,然后一不小心就错过了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你们没有“发展”的机会,时间或者空间的距离,让那份心动慢慢因为缺氧而窒息。也许是因为等到对方走得更近,你看清他的全部,他身上那个亮点慢慢被他的其他缺点稀释,以至于那份感情还来不及升华,就已经腐朽了下去。爱情它是个小动物,要抚养它长大,需要每天给它好吃好喝,没有点点滴滴行动的喂养,crush就那么昙花一现,然后凋零了下去。对方可能甚至不知道你曾经“短暂、热烈而羞涩地爱恋”过他,你自己事后可能都不承认或者不相信自己曾经“短暂、热烈而羞涩地爱恋”过他。但是,的确有过那么一小段时间,因为这个人,你心花怒放七窍生烟六亲不认,你摆脱了地球吸引力而在火星上腾云驾雾。Crush是速朽的。它的残酷和优美,都在于此。当crush试图从一个火花变成一个种子,在现实中生根发芽时,种种“计较”开始出现:哎呀,其实他好像挺尖刻的……“事业”不怎么样……他还挺花心的……长得也不是那么好……然后“责任”啊、“道德”啊,“家庭”啊,世俗的一切噪音开始打着“爱情”的名义,潜入Crush,把它从一声口哨腐蚀成一个拖沓的肥皂剧。糟糕的是,人们总是把crush误以为是爱情,败坏那份幻想的轻盈。人们迫不及待地要从那瞬间的光亮中,拉扯出一大段拖沓的故事,最后被这拖沓淹没,深陷泥沼、积重难返。然而闪电怎么可能被固定住呢?某同学说,面对有些可能性,转过身去,是个美丽的错误,但是迎上前去,则是一个愚蠢的错误。所以当crush来临的时候,放任它,但无需试图抓住它,把它的头强行按到爱情的粮草当中去。你可以托着下巴,设计那些明明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的每一个细节,与自己辩论下一次见到他时该穿的衣服、该说的话,与此同时,你深深地知道其实下个月,你就会将他忘记。你看着手中的那根火柴,那么短,慢慢地烧到了指尖,然后熄灭。熄灭之后,你心存感激,感谢它的光,也感谢它的稍纵即逝。欲望都市虽然我生活在纽约,虽然我也有几个死活嫁不出去的女朋友,但是我特别讨厌看《欲望都市》。讨厌的原因很简单:这些女人得到男人们怎么就那么容易?!这事我想想就妒火中烧。瞧那四个女人,除了Cbarlotte,也没觉得谁长得咋的。Carrie,大马脸。Maranda,干巴巴的。Samantha,五大三粗不说,还恨不得看到一头公鸡都要发情。怎么男人们在她们跟前就那么前仆后继呢?怎么她们搞定一个男人,就跟超市里买棵大白菜似的,而我们要搞定一个男人,就跟抢银行似的?何况此男人非彼男人。她们络绎不绝的男朋友们,一个比一个有型,一个比一个成功,全都帅死人不偿命。而我们周围的男人……哎,不说也罢。反正就是这样,人家还都是“你呀,把简历留这吧,我考虑好了再通知你”的架势。这世界,贫富分化的,岂止是财富,岂止是色相,岂止是智力,还有爱情。好朋友X,在电话里问她的他:“我算不算你女朋友?”。“你说算就算,你说不算就不算呗!”靠。好朋友Y,和她的他暖昧半年之后,觉得终于可以更上一层楼了,于是非常深情地给他写了长长一封情书,其中提到了“风景”、“月光”、“诗意”、“浪漫”、“未来”等一系列美好的词汇。对方两天后回信,只有一句话,“文笔还挺好的,看不出来呀。”好朋友Z,干脆两年来根本就没有任何感情生活。没有就没有吧,她每天勤奋工作,老实做人。有一天打电话,她说:“人家都说,爱情总是在你已经放弃希望的情况下不期而至,我都绝望两年了,它怎么还没有不期而至啊!”我们卑微渺小的欲望,闪烁在她们灯红酒绿的都市。当然你可以说,电视是电视,而生活是生活。那就更可气了,他们为什么要拍这样的电视,我们已经鼻青脸肿了,还嫌我们不够惨,还要拿这样美轮美奂的童话来给我们落井下石。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那天看一个reality show,叫《如何找到他》,两个“爱情教练”教导几个大龄女青年如何找到真爱。有一集,他们让一个女青年练习在公共场所吸引男人,还教了诀窍一二三。女青年在书店逡巡了半天,发现根本没有一个男人直视他。她跟人家搭讪,人家冷冷地回答。最后,这个女青年问了十几个人“请问几点了”,还是没有成功地吸引到一个男人。这个电视节目,我看得津津有昧。我觉得,它比《欲望都市》好看多了。兔子跑什么跑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