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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刘瑜-6

作者:刘瑜 字数:14470 更新:2023-10-09 11:14:01

学校终于放暑假了,为庆祝圆满完成第一个学年的教育工作,我和蚊米决定出门旅行。我们计划去一个有阳光海滩的地方,当然首先想到了夏威夷。一查票价,最便宜的都快2000美元了。而且从伦敦到夏威夷,相当于从世界地图的西北角飞向东南角,直飞也要18个小时。加上倒机,几乎要两天两夜。跋涉两天,花2000美元,就为了个阳光沙滩。算了吧,不如自己挑几筐沙堆自家门口,找个晴天,搬个藤椅,躺着。然后又想到了virgin is lands,美国西南角的一群岛屿,据说风景比较名胜。结果统计起来,钱也少不了多少,距离也短不了多少,再说,我4月份刚去过美国,又去没意思。当然不是没有想到近在咫尺的欧洲。但,虽然巴黎离伦敦火车只要两个小时,持中国护照的人办个签证,却恨不得两个月时间。打电话预约签证,都排到了8月。地球是平的,而对一些人来说,比对另一些人更平一些。举目四望,我想到了非洲。我想,有钱的国家都把自己的边境线把得死死的,生怕我们穷国人民进去抢鸡蛋,去穷国总可以吧,反正也没鸡蛋可抢。一有了这个想法,我就激动起来。对,为什么要去富国呢?不就是个风景如画吗?俺们剑桥村到处也风景如画,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去隔壁村看我家窗口也能看到的东西呢?相比之下,非洲!我可以去南非考察种族主义新动向,去津巴布韦参观比纸还便宜的纸币,去苏丹参观俄罗斯的军工产品,去索马里参观无政府状态,去肯尼亚参观动物们的和谐社会,去卢旺达参观种族分裂社会的民主雏形……总之,可以参观学习的新鲜事物大多了!于是赶紧开始Google非洲旅行攻略,很快,一行字落入了眼帘:毛里求斯实在太美了。毛里求斯?哇,还有比这更非洲的国名吗?连埃塞俄比亚听上去都没有它非洲,连毛里塔尼亚都没有它非洲,就是它了。于是赶紧打电话给在美国的蚊米:“我们去毛里求斯吧!”“毛里求斯在哪?”“不知道。”2对啊,毛里求斯在哪?赶紧拿了放大镜在地图上找,终于在非洲的右下角的马达加斯加的右下角,找到了毛里求斯。一个小岛,竟然也是一个旅游胜地,以阳光海滩著称!虽然阳光沙滩的形象不大合乎我对非洲的想象,但,本来不就是想去阳光沙滩吗。相比毛里求斯这四个那么超现实的字眼,夏威夷,多么老土!赶紧查签证事项。非洲国家不愧是非洲国家,毛里求斯驻英国使馆的网站上,竟然找不到签证信息。Google到的其他一些网页里,显然中国不在免签国家之列。连毛里求斯人民都信不过中国人民。但是峰回路转,突然搜到一个中文文章,说中国人去毛里求斯停留15天不用签证。可能吗?又Google,终于链到某个毛里求斯官方网页,上面说:As from 01 October 2004。Nationals of the Rcpublic of India,People'is Rcpublic of China,Jordan and Lebanon visiting Mauritius for a pcriod of stay up to fifteen (15) days do not requirea visa to enter Mauritius。简直难以置信,免签15天,对于持中国护照并深受其害的人来说,这种惊喜就如同是在马路上捡到一打新鲜鸡蛋。我抱着这盒鸡蛋,心中高呼:中毛友谊万岁!顺便说一下,提供免签信息的那篇文章,已经彻底改变了我未来的旅行计划,本来我只想去意大利、希腊、法国、荷兰等等风景如画的国家,现在,我的旅行计划包括:安道尔、阿鲁巴、库克群岛、贝宁、密克罗尼西亚、萨摩亚、塞舌尔……什么?都不知道在哪?对,不幸的是,在所有中国人可以免签或者限期免签或落地签的国家,其中似乎一半很可能是您从未听说过的国家,另一半则很可能有游击队或者恐怖分子随时将你绑架。其实,既然旅行的目的是了解世界的奇妙,还有什么比去密克罗尼西亚这样一个不知道在大洋洲还是欧洲,也可能在银河系之外,也可能是该文作者编造出来恶搞读者的国家更奇妙的吗?荷兰的郁金香法国的埃菲尔铁塔画报上都看腻了,密克罗尼西亚的美女,您见过吗?我们很快定了去毛里求斯的机票和旅馆。事实证明,其实也不比去夏威夷便宜多少。6月1 5日,我将飞往那个三天前我还不知道地理位置的国家享受阳光沙滩了。下面将进入我最喜爱的旅行准备阶段了:购物。我要买新的游泳衣、太阳帽、沙滩鞋、适合海边穿的裙子……就在我憧憬着自己穿着适合海边穿的裙子,在夏日的海浪声中徜徉时,突然想到:位处南半球的、亲爱的、名字最最非洲的毛里求斯,现在是冬天。世界因我们脑子里少的那根弦而精彩。3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破。去之前查了维基,说毛里求斯人均GDP 1万多美元,是非洲人均GDP最高的国家。我想毛里求斯看上去应该比中国“富三倍”的样子,结果却是“穷三倍”的样子。首都路易港,看上去也勉强就中国一个穷省地级市的模样。结论就是:人均GDP这个数字所含信息量真少。不过,毛里求斯有一个特点:凡是旅游区域,比如酒店,港口的购物中心,都非常宽敞明亮,但凡非旅游景点,普通城镇和村庄,都给人以破破烂烂的感觉。这一点让人有点别扭,好的地盘和设施都给外国人了,让人想起两个字:租界。但是毛里求斯比我想象的大。我想象中一个弹丸之岛,用脚都可以丈量完。结果从机场去酒店就坐了一个多小时,比JFK杌场离纽约市中心还远。远处都是苍苍莽莽的山脉,甚至给人一种延绵不绝的感觉。毕竟还是小地方。开车路经一个城市,司机自豪地说。这是毛里求斯的第二大城市,他话音刚落,我们就已经开出那个城市了。还有一个司机带我们环岛周游,说是要带我们去看一个“很大的庙”,到那一看,就一个小庙,所有的菩萨加起来还不到十个。该司机还带我们去参观一个“大瀑布”,其实就两条小水流,瘦瘦地挂那,营养不良的样子。该司机真应该去中国转转,这样他就会明白what it means by“大”了。毛里求斯是个非洲岛国,但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南亚岛国,人种基本都是印度裔。维基上说那里以印裔为主,但也有不少华人、白人和黑人。本以为会看到五颜六色的人种,结果基本只看到印裔。即使路易港的中国城,华人也不多。顺便说一句,路易港的中国城是我见过的最诡异的中国城。与世界各地中国城充满了中餐馆、菜肉铺子不同,路易港的中国城充满了五金店。五金硬件摆得脏乱无序、密密麻麻,店主人一般都坐在其间发呆。这么坐在一个非洲岛国的五金店里打发一生,这事想想真“百年孤独”。当地人讲“creoles”,似乎是法语的一个分支。此岛被英法都殖民过,官方语言是英语,口语使用最多的则是法语,加上各自的“母语”(印度语,中文,乌尔都语等)。就是说,在毛里求斯,就算是个文盲,一般也会讲三四国语言。所以,如果您想让自己的子女免受学外语之苦,请到毛里求斯来。毛里求斯人当然也为此颇自豪,“我们可以去世界各地找工作”。但他们似乎也无意去世界各地。我问司机,“你们的年轻人很多去欧洲留学吗?”他说:“欧洲太贵了……而且,我们毛里求斯的教育质量和欧洲也差不多”。嗯,爱国主义是一种普遍的人类情感。4虽然比较破,比较小,但这一趟还是值得的,因为见到了“传说中的大海”。大海,我当然见过,但都不是“传说中的大海”。“传说中的大海”应该是寂静地蓝,热带地蓝,海明威式地蓝,令老人回忆起童年、令孩童回忆起前世地蓝。之所以提到海明威是因为他曾说过一句令毛里求斯各任旅游局长欣喜若狂的话。他说:上帝先创造了毛里求斯,然后创造了天堂,天堂是毛里求斯的复制品。我想海老师说这话的时候看到的,和我在沙滩上看到的,肯定是同一片蓝。当然海老师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小岛还没有那么多酒店、城镇、汽车,可以想象当时的它更原生态更粗犷也就是更天堂。因为是当地的冬天,所以海景还没有饱满到它的极致,不过好在这里毕竟纬度低,冬天也有20度出头,与北半球温带春末夏初的时节相当。而冬天自有它的好处:人少,安静,气候温和,不宜下水嬉戏,适合坐在沙滩上晒太阳,而这正是我期待的。所谓度假,不就是让大脑暂时停电吗?而毛里求斯是一个适合让大脑停电的地方。所以这一周除了外出的两天和偶尔划船游泳、打球打牌,我们就是坐在沙滩椅上看书,发呆,睡觉,听海浪,晒太阳。啊,我一年358天忧国忧民,另外7天在世界尽头发呆。当然如果你不想发呆,还是有很多娱乐项目的:滑水、汽艇、海底漫步……还看到“风筝滑水”,空中一个大风筝,下面拖着个人滑水。晚上酒店一般也会安排各种演出,跳非洲舞什么的。说到娱乐项目,在毛里求斯选一个比较好的酒店还是很重要的,它们一般都有自己的私人海滩。私人海滩有比较好的海景、人相对少,而且酒店一般配备成套的海边消闲设施:躺椅和防晒亭,各种大船小船,各种球类及运动设施等,可以两手空空地去,不用操任何心。话又说回来,把风景都给私有化了,这事从伦理上来说令我隐隐有些不安。虽然风景只是资源之一,而任何资源的享用都跟消费能力也就是社会阶层有关,所以从道理上来说似乎没什么不对,但把这么美的风景圈起来以供一小撮人欣赏,总觉得有点罪过。当然好在毛里求斯天生丽质,一些公共海滩也不错。住酒店也不是没有坏处。酒店都地处偏远海边,周围方圆几十里,除了大海和农田什么都没有。每一个酒店都像一个鸟笼,对于了解当地风土人情不大方便。当然也可以打车离开酒店,但是出租车司机都会带你去另一些旅游景点,对于我这样喜欢在大街小巷任意漫步、打听猪肉价格和观赏电线杆文学的人来说,不免遗憾。有一点比较奇怪,这是一个岛国,但似乎没有多少海鲜。我们住的酒店三餐都没有海鲜供应,外出吃的话比一般的非岛国还要贵,味道也很一般。于是我们天天缩在酒店里吃烤得很难吃的鱼肉牛肉和面包意粉。偶尔有煮的白菜木耳,那就是我俩的福音了。有一回蚊米午休赖床不肯起来吃饭,我大喊一句:“白菜都给人吃完了!”只见他立刻噌地爬起来,朝着餐厅飞奔而去了。5给我远在中国的爸妈电话。“我在毛里求斯玩!”老妈:“毛里求斯?你可要注意安全啊!”老爸:“毛里求斯?是不是一种布料啊?给我买几尺带回来啊!”开学了1这段时间太忙了。每天都在以抗洪抢险的精神对付备课、写稿、做学生辅导、读书……不过,为了备课而囫囵吞枣地读书,哪叫读书啊,就是个食物直接通过管道送到胃里,一点都不触动味觉的。但我每天还是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去各种买房、卖房、装修网站遨游。对了,我买房的事,一波三折,目前正处于第2.8折处,请大家静候佳音,有了好消息,我一定会上网裸奔……这段经历的。2我现在简直希望奥巴马得胜了,这样世界至少清静一点。这么多人成天哭爹喊娘地追捧他,吵死了。不但美国人民,现在全世界人民都衷心爱戴这位政治超男了。爱吧爱吧,你们都去爱吧,正如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像我这样的反动派,只能指望政治家当选,成为他和选民热恋的坟墓了。3百忙之中,我仍然要赞美一下我每天上下班都要路过的大街上的梧桐树。这些树,入秋以来,一天一个表情,从绿到黄,到金黄,到轰轰烈烈的黄,到缠绵悱恻的黄,太壮观了。每天穿过这条大街,都像是穿过一场帕瓦罗蒂的歌剧。我想说的是,在这样干瘪的、把知识从管道输到胃里的、做房奴而不得的、奥大师快要当选美国总统的、国际金融跌宕起伏的日子里,还有一些树叶,还是金黄的,还在缓缓坠落,还赠给我“惆怅”这样奢侈的东西,还让我注意到季节,并且通过季节注意到自己,真的令人感谢。人生缩影今天计划完成任务:1.写一篇稿2.再读一章The Bottom Billion3.回完所有欠学生的e-mail4.看那张已经摆了一个月的DVD,然后可以寄走5.写完制宪(3)6.整理一半星期一talk的内容7.跑步8.去草地上picruc一次今天实际完成任务;去草地上picnic一次。计划任务和完成任务之间的巨大差距表明,早上的我,就像是政府,给出无数豪言壮语;晚上的我,就像是人民,蔫了吧唧鸟兽散去。我想说服自己一生不同于一天,但我想不出为什么。事实证明,治疗愤世嫉俗最好的方式就是不断照镜子。被搁置的生活我的博士毕业论文淅淅沥沥写了三年,终于快要答辩了。三年来,我慢悠悠地在图书馆、家、河边公园、咖啡馆之间晃。左晃晃,右晃晃,一天写几个字了事,跟给公社干活挣工分似的。虽然晃晃悠悠,可是几年来,我不辞辛苦跟人宣称我在“赶论文”。每当有人问我,“忙什么呢?”我就理直气壮地说,“赶论文呢”。说得多了,自己也就信了。一旦自己都信了,就开始行色匆匆,一付“谁也别理我,忙着呢”的架势。瞧,他们在忙着谈生意,写材料,评职称,种粮食,倒卖国有资产,打伊拉克,而我,我忙着“赶论文”。听听,“赶”论文。就是靠着这点虚张声势的忙碌,我获得了一种滥竽充数的成人感。成人感,总是必须的。我三十了,不能再穿着裙子,在公园里蹦蹦跳跳,把一个又一个下午,像难吃的水果一样,咬一口就吐掉。虚假忙碌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开始为了“事业”而搁置生活。我给自己列了一个清单,上面列举着我“写完论文以后”要做的事情。在过去三年里,这个清单不断变长,其中包括:好好读一遍世界史;尽情地看恐怖小说;自制CD送给好朋友;打Mario最新版打通关为止,一周去看两个话剧;到大洋洲去旅行;研究拉美的政治经济;学跳探戈;写一部恐怖小说……总而言之,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好、愿望、梦想,或者说,生活本身,都给推迟到了“论文完成之后”。我的论文简直就是个病不起的亲人,把我牢牢地拴在一个小黑屋子里,哪儿也去不了。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万一我这三年里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我今天,心脏病突发了呢?难道,我其实有可能,生活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真叫我害怕。那天和一个朋友聊天,他说:我这些年要拼命干活,拼命挣钱,争取40岁退休,然后周游世界。我看着他没作声,心里偷偷想:万一你40岁之前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你今天,心脏病突发呢?还有报纸上的那些父母,非常感人、非常自我感动地说,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等他们长大了,有出息了……我又偷偷想,万一,你在孩子长大之前不小心出车祸死了呢?万一你今天,心脏病突发呢?我默默焦虑着,自作多情地为每个人伤感。每个人的心里,有多么长的一个清单,这些清单里写着多少美好的事,可是,它们总是被推迟,被搁置,在时间的阁楼上腐烂。为什么勇气的问题总被误以为是时间的问题,而那些沉重、抑郁的、不得已的,总是被叫做生活本身。解决在网上下载了《立春》看。一个想去巴黎歌剧院唱歌剧的女人王彩玲被憋在山西小县城的故事,特别压抑。边看就边好奇导演会怎么让这个女人和“现实生活”的对峙收场。看到那个男芭蕾舞演员出场两人疑似冒出火花的时候,就想:不能吧,这也太好莱坞了。看到那个“绝症少女”在王彩玲的帮助下夺得大奖王彩玲热泪盈眶时,又想:不能吧,这也太陈凯歌了。看到她重新邂逅那个四宝同学而四宝疑似发财致富了时,还是想:不能吧,这也太冯小刚了。还好,顾长卫老师既没有好莱坞也没有陈凯歌也没有冯小刚,他,毅然决然地,让蒋雯丽领养孩子去了。崔健老师曾经在《时代的晚上》里唱道:忍受的极限到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顾长卫老师代表全世界回答道:让小孩出场。这好像也的确是最诚实的答案。当关于人生所有的幻觉破灭时,让小孩出场。总还有小孩可以出场。谢谢小孩允许我们让他们出场。这听上去令人绝望,但是是颠扑不破的真理。王彩玲穿着自己缝制的礼服从宝塔上跳下去的情景,与“孔雀”里那个姐姐挂着自己缝制的降落伞骑车在大街上飞奔颇神似。我想顾长卫很可能有“小地方”情节,对“小地方”和“梦想”之间的矛盾关系非常耿耿于怀。但很有可能,比被困在一个小地方更可怕的是逃脱一个小地方。因为那时候你才认识到人生的问题它不是一个地点的问题,它那么复杂以至于你不知道它到底是一个什么的问题。我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常下雨、气候温和、建筑低矮老旧的小镇。现在,我还是生活在一个常下雨、气候温和、建筑低矮老旧的小镇。有时候恍惚之间会问自己这是何苦,大半个地球的。但,也许,“大地方”和“小地方”的差别,不在于“快乐”和“痛苦”,而在于,前者的“痛苦”可以是具有审美价值的事情,而于后者“痛苦”却是很傻叉的事情。就是说,脱离小地方是死不悔改的悲观主义者们摆脱傻叉感的唯一出路。在火车上,王彩玲说:春天来的时候,总觉得会发生点什么,但是到头来,什么都没有发生,然后就觉得自己错过了点什么。颇似我写的《烟花》里的吴香呢。前一阵我一个同事家里的猫生了5个小猫,我特别想领养其中1-2只,结果被我的学院告知(我住学院的房予):Sorry we have a no-pet policy。在与寂寞对峙的过程中,我不但没有“让小孩出场”的条件,连“让小猫出场”的条件都没有。我不禁感到沮丧继而悲愤继而遗忘继而剪了头发若无其事地走在鲜花盛开的初夏里了。无用功因为过两个星期就要搬家了,这些天开始收拾东西。其中最艰巨的任务之一,就是还我从图书馆借的那几百本书。这几天,哥大附近的人们经常能看到一道风景:一个中国女孩,拖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在百老汇大街的109街和1 1 5街之间来回穿梭。她太汗淋漓,举步维艰,背影刚刚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正面又从前方的视线里出现。当然这也难怪。我六年时间陆陆续续从图书馆借的书,现在要在一两个星期之内还清,难度可想而知。好比六年陆陆续续增的肥,现在要一两个星期之内减下去,只好在跑步机上狂奔。这些书一度像一种生长速度惊人的藤类植物一样,将我的房间全面占领。尤其是写论文的这两年,它繁殖得比蟑螂还快。床上、书桌上、窗台上、沙发上、饭桌上、茶几上,到处是书、书、书。我要在房间穿梭,得像在海藻之间游泳一样,左右拨拉,才能开道。我经常睡着睡着,就被背底下的一本书顶醒。或者走着走着,被一堆书绊倒。要是我坐那看电视,听见身后哗得一声巨响,我都懒得回头,接着看电视——无非是又一堆书倒了呗。以前我喜欢请朋友到家里吃饭,后来我家的书将房间全面霸占以后,就不请了。要让我的朋友们在我的书堆里找到立足之地,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这两年,我的房间基本就变成了“建筑工地,闲人免进”了。如果我真的把这些书都读了一遗,哪怕是前言后记给读了一遍,我拉着它们在街上艰难行进的时候,恐怕心情也不会那么沮丧。哪怕仅仅是读过书名和作者名呢,没准也能转化为将来的吹牛资源呢。问题是,这些书,至少有一半,我压根就没有读过。剩下的一半中的一半,估计也就读了个前言后序。像个纤夫那样在大街上前进的时候,我悄悄地算了一笔账:我大约借了400本书,其中200本压根就没有看。读过的200本中,大约有100本证明对我的论文是有用的。这100本有用的书中,其中直接在论文中被引用的,可能有50本。这50本中,可能有25本纯粹是为了引用而引用的(为了向导师们证明自己确实读了这本书),只有剩下的25本才是真正必要的引用。这25本中,真正给我留下深刻印象,我五年后还能如数家珍地谈起的,可能只有12本。12除以400,等于3%。3%啊,剩下的,几乎全是无用功!站在红绿灯的前面,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几乎要哭出声来。那些查书借书的时间。那些运书的力气。那些逾期不还的罚款。读那些写得奇烂无比但你又不得不读的书所耗费的时间。那些花了个星期几个月去读,读完了发现毫无用处的书。读那些也许有些精彩的书所迸发的、但转瞬即逝的灵感。那些洋洋洒洒、却永远不会再去重读的读书笔记。那些夹在书中间的五颜六色的小笔记……几乎全都是无用功。更可怕的是,我隐隐地觉得,这里面还藏着人生的道理。小学学的语文,中学学的几何,大学背的马哲,那场花了四年去谈最后发现完全是误会的恋爱,那无数场看的时候毫无感觉、看过之后毫无印象的电影,那堆兴致勃勃买回家、其实买回家之后几乎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所有那些无法凝结为意义或者乐趣的事件。那些九转回肠的弯路。我站在马路上,后面拖着个行李箱,前面却看见自己的整个世界像个豆腐渣工程一样稀里哗啦地倒塌。有没有真正经得起推敲的人生呢?还是垂下眼帘像躲开大街上的暴露癖那样躲开“意义”这个字眼呢?这段时间读农民起义史,读到农民起义军们如何可歌可泣地推翻暴政然后又如何重新建立不那么可歌可泣的新暴政,两千年里不断如此循环往复,不禁感慨千秋其实只有一秋,万代似乎只有一代。无论我对书中的陈胜吴广张角朱元璋张献忠如何同情,他们的身影,还是不可避免地和我拖着行李箱在百老汇大街行进的身影重叠了起来。我脑子里,还是无休无止地播放着那三个字:无用功。无用功。无用功。逃避自由弗洛姆写了一本心理学名著,叫《逃避自由》。这本书我没看过,也不想看,为什么呢?我觉得不用看了,光看这个书名,我就知道它讲了什么,就知道我跟作者是知音,甚至,我简直能根据这个书名也写出一本书。我马上要拿到一种叫做博士的学位,甚至还要去做一种叫做博士后的东西。所以我可以算作严格意义上的“第三性别”成员。作为一个“女知识分子”,我当然要经常看非常高深的书,参加高深的会议,跷着高深的二郎腿,皱高深的眉头。但是,现在,我想坦白一个秘密,虽然我每天在高深与更高深之间奔波,其实很多时候,我特别希望自己是一个收银员,或者清洁工,或者餐厅服务生,或者大公司的前台接待员。总而言之,做一个机械的人,过一种机械的生活,不被理想剥削,不被思想压榨,不用去绞尽脑汁地想,在已经被过度开发的学术山头上,还有哪片空地可以插上一面我的小红旗。每当我的导师告诫我,我的某某观点已经被某某说过了,我不应该“再发明一次轮子”,我恨不得坐在地上号啕大哭——马克思都没有想出来的东西,我能想出来吗?我又不是天才,神经病才是天才!所以,每当我路过家门口那家超市时,透过玻璃窗,看见收银员机械地往塑料袋里装桔子香蕉大白菜,我承认,我妒火中烧。如果毛主席转世,再发动一场上山下乡运动,我第一个报名,到山西挖煤,到江西种大米,到黑龙江修地球,到祖国任何需要或者不需要我的地方去。我真心地认为当年中学生们热烈参加红卫兵革命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不想学习和考试,虽然他们愿意把自己对数理化的仇恨说成是对无产阶级的感情。我还盼着突然发地震。或者再来一场飓风,这回直接袭击纽约。要不然彗星撞地球也行。这都是逃避自由的途径。这个事情,让我觉得很惊恐。我向来大言不惭地号称自己是个自由主义者,事实上却悄悄希望,被一场上山下乡运动席卷,就此摆脱那个贪得无厌的自己。自由这个东西,总是和竞争联系在一起。不让你跑步,你脚痒。让你跑,你想把一百米跑成15秒,然后是12秒,然后是10秒,甚至是8秒。最快的人想跑更快,跑后面的人想跑前面,自由就是这么没完没了的吸血鬼。人对自由的恐惧,大约就是社会主义的心理基础。和朋友打电话,两个老大难,自然说到婚姻,我们都感慨。其实还是包办婚姻好啊,一般来说,能保证门当户对,八九不离十,而且,过日子,跟谁其实都是过,开始再色彩斑潮,后来都大同小异。我们越说越起劲,越说越投机,恨不得滚回解放前,三座大山底下去。请别让我消失霍尔顿如果不是个少年,而是个中老年人,那他可真烦人。《麦田守望者》里的这位主人公,看什么都不顺眼。他讨厌学校,讨厌同学,讨厌父母。他甚至讨厌那些喜欢说“祝你好运”的人,以及那些说“很高兴认识你”的人,以及在钢琴演奏中瞎鼓掌的人。他当然还讨厌数学物理地理历史以及除了写作之外的一切学科。一个甚至无法从学习中得到乐趣的人,可真烦人。关键是他的痛苦也没有什么“社会根源”。生活在他的时代和国家,他既不能抱怨“扭曲人性的专制社会”,也不能抱怨“愚蠢的应试教育”,他只是用鸡毛蒜皮的方式讨厌着那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而已。但这一切唧唧歪歪,都可以以“无辜少年反抗压抑的社会秩序”的名义而被宽容,甚至被喝彩,据说后来美国有很多青少年刻意模仿霍尔顿。因为他是个少年。在青春的掩护下,颓废是勇气,懒惰是反抗,空虚是性感。有一段时间甚至有人为此类文艺作品起了个类型名称,叫做“残酷青春”。简直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词了:什么叫残酷青春?老年残不残酷?残酷到人们都懒得理会它的残酷。童年残不残酷?残酷到孩子们都无力表达它的残酷。更不要说倒霉的中年,残酷到所有人的残酷都归咎于它的残酷。所以说到残酷,青春哪有那么悲壮,简直可以垫底。但也许《麦田守望者》并不仅仅是一部青春小说。它是关于一个人在看透人生注定失败后如何说服自己去耐心地完成这个失败的小说。小说里,中学生霍尔顿想:好好学习是为什么呢?为了变得聪明。变得聪明是为什么呢?为了找到好工作。工作又是为什么呢?为了买卡迪拉克。买卡迪拉克又是为什么呢?天知道。当然他可以追求别的:知识、文学、音乐、和心爱的人坐在床边说话,以及思考“中央公园的鸭子冬天上哪儿去了”。但是,追求这些,他就远离了愤怒,而愤怒——只有愤怒——是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其实仔细想想,霍尔顿面对的“社会”并没有那么可恶。无论是室友、女友或老师,似乎都不是什么黑暗势力,只是一群“不好不坏”的人而已。如果作者以第一人称写他们,也许会是一个一模一样的故事。但这个社会最糟糕的地方,也许恰恰是它甚至不那么糟糕——这些不好不坏的人,以他们的不好不坏,无情剥夺了霍尔顿愤怒的资格,而愤怒——至少愤怒,是一个人感知自我最快捷的方式。其实满世界都是霍尔顿。16岁的霍尔顿,30岁的霍尔顿,60岁的霍尔顿。他们看透了世界之平庸,但无力超越这平庸。他们无力成为“我”,但又不屑于成为“他”。他们感到痛苦,但是真的,连这痛苦都很平庸——这世上有多少人看透人生之虚无并感到愤怒,而这愤怒早就不足以成为个性、不足以安慰人心。事实上自从愤怒成为时尚,它简直有些可鄙。所以《麦田守望者》最大的悖论就是逃跑。一方面,霍尔顿渴望逃到西部,装个聋哑人了此一生;但是另一方面,他又想做个“麦田守望者”,将那些随时可能坠入虚无的孩子们拦住。整个小说里,最打动我的不是关于“麦田”的那段经典谈话,而是另一幕:霍尔顿经过两天的游荡已经筋疲力竭,过马路的时候,每走一步,都似乎在无限下沉,然后他想到了他死去的弟弟艾里,他在心里对艾里说:亲爱的艾里,别让我消失,别让我消失,请别让我消失。《从头再来》里,崔健唱道:我想要离开,我想要存在。在同一首歌里,他又唱道:我不愿离开,我不愿存在。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呢,他还热爱音乐呢,他还热爱小妹妹脸上的笑容呢。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只是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热爱的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等那个注定的失败从铁轨那头驶来时,闭上眼睛,呼拉,干净利落地消失。吞下那颗红药丸为了紧跟形势,我去看了新出的大片《黑客帝国续集》。坐在电影院里,虽然我的手在忙不迭地往嘴里塞爆米花,虽然那个形而下的我在惊叹基努里维斯无法无天的英俊,那个形而上的我还是郑重其事地想起了一本小册子:《共产党宣言》。对,《共产党宣言》。Matrix简直是机械地照搬了《共产党宣言》——当然,它把“资本主义”换成了“Matrix”,把“无产阶级先锋队”换成了Morpheus的飞船,把“人民群众”换成了“Zion地下王国”,把“暴力革命”换成了里维斯那半生不熟的蹩脚功夫。这是一个动作片,但又不仅仅是一个动作片。在地球已经被各路英雄从外星人,异形、小行星、火山、龙卷风、恐怖分子手中拯救了百八十遍之后,在武打场景已经穷尽了血腥、搞笑、惊险、恶心、唯美之后,在成龙已经老得一塌糊涂之后,在李安让周润发操着广东口音用普通话念了几句朦胧诗之后,动作片终于走到了穷途末路。怎么办?好莱坞的导演们在动作片生死攸关的历史时刻,这样问自己。他们找到了“哲学”。Matrix不仅仅是一个好人打倒坏蛋的故事,而是一个在“残酷的真实”和“美好的幻象”中作出选择的哲学命题。一天早上,里维斯同学突然发现自己所生活的真实世界其实只是一个幻象,这个幻象所包裹的是一个恐怖的事实:人类几乎被一个机器部队赶尽杀绝,残余的人类已经转移到一个地下国中生存。他可以选择吞下一颗蓝药丸,继续生活在这个温馨的幻象里,或者选择吞下一颗红药丸,解救地下国的人民。Neo选择了红药丸。Matrix之所以成了一个文化景观,当然不是因为里维斯比成龙先生拳脚更过硬,也不是因为Trinity比章子怡小姐飞起来更轻盈,而是它在众多主人公打累了的时候,打发给他们一些充满哲理的神秘对话,让他们飘飘洒洒的黑风衣,在思想的吹拂下显得更酷了。导演的策略大约是,先用眼花缭乱的特技来击破观众的视觉,再用云山雾罩的对话来摧垮观众的神经。经受双重打击而神思恍惚的观众,当然就乖乖地捧着现金来看续集,还有续集的续集。“一切都已经注定,但你永远无法看到你还无力理解的选择。”Oracle说。“我们永远无法挣脱因果链条,不过是其中的奴隶。”Merovingian说。“我们对这些机器的依赖,这不禁让我思考什么叫控制。”Hamann说。世上本没有深邃,“话只说一半”说得多了,也便有了深邃。动作片导演走投无路之中对“思想”的投靠,与“思想家”们百无聊赖之中对“动作片”的投靠一拍即合。一时间,Matrix带动了一个“诠释工业”的兴起。在这个工业体系里,Matrix不是一部简单的电影,而是一个“能指”的汪洋大海。文化基督徒们纷纷指出:Neo和Zion地下国的关系,其实是一个基督与人类关系的隐喻。佛教徒不甘示弱——那个孩子明明手里拿着一个勺子,却说“并不存在勺子”,多么富有禅意。哲学教授们指出,作为幻象的Matrix其实正是柏拉图所说的那个“洞穴墙上的投影”,而新马克思主义者则不失时机地声称,这个Matrix不是别的,正是美国无所不在的商业社会。总而言之,在里维斯同学那深不可测的墨镜光芒中,晦涩的哲学思想和大众的好莱坞大片前嫌尽释,握手言欢。在观众正为自己被照亮的精神世界而心潮澎湃时,有两个人在窃笑,那就是导演Wachowski兄弟了。电影又叫好又叫座,还成为文化精英们智力炫耀的竞技场,皇帝不但穿上了新衣,简直是穿上了金缕玉衣,他们似乎也只能将错就错地高深莫测。不过,Oracle肯定不同意我的看法,她会说:说到伪哲学,难道还存在一种“真哲学”么?如果现实可能是一种幻象,自由可能是一种幻象,那为什么思考不是另外一个幻象?我只能说,至少有一点不是幻象,就是这套电影耗资1亿5千万美元,而Matrix Rcloaded上演半个月票房就达到2亿7千万美元。如果这些也是幻象,那我很想看看Wachowsla兄弟有没有勇气吞下那颗破解幻象的红药丸。回到巴黎巴黎是全世界人民的故乡。以前我曾暗下决心,地图上的其他地方我可以跟别人去,只有巴黎,必须和“真爱”同去。后来当我对“真爱”这件事的信念动摇之后,又暗下决心,这辈子要周游世界,但不去巴黎。巴黎,多么浪漫的城市,它早就不再是名词而变成了形容词,它早就不再是一个词汇而变成了一道命令。没有沉浸在爱河中的人,不配去巴黎。我想Sam Mendes跟我一样有巴黎情结,所以他拍了一个电影《革命之路》。《革命之路》是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也是最近我看过的最糟的电影。情节是这样的:家庭妇女艾普若和中产职员弗朗克,在20世纪50年代纽约郊区过着普普通通的家庭生活,男的每天戴着小圆礼帽去上班,女的每天从窗口看两个孩子嬉戏。但,生活在这个美国梦里,他们觉得窒息。男的痛恨自己机械的职员工作,因为他只是漂浮在大街上无数小圆礼帽中的一个;女的则憎恶自己行尸走肉的主妇角色,因为她家窗口只是无数郊区窗口中的一个。总之,他们恐惧自己正在变成——也许从来只是——“他们中的一个”。 于是他们想到了巴黎。主要是艾普若想到了巴黎。巴黎!她滔滔不绝地对弗朗克说,巴黎!如果我们搬到巴黎,生活就不会这么窒息!赶紧辞职吧!我可以在巴黎找个职员工作养活你!我们重新设计自己的人生!改变这一切还来得及!于是他们开始畅想巴黎的新生活,开始打点行李通知亲友。然后弗朗克突然得知他会被升职加薪,于是他就动摇了,然后艾普若就愤怒了,愤怒得偷偷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并大出血死掉了。然后没有人,没有任何人,去了巴黎。巴黎,这个中产阶级反抗自身的革命灯塔,在弗朗克的叛变行径中熄灭了。我不得不说,在看电影的过程中,我几度想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声和歇斯底里的艾普若辩论。我想说一个人的幸福感怎么可能取决于他居住的城市,它只能来自于你的内心,我想说在巴黎做文秘怎么就成了人性解放之通途了呢,我想说明明是逃避自我怎么就成了追求梦想了呢,我想说你不要折磨可怜的弗朗克,他已经说了,如果他有个什么特长也许会去孤注一掷地开发它,但问题是他并没有。我想说到底是巴黎的什么可以让你实现人生的价值呢,是艾菲尔铁塔卢浮官还是香榭里大街?这时侯我听见导演语重心长地加入我的假想辩论:在这部作品中,巴黎仅仅是一个比喻,它指的是一个人追求梦想的勇气。那么,如果一个人有勇气但是没有梦想呢?如果“他们”之所以成为“他们”从来不是因为缺乏勇气,而仅仅是因为他内心缺乏使命,或者缺乏实现这种使命的才华呢?就是说——我知道这听上去很残忍——如果并不是每一个躯壳里都有一个叫做灵魂的东西呢?导演试图把故事构架成艾普若的勇气和弗朗克的懦弱之间的冲突,但现实中更本质的冲突不是来自予勇气和懦弱,而是来自于反抗的勇气和承受的勇气,拒绝乌托邦和追求它一样需要勇气。我想弗朗克不仅仅是贪图安逸,他害怕自己勇敢地放弃一切去探索内心的时候,会惊恐地发现里面其实空无一物。放弃并不难,关键是for what。历史上的革命之所以成功地吸引了那么多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并不仅仅是因为它激发了放弃的勇气,而是它解决了for what这个重大课题。它提到了解放,提到了平等,提到生产关系改造,提到了物质极大丰富,提到了桃花盛开的地方。在想象的地图上,它清清楚楚地标识出了巴黎。于是,和弗朗克不同,地主的儿子、乡绅的女儿、资本家的孙女、旧官僚的孙子浩浩荡荡地出发了,他们走啊走,找啊找,翻遍了整个地球,但始终没有找到巴黎。郑钧写过一首歌叫《回到拉萨》。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是“回到”拉萨——难道郑先生过去跟拉萨有什么关系吗?当然按照《革命之路》的逻辑,过去和拉萨有没有关系并不重要。和你的梦想有关系的,和你所想象的自己有关系的,才是你的故乡。买了一堆意义过十天就回家了,这两天又开始转悠,想着给亲戚朋友买什么礼物。昨天去了Locbman’s,那里是名品折扣店,一些过了季没卖出去的名牌,也就是名牌中的半老徐娘,在那里荟萃一堂。其实我平时买东西,是最不讲究牌子的,觉得牌子这种东西,一是欺负人穷,二是欺负人傻,而我平生最痛恨被欺负,所以每次路过名牌店都侧目而过,很有点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概。但是给亲戚朋友买东西,总还觉得应该讲究点品牌,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样无聊,无聊到把什么都看透。把什么都看透之后,就觉得人的很多追求,比如巨大的房子,比如巨大的戒指,除了心虚,什么都不是。但再仔细想想,把什么都看透,追求的不过是一种智力上的虚荣,而且还伤害了自己活下去的兴致。所以附着在物质之上的很多“意义”,就像新娘头上的红头盖,还是不掀开来才好。以前在国内读研时,和一个朋友合译过一本书,叫《礼物之流》,是一本人类学的书,大意是说:礼物这个东西,本质不是东西,而是意义,礼物的流动也就是意义的流动,秩序的流动,或者说得更严重一些,就是人类关系的流动;没有礼物,人类的生老病死这些事件,和动物的生老病死,也就没有了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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