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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全本-3

作者:貝蒂.史密斯 Betty Smith 字数:18097 更新:2023-10-08 20:46:44

……雪白雪白的田野,聽那老黑人的歌唱,聲音低又柔。我想去那邊,有人在等待,在那棉花盛開的地方……弗蘭西輕輕親了一下他的臉。“哦,爸爸。我真愛你。”她低聲說。他把她緊緊抱著。那心痛的感覺忽又襲來。“啊,天啦!啊,天啦!”他一遍一遍自言自語,那樣的痛苦叫他幾乎不能承受。“我做的是哪門子父親啊!”可是當他再次跟她說話的時候,他的語調又平靜了。“我們這麼聊,圍裙可沒有時間燙了。”“全燙好了,爸爸。”她將圍裙整整齊齊折成一個方塊。“家裏還有錢沒有,寶貝?”她看了看架子上的豁口杯子。“有五分錢,還有些分幣。”“你能不能拿七分錢,去買件假襯衣和一個紙領子?”弗蘭西去布店,給爸爸買星期六晚上的裝束了。假襯衣是用漿過的平紋細布做的襯衣胸口,可以用領扣扣在脖子四周,然後可以用背心將它的位置固定起來。用這假襯衣可以替代襯衣。但是它穿一次就得扔掉。紙領子不是真用紙做的。之所以叫紙領子,是為了區別於賽璐珞領子。賽璐珞領子是窮人穿的,髒了找塊破布擦擦便可。紙領子是用亞麻布做的,漿得硬硬的。它也只能用一次。弗蘭西回來後,爸爸已經刮好鬍子,打濕頭髮,擦好皮鞋,穿上了乾淨的汗衫。汗衫沒有熨,後頭還有個洞,不過氣味很好,也很乾淨。他站到椅子上,從碗櫥頂層架子上拿出一個小盒子。這裏頭有凱蒂作為結婚禮物送給他的珍珠裝飾紐扣。這些紐扣用掉了她整一個月的工資。約翰尼對這些扣子感到十分自豪。不管家境如何困頓,諾蘭家都不會將這些珍珠紐扣典當出去。弗蘭西幫他把珍珠紐扣扣到假襯衫上。他用一粒金色衣領扣,將硬翻領扣上。這金紐扣是約翰尼和凱蒂訂婚之前,希爾蒂?歐黛兒送他的禮物。他也不捨得扔掉。他的領結是絲織黑色領結,打得極其漂亮。別的侍者都打那種現成的鬆緊帶領結。可是約翰尼?諾蘭不這麼幹。別的侍者穿著骯髒的白襯衫,或是乾淨卻燙得很馬虎的襯衫和賽璐珞領子。但是約翰尼不這麼幹。他的穿著無可指摘,哪怕這些都只是臨時的。他終於穿好衣服了。波浪般的金髮閃閃發亮。剛剛刮過洗過之後,他身上的氣味清爽好聞。他將外套套上,得意地扣起來。晚禮服的緞子翻領有些破舊,可是這身衣服穿得這麼合身,褲縫筆直,翻領上的白璧微瑕,誰會注意呢?弗蘭西看著那擦得發亮的黑皮鞋,注意到直筒褲一直拖下來,蓋到鞋後跟,蓋在腳背上,也極為優雅。哪個爸爸的褲子會穿出這種效果呢?弗蘭西對爸爸深感自豪。她將他燙好的圍裙小心翼翼地包在一張專用的乾淨包裝紙裏。她和他一起走向電車。路上的女人沖他微笑,看到他牽著的小女孩那微笑便停住了。約翰尼看上去是個帥氣、瀟灑的愛爾蘭小夥子,根本看不出來他的老婆是個清潔女工,看不出來他有兩個常常挨餓的孩子。他們經過了加布裏埃爾五金店,停下來看了看櫥窗裏的旱冰鞋。媽媽從來不花時間看這個,爸爸則不然。聽他的口氣,總有一天他會給她買一雙的。他們走到了街角。一輛格雷厄姆大道電車過來的時候,他一個箭步踏上候車台,節奏和減速的電車正好合拍。電車重新開動的時候,他站在車後,抓著扶手,身體傾斜著,向弗蘭西揮手。哪個父親會這樣風度翩翩?她想。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二部分 第四章 弗洛茜看到爸爸走後,弗蘭西去看弗洛茜?加迪斯為晚上的舞會準備什麼衣服。弗洛茜在一家兒童手套廠當車工,養活媽媽和弟弟。工人有時侯會把手套釘反,她的工作就是將其糾正回來。她常常帶活回家做。她弟弟得了癆病,不能上班,所以她掙錢是多多益善。弗蘭西聽人說,亨尼?加迪斯活不久了,可是她不肯相信。他那樣子不像。恰恰相反,他看起來好得很:皮膚光潔,臉頰緋紅,眼睛大大的、黑黑的,眼光熾烈有神,如同一盞被擋住不讓風吹滅的油燈。不過是生是死他自己心裏有一本賬。他十九歲了,熱愛生活,他不能理解為什麼自己會遭此厄運。加迪斯太太看到弗蘭西很高興。見有客人來,亨尼也就不會在那裏思慮了。“亨尼,弗蘭西來了。”她快樂地叫道。“你好,弗蘭西。”“你好,亨尼。”“你不覺得亨尼看上去很好嗎,弗蘭西?你跟他說說,他看上去很棒。”“亨尼,你看上去氣色很好啊。”亨尼似乎在跟一個看不見的人說話:“她跟一個黃土埋半截的人說他氣色不錯。”“我真是這個意思。”“不,你心裏不是這麼想的。你不過是嘴上說說。”“瞧你怎麼說話呢,亨尼?看看我——你看我瘦成這樣了,也沒有想到死。”“你是不會死的,弗蘭西。你生下來就命大,這些混蛋的日子你是能扛過去的。”“說的是,但是我可沒有你這麼好的臉色。”“是的,你沒有,可是你知道這也不是什麼好兆頭。”“亨尼,你應該到屋頂上多坐坐。”他媽媽說。“她叫一個要死的人上屋頂去坐。”亨尼又對那個看不見的人說。“你需要新鮮空氣,需要陽光。”“別煩我了,媽媽。”“我都是為你好。”“媽媽,媽媽,別煩我了!別煩了!”他突然以手抱頭,發出一陣痛苦的咳嗽來。弗洛茜和她的母親互看了一眼,決定不再煩他了。她們讓他在廚房裏咳嗽,抽泣。她們去前面的屋子,給弗蘭西看衣服。弗洛茜每週做三件事:改釘錯的手套,給自己做衣服,追弗蘭克。她每個星期六晚上都去化妝舞會,每次都穿不同的服裝。這些服裝都經過特別改裝,掩住她變了形的右臂。小時候,廚房地板上放了一個煮衣鍋,裏頭有滾燙的水,她不小心摔到了裏頭,右胳膊被嚴重燙傷。長大後,她的右臂皮膚乾枯,發紫。她一直穿長袖子衣服。問題是,化妝舞會的衣服,關鍵就要敞露,所以她只好發明了一種無後背的服裝,前頭露出她豐滿的胸部,一隻長袖擋住了她的右臂。裁判們總覺得那長袖象徵著什麼東西。所以每一次她都拿頭獎。弗洛茜穿了當晚要穿的服裝。這服裝模仿大家幻想中克朗代克舞廳姑娘們穿的衣服。紫緞緊身晚裝,淡紅色細紋平布襯裙。一塊金屬蝴蝶胸針別在左胸胸口處。那只長袖子是用豆綠色薄綢做的。弗蘭西欣賞著這身服裝。弗洛茜的媽媽把衣櫥打開,弗蘭西看到裏頭掛滿了五彩繽紛的衣裳。弗洛茜有六件各種顏色的緊身晚裝,和六套平布襯裙,至少二十條薄綢長袖,你能想像到的顏色她都有。每個星期,弗洛茜就換上不同的組合,穿出一身新來。下周,淡紅色的襯裙可能會從天藍色緊身晚裝下露出來,而配上的長袖,或許是黑色的,如此種種。衣櫥裏還有二十來把裹得緊緊的絲傘,從來沒有用過,這都是她贏的獎品。弗洛茜收藏這些,就如同運動員收藏獎盃一樣。弗蘭西看著這些傘,就感到快樂。窮人總是熱衷於數量之眾。弗蘭西在看這些服裝的時候,開始感到不安起來。看著這些鮮豔的顏色,淡紅色、橙色、大藍色、紅色、黃色,她總感覺似乎這些衣裳背後藏著什麼東西。似乎在這些長長的、憂鬱的服裝裏,包裹著一個咧嘴笑的骷髏,一些手的殘骨。在這些鮮亮的服裝之後,這東西在藏著,等著亨尼的到來。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媽媽的本領(1)六點鐘的時候,媽媽和茜茜姨媽回家了。弗蘭西見到茜茜姨媽很是開心。她是弗蘭西最喜歡的姨媽。弗蘭西愛她,迷她。茜茜的生活一直豐富多彩。她今年三十五歲,結過三次婚,生過十個孩子,全都生下來不久就夭折了。茜茜常說,她把弗蘭西當成了她十個孩子的總和。茜茜在一家橡膠廠上班。在男人方面她放浪形骸。她的眼睛烏黑發亮,顧盼生姿;她的頭髮烏黑、拳曲,色澤亮麗。她喜歡在頭髮上打一櫻桃色蝴蝶結。今天媽媽則戴著她那翠綠色帽子,顯得她皮膚白皙,如從奶瓶裏撇出來的乳酪。一雙棉手套遮住了她那雙粗糙的手。她和茜茜進來的時候有說有笑,正說著演出上聽到的那些笑話呢。茜茜給弗蘭西帶了件禮物,一個玉米棒子做的煙斗哨。你一吹,裏頭就跳出一母雞來,你越吹,母雞就越是漲大。這煙斗是從茜茜廠裏拿的。這廠生產一些橡膠玩具,但純粹是為了掩人耳目。真正生產的橡膠產品,是人們私下偷偷購買的什麼東西。弗蘭西希望茜茜留下來吃晚飯。茜茜在的時候,一切都是那麼喜慶、熱鬧。弗蘭西覺得茜茜理解小孩子。別的人把小孩子當成可愛又可恨的小討債鬼。茜茜把她們當成真正的人。不過,儘管媽媽也來挽留,茜茜還是不肯留下來。她得回去,她說,她得去看她丈夫還愛不愛她。這話媽媽聽了不禁笑起來。弗蘭西也笑了,只是她並不知道茜茜姨媽是什麼意思。茜茜走了,臨走時候答應月初帶雜誌過來。茜茜的現任丈夫給一家通俗雜誌社做事。每個月他都能收到雜誌社所有的出版物:愛情故事、西部探險故事、偵探故事、超自然故事,無所不有。這些雜誌都有著色彩鮮豔的封面,他從庫房拿到的時候都還用新的黃線捆著。茜茜拿到手,立刻就會拿過來送給弗蘭西。弗蘭西如饑似渴地讀著,讀完後,半價賣給社區文具店,錢她放入媽媽的錫儲蓄罐。茜茜走後,弗蘭西把她在羅什麵包店看到一個老人噁心的腳這件事,一五一十說給媽媽聽。“廢話。”媽媽說,“人老了並不是多大悲劇。除非世界上就他這麼一個老人,那麼的話,人老就是悲劇。可是他還有別的老人陪他。老年人並不是不開心。我們想要的東西,他們不想了。他們只想暖和,想有口軟軟的東西吃,然後在一起回憶往事。所以啊,你也就別傻了。我們遲早都要老,誰都逃不過。還是儘快去適應這個現實吧。”弗蘭西知道媽媽說得對。不過呢……她很高興媽媽提起了別的話題。她和媽媽開始籌畫,如何用發黴麵包準備下一周的食物。諾蘭一家基本上就是靠這黴麵包過的,而凱蒂做黴麵包的能耐叫人歎為觀止!她會拿一塊黴麵包,澆上開水,做成糊糊,然後加上鹽、胡椒、百里香、切碎的洋蔥還有雞蛋(如果雞蛋不貴的話),然後在烤箱裏烤。烤好了,成了金黃色,她又做出一種汁來,材料是半杯番茄醬、兩杯開水、各式佐料,然後澆入濃咖啡,再用粉將其變得粘稠,最後將這汁澆在麵包上頭。味道很不錯,熱乎乎的,很好吃,回味無窮。剩下沒有吃掉的,會切成薄片,次日會用鹹肉的油脂煎著吃。媽媽還能用黴麵包做出很好吃的麵包布丁來。材料她用切片麵包、糖、肉桂、切成薄片的便宜蘋果。等這些烤黃了,她會把糖化開,澆到上頭。有時候他們還做所謂的WegGeschnissen。這個詞很不好翻譯,直譯為“用本來要扔掉的麵包屑做的東西”。這些煎過的麵包屑蘸上麵粉、水、鹽、雞蛋做的麵糊,然後放進厚厚一層豬油裏煎。他們在煎的時候,弗蘭西跑到糖果店,買一分錢的冰糖。這冰糖用擀麵杖擀碎,撒在這些碎麵包屑上,吃之前撒,那時候冰糖要化不化,其味美妙無窮。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二部分 第五章 媽媽的本領(2)星期六的晚餐是節日大餐。諾蘭家會吃上煎肉!一塊黴麵包會用熱水做成糊狀,拌入碎肉(碎肉裏已經拌入碎洋蔥),然後加上鹽和一分錢的碎香菜增加味道。這些媽媽會做成小丸子,下鍋煎過,然後蘸熱番茄醬吃。這些肉丸有個名字,叫弗蘭尼雷丸,是拿弗蘭西和尼雷尋開心,將他們的名字綁到一起命名的。他們的主食就是這種黴麵包、煉乳、咖啡、洋蔥、土豆,還有一分錢一分錢臨時買的佐味品。他們偶爾還能吃上香蕉。不過弗蘭西總想吃柳丁、鳳梨,尤其是橘子。橘子她只有在耶誕節才能吃上。有時候,她省出一分錢來,就去買些碎餅乾。食品店的人會拿張發卷的紙,給她做個喇叭角,裝滿不能整塊賣出去的碎餅乾。媽媽的規定是,有一分錢的時候,不要去買糖果、蛋糕。買蘋果。不過蘋果是什麼東西?弗蘭西覺得生土豆味道也差不多,而生土豆她不花錢都可以弄到。不過,到了漫長、寒冷、陰暗的冬季快結束的季節,有時侯不管弗蘭西多麼饑餓,胃口都不好。這說明到了吃醃黃瓜的時候了。她會拿一分錢,去莫爾街的一家商店。這店裏只有一些猶太醃黃瓜,泡在加了香料的鹽水裏。一個老年人守在大桶邊上。老年人留著長鬍子,頭頂戴著圓頂猶太小帽,嘴裏沒有牙齒,手裏拿著大大的木叉。弗蘭西和其他小孩要了一樣的東西。“給我一分錢老猶醃黃瓜吧。”那個猶太人看著這個愛爾蘭小孩。他的眼圈紅紅的,眼睛小小的,受盡迫害的樣子,卻又顯出兇狠來。“外邦狗!外邦狗!”他沖她啐了一口,因為他痛恨“老猶”這個詞。弗蘭西本無惡意,其實她都不知道“老猶”這個詞什麼意思。她只覺得是指某種異類卻又受到喜愛的人物。但是猶太人顯然不知道這個。弗蘭西聽人說,他有只桶裏裝著只賣給外邦人的東西。聽說他每天在裏頭吐痰,甚至做更可怕的事。這是他在復仇。不過這個可憐的老猶太人是否真這麼做,從來沒有什麼證據,弗朗西不相信他真會這樣來。他用木叉在攪來攪去,髒髒的白鬍子後頭的嘴罵罵咧咧的。弗蘭西提出要桶底的一塊醃黃瓜的時候,他勃然大怒,又是轉眼珠,又是揪鬍子。最終,他還是撈出一根粗粗的、兩頭黃綠結實的上好醃黃瓜來,放在一張褐色紙上。那猶太人還在咒駡,一邊罵,一邊用被醋泡糙的手收下她的一分錢。然後他回到店堂後,慢慢消氣。他頭點啊點,白鬍子一翹一翹,又沉湎到了故國的往事裏。醃黃瓜能吃上一天。弗蘭西拿著慢慢吸,慢慢啃。她並不是真在吃。她只是要擁有。在家吃了無數次麵包和土豆後,弗蘭西就牽掛起滴著水的酸黃瓜了。她也不知道這是為什麼。不過吃過一天醃黃瓜後,土豆和麵包又好吃了。是的,吃醃黃瓜的日子值得期待。第六章 星期六的晚上尼雷回家了,媽媽讓他和弗蘭西去買週末吃的肉。買肉是件大事,媽媽總是千叮嚀萬囑咐。“去哈斯勒的店裏買五分錢做湯的骨頭,可是別在那裏買剁肉餡。肉餡去維爾納的店裏買。要剁碎的後腿肉,買一毛錢的,別讓他從盤子裏拿給你。另外,再帶一隻洋蔥去。”弗蘭西和尼雷在櫃檯前站了好久,屠夫才注意到他們。“你們要什麼肉?”他終於問了。弗蘭西開始和他交涉起來了。“一毛錢的後腿肉。”“要不要剁碎的?”“不要。”“有個女的剛才來了。買了兩毛五的後腿肉,我給剁多了些,餘下的就放在盤子上。正好一毛錢的。真的,剛剛剁的。”媽媽警告的正是這個陷阱。不管屠夫怎麼說,就是別買盤子上的。“不用。我媽媽讓我買一毛錢的後腿肉。”屠夫氣急敗壞地剁下一小塊肉來,稱過以後,扔到紙上,正要包起來,突然弗蘭西用發抖的聲音說:“哦,我忘了。我媽媽要碎肉。”“我他媽的真是見了鬼了!”他將肉剁了幾刀,塞進絞肉機裏。又被耍了,他忿忿不平地想著。絞碎的新鮮碎肉旋轉而下,他給攏到手裏,正要摜到紙上,這時候……“媽媽讓把這個洋蔥剁進裏頭。”她害羞地將從家裏帶來的去皮洋蔥從櫃檯上遞過來。尼雷就在邊上站著,什麼都沒說。他來的目的,就是提供精神支援。“我的老天啦!”屠夫破口而出。不過他還是操起兩把屠刀,將洋蔥剁進肉裏。弗蘭西在邊上看著,她喜歡聽這屠刀剁下去那擊鼓一般節奏分明的聲音。屠夫又把肉攏到一起,摜到紙上,等著弗蘭西。她倒吸了一口氣。最後一個要求最難開口。屠戶似乎也預感到了有什麼等著他。他站在那裏,內心顫抖。弗蘭西終於一口氣說了出來:“還要一塊板油一起炒。”“該死的狗雜種。”屠戶憤憤地低聲說。他割了一塊白白的板油,出於報復,故意讓它掉到地上,然後撿起來,扔到那一小堆碎肉上。他火冒三丈地將這些包裹起來,將一毛錢抓過來,交給老闆結賬,一邊則在暗中詛咒著讓自己成為屠夫的命運。切肉這一曲完了後,他們去哈斯勒店裏買做湯的骨頭。屠夫哈斯勒賣的骨頭不錯,可是碎肉就難說了。他關起門來絞碎,誰知道買到手的都是些什麼名堂。尼雷拿著先前買的肉在外頭等著。要是讓哈斯勒看到你在別的地方買肉了,出於自尊,他會請你去剛才買肉的地方買骨頭去。弗蘭西花了五分錢,要了塊很好的骨頭,用來做星期天的湯。哈斯勒讓她等著,同時跟她說起那個老掉牙的笑話來:有個人買了兩分錢給狗吃的肉,哈斯勒問他是外賣還是在店裏吃。弗蘭西怯生生地笑了。屠夫很滿意,走到冰箱邊上,拿起一根閃亮的白骨頭,裏頭有粘粘的骨髓,根部還沾著一絲絲的紅肉。他讓弗蘭西好好瞧著。“等你媽媽煮過這骨頭後,”他說,“你叫她把骨髓取出來,塗在麵包上,撒上胡椒、鹽,給你做個美美的三門治。”“我會跟媽媽講。”“你得多吃點,你這一身皮包骨,也該長點肉了,哈哈,哈哈。”包好了肉,收了錢之後,他割了粗粗的一段碎肝香腸遞給她。弗蘭西頓時覺得內疚起來,這麼好一個人,而她居然不在他這裏買肉,卻跑到別的人家。可惜啊,媽媽不相信他剁的碎肉。時候還早,街燈還沒有亮起來。可是那個賣辣根的女士已經坐到了哈斯勒門口,擺弄起那些辣根了。弗蘭西拿出從家裏帶的杯子。老婦人給裝到一半,收了兩分錢。弗蘭西很高興自己不辱使命,完成了買肉的大任。接著她到蔬菜店買了兩分錢的做湯用的蔬菜。她買了根乾癟的胡蘿蔔、一棵枯乾的芹菜、一個發軟的番茄,還有一束新鮮的香菜。這些媽媽會拿來放在湯裏煮,煮出濃濃的湯來,上頭浮著星星點點的肉。然後,她還會加上自家做的寬寬的麵條。這些,外加上塗了骨髓的麵包,算得上是星期天的大餐了。吃完油炸弗蘭尼雷丸、土豆、碎餡餅,喝完咖啡後,尼雷出去到街上找朋友玩去了。這些男孩子到了晚飯後,總是不約而同地聚在街角,手插在褲子口袋裏,背向前弓著,在一起爭爭吵吵,說說笑笑,推推搡搡,吹吹口哨,跳跳舞。莫迪?多納文過來和弗蘭西一起去做告解。莫迪是個孤兒,和兩個在家做工的未婚姨媽生活在一起。兩位女士靠做壽衣謀生,這些壽衣成打出售給棺材店。她們做帶緞子穗邊的壽衣:白色壽衣給處女之身的死者,淡紫色的給剛結婚的年輕死者,紫色的給中年死者,黑色的給老年死者。莫迪有時候會帶些布片過來。她想弗蘭西或許會用它來做點什麼東西。弗蘭西假裝高興,可是將這些布片收起來的時候,總是毛骨悚然。禮拜堂裏香煙繚繞,蠟燭淌蠟。嬤嬤們已經在祭壇上擺好鮮花。聖母祭壇上的鮮花最好。在修女當中,聖母比耶穌和約瑟更受歡迎。在告解室外頭,人們排起了隊。姑娘小夥們只想把這事儘快了結,好繼續談戀愛去。奧弗林神父的懺悔室外頭隊伍最長。他年輕、友善、寬容,悔罪這一關在他這裏很好過。到了弗蘭西的時候,她推開沉重的簾子,跪倒在告解室中。神父那扇把他和罪人隔開的小門拉開,在網格狀的窗後劃了個十字,這時候那遠古的神秘又籠罩下來。神父閉著眼睛,用單調的拉丁文,低低說了些什麼。弗蘭西聞到了香、蠟燭的蠟、花和神父黑袍子以及剃須膏混在一起的氣味。“祝福我吧,神父,因為我有罪……”她很快將罪說出來,很快得到赦免。出來的時候,她的頭還低著,靠近交叉的雙手。她到了祭壇行了個屈膝下跪禮,然後跪到欄杆邊,開始做悔罪禱告。她手裏數著珍珠母念珠,以計算自己的禱告次數。莫迪的生活沒有那麼複雜,要懺悔的罪少些,所以早早出來了。弗蘭西出來的時候,她正坐在臺階上等著。和布魯克林其他女孩一樣,她們互相攬著腰,一起在街上走來走去。莫迪有一分錢。她買個了霜淇淋三明治,還請弗蘭西咬了一口。沒過多久,莫迪就要回家了。姨媽不許她八點鐘之後在外頭街上。兩個人許諾下星期六還一起來做懺悔,然後分手了。“別忘了,”莫迪邊倒退著走,邊沖弗蘭西喊道,“這回是我來找你,下次輪到你來叫我啊。”“我忘不掉的。”弗蘭西回答說。弗蘭西回到家裏,見前屋有來客。來客是艾薇姨媽和她的丈夫、威利?弗裏特曼姨夫。弗蘭西喜歡艾薇姨媽。她和媽媽長得很像。她也很風趣,說話總讓人發笑,就像演出裏的人一樣,而且她還能夠模仿世界上任何人。弗裏特曼姨夫將他的吉他帶了過來。他在彈著,所有人都在唱。弗裏特曼瘦瘦黑黑的,頭髮烏黑、光滑,小鬍子光溜溜的,如絲一般。他右手沒有中指,考慮到這個因素,他的吉他彈得算是很好。需要用中指的時候,他就用大拇指猛敲一下,取代中指彈吉他弦。所以他的歌節奏都很奇怪。弗蘭西進來的時候,他正好快把會的歌全彈完了。弗蘭西進來正好聽上了最後一首。彈完後,他出去拿了一大杯啤酒來。媽媽讓艾薇姨媽吃一塊粗麥麵包,還有一毛錢的林堡乳酪。就這樣,他們吃著三明治喝著啤酒。啤酒一下肚,弗裏特曼姨夫就開始掏心窩話了。“你看我,凱特,”他對媽媽說,“你看到的是個失敗的人。”艾薇姨媽眼珠翻了翻,歎了口氣,下嘴唇抿起來。“孩子們瞧不起我,”他說,“老婆也說我沒有用,連給我拉送奶車的馬,鼓手,也都欺負我。你知道有一天它怎麼對我的嗎?”他的身子向前傾斜。弗蘭西看到他眼裏有眼淚,但是眼睛卻閃閃發亮起來。“我在馬房給它洗刷,我在給它洗肚子,它卻尿了我一身。”凱蒂和艾薇對看著,眼珠子飛快轉著,兩人在偷著樂呢。凱蒂突然看著弗蘭西。她的眼睛裏還是帶著笑,只是嘴巴還是嚴肅的。弗蘭西看著地板,皺著眉頭,不過她也忍俊不禁。“這就是它幹的好事。馬房裏所有人都笑我。”他又灌了口啤酒。“別這麼說了,威爾。”他老婆說。“艾薇不愛我。”他對媽媽說。“我愛你,威爾。”艾薇用那溫柔的聲音說道,那話音本身就是一種撫慰。“你結婚的時候愛我,不過現在不愛了,是不是?”他等著。艾薇什麼也沒有說。“你看,她不愛我吧。”他跟媽媽說。“我們得回家了。”艾薇說。睡覺之前,弗蘭西和尼雷得看一頁聖經,一頁莎士比亞作品。這是規定。過去媽媽給他們讀這兩頁,後來他們大了,就自己讀了。為了節省時間,尼雷念聖經,弗蘭西念莎士比亞。他們這樣讀了六年,聖經看了一半,《莎士比亞全集》讀到了《馬克白》。他們快快地讀著。到了十一點,諾蘭家所有人,除了在上班的約翰尼,都上床了。星期六晚上,弗蘭西可以睡前屋。她將兩把椅子拼起來,靠在窗子前,這樣她就可以看到街上的行人了。她躺在那裏,能聽到屋子裏夜間的那些聲息。人們進樓了,回到自己的公寓。有的疲憊地邁著沉重的步子。有的輕快地跑上樓。有個人跌了一跤,咒駡起過道裏的油氈來。有個孩子在假模假樣地哭著,一個樓下的醉漢在數落著老婆罪惡的生活。淩晨兩點,弗蘭西聽到爸爸上樓時唱的輕柔的歌聲。……親愛的莫莉?馬龍,推著她的小獨輪。穿過大街小巷,獨自把淚流……唱到“把淚流”的時候,媽媽已經把門打開了。這是爸爸玩的一個小遊戲。如果他把這一段唱完之前門打開,那麼他們贏。如果還在過道上他就唱完了,那麼他贏。弗蘭西和尼雷都下了床,坐到桌子邊。爸爸拿出三塊錢放到桌子上,給了孩子每人五分錢。媽媽讓他們放進錫罐,說頭天撿垃圾,他們已經拿到錢了。爸爸帶回一大紙袋婚禮上沒吃的食物。婚禮上有一些客人沒來。新娘把沒動的食物讓侍者分了。這些食物中有半隻冷的烤龍蝦,五隻冰冷的牡蠣,一小淺口罐的魚子醬,還有一塊楔形羊乳乳酪。孩子們不喜歡龍蝦,冷牡蠣沒有什麼味道,魚子醬也太鹹。可是他們太餓了,將桌子上的東西一掃而空,晚上就在肚子裏消化了。要是能吃的話,這些孩子連指甲都能消化。吃完後,弗蘭西要面對現實了:她打破了從夜裏十二點到彌撒之前必須禁食的規矩。現在,她不能領受聖餐了。此等重罪,下周和神父有得懺悔了。尼雷又上了床,繼續呼呼大睡。弗蘭西進到幽暗的前屋,坐到窗口。她不想睡。媽媽和爸爸坐廚房裏。他們會坐那裏一直說話說到天亮。爸爸跟她說晚上的事,他看到的人,他們長什麼樣子,說話什麼口氣。諾蘭家的人對待生活總覺得取之不盡。他們自己的生活已經豐富飽滿,可是這還不夠。凡是他們接觸過的人,其生活諾蘭家也得去管。就這樣,約翰尼和凱蒂一直聊到天亮,他們抑揚頓挫的聲音,在這黑夜裏聽來讓人感覺安全而舒心。到了三點了,街上很安靜。弗蘭西看到街對面一個女孩和男朋友跳舞回來了。兩人在門廳裏緊緊摟在一起。他們就這麼抱著不說話,後來那女孩身子向後傾斜,不小心觸到了門鈴。她爸爸穿著襯褲下樓了,壓低著聲音將那小子罵了個狗血噴頭,叫他去死,去見鬼,云云。姑娘跑上了樓,邊跑邊笑,差點笑岔氣。她的男朋友則大搖大擺沿著街道走了,嘴裏吹著口哨,吹的是《今夜只有你和我》。當鋪老闆陶莫尼先生剛度過一個花天酒地的紐約之夜,乘坐一輛雙人出租馬車回來了。他從來沒有進過自家當鋪的門。這當鋪是他繼承下來的,同時繼承到的,還有一位能幹的經理。陶莫尼先生為什麼這麼有錢還住在店鋪上頭的房子裏,誰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在這髒兮兮的威廉斯堡,過著紐約貴族一般的生活。據一個去過他家的泥水匠透露,屋子裏擺滿了雕像、油畫、白色的毛皮地毯。陶莫尼先生是個光棍。整個一周誰也不知道他在哪里。也沒有人看到他星期六晚上離開。只有弗蘭西和巡邏的員警看到他回家。弗蘭西看著他,就如同在劇院的包廂裏看戲一般。他高高的絲帽斜扣到一隻耳朵上方。他把銀杖頭的拐杖夾到胳膊下,在路燈照耀下,拐杖閃閃發光。他將緞子斗篷往後一甩,去掏錢出來。馬車夫接過他的鈔票,用鞭柄頭碰了碰圓頂禮帽的帽檐,然後抖了抖馬韁繩。陶莫尼先生目睹著他趕走馬車,仿佛這一切是這個美滿人生的最後一環。他然後上了樓,去那豪華的公寓裏了。他應該經常去傳說中的那些地方,如萊森韋伯飯店、沃爾多夫飯店這些地方。弗蘭西決定日後有機會自己也去。有朝一日,她會穿過只有幾個街區外的威廉斯堡大橋,到紐約市中心,看看這些漂亮的地方,從外頭好好看看。然後她就能對陶莫尼先生有個更為準確的瞭解了。一陣清風從海面吹來,吹過布魯克林上方。在遙遠的北邊,有義大利人居住,他們在院子裏養雞,那邊這時候傳來了一聲雞叫。雞一叫,遠處的狗也叫了起來,美美睡在馬房裏的那匹叫鮑勃的馬,也發出了一陣探問般的嘶叫。弗蘭西很喜歡星期六,不喜歡用睡覺將其終結。只是接下來的一周讓她擔憂,讓她害怕。她將這個星期六的回憶印到自己的腦海裏頭。除了看到等著買麵包的那些老人外,這個星期六是無懈可擊的。一周別的時候,晚上她得睡自己小床上。從通風口,她能依稀聽到附近一戶人家的聲音。那家的新娘子還像小孩一樣,而她的丈夫是個卡車司機,整個人就像毛猿一樣。那新娘子的聲音輕柔,帶著懇求,那個男的聲音又粗又凶。然後是一陣短短的沉默。然後他鼾聲震天,而新娘子則一直在哀哭,一直哭到天亮。弗蘭西一想到那哭聲就瑟瑟發抖,手不由自主地掩住耳朵。然後她想起這是星期六,她睡在前屋,聽不到通風口的聲音。是的,還是星期六,美妙的星期六。星期一還要過很久才來。這中間還隔著一個平安的星期日。這時候,她還可以慢慢去想那褐碗裏裝的金蓮花,還有弗蘭克在陽光和樹蔭下給馬兒洗澡時馬的模樣。她開始困了。她聽約翰尼和凱蒂在廚房說了一會兒話。他們在回憶往事。“我遇到你的時候才十七歲。”凱蒂說,“我在卡瑟?布裏德工廠上班。”“我那時候十九歲,”約翰尼說,“那時候和你的好友希爾蒂?歐黛兒談著呢。”“得,她這種人。”凱蒂嗤之以鼻。風兒輕輕的,香香的,暖暖的,從弗蘭西頭髮上吹過。她手扒在窗臺上,臉靠了上去。她一抬頭就能看見出租房上方的星星。沒多久,她就入睡了。作者後記:我愛生活貝蒂.史密斯 首刊於《本週雜誌》  孩提時候的我喜歡傾聽,常聽大人說:「啊,過去我也有雄心大志!」、「過去我也有夢想!」還有幾乎人人都會說的:「要是我能從頭再來一次……」我想這些人多多少少都錯過了生活的充實。  但是我不會,我不會和生活的充實失之交臂。十四歲那年我就暗下決心,在一本有些舊的抄寫本上,把我一生要做的事一條一條寫了下來,發誓要一條一條實現。  但這些計畫根本沒有實現。我成人後大部分時間都得拚命工作,養家餬口,生活的充實有不少耗在商業世界的競爭裡了。不過我還年輕,還樂觀,我告訴自己這些都是暫時的,總有一日,我的夢想都會實現。  可是一年過去,一年又來,轉眼到了中年。孩子們離開了,去了別的地方,追求自己充實的生活。我也開始想:「要是我從頭再來一次啊……」  一個雨夜,我下樓去雜貨店準備買一本平裝書,以打發睡前的時間。我拿起一本艾米爾.左拉的書,我站在那裡,拿著這書,費力地回憶很久以前曾看過的一句話,後來終於想了起來。左拉說:「所謂充實的生活,便是『養個孩子、栽棵樹、寫本書』」。  我感覺四周寂靜了下來。我意識到我有孩子……我種過一棵樹……事實上我甚至寫過一本書;不過,我肯定左拉說的「書」是種象徵,指的是任何具有建設性的誠實工作。  就這樣,根據一個偉人的信條,我有了自己充實的生活。孩子成長期間總給我帶來無限喜悅,育兒之樂雖波瀾不驚,但卻無窮無盡。二十五年前,我將一棵被人拋棄的樹苗栽下來,如今這棵小小樹苗已經長成參天大樹,高過我的屋子,給我帶來陰蔽;我的兒孫得以樹蔭下玩耍,假如天增人壽,或許我可以活到曾孫輩在樹下玩耍的時候。我甚至有幸出了一本書,書內記載了我的希望、我的恐懼、我的夢想。  所有這些都沒有寫在當初的抄寫本上,因為這些都是我自然而然的一部分,是我視為理所當然的東西,例如,從意識到自己的女人之身時,我就知道自己未來會生養孩子;人們將租屋院子裡的樹砍掉的時候我流下了童稚的眼淚,但那時候我就知道,不管未來生活在什麼地方,我都會栽一棵樹;八歲時,我的作文得了「優」,我就知道有朝一日我會寫一本書。  我得出了一個結論,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結論,那就是活著、奮鬥著、愛著我們的生活、愛著生活饋贈的一切悲歡,那就是一種實現。生活的充實常在,人人皆可獲得。譯後記2008年,美國經濟進入衰退,山姆大叔開始束緊褲腰帶過日子。由於這些原因,一些描述艱難時代的舊時經典,又重新熱門起來,例如斯坦貝克的作品《憤怒的葡萄》。次貸危機中不少美國人面臨自己的房屋被銀行沒收的風險,看到《憤怒的葡萄》中主人公丟失房屋的場景,想必百感交集。如今,很多美國人開始收集折扣券省錢。感恩節後的大減價,甚至造成一些商場的踩踏傷亡事故。美國電臺、電視臺開始播出如何用一塊錢活一天之類的節目。這個世界沒有永遠的繁榮,蕭條說來就來。這種時候,大家一邊尋找出路,一邊尋找意義,尋找獨自和解的方法來。也可能因為這一原因,描寫艱難時代的成長小說《布魯克林有棵樹》在出版五十多年後,於2008年被美國公共廣播電臺推薦。作為一部成長小說(coming-of-agenovels),它還曾當選為亞馬遜網站評出的最佳青少年圖書之一。在好圖書網站(Gm),這部1943年初次出版的小說仍不斷受人關注。截至本文寫作時(2008年12月3日)為止,有16955人給予評分,評論多達2528條。此書1943年初版便大受歡迎,長駐暢銷書排行榜榜首,連好萊塢和百老匯也搭起“順風車”。1945年,著名導演卡贊(EliaKazan)將小說改編為電影,電影隨後獲奧斯卡獎。小說還被改編為音樂劇,上演267場。如今,在我所在的美國小城,小說的海報和《推銷員之死》、《瓦爾登湖》等書一起,掛在附近巴諾(Barnes&Noble)書店的牆上。它還是這邊圖書館的暑期推薦讀物之一。無疑,它已經成為一部現代經典。這部小說影響了很多作家。《大海的深處》作者賈桂琳?米查德(JacquelynMitchard)就曾生動描述了她與此書多年的感情:“幾年前,在我生日那天,摯友兼代理人簡?蓋佛曼給我寄來了一個小盒子。打開盒子之後,我頓時熱淚盈眶。裏面裝著我最喜歡的書《布魯克林有棵樹》的第一版,而且還有作者貝蒂?史密斯(BettySmith)寫給自己代理人的題字,書裏還夾著作者的親筆信,信件保存完好,絲毫不見六十年來風雨洗刷的痕跡。目睹此情此景,連圍坐在餐桌旁的孩子們都不禁眼眶濕潤了。他們知道我心中對這本書、對該書作者和書中的女主人公懷有多麼深厚的感情。”關於城市貝蒂?史密斯(1896—1972)生於布魯克林,是德國移民後裔,童年家境貧寒。她沒有上完高中,但是後來和小說主人公弗蘭西斯?諾蘭一樣,在大學修課,後終生從事寫作。她雖然寫過其他作品,也有其他作品被改編為電影,但是她的名字,始終和《布魯克林有棵樹》聯繫在一起。小說中的布魯克林位於紐約,這裏分片居住著來自各國的移民:猶太人和愛爾蘭人,德國人和義大利人。這個社區生活五彩斑斕:猶太老頭當街賣老鹹菜;德國人和愛爾蘭人聖誕夜在對歌較勁;義大利樂手和歌女在街頭賣唱……作品對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生活給出了百科全書似的介紹。有些介紹,我們今日看來仍會會心一笑。比如德美交戰期間,德國酸菜不准叫“德國酸菜”了,變成了“自由菜”。不久前,美法兩國因為伊拉克問題上的觀點分歧,也曾有人建議將薯條(英文Frenchfries)改稱“freedomfries”。小說把二十世紀初的布魯克林,寫成了一部風土人情長卷,將一個原本普通的地域,再造為一道人文景觀。貝蒂?史密斯筆下的布魯克林,就如同帕慕克筆下的伊斯坦布爾、喬伊絲筆下的都柏林、波德賴爾筆下的巴黎。因此,文學批評家艾爾弗瑞德?卡增(AlfredKazin)寫道:“從某種意義上說,《布魯克林有棵樹》是布魯克林的完美寫照。”卡增寫道:“布魯克林是一個所在,是紐約城一個人口密集的地區,有全世界最大的天主教教區之一。可是布魯克林本身,‘布魯克林’這字眼,卻又在紛雜的美國體驗中凸顯出來,成為一道獨特的景觀。它集樸素、簡陋、庸常和可愛於一身。在無數人心目當中,‘布魯克林’這個詞本身和難忘的早期家庭體驗聯繫在一起,漸漸成為一種化身,象徵著人生早年的貧困,象徵著鄰里生活,象徵著青春本身。同樣,它也象徵著渴望、追求,象徵著對外面精彩世界的夢想。”讀罷此書,我很難想像我還難對周遭事物熟視無睹地走過布魯克林,或是我們居住的其他城市。確實,一本好書會觸及一個人的靈魂,深刻地改變我們看待周圍世界的方式。關於尊嚴小說的主人公是小女孩弗蘭西,她還有個弟弟叫尼雷。姐弟倆生活在二十世紀初布魯克林的一個赤貧人家。媽媽是清潔工,靠給人打掃衛生換取免費住房。爸爸約翰尼是一個打散工的歌唱侍者(singingwaiter),好酒,好幻想,能歌善舞,迷倒姑娘一大片,唯獨缺乏掙錢養家的本領。兩個孩子於是也就常常挨餓。他一輩子窮困卻也總不潦倒,總是把快樂播撒給所有人。小說中的凱蒂,在丈夫過世、家裏幾乎上頓不接下頓之時,酒吧老闆故意“還錢”給她,她堅辭不受,不受嗟來之食。這個清潔女工人窮志不短,她的作為,一定會讓蠅營狗苟的勢利者汗顏。沒有人希望自己貧困,但貧困未必一無是處。它可以磨礪性格。這部小說中有個地方十分耐人尋味。苦水中泡大的弗蘭西和尼雷一起談到不用吃苦的小妹妹,反而表示出同情來,說可憐的勞瑞沒有了那苦,也就體會不到那苦中的甜了。相信從困境中走過、後來又超脫了困境的很多讀者對此都有同感。人可以受困、受窮,卻可以不失去骨氣和樂趣。《布魯克林有棵樹》中說的樹是臭椿樹。這臭椿樹有個美麗的英文名字,叫treeofheaven,亦即天堂樹。這是一種少有的連水泥地上都能長起來的頑強的樹。小女孩弗蘭西星期六的時候,會去圖書館,想把圖書館裏所有的書從A到Z,每一本都看過。星期天下午,她會拿著借來的書,在布魯克林,坐到太平梯口,藏在濃濃樹蔭裏,在這裏看著書,做著白日夢。這樣的閒暇,讓她超越了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困頓。窮人是怎麼快樂起來的?他們的快樂是那麼少,所以當他們擁有的時候,就千百倍地去享受,以至於你給他們一棵臭椿,他們也能看到天堂。艱難時代給人的另外一個饋贈,是讓人產生悲憫情懷。小說中提到:人們對待自己貧困的背景通常有兩個辦法:“一個通過自身艱苦奮鬥走出了社會底層的人,通常有兩個選擇。脫離當初環境後,他可以忘本;他也可以在超出這個環境之後,永不忘記自己的出身,對殘酷拼搏中不幸落下來的人充滿同情,充滿理解。”未必所有人都有這種同情和理解。小說中寫到了好多“站在玻璃房裏扔石頭”的人,明明自己也是窮苦出身,卻以踐踏同類為樂。小說中寫到一個布魯克林的護士,本來自己出身也很貧寒,卻附和著勢利眼的醫生,罵窮人的小孩。而弗蘭西後來處境改善後,卻不忘回到糖果店,默默做件好事,給某個幸運的窮孩子一次摸中大獎的機會。人可以有同樣的經歷,但未必有同樣的心態。人與人的差別,大抵就在這裏。關於成長貝蒂?史密斯的小說有點“大女子主義”。小說中的男女對比鮮明。弗蘭西的媽媽堅強似鐵,爸爸柔情似水。她的幾個姨媽也是一樣,姨媽賢慧能幹,姨夫則軟弱無能。弗蘭西的媽媽凱蒂在生活重擔之下越來越堅強。而弗蘭西的爸爸卻更有女性那種好交際、軟心腸等特徵。這位父親為了讓女兒上她想上的學校,不惜造假,冒充他人地址。弗蘭西和爸爸更親,和媽媽疏遠。但是最瞭解女兒的,卻正是這個母親。在生產第三個孩子、幾乎要死掉的時候,她吐露了心聲,說是兒子本來不喜歡讀書,如果停他的學,他永遠都不會再回去。“而你不一樣,你會拼,會鬥,你還會回去的,就如同太平梯那裏的那棵天堂樹。”這再一次彰顯了這個家族女子的堅強。這是一部關於成長的小說。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不斷吸收父母的精神傳承。弗蘭西的堅強像媽媽。這堅強讓她超越前人:外祖母連字都不識,母親上完小學,弗蘭西則要去上大學。她的堅強,讓她超越困難,實現家族的美國夢。如女作家佩吉?奧倫斯坦(PeggyOrenstein)在評論此書時候說的那樣:“生活並不公平,可是總能應付過去。”弗蘭西的想像力來自她爸爸。她的想像力讓她超脫了生存的艱難。老師也表揚她的想像力。人類正是由於想像力,才活得不那麼困頓。小女孩弗蘭西的想像,有時讓她不切實際,可是也使她擺脫了現狀對自己思想的捆綁。她的外祖母沒有文化,連字都不識,卻建議凱蒂給自己的孩子讀《聖經》,讀莎士比亞,講述民間故事和各樣童話,好讓孩子處在困境當中,也不致沉淪。弗蘭西姐弟在物質上幾乎一無所有,卻意外地擁有了巨大的精神財富。可是成長,也是“天真之歌”無可逆轉地向著“經驗之歌”轉換。小女孩弗蘭西在樓梯間遇到色狼,差點受襲。稍大後,她在感情上又受人欺騙。世界的玫瑰色彩在一點點消退,少女弗蘭西帶著童年練就的堅強,邁入未知的未來。小說中記載了成長當中的一個個小故事,作者寫得不厭其煩。很顯然,這是一部紀念年輕時光的紀念碑式作品,這是貝蒂?史密斯自己的故事,一個一定在她心頭醞釀已久、乃至於不吐不快的成長故事。作者似乎是想給自己的青春一個交代,要把成長一寸寸鋪開在我們面前。因此,小說到了後來,顯得有些拖遝,不如童年部分那樣精彩。即便這樣,它仍是一部非常經典的小說,一部老式的小說。看過一些當代過於“炫技”的作品之後,這小說從形式到內容上都讓人懷舊。這是一部讓人不忍釋卷的小說,一本看了會哭也會笑的小說,希望各位讀者和我一樣喜歡。小說翻譯當中,BarbaraPenney老師不厭其煩地解答我的很多問題。家兄方勝林先生和二嫂倪鳴女士花費大量時間幫我看過譯稿,並對譯文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再此一併表示感謝。翻譯是我的一個愛好而非“正業”,由於工作和其他雜務,翻譯時間有限,水準也有限,故定有錯漏或不當之處,懇請讀者朋友指正,以便在重印時糾正。方柏林2008年12月於奧克拉荷馬布魯克林有棵樹/生命的充實自在,在於懂得愛你生活中的一切悲歡2010/08/19【聯合新聞網/文、圖節錄自如果出版《布魯克林有棵樹》】書名:布魯克林有棵樹作者:貝蒂.史密斯譯者:方柏林出版社:如果出版社出版日期:2010年07月29日內容介紹:紐約的布魯克林有一種樹,有人稱它為天堂樹,是唯一一種能在水泥叢林成長的大樹,不論種子落在何處,它都能向著天空,努力生長。這種樹的習性,就像在底層打拼的窮人,11歲小女孩法蘭西家的院子就有一棵天堂樹。法蘭西的每個星期六是從去垃圾回收站開始的,接著,去採買全家要吃的過期麵包,手頭稍微寬裕時還可以花五分錢買塊發霉的餡餅。下午,法蘭西會去圖書館借上兩本書,回到家後,她會在消防梯墊上枕頭、在破碗倒上涼水,倚著樹影獨自閱讀。透過天堂樹的葉隙,法蘭西可以將周遭鄰居的生活盡收眼底,這棵樹,讓11歲的她覺得自己就像住在樹上一樣!法蘭西發誓長大後一定要努力工作,好好存錢,將喜歡的書全都買下。透過閱讀,法蘭西擁有想像力、握有對未來的希望,在她的眼中布魯克林的貧窮和黑暗就像在夢裡一樣,身邊的家人也都有著各自精彩的人生故事──阿姨西西,結過三次婚,生過十個小孩都夭折,每一位情人都被她叫做約翰、外祖母瑪麗,雖然是文盲,卻記得一千多個故事和傳說、外祖父羅姆內心充滿仇恨,常說"我就是魔鬼本人"、費里曼姨爹在家裡唯一的話題就是他的馬「鼓手」今天又是如何捉弄他……雖然,法蘭西有一顆鮮活的心靈,生活在布魯克林畢竟是艱辛的,母親美麗嬌小有鋼鐵般的意志,但卻偏愛她的弟弟,父親溫暖迷人,卻沒有固定工作,沈迷於酒精中。小孩子撿破爛賺取微薄的幾分錢,只能一半自己花掉,一半帶回家給勉強付得起房租和只買得起過期麵包的父母。法蘭西的母親希望靠教育讓自己的孩子脫離底層,然而,生活裡的遽變與困頓讓一切變得遙不可及,面對坎坷的人生,法蘭西如同院子裡的天堂樹般堅韌,始終保持著尊嚴和信念,夢想著一個和過去和現在不同的未來,最終,人生的另一扇大門為她打開!新書內容搶先看:  許多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在布魯克林長大的孩子都對感恩節有溫馨的回憶,那一天,孩子們會穿上各式服裝,戴著廉價的面具,四處扮「流浪兒」、四處「捶門」。  法蘭西會精心挑選個面具。她買了個黃色的中國面具,上有薄薄的中式長鬚。尼力則買了個粉白的死人頭面具,面具上的表情咧嘴而笑,露出黑色的牙齒。爸爸最後時刻趕到,給兩個孩子各帶回一個便宜的牛角罐,紅的給法蘭西,綠的給尼力。  法蘭西覺得看尼力化裝簡直是一大享受!他會穿上媽媽不要的洋裝,把腳踝以下的裙襬裁掉,好讓他能走路,後面則髒兮兮地拖在地上。他把報紙疊起來塞在胸前,弄出大胸部;腳上則穿著破爛的鞋子,鞋尖包銅,從裙子下露出來。他怕凍著,還在這一身女人裝上再套一件破爛的毛衣。他就穿著這一身服裝,戴著死亡面具,頭上再斜戴著爸爸不要的舊禮帽;可惜這帽子太大,不肯安安分分地扣在他腦袋上,反而蓋著耳朵。  法蘭西則穿著媽媽的黃色胸衣、豔麗的藍裙子,束著紅色腰帶。她頭上披著紅色頭巾,用頭巾將那中國面具固定住,繫在下巴上。天很冷,媽媽讓她再戴上「毛帽」(這是凱蒂自己發明的一個詞,指的是一種毛絨帽)。法蘭西還帶了去年復活節撿彩蛋的籃子,裡面裝了兩個核桃作裝飾。  孩子們出發了。街上擠滿了戴面具的孩子,一個個晃著他們的牛角罐,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有些孩子太窮,連廉價面具也買不起,於是用燒黑的軟木塞把自己的臉塗黑;家裡有錢的孩子穿的是從商店裡買的服裝,有薄薄的印第安服裝、牛仔裝、荷蘭女傭的粗棉服裝。有一些孩子比較馬虎,胡亂找了件髒床單往身上一套就當是化裝了。  熙熙攘攘之中,一群孩子把法蘭西擠到當中,法蘭西便跟大家一起挨家挨戶走動起來。很多店老闆把門關了,不讓他們進來,但是大部分都還是有東西給孩子們。糖果店老闆已經接連幾個星期都在收拾碎糖果,裝成了一個個小袋子,每個孩子來就給一個。他這也是萬般無奈,因為這些小孩子的硬幣可就是他活命的本錢,要是惹毛了他們,大家一起抵制起來不去他店裡買糖果,這可不是好玩的事。麵包店烤了大量的鬆軟餅乾發給這些孩子;社區最大的顧客群就是兒童,他們只會光顧對自己很好的商店,麵包店老闆深知這一點,所以才討好他們。蔬菜水果店送給孩子們的是熟過頭的香蕉,還有半好半爛的蘋果。有一些不做孩子生意的商店門便關起來,或是一毛不拔,還教訓他們一番,說乞討是如何不好。孩子們於是「投桃報李」,把他們的前門敲個震天響,所以才有「捶門」一說。  到了中午一切就結束了,法蘭西對她這一身笨重的衣服也膩煩了,面具也攪成一團(面具是用廉價棉紗做的,重重漿過,在模子裡晾乾而成)。有個男孩把她的牛角罐搶了過去,在膝蓋上一折兩半。尼力鼻子血淋淋地跑過來找她;有個男孩想搶尼力的籃子,尼力便和他打了起來。尼力沒說誰打贏了,不過他除了自己的籃子外還拿著那男孩子的籃子。他們回到家裡,好好享用了感恩節大餐,有燉肉,還有自製麵條。下午,大家便聽爸爸緬懷他童年時過感恩節的往事。  感恩節的時候,法蘭西生平頭一次撒了個精心編造的謊,結果被人識破,從此立志要當名作家。  感恩節前一天,法蘭西班上有個練習作業,四個被選中的女孩要上臺各朗誦一首關於感恩節的詩歌,手裡還要拿一個象徵感恩節的物品。一個孩子手拿著枯乾的玉米,一個拿著火雞爪(代表整隻火雞),一個孩子拿著一筐蘋果,最後一個孩子拿著個五分錢的南瓜派,大小有小碟子那麼大。  練習結束後,火雞爪和乾玉米扔進了垃圾桶,老師會把蘋果帶回家。她問有沒有人要那個南瓜派,三十張嘴都在嚥口水,三十隻手都想舉起來,但是沒有人舉。有些孩子很窮,更多孩子很餓,但是他們都有骨氣,不肯接受施捨的食物。由於沒有人舉手,老師便讓大家把派扔進垃圾桶。  法蘭西這時候忍無可忍了。那麼好的派怎麼能扔呢?她還從來沒有嘗過南瓜派呢!對她來說,這派只有那些乘坐著華蓋大馬車的人和那些印第安勇士才可以吃的,她太想嘗嘗了。她靈機一動,想出了一個謊言,於是舉手了。  「我很高興這派有人要。」老師說。  「我不是自己要。」法蘭西撒起謊來,故意驕傲地說,「我知道有個很貧窮的人家,我想把派送給他們家。」  「好。」老師說,「這就是感恩節的精神。」  那天下午,在回家的路上法蘭西就把派吃了。不知是良心受譴責,還是味道不熟悉,她並不喜歡南瓜派的味道,吃起來味同嚼蠟。下一個星期一上課前,老師在大廳看到法蘭西,便問那個貧窮人家喜不喜歡那塊派。  「他們很喜歡。」法蘭西說。她看老師似乎很有興趣,便加油添醋起來,「這戶人家有兩個小女孩,金色的鬈髮,大大的藍眼睛。」  「還有呢?」老師接著問。  「還有……還有……她們是雙胞胎。」  「真有意思。」  法蘭西心血來潮,接著說:「其中一個的名字叫潘蜜拉,一個叫卡蜜拉。」(這其實都是法蘭西給自己不存在的洋娃娃取的名字。)  「她們很窮很窮。」老師說。  「是的,她們很窮,她們都三天沒吃東西了。醫生說,要不是那塊派,她們會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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