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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全本-2

作者:貝蒂.史密斯 Betty Smith 字数:14305 更新:2023-10-08 20:46:44

“好吧,那就買些甜麵包吧。”這家小小的猶太熟食店裏,擠滿了前來買猶太黑麵包的基督徒。在她的注視下,店裏頭的人將她的四分之一塊面包裝進紙袋裏。這麵包的皮又脆又嫩,下頭則是粉嘟嘟的。弗蘭西想,要是新鮮的話,這麵包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當選為世界上最好的麵包。她不大情願地走進索爾溫的鋪子。在這裏買舌頭,有時候他好說話,有時候不好說話。切成片的舌頭一磅賣七毛五,有錢人才買得起。不過等舌頭都賣完了,有時候花五分錢,能買著那舌頭根,但是這要看你和索爾溫先生的關係。當然了,舌根那裏的舌頭肉已經很少了,主要是些軟軟的、小小的骨頭,還有一些軟骨組織,只是勉強能讓人聯想到肉來。今兒個碰巧索爾溫先生好說話。“昨天舌頭賣完了。”他告訴弗蘭西,“但是我給你留了這個,因為我知道你媽媽喜歡吃舌頭,我喜歡你媽媽。這個你得跟她說說。聽到沒有?”“好的,先生。”弗蘭西低聲說。她眼睛看著地板,覺得自己的臉發燒。她討厭索爾溫先生,不會把他的話告訴媽媽。在麵包店,她仔細挑了四個甜麵包,都是糖最多的。她在店外和尼雷碰頭。尼雷網袋子裏偷看著,一看到甜麵包,高興得跳起來。這天早晨他吃了四分錢的糖果,但還是餓,催促著弗蘭西一路跑回家。爸爸沒有回家吃午飯。他的職業是做餐廳演唱侍者,並無固定雇主,換言之,他也不是經常有事做。通常情況下,星期六早晨他會去工會總部等活上門。弗蘭西、尼雷和媽媽在一起美美吃了一餐。每個人都吃了厚厚一片“舌頭肉”、兩片氣味香甜的黑麥麵包(上面塗著淡黃油)、一個甜麵包、一杯又濃又熱的咖啡,邊上還放有一勺子加了糖的煉乳。這咖啡是諾蘭家特別的創意,也是他們享受的一大奢侈。媽媽每天早晨會燒滿滿一大壺咖啡,然後中飯晚飯接著熱,如此一天下來,咖啡就越燒越濃。其實壺裏水多咖啡少,不過媽媽在裏頭放了一大塊菊苣,使得咖啡喝起來味道又濃又苦。家裏每人每天可以喝三杯加牛奶的咖啡,而黑咖啡則可以隨時去喝。有時候什麼吃的也沒有,外頭又下雨,一個人在家裏,你會覺得很寬慰,畢竟家裏還有點貨,雖然這只不過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尼雷和弗蘭西都酷愛咖啡,但是喝得並不多。和往常一樣,今天尼雷還是將黑咖啡放那裏沒有動,而是將煉乳塗到麵包上去了。出於禮貌,咖啡他啜了一小口。媽媽給弗蘭西倒上咖啡,加上牛奶,儘管她知道弗蘭西不會喝。弗蘭西喜歡聞咖啡氣味,喜歡咖啡那熱熱的感覺。在吃麵包吃肉的時候,她總用一隻手握著咖啡杯子,享受著咖啡的溫暖。她時不時還去聞一下那又苦又甜的味道。這比把咖啡喝下去還強。飯後,咖啡會倒進洗碗池裏。媽媽有兩個姐妹,茜茜和艾薇,兩人常常來公寓。每次她們看到媽媽倒咖啡,都禁不住要數落一頓她的浪費。媽媽解釋說:“弗蘭西和其他人一樣,可以每頓喝一杯咖啡。如果她覺得倒掉比喝了好,那也只好隨她了。我個人覺得,我們這樣的人家,偶爾能有點東西浪費也不錯,好歹也能體會體會手頭有錢、不用東拼西湊是個什麼感覺。”這種奇怪的視角媽媽很滿意,弗蘭西也滿意。這把一貧如洗的窮人和大手大腳的富人連接到一起了。這個小女孩感覺,即便她比威廉斯堡所有人都窮,在某種意義上,她也比所有人更富有。她有得浪費,所以她富有。她慢慢地吃著甜麵包,不想一下子就把那甜味給消滅掉,而那咖啡慢慢變得冰冷。她很享受把它倒進洗碗池排水管的感覺,她這時候覺得自己很瀟灑,很奢侈。此後,她就要動身去羅什麵包房,去買下半周全家用的黴麵包了。媽媽告訴她,她可以拿五分錢買塊發黴的餡餅,如果還不是太碎的話。羅什麵包房是給附近社區商店供貨的生產商。這裏的麵包不用蠟紙包裹,所以黴得快。羅什會把黴麵包從商家收回,半價賣給窮人。麵包房門面就和烤房挨著。麵包門面一邊是又長又窄的櫃檯,另外一邊是兩排又窄又長的凳子。櫃檯後頭有兩扇對開的大門,現在在敞開著。烤房的車子倒過來,直接把麵包卸在櫃檯上。麵包五分錢兩塊,卸下來的時候,人們會擠著搶著來買。每次來了都被搶購一空。有時候,大家得等卸完三四車才能買上。由於價格低,包裝紙顧客自己帶。大部分主顧是兒童。有些兒童把麵包夾在胳膊下,無所顧忌地走回家,讓全世界都知道自己的貧窮。一些自尊心強一些的孩子會把麵包包起來。有的是用舊報紙包,有的是用或乾淨或髒的麵粉袋包。弗蘭西帶來的是只大紙袋子。她不急著立刻把麵包買到手。她會坐在凳子上看著。十幾個小孩推推搡搡,沖著櫃檯喊叫著。對面凳子上有四個老頭在打瞌睡。這幾個老頭都是家裏“吃閒飯的”,被使喚來跑腿,或是帶孩子,這些都是威廉斯堡這些風燭殘年的老人唯一能做的事情了。他們會在這裏儘量等候,因為羅什麵包房烤麵包氣味很好聞。太陽從窗戶裏曬下來,曬在他們年老的後背上,這種感覺也很好。他們會幾個小時幾個小時地在那裏坐著,打瞌睡,覺得這是在打發時間。這種等候,讓他們在短時間內,覺得生活有了個盼頭,甚至覺得自己有些用處了。弗蘭西盯著最老的那人看。她在玩她最喜歡的遊戲,那就是琢磨人。那人的頭髮又稀又亂,和凹陷的臉頰上那些短胡茬一樣,是髒兮兮的灰色。幹掉的口水結在他的口角。他打了個呵欠。他沒有牙齒。他又把嘴巴合上,嘴唇往裏抿,整個嘴巴後來就看不見了,下巴幾乎能碰到鼻子。弗蘭西就這麼看著,又好奇又噁心。她又端詳起他的舊外套來。這外套的絮裏從袖口脫線處掛出來。他的兩腿張著,是一種很無助的放鬆姿勢。褲子扣扣子的地方油乎乎的,還有一隻扣子掉了。她還看到,他的鞋子破爛不堪,腳趾頭處也開裂了。一隻鞋子上系著鞋帶,打著很多結,另外一只是用一根短短的,髒髒的帶子系著。她看到兩個粗壯、骯髒的腳趾頭,腳趾頭上是發皺的灰色指甲。她的思緒在飛奔……“他很老,准有七十多了。他出生的時候,大概亞伯拉罕?林肯還在世,正要去競選總統呢。那時候威廉斯堡一定是個偏遠地方,或許還有印第安人在弗拉特布希一帶生活。好久以前的事情了。”她繼續看著他的腳。“他過去也是小孩子。一定很乖,很乾淨,他媽媽也會親吻他的小腳趾吧。夜裏打起雷來,她會到小搖床前,把毛毯給蓋好,而且對他低聲說別害怕,媽媽在。然後她會把他抱起來,臉貼著他的頭,說他是自己的親親寶貝。他後來肯定是和弟弟一樣的男孩子,在屋子裏跑進跑出,把門摔得砰砰響。他媽媽罵他,心裏可能又在想,有朝一日,他或許會當上總統呢。然後,他長成了小夥子,身體結實,無憂無慮的。他走在街上的時候,女孩子們會笑,會轉過來看他。他也報以微笑,或許還向最漂亮的那個擠擠眼。我猜他一定結過婚,有過孩子;他們會覺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因為他努力養家,耶誕節還送他們玩具。現在孩子和他一樣,也都長大了,有了自己的孩子了,誰還要老人呢,都等著他死罷了。不過他不想死。他想活下去,儘管他這麼老,也沒有什麼福可享了。”四周安靜下來。夏日的陽光斜斜地從窗戶裏照過來,照到地板上,光裏灰塵在舞動。一隻綠頭蒼蠅在陽光照耀的灰塵中飛進飛出。除了她自己和打瞌睡的老人外,四周已經沒有人了。還在等麵包的孩子們跑出去玩耍了。遠處傳來他們的高聲尖叫。突然,弗蘭西跳了起來。她的心跳得很快。她害怕了。不知何故,她想到了一隻拉到最大限度的手風琴,拉出最圓滿的聲調來。然後她又想到手風琴在收縮……收縮……收縮……弗蘭西想到多少個可愛的寶寶生到這個世上來,有朝一日會變成這種老人,她心裏突然生出一種莫名的恐慌來。她得離開這裏,不然這樣的遭遇也會發生在她身上。突然之間,她會變成一個沒有牙齒的老太太,一雙腳看了讓人噁心。這時候,櫃檯後頭的大門砰一聲開了,麵包貨車倒了過來。一個男的跑過來,站到櫃檯後頭。卡車司機開始將麵包向他扔過來,他就將麵包接住,堆放在櫃檯上。聽到卡車把門撞開的聲音後,街道上的孩子全跑過來,在弗蘭西周圍跑來跑去;這時候弗蘭西已經到了櫃檯邊上。“我買麵包!”弗蘭西叫道。一個大塊頭女孩猛推了她一下,想教訓教訓她,讓她知道自己是誰。“沒事!沒事!”弗蘭西告訴她。“我要六塊麵包,還要一個餡餅,不要太碎的。”她叫道。看到她這個急迫樣子,櫃檯上的人很是吃驚,忙將六塊麵包,和最完好的回收餡餅給她推過來,收下她的兩毛錢。她從人群中往外擠,不小心弄掉了一塊麵包,可是人太擠,蹲不下來,不好去撿了。出來之後,她坐到街沿上,把麵包和餡餅往紙袋子裏塞。一個女人從身邊路過,兒童車裏推著個嬰兒。嬰兒的腳在在車子外頭搖搖擺擺。弗蘭西看到的,不是嬰兒的腳,而是那雙龐大的舊鞋子裏的臭腳丫。她又驚慌起來,於是一路跑回家了。家裏沒人。媽媽已經穿好衣服,和茜茜姨媽一起,買了一毛錢的大眾票,去看一場日場演出了。弗蘭西將麵包和餡餅拿出來,將紙袋折好,以備下次再用。她進到她和尼雷共用的沒有窗戶的小臥房裏,坐到自己的小床上,在黑暗之中等著,讓那驚恐的潮水退去。過了一會兒,尼雷進來了,爬到自己的小床下頭,掏出一隻破舊的棒球手套來。“你去哪里?”她問。“去外邊打球。”“我能不能一起去?”“不行。”她跟著他走到街道上。他的三個小哥們已經在外頭等他了。這幾個孩子一個拿球棒,一個拿棒球,第三個什麼都沒有拿,不過倒是穿了棒球褲。他們走向靠近格林龐特的一個片空地。尼雷看到弗蘭西跟在身後,但是也沒說什麼。一個男孩戳了他一下說:“喂,你姐姐在跟著呢。”“是啊。”尼雷回答說。那男孩子轉身沖弗蘭西喊叫起來:“滾蛋吧!”“這是自由的國家。”弗蘭西宣稱。“這是自由的國家。”尼雷也沖那男孩重複了這句話。然後,他們就不再去管弗蘭西了。她繼續跟著他們。她反正沒有什麼事情做,要挨到下午兩點鐘,等社區圖書館重新開門了,她才會有個著落。幾個人走得很慢,邊走邊鬧著玩。男孩子們會停下來找水溝裏的錫紙,撿煙屁股。這些煙屁股他們會留起來,到了下雨的午後,他們會在地下室裏頭抽。他們還攔住一個去會堂的猶太小男孩,千方百計捉弄他。他們先是把他扣住,然後大家討論如何對待他。那男孩子就在那裏等著,臉上露出謙卑的笑。最後,小基督徒們把他給放了,但是將他下一周的行為準則,仔細叮囑給他聽。“別他媽上迪沃街上來。”他們命令道。“好,我不來。”他答應。幾個男孩子有些失望。他們本以為對方會和自己較較勁的。其中一個男孩從口袋裏掏出了小截粉筆,在人行道上畫了條波浪線,命令道:“永遠不可踩這條線。”那個小男孩察覺到自己太好說話不是好事,反倒把他們給得罪了,便決定按他們的方式來玩。“我難道不能一隻腳踩水槽裏嗎,夥計們?”“你連吐口水到水槽裏都不行。”對方命令。“那好吧。”他故作無奈地歎氣。一個大點的男孩突然有了個點子。“不要碰任何基督徒女孩。明白嗎?”他們接著走了,聽由那男孩在後頭盯著他們。“乖乖!”他低聲說,那大大的褐色的猶太眼球轉了幾轉。不想這幾個外邦人居然覺得他夠成熟,能想女人了(不管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這他受寵若驚。他繼續往前走,嘴裏一遍又一遍地說著:“乖乖!”那幾個男孩繼續慢慢往前走,壞壞地看著剛提到女孩的大男孩,很想聽他說出些葷話來。不過還沒等他開口,弗蘭西就聽弟弟說:“我認識那小子。他是個猶太白人。”尼雷聽爸爸這樣說過一個自己喜歡的猶太酒吧招待。“哪里有什麼猶太白人!”那個大男孩說。“這個,假如要有猶太白人的話,”尼雷說,口氣是既要隨大流,又要堅持己見的樣子,這使得他看來十分隨和,“那麼他就是了。”“不可能有什麼猶太白人的,”那個大男孩說,“假設都沒有用。”“我們的主就是猶太人。”尼雷套用媽媽的話說。“別的猶太人都背叛他,把他殺了。”大男孩一下子鐵板釘釘把話說死了。繼續深入探討神學問題之前,他們又看到一個小男孩,從洪堡街出來,拐到了安斯利街上。他提了個籃子,籃子上用一塊雖然破爛但是很乾淨的布蓋著。籃子的一頭伸出一根棍子來,棍子上掛著六個椒鹽卷餅,如同旗幟一樣靜靜掛在那裏。尼雷這夥人中的大孩子下了一聲指令,然後就一起擠著向賣卷餅的跑過去。那孩子不為所動,而是張口大叫了一聲:“媽媽!”二樓的一扇窗子猛地打開了,一個女人探出來,胸口波濤洶湧的樣子。她用手抓住皺紋紙樣的胸衣將其蓋著,大聲喊道:“你們這些臭雜種,別去碰他,給我離開這條街!”弗蘭西用手捂住耳朵,這樣做懺悔的時候,她就不用告訴神父自己聽到了髒話。“太太,我們啥也沒做。”尼雷說,臉上露出了那種討好的笑容來。這種笑容每每讓他媽媽上當。“最好別給我惹事。除非我不在!”然後,她用同樣口氣跟兒子喊了起來,“上樓來,你!我看你以後我睡午覺的時候還給不給老娘惹事!”賣卷餅的小孩上樓了。其他幾個小孩接著慢慢向前晃蕩。“這女人真凶啊。”大男孩頭向後頭的窗戶那兒一仰。“是啊。”別的人應聲說。“我家老頭子也凶。”一個小孩子說。“誰管呢?”大男孩漫不經心地說。“我只是說說罷了。”小男孩用道歉口氣說。“我家老頭子不凶。”尼雷說。其他孩子都笑了。他們接著慢慢往前走,偶爾停下來,深深呼吸紐頓溪傳來的氣味。沿著格蘭德街,紐頓溪在狹小、扭曲的河床裏流動著,經過了幾個街區。“天哪,真臭啊。”大孩子評論道。“是啊!”尼雷聽起來是很滿足的樣子。“我敢說這是世界上最臭的氣味。”又有一個孩子吹噓說。“是啊。”弗蘭西也輕輕地說了聲“是啊”。她對這氣味感到自豪。這讓她知道附近有河流。別看它髒,可也一樣流向大海的。對她來說,這種刺鼻的臭味說明有遠航的船隻,有遠方的探險,故而她對這氣味很喜歡。孩子們到了空場那裏,能看到腳踩出來的並不齊整的菱形球場。一隻黃色蝴蝶從野草上飛過。男性大概是對一切運動的東西都有一種追逐的本能,不管這東西是地上跑的,天上飛的,水裏遊的還是四處爬的,所以他們開始追逐起來,人還沒有跑到,破帽子倒是先扔了過去。尼雷抓住蝴蝶了。男孩子們稍微看了一眼,很快就失去興趣了,開始玩起自己發明的四人棒球賽來。他們玩得很是起勁,不停地罵罵咧咧,出一身臭汗,還互相打來打去。要是有個混混在此經過並逗留的時候,他們動作就特別誇張、賣弄。傳聞布魯克林道奇隊有一百個球探星期六下午在布魯克林街上遊逛,看這些空場子上的比賽,尋找有潛力的球手。布魯克林的孩子們要是能進道奇球隊,就是拿美國總統的位子來換他們也不幹。過了一會兒,弗蘭西看厭倦了。她知道他們會一直玩玩打打並賣弄下去,到吃晚飯的時候才結束。現在已經兩點。圖書管理員應該吃中飯回來了。她帶著愉快和期盼,往回向著圖書館走去。第二章 圖書館與馬圖書館又小又破,只不過弗蘭西覺得它漂亮。她對圖書館的感覺和她對教會的感覺一樣。她把門推開,走了進去。她喜歡舊的皮封套、圖書館漿糊、新鮮借書戳油墨混雜在一起的氣味,覺得這比大彌撒上燒的香還好聞。弗蘭西覺得這個圖書館應該收藏著全世界的書。她計畫把全世界這所有的書全讀個遍。她按照字母順序,一天讀一本,連枯燥乏味的書也不放過。她記得她讀的第一本書作者就叫Abbott。她這麼一本本地讀了有一段時間,現在已經讀到了B了。到目前為止,她讀完了關於蜜蜂(bee)、水牛(buffalos)、百慕大(Bermuda)假日和拜占庭(Byzantine)建築的書了。她很熱心地在讀,可是她也承認B打頭的有些書真是難啃。不過弗蘭西天生喜歡讀書,逮到什麼讀什麼:垃圾作品她讀,經典作品她也讀,連時刻表和食品店的價目表她都讀。有些東西讀來很好,例如路易莎?奧爾科特的書就不錯。她打算,等把Z字頭的書也讀完了,她會回頭重讀奧爾科特的書。星期六是個不一樣的日子,她犒賞自己,不按字母順序來讀。那一天,她會讓圖書管理員推薦一本書給她看。進了門,弗蘭西輕輕把門關上——這是圖書館的規矩,快快看了一眼圖書管理員桌子一端那金褐色陶罐。看罐可知時節。秋天的時候,罐裏頭會放幾束南蛇藤;到了耶誕節附近,這裏會插上冬青。要是裏頭放的是褪色柳,她就知道春天近了,哪怕地上還有雪。今天是1912年的一個星期六,季節是夏季,這罐裏放的是什麼呢?她的眼光慢慢看上去,看到綠色的細莖,和小小的、圓圓的葉子,然後她看到的是……金蓮花!紅色,黃色,金色,象牙白。這美麗的景象讓她的印堂部位都發痛了。她一輩子也不會忘掉。“等我長大了,”她想,“我會買個褐色的碗。在炎熱的8月,我會在裏頭放滿金蓮花。”她把手放到光滑的桌面上——她很喜歡這光滑的感覺。她看著擺放得整整齊齊的削好的鉛筆、乾淨的綠色記事本、白色大肚子罐子裝著的漿糊、有條不紊放著的成堆卡片,還有等待放回書架的書籍。那支筆尖上方有日期戳的神奇鉛筆,正孤零零放在記事本邊上。“是的,等我長大了,有了自己房子,我不要豪華椅子,不要花邊窗簾,也不要室內橡膠樹。我只要這樣的書桌,放在客廳裏,還有白牆壁。每個星期六晚上有一本乾淨的綠色記事本,一排閃亮的黃色鉛筆,削好放在那裏隨時派上用場。還要金褐色的碗,裏頭總放著一朵花,或是一些葉子,或是一些漿果,還有書……書……書……”她給自己挑星期天的書,書的作者必須姓布朗(Brown)。弗蘭西猜自己看布朗的書大概看了幾個月了吧。看完布朗就看白朗寧(Browning)了。她難受地哼了聲,恨不得早點看到C,這樣就可以看到瑪麗?科雷利的書了。這書她以前翻過,很喜歡。她能否看到這一本呢?或許她應該每天看兩本,或許……她在桌子前站了好久,圖書管理員要屈尊來照應她了。“要什麼?”那位女士沒好氣地問。“這本書。我要這本。”弗蘭西將書推上前來。她把書封底翻開,從裏頭的小封袋裏抽出卡片來。是圖書管理員訓練孩子們這麼遞書給她的。這樣,每天她就可以少翻開幾百本書,也可省掉從每本書的封袋裏抽卡片的功夫。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圖書館與馬(2)她將卡片拿過來,蓋好戳,放入書桌的一個槽子裏。她給弗蘭西的卡片蓋了戳,推回給她。弗蘭西拿起來,但是還沒有走。“還有什麼?”圖書管理員看也不看她就接著問。“可不可以給一個女孩推薦一本好書呢?”“多大?”“十一歲。”每週弗蘭西都提同樣的要求,可圖書管理員還是回以同樣的問題。卡片上的名字對她毫無意義,再說她也不看孩子的臉。弗蘭西每週來借一本書,星期六借兩本,跑得這麼勤也無用。如果她能微笑一下,或是說句友善的話,弗蘭西就很開心了。她愛圖書館,也希望圖書館的管理人員能讓她欽佩。可惜圖書管理員總想著別的事。她反正也討厭小孩兒。當這個女人伸手去桌子下頭拿書的時候,弗蘭西急得都有些發抖了。書拿出來的時候,她看到了標題是《如果我是國王》,作者麥卡錫。棒極了!上周是《格勞斯塔克的比華利》,兩周前也是這本。麥卡錫這本她只看過兩回。圖書管理員將這兩本書翻來覆去推薦過很多次。或許她自己只看過這麼兩本;或許有什麼榜單上推薦了它們;或許她發現這書最好打發十一歲小女孩。弗蘭西把書緊緊抱著,一路小跑著回家,路上總想著找個臺階,坐下來就讀,可是她還是將這個欲望克制住了。終於到家了,坐在太平梯上看書是她盼了整整一個星期的事。她在太平梯上墊了個墊子,從床上拿來枕頭,靠在欄杆上。幸運的是,冰箱裏還有冰。她鑿了一小塊下來,放進一杯水裏。早晨買的粉白相間的威化餅她放在一個小碗裏。小碗有些開裂,但是那藍藍的顏色賞心悅目。她把杯子、碗和書放到窗臺上,然後爬上太平梯。到了太平梯,她就等於住在樹上了。樓上的、樓下的、左右兩邊的人都看不見她。可是她可以透過樹葉,將一切都收入眼簾。這是個陽光燦爛的下午。一陣懶洋洋的暖風吹過,帶來了溫暖的海洋氣息。樹葉在白色枕頭上映出變幻的圖案。院子裏一個人也沒有,真是不錯。通常情況下,院子都給一樓一個店鋪主人的兒子占著,那孩子沒完沒了地玩一種墓地遊戲。他會挖一個小墳,將活捉來的毛毛蟲放進火柴盒裏,埋起來,並舉辦一個非正式的葬禮,然後在那小土包前豎塊小石頭當墓碑。遊戲過程中他還一直在假哭,哭得胸脯一起一伏。可是今天,這個悲傷的男孩子出門去本森赫斯特,看姨媽去了。他不在家,弗蘭西開心得如同收到了生日禮物。弗蘭西呼吸著暖暖的空氣,看著樹影舞動,讀著書,吃著零食,飲著冰水。如果我是國王,我的愛人啊,如果我是國王弗朗索瓦?維庸的故事她越讀越覺得有意思。有時候她擔心書會在圖書館里弄丟,再也看不成,所以她曾花兩分錢買了本抄寫本,抄寫這本書。她一直想擁有一本書,實在不行就這麼抄一本也行。不過,這些鉛筆寫出來的頁碼,看起來終究不像圖書館裏的書,聞起來也不像,她只好作罷。她發誓長大後努力工作,好好存錢,將自己喜歡的書全都買下,這個想法是個巨大安慰。就這樣,她拿著一本書,守著一碗零食,獨自一人在家,看著樹影搖曳,任下午時光溜走,這是一個小女孩所能達到的化境。她就這樣看著書,與世界和諧共處著,心裏頭快樂著。大約四點鐘,弗蘭西家對面的出租公寓開始活躍起來了。透過樹葉,她看著那些沒有拉窗簾的大窗戶。她看到人們拿著啤酒壺出去,裝著滿滿的帶泡沫的冰啤酒回來。孩子們跑進跑出,往來於肉鋪、食品店、麵包房。女人拿著鼓鼓囊囊的當鋪包裹跑回來。男人星期天的西服又贖回來了。到了星期一,又要送回當鋪放上一周。光是每週的利息,就夠這些當鋪發財的了。這對西服也不壞,它們會被擦乾淨,掛起來,放入樟腦丸防蟲蛀。西服星期一進去,星期六出來。蒂米大叔收取一毛錢利息。這抵押和贖買周而復始。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圖書館與馬(3)弗蘭西還看到年輕的姑娘正準備著和戀人們出門。這些公寓都沒有浴室,姑娘們穿著胸衣和裙子,站在廚房洗碗池前擦洗。她們抬手洗胳膊窩的時候,手舉到頭頂,那胳膊形成的曲線非常優美。這些窗戶裏頭有很多女孩用這樣的方式在洗,看上去就如同一種無聲的、充滿期待的儀式。弗萊波家的馬車進入隔壁院子的時候,弗蘭西停止了閱讀。看那漂亮的馬兒,和讀書一樣有趣。隔壁的院子鋪了鵝卵石,院子的另一頭還有座漂亮的馬房。兩扇大鐵門將院子和街道隔開。在鵝卵石邊上有一小片土地,肥料很足,上頭長著鮮紅的玫瑰,還有一排漂亮的天竺葵。馬房比四鄰的所有房子還要強,這院子也是威廉斯堡最漂亮的。弗蘭西聽見門哢地一聲關上了。首先進入眼簾的是那匹褐色閹馬,它渾身閃亮,鬃毛和尾巴烏黑。馬拉著一駕栗色小馬車,邊上用金字油漆著牙醫弗萊波醫生,以及他的地址。這漂亮的馬車不拉貨也不送貨。只是每天在街上來回走,當廣告用。這是個夢幻般的活動看板。小夥子弗蘭克每天早晨把馬車拉出去,下午回來。弗蘭克是個很不錯的小夥子,臉紅撲撲的如玫瑰一般,就如同兒歌裏那出色的小夥子。他的日子過得很不錯,很多女孩和他打情罵俏。他唯一的工作就是慢慢駕著馬車,好讓人看到上頭的名字和地址。需要裝假牙或是拔牙的時候,大家就記得按照馬車上的地址,來找弗萊波醫生了。弗蘭克悠閒地把外套脫了,圍上皮圍裙,這時候那匹名叫鮑勃的馬耐心地站著,幾隻腳輪換踩著。弗蘭克將它身上的輓具卸下來,將皮擦了擦,然後將輓具掛在馬房裏。隨後,他用一塊巨大的黃色濕海綿給馬刷洗。馬很舒服的樣子。它在斑駁的陽光下曬著,有時候蹄子踢地的時候,會砸出火花來。弗蘭克將海綿裏的水擠到那褐色的馬背上,然後擦下去,這中間他還一直和馬說話。“穩住,鮑勃。這才像個好小子!退回來。好了!”鮑勃不是弗蘭西生命中唯一的一匹馬。弗蘭西的姨媽艾薇的丈夫威利?弗裏特曼姨夫,也有一匹馬。馬名叫“鼓手”,它拉一輛送牛奶馬車。威利和鼓手之間,並沒有弗蘭克和鮑勃之間那種友誼。威利和鼓手都在暗自尋思怎麼去加害對方。威利姨夫動不動就咒駡鼓手一頓。要是聽他說的,這馬似乎夜夜無眠,就一門心思在牛奶公司馬房裏琢磨如何整他呢。弗蘭西喜歡玩一種遊戲,想像人和自己的寵物對調過來。布魯克林常見的寵物是白毛小獅子狗。養獅子狗的女子通常是小個子,胖胖的、白白的、髒髒的、眼睛濕濕的,很像獅子狗。媽媽的音樂老師廷莫爾小姐就很像她家廚房裏掛的金絲雀一樣。這位廷莫爾小姐是個老處女,小個子,人很聰明,說話像鳥叫一樣。如果弗蘭克能變成馬,他看起來就該像鮑勃。弗蘭西從來沒有見過威利姨夫的馬,但是她知道它什麼樣子。鼓手應該和威利一樣,小個子,瘦瘦黑黑的,眼神緊張,眼白過多。它一定也會像艾薇姨媽的丈夫一樣,成天哭喪個臉。她竭力不去想威利姨夫了。在外頭的街道上,十幾個男孩扒在鐵門上,看著這片街區唯一的馬在洗澡。弗蘭西看不見他們,但是聽到他們在講話。他們編造各種可怕的故事說這匹馬。“你看它是不是四平八穩的。”一個男孩說,“可這都是裝的。弗蘭克一不留神,這馬張口就咬,把他咬死。”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二章 圖書館與馬(4)“是啊。”另外一個男孩說,“我昨天還看見馬把一個小娃娃踩死了。”第三個男孩想到了個點子。“我看到馬拉大便,拉到一個老太太身上了,那老太太正坐在水槽賣蘋果呢。”他想了想,又補了一句:“拉得蘋果上也都是。”“他們給馬戴眼罩,是不讓馬看到人這麼小。要是馬知道人這麼小,準將人全都幹掉了。”“帶上眼罩,會不會還覺得人小?”“小小的,小不點。”“哇!”每個說話的孩子都知道自己在胡扯。但是別的孩子對馬的一些說法,他們卻又都相信。最後,看鮑勃一直站那裏,他們也膩煩了。其中一個人撿了個石子,向馬砸去。砸到鮑勃身上的時候,馬的毛皮抖動了一下。孩子們瑟瑟發抖,以為馬會瘋掉。弗蘭克抬起頭,用溫和的布魯克林口音跟他們說:“不能這麼來吧。馬又沒害你。”“是嗎?”一個男孩憤怒地喊道。“是的。”弗蘭克回答。“好了,滾你媽的蛋吧。”那些小一點的孩子總是拋出這麼一句狠話來。弗蘭克從從馬背上澆下水來,還是用那麼輕柔的口氣說:“你們是現在滾開呢,還是等我來把你們的屁股踢爛?”“就憑你一個?”“就我一個又怎樣?我倒是要來教訓一下各位。”突然弗蘭克蹲下去,撿了一塊石頭,做出要扔出去的架勢。孩子們往後散開了,嘴裏不乾不淨地罵著氣話。“我想我們這是自由的國家吧。”“就是,這街道又不是你家的。”“我去告訴我舅去,他是員警。”“給我滾吧。”弗蘭克冷冷地說。他小心地把石頭放了回去。大孩子厭倦了這遊戲,便三三兩兩走了。小一點的孩子又躥了回來。他們想看弗蘭克給鮑勃喂燕麥。弗蘭克給馬洗完了,牽到樹下,好讓馬頭能在樹蔭下乘涼。他在馬脖子上套了滿滿一袋草料,然後去洗馬車了,邊洗邊吹著“讓我叫你小甜甜”的口哨。仿佛這口哨是一個信號一般,住在諾蘭樓下的弗洛茜?加迪斯把頭從窗戶裏伸出來了。“喂,你好。”她興致勃勃地叫道。弗蘭克知道是誰在叫他。他等了好長時間才回了一句“你好”,說話的時候頭都沒有抬。他走到馬車另外一側。這時候弗洛茜看不到他,但她的聲音卻不依不饒地跟著過來了。“今天歇工啦?”她高興地問。“快了,是的。”“我猜你要出去找姑娘吧,今晚是星期六晚上呢。”對方沒有回答。“別跟我說你這麼帥的小夥子沒物件吧。”還是沒有回答。“今天晚上在沙姆羅克俱樂部有個場子。”“是嗎?”他的口氣並不像是有興趣的樣子。“是啊,我有兩張情侶票。”“對不起,我有事。”“在家陪你老娘?”“這可沒准。”“噁心,見鬼吧你!”她砰一聲把窗戶關上。弗蘭克長舒一口氣。總算結束了。弗蘭西為弗洛茜感到難過。她從來不放棄希望,不管弗蘭克怎麼去冷落她。弗洛茜總是去追男人,而男人總是躲著她跑。弗蘭西的姨媽茜茜也總是追男人,而男人也總掉過頭來追她,最終走到一塊去。弗洛茜?加迪斯對男人是饑不擇食,而茜茜只是正常的饑渴,這是二人的不同,但這真是天壤之別啊!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三章 親愛的爸爸(1)爸爸五點鐘回家了。到了這時候,馬和馬車都被鎖進了弗萊波家的馬房。弗蘭西的書看完了,糖果也吃完了。她看到黃昏的陽光照在破舊的籬笆上,顯得那麼蒼白,那麼稀薄。她的枕頭被太陽曬得暖暖的,被風熏得香香的,她在手裏拿了一陣子,才放回到小床上。爸爸回來的時候,唱著他最喜歡的歌謠《莫莉?馬龍》。他上樓的時候總是唱這歌,好提醒大家他回來了。在美麗的都柏林,姑娘們美麗動人。就在那裏我遇上……沒等他唱下一句,弗蘭西就笑盈盈把門打開了。“媽媽呢?”他問。他進門的時候總是問這話。“她和茜茜去看演出了。”“唉呀!”他聽起來頗為失望的樣子。如果凱蒂不在,他總是很失望。“今天晚上我在克羅姆酒吧,有人在辦婚禮派對,很排場呢。”他用外套的袖子撣了撣禮帽,然後將其掛起來。“你是去做侍者,還是唱歌?”“兩個都做。我的侍者圍裙乾淨不乾淨哪,弗蘭西?”“乾淨倒是乾淨,就是沒有燙過。來,我來燙一燙。”她把熨衣板架在兩把椅子上,然後去加熱熨斗。加熱時她拿出圍裙,在上面灑了點水。那圍裙是方型的,粗棉布料子,上面有些發皺,系帶是那種寬邊布帶子。等熨斗熱起來的時候,她把咖啡熱上,給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又把他們留的甜麵包吃掉。晚上有活做,天氣也好,爸爸心情爽朗。“遇到這樣的日子,就跟白拿禮物一個樣。”他說。“是啊,爸爸。”“熱咖啡多好啊!沒有發明咖啡之前,人們是怎麼過的?”“我喜歡聞咖啡的香味。”“你從哪里買的這些甜麵包?”“溫克勒的店裏。怎麼啦?”“他們越做越好啦。”“那兒還留著些猶太麵包,就一片了。”“不錯!”他將那麵包拿起,翻過來,看到底下就有工會的標籤。“好麵包,都是工會烤房做的。”他將標籤撕下來,這時候突然想到了什麼。“我圍裙上也有工會標籤!”“就在這裏,縫到縫裏了。我給燙出來。”“標籤就如同裝飾品,”他解釋道,“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樣。瞧瞧我這侍者工會的徽章。”那徽章顏色淡淡的,綠白相間,扣在外套翻領上。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參加工會之前,老闆想給我多少就多少。有時候一個子兒也不給。他們說,光是拿小費就夠了。有的地方甚至讓我倒貼錢上班,說小費多得很,侍者崗位拿來出租都行。後來我參加了工會。這是要交點會費的,可是你媽媽也不要捨不得。我的工作要是工會給找的話,雇主就必須給我付工資,和我小費多少沒有關係。所有行業都必須組織工會。”“是啊,爸爸。”弗蘭西開始燙起衣服來。她很喜歡聽爸爸聊天。弗蘭西想到了工會總部。有一次,她去那裏給爸爸送圍裙和車票錢,好讓他能去上班。她看到他和幾個男人坐在一起。他穿著他唯一的正式衣服,那件無尾晚禮服,黑禮帽神氣活現地斜扣在頭上。弗蘭西來的時候,他正在抽雪茄。他看到了弗蘭西,趕緊把帽子拿下來,煙扔掉。“這是我女兒。”他自豪地說。那些侍者看著瘦瘦的小女孩,穿著破爛的裙子,接著大家互相看了看。他們和約翰尼?諾蘭不一樣。他們從星期一到星期五有正式的侍應工作,星期六晚上出來不過是想弄點外快。約翰尼沒有正當職業,四處打遊擊。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三章 親愛的爸爸(2)“各位夥計,我跟你們講,”他說,“我家裏有兩個很不錯的小孩,還有個漂亮老婆。各位聽著,我這人真不配當爸爸,不配當丈夫。”“可別這麼想。”一個朋友拍拍他的肩膀。弗蘭西聽到這群侍者圈子外有幾個人在議論爸爸。一個小矮子說:“你聽這夥計是怎麼說自己妻兒的。有料啊。這小子很搞笑。工資他拿回家給老婆。小費自己留著買酒喝。他和麥克加里蒂酒吧有個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費上交。麥克加里蒂給他酒喝。現在他也不知道,是麥克加里蒂欠他的,還是他欠麥克加里蒂的。不過這個辦法對他倒適合。他總是醉醺醺的。”這些人隨後走了。弗蘭西心頭隱隱作痛。不過,看到爸爸周圍站著的那些人都喜歡他,他一說話他們都笑,都在認真聽,這傷痛的感覺又緩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歡爸爸。是的,每個人都喜歡約翰尼?諾蘭。他是個情歌歌手,他唱情歌。從古至今,誰不喜歡自己中間的歌手?尤以愛爾蘭人為甚。他這些侍者哥們真的喜歡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歡他,老婆孩子也喜歡他。他依舊活潑、年輕、帥氣。老婆還沒有一腔苦水,對他惡言相向。孩子們也還懵懵懂懂,不知以他為恥。弗蘭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緒,不再去想去工會總部的那一天,繼續聽爸爸聊天。爸爸在回憶。“就拿我來說吧。我這人啥也不是。”他平靜地點著了一支五分錢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們家人從愛爾蘭跑到這裏。開輪船公司的夥計說可以帶我父親去美國,那邊有事情等著他。他說船票他先墊上,日後用工資抵。就這樣,我父母親到了這邊來。”“我父親就跟我一樣,什麼事情都做不長。”他靜靜地抽了一會兒煙。弗蘭西一聲不吭地燙著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語。他也不指望女兒明白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傾聽。他幾乎每個星期六都說同樣這些話。一周其他時間他都在喝酒,進出家門,也說不了幾句話。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說話的時候。“我們家的人都不識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級。老頭子一死,我就把學停了。你們這些孩子很幸運。我保證你們會把書念完。”“好的,爸爸。”“我那時候才十二歲。我去酒吧給醉漢唱歌,他們朝我身上扔分幣。然後我就去酒吧、飯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會兒沒有說話。“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樣,正正經經上臺演出。不過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樣才能成為舞臺歌手。做好本職工作吧,你媽說。她還說,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麼幸運。就這樣,我進了侍應生兼歌手這一行。這工作不大穩定。我要是當個一般的侍應生還好些。我就是因為這個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後語地說。她抬頭看了看他,似乎要問個問題。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話吞了。“我喝酒,是因為我完蛋了,這個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樣開卡車;這個身材,也不好去當員警。我必須灌啤酒,想唱歌的時候就唱。我喝酒,是因為我本事太小,擔子太重。”他停頓了好一陣,然後低聲說:“我過得不開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卻天生是個懶人。我從來不想有家室。”這話又讓弗蘭西心頭作痛了。他不想要她,還是尼雷?“我這樣的人成家做什麼?可是我愛上了凱蒂?羅姆利。對了,這可不是怪你媽。”他匆匆忙忙地說,“要不是她,我也會娶希爾蒂?歐黛兒。要知道,都到現在了,你媽媽還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凱蒂的時候,就跟希爾蒂說:‘從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後我和你媽結婚了,然後我們生了孩子。你媽是個好人,弗蘭西,這個你不要忘記。”布魯克林有棵樹 第一部分 第三章 親愛的爸爸(3)弗蘭西知道媽媽是個好人。這個她知道。爸爸也是這麼說的。那麼為什麼她厚此薄彼,與媽媽相比更喜歡爸爸?這是為什麼?爸爸一無是處。他自己都這麼說的。不過她還是更喜歡爸爸。“是的,你媽媽做得很辛苦。我愛我的老婆,我愛我的孩子們。”弗蘭西心情又好了起來。“不過男子漢大丈夫,不該過點好日子嗎?或許有一天,工會不但給大家派活幹,也讓大家休閒娛樂。不過,我這輩子怕是指望不上了。現在,要不拼命幹活,要不當個二流子……沒別的法子。我死的時候,大家很快會把我忘掉。沒有人會說:‘這個人愛自己的家庭,相信工會。’他們只會說:‘太糟了。不過他一無是處,歸根結底他只是個酒鬼。’是的,他們會這麼說的。”屋裏安靜了下來。約翰尼?諾蘭帶著憤懣,將抽了一半的雪茄從一扇沒有紗窗的窗戶扔了出去。他預感自己的人生過早衰敗。他看著小女孩低著頭,在熨衣板上一聲不吭地燙著衣服,那瘦削的臉讓他又愛又痛。“聽著!”他走到她身邊,摟住她的肩膀。“要是我今天晚上拿到很多小費,我就去賭一匹星期一參加比賽的馬。我會下幾塊錢,贏個十塊錢。然後我再拿著十塊錢,去下另外一匹馬,贏個一百塊。如果我動腦子,而且手氣又好,我能掙到五百塊。”這贏錢的黃粱美夢還沒講完,自己都覺得這是白日做夢。不過他轉念又想,要是你說的一切都能變成現實多好!接著他又說了起來。“然後你覺得我會怎麼做呢,小歌後?”弗蘭西開心地笑了,很高興他用“小歌後”這個綽號。這個綽號是她還是嬰兒的時候他給取的。他信誓旦旦地說她哭的時候,音域開闊,音色亮麗,和歌劇女主角無異。“不知道,你會幹什麼呢?”“我會帶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後。我們去南方,去棉花盛開的地方。”他對這句話很滿意,又重複了一遍。“去那棉花盛開的地方。”這時候他想起這是他會唱的一首歌裏面的一句歌詞。他把手插到口袋裏,吹起口哨,然後像派特?魯尼那樣,踩起華爾滋的步子,唱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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