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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

作者:袁采 字数:31822 更新:2023-10-09 10:38:36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 性格不可强求一致   【原文】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兄弟或因于争财。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世人见其不和,或就其中分别是非而莫名其由。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拏,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强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况凡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其不齐如此。若互欲同于己,必致于争论,争论不胜,至于再三,至于十数,则不和之情自兹而启,或至于终身失欢。若悉悟此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此圣人教人和家之要术也,宜孰思之。  【译述】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最亲的莫过于父子和兄弟。然而,父子与兄弟有相处不融洽,不和睦的。父与子之间,或者因为父亲对孩子求全责备,要求太过苛刻,兄与弟之间,或者因为相互争夺家产财物。有的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并没有求全责备、争夺财产,却很不和睦,周围的人看见他们不和,有的便从这种不和中分辩是非,最终仍找不到任何有说服力的理由。大概人的性情,有的宽容缓和,有的偏颇急躁,有的刚戾粗暴,有的柔弱儒雅,有的严肃庄重,有的轻糜浮薄,有的克制检点,有的放肆纵情,有的喜欢闲雅恬静,有的喜欢纷纷扰扰,有的人识见短浅,有的人识见广博,各自的禀性气质各有不同。父亲如果一定要强迫自己的子女合于自己的脾性,而子女的脾性未必是那个样子;兄长如果一定要强迫自己的弟弟合于自己的性格,而弟弟的性格也未必如此。他们的性格不可能做到相合,那么他们的言语与行动也不可能相合。这就是父与子,兄与弟不和睦的最根本的原因。况且大凡面临一件事情的时候,一方认为是正确的,一方认为是错误的;一方认为应当先做,一方认为应当后做,一方以为应该急,一方以为应该缓,观点不同竟然是这个样子。如果彼此都想要对方和自己的性格、脾气、观点相同,必然会导致争吵与论辩,争吵、论辩不分胜负,以至于三番五次,更至于十次八次,那么不和自此就会产生,有的竟到了终其一生失去和睦的地步。  如果大家都能领悟到这个道理,做父亲和兄长的对子女与弟弟通情达理,并且不苛责子女与弟弟与自己相同;做子女和弟弟的,恭敬地追随着父兄,却并不期望父兄只听取自己的意见,那么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必定相互和协,没有乖离争论的祸患。孔子说:“对待父母,屡次婉言劝谏,看到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还必须恭恭敬敬,不违背父母,仍然在做事的时候无怨无悔。”这就是圣人教给人们和家的最重要的方法,我们应该认真地思考。  【评析】性不可以强合,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观点。任何人都不可以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他人,即使是父之于子,兄之于弟,也同样不可如此。然而,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都有严格的界限,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不可越雷池一步。  如此开明的观点出现在宋代,足见袁采在父子兄弟观念上的超前意识。这种超前意识在魏晋南北朝思想活跃的时代里曾经有过表现。《世说新语·言语篇》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钟毓兄弟俩小时候,一次正碰上父亲白天睡觉,于是他俩一块儿偷药酒喝。他父亲当时已睡醒了,姑且假装睡着了,来看他们怎么做。钟毓行过礼才喝,钟会只顾喝,不行礼。过了一会儿,他父亲起来问钟毓为什么行礼,钟毓说:“酒是完成礼仪用的,我不敢不行礼。”又问钟会为什么不行礼,钟会说:“偷酒喝本来就不合于礼,因此我不行礼。”钟毓、钟会两兄弟从小时候起,便有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行礼与不行礼,本是截然相反的观点,兄弟二人各有自己的理由。其父分别询问了各自的理由,足见他也并不是希望二人观点相同,性不可以强合,恐怕钟氏兄弟之父认识已比较清晰了。  然而可悲的是,当历史发展到清代时,《红楼梦》中的贾政依然固守着迂腐的君臣父子观念,充当了一个切切实实不折不扣的封建卫道士。他在儿子贾宝玉身上贯彻了可怕的封建法西斯主义。宝玉本来“顽愚怕读文章”,最讨厌沽名钓誉的国士禄蠹之流。当薛宝钗劝谏他走仕途时,他便道:“林妹妹若是这样,我早和她生分了。”从小喜欢在脂粉堆里混,谈到功名便萎糜不振的贾宝玉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父亲的所作所为。而贾政从他自身出发,怎么也理解不了宝玉为何这般“没有出息”。性不可以强合,可惜的是贾政与贾宝玉都没理解到这一点。父子本是两代人,上一代的固有思想在下一代看来无法理解,下一代的叛逆在上一代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思想冲突的直接后果便是:宝玉越来越对自已的生存环境感到厌倦,贾政越来越对儿子的不求上进求全责备,最终结果是儿子纵然按照父亲的意愿,考取了功名,却并没有“接续香火”,重振家业,而是遁入空门,以求得真性的复苏,灵魂的止泊。人性是复杂的。刘再复《性格组合论》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的阐释,即便是同一个人,其身上的几种性格特征也会发生矛盾,而况不同的人,不同年代的父子兄弟之间呢?倘若贾政真能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一下宝玉的话,说不定对他心灵深处的纯洁会欣赏不已,倘若宝玉能对父亲的苦心做一番刨根问底儿的话,也不至于对父亲视若仇敌。至少能增添一丝怜悯,唤醒真切的父子亲情,或许结果也不至于太惨。   人宜将心比心   【原文】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为父者曰:“吾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为子者曰:“吾今日为人之子,则他日亦当为人之父。今父之抚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亦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异于吾之父,则可以俯仰无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负于其子,亦何颜以见其父?”然世之善为人子者,常善为人父,不能孝其亲者,常欲虐其子。此无他,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贤者不能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然则自反之说,惟贤者可以语此。  【译述】在社会生活中,父与子之间,有的彼此不思虑自己的职责,却责备对方,这是导致父子不和的最重要的原因。如果父与子各各都能反思一下自己,那么就会相安无事。做父亲的应该这样说:“我现在做人的父亲,从前曾经是别人的子女。大凡我原来奉事父母的原则是每事求尽善尽美,那么做子女的就会有所闻见,不等做父亲的去教导他们,他们就会明白怎样去对待父母了。倘若我过去侍奉父母未能尽善尽美,却去责备孩子不能做到这些,难道不是有愧于自己的良心吗?”做儿子的应该这样说:“我今天做为别人的儿子,日后肯定会成为他人的父亲。今日我的父亲这样尽心尽力地抚养培育我,并且为我付出许多心血,可以称得上是厚爱了。日后我对待自己的子女,只有做到与我父亲待我的程度一样,才可以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如果做不到这些,不仅仅有负于子女,更无颜面去见父亲。”世上的人善于做儿子的,常常也很善于当别人的父亲,不能够孝事其父母双亲的,也常常想虐待其子女。这其中没有别的道理,贤达的人能够自己反省自己,那么就会做事稳当少出差错。不贤达的人不能够反省自己,做儿子多怨恨,做父亲多暴戾。那么自己反省自己的道理,只有贤达的人才可以谈论。  【评析】“上有老,下有小”是中年人对于生活劳累的感慨。大凡有头脑,有德行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所能,让父母在有生之年生活得幸福,总是想方设法抚育培养自己的子女,希冀他们有所成就。这种人生来就懂得反思,作为人子,能切身体会到父母抚养孩子的呕心沥血,因此他待父母尽心,待子女尽力。他的这种尽心尽力的做法,上得之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对下又成为子女的楷模与榜样。  《世说新语·德行篇》:“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自教儿。’”这个故事是说谢公的夫人在教导儿子时,追问太傅谢安为什么从来不见他教导儿子,谢安回答说他是以自身言行来教导儿子的。  谢安的作法就是促使儿子反思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的。儿子从父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揣摩出为人之子应怎样做,为人之父应怎样做。日常生活中,父子不和甚而至于分崩离析,仇敌相对。这其实是一种极为不明智的举动。父亲不明白自身当以身示范,儿子也不能够从父亲身上得到一丝一毫的启示。   处家多想别人长处   【原文】慈父固多败子,子孝而父或不察。盖中人之性,遇强则避,遇弱则肆。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多优容;子之愿悫,父或责备之无已。惟贤智之人即无此患。至于兄友而弟或不恭,弟恭而兄不友;夫正而妇或不顺,妇顺而夫或不正,亦由此强即彼弱,此弱即彼强,积渐而致之。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爱而子愈孝,子孝而父亦慈,无偏胜之患矣。至如兄弟、夫妇,亦各能以他人之不及者喻之,则何患不友、恭、正、顺者哉!  【译述】过于慈祥的父亲容易造就败家子,儿子的孝顺有时却并不被父亲所觉察。大概依平常人之性情来说,碰到强大的事物就会回避,遇到软弱的事物就会大肆放纵。父亲严肃,儿子知道自己该畏惧什么,那么就不敢胡作非为;父亲宽缓,儿子对一切事物都持轻视态度,因而放纵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子的不肖,父亲多宽容;对于儿子的谨慎诚实,为父的有时责备不已。只有贤达充满智慧的人才没有此种祸患。至于那些兄长友爱弟弟,弟弟却不敬重兄长的,弟弟尊敬兄长,兄长却并不爱惜弟弟的;丈夫正派,妻子却不和顺,妻子和顺而丈夫不正派的,也是由于一方强大了,另一方就很弱小;一方弱小,另一方就会强大,这是由逐渐积累而形成的。做父亲的,如果能将他人的不肖子与自己的儿子作比较;做儿子的,如果能将他人不贤达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相比,那么父亲慈祥和顺,儿子就会愈加孝顺;儿子孝顺父亲就会更加慈爱,这样就避免了偏颇的隐患。至于兄弟、夫妇之间,如果也各各都能以他人的缺点与自己亲人的优点去比较,那么还怕自己的亲人对自己不友爱,不恭敬,不正派,不和顺吗?  【评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妻顺,恐怕是从孔子时代便开始的关于家庭伦理的最高境界。然而有所谓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妻顺夫不正,或者相反。在袁采看来,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不平衡现象,实是由于父与子、兄与弟、夫与妻之间没有真正理解到彼此的价值与优点所导致的。  如果双方都能从彼此的言行中发现值得赞许的一面,意识里便有了尊重人性的平等观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妻顺便也顺理成章了。当然棍棒底下也会出孝子,可在严父的棍棒下,儿子“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种孝子很大程度上是表面上的“孝”,形式上的“孝”,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对父亲的尊敬。贾宝玉在父亲贾政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学习“四书五经”,不得不去应考,内心的反叛很少敢与父亲发生面对面的冲突,但他却根本不是孝子,甚至连父子之间最纯洁的父子亲情在宝玉身上也无明显表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并没有多少威严令司马迁战战兢兢,但父亲没有棍棒并不等于父亲纵容他。早年,父亲支持他学习,支持他漫游,使他变得见多识广。临终之际,父亲留下遗言,一定要司马迁完成《史记》。司马迁对于父亲的遗愿从不敢懈怠,“李陵之祸”使他遭受了不应有的官刑,这对司马迁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比死还难以忍受。然而,他没有死,他不能辜负父亲的一片丹心,他希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他活了下来,为了父亲,也为了事业。这种孝是有沉重的历史内容包含在其中的。   居家贵宽容   【原文】自古人伦,贤否相杂。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荡,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无此患者,虽圣贤亦无如之何。譬如身有疮痍疣赘,虽甚可恶,不可决去,惟当宽怀处之。能知此理,则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人所难言者如此。  【译述】自古以来的人伦关系,贤达和不肖相杂。有的父子不能够都做到贤达,有的兄弟不能够都做到美好,有的丈夫随便放荡,有的妻子悍厉粗暴,很少有一家中能免此患。即使圣贤之人也无可奈何。正如身上生有创伤和脓疽疮痛,虽然甚为可恶,却不能够除去,只应该以宽怀之心来对待。如果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那么对待此事就会非常坦然。古人所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难以言说的就是这些。  【评析】“大度能容,容天下之事。”这是弥勒佛的风度。人们往往对他羡慕不已。那似乎有点“傻”气的笑容,令无数人拜倒。人伦关系最难处理,俗语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于家庭问题的处理上,最好学学弥勒佛的精神。处家确实需要宽容。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的缺点有如生长于身上的附赘悬疣一样,无法除掉,却又深恶而痛绝之。家庭中,如果彼此不能够容忍互相的缺点,就会使家庭不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以宽容之心对待之,其实什么事都很简单。陶渊明生活在东晋时代,尽管那个时代是思想活跃的时代,各种思想允许并存。然而,在陶渊明身上所体现出的主导思想依然是儒家思想,很注重子继父业,有所成就。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虽有五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可以值得称道的,都不喜欢读书。大儿子十六岁,懒惰无可匹敌;二儿子虽已是“志学”的年龄,却也并不爱好文术;三儿子十三岁,只懂得寻找梨与栗去吃,毫无一点喜欢读书的意思。小儿子不知怎样,渊明没有说,恐怕除了吃以外,也不会对读书感兴趣。在这样的情况下,渊明确实痛苦过,但是对无可奈何之事一味痛苦下去,非但是徒劳的,且是有害的。他便以宽容之心对待之:“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既然上苍让我这样,我只能喝酒聊以自慰。结果渊明的家庭生活还是很和谐的。  曹氏兄弟却没有认识到“宽容”的重要性。曹操死后,曹丕极力诸杀同门兄弟,尤其对曹操生前较偏爱的曹植迫害尤深。曹植在一首诗里抒发了自己的忧愤:“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相互猜忌,迫害,实是人生中极为难奈之事。  夫妻关系更是需要彼此的宽容,才能使整个家庭机器正常运转。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有一首叫《氓》的弃妇诗,其中所反映的一切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开始时一个叫“氓”的男子,以买丝为由,向女子传达了自己的爱情。氓着急得连良辰吉日都等不到,信誓旦旦,骗取了女子的感情。然而,女子嫁过去之后,受尽劳累,为维持家庭生活日夜操劳,以至于面容再也没有从前那样娇嫩了,此时氓开始嫌弃女子,不能以大男子的精神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妻子。最终导致了家庭的破裂。中国古代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男子将女子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很少能以平等的态度审视一下身边妻子的喜怒哀乐。即便这样,遭抛弃的女子依然大有人在。宽容哪里去了?  现实社会中,离婚日渐成为“时代潮流”,以至于使每一个人在这扇大门面前都诚惶诚恐。很难想象昔日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情侣有朝一日大打出手,分崩离析,视同路人。这是情感悲剧,也是人生中最难以忍受的精神危机。因为这种危机任何东西都无法补救。黄金有价,情义无价,一旦付出之后,便应小心谨慎地去维系它,这就需彼此的宽容之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他所做的一切,不易发生误会,坦诚相待,也不易出现情感危机。   父兄之间莫辩曲直   【原文】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视如朋辈,事事欲论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显然不可掩,子弟止可和颜几谏。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当顺受,而不当辩。为父兄者又当自省。  【译述】儿子对于父亲,弟弟对于兄长,犹如军队里的小兵对于将帅,官府中的小吏对于官长,奴仆婢女对于雇主一样,不可以相互对待如朋友,每件事都想争论出是非对错。如果父亲、兄长的言论行动失误明显得几乎不可掩饰,儿子、弟弟仅而止于和颜悦色地多次规劝。如果父兄把歪曲之理加在子弟身上,子弟也应该顺从地承受,却不能当面争辩。同时,做父兄的又当自己反省自己。  【评析】家庭需要和睦,这就要求人们在人伦关系的处理上采取宽容的态度。  生活是现实的,同时也是琐碎的,有时并不需要是非曲直被分辩得清清楚楚。因为家庭关系是靠血缘关系来维系的,这就给此种社会关系平添了几许特殊的意味。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庭和睦,确实没有必要事事都争个高下曲直。父兄错了,屡次规劝,若仍不奏效,做子弟的也不用面红耳赤,争个是非,只顺从忍受就可以了。事后,贵于反思的父兄发现自己错了,就会改掉。  袁采将父之于子、兄之于弟的关系比作士兵之于将帅、差役之于官长、奴婢之于雇主总不大妥当,可在封建社会里,这确实是一种不被人所怀疑的事实,父是一家之长,是家庭最高权力的执行者,他既然给了儿子生命,也就有权利来支配他。因此,贾政就可以狠心地把宝玉往死里打。可以不分清红皂白,不分事非曲直。在这种情况之下,宝玉也不容分辩,根本不用分辩,分辩只能带来更加沉重的棍棒。  不管父亲强加给儿子的是什么,父亲的出发点终归是好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父亲绝对不会去伤害儿子,贾政的暴怒也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体现。这样看来,儿子的争辩纯粹是一种徒劳。  今天,父兄不可论是非的观点被人们看作“愚孝”,儿子可以不听从父亲的意旨选择自己的婚姻,选择自己的职业。  时代不同,思想观念不同,曾经在某个历史阶段是真理的东西,时过境迁之后,变得没有人能够理解与接受。正如妇女缠小脚,在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美的象征,然而今天的我们谁也不会赞同,也欣赏不了这种摧残身心的美。   莫大之祸,起于须臾之不忍   【原文】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  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再而已。积之既多,其发也,如洪流之决,不可遏矣。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尔。曰:此其无知尔。曰:此其失误尔。曰:此其所见者小尔。曰:此其利害宁几何。不使之入于吾心,虽日犯我者十数,亦不至形于言而见于色,然后见忍之功效为甚大,此所谓善处忍者。  【译述】人们常说为人家能经常和睦的原因,本于能够忍耐,然而徒知忍耐而不明白如何去忍耐,其中的失误会更多。大概忍耐中有的具有隐藏蓄积的意思在内。别人冒犯了我,我埋藏隐蔽而不发露,这种做法仅适用于一两次罢了。积蓄的越多,发泄之时,越象洪流决口,不可穷尽。不如将愤懑随时发泄,随时调解,不存留于胸中为好。并且自己安慰自己,不妨对自己说:他这样做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这样做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他这样做是失误所导致的;他这样做是目光短浅,见识狭窄的原因;他这样做对我来说又有多大的利害关系呢?不使这种干扰进入我的心中,即使每天冒犯我数十次之多,也不至于在言语表情上表现出任何的愤怒之色,这样才能看出忍耐的功效是多么巨大啊,这才是善于忍耐的人。  【评析】“忍”字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个时髦的字眼,你可以在某个人的脖子上发现带有“忍”字的吉祥物,你可以在某些人的钥匙链上看到刻有“忍”字的装饰品,“忍”字如此受青睬,反映了现代人在处世哲学上对“忍”之境界的追求。可以随时提醒人们——“忍”。一时之忍,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许,一时之不忍,会使一个人从此失去历经千辛万苦所碰到的机遇。世界就是这般乖谬,世事就是如此易变,每一个人须谨慎从事。  小到家庭关系的处理,大到国家问题的解决,其中人为的因素便会涉及到怎样处事,怎样待人,怎样接物。处事,待人,接物,有的人能左右逢源,使彼此相安无事,且乐意更进一步合作,有的人却在某些环节上一时不能克制,使整个形势急转直下,一发而不可收拾。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几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们只理解他怎样历经磨难而苦尽甘来,然而,做为一个封建帝王,能屈身为臣,是“忍”了多大的“不能忍”之事啊。越国被吴国打败之后,越王勾践派大夫文种请求投降,声称自已亲自充任吴王的臣下,而自己的妻子为吴王的妾,并把国中所有宝器一并献给吴国。此时,不听子胥良言劝谏的吴王夫差,一意孤行,竟然美滋滋地接受了投降的越国、越王以及所有金银财物,其实是养虎为患。勾践反国,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便仰视苦胆,饮食时亦尝胆,说:“你难道忘记会稽之耻了吗?”  他亲身下地耕作,夫人自己织布,食不加肉,衣不重采,礼遇贤人,厚遇宾客,赈济贫民,吊丧问死,与百姓同劳作。终于一举灭吴,雪洗国耻,“忍”了苦之后,必然会有“甜”。  古语中有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一时之愤怒,却延误了大事。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魏其曾为吴相,因太子事得罪窦太后,太后除魏其门籍,不得入朝请。武安侯田蚡是外戚,因王太后的原故,日渐显耀,魏其失势,宾客日益疏远他,独独灌夫与他交好。武安侯暗中不满魏其侯与灌夫,只是自己仍有小辫子被他们纠着,无法构陷。正在这时,武安侯取燕王女为夫人,太后有令,列侯宗室都得前去庆贺。魏其与灌夫同去,饮酒酣,武安起身敬酒,在座的宾客都避席,等到魏其起身敬酒之时,只故旧朋友避席,剩下的一半都半膝席。灌夫在这件事上极不高兴,也起身敬酒为寿,行酒至临汝侯,临汝侯正与程不识耳语,又不避席,于是他在愤怒之极的情况下骂了临汝侯:“生平毁程不识不直一钱,今日为长者寿,乃效女儿呫嗫自语!”这就是有名的“使酒骂座”,这样一来,使坏人得逞,武安有了陷害二人的得力证据,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自己的政敌。呜呼哀哉!由于一时之不忍,则铸就了永不可挽回的大错!  苏秦在游说秦王连横失败之后,“妻不下红,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境况非常凄凉。他闭门读书,“投悬梁,锥刺骨”终于在合纵的计策上取得了成功,由布衣一跃而为卿相,这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忍”  的困苦过程。  司马迁在受宫刑之后,隐忍苟活,历经千辛万苦,完成了伟大的著作《史记》。倘若他不能忍这种“奇耻大辱”,而自杀解脱的话,我们今天就不会看到这部以血写成的奇书了。  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喧嚣而又繁杂,更显出了“忍”的重要性。“忍”  可以使现代人浮躁的心态趋于平和。就拿交友来说吧,大家都承认“人无完人”,但在朋友的缺点一个接一个暴露之时,你可能会在某一关键时刻控制不了自己的愤怒,而大发雷霆。然而,当你的余愤还没有消失殆尽之时,你们之间多少次苦心经营的友谊之门已被冲跨,纵有回天之力也无补于事。心灵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心底无私无地宽”,当你对周围的世事怀着一颗宽容的心的时候,当你在千钧一发之时克制了自己的愤怒之时,你就会觉得自己真正地走向了成熟。   亲戚之间莫记仇   【原文】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译述】亲身骨肉之间不和睦,往往是本源于细小琐碎之事,却最终导致了终身失和。终身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彼此各怀气愤,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谁也不肯认输。人与人朝夕相处在一起,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倘若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达到和好如初的目的。  【评析】朝夕相处的骨肉至亲,由于一些小事日渐积累,导致失和,这是极为正常的。关键在于失和之后,努力加以恢复。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当初之时,郑武公从申国娶妻,称为武姜。生庄公和公叔段。庄公出生之时为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给他命名为“寤生”,于是姜氏极为厌恶庄公,喜欢公叔段,想把公叔段立为太子。屡次奏请武公,武公都不答应。等到庄公即位,姜氏为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庄公则说,制这个地方,非常险要,虢叔死在那里,那里的人民只听从虢叔的命令。于是让公叔段居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大叔。祭仲劝谏道:“国家的都城超过百雉,是国家的祸患。先王定制,大都城不超过国家的三分之一,中级都城不超过五分之一,小型的不超过九分之一。今天京城这个地方不合先王法度,也不是先生的制度,您将无法控制这个地方。庄公说:“这是姜氏的意思,哪里能够违背呢?”并且告诉臣下,不用着急,不义之事做得多了,不待别人收拾,自己就会倒下。你们等着瞧吧。此时公叔段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将西鄙北鄙收为己邑,修缮甲兵袭击庄公,姜氏作为内应。然而,正是应了庄公的“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话,公叔段大败并出奔。  庄公于是将姜氏放逐于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永不相见。”  说完之后,就有了悔意。颍考叔闻知此事,拜见庄公,庄公赐给他食物,他吃的时候,故意把肉留下了,公问原因,颍考叔则说:“我有母亲,我的食物她老人家都吃过了,但没品尝过您的食物,请求赐给她老人家。”庄公叹息道:“你有食物可以给母亲,我却不能。”庄公把悔意告诉了颍考叔,颍考叔则道:“您有什么顾虑呢?如果挖地及泉,在隧道中相见,谁敢说不是这样呢?”庄公听从了他的话。结局母子和好,“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庄公与母亲姜氏的关系由于公叔段而日渐恶化,以至于失和。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说庄公固执地不谅解母亲,母亲也固执地不请求儿子的原谅,就会导致终身失和。倘若母亲有朝一日,撒手人寰,庄公和母亲岂不是永无和好的机会?此时,庄公流露出悔意,做儿子的先主动要讲和了。结局皆大欢喜,令每一位看过这个故事的读者都潸然泪下。   当家需要理解   【原文】兴盛之家,长幼多和协,盖所求皆遂,无所争也。破荡之家,妻孥未尝有过,而家长每多责骂者,衣食不给,触事不谐,积忿无所发,惟可施于妻孥之前而已。妻孥能知此,则尤当奉承。  【译述】兴旺发达处于鼎盛时期的家庭,长幼之间相处多和谐美满,大凡所希望得到的都能满足,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东西。破败落拓之家,妻子儿女未曾有过失误,但是一家之长每每多责骂之声,连衣服食物都不能供给,遇事处理不妥,积累的怨愤无处发泄,只能在妻子儿女面前倾泄。妻子儿女如果能理解家长的这种不快与尴尬处境,最好的方法是顺从他,使他重新树立起自信心。  【评析】漫长的封建社会史也是一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家长制发展的历史。家长在对待妻子儿女时,可以不考虑他们的人格,也不关注他们的心理。家长如若遇到不顺心之事,回家之后就可以随便发泄。封建家长制多少有些灭绝人性。  舜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舜父瞽瞍盲,而舜母死,瞽瞍更取妻生象,象是一个很傲气的人。瞽瞍很爱自己的后妻及儿子,常常想杀舜,舜极力逃避;舜如果有小小的过失,常受到惩罚。尧非常看重舜,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舜,并赐给舜夏天穿的衣服,为他建筑仓廪,给他牛羊。即使这样,其父仍然想杀他。让舜修缮粮仓,瞽瞍从下纵火焚烧,舜则从旁边的竿子上滑下,没有死。后来瞽瞍又让舜下井,他与象一起往井里填土,舜从旁而出,仍未死。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舜待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却更加恭谨,舜登上帝位,拿着天子旗,亲自拜望自己的父亲瞽瞍,夔夔唯谨,如子道。  历史上有名的戏曲《琵琶记》,塑造了有情有义,忠贞不渝的是艺术典型——赵五娘。在蔡伯喈进京赶考之后,家里发生灾荒,公婆几乎饿死,她向县令借粮养活公婆,自己却吃糠咽菜,她这种“偷偷摸摸”  的举动,被公婆发觉后将她痛打了一顿。即便是这样,五娘自己也没有交代实情,还是公婆最终发现了“秘密”,才知冤枉了这位好媳妇。顺从的媳妇以手掊土,淹埋了公婆的尸体之后,一路卖唱去寻找负义丈夫蔡伯喈,谁料蔡伯喈根本不肯与她相认,还是牛小姐识大体,才使赵五娘有了一个可喜的结局。赵五娘畏缩在公婆与丈夫的权威之下,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自己,没有想到过自己要反叛,一味顺从是她一贯的个性。  其中的深味恐怕每一个现代妇女都无法体味。   顺适老人意   【原文】年高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实小惠,喜与孩童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  【译述】年事已高的人,做事好象孩子一样,喜欢得到钱财上的小小利益,喜欢接受饮食、果实等好吃的东西,并且很愿意和孩子一块儿玩耍。为人子弟者,如若能明白这个道理而顺应满足老人的意愿,那么就会尽其所欢,使老人晚年过得幸福。  【评析】老人是一面镜子,照见了几乎一个世纪的风风雨雨;老人是一部厚厚的哲学史,记载着人生怎样历经春、夏、秋之后进入冬的荒凉与落莫。然而,不管怎样,老人已老,他已退出左右势态发展的权力中心。我国又是一个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在如何面对老人的问题上,形成了近乎没有争议的观点:顺乎老人意。  《红楼梦》中的贾母,是贾府中年事最高,资格最老的人物。她是贾政的母亲,贾宝玉的祖母。在她身上体现出的便是怎样聚集儿孙们吃喝玩乐,儿孙们也是变着法儿哄老太太高兴。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恐怕是王熙凤精心策划的哄老太太高兴的乐子。刘老老是一介贫穷的村妇,是贾府的穷亲戚,她来到贾府也是为沾点儿明光。她何尝不知道她那样做只是制造一点儿笑料罢了,她并不傻。然而,她却装得傻里傻气,正是她精明过人之处,她明白玉熙凤的心思。其中有这样的描写:只见一个媳妇端了一个盒子站在当地,一个丫环上来揭去盒盖,里面盛着两碗菜,李纨端了一碗放在贾母桌上,凤姐偏捡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众人先都发怔,后来一听都哈哈大笑起来。  刘姥姥演出了一场滑稽戏。这场戏的幕后策划是王凤姐。假如史老太君明白幕后的一切,她肯定会再也笑不出来。大家都在敷衍她,装着逗她开心,哄着使她高兴,她却在笑声中无比惬意起来,孰不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不管怎样说,让老人在惬意中走进坟墓要比在失望中走进好得多。   笃孝感动天地   【原文】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以动天地、感鬼神。  尝见世人有事亲不务诚笃,乃以声音笑貌缪为恭敬者,其不为天地鬼神所诛则幸矣,况望其世世笃孝而门户昌隆者乎!苟能知此,则自此而往,凡与物接,皆不可不诚,有识君子,试以诚与不诚较其久远,效验孰多?【译述】人们的孝行,如果根源于真诚笃信的情感,即使有某些繁文缛节没有做到,也可以感动天地鬼神。曾经看到世上的人很多侍奉父母双亲不真诚笃信,却以声音笑貌假装非常恭敬,他们的行为不被天地鬼神所诛杀就算是幸事了,又怎么能期望世代子孙都能做到至孝,并且使家族昌盛兴隆呢?人们如果真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从此以后,待人接物,侍奉双亲,切不可不真诚,有见识的君子们,试着将真诚的行为与不真诚的行为相比较,看怎样更久远一些,看一看哪种做法的效果更好一些?  【评析】对待父母,必须诚心诚意,这样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孝行。  拿《水浒传》中的李逵来说,他性子急,脾气暴躁,有时不问青红皂白,杀人都不眨眼睛。然而,他对待自己的母亲,却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当他在外,稍微混出了点儿人样子的时候,便想到了在家受苦的老母亲,立志将母亲接出来享福。背着双目失明的老母走在人迹罕至的大山之中,这时,母亲感到口渴,李逵便毅然去给母亲找水喝。至此,诚笃的孝行已表现得极为明显。没想到,李逵把母亲放进了虎口。回来之后,发觉老母已被老虎当作了午餐,他怒火中烧,根本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便冲进了虎穴,喊到:“你吃爷一个,爷杀你一窝。”李逵真的杀了一窝老虎,令他遗憾的是,母亲终究没能享受人间的清福,撒手而去。  干宝的《搜神记》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王祥性至孝,早年丧母,他的继母朱氏经常虐待他,并不断挑拨他和父亲的关系。就是这样,王祥在继母生病的时候仍极其孝顺。一次,王祥的继母要吃活鱼,正逢天寒地冻的隆冬,王祥便脱掉衣服,要剖冰得鱼,冰忽然自动融开了,一对鲤鱼从水中跃出,王祥拿上回到了家中。这便是有名的“卧冰求鲤”  的故事。虽有点荒诞不经,但在荒诞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至理:笃孝可以感动天地。  更有一则关于老莱子娱亲的故事,显出了孝的诚笃。  春秋末年楚国隐士老莱子,年已七十,经常穿着五色斑澜的衣服像婴儿一样嬉戏在老迈的父母身边,又常常故意摔倒在他上,发出像婴儿一样的啼哭之声。  我们提倡“至孝”,赞同“孝”的笃诚,但反对“愚孝”。有这样一个故事真是令人触目惊心:汉代的郭巨家里非常贫穷,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分给孙子一半,郭巨对妻子说:“贫穷到了不能供养母亲的地步,儿子又分母亲仅有的一点儿吃的,为什么不把儿子活埋了?”于是郭巨便挖坑准备活埋儿子。等到把坑挖到二尺深的时候,忽然挖到了一罐金子,罐上面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其中杀儿子以供养母亲的孝,实属一种“愚孝”,我们很难对此种孝给予赞赏。   为人岂可不孝   【原文】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母子不相识认,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亦由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况又有怨咨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译述】人当处在婴孩时代,对于父母的爱戴和依恋是极为深切的。而父母对于处在婴孩时代的儿女,爱护怜惜之情也很深厚,抚养培育几乎到了无所不至其极的地步。大概由于父母和孩子相连的气血刚刚分离,相去还不算遥远,并且婴孩的声音笑貌本身便能取悦于人,得到人的疼爱的缘故吧!这也是造物者特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理,使人类,使这个世界能生生不止,繁衍不息。即使是飞禽走兽、微生物等也是这个道理,当它们的子女刚刚脱离母体的时候,哺乳喂养极其关心。如果有意外的伤害降临到它们孩子身上之时,它们就会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去保护孩子。然而,当孩子渐渐地长大之后,名分稍稍严格起来,感情也日渐疏远起来。此时父母极力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慈祥,子女们也力求做到至孝。飞禽走兽之类渐渐长大之后,母与子不相识认,这是人之所以与飞禽走兽不相同的地方。但是,父母在孩子幼小之际,对他们爱念抚育之情,简直不可以用言语表达得尽。子女们即使终其一生承颜致养,孝顺父母,极尽孝道,也不能报答父母从小爱念抚育的恩情,况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能尽孝道。凡是不能尽孝道的人,请他注意一下人类是怎样抚育婴孩的,其中的情爱的分量有多重,最终就会自己醒悟。正如天地孕育万物的至理,这种至理涉及到人类的又是那样广大,而人类怎样去报答天地呢?有的对着空中焚香跪拜,有的请道士做道场以祭祀上帝,认为这样就能报答天地至爱,果然能报答其万分之一吗?更何况那些对天地有埋怨责怪的人,这些都是不进行反思所造成的错啊!  【评析】“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古人一句颇为激昂慷慨的至理名言。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刹那起,便开始沐浴在父母的爱抚之下,那么这种源源不断的亲情之爱,当以什么来作为报答呢?只有至孝。即使至孝也只能报答得一部分恩情!对于父母,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孝,人不可不孝。孟郊有诗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是啊,寸草能够报答得了三春的阳光吗?好在我们的父母不求你是否能报答得完完全全,彻彻底底,他们所希望的是,当你在飞黄腾达之时还时时记挂着他们,不时传来你异地的音讯,不时地听到你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爱情甜密的捷报。我们的父母是伟大的,他们的爱是无私的,奉献得无怨无悔、淋漓尽致而又辛辛苦苦,你千万别辜负他们的心。  《红楼梦》中的呆霸王薛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不务正业,混入三教九流之中,毫无一点儿诗书气。在他的意识里,似乎只知道怎样胡吃海喝,怎样贪图美色并为此不辞辛劳。最典型的就是为了得到英连,竟然打死了人,吃了官司,惹得薛姨妈为他担惊受怕,薛宝钗为他伤心落泪。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有孝心,在薛姨妈面前仍然表现出一个孝子的样子。  在古人的意识里,忠与孝是密切相联的两个因子,他们始终克守的规矩就是“在外尽忠,在家尽孝”,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他们往往痛不欲生。不管其功名心有多重,一旦父母亡故,总要回家守孝三年,这已经成为多少千年封建社会一个颠扑不破的“至理”,没有人提出过怀疑。  即便是在思想极为活跃的魏晋时代,人们在追求玄远超脱的神韵之际,仍然没有忘记“孝”这个字眼。陈仲弓任太丘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他其他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事吗?”  不忠不孝已构得上处死之罪,可见古人是极注重孝的。   父母爱子应适当   【原文】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抚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僧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之。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述】对于一般人来说,有了孩子,大多在孩子处在婴孩之时由于过分溺爱而忽略了孩子的坏毛病。放纵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也放纵他们的各种各样的行为,他们无缘无故叫喊胡闹,不知道加以制止,却以此怪怨看护孩子的人。孩子欺侮了其他小孩,大人不懂得管教约束自己的孩子,却怪罪被欺侮的孩子。有的父母即便是承认孩子的所作所为是不对的,但又说孩子小没有必要责备。日积月累,养成了孩子的恶习,这就是父母过于溺爱孩子造成的过错。等到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溺爱之心渐渐淡化,孩子稍稍有过失,便会使父母感到极其厌恶进而大发雷霆,挑拣孩子小小的过错认为是很大的错误。如若遇到亲朋故旧,极尽装饰之能事,设立机巧之辞,历历陈数孩子的过失,并坚决地把大不孝之名加在孩子的身上。但是孩子着实没有其他的罪过,这是父母妄加憎恶的过错。极端的爱憎感情大多首先来自于母亲,父亲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仍然听信孩子母亲的话,认为她说的是不能改变、牢不可破的真理,那么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做父亲的必须详细了解并观察儿子的言行,当孩子小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地要求他,长大后也不应减少对他的爱。  【评析】婴儿以一声啼哭预示了他的降临,但他却简单得犹如一张白纸,等待着周围的人为他描绘,而那只七彩的笔却大多操纵在了父母的手中。  父母供给他吃穿的同时也教会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去做,婴儿在接受不断的教育中走向成熟,有朝一日,推开父母的双手,大胆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中去,从此,他也承担起了孕育下一代的光荣使命。在不断的轮回与发展中,历史给了我们经验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教训: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俗语说得好,“小时不管,到大上房揭瓦”。意即当小孩子处于可塑性阶级,大人纵容他的一切,不懂得教育他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长大成人之后,他会干出令父母吃惊又无耐的事情,这时父母毫无办法,后悔当初不该溺爱他。  我们并不是说,要象贾政那样,对待儿子象对待奴婢一样,任意打骂,不允许儿子有自己的想法,法西斯般地为孩子设计一切。我们是说,在保持父子亲情的同时,要肩负起教育的责任。  一代名医黄传贵,祖上世代行医。传至他已是“黄家医圈”的第七代。祖上立有规矩,医术传儿不传女,更不传给外人。黄传贵的父亲是一个勤劳俭仆的乡村医生,医术高明却并不以行医为生,不向父老收取医药费。他有很多儿子,独传贵聪明伶俐,便决定把“黄家医圈”的祖传秘方传给他。一经决定之后,小小的传贵便没有了自由的生活。开始时,父亲背他上山采药,教给他辨认草药的方法,规定他一天背多少药方,到后来父子二人可以同行于山间。这期间,父亲极为疼爱儿子,却也要求严格,倘若当天的药方子没有记熟,就会遭到呵斥甚至遭到棍棒之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黄传贵在父亲的辛勤培育下,有了扎实的中医学基础,以后他依靠自己的努力读了中学、大学,在祖国丰富的中医学领域里勤学苦练,终于在“癌症”这一医学领域的顽症中有了突破。海内外慕名而来的就诊病人不计其数。  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功,他仍然没有忘记父亲儿时的教导,虽然父亲没能活到儿子扬眉吐气的那一天,但传贵的母亲等上了这一天。传贵在百忙之中,背着老母亲观看了人民大会堂,游览了长城这一独特景观,引起了不少外国游人的观注。  孩子的未来掌握在父母的手中,从小给他一个权衡利弊的砝码,给他一个为人处世的工具,给他一种待人接物的方法,让他感受到父母爱他的同时也在他身上寄托了某种希望。   爱子莫若使其立业   【原文】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为非。凡富贵之子弟,耽酒色,好博弈,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度日,遂起为非之心。小人赞其为非,则有啜钱财之利,常乘间而翼成之。子弟痛宜省悟。  【译述】人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必须使孩子有某种职业,贫穷的家庭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就不至于受饥寒之苦;富贵之家,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孩子就不至于由于无所事事而胡作非为。大凡富贵之家的孩子,沉湎于酒色,喜好赌博下棋,喜欢穿华丽的衣服,爱好装饰自己的车马,并且总是与不务正业的群小为伍,甚而至于使家庭破败,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本心不好,而是由于他们没有职业找不到事情可做,便容易生胡作非为之心。心术不正的小人对他们这种胡作非为大加赞扬,是为了得到美食和钱财的好处,常常趁虚而人,推波助澜,使他们坏事做得更多。孩子们应该对此有痛定思痛之后的清醒认识。  【评析】闲极无聊,就会惹事生非。贫穷人家的子弟,从小就没有奢望拿着父母的钱去游游荡荡,在他眼中,父母唯一的企盼就是孩子能早日自谋生计,贴补家用,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因此,“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穷人的孩子很少能成为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相反,富贵之家倒是爱好声色犬马,喜欢大肆享受的“花花公子”的发源地。他们的孩子出生后面对的是锦衣玉食,面对的是父母倾其所有所提供的各种享受。在他们眼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忍饥挨饿受冻的凄惨场面,生活对他们来说,似乎不存在任何压力,只要肚子感到饿了,就会有食物呈现于前;只要天凉了,就会有温暖的衣服加之于身。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于是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任意放纵。然而,儿时的享受,青年时期的放纵种下的却是脱离父母后的悲哀、落拓与凄惨。  “薛蟠,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于老大无成。”这是《红楼梦》对于薛蟠这个花花公子的描述。薛蟠从五岁开始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个字,因家有百万巨资,母亲可怜他幼年丧父,也不怎么管教他。他终日惟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旧日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家人等办理。  薛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由于终身无事可干,又有百万巨资可以任意挥霍,身边聚集着一些不三不四的吃客,怂恿他奢侈,纵容他堕落,终至于一事无成。进贾府住梨香院,不到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便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袴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众赌博嫖娼,渐渐无所不为,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薛蟠的典型事例,告诫人们,要让孩子有事可做,让他过得充实,否则就会使各种恶习有了可趁之机。   教子莫若使其有所学   【原文】大抵富贵之家教子弟读书,固欲其取科第及深究圣贤言行之精微。  然命有穷达,性有昏明,不可责其必到,尤不可因其不到而使之废学。  盖子弟知书,自有所谓无用之用者存焉。史传载故事,文集妙词章,与夫阴阳、卜筮、方技、小说,亦有可喜之谈,篇卷浩博,非岁月可竟。  子弟朝夕于其间,自有资益,不暇他务。又必有朋旧业儒者,相与往还谈论,何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与小人为非也。  【译述】大概富贵子家教育子弟读书,本来想让他们在科举中取得功名,并且更深一层探究圣贤言论行为中的精微之处。然而,人的命运注定有的仕途不顺,有的却仕途畅达,各人的性情资质也不同,有的昏暗迟钝,有的明朗灵活,不能苛责每一个人都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尤其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让他们放弃学业。大凡子弟读书,本来就有所谓的没有用处的用处存在。子弟们读的书中也有许多看似无用其实有大用的书籍存在。史传中所记载的故事,文集中收集的奇妙的辞章,与那些阴阳、占卜、方技、小说之类的书籍收集在一起,其中也有许多可以谈论的好内容,篇章书卷浩浩荡荡,广博精深,并非一年半载或几个月所能浏览得完。子弟们早晚沉醉在书籍中,自会有所收益,且来不及干其他行为不轨之事。又一定会有朋旧故交以儒学为业的,时常往来谈论学问,这样,子弟们就没有时间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而与小人为伍,为非作歹了。  【评析】令子弟致学,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被全社会所认同的至理,但在古代封建社会里,人们读书是为了求取功名。倘若没有得到功名,在大人们的眼里,他们的书白读了,也就没有再读下去的必要了。穷人家的孩子不得不去帮着养家活口,富人家的孩子逍遥终日,都荒废了学业。殊不知,“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读多了,人自然而然有了修养,无暇也不屑去干那些鸡鸣狗盗之事,从而也不会惹事生非了。  一代明君唐太宗,深晓教育子弟的重要性,为自己的儿子选择良师,并时时加以教诲,严肃地告诉他们:“君子小人本没有严格的限界,做善事就成为君子,做恶事便成为小人,应当自己克制自己,使自己经常听到一些善事,切记不要放纵自己,从而使自己陷入被刑戮的境地。”  “如果不遵纪守法、接受教诲,忘掉礼法,必然导致被杀伐的悲惨结局,父母虽然极为怜悯,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可见,唐太宗深刻地认识到了不使子弟接受教诲,任其放纵的严重后果。  司马遹是晋惠帝的长子,少年聪颖,后被立为太子。但他既不喜欢学习,又不尊重师长,只喜欢和身边的人嬉戏。贾皇后平素就很忌恨太子,于是暗地里指使宦官对太子进行教唆,劝他不必拘束,不想学习就别去学,要为所欲为,劝他动用严刑惩罚对自己进行劝谏的人。于是他一天天怠慢松懈,只在园中游戏,荒废学业的同时变得日渐暴戾,有敢冒犯者,他便用棍子击打。又让小商小贩到西园卖各种杂物,他坐收其利。他将用于众人的钱供他宠幸的人使用。舍人杜锡苦心劝谏,换来的是针刺的严酷惩罚。贾皇后趁机向晋惠帝进谗言,最终,司马遹被废为庶人,并被贾皇后害死,年仅二十三岁。不仅自毁了前程,也把性命葬送了。  从小荒废学业,沉溺于享乐之中,为所欲为,岂有不败之理?  薛蟠自小不爱学习,母亲纵容了他的傲慢与奢糜,终至一事无成,只以浪荡度日。  伤仲永本为神童,由于废学,终至沦为普通人。不胜枚举的事例给了我们多少深刻的启示。   教子勿待长成之后   【原文】人有数子,饮食、衣服之爱不可不均一;长幼尊卑之分,不可不严谨;贤否是非之迹,不可不分别。幼而示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今人之于子,喜者其爱厚,而恶者其爱薄。初不均平,何以保其他日无争?少或犯长,而长或陵少,初不训责,何以保其他日不悖?贤者或见恶,而不肖者或见爱,初不允当,何以保其他日不为恶?  【译述】一个人如果有好几个孩子,饮食、衣服的供给不能不平均如一;长幼尊卑的名分,不能不严谨;好坏事非之事,不能不分别。孩子小的时候让他看到这种平均如一的做法,那么长大后就不会有相互争夺财物的祸患;小的时候严格要求他们要严谨,长大之后就没有违背怠慢长辈之患;小的时候教给孩子是非好坏如何分辨,长大后就没有必要担心他们会做恶。现在的人们对待孩子,喜欢的,给予关心也多,不喜欢的,给予的爱怜很少。开始就没有平均如一的观念,怎么能保证日后他们不相互争夺呢?小辈冒犯长辈,长辈凌侮小辈,开始不加以训斥,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违背怠慢长辈呢?品行端庄贤达的孩子被厌弃,不肖子却被疼爱,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做坏事呢?  【评析】辨别贤愚,分清是非,平等待人,不冒犯长辈,这些都是一个人的美德。然而,美德的养成是要从小开始,逐步进行的。这是古人经验的总结与积累,对今人依然有极为深刻的借鉴意义。  古代贤良方正之士,往往对其子孙们的要求从小便极为严格。  贞观年中,皇子年幼的多数授给都督、刺史的官职,建议大夫褚遂良上书劝谏唐太宗,认为陛下儿子当中,年龄尚小还不能胜任治理百姓的,请暂且留在京城,用经学教育他们:一是让他们畏惧上天之威,不敢违反禁令;二是让他们观看朝廷的礼仪,自然而然懂得各种礼节规矩。这样时间长了,他们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审察他们确实有做刺史的能力,再派遣他们去也不晚。  北周宣帝宇文赟是武帝宇文邕的长子,在做东宫太子的时候,武帝担心他不能继承帝业,严厉管教。在朝廷进见时,要求他在礼节方面和其他大臣完全一样,不能有特殊。即使是隆冬酷暑,也不能休息。他喜欢喝酒,武帝却不允许有酒送入东宫。每次犯了错误,武帝就用棍棒来惩罚他。并吩咐东宫的官吏记录他的一言一行,每个月向武帝汇服。  皇帝重视自小对子弟的教育,普通百姓也同样懂这个道理。孟子的母亲,为了使儿子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竟然搬家三次,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因为她懂得,孩子小的时候,可塑性很强,且易受环境的影响,必须在这一阶段上把好关,当他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之后就不存在这方面的危险了。  王安石曾经写过《伤仲永》,仲永自小是一个神童,不经师长点化,便能写出好诗。因此,其父整天带着儿子出席富人的宴会,儿子仲永整天给富人做诗,结局是仲永“江郎才尽”,再也做不出一首好诗。我们为仲永惋惜的同时,也接受了深刻的教育:后天教育非常重要,即便是从小时候起,这个孩子就有超出常人的天赋。   父母爱子不可偏   【原文】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于父母憎爱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  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译述】对于人来说,兄弟不和睦导致家庭破坏的原因有的是因为父母对孩子们的偏爱造成的。衣服饮食言语行动必然表现出对于所偏爱的人极为丰厚、和颜悦色,而对于所憎恶的人极为寡薄冷淡。被厚爱的孩子日益变得意气骄横,被憎恶的孩子心中日益不能平衡,积累久长之后,逐渐结成深仇。所谓的爱,正是害了他们,倘若父母把自己的爱平均地分给每一个孩子,兄弟可以自相和睦,这种两全齐美的作法,难道不是很好的吗?  【评析】父母应当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子女,不能有所偏爱。否则,被偏爱的孩子,以为接受别人多余的爱是理所当然的,而对于不被偏爱的孩子来说,心中愤愤不平,甚至使孩子的心理发展不健全,造成某种心理疾病。曹操是三国时期有名的大政治家,大军事家,甚至也是一位大诗人,在用人上注重“唯才是举”的原则。然而,在对待儿子们这个问题上,做得极不民主。拿曹丕和曹植来说,他喜欢曹植,曹植的气质更象一个诗人,他“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对曹植的偏爱,无形中给有点儿政治头脑的曹丕以极大的压力与不平。就是因为父亲的态度导致了二人的不和,直至最后曹丕登上君主之位以后,大肆迫害曹植及其党羽,杀戮兄弟。曹植几次在诗中谈到这种迫害:《野田黄雀行》这样写道:“少年见雀悲,罗家得雀喜。”“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明显地是在影射曹丕对他的残酷迫害。更有一首被周恩来用来比喻“皖南事变”的诗,几乎是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曹植被迫害至死。  宝玉挨打,有时就是由于父母对孩子偏爱不均,造成兄弟不和所导致的。贾环与宝玉同出于一个父亲,只是由于贾环乃妾赵姨娘所生,生性又恶劣,不讨人喜欢。宝玉是贾府上下的命根子,又生得眉清目秀,众人对待他自是极为偏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不仅贾环自觉不平,连母亲赵姨娘的肺都要气炸了,然而,气归气,这毕竟是无可奈何之事。  正巧由于琪琯之事,忠顺亲王府里有人来找宝玉对质,气坏了贾政。此时贾环带着几个小厮一阵乱跑,贾政赶快喊打,贾环忙上前说道:“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得实在可怕。  所以才跑。”贾政听了惊疑,问道:“好端端的,谁去跳井?”贾环拉住父亲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儿也不知道,听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宝玉哥哥前日往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其实,根本不是宝玉逼死了金钏儿,而是太太有成见,看到金钏儿长得漂亮,认为必定不是个好东西,才借机训斥了一顿,不想金钏儿性子烈,自尊心强,酿出了这等惨剧。贾环趁机进谗言,使贾政火上浇油,终于使宝玉着着实实挨了一顿打,要不是老太太出面,打死也未可知。   父母多念贫子   【原文】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于我矣。  【译述】父母看到几个孩子中有一个独独生活过得很贫穷,往往就会多挂念他,常常对他加以贴补,在分配衣服饮食之时,对他就会有所偏爱。孩子中富裕的有时给他们东西,他们会转而把这些东西给了贫子。这是父母均一之心使之然也。但是富裕的孩子们对父母的此种做法抱以怨恨。  这实在是不仔细思考啊,假若是你自己很贫穷,父母一定会把这份多余的爱加在你身上的。  【评析】“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天下之常道。尤其是做父母的,看到自己有的孩子过得凄凄惨惨,有的孩子过得风风光光,自然对穷孩子投去更多的关注,他并不是不疼爱富裕的孩子,而是对他们更放心的缘故。  当然,这里的“贫”也不光指物质生活上的贫穷,还指肉体上的贫病。一家之中,健康的孩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要求也极为严格;而对于有生理疾病的孩子,父母总觉得他生活得不容易,怜子之心促使他们对贫病的孩子给予太多的关心,而忘却或忽略了对他们的期望。  贾母对孙子辈中的黛玉很疼爱,除了宝玉之外,对黛玉的关心最体贴入微。因为她认为,黛玉幼年丧母,比起元春、探春、惜春、迎春姐妹来说,更有人生中极是无奈的缺憾。同时,黛玉又体弱多病,比起宝钗来说,也缺少精力充沛的青春活力。   待子孙不可有厚薄   【原文】人于子孙,虽见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其他骨肉皆然。请以他人已验之事观之。  【译述】大凡人对于子孙,虽然有的子孙办事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但你也不要太憎恨他。有时候,你所喜欢、疼爱的子孙长大了未必就孝顺你,或者年纪不大就夭折了。这样,你晚年所依靠的与能够为你料理身后事的,往往是你不喜欢的子孙。对待其他亲戚也都是这个道理。请你看看先前已经有过的例子。  【评析】世界上的事情最是易变,与你关系好的人,不一定处处能帮你的忙。  而有时候,有些事,也许正好需要一个与你平时有隔阂的人帮忙,如果生活中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岂不尴尬?鉴于此,我们还是平时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过多地与人结怨。   爱幼子,人之常情   【原文】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译述】出于同母之子,年龄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恶,年龄小的孩子却大多为父母所厚爱,这个道理几乎没有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经私下里一个人仔细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对人来说,一二岁时,举止行动自然而然惹人喜爱,即使外人看了,也会产生怜爱之心,况且父母呢?长至三四岁到五六岁,放纵地大声哭叫,在很多方面乖违恶劣,不听父母的话,有时破坏器物,常常触动一些危险的东西,大凡是他的言语行动人们都很厌恶。又多淘气顽皮的痴性,不听训斥规劝,虽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厌恶他。当大孩子正处于使人讨厌的时候,小孩子却恰恰是惹人喜爱之时。父母把连同厚爱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么憎爱之情感从此便分得明明白白,于是一直沿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处于可厌恶之时,在下已没有可以移爱的孩子了,父母之爱自然也没有转移的地方,因此就会自始至终一直喜爱他,其中的大体趋势就是这个样子。做为人子,应当懂得父母的那份爱止泊在何处,大孩子应当稍稍让着小孩子,小孩子也应当自己控制自己。做父母的,又应当自觉地体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执拗的爱心回转一下,不能纵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纵自己的各种欲望,这样是可导致家庭破败的。  【评析】舜的父亲瞽瞍,另娶妻之后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开始不喜欢舜,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要把舜杀掉。这是典型的父母爱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却极不喜欢自己的幼子——与偓伦斯基相恋的结晶,她所爱的是与丈夫所生的儿子——阿辽莎。阿辽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还没有碰到偓伦斯基的那些岁月里,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担负起了儿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从未有过沉重的感觉。在离开丈夫的日子里,虽有着与偓伦斯基如火如荼的爱情,但她仍然无法忘掉阿辽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会想我的”。安娜总会这样自言自语。她为不能见到儿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而无法与丈夫离婚。可以这样说,没有偓伦斯基,她会崩溃而无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没有阿辽莎也同样如此。她极不喜欢自己的第二个孩子,“那个丑陋的小家伙”,安娜每当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时总这样说。虽然这个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过程是那样的艰难,但安娜从来没有产生过要珍惜她的念头。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在她卧轨自杀的一刹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个对她有着太多牵挂的儿子,还有那个使她生命复活的情人——偓伦斯基。而女儿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如同过眼烟云的怪物。她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来到这个世界抱有一种嘲讽的态度。  有人会说,安娜·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础在俄国,然而父母之爱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有伟大的母爱,都有诚挚的父爱,因为这种爱是人类普遍的天性。   祖父母多疼爱长孙   【原文】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译述】父母亲对于长子来说,感情并不怎么深厚,而祖父母却大多喜欢长孙。这其中的道理仍然不能深刻地明白,难道也是由于喜欢幼子而将爱移于长孙的缘故吗?  【评析】人类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疼爱孩子是其天性,而当自己的孩子有了孩子之后,他对孙子的爱依然有增无减。捧着娇弱婴儿,老泪纵横,布满皱纹的脸颊,流露出天真的微笑,有人名之为“天伦之乐”。老人之于孩子,是一对相互背离的组合,而其中的情感浓度谁又能真正测量出来?  《红楼梦》中的贾母对于宝玉之爱是无与伦比的。宝玉的哥哥贾珠不幸早逝,他就算贾政的长子,贾母的长孙。最能体现这种深厚情感的事件就是宝玉挨打之后,贾母对儿子的不满。书中道:。。只听窗外颤巍巍的声气说道:“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岂不干净了!”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娘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母亲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这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滚下泪来。  直至后来,贾政赔了千般不是,万般不孝,才使贾母气平。  巴金的《家》、《春》、《秋》写了一个家族的日常生活,悲欢离合。高老太爷唯一满意的只有大孙子高觉新,正如老舍《四世同堂》中的祁老太爷唯一信任的只是祁家老大一样,他们对长孙充满期望,充满关怀,充满信任,也充满了爱。   对公婆当一意承顺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或父或舅始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译述】大凡人之子,性格品行相去不会遥远。而有了后母之后,就开始不被父亲所喜爱,父亲没有续娶正室,有宠妾的也是这样。这固然是由于父亲过于宠爱自己的后妻或妾氏所造成的,然做子女的要顺承父亲的意思,那么时间长了,父亲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之后,父子关系就会走向和谐。大凡为人妇,性格品行相去并不太遥远,然而,有小姑子的媳妇往往得不到公婆的喜爱。这当然是由于公婆偏爱小姑子造成的,但是做媳妇的一定要顺从公婆的意思。那么公婆在经过长时间之后,就会理解媳妇对他们的尊敬而省悟过来。或者父亲与公婆自始至终不能明白过来,做儿子和媳妇的除了无可奈何和更加尊敬之外,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评析】“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人们往往用这句话来形容最终的成功是多么来之不易。这句俗语,从本义上来讲,立刻就会使人想到做媳妇难,而当婆婆要快意得多。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一家之中,公婆的话就是“真理”,做媳妇的没有权力反驳。  南北朝时期流传着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主人公刘兰芝与焦仲卿是经过“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结合的。刘兰芝是按传统媳妇的标准来行事的,既会织布,也学诗书。然而,就是这样,焦母不知怎么,越来越对媳妇不满意,几次三番逼着仲卿将兰芝休回娘家。做为媳妇,兰芝认为只要顺着她老人家的意也不至于把她逼到哪儿去,没想到“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焦母却依然对兰芝咬牙切齿,最后仲卿无可奈何,只得将兰芝暂时送回娘家,等待母亲气消,再把她接回来。  兰芝被休回去之后,残酷的哥哥要她嫁给太守,当迎娶的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兰芝、仲卿“自挂东南枝”,双双殉情而死。  高明《琵琶记》,塑造了“有情有义,有贞有烈”的赵五娘的形象。  她鼓励丈夫进京赶考,丈夫走后,再也没有音讯,孝事公婆的职责落在了她一个人那稚嫩的双肩上。乡里又发生灾荒,家中已是“瓶无储粟”,一贫如洗,无可奈何之际厚着脸皮,忍着耻辱去借粮。平时,公婆吃米,她吃皮,“糟糠自厌”的苦况恐怕是难以忍受的。当公婆看到她偷偷摸摸吃东西时,以为她一个人吃“独食”,对她大打出手,就是这样她依然没有辩白,直等公婆最后发觉。在她的意识里,除一味孝敬公婆之外,不存有对自己的任何尊重意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从来不怀疑什么,也不辩解什么。  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长期流传着一出民间戏曲二人传《十二月忙》,描写了一个农家媳妇一年十二个月都不得闲的生活实际。看过此戏的许多人都会一洒同情之泪。  以上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妇女需要找回自我。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在她们身上已积淀太深,如何觉醒是第一步,醒了之后,路怎样走,是第二步。   对待家人宜公心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产生不和睦的原因,本来就不是因为有什么大的争论和意见分歧。大概是由于其中的一两个人私心太重,缺乏公允,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便是蝇头小利,也一定要自己单独摄取,或者有时大家一起分配,他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多拿一点儿才心理平衡。这样一来,其他的人心中产生了愤愤不平的感觉。于是会引起争端,甚而至于倾家荡产。贪图小便宜而导致了大的祸患。假如人们都知道这个道理,各能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该私人出钱的就从私人那里支取,该公家出钱的就从大家的财物中支取。每个人都能分到相同的东西,即便是果实之类的小东西,价值不过数十文钱,也同样公平分配,那么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呢?  【评析】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丈夫当从修养身心开始,以天下为己任而完成自已的使命。兄弟子侄同居,贵在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这既是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也是用以“齐家”的重要策略,更是展现自己宏才大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在古人眼里,只有做到“修身”、“齐家”,也才能做到“治国”、“平天下”,因而也有一句名谚流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凡大有作为的人都懂得公平的重要性。魏征是唐太宗手下一名敢于直言进谏的能臣。长乐公主是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要出嫁,太宗诏令有关部门备办嫁妆,要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征进言说:“从前汉明帝想封赏自己的儿子,他说:‘我的儿子哪能等同于先帝的儿子呢?封赏可以是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前代史书把它做为美谈。天子的妹妹是长公主,天子的女儿是公主,既然有‘长’字加于前,实在也是因为地位比公主尊贵,感情虽然有不同,礼仪上却不应该有差别。如果让公主的聘礼超过长公主,在道理上恐怕说不过去,希望陛下考虑。”太宗以为说得对。公平对于一般普通百姓来说是和家的一种手段。对于堂堂一国之君来说,依然极为重要。因为他要把持的是一国之大家的政局,公平形象的塑造对他日后的权威有直接的影响力。长乐公主与长公主同是太宗的亲人,只是太宗对女儿的感情要比对妹妹的感情深,但在礼仪上却不能感情用事,须持有一颗公允之心。   长幼同居贵和睦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其长,陵轹卑幼。专用其财,自取温饱,因而成私。簿书出入不令幼者预知,幼者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承烦,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年长的依靠他们年长的优势,欺凌年少之人。  独自专横地使用大家的财物,自求温暖饱足,不顾虑他人,因而长期养成自私的习性。家中帐目的收入和支出不让年少之人有清楚的了解,年少的到了饥寒的地步,心然引发争端。有时,年长之人处理家庭事务极为公正,年少之人却不去顺从,暗中偷盗家中财物,干一些鸡鸣狗盗的坏事,这样一来,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了。如果年长之人能够在总体上把握家庭的大方向,年少之人分担着干一些细小烦琐的家务,年长之人一定要为年少之人打算,年少之人一定得尊从长者的分配,各人都能尽量持有一份公允之心,自然而然就没有了争论和意见分歧。  【评析】过去时代,一个大家族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哪个人敢提出分家,就被视为不孝子。这种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一直沿续到解放前,甚至在当今的农村依然有此种现象存在,但毕竟为数已不多了。  家族大了,大父未死,已有曾孙,整个家庭实质上是一个种族繁衍的大舞台。鱼龙混杂,有德行有修养的肯为维护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那些本质恶劣,又计较蝇头小利之人,为了个人利益而闹得整个家庭鸡犬不宁。这就有必要提倡同居的长幼以“和”来处家。长者有长者之风,幼者有幼者之态,各司其职,使日常生活杂而不乱,维护家庭机器的正常运转。  《孤儿行》是一首悲惨凄切的叙事诗。一个孤儿,由于父母早死,跟着哥嫂过日子,本来父母下世时,给兄弟二人都留了遗产,老大依仗自己是哥,与媳妇合计着侵吞了弟弟的大部分财物,只给他留下了一头老牛,一辆破车。无可奈何的弟弟用老牛拉着破车外出打工。衣服破了,无人给修补,冬天来了,脚上没有一双象样的棉鞋。孤儿在外无法生存,只好再次回到家中。一进家门,哥嫂不问弟弟在外日子过得如何,弟弟也没来得及走入正堂,就被喝去做饭,去喂牛,去做家务。弟弟腹中空空,又去地里拉庄稼,没想到不争气的车翻了,许多人围拢来抢东西,孤儿泪流呼天,希望寄尺素书给地下父母,让他们在九泉之下也明白这个家庭是怎样对待他的。  韩愈的父母下世很早,他是由寡嫂抚养成人的。他与侄儿韩老成亲密无间,在日后为官的日子里,他依然没有忘记寡嫂对他的照料与关怀,忘不了韩老成如何与他朝夕相处。在韩老成去世的噩耗传来之时,韩愈几乎不能自抑地写了一篇哀悼文,感情真挚,凄婉动人。此文名曰《祭十二郎文》,其中有几句话接近于痛哭流涕:“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逝,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这段话是说自己从小就成为孤儿,等到稍长之后并不记得父亲是谁,依兄嫂过活,没想到兄长也早逝,只留寡嫂与韩老成,三人相依为命。   兄弟各安贫富   【原文】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富者时分惠其余,不恤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贫富厚薄的实际状况各有不同,富裕的人不仅怀有一颗自己顾自己的“独善”之心,且非常骄横傲慢,贫穷的人不想着自己勉励自己,从而自力更生,还喜欢妒嫉,这样不和睦就会产生。如果富裕的人不时地给穷亲戚分一点儿多余的东西,而不巴望着知恩图报。贫穷的人懂得贫富乃命中注定,也不期望别人一定会给他分一些财物,那么还有什么可以争论的呢?  【评析】梁王和赵王是皇帝的近亲,贵极一时。中书令裴楷请求他们两个封国每年拨出租税钱几百万来周济皇亲国戚中那些贫穷的人。有人指责他说:“为什么向人讨钱来做好事?”裴楷说:“破费有余的来补助欠缺的,这是天理。”  刘姥姥是贾府的一个穷亲戚,贾府的一顿随茶便饭就可能吃掉庄稼人几年的收成。小小的螃蟹宴,在贾府看来只是逗个乐子,算不上真正的宴会,刘姥姥着实给算了一笔帐:“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的了。”这样富裕的一个家族并没有嫌弃这个赤贫的村姥姥,让她在府上逗留了两三日,没吃过的也吃了,没见过的也见了,临走时还带了许多东西回去。平儿做了一一清点:“这是昨日你要的青纱一匹,奶奶另外送你一个实地子月白纱作里子。这是两个茧绸,作袄儿裙子都好。这包袱里是两匹绸子,年下做件衣裳穿。这是一盒子各样内造点心,也有你吃过的,也有没吃过的,拿去摆碟子请客,比你们买的强些。这两条口袋是你昨日装果子来的,如今这一个里头装了两斗御田梗米,熬粥是难得的;这一条里头是园子里果子和各样干果子。这一包是八两银子。这都是我们奶奶的。  这两包每包里头五十两,共一百两,是太太给的,叫你拿去或者做个小本买卖,或者置几亩地。以后别再求亲靠友的。”这单单是王凤姐一人为村姥姥打点的行装,王夫人还为她想了更长远的一种谋生之路。临别时贾母、鸳鸯、宝玉等都送了东西,大观园之行,着实让一个村姥姥满载而归。富人没有骄横地看不起穷人的意思,穷人也无嫉妒之嫌,双方相处得是那样和谐。一方财有余,可以发发善心赈济另一方的不足,那么另一方会从这种坦诚的帮助中体会到某种真情。倘若没有这样的礼尚往来,当贾府败落之际,刘姥姥就不会上门把巧姐接走,帮她脱离虎口。处家贵在一个“和”字,和睦相处,坦诚相待,是每一个现代家庭都不可缺少的准则。   分财产贵公允   【原文】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曲详悉,然有果是窃众营私,却于典卖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官中不能尽行根究。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祖父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宗财产,不因于众,别自殖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经州、经所在官府累十数年,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慊!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明则为高义,幽则为阴德,又岂不胜如连年争讼,妨废家务,必资备裹粮,与嘱托吏胥,贿赂官员之徒废耶?贫者亦宜自思,彼实窃众,亦由辛苦营运以至增置,岂可悉分有之?况实彼之私财,而吾欲受之,宁不自愧?苟能知此,则所分虽微,必无争讼之费也。  【译述】朝廷官府对于家庭财产分割方面的立法并不是不详尽周全,然而仍有人明明是在损公肥私,却在家庭财产的典卖契约中把家族的公有财产说成是妻子陪嫁的私产,有的竟然用一个讹谬的化名来购置田产,对于这类现象,官府不可能全部追查清楚。还有人确实是发迹于贫寒的岁月,不依靠祖辈父辈的遗产,自己能够勤奋立业,购置田产财物。还有的即使有祖辈、父辈遗留下来的产业,而不象别人那样因循守旧,守住祖宗的产业不变,而是自己另外购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同宗族的其他人一定要求分割其财产,直闹到县、州等各级官府所在地,甚至告状诉讼数十年,彼此到了倾家荡产方才罢休。如果富裕起来的人能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果然是由于损公肥私,不把多余的财物分给贫者,那么你的良心,就毫无一点儿抱歉之意吗?果然是自己呕心沥血置办起来的家产,把它们分一部分给贫穷的亲戚、同宗之人,大面上是一种高明的义举,暗地里在积累自己的阴德。难道不比常年争着告状,妨碍、荒废家业,出资准备干粮,准备证据,与胥吏周旋,并用钱物去贿赂官吏强得多吗?贫穷之人也应该自己反省自己,就算他当初确实干了损公肥私的勾当,也要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才使财富逐渐积累到这个程度,怎么可以把他的财产全部分给别人呢?况且实在是人家自己置办起来的私财,而我却想得到它,难道不感到很羞愧吗?假如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即便是自己所分到的财物很少,也一定没有为打官司而乱花钱的现象出现了。  【评析】曾经有一首诗这样写道:“紫荆枝下还家日,花萼楼中合被时,同气从来兄与弟,千秋羞咏《豆萁诗》。”这首诗是为劝人兄弟和顺而作。意在告诉人们兄弟之间要和睦,不要为了财产的分割、利益的争斗而伤了手足之情。  明代会稽郡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字长文。十五岁时父母双亡,虽然遗下些田产,无奈门户单微,无人帮助。更兼有两个兄弟,一名许晏,年方九岁,一名许普,年方七岁,都幼小无知,终日跟着哥哥啼哭。许武白天领着童仆耕作,夜间挑灯夜读,让两兄弟坐于案旁,亲口传授。教以礼让之节,成人之道,稍不听话,辄让二人跪于家庙之前,痛自督责,说自己德行不足,兄弟三人夜间同睡一铺,如此数年,二弟俱已长成。乡里传出个大名,都称为“孝悌许武”。当时州牧郡守,俱闻其名,朝廷征为议郎。许武迫于君命,安顿好家事之后,只带一个童儿往长安进发。朝中大臣探得许武尚未娶妻,多欲以女妻之。许武考虑二弟尚未婚娶,倘若日后他们娶了贫贱之家女子,自己若娶大臣之女,定不好相处,便以自己已定下糟糠之妻为名推托婚事。忽然一天,想到二弟在家多年不见州郡荐举,意欲回家省视。  回家之后见二弟管理家业悉如过去,并且比过去大有增益,极为高兴,便为二弟遍访良家女子,自己也娶了妻。三兄弟娶妻之后过得美满和睦。一天他将二弟招至前道:“今天,我与你们都已婚配,而且咱家的田产不薄,理应分割开来,各立门户。”二弟唯唯从命,择日治酒,遍召里中父老。  分家之时,许武首取宽大的屋子,说道:“我贵为朝廷官员,体面不可不顾,你们二人力田耕种,得竹庐茅舍足矣。”又浏览了田地之籍,凡是良田都归了自己,将那些贫瘠的土地给了二弟,说道:“我宾客盛众,交游日广,非此不足以供吾用,你们几口人,如果努力耕作的话,也会没有冻馁之患。”又把奴仆中壮健伶俐之人挑选出来归自己所有,道:“我出入需要有人跟随,非此不足以供我使用,你们合力耕作,正须此愚蠢者作伴,不须人多浪费你们的衣食。”众父老见他所分之财多于二弟之和,大有欺凌两个弟弟之意,但他们毕竟是外人,谁也没有说什么。两个弟弟自从哥哥教诲,知书达礼,全以孝悌为重,见哥哥如此分财以为是理之当然。绝无不平之意流露出来。里中父老,人人薄许武之所为,都可怜他两个兄弟。而许晏、许普则每日率领家中奴仆,下地耕作,闲暇时读点儿书自娱,不时地带着疑问扣门向哥哥请教。妯娌之间也相处融洽。人们私下里议论,许武这样做是个假孝廉,许晏、许普才是真孝廉。他们看在父母的面上,与哥哥相处和谐,听哥哥教诲,重义轻财,不管分多分少全不争论。这样一来,兄弟二人倒有了大名,明帝即位,下诏求贤,就把兄弟二人召了去,得到皇帝的旌表并委以重任。最后,他们才发现哥哥这样做是为了他们出名,以便有被朝廷召见的机会。  倘若当时许晏、许普为了和哥哥争财,闹到州、县告状,甚至为了各自的利益,大打出手的话,不仅自己得不到乡里给予的美名,更得不到朝廷的征召,同时也委曲了哥哥的一片苦心。  财富的积累是靠自己苦心经营挣来的,光靠分取别人的财物是不可能发家的。所以,争财争物是一种极不明智的选择,在争夺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在物质上受损失而且名誉也不好听,基于这种观点,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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