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没有数过。」「一起数数看。」我说。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很漂亮!」我看着飞机。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我并不想如此。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程小姐。」她叫我。「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不,不是。」「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你是谁?」她问我。她竟然问我是谁。「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是我。」我说。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我还不知道你是谁?」「林日。你呢?」「程韵。」「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两年。」「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怎样才算是好情人?」「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你怎么知道?」「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奇书网 Www.Qisuu.Com]「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她象爸爸。」「她做什么工作的?」「大概是记者吧。」「你和她感情很好吧?」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有人敲门。「谁?」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月亮在这边。」我说。「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爱。短暂地爱过。」「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逃避?」「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会。」他温柔地说。我流下泪来。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我会的。」我说。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没有。」他说。「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是不是?」我问他。他不说话。「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他依旧不说话。「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他还是不说话。「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你真的走?」「你是骗子。」我骂他。他的本领是不说话。「为什么还跟她上床?」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谁?」「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我一点印象也没有。」「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好吧。」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我刚下班赶来。」他说。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迪之这个长舌妇!「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谢谢你。」「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你呢?」「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你是讽刺我,还是?」「不,我觉得你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