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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

作者:张小娴 字数:9562 更新:2023-10-09 10:33:39

天天读书网(www.book.d78i.com)整理《面包树上的女人》作者:张小娴序--张小娴面包树的确存在,是产于亚、美两洲的乔木。有人说,女人的幸福是丝萝找到可托之乔木,也有人说,女人最艰难的抉择便是面包与爱情之间的抉择。小说里的三个好朋友程韵、朱迪之、沈光蕙各自寻找属于自己的面包树。面包可能是物质、可能是虚荣、也可能并不真实。她们在十三岁认识,友谊从排球队开始,一同经历成长的欢笑、初恋的迷惘、爱与恨、哀与痛。女人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便是爱男人。朱迪之说,如果她死了,她的挽歌便是一个女人不断遇上坏男人的故事。沈光蕙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了,至少也要嫁去跑马地。程韵说,能令对方伤心的,才是两个人之间的强者。女人擅于爱,也因此受伤至深,蓦然回首,我们都曾经为爱情堕落…第一章 那些少年的岁月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我叫程韵。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 ,听说从南丫岛出来。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终於,来了!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军。「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那我自己去!」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邓初发点头:「送给你。」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奇"书"网-Q'i's'u'u'.'C'o'm",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 。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我和迪之都吓呆了。「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可以这样说。」光蕙说。「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 ,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这就是爱情?」我说。「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 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我吓了一跳。「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老文康他不想?」「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我举杯说:「友谊永固。」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 ,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再考一次吧!」我说。「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他找你干什么?」「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那邓初发怎么办?」「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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