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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6

作者:清风杨柳 字数:13210 更新:2023-10-09 10:27:56

“我也知道是假的啊,但就是忍不住。”  “怪不得人家说女人是水做的,这话真不假,挤一挤就出水。”他大乐。  这人一点同情心也没有,不提也罢。  “我看你简直就如同关汉卿笔下的那粒铜碗豆,铁石心肠。”  我们两个逗得不亦乐乎,心梅的电话打进来。  “言,你有空吗?”她的声音里似带着哭腔。  “有啊,出了什么事。”一定出了大事,心梅极少跑来打扰我们,用她的话说是,不做那么大的电灯泡,太亮了。  “我来你家,五分钟内到。”  心梅来了,眼睛红红的,柳清风连忙请她进来,递上香茗一杯。然后,他就约朋友去打球了。小房间里就只有我们两人了。  “出了什么事?”我问,这么一问,心梅的眼圈又红了。  “他有了外遇。”  “你老公?”  她低下头。  “那你打算怎么办?”我们都知道,她并不爱那个人,至少当初是。当初我们还替心梅不值呢,没有想到这么快便闹出外遇来了,那个男人,本就小鼻子小眼的,奇怪的是这样的人还有人抢着要?  “我也没有想到这样的婚姻也会出这样的问题,本以为他是个老实人,不管怎么样,算是终身有靠。”心梅叹息。  “他提出离婚?”  “没有,不过那个女孩闹上门来了,我实在不想再忍下这口气去。”  这倒是,忍无可忍,无须再忍。  “人只有靠自己才行。”心梅说。  “这倒是真的。”  一个女人,纯靠一个男人作为经济来源,必然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要不,装聋作哑什么都不知道似的,也许这也是一种功夫。  “有所得必然有所失,想开点。”我劝心梅。  “现在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么快就出现了这种事,难保没有第二次,第三次,我还这么年轻,究竟要忍到几时去。”她说。  “那就分开吧。”  “我也想过了,注定还是得靠自己的。”我明白她的意思,她那样的人,实在渴望一个家,要不然,当初那个男人也不可能趁虚而入?  “你想清楚了就好,这是个很大的决定。”  “我都不明白,我怎么老是遇人不淑呢?”  “这个社会,坏人太多,防不胜防。”我安慰她。  心梅终于离婚了,她现在独立支撑着那个服装站,除了服装店,她没有要他的任何东西,“人,总得靠自己的。”她老是说,我们也只得由她。象她这样的女人,有一双手,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何况还有我们呢。  小梅已经上幼儿园,她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歧视,现在的单亲家庭的孩子太多,大家见怪不怪,也无人说是非了。  我和柳清风趁有空的时候去看房子。  s市房地产稳定上升,我们打算把房子弄好了就结婚了,反正爸妈催得紧,他的家里也一样,尤其是爷爷奶奶,已经发话,今年无论如何要结婚。  我满心欢喜的等着做柳清风的新娘。  房子已经选好,离海边很近,推开窗,就可以看见蔚蓝的天空和大海,而且这儿离我上班的地方也近,真的是再理想不过了。  风景奇佳,我爱上了这儿。  装修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我和柳清风下了班也经常去瞧瞧,全部工程已经拜托他的一个哥们儿来完成,我们有时就去看看装修的进度。  家具已经选好,路过那家家具店的时候,见一熟悉的玩具货仓,恍如隔世,仿佛看到一个身影正患得患失的去那儿,寻找一个人。  哦,已经几年过去了。  林为已经离开了,现在柳清风陪伴在我身边。  我有一刹那的失神。  却看到一个女人在忙碌,陈春,林为的妻子。  “陈总,你答应给我那种型号的玩具熊2万只的。”她正在忙。感觉现在生意做得比以前还好。  她一招头,却看到了我。  “莫小姐,请进来坐。”她邀请我。  “我约好别人看家具,改天吧。”我推辞。  “那我改天约你喝茶,不准再推辞了,我也想找人聊聊天。”她说。女强人生涯并不易做,我非常明白,林为大概做梦也想不到,我和她的妻子居然成了朋友。  是的,朋友,因着林为的死成全了我们。  “言,你怎么了。”柳清风说,“看你,一脸苍白。”  “没有什么,我喜欢我们上次看到的那套茶几。”  “我们马上去定下来。”  是的,我的过去已经远去,不过它已经成为了我记忆的一部分,午夜梦回,自己想起就好,犯不着再让柳清风还有什么想法。  已经订了婚期,元旦。阳历新年。  一日上班,发现一份重要的文件忘了带。  柳清风自告奋勇去取,当然也就由他。我自去办公室办公。  回来的时候,他递文件给我,我发现他有些不快,但因为工作太忙,也无暇多问什么,毕竟是上班时间。  一连几天,他脸上都似有阴云。  “风,你有心事?”  “我没有,你想多了。”如此明显,我还用得着想多吗?  “你是不是太累了。”我以为他的工作压力太大。  “我没有事。”他勉强笑一笑。  他一定有心事,我可以肯定,凭我对他的了解,他不是一个藏得住心事的人,但他的眉宇间的神色,他有定有事瞒着我。  只是如果他不想我知道,我也不会问得太多,也许是他不想让我知道的事情,我何必去败他的兴呢。  但心里,却真的很有些担心,而且,据我的第六感,我隐隐的觉得,他的不快同我实在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我高估了自己?哦不,我的第六感一向很准。  那么会是什么事呢?  周末,柳清风打电话给我说他要去北海出差,我只得自顾自约心梅出去逛街,这些日子,因为忙着和风谈恋爱,和所有男人一样,柳清风对陪女人逛街是深恶痛绝。  “要买就赶快买了,一点效率都没有,试了半天,结果一件都没有买。”他发牢骚。  要不,就是一屁股坐在服装店里一动不动,还看报纸,头都没有抬,就说,这件好,那件不错的,简直没有一点诚意,自从他陪我上了一次街之后,我便再也不与他上街。  和好友逛街是我的一大爱好,可以蓝雨不在s市了,女人都爱漂亮衣服,理所当然的,赚的工资大多数都花在了上面,通常一个月的工资还没有发下来,就已经盘算着该去买什么衣服了。  尤其喜欢打特价的时候去,觉得自己能穿就买,似乎不买就让别人占了便宜似的。  衣橱里有些衣服一次都没有穿过,我经常对着它发呆,怎么买的时候就没有想到该怎么穿呢,只有上衣对没有下装,都是单买的,没有一件配得上。  可是,下一次,依旧接着买。  柳清风笑我纯粹一丐帮帮主,什么破烂都往家里拣。  正与心梅笑笑兴兴的从一个店里出来,总算抢到了战利品,经过一家咖啡厅的落地窗时,却发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是柳清风。  他不是出差了吗,怎么在这里?  如同一盆冰水浇下来,一下子从头凉到脚,怎么回事,柳清风背着我有什么事?  他面前是一个白衣女郎,很漂亮,有着分明的五官,不知他说了什么笑话,那女郎抬起头,笑得很是烂漫。  他居然另有新欢?  我们不是准备结婚了么?怎么还会有这样的事情。  我站在那儿怔住了,“小言,你怎么了?”心梅看我有些魂不守舍,关心的问我。  “没事,咱们赶快找家火锅店吧,都饿死了。”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我不想让心梅为我操太多的心,有些事情,还是自己去求证比较好。  “那赶快走,再过两条街就到了。”心梅说。  吃饭期间,心梅跟我说起想开餐馆的事,川菜在s市的地位简直是越来越火爆,一家巴蜀风不知让多少人在那儿排队,服装行业竟争越来越激动,利润也越来越薄。  “这个城市的人似乎从来不自己做饭吃,开餐馆一定有前途。”她分析。  “嗯,嗯,是不错。”我非常心不在焉,差一点放了太多的醋,没有放酱油。  “你怎么看?”过了一会儿,她还在问。  我根本没有听清楚心梅在说什么,我一直在想刚才的情景,那个白衣女郎是谁?柳清风为什么背着我私会女孩?难怪他不对劲,原因居然是这样。  “言,你在想什么?”心梅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半天,我才看明白。  “心梅,你刚才说什么?”  “言,你怎么心不在焉的,刚刚从店里出来之后你就怪怪的,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你说你想开餐馆是吧,不错,在s市,餐饮业似乎是最吃香的,也难怪,民以食为天嘛。”我强打起精神,跟心梅讨论里开餐馆的事情。  “我已经找好了地方,离我现在的店不远,你帮我取个名字吧,你们念中文的,名字肯定取得好。”  这么高的办事效率,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心梅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柔弱的女子了,她站了起来,成熟了,也学会了生存之道。  “我的店已经有人说要转,价钱方面非常不错。”  “厨师也已经找好了,我的一个远房表弟,菜做得十分好,在深圳肯定客似云来。”  看来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心梅,名字的事情,我回家好好想想。”  跟心梅分手之后,到家,终于疲惫的倒在了沙发上。  拨柳清风的电话,关机,居然关机,平时我极少打他的电话,没有想好,在这关键时刻,他居然关机。  我一直不停的拨。  耳边永远都是“对不起,你拨的电话已关机。”的声音。  真想逃避一辈子。  回家,看到一个蓝色的信封,蓝雨的信。  “夏日来临,景色异常的美。经常跟陈平一起去效外踏青。这个世外桃源让我的心灵非常之安静,一切都是那么祥和。”  这个时候,我最想最想的就是蓝雨,要是蓝雨在,她一定能帮我解决问题。  柳清风既然假意出差,就让他出差好了。我也出去散散心,顺便看看蓝雨,这么些日子不见,还真的非常想念她。  这个时候,真的不想见到柳清风。  我打电话给芳姐,请她周一帮我请一周的假。  “你要去哪儿?”  “散散心。”  然后,关了机,这个现代社会就是这样,一个人要失踪简直太容易了,只要不住在家,只要关掉手机,那么就是真的消失了。  尤其是s市这样的特区城市,更是如此,一个人要失踪,实在太容易。  蓝雨见到我吓一大跳,象我这样的人实在不应该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尤其还是一个人。但她看到我的神情萎靡不振,却没有说什么。  只是招呼我进屋。  待我睡过一觉之后,我们坐在那儿烤新鲜的玉米吃,玉米是学生家长送来的,木炭也是学生家里的,烤出来的玉米真的是非常香。  颠簸了那么久,我已经饿得不行了。  待吃饱喝足(喝的是当地人酿的米酒,别有风味。)之后,蓝雨才切到正题。  “出了什么事,为什么你一个人出现在这里。”  “来看看你啊。”上一次我们之间并没有很愉快,但这次,蓝雨大概是从心里真正的原谅了我,而且看我的样子,她也不能再摆脸色。  “我有那么大魅力啊。”  见我沉默,她问:“是柳清风。”  柳清风的事情,我怎么好意思拿来跟蓝雨说,过去的那一段,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毕竟,那一场三角恋情中,受伤的是蓝雨,我怎么能重新去撕掉这个伤疤,让她的伤口重新流血呢,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我的感情跑来找蓝雨是多么令她为难的事情,之前我居然一直没有想到,以前,当我们还年轻的时候,我所有的感情问题似乎都是和蓝雨有商有量的,甚至大学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子追我,甚至林为,甚至宋英杰。  我居然没有想到柳清风的不同。  我点头。  她却笑了,很动人,“不用顾忌我太多,这件事,我早就已经想通了,柳清风相对于我,也就是一陌生人而已。”  恋人不成,最高境界是成朋友,那是真正释然的感情。  蓝雨选择柳清风当陌生人,那么,便是没有真正释然。  曾经有人说过,恋人分手之后,只能是陌生人,不管怎么样,既然做了恋人,那一段势必是抹不掉的。  但感谢蓝雨,至少,她还是选择与我做朋友。  我慢慢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她皱眉头。  “根据我对柳清风的了解,他心里爱一个人的时候,是放不下另一个人的。”她说。  “当初他爱上了你,连敷衍我都不愿意。”  “我也无法解释,却没有追寻答案的勇气,所以我逃避到这儿来了。”我叹气。  “你失踪,s市肯定闹翻天了。”  “怎么会,我算什么,说不定一连几天,人家都不开机呢。”我苦笑。心里却想,没准儿这正合他的意呢,不知怎么跟我摊牌,我这样自动退避三舍,求之不得呢。  “反正都来了,也请了假,就当旅游观光了,反正你真出去旅游还不见得有这样的景色呢。”她说。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夏日的山林是另一翻景色,与当初我们来的初冬不一样,现在绿荫满地,野花盛开,湖水绿得象一块无瑕的翡翠,岸边是一行乡村树,非常高大,却开着火红的花朵,红与绿的最奇妙的组合,配上蓝天白云,沿湖的不知名的各色各样的野花,美得赏心悦目。  在如此的自然美景面前,我却依然失意,唉,良辰美景奈何天。说的大概就是我此刻的心情,我尽量让自己不要去想与柳清风的事情,我来这儿的目的是散心,而恰逢这么漂亮的景致,无数次期待的回归自然,如今,目的是达到了。  一连几天,我都在湖边流连往返,有时是在湖边发呆,有时是真正的欣赏这“绿树浓荫夏日长”的景色,更多的是躺在草地上半睡半醒,蓝雨要上课,我却独自一个人爱上了这个大湖。  居然在树荫下睡着了,醒来,吓一大跳,发现一个男人正在看着我,他明显不是这儿的山里人,他身上有着过多的城市的味道。  “你是谁?”他问。  “你又是谁?”我也问这位不速之客,这儿,极少遇见人,山民白天都要做活,这湖的四周都不是农田,所以他们一般不会来这里,至于说景色漂亮,山里人看惯了,也没有多大的感触,不同于城里人,在城里已经吸了千千万万的灰尘,来到这儿,是真正的眼前一亮,不想归去。  “你不象山里的女孩。”是的,尽管我的头上戴着野花编制的花环,尽管我躺在草地上睡觉,我看来起,肯定一点也不象山里人。  “你的皮肤太白,一看就没有怎么晒过太阳。”他总结说。  “你呢,从哪里来?”  “上海,一个大城市。你呢?”  “s市。”  “我叫苏南。”他伸出手握我的手。  “莫言。”  “看你,真象山林里的精灵。”他说。  “大概所以的女孩子睡在这儿都似精灵,尤其还头发上沾着草屑……”我笑,不过他说这样的话却取悦了我,赞美的话,大概没有一个女孩子不愿意听,尤其是出自一个有诚意的人之口。  和他坐在湖边天南海北的聊天,他的话很能让人轻松。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有位伊人,在水一方。”他突然喃喃的念起了《诗经》里的句子,我当然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中国的文字就是那么神奇,任何时候,任何情景,都能恰好好处的找到一句话,一个词,来描述一些东西。  如果没有柳清风,如果我现在没有为感情烦恼,我真愿意,做他的伊人。  这样的情景,这样的美景,是非常合适谈一场恋爱的。  可是,我却没有心情。『15』第十五章朋友们的生活  太阳快下山了,蓝雨和陈平结伴出来找我。  “没有想到你们倒先聊上了,不用我帮忙做介绍了。”蓝雨看到我们两个在一起,笑。  原来苏南是陈平最好的朋友。  “他只是借机出来玩,并不是真心来看我。”陈平说。  “也是为了工作。”苏南笑着说。  “这家伙受了一本旅游杂志邀请,来这儿拍美景。”今天先来采采风。  原来如此,我相信,在他的照相机下面,这儿的景色肯定美绝仑焕,也许会跟这里的山民带来收益。  四个人的日子特别容易过,白天,我了苏南依旧去湖边,他拍他的照,我做我的白日梦,很多时候,他也陪着我做白日梦。  “小莫,我发现你有心事。”别人都叫我小言,只有他,叫我小莫。  “你真是神仙啊,掐指一算,便知道了。”与他在一起,我没来由的轻松,连俏皮话也能说了。  “那当然,”他假装半仙的样子,微眯着眼,一本正经的掐指,我笑得跌倒。“小莫,我知道了,你的感情之路不顺利。”  他说中了,我正在为我爱的人伤神。  我一下子沉默了,好久没有说话,眼泪却差一点流了下来。  “我倒歉,我收回我说的话。”见我流泪,他急了。  我不理他,是的,他的话又勾起了我对柳清风的回忆,更想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咔喳”一声,他却按下了快门。  “我打算拿这张照片去卖,保管有看头,一个非常原始的,美丽的大湖边,鲜花盛开,一个漂亮的仙女正在流泪,这情这景,我相信有的人一辈子都碰不上,肯定有卖相。”我知道他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力,让我不要再那么伤心。  “人生之事,不如意者十之八九,你不知道这个湖还有一个名字叫泪湖吗?”村里的少女告诉过我,这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  天上的神女偶然玩心一起,下了凡,却爱上了凡间的少年郎,神和人是不能结合的,但他们却爱得不顾一切,最终,神女受了惩罚,被王母关了禁闭,可她却还是思念着情郎,眼泪不停的流啊流,泪流干了,她也香消玉殒,地上却出来了这么一个大湖,他的情郎日日在湖边守候,最后变成了那种开红花的美丽的大树。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哦,这个盛满眼泪和爱情的生命之湖。  我尝过这儿的水,并不咸,是淡水湖,也许神仙的眼泪和凡人的本就不一样,但我愿意相信这个故事,也愿意相信这种天长地久的爱情,只是,人间已经太过于奢侈,奢侈到已经没有这样的爱情。  我告诉苏南这个湖的来历。  他哑然,然后说:“中国的每个处山水,似乎都流传着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造物主的奇妙。  “我明天就走了,真不舍得你。”苏南说。  “我也一样。”真的挺舍不得他,他在的时候,我不开心的时候很少。  “我要赶去另一个景点拍摄,杂志社急着要照片。”他解释。  “我也要走了,一周的假已经完了,现在已经旷了一天工了,再不回去,要被开除了。”  “不知何时能再见。”  “如果你来s市,我做导游。”  “一言为定。”  苏南走了,我依旧到湖边去消磨我的时间。  依旧在湖边睡着了,此情此景,就算一睡不醒,也是一种福气。  却有人用青草挠我的鼻子,谁,真讨厌。  我猛的睁开了眼睛。  居然是最不可能出现在这儿的人,柳清风。  他瘦了,很憔悴,似乎过得很不好的样子,看到这样的他,我的心软了。  “我找遍了你可能出现的地方。”  “你怎么想起这儿的。”  “你真打算不要我找到,连心梅都不知道你到哪儿去了?”  “她要是知道,你立即就知道了。”我点点头。  “能想到我都想到了,杂志社只知道你请了假,去哪儿没有交待。”  “所有我能找到的都找了,还去了长沙,结果都说没有见过你。”  他抱住我,有些哽咽,“下次别再这样吓我。”  “下次我也不敢了。”  “为什么不说一声就离开?”不问还好,一问这个我就火起,是他,柳清风先对不起我的,我只不能失踪几天。  “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他苦笑,“说出来好吗?”  “就让你做个明白鬼。”我冷笑,“上次你骗我出差,约会的女孩子是你的什么人?”  “你都知道啦?”他险些跳起来,这件事心梅也不知道,所以他一直没有找到理由,我会离开的理由。  “我明白你为什么不说一声就离开了。”  “是的,我想躲起来不行吗?”我的眼泪又流出来了。  他帮我拭泪,“傻瓜,那个只是我的大学同学。”  “不是旧情人吗?”  “我保证不是。”  “她来s市出差,我本来是要出差的,结果临时取消,就没有去。以前上学的时候很要好,当她是哥们儿,正要请教她几个问题,所以我就没有告诉你。”  “什么问题。”  “我不小心在你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男人的日记。他困扰我很久。”他看我一眼,接着说,“因为太关心,我不道德的看了。”  哦,林为的日记。  怪不得他的态度变得那么奇怪,原来他看到了那本日记。  “我知道你有一段过去,但没有想到是这么的荡气回肠,我害怕,也嫉妒他。”他说,这一刻,柳清风如同所有拈酸吃醋的男人一样,变得非常小气。  “他已经死了。”他震惊。  “那我更不可能超越他了。”  “不是你想的那样,那本日记只是片面,并不足以解释我跟他之间的事情,不过有一个男人曾经这么爱我,我想我是知足了。”我微笑。  “你的意思是我不能嫉妒他?”  “如果他爱我,他才应该嫉妒你。”我笑。  看到我脸上的笑容,他也笑了,我知道,暴风雨已经过去,我和柳清风,才是有缘人。  “别混过去了,那个女郎真不是你的旧情人?”  “当然不是,他老公也是我的好哥们儿,人家儿子都两岁了。”  我释然,幸好不是,那样标致的女郎,要竞争的话,我肯定吃败仗。  笑了,醒了,依旧蓝天白天,清风无限,柳清风却并不在,只是梦一场。  心非常酸楚,原来我已经为他编好了说辞,可是,他却并没有来找我。  我多么渴望这样的场景是真实的,多么渴望柳清风真的给我一个惊喜。  梦醒,却是十二分的失望。  我呆呆的坐在湖边。  蓝雨下了课,过来找我。  “还在想他?”她问。  我黯然的表情出卖了一切。  “回去找他吧,问个清楚。”她建议。  回到s市,听从蓝雨的建议,我打柳清风的电话,还是关机,看来是没有希望的了。  他就这么不想见我吗?  我不死心,继续打他公司的电话,“柳sir请假了。”他的秘书告诉我。  这下子好,终于彻底失踪了。  我不想失踪的时候,他却失踪了。  还好,因为请了一周多的假,回来工作忙得不得了,总算把我的时间填得满满的,我也不再打柳清风的电话,他既然这么不想见到我,我何必还要去招惹他呢。  心梅告诉我,柳清风找过我,但因她也不知我去了哪儿。他找不到。  “好,这个时候,偏偏闹失踪,永远别回来了。”走的时候,柳清风还对心梅恨恨的说过。  这个时候,什么时候不行,他约会他的白衣女郎,我去散心也不行?  心里真是生气。  陈春约我出去喝茶,出去见见朋友也好,最少可以打发掉空余的时间。  她气色非常好,比当初我在宴会上看到她还要好,过些年,我肯定比她差远了。  “你精神不太好。”她关心的说。  “工作太忙,常常加班。”我找借口。  “要注意身体。”她是真心的关心我,我知道。  没有想到,我跟她居然也成了朋友,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那么微妙,照常理,我们应该打死不相往来,或者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是我们地互相当成朋友,我当她是,她当我亦是,女人的友谊!  “你呢,怎么样?”  “打理公司啊。”  “你做得很出色。”  “钱多赚了一倍。”她也笑。  “不过你也应该有新的感情生活。”  “随缘吧。”她说。  似乎已经没有林为的存在了,替她高兴,到底是为自己着想起来了。  心梅的“川香一家”开张大吉。  连陈春都送了花篮,她说:“看到女性同胞站起来,真的是很开心的事情。”  我带着同事去那儿吃饭,真不错,场面也够大,心梅跑上跑下,招呼人,不亦乐乎,地方不算大,但菜非常好吃,地段也选得不错,这些,都将为她的成功打下基础。  “要是蓝雨在就好了。”我感叹。  “她一定在心里祝贺我。”心梅说。  说曹操,曹操就到。心梅的手机想起,居然是蓝雨。  “我特意跑出来打电话的,心梅,祝贺你。”蓝雨还是同以前一样,永远知道什么时候出现。  “心梅,看到你有这样的成就,真替你高兴。”  “回来吧,蓝雨,这儿才是你的天地。”我们都叫她回来。  “我想过了,我在这儿真的很快乐,很知足,不象当初浮在都市当中,忙忙碌碌,却反而没有现在踏实,本以为今生要追求的就是女强人式的成功,现在才发现,我更适合这儿。”那片精灵一般的山林,成为了蓝雨最终选择的栖息地,也成了她的梦想。  一望过去,很多认识的朋友,但却少了一个人,柳清风。  这个人,从s市消失了。  第二天去杂志社,简阳过来问。  “昨天的老板是你的好朋友?”  “是。”  “介绍我认识好不好。”  “不是已经介绍过了。”  “那是一大堆人的介绍,她根本就一点也记不住我。”  “她已经有了一个好几岁的女儿,你还想约会她吗?”  “这么年轻,真不想相信。”似乎斗争了一会儿,“我愿意去追求她,我想她就是我想要的。”  成与不成,难说。心梅的感情之路一直走得太坎坷,我当然希望她能获得一份真实的感情。  我约简阳去“川香一家”吃饭,并介绍心梅跟他认识。  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以后的路还得让他们自己走下去。  情之一路,从来都是漫漫而长远。  小汀突然结婚,吓我一大跳,这个现代女,不是一直要做单身贵族未婚妈妈吗?怎么会突然结婚?  灵儿跟我打小报告,“因为遇上了有缘人。是一个摄影师,他们在桃花源认识的。”风景宜人的地方,处处都有爱情发生,武陵的美景,倒也没有真负了那儿的桃花,让我想起了在泪湖边邂逅的苏南。  这边,灵儿已经在说:“他叫苏,苏什么,我想不起来了,人倒是长得很帅的。”  摄影师,姓苏,苏南。  “别说小汀了,你自己呢?同宋英杰怎么样?”我问。  “不是很来电,我们都当对方是朋友。”她说。  灵儿的电话刚一挂断,苏南就打进来。  “我要结婚了,小莫,来参加我的婚礼不?”他的声音听起来喜报洋洋的。  “当然来,最好的朋友结婚,怎么能不来呢。”我笑,最好的朋友当然是小汀了,苏南只能算是好朋友。  我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苏南吓一大跳。  “小莫,我还没有告诉你地址呢,你就到了。”  我拥抱小汀。  “原来你们认识,地球真小。”他笑,是的,碰来碰去碰上的都是熟人。  “没有想以你这样的人也会闪电结婚。”我笑,苏南的确是一个浪漫的人,但不表示这样的人会想闪电结婚。  “你知道小汀,难得她松口愿意嫁,过了这时说不定就没有机会了。”  本来以为小汀会快乐的单身到老,没有想到她碰上了苏南。缘就是缘,即使那个孩子的父亲,小汀都坦言,她不会与他结婚,连结婚的念头都没有,但对苏南,她去愿意赌一赌。  “小汀是我最好的朋友,闭着眼睛都能找到她的家。”  “你的面色不太好。”菲菲说,灵儿做伴娘,忙得很,只有菲菲陪我。  是吗?每个人都看出来了。我不好,非常的不好,完全似一具行尸走肉,了无生气。  婚礼很热闹,我却心事重重,按照原来的计划,我和柳清风的婚礼也应该举行了,可是新郎却失踪了,说不定就是和那个白衣女郎一起失踪的。  爸妈也说起我们的事情,我都掩饰,不能让他们担心。  他们也没有想到小汀居然也结婚了,所以现在最操心的还是我,幸好还有个柳清风,要是他们知道真相,真不知会急成什么样子呢。  柳清风终于浮出水面。  他打电话我不接,打电话到办公室我也不接,小公寓我已经不回,都跑去和心梅挤。  这样的人,现在才来打电话,有什么用呢。  我已经下定决心,分手就分手吧。  下班我通常不是提前走,就是推后走,反正他会用那样的笨办法,守在门口,我才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  我们就这样捉迷藏的过了两三个星期。  简阳做我的内线。  后来,他不在来了,也不再出现在我的小公寓楼下,我搬回了家。  午夜梦回,却更加的想他。  他早已经不在乎我了吧,他有他的白衣女郎,那样的女子,要我是男人,我也会选她。  柳清风也是一普通男人。他的选择并没有错,但我却心痛得不得了,爱情,受伤的为什么通通是女人?  细数周边的好朋友,蓝雨找到了她想要的生活,陈平也会无限制的支持她,这才是神仙眷侣,他们有着共同的追求,行善的心怀,都愿意在那个山间,进行他们的人生,他们才是绝配,我想,好事也快近了。只是没有想到,当初那个誓当女强人的蓝雨,却成了一名默默无闻的山村教师,那个在大机构里如鱼得水的女子,但她是快乐的,我知道,也祝福她,她在那个山间找到了她的人生,也找到了幸福和平静。知道我和柳清风的消息,蓝雨表示非常遗憾。  “我以为你们会排除万难,走在一起的。”她说。是的,她见证了当初我们之间的分分合合,以后我们也一定能经受住其它的考验,没有想到,路太长的时候,走起来总是难的。  心梅有了她自己的事业,简阳追求她未必成功,但我相信,她已经有足够的勇气去追求她自己的人生,她是一个坚强的母亲。小梅和她的简叔叔相处得也不错,简阳经常说:“白白拣了一个好女儿。”也许世俗的眼光未必认同,但我知道,简阳对心梅,是有诚心的。感情当中,一个人的诚心是多么的重要。比如柳清风,居然还有一个白衣女郎,也许不只一个白衣女郎,他有诚心吗?  小汀和苏南无疑是幸福的一对,就算是闪婚,但大家都看到了,他们很开心,天伦之乐,其乐融融。  菲菲和李哲也是快乐的生活着。  灵儿没有归宿,她总会遇见她喜欢的人?人生还长着呢。  陈春这样经历过风霜雨雪的女人,我相信,她一定会和雪后的红梅一样,依旧红得夺目。  情之一字,有人坎坷,有人简单。  追求自己想要的,就是对的。『16』第十六章生活的继续  在杂志社又升了一级。  功夫放在那儿是有成效的,因为失恋,我的所有的时间似乎都用在工作上,也只有在工作上,也会让我忘记痛苦,这份工作,我想,终其一生,我都不会扔掉了。  现在别人都叫我言姐,哦,不再是那个二十出头的小女孩,已经成了老前辈了,不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也就是了。  父母大约也知道了什么,是的,已经没有柳清风的电话,他们猜也猜得到出了什么事。但怕我伤心,反而一字也不敢多提。  杂志社都是年轻人。  我与芳姐,早就是老前辈了。  新的年轻人活泼开朗,他们有着他们的人生观,爱情观,与我们绝对不一样,非常潇洒。尤其是在感情上,看得开很多。  小女孩们都非常有主见,老练得不得了,哪象我刚进来的时候,什么事都不懂。  “绝对不能谈办公室恋情,多没有意思,上下班都对着,会生厌的。”这倒是的。  “人的青春有限,总得换点自己所没有的。”这种论调我们以前大概是不敢想的,现在似乎都变成了真理。  要是介绍对象,先得打听有没有车子有没有房子,否则,宁缺勿滥。这是什么论调,可是他们是真的不在乎。  “物质有时会决定一切。钱不是万能的我知道,可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我也懂。”她们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有胆有色。  这就是江湖。芸芸众生,什么样的都有。  对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老了。现在的小女孩,足足小了十岁,俗语说的,三年一个代沟,整整三个多的代沟,怪不得他们不能理解我。  “言姐,我们去跳舞。”有人约我,我摇头。  “言姐,你不能老穿这些衣服。”我的衣服已经过时了吗?可是大街上流行的都是吊带,露背装,怎么能穿呢。  “言姐,你应该多交几个男朋友。”一个就已经吃不消,还能多交几个?  “言姐,你不能只有工作。”这倒是真的,只是提不起精神。  也许真的老了,在心里,我却知道,我不再能放下一个人,是他,柳清风。  林为的离去虽说让我吃惊,也消沉了很久,但柳清风,却让我此生不再想谈恋爱。  我再也爱不了别人。  除了他,他知道,怕是要得意的吧,一个人,怎么能如此的牵挂另一个人?岂不永远处于被动一方。如今的小女孩,怕是不能理解的吧。  一日,在卫生间,正听到几个女孩说话。  “言姐好象从来没有男朋友。”一个说。  “那么多的人对她有好感,真不知她怎么想的。”有人表示不解。  “我前两天看到一句诗‘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大概就是言姐的写照。”另一个借口。  我却听呆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这话太贴切,柳清风,他就是那沧海之水,巫山之云。  怎么能不当回事,若无其事再去谈恋爱。  “小言,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你应该试着交些朋友,让自己的生活好过点。”连芳姐都看不过去了,我实在太憔悴吧,每个人都看得出来。  “芳姐,你呢,也该打算了。”我顾左右而言它。  “我跟你不一样,离过婚,四十多岁的女人了,还能有什么感情生活。”  “为什么不能,四十多岁正是应该谈感情的时候。”说别人多么理直气壮啊,可是却说服不了自己。  芳姐的工作也越发出色,整个人年轻了不少。  “芳姐,听闻老板在追你。”我们杂志社的老板,前两年离婚,从来没有新欢,属于新中年,被我们谈成新新好男人之一。  这样的人才,小女孩简直趋之若鹜。  “他怎么会看上我。”芳姐淡淡的。  “为什么看不上你,你大方,成熟,有风韵,象他那样的人,不会娶小女孩的。”我分析。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芳姐的脸好象红了。  那证明事情绝不是空穴来风。  替她高兴,老板有眼光。  她有机会开始她的第二春。  回家,居然有人等在我的门前,那个标致的白衣女郎,也只有她还配穿白色,白色的体恤,白色的牛仔裤,白色的运动鞋。  “我不认识你。”我狐疑的看着她。  她一笑,露出白白的牙齿,一时间,阳光都为之失色。  “是的,你并不认识我。”  “你总该认识柳清风吧。”她说。  早就知道与他有关,他们并不知道我见过他们。  我只好让她进屋。  泡茶给她。  “本来不该来的,但我对你,也同样有着好奇心。”  我对她何尝不是呢?情敌?我笑了。  “他还好吗?”我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  “你还关心吗?他过得好不好?”她的话里有着深深的讽刺。  我不理会,咬牙,“请你告诉我。”  “那我告诉你,他不好,很不好。”  “他怎么了?”我一急,握住了她的手。  “没有什么大事,只是瘦了,病了一场,做梦叫的都还是莫言。”她苦笑。  “你为什么来?”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来?”她有着恍惚的神情。“我实在十二万分不愿意来,可是我来了。”  “你是谁?”  “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爱着的始终是你。”她的神情有些落寞。  她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她和他是大学同学,另外还有一个男孩,她喜欢他,那个男孩喜欢她,他和他是好朋友,典型的三角关系,如果不是当事人是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这样的爱情,在大都市的阳光下,实在没有什么吸引力。  也许当初他也是喜欢她的,但她没有求证过,她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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